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评传-一场关于“饥饿、孤独、情愫”的盛宴——莫言的小说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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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饥饿

    (一) 饥饿的荒唐

    莫言常说,饥饿和孤独是他创作的源泉。莫言的童年有着彻骨的饥饿。饥饿的高密东北乡给了他生命也给了他透明的肚子,莫言说:

    “我们的肚皮仿佛是透明的,隔着肚皮,可以看到里边的肠子在蠢蠢欲动。我们的脖子细长,似乎扛不住我们沉重的头颅。”

    他所生长的六十年代,是满目饥饿的年代,土地之所以在莫言那里有着最亲切的滋味,恐怕也因为走过了六十年代的人都有一个无法餍足的胃,以至于对于土地给予的果实分外珍惜,甚至顶礼膜拜。

    饥饿年代

    饥饿年代,因为可吃的东西少,甚至到了人吃人的程度,怎么会不馋呢?所谓的食、色性也,莫言说,二十岁之前,估计很少有人想到性,唯一的问题,就是怎么吃饱。那个年代,很少有孩子出生,男男女女饿得都失去了性能力。除了个别有权利的人,像《丰乳肥臀》中的食堂主管,还有粮食和能力去诱奸大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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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年,莫言出生的时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黄金时代。老人们回忆,是能吃饱的年代。1958年,就大跃进了,开始了漫长的挨饿年代。莫言说,那时候跟着母亲去吃公共食堂,排队领饭,领到的粮食很少,一般就是米少菜多的稀粥,干粮就是稀罕物儿。邻居家的男孩不小心把一罐粥掉在地上,他娘就打他,边打边哭,说他这个败家东西!男孩很聪明,说,娘,别打了,快喝粥吧,再不喝,这点也没有了。他忍着疼趴在地上舔地上的粥吃,还喊娘一起吃,说吃一点、赚一点。他娘觉得有理,就一起过来趴着喝粥。大家自然夸那男孩聪明。莫言说:

    果然是人眼似秤,那当年的男孩,现在已是我们村的首富。他靠养虫致富。养蝎子,养知了猴,养豆虫,高价卖给大饭店和公家的招待所。他看准了有钱的人和有权的人嘴巴越来越尖,口味越来越刁,他们拒绝大鱼和大肉,喜欢吃奇巧古怪,像可爱的小鸟。眼光就是金钱。他说下一步要训练贵人们吃棉铃虫。

    当公共食堂没有吃食的时候,就是最黑暗的日子了。饭没有,家里的锅早去大炼了钢铁,村里人就用瓦罐煮野菜,可是瓦罐不耐火,几天就炸了。莫言家还好一些,因为他曾经在废铁堆里捡了一个日本兵的破钢盔,因为贪玩,就戴着,玩烦了,随手扔在了家里的旮旯里,这可是精钢制造,传热快、又坚硬,不怕碰、不怕烧,是一件做饭的好宝贝,母亲就是用这个钢盔来喂饱这一帮兄弟姐妹的。可惜,后来,连野菜也没有了,树皮、草根、房檐上的草,通通没有了。

    1960年,饥饿会惨怖到什么程度呢?面对饿死的亲人,一开始还报丧,支撑着埋葬,后来已经无泪可流;红着眼睛的狗在野外等着下葬的尸体,人一走开就扒坟啃食;传说村里的马四割死去老婆的肉吃,不久也毙命;南洼的白土据说可以吃,挖来吃了排泄不出,又死了大批人。莫言说,《狂人日记》里的吃人到了现实生活中根本不算什么,传言卖狗肉冻的骈指哑巴,也把人肉加入自己的狗肉当中,当人们不知道的时候,一致认为味道好极了,知道了之后,就开始长时间的呕吐。

    哑巴的工作是很多人羡慕的,但没有人敢去染指这项“资本主义”事情,因为哑巴“根红苗正”,加上身体残疾,即使不劳动,公社照样要给粮他,人家自食其力,还给广大劳动人民提供蛋白质,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当然就只有哑巴可以做这个挣钱的买卖。有人在他的狗肉冻里吃到一整个完整的脚指甲盖,随即报告了政府,哑巴就被五花大绑地带走了。这件事不好说真假,如果真有此事,也情有可原,因为那时候,人没有饭吃,就不可能养狗,狗离家出走以后,就显露出它作为禽兽的本性,一个个像狼一样,吃了死人之后,红了眼睛,人被饿的前胸贴后背,哪还有打狗的力气,除了个别干部手里有枪,但他们的枪是用来打鸟的,他们才不会吃“吃了人”的狗,所以人要是冲上去跟狗搏斗,无异于给狗送吃食。哑巴又不傻,自然不会去拼了性命打狗,从路边的饿殍上割点肉下来,反而容易一些。

    不久,有人就出来辟谣,哑巴没卖人肉,也没被抓,莫言在河堤上遇上他,他还是一副凶相,挑着两个瓦盆卖他的狗肉冻,许多人买他的狗肉冻下酒。哑巴的骈指也消失了,有人说是去医院做了手术,有人说,是自己切下来放进了狗肉汤里,人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恶心,但吃肉的人照吃不误,仿佛还想把那根骈指吃出来呢。

    这又让我想起莫言的《灵药》中,父亲为给奶奶治病,偷偷到桥洞下挖出被武工队处决的人的内脏,熬好药给奶奶喝,结果,小孩子无意中说了实话,奶奶被活活吓死。这颇有点模仿鲁迅的《药》,绝对不符合“仁”,但却是愚昧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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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饥饿深入骨髓,就是严格遵守适者生存规则的时候了。这些孩子们,身上没多少肉,胳膊、腿没有多少肉,像是四根小木棍儿,有个大得像水罐一样的肚子,细长的脖子,仿佛挑不动沉重的头颅。生活的贫困让孩子没有衣服穿,在寒冷的冬季也光着身子或者只穿一件很破烂的单衣,孩童们也没觉得冷得受不了,莫言称这是“适者生存”留下来的优良品种。饥寒的孩童,依然在雪地里欢腾,打雪仗,努力找东西吃。

    这群饥饿的“小狗们”,在村子里嗅来嗅去,锻炼了非同一般的牙齿,树叶吃完了,就吃树皮,树皮没有了,就啃树干,简直就是人类牙齿的大考验。1961年春天,学校里运来一批煤,莫言和同学们打起了学校里那堆新运来的煤的主意,开始只是一个生痨病的同学在咯咯细嚼,后来扩大到全班同学跟着越嚼越香,最后是饿的长出了胡子的俞姓女老师也跟着吃了,她的理智告诉她,煤是不能吃的,可她的饥饿也告诉她,煤真的越嚼越香。后来莫言一度不相信真有此事,想着是不是自己的童年记忆出了问题,于是就去问当年看门的王大爷,王大爷说,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同学们的屎里都能拍打出煤饼。莫言的小说《铁孩》中,“我们”香嚼着生锈的钢筋,钢筋“咸咸的,酸酸的,腥腥的,有点像腌鱼的味道”。

    诚然,孩子们从世界上最倒霉的树上磨炼了牙齿,有个小伙伴长大后当了电工,他的工具袋里既没有钳子有没有剪子、刀子,就是用牙咬,像铅笔那样粗的钢丝,一咬就断。《铁孩》中吃着铁锅、铁轨、甚至吃火车的孩子们,就是从这个电工的身上敷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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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冬天,莫言十二岁,不会因为饥饿而死人,但是会因为物质匮乏而缺吃少穿。临近春节,母亲实在没办法,就决定把家里的仅仅剩下的三颗白菜卖掉,这原本是母亲答应留下来过年包饺子的,那时候过年要吃素馅儿的饺子,说是因为神不吃荤,其实,因为大家买不起肉,就算想买,也不好买。

    《卖白菜》里提到:

    "我们种了104棵白菜,卖了101棵,只剩下这3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的,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

    这白菜还是被一个挑剔的老太太买走了,不知是不小心还是故意不认真,或者看不惯老太太扒白菜帮的行径,多算了老太太一毛钱——

    等我放了学回家后,一进屋就看到母亲正坐在灶前发呆。那个蜡条篓子摆在她的身边,三棵白菜都在篓子里,那棵最小的因为被老太太剥去了干帮子,已经受了严重的冻伤。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过了许久,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

    "孩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

    "娘,"我哭着说,"我……"

    "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眼泪就挂在了腮上。

    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吃不起可以不吃,但决不能失信于人。徐怀中说过,作家的语言是一种内分泌,我想莫言的内分泌就是建立在这些沉痛的伤痛上,母亲教给这个孩子的道理,就是最好的人生经验。

    偷吃的往事

    莫言是个没出息的孩子,因为饥饿,他会偷也会抢。为了满足这透明的肚子,莫言绞尽脑汁,屡次犯错,他被母亲骂没有志气——

    我也曾多次暗下决心,要有志气,但只要一见了食物,就把一切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有时被捉住,有时捉不住。被捉住就挨顿揍,捉不住就如同打了一个大胜仗。

    事实上,胜仗有,败仗也有,肯定丢人了,也人尽皆知。莫言开玩笑说,你现在去我家乡,问莫言是谁?还会有人说,那个莫言还偷过我家两颗大白菜呢。一百年后,没有人记得偷过两个大白菜的莫言,人们记得的是作家莫言。

    莫言对于自己的戏谑,其实就是饥饿给他的命运。因为饥饿,他写了无数作品。同样因为饥饿,他注定有着荒唐的童年。偷吃是耻辱的,这就是人们为何念念不忘,偷吃对于孩童来说,又是常态,鲁迅和小伙伴们,还偷豆子吃呢!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叫做“偷”,在物质富饶的年代,一个萝卜,一个瓜,热情淳朴的乡下农人会说,送给你。

    可惜,莫言生存的年代不但是物质匮乏的年代,还是政治热情高涨的年代,所以,吃一根胡萝卜的耻辱用一根野山参都难以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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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形容为了吃所做的“窝囊事”,简直“罄竹难书”。有的没被发现,比如供销社的叔叔送来一袋棉籽饼,莫言起夜的时候,就偷偷从缸里拿一块儿在被窝里蒙着头吃。有的只是遭了疼,比如在街上伸手抓熟猪肉,被人一刀差点把手指砍断;又如一把摸住村干部手里的香瓜,被村干部一脚踢倒,还将瓜砸在头上.瞬间满头瓜汁;再如去偷拔红萝卜被抓住,不但要当着数百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画像请罪,还被父亲毒打一顿。有的甚至威胁到生命,比如去邻村偷吃西瓜,被看瓜人用火炮轰,吓得挪不动腿,押送到学校去,一时间轰动全校;又如去偷生产队里的马料吃,被保管员将脑袋按到沤料缸里,差点呛死;再如去生产队的花生地里偷扒刚种下的花生吃,没成想那花生是用剧毒农药浸泡过的,差点要了小命。

    有一次,粮食保管员让一群孩子们学狗叫,谁学得像,就给谁一块豆饼。莫言也在这群孩子当中,大家都学得很像,保管员就把那豆饼扔了出去,孩子们疯抢那块豆饼,父亲和爷爷看到了,都狠狠地批评了莫言,爷爷说:

    “嘴巴就是一个过道,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草根树皮,吃到肚子里都一样的,何必为了一块豆饼而学狗叫呢?人应该有骨气!”

    莫言不能理解,当时的大脑是靠味觉思考的大脑,仅仅知道豆饼是难得的好味道,所以他在懵懂中丧失了尊严,丝毫没有风度。人,在饥饿的时候,就要像狗一样屈辱地活着。

    比如《透明的红萝卜》里饥饿的黑孩,《枯河》中被打死的小虎,就是他“关于吃”烙下的屈辱表白。黑孩还有菊子、小石匠来抚慰,《枯河》中的小虎之死则是伦理与人性的灾难,哥哥连续的踢打,口里嚷着:

    “砸死他算了,留着也是个祸害。本来今年我还有希望去当兵,这下全完了”。

    没打过他的母亲戴着铜顶针的手狠狠地抽到他的耳门子上,凶狠地骂:

    “鳖蛋!你还哭?还挺冤?打死你也不解恨!”

    父亲打薄了的鞋底子与小虎的黏糊糊的脊背接触着,发出越来越响亮的声音,悲哀地边打边说:

    “打死你也不解恨!杂种。真是无冤无仇不结父子。”

    至亲的亲人轮番毒打一个孩童,而且还不解恨,可见那段毒打的记忆着实深入到莫言的心中,以至于他书写起来,分外生动流利,放大的只是那小虎掉入冰窟窿而死的结局,至于挨打的过程,恐怕是自己实实在在经受过的,或者身挨,或者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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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都会饿死的年代,村里的牲口当然逃不开死亡,生产队就架起了大锅准备煮肉,孩子们闻味儿而来,围着锅台转,唱着:

    骂一声刘彪你好大的头,

    你爹十五你娘十六,

    一辈子没捞到饱饭吃,

    唧唧喀嚓地啃了些牛羊骨头。

    大队长手持大棒,像轰苍蝇一样把孩子们轰走,刚刚轰走,一转眼,大家又嗅着肉香来了。趁着大队长去上茅房,也顾不上烫,大家一哄而上,饿狼扑食一般,抢吃食。莫言二哥抢到一只马蹄子,像宝贝一样捧回家。点火、燎毛开剁、进锅,煮熟了就喝汤。那汤的味道实在美味极了,莫言再也没有喝过那么好的汤。

    因为饥饿,偷吃的事件并不只限于儿童,大概1961年,那年他6岁。村里每人发两斤豆饼过年,邻居孙大爷一路吃一路走,竟把全家的豆饼吃完,遭到全家人的打骂:

    “恨不得把他的肚皮豁开,把豆饼扒出”

    孙大爷躺在地上,任凭打骂,夜里就死了,原因是豆饼吃得太多,多喝了水,活活给胀死了。离奇的是,死了的孙大爷竟然没有得到家人的一滴眼泪,那年关的豆饼胀死了村里的十七个人。这种豆饼撑死人的记忆被莫言写在了《丰乳肥臀》中,乔其莎为了食物和食堂张麻子通奸,多分了豆饼,撑死了自己。想来,饥饿年代的胃肠没有一丝脂肪,薄得像纸一样,很容易就被胀破,大人们水肿,孩子们顶着水罐儿一样的肚子,人人都能吃,五六岁的孩子一次能喝下八碗野菜粥,还是那种“赵一曼”用过的粗瓷大碗。这次分豆饼,莫言说奶奶只分给了杏核大的一块儿——

    “放在口里,噘着,香甜无比,舍不得往下咽就没有了,仿佛在口腔里化掉了。”

    莫言说:

    我的馋在村子里是有名的,只要家里有点好吃的,无论藏在什么地方,我总要变着法子偷点吃。有时吃着吃着就控制不住自己,索性将心一横,不顾后果,全部吃完,豁出去挨打挨骂。

    母亲托莫言给爷爷奶奶送饭菜,也被他偷吃了不少,这让母亲蒙受了爷爷奶奶不少冤屈。在小说《蛙》里,“我”奉命给姑姑送吃食,被母亲叮嘱,不许偷吃。

    父亲招待为爷爷治病的贵客“大咬人”,用十斤红薯干换回了两斤散装的白酒,结果“大咬人”没有来,爷爷在医院医好了。酒一直放在窗台上,莫言是这样形容这瓶酒的——

    “酒是用一个白色瓶子盛着的,瓶口堵着橡胶塞子,严密得进不去空气。我经常地观察着那瓶中的透明液体,想象着那芳香的气味。有时还把瓶子提起来,一手攥着瓶颈,一手拖着瓶底,发疯般地摇晃,然后猛地停下来,观赏那瓶中无数的纷纷摇摇的细小的珍珠般的泡沫。”

    每次猛烈摇晃之后,就会有一阵酒香袭来,莫言就忍不住偷喝,先是“抿一小口”然后是“狠狠地喝一大口”,微醺的感觉实在美妙,可是爷爷、爸爸要是发现酒少了,就会用严酷的家法来惩治他,他只得用水缸里的水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这样一直没被发现。很多年后,当讨论这瓶酒的时候,莫言的二哥也嘿嘿地笑着,看来,那瓶酒不仅仅是莫言一个人偷喝,想来,那瓶酒到了后来是水呢,还是酒,很难说。

    吃相凶恶

    以后的日子里,不是莫言因为面露凶光的饭馆老板变得尴尬,就是因为吃相凶恶被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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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进北京的时候,莫言去吃了一趟冷面馆子。莫言描述这次经历有些夸张,就是把一片肉给了一条狗,非但狗不领情,连老板也不领情,还差点打起来。仔细想来,莫言也许只是把在北京的被歧视经历放大,来表现一种不满,北京人的野蛮和不讲理在莫言这个外地人那里显得格外出挑。皇城根的人过的讲究,仿佛跟着帝王住,不讲究就丢了份儿,讲究之中又带着骄傲,仿佛随着帝王生活不骄傲就不应当,所以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北京人独有的讲究和夸大其词。简言之,就是他们的东西就没有不名贵的。

    在外地人面前,一条狗都是法国名种,价值十万,吃食更是精细,要维他命、蛋白质做成的配方饲料,多一点、少一点都不行,而且这人说起话来像是“爆豆”一样,处处带着“你丫一外地人,懂什么”的轻蔑态度。跟这样的北京人吵架其实很有意思,因为你明明知道这话有问题,明明知道他们嚣张、他们显摆,但你就是觉得有趣味,即便是想回击也找不到突破口,或者还打心眼里想听听,他们能说出什么花来。莫言这次吵架的结局却不尽如人意,因为那女人拍打着丰厚的屁股大叫“大头、大头,给这个小子放血!”⑩这次难得的下馆子经历让莫言由衷地害怕,在连声道歉中结束了吃饭,一溜烟跑回宿舍决定一次性买上“一百五十包”方便面,以便不让北京的售货小姐心烦,也让自己把罪一次受完。关于下馆子的经历,莫言在小说《藏宝图》里也写到了,只不过那次是吃饺子,莫言终究把诚惶诚恐和对于吃的膜拜发挥到了极致。

    跟朋友吃饭,因为自己不争气的嘴,莫言也是相当泄气。朋友请吃了一盘胡萝卜丝、一盘粉丝,还有一盘像橡皮一样难以嚼烂的肉。尽管如此,莫言还是心存感激,只不过,当他得罪这个朋友时,朋友就恶狠狠地说:

    “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前几天,我去香格里拉饭店买了美国加州酱小牛肉,去长城饭店买来西班牙产的胡萝卜,去友谊商店用外汇券买了专供外国人的波罗的海鱼子酱,还有高级的奶油,吃得你小子满嘴流油,可是你一转眼就忘记了。那些小牛肉还没消化完吧?”

