毛姆精选-刀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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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觉得有必要提醒读者完全可以不看这一章,即便不看,也不至于漏掉故事的主线。这一章的大部分篇幅记述的都是我与拉里的对话。然而我要说,若不是为了这次对话,我也没有必要写这本书了。

    二

    那年秋天,也就是艾略特去世的几个月后,我在去英国的途中,在巴黎待了一个星期。格雷和伊莎贝尔伤心欲绝地从意大利回来后,便回到了布列塔尼,不过此时他们又回到了位于圣纪尧姆街的公寓。伊莎贝尔把艾略特遗嘱的内容向我详细介绍了一番。艾略特留下一笔钱,用来在他建造的那座教堂里为他的灵魂做弥撒,还留下一笔钱用作教堂的维护费。他将一大笔钱捐赠给尼斯主教,用作慈善用途,并把他那些难以理解的十八世纪色情书籍留给了我,还留给我一幅弗拉戈纳尔的美丽画作,画的是萨梯[93]与仙女干一件平时只会在私下里才干的事儿。那幅画太不体面了,没法挂在墙上,而我又不是那种私底下看淫秽画作的人。他留给仆人们很大一笔钱。他的两个外甥各得到一万美元,其余财产都由伊莎贝尔继承。这笔财产有多少,伊莎贝尔并没有告诉我,我也没问;不过看她那副满足的样子,就知道绝对不少。

    很久以来,自从格雷恢复了健康,他就急于回美国再度工作,虽然伊莎贝尔在巴黎过得逍遥自在,但格雷的焦躁不安也影响了她。曾有一段时间,他一直与他的朋友联络,不过最好的开端则依赖于他拿出一大笔钱来。但那个时候他拿不出来。后来艾略特去世了,伊莎贝尔继承了大笔遗产,比投资需要的钱多得多;格雷征得了她的同意,又开始接洽,他认为,如果事情真如所说的那样顺利,他就会离开巴黎,亲自去查看一番。但在那之前,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他们必须就遗产税这个问题,与法国财政部达成合理的协议。其次,他们要卖掉昂蒂布的房子和圣纪尧姆街的公寓。再次,他们要在德鲁奥旅店举行一次售卖会,卖掉艾略特的家具和收藏的画作。这些东西都很值钱,明智之举是等到春天很多大收藏家来到巴黎再说。伊莎贝尔十分乐意在巴黎再过一个冬天,孩子们此时把法语讲得和英语一样流利,她很希望让她们在法国的学校里再待几个月。三年来,她们长大了不少,双腿修长,身量纤细,活泼伶俐,虽尚未继承母亲的美貌,却很懂礼貌,还拥有不知疲倦的好奇心。

    三

    我无意中碰到了拉里。我曾向伊莎贝尔打听过他的情况,她告诉我,自打他们从拉博勒回来,就很少见到他。她和格雷结识了很多朋友,这些人与他们是一代人,相比我们四个人一起的那段快乐时光,他们此刻要忙得多。一天晚上,我去法国大剧院看《贝蕾妮丝》。我看过原著,但没看过戏剧版本,这部戏并不常演,因此,我不愿错过这个大好机会。这部戏算不上拉辛最好的戏剧,毕竟这个主题太弱,不足以支撑五幕,但情节感人,有些节段很出名。这部戏是根据塔西佗[94]的一则短篇写成:提图斯[95]狂热地爱着巴勒斯坦女王贝蕾妮丝,并承诺娶她为妻,然而为了国家,他不得不违背自己对贝蕾妮丝的诺言,在登基伊始将她送出了罗马,因为元老院和罗马人都反对他们的皇帝娶一位外族女王。这部戏讲的是他内心的挣扎,是该选择爱,还是该选择责任。在他犹豫不决时,贝蕾妮丝让他确信他真心爱她,坚定了他的意志,并最终永远地离他而去。

    我想,只有法国人能欣赏拉辛戏剧的优雅和恢宏,以及他的诗句的韵律之美,不过,即便是外国人,只要习惯了拉辛的浮夸风格,也一定会被他的柔情蜜意和高尚情操打动。拉辛了解人类的声音中包含着多少戏剧效果,而很少有人能像他这样。对于我来说,流畅的亚历山大体[96]诗歌足以代替情节,我发现,凭借高超的技巧,在大段的台词中将戏剧推向预料中的高潮,就跟电影里令人毛骨悚然的镜头一样刺激。

    趁第三幕结束后的休息时间,我走到大厅抽烟,那里矗立着乌东[97]创作的伏尔泰雕像,伏尔泰张着没牙的嘴,讽刺地笑着。这时候,有人拍我的肩膀,我连忙转身,其实我心里有点不高兴,我只想一个人单独待会儿,享受铿锵有力的台词带给我的欣喜。不过我看到是拉里。和以往一样,我很开心见到他。我已经有一年没与他见面了,我建议等戏演完了我们一起去喝杯啤酒。拉里说他没吃午饭,肚子饿了,就提议到蒙马特区去。看完戏,我们碰了面,一起走到外面。法兰西喜剧院空气闷浊,有股特有的霉味。这股子气味又和无数代女引座员的体臭混杂在一起,她们板着脸,不爱洗澡,带你到座位上便盛气凌人地等着拿小费。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真是太舒服了,夜色很美,我们徒步而行。歌剧院大街上的弧光灯投射出耀眼的光芒,像是挑衅一般,而天上的星子似乎太骄傲了,根本不屑与之争辉,将光芒隐没在遥远的黑暗中。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刚才看的演出。拉里很失望。他觉得表演再自然一点就好了,应该像平时说话一样说台词,动作也不要那么戏剧化。我觉得他的看法不对。这部戏剧妙就妙在华丽的辞藻,我觉得就应该把台词说得夸张点。我喜欢时而出现的韵律,铿锵有力,也喜欢传统悠久的程式化动作,在我看来,这与这部正剧的氛围十分相配。我情不自禁地想,这种表演形式一定合拉辛的心意。我很欣赏演员们在种种限制之下,依然千方百计表演得真实,充满激情。当艺术可以利用传统实现其目的时,艺术就取得了胜利。

    我们来到克利希大街,走进格拉夫啤酒屋。这会儿午夜刚过,餐馆里依旧人满为患,不过我们还是找到了一张空桌,点了培根煎蛋。我告诉拉里,我见过伊莎贝尔了。

    “格雷一定很高兴回美国。”他说,“他在这里,就好像鱼儿离开了水。除非再度工作,否则他永远都开心不起来。我敢说,他一定能赚到很多钱。”

    “如果他能赚到很多钱,也是你的功劳。你不仅治好了他身体上的病,还治好了他的心病,是你让他恢复了信心。”

    “不过是雕虫小技而已,我只是告诉他如何自治。”

    “你是怎么学会这雕虫小技的?”

    “不过是碰巧罢了。那时候我在印度一直失眠,有一次,我无意中和我认识的一位修行瑜伽的长者提到了这件事,他说他很快就能治好我的失眠。他就像我治格雷那样治好了我,当天晚上我睡得特别香甜,几个月都没睡得这么好了。大约是在一年后,我和一个印度的朋友去了喜马拉雅山,他扭伤了脚踝,找不到医生,疼得厉害。我就想到试试那个长者的办法,结果真的奏效了。不管你信不信,他真的不疼了。”拉里哈哈笑了起来,“我可以向你保证,谁也不会比我更惊讶。其实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救治,只是将某种概念灌输到患者的大脑中。”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如果你的手臂自行从桌上抬起来,而你并没有想过要抬胳膊,你会不会惊讶?”

    “当然。”

    “的确如此。在我们回到文明世界之后,我那个印度朋友把我所做的事告诉了别人,还带了几个人来见我。我不喜欢这么做,因为我并不了解其中的诀窍,可他们一再坚持。我还是做了,而且效果不错。我发现这种方法不仅能免除人们的疼痛,还能驱除恐惧。说来也怪,很多人都心怀恐惧。我说的不是害怕待在封闭的空间,不是恐高,而是恐惧死亡,甚至更糟,恐惧生活。这些人往往身强体健,成功富有,没有任何烦心事,却受尽了恐惧的折磨。有时候,我觉得这是人类最无法摆脱的性格了,有一次,我就问自己,这是不是因为某种根深蒂固的动物本能,从原始人类在第一次感觉到生命的战栗时,这种本能便代代传袭下来了。”

    我带着期待的心情听拉里侃侃而谈,毕竟他很少这样长篇大论,我开始明白,这一次,他愿意毫无忌讳地交流。兴许是我们刚刚看过的戏剧释放了某种感情的助力,铿锵有力的韵律如同音乐一般,超越了他那拘谨的天性。突然之间,我意识到,我的手有点不对劲。对于拉里刚才那个玩笑式的问题,我压根儿就没多想。这会儿,我才注意到我的手不是放在桌上,而是抬起了一点点,而我根本没想过要这么做。我吓了一大跳。我盯着我的手,只见它微微有些颤抖。我感觉手臂上传来一阵奇怪的麻刺感,微微地一颤,我的手和小臂自行抬了起来,而我既没有协助也没有抵制,最后,我的手和小臂抬起了几英寸,跟着,我的整个手臂都举过了肩头。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说。

    拉里哈哈笑了起来。我的思想稍稍一动,手就回到了桌上。

    “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说,“千万别把这当回事。”

    “那时候你第一次从印度回来,和我们说起过一个瑜伽行者,就是他教你的吧?”

    “不是他,他最受不了这种事情。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相信他具有某些瑜伽行者声称具有的能力,不过他认为运用这些能力十分幼稚。”

    培根煎蛋送来了,我们开始大快朵颐,还喝了啤酒,不过谁都没说话。拉里想着我不知道的事情,我则在想他的事。吃完后,我点了根烟,他则点了烟斗。

    “你一开始为什么想到去印度?”我突兀地问。

    “碰巧吧,至少当时我是这么觉得的。现在我则倾向于认为那是我在欧洲逗留多年的必然结果。对于那些对我最具影响力的人,我几乎都是出于巧合遇到他们的,可回想起来,我遇到他们,都是必然的。这就好像他们一直等着,只待我在需要的时候与他们相遇。我去印度,是因为我想休息休息。我工作得很辛苦,希望能整理一下思绪。我跑到一艘环游世界的游轮上当水手。那艘船的目的地在东方,然后经过巴拿马运河前往纽约。我当时有五年没回家了,很想家,心情很不好。很多年前,我们初次在芝加哥结识,你知道我当时有多无知。我在欧洲读了很多书,增长了很多见识,可对于我追寻的目标,相比我刚刚出发的时候,并没有任何靠近。”

    我很想问问他的目标是什么,可我感觉他只会笑笑,耸耸肩,说那根本无足轻重。

    “你为什么要去做水手?”我只是这么问,“你很有钱。”

    “我想要体验一番。每当我觉得心烦意乱,再也不能承受时,我就认为做做这样的事情有好处。那年冬天,伊莎贝尔和我解除了婚约,我就到朗斯附近的一个煤矿干了六个月。”

    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给我讲了我在前面的章节中提到的事。

    “伊莎贝尔提出分手的时候,你难过吗?”

