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评传-一个高密东北乡农民的叛逆——莫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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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叛离高密的尝试

    (一) 军旅小说

    莫言一开始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写的是带有小清新范的军旅文学。早年的小说中也有描写乡村生活的,无论是军旅还是乡村生活,莫言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以固定的地点为节点,来构建自己的文学王国,军旅小说多半发生在海岛或者海滩上,如《春夜雨霏霏》、《丑兵》、《岛上的风》等,而乡村小说的地点则是青草湖或者马桑镇,围绕一个地点来写作似乎成了莫言的习惯,这大概也就是为何莫言看到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会如此兴奋了。其实,开始写作的时候,他本能地逃避童年的辛酸,在文章中离“高密”渐行渐远,给主人公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或者让主人公弹钢琴,总之,要道德高尚外加附庸风雅,可这样写的东西难免失实。

    春夜曾经雨霏霏

    迷离的春夜,我们尝试探讨爱情密码。春天,往往发生爱情故事,无论是男女之间的真诚爱情,还是爱情之后的婚姻生活,都没有因为军人而打上问号。在探讨军人的爱情中,我选择两篇小说,一是《春夜雨霏霏》,一是《金发婴儿》,如果要看因为结婚带来的不情愿与焦灼,则要看《怀抱鲜花的女人》。

    1

    《春夜雨霏霏》是莫言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发表在1981年5月的《莲池》上,当年的编辑是毛兆晁先生。很多年后,莫言在微博上提起此事,还感叹道:“从来稿中发现这篇小说的是毛兆晃老师。为了这篇稿子,毛老师特意坐公共汽车到我当兵的山沟里找我。人生如梦幻,弹指三十年。恩师已做古,其情何以堪。”这小说是一封情书,开头就是一个女子在温柔地轻唤:“哥哥,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小说开篇有一阵爱情的雨,家乡的上空下着霏霏的细雨,女子的思念深深,情何以堪?女子听老人说,倘实在想念一个人,就咬手指头,所思念的人就会有心灵感应,手指头痛的同时,所思念的人心里就会隐隐作痛。这本来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思念,只是,她实在太想念他,所以就咬住了自己的手指头。爱情在病入膏肓的时候也不免乱投医,总之,死马当活马医,爱情中痴傻心痛的姑娘,在男子看来,是太难得的恩赐。

    只是,当兵的哥哥仿佛太铁石心肠。就是不在这位佳人的身边。情书中,是女子在讲一个和士兵的爱情故事,故事里有美丽、忠贞、孝顺、隐忍和痛彻,但并不缺少哥哥的怜爱。这个姑娘的脸是晒不黑的玉兰花瓣,如今因为生活的操劳变黑了,而姑娘猜测哥哥一定会捧着她的脸说“玉兰花瓣”变成了“玫瑰花瓣”;姑娘和这个守岛的战士相爱了,随后就是长达五年半的等待,她无怨无尤,结婚后,独守空房,她一直在等待。婆婆待她好,说儿子是“混小子”、“又是一个月没来信了吧”,说“让你受委屈了”,可见这位媳妇,婆婆是满意的。

    至于隐忍,则是一年之内仅仅在一起“二十天”,可男子动情地说:“兰兰,我的傻姑娘,爱幻想,爱流泪,还像个天真的孩子……”的确,这种傻劲儿才是爱情里最美好的东西。

    而痛彻呢?莫言写的很隐晦,本来是说桃花要结桃子了,后来又说,“哥哥,我对不起你,我恨自己,在那些日子里,我们的爱情本已经孕育了一个小小的桃儿,可是,他却过早地脱落了。要不然,我身边就有一个复写的你,想你的时候,我就可以亲他吻他……”这应该是因为有个孩子还没出世就已经夭折了,所以看来,痛彻中混合着爱恋,就显得尤为伤心。

    故事中,也有边防战士的高风亮节,哥哥是个指导员,小说中交代,二十六岁结婚,这是莫言有女儿年龄。哥哥很关心士兵,比如有个十八岁的小丁患了尿遗症,他就处处关心这个士兵,还让妻子菜药给他吃,悉心照料之下,这个士兵渐渐好了起来。小说中的哥哥能写会画,《小岛烟霞》就是哥哥画好送给她的,可见哥哥爱岛之情。小说结尾,天亮了,雨要停了,一封信也写完了,两个人如细雨般缠绵的爱情将会隽永下去。这篇莫言早期的小说,实在太过细腻,细腻到像女作家写的,但也很正常,《莲池》可是“白洋淀派”的天下,像孙犁的文章得以发表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2

    《金发婴儿》发表于《钟山》,1985年的第1期。莫言小说里一向对于军人的职责看得颇重,所以小说里,到处是在家里苦苦思念丈夫的妇女,而军人们一向是为了恪守职责离开亲人。这小说一开始就是一个孝顺的儿媳妇紫荆和瞎眼婆婆呆在家里。故事里的军人是个好军人,对待另一半的态度却与《春夜雨霏霏》里的大相径庭——对妻子没有好脸色。所以紫荆为什么结婚也交代的很清楚,妹妹要出嫁,家里没人照顾瞎眼的母亲,想要忠孝两全就要娶个媳妇进门照顾老母亲。我想莫言也许经历过一阵儿对妻子的逃避阶段,因为不是自由恋爱,加上当时自己的确喜欢一个城里姑娘,被父亲扼杀在萌芽当中了,所以在小说《球状闪电》里,妻子茧儿也是对丈夫百般好,很难才得到丈夫一点点的疼爱,所以,紫荆一开始并没有去偷情,而是试图让丈夫在自己身边,爱自己。这也许是每个女人结婚后的梦想,无论爱与不爱,在家庭中,她们希望健全,希望有依靠。故事开始得并不完美,但也让人由衷羡慕,毕竟这是个孝顺的,一心一意的妻子,她情意深长,宁愿丈夫断了腿,只要呆在她身边就好。

    随后,回到军营里的天球,正好遇上了部队里彻查黄色图片。其实这在那个年代,特别是数说部队生活时,涉及军人的性意识,其实是很难得的。军营里有这样几件事情,说到了军人的性意识。一是,彼此在打趣的时候,都说老婆什么时候来;二是彻查黄色图片被认为是很无聊的事情,但还是有人查,也有被查出;三是部队外面,军人们站岗的必经之路正好有一座不知道“像村姑还是渔女”的裸体雕像,让军人们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再者,就是天球的老婆给了天球一张照片,这让天球在面对爱情和欲望的时候,总是撕了再贴起来。

    天球的老婆没有去军营,天球回家探亲的时候将妻子捉奸在床,奸夫被天球送进了牢屋,黄色图片查出来多半是和裸女塑像的合影,看与不看裸女成为打赌的目标,天球用望远镜观察裸女,结果唤醒了自己沉睡的性欲和爱情,总之,他开始思念老婆,并拼贴撕毁照片。这一切都可以用一句概括:

    “女人塑像就像是吸铁石,战士们的脖子就像大头钉,一吸就歪啦”。

    故事的另一个侧重点就是紫荆和婆婆的生活,以及紫荆和黄毛的日久生情、勾搭成奸。这里面没有害人的毒妇,纵使通奸,紫荆还是不忘给婆婆治眼睛,况且,就是这样的治疗让黄毛和紫荆的感情更进一步。这其中多少有一些女人的酸辛,婆婆讲过一句话:

    “女人的奶子就是男人的耍物,男人耍够了,孩子长大了,它也就干巴啦,像一朵花,败了、焉了,没人看啦,也没人要了”。

    紫荆没等到自己朽败,也不甘心被无爱情的婚姻生活摧残,她得到了爱人黄毛,变得重新鲜活起来。

    紫荆生下了一个金发婴儿,莫言没有明确说这孩子是黄毛的,但应该是,这种“是”带来的就是孩子的死亡。因为孩子,天球没法跟紫荆亲热,因为孩子,紫荆说自己会等狱中的黄毛回来,整个天平发生了倾斜,不再是紫荆的委曲求全,而是天球的欲罢不能,甚至有着无论如何也不放走妻子的决定,他总是说,我已经原谅你了。结局呢,是那个金发婴儿的死亡。天球杀了那个孩子,这并不能换回他的爱情,但至少他心里得到一种满足。人性的复杂与未知在莫言这里得到了另外一种书写。或者,从这个时候开始,莫言不再走那种军旅的好人好事路线,而是关注残酷而又鲜活的现实。

    《金发婴儿》中总是不知什么时候就出现一些死亡,或者蒙太奇似的情节穿插,越发奇幻、凌乱,好像外国文学里的血腥与暴力在慢慢进入莫言的家乡书写,这种混搭带来的效果,实在不受待见,因为看惯了传统小说的你我,都在想一些因果报应、或者戏剧里“尚圆”的结局,到了这里,真的不那么习惯了。

    至于《怀抱鲜花的女人》,我把它放在“情愫”那个篇章中讨论,情节很简单,就是要回家娶妻的战士,一路上被一个女人纠缠,然而,这种纠缠并不是纯粹单方面的,战士对那个女人也有爱意,充满婚前的焦虑和恐惧。

    美丽心灵与海岛风情

    看莫言早期的小说,很省劲儿,没有太多的实验,故事就是故事,但颇像是小时候的语文课文,总是带着那么一股儿教育人的味道,比如《丑兵》怎么跟贾平凹的《丑石》那么像呢,比如《岛上的风》和众多为了救他人而自我牺牲的故事大相径庭,但有一点好,绝对不和以后的小说重复,因为以后是高密东北乡的,以前,是军旅小说。莫言也自我评价道:

    “在军营的枯燥生活中,我迎来了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和文学热潮,我从一个用耳朵聆听故事,用嘴巴讲述故事的孩子,开始尝试用笔来讲述故事。起初的道路并不平坦,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是文学的富矿,那时我以为文学就是写好人好事就是写英雄模范,所以,尽管也发表了几篇作品,但大部分文学价值都不高。”

    可见莫言想要表现的是战士们应该具有的美丽心灵,至于海岛风情,则是这个时期小说内的故事集散地,士兵在海岛上当兵,就多了一种边防战士的辛苦,自然有更多的崇高人格得以挖掘。

    莫言谈到自己的早期作品,也说自己“初生牛犊不怕虎”。而今回过头来一读,发现都是“模仿之作”。只不过不是一字一句抄,而是高仿之作,仿人家的氛围、语言、感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背后的范本在哪里。仔细看来,《春夜雨霏霏》有着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之影,《售棉大道》模仿的是阿根廷作家柯尔特萨尔的《南方高速公路》,《白狗秋千架》受川端康成《雪国》的启发,《民间音乐》借鉴的是美国作家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大风》里,结局处的一根稻草是海明威《老人与海》中大马哈鱼的骨架。

    1

    小说《丑兵》发表于《莲池》1982年的第2期。1982年,莫言终于提干了。这部《丑兵》,与其说是军旅生活不如说是莫言对着“巴黎圣母院”般的人性美学的乡村数说。这个丑兵本来就是来自山东农村的,看了不少书,也写小说,关键是丑。丑,会受到那些歧视呢?莫言这个从小就不被人待见的丑娃娃,自然深有体会。

    “丑”当然是外在,倘丑兵心灵不美,这小说仿佛就失去了以“丑”写美的内在价值。我以为,丑兵喂猪的时候尽职尽力,保家卫国的时候,毫不犹豫挺身上战场,最后因为救战友而死,丑兵的小说也受到重视准备发表,可以想见,这些美好品质已经将当时时髦的创作态度显现出来,即便这不是纯粹的主旋律,也是真善美的积极主题,何况,小说还用外在的美丑对比来拷问道德上美与丑的对立,但我觉得写得最好的是丑兵在遭受歧视时候的性格变化,这变化最具有人性美。

    丑兵遭受了美男子排长的当众嘲笑,先是变得沉默寡言,偶尔露出一句“我瞧不起你”,后来对待小豆子的嘲笑将热菜倒在了小豆子的脖子上,随后丑兵自动请求调离,去养猪。在这个过程中,即使指导员和连长还是一贯的高大全形象,保持着人民部队有所担当的好传统——个别军人有错误,但是上司严明。

    丑兵的性格变化,还是被莫言写出了人性的自然美。就是真实,没有逆来顺受,他有反抗,有变化,同时又心存善意,这种复杂多半得益于莫言用耳朵听来的故事,以及他自己的内心感受,人,不可能有绝对的纯度,好坏善恶都是相对的,但整体的好下面是凌乱的恶,整体的恶下面也可以有零星的好,好与坏从来都是用这样的混搭来完成组合的,莫言只是顺应了这种理所当然的规律。

    小说关于军旅的生活并不多,但我想多少有着莫言对军队生活的失望,他写到了喂猪等农活,莫言初次进入部队,就像一个农夫一样劳作,仿佛守卫国家的想法离自己十万八千里。在《丑兵》当中,莫言写到当排长去见丑兵的时候,发现他在给母猪接生,浑身脏兮兮,看着他的满头大汗,排长并没有多做惩罚,由此可见,莫言有的时候也不知道他究竟要表现什么,或者说,在写作之初,他把主题限定好,但实际写起来,他的闲笔还是写过了界,不过还好,他的过界正是那个时代的难得。

    2

    《岛上的风》发表于《长城》1984年的第2期,这一年,莫言得到了徐怀中的赏识,进入军艺开始专业的学习。二十九岁的莫言也颇为顺风顺水,莫言接连发表了《岛上的风》、《雨中的河》、《黑沙滩》。小说里提到海岛上有老鼠出没,有战士就拿些野猫到海岛上捉老鼠,谁知猫鼠一家,海鸟反倒成了牺牲品。这个情节也被写在了小说《变》中。《岛上的风》情节开始的也与动物相关,司令的女儿作为生物系动物专业的高材生,决定上岛体验生活。文中提到达尔文,提到鲁宾逊,都是外国文化进入中国时候,耳熟能详的人物,这些人夹杂在这里多少有些不合时宜,莫言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有着天然的不自信,他想把这些外来元素都加入小说中,以至于显得有些突兀,不加进去,又显得不跟潮流,估计难以发表。

    战士们对年轻女性的向往,也就是部队里普遍有的性意识,也写得很幽默。小说中,向天说,冯琦琦是踏上这个岛的第一个女性,这让刘全宝很不高兴,因为刘宝全老婆也上过岛,结果向天解释说,年轻的女人才可以算是女性,一下子就让士兵们关于“女性”的话题讨论起来。衣食无忧的外来者冯琦琦,自然会遭受岛上的种种困难,比如蛇虫鼠蚁,一个动物专业的人看到蛇的时候,也不免惊慌失措,想象和现实之间永远有差距,这也许也是莫言刚刚当兵的时候的困惑。莫言对《岛上的风》要写的东西并不熟悉,于是为了找素材挖空心思,那时候,只好查《辞海》,把《辞海》中有关大海、海浪、台风、海底植物、鱼的名字,查了很多,写了一篇。莫言笑称,现在看那时“真能忽悠,写的像真事儿一样的。”

    小说中写到几件事情。一是“生日会”,用来体现军人的柔情。苏扣扣过生日之前冲着海喊妈妈,报告自己在海岛的一些情况;生日宴会上,刘宝全在说自己当兵的行动,受到了全家人的支持,包括挑起家庭重担的妻子和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副班长念着热爱岛的诗,刘宝全唱着山东小调“送情郎”;向天讲起了他擅长的笑话。二是“台风过岛”,主要体现岛上的恶劣生活,向天甚至觉得在陆地上蹲监狱也比在岛上舒服。猛烈的台风中,因为向天的过错,苏扣扣受了伤,班长李丹牺牲了。为了拯救苏扣扣年轻的生命,刘宝全决定只身冒险,向天要代替老刘去,因为他要赎罪。三是“后来的故事”,镜头一转,就到了一年后,扫墓的众人把结局一一叙述而来,向天成了新任的班长,他还在继续着岛上的故事。

    莫言把几件事情干净利落地讲述完毕,想来,岛上的风其实是在体现战士们的英勇无畏,这是老话了,是那个时代的普遍认同。其实,风、动物都只是自然现象,人在面对大海、礁石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孤独,就像岛上一直打报告但是就是没被重视的房屋修缮,政策滞后,带来死亡,死亡之后,岛上的房屋才成了平顶钢筋的建筑,可见,有人把生命献给了无声的孤独,才换来了岛上暂时的安宁。

    看莫言的小说,我突然有种感觉,他的细节用的真好,他想要表达的东西也着实多,所以就更需要静下心来。爱情在这部小说里成了一顶草帽,因为守着岛,李丹这样的好人也遭到了爱人的背叛,一顶草帽似乎成了一种慰藉,总有人理解这种守候,所以留下顶美丽的草帽陪伴他。

    《雨中的河》是莫言第一篇中篇小说,发表在1984年第5期的《长城》上,这篇军旅题材的小说其实可以叫“好人老田”。一开始就是美丽的雨景和“七○五”部队给河里增添了缤纷的垃圾,可是几个年轻人却要做一件庄重的事情,就是将上司田夫的骨灰抛洒在河里,蒙蒙细雨,像是迷离的眼泪。

    三女一男,故事从女生柳茸茸的回忆中展开。

    柳茸茸是一位感情不顺的女子,被考上大学的恋人抛弃过,也因为车祸失去了毕生所爱,心灰意冷的女子一心只想做尼姑去。田队长为了开解她,给了她一篇小说,她没有读,认为艺术并不是现实。田队长又给她讲起了自己的往事,妻子、一双儿女相继去世,经历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强烈悲痛,他还在坚持活着。

    第二个女孩子是复旦的高材生倪亚非,爱美,田部长竟然同意她可以改一下军装的裤子,也宁愿准她跳舞也要留下她在部队工作。在“八一三”行动真的来临的时候,两个女孩子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时候,小柳却跟田部长说,她爱他,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两个人差距二十岁,怎么能在一起。

    第三个女孩子是高干子弟王三石,她始终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因为贪玩,带着一个洋人乔治来部队玩,谁料那个洋人竟然是个间谍,一时间,她又捅了马蜂窝,被田部长拯救下来。

    那个男青年,就是贾钢铁,一开始,他对田部长有着多重不满,后来,也被田部长忘我的牺牲精神所折服。小说结尾,田部长死后,三个人在河水中送走的不是骨灰,而是军人的精魂。我想,这种小说我的父辈们是很喜欢看,并且很习惯的,所以作为一个军人,父亲偶尔还看看莫言早期的军旅小说,后来就渐渐被他凌乱的结构打败,只得罢读。

    3

    《黑沙滩》发表于《解放军文艺》,1984年的第7期,这篇小说还获该刊1984年年度小说奖。小说讲述的还是军营里的故事,故事从倒叙开始,妻子和“我”谈论为何流泪,因为“场长”。故事又从去分配地开始顺叙,分到的地方是“黑沙滩”,黑沙滩是人人都不待见的地方,甚至有人因为分去黑沙滩而哭泣,而主人公“我”,却被吃食收买,认为只要有白馒头和猪头炖白菜,到哪里都是好。“黑沙滩”的场长来接战士,这个场长是唯一一个在黑沙滩扎根的干部,其他干部都把黑沙滩当做跳板,很快就升迁离开。路上,遇到求助的母女,求助的母女得到了场长的帮助。

    《黑沙滩》毫不避讳部队为了政治意义对于生产的浪费,有这样一段描写:

    “黑沙滩的老百姓说,部队里有的是钱。这话不错。我们每年都用十轮大卡车跑几百公里拉来大量的大粪干子、氨水、化肥,来改造这片贫瘠的沙原。我们不惜用巨大的工本在沙滩上打了一眼又一眼深井。尽管我们种出来的小麦每斤成本费高达五角五分,但我们在沙滩上种出了麦子,政治上的意义是千金也难买到的。我们场长是黑沙滩农场的奠基人。他后来因故被罚劳改,和我一起看水道浇麦田的时候曾经说过,要是用创办农场的钱在黑沙滩搞一个海水养殖场,那黑沙滩很可能已经成为一个繁华的小城镇了。”

    我以为这就是莫言小说里最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他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讲中所说的“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我想这不是“哭”的问题,而是作家在说真话的时候,所应该拿出来的勇气。

    《黑沙滩》的故事在后面就难免又落了“好人好事”的俗套,不俗的地方多半就是要关照现实。场长有一次做了好事,就是请饥饿的村童和战士们一起吃丰盛的晚饭。然而村童彻骨的饥饿和战士们的丰盛饭菜之间有了强烈的反差,同样是人,同样生活在黑沙滩,村民却忍饥挨饿。其实,这在那个时候是个常态,莫言也常常说当了兵就能吃饱饭了,一个本来就处在饱足之中的人不会体会饥饿带来的反差,但一个吃着发霉地瓜干长大的孩童,就可以被大白馒头、肥猪肉震撼。

    场长的姻缘有了波澜。疯女人在知道场长是“反革命”之后,前来请求场长收留她一起过日子,“肥猪碰门你不要以为是狗挠的啊,我的场长。”刘甲台的这句话,莫言也听过,当时有媒人来给他和妻子做媒,也是这么说的。只是,场长的罗曼史还是以伤心结局,疯女人在得知场长因为帮助她而被划为“反革命”的时候,抱着孩子跳海了,孩子活了,她死了。

    故事总要有一个惊天动地的因由,才能被顺利推向高潮,这个事件就是“哄抢麦子”事件。场长为了这麦子,勤劳垦殖,到了丰收的时候,天要下冰雹,可是指导员不听劝,坚持没空不收割,饥饿的百姓来到麦田里偷麦子——

    “场长,这天笃定要坏,解放军没空收割,我们老百姓帮忙,不能眼看着到手的粮食糟蹋掉……”

    场长看着恶劣的天气,说:

    “乡亲们,你们快回村去叫人,就说,解放军的麦子不要了,谁割了归谁,越快越好。就说是解放军的场长说的,快,快啊!”

    这当然给场长带来了“牢狱之灾”,在故事的背后,是复杂的人性与命运交织,场长、刘甲台、“我”,去坐牢的坐牢,复员的复员,而那些善于溜须拍马、一切看形势的人却走向了辉煌的人生。但总有是非善恶,顺利提干的郝青林像是一个勤务兵一样送“我”离开,嘱咐我不要把农场的事情说出去,“我”终究还是那个傻子,只是,好一个傻子。

    4

    《苍蝇·门牙》发表于1986年6月的《解放军文艺》,小说看来就是部队生活,此处面朝大海,紧邻沙滩。

    小说的主角自然是那个不靠谱的班长,带着战士偷西瓜就偷西瓜吧,被人抓住还说是在抓“反革命”,让老贫农王大爷不知所措,连声道歉。小管战士自然没有那么过硬的心里素质,枪走了火,竟然还以为打死了班长,闹了几多笑话。班长的心里素质那不是一般地过硬,他说:

    “老王同志,你知道吗?不久前天安门广场发生了反革命武装暴动,哎,你是党员吗?是就好,无事不可对党言嘛!国内的阶级敌人一活动,国际上的帝修反遥相呼应,据可靠情报,台湾蒋匪帮近日内可能派遣特务在我沿海登陆,听到适才那声枪响,我们赶快到海边来侦察,我们从西瓜地里爬行,是为了缩小目标,谁知被您这一阵吼——”

    话音刚落,就看到了老王那张局促不安的脸……

    离开瓜棚后,小管说:“到底没吃上瓜。”而班长说:“什么?你别多说话,待会儿撑死你个兔崽子。”果然,没多久,老王就说:“班长,您瞧我这个糊涂劲儿!忘了摘瓜慰劳解放军啦!”

    最荒诞的不是这些,而是所谓的“反击右倾翻案风动员会”,会上,团长自然发言,讲话的内容是:

    “我当兵三十年,转了七个团九个连——我可是从战士、副班长、班长、排长、连长一步步升上来的,五十三岁熬成四十三团团长,不是容易的,所以你们尽管是上级领导机关的兵,我还是不怕犯上作乱地说——军人见了千千万万,还从来没有见过你们单位这种兵。你们一个小战士到了我们团部里就像到了你们家里一样,自己动手倒水喝,在我们冬青树后小便,有一天早晨我起来散步,发现马路上有一泡屎,我研究了半点钟,坚决认为那不是狗屎是人屎,头天晚上你们开车到我们团部看电影——还有你们的车!那是人开的吗?进了我们团部跑得比野兔子还快!那泡屎也一定是你们‘七九一’的人拉的,我们四十三团的战士没有那么粗的肛门!(我们一齐大笑,我真喜欢徐团长这个老头,他跟我是一个县的)笑什么,亲爱的同志们!你们‘七九一’直属北京,架大气粗,肛门才粗。当前全国全军形势大好,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如火如荼,就是如火如荼么!你们不去如火如荼,反而到我们团里去蹲屎橛子,像话不像话!还有,你们的群众纪律问题……”

    总之,动员会就是以苍蝇为首的“脏、乱、差”批斗会,会议开始的诙谐,结束的更荒诞——批判苍蝇、吃西瓜,莫言着意想展现的是那个时代政治的慌乱和荒诞。

    小说的第二部分“门牙”则又是班长那两颗大门牙的特写,说的就是班长带着一帮战士去闹地主的洞房。莫言曾说自己不喜欢那个军营,因为事情多半是离谱的,没有一点军营样,但现在看来,正是这种失望成就了他军旅小说的传奇色彩,我们眼里的部队都是干净整洁的,偶然看到部队的另一个侧面,并不是忙着指责,而是觉得果然万物都有他各种侧面,并不一定全是好的,也不一定全是坏的,这就是生命的丰满,所以,莫言在回忆这段生活的时候,想起班长的门牙,也会会心一笑吧。

    班长并不是一个坏人,他其实是一个有趣又有些小毛病的人。像是前几年电视剧《亮剑》中的李云龙,有那么点邪性,但是个好人,说不定还是个英雄。班长肖万艺在大干部“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儿子”来了没多久的时候,就跟人家打了一架,那个儿子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偷鸡吃,他呢?也不应该,怎么能把人扔进臭水坑里呢。结果自然是不了了之。

    班长没有就此消停,而是带着一帮战士去闹地主富农家的洞房,进去之前还有个孩子冲他们说真话来着:

    “解放军!别进去,他家是富农,他媳妇家是地主!”

    可班长却命令“我”:

    “小管,去把那个喷粪的小兔崽抓住,骟了他的蛋子!”

    看着人家媳妇漂亮,竟然说:

    “真俊,活活地跟我妹妹一个模样,骡子,你真是好福气!……哎,你家还有姐姐妹妹吗?介绍个给我。”

    得得,还让新娘给介绍对象哩。可仔细想想就觉得这个班长不一般,记得在《黑沙滩》里,场长想法设法也要拒绝地主的女人,仿佛被挨上身就万劫不复,而这个班长呢,没有半点歧视,反倒还上赶着想娶呢。这在那个年代是绝对的难得,新娘也用感激的眼泪把糖分给众人。

    训练投手榴弹的时候,班长让士兵们以苹果园为对象,苹果被碰下来,就让战士们去捡苹果,班长接过手榴弹和苹果,把手榴弹扔在地上,把苹果举起来,对我们说:“看到了吧?胜利果实!”他把苹果放在衣襟上擦了擦,喀喳咬了一口,咯咯吱吱地嚼着,呜呜噜噜地说:

    “开始吧,一个挨一个投,自己投完自己捡。”

    就这样,战士们一边投弹一边捡苹果吃。可是小管却一直不得要领:

    “我的爱情的运动多么像我投出的手榴弹的运动。我不想得到一时的口腹之乐,我只想让我的心栖息在你的浓密的树冠里,得到你的温暖和庇护,我的心为你跳动。如果我死了,请把我的肉体埋在你的荫下。”

    就这样,苹果始终像姑娘一样远离他。小说结尾,班长的两颗门牙被“我”的手榴弹弹片震了下来,班长还迷迷糊糊地拿着门牙说,这是什么东西。小说有很多幽默的元素,故事当中还不时有些倒霉的配角儿出现,比如主任的老婆机关枪似的吵嚷着:

    “老头子不是我的毛病一定是你的毛病你去医院检查检查咱养几个孩子争争气……”

    诸如此类,其实,都在体现部队生活中普通人,他们大多是善良的,但绝对不完美,如此而已。

    战争的意义

    《战友重逢》与“对越自卫反击战”有关,小说里没写什么战争,越南“全民皆兵”之类的说法,是看不到的,莫言总是在战争的侧面写战争,这是写战争的潮流,也有他没亲历过战争的因素,没身临其境,就不好多说,多写多错,倒不如隔岸观火。但要上战场的心情是体会过的,军人们那时候都满怀一腔热血,都希望能上阵杀敌,所谓“当和平兵没意思,终于捞到了机会”。军人们作为战斗英雄也好,参战后的老兵也好,对这些人的记忆,莫言也是有的,高密东北乡不缺少这样的人,所以在《战友重逢》和《断手》中,甚至在讨论《丰乳肥臀》中的哑巴孙不言的时候,都在关照这些人的生活。

    1

    《战友重逢》是发表在1992年6月《长城》上的中篇小说,这部小说重逢的不是人而是鬼魂。1992年,是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后的二十多年后,现在看来,还历历在目。小说的叙述者也是一批从越南战争死去的战友,他们来数说前尘往事,这颇有点像方方的成名作《风景》,《风景》中说的是下层生活,文中的二哥也会感叹死和活其实没有什么分别,对于生存意识的思考成就了死去的婴儿,这个男婴以鬼魂的身份获得了全知的视角,他可以说任何人。小说的前半段你会误以为是两个人重逢,随后,你根据“在一九七九年二月自卫还击战中牺牲了的钱英豪”还有细软的枝条竟然可以承受他沉重的身体,推断出钱英豪应该是个鬼魂,但“我”呢?你还不能确定,但慢慢的你就确定了,这也是一个鬼魂。

    以鬼魂作为视角来叙述故事,多半可以从方方在小说中引用的话作为解释,她引用了一句波德莱尔的话:

    “在浩漫的生存布景后面,在深渊最黑暗的所在,我清楚地看见那些奇异世界……”

    可见只有真的在黑暗之中,或者说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才方便来数说战争带来的过往,才可以用鲜血品评。

    故事开始得不见悲伤,两个老战友相逢,这是“一起扛过枪”的铁一般的友谊,兴奋得很。同时很诡异,因为发大水,“我”不得不到树上和钱英豪攀谈,而不能渡河回家。随后更是一连串的奇特,比如团长生前是个营长,死后提拔了。比如,钱英豪死后被追认为共产党员,还当上了指导员。这埋葬一千二百零七个战士的墓,就是战士们一个一个的宿舍,而这一个新编成的团,也是有人每天巡视的,还有爱好文艺的战士,抓萤火虫通宵达旦地写作,也不时有个别战士哭泣。

    第一段故事从华中光的闭门哭泣开始的。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哭泣,但是前去劝解二排长姜宝珠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劝解他。主要是宝珠当兵后,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都靠妻子一个人照顾,白天妻子下地干活,母亲就要照料孩子,父亲一把年纪还要做活贴补家用,家里穷,天气冷了,孩子都没有衣服穿。妻子忙碌一天,回到家要先喂过孩子,然后才吃点冷地瓜,太辛苦了。原本一家人认为他很快就会复员回家,但没想到死在了战场上,如此一来,即便有一点补贴也不够一家人生活。后来才知道,华中光的哭泣是因为看到了中越两国要恢复正常邦交,让他怀疑自己的牺牲。

    第二段故事来自于“我”(赵金)和钱英豪在部队的一段罗曼史。我们和很多新兵都爱上了报幕员牛丽芳,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们表演了节目“吃豆”,由此在化妆室跟牛丽芳有了进一步接触,但很快就没了交集。后来,赵金才知道,原来钱英豪不但抱过她,还亲过她,当年,钱英豪和牛丽芳在医院小院里的亲热,火热的场面让莫言写的很“尤利西斯”,几乎没怎么用标点,直接来表现感情的火热和迅速爆发。

    第三段故事是讲两个人钓鱼,随后见到了为给媳妇治病来钓鳖的郭金库,几个人喝了一番酒,发了一番牢骚。细细看来,都是战友们不同的经历,却在战后的凄惨生活上殊途同归。首先是郭金库的故事,做着一份杂差——武装部机械保管员,“穷得只剩下一根鸟”,管理着“像生养过十个孩子的娘儿们一样,松口了,子弹一出膛就翻了跟头”的破玩意儿。家有恶妻,没事就吵嚷着要跟他离婚,还有就是连食堂送饭的小弟都敢欺负他,谁让他经常赊账呢!好不容易逮到了赵金,于是要了一大桌菜:

    “猪肝一盘,猪肚一盘,猪心一盘,猪耳朵一盘,统统凉拌,少加酱油,多加大蒜。炸鱼一盘,煎虾一盘,芫荽炒牛肉一盘,芹芽炒肉丝一盘,冻豆腐乌子汤一大海碗,外带三鲜水饺一斤。多包上点馅子别糊弄人还要一把蒜瓣两斤地雷酒。你记下别忘了。今天不赊,吃完喝完就算账。你知道他是谁?老战友,我们俩在枪林弹雨里并肩作过战!你小心点,菜要足量,酒别搀水,糊弄解放军伤天害理瞎只眼!当心我一怒之下把你的饭店平了!好啦,吩咐手下快点办,军人作风就是快刀斩乱麻不许磨磨蹭蹭!”

    郭金库大吃一顿之后,终于酒后吐真言般地说:

    “我不喝了,我没有脸皮喝酒。赵金,今日是我不对,我不该敲你的竹杠。说实话你挣这几个钱也不容易,你家里日子很艰难我知道,把酒带回去让你家大爷喝吧。”

    几个人聊到平度县的李立刚,十年内为牺牲的战友家寄去了两千多元,自己节衣缩食;聊到魏大宝,失手伤了人,因为参战军人所以轻判了十二年,老婆随后改嫁了;聊到张思国拒绝组织给的“滚雷英雄”称号,在家务农,至今没结婚,小说快结尾了,才说有个寡妇嫁给他,带着个儿子。而钱英豪呢?为何可以在岸边看到他呢?因为他父亲做了奇怪的梦,千里迢迢把儿子的尸骨挖了回来,埋在河边。可见,在战争过后,每个人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祭奠战争带来的伤痛,只是,有人被国家赡养的很好,也有人什么也没有,只能因为战争让生活变得更加艰难。

    故事就在“景德镇的瓷器——一套一套的”的诉说中渐渐结束。有人追问钱英豪的死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没见到敌人的时候,因为罗二虎翘起的屁股被敌人扫射,这战斗英雄当得很窝囊,但毕竟是战斗英雄。只是,战争的荒诞在于,钱英豪是个会表演滑稽戏,学什么都很快的才子,但就因为那无情的子弹永远地离开,可见,子弹是不管你有多少留在世上的价值,也不会管可不可惜,战争从来都是毁灭一切,莫言只能用如此调侃的方式开始故事,到后来也是满目疮痍。只是,钱英豪至死都记得把生前欠赵金的钱还上,你不免觉得,纵使战争中丧失了人性,战争结束后,恢复人性的个体可以遗忘战争,没有恨意地生活下去,实在难得。因为有太多人,怎么也回不去了。小说结尾,你突然发现,“我”(赵金)、郭金库、钱英豪都是一缕魂,因为张思国带着儿子从树下经过的时候,马灯扬起来,什么也没有,只有敏感的孩子隐约觉得“树上好像有人”。

    2

    《断手》发表于1986年,《北京文学》的第3期,同年,《新华文摘》进行了转载。小说很短,故事也很简单,战争后,伤残了的苏社回到家乡,就对曾经的爱人小媞多番挑逗,小媞也把众人的议论说出来:

    “人家说你是个牛皮匠,说你连前线都没上。……人家说你用手榴弹砸核桃,砸响了,把手炸掉了。……人家说你只得了一块三等的小功劳牌子,那一块是个纪念章。”

    小媞的爹还说:

    “你擎着只断手,吃了东家吃西家,回家两个月了,连地也不下,像个兵痞子”。

    他多少有些招人讨厌,总是一副痞气,或者是一种怨气,比如他说:

    “电影,电影全是演屁,光坏人死,不死好人,打仗可不一样,我们一连人只剩下七个,还是缺胳膊少腿,打仗,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

    比如在路上看到一个“卖樱桃”的老人,问了价,就是不买,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填,老头生气了,硬要他给钱,他生了气说:

    “你想动打的吗?老头,我告诉你,动打的你可不是个,越南特工队都是练过飞檐走壁的,照样躺在我的枪口下。”

    还说自己是战斗英雄:

    “老子在前方为你们卖命,身上钻了这多窟窿,吃几个破烂樱桃还要钱”。

    可随后就有意思了,老人撩起自己的衣服,挽起裤腿来,把一条假腿从膝盖上摘下来,吼一声:

    “小子,老子在朝鲜吃雪时,你还在你爹腿肚子里转筋呢!”

    看起来解气,实际上多少有些令人感慨,因为曾经的战斗英雄和现在的战斗英雄,都没有被妥善安置,他们流过的鲜血造就了日后被遗忘的苦难。

    小说中自然也有爱情。苏社本是钟情于小媞的,小媞不信闲言闲语,但是家人也不同意,况且,小媞对于苏社的爱恋,总是带着害怕和躲闪,她说:

    “……没有手……也得拿开……求求你……”

    而苏社反倒觉得没什么,说:

    “动动你怎么啦?封建脑瓜子,你到城里去看看。……人都会装正经,打起仗来,什么羞不羞的,在医院里,女护士给我系腰带,有个粉红脸儿叫小曹的,是地委书记的女儿呢,人家那个大方劲,哪像你。”

    在跟卖樱桃老头吵架的过程中,她悄悄的走开了,女孩子毕竟脸皮薄。苏社后来遇上了同样是残疾人,还带着小女儿的大嫂留嫚,面对客气有礼又善良的留嫚,苏社渐渐敞开心扉,说起了真心话。

    比如留嫚说:

    “我早就知道你回来了。你回来全村都高兴,都请你吃饭,你这个穷姐姐不敢去凑热闹,也实在没有什么能拿上桌的东西给你吃。”

    他说:

    “我真不好意思,乡亲们尊重错了人。”

    留嫚说:

    “兄弟,该成亲了吧?”

    他说:

    “瘸爪子,没人要嫁给我。”

    留嫚说:

    “你这个瘸爪子跟我这个瘸爪子可是不一样,……你是光荣的瘸爪子,会有人嫁给你的。”

    初次重逢,他拒绝了留嫚关于“家去坐坐”的邀约。转眼,就去了小媞家坐坐。小媞的父亲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吃饭的时候是“一盘喧腾腾的馒头,一碗酱腌带鱼,一碟黄酱,一把嫩葱”,小媞娘邀请苏社一起进餐,小媞爹说:

    “你大侄子早在县里吃饱了大鱼大肉,用得着你孝敬!”

    苏社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很快,他就有接受现实,他少了一只手,的确干不了什么活,连在井里挑一桶水都是困难,在留嫚面前,他再一次正视了自己“想挑,但挑不了,瘸爪子,不中用啦”,在留嫚那里,他和留嫚的小女儿乐乐说话,他承认:

    “……没有,乐乐,叔叔连一个鬼子也没打死。”

    可乐乐说:

    “娘说你打死二百个鬼子。”

    足见,留嫚是用真心在维护一个男人残存的尊严,小说结尾:

    “两人两只手,一会儿就采满了筐。从桑林到槐林,都被月亮照彻了。人在树下晃动着,好似笨拙的大鸟。”

    或者,让每个经历过战争伤痛的人都找到生命最后的归宿,就是小说所要探讨的事情。

    (二) 城市小说

    莫言跟城市相关的小说,最典型的是《十三步》、《酒国》、《红树林》,而《生死疲劳》和《蛙》里都有城市生活,中短篇小说里也有城市生活。莫言透漏:

    “北京人太多了,城市太喧嚣了,我现在就盼着退休,该叶落归根,高密老家挺好的,亲人都在这里,我的书房也比北京的书房安静。”

    可见,莫言逃离过乡村多年,如今也想落叶归根了。

    《十三步》之困于笼中

    《十三步》,于1989年作家出版社出版,作为1988年《文学四季》的冬之卷,也仿佛在寂静的冬天放入了一个新鲜的尝试,首先,实在很难读。结构是什么,人称就是视角,视角就是结构,莫言在《十三步》中将现代汉语里所有的人称都用了一遍,你我他,你们我们他们,还有它们。这样多的人称杂糅在一起,自然很凌乱,莫言说,他在看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时候,觉得《我的名字叫红》和《十三步》的结构很像。1993年,《十三步》在法国出版,翻译者是法国人林雅翎,这本书很难翻译,所以就常常请教莫言,有个法国巴黎大学的博士生说她用五种颜色的笔做记号才把这本书看懂。莫言说,自己恐怕用六种颜色的笔做记号也读不懂。可莫言又有解释:《十三步》是一个城市题材,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小说,只不过,最后的落脚点是为教师鸣不平。但是,第一次读《十三步》,读不出“教师鸣不平”来,三遍了,也没有,只是凌乱、性、交织。莫言说,写这小说的初衷是哥哥当老师的低收入、低地位。后来想想多半因为故事本身的凌乱,因为人称太多,不容易读懂,无论体会何种作品的社会性,都是从读懂作品的基础上,读不懂,自然觉不出。

    1

    当年,莫言大哥从湖南调回县城,在县第一中学当老师,当时的说法是“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卖茶叶蛋的胜过造导弹的”,中学老师当然是一个弱势群体,工资还欠发。大哥大嫂读了20年书,教了20年书,还是过得苦哈哈,只有勉强生活的份儿,而小商小贩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却成了万元户。其实,是那个时代特殊的产物,如今,医生、教师成了稳定的职业,而且颇具社会地位。

    《十三步》的书名本来源自于一个关于麻雀的寓言故事,就是麻雀只会蹦跳,不会一步一步走,当一步一步地走的时候,看的人就会交好运:

    “看到一步能够走鸿运,看到两部能够发大财,看到三部能够升高官……一直看到十三步,到十三步,是我编的”。

    《十三步》每部有四个章节,这部小说写完之后,1988年,莫言开始写《食草家族》中的几篇,也就是说,《十三步》和《食草家族》代表着莫言那时候的创作心态,天马行空的尝试。王尧实在了解莫言,他说文学也是笼子,就看作家能不能走出来。《十三步》的另一个名字就是《笼中叙事》,莫言在《走向诺贝尔·莫言卷》里做了详细的叙述——

    这本书中的《笼中叙事》是一部长篇小说的题目,也是我创作这部小说时所保持的态度。那是1987年的严冬,在高密东北乡供销社的一间仓库里,寒冷冻僵了我的手指,墨水在瓶子里结成了冰,但我的思维却空前的活跃,记忆力也好到了今天重读这部小说时为书里边的细节的充分利用和前后呼应而吃惊的程度。在此之前,我的小说《红蝗》招致了诸多的批评,比较集中的意见是说我的小说漫无节制,感觉泛滥。有一些朋友私下里也劝我要控制自己的感觉,不要浪费才华。对这些批评和忠告我做了认真的思考,并对自己的创作进行了反思。我承认批评家的批评和朋友的忠告都是有道理的,并决心写出一部与我自己已经写出的作品和别人已经写出的作品迥然有别的作品。于是就有了《笼中叙事》。

    小说开始,笼子里的男人不吃新鲜水果,却吃粉笔。这个男人就是中学物理老师张赤球,他无家可归。他讲起了方老师的故事,方福贵也是老师,妻子呢,是学校兔肉罐头加工厂的女工,孩子呢?一男一女,一家都是公认的好人。课堂本来讲着原子弹,后来就真的有一颗“原子弹”爆发——方老师累死了。方老师的脸破了,于是要麻烦同事张赤球的老婆李玉婵给整容,因为市长死了,就要优先给市长整容,这一优先不要紧,方老师复活了,妻子当然不允许死去的人进家门。李玉婵因为老公张赤球外出做生意一直没有丈夫在身边,就把复活的方老师整容成了丈夫张赤球的模样,方老师于是代替张老师上了讲台,真正的张赤球就失去了自己的身份认同,成为孤魂野鬼。在动物园里,他凑齐了动物的种类,人也是灵长类的动物,怎么能不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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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实在有些荒诞,但却贡献了两个特别的女人,屠小英和李玉婵。李玉婵对丈夫一直不满,她是美丽世界的整容师,专门做死人生意,因为手艺好,也就结交了很多显贵,死者家属也在整容过后给她一些礼品作为酬谢。时间久了,这个看惯了花红柳绿的女人就对丈夫越来越不满,其最大的原因就是挣钱太少,苦哈哈的物理老师为了借几毛钱,都要和儿子为了利息讨价还价,家里还有瘫痪的丈母娘,两个儿子没有地方住,住在洞里。

    家庭故事在一天夜晚开始,也有关于性欲的描写,张老师不想和老婆亲热,因为老婆身上似乎总有一股他认为是死人的味道,所以一直没有感觉,另一方面,多半因为科研和上课的压力,让他早就没了兴致。李玉婵的母亲也曾经是个美人,她们母女有过一段风流史,跟着王副局长(后来的王副市长),恣意纵欲。她并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因为她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她选择殡仪馆工作就是想让市长知道,哪有什么贵贱之分,你有一个在殡仪馆工作的情妇。

    故事本来就这样继续下去,可是莫言没有忘记城市里还有动物园。动物园里除了动物还有动物的饲料。李玉婵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为动物园猛兽馆管理员的儿子化妆,因为把死者化得很完美,所以从此以后开辟了一个吃肉的途径,特别是在肉价上涨的时候,当饲料的肉给了李玉婵,那动物们就要挨饿,一两顿还好,要是时间久了,特别是那些名贵的食肉动物就会遭遇灭顶之灾。于是,饲养员又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就是整容师用人的下脚料来换取鲜美的食物。王市长的肚子里能收集到四十五斤脂肪,这真是一处绝妙的闲笔,一个勤政爱民的副市长怎么会如此肚圆肠肥呢?