    莫言随后为自己吃过的食物追悔莫及,这哪是吃东西啊,分明是在吞咽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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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状闪电》里有一段关于喝酒的描写,说的是“蝈蝈”:

    在村子西头的烧酒铺里,我学习着喝酒。每天晚上,那里都聚了一帮子人,吆三喝四,呼五叫六,把酒蛊子咂得嗞嗞叫,把开裂的黑桌子拍得砰砰响,一副卷曲成花片模样的纸牌在四个人手里擎着,其余的人努力抻出脖子,向着各自的方向看。……她妩媚地一笑,小声问我:喝酒?我说:不喝,我不会喝。她又笑了,说:男子汉大丈夫,哪有不喝酒的?我说:我真不会。她转身从柜台上摸过一盒烟,用指头挑开封条,在烟盒底下用中指弹一下,又弹一下,两支烟一支高一支低地伸出了头。她把烟送到我面前,说:抽一支。我不会抽,我说。抽一支——我不会抽——你会不会吃饭——会——笨蛋,喝不会喝,抽不会抽,你活着干什么?念书念痴了。

    可见在风骚的羊角莲掌柜面前,读书人显示了他的羞怯,这跟莫言因为面对因饥饿而分外嘴馋的过往而显露的尴尬与懊悔,如出一辙。

    莫言在部队的时候,军令森严,自然没喝多少酒。莫言有了好日子,再不用“偷”,而是有人上赶着劝。1986-1989年,正是莫言写东西开始出了名堂的时候,所以一回到家乡,就酒局不断。山东人豪爽,别人劝自己酒,那是瞧得起你,于是丝毫不顾及身体,猛喝。即使有家人的劝阻,还是不顶用,几杯酒下肚,定是不知道东西南北,还想到了“李白斗酒诗百篇”、“人生难得几回醉”,一类的话,于是不醉不归。1988年,莫言跟县里的一帮哥们儿喝酒,一口气喝了42杯白酒,外加十几扎啤酒。第二天,参观酒厂的时候,又喝了半瓢刚烧出来,没有勾兑的热酒,中午呢,跟一个记者又喝了十几杯。当天下午,就被送到了县医院,又是打吊瓶,又是催吐,抢救了大半天,极大地伤害了他的身体,这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看到酒就会想吐。90年代,胃病大发作,再也不敢喝酒了。年纪大一些,就把酒当做药来喝,随便泡上一点中药,慢慢地小饮,这或者就是岁月给的性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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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吃的喜爱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忍不住选择遗忘,莫言对于吃总是有着好忘性,就是很快忘了吃给的耻辱,又在餐桌上大吃特吃起来。即使煤球炉子上有一口锅,锅里是虾米、粉丝、大白菜、肉,就是这样简单的吃食,莫言也忍不住饿狼扑食,一上桌,就奋不顾身。

    怕被人说,莫言决定吃东西抢先付账,还决定就像“朱自清宁肯饿死也不吃美国面粉一样”,再也不抢着吃东西了,可没多久莫言被朋友们说“非把他那点钱吃回去不可”。莫言把委屈跟母亲说,母亲说:

    “我就不信,人活一口气,再去吃宴席,行前先喝上两大碗稀饭,然后再吃上两个大馒头,上了宴会,还能做出那副饿死鬼相吗?”

    要不怎么说“姜是老的辣”呢?经过母亲的教诲,果然大有改观,却被朋友们说还是本色一点好,“林黛玉也是要坐马桶的”,母亲又发了话,这是命,人命中该有什么,就该承受什么。莫言以前奇怪,为何一大家子人就他单单为了吃承受耻辱?母亲宽慰他说,困难时期,自己也偷过生产队的马料,因为被人发现,吊起来打;有人讨饭讨到麻风病人家里,还不是抓起麻风病人的半碗剩面条吃了就走。况且,莫言眼见着胖起来了,这是在享福,何必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于是,莫言坦然了。比如吃海参,海参一上,就把一半放进自己碗里,见有人嘀咕,他就把另一半放进自己碗里,结果,大家说,莫言真可爱。

    我想,吃与耻辱,不过是嘴巴在乞讨的一种方式,在饥饿和自尊面前,很少有人去选择自尊,在习惯和时间面前,也很少有人掩住本色。

    吃的底线

    莫言的小说里的“吃”,有时候没有底线。并不仅仅是人格、人性在饥饿面前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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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篇小说《五个馍馍》是关于财神张大田和金斗之间的尊严丧失,一个是为了丢失馍馍而被搜身,一个为了错怪好人而下跪认错。即使他的小说书写的并不是饥饿年代,也会有关于饥饿和食物的种种比喻,在短篇小说《弃婴》中,这个世界并不是饥饿的世界,而是“计划生育”下女婴被屡屡抛弃的时代。他把葵花地里的“我”比作蒸笼里一只肉味鲜美的鸭子,还写到一个美丽少妇专门杀食青年男子,诸如股肉红烧、臀肉清蒸、肝和心用白醋生蒜凉拌,为的是青春永驻。另外还写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厨师易牙把亲生儿子清蒸后献给齐桓公品尝。

    最惊心动魄的恐怕是《酒国》,婴孩宴是酒国市最闻名的美味,这个婴孩不是真的婴孩,而是厨师手里最酷似的婴孩的组合。莫言在描写吃相的时候,你会真的发现一个婴孩被细细咀嚼,你会不自觉的跟着呕吐,但也会有阅读的快感。比如对名菜“麒麟送子”这样描述:

    但那个调皮的小家伙、香气扑鼻的小家伙、坚决站在他母亲阵线上的小儿子,正坐在莲花一样形状、莲花一样颜色的仙雾里,对着我,对着我举起了他的手!他的手指短促,肉滚滚的,肥美异常。手指上的纹路一圈圈陷进去,一共三圈,手背上有四个肉涡涡。他的甜蜜的笑声在香气里缭绕。莲花升腾,孩子随之升腾。肚脐眼儿圆圆,天真童趣,像腮边的酒涡……丁钩儿射出的那颗子弹,恰好打在红烧男孩的脑袋上。脑壳破碎,脑浆子迸到墙壁上,红的红,白的白,冒着热气,散着香气,释放着各种感情。红烧婴儿变成了无头婴儿。他的头没被打碎的部分跌在餐桌二层的边缘上,像西瓜皮一样的脑壳或者像脑壳一样的西瓜皮架在一盘扒海参和一盆红烧虾之间,汁液滴滴嗒嗒,流着血一样的西瓜汁或者是西瓜汁一样的血,污染了台布,也污染了人的眼睛。那两颗紫葡萄一样的眼睛或者眼睛一样的紫葡萄,在地板上滴溜溜滚动,一颗滚到了酒柜后边,另一颗滚到了一位红色服务小姐脚下,被她一脚踩破。她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嘴里发出一声尖叫:哇!(第三章一)

    这段描写可谓惊心动魄。莫言说,自己写《酒国》的初衷是因为在医院工作的朋友跟他说,他们收集流产的胎儿,做成一种药粉——紫河车,是很有效的中药补品。中国还流行着“生食大补”,比如吃毛蛋(就是孵出一半小鸡的蛋)。还有虐食,比如生吃驴肉,活驴边割边吃,吃鱼要活着上桌,猴脑要活着吃脑,还有三声叫的活老鼠,专吃掌的活鸭、活鹅。中国人还讲究吃什么补什么,和外国人的理念不一样。肝有问题,就吃动物肝脏,肾有问题,就吃动物肾脏。结果他写出来,没有杂志社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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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不算完,还有对烹调方法的讲解:

    金刚钻操起一根筷子,猛截到盘中无头男孩秀丽地翘起的小鸡鸡上,男孩立刻解体,变成了一盘杂拌。金刚钻用筷子指点着讲解:

    “这是男孩的胳膊,是用月亮湖里的肥藕做原料,加上十六种佐料,用特殊工艺精制而成。这是男孩的腿,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火腿肠。男孩的身躯,是在一只烤乳猪的基础上特别加工而成。被你的子弹打掉的头颅,是一只银白瓜。他的头发是最常见的发菜。要我详细地、准确地把制作这道名菜的全部原料及其精细、复杂的工艺告诉你是不可能的,这是酒国市的专利,我也只了解个大概,否则我就改行当厨师了。但我可以负责地对您说:这道菜是合法的,是人道的,您应该用筷子对付他,而不是用子弹。”

    金刚钻说着,用筷子夹起男孩的一只手,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第三章一)

    吃的肆无忌惮,开始让我们重视人性究竟有没有底线?

    高密东北乡所产生的食物对于进食的人们来说,已经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各有各的社会身份认同。所以在莫言饥饿的图景里,每一个吃或者不吃的人都有他固有的人伦情理。在小说《十三步》中,提到市政府大宴宾客的九道菜:

    上了九道名菜:第一道:红烧蜥蜴。第二道:油炸蝗虫。第三道:活吃蜻蜓。第四道:清煮蝌蚪。第五道:盐水螳螂。第六道:糖酥蜜蜂。第七道:爆炒胎盘……(第三部六)

    什么都吃成了普遍的质疑,张赤球仿佛是为了这种吃来自我惩罚,于是,他吃粉笔。其实,这里面还包含着饥饿的另外一种样子,就是当你已经不饥饿的时候,你开始考虑吃什么和吃的方式。中国人好吃,否则就不会把菜做得那么复杂,素菜有时候要达到荤菜的味道。《酒国》里,详细展现了肉孩的制作方法:

    肉孩不哭也不叫,刀口已切开,一线宝石一样艳丽的红血,美丽异常地悬挂下来,与他脚下的那只玻璃缸联系在一起。教室里也安静异常,男生和女生们都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盯着肉孩那只脚,脚下那线血。市电视台的摄像机也盯着那只脚,脚下那线血,强光照耀,那线血晶莹极了。渐渐地我听到了学员们的呼吸声如同沉闷的潮汐声,血流注到玻璃缸中的声音清脆悦耳,宛若深涧中的溪流。我岳母说,大概一个半小时后,肉孩的血被控干,第二步,要尽可能完整地取出内脏;第三步,用70℃的水,屠戮掉他的毛发……(第六章二)

    或许因为饥饿带来的味觉太强烈,也因为莫言知晓故去年代的愚昧,连高密修建的火车,都是吃东西的——

    德国人把中国男人的辫子,压在了铁路下面。一根铁轨下,压一条辫子。一根辫子就是一个灵魂,一个灵魂就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你们想,那火车,是一块纯然的生铁造成,有千万斤的重量,一不喝水,二不吃草,如何能在地上跑?不但跑,而且还跑得飞快?这么大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你们自己想想吧!(第七章三)

    我想,整个高密东北乡就是一部饥饿之书。祖先们获取食物的艰难,如《采燕》,和现在吃的毫无节制,共同见证了人性的复杂与单纯,这就足够了。

    (二)饥饿的幸福

    食物在很多作品里被描述成故乡。林语堂认为,“对故乡的眷恋与忠诚,多半体现在对儿时身体感官欢乐的留恋——中外皆然。”莫言在散文《北京秋天下午的我》中,写到中秋节,在苏东坡的词《明月几时有》中得出结论:“那时候还没有吃月饼的习俗,如果有,苏东坡不会不写”。无论在莫言何种文体中,总有“吃”走出来数说沉寂的旧事,这些旧事看起来有千百种面目,实则都属于高密东北乡。

    刘再复在2000年3月13日的《明报》上曾经这样形容莫言:“莫言拥有家传的奇异的生命意志。”足见他对莫言经历饥饿的体贴,还说:

    “除了意志之外,‘受罪’的体验又赋子他无尽的写作资源。经历、意志,再加上一个天才的感觉,便使莫言获得成功。”

    我认为莫言是天才,因为他的经历是具有传奇色彩,但仅就饥饿而言,莫言说,一个生活在饥饿中的人对食物关注,是最自然的反应了。

    苦中作乐

    莫言直到20岁左右,才基本吃饱。那之前,他是个饥饿的人。可是,饥饿并不总是痛苦的,犹如母亲在艰难困苦的时候,依然在劳作时候哼起的歌曲,在饥饿中追寻食物,其实是快乐的。

    1

    饥饿成就了原来没有的美味。因为饥饿,人类各种本领得到进化,食物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在饥饿面前首先遭殃的是动物们,其实严格说来多半是蚊虫蛇蝎一类的怪东西。春天的吃食在莫言看来,是美味的蚂蚱。将手上抹上草汁去捉,就会事半功倍,这个秘诀,莫言为了多吃蚂蚱,连爷爷也没告诉;夏天洼地雨水满,庄稼被涝死,可各种鱼多,莫言还捉过一条身绿尾红的美鱼,但吃起来腥臭,难以下咽;秋天先是螃蟹,后是蚂蚱和蟋蟀,蟋蟀到了深秋肚子里满是子儿,炒熟了有不尽的香气,还有金龟子、豆虫,他形容豆虫肚子里满是白色的脂油,全是高蛋白。莫言听说,癞蛤蟆的肉味比羊肉的还要鲜美,但母亲嫌脏,不许他去捉。

    这样看来,还是《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鲁氏高段,她为了喂养孩子,练就了一身“反刍”的功夫,她在生产队吞咽豆子,回到家再抠喉吐到盆里,那些带着她淡淡胃液的豆子就是孩子们无上的美味。这段描写早早更早出现在短篇小说《粮食》中,里面的伊就是通过“反刍”豆子来喂养一家大小,而她发现此种方法源自于一次自杀未遂后的呕吐。相同的情节在莫言小说中反复出现,并不是一个作家对于桥段的“灌水帖”应用,而是,这真的是他的记忆,也是母亲跟很多农村妇女的记忆,因为实在深刻,所以常常跃上心头。