    在回答之前,他用那双漆黑的眼睛,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而他的眼睛像是要看穿他自己的心,而不是在看我。

    “是的。我当时非常年轻,我一心以为我们会结婚。对于我们两个将要一起度过的人生,我制订好了规划。我以为我们会非常幸福。”他微微一笑,“不过,正如吵架需要两个人一样,结婚也需要两个人。我万万没想到,我为伊莎贝尔提供的生活会让她感觉到沮丧与失望。若是早有察觉,我一定不会那么做。她太年轻了,充满热情。我不能怪她,也不能退让。”

    读者有可能还记得,他曾与寡居的农场主儿媳发生了一段荒诞的关系,在那之后,他逃离农场,去了波恩。我急切地盼着他说下去,但我知道必须小心翼翼,不问过多的问题,以免弄巧成拙。

    “我之前从没去过波恩。”我说,“我小时候在海德堡上过学。我想,那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了。”

    “我喜欢波恩,我在那里待了一年。我从一个大学教授的遗孀那里租了个房间,她收住了两个住宿生。她和她的两个人到中年的女儿负责做饭和打扫房屋。另一个住宿生是个法国人,一开始,我很失望,因为我只想说德语,可他是个阿尔萨斯人[98],能说德语,相比他的法语,他的德语虽然算不上更为流利,但至少没有那么重的口音。他的穿着打扮如同牧师,一段日子之后,我惊讶地发现,他是个本笃会修士。他得到修道院批准,来大学图书馆做研究。他博学多才,但看起来和我对修士的一贯印象并无二致。他个子很高,身体结实,留一头浅黄色头发,有一双蓝眼睛,一张圆脸红扑扑的。他个性腼腆,为人拘谨,似乎不愿意过多地与我打交道,可他彬彬有礼,在餐桌上说话总是表现得很有教养。我只有在吃饭时才能见到他,吃完午饭,他就回图书馆工作了,而吃完晚饭,我就坐在客厅里,和不用洗碗的那个房东女儿聊天,提高德语水平,他就回房间了。”

    “一天下午,那时候我都在那里住了一个来月了,他问我是不是愿意和他一起出去走走,我听了很惊讶。他说带我到附近的几个地方瞧瞧,他觉得我自己很难找到那些地方。我喜欢散步,但他比我更能走。第一次散步,我们大概走了足足十五英里。他问我来波恩干什么,我说来学德语,还要学习德国文学。他侃侃而谈,颇具见地,他说他愿意尽他所能地帮助我。在那之后,我们每周都会散步两三次。我发现,几年来他一直在教哲学。我在巴黎的时候读了很多哲学典籍,比如斯宾诺莎[99]、柏拉图和笛卡尔,不过我没看过德国著名哲学家的著作,我只是乐于听他讲这些书。有一天,我们过莱茵河去远足,坐在一个露天啤酒店里喝啤酒,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

    “‘算是吧。’”我说。

    “他飞快地扫了我一眼,我想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一丝笑意。他开始谈到埃斯库罗斯[100];你知道的,我一直在学希腊语,他对那些伟大的悲剧作家了若指掌,我永远都到不了他那个水平。听他谈学讲道,让人很受启发。我搞不懂他为什么突然问我那个问题。我的监护人鲍勃·尼尔森叔叔是个不可知论者,但是他经常去教堂,因为他的病人都希望他这么做,出于同样的原因,他还把我送到了主日学校。我们的用人是个死板的浸信会教友,她在我小时候常吓唬我,说是罪人要永远受地狱之火的折磨。她特别喜欢给我讲村里的人将受到哪些惩罚,而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她对这些人怀恨在心。”

    “到了冬天,我和恩斯海姆神父已经相当熟了。我觉得他是个特别出色的人,我从没见他生过气。他品行纯良和蔼,又为人宽容,胸襟十分广阔。他博学多才,而且他肯定清楚我是一个多么无知的人,但他与我说话,仿佛我和他一样学识深厚。他对我很有耐心,似乎只想帮助我。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腰疼,房东格拉鲍太太坚持让我卧床休息,还给我敷热水袋。恩斯海姆神父听说我病了,晚饭后就来我的房间看我。除了腰疼,我并无大碍。你知道书呆子的个性,看到书就一定要弄个明白。看到他进来,我就放下了我当时看的那本书,他拿起那本书,看了看书名。那本书是讲爱克哈特大师的,是我在市中心一家书店里买的。他问我为什么要看这本书,我说我看了很多有关神秘主义的文学书,还和他说到了科斯提,以及我如何因为他对神秘主义产生了兴趣。他用那双湛蓝的眼睛端详着我,眼神温柔,我只能说,我觉得他认为我这个人很逗。我感觉他觉得我十分荒谬,但他对我怀着一颗慈爱之心,对我的喜欢不会减少一丝一毫。再说了,就算别人把我当傻瓜,我也不在乎。”

    “‘你要在这些书里寻找什么?’”他问我。

    “‘如果我知道答案,’我答,‘那我至少算是走在寻找的路上了。’”

    “‘还记得我问过你是不是新教徒吗?你说算是。此话怎讲?’”

    “‘我从小到大受的就是这样的培养。’”我说。

    “‘你笃信上帝吗?’”他问。

    “我并不喜欢涉及我个人的问题,我的第一反应是告诉他,这根本不关他的事。然而,他表现得很友善,我觉得不可能去冒犯他。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不想回答我相信,也不想回答我不相信。也许是腰疼使得我愿意敞开心胸,也许是受到了他的影响,反正,我给他讲了我的经历。”

    拉里迟疑了片刻,等他再次开口,我知道,他不是在对我说,而是在对那个本笃会修士讲。他忘记了我的存在。我不知道是出于怎样的原因,在我没有催促的情况下,他会一改往日沉默寡言的性格,滔滔不绝地说出了很久以来他一直隐瞒的故事。

    “鲍勃·尼尔森叔叔是个非常民主的人,他把我送进了马文的高中。只是因为路易莎·布拉德利总是唠叨个不停,到了我十四岁时,他才把我送进圣保罗中学。我没有一点长处,功课不行,运动也不怎么样,不过我都应付过去了。我想我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我对航空特别着迷。那时候,航空还处在发展初期,鲍勃叔叔和我一样喜欢航空,他认识几个飞行员,我告诉他我想学习飞行,他就说一定满足我的心愿。我比同龄人要高,在我十六岁时,说我十八岁别人都会相信。鲍勃叔叔让我发誓保守这个秘密,他知道,因为让我学习飞行这事,别人一定会瞧不起他,不过他还是帮我去了加拿大,让我带着他的信去找他的一个熟人,最后,我在十七岁时,就在法国飞行了。”

    “我们当时开的飞机全都粗制滥造,每次飞行都有性命之虞。以现而今的标准来看,我们的飞行高度也很可笑,不过我们当时并不知道,还自以为很了不起。我喜欢飞,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飞行带给我的美妙感觉,我只知道,我很骄傲,也很快乐。在天空中,我感觉自己是某个伟大而美妙之物的一部分。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我只晓得,我再也不孤独了,在两千英尺的高空,我有了归属感。我明白这话听起来很蠢,但当我在云端飞行的时候,白云宛若一群群绵羊在我下方,我感觉我了解了无限的奥秘。”

    拉里顿了顿。他望着我,眼神令人费解,不过我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不是我。

    “我很清楚,有无数人被杀死,但我没有亲眼见到他们死去。因此,他们的死于我而言并不重要。后来,我亲眼看到一个人死,不由得心中充满了愧疚。”

    “愧疚?”我情不自禁地问道。

    “愧疚。那个男孩子只比我大三四岁,是那样的生龙活虎,胆色过人。片刻之前,他还充满生命力,是那样的出色,片刻之后,他就变得血肉模糊,好像从未活在这个世上。”

    我没接话。我在医学院上学时见过死人,在战争期间,我见到了更多的死人。我之所以沮丧,是因为他们看起来如此渺小,没有丝毫尊严,仿佛表演者弃之不用的提线木偶。

    “那天晚上,我一夜无眠,我哭了。不是为自己害怕,只是有些愤愤不平;死亡的邪恶打垮了我。战争结束了,我返回家乡。我一直对机械兴致盎然,要是我无法从事航空事业,就打算进汽车厂工作。我受过伤,养了一段时间的伤。后来,他们希望我去工作。我没法干他们盼着我去做的那些工作,毕竟看起来太没挑战了。我有很多时间思考,我一直问我自己,生活的目的是什么。我能活着,只是运气好而已;我要做出一番成就,可我不知道我想要怎样的成就。我从未思考过上帝这个问题。于是,我开始思考有关上帝的问题。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世上会有恶存在。我晓得我很无知;我认识的人中没有人可以指点我,而我想要学习,于是我开始胡乱地读书。”

    “我向恩斯海姆神父讲述了我的这些经历,他听后问我:‘你读书有四年了,是否有所收获?’”