    相较而言,方老师不想死的理由就成为一个强烈的对比,他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吃些正常的名贵的吃食:

    我没死!是校长不让我活!我还不到五十岁!我还有老婆孩子。学校正在盖宿舍,我要住住新房子!我这辈子还没吃够过猪肝!还没喝过一滴茅台酒!还没吃过一次海参!(第四部七)

    莫言也相信:

    这部小说所反映的生活在当时是富有挑战性的,是切中时弊的,今天读起来已经疲软无力。事件是容易陈旧的,但技巧历久常新。没有永远存在的炸药,但制造炸药的方法世代流传。我不得不猖狂地宣告:《笼中叙事》前无老师,后无徒弟,它像一块茅厕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地呆在一个角落里,向我自己证明着我在小说技巧探索道路上曾经做出的努力。

    可见小说选择的表现方式并不直接,没有赤裸裸地展现腐败,也没有像某些电视剧一样拍成刑侦片,他要的就是这种对比,也是平民和官员在生活中最直面的对比。

    屠小英是幸福的,因为丈夫爱她,同时她也是不幸的,因为“贫贱夫妻百事哀”,丈夫方富贵不能死的另一个理由就是为了妻子:

    我知道……她在哭……她没喝过一滴茅台酒!她没吃够过猪肝!她一辈子没住上新屋!她没吃过一次海参!她一直想吃一次牛肉馅的饺子……我不能死……不能死……我要让她喝醉一次茅台酒!让她吃一副猪肝!!!让她吃一斤海参!!!让她吃一盆牛肉馅饺子!!!!还有新屋!!!!!(第四部七)

    面对方老师的复活,李玉婵给他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曾经是猛兽管理员讲的故事,故事看来是一个两难的命题,其实探讨“两难”。

    故事很简单,一男人流落荒岛,一母猴子救之,照顾之,久之,两人结为夫妇,生下儿子。后来岛上有船经过,男人想要抱着孩子离岛,可是母猴子却不想男人走。男人一方面不想辜负母猴子的情谊,一方面有怕世俗的人说自己和猴子杂交生子,于是一时间,难以决断,后来他还是砍掉了母猴子抓住船的手,带着孩子来到人类社会。当儿子中状元归来,终于知道了真相,于是在母猴的尸骨面前自经了。

    故事仿佛和李玉婵没关系,但没有这个故事,方老师就不会同意整成张老师的模样。因为需要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已经死去的人重新要回自己的身份就会面临一个“鱼和熊掌”不能得兼的局面,因为所有人都以为你死了,不会承认你,而你又要被承认,就唯有失去什么,他失去的不是一支猴爪而是自己原本的相貌,他得到的是张老师的模样,而张老师呢,为了摆脱物理老师无聊的生活,也愿意让他顶替,如此,张老师就可以下海经商了。最后解决这个迷局的方式其实是李玉婵拥有了屠小英的丈夫。

    3

    莫言所谓的“笼中叙事”首先着眼于“笼子”,然后才是“叙述者”。而莫言解释道: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叙事,与其说是叙述者在笼子里,不如说故事本身就在笼子里。故事的形态和故事的各个侧面,笼外的观众可以一览无余;故事的精神就像叙事人的声音一样穿越笼子飞进听众的耳鼓,并扩散在无边的空气里,让树木也听得到,让飞鸟也听得到,但故事无法冲破牢笼,就像叙述故事的人无法跳出牢笼一样。

    至于是谁把张老师放进笼子里的呢?很可能是他自己,因为他的灵魂没有归宿,而现实中人吃的东西有多么离奇古怪而有不通人情。就像那个关于母猴的故事,最后想要获得圆满只能用死亡解决。《笼中叙事》也试图解决一个人生困局,所以一开始莫言就用死亡来打破这种平衡,打破之后再去讨论是非对错。

    莫言说,“有一个伟大的人说过,小说是关在笼子里的老虎”,他认为伟人说得实在好——

    十三年过去,当我重读旧作时,我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当年围绕着《红蝗》的批评对我的创作所发生的积极意义,有意识地缩小宣泄的闸门、有意识地降低歌唱的调门,这看似简单的事,对我来说并不容易,就像要把一只生猛的老虎关进笼子一样不容易,但我毕竟把它关了进去,尽管我跟它同样地痛苦。

    其实,他何尝不是在一个牢笼里写作,就像他说的,肉体要好好呆在笼子里,至于思想可以跃出去,所以小说就让思想进行了实验,在思想的国度,可以天马行空。

    方老师为什么要整容呢?其实他想要和家人团聚,又不能用死人的身份,也要考虑家人的心理健康,那为何又团聚不得呢?因为面容变了,身份自然也就变了。这跟学校面临的教学改革一模一样,既不能逼迫学生,不逼迫是为了学生保持健康的身心以及美好未来,可不逼迫成绩上不去,学生依然没有美好的未来。就像小说凌乱的叙事需要一层层讲述事件的真相和原委,想要讲述原委就不能太过凌乱,太过凌乱就看不出原委的。

    方富贵死后因为没有尸体,开不了追悼会,莫言用一封遗书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方老师曾写下遗书,说不开追悼会。故事发展到这里,关于教师灵魂的崇高开始显现,而不是乏味和性欲的荒诞交织,然而,还是有很多问题在,就是作为城市小说,莫言一直试图围绕城市里常见的意象叙述故事,在故事发展的过程中,难免流于费解。

    于是莫言在小说序里又给出了解决方案,就是关在笼子里的与其说“是一个故事叙述者,毋宁说是故事本身。关在笼子里的人与其说是虚构的笼子里,故事和叙述故事的人是自由的,你们可以在里边撒野,在里边撒欢,在里边做出各式各样的超出常规的动作,但你们不能越出笼子。”由此可见,故事被叙事控制了,仅仅因为故事本身就被莫言关了起来。所以在十二年后再版的时候,莫言将初版的名字改为《笼中叙事》,“十三步”代表的是一个看麻雀人的幸运,“笼中叙事”则在拷问荒诞的现实,想要问出结果,就要比现实还荒诞。故事的后半段,老虎被人偷走了,方富贵也想尽快得到妻子的认可,可是却要在妻子那里重新面临死亡,只是这次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张赤球老师死了,但张赤球明明好好地活着呢,故事到了这里,所有的主角都被关进里城市的网,你当然不好理解,因为是莫言在笼子里的呓语。

    也许,城市文明在很多乡村出身的作家看来是值得好好批判的,莫言虽然坦陈很多城市文明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已经难以离开,城市的水电、暖气、抽水马桶,通通成为便利生活的一部分。一心想来开城市的燥,似乎太难,莫言讨厌城市中那种代表着小市民庸俗与奸诈的东西,当他在城市里无法安妥自己的灵魂,又眷恋不舍的时候,城市的生活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而是像是一头在两堆干草之间的哲学驴,比驴子高明一点的地方,就是莫言没把自己饿死。莫言说,自己不应该思考城市与乡村的问题,一个四十多岁的作家应该考虑一些别的问题。比如说,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酒国》之吃的非常态

    1993年,《酒国》最早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随后一直有再版,直到2012年。法国汉学家杜莱特翻译的《酒国》在法国获得了“最佳翻译小说奖”,1989年开始创作《酒国》的时候,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他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中文系已经毕业的大学生,因为家庭出身问题被贬到了东北矿区教小学,内心是苦闷。没有对象,地处偏僻,周围是一帮蓬头垢面、黑不溜秋的孩子,他只能借酒消愁,一心一意想醉死。不料,千杯不醉,后来名声越来越大,就被矿区宣传部注意到了,请进来专门陪领导客人喝酒,直到成为宣传部的副部长,这种升迁的方式太过不正常。

    莫言感觉到腐败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程度,人们都希望用非正常的手段来达到目的,比如考大学、看医生,这样的结果只能是让人们丧失了彼此之间的信任。李一斗作为一个业余作者,和小说里的“莫言”通信,探讨问题,并向“莫言”展示一篇关于肉孩的小说。李一斗始终处于一种半醉半醒状态,在通信中,“莫言”把社会批判也放在这个人物身上,这种方式让莫言完成了小说套小说的模式,使小说亦真亦幻,方便完成语言的“狂欢节”,以及各种文体实验,如同莫言所说,《酒国》有“文革大字报”的文体,新写实小说,鲁迅早期小说的模仿。

    吃人在中国历史和故事里有,比如齐桓公吃了易牙的儿子,《水浒传》里有个孙二娘,鲁迅在小说里发出过“救救孩子”的呼喊。加上,莫言听自己在医院工作的朋友说,,他们收集流产的胎儿,做成一种粉,作为药。胎盘做成叫做紫河车的中药,据说是有效的补品。其实,吃是“酒文化”的一种变体,酒离不开席,宴席自然离不开各种吃食,酒神精神、狂欢精神、以及社会批判都可以从吃上体现出来,形成的综合体就是“酒文化”,这样看来,《酒国》就成为探寻中国在转型时期“社会有何奥秘”的一则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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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对于莫言来说,是一段亲情也是他对于行年渐长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有好也有差。莫言喝酒的历史,被记录在他的散文《我与酒》,当中,多年来,我一直搜集莫言的散文小说,似乎怎么也搜集不完全,一个多产的作家实在让人耗费精力,怎么就写那么多东西呢?所以当我得到这一篇《我与酒》的时候,觉得《酒国》有救了,或者《酒国》在探讨政治面前,还隐现着莫言的一种情节,就是每个作家在面对自己作品时,都想在其中找到一个影子,莫言多半也是看着儿时的影子来写作的。小时候偷酒喝,第一次尝到了微醺的乐趣,偷喝兽医堂叔消毒用的酒精,搞得自己头晕眼花了好久,还不敢和家人提起。最后发现,其实不仅仅是他在偷喝,聪明的二哥也在用水来兑酒,而糊涂的酒徒们谁也没有发现。唯一发现莫言秘密的是母亲。

    酒离不开莫言的小说,就像他的名作《红高粱》也是一部和酒坊相关的故事,就像很多年后他依然忘不了酒和酒的故事,还想着如果那个能喝的大学生找到一个能喝的老婆,再生一个能喝的儿子,不吃奶,只喝酒的婴孩,再加上自己听过的关于酒的传说和自己喝酒的经历,所以推出他的《酒国》。

    《酒国》里有很多隐喻,最大的隐喻莫过于酒国市本身就是一个“失乐园”,再好的人在酒国市里也会变了模样。比如李一斗在小说的前半段是个正义青年,到了莫言到酒国之后,见到这位“酒博士”,才发现不过是个利欲熏心的小人,而莫言也在酒国落入了同流合污的泥潭,至于丁沟儿早就一步步吃了“婴孩宴”喝了迷情酒,这些人都成为“食人者”的同案犯。这让我想到了曹雪芹的《红楼梦》,小说中的贾雨村就是从一个“才干优长、读书人不在黄道黑道,总以事理为要、大礼不拘小节”大好青年在官场中慢慢蜕变成“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以至于成为害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作家都想通过荒谬而又残酷的小说来唤起早已伤痕累累的现实,只是太浮浅的叙述是激不起涟漪的。

    或者因为莫言的叙事实在太过先锋,所以北京的几家刊物都没有发表,余华把这小说背到了浙江,也不能发表。1993年,被湖南文艺出版社“当代著名青年作家”丛书吸收进去,很久之后,才墙内开花墙外香,李陀从国外看到,认为《酒国》就是“六四”后中国的好长篇,美国的杨小滨、上海的张闳……评论家们纷纷注意起来,才有了南海出版社的再版。同时,莫言的长篇小说命运也开始走时代的下坡路,《十三步》就已经颇多怨尤,到了《丰乳肥臀》已经革了责编的职,也让莫言经历了军队的审查,写了信让出版社把已经出版的书销毁。直到很多年后,莫言的这些小说才重新红起来。他,经得起等待,就像我们等待了百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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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国》里试图用“酒的世界”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酒国市,其中有全新的官与民。莫言对于官场在很多小说里都有毫不留情的批判和讽刺,他提到一个民间传说“做牛要做印度牛,当官要当中国官”,中国的官员贪污点不算什么,只要在贪污的时候有个度,工作的时候办点事,就真的很“人民公仆”了。莫言对官场的叙述毫不避讳,他说,在中国,做官做到正县级以上(有实权的),就不用和人民币打交道了。住房、用车、大到生病住院,小到吃饭穿衣、抽烟喝酒,都不用再自掏腰包了,你看过一个地委书记或者一个县委书记自己去商店买烟买酒么?他的家人拿出家里的名烟名酒放在商店里代买倒是常有的。以至于,官员们免费吃吃喝喝、泡个免费的妞,根本不是腐败,是常态。况且,这种官员的待遇还不是用钱可以买的,到那里都前呼后应,讲个排场,享受特别待遇,所以有钱人往往会花钱买个政协委员、人民代表当当,这样真的可以挡风遮雨。比如真要是因为个把小事被公安逮个正着,只要说老子是什么官,通常还是管用的。所以在没有微博的时代,太正常了,有了微博的时代,多少要忌讳点,但即使曝光了,不过是这边下马,那边找个地方又上马,很难说会从此不再为官,因为在中国,只要不是死人了,都是关系。

    当官好,当官可以鸡犬升天,的确找不到一个县委书记的老婆下岗,也找不到一个在工地上搬砖头的县长公子,别说老婆儿子了,就连孙子、孙女,稍微带点关系的亲戚,也因此沾着光呢?想到这里,觉得中国真的没救了,即便是那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公务员的人,也不过是开始了新的一轮福荫子孙,我甚至担心,公务员一开考,会不会扩大了官员的关系范围,而人民更要多多受苦难了。

    《酒国》的主人公是丁沟儿,他本是高级检察院的特别侦查员,到了酒国之后先是勾搭到了女司机,看到了酒国的种种景象,比如训练有素的带着色彩的女服务——

    丁钩儿吐出一些绿色汁液后,一位红色服务小姐喂了他一杯碧绿的龙井茶,另一位红色服务小姐喂他一杯焦黄色的山西老陈醋,党委书记或是矿长塞到他嘴里一片冰糖鲜藕,矿长或是党委书记塞到他鼻子下边那个洞里一片蜜浸雪花梨,一位红色小姐用滴了薄荷清凉油的湿毛巾仔细揩了他的脸,一位红色小姐清扫了地板上的秽物,一位红色小姐用喷过除臭剂的白丝棉拖把揩了秽物的残迹,一位红色小姐撤了狼藉的杯盘,一位红色小姐重新摆了台。(第二章一)

    他总是叮嘱自己别喝酒,后来忍不住喝,忍不住醉。后来尽管侦查一步步深入,他的堕落也一步步深入,最后淹死在大茅坑里,这个大茅坑莫言认为是“欲望”的象征。

    《酒国》里的传说证明了莫言逃离高密的行动宣告失败,或者他从来也没想过逃离,只是用一座城来装点自己心中的高密东北乡。《酒国》里有一个关于“酒蛾”的传说,故事是李一斗小说中的人物余一尺讲述的,说驴街酒店——

    雇了一个又干又瘦、年约十二岁左右的小伙计。这小伙计细长的脖子上挑着一颗大头,两只大眼睛黑洞洞的,一眼看不见底。小伙计很勤快,打水、扫地、抹桌子,样样都干,干得挺好,掌柜的很满意。可紧接着怪事儿就来了:自打这小伙计进店之后,酒缸里的酒就卖不出个数来了。几个大伙计和掌柜的都挺纳闷。(第五章二)

    原来,小伙计每天晚上围着每个酒缸喝一圈,第二天酒缸就都下去一尺多,可见小伙计的能喝。这老板见多识广,知道小伙计其实肚子里有个酒虫子,这个酒虫子如果养一个在缸里,就会让缸永远都有酒,而且酒的质量也会提高,于是,老板把小伙子绑起来,直到他的肚子里吐出“一只红脊背、黄肚皮、小蛤蟆形状的东西”,才放开他。这个故事的原型,其实是莫言村里的一个传说,一个人特别能喝,一次喝酒一坛,说他的就肚子里有个酒虫,后来被人骗了出去,关了三天,不让他喝酒,也不让喝水,突然把他拉到一个酒缸边上,他一低头,那酒虫就从嘴里跑进缸里,“红红的,像个小河马一样的东西”。小说中,余一尺每讲一个故事就说这个人是自己,而他诚然有多故事,这些故事太难摆脱高密东北乡。

    其实,余一尺本身就是一个传说,在《酒国》里,余一尺作为一个侏儒,是令人害怕的侏儒。无论是丁沟害怕的“四十大盗”,还是李一斗害怕的余一尺,还是烹饪学校带领孩子们起义的“红衣男孩”,这些侏儒成为酒国中那些注定无法长大的婴儿。其实,这些侏儒就是那些已经无法长大的婴儿,他们活着的时候无法让人们害怕,甚至还成为人们的美味,变成侏儒永远长不大的时候实实在在被人们害怕了,这其实是你的行为使我们恐惧,但“你”本身也是“我们”,这样的哲学悖论显然很多。

    《红树林》之欲望都市

    《红树林》最早由海天出版社1999年3月出版,后来,当代世界出版社、作家出版社在出版莫言文集时,将其收入。这本是个电视剧剧本,现在已经很难找到这部18集的电视剧,可以找到的是这部长篇小说。这部电视剧的主题是欲望都市,莫言应出版社的要求将剧本改成小说。《红树林》的剧本脱胎于莫言以前创作的《珍珠奇谈》和《马叔的故事》,检察官生活在很多影视剧里已经有所体现,想要把作品写出不同的感觉就要把这种生活放在一个大背景之下,莫言在广西北海、海南等地考察的时候,发现了一片红树林,“在欲火如炽的红树森林,烦躁不安的叙述,犹如东奔西突的马驹。”

    莫言对红树林的感觉,正如他想找到的突破口一样,欲望、红马驹,这仿佛是对《食草家族》的回望,亦或是,莫言的作品都会不知不觉地回到他最原始的梦中,或者莫言所认为的原初生命与现实反思。莫言在谈及《红树林》时,认为:

    其一,这次写了很多城市生活,以前多写农村生活;其二,小说写回忆和写现代生活部分都占很大比重,在写现代生活时风格是明快的,而写回忆,则连绵不绝。这也是一部被回忆纠缠的小说,叙述本身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

    我可不可以单纯地以为一旦转战到城市生活,莫言就累了,写不动了,或者,他仅有的宝贵的回忆就不作数了。

    林岚是近年来电视上较为熟悉的人物,她的爱情像陈珍珠一样美丽过,但却比烟花还寂寞,因为初恋情人马叔的离弃而失去爱情,又因为的被喜爱而成为傻子的媳妇,傻子是不中用了,于是和公公扒灰,以至于公公死在她的澡盆里,这个可怜的女人迎来了她的平步青云。她是副市长,而爱情却一塌糊涂。小说从她和公公生的儿子长大成人开始叙述,她的痛苦一步步袭来。酒店里,林岚和一个陌生男子的疯狂做爱,饭店里,儿子大虎和一帮狐朋狗友在享受性感和美食。后来,林岚醒来,开始为自己的疯狂不知所措,儿子呢,则和一帮朋友为了斗蟋蟀聚会、生气、扬言要复仇。小说在各种元素的杂糅中过去了六章,我可以在斗蟋蟀中看到金庸小说般的招式武功,也可以在林岚、大虎的荒唐生活中看到时下流行的网络小说,或者是《成都,今夜请把我遗忘》、《在东莞》,妓女、男妓、美食、奢靡,这哪还有半点土地的影子?

    小说的第七章以“琼瑶”的方式开始,一个美丽而又经历困苦的姑娘,偏偏周围的人都不单纯,单纯的渔村遇上奢靡的城市,此处有可能是一个姑娘再也不单纯的蜕变,也可能是单纯和官二代的碰撞,总之,多多少少有着偶像剧的影子,只不过从分级制度上讲,莫言不打算放过欲望,色欲在他那里还是放大了。红树林在一个单纯姑娘进城打工的同时,和欲望读书开始了一连串的对比。高密不靠海,海水所孕育出的采珍珠的行当仿佛《酒国》里的采燕窝行当一样,都在展示一种辛苦,也在展示一种伟大。困苦的卖命和奢靡的享受,莫言都试图用这种迥乎不同的情景来书写底层人的辛劳,往往都是徒劳的呐喊。莫言没有改变作品的核心,作为一个老百姓,莫言一直试图放大渺小,仿佛在那样的渺小中,他才可以到达想要得到的意义彼岸。

    第十章莫言采用“我”说给林岚听的方式把故事分段快速概括讲来,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剧集梗概,再用后面的章节细细述来,莫言说,这其实是想把剧情赶紧说完,接茬说《珍珠奇谈》,我认为,这反倒是莫言在其一贯的交叉数说中带来一点分明。可惜,这点分明莫言不喜欢,莫言说:

    “至于《红树林》很难说是一部纯粹从小说出发的东西,把电视剧改编成小说是一种商业行为,它作为一部长篇来讲后半部存在着大量的问题。……要我说最喜欢哪部作品,确实挺难说的。只能说我不喜欢的小说,《红树林》是我最不喜欢的一部长篇。”

    《红树林》有莫言以往的风格,不是单一的顺序叙述,是两个时空甚至是多个时空的交叉,但基本上是林岚的故事和三个不务正业的男青年“大虎、二虎、三虎”的故事。小说中有个和莫言以往小说不同的女性:陈珍珠。这个女人是小渔村的女人,清纯、善良、正直,和莫言所熟悉的高密东北乡的野性一点边都挨不上。作品中还包括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现代海盗等等,这样一部大杂烩,仿佛是各种电视剧桥段的汇聚,实在有些凌乱。陈珍珠就像是这些凌乱色彩中的白色,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人物性格改变、人物命运转折的一个方式。

    珍珠被大虎等人强奸,在毫不知情下嫁给了大虎,这是林岚为了保住儿子免受牢狱之灾的方式,这也是林岚走进监牢的导火索。《红树林》没有泥土的气息,海水无法让一个以泥土为生的人生存,莫言在这场城市生活中被海水吞没了,除了猎奇和可读性,仿佛没有什么值得记忆,唯一让人心痛的地方,就是莫言展示的爱情并不让我们痛恨大虎,反倒觉得那些爱虽然病态,没来由地成为观者喜爱的纠结,我甚至以为,在九十年代,没有泰剧引进的时代莫言就已经抓住泰剧的命脉——虐爱。只是这样实在残酷,因为大虎是个被宠爱伤害的孩子,珍珠是个被现实伤害的孩子,都是孩子,却又为何?

    《师傅越来越幽默》之幸福幽魂

    《师傅越来越幽默》发表于1999年的《收获》,随后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幸福时光》。电影的颠覆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在中国要逃避审查,二是,莫言已经不参与编剧了,此剧的编剧是鬼子。纵使参与了,我觉得也没多大意义,国内对于电影审查本就严格,加上老谋子想法多,并不容易达到精神上的契合,他还说过:

    《红高粱》也把我的小说中一些情节线索改掉了,但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后来这部影片受到专家与观众的好评也证明了这一点。张艺谋的另一部电影《幸福时光》改编自我的小说《师傅越来越幽默》。《幸福时光》把我的小说中一些很有价值的东西改掉了,很遗憾。不过,我把版权交给制作方之后,通常不太参与影视剧创作,因为即使我去指手画脚,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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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傅越来越幽默》里有几个很出彩的地方,一个是大闹工厂,一个是街头溜达,还有就是林间小屋。有一点我感觉张艺谋还是把握的很好的,就是这文章讨论的是“师傅”幸福吗?而且是中年人苦涩的幸福。

    工厂里的戏码处处有闲笔。师傅回忆起前段时间听说要下岗,就去找厂长,厂长是这样接待他的——

    厂长,那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殷勤地把他让到雪青色羊皮沙发上,然后又让女秘书倒水泡茶。他端着烫手的茶杯,鼻子里唤着茉莉花的浓香,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情,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厂长小心翼翼地顺了一下漂亮的西服,挺直厂腰板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笑着说:“师傅,您的来意我知道,工厂连年亏损,裁人下岗势在必然,但是,像您这样的元老,省级劳模,即使厂里只留一个人,那也是您!”

    工厂贴出下岗通知的当天,副厂长,开着一辆“白色的切诺基”,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刚从海南回来;随后是厂长坐着“红色的桑塔纳”来了,市里管工业的马副市长坐着“黑色的奥迪”也来了。他们都衣着光鲜,却说工厂很穷,态度很端正,但工人要倒霉:

    厂长脸上流着汗,眼里沁着泪,向工人们深深地鞠了三个躬,直了腰后他发表演说,先怨市场无情,接着说自己无能,把一家有着光荣历史的工厂办得连年亏损,如不停业,亏损更大,只好关门倒闭。最后他还充满感情地提到了老丁,他历数了老丁的光荣,特别提到了老丁再有一个月就到了退休年龄,但也不得不让他下岗。

    什么样的工人要下岗呢?什么样的工人在岗上呢?成品仓库保管员王大兰要下岗,她的哭声传出来,她原来是“冲床上的技工,工作时毁了一只手,后来发了坏疽,不得不截肢保命”,厂里以前为了照顾她“因公致残”,特别把她调到成品仓库当了保管员。看大门的老秦不用下岗,这人还不是厂里的工人呢,他从中学退休后来这里看大门,关系很硬,活也轻松,看看门、发发报刊就多挣一份钱。老秦对老丁很热心,特别把在省报当记者的二女婿名片拿出来,让老丁找自己的女婿“登报纸呼吁呼吁”。后来,领导们接连坐着小车走了,工人们也四散了,事情到了这一步连徒弟小吕也认命了,他朝着宣传栏撒了一泡尿说:

    “师傅,走吧,呆在这里没人管饭,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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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傅的“溜达”溜出了事情,其实就是沮丧地回家,被一个小男孩撞到了大腿,回家却发现骨折了。住院加药费,几乎花光了老两口全部积蓄,老丁老婆不能生养,无儿无女的老丁两口自然为后半生担忧。直到有一天老婆说,家里还有“九十九块”,老丁又要出去溜达了。他先是看自己的医药费能不能报销,工厂当然不管用,而后徒弟给出主意到市政府门口“闹”,老丁却因为领导的接见感动非常,也抹不开面子,所以作罢了。

    路上,他看到乡下人卖地瓜都比他这个城里人自在,看到小猪都要被富婆收养去过“福窝窝”的生活,看到工友们都在做一些小买卖,看到上个厕所都要收费一元……突然就有了门路,这个门路就是在人工湖旁建一个休闲小屋,这小屋是一节废弃的车厢改造而成的。老丁大脑灵活,发现游玩的男女有“休息”的需要,徒弟说的妙,“您这也算建一个收费厕所”。

    莫言在这里表明了这样几件事情,老丁是善良的,老婆不能生养他也没休妻;他聪明但也本分,这个工作到底能不能做?他犹豫再三。这也是城市大多数下岗工人的心境,对于外面的社会,他们其实是不了解的,也带着恐惧,工厂给了很多年的安逸,突然面对社会难免不知所措,更写出了城里人第一次对乡下人有了羡慕,城乡看似平等了,其实是城里人的“屈尊”,而不是乡下人的“高就”。

    林间小屋则寄托了老丁的幸福和希望。“林间休闲小屋,环境幽静安全,每钟收费十元,免费汽水两瓶”的广告牌迎来了荒唐的男女,男女们也给老丁提意见,怎么完善这样的小屋,比如“老头子,你可真行啊……你应该弄些保险套子放在里边,还应该弄些香烟、啤酒什么的,加倍收钱嘛!”老丁去采买物品的脸皮也越来越厚了:

    随着生意的日渐红火,他的胆量越来越大,业务也越来越熟练。去药店买套子时他的脸不红了,而且还敢跟卖货的姑娘讨价还价。那姑娘厚颜无耻地问:老头,你如果不是个老色鬼就是个贩避孕套的。”……他盯着姑娘那双猩红的厚唇,没有吱声。

    老丁挣钱了,三个月的夏天,净赚了四千八百元。腰包鼓了,人自然也精神了、开朗了,“生了锈的关节仿佛刚刚膏了油,原先几乎转不动了的眼珠子也活泛了”,特别是“耳儒目染”下,熄灭多年的“性趣”竟然死灰复燃,拉着老妻做成了多次。老妻自然惊讶万分,反复盘问:“老东西,你吃了什么药?老东西,你不要命啦?”还提到客人们的人间百态,有的跟他饶舌,有的很羞涩,有的发出千奇百怪的声响,有的打架……但收入一直很好,所以他就像是“水灾过后抢种小油菜一样”,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开展自救运动。同时,他为公园捡垃圾,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报德,有了生活的着落,老丁很快忘记社会的不公,竟真心感谢起了这个社会。这也是大多数下岗工人的心境,这些人没背景,没门路,几乎都是“文革”中被耽误的,没读过几本书,所以没那么所叛逆的思想,只想照顾家庭,不愁衣食。莫言找来“下岗”作为突破口,就把都市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展现出来。

    故事结局很是诡异,天冷了,客人减少,老丁打算做最后一笔生意,就关门了。一对男女进入小屋中,半天没动静,老丁求他们,“我把一个夏天里挣来的钱全部给你们行不行?我给你们下跪叩头行不行?”砸窗破门,就是没有人出来,最后让小吕请来了警察表弟,结果里面空无一人,老丁认为,那两人是鬼魂,徒弟小吕则说:

    “师傅,您越来越幽默了”。

    我总觉莫言的故事本就带着奇特的慌乱与不知所措,丁师傅是个六旬左右的老人,却要开一个专供男女野合的林间小屋,“林间小屋”开的地方也颇为诡异,说是公园,其实就是靠着“墓地”的“人工湖”,即便这是鬼故事常发生的地点,但小说过程中,一直是带着幽默色彩的现实主义描叙,任谁也想不到会用鬼魂结局。曾记否?小说开始没多久,就有叙述——没有工人的工地像“墓地”一样。可见,莫言想要的并不是一个鬼魂的故事,而是在论及下岗职工的时候,把他们的失落和“再就业”都归结为社会的诡异,工厂倒闭致使他们灵魂游离,“再就业”却又艰难荒唐,甚至要放弃本来的社会认知,变得厚脸皮,成为一个颜面的游离者,才能生存。我的父母都经历“下岗”,日子很快变成苦熬,城市没有耕地,工人从来没有离开过工厂,除了在工厂的手艺其他的都不会,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贵、住房小,我的父母那时候只能做一些低级清洁工的工作,身体已经不再年轻,面子上也难看,但为了一家人还要咬牙坚持,辛苦度日。“下岗”对于很多中老年人来说,是把人变成“鬼”的事情,即除了因为生活失去着落变得形容枯槁之外,还要魂飞魄散抛弃原来的自我,才能幸福。这种“抛弃”看似很幽默,其实是种无奈。

    老丁幸福吗?幸福本就带着棱角,或者长着翅膀。莫言想告诉我们,城里人对困境也有很大的耐受力,这就是苦难给我们的“幸福时光”。

    二、 故乡的逆袭

    莫言写的是记忆,但书写的故乡并不等于真实的高密东北乡,2004年,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他说:

    “现实中的山东高密,和我小说中的山东高密,基本上不是一个地方了。至于写作中的故乡,实际上是关于故乡的记忆,而不断地回忆自己的记忆的过程,就是创造故乡的过程。”

    就是说写作资源是:

    “至于所谓资源,好有一比:假如故乡是一片树林,而树上的鸟是资源,那么,总会有鸟飞来飞去。今天飞来西伯利亚的天鹅,明天也许飞来马来半岛的金丝燕,当然也允许东京的乌鸦前来筑巢。”

    所以,在莫言的作品中,你可以在《丰乳肥臀》、《蛙》中看见生于浮土的上官金童和上官玉女,你可以在《透明的红萝卜》里看见彻骨的饥饿,你也可以在《枯河》、《罪过》中看见如水的孤独,这个高密东北乡有的时候还是游走的,逃离的,就如透过《红高粱》开始有国际知名度的莫言;还被历史的时间和空间放大的民间留存,那就是《檀香刑》。

    莫言一共有十一部长篇,其中“两个家族”作为两部由中篇小说连接而成的两部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和《食草家族》,反应城市生活的《十三步》、《酒国》,另外就是电视剧改编而成的小说《红树林》,还有六部特色各异的长篇小说《天堂蒜薹之歌》、《丰乳肥臀》、《檀香刑》、《四十一炮》、《生死疲劳》。

    莫言还有二十余篇中篇小说,八十余篇短篇小说,近年来,他已经少有中短篇问世,一般是长篇或者剧本,莫言把自己的中短篇小说归为“故乡、梦境、传说与现实”四个类型,除了小说,莫言还有影视剧本以及由其小说改编的影视剧,散文上他从来不排斥虚构,还常常在访谈中妙语连珠。

    (一)两个家族

    1987年,莫言32岁,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第一部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1993年,莫言38岁,华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的长篇小说《食草家族》。这两个家族都是几部中篇小说的集合,莫言的这种写法更像是对自己熟悉的题材一次次扩张,或者是一旦找到了一个写作的种子,就不肯轻易贩卖他,而是不断地加工,让原本的小种子长成参天大树,只是不要忘了,书写家族最大的野心之处,就是要找到家族的根源,怪到论者在研究家族的时候,喜欢放在“寻根文学”的语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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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高粱家族》是由《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奇死》五部分组成,这五部中篇的顺序并不是按照小说发表先后的顺序写成的,而是大体将我奶奶和二奶奶的故事分开,然后基本按时间顺序排列这五个故事。《红高粱》在故事时间上发生的最早,那时候我奶奶要嫁给一个麻风病人,日本人也还没到达这篇神奇的土地,有的只是关于“我爷爷”和“我奶奶”的传奇。

    《红高粱》发表在1986年第3期的《人民文学》上,随之一炮而红,《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新华文摘》于同年转载,并获的了1986年,年度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这篇小说写得则更早,可以说是莫言对于故乡那片红高粱最初的奇想。随后,1986年第4期的《十月》登载了《狗道》,1986年第6期《昆仑》登载了《奇死》,1986年第7期的《解放军文艺》登载了《高粱酒》,1986年第8期《北京文学》登载了《高粱殡》,至此,《红高粱家族》系列刊登完毕。

    关于《红高粱》的发表,还有一段曲折,当时各大编辑部争相抢稿,不过还没有高价优先的恶性竞争,莫言的《红高粱》本来是写给《人民文学》的,当时的《人民文学》每期发行100多万册,要在上面发表一篇文章基本上就可以提干、涨工资、加入中国作协。1985年,王蒙任主编的时候,大力推进小说类型,比如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就被王蒙称作:

    “令灵魂出窍,能让《人民文学》脱下代表天安门广场的、领扣扣得紧紧的中山装的小说”。

    在这种情况下,朱伟隔几天就来看看莫言的进度,直到有一天,莫言说,写完了,刚刚被《十月》的章仲锷拿走了。朱伟急了,事先说好的,你怎么就给他了呢?莫言很无辜,人家说要看看,看完了就一定要拿走。章先生是很好的人,莫言说,他也不好拒绝。年轻气盛的朱伟就盛气凌人地给章先生打电话:

    “老章,你是前辈了,这稿子是莫言说好给《人民文学》的,你怎么能不讲道德就把稿件拿走了呢?如果文学界都想你这样,那还有信义吗?你马上把稿子给我退回来。”

    章先生是《十月》的创始人之一,朱伟在回忆这段往事时,连说章先生雅量,要知道那是前辈啊,他还感谢章先生嘴角宽厚的笑。我想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莫言把《狗道》给了《十月》。

    莫言坦陈这样的中篇凑起的长篇难免对于情节没有更好的简繁把握,甚至很容易重复,但这几篇中篇的确篇篇精彩,无疑,在《红高粱》续集制造中,莫言成了赢家。莫言在书的卷首说:

    “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如此看来,他的怀揣的是一颗赤子之心,充满忏悔的心,只是祖先会不会来享用,这是未知,就像上帝始终不肯说出他的模样,很多书写不过是想让原本被遗忘的故土重新被记起。

    《食草家族》是由《红蝗》、《玫瑰玫瑰扑鼻香》、《生蹼的祖先》、《复仇记》、《二姑随后就到》、《马驹横穿沼泽》六个中短篇组成的,其中《红蝗》、《生蹼的祖先》是中篇小说,《红蝗》发表在1987年第3期的《收获》上,《生蹼的祖先》发表在1988年10月《长河》的创刊号上;而《玫瑰玫瑰扑鼻香》、《复仇记》、《二姑随后就到》、《马驹横穿沼泽》是短篇小说,《玫瑰玫瑰扑鼻香》发表在1988年第1期的《钟山》上,《复仇记》和《马驹横穿沼泽》发表在1988年第11期的《青年文学》上,《二姑随后就到》则发表在1993年第7期的《人民文学》上。同样是对于作品顺序做了微调,组成了长篇小说《食草家族》。

    这个家族因为凌乱,所制造的阅读障碍比《红高粱家族》还要巨大,所以小说陷入了一片批评声中。很多人指责莫言在奇幻的叙述中渐行渐远,已经失去了传统小说般的可读逻辑,莫言在《食草家族》的卷首说:

    “这本书是我于1987年——1989年陆续完成的。书中表达了渴望通过吃草净化灵魂的强烈愿望,表达了我对大自然的敬畏与崇拜,表达了我对蹼膜的恐惧,表达了我对性爱与暴力的看法,表达了我对传说与神话的理解,当然也表达了我的爱与恨,当然也袒露了我的灵魂,丑的和美德,光明的和阴晦的,浮在水面的冰和潜在水下的冰,梦境与现实。”

    或者,表达的欲望多了,难免要用凌乱找一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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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选择“红高粱”作为一个载体来叙述他的故事,抗日与爱情,构成了小说的基本情节,还有一个内核,就是“红高粱性灵”。莫言在《我为什么要写<红高粱家族>》中谈到:

    “我小时候,气候和现在不同,经常下雨,每到夏秋,洪水泛滥,种矮秆儿庄稼会淹死,只能种高粱,因为高粱的秆儿很高。那时人口稀少,土地宽广,每到秋天,一出村庄就是一眼望不到边缘的高粱地。在‘我爷爷’和‘我奶奶’那个时代,雨水更大,人口更少,高粱更多,许多高粱秆儿冬天也不收割,为绿林好汉们提供了屏障。”

    这样看来,“我爷爷”、“我奶奶”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不羁的野性正是杆高的高粱所预示的。高粱是唯一可以存活的,在这之前,人们多半尝试种植过各种作物,因为小麦、稻米这些矮作物在稍微有点农业经验的人看来都是多产、口味好又利于销售的,所以高粱就因为直挺挺易于存活的个性受人欢迎。再者,就是高粱的成群结队与粗壮有力的精神。

    我奶奶还待字闺中的时候,就犹如一片“娇嫩的矮庄稼”。她其实尝试过以“矮庄稼”的方式生存,直到生存不得。文章是这样写奶奶被财主单家看重的,说那年清明节,奶奶在秋千旁展开了她的青春气息,正好被路过的单廷秀看见,于是决定许给儿子做媳妇。文章写到:

    那天,我奶奶在秋千架旁与一些尖足长辫的大闺女耍笑游戏,那天是清明节,桃红柳绿,细雨霏霏,人面桃花,女儿解放。奶奶那年身高一米六零,体重六十公斤,上穿碎花洋布褂子,下穿绿色缎裤,脚脖子上扎着深红色的绸带子。由于下小雨,奶奶穿了一双用桐油浸泡过十几遍的绣花油鞋,一走克郎克郎地响。奶奶脑后垂着一根油光光的大辫子,脖子上挂着一个沉甸甸的银锁——我外曾祖父是个打造银器的小匠人。外曾祖母是个破落地主的女儿,知道小脚对于女人的重要意义。奶奶不到六岁就开始缠脚,日日加紧。一根裹脚布,长一丈余,外曾祖母用它,勒断了奶奶的脚骨,把八个脚趾,折断在脚底,真惨!

    可见此时的“我奶奶”全凭父母做主,自己并没有多少野性的反抗。她脖子上带着父亲给的禁锢,她的脚是母亲层层加紧的束缚。这样的她还不自知,只是满目憧憬婚后的生活,十六岁的少女,所思所想都是少女的隐秘,即便是偶尔听到他人议论自己的丈夫是个麻风病人,依然对父母心存祈愿,认为父母不会如此狠心,仅仅为了金钱,就把自己嫁给一个麻风病人。残酷的现实由不得她不信,在她出嫁那天,路过高粱地,她开始趋向于高粱的性灵。

    刚刚上轿子的“我奶奶”还心存侥幸,她说:

    “老天爷,保佑我吧。”

    这跟中国农民的思维一样,在遭遇不可解的困难的时候,最先想到的是求救于上苍。可是在轿夫们恼人的颠轿和谈论单家少爷的麻风病中,奶奶相信了,随之哭泣了,这一哭就引起了一个轿夫的怜爱,这个轿夫就是日后的“我爷爷”——余占鳌。随后,高粱地里的劫道歹人成就了我奶奶的勇敢,她哭泣是因为命运,她不怕歹人也因为命运,既然已经足够悲惨,还有什么值得害怕?她这棵“矮庄稼”把所有能尝试的生存方式都尝试了,最后不得不向高粱靠拢。于是,拿着剪刀反抗麻风病丈夫,不让他挨身,回门的时候和余占鳌偷情,对父母的冷漠开始冷眼相待,都是成长。

    当余占鳌杀死了单家父子,自然是两个产生爱情的年轻人双宿双飞的好时候,可是,“我奶奶”偏偏不理余占鳌,反而一心一意地笼络住了单家烧锅酒的生意。这种独立的生存意识,正是高粱的性灵,也正是高直的杆儿所具有的坚韧和倔强。爱情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已经把一个女性的蜕变过程讲述清楚,倘没有日本人入侵,这就只不过是一个关于坚强的女人故事,日本人令人发指的侵略,让莫言把高粱成群结队的性格高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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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在国人心中很难。因为几朝几代过去,中国人早已习惯了隐忍,但凡有条活路,绝对安于现状,满足于现世的安稳。莫言没有战争经历,所以在经历过战争的人面临“写不动”的缺憾时,他认为:

    “我们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弥补这个缺陷。没有听过放枪放炮但我听过放鞭炮;没有见过杀人但我见过杀猪甚至亲手杀过鸡;没有亲手跟鬼子拼过刺刀但我在电影上见过。因为小说家的创作不是要复制历史,那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小说家写战争—人类历史进程中这一愚昧现象,他所要表现的是战争对人的灵魂扭曲或者人性在战争中的变异。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便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也可以写战争。”

    正因为如此,他需要一个独特的视角,所以“我爷爷”、“我奶奶”这样的全知视角,又是带有回忆性质的他人叙述,便将未曾亲历带来的荒唐感隐藏起来,可以大胆去理解和体谅未曾亲历的错误,因为本就是上一辈讲述的事情,又何必较真?