    再后来,是各种植物。比如树枝树叶,很多年后,但你看老照片,看高密东北乡那黄沙大道两旁数不清的各种树木时,你或者感叹,树的生命力果然非同凡响,抑或是没有一棵树会怀恨家乡人因为饥饿给他们带来的劫难,只要有了熟悉的土地,依然会扎根发芽,茁壮成长。当粮食告罄,树叶、树皮恰如其分地展现在饥饿面前,孩童们像是蝗虫,像是老鼠,带着饥饿一扫而过,树就遍体鳞伤,甚至成了光杆司令。这体现在《食草家族》里,《红蝗》中,乌压压一片的粉红色昆虫,像是满村饥饿的孩童,他们对于植物的侵袭只剩下赤裸裸的饥饿。

    你难以想象植物会变作多少种类,又或者有多少种吃法,莫言在《吃事三篇》中提到,春天边挖草根、野菜边唱歌,他们“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夏天水面上的浮萍,水底的澡菜可以熬成鲜汤喝;秋天的草籽最好吃的是水的种子,炒熟了带着壳儿磨碎,蒸窝头,吃到嘴里“嚓嚓响”;冬天洼地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用水一泡,“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树皮则“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拼命搅,搅成浆糊状,煮一煮就喝。

    这颇似蔡伦造纸的原始做法,还让莫言分出了“最好吃”树皮的上中下三品,分别是上品榆树、中品柳树、槐树下品。或者因了莫言,我才明白外祖母在望着院落中的榆树时,她内心的悸动,时至今日,每当榆钱长出,她还是会撸下来蒸窝头吃,她回忆的也就是那些树给的恩泽吧,好不好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折旧岁月中那些难忘的美味和美味带来的幸福,就像莫言的回忆,也满是美味和幸福。

    2

    莫言说,他们还在玉米田里去寻找生在秸秆上的菌瘤,用手掰下来,拿回家煮熟,撒上盐少许,用大蒜泥拌着吃,鲜美无比,是莫言心中的人间第一美味。后来,“文革”中,工作队来的时候,莫言经历了一次饥饿中的美味——

    在吃饭的开始,我还战战兢兢地偷看一下祖母浮肿着的森严的脸,后来就死活也不顾了——陈同志走后,因我狼吞虎咽,吃相凶恶,不讲卫生,嘴巴呱唧,嘴角挂饭,用袄袖子揩鼻涕,从陈姑娘碗前抢肉吃,吃饭时放了一个屁,吃了六张饼三段黄鳝大量鸡肉,吃饭时不抬头像抢屎的狗,等等数十条罪状,遭到了祖母的痛骂。城门起火,殃及池鱼,连母亲也因为生了我这样的无耻的孽障而受了祖母的训斥。祖母唠叨着:“让人家陈同志见了大笑话!他爷爷都没捞着吃!我也没吃多点!”祖父愤愤地说:“我吃什么?嘴是个过道,吃什么都要变屎!我从小就不馋!”

    此次吃饭因为莫言的饱足,遭到了祖母各种埋怨,还去母亲的屋,数落母亲;母亲也流着泪骂,骂莫言不争气、没出息、天生的穷贱种;兄弟姐妹们则在一旁敲边鼓,因为眼红莫言饱餐的一顿。

    这次吃饭,不但莫言感受到了幸福,连他家的猫也感受到了幸福。

    就在那次吃饭的时候,我即将吃饱的时候,一只瘦骨伶仃的狸猫,忽地蹿上了炕。祖母抡起筷子就打在猫的头上,猫抢了一根鱼刺就逃到炕下那张乌黑的三抽桌下,几口就把鱼刺吞下去,然后虎坐着,目光炯炯地盯着炕桌上的鱼刺——这只猫还是恪守猫道的,它知道它只配吃鱼刺。祖母挥着筷子吓着猫,陈姑娘则夹着一节节鱼刺扔到炕下喂猫,猫把鱼刺吞下去。既是陈同志爱猫,祖母也就不再骂猫,反而讲起了猫故事。而这时我也吃饱了,看着祖母浮肿着的慈祥的脸,听着祖母讲述的猫故事——祖母那么平静地讲述猫事时,心里却充满对我的仇恨,这是我当时绝对想不到的。

    ……

    陈姑娘夹起一段鱼,扔给了猫。

    祖母的腮帮子哆嗦起来。

    3

    到了“文革”后期,日子渐渐好起来,有红薯干,还管饱。一年,到了年终结算,他们家分了290多元钱,简直是天文数字,要知道婶婶因为姐姐在集市上丢了一毛钱,还打破过她的头。村子里的屠宰组有便宜肉卖,父亲就狠狠心割了五斤,全家人每人一碗大肥肉,莫言一口气就都吃下去了,觉得不够,母亲叹了口气,把自己碗里的给莫言,莫言觉得:

    吃完了,嘴巴还是馋,但肚子受不了了。一股股的荤油伴着没嚼碎的肉片往上涌,喉咙像被小刀子割着,这就是吃肉的感觉了。

    记得《小说九段》的《贵客》里,家里来了一个不知名的客人,要招待他,卖了车,杀了鸡,最后连母亲的体己钱也没保住,这人终于走了,但诡异的是,家里人除了爷爷奶奶,都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我想这就像是饥饿的滋味吧,不知道从何而来,但真真切切。

    70年代,莫言在水利工地劳动,半斤面一个的大馒头,他一次能吃四个,有的人能吃六个。1976年,莫言当了兵,从此跟饥饿说再见。分到新单位的第一顿饭,他一口气吃了八个,其实还不够,但不好意思吃了。小时候《苍蝇·门牙》里,莫言像是普及知识那样介绍苹果的可口——

    班长顺手从树上撕下一个乒乓球般大小的绿苹果,啃了一口,立刻吐掉。班长说它奶奶的又酸又涩小管你这个小子别睡着啊再有半个月“秋花皮”就熟了有点甜味也酸得厉害还是“金帅”甜再有一个月就熟了“国光”分大小,“青香蕉”“红香蕉”、“大红袍”、“印度青”熟得晚甜得像蜂蜜黏糊嘴唇我一头撞到一棵干粗叶茂的苹果树上。

    精神的饱汉子

    当没有什么可吃的时候,人们就聚在一起精神会餐。在高密或者说整个中国,饥饿年代里,种田的人没饭吃,喂牛的没有牛肉吃,喂猪的吃不到猪肉,不少农户干了一年,扣除口粮、柴草钱,还倒欠生产队的钱。所以就只能做一个精神的饱汉子。

    吃饱都是问题,一亩小麦产粮200多斤,夏收后分粮,人均60斤的生产队就是好队,秋收后分地瓜,4斤地瓜顶一斤粮,一般都保存不当,霉烂了。一年到头就吃“瓜代菜”。那时候,要是有在供销社杀猪的亲戚,就是天大的好事,比如小说《牛》里,杜大爷的女儿们嫁的都很好,原因呢?

    我听到那些老娘们在一起议论,说老杜家的闺女个个胖头大脸,所以个个都是洪福齐天。老大嫁给公社的炊事员,天天跟着吃大鱼大肉。老二嫁给了东北大兴安岭的林业工人,回来走娘家两口子都戴着孤狸皮帽子,穿着条绒裤子,平绒褂子。老三嫁给县公安局的狼狗饲养员,虽有个不好听的外号叫“狗剩”,但狼狗吃剩的是肉。老四更牛,嫁给了公社屠宰组组长宋五轮,宋手里天天擞着几十张肉票,走到哪里都像香香蛋似的。老五嫁给小木匠,那孩子一看就是个捞钱的耙子。

    连一盒火柴都要凭票供应的年代,人们只好冒着“美化旧社会、美化剥削阶级、向往资产阶级生活”的政治风险,来想念旧社会,就是所谓的“精神会餐”。莫言爷爷常常给这些小崽子们精神会餐,莫言回忆:

    饭里面最怀念的,我想就是单饼卷鸡蛋、卷大葱,后来我在《红高粱》里边写到单饼卷鸡蛋,然后就是猪头肉拌黄瓜,蒜泥拌黄瓜。五月份,黄瓜刚下来,顶花带穗的小黄瓜,加上红烧猪头肉、大蒜、酱油一拌,那滋味,我爷爷说的我不断地咽口水。

    小说《牛》里面,也有精神会餐,那是杜大爷讲给“我”听:

    “我对你说吧,那时候,每逢马桑集,我爹最少要割五斤肉,老秤五斤,顶现在七斤还要多,不割肉,必买鱼,青鱼,巴鱼,黄花鱼,披毛鱼,墨斗鱼……那时候,马桑镇的鱼市有三里长,槐花开放时,正是鳞刀鱼上市的季节,街两边白晃晃的,耀得人不敢睁眼。大对虾两个一对,用竹签子插着,一对半斤,两对一斤,一对大虾只卖两个铜板。那时候,想吃啥就有啥,只要你有钱。现在,你有钱也没处去买那样大的虾,那样厚的鳞刀鱼,嗨,好东西都弄到哪里去了?好东西都被什么人吃了?俺大女婿说好东西都出了口了,你说中国人怎么这样傻?好东西不留着自己吃,出什么口?出口换钱,可换回来的钱弄到哪里去了?其实都是在胡弄咱这些老百姓。可咱老百姓也不是那么好胡弄的。大家嘴里不说,可这心里就像明镜似的。现在,这么大个公社,四十多个大队,几百个小队,七八万口子人,一个集才杀一头猪,那点猪肉还不够公社干部吃的。可过去,咱马桑镇的肉市,光杀猪的肉案子就有三十多台,还有那些杀牛的,杀驴的,杀狗的,你说你想吃什么吧。那时候的牛,大肉牛,用地瓜、豆饼催得油光水滑,走起来晃晃荡荡,好似一座肉山,一头牛能出一千多斤肉。那牛肉肥的,肉膘子有三指厚,那肉,一方一方的,简直就像豆腐,放到锅里煮,一滚就烂,花五个铜子,买上一斤熟牛肉,打上四两高粱酒,往凳子上一坐,喝着吃着,听着声,看着景,你想想吧,那是个什么滋味……”

    生产队一起工作时,在做活的间隙,人们聚在一起,饥肠辘辘、胃里泛酸,开始谈论最好吃的食物,来满足对于吃的渴望。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直咽口水。其中一老一少给莫言留下了深刻印象。老人过去在青岛的饭店当过堂倌。他把自己见过的名菜都讲给我们听,比如红烧肉、大烧鸡,大家看着他的嘴巴,仿佛闻到了那些食物的美味,还可以看到从天上飞舞的美食。少的是个右派大学生,一开始和大家工作的时候还文绉绉的,后来就完全成了一个庄户人,他给莫言讲作家的故事,说当了作家可以一天吃三顿肥肉馅儿的饺子,满嘴流油,莫言羡慕极了,他最喜欢吃饺子,于是,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一个作家。为了一天三顿饺子!

    可见,这些彻骨的饥饿甚至造就了莫言的创作之路,莫言说:

    “对于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

    高密与京味儿

    记得《檀香刑》里,额外说到了高密的特产——

    “高密县特产的老黄酒和肥狗肉又十分地对他的脾胃—黄酒舒筋和血,狗肉美容养颜—所以他的容光愈加焕发,胡须愈加飘逸。”(第五章斗须一)

    高密名菜“翡翠白菜”、“猪头肉”、“海参鲍鱼”、“驼蹄熊”,“猴头燕窝”都出现在《檀香刑》里,“宋西和的千层糕,杜昆家的大火烧,孙眉娘的炖狗肉,贾四家的发面包”,这是高密县的“四大名吃”。

    “京味儿”也在《檀香刑》中,和吃如果纠缠到一起,就是吃的盛宴了。京里的赵甲自然少不了吃食:

    刑部大街两侧,有几家大饭庄,什么“聚仙楼”啦,“贤人居”啦,都是堂皇的门面,闹嚷嚷的食客,热闹时大道两边车马相连,满大街上飘漾着鸡鸭鱼肉的奇香。还有一些没有名号的小吃铺,卖包子的,打火烧的,烙大饼的,煮豆腐脑的……想不到北京城里有这么多好吃的东西,怪不得外地人都往北京跑。(第二章赵甲狂言三)

    我想起莫言曾经把饥饿带来的感觉用在了各种比喻上,如形容人与人之间的亲近,“真是天生的投缘,我也说不出个原因,就是觉肺贴着肺,肠子通着肠子,胃套着胃……”这大概就是跨越两个地区生活的莫言对待高密和京味儿应有的态度吧?就像妻子告诫莫言,去了日本不要说自己童年吃不饱的事情了,可是莫言还是忍不住说,并得到了大家的理解与共鸣,可见,有的时候,你并不了解,但它们就是那样自然地扭在一起。莫言的“骨瘦如柴,腹部膨大”,非洲难民般的形象,到了如今也“肚满肠肥”起来,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

    二、 孤独

    (一) 如水孤独·动物为伴

    崔健这个摇滚歌者在答记者问的时候,引用了一句周国平的话,我以为比原话还贴切:

    “周国平说,一个没有社交能力的人,是能力上的缺陷,但一个没有孤独能力的人,是灵魂上的缺陷。一个人静的时候能够保证你思想的自我梳理,你会感觉自己像吸氧一样。”

    莫言童年有段时间是沉默的,他不喜欢说话,或者他主动丧失了说话的能力。比如《透明的红萝卜》里的黑孩,《枯河》中的小虎,《罪过》中的大福子都是把说话的权利隐藏在深深的恐惧与苦难中,变得不言不语。莫言说,在他所书写的千百个人物当中,几百个人物不过是一个人物的化身,几十本书合成一本书也就是作家的自传,几百个人物合成一个人物就是“作家自我”。而如果要莫言在自己的书里找出一个代表,那就是黑孩——一个具有说话能力,但不说话的人,因为他感觉到说话是他的一种负担。可以想见,莫言就是用沉默来对抗孤独的。

    还好,他有两个最忠实的伙伴——“水”和“动物”。

    如水孤独

    莫言的童年并不安分,他按说不会孤独,纵使十三口的大家庭满足不了他源于泥土的野性与强大生命力,也有同龄的玩伴,但乡村生活注定让一个孩子学会独立,他像浮土一般散养在村落里,他的每一次触摸,每一次磕碰,每一次哭泣与欢笑都紧紧联系着孩童源于孤独的细腻直觉。水是流动的,涨起的洪水会吸引全村的劳力修筑堤坝,留下的是全村的儿童的寂寞;水又是活泼的,流动起来充满响声,平静起来可以捞鱼捕蟹,满足孩童所有的不安分和快乐。

    1

    莫言最大的孤独和不孤独都自水。高密东北乡在黄河沿岸,沿黄河而居的村民世世代代练就了一身担待河道性情的功夫,他们往往身挑重担,一块一块地堆垒这条地上河的堤坝,全家的劳力倾巢出动,零落的就是孤独的孩童。小说《老枪》中秋天发了大水,小说《秋水》中奶奶生下父亲时正好发大水,小说《石磨》里的珠子父亲是入河淹死的,这些故事都和大水有关。小说《罪过》的开头,就是“我”和弟弟小福子到河堤上看洪水,小福子掉入水中的那一刻,“我”没有及时呼救,导致小福子的死亡。那一刻的“我”即便成为这个家唯一的男孩,却也要承受来自良心的孤独。

    莫言一边走一边说:

    “很久以前,这里一片荒地,地势低洼,老百姓喜欢到这里放牧牛羊。那时候我只有6岁,印象最深的恐怕就是水,我家后墙有一扇木窗,一把它推开,就能看见河水滚滚东去。发洪水的时候,河水比我们家的屋顶还要高,但凡有劳动力的男人女人都在河堤上抱着被子、砖头,甚至抱着葫芦,随时准备往出现缺口的地方填补。我站在窗口看着滔滔的洪水感到又害怕又壮观。再一个印象最深的就是青蛙的叫声,到了夜晚,周围的河水泛滥,淹没田野,成千上万的青蛙一起叫,震耳欲聋,尤其在深夜里,听起来就象发怒的魔鬼吼叫一样。洪水和青蛙的叫声是围绕我童年时期的两大记忆。”

    这些青蛙后来被莫言和大江先生一合计,写进了《蛙》里,在小说中,蝌蚪和杉谷义人先生,不就是莫言和大江先生愉快的交谈吗?