    “‘没有。’”我说。

    “他那样慈祥地看着我,我糊涂了。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竟会唤起这样一种感情。他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像是在思考。”

    “‘我们古老而充满智慧的教会发现,’他说,‘如果你表现得好像你笃信宗教,那你就会得到信仰;如果你带着怀疑去祷告,但诚心实意,你的疑虑将会消除;如果你臣服于礼拜仪式的美,那么,平和就会降临在你心里,因为几个世纪以来,礼拜仪式对人类精神所具有的影响力已经得到了实践的证明。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该回修道院了。你为何不来和我们住几个星期?你可以和凡人修士一起在田里干活,在图书馆里看书。这样的体验不比在煤矿或德国农场里干活差。’”

    “‘你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建议?’”我问。

    “‘我观察你三个月了。’他说,‘或许,我对你的了解超过了你对自己的了解。你与信仰之间只隔着一张卷烟纸。’”

    “我对此没有发表意见。我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有人触动了我的心弦。最后,我说我要考虑考虑。他没再说起这个话题。在恩斯海姆神父留在波恩的余下的日子里,我们再也没有谈到宗教的话题,不过,他离开时给了我修道院的地址,并且告诉我,如果我决定去,只要给他捎去只言片语,他就会为我做好安排。我很想念他,程度之深,就连我自己都没想到。转眼就到了仲夏时节。我很喜欢住在波恩。我读了歌德、席勒和海涅,还读了荷尔德林和里尔克。然而,我仍然没有找到答案。我经常想起恩斯海姆神父说的话,最后,我决定接受他的邀请。”

    “他到车站来接我。修道院位于阿尔萨斯,田园风光美不胜收。恩斯海姆神父将我介绍给院长,然后带我去了分配给我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张很窄的铁床,墙上挂着耶稣受难像,只有必要的几件家具。午餐铃响了,我来到食堂。食堂非常大,建有穹顶。院长和两个修士站在门边,其中一个修士拿着一个盆,另一个拿着一条毛巾,院长将几滴水洒在客人的手上,象征清洗,然后用修士递过来的毛巾把手擦干。除我之外,一共有三个客人,有两个是牧师,路过修道院讨口饭吃,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法国人,这个人满腹怨气,来修道院隐居。”

    “院长和那两位副院长——一个年轻,一个年长——坐在餐厅首座,在单独的桌上进餐;神父们坐在两侧的墙边,而新来的修士、凡人修士和客人则坐在中央的桌上。做完了谢恩祷告,我们开始吃饭。一个新来的修士坐在食堂大门附近,用单调的声音朗读一本有教化意义的书。吃完饭,我们又做了谢恩祷告。院长、恩斯海姆神父、客人和负责接待客人的修士来到一个小房间,我们喝了咖啡,聊了家常。然后,我回到了我的房间。”

    “我一住就是三个月,我很快乐。修道院的生活很适合我。图书馆太棒了,我看了很多书。神父们并没有尝试对我施加影响,他们都很高兴与我交谈。他们的博学、虔诚、超凡脱俗,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不要以为他们终日无所事事,他们忙得很。他们耕种自己的土地,很高兴接受我的帮助。我喜欢壮观的祷告场面,而我最喜欢的是晨祷。晨祷在凌晨四点举行。在暗夜之中坐在教堂里,会令人动容不已,身着独特服装的修士显得极其神秘,修士服的风帽遮着头,用雄浑的男声咏唱着礼拜的单声圣歌[101]。这种有规律的生活使人安心,尽管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尽管要不停地思考,却依然能获得持久的平静。”

    拉里略带悲伤地笑了笑。

    “和罗拉[102]一样,我生得太晚了,而这个世界太老了。我应该出生在中世纪,当时,信仰是理所当然的事;那样,我就知道我该走哪条路,我会加入教会。我无法相信。我想要相信,可我无法相信不比普通的正派人更优秀的上帝。修士告诉我,上帝创造这个世界,是为了颂扬他自己。在我看来,这样一个目标并无价值可言。贝多芬创作出交响曲,就是为了颂扬他自己?我觉得并非如此。我认为,他谱写交响曲,是因为他灵魂中的乐曲需要表达出来,而他要做的,就是尽其所能,将它们完美地表现出来。”

    “我常听修士重复主祷文,我很想知道,他们怎么可以不断地祈祷,却不会对天父赐予他们每天吃的食物这事产生怀疑。孩子们会祈求他们尘世的父亲给予他们食物吗?他们期望他这么做,为此,他们既不会感激,也觉得没有感谢的必要,我们只会责怪那些生了孩子却无力养活或不去养活孩子的父亲。在我看来,如果全能的造物主不向他创造出来的万物提供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必需品,那他最好还是不要创造他们。”

    “亲爱的拉里,”我说,“依我看,幸亏你没生在中世纪。不然的话,你准会被绑在火刑柱上的。”

    他笑了。

    “假使你是个成功人士,”他又道,“你愿不愿意让别人当面称赞你?”

    “那只会叫人尴尬。”

    “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觉得上帝也不愿意被人当面恭维。在参军的时候,有个人用花言巧语巴结指挥官,得到了肥差,我们都很不以为然。我觉得,如果一个人通过阿谀奉承而得到救赎,上帝也会嫌弃他。我认为,上帝最满意的,是那种尽智而行的崇拜。”

    “不过,最让我烦恼的并不是这一点:我无法接受原罪一说,据我所知,修士心中始终怀有这一成见。我在空军里认识了很多人,他们一有机会,就会喝个烂醉,找女孩子上床,还满嘴脏话。空军里有一两个坏蛋:一个因为开空头支票被抓,判了六个月。其实也不全是他的错,他一向是个穷光蛋,可一旦他有了超乎他预料的钱,就昏了头了。我在巴黎见过很多坏人,回到芝加哥后,也遇到了坏人,可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坏都是遗传,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也有的是受环境影响,这也不是他们的选择,对于他们的罪恶,我并不确定社会的责任比他们自身的责任少。如果我是上帝,我就无法把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就连最作恶多端的也不行。恩斯海姆神父心胸开阔,他认为下地狱就意味着失去上帝的护持,可如果下地狱是这样一个令人无法忍受的惩罚,你认为,善良的上帝会施加这样的惩罚吗?毕竟是他创造了人类。如果他创造了人类,那他们犯罪,也是得到了他的首肯。如果我训练一条狗去咬闯进我家后院的陌生人的喉咙,那在它这么做之后,我打了它,就不公平了。”

    “如果是万能且善良的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为什么他要创造出恶这种东西?修士们说,这是为了让人们征服内心中的邪恶,抵制诱惑,接受痛苦和不幸,视之为上帝为净化他们而施加的考验,使他们有资格接受上帝的恩典。在我看来,这就好像派人到一个地方送信,为给他增加难度,就建造迷宫,还规定他必须穿过迷宫,然后挖一道护城河,让他必须游过去,最后又造了一堵墙,让他翻过去。我绝不相信充满智慧的上帝会没有常识。我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相信上帝并没有创造世界,但尽其所能在逆境中减少损失,他比人类更优秀,更聪明,更伟大,他与并非由他创造出的恶作斗争,而且,你或许可以希冀他到最后战胜了恶。可从另一方面来讲,我又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相信。”

    “对于困扰我的问题,那些优秀的神父给出的答案,既不能满足我的头脑,也不能满足我的心灵。我与他们的出发点不同。我去与恩斯海姆神父道别,他并没有问我是否从这段经历中有所收获,他认为这是必然的。他看着我,眼中的仁慈难以形容。”

    “‘恐怕我让你失望了,神父。’”我说。

    “‘并没有。’他答,‘在你的内心之中,你是个极为虔诚的人,尽管你并不相信上帝。上帝将挑选你,你一定会回来。到这里,或是他处,唯有上帝知道答案。’”

    四

    “那年冬天剩下的时间,我是在巴黎度过的。我对科学一无所知,但我知道,是时候了解一二了。我看了很多书。我不知道我是否学到了很多,我只知道,我是个极为无知的人。不过我早就知道这一点了。到了春天,我去了乡下,住在河边的一个小旅店里,附近有个美丽古老的法国小镇,两百年来,那里的生活似乎从未变过。”

    估摸拉里和苏珊娜·鲁维埃正是在那里一起过了夏天,不过我没有打断他。

    “那之后我去了西班牙。我想去看看委拉斯开兹[103]和格列柯。我很想知道,艺术能否为我指出宗教无法指出的路。我游荡了一段时间,然后去了塞维利亚,我喜欢那里,很想在那里过冬天。”

    我二十三岁时去过塞维利亚,也很喜欢那个地方。我喜欢那里迂回曲折的白色街道,大教堂雄伟壮丽,瓜达尔基维尔河畔的平原广袤无垠;我也喜欢安达卢西亚女孩子,她们优雅迷人,性格欢快,深色的眸子闪闪发亮,头发上别着康乃馨,衬托得她们的发色愈发乌黑发亮,康乃馨也显得更加鲜艳动人,我喜欢她们那丰润的肤色,性感无比的嘴唇。只要年纪轻,就好像置身于天堂。拉里去那里时只比我当时大一点,我不由得琢磨着,面对那些性感尤物,他是否依旧可以抵得住诱惑。他回答了我这个没有问出的问题。

    “我遇到了一个我在巴黎认识的法国画家,他叫奥古斯特·柯泰特,曾与苏珊娜·鲁维埃交往过一段时间。他来塞维利亚画画,和一个他在当地认识的女孩子住在一起。一天晚上,他请我和他们一起去埃勒塔尼亚歌剧院听弗拉明戈歌手演唱,那女孩的一个朋友也来了。那个女孩娇小玲珑,只有十八岁。她和一个男孩子鬼混,怀了孕,不得不离开她的村子。那个男孩子正在当兵。她生下了孩子,把孩子交给保姆照料,自己就去香烟厂打工了。我带她回了家。她是个快乐的人,很可爱,几天后,我问她是否愿意和我住在一起。她答应了,于是我们在一家旅店里租了两个房间,一个卧室,一个客厅。我告诉她可以不用去上班了,不过她不愿意,这倒是很合我的意,这样白天的时间就归我自己所有了。我们可以用厨房,她经常在上班前为我做早餐,中午回来做午餐,到了晚上,我们就一起去餐馆吃,然后去看电影或跳舞。我有个橡胶浴缸,每天早晨我必须用冷水擦浴,她觉得我是个疯子。她的孩子在塞维利亚几英里外的一个村里,我们常常在周日去看望孩子。她很坦白,和我住在一起,就是为了赚钱,等她男朋友服役回来,就可以租个房子。她很可爱,我肯定她会成为帕科的好妻子。她性格开朗,脾性温和,温柔亲切。对于人们讳莫如深的性交,她却觉得是一种自然的身体机能。她从中获得欢乐,也给予对方欢乐。她是一头小兽,却异常可爱,富有魅力,而且是一头驯顺的小兽。”