    “红高粱性灵”在共同抵御外来入侵的时候就是“民族精神”了。民族精神的核心之一就是凝聚力,一个人称不上民族,几个人也称不上,大家伙的心凑在了一起,愿意为同仁去报仇雪恨,愿意把生命交给他人,这才是民族性。关于激发民族性,莫言用了残酷的场面——活剥人皮,《红高粱家族》一直受到好评,获了奖更有说服力,拍成电影征服了外国人,多多少少有些许扬眉吐气,也成就了巩俐,多多少少让这个山东姑娘一边感谢家乡,一边开始自己的国际之旅。我以为,《红高粱家族》好就好在把血腥放在一种激发民族性的高度,绝不是哗众取宠。

    可是小说在激发民族性上并没有让人物都活着,而是让女性死去,男性留存。我以为女性的死去在战争中更显残酷,因为她们并不是直接的反抗者,甚至在死亡来临的时候会跪地求饶。奶奶被日本人打死,二奶奶被日本人强奸致死,小姑姑被日本人用刺刀挑死……而“我爷爷”、“我爸爸”、“我”活得好好的。男性的活旨在保留民族的种姓,女性的死旨在叹惋命运的悲剧和彰显外来者的残忍。

    在谈到《红高粱》的原型时,莫言说:

    “《红高粱》源自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我所住的村庄的邻村。当时日本鬼子为了报复某个村庄的村民对他们的攻击,准备对这个村庄进行报复。在路上,因为一个人指错了方向,使得另一个村庄的一百多个百姓惨遭杀害。”

    无疑,故乡事在小说中已经被敷衍的支离破碎,甚至看不出原有的味道,那些拼凑的记忆联合起来的画卷,让莫言完成了一次对于故乡的逆袭,然而,他并没有恶意,只是想把那段苍白的历史展现得更加鲜活,或者把曾经的血腥诉说出来,又不至于让人不忍卒看。

    5

    《食草家族》其实是对《红高粱家族》“种”的退化的一种延续,也就是把“一代不如一代”放大,来思考“民族根”的丧失。《红高粱家族》里,“我爷爷”

    是个丝毫不畏惧死亡的传奇大英雄,“我父亲”则失去了半个卵子,仍然充满血性,而“我”则是在城市中傻傻煎熬的凡人,野性在城市化的时间中丧失,种族精神被迫退化了,“红高粱性灵”逐渐衰弱。《食草家族》则更加直面种族的被迫退化。在这个过程中,小说夸大了“丑”,甚至被论者称为没有节制。贺绍俊、潘凯雄在1988年的评论文章《毫无节制的<红蝗>》中批判了莫言对丑恶书写的无节制,说莫言的发泄感无疑让作品难读:

    “表现丑同表现美一样,同样需要一种严肃认真的写作态度,也同样需要依循一些最起码、最基本的艺术规范,并非摆脱了美的拘谨约束,进人丑的王国,就可以漫不经心,随意敷衍。”

    文章在表现丑恶上的失当,被论者叙述为完全失去了对于写作的严肃态度,文章去夸张、去敷衍、去堆砌,丑变得不自然,是做作出来的恶心,甚至认为这种无节制模糊了甚至伤害了原本的宏大主题。我想,如果从“爱之深,责之切”的角度去看待莫言的“审丑”,就会对《食草家族》中的丑恶给与宽容,或许,越是无节制地堆砌丑恶,矫揉造作,越是因为实在心痛。

    《红蝗》作为《食草家族》的开篇其实是给《食草家族》定下了一个基调,因为从头到尾,小说都在试图讨论差异。五十年前的蝗灾和今天的“我”在报纸上看到蝗灾的预警,五十年前的偷情和这个城市中无处不在的偷情,都成为一种关于“种的退化”对比。五十年前的蝗虫和家族一样有着对于草的喜爱,家族里人人咀嚼茅草来净化口中的异味,偏偏就四老妈不吃这一套,她顽强地抵抗,换来的是被休弃。这里有着一种特殊的意味存在,抵抗类似蝗虫,都不受欢迎,而蝗虫偏偏在这种抵抗失败的时候成灾来袭,反倒成就了四老妈的硬气。

    四老妈的死在小说中成为一种抵抗的胜利,四老妈保住了她心中的高粱性灵,因为“食草家族”的人们并没有像高粱一样集体抱窝去彰显气节,而是像蝗虫一样泛滥成灾将原本的种族传统噬尽。五十年前的退化还不是最沉痛的,仅仅是冰山一角。五十年后,当我感觉蝗虫啃噬的威力大不如前的时候,才真的到了退化的深度。因为“食草家族”连蝗虫般的威力也不存在,五十年前因为蝗灾争吃人尸的饥荒都不复存在,蝗虫的预警显得微不足道。

    偷情也流于世俗。五十年前,四老爷和四老妈分别有着相好,四老爷用计谋揭穿了四老妈和锔锅匠李大元偷情的事实,而后把四老妈休回了家,这直接导致了四老妈的死亡。五十年后,城市里偷情的人更加毫无节制,并且丝毫没有彼此拆穿的意思,就这样干耗着,戏谑着,这样的道貌岸然背后是人与人之间欲望的横流,只关于欲望无关乎情感,人与人的凉薄成了城市情感的主题。然而,凉薄的人偷情却不耿直,他们始终惧怕,不去担当。

    四老妈和李大元则更为耿直和野性,他们偷情也忠于这份感情,当李大元拿着双枪去抢回四老妈的时候,在士兵的乱枪中,四老妈腰杆直直地坐在毛驴上,仿佛没有惧怕。她死了,李大元也跟着殉情。五十年后,城市里的车祸将那个黑衣女人带走,显然没有毛驴上的四老妈充满野性的风韵,而偷情的男人在被发现的时候则跪地哀求:

    “是她……这个婊子勾引了我……”。

    6

    选择“蝗虫”来铺排这种退化,也颇具心思。蝗虫这种粉嫩的小东西对于高粱情有独钟,这就是为何在大旱之年,必有大灾。因为生命力顽强的高粱会被这小虫子啃噬殆尽,人们就真的没有食物。电影《一九四二》的一张海报直接是一只被替换了人头的蝗虫,这在谈论人性恶的层面倒是可以联系莫言的《食草家族》看看,他们很有默契地异曲同工。蝗灾或者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是人性的消弭,人一旦像蝗虫一样将传统留存的“红高粱性灵”啃食干净,剩下的灵魂就是退化的灵魂。

    五十年前,四老爷看着蝗虫出土,就像是看着一代代后人的相继成长,其内心蒸腾起来的心痛与震惊恰好说明了种族退化带来的不可接受。《食草家族》里的几篇小说被作者赋予了梦境排序,仿佛在为自己呓语般的叙述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第一梦是《红蝗》,第二梦则是《玫瑰玫瑰扑鼻香》。这个玫瑰的梦境直指“食草家族”的祖先,这个祖先甚至幻化成了一匹红马,马是否象征着“恋母情节”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一连串语言卖弄的夹缝中,红马和小老舅母亲玫瑰同样面临不可知的苦难与未来。故事看来颇为费神,主干却也简单。玫瑰是远渡过来的女人,“食草家族”吃青草、指上长蹼,这个“食草家族”的女人在被给支队长养马的黄胡子发现之前就已经身怀六甲,小老舅随后出生了。玫瑰不久就被支队长买走,随后支队长在赛马比赛中输给了同样是河对岸过来的高司令,即使玫瑰已经怀了支队长的孩子——“我”,还是被高司令强行带走了。即便是扑鼻香,即便在叙述上已经把《红蝗》中的“丑恶”宣泄有所收敛,但这个家族的祖先是美的,只是遭遇的人是恶的。

    玫瑰无疑是个美丽的女性,这在“我”呓语般的叙述中,和小老舅故事的讲述中都有体现,可是玫瑰遭遇的黄胡子却不是善茬,遭遇的支队长也并非绝对的善类。黄胡子在小说中首先是玫瑰的占有者,并且养育了她的孩子——小老舅,然而,这种养育并没有心甘情愿,他会打骂这个孩子,以至于让这个孩子都怀疑自己的亲生父亲并不是黄胡子。在红马的喂养上,他用折磨来发泄对于支队长的不满,支队长给他钱物,他的态度才好转一些,把红马渐渐养肥。因为和玫瑰私会,支队长打了他,他在支队长赛马的前夜对马做了手脚,让支队长输了比赛。即便小老舅一再重复黄胡子长相凶恶,但是这个并不坏的人还是作恶了。

    支队长在小老舅看来是个“俏丽的男人”,“活活就是个女扮男装的小媳妇”,在训斥黄胡子之后甚至面带愧色,但他却视玫瑰为赌注,在对待女人上,他没有用真心,他眼睁睁看着高司令把玫瑰带走。玫瑰走后,发现黄胡子做了手脚的他跟黄胡子扭打起来,最后死在黄胡子的手上。至于玫瑰,远走了,她去的地方也许就是她来的地方,只是她哭喊着离开,看起来痛苦异常。这也许就是“食草家族”后代衰亡的原因,他们和外来者结亲,把原本的对于传统根源留存的东西一点点和外来血缘混杂,血统在不纯净的同时,家族的后代自然一代不如一代。

    随后的《生蹼的祖先们》、《复仇记》、《二姑随后就到》和《马驹横穿沼泽》同样在加强种族的退化感。祖先与大自然是莫言思考的问题,只是在一次次小说实验中,“食草家族”显然太过晦涩。《生蹼的祖先们》中“我”有个残忍的儿子,而家族中爷爷的去世迎来族中人的奔丧,小老舅渡河而来,带来半斤一支重的玫瑰,姑奶奶来的时候带来她的“二八年华’和对“我”的水中折磨。生蹼作为一种返祖现象,是原始的、野性的、没有发育完全的胚胎的象征,皮团长残酷地屠杀阉割族中人,是想尽快走向一种拯救,生蹼的子孙一旦落地,接连预示的就是巨大的灾难。

    莫言还讨论原初,所以说,因为阮书记强奸了母亲,父亲被枪毙,大毛、二毛要予以复仇,与其说是向具体的人复仇,不如说预示着自然通过“生蹼”的返祖现象向人类的复仇。二姑有着叫做“天、地”的两个孩子,马驹则是被“食草家族’认为的祖先,如此看来又是一场轮回。

    《红高粱家族》与《食草家族》都去考虑“种的退化”,去思考为何现代化的进程中,人类原始的野性的种族性会渐渐退化,在这个悖论当中,莫言的迷惑也就是人类普遍的迷惑。只是,“红高粱”在莫言那里认为是图腾,“红马驹”在莫言那里被认为是食草家族的祖先,背叛造就了蹼趾,背叛也让“红马驹”一去不复返,背叛还让“红高粱”渐渐消失在高密东北乡的土地上。

    如今,去高密寻访“红高粱”的人往往会失望而归,近来又有传闻说高密打算重建一片万亩高粱地,宣称要弘扬“红高粱文化”,政府官员主张修缮莫言旧屋,甚至跟莫言的父亲开玩笑说,你儿子不是你儿子,你屋子也不是你屋子了。恐怕在莫言的担忧里,“两个家族”般的退化至今还未结束。

    (二)六个长篇

    《天堂蒜薹之歌》之愤怒者

    《天堂蒜薹之歌》最早发表于1988年《十月》的第1期,差不多同时,作家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于1993年12月出版了《愤怒的蒜薹》作为《天堂蒜共之歌》的修订本,再后来南海出版公司、北岳文艺出版社、当代世界出版社等都有再版。这本小说还是莫言第二本被翻译到美国去的作品,除此之外,法文、日文、瑞典文、希伯来文等等皆有版本,可以说,这是莫言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长篇,在国际上的也颇具影响力。我想,国外读者也试图在这本书里读懂真正的中国。这也符合莫言在和奥兹对话时,奥兹说过的一句话:

    “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旅行的最好方式不是买一张国际旅行机票,而是买一本书。因为你买一张机票到另一个国家旅行,看到了那个国家的纪念碑,博物馆,与那里的人们相遇;如果你买了一本书,那么等于邀请你走进一个家庭,看到这个家庭的客厅、厨房和卧室等很多细节。”奥兹还说,莫言与他的共同之处是“把死者请到家中,来理解他们。”

    于是,农民的破败的家庭,含冤死去的四叔,就是愤怒的《天堂蒜薹之歌》。

    1

    这本小说对莫言来说就是愤怒的集体展现,莫言说,“这部书实际上是一部饥饿之书,也是一部愤怒之书”。愤怒之一,当然是中国农民当时的生存现状。蒜薹事件是个真实的事件。

    1987年,位于鲁南的山东省苍山县由于干部们中饱私囊、趁火打劫、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使得蒜农们种的约一亿斤蒜薹卖不出去,只能烂掉,损失惨重。蒜薹丰收,外地蒜商纷纷来采购,可是县政府各个部门都利用手中的权利捞好处,设置了层层关卡,苛捐杂税繁多,收费混乱,每个部门都想多捞点好为自己单位的职工发奖金,吓得外地蒜商只能掉头逃跑。于是,愤怒的蒜农将大量的蒜薹堆在县政府的大院里,要求政府赔偿他们的损失,政府官员吓得不敢露面,被激怒的农民砸了县长办公室,放火烧了县政府办公大楼,由此震惊全国,县里的主要领导被撤职后调往他地,蒜农中的主要闹事者则被逮捕。这次事件被《大众日报》发了几个大版的文章,无非是各打五十大板,领导有错,蒜农也不该冲动违法。《天堂蒜薹之歌》的结尾就是大篇幅的媒体报道,我以为是莫言根据真实报道,加上自己的观点改编的,莫言也说当时想为农民说话,实际上就是为自己说话。

    小说共二十章,每一章前面都有一段瞎子张扣的说唱。莫言说自己写作《天堂蒜薹之歌》的时候“他们沙哑苍凉的歌唱声一直在我的耳边回响。”莫言搬出了他心中的“真正的艺术家”,被论者认为是创新,瞎子张扣被认为是一个民间的讲述角度,区别于文章中报纸的官方报道,小说作者的叙述角度。莫言在写作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因为他用了35天左右就已经写好,并很快发表了。只是瞎子张扣真的有其人,张扣也叫张继成,是高密市曲艺宣传队队长,山东快书大师杨立德的徒弟,说一口好快书,也说一口好西河大鼓,曾带着一帮盲人下乡表演,活跃于60至80年代的高密东北乡。

    莫言用了真实的人物,小说中的张扣死掉了,不但嘴巴里一坨烂泥,身边还躺着一只没有头的死猫。这似乎又为《檀香刑》的猫腔找到了一点呼应,重点是,把人家写死了,人家多半不乐意了。对此,莫言说过:

    有必要特别提及的是,在《天堂蒜薹之歌》中,我让一个真正的说书人登场,并在书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十分抱歉地使用了这个说书人真实姓名,当然,他在书中的所有行为都是虚构。在我的写作中,出现过多次这样的现象,写作之初,我使用他们的真实姓名,希望能借此获得一种亲近感,但作品完成之后,我想为他们改换姓名时却感到已经不可能了,因此也发生过与我小说中人物同名者找到我父亲发泄不满的事情。我父亲替我向他们道歉,但同时又开导他们不要当真。我父亲说:“他在《红高粱》中,第一句就说——我父亲这个土匪种,我都不在意你们还在意什么?”

    我反复在想,为何莫言潜意识里会有这样一个诉说者呢?因为民间自然形成的文学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实,一个时代会因为政权的压迫让所有的书本都说了假话,而坊间流传没有必要为了政权说谎,它在这个层面更加真实,也体现了普遍的、民间的、大众的是非善恶,更是一种公允的道德价值判断标准。

    关于天堂,小说显然有更多的理解。也许经历过解放、“土改”、公社化、以及包产到户、改革开放,农民的确获得了更多的实惠,跟过去相比,眼看就过上了天堂般的日子,但这种天堂却是有等级的,导致好日子陷入另一种地狱当中。但丁的地狱有九层,现实的地狱有两层,就是所谓的官与民。中国社会历来少民主,以至于大家都习惯了不民主,习惯了皇粮国税就是天经地义,从来不想合理与否。于是,天堂县的人们在小说正文部分过得浑浑噩噩,而张扣的回前歌谣却明白得很,小说开始,人们对于蒜薹丰收的期许就像是上天堂,四叔的死亡是地狱的开始,蒜农砸了县政府之后,天堂才真的变成了地狱。地狱中的人是坏的,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地狱都是为坏人准备的;天堂中的人是好的,无论过去现在,天堂都是为好人准备的,可是,天堂县里的人缘何从好人变成了打砸的坏人呢?蒜薹收购就是那连接地狱的奈何桥。小说中,莫言让青年军官用法庭辩护引出了答案,他说:

    “我父亲参与了打砸县政府,打碎了一台二十英寸彩色电视机,焚烧了政府文件,并打伤了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构成了犯罪。作为儿子,我很痛心。我并不想为我父亲开脱罪责。我感到很不理解的是:被告人郑常年在解放战争期间,参加担架队,跟随解放军一直打到江西,荣立过一大功两小功。这样一个人,怎么竟变成一个罪犯呢?他对共产党的感情是深厚的,为什么为了几把蒜薹就去砸抢共产党的县政府呢?”父亲回答:“共产党变了!现在的共产党跟过去的共产党不一样啦!”

    小说中,听政府话的高羊,狱中的女医生对他好一点,他感到“飘飘欲仙、忧悒又优美的幸福感”甚至“鼻子酸溜溜的,很想哭泣”;内心善良,点了把火就认为给老头子报了仇的四婶;深知儿子不孝,勤劳的四叔;勇敢正义,追求爱情的高马……性格迥异的人怀揣着不同的记忆最后殊途同归,因为他们都是“被负责者”。或者,今天的农村还有这种“被负责”制,就是政策管用,农民有义务喂饱领导干部的钱袋子;政策失败,农民要为自己饥饿的钱袋子负责,好处是领导的,责任是大众的。

    在中国,乡村广大,加上山高路远,于是各地政府就有各地的潜规则,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反正山高皇帝远,一个个乡镇的领导们在各自的山头上,一家独大,对自己的山头予取予求,偏偏人是最难枯竭的资源,人很能忍受,所以官员们就可以毫不吝惜。百姓种蒜薹不易,官员说会扩大收购,然而在收购过程中却设立了重重关卡,交通管理费、工商交易税,环境保护站、卫生检查站……税费混乱,经历过一重重税费之后,换来的却是暂停收购,这看来不可思议,却真实彻骨,这就是中国农民的生存现状。

    2

    愤怒之二,是四叔家庭的里的不孝子孙。四叔在小说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小说结尾,女儿金菊因为丈夫和家人的被捕而绝望自杀,随后四婶因为两个儿子不孝和不仁不义自杀,高马因为金菊的尸首都被自家兄弟卖给他人结阴亲而自杀。四叔的三个孩子,各有各的不孝。女儿金菊看来是最听话的,因为小说开始,父亲就决定用她给瘸腿哥哥换个媳妇儿,但对爱情的追求让她忤逆了父亲,她爱高马,不想嫁给“半老头子气管炎”,私奔之后,怀了高马的孩子,父亲才无奈让高马拿出一万元来娶金菊。除此之外,金菊是孝顺的,父亲死了,她帮着料理丧事,对哥哥的贪婪很是鄙夷;娘进了监狱,她拿着西瓜去看,对母亲的惨状心痛万分。

    两个儿子却如畜生一般,四婶的评价是:“这两个杂种,一个赛一个的歹毒”;同监室的女囚犯对四婶照顾一点,别人起哄说让女犯人给四婶当儿媳,四婶说,“我那些儿子那里配得上”;父亲还在,就吵闹着要分家,还未入土为安就把家分了,一件父亲的新棉袄都要劈开两半平分了,而在帮母亲卖蒜薹的事情上,却相互推诿,母亲一气之下说,“谁要你们养”,在监牢里,母亲含泪说,“俺老头子一死,两个不争气的儿子打架,分家,折腾得一文钱都没有了”。为人处事上,更是连半点仁义都没有,小说开始后不久,有亲戚来做客,因为酒不够了,大哥方一君就提出掺点水,为了有股茅台味儿还特意加了一滴“敌敌畏”;两个兄弟打了高马,高马不省人事,两兄弟忙着相互推诿,看到高马的钱,连毛票硬币都不放过,全部搜刮走;父亲死了,两兄弟连衣服都不帮父亲穿,忙着剥牛皮、卖牛肉;妹妹死了,一句“嫁出去的女儿”,就连身后事都不给妹妹操办。

    莫言对这两个活宝用了不少笔墨,我以为是当年四叔死的时候,堂弟们的表现实在让他太失望,所以记忆深刻。以至于在描写方一君、方一相的时候,没有半点温情,有的全是畜生似的笔底。更为“畜生”的,当然是官员们,父母官,却连不孝子孙都不如,就像高马所说:“干部就要卖良心,不卖良心当不了干部”。杨助理员没有原则,总是向着自家人;出了事,县长“加高院墙”、墙上“插玻璃”躲起来不见人;四叔连人带牛被酒后驾驶还没有驾驶证的司机撞死,因为司机是王书记老婆的叔兄弟,所以得到庇护,仅仅赔了三千元;面对横死的村民,村主任提了两条要求:“第一,死尸要火葬,这是县里的规定;第二,卖了牛肉要向村委会交十块钱管理费,这是乡里的规定”;四叔的尸体停在乡政府门口,政府里空无一人,四叔的尸体一运走,“有许多官家模样的人从地里冒出来,聚集成一大堆,脸上都挂着冷笑。杨助理员也在那人群里,脸上的表情与那些人一模一样”。

    莫言曾说:

    “我在写作《天堂蒜薹之歌》这类逼近社会现实的小说时,面对着的最大问题,其实不是我敢不敢对社会上的黑暗现象进行批评,而是这燃烧的激情和愤怒会让政治压倒文学,使这部小说变成一个社会事件的纪实报告。小说家是社会中人,他自然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但小说家在写作时,必需站在人的立场上,把所有的人都当做人来写,只有这样,文学才能发端事件但超越事件,关心政治但大于政治。”

    如此看来,莫言小说中的畜生很有可能就是人,如此看来,在政治的版图中,从来都没有人。

    难为女人之《丰乳肥臀》

    《丰乳肥臀》作为莫言争议最大的作品,最早连载于1995年的《大家》,并获得了《大家》颁发的十万元奖金。不久,作家出版社于1995年12月出版单行本,后来不断有版本出现,但多为盗版书,反倒国外有很多正版的翻译版。因为这本书在国内受到很多人的反对,认为莫言有伤风化,认为莫言有意抹黑共产党,倡扬国民党,所以在对莫言一遍遍地做工作之后,莫言对出版社书面要求停版禁印。这部书的“禁”,首先让我考虑的是何谓文雅?何谓正派?鲁迅有句话叫做“世界有文学,少女有丰臀”,是不文雅?题目涉点颜色就大棒打到,盗版扑天盖地却无人管束?是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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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禁止的书,越是盗版多,中国读者多半就那点出息,因为题目而好奇,因为禁止而猎奇,由此而已。以至于明朝年间的《金瓶梅》就是如此,猎奇心理在任何国度、任何时代都存在,提出禁止的老学究们,不也是看过之后才指出弊端的么?一方面道貌岸然地拒绝,一方面又看得仔细,不免让人反问,倘真心规避又何必看?即当婊子又立牌坊,还夹带着眼红人家的十万元,况且,莫言尺度最大的小说真的不是《丰乳肥臀》,《欢乐》里“吞阴茎”、“喝月经”就摆在字面上,《十三步》里动不动就有对欲望的描写,《红树林》里开篇没多久就是女人找男妓的性爱描写,男人吃女体盛的详细景况,随便拿出来,都比《丰乳肥臀》严重,问题也许真的在于——有没有获十万元的奖额。或者说,有“颜色”的不是莫言的小说,而是看待莫言的人。

    《丰乳肥臀》在开始描写死亡是有备而来,死亡的出现其实是必然的,否则跟外国人偷情生下双胞胎的上官鲁氏,早晚会因为混血的孩子败露偷情的事实,那样她所面临的似乎又是另一个故事。

    邻居奶奶是个实诚人,读点书,认点字,她说不就是“乳头与臀部”吗?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有点西方翻译的意味,中国的四字成语常常被解读成分开的两字成语,这实在通俗,也实在贴切。这两种东西就是关于生育伟大的两种解读,乳头是最初的食物提供者,臀部是最直接的生育载体,每个生命都在臀部第一次睁眼看世界,每个生命都在乳头获得生存可能。《丰乳肥臀》没有在臀部穿插多少笔墨,重点都在叙述乳头,甚至敷衍出一个离不开乳头的上官金童。

    《丰乳肥臀》的结构被张军在文章《莫言:反讽艺术家》里,结合西方基督教文化总结为“降临——布道——受难——升天”。整篇文章跟救赎有关是毋庸质疑的,这个救赎的中心就是女性。上官鲁氏生了九个孩子,八个是女孩。连同外孙女沙枣花、司马凤、司马凰,这个大家庭里有十一个女孩子得到了母亲照顾,“我”(上官金童)作为男孩出现,表面上看是结束了母亲生不出男孩的苦难,但实际上,正是因为男人,因为对生男孩的期盼,造成了母亲的苦难。加上司马粮、鲁胜利、鹦鹉韩、大哑、二哑,母亲一生养了十六个孩子,劳累并辛酸。《丰乳肥臀》是歌颂女性的,所以巧妙地设计了母亲与八个姐姐,以及小女贼沙枣花,几乎把女性的种种身份与传奇叙述完全。在这部近六十万字的长篇巨著当中,每一个女性都是一部历史,莫言搜肠刮肚,他的八部长篇似乎都可以在这部小说里找到足够的影子,但有一点,让我觉得颇为独特,就是战争和逃亡、荒唐的内战、以及并不神圣的八路军、解放军,在战争面前,没有谁是正义的,只有血腥和荒唐。我以为很少有人敢把莫言这部小说拍成电影,因为实在难以拿捏,恐怕删节起来比《白鹿原》还要多。

    2

    这部鸿篇巨制在一些版本中首先介绍了人物,其实不介绍人物,容易迷失在卷帙浩繁里,还好莫言这部作品没用什么文体实验,要不这样一部像砖头一样厚的书,恐怕很难读。就这样,大姐在小说开篇之前就出场了——

    “大姐,上官来弟。母亲与姑父于大巴掌所生。先嫁沙月亮,生女沙枣花。解放后迫嫁给残疾军人孙不言。后来爱上了从日本归来的鸟儿韩,生子鹦鹉韩。在搏斗中打死孙不言,被处决。”

    大姐是上官家第一个不听母亲话的女孩,在母亲生产上官金童和上官玉女的时候,她带着妹妹们去河里捕虾子。“捕虾”在莫言小说《梦境与杂种》里亦有出现,在捕虾子的过程当中,遇见了黑驴鸟枪队的队长——沙月亮。黑驴鸟枪队征用了教堂做马房,逼死了神父马洛亚,还强奸了母亲上官鲁氏。这一切尽管上官来弟并不知情,但她的婚事遭到母亲的发对是理所当然的,然而母亲并不是出于自私的心理,而是觉得女儿跟沙月亮不是一路人,她宁肯把女儿许配给孙哑巴,也不想她跟沙月亮,只是沙月亮终究带着大姐私奔了。历史瞬息万变,前一秒,还为伏击日寇将生命置之度外,后一秒就投降了日本人,当起了汉奸。这样的经历,当然会为日后“土改”、“文革”的批斗埋下伏笔。大姐的婚姻代表了民间抗日和土匪化的力量,这段历史,因为大姐得以叙述。只是,上官家的每个女儿都会为这个家族做着无私奉献,大姐的委身,让寒冷中的一家人有了毛皮袄子穿:

    等我重见光明时,发现院子里成了动物世界:大姐上官来弟披着一件紫貂皮大衣,脖子上还围着一只双眼发光的狐狸。二姐上官招弟披着一件黄鼠狼皮大衣。三姐上官领弟披着一件黑熊皮大衣。四姐上官想弟披着一件苍黄狍子皮大衣。五姐上官盼弟披着一件花狗皮大衣。六姐上官念弟披着一件绵羊皮大衣。七姐上官求弟披着一件白兔皮大衣。母亲的狐狸皮大衣躺在地上。母亲大声说:“都给我脱下来,脱下来!”姐姐们似乎没听见母亲的话,她们的头在皮领子里转来转去,她们的手彼此抚摸着身上的皮毛,从她们的脸上可以看出,她们都沉浸在温暖里惊喜,都在惊喜中感到温暖。母亲的身体颤抖着,软弱无力地说:“你们都聋了吗?”(第二卷第十二章)

    2

    接下来是二姐的狂欢与寂寞。

    二姐,上官招弟。生父亦为于大巴掌。妹给抗日别动大队的司令司马库,生女司马凤、司马凰。在与独立纵队十六团的割据战中,中弹身亡,不久,一对女儿也被那位倡导极左“土改”政策的大人物密令处死。

    当二姐与司马库回来的时候,着实光鲜亮丽——

    “跟随在司马库骆驼后边的是司马库夫人上官招弟的骆驼。几年不见,上官招弟的脸部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样清丽而温柔。她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丝光闪闪的披风,披风里是黄缎子偏襟夹袄,红绸子扫腿夹裤,脚穿一双精致的黄色小皮鞋。她的双手腕上各戴一个碧绿的玉镯子,除了拇指之外的手指上套着八个金戒指。她的双耳垂上悬挂着两颗绿油油的葡萄,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翡翠。”(第二卷第十八章)

    二姐的到来给了母亲一家新的生活,特别是带来了美国人巴比特,同时带来了飞人实验,也带来了三姐的死——

    三姐,上官领弟,人称“鸟仙”。生父为一个赊小鸭的(土匪密探)。她深爱鸟儿韩,韩被日寇抓了劳工后,神经错乱,设立鸟仙神坛禳解。后嫁给爆炸大队战士孙不言,因练习飞翔摔死在悬崖下。生子大哑、二哑,俱被飞机炸弹炸死。

    正当一家人没有吃食的时候,鸟儿韩的出现,带给全家人食物:

    面对着严酷的现实,母亲只有妥协。因为不吃鸟儿韩赠送的鸟,我们将缺乏营养,像村里大多数人一样,浮肿、气喘,双眼如鬼火一样闪烁不定。而吃了韩的鸟,无非是继鸟枪队长和毁桥专家之后,再来一个捕鸟专家做女婿。(第二卷第十四章)

    如果母亲对于基督教的信仰算是马洛亚神父带来的洋文化,那三姐本身就是本土文化的象征。倘母亲是圣母玛利亚,那三姐就是围绕在玛利亚身边的大天使。记得文中对母亲有段颇值得玩味的描写:

    母亲与墙上那个几乎赤裸着身体的名叫玛利亚的圣母有着一模一样的神情。庄严、忧愁、宁静,逆来顺受地、自觉自愿地奉献。(第二卷第十六章)

    而三姐作为鸟仙也有一副画像供奉。本来等待鸟儿韩的人,却委身于哑巴,本来哑巴会因为强奸她而死,她却莫名其妙救下了哑巴,最终间接害了大姐一生,而鸟儿韩和大姐,竟然有暧昧的缘分。只是大哑、二哑死的时候,母亲忍不住吐出的那两口血带着真正母亲的意味。母亲包容的不仅仅是儿女,还有儿女们的孩子,每一个儿女给家族带来生的希望,但母亲却随时准备承受死的痛苦。

    3

    四姐,上官想弟。生父乃一个走街串巷的江湖郎中。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为了救全家,她自卖自身进了妓院。后流落他乡,音信全无。“文革”中被遣返还乡,多年积攒的财物被洗劫,并遭受残酷批斗,后旧病复发而死。

    母亲病重,她把自己卖给了妓院的老鸨,随后开始了妓女生涯,很多年后,四姐人老珠黄,带着一身脏病回到了家,只是她随身带着的珠宝被公社干部洗劫一空,她在疯疯傻傻和腐烂中了却了残生。

    五姐,上官盼弟。生父乃杀狗人高大膘子。少年时自愿参加爆炸大队,后嫁给爆炸大队政委鲁立人,生女鲁胜利。曾经当过卫生队长、区长、农场畜牧队长。改名马瑞莲。“文革”中自杀身亡。

    当她将一个用旧军装包裹的婴儿给母亲时,母亲说:

    “你们生出来就往我这儿送,连狗都不如。”(第三卷第十九章)

    母亲用愤怒拒绝,但还是养了这个孩子,五姐的成长给家族带来的更多痛苦,比如六姐的死。这就值得玩味了,毕竟五姐是离主流政治最近的那一个,有论者在《丰乳肥臀》刚刚出版的时候以这些细节来说这是一本丑化当局的书,我觉得太过敏感了,作家只是试图写出不一样的历史,这又有什么错?

    4

    六姐,上官念弟。生父乃天齐庙智通和尚。爱上了被日机击落后为司马库的部队收容的美国飞行员巴比特,结婚后的第三天即与巴比特一起被鲁立人领导的独纵十六团俘虏。逃亡后被一寡妇诱至山洞与巴比特同归于尽。

    对于六姐,记忆中印象深刻的是六姐的婚礼,美国人巴比特的婚礼可谓中西合璧,莫言还将电影引入了小说当中,让高密东北乡的人们在闭塞的年代过了一把外国女人的大胸瘾。只是同归于尽的结局让人不理解,有人说,说不定寡妇和巴比特有染;也有人说,死亡到了六姐这里实在不知道如何安排,所以不免太过匆匆;也有人说,六姐没给这个家族带来什么,她所带来的只有上官鲁氏关于女婿各不相同的收集。可我有时候觉得,六姐跟巴比特相爱不久,依然心心念念要生死与共,况且,用一场结婚的宴会让“上官金童”表现出对于食物的厌恶,以及对清洁的追求,还让整个乡村的人看到了电影,这或许就是这个飞行员存在的意义吧。

    七姐,上官求弟。母亲被四个败兵强暴所生。早年被卖给白俄罗斯托夫伯爵夫人做养女。后改名乔其莎,毕业于省医学院,被打成右派,到农场劳动改造。因饥俄,暴食生豆饼胀死。

    最开始叙述七姐的时候,也是一家人最开始分离的时候,哪个母亲想卖女儿呢?还不是想让全家活下来——

    母亲的眼泪突然涌了出来。她把上官来弟的女婴交给我四姐,腾出怀抱,搂住了我七姐的头。“求弟,好孩子,你的福气来了啊……”母亲的眼泪乱纷纷地落在七姐的头上。七姐呜呜咽咽地说:“娘,我不愿跟她去,她身上的味道不好闻……”母亲说:“傻孩子,人家那才是好味呢。”(第二卷第十五章)

    七姐的卖身钱换来了肉包子,让全家人有了一顿饱足的饭,还变成了金童的乳汁,挽救了母亲的生命。七姐过过一阵安宁的生活,后来,白俄女人的酗酒而死。饥饿的1960年,被炊事员张麻子用食物诱奸了。莫言用七姐来展现右派的生活,也把偷吃变得戏剧,来自医学院的本领让七姐在偷吃食物的时候也比较高明,先是用针吸出鸡蛋液,然后在蛋壳中注入水,想来天衣无缝。这在莫言小说《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中,女右派——省京剧团的名旦蒋桂英,就在“我”姐姐眼皮子地下偷喝生鸡蛋。

    八姐,上官玉女。与金童为双胞胎,生父乃瑞典籍传教士马洛亚。生而失明。生活困难时期,因不忍心拖累母亲,投河自尽。

    有一段关于逃亡的描写出现在故事当中,在解放区被国民党疯狂反扑的时候,上官鲁氏一家人在五姐的劝说下开始流亡,结果过程是十分艰难,结果也让人感叹。一路上,八姐都是拽着母亲的衣角行走,因为寒冷冰冻,那只拽着衣角的手,冻得像一只流水的烂茄子。八姐的一生就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烂茄子,打从出生,八姐就被上官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从此作为一个多余人,成为大姐口中最不受重视的“狗屎”,她的死也让人最为心痛,可有可无的人,死得却格外令母亲心痛,还记得小说开篇不久的叙述:“如果不是瞎了眼,他应该给皇上做娘娘。”这着实是个美丽的忧愁,却没有成为母亲甜蜜的负担。

    其实,《丰乳肥臀》发表不久,就有人说金童是文学世界里难得的一个人物形象,恋乳癖。仔细想来,这不过是人们普遍的拒绝长大的种子。故事中,母亲为了戒奶用尽了各种方法,最后都不能办到,金童甚至因此自杀、绝食,金童有着他特别的理由——不想让污秽的食物玷污了口腔和肠胃。这样的洁癖其实有着另一重眷恋,可是,这种眷恋却要母亲用鲜血来成全。

    叩问民间历史的《檀香刑》

    2000年左右的文学潮流,就是回归民间,莫言也用他的独有魅力叩问了民间的历史。莫言在历史类小说中的行走,也集中体现在《檀香刑》上,这小说由作家出版社于2001年出版。清末,外来者和对于高密东北乡的历史拓展可以说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章回体的体式中,由凤头、猪肚、豹尾三部分组成,还加入了传统的“猫腔”戏曲模式。这让小说有了历史的深度,也把高密东北乡的神秘感放大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这部回到民间的作品,让我们开始了对莫言小说的全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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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伊始,凤头部。莫言用了大段的篇幅来讨论“眉娘狼语”,接着开始了严酷刑罚的叙事,相信不少人会直接把页码翻到这一页,因为他们就是为了酷刑来猎奇的。咸丰十年,当咸丰帝对偷了自己鸟枪的小虫子恨之入骨,发誓要好好折磨他一番的时候,赵甲和他的师父余姥姥就开始了“阎王闩”这种刑罚的准备工作。刑具的选材和制作,赵甲和余姥姥都煞费苦心,期间还要想法设法贪污,刑部的王大人给了二百两银子,铁头箍和牛皮绳总共用了四两银子,给王大人的小妾打副金镯子用了二十两,二姨、小姨分去六两,余姥姥得了一百两,而赵甲得了七十两,赵甲也就是凭借这七十两在家乡置了房地,娶媳妇,有了儿子小甲。钱花少了,功夫就要费,功夫多费了,制作刑具就变成了一种艺术。打磨上光、红绸布、牛皮绳,还要供在祖师爷皋陶的神像前。行刑的过程把封建礼仪和皇家的种种规制又影射一遍。最核心的就是对于皇权的战战兢兢。无论是刑部的王大人还是负责行刑的余姥姥、赵甲,都在担心坏了皇帝的兴致,抱着会掉脑袋的心情去完成行刑的过程,一丝一毫马虎不得。皇帝看戏般看得舒服了,才让行刑人长舒一口气,那犯人自然是痛苦到极点。

    小说先讲“阎王闩”的故事,既把中国人对于刑罚的心里展现出来,又把统治者的残酷展现出来,丢了一把枪,并不是以性命相威胁的东西,却非要取人性命还要人死得痛苦异常,缘由在那时候也很充分——一个小太监么。那个人是一个小太监,如果那个人是王公大臣或者是娘娘、阿哥、格格,恐怕结果就大不一样了。莫言的这种安排,表面上看是清朝的故事,实则还是高密东北乡的故事,在动乱的高密东北乡,谁没有任人唯亲的时候?谁没有假公济私过?谁没有为了发泄心中的邪恶在“文革”中整死过人?只不过,莫言把这些赤裸裸的刑罚重新放在自己的作品中,他想大踏步地回到民间,这个民间只是在历史的维度中变得有些模糊,在我们这个时代中,依然是对人性的拷问。

    第二个大场面,莫言在猪肚部用“杰作”来称呼凌迟处死。钱雄飞在被实施凌迟之前,还有种种关于凌迟的铺垫,比如说怎样才能让一个五百刀的凌迟作品达到最完美的高度。凌迟又有怎样的规矩和历史。还列举了凌迟一个美少女的例子,在那一场凌迟中,少女的耳环成为众人争抢的对象。而在凌迟男性的时候,对于男根的处理又在探讨一个男人男子气概的存留,比如钱雄飞铮铮铁骨,在凌迟过程中几乎悄无声息,可当男根被切,钱雄飞发出了绝望的嚎叫,接着破口大骂。这些对男根失去的叙述中,让男性对于自己的性别重视与旧中国太监对于自己性别的不重视之间有了一个对比,仿佛,没有男根的太监做起事情来更加的肆无忌惮,比如老太监托着刑具给皇上娘娘看,行刑完毕每个人都战栗的时候,老太监还能大声喊出“起驾回宫”,可见相较于有血性的汉子,太监这个群体显得更没有羞耻和道德意识,他们能做的就是听皇上的话,爱钱,贪生怕死,还有就是冷酷到底。整个凌迟的过程,在众多看客当中,又有着不同的表情。对此余姥姥有感触:

    所有的人,都是两面兽,一面是仁义道德、三纲五常,一面是男盗女娼、嗜血纵欲。面对着实刀脔割下来的美人身体,前来观刑的无论是正人君子还是节妇淑女,都被邪恶的趣味激动着。(第九章杰作)

    在豹尾部分,莫言展示的是檀香刑。这种刑罚像是耶稣的受难十字架,只不过要比耶稣疼痛上千百倍。檀香木用油煎过之后,从人的谷道穿进去,人可以数天不死,但极度痛苦。这次受檀香刑的是好汉孙丙,这个反德的英雄,有着一口好猫腔,他的受刑过程也是没有大号大叫,英雄到了底。数天过去,即使伤口都腐烂,还在支撑着。

    在众多刑罚中,德国人克罗德作为一个看客,感叹:

    中国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方面有着特别的天才。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这是中国艺术,是中国政治的精髓。(第四章钱丁恨声三)

    莫言的确想说的太多,刑场就是政治场,这道出了世界上所有刑罚的意义,受刑是有人不服或不遵守规则时候的惩罚,规则往往是统治者制定的,这样刑罚就成了维护他的统治,杀一儆百的最好方式,受刑的过程还要公开,让所有人看着、议论着、惊吓着,继而俯首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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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在处理这个历史深度的时候,把高密的猫腔放进了小说中,他喜爱这种猫腔。这种猫腔的历史在小说中也从孙丙的口中娓娓道来。猫腔源于雍正年间,一个叫做常茂的人,他是个锔锅匠,锔锅就是当锅破了一个洞,匠人们想办法把它补起来。这个锔锅匠孤身一人,带着一只黑猫,手艺好,人品正。有个朋友死了,他到了坟前,一时间想起朋友的种种好处,忍不住一番哭诉,声情并茂,让人们侧耳恭听,都深深感动。他不但有感而发,还有着一副好嗓子,他由此被人们记住。有人死了亲人,就想请他去慰藉死者的灵魂,哭诉一番。本来他是推辞的,因为与那人不相干,怎么有感而发?后来人家三顾茅庐,就不得不去了,一次两次三次,次次被看做上宾。俗语有云:“树怕屎尿浇根,人怕酒肉灌心”,他对自己受到的优待感激不禁,便卖命出力,说唱技艺又更上了一层楼。随后拜了乡里最有学问的马大关先生为师,经常地请他说些古往今来的故事,还坚持天天到河堤拔嗓子。他又有急才,出口成章,合辙押韵,既通俗易懂,又文采飞扬。往后更是日渐精进,除了对死者生平的赞扬与数说,还会加上世态生活的内容,由此就演变成了猫腔。猫腔后来又变得悲凉。因为他的猫死了,他爱那只猫,爱到人送外号“常猫”,猫有灵性,在他唱到动情处,猫也会跟着呜咽。高密东北乡还有这样的流传:

    “听大老爷说教,不如听常茂的猫叫”。(第十六章孙丙说戏三)

    猫缘何而死不得而知,但是他抱着猫的尸体哭了三天三夜,边哭边唱,直到眼睛流出了鲜血。大悲之后,常茂精心制作了两件猫衣,小的那一件就是一整张野猫皮,平日里就戴在头上。身上那件由十几张猫皮连缀而成,屁股那里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每逢他去哭丧,便会穿着这件大猫衣。往后的猫腔,再也没有欢快戏谑的内容,而是在悲凉的歌唱中不时加入一两声“或婉转或忧伤或凄凉总之变化多端的猫叫,仿佛是曲调的过门”。这种变化在后来作为程式被保留下来。相传,常茂死后变作了一只猫,而这种曲调则被人们记住,在往后的日子里有戏班模仿。

    从猫腔的产生来看,猫腔源于哭坟,总是带着哭腔,但其实意味着在广阔的生命体验中,仁义、悲悯、对所爱所喜之物的眷恋。孙丙作为猫腔的传人,把猫腔发挥到极致,比如发明猫胡、猫鼓、猫脸谱。像猫一样柔弱细腻的声音,在孙丙的体内发出来,跟整部小说中刑罚的可怖相比,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相较于小虫子,被凌迟的钱雄飞,受檀香刑的孙丙都是铮铮铁骨的硬汉,在他们对于刑罚的轻蔑面前,就只有这种重情重义的悲凉猫腔可以相和了。

    莫言在瑞典演讲的时候称:

    “在我的早期作品中,我作为一个现代的说书人,是隐藏在文本背后的。但从《檀香刑》这部小说开始,我终于从后台跳到前台。如果说我早期的作品是自言自语,目无读者,从这本书开始,我感觉到自己是站在一个广场上,面对着许多听众,绘声绘色地讲述。这是世界小说的传统,更是中国小说的传统,我也曾积极地向西方的现代派小说学习,也曾经玩弄过形形色色的叙事花样,但我最终回归了传统。当然,这种回归,不是一成不变的回归,《檀香刑》和之后的小说,是继承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又借鉴了西方小说技术的混合文本。小说领域的所谓创新,基本上都是这种混合的产物。不仅仅是本国文学传统与外国小说技巧的混合,也是小说与其它的艺术门类的混合,就像《檀香刑》是与民间戏曲的混合,就像我早期的一些小说从美术、音乐,甚至杂技中汲取了营养一样。”

    或者,这就是莫言回到民间的一种最好的解释。

    “嗜肉”的《四十一炮》

    “食色,性也。”《四十一炮》无疑将“食、色”发挥到极致。莫言也称《四十一炮》的两个主题就是“食和色”,“罗小通吃肉,大和尚渔色”。因了这两个主题,需要食色兼顾,在“诉说”成为一切的文本叙述中,又想把罗小通的儿童视角和成人视角分离,而长篇本身又是中篇小说《野骡子》的扩张,所以用何种结构来书写就成了一个难题,莫言的《四十一炮》前前后后写了两年,也是因为结构不好解决,结构问题一旦解决,小说便得以顺利完成。2003年春节过后,莫言解决了结构问题,4月份,《四十一炮》就基本完成,2003年7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四十一炮》。每一章的开头都以大和尚和罗小通论色开篇,罗小通像个大人在与和尚对话,接下来就是罗小通从他儿童的视角来叙述自己的成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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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三炮都是对小说《野骡子》的扩张,主要的情节就是老兰与父亲的纠葛,父亲与野骡子私奔,母亲带着“我”(罗小通)省吃俭用盖房子,而我宁愿天天吃肉也不想要房子、车子还有母亲嘴里的娶媳妇,父亲带着和野骡子生的女儿回来了,母亲一边恶语相对,一边出去买了父亲爱吃的猪头,父亲因为母亲的恶语离开了,《野骡子》的故事也随之结束,而《四十一炮》给了故事一个结局,母亲追回了父亲,与父亲、老兰一起合作开了肉食加工厂,在老兰老婆的葬礼上,父亲在老兰的刺激下砍死了母亲,被处以极刑。父母双亡的“我”和妹妹开始了漫长的复仇之路,结果妹妹死了,“我”找到了炮弹对着老兰开了四十一炮。

    单看小说的题目就有一个引子,“四十一炮”,炮什么时候响?

    莫言说:《四十一炮》中的一部分曾经作为一个中篇在《收获》发表过,这是1998年的事了。在《收获》发表时,小说题名《野骡子》。这部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小说的叙事主人公罗小通在跟随母亲收购废品时,曾经收到过一对从山里来的老夫妇用骡子驮来的一门红锈斑斑的迫击炮。他如获至宝,用砂纸把炮打磨得锃明瓦亮,像宝贝一样收藏着。好像是契诃夫说过,如果小说的开篇描写了墙上悬挂的猎枪,在小说结尾之前,一定要把它打响,否则这样的描写就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当你在小说中写到了猎枪的时候,读者已经产生了期待,期待着你找个理由把它打响。《野骡子》只有三万多字,没有机会让罗小通把炮打响,但我知道,他应该把炮打响,这就决定了《野骡子》并不是一部完整的中篇,而是一个长篇的部分。

    事实上,罗小通的炮打响了,却又带来两个谜团,为何是四十一炮?为何打不死老兰?

    至于“四十一”,莫言解释过:

    这个小说有41个章节,小说里的主人公曾经得到了一门迫击炮,最后一章里面对他的仇人发射了41枚炮弹……在我故乡里炮有特殊的含义,说话喜欢编造的人叫“炮人”,这个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孩子,他们叫他“炮孩子”,所以我确定这个小说叫做《四十一炮》。

    那为何不是二十一、三十一,而是四十一呢?没有人给出答案。我感觉和对莫言影响较深的一部苏联电影有关,就是《第四十一》。这部电影莫言在谈论战争叙事的时候提到过,故事是说一个红军女战士亲手杀死了四十个白匪军,在押送战俘的过程中与一个白匪军官意外流落荒岛,日久生情,忘记了各自的阶级立场,而当白匪的大船来荒岛营救的时候,白匪扑向大船,女战士的阶级观念被唤起,她开枪打死了第四十一个白匪。可见,第四十一个就是神来之笔,变化之处,也是女战士在面对真实的自我和阶级的自我的时候所产生的矛盾纠结,让人唏嘘,也是荒诞的、不讲人情的。这跟《四十一炮》在探讨荒诞和人性上有一致的地方,就是实在很难界定“我”在谎言和真实之间的取舍,实在很难相信“我”是个可以抛弃一切只要有肉吃就幸福的人,自尊、父母、良知、是非,都可以不管不顾,最为诡异的就是集中攻击老兰的那“第四十一炮”竟然没有打死他。四十一又很适合一部长篇的章节长度,所以用“四十一”仿佛顺理成章。

    为何打不死老兰?老兰实在是个很传奇的人物,在“我”和大和尚的叙述中,还有个有着漫长性史的兰大官当亲戚。在罗小通的儿童视角中,老兰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他理应趾高气昂,因为身份和财富在村子里首屈一指,他理应和一切对他不屑一顾的人为敌,或者对他不服气而又受人敬重的人比高低。父亲罗通先是在肉市上因为自己的眼力,仅仅靠眼睛就能分辨肉牛的毛重与出肉率,受到屠户们的尊重;还有一点就是在对野骡子的追求当中,父亲赢了老兰。这两点引起了老兰的挑衅,但却因为一头发狂的牛反倒让父亲救了他。老兰与父亲的恩怨并没有到此结束,后来父亲和野骡子私奔,老兰反倒照顾罗小通母子俩,在父亲回来之后,不计前嫌一起开起了肉类加工厂。

    后来因为言语相讥,让罗小通成为孤儿,罗小通与妹妹的屡次复仇却始终没有把老兰杀死,老兰反倒活的越发滋润。老兰没有死,并不意味着他品德高尚,反倒他就是新式注水猪肉的研发者。罗小通也对老兰有着复杂的感情,一方面他恨这个人,另一方面却崇拜他。老兰的不死其实是一种普遍的状态,这个社会不缺少这种人,这种人可以还过得更好,罗小通杀不死他,意味着社会上人们就是这样半谴责半羡慕,多半内心还想成为这种人,以至于老兰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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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小通就是莫言关于饥饿的另一个变体,这种变体多次出现在莫言的小说中,在《四十一炮》里是嗜肉的,在《丰乳肥臀》中是恋乳的,在《铁孩》中是爱铁的。可见,莫言在用对吃的极端夸张去营造一个反饥饿的世界,一个餍足的世界,也是一个非理性、没原则的世界。这其中往往含有讽刺,比如“五通神庙、肉神庙、肉食节、吃肉大赛、谢肉大游行”等无所不用其极的“肉崇拜”,代替了原始的对于神灵的崇拜,正好预示着现代人信仰的缺失,人人都为“肉”这种外物所迷,自然对精神匮乏满不在乎。莫言说:

    “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罗小通就是我。但他现在已经不是我了”。

    为何是?因为感同身受;为何不是?因为毕竟是个叙述者。

    罗小通嗜肉,可农民偏偏往肉里注水,这跟以往莫言在叙述农民生存时的朴实与苦难书写大相径庭,其实这不过是一种直面市场化真实的写作,莫言说:

    “农民的疾苦我也写到了,我写罗小通的饥饿感,我认为这个小说里面是通过罗小通的嘴巴来讲述故事,罗小通的观点不能跟我的观点划等号,我应该跟书中的人物有一个距离感,他们的观点是他们的观点,我不愿意用我的观点来批判他们的观点。农民往肉里注水,在这个小说里看起来注水很有道理,我们不注别人也注,大家都注,我不注,我就无法生存,有人买了我的注水肉,我们吃的药很可能买了一包假药,我们买的化肥很可能是假化肥,我们抽的烟很可能是假烟,在这种虚假的社会里,这是令人担忧的一种现象。”

    其实,以往莫言的小说是习惯性与社会脱节的,我们看《红高粱》、《食草家族》等很少会引起共鸣,仿佛在看别人的故事,但在《四十一炮》中虽然依然荒诞,但有一点是共情的,满嘴放炮的“谎话精”罗小通和满目谎言的市场一样都充斥着虚假,一旦到了吃什么都不安全的时代,到了村长老兰带领大家往肉里注水,甚至添加福尔马林防止猪肉变坏的地步,《四十一炮》让农民以往的朴实瞬间崩塌,碎了一地。

    或者,在“食、色”的世界里,一定要有一些“食、色”之外的东西存在,比如“虚假”,这样才会让小说丰满的羽毛扯动本就一片灰蒙蒙的现实天空。

    《生死疲劳》之“疲劳”的轮回

    2006年,《长篇小说选刊》上登载了删节版的《生死疲劳》,最大的删减是把前面的“四世轮回”留下,删去了后面的“两世”。同时,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未删节版的《生死疲劳》。在我看来,《生死疲劳》是莫言最特别的作品,他一直试图做的改变尝试,这是最为成功的一次。《生死疲劳》有让人读第二遍或者是第三遍的魅力,这部作品在2008年获得的奖项也颇为诡异——香港浸会大学文学院的第二届“红楼梦奖”。

    第一届的获奖作品是贾平凹的《秦腔》,可见充满民间传统味道的作品更容易受到青睐。古典小说《红楼梦》偏偏是莫言没怎么看过的作品,但《生死疲劳》中轮回反复和奇幻色彩却颇似《红楼梦》里的佛道。

    莫言近期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演讲时,称《生死疲劳》的书名来自佛教经典,这本书也是他老早想为邻村单干户写的一部作品,但一直到了2005年,在一座庙宇里看到“六道轮回”的壁画时,才明白了讲述这个故事正确方法。他认为佛教的很多思想是真正的宇宙意识,人世间的纷争在佛家眼里毫无意义,在佛家的这种精神高度下,人世间的众生就显得十分可悲。这故事,其实还是学习蒲松龄《聊斋志异》里的《席方平》,是莫言在中学课本上看来的,估计还是得益于哥哥的教材。主人公为他的父亲鸣冤叫屈,和阎王进行了不屈不饶的斗争,阎王给他种种酷刑和好处,比如锯成两半,叫他投生富贵人家,都被他忍受下来。最后,终于要到了一个说法,二郎神给他父亲沉冤昭雪。莫言赋打油诗一首,专门向蒲松龄致敬:

    装神胜过装洋葱,弄鬼胜似玩深沉。

    问我师从哪一个,淄川爷爷蒲松龄。

    遥想那古老的《红楼梦》,也处处充满轮回的影子,那株草来还眼泪,那块宝玉来体会尘世之苦。莫言在作品中加入了宗教色彩,就让《生死疲劳》带有神圣的意味,然而他还没满足,而是用跟自己亲密的动物勾勒这幅长卷,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在瑞典给读者推荐就是《生死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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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王德威看来《生死疲劳》涉及“如何解放历史”。莫言在轮回叙述中的确涉及对60年的共产革命史该如何解放,他笔下的主角是交错轮回的动物,仔细想来不过是把大历史还诸民间的一种方式,在“土改”、人民公社、包产到户、改革开放的历史叙述中,他的视角是用动物和孩童切开的一个小口,在这个小口中可以把原本沉默的东西用胡言乱语表述出来,看似不着痕迹,看似不知所云,看似地域与现实不是一个世界,却偏偏达到了奥威尔《动物庄园》般的效果,即便“莫言、狂言”却也“千言万语”,入情入理。

    在《生死疲劳》里,最不解的地方就是地狱。地狱里的最高统治者是阎王,而阎王在中国的古老传说中,被认为是对一个人一生最后的功过认定的公正判官。现世的痛苦要人们把受苦的理由归结为上世的罪孽,转而去寄托来世,这样的“三生三世”仿佛是佛家给与人们最美的希望。无论中方还是西方,都在用死后的公正判定来厘清这一世的是非,无奈的是,莫言笔下这个本应该主持公道的判官,却也是贪官污吏,是非不分。小说一开头,就是地主西门闹喊冤叫屈,然而阎王不但不理还对其施以酷刑,来保证地狱里的安静太平。经过下油锅的酷刑,浑身焦酥的西门闹还是不依不饶,连阎王也承认西门闹却有冤屈,但就是不想主持公道,在以后的几世轮回里还常常不守信用,让西门闹投胎做了猪、狗。

    莫言这样书写,多半也是为他重构历史的举动服务,只不过,他想采取更为夸张疯狂的方式。西门闹所经历的世界,无论是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文革”还是新时代,在文本中充满了混乱,官不是官,民不是民,这和地狱的混乱对照看来,就显得微妙了,世界如此慌乱,干脆就乱到底。天上地下无处说理。

    想要贯穿历史,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六世轮回中不让西门闹失去记忆,西门闹保留着记忆,其实就是在保留人性。可偏偏他不是人,他幻化成了各种动物,从驴折腾、牛犟劲、猪撒欢再到狗精神,最后才勉强成为大头婴儿蓝千岁。西门闹的英雄气息和他所表现出来的人性,跟各个时代具体的个人相比,要公正客观很多。也许就是因为时代的是非颠倒,莫言才把各个时代的主流文化价值、道德判断一一呈现,再让自己笔下的角色进行反攻。在小说中,“土改”时期人人得而诛之的地主西门闹,却是个好人,他没有过多压榨,他本身也是勤劳的。在人民公社时期的单干户也是各个村镇消灭的对象,而蓝脸却是忠实的捍卫者,他宁可死去,宁可孤独终老也绝不入社,就是单干。至于,西门闹转世的动物们,无一不忠心耿耿,个个都成为传奇。小说所诉说的单干缘由,仿佛给那个时代一种生命本身的活法:

    “我曾听人说,正是因为我们的蓝脸,我们才单干,而且还有人说我们爷儿俩,白天躲着不见人,到了晚上,才出来耕作。我们确实有过几次借着明月光下地劳动的经历,但那与我们脸上的蓝痣无关。这些人把我们单干,归结为因为我们的生理缺陷导致的精神变态,这是放屁。我们单干,完全是出自一种信念,一种保持独立性的信念。”

    而蓝脸最后坚持一个人不入社,原因是:

    “我就是想图个清静,想自己做自己的主,不愿意被别人管着!”