    大江先生接着莫言的话说:

    “我完全可以想象出来一个少年透过木窗用惊恐而兴奋的目光追逐洪水的情景,不过,水与平原都可以看得很远。我的家乡是日本四国的山村,一到傍晚,山涧的上空就会出现灿烂的晚霞,红得就像人体流出的鲜血,有时我觉得那个情景似乎在意味着一个宇宙,就像一个小小的卵一样的宇宙。而当时,就在这样一个小宇宙的外部,战争仍然在持续,无论是大海、平原、还是山地、战火不断。我觉得夕阳的云朵就像是场流出来的人血,所以,我会把类似于幻觉的现实牢牢记住。构成我想像力的基本格式之一就是那片夕阳泛红的、犹如垂死的鱼一样的云朵,逐渐幻化为战场死去的士兵,这从来不会止息的,一直在我眼前蠕动的景象。”

    大江先生说起自己小时候的洪水。那时候,没有粮食,就挖了野菜根,这是有毒的,必须磨成淀粉,用水洗去毒素,才能吃,大江先生的母亲和舅舅办了个小工厂,屋子里放着保存淀粉的桶,洪水来了,桶一只一只被冲走,他就下水帮母亲捞,一边游,一边拽桶。这就是大江关于洪水的记忆,我想那一刻,他最怕的是和桶一起消失。

    2

    水对于莫言来说,不仅仅是想象力,还意味着不孤独。水,是馈赠,是腥臭,是恐惧缠绕着的星光,是水泊梁山映照下的历史氛围。胶河是高密东北乡的母亲河,在没有王吴水库前,胶河跟尼罗河一样,每年泛滥过后是连绵富饶的土地,这是河水满目疮痍过后无私馈赠,抓鱼摸虾则是重新安静下来的河水带给嘴巴的馈赠。小说《金鲤》中,爷爷带着孙子网鱼,网到“金翅鲤鱼”,引出一个关于“文革”时期金芝姑娘救女作家变成鲤鱼的故事,最后孙子将“金翅鲤鱼”放生,满目欢喜;小说《夜渔》中,九叔带着我去捉蟹,偶遇了美丽的精灵;在小说《红高粱》里,莫言让罗汉大爷带着余豆官去捉螃蟹,大抵也是如斯幸福。

    60年代的高密东北乡是一片泽国,水很多,夏天常常连天下雨,莫言对这雨的印象可不怎么好,但却写出了《春夜雨霏霏》,那绵绵细雨下的,有滋有味,有情有调,可没看出一点讨厌的味道。那时候,最怕发大水,但也热闹,一发大水,贫下中农们就被号召去了胶河河堤,准备抢险。我想这大水的记忆除了在《罪过》里淹死了的小福子,多少也会出现在《战友重逢》里,两个战友多年没见,在洪水阻路的当口,灵魂与灵魂交谈,这些都是莫言在那个夏天所体会到的吧。

    那年夏天,放暑假的大哥从上海回来,一下火车,步行回家,路上青蛙叫得响彻云霄,大哥明白,又要发水了。随着这些汹涌的、密密麻麻的青蛙,人们总是能预见——即将来临的河水。河水,并不总是不好,泛滥有的时候会给高密东北乡带来富饶的泥土,但这些又关一个孩童什么事情呢?孩童会把这些当做狂欢——大水,多么难得的场景!

    可是,莫言脚上生了一个疮。因为遍地泥泞,母亲不让他下地。莫言当然不会乖乖地呆在床上,他家的后窗就是一条大河,河水仿佛一群扬着鬃毛狂奔的烈马,从天下而降,阵阵汹涌。莫言向往热闹的河堤,但去不了,墙上的报纸看过了,床头上的书看过了,因为认字不多,也看不了多少,就想办法看家里可以看得一切。家里的树葱翠碧绿,那棵早年的柳树已经被疯狂的人们在他3岁的时候,充当了炼钢铁的材料。那棵树数人难以合抱,莫言和姐姐对树已经有了深深的感情,现在只能干看着心疼。共产主义,加上家里是“富裕中农”,怎么有可能保住这棵树呢?十几个人拿着斧头和锯子,忙了大半天,树还是没有倒。人们开始议论,说这棵树已经成了精,以前有人试图砍它,回去都生了大病。砍树的人远离了这棵树,可是,大队长张平团过来了,非要杀这棵树,他平时就打老婆,“用枪苗子戳,用疤棍子掳,用木板子砍”,每次都把老婆打的血肉模糊,眼看就要死了,瘦瘦小小的女人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总能活下来。这队长对着砍树的人,骂:

    “磨洋工吗?十几个整劳力,一天杀不倒一颗树,要你们干什么?都给我滚起来,杀。”

    孙二走过来说明原委,最后还是在队长的坚持下,把树砍倒,但树倒的时候,把十几个人都裹在了树里,死了五个人,最轻的人也断了一条腿,折了八根肋骨。莫言的爷爷原本痛恨砍树的人,在斧子声中骂不绝口,事发后,他的脸青着,只是抽烟,一句话也不说。

    3

    老树精没有了,院子里的还有小树,这些小树不一定能成精,但会有神灵过来和它们做伴。莫言在树底下,看大癞蛤蟆怎么捉苍蝇,饿了就啃玉米棒子,啃几口扔掉,就会有苍蝇过来,一群又一群。把一个孩子关几天,他真的可以观察很多东西,除了苍蝇、癞蛤蟆,还有嫩嫩的螳螂从窗户里爬进来,向日葵、壁虎、蜘蛛……莫言的叙述真有趣,除了向日葵,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可爱的东西,他就是那么不可爱,他接触者脏兮兮的土地,脚上还生着疮,玩的游戏也是捉苍蝇,把饭粒放在手上,苍蝇过来就猛地一合,就把苍蝇捏住了。看来,莫言文章里那些苍蝇,不是故意很美,而是当一个孩子脏兮兮,没有玩伴,没有玩具,他怎么会想到干净整洁,怎么会梦想着在大房间里搭积木,玩小火车呢?

    什么都没有,只有苍蝇。所以,在他眼里,苍蝇有着玉石一样的红眼睛。玉石美丽,苍蝇怎么会美?在一个孩子心里,苍蝇的美丽就是他的快乐。说来,这很悲哀。

    1964年发大水,学校的院子里,老师挖个坑,就可以取水洗脸,家里的院子里也是这样神奇。学生们站在课桌上看到大水在河里肆意,每个人家里的被子、门板、墙上的砖头,都被拿走了,还会摘下葫芦、冬瓜,来挡洪水。水一旦决口了,就是被淹没的所有生活。实在挡不住了,就会炸开一个口子,让水进到庄稼里,玉米、高粱就算长得再喜人,也会被淹死。那时候,有个传说,就是以邻为壑,把邻村的河口炸开,就得到了本村的丰收。还说用一只绑着绳子的青蛙,放它到河对岸,让它用爪子挖,挖开后,本村的威胁就解除了,所以大家就会到河堤上巡逻,生怕邻村会使这种坏招。爷爷说,青蛙不可能,没多少力,要是大鳖还有可能,鳖的前爪力量很大,可以完成这项工作。洪水要是开了口子,就再也拦不住了,整个村子,任由他肆意,人只能跑掉。我记得很小时候,有人说,为了保证城市的安全,洪水来袭,实在防不住,就让水淹村庄。我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但大水无情,家园被冲毁是谁都不乐意看到的事情。有“雨、水”的小说《秋水》,被莫言称作是他第一次写有“高密东北乡”字样的小说,只是发表顺序上晚于《白狗秋千架》。

    只有水过了,才可以看到一缕阳光,稠云中,阳光的笑脸是多么难得。大地像是一个烧开的锅炉,热气腾腾了……70年代,竟然常常旱着,有时候,三个月都不下雨。全村人花大力气抗旱,收效甚微。乡村的青蛙有了新的伙伴,渐渐有了从巴西引进的牛蛙,这牛蛙占据了高密东北乡的领土,泛滥成灾。

    4

    莫言怎么会安分呢?两岁时候,他贪玩扳断奶奶如厕时用来起身的木棍儿,不慎掉进粪坑里。高中放假在家的哥哥听到哭喊后把他从粪池里捞出来,带到河边,用珍贵的肥皂在他身上搓洗滑动,正午的阳焦烤着大地,白花花的鱼热翻了肚皮,肥皂的香味环绕着他灼热的身子,追随他多年来的时时回忆。肥皂,或许是普鲁斯特的玛德琳,是贾宝玉从林黛玉袖中嗅到的冷香,无论时光变化多久,都把那段记忆当做微妙的体验带回来,亦或是把乡村孩童关于粪坑的内心隐秘一股脑儿展现出来。“掉入”在乡村孩童中若不常见,他就不会在不久之后又掉进水缸里,这次救起自己的是母亲。那已然不是糗事,而是洪灾泛滥之外水给的些许乐趣,因为行年渐长,再也没有一个大哥会捞起粪坑中的他,再也没有一位奶奶表扬孙子扳得好,替奶奶挡了灾,再也没有一位母亲会把他从清水缸里拎出来。粪坑、水缸,或者命中注定他会被腥臭污染,又在不久以后被亲人们洗涤干净。

    那次进入粪坑的记忆还没尽退,四岁的莫言又和热水打起了交道,或者,两岁那年的河水被烤灸到四十度,热得那个不情愿下水的孩子不得不被大哥按下去,以至于,四岁的莫言打碎了一个热水瓶。1958年的热水瓶算是贵重物品。他拎着一壶热水,一不小心,热水瓶碎了一地,闯了大祸的孩童吓得拔腿就跑。闯祸在四岁的孩童心中意味着挨打,打碎了贵族般的热水瓶就像是《檀香刑》里得罪了圣上的小虫子,恐惧到了极点,钻进草垛一个下午没有出来。直到晚上,焦急的母亲温柔地叫他的乳名,他才从草垛里出来,见到一头星光的母亲。热水瓶已然不是热水瓶,而是关于恐惧的温柔抚慰。

    有人质疑莫言故事的真实性,比如:“提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让13岁的二姐,9岁的二哥去干才合适,让4岁的莫言去不合情理。……1958年暑假,莫言的大哥、二姐、二哥应该都放假在家,父母为什么不安排他们带带这个3岁的小弟弟?”1958年,暑假自然是指的三岁掉入粪坑的那一次。我想,这些记忆应该是真的,因为生活中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不合常理的,况且,真真假假又有什么分别呢?跟故去的时代一样,不过是一个孩子在孤独时候留下的印记,或者是调皮的,或者是黠慧的,只是这些故事在莫言那里,或者他大哥那里,都被叙述的很好,如此而已。

    5

    莫言在11岁辍学之后迎来了他最孤独的时光,这种状况到他15岁左右才结束,15岁就是半劳力,可以参加集体劳动了。刚开始,因为他年龄小,算不上劳力,所以就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放牛羊,一天挣三个工分。高密东北乡本来就是一个三县交界的地方,交通闭塞,地广人稀,他为了把牛羊放肥一些,还到更远的地方去,当然就更少和人交流。那时候母亲会给带上一个玉米饼或者地瓜作为午饭,他常常在路上就吃光了。这样就会吃一些野果,还有刘连仁吃过的野韭菜,渴了在沟里喝水,会把小蝌蚪一起喝下去。

    莫言说,他对于牛的了解甚至胜于对人的了解。在无聊的时光里,他不自觉地注意牛的一举一动,猜测牛在想什么,或者和牛谈谈,可是牛只是顾着吃草,根本不理他,他就和白云说话,幻想白云是馒头,或者是一个懒洋洋慢慢移动的大汉,渐渐的,他学会了想入非非、也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他和天上的鸟、地上的虫交流,他很了解云雀,云雀在天上飞,他就能找到云雀的巢穴,还曾经把麻雀的幼鸟放进云雀的窝里,他坚信,一个人对于动物的态度决定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他听到的故事里,万物都可以成精,这些跟自然界万物的亲近就被他写进了很多小说,比如《球状闪电》、《牛》等,在小说里,动物们都有心理活动。

    有时候,碰到怕人的蛇,他就会摸乱自己的头发,因为传说,蛇要是数清楚人的头发,这人的魂魄就被蛇召唤走了。

    有时候,他会对着一棵树自言自语,他可以滔滔不绝、出口成章、才华横溢,他试图理解什么是对错,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善良,可以说,莫言在这样一个闭塞的空间里开始成长。但也带来了负面消息,就是长期这样的自言自语导致话多,爱惹祸,所以母亲常常痛苦地请求他,能不能不说话,可是他的话在心里却像是一窝老鼠要急于奔跑而出。生产队的工地是莫言最向往的地方,因为孤独的他,总想和这些热闹亲近,却总亲近不得。

    于是,莫言改不了“乱说话”的毛病,母亲只能骂,“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吃肉。”也许就是这种经验,使得莫言在阅读的时候,往往把看书作为跟其他作家的对谈,也像是一场恋爱,大家聊得投机就会结成终生伴侣,话不投机,自然无需废话,各奔前程。

    动物为伴

    关于动物,莫言是一定要亲近的。出国去日本的北海道,谈到动物,他信口做了《北海道动物》诗一首,具体是:

    神游北海道,动物皆朋友。

    肥臀矮种马,丰乳大奶牛。

    天鹅戏野鸭,海豹伴海鸥。

    仙鹤舞翩跹,乌鸦展歌喉。

    洞里熊冬眠,空中飞大鹫。

    狐狸迎宾客,野猫在高楼。

    不见中山狼,唯有都市狗。

    万物皆有灵,共处一地球。

    青山水不老,友谊存千秋。

    足见莫言与动物的亲密关系,周国平作为一个城市人常常羡慕农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单,它有许多同伴,它与树、草、野兔、家畜、昆虫进行着无声的谈话,它本能地感到自己属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可见,周国平在有限地接受动物的过程当中,已经明白了农村孩童跟动物之间亲近的密码,特别是莫言这样一个孤独又富有想象力的孩子,就更能对动物产生感情。莫言也说:

    “因为"文革"开始以后,我过早地辍学,一是家庭出身有问题,二是不安心,必然被撵到学校外面去。因为过早地辍学,现在想是宝贵的财富,使我和大自然建立了一种密切的联系,让别的孩子在学校朗朗读书的时候,我正在跟牛羊一块儿窃窃私语。”

    而张清华在《叙述的极限》中论及:

    在当代,没有哪一个作家能像莫言这样多地写到动物,这是莫言“推己及物”的结果,人类学的生物学视角使他对动物的理解是如此丰富,并成为隐喻人类自己身上的生物性的一个角度。

    于是,高密东北乡的动物们就接连在莫言的小说里登台,高密东北乡对于动物的态度其实带有崇拜色彩,他们认为任何一种动物都可以成仙,比如黄鼠狼可以把很多女人的灵魂震住,让女人发疯一般地乱说乱跳外加大哭大唱。大树也可以成仙,蛇、狐狸都是可以是神仙,动物还可以和传说相联系,有是非善恶,充满灵性。动物在莫言的故事里始终是为主题服务的。比如同样是牛,在不同的小说里,或者温顺,或者暴躁,或者仁义,或者坚强,都是莫言在讲不通的故事的时候,想请儿时的玩伴前来客串,以便找到自己想要的人和事。

    牛事二三

    在莫言众多小说当中,都免不了出现牛,比如,《模式与原型》里的“狗”去放牛,牛里面有双脊、大鲁西、小鲁西的牛,有因为饲料不足,不让牛怀胎生养的片段。小说《白棉花》里,写到了“牛”的疑似狡猾:

    一团乱草从牛的喉管里涌上来,逼着它运动嘴巴咀嚼。如果它不咀嚼,就标志着它不正常,于是,郭老肚子便命令我,把一泡热尿滋到牛的鼻孔里,刺激它反刍,这法子有时挺有效,有时根本不灵。此法不灵时,郭老肚子便命令我用鞭杆敲打牛角,试图唤醒牛的反刍意识。这很有点像临济宗的当头棒喝。此法有时灵有时亦不灵。如果它实在不反刍,就说明它确实有病,不能继续使役了。我总想,应该有一些生性狡猾的牛钻这个空子,强忍着不反刍,然后得到休息的机会。幸亏牛们不如我这般坏,否则,人类役使牛类的历史就该结束了。

    而跟“牛”联系最紧密的恐怕就是小说《牛》。仔细想来,《牛》这篇小说最精彩的不是写牛,而是写和牛相关的人。公社到了困难时期,因为牛不可以随意宰杀,又缺少饲料,所以就不能让牛生育,生多了养不活。和牛有关的人有董兽医、麻叔、麻婶、杜大爷、小罗汉、杜五花、公社孙主任。还有三头名为双脊、大鲁西、小鲁西的牛。当年在生产队里,莫言就放过三头牛,一头叫双脊,因为生下来十分粗壮,脊背像刀一样尖削,脊椎骨有两根,故称“双脊”。一头叫蛇尾,是一头蒙古母牛,两只角向前罩着,尾巴特别长,一直垂到地,尾巴中间像蛇一样弯曲。最后一头叫做“鲁西”,是鲁西产的牛,大个且蠢,是头忠实的牛。莫言说自己有时候会把这些牛编进小说,作为一头牛来写。

    1

    单纯来看,牛作为一种动物有它本身的历史转变,牛在农耕社会里是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命根子;在现代社会里,有了机械化的耕作方式,牛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餐桌上的美食。莫言的牛却处在一个夹心社会,即人民公社时期,人们还是用牛来耕作,对牛也有政策上的重视,但实际上却希望牛死掉,还不希望牛生小牛,因为人都吃不饱,哪有牛吃的?