    “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告诉我,帕科从他服役的西班牙属摩洛哥给她写了一封信,说他就要结束服役,几天后就能回到加的斯。转天早晨,她收拾好她的东西,把钱塞进长袜,我送她去了车站。我送她进车厢的时候,她给了我一个热吻,只是她只顾着为即将见到爱人而兴奋,根本没有顾及我,我很肯定,火车还没驶出车站,她就会把我忘到脑后。”

    “我依然留在塞维利亚,到了秋天,我动身离开,正是在那个时候,我去了印度。”

    五

    很晚了,客人越来越少,只有几张桌子还坐着人。那些无事可做而赖在那里的人,此刻都回家了。还有些看完了戏或电影,进来喝点酒或吃点东西的人,现在也都走了。时不时有几个晚归的人进来。我看到一个人走了进来,他个子很高,显然是个英国人,身旁还有个小混混。他的脸很长,一脸倦色,留着一头稀疏的卷发,一看就是个英国知识分子,显然和很多人一样,也幻想着到了国外,国内的熟人就认不出你了。那个小混混两三口就解决掉了一大盘三明治,他的同伴则用慈爱的目光看着他。胃口真不错!我看到了一个熟人,在尼斯的时候,他与我在同一家理发店理过发。这人是个矮胖子,头发花白,圆圆的脸红通通,眼下有很重的眼袋。他是美国中西部地区的一个银行家,经济大萧条后,他背井离乡,借此逃脱调查。我不知道他是否犯了罪;就算他真犯了罪,也是个小人物,因为当局并没有费力把他引渡回去。他举止傲慢,跟卑鄙的政客一样,假装一派热忱,可眼神中流露出恐惧和不如意。他从未喝得酩酊大醉,也从未完全清醒。他身边总有妓女相陪,她们显然都从他身上搜刮钱财。这会儿,有两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陪在他身边,她们在嘲笑他,甚至不加掩饰,而他对她们所说的话只是一知半解,只知道傻笑。放荡的生活!我不知道,他若是留在国内,接受应得的惩罚,是否更好。有朝一日,他身边的那些女人将他榨干,那他就只有投河或吃安眠药自杀这条路可选了。

    在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客人多了起来,我想这会儿夜总会都关门了。一群年轻的美国人涌了进来,他们都喝得醉醺醺的,非常吵闹,只待了一会儿就走了。两个忧郁的胖女人坐在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穿着中性化的衣服,并排坐在一起喝威士忌苏打水,闷闷不乐,都不说话。一帮穿着晚礼服的人走了进来,在法语里,称他们为gens du monde,意思是上流社会的人。他们显然随处乱逛,这会儿找个地方吃宵夜,作为最后一个节目。他们来了又走。一个小个子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他衣着素净,在那里坐了一个多小时,面前摆着一杯啤酒,一直在看报纸。他留着整齐的黑胡子,戴着夹鼻眼镜。后来,一个女人进来,和他坐在一起。他冲她一颔首,没有丝毫亲昵之态,照我看,他等了这么半天,是生气了。那个女人很年轻,穿着寒酸,却化着浓妆,显得很疲惫。过了一会儿,我注意到她从包里拿出一个东西,交给了他。是钱。他看着那些钱,面色沉了下来,他和那个女人说了些什么,我听不到,不过看她的样子,我估摸她是挨骂了,这会儿正在解释。突然之间,他探过身,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她号啕大哭起来。经理见出了乱子,便走过来看是怎么回事。看情形他告诉他们要举止得体,不然就出去。那个女孩子转身看着他,为了让所有人都听到,就大叫起来,满口污言秽语,让他不要管闲事。

    “他打我又怎么样,我活该。”她喊道。

    这些女人!我一直觉得,若是要靠女人的卖身钱过活,一定要身材魁梧,长相性感,身上带刀或带枪;可眼前这个人竟然如此瘦小,从外表看来可能是律师所的办事员,竟然可以在这个过度拥挤的行业里占有一席之地,真叫人瞠目结舌。

    六

    为我们送餐的服务员要下班了,为了拿到小费,他送来了账单。我们付了账,又点了咖啡。

    “怎么不说了?”我道。

    我感觉拉里还没说够,我很想听他继续讲。

    “你不嫌烦吗?”

    “不会。”

    “那好吧。我们去了孟买。船在那里停了三天,让游客去看看风景名胜,游览一番。到了第三天,我下午休息,就上了岸。我逛了一会儿,看着往来的人群,真是大杂烩呀!有中国人,伊斯兰教徒,印度教徒,还有和你的帽子一样黑的泰米尔人;我还看到了长有肉峰的巨大公牛,长着长长的犄角,拉着车!跟着,我去了象岛石窟。一个印度人在亚历山大港上了船,要到孟买来,游客们都很瞧不起他。他很胖,个子又矮,圆脸晒得黝黑,穿一件黑绿格子的牧师领厚花呢外套。一天晚上,我在甲板上吹海风,他过来和我说话。当时,我不想与任何人说话,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他问了我很多问题,而我对他很不耐烦。我告诉他,我是个学生,要一路打工回美国。”

    “‘你真该去印度看看。’他说,‘东方能教给西方的东西,远比西方以为的要多得多。’”

    “‘是吗?’”我说。

    “‘无论如何,’他又道,‘你都要去看看象岛石窟,保证你不虚此行。’”拉里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去过印度吗?”

    “没有。”

    “嗯。我当时正看着那座巨大的三头佛像,那可是象岛最有名的石像,我琢磨着这座雕像代表什么,这时候,我听到有人在我身后说,‘看来你接受了我的建议。’我转过身,过了一会儿,我才认出和我说话的那个人。就是那个穿厚格子外套的小个子,不过现在他穿了一件橘黄色长袍,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罗摩克里希那[104]教的大师穿的长袍;那个小个子一改以往的滑稽和聒噪,此时极为庄严高贵。我们都注视着那座巨大的石像。”

    “‘梵天是创造之神,’他说,‘毗湿奴是保护之神,而湿婆则是毁灭之神。他们是最高实在的三种表现形式。’”

    “‘恐怕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我说。

    “‘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他答,嘴角露出一抹微笑,眼睛闪闪发光,像是在嘲笑我,‘能被人了解的神就不算是神了。谁能用语言解释神呢?’”

    “他双手合十,微微颔首,便信步离开了。我则继续看着那尊拥有三个脑袋的神秘佛像。或许是因为我虚怀若谷,善于接受,才感觉到异常激动。你知道,有时候你拼命要回想起一个名字,它就在嘴边,可你就是想不起来,当时我就是那种感觉。我离开石窟,在台阶上坐了很久,眺望大海。对于婆罗门教,我所知道的只是爱默生的那些诗,我努力回想那些诗,却想不起来,我气坏了,在回孟买的时候,我去了书店,看是否有诗集里收录了爱默生的那些诗。最后,我在《牛津英语诗歌》中找到了我要的东西。你还记得那首诗吗?”

    那些人摒弃我,纯属失策;

    他们逃离我,我是他们的羽翼;

    我是怀疑者,也是怀疑。

    我是婆罗门教僧侣们吟诵的经文。

    “我在当地一家餐馆里吃了晚饭,十点前回船上就可以,于是我走到广场上,凝望大海。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天空中有这么多星星。白天天气炎热,这会儿暑气消退,凉爽的气候十分宜人。我找到了一个公园,在一张长凳上坐下。那里很黑,有白色人影默默地走来走去。我过了美妙的一天,阳光灿烂,人群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喧哗吵闹,东方的气味充斥鼻间,辛辣而芬芳,让我心驰神往;如同画家用来创作的静物和颜料一样,梵天、毗湿奴和湿婆的三个巨大头像为这一切增添了神秘的气息。我的心开始狂跳,我忽然确信,印度具有我必须拥有的东西。这就好像我得到了一个机会,我必须立即抓住,不然它将永远不再出现。我马上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不回船上了。我只留了一个小旅行箱在船上,里面只有几样东西。我缓步走回居民区,想找家旅店住下。过了一会儿,我总算找到了一家,订了个房间。我所有的只是身上这身衣服,一点零钱,护照和信用证;我感觉太自由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十一点开船,为了保险起见,我在房间一直待到了十一点。我走到码头上,看着船开走。然后,我去了罗摩克里希那教会,找到了那位在象岛与我说过话的大师。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过我说,我要求见刚从亚历山大港来的大师。我告诉他,我决定留在印度,并请他给我一些指导。我们谈了很久,最后他说,他当晚要去贝拿勒斯,问我是否愿意同往。我自然乐意。我们坐的是三等车厢。车厢里挤满了人,他们吃东西,喝酒,说话,闷热难耐。我一夜没合眼,转天早晨,我已经筋疲力尽,那位大师却生龙活虎。我问他有何窍门,他就说,‘我冥想无形,在绝对中休养生息。’我不知道该思考什么,可我亲眼看到他神清气爽,犹如在舒适的床上美美睡了一夜。”

    “我们终于到了贝拿勒斯,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来接我们,大师请他给我找个住处。他叫马亨德拉,是大学教师,友善聪明,他很喜欢我,我也很欣赏他。那天晚上,他带我乘船游了恒河。于我而言,那是一次兴奋的体验,整座城市临河而建,看起来非常美丽,令人惊叹;不过转天早晨,他带我去看的风景更妙。天还没亮,他就来旅店接我,又带我来到恒河之上。我看到了令我无法置信的景象,在我眼前,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我看到了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说不出这给我留下了怎样的印象。我在贝拿勒斯住了六个月,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赞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每个人都对我很好。他们知道我不是来猎虎,也不是做买卖,而纯粹是为学习,他们就尽可能帮助我。我想学习印度斯坦语,他们知道了很高兴,还找了老师教我。他们借书给我,耐心地回答我的问题。你了解印度教吗?”

    “知之甚少。”我说。

    “我原以为你对印度教感兴趣。他们有这样一个概念,宇宙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只是处在一个无尽的循环中,成长,到达平衡点,衰退,解体,再成长,如此循环往复,没有尽头,还有比这更惊人的概念吗?”

    “印度教徒觉得这种无限循环有何目的?”