    可见,蓝脸想要固守的是在那个时代保持个人的自由,而不是非要在群体里没有自我地生存。

    当那个稍微让人感到公正的阎王出现时,是西门闹的狗轮回,已经是九十年代,阎王换了人,他问西门闹心中可还有仇恨否?并说西门闹马上就可以进入人的轮回,西门闹也说自己没有了。阎王是守信的,西门闹成了进入轮回修炼的,这种改变发生在一个相对安静的九十年代,可是,却有着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冷酷,或者因为在现实的轮回中是没有安静可言的,无论过多少世纪,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是完不了的,西门闹的这些轮回更像是一个逐渐劳累不愿再堕入轮回的过程,而不是他没有仇恨了。我们多半不想看到《西游记》取了经就天下太平了,我们想看到取了经还有经院的主人索要贿赂,大概因为没有哪一部经卷可以真的拯救苍生,就像没有哪一世轮回可以真的化解仇恨。我想莫言把蓝千岁写成一个患有绝症的儿童,并且依靠黄互助带有血脉的头发续命,照顾他的人还有蓝解放,这两个人一个是三太太的女儿,一个是二太太的儿子。冥冥中,莫言开启了另一种偿还的轮回,我以为,这还是在轮回中安排化解,只不过这次不是用“仇恨”而是“给予”。

    2

    我以为文章在安排西门闹及其转世的死亡时,是最有意味的讽刺。故事的开端在1950年1月1日,西门闹在两年前死亡,他这样对阎王叙述自己的冤情:

    冤枉!想我西门闹,在人世间三十年,热爱劳动,勤俭持家,修桥补路,乐善好施。高密东北乡的每座庙里,都有我捐钱重塑的神像;高密东北乡的每个穷人,都吃过我施舍的善粮。我家粮囤里的每粒粮食上,都沾着我的汗水;我家钱柜里的每个铜板上,都浸透了我的心血。我是靠劳动致富,用智慧发家。我自信平生没有干过亏心事。可是——我尖厉地嘶叫着——像我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大好人,竟被他们五花大绑着,推到桥头上,枪毙了!……他们用一杆装填了半葫芦火药、半碗铁豌豆的土枪,在距离我只有半尺的地方开火,轰隆一声巨响,将我的半个脑袋,打成了一摊血泥,涂抹在桥面上和桥下那一片冬瓜般大小的灰白卵石上……我不服,我冤枉,我请求你们放我回去,让我去当面问问那些人,我到底犯了什么罪?(第一章)

    可见,五十年代是个给身份定性的年代,身份代表一切,代表到至高的高度,像是一个人明明一米七,因为表格填一米五,就认为他就是一米五。莫言在思考这种身份认同是没办法涵盖所有人的,就像地主西门闹,是个好地主,而打死他的雇农们有可能是坏雇农,是非黑白,在身份的框定下成了疯狂的摆设。莫言经历过身份认同的尴尬,也深受身份认同之苦,他的爷爷就是因为勤劳而定成了“富裕中农”,这让全家人在五六十年代受尽屈辱,后辈们没有好的前途和未来,他有这种共情,所以常常去书写这种错位也无可厚非。

    接下来,转世为驴的西门闹是这样死亡的:

    我本来想穿着这只新蹄子,为主人再卖几年力气,但随之而来的大饥馑,使人变成了凶残的野兽。他们吃光了树皮、草根后,便一群饿狼般地冲进了西门家的大院子。主人起初还手持棍棒护卫着我,但人们眼睛里那种可怕的碧绿的光芒吓破了他的胆。他扔下棍棒逃跑了。面对着这群饥民,我浑身颤栗,知道小命休矣,驴的一生即将画上句号。十年前投生此地为驴的情景历历在目。我闭上了眼睛,听到有人在院子里大喊:

    “抢啊,抢啊,把单干户的粮食抢走!杀啊,杀啊,把单干户的瘸驴杀死!”

    我听到了女主人和孩子们的悲号声,听到了争抢过程中饥民之间的打斗声。我感到脑门正中受到了突然一击,灵魂出窍,悬在空中,看着人们刀砍斧剁,把一头驴的尸体肢解成无数碎块。(第十一章)

    单干户有粮吃,公社人没粮吃,这其实隐含着那个时代对于公社的一种反思,就是人一旦没有精神上的高度而去加入一个需要崇高的自觉性和谦让合作精神的组织,必然会失败,而且有着惨痛的代价,大饥荒,就是土地给磨洋工的人们一记警钟。单干户蓝脸是个勤劳的人,这个单干户也是莫言写这部小说的初衷,这无疑是值得书写的,因为在大历史面前,总有什么被忽略了。

    而转世为牛的西门牛之死也颇有意味,蓝解放牵着自家的西门牛入社,而牛不肯耕公社田,西门金龙先是用鞭子抽,把牛打得皮开肉绽,再给牛套了个鼻环,在母牛残忍地拉断西门牛的鼻子时,西门牛还是不肯耕田,于是西门金龙就在牛卧着的地方点了一把火,西门牛被烧焦了,西门金龙还是不罢休,于是——

    金龙又拖着几捆玉米秸秆跌跌撞撞跑过来,我这重山哥哥,已经半疯了。金龙,金龙,如果你知道牛是你爹转世你作何感想呢?西门牛,西门牛,亲生儿子用这样残暴的方式对待你你作何感想?嗨,茫茫人世,积累了多少恩怨情仇。但就在这时候,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西门牛,你抖抖颤颤地站立起来,你肩上没有套索、鼻孔里没有铜环、脖子上没有绳索,你作为一头完全摆脱了人类奴役羁绊的自由之牛站立起来。你艰难地往前走,四肢软弱,支撑不住身体,你的身体摇摇晃晃,你的被撕裂的鼻子滴着蓝色的血、黑色的血汇集到你的肚皮上,像凝滞的焦油一样滴到地上。总之你体无完肤,一条体无完肤的牛能够站起来行走是个奇迹,是一种伟大的信念支撑着你,是精神在行走,是理念在行走。看热闹的群众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没有声音,云雀的一串尖叫,在云端里,是那样的凄楚、悲凉。牛,一步步地向我爹走去。牛走出了人民公社的土地,走进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蓝脸那一亩六分地里,然后,像一堵墙壁,沉重地倒下了。(第二十章)

    莫言给了牛的举动一种定义:

    西门牛死在我爹的土地上,它的表现,令在文化大革命的浪潮中晕头转向的人们清醒了许多。西门牛啊,你的事迹,成了传奇,成了神话。你死之后,曾有几个人,想把你的肉吃掉,但当他们拿着刀子赶来时,看到我爹双眼流出的血泪和他满嘴的泥土。便悄悄地溜走了。

    我爹把你埋在了他的土地中央,堆起一个巨大的坟头,这就是如今成为高密东北乡一景的“义牛之冢”。

    作为一头牛,你很可能流芳百世。(第二十章)

    六七十年代,牛的死亡是蓝脸单干最后的坚持,牛也是在是非不分的“文革”世界里一个有着原则比人更像人的存在。

    西门猪一生享福,在猪王和前来围剿的小分队惨烈战争之后,杀了分队成员赵勇刚复仇,接着在河边救了一些孩子。

    孩子们玩兴正浓,不肯上岸,那迎春,竟战战兢兢地走下河堤来。此时,河面冰层坼裂,孩子们落人冰河之中。

    我此时不是猪,我是一个人,不是什么英雄,就是一个心地善良、见义勇为的人。我跳入冰河,用嘴叼住——用嘴叼我也不是猪——一个女孩的衣服,游到尚未塌陷的冰面附近,把她举起,扔上去。……急忙回头,逆流上行,上行,浮出水面时,我感到眼前一片血红。是夕阳吗?我把这孩子,已经窒息的孩子勉强地推上冰面。一片血红中我看到,那些人,有金龙,有互助,有合作,有蓝脸,还有许多……都像血人一样,那么红,手持着长竿,绳子,铁钩子,拥上前来,他们在冰面上爬着,向孩子靠拢……真聪明,好人们,我此时对他们心怀感激,连那些整治过我的人都感激。我想到躲在一片金枝玉叶的珍奇树林里看一个仿佛搭建在云端里的戏台上的神秘演出的情景,戏台上乐声缭绕,一个身穿荷花瓣儿连缀成的彩衣的女旦在咿咿呀呀地唱,我真的好感动啊,不明白为什么感动。我感到身体很热,水很温暖,是那么舒适,我想着,慢慢地沉入水底。(第三十六章)

    七八十年代的西门猪有着七八十年代另一场革命的气息——改革。它显然比驴和牛更加活泼,以至于莫言把猪的这一章称为“猪撒欢”。撒欢的猪跟这个时代的改革开放一样,给了蓝金龙一个他原本的姓氏——西门金龙,这种姓氏的改变和身份的解放一起被改革挺立出来。1976年,传染病在猪场肆意,之后,西门猪逃离了猪场还解放了更多的猪,并成为猪大王。情节里显然给了我们一个牲畜为人的世界,猪们都是有着牲畜外表的人类,这也是莫言在单个动物书写之后,第一次把西门闹的故事场景放在种群当中,1978年作为改革的一年,自然也是猪群政变为王的年代,他们追寻的还是自由,只不过,在混乱的自由背后,在复仇的背后,莫言把西门猪还是写成了一个英雄,勇救落水儿童,最后光荣牺牲。这种秉承一个人本身天性的佛家思想,认为一个人的本性在几世轮回中一般都不会改变的想法,着实让读者有些不过瘾,西门闹被固定的性格为何不能在“猪撒欢”中变成一个彻底反派,这是作者的不忍,还是不想让小痞子似的西门猪痞子到底,他也想要一个痞子英雄。

    西门闹的转世西门狗死得平静——

    后半夜,你爹带着我走出了西门家大院。你爹现在是确凿地知道了我的前生今世。他与我站在大院门口,无限眷恋地、又似乎是毫不眷恋地看着院中的一切。我们向那块土地走去,月亮已经低低地悬在那里等待着我们。

    等我们终于抵达了那一亩六分、犹如黄金铸成的土地时,月亮已经改变了颜色。它先是变成茄花般的浅紫色,又慢慢地变成了蔚蓝。此时,在我们上下左右,月光如同蔚蓝的海水与浩瀚的天空连成一体,而我们,则是这海底的小小生物。

    你爹躺进他的墓圹里,轻轻地对我说:“掌柜的,你也去吧。”

    我走到自己的墓圹前,跳下去,沉下去,一直沉到那座灯光辉煌的蓝色宫殿中。……(第五十三章)

    西门狗是自然死亡,或者是在老死之前跟蓝脸一起死去的选择。在八九十年代,新的时代给了西门闹一个全新的视觉世界,西门狗开始走向城市,并且在城市中跨进官场。世态炎凉,西门狗都是一个良好的旁观者,在西门狗的世界里,他也是个大王。作为四道轮回的英雄,西门闹其实在体验他作为人无法体会到的巨大成功感,他在狗的世界为王,并且狗的世界保持着简单的原则,他强壮并且公正,只是这个世界是被重新划分的光怪陆离的世界,因为每只狗的背后都隐藏着一种社会地位,每只狗的背后都有一种社会生活,这就在无形中让读者去体会两种世界。其实,在现实当中,九十年代的确有着两种不同的世界,一种是刻板的体制的,一种自由的流动的,人们在不同的世界也有着两种不同的价值观,一种是循规蹈矩,对上级恭恭敬敬的,上下级之间存在着墨守陈规的界限;一种是自由自在,没有一定的标准,只有不定的生存方式。这大概也就是蓝解放放弃县长的职务跟着庞春苗过起普通日子的原因,这大概也是西门金龙、西门欢在官场、商场之间起起伏伏的原因。

    西门闹转世为猴子和大头婴儿蓝千岁的篇幅很短,转世为猴子像是莫言为了凑齐六世轮回而强加的角色,猴子更像是一个陈设,它的人生体会可有可无,甚至主观感受都不作数。这样两种轮回的存在不是莫言写累了,就是读者看累了,但仿佛就是要有这样一个可有可无的省略号一样,正如佛家所说:

    “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卷首)

    或许,疲劳的莫言也想快点结束这55万字的长篇,因为不快点结束,他也不会“身心自在”。

    《蛙》——旁观者之殇

    《蛙》是莫言的第十一部长篇小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于2009年12月出版。王德威在评论《生死疲劳》时说:

    “尤其后半部急于交代情节,未免有虎头蛇尾之憾。这是莫言的老毛病了。”

    《蛙》显然要好得多,它的结尾是一部戏剧,主人公是给人代孕的陈眉。剧本开始了另一个故事,主要体现陈眉失去了孩子之后的痛苦,母爱泛滥在整部戏剧当中。这样的另起炉灶,就规避了莫言以往作品中到了后面的章节黔驴技穷,草草收尾的面目。这部小说的主题,自然是讨论生育的,蛙、娃,不断出现的泥土娃娃,女娲造人的隐喻,女人产子与母爱泛滥,一切关乎繁衍的古老、现代字眼都存在。不过,我总觉《蛙》在书写上最成功的地方是把姑姑作为一个生育的旁观者。

    1

    小说的前半部分的主人公是姑姑。莫言有意安排姑姑作为一个生育的旁观者,就是姑姑没有自己生育。姑姑有爱情,年轻时没有婚姻,直到62岁才和捏泥娃娃的郝大手结婚,自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子。姑姑的爱慕者很多,首先得益于她的能干,她十几岁就去了县城学习新法接生,16岁成为乡里的专职接生员。莫言写姑姑接生的第一个孩子,还带着五十年代的特色,一个是新法接生与旧法接生之间的对比与人们的接受程度,还有就是家庭成分了。姑姑接生的第一个孩子是陈鼻,陈鼻的母亲很特殊,是个黄头发蓝眼珠抱着斑点狗的哈尔滨来的女人,叫做艾莲,陈鼻的父亲陈额也很特殊,他是合法地拥有两个妻子的地主。艾莲一开始找“老娘婆”接生,就是用旧法的接生婆,这种接生婆被姑姑称为“都该拉出去枪毙”。

    提起这些“老娘婆”,姑姑就恨得咬牙切齿。姑姑说不知道有多少婴儿、产妇死在这些老妖婆的手里。姑姑的描绘给我们留下恐怖的印象。那些“老娘婆”似乎都留着长长的指甲,眼睛里闪烁着鬼火般的绿光,嘴巴里喷着臭气”。姑姑说她们用擀面杖挤压产妇的肚子。她们还用破布堵住产妇的嘴巴,仿佛孩子会从嘴巴里钻出来一样。姑姑说她们一点解剖学知识都没有,根本不了解妇女的生理结构。姑姑说碰上难产她们就会把手伸进产道死拉硬拽,她们甚至把胎儿和子宫一起从产道里拖出来。(第一部二)

    莫言对于旧法接生的描述,并没有失去客观,在后面的叙述中,还提到“我奶奶”也是个“老娘婆”,只不过她主张“无为而治”,就是尽量鼓励妇女自己把孩子生下来,生下后用剪刀剪断脐带,敷上生石灰,包扎即可。看来即便是这种不太野蛮的接生婆,深谙苏格拉底“产婆术”的“我奶奶”,也让人看到了产妇的苦痛,“生石灰”?简直不可想象。况且,这帮“老娘婆”们还会造谣:

    1953年,村民们对新法接生还很抗拒,原因是那些“老娘婆”背后造谣。她们说新法接生出来的孩子会得风症。“老娘婆”为什么造谣?因为一旦新法接生推广开,就断了她们的财路。她们接生一个孩子,可以在产妇家饱餐一顿并能得到两条毛巾、十个鸡蛋的酬劳。(第一部二)

    这种《红楼梦》里马道婆、赵姨娘、王善保家的一类的女人,在“老娘婆”田桂花身上有更好的体现:

    那老婆子竟然说:这活儿我干了一半,你干了一半;按说我只要一条毛巾,五个鸡蛋,但你把我的头打破了,看在你娘的面子上,我不去政府控告你了,但你必须把你那条毛巾给我包扎伤口,把你那五个鸡蛋给我补养身体。姑姑这才想起,这些“老娘婆”是要跟产妇家索要财物的,她心中充满了厌恶。可耻啊,太可耻了!姑姑咬着牙根说:什么这活儿你干了一半?如果让你全干完,现在炕上就是两具尸体!你这个老妖婆子,你以为女人的阴道像老母鸡的屁股一样,用力一挤,鸡蛋就会蹦出来?你这是接生吗?不,你这是杀人!你还想去告我?姑姑飞起一脚踢中了老婆子的下巴。你还要毛巾、鸡蛋!姑姑又是一脚,踢在老婆子屁股上,然后,一手拎着药箱,一手揪着老婆子脑后的发髻,拖拖拉拉,到了院子里。(第一部三)

    通过一系列描写,莫言显然把姑姑塑造成了一个王熙凤或者司棋似的人物,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姑姑简直如鱼得水,在乡里乡亲间,就是个高高在上的“送子观音”。

    姑姑通过接生陈鼻等孩子,逐渐确立了威信——

    姑姑手提药箱冲进艾莲居住的那两间厢房时,村里的“老娘婆”田桂花已经在那里了。这是个尖嘴缩腮的老女人,当时已经六十多岁,现在早已化为泥土,阿弥陀佛!田桂花属积极干预一派,姑姑进门后,看到她正骑跨在艾莲身上,卖力地挤压艾莲高高隆起的腹部。这老婆子患有慢性气管炎,她咻咻地喘息声与产妇杀猪般的嚎叫声混杂在一起,制造出一种英勇悲壮的氛围。……姑姑一进门就可看到炕上的情景。姑姑看到了炕上的情景就感到怒不可遏,用她自己的话说叫做“火冒三丈”。她扔下药箱,一个箭步冲上去,左手抓住那老婆子的左臂,右手抓住老婆子的右肩,用力往右后方一别,就把老婆子甩在了炕下。老婆子头碰在尿罐上,尿流满地,屋子里弥漫着臊气。老婆子头破了,流出了暗黑的血。其实她的伤也没有多重,但她尖声嚎叫,十分夸张。一般人听到这样的哭声就会吓晕,但姑姑不怕,姑姑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姑姑站在炕前,戴上橡胶手套,严肃地对艾莲说:你不要哭,也不要嚎,因为哭嚎无济于事。你如果想活,就听我的命令,我让你怎么着,你就怎么着。艾莲被姑姑震住了,她当然知道姑姑的光荣出身和传奇经历。

    姑姑虽是初次接生,但她头脑冷静。遇事不慌,五分的技艺,能发挥出十分的水平。姑姑是天才的妇产科医生,她干这行儿脑子里有灵感,手上有感觉。见过她接生的女人或被她接生过的女人,都佩服得五体投地。我母亲生前多次对我们说:你姑姑的手跟别人不一样。常人手有时凉,有时热,有时发僵,有时流汗,但你姑姑的手五冬六夏都一样,是软的,凉的,不是那种松垮的软,是那种……怎么说呢……有文化的哥哥说:是不是像绵里藏针、柔中带刚?母亲道:正是。她的手那凉也不是像冰块一样的凉,是那种……有文化的哥哥又替母亲补充:是内热外凉,像丝绸一样的,宝玉样的凉。母亲道:正是正是,只要她的手在病人身上一摸,十分病就去了七分。姑姑差不多被乡里的女人们神化了。(第一部三)

    在姑姑的事迹当中,莫言还是没有忘记以往小说里一贯有的“身份”,就是姑姑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大爷爷是自己会中医,还跟着白求恩学西医的革命烈士,姑姑自然是个医术高明的妇产科医生。

    陈额的地主身份也总是不能磨灭:

    姑姑接生的第一个孩子是陈鼻。为此姑姑曾表示过遗憾。她说她接生的第一个孩子本应该是革命的后代,没想到却接生了一个地主的狗崽子。但当时为了打开局面,为了革掉旧法接生的命,姑姑没来得及考虑这个问题。(第一部三)

    在姑姑接生的过程中,陈额甚至不能为了有儿子而高兴地大呼有后了,这种地主身份让他畏首畏尾。

    2

    姑姑的爱情史、奋斗史,是从事女性生育工作的女性本身在没有生育的情况下的思考,这里面也包括“我”后来的媳妇——小狮子。小说一开始就探讨了姑姑的爱情,姑姑因为工作能干,家庭出身有好,加上有稳定工作,所以没有人敢来提亲,家里人正着急,飞行员王小倜和姑姑谈起了恋爱,在那个年代和军人恋爱本就是一种光荣,还是传说中用“黄金”打造的飞行员,况且,定情信物是一块手表,一时间所有人都羡慕。可是后来,这个飞行员叛逃了,这就成为“文革”时期姑姑的罪状之一。

    后来,秦河、杨林等都对姑姑产生过爱慕,只是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修成正果。秦河是姑姑的疯狂爱慕者,受过刺激多少有点神志不清,在往后姑姑的“计划生育”工作中,他倒是个不错的帮手。杨林,这个比姑姑大二十岁的县委书记,是姑姑想要嫁给的人——“但我心里还是愿意嫁给他的。为了你们,为了这个家族,我也会嫁给他。”因为势利小人们见到公社书记就会换一副嘴脸,何况一个县委书记呢?可是在“文革”批斗时候,杨林却违心承认和姑姑发生过关系,这让姑姑看透了这个没骨气的人。

    姑姑62岁才和郝大手结婚,一生没有孩子,郝大手的职业是捏泥娃娃的匠人,甚至有传言称,他捏的泥娃娃能决定女人肚子里婴儿的男女,他每捏一个泥娃娃就会在泥娃娃的脑袋上滴一滴鲜血,这样泥娃娃们就成了精,可以活。也许,姑姑年轻时候因为“计划生育”成为一个杀手,造下了孽,到了晚年陪着这些泥土做的精灵们,寻找心灵的安宁。可对于那些一直和姑姑有仇的村民们,却有了一个姑姑为何如此狠心,偏偏要那些计划外怀孕的女人流产,男人们结扎的理由:

    “她自己不能生,看着别人就生气,嫉妒。”(第二部九)

    姑姑的奋斗史,其实就是一部“计划生育史”,姑姑在关于“计划生育”的严格实施上,可谓有着大将风度,这种大将风度显示在为了完成“计划生育任务”

    姑姑指挥着她的小分队,拆房子,挖地道口,驾船追逐……情由看来实在冷酷,要已经“计划外”怀孕的女人们去流产,过程也相当惨烈,张拳老婆、王仁美、王胆都因为“计划外”怀孕,在逃避“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途中导致死亡。

    姑姑的冷血无情在那个年代里反倒被赋予了一种神圣的职责,而故事的结局也颇具讽刺意味。小狮子也无法生育,她找来了代孕者——陈眉。陈眉就是王胆临死前产下的一名女婴,陈眉生下儿子,让“我”终于有了后,而当年“我”老婆王仁美就是因为想为“我”生下儿子而流产死亡的。

    莫言试图探讨的是政策中人本性的压抑,这个过程是缺少希望的,也颇为荒诞不经,人在政策面前变得太过刻板,太过失却人性,至于评断标准,农村多少年养成的养儿防老的积习也难辞其咎,但就是因为如此,生子才成为一种必然需要,当为了生孩子可以罔顾性命、家业、亲情、人伦,所引发的生命死亡是枉然的。

    3

    莫言在《蛙》中展现了很多外国因素,他每章之前都从和日本人杉谷义人通信开始,这封信其实就是一个章节的概括。通信中,“我”(蝌蚪)提到日本侵略中国期间的军官杉谷正是杉谷义人先生的父亲,杉谷义人先生没有去逃避那段历史,而是勇敢地承担罪责,并愿为父辈赎罪。蝌蚪给的评断是:

    让我感慨万端的是,我在信中提到的那位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在平度城驻守的日军指挥官杉谷,竟是您的父亲。为此您代表已经过世的父亲向我的姑姑、我的家族以及我故乡人民谢罪,您正视历史的态度、敢于承担的精神,使我们深深地受到了感动。按说,您也是战争的受害者。您信中提到,战争期间您与母亲所过的提心吊胆的生活以及在战争之后所过的饥寒交迫的生活。其实,您的父亲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如果没有战争,如您所说,他将是一位前途远大的外科医生,战争改变了他的命运,改变了他的性格,使他由一个救人的人变为一个杀人的人。

    我将您的信读给我的姑姑、我的父亲和我们这里许多经历过那场战争的人听了。听罢信后他们都眼含泪水感叹不已。您父亲驻守平度城时,您才是一个四、五岁的少年,您父亲在平度城犯下的罪行,没有理由让您承担,但是您承担了,您勇敢地把父辈的罪恶扛在自己的肩上,并愿意以自己的努力来赎父辈的罪,您的这种担当精神虽然让我们感到心疼,但我们知道这种精神非常可贵,当今这个世界最欠缺的就是这种精神,如果人人都能清醒地反省历史、反省自我,人类就可以避免许许多多的愚蠢行为。(第二部开头)

    我反倒觉得,在《蛙》中最应该反思的就是“计划生育”所带来的强制伤痛,也是野蛮的、愚蠢的,跟侵华日军的行为一样值得反思。

    小说中还出现了《堂吉诃德》,出现了颇似萨特戏剧的九幕话剧“蛙”。其实《堂吉诃德》里已经有“堂吉诃德”去讨论堂吉诃德,自己在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评断,只不过,在《蛙》中拼接的实在有失自然。我想在小说中出现一个评论者,其实是在模糊虚构和现实之间的界限,姑姑无限忠诚的选择在现在看来似乎不可理解,但当时确实有这样的人存在。

    至于萨特存在主义戏剧般的《蛙》,则让人多少有些理解为何蝌蚪在仅仅五天的时间就完成了这个剧本,剧本里从袁腮的中关合资家宝妇婴医院的场景开始,陈眉念子切切,无奈谁也不给她做主,让她骨肉分离。接下来,高潮处是蝌蚪办满月酒,陈眉的孩子金娃在各色人等当中显示着他的美丽,还有一场官老爷断案的戏,显然是把古代两个妇人争孩子的故事重新来过,那个不认真争抢孩子,怕孩子受伤害的就是亲生母亲,然而,孩子被错判给了小狮子,导致陈眉疯癫。话剧在姑姑的自杀未遂中结束,暗喻受不尽的良心谴责,就赎不完罪,是不能死去的。

    话剧最后一句话是形容小狮子分泌的乳汁“犹如喷泉”。这又是一种超现实的写法,小狮子五十多岁了,不可能生孩子,而金娃又不是她生的,她怎么会有乳汁?我感觉,这其实是在探讨女性共同的生命意义,做个母亲,又在冥冥中诉说对陈眉的残忍,并不是所有是非都有黑白,只是人性退化的同时,至少女性还保留那一丝丝哺育的伟大,这就是小说中女性存在的一种意义所在。

    有论者称莫言在对“诺贝尔文学奖”献媚,因为《蛙》体现着国际色彩。比如杉谷义人也许就是大江健三郎,陈鼻的俄罗斯血统,萨特的存在主义戏剧,以及堂吉诃德饭店。我反觉未必是对“诺贝尔文学奖”的献媚,也许是莫言的另一种尝试,在尝试过军旅、城市书写的相继失败后,莫言始终想超越自己的故乡,也因为如此常常进行文体实验,但在题材上的突破却成为一个瓶颈,这也许就是他困惑后试图用国际因素来展开作品的原因。

    (三)多样的中短篇

    莫言在同旅日作家毛丹青对话时,将自己的作品归纳为“故乡、梦幻、传说与现实”四类,并称自己的故乡是自己的文学王国,他是国王。这四个方面也是莫言多样的中短篇世界里所展现的四个常态。

    故乡天下

    作为一个国王,坐拥天下的时候也是最霸气外露的时候。在路晓冰整理的莫言作品年表中,1982年第3期的《花山》有莫言的《雪花·雪花》,可是翻遍那期的目录也没找到这篇小说,甚为遗憾,不是他错了,就是我错了。我宁愿是我错了,因为我实在想有这样一篇文章存在,因为想看看莫言笔下的“雪花”又是个什么样子。“雪花”没看到,“血地”倒是有一块,就是莫言心中的故乡——“上帝给了你能领略人类情感变迁的心灵,故乡赋予你故事,赋予你语言。”在莫言的小说里,第一次出现“高密东北乡”的字样是《白狗秋千架》中,莫言回想起来,还感触颇多。

    1

    《白鸥前导在春船》发表于《小说创作》,1984年第2期。小说的结尾很不像是结尾,但毕竟是结尾了。田、梁两家的孩子结婚了没有?这不好说,这两家的故事仍在继续。这是关于乡村很早的小说了。小说的故事本身和白鸥好像没什么关系,画家金冬心先生有诗“回汀曲渚暖生烟,风柳风蒲绿涨天,我是的师人识否,白鸥前导在春船”。这实在是首美丽的诗,所以就理应有美丽的故事,年轻人用爱情为这个题目做了注脚。

    我有时候不明白,为何莫言早期的小说把题目起得很美,这跟高密东北乡的粗犷实在不太合拍,唯一的解释就是他那时候多半以汪曾祺、孙犁为偶像,发表作品的杂志又多是河北地界的。

    作为村里的故事,这小说其实就是两家人,一家只有个女儿,一家只有个儿子,在不“计划生育”的年代,实在少见。两家人较上了劲儿,人民公社时期,田家女儿勤快,但力气小,梁家儿子懒惰,但力气大。这样倒也相安无事,但到了包产到户的时候,女儿就顶不了男劳力了,梁家的儿子心里爱上了田家的女儿,便暗中帮她,最后,两个年轻人彼此喜欢,就是不知道家长能不能同意。在莫言的年轻岁月中,爱情就是一种永远的东西,只是在岁月的过往中,我们渐渐不相信爱情,或者爱情,已经没那么容易永远了。

    莫言算是少有的,现代的所谓文人、才子,那一个不在婚姻殿堂里走几个来回呢?不折腾,仿佛就枉来一生。莫言倒是守着自己的婚姻三十年,他的心思,恐怕都到了小说里,曲折的爱情,仅仅在他的纸上。

    小说的转折点,其实有两个,一个是梁家儿子替田家女儿运粪,二是田家女儿学会了开拖拉机,还用现代化的技术武装自己的田地,很快就把收成提高了。可是两家看似冤家的攀比,可偏偏戏剧性地“聚头”了,当两个人开始彼此爱慕,这场闹剧似地攀比就成了最好的媒人。

    《因为孩子》,发表于《莲池》,1982年的第5期。前不久,小表弟来访,还说,这文章成了他们期中考试的语文阅读,我仔细想,这定又是一篇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好人好事。结果仔细看来,本来是两个孩子秋生和大胖之间的打闹,最后升级为两个家庭之间的大战,这让我想起余华的小说《现实一种》,也是孩子们之间的故事,成了大人们之间的血腥。只是莫言还没有余华的冷酷,“战火”当然被村民们浇熄了。后来的事件就更具戏剧性了,大胖和秋生都被嘱咐不能和对方一起玩,可是到了玩的时候,就什么也顾不得了,秋生掉进了冰窟窿,大胖叫爸爸黑头来捞,最后皆大欢喜,秋生活了,恩怨自然也就没有了。掉进冰窟窿的桥段,莫言是惯用的,《枯河》里的虎虎掉进了冰窟窿,“他甚至听到自己落进冰窟窿里的响声,半凝固的冰水仅仅溅起七八块冰屑,便把他给固定住了。”这一固住,就迎来了死亡。

    在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中,为了解决食物:

    二姐选择了一块最干净的地方,开始砸冰。上官家祖传的大铁锤被她纤细的胳膊举起来,沉重地落在冰面上,发出的响声像刀刃一样锋利单薄,飞到我家的窗户上,让窗纸簌簌作响。母亲抚摸着我头上的黄毛和我身上的猞猁毛,说:“金童子,金童子,姐姐去砸冰,砸个大窟窿,抬回一桶水,倒出半桶鱼。”(第十三章)

    2

    有时候,小说里会出现儿时的玩伴,回忆的是故乡的生活与感觉。比如《天才》和《地震》这两篇文章像是姊妹篇,也是1991年接受张大春约稿时候一起写的。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同学蒋大志。蒋大志被尊为最聪明的孩子,人人羡慕,女同学也喜欢他,可是,男同学和他在一起就觉得不舒服,总想找他茬,这就叫嫉妒吧,谁让老师管他们这帮男生叫“榆木疙瘩”呢?于是,大家想尽办法让蒋大志变笨,想出来的办法是体育课上那篮球砸蒋大志的脑袋。“狼”老师给我一个篮球,我们要背着“狼”老师把蒋大志变笨,通过一番努力,终于成功了——

    我看篮球传到了“花猪”手里,他双手抱球,举到头顶,卯足了劲儿,对着蒋大志的后脑勺砸过去。砰!篮球反弹回来,蒋大志就地转圆圈。我们叫着追出篮球去了。蒋大志一个人在那儿哭。

    蒋大志没有因为这个变笨,也没有报告老师,大家相安无事。几年后,就听说蒋大志考上了大学,大家都觉得再正常不过了,蒋大志考不上,那谁能考上呢?可是蒋大志却退学了,在家里研究他的新发现:地球就是西瓜,还要对地震做出预测。

    大家都去劝他复学,但他就是不听,随后大家心下犹疑:

    无数疑问像成群的蚂蚁一样在脑子里爬:两瓜是地球,瓜叶是什么?瓜花是什么?瓜籽是什么?玉米是什么?大豆是什么?吃瓜的獾是什么?沙地是什么?尿素化肥是什么?……人又是什么?

    我喜欢作家出版社出版的文集《与大师约会》,因为关于小说的编排是把《地震》放在前面,《天才》放在后面,这样看起来充满悬念,而台湾联合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传奇莫言》则是倒过来,正好是顺序的。在《天才》中,我们可以看到像是鲁迅《故乡》那样的环境,还有就是痴迷于西瓜的蒋大志,这里面如果硬要有什么反讽,则是人的志向也好,还是资质也好,并没必要看得太重,因为大智若愚,或者因此,蒋大志才叫做“蒋大志”。

    《地震》是接着《天才》写的,小说一开始是蒋大志的父亲蒋四亭抱着田里最后一颗西瓜往家里走,叹息一声,已经成了中年人的“花猪”不怀好意地问,大志的研究成果什么时候见报?被蒋四亭冷漠以对。这时候,蒋大志已经被认为是神经了,因为他把家里所有的西瓜都剁烂了,只有年迈的父母相信儿子的天才,所以无条件地支持他。蒋大志用这最后一个西瓜算出了地震的时间,要父母通知乡亲们转移,大部分乡亲们是不信的,只有蒋大志一家搬走了。地震那天,大家半信半疑地从家里出来,睡在了田野里,但地震没有来。蒋大志在大家的埋怨声中回到了村里,很痛苦。后来——

    “花猪”拿着一个半导体收音机冲进来,大声说:“听广捶没有?秘鲁发生六级地震,就是昨天夜里我感到地震那会儿。看起来蒋大志那小子并不完全是瞎说。”

    小说就这样结束了,小说里蒋大志曾苦苦劝说大家离开——

    我们蓦然想起在小学课本上学到的猎人海力布的故事,海力布为了劝说乡亲们逃离险境,最后变成了石头,蒋大志呢?他是不是想投身火海。

    可见,蒋大志的痴迷跟很多小说家在劝诫世人上所做的努力是一样的,都是试图把观念想法告诉大众,但往往是徒劳的,莫言作为一个老百姓写小说,但老百姓并不看他的小说,最后只能徒劳。百姓是,莫言也是。

    3

    有时候,小说里会出现一个市镇——马桑镇,如《民间音乐》、《流水》、《筑路》,长篇小说《檀香刑》等。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个战场——麻湾,如《白杨林里的战斗》、《儿子的敌人》等。这些地标,都对莫言有重要意义,以马桑镇为例。

    《民间音乐》经历过《筑路》来到了《流水》时候要建的甜菜厂,在很久以后,当莫言想回顾历史的时候,马桑镇有马桑集。《檀香刑》里的孙丙妻子小桃红带着孩子去马桑集上看热闹,才招惹了是非,死在了马桑河里,河堤上,孙丙看着妻子惨死,却也无能为力。他在《檀香刑》里写到了知县的鸟枪队,当时知县带着自己引以为豪的鸟枪队向马桑镇进发。

    《民间音乐》可以算是莫言早期的名作,我以为传说的兴味更多一些,所以在这里我想说说《流水》和《筑路》,《流水》是讲糖厂的,老年人的保守与惶惑和年轻人的尝试,成为小说着意探讨的问题。马桑镇要建甜菜厂,可是要占农民的地,所以问题就来了,搞开发,让马桑镇变成马桑市固然是好事情,但没了地庄户人该怎么生活呢?年轻人就提出了解决方式,说城里人没有地,不也好好生活吗?女孩子还不沾泥巴变漂亮了呢?仿佛阻挡潮流的牛阔成大伯就成了《锻炼锻炼》中的“九斤老太”,成为被嘲笑的对象。牛家的儿子牛青会拉二胡,看来,《民间音乐》的余声还在,只不过,牛阔成这时候一点也不想欣赏音乐,他训斥儿子赶着女儿去种田,看来,他是铁了心不想县里建糖厂。当牛阔成对着土地说:“委屈你了”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土地”之于农民的重要性,也明白,把土地当成儿女疼爱的人,在被剥脱土地的时候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后来,牛阔成因为屡次破坏糖厂的建设被抓进了牢房,牛家的儿子牛青在马桑镇建了一个酒馆,生意红火。加上糖厂开始运作后,镇上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改变,比如陆续出现的店铺渐渐形成了一条商业街,热闹非常。牛青的妹妹和糖厂的男工人吴水好上了,未婚先孕,牛青只能同意妹妹和“不着调”的吴水结婚。糖厂的团委书记刘艳倾心牛青,但两人的爱情却没有什么进展。牛青的酒馆也时常迎来镇上其他酒馆的竞争,出狱后的老父亲还是时不时地对糖厂发表自己不满言论。好在小说结尾,皆大欢喜。牛青的酒馆变成了“民间音乐酒家”,吴水在结婚之后终于“像个大人了”,父亲看着外孙也笑逐颜开,莫言写道:

    “如果你感到这一切都无多大意思,那么你到八隆河堤山上去看流水吧……”

    我想,在莫言将小说缀连在一起,或者没有对马桑镇放多少野心进去,只是想告诉我们犹如他渐渐回到高密东北乡的过程一样,马桑镇也是他原本想要开辟的阵地,同样潜移默化。

    缭乱的梦境

    “梦”是个神奇的东西,莫言写作到了一种狂热状态就会醒着写,做着梦也写。《透明的红萝卜》来源自梦境,《欢乐》、《梦境与杂种》说的就是梦境。此外,在《良医》中,你还会看到梦的故事;《学习蒲松龄》中,“我”在蒲松龄那里得到了一支笔,惴惴不安地说,现在不用笔了,用电脑,在蒲松龄这个大师面前,“我”失去了自信与坦然,乖乖地磕了三个头。诚然,我们每个人在面对梦境的时候,都有种天然的不自信,怕一不小心把梦境错过了,因为这些梦境仿佛是日后的谶语,你以为是错过了一个梦,其实是一生。

    1

    《欢乐》叙述梦境,凌乱又纷杂,齐文栋的大学梦里掺杂着生活的无助,屡考不第,哥哥嫂子冷言冷语,对于鱼翠翠的朦胧爱情也因为鱼翠翠的死亡了无痕迹,还有生活中剪不断理还乱的种种琐事。莫言在梦境中书写痛苦,但却以《欢乐》为题,也许意味着,这些苦中作乐的农民们,着实灾难深重又无可奈何。在这里,梦境式的书写可以让故事随意翻转跳跃,这种“意识流”的变体在莫言笔下更加分明,福克纳的无条理在这里有了些许条理。

    记得嫂嫂说:

    “出钱出粮,养着你们这些老祖宗小祖宗还不够?考了三年了,钱一把一把地花……

    我突然在想,这就是现实。齐文栋的梦境都是现实,三年,无休止的三年,贫穷挨骂的三年。我想起美国电影《暗袭》,故事结尾,幸存的最后一个女孩成功逃离了诡异的山洞,在公路上狂奔,但是镜头一转,原来这是梦境,她还是在暗无天日的山洞里,周围是不知名生物的尖叫与蠕动。我想,这就是《欢乐》一般的梦境吧,没有尽头,你以为自己已经远离了黑暗,其实才刚刚开始。用这种凌乱的梦境来体现乡村的苦楚和黑暗,以及每个人身上那种难以逃离的压抑,才是现实最忠实的再现。

    小说《良医》中,也有一个奇怪的梦境:

    临近天亮时,大成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把一条腿伸到灶下,点火燃着,煮得锅里的绿豆汤翻滚浪头。醒来后,感到一条腿滚烫,忙叫老婆打火点灯,借着灯光一看,那条腿己肿到膝盖,肿得明光光的,好像皮肉里充满气,充满了汁液。

    又是一个成真的梦,大成通过这个梦来到了可怕的现实,他的命都要保不住了,可是他要活,要他活下来是为了证明良医“野先生”的神奇。“野先生”先是说你活不过三天了,然后就让他回家,他在回家的路上踩到了正在交尾的刺猬,而后把腿伸到浮萍荇草水里泡着,就痊愈了。

    他特意去找野先生,说:

    “我回到家就等着死,等了三天也不死,特意来找先生问问。”

    “野先生”说:“天下真有这么巧的事?”

    大成问:“什么事?”

    “野先生”说:“你的脚是被正在交尾的刺猬咬死的那条雄蛇的刺扎了,夜里你又沾了女人,一股淫毒攻进了心肾;治这病除非能找到一对正交尾的刺猬,用雄刺猬的刺扎出你腿上的黄水,然后再把腿放在浮萍水荇水里泡半个时辰,这才有救。”

    大成愕然,说先生真是神医,便把那天下午的遭遇说了一遍。

    “野先生”道:“这是你命不该绝,要知道刺猬都是春天交尾啊。”

    我有个疑问,先生为何不给他最后一点希望,让他去找刺猬呢?有人回答,人家说了,难找,巧。或者想给大成更多的时间享受人间最后的时光呢?这就不得而知了,但是,那个梦境又代表什么呢?

    2

    《梦境与杂种》可谓梦境的代表作,小说主人公有个古怪的特异功能——做的梦都会成真。在成真的梦里,他无所不知,这与在现实中的不受待见截然不同,他甚至在这些梦境中替母亲伸冤,寻找丢失的物品。如果想让梦境更加准确就要吃虾子,虾子是从爷爷嘴里抢来的,一旦抢到,他便飞快生吃进肚子里,奶奶和爷爷屡次打骂,依然挡不住他的嘴馋。小说题目里的“杂种”是母亲收留的一个混血小女孩,神父的女儿,一个像“冬妮娅”的姑娘。这里所展现的兄妹之情和《四十一炮》里的多有相似,妹妹听哥哥的命令,跟哥哥交好,美丽而可爱,却逃不开死亡的命运。

    梦境在这里给了莫言第一人称外全知的视角。小说里“我”做了一系列的梦,但有一个梦是专门为了母亲做的,母亲因为童年那“五个饽饽”的事情耿耿于怀,让我梦一梦究竟是谁拿走了,我梦见是黄鼠狼拿走了那“五个饽饽”——

    “黄鼠狼用尖尖的嘴巴拱着团团旋转的悖悖,四条粗短的小腿笨拙又麻利地娜动着”。

    于是,母亲当着祖母的面,借着搂草把饽饽从陈草垛里翻了出来——

    果然,母亲从草垛的中央翻出了一堆长了绿毛的饽饽。其中一个还完整着,其余的已被那小兽的牙齿啃嚼得七零八碎。母亲立即惊呼起来:

    婆婆呀,你快来看。

    祖母极不情愿地走过去,还问:

    让我看什么?