    小说《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1998年,当莫言因为这篇小说获得《小说月报》奖的时候,论者谈及小说的时候依然是那些躲不掉的,夹杂着莫言听不懂的“文学理论”,这让《牛》跟莫言的童年一起分外孤独,“童年记忆”在牛身上是莫言“欢天喜地”的记忆。“文革”时期,作为一个孤独的小孩,大人们点着马灯在大队部闹革命,莫言他们就趁着月光在田野里追牛。牛是自由的,但并不享受这种自由,没有草料喂养,就放出去让牛自己找食吃,奇怪的是,没有庄家的地,同样也没有多少草,因为没有粮食吃的人早就瞄上了草,剩给牛的就更少了。牛自生自灭,牛死,那就是全村的节日,因为牛肉,简直就是无上的美味。莫言追赶的就是那些瘦骨嶙峋的牛——

    我们在月光照耀下开始追牛,起初我们不如牛跑得快,但渐渐地牛就不如我们跑得快了。我们每人扯住一条牛尾巴,身体后仰着,让牛带着跑,举头望着明月,犹如腾云驾雾,有点飘飘如仙的感觉。那些老弱病残的牛,很快就被我们给折腾死了,剩下的那些牛,基本上成了野牛,见了人就双眼发红,鼻孔张开,脑袋低垂,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对这样的牛,我们不敢再追了。

    可见欺软怕硬是人的通病,孩子们的邪恶其实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缘由,他们多半因贪玩,少半因为大人们的变相纵容,希望牛死,自然不会去管束孩子们,人们在饥饿的时候恐怕少有“人道主义”,一个个都是“疯狂主义”。

    人们常说“文革”是一个疯狂的时代,我以为,莫言试图揭示的就是时代的那股子疯狂,连动物都违反常态地生存。在吃肉的行列里,存在着一种不平衡,就是等级。

    “当然最欢的还是那些正在掌权的红卫兵头头,这些杂种,比正在挨着批斗的党支部书记、大队长还要坏,死牛身上最好的肉都让他们给吃了。现在想想,这也是应该的,当官如果没有好处,谁还去当?”

    具体到《牛》里,生产队长麻叔先是通过老董对牛的阉割得到六个“牛蛋子”,这六个“牛蛋子”被所有人盯着,是难得的美味,因为:

    “那玩意儿尽管臊一点,但毕竟是肉。”

    杜大爷几次徘徊在麻叔、麻婶家附近,也是想借机吃口“牛蛋子”。当麻叔后来终于到了屋里,翻开用“牛蛋子”做的菜,说:

    “俺大闺女女婿听说咱队里阉牛,特意赶了过来……俺女婿说,公社党委陈书记最喜欢吃的就是牛蛋子,让他回来弄呢!我说,你回来晚了,这会儿,别说六个牛蛋子,就是六十个牛蛋子也进了队长的肚子了!……好东西,让你们给糟蹋了,可惜啊可惜!这东西,如果能让俺女婿来做做,那滋味肯定比现在强一百倍!他把那块牛蛋子放在鼻子下又狠狠地嗅嗅,说,臊,臊,可惜,真是可惜!”

    随后聪明的麻叔和杜大爷开始了斗智斗勇,麻婶客气请杜大爷尝尝,麻叔说杜大爷有好女婿不稀罕这脏东西。杜大爷在听说罗汉偷吃了一碗“牛蛋子”之后,还气恼罗汉独食。

    “牛蛋子”尚且如此,更别说是牛肉了,所以双脊因为交配过,有被阉死的可能,但麻叔执意让老董下刀子,双脊病了,麻叔也对治疗没上过什么心,反而在病重送去公社医治的时候,料想牛会死,所以骑着自行车就来到了县城,十分兴奋,牛死了,正好吃牛肉。只是麻叔的如意算盘被公社书记截了胡,公社书记把牛扣下了,嘴上说是要化验然后做成饲料,但实际上分给了各个公社干部及家属。事件的败露就是因为双脊的肉含有沙门氏菌,让一众领导都食物中毒了。

    2

    牛在莫言那里,不是简简单单的动物,而是他的朋友。《牛》里,有几次莫言与牛的对话,也有几次梦境里与牛说话的场景,对待牛的埋怨,“罗汉”说:

    “伙计,今日这事,你们可不能怨我,咱们是老朋友了,去年冬天,冰天雪地,滴水成冰,咱们在东北洼里同患过难。如果我有权,绝对不会阉你们……”

    牛还流出了理解的泪水;面对牛的谩骂,甚至要杀死“罗汉”,牛说:

    “我看咱们先把这个小杂种的肠子挑出来,然后咱们再去跟麻子他们算账。”

    罗汉说:

    “牛大哥,我冤枉啊……我也是没有办法子呀……队长让我干,我不能不干……双脊,双脊您难道忘了?去年冬天我用我奶奶那把破木梳子,把你全身的毛梳了一遍,我从你身上刮下来的虱子,没有一斤也有半斤;大鲁西,小鲁西,我也帮你们梳过毛,拿过虱子,要是没有我,你们早就被虱子咬死了……你们当时都对我千恩万谢,双脊你还一个劲地用舌头舔我的手……你们不能忘恩负义啊……我的声音虽然细微但它们听到了。……我抓紧时机,摇动三寸不烂之舌,尽拣那些话念旧情的话说。我看到它们交换了一下眼神,好像有放过我的意思。”

    这段叙述,表面看来是求饶,实际上是莫言与牛平日里朝夕相处,又少人交谈,才练就了一身想象的本领,与牛说话,实际上就是自言自语,难得的是这种自言自语太过自然,一看就是长期被孤独训练的结果。

    莫言养的牛羊,都很善良,很有性格。生产队有一只很漂亮的牛,身体修长,角像钢铁一样,一看就是一头好牛,但这牛却仿佛反感“人民公社”,先是不进套子,一上套就它就仰倒,四脚朝天像四门钢炮一样指向天空,翻着白眼不起来,照死里打他,皮开肉绽,或者点上火烧他的皮肉,烧到冒油,它也不起来。后来大家就绕了它,因为共产党员也没它这么厉害,宁死不屈。反正你一套牛套,它就仰倒,一摘下来,就站起来。“文革”是不能杀牛的,因为牛是生产资料,杀牛犯法,只好卖去别的村,到别的村也不干活,后来,听县里工作的人回来说,那头牛每隔两个月就会到县城的牛市去逛一趟,又被另一个村买走了,它成了赶集专业户,到谁家都不干活,打死也不干,就是这么有个性。

    《生死疲劳》中就有这么一头倔强的牛,莫言还把这头牛的个性上升了一个高度,就是让他成为西门牛,是地主西门闹的转世,跟着单干户蓝脸干活,但到了公社里,即便是被拉断了鼻子,烧坏了皮肉,就是不干活。牛,就是有这点仗义。

    3

    “大奶牛”在《十三步》里,是屠小英与丈夫做爱之前的挑逗之语,高潮时候的通关密语则是“俄罗斯大奶牛”。而“奶牛”作为《球状闪电》里的动物主角却有着其天然的外来感。奶牛天生就不是高密东北乡的动物,奶牛是作为蝈蝈和毛艳的“发财物种”出现的,这也是蝈蝈与妻子茧儿之间爱情的毁灭者,更是蝈蝈父母愤怒的源泉。蝈蝈的父母不会忘记他们让蝈蝈去买一头耕牛,但蝈蝈却牵回一堆奶牛,还因为这件事在银行贷了款。

    奶牛的性子温顺,有些逆来顺受,你可以打骂,但就是不忍心抛弃它,因为它从没主动伤害过你。这在《球状闪电》里像极了妻子茧儿,她的呼叫声拖得很长,“像母牛呼唤牛犊,在两声呼叫的间隔里,传来压抑不住的哽咽声。”

    《球状闪电》里凭空出现了一批奶牛,奶牛作为蝈蝈和毛艳发家致富的生产资料,也的确让他们过上了好日子。经历过“球状闪电”,他仿佛听到——

    奶牛们像墙壁一样倒下去,鼻子里嗅到一股浓烈的火药味,身体轻飘飘地离开了地面……

    众奶牛被球状闪电击翻,横七竖八躺了满棚。棚子里弥漫着浓重的硝烟气息,棚顶上有一个脸盆大小圆圆的洞,它们浑身颤抖着,用上侧的那只眼望着圆洞里的钢青色的天空。一大缕潮湿明亮的光线斜穿圆洞,照着一只额上带白花斑的奶牛巨大的乳房。乳房被另一头奶牛的瓣蹄触着,那瓣蹄一伸一缩地动着,像有微弱电流从乳头通进去,滑腻的乳汁汩汩地流出来。它舒服地喘息着,哞哞地低鸣着,麻木的身体渐渐灵活起来。这时,同伙的瓣蹄大力动了一下,乳房上像被狗咬了一口,它猛一挣扎,竟然抖抖索索站立起来。“哞——”它余惊未消地叫着,东歪西扭片刻,终于站稳。它垂下头去,用角轻触着躺着的四个伙伴。它们悲凉的眼睛里盈着绿水,拼命挣扎却站不起来。……“哞——”奶牛悠悠地叫一声,和着还在甸子里爬行的火车笛声。笛声使它觳觫,笛声使它沉思。它的眼前重新出现那块古老的大陆,大陆上有一望无际的辽阔草原,草原上绿草茵茵鲜花怒放,袋鼠怀揣婴儿在草地上跳舞。

    莫言在访谈中说,他在北海道接触到很多动物后,突然发现,以前写到的动物和真实的动物是有差距的,比如《球状闪电》里的奶牛,那时候,他只是查阅了一些资料,并根据黄牛的习性来写,这次看到草笛牧场的奶牛,发现自己写错了,奶牛原本是不勒缰绳的,过去写的时候勒了。还戏称北海道的奶牛是:

    “肥臀矮种马,丰乳大奶牛。”

    猪的隐喻

    《檀香刑》里就有关于杀猪的片段:

    小甲摘下抓猪钩子,扔到一边,顺手从接血盆子里抄起磨得贼亮的钢刀,哧——漫不经心,轻描淡写,捅豆腐那样,就将那把钢刀捅进了猪的腔子,又一用力,整把刀子,连同刀柄,都进了猪的身体。它的尖叫声突然断了,只剩下结结巴巴的哼哼。很快连哼哼声也断了,只剩下抖动,腿抖皮抖,连毛儿都抖。小甲抽出长刀,将它的身体一扯半翻,让它脖子上的刀口正对着接血的瓦盆。一股明亮光滑、红绸子一样的热血,吱吱地响着,喷到瓦盆里。(第一章七)

    猪在这里是要被宰杀的对象,其实更多时候,猪不是猪。《生死疲劳》里,西门猪是养尊处优的种猪,他接受“发妻”的饲养,享受领袖的待遇,象征着西门闹经历过几世轮回之后的动物性、人性的融合。《金发婴儿》里,紫荆养的猪像是一个怪物或者说是她的心魔:

    她听到那头猪在圈里又拼命地折腾起来——这头猪已经养了两年,买来时多大现在还是多大。那么多饲料也不知喂到哪里去了。

    ……

    每当她靠近猪圈时,猪就像狗一样地吠叫。这头猪体型矫健,四条腿粗壮有力,身体呈优雅的纺锤形。紫荆对这头猪是敬而远之。每次喂食时,它总是用嘲弄的目光盯着她,饲料里粗饲料稍多一点,它就会把食槽掀翻,掀翻食槽后就在圈里游行示威,大吼大叫。有时候,半夜三更它也发怒。声音如同狼嗥,一蹦一米多高。现在它隔着铁栅门对紫荆发怒。

    ……

    黄毛扛着铁锹和拔水杆子即将走出院子时,那只猪满怀妒意的尖叫声像针一样刺着他的背。他忍无可忍地回过头,见它正后腿直立,两条前腿搭在铁栅门的横格上,像人一样直立着。猪眼血红,牙齿咬着铁栅栏咯嘣咯嘣响。紫荆嗷了一声,退到黄毛身后,手使劲抓住了黄毛的背。她带着哭腔说:这不是个猪,这是个妖怪!它两年没长一钱肉,还用这样的目光看着我,我受不了啦。黄毛,我受不了啦。

    黄毛最终为紫荆解决了猪的问题,猪开始变得贪吃贪睡。我想,莫言把猪安排在这个地方,其实是想突出紫荆的性苦闷,紫荆看待丈夫其实跟看这头猪是一样的,都是小心俯就,源源不断地给丈夫感情,可是丈夫仿佛全然不在意,就像猪“它两年没长一钱肉,还用这样的目光看着我,我受不了啦。”猪,就是丈夫仿佛没有休止的“冷暴力”。可是黄毛却给了紫荆感情,当猪被拾掇的服服贴贴时,也是紫荆和黄毛在一起的时候,紫荆终于把感情的恐惧推到了一边,和黄毛水乳交融了。

    驴·马·骡子

    这是三个忠实的亲人。驴和马结婚了,就有了骡子。

    1

    马,对于莫言来说,就像是《丰乳肥臀》中五个哑巴那在墙上爬出的豁口,是曾经的玩伴,只是当五个哑巴对来往的人毫无善意的时候,他们——

    不论是牛犊还是狸猫,是鹅鸭还是鸡犬,只要出现,就穷追不舍,率着他们的狗,把偌大的村镇变成猎场。(第一卷第四章)

    而莫言则把对于马的善意幻化成小说中无数的骏马,就像《檀香刑》里知县的马:

    他的马是一匹赤兔马,全身红毛,没有一根杂毛,跑起来就是一团火苗子,越跑越旺,呜呜地响。知县的马原来是关老爷的马,日行千里,不吃草料,饿了就吃一口土,渴了就喝一口风——这是俺爹说的。(第十七章小甲放歌四)

    莫言在部队的时候,部队就养着三匹骏马,所以到了小说《三匹马》中,有个爱马胜过爱老婆的人;《丰乳肥臀》中,马洛亚神父有着马一样洁白的牙齿;马在《食草家族》里显然有不一样的味道,是祖先。出了国,远离“老祖宗”的莫言在德国看到了一个孩子骑着的小马——

    我又想起了故乡的马,在冰封大地之后,去原野上啃麦苗子。一轮巨大的红日初升,田野里姹紫嫣红,麦苗子上挂着粉红色的霜花。我家那匹红马满身亮汗,大口啃麦苗,轻松摇尾巴,马眼明亮,宛如蓝色水晶。我冻得双耳通红,站在大河堤上,高声呼唤我家的马:马来——咴咴咴……遥远的我家的马昂起头,晃动着红色的鬃毛,飞一般奔过来。在它的带动下,几十匹马一起狂奔,像几十匹舒卷的绸缎,像一条波浪翻卷的彩色河流。

    也难怪莫言形容马,从不吝惜赞誉,就是漂亮。说马蹄过处尘土飞扬,犹如“一股股黄烟。”杏黄、枣红、葱绿的三匹马胖嘟嘟的,油光闪闪,色彩迷人。

    偶尔也会有垂头丧气的马,比如《檀香刑》里孙丙的马:

    孙丙骑着一匹垂头丧气的枣红马,在轿子前边引导着知县的轿夫。马的两条大腿被挽具磨去了毛儿,裸露着青色的皮肤。瘦得尖尖的马臀上,沾着一些黄乎乎的稀屎。知县一眼就看出这原本是一匹驾辕拉车的农家劣马,现在竟然成了岳元帅的坐骑,可怜的马啊!(第十三章破城二)