    “我看他们会说,这是绝对的本质。你知道的,他们认为现世只是一个阶段,要为前世的所作所为接受奖惩。”

    “他们相信轮回转世。”

    “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都相信轮回转世。”

    “相信的人多,不代表这就是事实。”

    “的确不能,但如此一来,就值得我们思考了。基督教吸收了很多新柏拉图主义的主张,或许也很容易吸收转世轮回这一概念,事实上,一个早期的基督教派就相信转世轮回说,但后来这一观点被定性为旁门左道。若非如此,基督教一定会像相信基督复活一样相信转世轮回。”

    “所谓转世轮回,是不是根据前世的所做善恶,灵魂从一个肉体转移到另一个肉体,就这样无限循环下去?”

    “我想是的。”

    “可你想想,所谓我,不光包括我的灵魂,还包括我的肉体,谁能决定,我的肉体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如果不是生了一只畸形的脚,那拜伦还是拜伦吗?如果不是得了癫痫症,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吗?”

    “印度人不相信碰巧。他们会说,是你在前世的所作所为,决定了你的灵魂寄于一个并不完美的肉体里。”拉里懒散地敲着桌子,有些出神。跟着,他淡淡一笑,露出沉思的眼神,继续说了起来,“你有没有想过,轮回转世不仅是世间之恶的解释,也是恶存在的理由?如果恶是我们前世所犯罪孽的结果,我们就可以顺从地忍受恶,并且希望,如果在这一世我们努力向善,那么来世就能少受恶的折磨。然而,忍受自身的恶十分容易,只需要拿出一点勇气即可;使人无法忍受的是看到别人受到恶的折磨,往往表面上看来他们不应该有此遭遇。如果你能说服自己那是前世的必然结果,你就可以怜悯,可以尽你所能去减轻,你也应该如此,可你没有理由愤愤不平。”

    “但是,上帝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创造一个没有痛苦和不幸的世界,那样的话,人们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功与过了。”

    “印度教徒会说,根本就没有起始,个人的灵魂与宇宙共存,永世存在,本性由前世决定。”

    “相信转世轮回说,会对相信之人有任何实质的影响吗?毕竟,这是一种考验。”

    “我想是的。我认识一个人,转世轮回就对他的生活产生了实际影响,我给你讲一讲。在我到印度的头两三年,大多数时间我都住在当地的旅店,不过时不时会有人邀请我去他们的家住。有那么一两次,我以大君宾客的身份,住进了他们那些富丽堂皇的宫殿。有一次,通过我一个在贝拿勒斯的朋友,我受邀住在了北部一个较小的邦里。该邦首府风景宜人,那是一个玫瑰花圃一样的古老城市,在别人的介绍下,我认识了财政部长。他曾在欧洲求学,就读于牛津大学。与他交谈之后,你就会发现他是个进步人士,聪明,开明,大家都知道,他作为财政部长能力卓绝,还是位精明的政治家。他穿欧洲的服装,整洁利落,相貌俊朗,和印度人一样,人到中年的他微微有些发福,留着剪得很整齐的短髭,非常整齐。他经常邀请我去他家,他家有一个大花园,我们坐在参天大树的树荫里谈天说地。他有妻子,两个孩子都已成年。你或许会以为他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英化印度人,甚至有点儿平庸。可是我惊讶地发现,在他五十岁那年,他竟然辞去了薪金丰厚的职务,将财产留给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外出云游了。然而,最叫人诧异的是,他的朋友们和大君都淡定地接受了这件事,认为这很自然,没什么特别。”

    “有一天,我对他说:‘你思想自由,了解这个世界,又读了那么多的书,科学、哲学和文学无一不通,你是真心相信轮回转世吗?’”

    “他像是变了个人一样。那一刻,你会觉得他无所不晓。”

    “‘我亲爱的朋友,’他说,‘如果我不相信,生命于我而言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那你相信吗,拉里?”我问。

    “你的问题很难回答。在我看来,我们西方人不可能像东方人那样,毫无保留地相信这一说法。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停顿片刻,用手托着脸,低头看着桌子。接着,他向后一靠。

    “我给你讲一讲我的一次非常奇怪的经历。一天晚上,我在静修处我的小房间里,按照我的印度朋友教我的那样,练习冥想。我点了根蜡烛,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火焰上,过了一会儿,透过火焰,我清晰地看到了一长串的人,他们排成一队。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老妇,戴着一顶蕾丝网帽,灰白的长卷发垂在耳边,她穿着一件黑色紧身上衣,一件黑色丝绸荷叶边裙子,我想是七十年代的那种式样,她站在那里,面朝我,和蔼可亲,态度谨慎,手臂笔直地垂在身体两侧,掌心对着我,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和善的表情。她后面是个犹太人,又高又瘦,他侧身而立,所以我只能看到他的侧脸,他长了个鹰钩鼻,厚嘴唇,穿一件黄色宽松长袍,一头浓密的黑发上戴着一顶黄色的无边便帽。他一副学者派头,看起来勤奋好学,既让人觉得冷酷,又让人觉得他的严肃中充满了激情。他后面是个年轻人,这人面对着我,我能很清楚地看到他,仿佛在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人,他乐呵呵的,面色红润,一看就知道他是十六世纪的英国人。他站在那里,脚步稳健,双腿微微分开,表情英勇不凡,他穿着一身红色衣服,如同宫廷礼服一样华美,脚穿宽头天鹅绒鞋,头戴平顶天鹅绒帽子。在这三个人身后,还有一队数不尽的人,如同在电影院外排起的长队,不过他们面目模糊,我看不清他们长什么样子。我只可以勉强看清他们的体型和动作,他们一动起来,就好像夏季微风吹拂下的麦穗。过了一会儿,我不知道是一分钟,五分钟,还是十分钟,他们慢慢地消失在了漆黑的夜色中,只剩下稳稳燃烧的烛火。”

    拉里微微一笑。

    “当然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了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可能在不久之前,我是新英格兰的一位老太太,再之前是黎凡特的一个犹太人,再往前追溯,也就是塞巴斯蒂安·卡伯特[105]从布里斯托起航后没多久,我是威尔士亨利亲王宫廷里的一个时髦男子。”

    “你那个在玫瑰花圃城市里的朋友后来怎么样了?”

    “两年后,我南下去了一个叫马都拉的地方。一天晚上,在一座寺庙里,有人轻拍我的手臂。我转过身,看到了一个留着胡子、一头黑色长发的人,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拿着一根手杖和一个圣徒化缘用的钵。直到他开口说话,我才认出他是我的那个朋友。我太惊讶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问我近况如何,我大致讲了讲;他问我要去何处,我说去特拉凡哥尔;他让我去见甘尼喀先生。‘他会给予你你一直在寻找的东西。’他说。我请他给我讲讲这个人,可他只是微微一笑说,等我见到他,自然就能了解我需要知道的一切了。那个时候,我已经学会不刨根问底了,就问他来马都拉干什么。他说他正徒步到印度的各个圣地朝圣。我问他吃得如何,睡得是否香甜。他告诉我,若是有人为他提供庇护之所,他就睡在游廊里,若是没有,就睡在树下或是寺庙中。至于食物,若是有人给他饭吃,他就吃,要是没有,他就饿着肚子往前走。我端详着他,‘你瘦了。’我说。他哈哈笑起来,回答说瘦了更好。然后,他向我道别,听一个只围缠腰布的人说‘再见,老朋友’,真可谓有趣至极,然后,他进了庙中闲人免进的那部分殿室。”

    “我在马都拉住了一段时间。我估摸在印度,只有这座庙允许白人在除至圣所以外的地方随意走动。夜幕降临,庙宇中人头攒动。有男人,女人,还有孩子。男人们围着缠腰布,额头上涂着厚厚一层牛粪燃烧后的白色灰烬,往往胸口和手臂也涂有这种白灰。你能看到他们在一个又一个神殿前参拜,有时候面朝下趴在地上,行大礼。他们祷告,咏诵经文。他们呼喊彼此,打招呼,吵架,激烈地争辩。这样的吵闹声似乎不敬神明,可不知怎的,倒显得神明就在近处,生动活跃。”

    “那里有一条条长长的走廊,支撑屋顶的立柱饰有雕刻纹饰,每根柱子脚下都端坐一名托钵僧人,每个僧侣前面都摆着一个化缘用的钵,或是摆放一块小垫子,信徒会丢一个铜板到上面。他们有的穿着衣服,有的则几近赤裸,有的在你经过时会神情茫然地望着你,有的或是默默地看书,或是大声朗读出来,似乎并没有注意到熙熙攘攘的人流。我在他们之中寻找我的朋友,却再也没有见过他。我想他必定已经上路,去追寻他的目标了。”

    “他的目标是什么?”

    “不再受轮回之苦。他们管自我叫阿特曼,我们则称之为灵魂,《吠檀多》认为自我不同于肉体及其感官感觉,不同于思想及智慧;自我不是绝对的一部分,因为绝对是无限的,并不分为各个部分,只有绝对本身。灵魂不是创造出来的,它永恒存在,当它摆脱了七层无知的面纱时,便会回归它起源的无限之中。就好像一滴水来自大海,随雨落入水坑,随后流入小溪,汇入江河,穿过高山峡谷和广阔的平原,一路蜿蜒曲折,绕过横亘在路上的岩石和倒地的树木,最终抵达它起源的那片浩瀚的大海。”

    “然而,当那滴水再次汇入大海,自然就失去了个性。”

    拉里咧开嘴笑了。

    “你想品尝糖的味道,却不想变成糖。除了表现我们的自我主义、个性外还是什么?除非灵魂能彻底摆脱自我主义,否则不可能与绝对融为一体。”

    “说到绝对,拉里,你很是在行,这个词令人印象深刻。你说实话,这个词对你而言有何意义?”