    她随即便看到了。然后阴沉着脸,一声不吭地回屋里去了。

    祖母自然是不信的,她会狡辩,说谁知是不是人藏的呢?

    简直就如梦话一样,母亲面前的乱草拱动起来,一匹硕大的黄鼠狼钻了出来,似乎对着祖母点了点头,然后一溜烟地沿着墙根走了。

    祖母一屁股坐在地上,嘴里叨咕着:

    黄大仙恕罪,黄大仙赎罪。

    这个梦境到了这里结束了,我很希望莫言的母亲是认字的,可以亲眼看到这篇文章,甚至希望历史改变,不要让莫言的祖母在70年代就早早去世,看看这篇1992年的文章该有多好。我希望莫言是把这文章读给母亲听,就拿着《钟山》那本杂志,这样是不是可以让母亲释然一些。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这里面有一个儿子对母亲的心,这故事对母亲而言,不也是梦幻般的幸福结局吗?

    照进现实的传说

    莫言那些传说来自何方呢?他有神奇的爷爷、一肚子故事的姑姑,有蒲松龄待过的这一片神奇的土地,我想还有一点,就是乡村的落后。

    莫言曾说,他的乡村1982年才通电,在用油灯和蜡烛做照明的漫长岁月里,一到夜晚,黑灯瞎火,孩童们抱着一方小凳围坐在村里的老人或者老把式的周围,听他们细说各式妖精和鬼怪传奇。

    “这些故事既让我们感到恐惧,又让我们感到兴奋。越听越怕,越怕越想听。许多作家,都从祖父祖母的故事中得到过文学灵感,我自然也不例外。现在回忆起来,那些听老人讲述鬼怪故事的黑暗夜晚,正是我最初的文学课堂。……鬼怪故事和童话,饱含着人对未知世界的敬畏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包含着文学和艺术的种子。”

    于是,我在感叹现代孩子有电视、电脑的同时,也担忧,他们早已自觉不自觉地把想象力交给了电子产品。我自小生活在城市,也只有在回祖籍阳谷或者小时候停电的时候,才有拿着小凳听故事的待遇,可见,我注定成不了莫言那样多产的作家,我的故事太少了,作为生活在大都市的我们,离鲜活的故事太远了。现代生活中的光明代替了黑暗中的讲述,也替代了黑暗中讲述带来的思考,以至于我们这代人,渐渐失去了亲近想象力的耳朵。

    谛听的红耳朵

    莫言写作的时候,有个习惯就是听音乐,余华也有。听音乐有什么好处呢?我试过,好处是你的大脑被滋润了,故事仿佛就有了。莫言的很多传奇故事本身就跟谛听有关。

    1

    在一众莫氏传说中最早的名作恐怕是《民间音乐》,这篇小说发表在1983年《莲池》的第五期。小说还没进入故事就很值得玩味,主人公叫做花茉莉,美丽、泼辣、单身,这个独立自主的女人有着“孙二娘”的豪气,她把丈夫休了,而且丈夫还是个县政府的副科长。

    故事开始花茉莉跟几个邻居聊天,有个小瞎子前来借宿一晚,可是几个邻居几番推脱,只有花茉莉给了小瞎子栖身之地,小瞎子弹奏的音乐给花茉莉带来了空前的好生意。可是就在花茉莉想留下他作为自己的丈夫时,小瞎子却提出要离开。原因是总弹奏那几首曲子,不是个事儿,他想要搜集新的素材,文章结尾,没有了小瞎子的演奏,修路工人却人人哼起了歌,莫言称这是真正的民间的大地的音乐。

    《民间音乐》里涉及到一些音乐的专有名词,并不是莫言有音乐造诣,是因为莫言有一本《音乐欣赏手册》,在手册里,他找到了自己需要的词语。其实,莫言早期的小说都是翻着字典把编辑唬住,要么就是模仿外国小说之作。莫言说,写这些东西很艰难,是一个字一个字向外挤,没有个人的事生命体验。

    仔细想来,莫言有意用题目和结尾来点醒一个主题,就是民间的东西,需要流动,不能禁锢,也不好去固定,因为民间的东西本就无穷无尽,其魅力本身就在于无所定型,自由自在。小瞎子其实代表一种对待民间音乐应有的态度,就是“无所居”,花茉莉等人则代表想要把民间包装成商业的一种力量,修路工人则本身不演奏音乐,但创造音乐,正是无数民间人物造就了民间音乐。为什么只有花茉莉乐意收留小瞎子?花茉莉作为民间音乐的“伯乐”存在,意味着民间音乐需要肯定者,也意味着民间音乐对“知音”有所选择,即只有去付出真心才会得到音乐的回馈。而那些被民间音乐褴褛的外表迷惑,进而厌弃的人,则是另一种存在。

    莫言显然很聪明,他把奇诡的传说巧妙地加以叙述,让本来无深意的传说成了有深意的现实。从这个角度来说,莫言对待传说的态度并不是仅仅注重其传奇性,而是将传说照进现实。

    《拇指铐》是最为奇诡的一部作品,小说的主人公阿义因为在路边歪头看了一眼坐在松树下的一对男女,就被男人用一个小铐将两个拇指锁在一棵树上,想要给母亲买药回家的阿义无法挣脱,直到意识模糊,陷入回家煎药的梦境。为了母亲去拿药的孩子定是孝顺的,为何遭遇这般?这恐怕跟莫言的记忆有关。

    阿义被锁住之前,是个被误解的人,他没有对那对男女有任何企图,却被那对男女误会,无端卷入事件,成为一个被困住的“无辜者”,百口莫辩。这跟莫言漫长童年里的“被误解”如出一辙,“坏了名头”的他,即便是做好事也会被认为另有企图,甚至被指责打骂。

    阿义被锁住之后,是个对母亲的痛苦无能无力的孩子。莫言记忆中,母亲深受病痛之苦,奶奶是不会用家里的仅有的钱去给一个不喜欢的媳妇治病的,他因为年幼,除了着急哭泣没有别的办法,他内心还充满母亲会就此离去的深深恐惧。

    小说结局是阿义咬断了自己的手指,向母亲的怀抱奔去。莫言回忆母亲的时候,总是记得母亲生病的点滴、被医疗队救助的往事,还有高密东北乡那些关于母亲思念儿子的美丽传说,母亲咬咬手指头,儿子的心就跟着痛,母子连心。只是,莫言不是阿义,因为阿义咬断了手指头还能回去,莫言却回不去了,母亲早早在另外一个世界等着,说不定也常常咬着自己的手指头,可是心里却希望儿子不要疼,知道娘想你了就行。

    2

    台湾作家张大春在为莫言文集《红耳朵》作序的时候说,“千言万语,何若莫言”。张大春论祖籍是山东济南人,只不过他是出生在台湾的“外省人二代”。张大春1957年生人,也是个“好故事、会说书、擅书法、爱赋诗”的主儿。他4岁就开始听父亲讲中国的传统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等,据他回忆:

    “我记得上小学第一天的时候,我的父亲跟我说,今天庆祝你上小学,小学生了,给你讲两回,而且是《西游记》开篇的两回,‘楔子’的第一回。那天的兴奋远超过‘今天我是小学生’的兴奋。”

    所以,张大春如果喜爱莫言的小说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倘喜欢《红耳朵》,则更有可能。

    《红耳朵》发表在1992年《小说林》的第5期,2012年,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小说林》专门出了“诺贝尔文学奖之页”,把这篇小说重新刊登了一遍。把过去的经典拿出来温故,除了温故,我姑且狭隘地认为,一边是给不读书的国人展示下“诺贝尔文学奖”的文章,一边这一期的《小说林》理应卖得不错。

    小说开头写一个巴山镇的人,这个人富有传奇色彩,传奇色彩之一就是“说不清”,“说不清”的第一点就是他的名字,是王十千呢?还是红耳朵、王疯子、王神仙?为什么写这个人,莫言也说得很可爱:“他受过共产主义思潮影响”是肯定的。王十千一出场就被一个相面先生说是“人中龙凤”,可他是什么形象呢?

    抽着鼻涕蓬着头,脸上的灰垢有半寸厚,两根袖管上洁满鼻涕,亮晶晶的像盔甲一样。说也奇怪,他的脸上脖子上洁满了灰垢,那两扇大耳朵却是粉红雪白,在太阳下显得生动鲜明,十分可爱。

    除了一双灵动的“贵”耳朵之外,其他的模样恐怕跟刚上小学的莫言没什么两样。耳朵“贵”可是有相术依据的,“耳白于面,名满天下”。可也有人挑衅:“两耳扇风,卖地的老祖宗”。

    两件事仿佛都从王十千身上应验了。王十千本生于首富之家,奈何生他那天父亲王百万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一个叫花子生着一双大耳朵前来讨债,结果儿子一下地,他就以为这孩子不祥,故处处嫌弃,连孩子生母也被他送走了。儿子从小跟长工一起住,其父也开始糟践银钱,不再节俭,但自从算命的说这孩子是“人中龙凤”之后,王百万开始重视这个孩子,王十千也开始重视自己大少爷的位置。先是找了个老秀才在家里教,后来又去了英才小学读书,因为父亲给学校捐了一大笔钱,所以学校里的人对他都十分客气又爱护有加。王十千很爱学校的女老师姚小姐,仿佛所有的男孩都对漂亮的女老师有独特的好感,莫言不是也对孟贤惠老师情有独钟吗?

    其实,莫言本来的耳朵也比常人的大,在《嗅味族》里,他就提到自己的耳朵被比常人大一些,至于怎么变红了,在那小说里是被母亲拧的。还说因为大人们拧,只会变得越来越大。《红耳朵》里,校长用共产党创始人的“大耳朵”来平息同学们对王十千大耳朵的嘲笑,在那个年代,这仿佛是莫言为自己的大耳朵找到的最好解释。

    好景不长,王石清校长讲的革命课程,让穷孩子们“觉悟”了,很快就革了王十千的命,把他扔进了粪坑,还好没闹出人命。王校长想引导王十千走向革命道路,把家里的田分给穷人,王十千的确也受了这种思想的蛊惑。为了心爱的姚老师,在革命需要钱的时候,王十千把家里的钱财偷出来给她。后来,“白色恐怖”中,校长和姚老师都被国民党抓去杀掉了,他伤心不已,沉迷赌博,王百万看着儿子烂泥扶不上墙,决定再找个小老婆继承香火。王百万死后,王十千把城里的产业给了小妈,自己到了乡下。

    到了乡下也每日赌,他赌得很奇怪,输的更奇怪,他仿佛在用这种方式实现巴山镇的均富,得名“王疯子”的同时,因为耳朵上那奇特的光彩被称为“王神仙”。后来他把祖宅卖了,成了父亲梦中那最初的乞丐。十千没多久就迎来了他的末日,当国军到达巴山镇的时候,就是十千当不了乞丐的时候,十千栖身的学校被他们占领,十千因为一句“布尔什维克”,丢了性命。故事在这里结束,不但读者觉得还有故事,连莫言也说自己应该在“姚老师死”、“妓院”、“小妈”等地方多加点浓墨重彩,可惜了。

    但实际上,诚如作者再次补述的故事一样,首先是十千的耳朵被割了下来,让军官们下了酒,再者,就是那些因为十千的馈赠成了地主、富农、中农的人渐渐明白自己的悲惨生活都是十千的馈赠,那些本该精彩的“姚老师死”、“妓院”、“小妈”,没有任何意义。巴山镇即便是贫农都因为十千生活的更好一些。这里面的现实荒谬未免太多了一些。其实,小说中关于“土改”的书写很像是余华在《活着》里安排的福贵的命运,但有一点,福贵是真败家,王十千呢?好像是揣着聪明装糊涂,准备顺应革命。

    一个故事,总要给我们一些谜团,那些谜团里多半有象征。其一,村民们对于梦见乞丐的说法竟然比“布尔什维克”还笃信。其二,十千为何不需要那么多花边故事呢?或者他到底是不是“人中龙凤”呢?村民们没有什么“布尔什维克”的笃信,只有真正的土地的实惠可以带给他们幸福,所以,与其说是“布尔什维克”让他们幸福了,不如说一个地主的慷慨让他们幸福了,王十千当然是“人中龙凤”,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在巴山镇没被“土地改革”杀了的地主,他一生都在试图达到一个目的,就是远离特殊年代“地主式”的死亡。

    水里的精灵

    在漫长的岁月里,莫言跟着胶莱河水一起享受孤独,后来,也跟着流水一起享受传奇,因而,他的小说里,就不乏水之精灵。诚然,水中有水中的恐惧,也有关于水的英豪,蒲松龄的故居孕育了花妖狐怪,水泊梁山自然孕育的英雄豪杰,在这种历史留存的缩影中,莫言加入了《红高粱》里有花脖子、余占奎,《丰乳肥臀》里有上官斗、司马大牙、司马库,《檀香刑》里有钱雄飞、孙丙。至于水中的精怪,也值得我们一窥究竟。

    1

    小说《战友重逢》中,蒋英豪给赵金讲各种鬼怪故事,说每条河里都有一个大王,胶河里的大王是一条大白鳝——

    “比水桶还粗,比扁担还长,能变化成一个白衣书生到岸上作孽。”

    还说运粮河的大王是条青色的大鲤鱼,说有老人发现过一片像十印锅锅盖那么大的鱼鳞。附带讲了一个包青天治水怪的故事,说包黑子铸了十二盘铜铡刀扔到河里,河里仿佛开了锅,随后河里的精怪们尸体纷纷浮上来,河里出来一个蓝胡子老头,向包青天讨饶,这才把铜铡刀捞上来。钱英豪还给他讲水里有“鲤鱼精、鲇鱼怪、鳖精、蟹妖、虾精、淹死鬼、勾死鬼……”以至于赵金害怕了,看到水里有个“绿油油、圆滚滚”的东西在翻滚就吓得跑掉了,其实那是个霉烂酸腐大西瓜。

    有时候听多了水中精怪的故事,就真的碰上了。作家阿城说自己听过的最好的鬼故事,出自于莫言之口:

    “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起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进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趟到水里,小红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尽管莫言已经遗忘这个故事,阿城却不肯放弃里面的天真,因为这让他童年的恐惧变作了洗净的笑颜。只不过在莫言小说《罪过》里,老者给“高密东北乡袁家湾”送信,“袁家湾”着实没有,有的是鳖湾,信送到了,鳖湾里出来一个红衣少年,道谢后送了老者一篮子金豆芽。

    小说《金翅鲤鱼》关照了“文革”的现实,这小说发表于1984年第1期的《无名文学》。本来是爷孙俩儿捕鱼的故事,但其中嵌入了一个传说。爷孙一起捕到一条金色鲤鱼,爷爷给孙子讲鲤鱼故事,故事说的是“文革”时期,受到批判的女作家满身伤痕,金芝姑娘为了救女作家沉到了水底,变作一尾金色鲤鱼,女作家来到水边祭奠,得到了鲤鱼送来的救命药。小说中有句话:

    “爷爷的胡子都白了,不会哭了。”

    经历过“文革”,如今已经年老,或者作古的人看来,那些曾经足以让人流尽眼泪,又有何眼泪留到如今?这样的现实着实无奈。

    2

    《夜渔》里,莫言把一个浪漫的故事写的并不浪漫。“我”和九叔去拿蟹子,母亲嘱咐九叔要照看好“我”,一路上,月光很亮,我与九叔开始了拿蟹子,可是连九叔也觉得奇怪,明明是上蟹子的感觉,为什么没有蟹子呢?随后九叔就变得不对劲了,他吹着树叶,仿佛和“我”是陌生人,也不理成群的蟹子,而我则被一个“面若银盘”的美丽女人摸着额头,那女人——

    她头发很长、很多,鬓角上别着一朵鸡蛋那么大的白色花朵,香气扑鼻,我辨不出此花是何花。她满脸都是微笑,额头正中有粒黑瘩子。她身穿一袭又宽又大的白色长袍,在月光中亭亭玉立,十分好看,跟传说中的神仙一模一样。

    这女人不是神仙也不是狐狸,“我”提出要摸摸她的屁股看看她是不是狐狸,她同意了。还说:

    “小东西,告诉你你也不明白。二十五年后,在东南方向的一个大海岛上,你我还有一面之交,那时你就明白了。”

    二十五年后,“我”在新加坡为女儿选购衣服时,有了发现——

    从一间试衣室里,掀帘走出一位少妇,她面若秋月,眉若秋黛,目若朗星,翩翩而出,宛若惊鸿照影。我怔怔地望着她。她对着我妩媚一笑,转身消逝在熙熙攘攘的人流里。她的笑容,好像一支利箭,洞穿了我的胸膛。

    冥冥中的重逢,真的安排在二十五年之后,这时候的“我”该是个30多岁,有了孩子的中青年男子,这并不浪漫,跟那些彼此定了前生后世的情侣也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遇见就遇见了。我还在想,这故事要是让妖精李碧华写,会成什么样?一定不是这个样子。这是我看过特别的缘分故事。没有男女之情,却又好象有,一个孩子得到了馈赠,似乎非要有什么轮回,或者因果回报,但也没有。仅仅是,在一个孩子的儿童时期,给这个孩子一段迷离的故事,让他在后来想起的时候,觉得幸福,如此,不好吗?

    毕竟,儿时的莫言很少能吃到蟹子,他跟现实中的六叔一起捕的蟹子,一般都被卖给了公社干部,换了粮食。只是我想问一问,《金色鲤鱼》里,爷爷到底哭是没哭?女作家后来怎样了?《夜渔》里,“我”会不会跟25年后的她讲话呢?请她吃一顿螃蟹怎样?

    借来的传说

    很多传说被放进里故事当中,这传说并不都是听来的,还有看到之后借来的。《生死疲劳》这本小说是借鉴的蒲松龄的小说《席方平》,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其实,莫言在在军艺上大学的时候读过不少书,有一些国外的奇特传说也被他拿到了自己的小说里。

    1

    小说《嗅味族》里就有借来的传说,不过在引入台湾的布农族之前,小说先讲了一个关于“狗孩子”的传奇。小说伊始,是饭桌上的经历,“我”彻夜未归,父亲开始拷问“我”的去向。本来是想撒个谎的,这个谎就是被杂耍班子掳走了。这个谎本身就是一个传奇——“狗孩子”。

    “狗孩子”跟杂耍班子拐孩子有关。故事听起来很阴暗。有些像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里少年少女们孩提时候的经历——被人控制起来,弄瞎眼睛来赚钱。《嗅味族》里,杂耍班子用蒙汗药把孩子们拐走,然后在孩子身上用小刀扎无数口子,再杀一条狗,把狗皮截下来,趁热放在孩子身上,这张狗皮就长住了,一辈子脱不下来,为了防止小孩子泄密,还会把小孩子的舌头割下来。但在一次杂耍上,看杂耍的人有一个是小孩的舅舅,舅舅报官,小孩子得救,皮在医院里脱了下来,但已经不能说话了,杂耍班子的人据说都给枪毙了。莫言似乎对这件事情很感兴趣,也符合他一贯的习惯,因为小说里的“我”总是追问村里的王大爷,让他给讲“狗孩子”的事情,而王大爷则会把这群“狗东西”赶开,说,“滚开”。

    故事里的“真相”则更为传奇,原来“我”和于进宝进入一个井里,和长鼻子人一起玩耍,这些人不吃饭,只嗅嗅味道就会饱,但很会做饭,这个民族——

    “大概有二十多个人,团团围着盘子,都跪着,屁股后边拄着一条粗粗的尾巴。他们穿着用树叶子缀成的衣裳,头上戴瓜皮小帽。他们都生着两只小眼睛,两扇大耳朵,这些都跟我们像,与我们不像的是他们的鼻子。我们是塌鼻子,他们是长鼻子,而且还比我们少了一个鼻孔眼儿。他们跪在盘子周围,脖子探出来,鼻子离食物很近,鼻孔一开一合,那些哧呼哧呼的声音就是从他们的鼻子里发出来的。我们将身体紧紧地贴在洞壁上,好像两只壁虎。有好几次我觉得他们已经发现了我们,但是他们并没有对我们怎么样。一个看起来很小的长鼻人突然站起来,鼻子哧呼着,脑袋转动着,眼睛分明地与我们的目光相接了,但他还是没有对我们怎么样。我感觉到他们是故意地不理睬我们。”

    嗅味族发现了他们,但却没有伤害他们,反倒邀请他们来吃,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这个族里的人,因为风把年幼的他们吹走了,并请他们“不足为外人道”。可见,任何仙境或者奇特的地方,都不想被外人打扰,在吃上,这里诚然就是饥饿年代的“桃花源”。

    关于“嗅味族”其实是台湾的一个土著民族——布农族的传说。在莫言的演讲《小说的气味》中,他如实道来:

    一个村庄的地下,居住着一个嗅觉特别发达的部落。这个部落的人善于烹调,能够制作出气味芬芳的食物,但他们不吃,他们做好了食物之后就摆放在一个平台上,然后,全部落的人就围着这食物,不断地抽动鼻子。他们靠气味就可以维持生命。地上的人们,经常潜入地下,把嗅味部落的人嗅过的食物偷走。

    而他根据这个传说改编的小说中,他还把自己想象成部落的一员,但并没有给我们看到作为部落一员的惊喜,我总觉这篇小说,莫言没有写完。这个故事在莫言的演讲中,有了结局,布农族在偷吃食物的时候,跟地下人有个约定,就是每次去吃的时候,要发出“tu-pu-zu”的声音,他们一听到这个声音,就会把自己的尾巴藏起来,他们不想让这尾巴暴露在外人面前,但有一次,一个好奇的人故意不发出“tu-pu-zu”的声音,结果受到惊吓的地下族人,开始四处逃窜,甚至有人折断了尾巴,结果,嗅味族跟布农族就断绝了往来,洞口被堵上了,布农族再也不能吃到美味的事物了。

    莫言解释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信守承诺,不能背约。可我总觉的,这是对故乡味道的一种信守,就是无论到那里,都要记着原初的关于味道的约定,这是冥冥中,我们和故乡做好的约定,这也是为什么远在大洋彼岸的我们永远吃不惯香肠面包,离开家乡之后,急于找寻家乡味道的原因。就像莫言所说:

    “作家的创作,其实也是一个凭借着对故乡气味的回忆,寻找故乡的过程”。

    可见,《嗅味族》不过是当莫言离开家乡之后,试图寻找的回忆。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想背弃故乡,所以他永远成不了布农族。

    2

    把传说放进小说里,固然可以提高小说的传奇性,但也会因此让小说变得散漫。这散漫有的时候会充当一个消解苦难的使者,消解苦难也是为了怀念苦难中的坚韧,深深感慨的是现实的残酷与浮躁。《猫事荟萃》作为一支特殊年代的歌谣,就别有一番风味。

    《猫事荟萃》被莫言说是被当做小说发表的杂文,也就是说,他当年模仿鲁迅的时候,并不是按小说写的。我想被当做小说有两个原因,一是,小说本身有些夸张;二是,小说里有几个传奇的故事。

    陈同志在“我”家吃饭的时候,祖母给她讲了一个关于猫的故事。大意是,有个人养了一只成精的猫,想吃什么,猫就给这个人找出来,但有一天,这个人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把猫拿来的食物倒进了厕所,猫不乐意了,说:

    “张三,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你想吃鲤鱼,全青岛大小饭馆都没有,寻思着鲫鱼也不差,女人生了小孩没有奶都吃鲫鱼,就给你来一盘,一百八十里路,远路风程,给你弄来,你竟倒进圈里!张三,你等着吧,我饶不了你!”

    张三可不是什么善茬,就跟猫吵了起来,两个人开始斗法,结果没分输赢。一天张三在抽烟,猫觉得香,就想给张三要一口,张三把猫的嘴巴骗过来,给了猫嘴一枪,猫却说:

    “吭吭……这烟好大的劲!”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祖母讲完了之后,家里的猫冲着陈同志撒了一个娇,陈同志就把一块鱼扔给了猫,奶奶自然舍不得。

    家里的猫抓老鼠,奶奶还讲过几个关于耗子精的故事,就是耗子成精当了大臣,蒙骗皇上,被识破的故事。后来,连家里的猫也有了灵性。猫不听话,总是在村里吃各家的小鸡雏,一开始,奶奶还把小鸡赔给人,后来,奶奶干脆说,这不是我家的猫,你们谁乐意处死就处死吧。但村里个个都不敢,因为觉得猫有灵性,杀不得。这只猫在频频惹祸之后,连狗都敢咬,终于被奶奶决定要把猫送走。就托了村里的右派,把猫放在拖拉机上运去320里外的潍坊,谁承想,17天之后,这只猫竟然自己跑回来了。只是苍老了很多,不久就在一次偷吃小鸡雏的时候,被抓了个现行,让大响抓到河滩上一刀杀了。

    3

    “雪集”为人们所熟悉是因为《丰乳肥臀》,上官金童充当“雪公子”抚摸女人们的乳房,“雪集”是一个神秘的仪式:

    这是一个必须将千言万语压在心头、一开口说话便要招灾致祸的仪式。在“雪集”上,你只能用眼睛看,用鼻子嗅,用手触摸、用心思体会揣摸,但是你不能说话。至于说话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没有人问,也没有人说,仿佛大家都知道,大家都心照不宣。(第四卷)

    小说描写了“雪集”的历史和盛况:

    选定我做“雪公子”后,门老道便告诉过我,“雪集”的创始人,是他的师父陈老道。陈老道受太上老君的嘱托创始“雪集”,功德圆满,已羽化成仙。成了仙后,住在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上,吃松子,喝泉水,从松树飞到柏树,从柏树飞进山洞。门老道详细向我讲解过“雪公子”的任务。第一步坐坛受祭——刚刚结束,第二步巡视雪集——正在进行中。

    这是“雪公子”最神气的时刻,十几个穿黑红号衣的男人,手里什么也没拿,但却摆出举着喇叭、唢呐、大号、铜锣的样子。鼓嘟着腮帮子,仿佛在卖力地吹奏。那敲大锣的,左臂举得与肩膀同高,右手表现成紧攥锣槌状,每走三步就敲一下,好像真有锣声咣咣,并嗡嗡地传向远方。王氏兄弟双腿像弹簧,颤颤悠悠。“雪集”上的百姓,都暂停无声交易,直腰、瞪眼、垂手而立,看“雪公子”游行。那些熟悉的脸和不熟悉的脸,被白雪映衬得颜色浓重,红得如重枣,黑得如煤球,黄得似蜂蜡,绿得如韭菜。我把手中的权杖,对着人群挥舞。人群顿时骚乱不安,下垂的手都挥动起来,嘴巴张开做呐喊状,但谁也不敢、也不愿喊出声来。门老道交给我的神圣职责之一就是,有胆敢出声者,就用权杖头上的锡碗儿,罩住他或是她的嘴巴,然后往外一拔,就能把那人的舌头拔出来。(第四卷)

    集市上,没有人说话,大家在快速地进行着交易。上官金童的工作还没完成,他还在塔下有一间小小的静室里,抚摸女人的乳房,给她们祝福:

    我巡视“雪集”的任务完成了。无声的乐队把我引导到塔前。王氏兄弟落下抬斗,把我架出来。我感到双腿酸麻,脚疼得不敢沾地。抬斗里有十几双草鞋,还有一些肮脏的纸票,这些奉献给“雪公子”的钱财,都归我所有,是我扮演“雪公子”的酬劳。

    现在回想起来,“雪集”其实是女人的节日,雪像被子遮盖大地,让大地滋润,孕育生机,雪是生育之水,是冬天的象征更是春天的信息,雪来了,生机蓬勃的春天就跨上了骏马奔驰了。(第四卷)

    只可惜,独乳老金说出了话,这一句话代表着灾难,果然,公安把门老道拷走,三个月后执行了枪决。莫言在《会唱歌的墙里》提到了故乡神秘的雪集,还说有个外乡人在雪集上奇怪,高密东北乡的人都是哑巴,结果呢?可想而知。

    我把长篇小说里的“雪集”放在这里,无非因为,“雪集”的失语代表了莫言对于传说写进小说的一种态度,就是润物细无声,人们彼此进行着庆典和交易,省出嘴巴用来吃,或者思考,这本就是小说家们要做的事情,不需要说什么,但要把一个民族的失语写出来,也许因为这个,莫言在写小说之后,很少说话,朱伟回忆莫言:

    午饭后,几个女作者并排在会议室的墙上练倒立,笑声四起。其中肯定有浑不吝的刘索拉,还有原来海军创作组的丁小琦。莫言相对是最安静的,他远远冷漠地看着这些疯癫癫的现代女子,避开在热闹的一边,只是一支接一支独自地抽着烟。仔细些,能发觉他本来粗粗的手指几乎根根翘起,拿烟的姿势有些夸张的优雅。我能感觉到他对都市生活,对时髦女性,有一种哪怕是外在的厌恶,并由此有一种冷漠的排斥。

    我想莫言排斥的也许只是喧嚣。

    4

    有一些故事镶嵌在文章里,就是为了增加文章的神秘感,或者用故事来串联文章,比如《幽默与趣味》里,当汪小梅的丈夫变成猴子,她突然想到一个古老的故事:

    她听说有一种猴精是专门吸食婴儿脑髓的。难道王三要吸食王小三的脑髓?

    比如《小说九段》本来就是由《手》、《脆蛇》、《女人》、《狼》、《井台》、《贵客》、《翻》、《船》、《驴人》这九个故事组成的,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传奇性。

    其实把故事运用的最为纯熟的是《藏宝图》。这小说发表在1999年《钟山》的第4期,是一个关于“虎须”的故事。小说被莫言称作一切跟着语言走的实验。我们也当然可以看出小说中处处流露的聒噪。故事里的“虎须”能看透世人的真身,能看出人都是什么动物变的,这种桥段在《檀香刑》里也出现过,赵小甲用这根虎须看透了很多人,害怕了很久。

    《藏宝图》中有很多篇幅都是用“你”、“我”来叙述,马克在北京遇到了他要找的好友“我”。两人相约到饭馆吃饭,是一对老年夫妻开的饭馆,可是接下来就比较古怪。先是马可的话弄得老太太不高兴,于是他赶紧说好话。说这家饺子好吃,以前肯定去宫廷里孝敬过太后。马可又开始讲他走南闯北的故事,比如在黑龙江,有一条长白山的虎鞭一米多长,被野猫吃了,方圆一百公里内的母猫都失踪了,连母狗都没有了。马可吃了老虎肉之后就会耍流氓,他们脱光了身子跳进黑龙江里,连对岸俄罗斯女郎都骑着母老虎来看,马可得到了老虎的虎须,就看到了人间百态,姑娘是金钱豹变的,还有一些人是小母狗、大乌龟。老太太和老头给马可补充,说袁世凯的真身是一只呆头呆脑的大鳖。

    要吃的饺子也出了问题,饺子被老头“咬去一角,吸干油水,放回盘子”,老头吸完了汁液,用两只生满鳞片的手把桌上的饺子角放回盘子里,与被咬掉角的饺子混合在一处。起初,两人都十分不满,可是这样的饺子吃起来却十分香甜。马可又讲了一个故事,说的是1912年,孩子六十被财主逼着吃屎,回家后本打算寻短见,被娘劝下来,娘就找到一个报仇的方法,不动声色地让财主把女儿嫁给了六十。老两口听到这个故事,就把宫里逃跑太监给的“秘籍”传授给马可。接下来有两个关于郑板桥和刘黑虎的故事,郑板桥画竹子其实是很用小鸡脚画的,刘黑虎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小老婆,所以死在了战场上。故事结尾,这个“藏宝图”所藏的宝贝用四个盒子套着:

    最外边的是一个檀木盒子,第二层是青铜盒子,第三层是白银盒子,第四层是一个黄金盒子,黄金盒子里有一个琉璃瓶,瓶子里盛着一根通灵虎须。

    小说里,莫言不断利用主人公讲的故事来发展情节,两者之间的融合,可谓丝丝入扣。

    彻骨的现实

    现实是什么?现实是《初恋》时候没被接受的苹果,是妻子绑在《辫子》上的情感纠缠,是《天才》把西瓜当做地球的《地震》实验,是把孩子偷偷生在《地道》的奇特往事,还是《铁孩》在没有《粮食》时狠狠咬着的铁,是《屠户的女儿》、《麻风的儿子》、《儿子的敌人》,还是《沈园》里,那《冰雪美人》和《长安街上的骑驴美人》?

    寻找公平

    莫言在讨论现实的时候,试图找到一种方式体现贫穷与不公。

    1

    莫言说,直到今日,村里要是来了个看病的仙姑,大家就会蜂拥而至,虽然很多人说这是迷信,但是,人们不懂中国农民的生存现状,中国农民就无法不迷信。他说:

    他们哪里能体会到老百姓的心情?一个老百姓,无法不悲观,无法不宿命。……你知道一个百姓去医院看病的艰难吗?你看过那些医务人员可怕的嘴脸吗?你知道医院宰人的凶狠吗?你知道老百姓吃的药有多少是真的吗?你知道老百姓对官员们的真实看法吗?关键是,你知道一个老百姓辛苦劳作一年,能收入多少钱吗?

    《藏宝图》中,就有个恐怖的城关卫生院,里面那些医生、护士,大多数都是“鸡巴毛上的虱子,根子又粗又硬”,就是说靠着“关系”而不是“医术”进的医院。

    最有名的外科大夫赵三瓶——现在已经提拔成副院长了——是县委书记的小舅子,虽然是副院长,但说话比院长还要硬气,院长完全看他的眼色行事。

    赵三瓶本来是向阳公社的兽医,曾经拿着一把阉小猪的刀子把他爹的阑尾给切下来了。后来,他听姐夫的话去进修——

    他进了一个外科大夫进修班学习了半年,得了一个研究生文凭,还得了一个硕士学位,然后就理直气壮地进了城关医院当了大夫。自从他进了城关医院当了外科大夫,城关医院的病人活着出来的不多。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说,咱们县如果有十个赵三瓶这样的外科大夫,人口肯定负增长,根本就不必再搞什么计划生育了。

    除了医生还有魔鬼护士,比如副县长的妹妹牛小草:

    医生让她给一个小孩子输液,她愣给人家输进去一瓶子酒精。病人家属去找她,说:护士……她一听人家叫她护士就发火,城关医院的人爱面子,连那些负责挂号的、烧水的、收钱的、扫地的,这么说吧,进了城关医院,你只要看到一个穿白大褂的,必须叫大夫,否则就不理你。牛小草怎么能容忍病人家属叫她护士?她打着毛衣翻着白眼装聋。病人家属被孩子的情况吓急了,忘了这医院的规矩,还是一个劲地叫护士。最后,连牛小草也烦了,不得不自己正名,说:告诉你们,不要叫护士,叫大夫,叫大夫,明白吗?病人家属这才恍然大悟,连忙说:大夫,大夫,俺那个孩子怎么发了红了呢?牛小草说:发红不就是好了吗?病人家属说:不是个正经红法,求您去看看吧……牛小草嘟哝着,你们这些农民,真是事多。到了病房一看,那个小孩子红得像一根胡萝卜,不但发红,还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牛小草纳闷地问:咦,怎么会这样呢?突然她笑了,说:嗨,你看我,忙糊涂了,把酒精当成盐水了。病人家属说:怎么办?牛小草说:没事,酒精消毒,你们的孩子全身的病毒这一次全部杀死了,我肯定地、负责任地说,他这辈子不会生病了,你们赶快到收费处交酒精的钱吧!……

    想来可怖,拿人命当草芥就算了,还要收“酒精钱”?接下来,贪污了“提留款”的村支部书记,把电费提高到三元钱一度,不交电费,就扯电线、打人、牵牛;村长偷偷把村民的地界石地挪了两米,村民找他理论,挨打不说,还扣人要钱……《藏宝图》的核心是一根看透世人的“虎须”,结合现实仔细一想,你会发现,原来这篇小说就是那根“虎须”了。

    2

    《售棉大道》发表在1983年第三期的《莲池》上,后被《小说月报》转载。小说的描写细致入微,把人们的焦急展现得淋漓尽致,在颇似《骆驼祥子》里祥子在大雨中的艰难书写,莫言还把自己所了解的乡村暧昧显摆了一下。

    杜秋妹和车把式就是在这样因为售棉相识,在等了一天一夜后,仿佛有了某种默契。夜晚寒冷,天又要下雨,杜秋妹肚子疼,人们因为长时间的等待饥困交加,不得不停在原地排队的人们仿佛形成了一个暂时的小社会,有磕磕碰碰,但最多的还是彼此关怀,其中,拖拉机手一开始的不友好和后来和大家一起互帮互助,成为作品的起伏。这篇小说是对阿根廷小说《南方高速公路》的模仿,当年小说本来印在《外国文学》上,这刊物是一个同学订的,可是因为莫言负责收发,就利用“职务”先睹为快,经历三个通宵抄到了硬皮本上,在那之前,他看到的多是古典作家的作品,看到小说之后,他激动不安,觉得“叙述的激情”和“语言的惯性”,扑面而来。于是,他用这种叙述的腔调开始进行模仿,突然觉得:

    “找到叙述的腔调,就像乐师演奏前的定弦一样重要,腔调找到之后,小说就是流出来的,找不到腔调,小说只能是挤出来。”

    还有一种现实,更为露骨,就是连生死都可以被操控。《我们的七叔》发表于1999年《花城》的第一期,十年了,《天堂蒜薹之歌》里的四叔仿佛又活了过来,在这篇小说里被扩展的更为详尽,《天堂蒜薹之歌》的十四、十五章重点写四叔,《我们的七叔》中把细节一一扩大,不知为何,这是莫言第一部让我没有因为题材重复而厌烦的作品,反而在看完《天堂蒜薹之歌》的时候就想对“四叔之死”有更为详细的了解,以至于在看《我们的七叔》的时候,仿佛进入了一篇后续报道。在作品《金发婴儿》的开篇,也有婆婆的大吐苦水,说女婿被乡委书记轧断了腿还被骂挡了他的道,骂她女婿是社会主义的绊脚石。可见被小官吏们操控生死是很常见的事情。

    小说第一段就描写了四叔坟上的小旋风,紧接着是

    她的儿子媳妇也跟着跪倒,咧着大嘴嚎哭,但都是干嚎,光打雷不下雨。七叔的那个尖嘴猴腮、很有些黄鼠狼模样的儿媳,趁着人们不注意,悄悄地往脸上抹唾沫,制造泪流满面的假象。……父亲对我说过,这帮小家伙,在七叔生前就密谋分裂;尽管七叔请小学校的驼背朱老师用拳头大小的字恭录了毛泽东视察南方的著名讲话贴在墙上警示他们,但就像毛泽东制止不了林彪搞分裂、搞阴谋诡计一样,七叔也制止不了儿子们的分裂活动。他一死,就像倒了大树,小猢狲们就等着分家散伙了。他们要我帮他们替父伸冤是假,想借机捞点钱是真。而对着这样一些家伙,我还瞎起什么劲呢?

    以至于小说的叙述者“我”心道:

    他们的行为把我心里那点悲壮的感情消解得干干净净。⑧

    七叔由何而来?三爷爷的孩子,莫言的四叔管贻寿,所以三加四就等于七了?七叔被描写得相当丰富,其中包含他的革命史。七叔有一套令人印象深刻的行头,肥退裤子,黄色棉军装,斜背牛皮挎包,胸前挂一块破铜烂铁——淮海战役纪念章,每到国家法定节假日,七叔就给自己放假,穿着隆重,即便是夏天,他也裹着棉袄说凉快得很。而且,当学校排演宣传毛泽东思想的剧目时,剧团向七叔借这身行头演戏,七叔竟说“我把老婆借给你们行不行”,在支部书记的干预下,行头是同意借了,但却自动成为巡回演出宣传队的道具师,白天辛苦工作,晚上还赶场似地看着自己的行头,以至于在一次赶场中,累到吐血。细细想来,这或者是七叔对自己身份的守护,七叔究竟在战争年代出常备夫,还是许司令的勤务兵,还是被共产党抓来的俘虏?实在难以定论,仿佛都是,仿佛又都不是。

    少年的四叔肯定出过常备夫,莫言还有一篇小说《野种》(又称《父亲在常备夫连里》),就写得常备夫的往事。他有对于常备夫的记忆:

    山东民工两件宝,肥腿裤子破棉袄。

    小说里提到:

    七叔十四岁时就出常备夫,披着一件民过膝盖的破棉袄,穿着一条肥腿裤子,腰带上还装模作样地别着一根旱烟袋。陈毅元帅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山东人民用小推车推出来的。七叔说,光靠小车不行,急了眼还得靠裤子。嚓,把裤子退下;嘎嘎,将裤腿双扎;哗哗哗,倒进去一百五十斤粮食,小米或是大米;再用腰带将裤腰扎了口往脖子上一架;双手搂着被粮食撑得饱硬的裤腿,腿肚子一挺,站直了腰;喊着口号光着腚,跟着连长冲下河。粮食是啥?粮食是威力无穷的弹药,弹药是无穷无尽的粮食。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许司令!我们民夫连指导员教导我们:“丢了裤档里的鸡巴蛋,也不许丢了脖子上的军粮袋。”不靠裤子光靠小车怎么能行。靠近主战场时,路上除了稀泥就是弹坑,小车寸步难行。怎么办?脱裤子卸车,把袋子里的粮食倒到裤子里。裤子得劲。许司令说肥腿裤子是中国人民的第五大发明,是专为战争设计的。裤子运粮得劲呀,要歇口气抽袋烟时,人往地上一跪,头一低,从裤档里退出来。装满粮食的裤子像半截汉子一样立在地上。歇完了,说声要走,低头钻进裤档,双手按地,憋一口气,呼的一声就站起来了。用袋子,哪里去找这样的便利?

    3

    七叔天性乐观,常常拿自己的姓氏开玩笑,得一外号“管专员”。他姓“管”,所以认为:

    “贤侄,咱这个姓真是妙极了,无论上级封咱个啥官,都要大一级,封咱县民咱管着县长,封咱省长咱管着省长。我说:七叔,可惜上级啥也不封咱。七叔道:不封咱咱也不怕,最次不济咱也是个社员吧?管社员,管社员的起码也是个生产队民嘛!”

    七叔在小说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看来比较复杂。莫言的四叔吃苦耐劳,勤劳一生,担任了多年的生产队队长。小说里的七叔就出了名的能吃苦,奶奶就夸过他:

    “你们都不如你们七叔能吃苦。他脊梁上生疮,烂得生了蛆,照样干活不停。”

    七叔在莫言的笔下是个特别能忍的人,这就为小说在开始的时候七叔被撞,还在院子里修理已经拧成大麻花的驴车,直到鲜血像毛毛虫一样流下来。粮库主任也眼泪汪汪地夸过:

    “七麻子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能吃大苦,能耐大劳,比共产党还共产党。”

    甚至还问他:

    “你们村为什么不吸收你入党呢?”

    七叔也有风流韵事,传说跟村里的浪货林凤莲做过好事;七叔差点被当做最大的反革命批斗,是颇具鬼怪色彩的七头牛、七个小孩、七个老头救了他,吓得“文革”领导一病不起,一命呜呼了;七叔待我好,生产队的时候,老徐因我做活不好就不给米饭吃,还骂我“废用点心”,公认做得一手好活的七叔说把他自己那份让给侄儿吃;喝醉了酒,没有酒品,醉状可怕的是七叔:

    “他躺在炕上,咧破嗓子似地叫:亲娘呀,难受死了……难受死了……一边吼叫,一边抓胸擂头,还用那双大脚,轮番蹬踹间壁墙。”

    七叔又是死板的,不想村里的“地富反坏右”摘帽子,还跟国民党军官刘九叫板;七叔有革命精神病,对自己的革命史总是挂在嘴巴上,被四婶说:

    “听听吧,大侄子,你七叔是小老鼠日大骆驼,专拣个大的弄”。

    可七叔还是说:

    “想当初,小平同志和陈毅同志就在一个炕上办公,我去给他们送信时,小平同志还赏给我一支烟卷呢!”