    2

    驴,对于莫言来说应该更为熟悉,因为驴相当于家中的一个劳力,母亲当年就是因为驴饿死了,才充当驴给生产队拉磨的,应该发生过驴咬人的脑袋的事情,否则不会有那么多人物像《檀香刑》里的眉娘一样被驴咬出一个大疤,后文中倔强如驴的钱雄飞在受凌迟之刑的时候就啃了赵甲的脑袋。在《生死疲劳》中,驴是西门闹第一次转世的动物,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子不服,以至于死也死得恐怖,被饥饿人哄抢而亡。我以为莫言定是见过驴难产而死,在《梦境与杂种》里说,他与同学逃学去看刘四山家的母驴生骡子,母驴因为怀了公马的孩子,所以生产异常艰难,最后生下一头骡子,出血而死。《生死疲劳》中,生下西门驴的母驴,也驾鹤归西了。

    因为莫言的小说中,几乎没有驴因为生产活下来,偶尔像《丰乳肥臀》中驴即便是最后驴母子平安,也有一个难产的过程:

    驴挣扎着,鼻孔里喷出黄色的液体,驴头甩得呱呱唧唧,后边,羊水和粪便稀里糊涂迸溅而出。……黑驴臀后,汪着一摊殷红的血,一条细弱纤巧的骡腿,从驴的产道里直伸出来。……驴那失去光彩的眼睛里涌出泪水。她用手擦去驴眼睑上的泪,响亮地擤了擤鼻涕……(第一卷第三章)

    这里也是为了烘托母亲不被婆家重视,生孩子难产反倒还没“驴”让婆婆着急。

    驴也有雄赳赳、气昂昂的时候,《丰乳肥臀》里,沙月亮的鸟枪队,就人人骑着一头黑驴,虽然速度不及马,但也是从八百头里选出来的,是“二十八头没有阉割、嗓门宏亮、青春勃发的黑驴”。鸟枪队队员和驴之间联系的很紧密,但队员们下河洗澡的时候,黑叫驴们也不闲着:

    黑叫驴们兴趣索然地咬着芦苇叶子,有的啃咬着高粱叶子,有的互相啃着对方的屁股,有的则沉思默想,让那暗藏的棒槌钻出皮囊,并一挺一挺地敲打着肚皮。(第一卷第十一章)

    这些动情的黑叫驴其实隐喻着母亲和马洛亚神父之间的暧昧,就在黑叫驴发情的时候,母亲羞涩而恼怒地对马洛亚说:

    “你个驴,把孩子挤痛了。”(第一卷第十一章)

    3

    在《丰乳肥臀》中的马洛亚那里,驴安分地拉磨,骡子只有吃到毛驴的奶才能安静下来。骡子,是马和驴生下的杂交品种,我想,人们也是想用这种方式来提高驴的品质。都说骡子是不能生养的,但莫言说,你没问过它们,怎么就认为不可以呢?这是戏语了。骡子当劳力应该比驴强,在小说《普通话》中,谢小扁考上了大学,要去上师范学校。村支书在送谢小扁离乡的时候,告诉村民们一个好消息,就是他花八百的超值价格买了解放军农场一匹上好的骡子,众人扒开牙口看,还是“齐口”,起码能使唤十五年。这骡子:

    可真是一匹好骡子,严肃,庄重,桃木红色,额上缀着一簇红缨,两只大眼,长睫毛忽闪忽闪的,仿佛一个大姑娘初见生人。

    这好骡子被村长认为是谢小扁带来的好风水,出去一个洋学生,回来一匹大牲口,叫做双喜临门。

    有人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我想骡子和马应该是很难凭肉眼区分的两种动物。记得莫言在微博中说到他见到的一件小事,就是一个大爷买麦子,旁边放着沙子,人家来买,大爷就说,买麦子要连沙子一起买走。莫言说故乡的老汉真可爱,绝不做那往麦子掺沙子的事情,干脆一起卖。我想,大概有着这种童叟无欺的心,才会有乡村合理的买卖。

    《酒国》里,关于骡子的买卖就不这样善良了,一匹骡子的腿被石头缝卡断了,女人正好要买骡蹄子,因为市里领导要来矿上参观,矿长下命令要好好招待,鸡鸭鱼肉不稀罕,听到骡子断了蹄,准备做“红烧骡蹄,激汤骡蹄。”

    买到了骡子的女人开始拾掇骡子,先是一斧头砍下去:

    小骡子还没有彻底死亡,粗重的呼吸还在它脖子里响着,柔弱无力的淡薄血液从斧刃的两边洇出来,浸湿了它的睫毛、鼻梁和嘴唇。

    还是那个斧劈骡子的白衣女人,操起那柄蓝色的短刀,跳到骡子身边,一手攥住骡蹄——黑色的大骡蹄白色的小嫩手--一手握刀沿着骡蹄与骡腿之间弯曲的接合部,轻快地一转,轻快地又一转--攥蹄的小白手往下一按--骡蹄与骡腿分开,中间只连着一根白色的筋络。短刀一挑,骡蹄与骡腿彻底告别。白手一扬,骡蹄飞到另一个白衣女人手里。

    割下三只骡蹄,只用了片刻功夫。围观的人似乎都被这女人的好手段震住了,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咳嗽,也没有人放屁。在这样一位女侠客面前谁敢放肆?

    ……

    小黑骡子终于死了。它肚皮朝天死了,四条腿僵硬,斜指着天空的四个方向,好像四挺高射机关枪的枪筒。(第四章一)

    这骡子像极了《生死疲劳》中断了腿的西门驴,死状则像《牛》里的双脊举着四条腿。当我看到莫言的散文《马蹄》时,才恍然大悟:

    我忽然想起,1976年我在黄县当兵时,跟我们班长去罗山煤矿拉煤,也是一匹枣红马,是拉长套的,很年轻的一匹骒马,怀着驹子,长相健美。在横穿一条废弃的铁路时,不慎把一只后蹄伸进架空的铁轨,齐齐地断了。但那匹枣红马始终站着,那条断腿像拐棍一样点着地面。当时,我们班长手捧着马蹄,放声大哭。这只马蹄的印象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了几十年,我想在合适的时候,我要把它写成一部小说,题目就叫《马蹄》。

    鸡的骄傲与失败

    《球状闪电》里,公鸡都单腿立在鸡群当中,母鸡则趴在干燥的土地上睡觉,公鸡始终保持着他骑士的模样,母鸡则纷纷追随自己的骑士。在《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中有大段大段拣鸡屎的描写,那里面鸡屎也是好东西,传说可以卖给养猪场,可最后,那一大推臭烘烘的东西只能进入田地当肥料。

    鸡永远不寂寞,或者说更不寂寞的是公鸡,在《金发婴儿》中,鸡的出现既是药,又是媒人,还是欲望的发泄对象,黄毛来的时候,怀里抱着的就是一只大公鸡。那时候,紫荆还没想过要出轨,但躁动的心忍不住被公鸡吸引,这实在是一只漂亮的大公鸡,“火红、丝绸条条、高挑”,这些词语都被用在了大公鸡的身上,大公鸡还有一个用途就是展现紫荆干涸的心以及火热的欲望。大公鸡先是碰撞着紫荆的乳房,后来则是撕破了紫荆的衣服,紫荆随后换了那一身不受丈夫待见的藕色衣服的时候,黄毛却是喜欢的。没来由,就像丈夫没来由的讨厌,这里自然也是黄毛没来由的喜欢。公鸡还要从鸡冠子上每天贡献一滴血给瞎娘,来治疗瞎娘眼睛和身体上的不适,本来是管用的,也不知是公鸡血真的能治病,还是人们盲目跟风。记得电影《潘神的迷宫》里,奥菲利亚没有完全相信潘神的话,以至于她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天球的母亲不相信黄毛的话,会出现什么结果呢?但事实,她相信了,没有天球的母亲,偷情也不会进展得如此顺利。

    在《丰乳肥臀》中,日本人要来了,哑巴家哪些趾高气昂的鸡就难逃被孙大姑杀死的命运。哑巴家,就是同时占有了大姐和三姐的孙不言家。孙家的哑巴很多,家长是给上官鲁氏接生的孙大姑,有五个哑巴孙子,哑巴的父母呢?好像从没有过。孙家有个矮墙,矮墙上有几个光溜溜的豁口,没豁口的地方就经常蹲着一群鸡。后来这一群高傲的鸡在日本人进村的时候被有功夫的孙大姑一只一只杀掉,一圈又一圈的鸡血,因为鸡垂死挣扎淌下来。还重点描写了孙大姑的宝刀,“柔软如水,锋利如风”的宝刀,大公鸡在孙大姑的手里充满了惊恐,孙大姑还说,大公鸡的羽毛最适合踢毽子。孙大姑下手也利落,轻轻一抹,鸡的喉咙就豁然开朗了,一股黑色的血随之流下来。只是公鸡始终没有抛弃他的骄傲,血红的鸡冠子变成苍白,但它还是努力昂起头,翘着光秃秃的尾巴根子,只是昂起来不久就落了下去,血和泡沫替换了它的苍白。

    高密土话“草鸡”形容胆小的人,《檀香刑》中,知县看到:

    自己的那些县兵在刘朴的带领下,在武卫右军的前边,弓着腰向土围子前进。这些家伙对付老百姓如狼似虎,打起仗来却个个胆小如鼠。他们的队形起初还是分散的,但越近围墙时,越挤在了一起,如同一群怕冷的鸡。(第十三章四)

    可见,“草鸡”一词,不是凭空出现的。

    狗的是非

    狗在《生死疲劳》里的经典形象是主人的中心护卫者,最后老死在家乡。莫言有篇文章是专门祭奠狗的,叫做《狗文三篇·狗的悼文》。文中,莫言说,身价渐高的宠物狗,哈巴狗、狮子狗、腊皮狗、蝴蝶狗、蜜蜂狗、贵妃狗、西施狗……这些狗名贵得要命,吃饭也要有专业厨师料理,有的还专门有人伺候、有奶妈,而且选奶妈的标准比刘文彩选奶妈的要求还严格:要面目清秀、气质高雅、年轻无病、奶水旺盛……莫言还听说自己领导的太太养了一条蝴蝶犬,每周都要让公务员给它洗三次澡,用进口的洗发香波、电吹风吹干、撒上法国香水,这样的日子可比人舒服多了,莫言说:

    什么时候老百姓能过上都市狗的日子,那么中国就进入了“大康”社会了,不是“中康”,更不是“小康”。

    1

    莫言最怀念的还是自己家里养过的一条小狼犬。那时候,妻子和女儿到县城里居住,为了添点热闹,也为了安全,莫言要了一条像狼的小狗,它出生不久很是可爱,全身绒毛,高脑门,看上去很有智慧,女儿喜欢得不得了,竟然省出奶粉来喂他,只是狗渐渐长大,就不那么可爱了。先是吃了莫言妻子养的小油鸡,性情凶猛加上口味高贵,没办法,只得用铁链拴住,但他还是一次又一次挣脱了铁链,妻子在废铁收购处寻到一条3米多长、几十斤重的铁链,才算是把它收得妥帖一点。这条狗很尽职,有时候忘记自己身上有铁链,就发疯似地向前冲,最后重重地跌下来,咳嗽着口吐白沫,铁链在地上哗啦哗啦地响,有时候还有点烈士的味道。狗终究是惹祸了,咬了莫言。幸好是冬天,穿着棉衣,就这样还三处出血,一处青紫,腹部伤得最重。想来,伤痕累累的莫言此时最怀念的恐怕是《檀香刑》里的菜狗——

    俺听到那些菜狗在栏里哼哼,那些肥猪在圈里汪汪。猪叫成了狗声,狗吠出了猪调;死到临头了,它们还在学戏。(第一章眉娘浪语一)

    看来,连高密的菜狗都有着学猫腔的天赋。说起来,那狗只是对妻子忠心,谁也不会领养一只咬过主人的狗,妻子决定把他送给打狗人,临去的那天,狗倒是一声不吭,凄凉的目光看着妻子,最后没有反抗地死去了。

    女儿为此很难过,莫言虽然许愿说要给女儿再找一条善良、漂亮的狗,但还是犹豫了,因为人养狗,总要看着它的末日,这实在残酷。即便是它咬了你,你还会为它感到难过,这就是感情。莫言的父亲从乡下到县城看莫言,见到了莫言家那条凶恶的瘦狗,说,那条狗算不上厉害,真正厉害的是日本人的纯种大狼狗,白牙、绿眼、黑耳朵、红舌头、吃人肉吃得全身流油,个头巨大,像小牛犊,叫声恐怖。父亲还说:

    “为什么当时中国出了那么多汉奸和顺民?一半是让日本鬼子打的,一半是让大狼狗给吓的!”

    不过在《檀香刑》里,狗到了孙丙那里就有些滑稽和可爱了,还给汉奸顺民们报了一趟“仇”:

    拳民们解开麻袋,扯住麻袋的底角一抖搂,就看到两头身上套着德国兵上衣的小猪和一只头上戴着顶德国军帽的白狗,吱哇乱叫着、连滚带爬地对着克罗德跑了过来,仿佛是孩子投奔自己的父兄。(第十三章破城三)

    孙丙是把德国人变成了狗,带了过来。这样的场面自然让知县哭笑不得,人,怎么能凭空变成狗呢?

    2

    莫言小说里也不乏凶恶的狗,很多地方描述,在饥饿年代,吃死人的狗红着眼睛,比人有力量多了,不敢惹。电影《温故一九四二》里,就有很多这样红眼睛的狗,盯着沿路的饿殍。《檀香刑》里赵甲狂言:

    你爹我十岁那年,你爷爷得了霍乱。早晨病,中午死。那年,高密县家家有死人,户户有哭声。邻居们谁也顾不上谁了,自家的死人自家埋。我与你奶奶,说句难听的话,拖死狗一样,把你爷爷拖到了乱葬岗子,草草地掩埋了。我和你奶奶刚一转身,一群野狗就扑了上去,几爪子就把你爷爷的尸首扒了出来。我捡起一块砖头,冲上去跟那些野狗拼命。那些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龇着雪白的牙,对着我呜呜地嚎叫。它们吃死人吃得毛梢子流油,满身的横向,一个个,小老虎,凶巴巴,人吓煞。你奶奶拉住我,说:

    “孩子啊,也不光是你爹一个,就让它们吃去吧!”