    “现实。说不清绝对是什么,只能说它不是什么。用语言无法形容它。印度人称之为梵。它不在任何地方,又无处不在。它隐藏在万物之中,万物全都依托于它。它不是人,也不是物,不是因。它没有特性。它超越永恒与改变,凌驾于整体与部分之上,有限与无限之上。它是永恒的,因为它的完整与完美同时间无关。它是真理与自由。”

    “老天!”这话是我对自己说的,而我对拉里道:“可一个纯智慧的概念,怎么能在人类受苦受难的时候慰藉他们呢?人类总是需要一个人格化的神,这样一旦遇到困难,他们就能向他寻求安慰和鼓励。”

    “或许在很久以后,人类有了更加深刻的见解,就能知道,必须在他们自己的灵魂中寻找安慰和鼓励。我自己就认为,所谓神明崇拜,不过是对需要供奉的残酷神明的古老回忆重新出现而已。我相信,上帝只在我心里。如果是这样,我要崇拜谁?难道是我自己?人类具有不同的精神发展阶段,因此,印度人的想象力逐步发展出了绝对的表现形式,就是梵天、毗湿奴、湿婆和其他上百种不同的神明。绝对就是大自在天,即这个世界的缔造者和统治者,绝对也在卑微的物神里,在太阳炙烤的田地里务农的农民会向他们供奉一朵花。印度有多种多样的神明,他们只是手段,借以实现自我和最高自我的统一。”

    我若有所思地看着拉里。

    “我很想知道,这样一种一丝不苟的信仰,到底有何吸引你的地方?”我说。

    “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我一直认为创立宗教的人很可怜,因为他们规定,你必须信仰宗教,才能得到救赎。这就好像只有有了你的信仰,他们才能相信他们自己。看到他们,你会想到昔日那些异教神明,如果没有虔诚信徒供奉的祭品,他们就会变得苍白无力。不二论并不要求你相信什么,只是要求你应该怀有热烈的渴望去了解现实;它声称,你能像认识快乐或痛苦那样认识神明。现而今在印度有很多人都确信他们做到了,据我所知,足有数百人。在通过知识来了解现实这个概念中,我发现了一些很奇妙也很令人满意的东西。后来,印度的圣贤认识到人类具有弱点,承认通过爱或工作也可以得到救赎,不过他们从未否认,最高贵和最艰难的方式是通过知识,因为获取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珍贵的才能,也就是人类的理智。”

    七

    我必须解释一下,我并不打算在此讨论吠檀多派哲学体系。我对这个哲学体系了解不多,所以无从谈起,可即便我有这个能力,也不适合在本书中进行探讨。我们谈了很久,拉里说了很多,有些我并没有记录下来,毕竟这是一部小说,我关心的是拉里。我本不应该触及这样一个复杂的主题,然而在我看来,若是不稍稍提及他那有关哲学的思考和奇异的经历,他的那些行为就失去了合理性。他的声音和蔼可亲,就算是随随便便说话,也颇具说服力。他表情生动,随着想法而变化,时而严肃,时而欢快,时而沉思,时而滑稽,犹如数把小提琴在演奏一个协奏曲中几个不同的主题,而钢琴的旋律不时穿插其中。我很懊恼,因为我无法用任何语言将这些一一形容出来。尽管他在说严肃的话题,却说得非常自然,仿佛是在闲聊,或许还带着一点点的羞怯,但没有更多的局促,活像是在说天气或农作物。如果我的记述让你觉得他是在说教,那完全是我的错。他的谦逊与真诚显而易见。

    餐馆里只剩下寥寥数人。喝酒吵闹的人早就走了,那些谈恋爱的可怜人回了他们肮脏的寓所。时不时会有一个一脸倦容的人走进来,喝杯啤酒,吃个三明治,或是半睡半醒的人进来喝咖啡。他们全是白领,一个人刚下了夜班,要回家睡觉;另一个被闹钟吵醒,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开始一天漫长的工作。拉里好像对时间和周围的一切都无知无觉。我这一生中遇到过很多奇怪的情况,我不止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也不止一次与浪漫牵手,品尝它的滋味。我曾骑一匹矮种马,沿着马可·波罗前往神奇中国的那条路穿越中亚;也曾在彼得格勒一间整洁的客厅里,一面喝俄国茶,一面听一个穿黑西装和条纹裤子的小个子柔声细语地告诉我,他是如何刺杀了一位大公;我曾坐在威斯敏斯特的一间会客室里,听平静温和的海顿钢琴三重奏,外面爆炸声四起。然而,我认为,我最奇异的经历莫过于此时,我一连好几个钟头坐在那家俗丽餐馆的红色丝绒座椅上,与拉里讨论神与永恒,讨论绝对和没有完结的轮回。

    八

    好几分钟了,拉里不发一言,我不愿意催促他,只是耐心等待着。过了一会儿,他冲我友善地一笑,仿佛他突然又注意到了我。

    “当我来到特拉凡哥尔,我就发现,根本就不需要去打听甘尼喀先生,人人都知道他。很多年来,他一直住在一个山洞里,不过,他接受劝告,搬到了平原,一些善心人送给他一片土地,为他建造了一座小小的土坯房子。那里距离首府特里凡得琅很远,我先是乘火车,然后坐牛车,用了整整一天才到静修处。我在院子的入口见到了一个年轻人,问他是否能拜见大师。我带了一篮子水果,通常大家都会拿这样的礼物。过了几分钟,那个年轻人回来了,带我来到一个四周都是窗户的长廊。甘尼喀先生就坐在一角铺着虎皮的高台上,正在冥想。‘我一直在等你。’他说。我大吃一惊,不过我觉得可能是我在马都拉的那个朋友和他说起过我。然而,当我提到他的名字时,大师摇了摇头。我送上水果,他命那个年轻人把水果拿走。这会儿只剩下我们两个,他端详着我,但没有说话。我不知道我们沉默了多久,可能是半个小时。我给你讲过他的外貌,但没说过他散发出的那种宁静的气质,他显得那样善良,平和,无私。走了一天,我很热,也很累,可渐渐地,我开始感觉到精力充沛。在他再次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他讲英语?”我插口道。

    “不是。可你知道,我能很快掌握一门语言,我学会了很多泰米尔语,在南方,可以听懂别人说话,别人也能听懂我说话。最后,他终于开口了。”

    “‘你来此有何目的?’”他问。

    “我开始给他讲我为什么来到印度,如何度过了三年;我听说过很多圣贤,别人说他们充满大智慧,我便一一寻访,却发现没人能给予我正在寻找的东西。他打断了我。”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了,无须重复。你来这里有何目的?’”

    “‘我希望你做我的导师。’”我答。

    “‘唯有梵天才是导师。’”他说。

    “他依旧用奇怪的热烈眼神注视着我,跟着,突然之间,他的身体发僵,翻白眼,我看到他进入了印度人所说的三味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主客二元性开始消失,你成了知识绝对。我盘腿坐在地上,与他面对面,我的心开始狂跳。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叹口气,我意识到,他恢复了正常的意识。他用慈爱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住下来吧。’他说,‘他们会带你去睡觉的地方。’”

    “他们让我住在一个小屋里,甘尼喀先生初到平原来时,就是住在那里。他现在住在那个长廊,由于信徒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慕名来参拜他,这才建造了那个长廊。为了不显眼,我穿上了舒适的印度服装,而且,我晒得很黑,若不仔细看,一定会认为我是本地人。我看了很多书,冥想,听甘尼喀先生讲道,他并不经常讲道,却随时愿意回答问题,他的话能给人启发,如同听到了美妙的音乐。他本人在年轻时进行了严格的苦修,却并不要求他的门徒也这样做。他只是要求他们摆脱私欲和情欲的控制,并且告诉他们,只要心态平和,克制,懂得放下,忍耐,心志坚定,渴望自由,就能获得自由。人们经常从三四英里开外的一个镇子赶来,那儿有座著名的寺庙,每年举办一次盛会,来的人不计其数。有的来自特里凡得琅,还有的来自更加遥远的地方,他们讲述自己受到的苦难,寻求他的建议,聆听他的教诲。他们离开的时候,灵魂得到了抚慰,心平气和。他教导的道理很简单,他教导人们,人都具有潜能,智慧是获得自由的手段。他教导人们,若要获得救赎,出家遁世并非必然的选择,割舍自我才是必须。他教导人们,不为私利的工作可以净化人的心灵,责任使人放弃自我,与宇宙合二为一。不过,不同寻常的并非他的教诲;他这个人,他的仁慈,他的灵魂之高贵,他的圣洁,才非同凡响。有他在,便是幸事。我很高兴在他身边,我感觉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那段时间过得飞快。我本打算要么一直住下去直到他去世,毕竟他告诉过我们,他并不打算在他那具易腐烂的肉体中停留过久,要么等到我开悟,也就是终于突破了无知的桎梏,肯定地知道自己和绝对是一体的。”

    “后来呢?”

    “如果他们说的是实话,就没有以后了。灵魂在尘世的历程到了尽头,再也不会返回了。”

    “甘尼喀先生死了吗?”我问。

    “据我所知还没有。”

    在他说话的时候,他看出了我这个问题的暗示,轻笑一声。踌躇片刻之后,他又说了起来,不过看他的态度,一开始我还以为他不想回答他知道我马上就要问出口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问他到底有没有开悟。

    “我并不是一直住在静修处。我很幸运,与当地一位林业员混熟了,他在山脚下的一个村子边有栋房子。他是甘尼喀先生的信徒,每逢放假,他就来和我们住上两三天。他是个很好的人,我们经常促膝长谈。他喜欢让我教他说英语。在认识他一段时间之后,他告诉我,林业部在山上有栋小屋,如果我想一个人上山,他可以把钥匙给我。此后,我便时不时去住上几天。到那里需要两天时间,首先乘巴士到那个林业员居住的村子,后面就只能步行了,可那里的壮丽与孤寂一定会让你觉得不虚此行。我把我能带的东西都装进背包,还会请个挑夫为我运送补给,一直住到把食物吃光为止。那其实就是个小木屋,后面有个地方可以做饭,至于家具,只有一张架床,可以铺上床席,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山上夜凉如水,点上篝火很是舒服惬意。方圆二十英里内连个人影都没有,想想都让我紧张不已。到了夜里,我经常听到老虎咆哮,大象噼里啪啦穿过树林。我常到林子里远足。我很喜欢到一个地方坐坐,从那里,可以看到群山在我面前绵延不绝,下面有一个湖泊,黄昏时分,野生动物都会到那里喝水,有鹿、野猪、野牛、大象和豹子。”