    七叔的儿子又被写成怎样的不孝呢?生前,忤逆他的儿子穿着他的宝贝衣服招摇,被他追打。喝醉了酒,用46码的大脚踢倒了间壁墙,被儿子们踢打还不算,险些还被儿子们活埋,幸亏张老人一句:

    “孽畜!活埋亲爹,无论搁在什么朝代也是凌迟大罪。”

    就是这句话救了他一命。七叔死后托梦给“我”说:

    “我有一张面额二百元的存折,藏在猪圈墙的第七道砖缝里。你偷偷地告诉你七婶吧,千万别让那些小杂种知道”。

    彼时,儿子们在七叔死后抬着七叔的尸首去了乡政府,却被电视剧《加里森敢死队》吸引,七叔的尸首停在院子里无人看管……

    闯关东的故事

    “关东”是指山海关以东地区,也叫“关外”地区,原来满洲族的“龙兴之地”,康熙初年推行封禁政策,所以就有了一些无人区。俄国人可不听大清国的封禁,于是就有大批领土被俄国人侵占,政府因此开禁,鼓励人移民至此。开禁之后,因为这里本身的富饶,可以让来的人有活路,就有大批因为无地、少地等种种原因的人,来此开荒,多为河北或者山东人,称“闯关东”。莫言去吉林采风的时候,说自己喜欢长白山的雪。我想,这里或者有高密东北乡冬雪的影子,相较于高密东北乡,关东也有着大豆高粱式的风土人情。关于闯关东,莫言在给《妈妈领着我们闯关东》写序的时候提到“闯关东”:

    “在我的祖辈的讲述里和我的记忆里,通常是关内山东、河北、河南三省的百姓去东北逃难谋生。”

    1

    他在访谈里说过他小时候的一个故事,就是他们村有个人去闯关东:

    “那时候外兴安岭还是大清的版图,他沿着黑龙江一直往北到了庙街,也就是现在的俄罗斯的阿穆尔河入海口那个地方,在那里做生意。他在那边闯荡了几十年,到老了之后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尸骨还乡。”

    找一群狗,一架爬犁,让狗拉着自己南归。那时候,人烟稀少,很快就把粮食吃光了,后来就杀狗吃,可是狗也慢慢杀光了。这人就对最后一条狗说,他死后,狗把他的肉吃了,但是不要伤害骨头,要帮他把骨头运回家。这狗很通人性,就慢慢地吃主人的尸体,然后把骨骸运了回去,运到的那一天,狗倒地而死。这个故事其实讲出了每个闯关东人的内心,就是无论离家多远,最后总要落叶归根。在高密东北乡,或者说整个山东,这种闯关东的往事有很多。

    在《透明的红萝卜》里,黑孩的父亲就是去“闯关东”,三年未归,小石匠说“亲爹鬼迷心窍下了关东,一去三年没个影,不知是被熊瞎子舔了,还是被狼崽子吹了。”《藏宝图》里,马可口里的关东风情散发着迷人的光彩,除了熊瞎子、大老虎,还有骑着猛虎的俄罗斯姑娘呢!在《四十一炮》中,罗小通的父亲罗通跟着“野骡子”跑了,有种说法就是去了关东:

    “有的谣言说父亲带着野骡子在东北大森林里用白桦木建了一座小屋,屋子里垒了一个大炉子,松木劈柴在炉子里熊熊燃烧,小木屋的房顶上覆盖着白雪,墙壁上挂着成串的红辣椒,房檐下悬着晶莹的冰凌。他们白天打猎挖参,晚上在炉子上煮狍子肉。在我的想象中,父亲的脸和野骡子的脸被炉火映得红彤彤的,好像抹了一层红颜色。”(冲天炮第一炮)

    2

    对闯关东最有说服力的是《扫帚星》,莫言说,这个故事就是写的“闯关东”的故事。这个小说是从一个变性人的角度来看高密东北乡那些事儿,核心就是“闯关东”。文章里到处有闯关东的影子。比如:

    祖母富有山林经验,深知这种离群野兽的厉害。……咱这些从山东迁到关东来的人,都管老狼叫张三。

    还有吕成仙为了救狗剩差点被熊瞎子伤了性命。莫言在后记里说,这篇作于2003年的文章,是他对闯关东的事情很感兴趣,本来想写成一个长篇,还因此研究了很多小动物和林业知识,专门去长白山呆过,本来还想去趟东北,沿着松花江、乌苏里江、黑龙江考察一番,再去看看大兴安岭。再找个夏天沿着黑龙江去趟俄国,入阿穆尔河,一直航行到入海口,却因为事情忙,一直没成行。莫言说,这些土地都是几百年前中国人的土地,也许他想还原的不是闯关东,而是闯关东的国人对于那片土地的贡献,让那片中国人的土地在中国人可以望见的地处,可以时时回望。

    其实,关于闯关东的故事很多,电视剧还专门拍过,我小时候也晓得“闯关东”、“北大荒”,这些在我姥姥嘴里常常出现的词语,现在想来对东北人都有种亲近,因为仿佛祖先连着筋呢。莫言写这文章也算地道,“屯”、“咱家”、“哈尔滨有名的婊子——小蜜狗”、“温泉”、“红云杉、白桦林、紫椴木、黑桦树”、“北国的小江南”、“苏联红军指挥官用过的高倍望远镜”,“在关里,也许还有裹脚的,但在咱黑龙江边,天高皇帝远,流行的是大脚婆娘”,这些信息都接着关东的地气儿,充满了真实感。

    很快,你就发现这还是高密东北乡的故事,奶奶跟“我奶奶”一样,也是一个有“大主意”的主儿;“文革”中要斗吕成仙的狗剩跟莫言小时候姐姐的大义灭亲,表情相似,只是事件和结果迥异。看见狼,也叫他“张三”,为了远离狼还有高密带来的顺口溜:

    “张三张三,日你亲娘,日你亲亲的娘。”

    可莫言显然把日本人对东北的侵略也写了进去,因为吕成仙和一个叫做真惠子的日本女人结婚,生下了“咱娘”。莫言向闯关东的故事靠近,是聪明的,跟开始写小说搞个莫名其妙的海岛大不一样,莫言对山东高密有了解,从小也听着高密的故事长大,如今又可以从这些故事里找到失落的童年,也为自己的故事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关东看来很遥远,不过也是莫言笔下那片高密东北乡,通过关东把高密东北乡的精神领域扩大了,“闯”字显然是山东人野性与坚韧的象征。

    斗争之殇

    “土改”、“文革”很难不出现在莫言的小说里,在这两个时期里,他都是受害者。所以在文章当中,就免不了出来细数遗憾。

    1

    《放鸭》是莫言1984年发表在《无名文学》上的作品。小说又是一篇好人好事,这是莫言开始写小说时候的套路,除了好人好事还要出人意料,就像在说一篇评书,说完了,总给人留下念想。小说里李老壮是个因为偷鸭子而游过乡的老实人,他把姑娘丢失的鸭子送回去了。李老壮偷鸭子也有情可原,在“文革”时,李老壮的鸭子被造反派共了产,“共产”来的鸭子被村里的主事和造反派战友们当夜宵吃,没剩几只了。李老壮看不下去,半夜里去偷了两只鸭子,当场被捉,接着被挂着两只鸭子游了乡。

    小说《飞鸟》是1991年的作品,这个故事其实改编自莫言的一个伤痛。莫言在“文革”中最深的心灵痛苦,不是因为饥饿也不是因为没有学上,而是因为批斗了一直待他很好的校长夫人尚老师。这次批斗并非出于他自愿,也有半逼迫的性质。小说中,尚老师生病了,还被小学生们因为无聊带到河边批斗。小说开始的时候,是两只羊的交配,题目里的“飞鸟”也和交配有关。其实“飞鸟”源于奶奶讲的故事,跟整个故事本身没有什么关系,其中涉及寓意,第一次看这个小说的时候,总觉倘不是用“飞鸟”的故事做结尾,这个小说就失败了一半。

    小说一开始,许宝就说自己掌握了尚秀珊的绝密资料,资料是什么,文中没有交代,作为一个伏笔留下来。这一看就是莫言后期的小说,他早期的小说没有这么纯熟的技巧。小说还用闲笔说了尚老师的无辜,比如斗争了几十遍的尚老师,罪状是“用馒头喂兔子啦,泼洗脸水泼到了学生身上啦……”都是一些小事,最大的问题是尚老师曾经是地主的老婆,地主呢?莫名其妙死了,最加重地主婆罪状的一条是地主丈夫是被共产党打死的。尚老师后来嫁给了大栏小学的校长,还带着地主的女儿尚慧敏。

    “文革”来临之前,尚老师一家是令人羡慕的神仙家庭,经常能听到从这间小厢房传出“愉快的说笑声”和尚慧敏“悦耳的歌唱声”——

    那时我们对这间小厢房向往极了。我那时想住在这小厢房里的人过着神仙一样的日子,天天吃白面,顿顿吃肥猪肉,一定幸福得要命。我多么想能到这间小厢房里去开开眼界,看看神仙们是怎样生活的。

    于是放暑假回来的大哥就带着莫言进入这样的神仙洞府,那一天,一家人正在吃饭:

    三口人围着一张矮脚小饭桌,桌子上有一碟花生米,一碟豆腐干,一堆白蒜瓣,还有几个白面馒头。

    “我”的眼自然没有离开过那香喷喷的馒头,校长一家人十分客气,请“我们”吃饭,哥哥说吃过了,但尚老师还是热情地给“我”一个馒头,哥哥用眼睛“剜”着“我”,害羞之下,“我”就跑了。校长一家一直对“我”格外亲切,哥哥和尚慧敏一起讨论过《红楼梦》,有些“那个”意思,尚慧敏还送给“我”一只麻雀。

    就是这样的好人家,遭到了批斗。“文革”后,再去“神仙洞府”也不是那个样子了,“神仙洞府”被厚厚的大字报遮住了。莫言一向是叙述的高手,在他的叙述当中,我们仿佛看到了彩色影片和黑白影片的对接,这个小屋已经是没有生气的小屋。尚老师病了,可是大家都说是装病,后来了解到,不是装的,是高红英老师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把沾了辣椒面的黄瓜捅进了尚老师的下体,尚老师受了伤。同学们押着尚老师朝河边走,路上——

    “她用手扶着学校的围墙,一步一步地挪,好像腰腿很痛的样子。胡同里的百姓们一边看一边叹气、流泪,明显地是对尚秀珊表示同情。”

    只有这些半大孩子还在一意孤行。

    2

    许宝先把尚老师,“晒会儿再一斗”,再命令“我”——“去把她按弯了腰”,当“我”支支吾吾的时候,他说“老中农的子孙,缺乏革命性前怕狼后怕虎,跟你爹一个样儿。”当“我”拽住老师的头发让她弯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承受了巨大的良心谴责:

    我难以忘却她的头发留给我的感觉:又粘又腻又冷,好像握着一条毒蛇。

    许宝开始要尚老师交代她的罪行,可是尚老师没有罪行可以交代,经不住同学们的折磨——

    尚秀珊闭着眼说:“你们杀了我吧……”

    许宝说:“我们不杀你,我们要强奸你!”

    尚秀珊怪叫一声,打着滚爬起来,跑了两步,跌倒了,便嗥叫着往前爬。

    许宝冲上去揪住她的头发,使她的脸仰起来。她双膝跪地,双手拄地,仰着脸,白着眼,木木地说:“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许宝低头看到自己胯间高高撑起,红了脸皮,丢开尚秀珊,说:

    “你这样的老货,谁要?吓唬你罢了!只要你交待问题,我们就放了你!”

    “我交待……我交待……”

    “你男人被枪毙后,你把他的鸡巴割下来,风干后藏着,准备向我们反攻倒算,有这事没有?”

    “你把它藏在什么地方了?说!”

    “我把它藏在墙缝里了……”

    把鸡巴风干了藏在墙缝里?

    把鸡巴风干了藏在墙缝里!

    看来许宝的新资料就是一个无聊的、不可能的“秘密”。墙缝里?看起来荒诞其实就是那个年代的真实,这些孩子们,随口就说出“强奸”来,丝毫不避讳,而尚老师,是他们的老师,看到这里,不由地的背后瑟缩着发凉。

    “我”回到家,自然遭到了全家的指责:

    姐姐一个箭步跳上来,揪着我的耳朵,把我拖到梨树下。娘扇了我一巴掌,哭着骂:“孽障!你伤天害理吧!”

    姐姐从猪圈旁边提过一把锋利的铁锹,递给爹,说:“爹,铲死他算了!”

    爹接过铁锹,把锋利的刃儿抵到我的脖子上。⑨

    后来是奶奶给解得围,奶奶说,给你们讲个“古”。故事是一个老头怀念老婆子,就把老婆那“家什”旋下来,想念的时候看看,媳妇以为公公看什么宝贝呢,出于好奇在公公出去之后,偷看了,看了半天才看出来,便随手给猫吃了,把一只小麻雀放在了盒子里。等公公回来,打开盒子一看,小麻雀飞走了,老头哭着说:

    “多年的老屄飞上天!”

    小说结尾,奶奶讲完了故事,问:

    “你们为什么不笑?”

    “笑”不过是一些孩子们无知的冷酷,“不笑”则是在看待这种“文革”伤痕时,残留的是非。

    3

    其实,在这些斗争当中,还有一个特殊的人群是右派,比如《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这小说发表于1998年的《收获》,读来颇为有趣,所以被作家出版社收录在小说集《师傅越来越幽默》里,在我看来是最为幽默的一篇。

    莫言的小说自我重复的很多,但这一篇也不能免俗,对于右派的细节描写却是独一不二的。这是一篇相声式的作品,它试图使每个毛孔都愉快,这就从另一个角度去说明,右派们总是在平反之后大说特说自己的不幸,遭受的苦难,其实事实说不定并非如此,所以莫言的笔下,右派们在乡村中展现的能耐,不但重新捡拾了自己失落的自信,而且生活得幸福。

    至于知青,也是这种特殊的人群,不过知青下乡是一种“教育”,不是“斗争”。小说《司令的女人呢》里,知青们过得比普通村民好,“宋鬼子”吃了乡亲们那么多鸡,还可以不工作,就有饭吃,人们不禁感叹,城里下来的就是不一样,言语中带着羡慕。

    至于婆媳之间,也存在不可跨越的鸿沟,也在斗争,比如《五个馍馍》里,丢了馍馍的母亲承受着奶奶的怀疑,只能冤屈地哭泣;《粮食》里,母亲总被瞎眼的奶奶怀疑,把好吃的都和孩子们偷吃了,不给她吃了。《梦境与杂种》里,“我”做梦梦到水缸破了,母亲也亲眼看到水缸不是“我”砸破的,但奶奶硬要说是“我”砸的,于是——

    祖母气汹汹地指点着我母亲的额头说:不碰它它如何会破!护孩子不是这个护法,俗话说得好:惯子如杀子!

    母亲只好忍气吞声了。我刚想替母亲也替我自己辩解,父亲好像从天而降,插在了两个阵营之间,在祖母的阴险的煽动下,他赏了我一脚一巴掌,又赏了母亲一脚。

    同是女人何必相互争斗呢?

    何况,女人都逃不开生孩子,都要受生育之苦。生孩子遇上了“计划生育”就又要开始一场斗争。《地道》里,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方山挖了个地道,把妻子放进去,妻子在地道当中艰难地生下了一个男孩,而方山眼睁睁地看着袁大头家的房子被拉倒,也看着自己家的屋子被砸破。还有很多小说里,都有这样的叙述:

    “动物生崽子就希望是母的,人生孩子就希望是男的”。

    这是每个农村妇女在经历生育的伤痛。莫言为了扩大这种伤痛,还特意写了很多生产场面和流产事件,女人仿佛比牲口还不如,即便是不以“计划生育”作为主题的文章,莫言也会把艰难的生育表现出来,比如《金发婴儿》里妻子分娩那个金发婴儿,同样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4

    生在乡村,注定要为了命运而战斗,可是,在面对考试远离农村的这条道路上,往往体现的是梦想的失败和空前的焦虑,比如小说《球状闪电》和《欢乐》。

    《球状闪电》发表在1985年《收获》的第5期,前半段篇幅主要展现蝈蝈的高考失利,他每次都输在自己的“尿迫感”上。记得莫言在散文《陪考一日》里,写女儿紧张,也是不停地去厕所。原本蝈蝈是考大学最有力的竞争者,他本身也有着远大的理想,比如他是想考北大中文系或哲学系的,谁知每次到了关键时刻却掉了链子,彻底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是他患上了高考综合症,症状就是尿迫但是尿不出。这可坏了醋,因为这个症状让“我”一道题也答不上来,只能乖乖地交白卷,就这样一直试了两年,第三年前夕,关先生有给“我”讲起了故事,古时候,有个举人有善功,蚂蚁知恩图报帮助他,让他一举高中。还说“我”曾经放生过一只蝈蝈,这也是善功,结果“我”满试卷看到的都是蝈蝈,再次落榜。

    《欢乐》发表在1987年2月《人民文学》一、二期的合刊,小说一发表就招来了批评,众多的批评声中还带着惋惜,说这个作家太可惜了,写这种东西……莫言反倒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甚至认为这时候“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状态,实在难得。

    莫言写《欢乐》的时候,甚至觉得笔赶不上思维,一大堆好句子滚滚而来,空前的顺利,始终处于写作的兴奋当中。弟弟说,在窗外能听到莫言腿哆嗦的声音和喘粗气的声音,但他意识不到,因为莫言带着耳机听音乐写作,音乐放什么也忘记了,好像是京剧之类动感很强的音乐。那段时间莫言喜欢听音乐写小说,写着写着就会把音乐遗忘,而且对于音乐也没有固定的喜好,交响乐、贝多芬、莫扎特、梁祝、京剧,总之听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音乐催着笔头走,可惜磁带是有尽头的,音乐断了,他的笔也就停了,思路也跟着断了,很讨厌。莫言说,他看过一本前苏联的小说——《真正的人》,里面的飞行员试验新飞机下来,兴奋地说:

    “好极了妙极了,简直就是一把小提琴!”

    莫言快速写作的时候,也能产生一种演奏某种乐器的快感,经常在音乐里敲击桌子,没有桌子就敲击空气,仿佛耳朵里的音乐就是自己敲击出来的一样,尽管他不会跳舞,也喜欢在屋子里跟着音乐胡蹦跶,每一下都踩在点子上,莫言觉得自己——

    “身上潜在着一种野兽派舞蹈的才能。”

    莫言对音乐,我认为远不如余华对音乐的理解深刻,余华在写《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里,对音乐的叙述入情入理,像是音乐课程的普及本,对音乐菜鸟很有启发。可莫言呢?还是带着深深的土味,我发觉没什么不好,因为音乐对于不太懂的人来说,反倒美好了,可以怡情,可以放松,还有可以自娱自乐,反正不懂。

    听着音乐写考试失利的低落与焦虑,简直就是用药涂伤口,有点对症下药的滋味。《欢乐》说的是齐文栋连续参加五年高考,五年都落榜,贫困和家人的麻木,以及女友的死亡都给他多重打击,最后他要去女友的坟上自杀。由于全篇充满“意识流”似的呓语,所以比较难读。小说虽然难读,但问题意识却很明确,一个农村孩子在高考面前显得那样弱小,不成功,却还要一次又一次地尝试,因为考试是一个农村孩子心中一条走出乡村的路,甚至是唯一的路,可见,高考对于农村孩子的压力之大;可见,一个农村孩子从乡村走出来是多么艰辛。我以为,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其实是加重农村孩子内心的焦灼,让读者在阅读当中也跟着喘息不得。

    如果把《欢乐》分分行,大概可以分成九万字的版面,稍加演绎就是一个小长篇。这部小说太过花俏,上海的评论家吴亮说,太难读,像是心电图符号。看不懂还是不是最恐怖,最离谱的是有人说,这个人带着作家桂冠坏人,亵渎了母亲。只是莫言很感谢《人民文学》那时候的编辑,能包容、敢发表,既然认同作家的作品,就敢原样照发。只是,主编刘心武很快就下了台,这里面不排除因为马建的小说出的问题,但莫言的小说也许跟着拖波助澜了。

    莫言有20余篇中篇小说,80多篇短篇小说,近年来,他主要致力于写长篇小说和剧本,很少见中短篇了。莫言总说,自己最怕的不是才华没有了,而是面对陌生的生活。城市生活对莫言而言是陌生的,被人说,你城市生活写不好,他当然不服气。他希望,城市素材如果是马,乡村素材如果是驴,那最理想的状态就是骑在骡子上,但前提是,得有个骡子生下来。

    看到这里,我发现莫言是不会改变的,正如他的小说《变》,时间走过改变,总有些东西是不变的,比如《变》里面鲁文莉的个性,永远是充满倔强的。还记得鲁文莉“抱着肩,撅嘴吹口哨”,一副无所谓的可爱模样,何志武说:

    “鲁文莉,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不愿让你跳火坑。我调查过,那个汪建军,是个流氓,专门玩弄女青年。”

    这时候,鲁文莉说他卑鄙。那一刻,鲁文莉倔强地忠于自己定下的婚姻,尽管生活最后还是没给她一生的幸福。多年后,离了婚的她去找何志武时,何志武只想她做情人,被她拒绝了。也许你会说她清高,因为一个离了婚的半老徐娘有什么值得要求的,给富翁做情人的机会不会常有的,要不是富翁长情,哪有这好机会,可她只是把那一句“告诉你,金钱不是万能的!”变成了“那就不麻烦你了。”

    小说结尾,鲁文莉却拿着“金钱”给“我”作为她女儿参赛“疏通”的费用,“金钱”已经成了她的万能钥匙。我们也想问问莫言,你愿意改变吗?

    时光真是无情。

    三、小说之外

    (一) 散文与话语

    严歌苓说,在她印象中,莫言很刻苦努力,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莫言对于小说的专注是非常绝对的。她跟莫言同在鲁迅文学院作家班的学习时,有一家杂志社请莫言写一篇杂文,莫言说,除了小说我什么也不会写。

    想象散文

    这杂文后来让严歌苓写了,这解释了为何莫言写散文总透着一股子小说气。诚然,他的散文是可以虚构的,以至于你不好把他的散文当做真实事件,倘你根据《俄罗斯散记》认为他去了趟俄罗斯,就大错特错了。写作与现实,说不定早就被他扭成了一股绳儿,你如果觉得虚了,莫言就无奈地对你说,要是好看,非要那样写。

    1

    传统的散文一般都是哲理散文或者是风景散文,就是从故事和风景里找到哲理,融入思考。简言之,散文要文以载道,每一篇散文都想有个哲理,或者故事图解,写的时候就不痛快了。莫言说,写散文一定要痛快,怎么痛快怎么写。

    痛快的第一步就是要有想象力,所以莫言的散文倾向于一种想象散文,事情不一定真的存在,却可以震撼人心。甚至对待报告文学也认为除了纪实性和文学性之外,还应该有传奇性。莫言重视传奇性,恐怕跟他童年时代常常用耳朵来阅读,而不是眼睛来阅读相关,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那些神奇的妖魔鬼怪,那些传奇的英雄草莽,已经成为他真实记忆的一部分,久而久之,就成为他所认为的真实,或许真实本身就有很多样子,只是我们不习惯而已。

    散文究竟可不可以虚构呢?我想是可以的,我写散文也尝试过虚构,其实都是在有一定真实的基础上来进行虚构的,因为散文在很多人看来,毕竟是亲身经历,倘太虚幻,就失了实,人家就不认为这是散文了,会说这是小说。

    贾平凹就聪明地提出,散文的细节可以虚构。莫言则说:

    “细节既然可以虚构,那么还有别的什么不能虚构呢?”

    作为一个研究者,我不喜欢莫言的散文观,因为都虚构了,怎么挖掘他的小说和他的生活的关系,哪句是真,哪句是假?要是没有真假了,研究他岂不真的成为理论化的科学真实,还有没有一丁点现实真实?我想不少论者都有这种头疼,你好不容易根据某篇散文得出莫言的大事年表,结果,你发现错了,人家根本没去过。你好不容易花心思考证出莫言小时候的一件事情被他写进了小说,结果后来你发现,你只是用小说证明小说,根本没有现实意义。

    但很快,我又释然了,正是他这种不分现实与虚幻的写法,可以从很多小说里窥探其生平,比如《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变》等,当你反复看到一件事情时,这件事他又在演讲或者访谈中提到过,那么恭喜你,多半是真的了,因为在心理学上,人们反复提到的事情应该就是他印象深刻的事情,那记忆是不会说谎的。可是,你深入去思考,就会发现,在莫言那里没有用,如果散文可以虚构,那对话和演讲可以虚构吗?恐怕在莫言看来,没有什么不可以虚构。

    这种虚构的极致恐怕跟他童年的谎言也脱不了干系。他生活在一个谎言的世界,时代要人们说两种话,人人自危。不但人说谎话,官方也说谎话。“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丝毫不着调,大炼钢铁,练出的铁多半不能用。兄弟姐妹呢?则因为食物的匮乏失去了相亲相爱的可能,在饭桌上,会有骗局、有争端。说谎话也不都是坏事,他的作文就因为虚构被表扬。《抗旱速写》恐怕就是想象多于真实的吧?再者,他小时候耳中所听、眼中所见,都透着一股子虚构气。那些讲故事的高手,为了把故事讲得逼真,肯定说了不少谎话。说书人、爷爷、姑姑,这些人讲亲身经历的时候,往往带着妖魔鬼怪,听起来跟真的一样,那是否真有其事呢?莫言那时候是信了,不知道我们信不信?

    后来,阅读量加大的莫言,发现名家散文本来就爱虚构,比如《读者文摘》上的故事,名家读了,变一变成了自己的,故事很感人,倘读书多,一样能看出源自哪里,莫言就遇到过这样的文章。因此,莫言“索性把散文真实性的定义彻底否定掉”,莫言把散文仅仅当做一种文体,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反倒自在了。

    2

    《俄罗斯散记》里故事发生的时间是1993年7月,第一部分是“草原”,化名王家宝的莫言同志跟随旅游团在俄罗斯境内呆了24小时。文章写得好,以至于我以为莫言真的去了俄罗斯,至于怎么写的这样好呢?那些早年间看的俄罗斯的小说没少给莫言出主意,再有就是日渐发达的通讯,莫言没去俄罗斯,通过电视去过了吧,在东北总有个把朋友吧?朋友会闲聊吧?实在不行,找个会说中文的俄罗斯人,攀谈一阵子总可以吧。

    有人说,莫言,你怎么能这样呢?莫言就说起了三毛。他说,有人说三毛就是个骗子,根本没有荷西,其实,人家三毛也没说过自己写的就是亲身经历啊,少男少女照样着迷啊,照样流眼泪。其实,感动就感动了,何必去追求那些真真假假呢?做研究者时间久了,就会有这种困惑,就是太想考证点真实的东西出来,结果忘记了人生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真假,更没有那么多执着。历史是历史,生活是生活,不要把生活当成历史过,该糊涂的地方就糊涂吧。

    综上所述,《俄罗斯散记》绝对可以这样写。

    王家宝去俄罗斯的目的就是想看看真正的草原,中国的草原草少、动物多、家畜多,还“脏、乱、差”,于是满族的朋友就建议,去俄罗斯那边看看,或者能让你满意。刚刚越过国境线,果然“牧草没膝,野花烂漫”,“夜里好像刚下过雨,路面上坑坑洼洼,积存着淡黄色的雨水;路边的沟里,积水深深,无色而透明”。这里的丰美和中国的干瘪成为很好的对比,捎带着说了一回“草原载畜量”,中国为什么不把草原载畜量弄得低一点呢?王家宝傻傻地问,朋友故作深沉地不回答。

    作为一个作家,看到草原自然就想到文学——

    俄罗斯草原沉重缓慢的呼吸我已经感觉到了,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契诃夫、果戈理、肖洛霍夫等俄罗斯伟大作家的身影也依稀可辨了。因为我读过他们的书,曾被他们书中描写过的草原感动,所以我的心中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除此之外,就只有“真遗憾,这不是祖国”了。

    车坏了,面对郁闷的旅行者,司机开始埋怨不能换个好车,说:

    “我们局长谷糠里榨油,你们有能耐的回去抽他去,跟我说啥也没用。”

    接下来,就把草原上的对比拿到了现实当中——

    我倾听着星斗的声音。星斗灼灼,摇摇欲坠。流星如火,划破天穹。中国的老人们对自己的后代说:地上死一个人,天上坠一颗星。俄罗斯的老人对自己的后代说:天上坠一颗星,地上死一个人。我们头顶着同一个星空。我们仰望星空时,国界便模糊不清了。但我们到底不能永远仰着头,更多的时候我们必须低下头。我们低下头时,便面对着严酷的现实。中国的国土上人满为患,而俄罗斯的国土上人烟稀少。

    后来,因为车坏了,加上办理的是“两日游”集体护照,所以只得从“人烟稀少”返回“人满为患”。

    3

    文章的第二部分是“边城”。第二年,王家宝同志又准备去俄罗斯,这次还是“两日游”,目的地是“红石市”。这次开车的是“一个动作干练、走路像跳舞、说话像唱歌、名叫老龙的女司机”,我总觉得这个女司机身上有《酒国》里女司机的样子,至少在路上,女司机也和乘客调着情。到了地方,住的很舒服,就是祭“五脏庙”麻烦,走了三里路,才有一家饭馆,据说这还是最近的。

    有个“红脸膛的男人懒洋洋地走过来”,一副爱接待不接待的样子,竟然“嫌我们来人太多,不愿意接待”,可见俄罗斯人都懒,送上门的生意都不乐意接待。菜单拿出来,也没有什么好点的,只有“红菜汤、泥肠、黑面包”,就这些菜还每人一份,一千卢布。点了菜,却久等不上,直到等得不耐烦,领队进厨房一看,没有人,领队就喊:“瓦西里,瓦西里,你滚到哪里去了?!”结果男人和一个俄罗斯胖女人出来,说把吃饭这回事给忘了。等菜上来,再次令人失望了:

    过了大概半小时,红菜汤上来了。每人一钵子,颜色不红不黑,温度不凉不热,滋味不咸不淡,胡乱喝了两勺,便推到一边去。又等了半小时,主食终于上来了。每人一根灰白的肠子,两片灰色的面包。肠子是腥的,面包是黏的。爱吃不吃。我感到十分失望。我原以为能在俄罗斯吃到煮得烫手的土豆、烤得酥焦的面包、焖得稀烂的小牛肉之类美食,没想到竟然吃了些这个。

    下午闲逛,看俄罗斯的城市和广场,听女司机说,这里每个城市的广场上都有一辆坦克,仿佛是要让人们记住历史,他们看到一个漂亮的俄罗斯少妇,王家宝和朋友打赌说,“这个少妇,如果不是本市权贵的儿媳妇,就是大款的小蜜”。结果王家宝赢了,“这个女子名叫塔莉娅,是红石市长的女儿”。看剧院有票卖,就打算买一张看看,结果进去之后才发现演的是中国的《地道战》。朋友说: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中国的抗日战争,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

    晚上,有歌声传来,唱歌的是几个男子,曲调多半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喀秋莎》之类,仔细一看,原来是老龙和俄国小青年。王家宝奇怪,老龙不是结婚了吗?朋友说:

    “你不是从大都市来的?结婚算什么?结婚也不妨碍恋爱嘛。”

    第二天有人过来跟他们攀谈,兜售物品,朋友说:

    “如果您有原子弹,我们想买一个。”

    结果那人认了真——

    他兴奋地说:"真的吗?我可以帮你们搞到,不过,你们得先付百分之三十的定金。"一直不开口的女司机说:"走吧你,别在这里蒙人了!"他摇摇头,说:"你们没有诚意,没有诚意……"他很失望地走了。

    文章结尾,有云:

    一切都与我想象得不一样,一切都与我想象得一样。

    我想,这文章最重要的就是这一句,仿佛一样或者不一样,都可以体现一种现实,另外,就是现实和故事本身又有什么区别呢?

    故事演讲家

    香港的马家辉在谈论莫言的时候,说:

    “中国著名作家几乎都出版过演讲集或对谈录,王安忆、余华、苏童、刘震云等等,都有,但终究以莫言最多,背后不是没有独特理由。那就是,特别好听,特别生动,特别曲折,莫言不管在闲谈或演讲里总会说上好些故事或回忆,疑幻似真,把听众深深吸引。”

    其实我看莫言的演讲集颇多,但真的看视频,则是2012年12月7日,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瑞典文学院演奖实录。那场演讲在我看来是大失所望的,因为语调实在平和,他用一种快睡着的语调说话,而我只能用一种快睡着的频率听,所以结果是不如看演讲稿。我姑且认为莫言为了场合的庄重,所以语速放慢,表情减少,加上毕竟年过半百,也到了慢慢来的时候了。因为我实在无法想象,小时候说书让一家人都乐意听,都入迷的他,说起故事来会如此不声情并茂。莫言作为当代作家,接受记者采访的机会也很多。其他不论,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很多记者都去采访,还有他的新闻发布会,看那些文本实录的时候,处处都能体会到莫言的智慧,实在很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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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对于演讲的态度,显然在国内要比在国外好一些,我想,在国内演讲更有共鸣吧,也更有成就感,谁要是跟我说,莫言做演讲,我肯定会去听的,因为在中国高校里,倘不是特有名的学校,听名家演讲的机会还真的不多。莫言说,在国外演讲,实在提不起兴趣来,就几个人,几十个是多的,大部分是华人,很少有外国人,外国人对中国作家也提不起兴趣来,还总结到——

    “中国作家在国外的所谓演讲,其实多半是自欺欺人。”

    “自欺欺人”的极致就是拿出已经准备好的讲稿,照读一遍。其实,很多作家就是这样做的,甚至很多有名的作家,比如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土耳其作家帕慕克吧,他和莫言相遇,莫言就问他要演讲的题目是什么?帕慕克说,我们究竟是谁。莫言觉得奇怪,因为这演讲莫言在一些刊物上见过,结果帕慕克说:

    “一个作家难道需要像大学老师一样每天换一个题目吗?可以拿着一个题目讲遍全世界。”

    其实,在国内,像莫言这样可以把演讲说出点意思来的作家其实很少,大多数作家都是满嘴拌蒜,说一些陈词滥调。这与真正的演讲迥乎不同,演讲在莫言看来就应该像列宁那样不能手捧稿件,要把双手解放出来,要身体前探,要仿佛在表演又没有半点“表演的痕迹”,还要“让你的语言像流水一样流出来,像火焰一样喷出来,而不是像牙膏一样挤出来。”莫言还提到自己的偶像“季米特洛夫”,说他在法庭上为共产国际辩护和陈述的时候,语言犀利,“排山倒海般的语言其实,令我热血沸腾,心驰神往,他的演讲甚至影响到了我的小说语言。”

    莫言把那样的演讲看做真正的演讲,散文《国外演讲与名牌内裤》,乍看题目,你会觉得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但仔细阅读,你就会发现,意思是,在国外如果把自己真的当一个有名的作家,去做什么演讲,就会像公鸡学鸟儿飞一样,实在惨不忍睹。这可以看做莫言对于自己和中国作家的那两把刷子的自知自明,所以,莫言说自己就像是把名牌内裤穿在外面,或者在屁股后面贴一个“内有名牌”的布条去炫耀的人一样,演讲成了一件庸俗而又肉麻的事情。特别是自己的“对谈”、“演讲”还碍于情面结集出版。

    我姑且想,这是莫言的谦虚,或者说他只想当个作家,至于“对谈”、“演讲”都是不得不做的事情,有时候,并不出于自己本意。我能在里面读出一点点他为名利所累的意味,试想,当你不乐意去面对公众说话的时候,或者你已经厌烦总是当着众人的面说话,的确只想当个安静的作家。

    有人想出名,出名后又不免戚戚然,这是个绝妙的悖论,但也多少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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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彬认为,不懂外语就成不了一个好作家,这是相对于鲁迅那一代人而言的。莫言并不完全赞同,找的例子是沈从文,但也承认这里面的有道理,不懂外语的“沈从文”很多时候成了挡箭牌。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有记者就不怀好意了,问他是不是跟诺奖评委马跃然很熟,否则不会称之为“亲爱的朋友”,莫言回答:

    “你们外国人跟一个人见一面就说亲爱的朋友。我第一次出国到欧洲来,认识一个意大利女孩儿,她给我写信‘亲爱的莫言’,当时心潮澎湃,我认为这个女孩儿对我有意思,我朋友们,你别自作多情,那是外国人的礼貌,有时候恨你的时候也还说亲爱的。”

    可见,不懂外语是相互的,莫言不懂的是语言,外国人不懂的是礼节。每个人都没真的去不懂,只是想要给自己观点找一个有力的证据,或者言外之意。

    莫言说,自己是个农民,“每年在地上凿很多洞”。莫言说,“对家族史的阅读,我是持有一定兴趣的,并由此得到了一些思考的附丽和经验的体认”。莫言说,“他不喜欢参与国内的笔会,因为常常是从饭店到会场”。

    这几句话可以放在一起看,因为是个农民,农民的宗族意识比城里人强得多,家族小说成为最爱,成为可能。农民是低调的、勤劳的,从饭店到会场,除了浪费时间和实物,仿佛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在讲求实效、不违农时的农民看来,的确颇为可笑。

    莫言说的最好的一句话,我认为是,“我们就是要把恶魔上升到人的高度,把神下降到人的高度”。

    因为这句话里,我终于感受到了什么是“讲故事的人”,讲故事的人最重要的是明白自己讲的是个故事,既然是故事,里面的人物就都平等。这也是作家在面对小说时,应该展现的人性高度。人性,说白了就是一种平等的极致,当你时时刻刻都认为你和我,我和万物都是一样的时候,才会发自内心地去理解,就像理解你自己一样。

    独有的哭泣

    茂腔(即猫腔)在高密东北乡是妇孺皆知,家喻户晓的东西,这曲调多半是通过口口相传彼此熟悉的。传说在闯关东的人群当中,有个老人在生命垂危的时候,得到一盘老乡带来的茂腔磁带,儿子就用收音机放给她听,旋律声起,命若游丝的老太太突然坐起来,回光返照了,听完磁带就驾鹤归西了。莫言跟茂腔的深厚感情,我想与他童年的单调分不开,他与小伙伴们在黑黑的夜赶着鬼火去听戏,常常会看到一些哭泣的女人,她们穿着白衣或者红衣,坐在路边悲泣,那声音和茂腔一样,小莫言知道这些是狐狸精变的,所以不去招惹。我想是不是狐狸精不知道,如果痴迷一种声音,进而理解它的文化,就会产生不一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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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听戏之后,还能记住曲调唱腔,记不住的地方就随意增添一些,反正自娱自乐。让我吃惊的是莫言还给一些剧团跑龙套,几乎都是革命戏,估计他的那副尊容也只能演一些小反派,特务甲或者匪兵乙。我说这话,莫言的母亲会不高兴的,莫言的母亲说过,觉得莫言不丑,她看着就挺好看。

    等革命形势不那么尖锐的时候,就是到了除了革命戏之外,还可以编写其他戏的时候了。莫言在《檀香刑》的后记中说:

    “文革”后期,形势有些宽松,在那几个样板戏之外,允许自己编演新戏。我们的猫腔《檀香刑》应运而生。其实,在清末民初,关于孙丙抗德的故事就已经被当时的猫腔艺人搬上了戏台。民间一些老艺人还能记住一些唱词。我发挥了从小就喜欢编顺口溜制造流言蜚语的特长,与一个会拉琴会唱戏出口成章但一个大字不识的邻居叔叔编写了九场的大戏《檀香刑》,小学校里一个爱好文艺的右派老师帮了我们许多忙。我与小伙伴们第一次去看火车,就是为了编戏“体验生活”。小说中引用的《檀香刑》戏文,是后来经过了县里许多职业编剧加工整理过的剧本。

    《檀香刑》里,已经将茂腔和小说结合到了极致,在里面,你可以听到古老的戏曲,也可以好好感受一下戏班文化,如果,你肯静下心来,跨过那些酷刑。

    莫言有篇散文叫做《茂腔与戏迷》,说的是与“茂腔”相关的两个故事。听莫言讲故事,颇为受用,别忘了,人家是从小钻大腿根听书的主儿。

    茂腔好不好听?我没听过,说“不好听”似乎有些不负责任,以我对自己的了解,这茂腔不见得好听,原因很简单,我是个乐天派,这也不是我的乡音,我怎么会喜欢呢?茂腔的底调是哭悲悲的调子。莫言也说,朋友们都奇怪,这种难听的调调,他怎么会喜欢呢?还感动?还在一出火车站的时候,在小饭店听到这凄切的乡音,马上潸然泪下?也是这腔调,成了高密人们独有的热爱?这些问题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很多小剧种衰微的当今,莫言在小说里提及,有着一份深深的责任意识。

    莫言讲的这两个故事,有着相声般的“笑果”。第一个故事是关于戏迷的,全村爱听戏的大氛围之下,有三五家最是痴迷。其中一家是孙驴头家,《檀香刑》的孙媚娘为什么姓孙,也许就源于此。一天傍晚,胡琴声传来,公爹在烧火,媳妇在和面,音乐声一响,全家乱了套。两人商量着,今晚有戏,加大火,吃饱了去看戏。结果烧火的公爹就先分了心,把媳妇的鞋子往炉膛里塞,闹得媳妇以为公爹要调戏自己呢。公爹和着胡琴声道:“叫声儿媳莫错怪,误把金莲当火炭儿——”接下来,儿媳也分了心,把一盆面全倒在了公爹的额头上,公爹也恼了,儿媳也和着胡琴声唱:“叫一声公爹莫错怪,误把额头当锅沿儿——”

    仔细想想,故事有些不对劲。首先,家里为什么是公爹和媳妇在烧火,儿子呢?婆婆呢?一个拿了脚,一个蒙头面,不是聪慧的儿媳埋怨公爹昏了头吗?

    第二个故事,莫言说是真故事。就是“文革”后期,1973年左右,村里来了“学大寨工作队,”其实也是“茂腔”工作队,因为队里的二十七人,都是茂腔剧团里的演员和拉胡琴、敲小鼓的。我想,电影《暖》中,这下乡的剧团还真是似曾相识呢?跟茂腔的故事很是相像。工作队来做什么呢?“文革”嘛,自然是要来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莫言说因为他们村比较复杂。这个村是杂姓,都是从外面迁来的,难免个性多,品流复杂。工作队进村之后,人们享受着“文革”带来的福利,莫言描述道:“村里欢天喜地,好像过年一样。”

    队员都是名角。青衣宋丽花、花旦邓桂秀、老旦焦闺英、老生高人滋、小生薛尔名,武生张金龙……个个对村民来说都是如雷贯耳的人物,个个会拉会唱会翻筋斗,人又活泼俏皮,大姑娘小媳妇青年小伙子们被迷得神魂颠倒。工作队得到了村民的热情招待,3人一组,挨家轮流吃饭,即使生活困难,每人每年才分200多斤粮食,麦子只有20多斤,仅仅够过年包饺子的,但家家户户还是拿出最好的饭食招待他们,还会想出新花样,让这些人吃得高兴。

    住十天半个月尚可,可是,住了一个月之后,每家的白面消耗的差不多了,面子上也不想给同志们换成糙饭,心里也舍不得,于是,就把家里的豆子泡好轧碎,加上蔬菜,用棉籽油炸酥脆,这样反倒受到好评。这种丸子也就有了一个称呼——茂腔丸子。我想其实就是山东的绿豆丸子,小时候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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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故事其实可以叫做富农的故事,说的是为了表示“根红苗正”,给工作队做饭的也必须是贫下中农,再不济,也要表现好的中农。那些“五类分子”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有个富农王金的女儿王美,人长得标致,嗓子也好,在村里唱戏的时候是主角,因为喜欢工作队,就把自己家的粮食磨成面粉,给工作队送去,可是做饭的麻子非但不领情,还把她告了,说她“拉拢腐蚀革命干部”,村里还要游她的街,工作队当然不同意,就没游成。后来,她痴心不改,把自家的面做成火烧、大饼,偷偷给工作队送去,还对麻子说:

    “婶啊婶,我恨不得把心扒出来给同志们吃了”。

    麻子同志很快又把这个事情宣传开来,小武生感慨说:

    “她如果不是富农的女儿该有多好!”

    小武生“短小精悍,目光炯炯有神,走起路来脚底下像是踩着弹簧。他不但能翻空心筋斗,嗓子也不错,村里的女人都喜欢他。”后来,他还是跟王美好了,在打谷场的草垛里,被人捉了双。男的被打发走,女的报到县里,县里说给村里批斗,挨批斗时,王美始终带着微笑,一副至死不悔的样子,以麻子为首的女人自然火冒三丈,冲上去:“撕了你这个浪货!咬死你这个骚狐狸!”第二年夏天,村里的女人在一个月内生了十几个孩子,有的像高人滋,有的像薛尔名,最多的像小武生。

    这又是一个辛酸的故事。爱慕优秀的男子,是女人的天性,而且,大多时候都是我爱了,你不许爱,你若是执意要爱,就要接受我的惩罚。很多女人心里这样想,但不会去这样做,理智在那里,况且,爱与不爱都是私人的事情,只要没有爱上已婚人士,仿佛连道德都不会谴责,甚至,这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往往都是谁在爱情中使用奸诈,阴谋暴力,谁就应该被唾弃。偶像剧里的女二号们,都是这个路子来设计的。可是,“文革”不是这样,时代给了你一个权利,你可以肆意发挥自己嫉妒的本性,只要你的成分够好,你就可以对那些成分差的人颐指气使。

    诚然,也是一个带点黑色幽默的故事,还是一个让人可以哭出来的故事,就像茂腔一样,无论何种故事,跟它沾了些关系,难免要悲哀一回。中国的戏曲,很多声腔都带着悲调,或者说是一种深沉的优雅,打扮好了,衣冠楚楚,开始演出悲欢离合,故事中,小生和小姐,总是甩着袖子以礼相待,但故事却是淫邪的,不是私奔就是私定终身,总有那么一股子为世俗所不能容的情意在里面。

    或者,爱情也好,情意也罢。只要是跟感情相关的东西,每个人都心向往之的,或者因为美好,就不自觉地给这些感情找一个宣泄的平台,用独有的悲泣美美地宣泄,看上去一股子道貌岸然。

    我比较关心的是,那王美最后怎么了?