    我知道一人难抵众疯狗,只好退到一边,看着它们把你的爷爷一口撕开衣裳,两口啃掉皮肉,三口吃掉五脏,四口就把骨头嚼了。(第二章赵甲狂言三)

    《丰乳肥臀》里,哑巴家的狗是:

    五条像从墨池里捞上来一样遍体没有一分杂毛的黑狗,总是慵懒地卧在墙根,眯缝着眼睛,仿佛在做梦。(第一卷第四章)

    狗在鸡死后争夺着鸡的肚肠,看上去恐怖极了。

    《筑路》里,偏偏有个钓狗吃狗的孙巴,他的饱足全靠这些钓来的狗,也因为他的小偷小摸才有了孩子,跟妻子结婚的时候,就为妻子偷了一只大白鹅。孙巴钓狗是有讲究的,先给狗一块油条,狗一定会吃,狗吃过了,就会放下戒心,再用带着钓钩的油条喂狗,这下狗就上当了:

    多少狗都因为贪这一口食而上了钩,白白地把肉给人吃了,把皮给人卖了、把骨头给人熬了胶,大狗小狗都是一个样。

    孙巴也有后悔的时候,或者良心不安的时候:

    他只有一次出于无奈才钓了一条没长成的小母狗,那狗肉囊囊的,连一点咬头都没有,那张小狗皮薄得像封窗纸,一捅一个透明的窟窿。钓了那条小狗后,他心里腻歪了好多天,好像欺负了一个小孩子一样内疚。

    莫言还说起村里经历过一次“打狗”,那是1938年,八路军进村的时候,原因就是八路军一进村,狗就会叫,狗一叫,八路军就暴露了。“小米加步枪”的革命军队很怕自己的“星星之火”会熄灭,于是开始打狗。爷爷说,家里有一只狗,知道要打狗,所以一声都不叫。白天黑夜都不出去,饿了就在晚上悄悄溜回家,要个馒头吃,白天在菜园躲起来,足足半年,狗都不叫一声,直到八路军撤退的那天,它整整叫了一上午,它是憋坏了。想来,莫言童年也经历了漫长的“不许说话”,以至于他成人之后,在小说上发泄自己被憋坏了的“炮”语言。

    疯狂的羊角

    《檀香刑》里还有杀羊祭坛,“羊腔子里的血,像泉水一样冒出来。”而德国兵就是洋人,以及他们身上的膻气,就像一头羊托生的。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丰乳肥臀》里那只马洛亚神父喂养羊:

    门旁的木橛子上,拴着一只瘦骨伶仃的奶山羊。它的脸很长,怎么看也觉得这不是一只山羊的脸,而是一张毛驴的脸、骆驼的脸、老太婆的脸。它抬起头,用阴沉的目光打量了一下我母亲。我母亲翘起一只脚尖,蹭了蹭它的下巴。它缠绵地叫了一声,便低下头吃草。(第一卷第十一章)

    莫言家里养过一头公羊,那羊特别厉害,顶人。莫言时常牵着这头羊跟农场的头羊打架去,农场引进了新疆卷毛羊,连羊角都是卷的,自家的羊几乎每天都和这羊对打,爷爷告诉莫言,因为羊角每天都会发痒,所以一定要找东西顶顶,所以有的时候,爷爷就拿一把铁锹,羊就往铁锹上“当当当”的顶几百下,有点像小学校上课敲钟,顶够了,羊自然就停下了,不顶了。这就是家养动物的个性和可爱。1983年,《花山》在第5期上刊登了莫言的小说《我和羊》,虽被有的文集选作散文,但结尾是大姐跟着牧羊人走了,所以应该为小说。莫言没有一位大姐跟着牧羊人走了,这样处理爱情,用女人离开乡村来体现反叛,八成因为在高密土地上一辈子没有离开的母亲,那种辛苦让莫言觉得愧疚、无奈。

    《我和羊》里开篇介绍的是绵羊,这两绵羊是“二爷”送来的,两只小羊羔:

    它们的颜色像雪一样,身上的毛打着卷儿。眼睛碧蓝,像透明的玻璃珠子。小鼻头粉嘟嘟的。刚送来时,它们不停地叫唤,好像两个孤儿。听着它们叫声我的鼻子很酸,眼泪不知不觉地就流了出来。……小羊一雌一雄,读中学的大姐给它们起了名字,雄的叫“谢廖莎”,雌的叫“瓦丽娅”,那时候中苏关系友好,学校里开俄语课,大姐是她们班里的俄语课代表。

    在村外辽阔的大草甸子上,我和羊找到了乐园,羊被“我”喂的很肥,而“我”却很瘦。羊只和我亲近,那时候羊一头可以卖300元,我不想让爷爷卖掉,爷爷也说不卖,你养这么大不容易。后来,家里的羊遇到了农场的羊,他们就开始打架,或者交配,“瓦丽娅”生下了农场那只新疆羊的后代,那只羊浑身长毛脏成了黄褐色,两只青色的角像铁鞭一样在头上弯曲着。那家伙喜欢斜着眼睛看人,样子十分可怕。后来,公羊顶了墙,墙被顶出一个大洞来,闯了祸,结果被爷爷煮着吃了,而母羊和孩子被爷爷卖掉了。

    狐狸传说

    据老人们讲,高密东北乡的狐狸分为两种,一种是草狐狸,一种是火狐狸。莫言后来在北海道见到了狐狸,体型比他想想象的要大个儿,色彩更为鲜艳。

    草狐狸比较邪恶淫荡,专做坏事,火狐狸则比较善良,个子小,法术高。莫言的姑姑是乡村医生,因为常常深夜出诊,所以就有很多传奇故事。比如,姑姑说她在深夜出诊找不到路的时候,就会出现一盏红色小灯笼指引她前进,后来到了一个地方,那小灯笼就变成一道火光,倏忽就消失了,姑姑一看,已经到家了。

    还说,隔壁村有个寡妇得了心口疼,村里来了一个白面小生,十分英俊,说要给她治病,他从嘴里吐出一个深红色的李子大小的东西,让她含着就能解除痛苦,但千万不能咽下去,这女人把拿东西含到嘴里,马上就不疼了。她把这个秘密说给了邻居家大婶,邻居家大婶要她把东西咽下去,她照做了,结果小伙子很失望,叹气不已。就问她可不可以明天到一个坟墓去看看自己。她去了,从坟墓里钻出一只狐狸来,全身伤疤,挂满蛆虫,满身恶臭。女人忍不住恶心呕吐,把那个丹吐了出来,狐狸抢到丹,马上吞下去,“唰”一道光消失了。这个女人只能回家继续痛苦呻吟。莫言说,要是他来写这个小说,就会敷衍一下,比如让女人和狐狸谈个恋爱。我觉得还可以考虑一下这女人和狐狸的前世今生。

    杂言五六

    《檀香刑》里,目录本身就是凤头、猪肚、豹尾,这三个有关动物的名词早在很多年前就被用来形容文章的各个部分,而莫言把这几个词用来做目录,可见他对这些生动的,鲜活的有关动物的词语,是多么的感兴趣。

    《檀香刑》里,每个人都和动物相关,眉娘的爹孙丙在死牢的时候也和昆虫为伴——

    死囚牢里的跳蚤伸手就能抓一把;死囚牢里的臭虫,一个个胖成了豌豆粒。(第一章眉娘浪语一)

    丈夫赵小甲本就是一个杀狗宰猪的状元,干爹钱丁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亲爹孙丙是:

    俺的个猪油蒙了心的糊涂爹,你是中了哪门子邪?是狐狸精附体还是黄鼠狼迷魂?(第一章眉娘浪语二)

    连看门的小虎子都是鸟枪队的队员,只是和小顺子一样都是县衙的走狗,眉娘跟知县相好的时候点头哈腰,眉娘想为爹求情的时候,就装作不理。等到小甲用虎须看到了世人,就是各种动物的集体展览。在《小甲傻话》里,有云:

    老虎满嘴胡须,其中一根最长的,是宝。谁要是得了这根宝须,带在身上,就能看到人的本相。娘说,世上的人,都是畜生投胎转世。谁如果得了宝须,在他的眼里,就没有人啦。大街上,小巷里,酒馆里,澡堂里,都是些牛呀,马呀,狗啦,猫啦什么的。(第三章小甲傻话一)

    可见,人人都可以和动物对应上。而小甲做梦也想要这样一根虎须,县太爷正好有这么一张虎皮。老婆眉娘给小甲弄到了一根“虎须”,小甲就真的煞有介事的准备发现:

    “俺紧紧地捏着虎须,借着明亮的灯火,不眨眼地盯着俺的老婆看。俺的心里乱打鼓,手脖子一个劲儿地哆嗦。天老爷啊天老爷,俺就要看到俺老婆的本相了。她会是个什么畜生变的呢?是猪?是狗?是兔子?是羊?是狐狸?是刺猬?她是什么变的都可以,千万别是一条蛇。俺从小就怕蛇,长大后更怕蛇,踩到一条稻草绳子,俺都能离地蹦三尺。俺娘说过了,蛇最会变女人,好看的女人多数都是蛇变的。谁要是搂着蛇变的女人睡觉,迟早会被吸干脑髓。老天爷保佑吧,俺老婆无论是啥变的,哪怕是一只癞蛤蟆,哪怕是一只大壁虎,俺都不害怕,只要不是一条蛇就行。如果她是一条蛇变成,俺就拾掇拾掇杀猪家什,夹着尾巴跑它娘的。……

    俺老婆的本相竟然是一条大白蛇,俺跟她在一个炕上滚了十几年,竟然不知道她是一条蛇。白蛇传,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俺老婆当年唱戏时,就在戏里扮过白蛇,俺就是那个许仙啦。她怎么没把俺的脑髓吸去呢?俺老婆还不是一条完全的蛇,她只是生了一个蛇头,她有腿,有胳膊,身上还有两个奶子,头上还长着头发。但这也够让俺胆战心惊的啦。扔掉烫手的火炭一样俺把那根虎须扔了。就这么一霎那的工夫,俺浑身就冒了大汗。(第三章小甲傻话一二)

    后来,他果然发现,自己爹的本相是黑豹子,知县的本相是白老虎,老婆的本相是大白蛇,他竟然是一只长胡子的老山羊。

    我想起,在《藏宝图》里的那根“虎须”,是否就是小甲作为传家宝流传下去的呢?我想,看到众生的本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红蝗们不再把种族“退化”带到田里;重要的是燕子选择善良平和的人家做窝,《酒国》的饕客们请嘴下留情;重要的是《战友重逢》中的鳝鱼真的是河里的大王,可以保持一条精灵本来的善良,而不是变成孙丙肚子里钻出来的花花肠子;重要的是鸭子一只又一只丧身在馋鬼的嘴巴上,可不可减少一些动乱社会里的黑暗,让《放鸭》里的领导不再鼓吹他的光明;重要的是所有承受生育之苦的人,都能像《蛙》一样多子多福,不要幻化成陷阱中的德国人,宛如穿在签子上青蛙……

    记得《酒国》里,在一堆又一堆的残酷书写中,有那么一刻安静:

    跨过醴泉河上玲剔透的杉木小桥,把淙淙的流水、水上的睡莲、莲上的蝴蝶、戏水的白鸭、水中的游鱼、游鱼的感觉、白鸭的情绪、浮萍的思想、流水的梦呓……

    这正是莫言梦中的动物世界。

    (二)身份认同中的环境

    莫言的身份首先来自故乡。这身份是年代的身份,在那个年代,莫言一家“富裕中农”(上中农或老中农)的身份很受歧视,也常常被孤立。“富裕中农”是介于中农与富农之间的尴尬等级,“富裕中农”即是在普通中农以上的,对别人有轻微剥削的中农,所谓“轻微剥削”,在白希的《开国大土改——让历史告诉未来》中有阐述,轻微剥削就是——

    雇牧童、请零工、请月工、少数钱放债或典租,少数土地出租。

    简言之,有剥削但比富农稍微剥削的少一点。由于这点细微的差别,“富裕中农”在很多时候是被当做富农看待,这就使得“富裕中农”要跟地主富农一样夹着尾巴做人,凡事谨慎小心。其实,莫言整个家族的勤劳与懒惰都因为“土地改革”变得荒谬起来。家族里,成分最好的是三爷爷家,因为三爷爷败家,三奶奶早亡,所以三爷爷家没有什么财产,就自然成了贫农。莫言的大爷爷最有本事,会医术,就成了地主,加上儿子在国民党撤退的时候,莫名其妙跟人家走了,所以还有一条通敌的罪名。莫言的爷爷是很勤劳的农村老把式,一辈子聪明勤恳,又会木匠活,所以挣下了一些家业,莫言家就成了“富裕中农”。

    成分恐惧

    特殊的年代,人被分成很多种,贫下中农可以对地主、富农进行压迫和监督,管制甚至侮辱、谩骂、伤害、消灭。仅仅地主、富农本身还不够,还要加上他们的子女,甚至万世万代,一旦成分定了,就不可能有出头之日,为了祖先的富裕,就永远失去了享受富裕的权利,因为祖先是个穷鬼,就可以颐指气使地对待他人。这种荒唐注定走不了多远,人只能疯狂一时,不能疯狂一世。那些穷鬼变得富裕,他们当然要想办法把这种富裕合法化,如果还不改政策,那被监督、压迫的人就会有意见,于是,新一轮“吃大户”开始了。历史怎么就这样荒谬呢?

    1

    家庭成分带来的恐惧充斥着莫言的童年。小时候,莫言因为听了那么多鬼故事所以怕鬼,母亲说,最可怕的是人。在成为一个作家之前,他没有一种对于话语的人文自觉,听话只听表面,不会去往深层考虑,所以这一句“最可怕的是人”,被莫言解读为鬼也怕人。

    其实“文革”时期,就是鬼也怕人,“牛鬼蛇神”们,有哪个不怕人?并不因为人本身可怕,而是在阶级斗争中,人人丧失了理智和良知,死亡开始变成得普遍,唯一不普通的是死亡的方式。很多人饱受虐待死去了,或者不堪虐待自经了,或者本来就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就随着亲人一起逝去。这些死亡的合法性只有一个解释,就是狂热的政治。人,这时候不是鬼,而是魔鬼的头子撒旦,生存或是社会认同,都变得荒诞而离奇。

    莫言说,即使在“文革”结束的二十多年后,他遇到当时的人,回到当时的地,还会忍不住难受——

    “我每次回到家乡,见到当年那些横行霸道过的人,尽管他们对我已经是满脸谄笑,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低头弯腰、心中充满恐惧。当我路过当年那几间曾经拷打过人的房屋时,尽管那房屋已经破败不堪,即将倒塌,但我还是感到不寒而栗……”

    因为恐惧,那时候每个家庭都有两套话语体系,一套是公开说,一套是家里说,这种现象持续了几十年,恐怕至今还在。“文革”期间,更是把这“两套话语体系”发挥到了极致,一套是公开的套话,“豪言壮语、革命的话、比赛的话、吹捧的话”;一套是真正的人话,“家庭里悄悄讲的”。这两种话语代表了两种道德观念,徘徊在理智边缘。莫言说:

    人们在公开场合说的是冠冕堂皇的假话,明明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却要歌颂美好幸福的生活,明明对某些人满怀感激,还要当众骂他们猪狗不如,明明对某些人恨之入骨却要对她们感恩戴德,只有到了家里,面对着自己的亲人,人们才开始说一些与事物真实面貌相符的真话。

    这种风气只会让真话受到压抑,让假话受到颂扬,社会上没了真话,人们也习惯不听真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丧失了说真话的能力,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更是把假话当成报告来说,那文学也自然是虚假的文学了。莫言作为一个孩子,最直观的感受是两种话不一样,会辨别究竟哪一种是对的,聪明的他当然知道家里说的是真的,而外边的是自保的适应社会的言不由衷。可小莫言就是不放弃说真话,所以常常因此惹祸。母亲对多话的莫言忧心忡忡,莫言用这个笔名,除了把“谟”字拆开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话多,惹祸也多,就用这个笔名来提醒自己。莫言后来很少说话,因为他用笔说话,笔一拿起来,就滔滔不绝,或者说,作家对于莫言来说最大的魅力,就是可以冲破两种话语体系的牢笼,用小说公开说真话。莫言笑称,自己少年时期省下的话,都在后来的写作中得到了变本加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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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恐惧有多深刻,这身份就有多尴尬。父亲一辈子谨言慎行,多半是这个原因,莫言的谦虚谨慎也多半是这个原因。莫言出身不好,小时候还话多,话多就容易生事端,所以没少被家人训斥。莫言还调皮,馋、懒、丑,所以受人欺负,孩子调皮绝不是坏,而是他多动的天性,往往因为多动闯祸。在“成分”那里,莫言这就叫做“坏”了。好事找不上他,村里发生了什么坏事就会找上他。

    小时候,这个孩童仿佛被所有人孤立,所有人眼里,他都是个坏蛋。村里失火,他给邻居说起火了,邻居出门看的时候,猫把肉叼走了,邻居就说,是不是你让猫把肉叼给你了?他进大队部叫父亲吃饭,无意中听到干部审坏分子,结果被干部逮到,认为他是探子;邻居家死了小鸡,他恰好路过,就被邻居认为是凶手;弟弟从树上掉下来摔断了腿,一口咬定是他推的,婶婶拉着他去母亲那里,连母亲也生气地一起打骂他。

    不仅仅是莫言,整个家庭无论发生什么好事,都会被人问这样几个问题,地主富农怎么能当兵呢?提干呢?上大学呢?当作家呢?关于这样的故事,莫言并不陌生。当年,哥哥管谟贤要当兵的时候,就被人撤换下来过,管谟贤考上华东师范大学,村里就有人酸溜溜了。后来,华东师大就发来函调,有可能是入党,村里一个革委会主任就把莫言叔叔岳父家的情况给填上了,因为他叔叔岳父家的成分是富农。可见此人居心之毒,这样拐着弯的亲戚,都能拐着弯写上。幸亏这件事被莫言父亲发现了,及时找来村里的话事人,这人有良心,就骂那副主任,说人家叔叔的社会关系你填什么?那副主任就红着脸装糊涂。据莫言叙述,其实村里这种事情很多,比如人家孩子被选上当兵了,部队来人家访,一些小人就会说这家有历史问题,或麻风病人是这家的近邻;又如找媳妇,自己看上订了亲的姑娘,就跑到人家姑娘家,说定亲男方的坏话,硬硬地给人家“戳茬”——拆散婚事。