    “当我在静修处住了两年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林间隐居小屋,至于原因,说出来你肯定会觉得好笑。我想去那儿过生日,我在生日前一天到了小屋。转天早晨,天没亮我就醒了,想去我刚才说的那个地方看日出。就算闭着眼,我也能找到路。我坐在一棵树下等待着,那时天还是黑的,不过星光已经暗淡下来,太阳很快就要出来了。一种奇怪的焦虑感从我心底升起。光线开始缓缓地穿透黑暗,我竟然很难察觉,如同一个神秘人物在树林之间潜行。我的心狂跳,如同危险迫近时的感觉。跟着,太阳升起来了。”

    拉里顿了顿,唇边漾起一抹悲伤的微笑。

    “我这人笨嘴拙舌,不知道有哪些词可以形容那个场面,我无法绘声绘色地向你讲述我所见到的壮观日出场面。群山上草木葱绿,雾霭依旧在树梢萦绕不去,深不见底的湖泊在我脚下远处静谧无声。阳光从高山的缝隙中照射到湖泊之上,湖面犹如抛光的钢铁一样,闪烁光华。这个美丽的世界令我陶醉,我从未体会过这样的欣喜,从未体会过这样超然的快乐。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一股麻刺感自我的脚底缓缓向上蔓延到大脑,我感觉仿佛突然远离了我的肉体,纯粹的灵魂带有一种我从未体会过的美好。我感觉到一种超越人类的知识掌控着我,使曾经混沌不堪的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使我曾经迷惑不解的一切都得到了解释。我太快乐了,甚至都痛苦起来,我奋力摆脱了这种状态,因为我感觉,再这样下去哪怕是多一秒,我必将死去;然而,我是那样狂喜,所以我已经准备好死去,而不是放弃这份欢愉。我怎么才能向你说清我的感觉呢?没有任何语言能准确形容出我的幸福。当我再次变成我自己,我感觉筋疲力尽,颤抖不已。我睡着了。”

    “我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我走回小屋,感觉轻松至极,身体轻飘飘的。我给自己做了点吃的,老天,我饿坏了,还点了烟斗。”

    说到这里,拉里也点了烟斗。

    “我不敢相信这就是开悟,不敢认为,我,来自伊利诺伊州马文的拉里·达雷尔,一朝开悟,而其他人为之努力多年,禁欲苦行,却依然未能得偿所愿。”

    “这兴许只是一种催眠状态,是你的思想状态,与世隔绝的氛围,神秘的黎明,如抛光钢铁一样的湖面组合在一起导致的状态。你凭什么认为不是这样呢?”

    “因为那种刻骨铭心的真实感。这其实就是数个世纪以来,世界各地的神秘主义者都有过的体验。印度的婆罗门,波斯的苏菲派,西班牙的天主教徒,新英格兰的新教徒,只要他们能描述难以形容的状态,那他们所使用的词汇就差不多。无可否认,这种状态确实存在;唯一的难处在于如何将之描述出来。我不知道是真有那么一刻,我与绝对融为一体,抑或是人人都有的与宇宙精神的亲密联系从潜意识中涌入意识。”

    拉里停顿了片刻,向我投来探寻的眼神。

    “顺便说一句,你能用你的拇指碰到你的小拇指吗?”他问。

    “当然了。”我说着哈哈一笑,并证明了我可以做到。

    “你清不清楚,只有人类和灵长类动物能做这个动作?正是因为拇指与其他手指是对立的,我们的手才如此灵活。有没有可能,对生拇指,当然还是在初级形态,只存在于某些人类远祖和大猩猩身上,后来经过了无数代的发展,才成为了一个普遍特点?是不是至少有这样一个可能,这种为不同的人所经历过的与现实合二为一的体验,就是人类意识中的第六感的发展,在很久很久以后,将会演变成人所共有的,这样他们就会对绝对产生直接的感觉,正如我们现在对物体的感觉一样?”

    “你为什么认为那会对人类产生影响?”我问。

    “我说不清,正如最早的人类发现能用拇指碰到小拇指时,也说不清这一微不足道的动作中所蕴含的无限结果。我只能告诉你,宁静、快乐和信心这些强烈的感觉,在那一刻令我心醉神迷,此时依旧与我同在,那份自然之美此时依旧鲜明生动,与我初见时一样令我眼花缭乱。”

    “但是,拉里,你对于绝对的看法,肯定会迫使你相信,这个世界及其美好只是幻象,世界皆虚幻。”

    “认为印度人将这个世界视为幻觉是不对的,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说法是,这个世界的真实与绝对的真实并非处在相同的意义上。‘世界皆虚幻’这个概念只是那些热切的思想家推测出来的结果,用以解释无限如何创造有限。商羯罗[106]是他们中最聪明的,他认为这是一个无法解释的谜团。你也知道,很难解释为什么梵应该创造世界,梵是存在、幸福和智慧,是无可改变,它永恒不变,平静安宁,它无所缺,无所需,不懂指责,也不懂争吵,它是完美。如果你问这个问题,一般而言,你得到的回答是,绝对创造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目的。可当你想到洪水和饥荒,地震和飓风,折磨人类的所有疾病,你的道德感就会泛滥,因为你会想到,这触目惊心的一切,怎么就会开玩笑似的被创造了出来。甘尼喀先生善良仁慈,不相信这一点,他认为世界是绝对的表现,是绝对之完美的溢出。他教化人们,神明创世是必然的,这个世界是神明本性的体现。我问他,如果这个世界是一个完美存在之本性的体现,那世界为何如此可憎,以至于人类唯一合理的目标便是摆脱世界的束缚,从而获得自由,甘尼喀先生这样回答:这个世界中的乐事只是暂时的,只有无限能给予持久的快乐。但无穷无尽并不能使善更上一层楼,使白变得更白。如果中午的玫瑰在黎明时分便失去了美丽,那它在黎明时分的美则是真实的。世间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不变的,只有傻瓜才会要求永恒不变,可要是在拥有的时候不及时享受,那我们就更傻了。如果改变是存在的本质,人们就会觉得,只有把改变作为哲学的前提,才合情合理。无人可以踏进同一条河流两次,可要是这条河水流淌不绝,我们踏进的另一条河的河水也很凉爽宜人。”

    “雅利安人初到印度时,认为这个世界只是我们所不知的那个世界的表象,然而,他们依然欢迎这个世界,因为它美丽妖娆。只是在数百年之后,东征西讨使他们疲惫不堪,使人衰弱的气候耗尽了他们的活力,在游牧部落入侵的时候,他们才成为了猎物,正是在这个时候,他们才看到了生命中的邪恶,渴望不再受恶的折磨。可为什么,我们西方人,特别是我们美国人,在腐朽与死亡、饥饿和焦渴、疾病、年老、悲伤和幻觉的影响下,气馁畏缩呢?我们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当我坐在木屋里抽烟斗时,我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活力,我感觉有种力量要从我的身体里迸发出来。到修道院里避世隐居并不适合我,我要居于繁华的世界里,爱这世上的一切,这不是为了它们,而是为了存在于它们身上的无限。如果在那些狂喜的时刻,我确实与绝对融为一体,而且他们说的是真的,那就没什么可以伤害我,那么,等我了结了这一世的因果报应,我就将不再受轮回之苦。这样的想法让我不安,我想转世,再转世,不停地轮回。尽管要承受痛苦和悲伤,我依然愿意接受各种各样的生活;我觉得,只有经历一世又一世,才能让我的渴望、活力和好奇心得到满足。”

    “转天早晨,我下山,再转过天来,我回到了静修处。甘尼喀先生看到我穿着西方人的衣服,不禁大吃一惊。我是刚上山时在林业员的小屋换上那身衣服的,那里比较冷,就没想到要把衣服换下来。”

    “‘大师,我是来与您辞行的。’我说,‘我要回家了。’”

    “他没说话,只是和往常一样,盘腿坐在铺着虎皮的高台上。他面前摆着一个火钵,里面燃着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味。自打我第一次见到他,他就是一个人,现在也是如此。他用热烈的眼神注视着我,我感觉他像是要看到我的灵魂深处。我知道,他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好吧。’他说,‘你离开得够久了。’”

    “我跪下,他为我赐福。起来的时候,我的双眼噙满了泪水。他是个高贵的人,品格圣洁,能够认识他,是我的荣幸。我和信徒们道别。有些人已经在静修处待了好几年了;有些是在我之后来的。我把我的东西和书都留了下来,我觉得可能有人用得上,我背上背包,穿着我来时穿的裤子和棕色外套,头戴一顶破旧的遮阳帽,便回到了城里。一周后,我在孟买上了船,去了马赛。”

    我们沉默下来,沉浸在各自的思绪中;我很累了,但我还有件事要问他,于是我开口打破了沉默。

    “拉里,”我说,“你的漫长征途是从恶这个问题开始的。正是恶这个问题迫使你前进。我们说了这么久,你都没说到,你找到了哪怕是尝试性的答案。”

    “也许是根本就没有答案,也许是我不够聪明,所以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那认为这个世界是神的娱乐。‘就好像一种游戏。’他说,‘在这个游戏中,有快乐和悲伤,优点和缺点,智慧和无知,善与恶。如果从创世伊始,罪恶和痛苦就消失了,这个游戏也就继续不下去了。’我会尽全力否定这一说法。我能提出的最好建议,就是当绝对出现在这个世界中,恶自然而然就与善具有相互关系。若是没有恐怖的地震,就不会有喜马拉雅山的惊人之美。中国的工匠烧制出了他们称为薄胎瓷的花瓶,造型优美,设计精良,颜色迷人,光泽照人,可从本质上来说,花瓶十分脆弱。要是把花瓶掉到地上,它就会碎成无数碎片。是不是有可能,我们在这个世上珍视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必须与邪恶共存?”

    “你这个说法很巧妙,拉里。我觉得,它还不能让人满意。”

    “我也不满意。”他笑了,“我们只能说,当你认为有些事不可避免,那就只能在不利情况下尽力而为。”

    “你现在有什么计划?”

    “我在这里有工作,做完之后,就回美国。”

    “回去之后干什么?”

    “活着。”

    “怎样活?”

    他沉着地回答了我的问题,眼睛里却闪烁着顽皮的光芒,因为他很清楚,他的回答一定会让我大呼意外。“冷静,忍耐,同情,无私,禁欲。”

    “这可不容易做到。”我说,“为什么要禁欲?人是一种动物,性欲与饥饿都是最强烈的本能,压抑这一本能,明智吗?”