    会动的幻影故事

    母亲说:那玩意儿,不就是点催生出来的幻影吗?一停电,一团漆黑,啥都没有了。

    母亲在用最浅显的话给电影定义。莫言在2009年10月的柏林中德文学论坛上做了一次题为《个人体验中的文学与影视》的演讲,顾名思义,这次演讲说的是自己与电影的故事。莫言凭借电影《红高粱》有了世界知名度,自己和电影的故事,莫言自然要说个透彻。我选择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连接一个孩子童年的快乐。

    20世纪60年代,电影意味着什么呢?一个乡村的孩子,会对电影不自觉地产生强大的依恋。莫言曾经这样形容自己看电影的心情:

    一部电影,能使我神魂颠倒半年之久,等到我的精神状态基本恢复正常后,下一轮电影又开始向我们的村子逼近。

    我想,莫言也许纳闷:这么好看的东西,娘,你怎么就不着迷呢?母亲非但不着迷,还这样打击孩子们——

    反正过几天就要来我们村子里放,早看一天晚看一天又能如何呢?看电影看电影,看电影能看饱肚子吗?如果看电影能看饱肚子你们天天去看。

    我想一个每天为全家人的生计着想的人,根本没心思去考虑电影的问题,满脑子都是家里的粮食够不够,孩子们饱不饱,衣服暖不暖,哪有时间为一部电影走上十几里路。

    孩子们对电影的着迷,一半出自好奇,一半因为电影好看。莫言说自己经常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他就像是《天堂电影院》里的铁杆影迷,一刻都离不开电影。哥哥说:

    我们一出村就是急行军,每小时起码十公里,你根本不行。

    等莫言长大了,可以自己行动的时候,就四处搜寻着看电影。莫言先是去邻村看,因为离得近,所以很容易就能得到“放映电影”的消息,但后来,莫言想把范围扩大到几十里外的村庄或者是其他县的地盘。消息不通,村里唯一的电话不给用,又没有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所以只能想办法。好在平安村的地理位置还比较优越,在平度、胶县、高密三县的交界,加上全国一盘棋,每个县都有自己的电影放映队,都在进行电影循环放映。莫言为了看电影,就讨好了一个邻村的补鞋匠——杜彪。莫言每次放牛羊打从桥上走的时候,就会遇上他,所以就用捡废铁卖的几毛钱买了一包烟送给他。当他赶集到马店集或者缪兰集的时候,把放映电影的消息带回来。

    一包烟果然起了作用,有一天,他对莫言说,今晚缪兰有电影,快去吧。莫言还不敢相信,路远,要是骗人可是白去了。杜彪信誓旦旦地说:

    “你这孩子,上辈子让人骗怕了?我骗你干什么?你不是给我一盒烟吗?就冲着这盒烟我也不好意思骗你啊。”

    莫言决定赶快行动,先是说服了母亲,再让小伙伴——大奎和小乐说服他们的家长,来不及吃饭就往缪兰赶。手里拿一块饼子和一棵葱,边啃边去缪兰镇。莫言下工的时候就已经是红日西沉了,加上做了一番动员,跑出村口天已经黑了。那时候,农村没有路灯,去缪兰还要穿过一片大洼地,道路两旁是片片青纱帐。不时有动物被我们惊起,比如狐狸、刺猬、飞鸟、青蛙,偶尔有什么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倏忽又不见了,就会被吓一跳,小乐就被吓得要往家里跑,被大奎制止了。

    经历过一番黑暗,终于迎来了光明,有电影了。放电影的人,三个人一组,有发电机、放映机、胶片和银幕,演的是《红色娘子军》,只不过就快演完了,反正吴琼花已经参军了,所以还没看够,就结束了。于是开始往回赶,毕竟有十八里路呢?起初大家还讨论下剧情,随后就走不动了,再有就是恐惧。三个孩子开始唱歌壮胆:向前进,向前进,战士的责任重,妇女冤仇深。小乐被吓哭了好几次,大奎开始显现出领袖气质,鼓励大家前进。到了家,当听到母亲远远叫自己的乳名时,莫言大哭起来。

    第二天,睡醒了,莫言又充满了精神,开始给没看到电影的大人小孩白话,唱主题曲,让他们羡慕嫉妒恨去吧。莫言说:

    我们讲南霸天的狡猾,讲洪常青的潇洒,讲吴琼花的坚强。我尤其喜欢攒然琼花那只托着几枚银币、布满整个银幕的大手,而且我还知道那叫做“特写镜头”。

    后来,杜彪又放出话来,说马店镇将放映《黎明的河边》,这次,追看电影的队伍有三十多人,甚至还有比他们大七八岁的青年,可惜这次是假传圣旨,没有电影,莫言自然被众人“巴数”,还有骂他的,踢他的,而他只有哭。杜彪不可靠,这些追逐光影的人就自己变得可靠,他们和外县的少年建立起联系,有电影就互通有无,加上有了自行车,可以到更远的地方看电影。看电影,也成为一种交际方式,很多男女在看电影的时候恋爱了。

    或者,无论导演、演员多么神圣,无论这些会动的光影故事多么诱人,都离莫言远去了,再也不会有这种追着电影的心境了,因为童年远去了,会动的光影已经解开他的神秘,再去看的时候,即使眼泪是一致的,也一个因为激动,一个因为怀念。

    时光就是电源断开的另一端,过去了,便一团漆黑,啥都没有了。

    (二) 影视剧本

    莫言小时候也是个爱看电影、看戏的主儿。那时候,没什么娱乐,只有在春节时候,村里才会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等忆苦思甜的戏;村里偶尔也来电影放映队,那就是过节一样事情了。在很多小说中,他也写到了看电影或者看戏、演戏。比如《丰乳肥臀》里巴比特就带来了电影,给高密东北乡的人们大开眼界,还有些人接受不了,因为里面有男女激情戏,让一众老爷们都寂寞难耐。在《我们的七叔》里,莫言成为一名小演员,而七叔呢?是来送行头的。莫言还痴迷茂腔,自己写茂腔剧本,有时候也会登台表演茂腔。

    演戏,对他而言并不太困难,在部队联欢会上,他就表演过滑稽剧。可是当他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的时候却又离他很远,当他真的去写剧本的时候,或者,就是童年看的那些电影回归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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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最早创作的戏剧是《离婚》(1978年),当时他在黄县当兵,一直想发表文章,等来等去,却是一封封的退稿信。这部剧曾被《解放军文艺》退了稿,原因是篇幅长,没法刊登。莫言创作《离婚》源于看了一部叫做《于无声处》的话剧,又读了曹禺、郭沫若的作品,便模仿了一把,1982年,莫言不能原谅自己写出“那么差的东西”,就付之一炬了。

    莫言最早改编的戏剧应该是样板戏——《沙家浜》,那是1990年的暑假,50天里,他处于无从下笔的焦灼状态。他住在高密县城的家里,二百平米的院子里种了一片葵花地,灵感仿佛被这一人多高的葵花地挡住了,几经思量,仅仅写了一部中篇——《革命样板》。这小说用滑稽的笔调把《沙家浜》写成了“武侠小说”,郭建光、阿庆嫂都是武林高手,身带暗器,飞檐走壁,芦尖上照样可以奔跑。阿庆嫂擅长使用迷药,郭建光擅长使用十二把金钱镖,出手即伤人,轻功了得,在荷叶上飞来飞去。

    莫言对于“武侠小说”的态度也在《酒国》里有所体现:

    我一向不敢贬低武侠小说。武侠小说能够吸引那么多的读者,单凭这一点就了不起。去年暑假里,我看了几十部武侠小说,看得废寝忘食。看完之后,连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明知是满纸谎言,却为何如醉如痴?有人说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此论很有道理。当然,几十部武侠读罢,发现其模式化的程度很重,胡编乱造一部并不难,但要写到金庸、古龙那个份上,绝对不是一件容易事。(第四章)

    可见,莫言之所以把“样板戏”改成了武侠小说,也可能是因为看了“几十部武侠小说”,没有灵感的时候,看看轻松的武侠小说,诚然是不错的选择。

    只是寄给《花城》后,却被编辑文能退了稿,2002年,文能再次遇到莫言,问那稿子还在不在?莫言说,接到退稿通知之后,自己也觉得不好。本来就状态不佳,心情低落,而且社会大背景也认为“样板戏”武侠化很不合时宜,就烧掉了。

    四万五千字的稿子,因为“不合时宜”被点了炉子?莫言后悔了,倘把稿子留下来,改一改,说不定又是好东西。而且,他再也没写出“武侠小说”来。王尧听他说起时,还想讨论一下“后革命时代”的作品是否可以改写的问题,可见当时莫言去改写一部“样板戏”,说不定是正确的选择。可见,不受待见的东西其实是可以放一放的,说不定以后就受待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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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真正跟戏剧影视结缘是因为《红高粱》(1987年),那之后有剧本《英雄浪漫曲》(1988年)发表在《中外电影》上;《大水》(1989年),与刘毅然合作,发表于《中外电影》上;此外还有《锅炉工的妻子》、《姑奶奶披红绸》(与懿翎合作)等作品。排演成话剧的是《霸王别姬》(2000年),这是莫言和王树增合作的作品,2000年由空政话剧团搬上舞台,在人艺的小剧场演出,后来还去慕尼黑、埃及等地参加戏剧节,2004年,此剧去了马来西亚、新加坡。再有就是话剧《我们的荆轲》(2006年,沈阳话剧团),2011年,《我们的荆轲》由人艺排练,在首都剧场首演,剧本在2012年由新世界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分别出版,莫言获奖后,2012年12月19日又在在北京连演五场。

    除了话剧,莫言还有作品被拍成影视剧,电视剧有《哥哥们的青春往事》(1993年),此剧六集,由河南电影制品厂拍摄;《中国模特》(1993年),此剧与史铁生、刘毅然、余华、苏童、贾平凹、格非、杨争光、叶兆言等11位作家合作,为20集电视剧;《梦断情楼》(1994年),此剧是莫言与人合作的二十四集连续剧,由亚洲电视艺术中心摄制;《红树林》(1999年),此剧十八集,由《检察日报》影视制作部摄制;《雪白的墙》(2002年),此剧二十集,由《检察日报》影视制作部摄制;以及2004年,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制作的《良心作证》,等等。

    电影有《太阳有耳》(1994年),此片是台湾导演严浩的作品,张瑜主演,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1996年获得西柏林电影节银熊奖;《幸福时光》)(2000年),此片由张艺谋改编自莫言小说《师傅越来越幽默》(1999年),主演赵本山、董洁,编剧是鬼子,配乐是三宝,广西电影制片厂摄制;《白棉花》(2000年),此片由台湾导演李幼斌执导,改编自同名小说《白棉花》,苏有朋、宁静、庹宗华主演,由中央电影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台北影业联合拍摄;《暖》(2003年),此片是台湾导演霍建起的作品,由郭晓冬主演,在多个电影节上斩获佳绩,比如2003年11月9日,东京电影节最佳影片“金麒麟奖”。此外,2008年,莫言还为由叶开的长篇小说《我的八叔传》改编成的电影《引擎》担当顾问。

    红色情节——电影《红高粱》(1987年)

    因为《红高粱》是莫言与影视结缘之作,我在“和影视结缘的《红高粱》”里已经说了很多,在这里只谈红色。因为与其说老谋子看上了莫言的《红高粱》,不如说老谋子看上了其中的“颜色”。

    老谋子钟爱大片大片的颜色,这是众所周知的,他还坦言自己对于色彩的东西很敏感、很迷恋,不信你看看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就明白,或者看看《菊豆》里,那些发生在染布房里的色彩传说。一部苏童的《妻妾成群》的小说,被老谋子愣愣地用红色串联起来,实在神来之笔,再不信,你去看看那用色彩串联起来的《英雄》,看看金黄遍地的《满城尽带黄金甲》,或者一部《三枪拍案惊奇》也把黄土高原作为背景展现着众人色彩斑斓的衣服。

    只是莫言从小说角度跟张艺谋的色彩观显然不同,莫言说《红高粱》里的高粱在他的想象中是红色的,可老谋子偏偏整出了大片大片的绿色,高粱酒是白色的,老谋子偏偏做成了红色。

    我猜想,红色虽然是老谋子的最爱,但巩俐在剧中出嫁的时候是一身红色啊,和日军的战斗也有大片鲜血,如果背景是红色的高粱,那就顺色了,很多想要表达的情节和画面就要被迫中断,变成绿色,问题迎刃而解。不过我有点不明白莫言究竟是现实派呢,还是想象派?高粱是青纱帐啊?高粱熟了是红色穗头,所以老谋子赶在高粱熟了之前把电影拍完。酒是透明的液体啊?高粱酒不会是红色,也不太可能是白色。只是油然记得,当莫言摸透老谋子的心思,为他写出《白棉花》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电影画面,女主角想的是巩俐。这些白色却没让老谋子看得上,还嗔怪:“你为我想那么多干嘛?”反倒是一篇《师傅越来越幽默》被拍成了《幸福时光》。搞得莫言说起电影改编的态度时,有云:

    “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教训,写小说就是写小说,不要把电影装进脑袋里,不要讨好导演,不要一味迎合影视剧。而是让编导从小说的字里行间吸收一些有用的东西。……一个电影导演与一个小说家的合作实际上是一种精神的契合。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很多。一个有自尊的小说家开始创作时,不会也不应该去考虑改编电影的问题,否则会破坏小说的纯洁性。有点像恋爱,你最好不要脚踩两只船。”

    想来好笑,莫言在《师傅越来越幽默》中设计的车厢旅店的颜色是“一桶绿漆一桶黄漆”,涂到废弃车厢的外壳上,而老谋子则是一桶红漆涂在了车厢里面,那个温馨哦,你不得不佩服拍电影的就是视觉动物,拍电影的就是知道浪漫,同时你也发现,对小说的继承,就只剩下这节废旧车厢了。

    没有色彩,恐怕老谋子会活不下去。但很多时候,也因此受到诟病,王朔就讥讽老谋子是“装修大师”,莫言说:

    “他的电影对中国电影中的色盲症,毕竟是做了矫枉过正的疗治,并借此形成了他鲜明的艺术风格”。

    《红高粱》之后,张艺谋所有的电影,他的风格,优点和缺点,都可以从这部影片中找到源头。

    记得莫言在演讲《小说的气味》中提到,他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领导人建议,可不可以在点燃火炬的那一刹那让“一百种鲜花、一百种树木、一百种美酒合成的气味猛烈地散发出来”,从而使这届奥运会香气扑鼻。我猜想,这个领导人就是北京奥运会的总导演张艺谋,毕竟他和他有这种交情,他和他也说得上这种话,只是老谋子怎么会喜欢嗅觉的东西呢?他一向是视觉动物,对吃钟爱的莫言才是嗅觉与味觉的动物。两种动物搁在一起,才有了充满色香味的《红高粱》。

    听得见的鼓声——电影《太阳有耳》(1996年)

    1996年,导演严浩带着他的《太阳有耳》征战柏林电影节,一举拿下第46届柏林国际电影节“国际电影评论协会奖”和最佳导演“柏林银熊奖”两项大奖。然而,使这部电影出生的其实是张瑜,张瑜从美国留学归来,自筹资金1000万,要制作这部电影。作为电影的出品人,她把在美国学到的先进电影制作管理经验运用到了电影制作中,导演请了导过《似水流年》和《天国逆子》的严浩,作曲请了日本的大友良英。

    此片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买了长春厂的厂标),主演是张瑜和尤勇。编剧呢,是严浩和懿翎,剧本原著是莫言,字幕上莫言成了剧本顾问。莫言的《太阳有耳》一开始和严浩合作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莫言按照他的意思把剧本写完,可是几乎被他全部否定了,他闪烁其词,说不出个所以然,莫言也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改来改去,就是不被认可,于是一怒之下,宣布退出。电影出来后,莫言觉得情节还是自己的,就是导演添加的男女主人公在奔驰的马上做爱,他实在不敢苟同。

    懿翎有部和莫言一起合作的剧本叫做《姑奶奶披红绸》,说的是大学生兰风和恋人王修身被土匪头子驼龙掳上山,充当了肉票,王家友家财万贯,但却不舍赎兰风,王修身一个人回去了,兰风则被驼龙强奸了。这之后,由抗拒到相爱。王修身不服气去保安团当了参谋,一心要找驼龙报仇。驼龙把兰风放走,兰风怀着身孕被捕,判决分娩后三月正法。驼龙为救兰风和孩子中弹而死。兰风从此当起了大当家,在一个冬天带着一众土匪全部住进了王修身家,后来劫持了火车,将车上的旅客当做人质,她对省长姨太太吴琼枝的孩子情有独钟,拿过来自己养着。因为这个孩子,她被捕,奔赴了法场。剧本的有些情节跟《太阳有耳》比较相似,我想电影《太阳有耳》正是杂糅了这两个剧本拍摄而成的,而懿翎作为资深编剧,自然被严浩喊来参与电影制作,而莫言则继续他高密东北乡的传奇,懿翎还在2012年,莫言在作家出版社出版的20本《莫言文集》里,任责任编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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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评人认为这是一个寓意性的故事,讲述了人性。“太阳有耳”的意思就是“人在做天在看”,影片结尾,油油的女儿说,那个好听的调调被她找了出来,母亲每天听着这个调调,把太阳都听出了耳朵。这个调调是维瓦尔第的《四季协奏曲》里《冬》的“广板”,油油爱上潘好的时候,劫来的留声机里放的就是这个调调。维瓦尔第的《冬》有不太快的“快板、广板、快板”三种,电影选择广板,而不是快速的节奏,除了迎合影片整体的细腻之外,也为了表现油油很平凡,她想要过一种安静的生活,而潘好也只有面对她的时候,有那么一丝丝温柔。油油听过这一次之后,这个调调就消失了,就像她爱上潘好那一瞬间,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电影告诉我们,一个女人虽然杀了自己的爱人,但是却拯救了苍生。从这一点上说,油油听出来的“太阳耳朵”,其实叫做良心,叫做悲悯。这也是莫言作品里不变的主题,女人的悲悯,但莫言对这部电影并不满意:

    “我参与了编剧,香港方面也有几个人一起参与,写了好几稿。我觉得也不成功,我的很多想法和导演差距太大,最后我就退出了。当然他基本上还是按照我原来的脉络拍的。”

    影片的色调是特殊的,张瑜说,色调有一点偏黄,棚里棚外,试了很多次,最后找准了色调,红黄两色是影片的主调。其实早在1915年,美国格里菲斯的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里,就用红色调表示战争,蓝色调是夜景,而爱情就是黄色调。张瑜留学美国,不可能对这部经典电影没有细致品味,所以她用黄色调表示沉闷的生活,红色调表示战争与激情,而黑白色彩,则是她每个爱情的转角。

    这部电影很多地方都试图回到30、40年代,比如字幕就是放在框框里的,这部电影用到的黑白色调,可不是重回30、40年代这么简单。影片开场就是黑白色调,字幕打出:“二十年代,军阀混战”。正在下着的河捞面(又称饸饹面),油油身穿白色上衣,泪往下流,潘好贴着她,在她身后抱着她,手不自觉地抚摸。字幕再出:“有些事情过了以后细细嚼,又是一番滋味。”接着,黑白色之后是红色调,油油饿晕倒在村口,被拉粮食的人“捡”到了马寡妇家,马寡妇把油油扶到炕上,给了她两个馒头,油油偷偷留起了一个,给丈夫带回去。

    这是故事的开始,我们再想,究竟是一番什么别的滋味呢?我想,开头的戏里,其实是一种惊悚的效果,我们可以看到女人的不安,男人的强势,感觉不到爱情,这大概也是油油在这个场景中有的感受,她和这个男人不认识,但是丈夫要她来委身于这个男人,以换取吃食。可是,当她用这个男人的死来救赎苍生的时候,想起那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会是什么滋味呢?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是一部张瑜的电影,她只要女人,只要爱情,把这个女人表现得完满就可以了。她的责任感则在另外一部影片——《太阳火》中,张瑜认为,旧中国的东西拍出来一般是可以获奖的,但却有被外国人多一层诟病,说中国的落后,多一层误解,说中国女人总处于可悲的困境,所以,《太阳火》就是一部展现中国当代女性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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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开始倒叙,进行了30分钟左右,再次到达片头的搂抱,我们知道了前因后果,反倒希望油油可以顺从这个男人,因为从观影中,我们觉得油油的丈夫胡天佑简直就是一个混蛋。这个时候,并没有向下推进,则是开始又一轮倒叙,这次倒叙的地方先是字幕“又一次,正在遛马,他又,唉。”然后紧接黑白画面,火光中,油油和潘好在马上,他把手伸进她的腰上,一条红红的腰带被潘好拉了出来,他吻她,后面的大火呈现一种暖红色。她不想被他亲,可是也想被他亲,和一开始那个哭泣的油油相比,她变了很多。她说自己没脸见人了,语言里带着娇声,潘好安慰他。在这个场景中,什么都是黑白的,只有腰带是红色的,红色的腰带从油油的衣服里出来之后,就是暖色调的接吻。

    这种拍摄方式,其实《辛德勒的名单》里也有,黑白影片中,那个红衣小女孩最后在死尸堆上,而潘好最后也会死在这条红腰带上。还有一处黑白色调是暖色调的深巷,一下子就变成了一次太阳的惨白色。又一次字幕:“人要是走上了绝路,上天还会再给一次机会吗?”紧接着是潘好回来了。油油嗔怪地问:“你为什么不叫醒我来做……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呢?”潘好答:“他说我怎么会不回来了呢?你又哭什么?寡妇倒是希望我不回来。把我消灭了,吃掉我,想得美。”她又说:“以后不走了,行不?”潘好看着面,说:“男人窝在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好啊,可是我不行。走,咱爷三儿吃河捞去。”

    这次的黑白画面,不是为了倒叙,而是爱情要在斜阳中毁灭了。爱情固然是美好的,但潘好这次留下来,很快就经历了灭顶之灾,潘好让天佑把陈旅长请来,就说是油油的生日,加上弟兄们很闷,请他过来消遣消遣。还嘱咐天佑,别忘了抓几只鹌鹑来,我们斗鹌鹑。陈旅长来了,油油站在一群女人的前面,给客人行礼,因为红色的上衣,很是扎眼。旅长戏称潘好,一个公鹌鹑,要用一大群母鹌鹑。众人忍不住笑。小屋里,天佑说帘子好像是他捉雀鸟的簸箩,结果团长在簸箩样的房间里被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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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要将潘好就地正法的时候,天打起来闪,球状闪电一个接着一个,人们惊叫四散,潘好拿起手枪,冲着无辜的人扫射,他杀死了女孩的母亲,面对小女孩的惊恐和恳求,他还是杀了她。镜头一转,油油和潘好来到受封典礼,马寡妇也受邀出席,台上的人要大家吃个够喝个醉,还不忘拍“潘总司令”的马屁。音乐声响起,出来两个小孩子,手拿花束,给油油和潘好献花。接着是看电影,大家嬉笑着,油油却哭了,潘好看着油油,关切地问,不舒服?他带着油油在雪地遛马,树林很茂盛,两人一骑。

    他说,大夫说是个生儿子的脉,你告诉我有的那天晚上,天上下雪了,我就知道好事。他说,要把儿子培养成,狼群里的头狼,让所有的狼群怕他,要带着儿子闯天下。

    他吻她,像那次雪地里一样,树林里树木林立,油油趁他拉出红腰带的时候,碰他下马,马飞快地奔着,他被树林四处碰撞,不得不死。镜头开始拍着油油狂奔的样子,最后,油油用身上的红斗篷盖住这个死去的男人,太阳找着女人和马的影子,烟尘四起。结尾,太阳偏向一隅,女儿说,妈妈说我长得像叔叔……日子就这样过了十年,过了百年,过了千年,过了万年……

    电影的镜头语言是层叠的,试图讲一个本就凌乱的故事。其实,故事也很简单,就是男人和女人,主题很鲜明,就是爱情。张瑜说,自己在演这个女人的时候,一开始是表现农村女人的愚笨与见识短浅,后来,是要表现爱情的活着和死去。张瑜说,一开始,她就遇到了困难,就是没演过村妇,所先从穿衣打扮上下功夫,油油是一个贫穷的农妇,她特意找了件从农村收来的破棉袄。这女人完全听丈夫的,丈夫说什么,是什么,觉得委屈也不反抗。作为制片人和女主角,在拍摄过程中,张瑜会要求导演对自己像别人一样,就是记着她就是纯粹的演员,忘掉她是制作人。

    有场戏,十天之后,天佑来要人,潘好大怒,拿起马鞭要打人,本来油油对潘好有感情也不想回去,但看到潘好打人,又觉得他太欺负人了,拉起老实的丈夫走了。回了家,生活又变得惨白色,没有粮食,油油挖老鼠洞,与老鼠争食。这段影片表现的是沉闷与痛苦,油油拿着粮食包,看着老鼠的眼睛,一个劲地捶打地面,张瑜解释这里是想表现出一点幽默的,同时,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就在这时候,她看着潘好骑着马,耀武扬威地走过,她眼神朦胧。

    随后,就是官兵进村,油油看到战火中的潘好再也忍不住了,要跟潘好走,丈夫天佑自然不许,油油到底是被潘好抢走了,天佑烧了自己家,说:我老婆归你了,我也归你了。这里的天佑并不是一个十足的懦夫,但他的出发点是懦夫,他没有把妻子当人,而是一份私有财产,相反,潘好是拿油油当人的,尊敬她,爱护她。再傻的女人,也能分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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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有几个地方对剧本进行了改编,第一个地方,剧本里,天佑跟着潘好做买卖,连穷人口里镶的铜牙都要,硬硬地把人家的牙敲下来。天佑表现得贪婪而又愚笨,为了留下潘好的枪,他演戏说自己丢了。影片里,却是捡到了枪卖枪,买枪的人就是潘好的土匪窝,而天佑捡的枪,就是这些土匪的。每次遇到困难,他都要妻子陪潘好睡觉解决,他把妻子借出去,到了期限没还,他就派油油的老母亲前去要人,总之,他的坏无所不用其极。第二个地方就是只是说绑了肉票,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一个不见,剧本里则是绑了外国人。第三个地方,天佑在闪电潮里逃走,潘好为了报仇决定追杀天佑,屠了村子。第四个地方,剧本结尾是马寡妇和油油一起盖房子,房子成了,天佑回来了。这部分电影里压根就没有。有时候想,莫言不会又不满意电影去掉了自己的意图吧?可是又一想,不会的,莫言说过,他写电影是为了赚钱,目的很单纯,所以就没有那么多顾忌了。

    还有就是孙二爷来催债,潘好看到孙二爷调戏油油,转天就给孙二爷开了脖子放了血。可是剧本中,是天佑去求潘好,因为孙二爷要霸占天佑家的祖坟,而潘好则杀了孙二爷全家。我想,张瑜想把潘好描写得更有层次一些,就是连潘好的杀人如麻都是渐进的,一开始一个两个,后来一大片,把杀孙二爷当做一种引子或者暗示,来展现一种变化。

    胡天佑这个人是被改了名的,在剧本中,胡天佑叫做胡天贵。天佑和旅长在电影中的一段对话,是这个人物的点睛之笔:

    天佑:陈旅长,富贵安详!

    旅长:告密说潘好在村里是谁?

    天佑:就是小人。……

    旅长:上面的公文一道一道地下,要招安潘好,改编部队,释放人质。

    天佑:那我老婆呢?……

    旅长:女人的事,我管不了。不过,你告密有功,给你弄个官当当吧,这我倒是帮得上忙。

    天佑:老婆要不回来,吃屎也没味儿,当官顶个屁用!

    旅长:混蛋,当了官,还愁没有老婆?……你去劝潘好招安,他当团长,你当团副。

    天佑:我不当团副,我要当大官,我要当连长。

    旅长:连长?连长是大官啊?

    天佑:当然是大官了,全村的人都怕连长,连县官都怕连长。一听说连长来了,猪都打哆嗦。我跟潘好一样,也当连长。

    旅长:懂个屁,团长是连长的爷爷。

    天佑:那团副呢?

    旅长:团副?团副是团长的老婆,官太太可牛逼了,买东西都不花钱!懂不?

    天佑:咋地,我给他当老婆?那,我老婆呢?

    随着天佑的哭腔,这对话结束了,我想电影的幽默在这里,但却带着无知与无奈,就像电影中总是有着不经意的鼓声,有着太阳一般的色彩,要直击心灵。

    尽管,“我爷爷”像是潘好,“我奶奶”像是油油,他们本不是一对,但最后成为一对,原来的丈夫呢?都成了陪衬,或者死了,或者苦兮兮地哭笑不得。

    树林里的记忆密码——电视剧《红树林》(1999年)

    1993年,莫言就在陈道明主演的24集电视剧《梦断情楼》里任编剧,可以说影视剧的成功给了他很大的信心。《红树林》播出于1999年,那时候莫言已经转业到《检查日报》,几年来,跟《检察日报》直接相关的就是电视剧《红树林》和《雪白的墙》。《红树林》更为大众熟悉一些,并不是因为这部电视剧有多红,而是莫言把这部电视剧整理成了小说,供读者欣赏。莫言对这部电视剧也是用了心的,当年为了这部影片,他专门去广西北海和海南等地考察,还亲自参与选演员,故事本身并不复杂,在本书第三章“城市小说”那一节里有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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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莫言也有红色情节,《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红蝗》、《红树林》全是红色。论者孙郁在跟朋友说起莫言的小说时,还赞叹莫言把“印象派的画风引入了文学”。诚然,在《红树林》里,那片红色的美丽树林就是莫奈的“干草垛”。在不同的桥段中,它可以展现不同的色彩。

    与《红树林》相关的作品有《珍珠奇谈》。1995年底,莫言与一个朋友去南方滨海城市的工厂采访,准备写一篇报告文学。他对滨海城市珍珠养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本来莫言就对这些传统的养殖业很感兴趣,珍珠既是昂贵的装饰品又是药材,珍珠加工和养殖又富有传奇色彩,传统神话里,也有很多珍珠仙子的传说。莫言常常在脑海中蹦出两个画面,一个是美丽的姑娘钻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采珠;另一个是高贵的女人带着璀璨的珍珠饰品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翩翩起舞。因为这种对比本身就是故事,所以莫言从南方归来,就自己寻找珍珠方面的材料,历史、神话、技术等不一而足。1996年,他开始动笔《珍珠奇谈》,写了大约五万字,赶上单位分房子,房子下来了,自然要装修搬家,装修搬家完毕,又开始办部队转业的事情,文章便搁下了。1997年,莫言转业去了《检察日报》的影视部,领导要求写一个电视剧,他就开始张罗反映检察官生活的电视剧,剧本出来了,自己也不满意,又重来,莫言为创作《红树林》还去学了《刑法》和《刑诉法》,因为至少要有起码的客观真实性。

    电视剧创作是有套子的,就是用故事来说话,组织其他。可莫言这次却想另辟蹊径,就是先找一个地方,再写故事。他和两个同事去了广西北海的珍珠之乡,在离北海100多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片红树林,大约7平方公里。这树长在海里面,让他大为震撼,于是这个电视剧就长在了海里面。剧本出来,莫言甚至有些得意,觉得自己的作品里放进如此多的东西,是前无古人的。因为是用了心的剧本,莫言很认真地去选角色,最后,女主角林岚确定由《许茂和他的女儿》的女主角李凤绪饰演。莫言觉得这个人跟自己小说中的人物很贴近,其他的角色有冯国庆饰演的马叔、薛佳凝饰演的珍珠、李小江饰演的大虎等。这部连续剧的导演是高今,他对这部作品很用心,还特别进行了水下拍摄,来淡化商业气息。

    石一龙曾问莫言,对高今的《红树林》满意吗?莫言说:

    “一个导演的才华,在电视剧里是很难表现的,一个真正有才华的导演,在电影上才能充分展示自己的艺术才华,在电视剧方面是很难展示的。因为电视剧更加商业化,他的投资方更是为了金钱而金钱,电视剧比电影更加通俗,电影还有所谓的纯电影、艺术电影,而电视剧就是商业性的。我们这个《红树林》除了商业目的外,它还是一个行业剧,它反映的是检察系统里的一个故事,除了要遵守商业规则外,还要遵守行业规则——你不可能把检察官写得很坏,你应该从正面树立检察官的光辉形象,写官员的腐败也应该有一定的尺度,一定的分寸,尽管有这么多的限制,但是,我觉得高今导演还是比较好地完成了我的电视剧本所赋予给它的东西。假如说我这个电视剧存在什么遗憾的话,就是说我的剧本本身有先天性的欠缺,而高今为了尊重我没有改动剧本中的某些缺陷,假如他胆子更大一点的话,在拍摄的过程中大胆对我的剧本进行修改,也就更好一点。我觉得《红树林》是一个中上水平的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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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剧本情节,莫言还是不太满意的,因为他觉得自己写的情节别的电视剧早用过了。这也难怪,电视剧越来越多,抓人的情节千变万化就是那几招,很难写出新意来。近来,有个叫做于正的编剧因为生产了多部由自己工作室牵头的剧目大火,但仔细看他的电视剧,发现抄袭的痕迹还是很重的,有人说穿越类偶像剧《宫锁心玉》就是一部古装版的《流星花园》,这由不得他否认,桥段太雷同,但也证明这些桥段真的很吸引人,每个女人心里都住着一位灰姑娘,也住着一位白雪公主,所以吸引女人的故事无非是让那个灰姑娘找到自己的王子,那个白雪公主打败可恶的皇后。《红树林》里有灰姑娘吗?当然有,陈珍珠就是个灰姑娘,有白雪公主吗?也有,林岚就曾经是个白雪公主,只不过她要打败的是可恶的国王。

    对比《红树林》的小说和电视剧,有很大的差别。最大的差别就是小说里融合了《珍珠奇谈》,1998年9月,电视剧在广西开拍。剧本完成后,应出版社的要求,莫言要将剧本还原成小说。这件事的难度,用莫言的话来说,就好像要把一套家具恢复成一棵树。诚然,对于一个创作者来说,创作当然比改编顺手得多,然而,莫言突然发现《珍珠奇谈》写不下去了,就在《红树林》和《珍珠奇谈》中选了一条中间路线,索性在一个章节里把《红树林》的故事解决,然后从容地讲《珍珠奇谈》。这一个章节就是第十章,刚开始看这本小说的时候,你会为这一章感到奇怪?这是怎么了?突然开始大剧透?莫言开始写剧集预告了?莫言的解释摆在那里,你就会发现是的,都市被隐没了,现在开始谈传奇。1999年,小说《红树林》上了一些畅销书排行榜的前几名,不晓得是因为电视剧的播出还是因为奇谈之妙,或者,开篇那些露骨的性爱描写?

    现在很多导演都对风光片大有好感,如果把故事放在红树林里,风光片是少不了的,这种红色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充满了浪漫,涨潮时树梢被淹没,叶子秋天会变成红色,树林深处,海岸无际,水鸟飞翔。单纯的女孩踏浪而来,有点婴儿肥的薛佳凝懵懵懂懂,目光中满是清澈,她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将要面临的困境,也永远不能明白,关于灰姑娘的幸福故事往往都是编的,真的成了公主已经满身伤痕。树林里有关于欲望最初的所有密码,一个姑娘要用时间去明白,也要用人生去破解。

    把幽默变成幸福——电影《幸福时光》(2000年)

    2000年上映的《幸福时光》实在没什么《师傅越来越幽默》的影子,张艺谋在改编《红高粱》时几乎还是在讲莫言的故事,到了《幸福时光》就几乎没莫言什么事情了,连主人公都由老丁变成了老赵。本来《师傅越来越幽默》就不是一部乡土作品,也就是说不是莫言拿手的,但小说的故事整体却难得,丁师傅在下岗后找到一个赚钱的好方式,就是在公园的小树林里改造公车搭建了一个情侣休闲屋,供男女野合,不料生意兴隆,小说的结尾是情侣休闲屋里来了一对半天不出来的情侣,师傅害怕之余叫来了警察,屋里却空空如野,师傅说那是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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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艺谋也就留存了这点奇特,他拍的是现实主义的片子,自然不会留着鬼魂说话,他留下的是树林里的情侣休闲屋。可慢慢地你就发现不对了,情侣休闲屋很快就没有了,带来的是众人对盲女的帮助。编剧鬼子显然颠覆了这个故事,鬼子常说他要拿大刀给现实放血,所以故事结局仿佛注定悲惨。张艺谋和鬼子在一步步塑造一个现实而又充满黑色幽默的悲惨世界,跟享誉全球的《悲惨世界》歌舞片版一样,他们试图重塑一个充满巧合又不得不出离喜感的悲惨世界。所以就把每一种悲惨加入喜感。在这一点上,莫言也把幽默建立在陷入惨境的小人物身上,只不过,鬼子觉得不够。

    第一重悲喜交加就是老赵要娶媳妇,媳妇除了是个胖女人之外,还带着前夫的盲女吴颖,老赵为了获得胖女人的欢心撒了谎。第二重悲喜交加就是老赵为自己的谎言付出了代价,胖女人让自称酒店经理的老赵在他的酒店给盲女找个工作,而老赵的酒店就是废弃的铁皮车小屋。第三重悲喜是老赵带着盲女到了铁皮车小屋,不料铁皮车已经被公园的清理工程拉走了。而胖女人显然不想养着盲女,像是扔掉负担那样把盲女推给了老赵,善良的盲女让老赵不忍不顾,而自己的生活也因为这个盲女变得拮据,老赵找来一帮朋友搭建了一个仿版按摩房,一众工友冒充客人,盲女的按摩技法和善良内心博得了众工友的同情,也让老赵充满了乐趣和助人的满足感,可是美中不足的事情是欺骗因为成本问题无法继续下去,老赵在找胖女人的时候发现胖女人已经另嫁他人,伤心之余又被汽车撞死,同时,盲女也踏上了寻父之路。

    故事结局惨淡,却是鬼子一贯的风格,多少有点他小说《上午打瞌睡的女孩》的影子。在角色选择上,选择赵本山大概是放在幽默上。喜剧明星捎带着演点悲喜剧,我以为是摆脱一贯喜剧形象的最好方式。张艺谋一直试图做到这一点,很多年后,他带着赵本山及其一众徒弟疯狂敛财的时候,那部《三枪拍案惊奇》也在挑战人们的底线,用拙劣的搞笑,让赵本山穿着古装贩卖他的喜剧,再接着用科恩兄弟的处女作《血迷宫》的重现悲剧,你会发现什么都不对。孙红雷的出现反倒是你的惊喜,你发现,他带着小美女在《幸福时光》中一脸流氓相的时候,你会发现他适合极了,小说中的客人就是他那个样子。你也许会惊讶,孙红雷原来那样早就给老谋子卖命了?每个导演都有自己的演员群,就像葛大爷和徐帆仿佛就是属于冯小刚的,赵本山在老谋子两部电影里更容易让人记住的显然是《幸福时光》。

    我邻居小某不以为然,他更喜欢《三枪拍案惊奇》里歪着眼睛负责搞笑的赵本山,我仿佛看到了越来越浮躁的张艺谋,也为这种无奈的浮躁找到了理由,至于铁道部的天价宣传片,那是浮躁的结果。莫言说自己和赵本山并不相识,电视上本山的作品被莫言说是“出了山海关都是赵本山”,说赵本山的语言风格出于老百姓。再一种异曲同工就是电影和小品都在试图讽刺,可在体制内又不得不有节制,所以春晚也好,电影也好,都不能将黑色进行到底,只希望,在走体制的边沿时,可以尽量多地自由自在。赵本山的小品,莫言喜欢《卖拐》,因为讽刺已经成为一种哲理,人生的黑暗也没有随着哈哈大笑消散的感觉着实不错,更可贵的是,它出现在央视的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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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董洁红了,现在董洁因为婚变再次红了。那个清纯的,仿佛可以放入清水中的小姑娘,在我心中永远没有长大,我喜欢她像洁白的百合,像张恨水笔下永远的冷清秋,只可惜,这样的姑娘一旦出现的莫言的故事里也会像《红树林》中的陈珍珠一样,慢慢消失不见。我以为董洁是饰演陈珍珠的最佳人选,只不过,一部电视剧在那个年代无声无息地走过,正如莫言笔下少有的清纯一样,人生本就多姿,世界本就多彩,你永远不能接受董洁离婚了?偷情了?可是莫言就在这样一个偶尔无法让人接受的世界中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2002年,张艺谋在与莫言、大江健三郎对谈的时候,羡慕莫言可以把写到一半的推到重来,因为就是一张纸,而自己作为一个导演则不可以。老谋子说,小说家就是好,他当导演可不行,拍到一半觉得不好,或者对电影没兴趣了,绝对不能不拍,投资方也不会答应,所以只能咬牙切齿,装成一副很有自信的样子,把电影拍完。否则,多少万就打水漂了。莫言追问,《幸福时光》是不是就是这样,老谋子坦陈,是啊,一开机就觉得是垃圾片,但是不能不拍,就这样拍完,还要拼命找好的东西出来当卖点。莫言说,那一刻,他觉得导演真可怜。

    莫言忖度,张艺谋肯定是被作品中的幽默激发起了创作态度,但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了,“骑虎难下”只得硬拍,而莫言的不满,大概只能从一句,“一个作家与一个导演只能合作一次”中窥见端倪了,但张艺谋因为电影《英雄》、《十面埋伏》遭受媒体的集体轰炸时,莫言厚道地说,一个电影作品,不能苛求一个导演什么都有,只要有一个地方抓人,就可以了。

    我们能在《师傅越来越幽默》中看到很多影子,傅彪、李雪健,如今有些看得到,有些再也看不到。傅彪死去的时候,我仿佛觉得世界有很多时候不会留住那些快乐,就像制作快乐的人也会被一一带走,因为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存在永恒的快乐,跟把那些痛苦敷衍成小说,成为名家的莫言一样,你不明白上帝究竟给了他苦难还是幸福,只知道,他把苦难酿成了酒,很多人喝了也醉了,很多人没有醉也不得不装醉。

    不久前,看到李雪健出现的荧幕里,很瘦,他深深陷入的脸颊在很多瞬间让人不忍去看,正如,当我们诚实面对莫言作品,不愿意承认作品中有自己的影子,而面对琼瑶、金庸的作品,我们努力寻找自己是哪个才子佳人,是那个英雄红颜。诚实点说,这个世界本身已经越来越幽默。

    棉花的幼稚——电影《白棉花》(2000年)

    这部影片上映于2000年,导演是台湾的李幼乔,他拍摄广告、MTV起家,《白棉花》则是其执导的首部电影,虽入选当年台北金马国际影展观摩影片,反响只能说是平平,甚至很差,曾在台湾一项“最受批评电影排行榜”中,被83%的观众认为最不值得观看。张艺谋没拍、周晓文把版权买到手也没有拍,台湾的制片商把这部作品弄去的时候,也改成剧本,送到广电总局审查,审查没通过,于是,这个制片商在台湾政府那里拿到了五百万台币的扶助金,如果一年之内没有完成,五百万就会被收回,于是,此老兄带着一拨人去了陕西,把电影拍了,国内自然不能公映,就在香港、台湾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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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是好小说,选演员差强人意,再者,就是编剧。苏有朋有青涩感,宁静够泼辣,庹宗华够道貌岸然,但把这三个人放在陕西那地界,还同期录音,我实在不敢恭维,还不如把电影直接拍成穿越剧呢,那样我听起来还舒服点。我认为那时的苏有朋没演技,他的傻乎乎像是本色出演。片中有他和宁静的激情戏,有朋说,从来没在电影里做过那档子事,心里紧张极了,最后的高潮处的大叫让人觉得极不自然。可怜苏兄还指望这部电影可以帮他拿奖,可怜苏兄那时候唱着一些口水歌,说这是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怎么看都让人觉得矫情。一直到2009年,在《风声》里,“娘娘腔”白小年的突破尚可,但有那么一段时间,他真把自己当白小年了,我着实有点受不了。宁静没的说,《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的那一股子倔劲儿,到了《白棉花》依然没让人失望。至于庹宗华,他自小就是童星,到了这把年纪自然老练得多。我反倒觉得配角们个个出彩,结巴像是结巴,门卫忠于门卫,厂长、村长、党支部书记,甚至干部子女,孙红花,大辫子许莲花都让人觉得是长在那片土地上的,倘把三个主角拿走,这部片子说不定可以从50分上升到70分。

    至于编剧,此片的编剧是李幼乔、王淑英,因为电影影响不大,莫言甚至不知道有台湾的版本,直到女儿大学有人放盗版的VCD,才听女儿说起。据女儿说,一般化。莫言说:

    “苏有朋演《白棉花》的男主角,奶油小生,跟原小说里的人物完全两码事,我幸亏没看,看了以后会很伤心的。”

    这的确不是一部好电影,但却是最忠实于莫言原著的电影,除了马成功的性幻想和结局之外,几乎就没做什么改变。很多时候,这并不太像一部电影,更像是MTV,特别是影片伊始,大片大片的棉花田、关于棉花与农药的说教镜头、“我”暗恋方碧玉的交代等,这些就用了足足四分钟,这是很沉闷的四分钟,独白由苏有朋娓娓道来:

    人生是一场竞争,一场好笑又残忍的竞争。就拿我们村来说吧,最有名的就是棉花,连周恩来都表扬过呢。但是,想长成一朵有用的棉花就得跟虫竞争,虫不死,棉花不长。想要虫死,那就要大大地借助农药的毒性了。农药之毒,连老鼠也能毒死,猫吃了中毒的老鼠,也会中毒而死。毒死的猫,人吃了也性命难保。还好人把自己的尸体看得比性命还重要,深埋在土里,否则狗吃了,也许还能毒死狗呢。农药这么毒,这棉虫不就要绝子绝孙了吗?如果你这么想,那可太小看大自然强劲的生命力了。有了农药,棉花战胜了虫,可是人不就输给农药了吗?那可不,到后来我们的抵抗力可大大增强了。防毒面罩、手套,根本不用说,就连口罩也绝对不戴,谁戴了,谁就被耻笑。如果从爱慕的对象,可以看出一个人品味水平的话,那我的水平肯定是高的,因为方碧玉有一种天生的脱俗的气质。有很多时候,我非常谢谢她,她让我的想象力,得到了很好的启蒙。

    莫言的小说里是有一大段楔子在前面,叫做“围绕着棉花的闲言碎语”:

    我们光着背,赤着脚,只穿一条裤头,背着五十斤重的喷雾器,喷洒剧毒农药,与棉花的敌人也就是我们的敌人战斗。我们光背小子挣的工分跟姑娘们一样多。她们有意见,因为她们的衬衣被喷雾器磨破了。我们很流氓地说:“你们也光背呀!”她们不敢光背。据说,乍兴起农药时,那药厉害得很,能毒三辈,就是说毒死的耗子被猫吃了猫也中毒而死,中毒而死的猫被人吃了人也被毒死。中毒而死的人没人吃。农民把自己的尸体看得比性命还珍贵,深深地埋葬,狗吃不了,否则也许还能毒死狗。后来,毒药不灵了,把棉铃虫放到号称剧毒的农药里浸泡半小时,那虫子照活。也有人说不是药不灵,而是人和害虫的抵抗力大大增强。与我一起喷药治虫的方碧玉是一位大眼睛小嘴巴的俏姑娘,我虽然比她小四岁但也经常想要她做媳妇。她很有力气。她从小没娘,由她爹拉扯成人。这家伙的爹会武术,曾经一个“二踢脚”踢死一条恶狗。这家伙从小跟她爹练武,压腿打飞脚,能把脚踢得比脑袋还高。小伙子们都馋她,但怵她的拳脚,只能口头上过过瘾,谁也不敢动手动脚。所以这家伙在棉花加工厂做临时工前,绝对是个处女。这家伙跟我一起在生产队喷药时,不知为什么事想不开了,竟然喝了半瓶子“马拉硫磷”,居然没死,只迷糊了几天,据说打下了几条蛔虫,就又背起了喷雾器。别人问她为什么要寻短见,她说谁寻短见了?你不寻短见喝毒药干什么?我为了治肚里的蛔虫呢!这家伙!

    可见,莫言这一段楔子除了说明棉花和村庄的紧密关系,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塑造方碧玉这个人物。也去隐喻方碧玉的死亡,因为死亡或者是一种超脱,《白棉花》里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说明棉花和害虫的关系,也是在说生命,棉花活了,害虫死了,倘人喝了农药呢?如害虫一般不洁净的生命也就终止了。

    李幼乔却没这样做,他把镜头盯在农药上,死老鼠、死猫、死人以及瓶子里不死的棉虫,再加上苏有朋一口台湾味儿的普通话,我想不通,这是怎么个意思?这一点也不陕西啊,我说陕西,是因为除了苏有朋、宁静和庹宗华外,别人基本上都说陕西话,这又是怎么个意思?