    “还算幸运,性欲对我来说只是寻求欢愉,而不是一种需要。通过我的个人经历,我知道,印度的智者说得对,节制欲望能强化精神力量。”

    “我一直认为,在身体的需要和灵魂的需要之间找到平衡,才是大智慧。”

    “印度人认为我们西方人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认为,我们有了无数发明,有工厂、机器和它们制造出来的东西,我们是在物质中寻找快乐,但快乐不在物质中,而在精神。他们认为我们选择的方式将导致毁灭。”

    “你认为,美国适合实践你说的那些美德吗?”

    “我认为没什么不合适的,你们欧洲人对美国一点也不了解。就因为我们积累了大量财富,你们就以为我们满脑子只有钱。我们并不在乎钱,我们有钱,就会花掉,有好的时候,也有不好的时候,但我们还是会把钱花掉。钱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它只是成功的象征而已。我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理想主义者;我只是觉得我们设定错了理想,我认为,人能设定的最伟大的目标,就是自我完善。”

    “这并非高尚的理想,拉里。”

    “难道这是不值得实现的理想吗?”

    “但是你是否能想象一下,单凭你一己之力,对焦躁不安、繁忙、无法无天、强烈个人主义的美国人,能有什么影响?你还不如用你的手去截断密西西比河的河水。”

    “我愿意一试。轮子是一个人发明的,万有引力定律是一个人发现的。任何事都会产生影响。如果你将一块石头扔进池塘,宇宙就和从前不一样了。不应该认为印度的圣徒过着毫无意义的生活,他们是黑暗中的一抹亮光,他们代表着一种理想,对他们的同伴来讲,这种理想可以让人神清气爽;普通人永远也不会有这样的理想,可他们尊重这个理想,他们的生活始终受此影响。当一个人变得纯粹和完美,他的性格产生的影响力就会扩展开来,那些寻找真理的人自然而然就会受到吸引。如果我能过上我计划的那种生活,或许就可以影响别人;影响或许只是和丢进池塘的石子引起的涟漪差不多,可一圈涟漪会引起另一圈涟漪,无限扩大;有可能会有很多人看到我的生活方式能带来幸福和安详,那样一来,他们就会把他们学会的东西教给别人。”

    “我很想知道你是否明白你反对的是什么,拉里。你知道的,庸夫俗子早就不用拷问台和火刑架来镇压令他们忌惮的思想了,他们发明了一种更可怕的毁灭武器——说俏皮话。”

    “我这人很坚强。”拉里笑了。

    “我只能说,你有私人收入,真是太幸运了。”

    “这对我来说确实大有助益。若不是有了那些钱,我就不能随心所欲了。可我的学徒期结束了。从现在开始,那份收入对我来说只是负担。我不会要那份钱了。”

    “这可不是明智之举。若是想过你那样的生活,必须以经济独立为前提。”

    “正好相反,经济独立将使我计划的生活变得毫无意义。”

    我摆摆手,表示我很不耐烦。

    “那样的生活对印度那些云游四方的托钵僧或许很合适,他们可以睡在树下,虔诚的信徒会往他们的钵中填满食物,借此积功德。然而,美国的气候并不适合人在露天环境中过夜,尽管我并不是假装很了解美国,可我确实知道,要是你的同胞只认同一件事,那就是要想吃饭,就得工作。我可怜的拉里,到时候恐怕你还没着手过你的生活,便被当作流浪汉,送到济贫院了。”

    他哈哈笑了起来。

    “我明白。人们必须向环境妥协,我当然会去工作。等我回到美国,就去汽车修理厂找份工作。我是个不错的修理工,找份工作应该不难。”

    “这难道不是把能好好利用的精力都浪费掉了吗?”

    “我喜欢体力劳动。要是我学习不下去了,我就去干体力活儿,那样就能焕发活力。我记得看过一本斯宾诺莎的传记,作者写到,斯宾诺莎为了谋生,不得不去磨镜片,他觉得斯宾诺莎这是在受苦,我觉得这个作者真是太蠢了。我肯定这能对他的脑力活动有所助益,因为这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让他不再苦苦思考。在清洗汽车或修补化油器的时候,我的思想是自由的,完成了这些工作,我会心情愉悦,觉得自己有所作为。当然,我并不想永远待在修车厂里。我离开美国有些年头了,我必须重新了解那里。我会去找个卡车司机的活儿,那样我就能在美国到处跑了。”

    “你忘了钱有个最重要的用途,就是节省时间。生命短暂,要做的事情太多,所以连一分钟都不能浪费。想想你浪费了多少时间,比如不坐巴士而步行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又或者明明可以坐出租车,却偏偏乘巴士。”

    拉里笑了笑。

    “你说得对,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可我会拥有我自己的出租车,来解决这个难题。”

    “什么意思?”

    “我最后会去纽约定居,最重要的原因是那里有个很棒的图书馆。我只需要很少的钱就能过活,我不介意睡在什么地方,一天只吃一顿饭就足矣。等我看过美国我想看的所有地方,我就会存钱买辆出租车,做个出租车司机。”

    “别说了,拉里。你真是疯了。”

    “我一点也没疯。我很清醒,也很实际。当个体户出租车司机,我只需要赚够食宿的钱和出租车的折旧费。在不开车的时间里,我可以干其他工作,如果我急着到某个地方去,就可以开我的出租车去。”

    “可是拉里,出租车就和政府公债一样,属于资产。”我取笑他,“当上了个体户出租车司机,你就是个资本家了。”

    他哈哈大笑。

    “不能这么说。我的出租车只是我的劳动工具,等同于云游托钵僧的手杖和钵。”

    调笑几句,我们的对话结束了。我早就注意到客人愈来愈多。一个穿着晚礼服的人坐在我们不远处,他为自己点了一份丰盛的早餐。他一脸疲态,却带着满足的表情,自鸣得意地回味着昨晚的风流时光。几位老者年纪大了,需要的睡眠时间少了,这会儿他们一面慎重地喝着法式咖啡,一面透过厚厚的镜片看晨报。年轻人有的打扮整齐,有的穿着破烂衣衫,匆匆走进来,吃掉小圆面包,喝掉咖啡,便赶往商店或办公室。一个老太婆拿着一沓报纸到餐馆里挨桌兜售,但就我看到的,她一份也没卖出去。我从巨大的平板玻璃窗望出去,就见天已经大亮。又过了一两分钟,电灯熄灭了,只有这家大餐馆里面的灯还亮着。我看看手表,已经七点多了。

    “要不要来点早餐?”我说。

    我们吃了热腾腾的香脆的牛角面包,喝了法式咖啡。我很累,没精打采的,样子肯定一团糟,拉里却像平常一样神清气爽。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平滑的脸上没有一条皱纹,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岁。喝完咖啡,我感觉来了点精神。

    “拉里,要不要我给你一点建议?我不常这么做。”

    “我也不常接受别人的建议。”他笑着答。

    “我希望你仔细考虑一下再放弃你那不多的财产。你放弃了,就永远都没有了。一定会有你急需钱的时候,可能是你自己需要,也可能是别人需要,到时候你就会后悔了。”

    他回答的时候,眼睛里露出一抹嘲弄的眼神,但没有半点恶意。

    “你比我更看重钱。”

    “这倒是事实。”我尖刻地说,“你知道,你一向都很有钱,可我没有。钱能带给我我认为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独立。我现在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别人说见鬼去吧,这感觉真是太爽了。”

    “可我不愿意对别人说见鬼去吧,如果我想这么做,就算银行里没钱,我也会这么做。钱对你来讲意味着自由;于我而言,则是束缚。”

    “拉里,你真顽固。”

    “我知道。天性如此,我也没办法。不过时间多得是,要是我愿意改变,还可以改变。我明年春天才会回美国。我的朋友奥古斯特·柯泰特,就是那个画家,把他在萨纳里的一栋小屋借给了我,冬天我会住在那儿。”

    萨纳里是个很不起眼的海边度假地,位于里维埃拉,在邦多勒和土伦之间,常有画家和作家因不喜欢圣特罗佩那些浮夸的哑剧表演而到那里去。

    “如果不嫌那里枯燥无味,就一定会喜欢那个地方。”

    “我有工作要做。我收集了很多素材,要写本书。”

    “什么题材?”

    “写完你就知道了。”他笑了。

    “等写完了你可以给我寄一份,我想我能设法帮你出版。”

    “就不麻烦你了。我的美国朋友在巴黎经营一家小出版社,我已经安排好了,他们会为我出版。”

    “不过可不能指望这样出版的书能大卖,也不会有人写书评。”

    “我一不在乎书评,二不在乎是不是畅销。我只是需要刊印几本,送给我在印度的朋友,我在法国认识的几个人可能感兴趣,我也会送给他们。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书。我写这本书,只是为了用掉那些素材,而我出版,则是因为只有刊印出来,才能知道那本书到底如何。”

    “我明白。”

    这会儿,我们吃完了早餐,我招呼服务生拿来账单。我从服务生那里接过账单,递给拉里。

    “如果你不要你的钱了,那就请我吃早餐吧。”

    他哈哈一笑,然后付了账。坐了这么久,我的身体都发僵了,我们走出餐馆,我的腰背都疼了。闻到秋天早晨的清新空气,感觉舒爽极了。天空湛蓝无比,克利希大街在夜晚只是一条肮脏的街道,此时却显得分外清新,犹如浓妆艳抹的憔悴女人迈着女孩子的轻快步伐,不过并不招人讨厌。我一伸手,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停了下来。

    “要不要送你一程?”我问拉里。

    “不必了。我步行去塞纳河,找个游泳池游个泳,然后去趟图书馆查资料。”

    我们握握手,我看着他迈动长腿,穿过马路。我不及他精力充沛,便上了出租车,返回旅店。我走进客厅,发现已经八点多了。

    “年长的绅士在这个时候回家正合适。”我不以为然地对(玻璃罩下那个)裸体女人道,自从一八一三年开始,她就躺在那个钟表的顶上,而我觉得她那个姿势很不舒服。

    她继续注视着镀金青铜镜中她那张镀金青铜脸,而钟表只是说:嘀嗒,嘀嗒。我放了一缸热水,泡了很久,直到水不热了,才擦干身体。我吃了一片安眠药,拿着正好放在床头柜上的瓦雷里[107]的著作《海滨墓园》上了床,读着读着,便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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