    我想李幼乔是明白莫言想要表达的主题的,人性、爱情、竞争,这些元素电影都有。在楔子里,他所用在电影里的部分也可以说就是莫言想表达的意思,棉花的重要性、狂放的荤笑话、毒药、暗恋,但他的表现一点也不巧妙,甚至有些把观众当傻子,我实在不敢相信这是一部2000年的影片,我甚至怀疑,是不是预算低了?可我发现不是,宁静、苏有朋,那几年正当红,估计也价格不低。苏有朋的表现实在不敢恭维,他操着海归的口音装土著,宁静和庹宗华尚可,特别是宁静的表现,可圈可点。

    影片的主题音乐很不错,这是为数不多的优点。访谈中,导演的模样看上去很天真很无辜,就像他找了个白色裙子的小姑娘来唱主题曲一样,他天真地以为自己有了棉花地里老把式的老辣,其实不过是一场幼儿游戏,作为一个MTV导演,他是个成人,作为一个电影导演,他还没长大。或者,他有些不自量力,电影本来是莫言写给张艺谋的,是为老谋子量身定做的“有很多宏伟壮观的大场面的农村题材作品”,女主角是照着巩俐写的,但老谋子一肚子抱怨,也想过拍,没拍成。这小说让李幼乔拿去了,他把自己置身于老谋子熟悉的陕西,满口台湾腔的他就像是《赤壁》里叫着“蒙蒙”的林志玲,只能雷翻了众人。电影开篇的长镜头还有点《暖》的影子,但故事往下进行,我们有些Hold不住。

    故事主线没有改编,“我”(马成功)和暗恋的对象方碧玉同去棉花加工厂,村支书的儿子国忠良和方碧玉订了亲。两人到厂里以后遇到了“能说能拉”的青年李志高,还有大辫子许莲花,许莲花的辫子被卷进了皮辊机,整个头皮被撕裂下来,死了。方碧玉和李志高偷情被人发现,因此被未婚夫国忠良带人来殴打,李志高却躲了起来,后来跟厂里的干部子女孙红花好了。方碧玉在孙红花和李志高一起离开厂之后失踪(小说中有种说法是跳进皮辊机里自杀)了。失踪之前跟“我”度过了一夜(电影里是马成功的春梦)。电影里还保留了冯结巴、孙禾斗、厂长、铁锤子等人物。

    小说里想要讲述的现实并没有改变,只是在电影中简单了。小说里,有三种爱情的不公平。一是,方碧玉一开始就是村长儿子国忠良的未婚妻,从方碧玉对待国忠良的态度看,她跟他明显不亲热,也就是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顶多算是国忠良的一厢情愿,毕竟,方碧玉是个美丽的姑娘。二是,马成功对方碧玉的爱,方碧玉与李志高的爱并不对等。马成功想了方碧玉很多年,方碧玉是清楚的,但还是被相处没多久的李志高拿下了。三是,方碧玉委身于李志高,但李志高并没珍惜她,反而跟孙红花走了。小说在一些只言片语中可以把这三种不公解释得更为透彻,而电影因为没有主次,这三层不公表现得都很简单,没多少印象,故事就已经结束了。李志高的描述明显是不够的,你会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好,但方碧玉就跟他好了,小说里则把李志高很多优点展现出来,比如演奏乐器等。当然,这其实是电影在改编时候的取舍问题,我想在这一点上,电影《暖》显然要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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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电影开篇的旁边是被队长一句——“马成功,你在楞啥,打你个兄弟”打断的,我想,李幼乔之所以设计苏有朋做了一场春梦,其实是在把一个男孩刚成熟时候的性心理展现出来,他不想去涉及小说中的实际,就是马成功和方碧玉真的成其好事,反而更为纯粹。

    电影中,马成功说:“男人如果没干一两件偷看的事情,简直白当男人,看到了就赚到了,多看多赚。万一没看到,也不打紧,反正过程刺激得很。”马成功还说:“爱情太美,人性太丑。”我突然怀念起小说中的结尾,方碧玉化作了一个鬼魂,或者没有死,扮作幽魂吓唬人。那样故事就不是简单的爱情故事,而是一个传奇故事,一个爱情反叛者的故事。

    电影结尾,李幼乔给出了几组合影式的镜头,有“我”、有村长一家人、有孙红花和李志高……电影把村长作恶的儿子“拍”死了,情节是,村长的儿子再次带着人马来到工厂殴打方碧玉,最后还想把方碧玉摔死,谁知方碧玉用她的功夫把村长儿子摔死了。这样的安排,让以为没有惊喜的我们在坟墓前的黑白照片上,找到了答案。那时候,我想起电影里的两句老人的唱词:“可怜我年轻把命丧,阴魂不散心惆怅”。或者,李幼乔用年轻人猖狂的死带着属于他的惆怅完成了一次电影之旅,岁月给的奖赏就是苏有朋在微博上说,自己的“蒙傻”照——“陕北农村屁孩形象。德瑟德瑟!”——煞是可爱。

    担待忧伤——电影《暖》(2003年)

    小说和电影最大的不同就是霍建起的美是阳春白雪,莫言呢,下里巴人。我想这跟个人气质有关系,霍建起是个城市娃,1976年才到农村插队落户,1978年考入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从小的绘画熏陶,让他对电影的理解充满了小资情怀,加上插队下乡,有着对乡村美的新鲜感,所以在讨论影片的时候,不免对乡村心存美好。《白狗秋千架》发表于1985年第4期的《中国作家》,小说介绍到日本后,日本人很喜欢,加上霍建起的《那人那山那狗》在日本很受欢迎,于是投资方就希望两个人可以合作一把。

    霍建起对这部小说也不讨厌,认为莫言是一个把乡村的感受表现出来的人,他所知道的莫言一向低调,有城府,有鉴赏能力,对创作敏感,对影视改编很开明的人。对奖项也看得淡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霍建起说,莫言也到了该得这个奖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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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苏小卫(秋实)担任《暖》的编剧。苏小卫已经是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编剧的常客,2003年,第23届金鸡奖,她又凭借电影《暖》获此殊荣。《暖》大部分要了《白狗秋千架》的框架,可是温柔的霍建起,或许是从电影美术出道的缘故,他的影片往往唯美,他多半受不了主人公有一只眼睛被扎瞎了,所以把暖的残疾换成了腿瘸了,再者,他也受不了初恋到后来变得要和“我”婚外偷情,所以他把故事变得淡淡忧伤,大家只谈旧情,绝不提及欲望,只是在影片开头,暖像一个农村大婶一样若无其事地用手巾擦全身,丝毫不回避井河,这样的她,井河脸红了。在处理暖和小武生的恋情上,也只是亲一下,拥抱而已,却不涉及色情。我想这是每一个追求唯美感觉的美术娃的通病,就是不想让情色破坏了故事本身的干净。在这方面,和莫言真的不同。所以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我想不是可以用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可以概括的,也不是“荷花淀”和“山药蛋”可以区别的,我想这其实是一种内心,莫言放不下他对于乡村的粗犷,这是高密东北乡的气息,不可能舍弃掉。

    霍建起呢?也不会放弃他的淡淡忧伤,这是他所有电影的内核,也不可能失掉。所以,太太苏小卫就是这样一个理解他的人,所以他的电影,太太就是编剧。他所用的演员也有着一股子小忧伤、小清新。耿乐(《赢家》)、李亚鹏(《歌手》)、刘烨(《那人那山那狗》)、潘粤明(《蓝色爱情》、《生活秀》)、陆毅(《情人结》)、黄觉(《萧红》),女演员也是这种味道,宁静(《赢家》)、何晴(《歌手》)、董洁(《愚公移山》)、小宋佳(《萧红》),当然还有本片郭晓冬和李佳,我甚至以为,影片字幕上所打的“郭小冬”的“小”字,都是导演刻意为之,因为“小”字显然比“晓”字,更有乡村气息,更谦逊,也更有着一股子不起眼的草根味儿和小资味道。郭晓冬说,自己最难忘的角色是林井河,这个角色是他和霍导的第二次合作,之前在《蓝色爱情》里,他客串过一个小角色,让霍导直陈,天生就是演戏的材料,就有了后来的《暖》、《愚公移山》。《暖》让他获得了第16届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奖。这部影片同时获得了金麒麟大奖,第23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故事片奖,参展戛纳,可以说,这是霍导的得意之作。

    也许冥冥中,莫言跟霍导的乡村情节有了重叠。我想一个是忏悔,一个是迁就,这就是所谓感情的担待。故事开始,都是“我回乡”。故事高潮都是“受伤”,故事结尾都是“惊讶”,故事内核则是整个乡村对于“我”的担待,因为没有人硬要“我”为暖的事情负责。影片中的林井河考上大学,全村人去送行,他对暖的父亲说,一定会回来接暖的。叔说,竟说傻话,好好读书,就算替暖把大学上了。小说里,暖也对“我”说:

    “没有你的事,想来想去还是怨自己。那年,我对你说,蔡队长亲过我的头……要是我胆儿大,硬去队伍上找他,他就会收留我,他是真心实意地喜欢我。后来就在秋千架上出了事。你上学后给我写信,我故意不回信。我想,我已经破了相,配不上你了,只叫一人寒,不叫二人单,想想我真傻。你说实话,要是我当时提出要嫁给你,你会要我吗?”

    而“我”感动地说,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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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细腻的爱情与山乡景色的唯美是这影片里最动人的地方,不久前,我看过一部美国电影《云中漫步》,基努·里维斯这个大兵爱着他葡萄园里的女神。从感情到景色,我以为两者贴合的很近,只是欧美人在爱情上更为直接一点,亲吻、拥抱都那样直白。

    影片伊始,郭晓冬的身影驰骋在山间小路上,天空是惨白色,他回来是为了曹老师承包鸭塘的事情,两年多的委屈,他几句话就给摆平了。送老师回家的路上,在小桥上,遇到暖,她瘸着腿,一瘸一拐地走着,肩上背着沉沉的草。和暖相遇,他显得局促,暖似乎对他并不热情,天气热,暖洗着身子,丝毫不在乎男女之别,他反倒不好意思了。他问暖,过的好吗?暖说什么是好,有丈夫有孩子就挺好。暖变了,他一定发现了。因为暖说起话来很泼辣,“他娘的”这种词也会随口爆出。小说中的“我”也问过类似的话,过得好不好?跟老情人相遇,这句话似乎是说的最多的第一句话。是希望“好”还是“不好”呢,多半是希望“好”。小说中的暖和“我”的感情描述并不细腻,只有一些凌乱的侧影,比如惊诧于她对蔡队长念念不忘的态度,惊诧于她说蔡队长亲吻她的时候,眼神的迷离,惊诧于她说当了兵就嫁给蔡队长,惊诧于她说蔡队长不要,就嫁给“我”。井河对于小武生的心情和“我”对蔡队长的心情是一样的,都在暖说要嫁给你的时候,说不要。暖的态度也一样,她说:“烧得你”。

    影片对于“我”与暖的爱情处理得更加丰富。故事是从头说起的,当年,麦苗一片金黄,他和暖并肩走在小路上,这色彩明快,这路很长,他的脸在洗脸盆里浸着,仿佛透过这清水才能看得到过往。当年,他们在故乡的秋千架上,彼此诉说着心事,看到什么了?秋千荡得高,所以看得远。两个人面对面、心连心,井河看到哑吧在忙农活,暖则说自己看到了北京,命运的交叉原来这这个时候就开始了。

    那时候,两个人同在乡里读书,放学路上,他们一起回家。井河会小声在心里唱歌,暖则像是有心电感应一样,很快也唱起了歌,歌曲竟然跟他心里的是一样的。这给了穷孩子井河自信,把这个大方善良、能歌善舞的美丽女孩当做自己理想的恋人,尽管方圆百里,就属这个女孩美丽。回忆里,暖和一帮女孩子练舞蹈的基本功,大家开心地聊,向往自己的节目得奖,到更远的地方演出。井河在草垛上铲草,哑巴跑过来,把草种撒在暖的头发上,井河帮着暖把草种细细拣开,草垛上,暖撒娇说,明明看着哑巴欺负她也不帮忙。两个人都笑了。影片还交代井河怎样替暖出气,井河在路的拐角遇上了哑巴赶鸭子,哑巴的蛮横很快遭到了井河的报复,他把哑巴的一部分鸭子截留到了拐角处,结果被曹老师拧着耳朵让他送回去,把鸭子送了回去,哑巴还是找井河打架。两人从打谷场打到了河里,谷物四散。井河还把哥哥给母亲买的纱巾给了暖,井河荡着秋千上的暖,暖把红纱巾蒙在头上,井河说,我要把你荡到天上去。暖想要双皮鞋,她爹打了她一巴掌,说她放学不回家,做什么呢?要这要那的。井河看到了,说不就是一双皮鞋吗?以后我有了钱,我给你买。

    苏小卫在处理暖与小武生的爱情时,也键入细节。电影中,村里唱大戏,人们争相观看,万人空巷。村里来了剧团,剧团里那个漂亮的小武生吸引着暖,暖的目光没有离开过那个小武生,秋千是被设计成全村唯一的娱乐,剧团来了,就代替了秋千成为村里的焦点,人们赶过来,看着剧团在秋千边上练功。暖因为小武生都不去学校上课了,她的眼从来没有离开练功的小武生,看着看着,她的嘴角露出了微笑。

    一个午后,暖细细地看着小武生上妆,那是一张英俊的,像是美丽画片上的脸。小武生也给暖上了妆,暖在胭脂水粉的描绘下妩媚温婉,我突觉霍建起是不是看过铁凝的《永远有多远》,否则,里面的大春怎么跟剧团武生一样吸引着女孩子的注意呢?暖是不是又一个西单小六呢?上了妆的暖被小武生称,你条件真好,应该到城里去学习,我去跟团长说说。……你很美,你天生就应该演戏。房间的两个人之间氤氲着暧昧的气息,两个人都是上了妆的戏子,只是不知命运为何也如戏。后来,暖拿了家里的粮食要送去剧团,还嘱咐妹妹,别跟妈说。小武生走了,村里有人放河灯,办喜事,暖的眼光里充满了期许。暖的腿受伤后,路上,小镜子被暖抛到了潭里,连水的叮咚都听不见,那段感情彻底没有了。或者,霍建起之所以看重《白狗秋千架》,就是看中暖身上对爱情的洁癖,在她残缺的时候,她绝对不去执着,反倒希望那个不残缺的人,过得好。她的放手,我觉得不是自卑,而是一种凭着良心的担待,她的善良,如同她的美丽,让人觉得自然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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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哑巴,小说中的哑巴像是一个无理的暴君,在《暖》中,却亲切可人。小说中关于哑巴的叙述并不多,主要是他的眼神,他的偏执,还有暖说:“你也看到他啦,就那样,要亲能把你亲死,要揍能把你揍死……我随便和哪个男人说句话,就招他怀疑,也恨不得用绳拴起我来。”到了电影里,我觉得哑巴对暖是用了心的。扮演哑巴的是日本演员香川照之,香川接过一些中国电影,比如姜文的电影《鬼子来了》,还接过跟中国关系密切的电影《拉贝日记》。关于《暖》,他说,“我刚看到计划表的时候还很吃惊,因为很专业的。”在他印象里,中国导演和日本导演的不同之处是日本导演按部就班,而中国导演有时候是和演员沟通怎么往下进行会好一些。让一个日本人演哑巴,我想是很有趣的组合,倒是不用给他配翻译,又能引起日本观众的注意,还有可以关注一下日本的奖项,我姑且这样以为。香川的演技很好,他把哑巴演活了,但也有人说,这个哑巴有着日式的夸张,我总觉说不定是霍导看重了他那日式的疯癫才让他来演,因为莫言小说里的哑巴就是有些夸张的。

    我想哑巴是爱着暖的,也深爱生活,只是他是哑巴,难免和村里的众人格格不入,只有在没人的时候,他才有一个自己游玩的空间,镜头特别给了哑巴一个荡空秋千的场景,那个雾蒙蒙的清早,秋千架旁边没有人,哑巴抚摸着秋千,一只小狗经过,哑巴用手荡起了秋千,他笑了。后来我想,那《白狗秋千架》里的白狗,只剩下这只寂寞的小狗的侧影,除此之外,绝无其他。

    其实,这个镜头开始的时候,我与好友还讨论,暖的伤残不会是因为哑巴在秋千上动了手脚吧?我们对最后的悬念充满好奇,忍不住先猜了起来。原作中暖受伤跟哑巴没有关系,我们忖度霍建起会不会这样做?结果是我们多虑了,我想他也不会这样做,如果这样做了,就有违唯美,这个村子有着一种天然的无伤害感,没有人会故意发坏,只有事情发展到那里了,或者不知道怎样表达感情,所以误会了,让人不舒服了。香川把这种分寸拿捏的很好,能感觉到他对一个女人的真爱。影片中,哑巴对待暖与小武生的爱情,仿佛不是嫉妒。暖在送粮食的路上碰到了哑巴,哑巴追着她跑,当我们以为哑巴要做出格的事情,或者小武生要打哑巴的时候,哑巴亮出了怀中的鸭蛋……原来两个人都要给剧团送东西。而井河呢?却当他在荡起的秋千上看到远处肩并肩的暖和小武生,心中不是滋味儿。

    只是,好景不长,正如“我”与暖的感情总有第三者出现,因为这个人,“我”注定不是暖第一个放在心坎上的人,因为这个人,我的初恋和暖的初恋都变得错综复杂起来。其实,先有一颗走出乡村梦的是暖,而最后实现的是“我”,暖因为这梦想,梦了两次,先后经历了他和“我”,两次都在等,暖的梦早就成了一种等待,漫长,有希望,但也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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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没有去细细描写这种等待,多半因为不好说。影像就真切的很。区别是一种是去当兵,一种是去省剧团。蔡队长送给暖一把牛角小梳,小武生则送了一个小圆镜。这两样东西在暖那里,都成了宝。影片中,小武生走后,暖承受着村里姑娘们的闲言闲语。县剧团来招生,井河带着暖去,暖心气高,就是想考省里的剧团,她就是要找小武生。暖说,小武生一定会来接自己的。小说却用几句话把暖和蔡队长的爱情隐秘说了出来,爹说,蔡队长把你们当小孩哄怂着玩哩。暖不服气,提到蔡队长在临走前一个晚上,亲了暖一下,并呻吟着说“小妹妹,你真纯洁……”。小武生呢?他没说什么。芒草堆里,他们接吻,拥抱在一起。茅草乱飞,我只能说,霍建起的电影在处理爱情的时候真是唯美。洼地,赶鸭子下塘,鸭子在水泽中间,剧团要走了,小武生没带暖走,井河和暖一起失恋,一起痛苦。剧团武生留下来一个小镜子,这个镜子记录了暖的美丽,也跟着暖的蚕,慢慢想念春天。

    影片解释了一个小说没有解释的问题,或者小说忘记解释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我”迟迟不回乡呢?为何父亲多番催促,我才割断了丝丝缕缕回乡呢?暖的瘸腿成为影片的悬念,迟迟没有亮出原因。暖说,回吧,不回就家里坐,而他始终没有过去坐,而是默默看着暖走远了。两人在多年后相遇的戏份是忠实了原著的,暖背着草,艰难跋涉,我跟她擦身而过。他说终于明白为何这么多年不敢回乡,怕见到她,更怕见不到她。当年,他们在故乡的秋千架上,彼此诉说着心事,看到什么了?秋千荡得高,所以看得远。两个人面对面、心连心,井河看到哑吧在忙农活,暖则说自己看到了北京,命运的交叉原来这这个时候就开始了。

    遇到暖的井河决定不回城里了,晚上就住在曹老师家里,他向曹老师打听暖的婚事,老师说,暖和哑巴结婚已经六七年了。老师还嘱咐井河把糖给暖拿着,因为暖的孩子差不多有五六岁了。暖照着镜子,镜子里的暖很漂亮,暖的表情闪过一丝慌乱,她很怕自己在井河面前丢了丑。井河撑着伞,在小路上走着,路很窄,雨细细地下着,红格子伞,色彩。到了暖的家里,暖说都在呢。可明明没什么声音,暖的丈夫是哑巴,暖拿出一双皮鞋来,哑巴用敌对的目光注视着井河,女儿跑过去,告诉爹,来人了。井河带来的糖,给暖的女儿吃了一颗,暖的女儿跑到父亲身边,给他一块糖,尝到了糖,哑巴才表现出友好,笑了起来。暖出来,看到了井河,说家里不是个样,别见怪。哑巴把自己嘴里的糖吐出来,硬要暖吃。暖不吃,哑巴把糖硬塞进暖的嘴里去。井河看呆了。

    暖家里的水缸里放着黄瓜、西红柿等蔬果,暖的小女儿在玩着木质的玩具。在霍建起的电影里,这些灰暗的背景中,偶尔有一两个色彩鲜明的物件,就让人感到一丝暖意。暖告诉哑巴,井河回来是为了曹老师,井河在北京当了干部,井河已经娶了北京女人做媳妇。暖家里现在养蚕,生活得紧巴巴。哑巴让井河帮着给蚕扎架,暖拿开水的时候被开水烫了一下,放进嘴里,马上没事了。暖已经不是那个娇滴滴,因为哑巴撒了自己一把草就幽怨的小女孩,她已经是一个地道的农村媳妇了。暖问,孩子多大了,井河说刚满月。男孩?男孩。哑巴这时候把头抬了起来,生气了,因为暖和井河的对话没有人给他听,暖连忙去解释。哑巴才把眉头松开。井河说,没想到暖会嫁给哑巴,因为暖小时候最怕哑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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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准备午饭,井河跟暖谈起了她的婚事。井河说,大哥来接母亲回家的时候,听说暖到县里相亲去了,暖说是售货员,人不错,看了自己的照片让自己去的,但就是不跟自己出门,后来暖想不能委屈了人家,就回家了。那男人哭得很伤心。井河问,就没碰到合适的?暖说,啥是合适,啥是不合适?井河问,你还唱吗?暖说,话都快不会说了,哑巴不说话,丫头跟他在一起呆久了,也不爱说话。井河问,也没个电视,暖说怕哑巴听不见,一着急再给砸了。丫头也整天闹着要呢。

    中午吃饭,哑巴要跟井河拼酒,井河当然不是哑巴的对手。哑巴的女儿把糖纸放在水罐里,井河边吃饭边亲切地喂饭给她吃,哑巴则拿了根黄瓜,大口啃了起来。当哑巴丫头说叔要带我去坐火车的时候,哑巴失落了。就像过去,暖被等待折磨的厌烦了,哑巴兴奋地送信过来,暖却随手把井河的信撕掉了,哑巴在旁边站着,不知所措。后来,哑巴就不送信了,邮递员把信给哑巴,哑巴随后就撕掉。在揣摩这种感情时,多半有种矛盾,一方面,哑巴不想让暖被井河接走,另一方面他想让暖开心,井河的皮鞋结束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暖不写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井河寄来了皮鞋,皮鞋被暖扔到了河里,哑巴把鞋捞上来,这双鞋反复出现,其实,每一段爱情仿佛都有个信物,暖跟井河之间就是一双不合时宜的鞋,这双本不该属于乡村的皮鞋,暖果然没穿过,就像她一直未能如愿的爱情。

    爱情就是这样,本来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都后来淡忘了,本来以为天长地久的事情,也失去了全部联络。井河说,对不起,我把你忘了。暖却说,你没忘,你要是忘了就不会不回来。暖看他看得真是透彻。故事结尾,井河要走了,井河走之前把小花伞留给暖的女儿,这是把折叠伞,雨很大,暖追出来,说伞不会用,你还是打着走吧。井河撑着伞,看着暖一步一步走回去。夜里,井河睡不着,仿佛看到了童年时期和暖在一起嬉闹的画面,红色的灯笼在闪耀。为何,美丽的童年终究被一点点吞没,美丽的初恋也渐渐成为过往,当年,他考上大学,暖说,暖说,我配不上你,如果连着三封信我都没回,你就别再想着我了。井河说,给我回信。信誓旦旦。如今,井河又做了承诺,面对哑巴让井河带着女儿和老婆走的请求,井河当然不会,但他承诺道,等你长大了,带你去城里读书。他说,一个人即便永不还乡也逃不脱自己的初恋;他说,我的承诺就是我的忏悔,我的忧虑就是我的安慰;他说,哑巴给予暖的,我并不具备,如此说来,暖是幸运的。

    井河和郭晓冬也有天然的亲近感。郭晓冬这个农村小伙,刚来到北京的时候,他带着全身的不适应,最重要的还是缺钱,一万块的学费让父亲伤了面子又伤了里子,生活费,身份的自卑,角落的感觉。这些跟莫言有些相似,还有一点,就是他们都是山东人。所以,我觉得郭晓冬在体会井河的时候,体会得最深刻。这种体会或者可以称作土地的高贵,就像暖伤了腿,她的美丽便残缺了,可是比起在困境中失去自己的人,她还是美丽的。所以,我觉得电影的结尾更好,因为暖始终不卑不亢,而不是像小说结尾,因为生了三个哑巴孩子,她要求“我”跟她生个不哑巴的,这样等老狗死后,家里可以有人跟她说说话。她说,“好你……你也该明白……怕你厌恶,我装上了假眼。我正在期上……我要个会说话的孩子……你答应了就是救了我了,你不答应就是害死我了。有一千条理由,有一万个借口,你都不要对我说。”

    我还能说什么呢?小说结尾是……

    “童心”男人和“千面”女人——话剧《霸王别姬》(2000年)

    2000年,11月28日至12月25日《霸王别姬》在人艺小剧场上演,《霸王别姬》一开始是由空政话剧团排演,《霸王别姬》的主演是吴京安(项羽)、候继林(虞姬)、肖雄(吕雉)、范增(白志迪),导演是王向明。1996年,莫言开始这部话剧的创作,四年间,莫言五易其稿,剧本最初的题目叫《钢琴伴奏·霸王别姬》,分为古代和现代两部分。后来,莫言想纯粹一点,就把现代部分的戏砍掉了,删掉的这部分也没瞎了,这部分说的是女知青和农村青年的故事,我想,就是剧本《锅炉工的妻子》吧。诚然,在纯粹的古代环境之中,如果再去塑造一个与众不同的西楚霸王,则更为典型和简单,两种历史的穿插,就会显得凌乱了,也让人们在关注人物的时候分心。莫言打算塑造什么样的人物呢?他说:

    这是一部与现代生活息息相关的历史剧;

    这是一部让女人思索自己该做一个什么样子的女人的历史剧;

    这是一部让男人思索自己该做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的历史剧;

    这是一部让历史融入现代的历史剧;

    这是一部让现代照亮历史的历史剧;

    其实所有的戏剧都是历史剧。

    那就看看莫言给我们什么样的女人和什么样的男人。

    1

    两种女人。阿朵有首歌《千面》我觉得很有意思,大意是,你喜欢东方美还是西方美、心里美还是身体美,我都可以给。《霸王别姬》里有个身体美的第一美人——虞姬,还有个内心强大的女人——吕雉。这样说似乎不公平,虞姬也有内心的坚强,吕雉也有迟暮的美丽,换言之,每个女人都有“千面”。这两个女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得到的和失去的不一样,在乎的是一样的。历史上,吕雉还是个大女人,有匡扶丈夫成王的能力,这并不代表她不要丈夫的爱,戚夫人就被吕雉做了“人雉”。哪个女子不嫉妒?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虞姬一向是项羽的专宠,莫言的话剧里,她要丈夫不要江山,再后来,她想通了,丈夫不是自己的,江山却是天下的,只可惜为时晚矣。故事变成两个女人去争一个男人——项羽,只能说,莫言用到了鲁迅的历史小说的态度,就是“只取一点因由,随意点染,铺成一篇”。

    虞姬总想成为项羽的唯一,觉得这才是一个女人的成功,她还想和项羽过老农一样的生活,觉得这平淡才是生活。而吕雉呢?她想要给项羽全部的爱,也想用这些爱让项羽成为天下的君王,她自己的丈夫就是这样的,所以她天真地以为全天下的男人都要江山。同时,她很聪明,知道男人不可能只有一个女人,所以她自己也养面首。在剧本《英雄、美人、骏马》中,刘邦说:

    “你那老嫂子有她自己的相好,乐得我不去纠缠她呢!”

    连她自己也说,“我之不贞,正随其愿。”可见这两口子当真有意思,把爱情是嫉妒消解了。而项羽和虞姬则爱情至上,韩信送虞姬回来,项羽想要杀韩信的原因竟然是觉得韩信和虞姬有染。我想,莫言想表达一种历史观念,就是像是平凡的人很难成为一地的君王,他必须有非凡之处,比如力大无比,比如骁勇善战,最重要的一点其实是对待感情的凉薄,伴君如伴虎。因为感情的凉薄,才会喜怒不与人知,才有一个帝王的绝对权威。但是没有人敢忤逆自己,也同样很少人对自己真心。古往今来的电视电影,小说剧本,很多都在探讨,哪个敢于反抗帝王的女人最终成了帝王的最爱?不过是参透一颗寂寞的帝王心,如果不安于寂寞,是当不了帝王的。

    项羽这个男人,被莫言认为是有童心的男人。其实,《霸王别姬》改编自莫言给老谋子写的一个剧本——《英雄、美人、骏马》,老谋子没用,所以莫言就拿来改成话剧了。里面的虞姬先是挡了项羽的马,果敢而又自信,在项梁面前说,“望叔叔罚我为项羽做妻子!”项梁答应后,还直说谢谢叔叔。虞姬用不卑不亢的态度获得了项羽的心。无论是哪一部片子里,虞姬都被莫言刻画成一个好的发妻,想要跟项羽一生一世。他们之间的相处,有很多时候是小儿女情态,比如,剧本中,项羽出去打了一只兔子,两人正在烧兔子肉,彼此打趣,虞姬给他擦脸说,“这哪里像个皇帝呀!”项羽呢,也说虞姬:“这哪里像个皇后呀!”不一会儿,项梁来传召项羽,项羽临走也不忘说,“你可不许全部吃光。”

    也就是这种共同的童心,让虞姬得到了爱情,吕雉得到了江山。两个人其实没有什么值得怨尤的,莫言把这两个人放在项羽面前,其实也要告诉项羽,小孩子,该长大了,或者是,就这样别长大,大人的世界里,太过寂寞。记得,剧一开场,自然是垓下之围,西楚霸王的霸气被锁在这小小的一隅,仿佛再无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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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有篇散文叫做《楚霸王与战争》,里面爷爷讲了一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楚霸王是秦始皇与东海龙女所生的“黑胖小子”,龙女因为他是私生子,怕有损龙宫声誉,就抛之山林。这可是龙种,当然不能随随便便死去,于是就安排一只母老虎给他喂奶。这样项羽就“龙生虎奶”了。这说不定是跟鱼肚中“大楚兴,陈胜王”的意思是一样的,不过是项羽那一拨人想给自己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只是这些理由跟戏剧的开场一样,被困在了垓下。

    这种围困仿佛命中注定。项羽这个人玩性十足,破釜沉舟啊,火烧阿房宫啊,都是典型的儿童破坏欲。还说,项羽不肯过江东,其实是打烦了,打累了,这个西楚霸王,再也不想打了,就死了吧,反正有虞姬陪着自己呢!正是莫言有这种“玩性十足”的观点,所以在对待话剧改编时,他分外淡然:

    “戏剧创作与小说创作不同,小说我一个人说了算,而戏剧是许多人共同创作的结果,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作为编剧,我只能说当我创作完作品之后,就不应该再去干涉导演和演员的创作了。”

    要知道,导演王向明加入了京剧韵白、流行俗语、地方方言、流行歌曲等,使得全剧的风格是有些不协调,还让这部话剧遭遇了更激烈的讨论,这些东西会瓦解观众情绪,但戏剧本身又可以渲染情绪,以至于“整出戏就是在不断的营造、瓦解、再营造、再瓦解中进行的”。由此可见,莫言是宽容的,或者说,他知道自己是谁,这本就是一种智慧的处事方式。

    《霸王别姬》话剧里,我以为莫言写得最好的是“范增之死”,他是被一个孩童气死的。先是虞姬来请亚父回去,觉得没有亚父不行。虞姬说,“项王虽能力敌万人,但骨子里是一副顽童脾性”,她替项羽给亚父赔罪,就要说服亚父回去的时候,项羽出场,第一句就是:“我还以为是一对青年男女在拜月定情呢,原来是我夫人和一个白发老儿”。亚父自然说,“大王,君王无戏言”。而后又说自己要死谏,竟被项羽认为是演戏,刘邦的奸细。以至于把亚父活活气死。

    项羽:事到如今,你还在给我演戏,我问你,从何时起,你卖身投靠,当了刘邦的奸细?

    范增:苍天在上,黄土在下,老臣可以起誓。大王阿,这天大的冤枉,完全是无中生有,让老臣从何讲起?起兵八年来,我为你运筹策划,宵衣旰食,楚营将士有目共睹,大王您……您也不是瞎子!

    项羽:(拔剑)你竟敢骂我瞎子?!

    范增:事关名节,老臣据理力争,决不惜死!

    ……

    范增:(委屈愤怒地)这种浅薄诡计,大约只能骗过三岁小儿!

    项羽:(暴怒)范增,你刚骂过我是瞎子,现在你又骂我是小儿,(拔剑出鞘)

    你以为我真的不敢杀你?!

    范增:复国无望,老夫已将生死置于度外,能死在你的手中,也是老夫的造化!大王请吧!

    足见女人大戏里,一颗臣子的心。莫言说:

    “这个戏我想应该是满台喷射着思想的火花,有非常美的语言魅力的那种戏。”

    我想,他做到了。

    看得见的自己——话剧《我们的荆轲》(2006年)

    早在谈论自己的话剧《霸王别姬》的时候,莫言就表露自己写历史人物的野心,就是把人物当成“我们”的,朋友般的。他说:

    “我们设计了许多在历史上完全可能发生但史书上没有记载的情节,来表现我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理解。理解就是阐释,阐释就是创造,而创造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我们写出了我们的项羽、我们的虞姬、我们的刘邦、我们的吕雉。”

    在这里,是“我们的荆轲”。大多数人看到这部话剧是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话剧于2012年12月在北京重演的时候,人们多半因为莫言去观看,《我们的荆轲》因此跟北京人艺的两部热门大戏《窝头会馆》和《全家福》抢来了档期,由王斑与宋轶主演。并且《我们的荆轲》已经成为北京人民艺术院的保留节目。

    2006年,莫言与沈阳话剧团合作推出话剧《我们的荆轲》,那次是为了第六届沈阳艺术节,结果也很不错,获得了艺术节的特别奖。剧本的导演是王向明,他一直感谢莫言带来了这么好的剧本,因为荆轲的形象在话剧里被颠覆了。莫言与沈阳话剧团合作,多半因为这剧团本就分外优秀,《搭错车》据台湾歌舞片改编的音乐话剧,当时盛况空前,导致千余场的演出记录。该团的著名演员有孙海英、吕晓禾、郑爽、方青卓等。剧团实力不俗,自然受到作家的喜爱,况且在团长那里,依然认为莫言是“充满智慧的大作家”。

    1

    《我们的荆轲》旨在进行自我批判。莫言在序言中写道:

    沈从文先生曾说过,小说要“贴着人物写”。这是经验之谈,浅显,但管用。浅显而管用的话,不是一般人能说出来的。我改之为“盯着人写”,意思与沈先生差不多,但似乎更狠一点,这是我的创作个性决定的。……好的文学,无论门类,都是写“我”的,不关乎“我”不能洞察社会和人心。要学习鲁迅,写出那个“裹在皮袍里的小我”。几十年来,我一直在写他人,写外部世界,这一次是写自己,写内心,是吸纳批评,排出毒素,是一次“将自己当罪人写”的实践。

    可见,莫言想在荆轲身上学会发现,就像他自己觉得一个五十岁的作家,看不清自己的真面目,是“有悖职业道德的”。莫言首先想给我们一个不一样的荆轲。

    荆轲在历史上披着侠客的光环,有骨气、有谋略、知恩图报。关于荆轲最主要的事情是刺秦,再者就是取樊於期首级,以及燕太子砍美人手赠之。荆轲刺秦是失败了,这故事本身也被人多有诟病。无非是围绕荆轲刺秦固然显现侠士的风采,但却被燕太子丹利用了,燕太子丹是个怕死而又残暴的小人。不怕死,何来刺秦?不残暴,何来美人玉手?至于荆轲呢?是“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的侠士,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壮士。

    莫言笔下,很多时候,荆轲未必不是一个为完成目标而不择手段的偏执狂。这偏执狂不止一个,还有田光。田光死了,为何而死呢?话剧还是跟着历史的,自己现在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上被太子丹见疑,故自刎而死。话剧中,对这一幕表现得很生动。本来高渐离、秦舞阳、狗屠三人在讨论什么是侠士,还彼此相轻。说到田光则称:“田老爷子,一个老糊涂嘛!”还说:“田氏门下,尽是鼠窃狗偷之徒”。直到一声“田大侠到”,众人才见礼,且对先生百般奉承。田光似乎只倾心荆轲,说:“这才是一个侠士该说的话。夫侠者,容也;侠者,大也。”田光提出要众人协助荆轲完成大事,众人也未有推辞者。在看待刺秦上,荆轲说:“太子给了先生一个成就一世英名的机会”。以至于,荆轲在得到这个机会后,也开始了他的偏执,就是一心为了成就大事,包括杀掉燕姬、砍下樊於期首级。而田光之死也为了“借一个不充分的理由,用自刎的方式,成就着配角的名声。倚着槐树穿绿袄啊,秃头跟着月光走……”。在田光死后,荆轲也说:“先生求仁得仁了。”可见,这个不一样的荆轲选择了最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方式,为了成名。

    话剧中,燕太子丹的形象颇像是跳梁小丑,他的装扮有着一副戏谑的味道,他的手上,永远是一把小扇子,仿佛随时要玩笑似地煽起风来。见面之初,太子就把美人燕姬送给了他,说这是治疗他失眠之症的良药。荆轲在与燕姬长谈中,治好了失眠。当燕姬把复仇与侠客的本质一点点说给他听——

    燕姬:你最爱的就是你自己。

    荆轲:从你身上我看到了我自己。

    燕姬:那就让我们互相照一照吧。

    荆轲:我看到了一个怯懦的人。

    燕姬:也是一个勇敢的人。

    荆轲:一个暧昧的人。

    燕姬:也是一个明朗的人。

    荆轲:一个小人。

    燕姬:也是一个伟人。

    荆轲:合起来就是我?

    燕姬:也是我。

    荆轲:我就是你,你也是我。

    燕姬:其实都是普通的人。你的头还痛吗?

    荆轲:似乎不痛了,但还是有些麻木。

    可见荆轲在燕姬的话语中找到了自我,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燕姬还想和荆轲双宿双栖,成为西施和范蠡,可惜,荆轲永远成不了范蠡,无论是因为他刺秦的使命,还是他不安分,想要成名的心。所以他杀了燕姬,理由是:“燕姬乃秦王奸细,屡屡动摇我刺秦决心,荆轲为殿下处之。”后来,又后悔了,说“我在想,她也许是殿下派来的卧底。”所以,说不定错当敌人误杀了。

    我想荆轲之所以要杀燕姬,是他受了太子恩德,就必须要牺牲性命,如果燕姬在,他就有了另一种想法,和燕姬双宿双飞,成为隐居的西施和范蠡。但这种选择显然是不行的,如果真这么做,那不但成不了名,还会身败名裂,所以他杀了她。而且是在她扮演秦王的时候杀的,这也有寓意,就是燕姬已经成为刺秦路上,或荆轲杀身成仁路上的一块绊脚石,所以不得不杀。可他在跟燕太子丹告别的时候为什么又犹豫了呢?也许因为他后悔了,矛盾了?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会犹豫,这是生死的大事,人怎么会不想活着,想死去呢?所以,他怀疑杀错了人,其实是在怀念一种想法,一种不做刺客,去做一个普通人,过着神仙眷侣生活的想法。就像莫言所说:

    写人,写人的成长与觉悟,写人对“高人”境界的追求。由人成长为“高人”,如同蚕不断地吃进桑叶,排出粪便,最终接近于无限透明。吃进桑叶是聆听批评,排出粪便是自我批判。

    荆轲的自我批判就在于他的犹豫。这让我想起了哈姆雷特复仇的延宕,或者“延宕”的哈姆雷特才是一个普通的人,有血有肉的人。

    2

    其实,北京人艺的编剧队伍里,还有刘恒、邹静之、万芳、叶广芩等作家。这就是说,莫言并不是唯一的,或者因为获奖,他变成最有名的那个,就像荆轲真的刺杀秦王时,终于出名了,却被秦王给雷了。秦王说:“你以为刺杀一个元首那么容易?!连那些暴发户都有两个替身。”紧接着是五年以后,高渐离前来刺秦,结果被活埋。秦王又说:“小小一个燕京,怎么会有这么多想出名的人?不把这些家伙消灭干净,天下就不会和平。”

    我想,莫言一直在试图写自己第三部历史话剧,这部话剧出来的时候,就是莫言的“后出名时代”,他如何能让“现在的我”变成“原来的我”,其实是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说,莫言也需要为自己的名利找个替身,好让真正的自己逃离名利的匕首。从这点上说,荆轲其实少一个“后出名时代”,或者莫言设计一部现代戏去讨论“后出名时代”的欢乐与哀愁。2013年,莫言在看人艺演出《霸王别姬》之后,说:

    “《我们的荆轲》是2000多年前的事儿,下一部戏完全不一样,可能是两年后的事儿。……人艺能把历史剧演出现代味儿,不知道接下来能不能把现代戏演出历史味儿。”

    我突然迷惑了,莫言究竟是要完成自己的三部历史剧呢?还是继续探讨自己的现代戏。这些本没有什么值得迷惑的,就像莫言说:

    “荆轲刺秦只是成为一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事。根本没有目的!自然也没有意义。”

    或者,莫言写什么话剧也不需要去考虑清楚,只要记得他笔下那个阴险毒辣的太子丹,是怎样无视并玩弄一个女人的喜爱;记得荆轲在水边呼喊高人,却看到了蝼蚁般的自己,明白“每个人既是英雄,也是懦夫;既是君子,也是小人”,由此完成对自己的救赎;记得“发现名利皆虚,神马都是浮云”的莫言在“戏剧创作方面是一个学徒”;记得司马迁“只写人物行为,没有写人物内心”而《我们的荆轲》在“批判过度的欲望,歌颂人的觉醒”。或者,我们从这些只言片语中可以看见一个鲜活的莫言,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零星的故事——其他剧本

    《英雄浪漫曲》(1988年),这个剧本最早发表在《中外电影》上,2002年,收在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英雄·美人·骏马》里,这本集子里还有下面说到的《大水》、《哥哥们的青春往事》。

    90年代的电视剧写作,完全是为了赚钱。莫言说写一集电视剧大概五千元,因为他是名作家,所以一万五千元一集。可是这钱并不好赚,每一次写都好像遇到了极大的人格侮辱,因为“每次你都会被低劣的电视剧导演横挑鼻子竖挑眼。”但为了赚钱和工作,莫言还是写了《哥哥们的青春往事》、《中国模特》、《梦断情楼》、《红树林》《雪白的墙》等电视剧。1993年夏,莫言和吴滨、史铁生、刘毅然、余华、苏童、贾平凹、格非、杨争光、叶兆言、朱晓平等11位作家还合作了20集电视剧《中国模特》,主演是瞿颖和苏瑾,是中国首部写模特生活的电视剧。

    《哥哥们的青春往事》(1993年)是六集电视剧,原著是刘少渺,导演是高强,由河南电影制片厂摄制,编剧是莫言和刘震云合作的,主演是刘丹、吴若甫。刘丹,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因为在《还珠格格第二部》里,她就是已经香消玉殒的香妃,这部电视剧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日本人围剿土八路,战士们机智突围的事情。《雪白的墙》和《良心作证》都是关于犯罪与救赎的片子。电视剧《雪白的墙》主演是宋春丽、朱媛媛、师小红和孙思瀚;影片《良心作证》是莫言和阎连科共同创作的,主演是刘蓓、臧金生、马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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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浪漫曲》就是莫言1986年发表在《北京文学》上的小说《断手》的姊妹篇。主人公苏社、小媞、留嫚都没有变,故事也是说从战场归来的伤残士兵苏社,面对残疾后的生活该如何自处的事情。情节基本上时《断手》的延长,小说把三个人的童年故事也包含进去,同时还包含了三个人的爱情纠葛,添加了自行车比赛。小媞这个美丽健全的形象配上并不美丽的内心,人物性格更加鲜明,同时还出现了两个情敌,大锁和建设,另外就是把苏社的爷爷写成对抗德国和日本侵略者的英雄,而苏社正是从小立志继承爷爷的志向。

    1989年发表在《中外电影》上的《大水》,是莫言和刘毅然合作的电影剧本。作品发生在饥饿年代。戴号是个逃跑的囚犯,因为蒙冤在农场改造。黄河边,河沙金黄,既然靠着黄河,自然少不了船与船夫、水与决口。船老大的女人即将临盆,船员柱子刚刚新婚,但因为媳妇第一次没见红,所以他对媳妇充满了恨意。戴号为了逃跑先脱掉了囚服,又冷又饿,在秋水家门口跟鸡抢食吃,秋水看他可怜,就找了件衣服,给他饭吃,让他晚上睡在秋水家的破船上。船老大回来了,自然不满意家中有别的男人,但一直没有媳妇通奸证据,只得作罢。秋水分娩,难产,幸好戴号就是个医生,他救了秋水和儿子的性命。结尾黄河决口了,戴号和秋水终于发生了关系,船老大和戴号一起把生命献给祭河。船老大把衣服和戴号的状子交给女人,让女人“帮他告,去找国家主席刘少奇!”

    《大水》的情节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河水与人的关系。剧本开头,是第一重野性美。男孩们用“小鸡鸡”开始撒尿,说“我是龙王”、“我是龙王的爷爷”、“我是龙王爷爷的爷爷”,这些尿还形成尿瀑布。黄河在一开始是平静的,有灵魂的河,是母亲的象征。接着就是变了脸的黄河,波浪滔天,古老的童声民歌响起,歌词大多为“流着女人的乳和泪”、“流着男人的血和汗”之类。

    船老大,却故意回避着野性美,形象是:

    他决不赤胸露背以显示一种所谓的彪悍和力量,他穿着一件对襟棉袄,甚至带有几分文雅,只是在眉宇间隐隐透出他的凶狠、果敢和老谋深算。

    就是这样一个有着怀孕妻子的船老大,带着众人开始用鸡头“祭大王”,“大王”是一条“鲜红色的斑斓小蛇”,人用血喂养它,它可以在迷途中为船指引方向。“大王”被装在红褐色的瓦罐里,孩童们则去抢夺被扔进水里的鸡头,饥饿的孩子们要吃这些鸡头。孩子们在电影里始终是串联者,他们的行为透着诡异。这场吃鸡头的戏里,莫言做了说明,鸡头用“燃烧未尽的纸标”引燃柴草烧黑了吃,寓意有三:

    ①神圣的仪式被亵渎,显示出他的荒诞和游戏性。

    ②水与火的对立。

    ③这场戏首先成立在饥饿这一严酷的事实上,然后才可能产生平凡事件中本来具有的魔幻、怪诞、象征的意义。

    随后展现饥饿,女人和孩子们剥树皮,村子像是坟墓一般安静;孩子们跳进秋水家里抢公鸡,把农场戴眼镜死尸身上的肉割下来烤着吃;有人饿晕了,但榆树皮剥光了,只能吃难吃的杨树皮……

    船老大是守旧的,戴号是务实的。船工看到轮船,船老大会说,“收回你们的眼”;秋水生孩子生在土上,船老大冷酷地对接生婆说,要孩子,不要大人;人们饥饿难耐,还要修建河神庙,船老大说决不决口是要看天……戴号用医术给女人接生,母子平安;去给女人找吃的,连孩子们烤的人肉也拿给女人吃,谎称是马肉;他去生吃祭牛,被发现后赶走了。

    剧本也是以献祭结束的,献祭活人——就是所谓的“红哨”。“红哨”由抽签决定,柱子抽中了,戴号也被抽中了。柱子媳妇杀了柱子,自己也自杀了,我想她是想留下柱子,而不是再也看不到柱子的尸体,柱子死后,船老大顶替柱子成为“红哨”,后来在仪式中双双赴死。

    随着戴号死在河里,我不想说是不是古老河祭对于“不迷信”的胜利,我只想认为这是人在绝望之中的放弃生命。童声歌唱的结尾中,或者黄河这位母亲能早一些收走她的怒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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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炉工的妻子》则跟小说《司令的女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外号“司令”的孙国栋娶了女知青“茶壶盖子”唐丽娟,那时候她怀了宋河的孩子,是最危难的时候。唐丽娟考上大学回城后,把司令也接过去了,村里人人羡慕司令,可是好景不长,唐丽娟和老相好“宋鬼子”宋河旧情复燃,司令无法接受,杀了唐丽娟,被处以极刑。司令在城里的工作就是烧锅炉,唐丽娟考上了师范学院的艺术系,宋河也是搞艺术的,娶了个跳舞的老婆。《锅炉工的妻子》可以看作是《司令的女人》的续篇,《司令的女人》主要写在乡下知青点的故事,进城后的故事都由“我”与吴巴叙述出来的,用四个字、四个字的方式诉说。

    《锅炉工的妻子》则侧重于城里的故事,一个女知青和乡下的丈夫,加上旧情人。女知青是钢琴老师阿静,旧情人是作曲家建国,乡下丈夫是锅炉工阿三。通过剧本,我们可以看到“司令”进城后的故事,以及他的内心。小说把悲剧的重点放在了阿三身上,因为他没有杀妻子,而是杀人抢钱,妻子呢?一直服用避孕药不给他生孩子,后来,他给妻子换了药,终于怀上了孩子。而作曲家,加了点良心在他身上,他总是说阿三太可怜,他们不能这样做。可是在钢琴老师的叙述中,你会发现这个人一直是伪善的,因为以前:

    “就在后山那个蝎子爬行、蝙蝠横飞的岩洞里,我为你献出了处女的身体。你让我等着你,我就等着你,你起初三天一信,后来一月一信,再后来就如远飞的黄鹤,杳无音信。可我的肚子渐渐大了,我怀上了你留下的孽子。在那个年代里,一个女青年未婚先孕,要遭受多大的压力?何况我又是黑五类的子女,爹跳楼,娘病死,我一个弱女子,就像伤翅的小鸟,无枝可依。阿三他一家不嫌弃我,阿三当着众人宣布,我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不久,我产下了你的死婴,大出血啊,是阿三抽血救了我——就这样,我嫁给了他,你那时在哪里?你时正与那位拉提琴的女人花前月下,你可曾想到我在死亡线上挣扎?”

    而现在:

    “我本以为对你已经情断意尽,可当我在音乐会上见到你时,心中的感情又死灰复燃,而你,也是来者不拒,你在剧场后台就把我……”

    可见作曲家的道貌岸然,很多时候,你会以为他是真的忏悔,他说自己是“年轻无知”或者“不想伤害阿三”,连钢琴老师都说他是“多么虚伪”。我想看剧本与小说最大的不同,就是人物用对话表现自己的内心,很多时候可以不得不做自我剖析,还要用语气来表现情感,看起来颇为过瘾,也不用担心莫言又做了什么文体实验,怎么看也看不懂。

    我想,莫言忘不了鼻子里塞着白棉花讲着官腔的时刻,也忘不了跟《红高粱》打着赤膊,有人在唱,妹妹你大胆往前走。更忘不了,那些话剧在人艺上演,一票难求。他的路还很长,他的故事还很多,我不想他总说,你们随便改吧。他很随和,不像有些作家非要时时刻刻盯着,他又那么会写故事,所以导演们喜欢他的故事,不喜欢他的风格。我想,也许有一天他会突然觉得作品变成另外一种样子是件不值得高兴的事情,可似乎这不是作者担心的范畴,而是读者为了维护心中的经典相互掐架的过程,就像金庸的作品,一改编就难免惹起争议。总之,感谢大荧幕,感谢舞台,感谢新媒体,因为有了这些,莫言才能偶尔会想起,其实自己是个会用语言演戏的人,一个把故事放进身体的每个角落,说起来、演起来都试图惟妙惟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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