    当莫言成为一个强者,摆脱了乡村,还是有人翻着“红眼”拿“成分”说事。莫言当兵的时候,接到过来自家乡人的告状信,大意是这家是“富裕中农”,这家人和地主、逃到台湾的叛徒有亲戚关系,幸亏莫言的指导员也是“富裕中农”成分,深有体会,没给报到团里,否则,莫言恐怕不是今天的莫言。不服气的乡亲们纷纷表示,莫言什么了不起,字都认不全,胡编乱造,谁不会?莫言小时候上课还尿裤子,被老师罚站呢?阶级斗争改变了很多人,这多少有些光怪陆离却又日渐深刻。战火、土地改革、还乡团、“文革”、仇恨教育、政治运动,人与人之间莫名其妙就有了仇恨,即使是亲人之间,也莫名其妙相互指责。就拿“文革”说吧,多少夫妻跟“有历史错误”的另一半离婚了?多少孩子不认父母,与“有问题”的父母断绝关系?人与人之间是敌对的,自然就没法结束这种告密和发坏。直到改革开放之后,这成分不作数了,才真的到了“你们应该没有问题了,再有人写信、告状,也没有问题。”

    莫言做为一个“富裕中农”的子女,竟然提了干、上了大学、成了作家,这给贫下中农带来的失落感空前巨大。这失落感并不仅仅针对莫言个人而言,整个80年代中期都有这种情况。当时,阶级斗争已经没有了,也给地主、富农摘了帽子。过去大年初一,“地富反坏”都要扫大街,而现在,摘了帽的“四类分子”在大年初一也会换上新衣服去听戏,贫下中农心里不满意了,认为坏蛋怎么配和我们一起看戏呢,也有人写信往上告,但每个人心里都明白,时代不同了,告状已经没有人理睬了。贫农的内心的自豪感转变为失落感,很多地主的孙子可以当兵、提干、上大学,他们心里自然酸溜溜的,过去整过人家的,现在见了面也尴尬,除了羡慕,也会不服气。

    3

    村里有两户老贫农,人民公社时期,吃大锅饭,他们非常神气。因为成分好,分到的食物最多,干最轻松的活,拿最高的工分,在大灾之年,村里发救济粮,每次都先发给他们,要是最后不够了,地主富农的死活就没有人管了。但时代过了,就尽显荒唐,因为大家都是靠双手和智慧吃饭的,他们在过去的年代里已经变得嘴馋手懒,也就重新成了村子里最贫穷的人,但这个时候,穷是最没面子的事情,其实,他们的祖辈也有因为馋懒才变成贫农的。“文革”中恶声恶气,见了莫言就要打的人现在反而点头哈腰,足见时代的荒唐。

    亲戚之间,因为“成分”不作数带来的失落,因为小时候太多熟悉而带来的心里落差,会在时间的某个角落展现出来。有一次莫言家建房子,堂兄弟们都来帮忙,吃饭时候,几杯酒下肚,就有人酒后吐真言了。四叔的三儿子,红着脸,气愤地说:

    “三哥,你有什么了不起?你那脑子一般化,空心不大。……你脑子里的空心并不比我们打,你无非是运气好。”

    莫言也承认自己运气好,可是接下来,因为茶壶上的一个字,弟弟们闹了笑话。茶壶上刻着“天下第一関”,堂弟念“天下第一门”。六叔的儿子讽刺道:“好好看看,那个是门?好好看看是不是个门?”堂弟就问,不是门是什么?六叔的儿子正色道:“天下第一阁”。莫言一看就说,不是“天下第一门”也不是“天下第一阁”,老弟们,是“天下第一关”,这图案有点像山海关。他们不乐意了,满脸通红地说:

    “这个造茶壶的,简直是胡闹。谁批准他写繁体字的?……三哥,你有什么了不起,你脑子没有多少空。上学时,我们作文比你好,就是运气不好,没碰上好机会,所以在家当泥瓦匠,盖房子,你运气好,就写小说了。”

    莫言当然说你们也可以写啊,他们说:

    “那玩意儿,胡诌乱扯,我们不写,我们要写就写元旦社论”。

    故乡的隔膜

    一个小说家,当他以记忆说话的时候,面对的又是一帮很少理解文学,甚至不看小说的人,他在乡村的身份认同就更尴尬,或者说,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来自故乡的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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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在小说里常常写到一些人物,这些人有的还健在,就不满意了,也没有那个精神高度理解小说,觉得莫言让自己出了丑,写死了或者丑化了。莫言不常在家,所以父亲就成了莫言的救火队员。这些人来到莫言家,或者在路上碰到莫言父亲,就会质问莫言。王文义是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人物,他当八路的时候做过一件糗事,麻湾那一战,冲过壕沟,有颗子弹在他的耳边穿过,他一摸,摸到了血,吓得把枪扔了就往回跑,边哭边喊“连长,我没有头了呀,我没有头了!”连长骂了娘,说你没有头还会哭,你的枪呢?他回答扔到壕沟里去了,连长就踹他一脚,自己冒着枪林弹雨把枪拿了回来。枪在那个时候是很珍贵的东西,丢一支枪要枪毙,缴一支枪会“立功”,王文义可以说被连长救了一命。在《红高粱》中,王文义还被莫言写死了,说他——

    “被几十颗子弹把腹部打成了一个月亮般透明的大窟窿,那些沾带着肠子的子弹从余司令头上淅淅沥沥地飞过去。”

    这也让王文义受不了,就发着脾气找莫言父亲评理。父亲说:

    “写小说嘛,诌书咧咧戏,哪有真事?”

    莫言回家,拎着两瓶酒去看他,他就不说什么了。《红高粱家族》里还有个孙五,就是给鬼子逼着剥人皮的那个,“孙五”村里的一个中学教师在酒席上指责莫言的父亲,说你们怎么能那样写人家呢?父亲说,儿大不由爷,莫言大了,写什么我不知道,你就让“孙五”找领导吧,让领导批评他,处分他。这让莫言很过意不去,一是觉得伤了家里人的感情,二是觉得父亲受人“巴数”(被人指责或者说不留情面的话)。

    这些不理解其实后来都成了理解,或者说接受。一方面因为故乡的人越来越懂得什么是小说,另一方面,源自莫言的成名,越来越多的人因为莫言到高密东北乡来,有学者、有外国人、有著名作家,还有一些慕名而来的社会名流,这隔膜就自然而然消失了。

    近来,我在看迈克尔·杰克逊的采访录时,他说谎话说多了,人们就信以为真了。莫言有一点点成就,人家觉得是运气,多一些,人家觉得说不定真有两把刷子,再多一些,就承认了。莫言真牛。记得2012年,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有记者涌进他在高密的家,要采访,邻里们听说了,也在议论,说莫言又为高密挣了光。时光飞逝,人们已经习惯莫言带来的荣誉,政府还为莫言建了“莫言文学馆”。当时,郭沫若先生有纪念馆,陕西的贾平凹、浙江的余秋雨都有家乡人给建了文学馆。莫言比劳伦斯幸福多了,劳伦斯在世的时候,故乡以这位作家为耻,而今,劳伦斯的故居是旅游的一景。

    2

    政府对莫言的待见,除了建文学馆就是修旧居了。文学馆建成了,修旧居,莫言家是万万不同意的。

    要建文学馆的时候,莫言一家就反对过。管家的家风就是低调内敛,谦虚谨慎。何况,贾平凹也好,余秋雨也好,都被人诟病,网上一片反对声,习惯了谨言慎行的一家人不想主动招惹是非。为了建文学馆,也为了说服谟贤,任莫言研究会会长的孙惠斌劝解道,建文学馆不是建你们老管家的家庙,是高密文化界的大事。说“莫言是高密的,莫言是世界的!”这诚然是很有说服力的,于是,莫言大哥管谟贤就带着惶恐加入进来。我其实很不喜欢莫言大哥文中的一种态度,就是很官僚,喜欢把会长、秘书长、政协委员、国家督学、某某家挂在嘴上,这不是一个作家该有的态度,我想,这也许就是莫言是作家,而他哥哥不是的重要原因。

    建立一个文学馆,我认为有必要,这可以记录一个作家的生活,也可以很好的把作家的研究资料留下来,给研究者一扇门。在理想状态下,这种文学馆最好民间来做,做出来的东西更接地气,让老百姓觉得亲切。如果官方来做,就给人感觉很政治。比如找人提个馆名吧,觉得王蒙很合适,原因呢——

    一来他是国内外著名的大作家,是莫言的前辈;二来他曾经担任过文化部长,名位都适当。

    我看到这里觉得可笑,小说家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怎么到了写馆名的时候,就成了“文化部长”了呢?为什么不说“前辈”王蒙或者“老师”王蒙?文章里还充斥着如“同志”之类的字样,我想,莫言大哥这一辈子都不会改了,作为经历过“文革”的人,他受的荼毒很到位。

    我仔细看了看,发现毛维杰先生写东西更政治化——

    走进莫言文学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原国家文化部部长、著名作家王蒙题写的馆名镶嵌在大门上方的楼面上,很是气派。门柱上的楹联则是陕西省作协主席、著名作家贾平凹题写的,上联是:“身居平安心忧天下”,下联是“神游东北乡笔写华章”。

    我丝毫不怀疑贾平凹对莫言生在平安庄,北京家住平安里的匠心独运。但有些疑惑,贾先生这“对子”收钱了没有?反正贾先生写字好像是要收钱的。不知道,这作协啊、部长啊,对于莫言文学馆究竟有多大的意义,作为人民的文学馆,找几个尽职守则的看门人或者服务人员就可以了,要那么多“长”?有必要吗?即便是提到贾先生,可以称“老友”贾平凹吗?

    不能否认这些“长”们,为了这文学馆下了功夫。研究会秘书长——毛维杰。维杰先生六次上北京,得莫言书籍、资料、奖状、博士服、光碟等等。还多次派人去参观陕西西安贾平凹文学馆、陈忠实文学馆、河北孙犁文学馆、北京鲁迅文学馆、首都博物馆、中国现代文学馆、冯德英文学馆等等,不禁想问,去了多少人?花了多少钱?

    3

    文学馆建立在高密一中,是学校一幢4层小楼改造而成的,免费对外开放,现在只有一二两层在使用,第一层是学生阅览室。里面有5000多册藏书,全部是莫言捐献的,“莫言每年捐3次书,这些书全部是他看过的图书和刊物、杂志,有的书籍上面还有莫言阅读时做过的标记。”毛维杰说,学校的阅读课就在这里上,“每本书都盖有‘莫言收藏’的印章。”毛维杰以前是高密一中的一名语文老师,后专门负责文学馆的工作,高密莫言研究会于2006年成立,共有30多人;2008年筹建,2009年开馆。

    文学馆的第二层,分文学成就、成长道路、文学王国、故乡情结、文化交流等6部分展出跟莫言相关的人和事,馆内的综述颇有点“王婆卖瓜”——

    “很多国际权威人士认为,莫言是中国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经考证,为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之后”。

    话说回来,文学馆的确是研究莫言的一个好去处。倘你想研究生平,可以看到他不少著作和获得的奖项;倘你想对莫言做出评价,就可以看到评论家对莫言的夸奖,我找了找,反正都是好话,还有各种对联,我找了找,也没有批评,都是吉祥话;倘你想研究莫言的书法,这里有大量莫言的手稿、书信;倘你想研究莫言著作的版本,这里有各种版本的样书;倘你想研究莫言的对外文化交流,这里有莫言去世界各地的图片、演讲……你甚至可以在这里看到当年的“十八里红”。

    心痛啊,一个文学馆,里里外外都有着政治色彩和好话,怪到莫言广泛地被人质疑共产党员的身份。恐怕参观完文学馆,再看看几位馆主的文章,就会发现,这种质疑并不是空穴来风。我想,这个文学馆的东西,莫言还是少看吧,看久了就会自我满足了,在馆里转一圈,会发现莫言实在伟大得无与伦比。什么时候,文学馆里专门设一间“批评室”,就真的进步了。

    我还是喜欢张大春的话——“千言万语,何若莫言”。你好,不需要多说;你不好,更不需要多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4

    莫言没获奖的时候,政府就一直嚷嚷着要给莫言修旧居。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就喊得更紧了。不但要修缮莫言的旧居,连当年拍摄《红高粱》的石桥,村支书都想着怎样牢固牢固。莫言的父亲说:

    “修了让人笑话,听说周恩来在世时,家乡人要给他修旧居,他都反对,我们这些小人物修什么旧居!”

    就这样,莫言的旧居已经闲置了20年,莫言当年离开高密东北乡是21岁,加上一家人也是后来搬过来的,所以这旧居他也居住了20年。平时,这里很少人出没,很安静,屋后面就是静静流淌的胶莱河。因为“诺奖”,这里开始人山人海,记者们蜂拥进来,大门被开了又关。

    大门上贴着一副褪了色的对联:“忠厚传家远诗书继世长”。院子里杂草丛生,另外有一片胡萝卜,萝卜很好打理,不用怎么拾掇就可以长得很好。墙的材质有很多种,或者是青砖,或者是土坯,处处体现着“有年头”的味道。屋子久无人住,难免霉烂,在一些地方贴了手写的大红“福”字,屋子里有个老式的灶台,墙角有桌,上摆着一台老式收音机、一个镜子、一个写有莫言故居字样的木牌子、还有一个白色大海碗。收音机是青岛的“海燕”牌,1979年莫言结婚的时候买的,价格是49.5元,这可是当时家里最值钱的东西。镜子也是那时候添置的。当时,人口多,只能挤在这里,莫言女儿也在这里出生。管谟欣说:

    “早前,西边也有2间侧房,东头是个猪圈。南面还有个厕所。但是现在这些房子都因年久失修拆掉了,只有正屋的5间房子现在保留下来了。……老房子是民国元年建成的,刚开始只有4间。后来发大水,房子被冲毁了。1966年的时候,我们家对老房子进行了翻新修缮,又加了1间……那个时候,我们一家10多口人都挤在这个房子里。”

    屋内空空如野,我想只有在这里生活过的人才会产生很多回忆,没在这里住过的人又能看到什么呢?不过是猎奇而已。所以,如果连放着杂物的西屋,都被很多记者认真记录下来,未免有些夸张。

    政府屡次想修葺,都被莫言拒绝,旧屋一间,无人居住,何必劳民伤财?可政府可并不这样想,该花的钱还是要花,否则后代会埋怨没有好好保护人文留念。我想倘开发成一个旅游区,像沈从文的凤凰那样,说不定还能造福乡里,要是单纯因为除了一个名人就歌功颂德,倒是大可不必。莫言的父亲说:

    “他是从高粱地里走出去的人,通过自己的辛苦写作成名了。去年不同意修缮,今年拿了奖,同样不会同意。那样太张扬了,做人要低调。”

    老父尚在,家里自然还是老父亲说了算,政府要修,父亲不让修,家里人决定自己修。只是,老屋用的东西都过于年久,比如盖房时房顶用麦草铺了三层,现在已无处可找。人不住,屋却留下了,只要屋子在,莫言就有一个可以接地气跟怀念的地方。

    5

    莫言在高密市南关天坛路26号还有一个旧居,这个旧居可以看出那时候的莫言不差钱,这大概也是莫言在作家们纷纷下海的90年代初,还坚持在山东老家写作的经济基础。据叶开介绍:

    莫言写的很勤奋,有一个晚上写3个短篇小说的记录,整个学生时代他写了大约200万字,按照当时的稿费标准赚了6万块。上世纪80年代,万元户还能成为话题的时候,莫言的家底已经颇为殷实了。电影《红高粱》的获奖让小说《红高粱》的版权买到了国外,莫言拿的是美元。……莫言90年代初在县城买大房子的时候,中国老百姓还都没有买房的概念。

    后来,定居北京的莫言把房子卖给了一个朋友,而今则被捐给了市政府,作为高密凤城艺术团和高密妇女健身协会的办公地点。1988年到1995年间,莫言在这个自建的房子里创作了《酒国》、《丰乳肥臀》等众多作品。其实,政府重视作家的旧居,其实是好事情,至少它想要保护一些人文的种子,所以无形中也给作家们提了点醒,善待自己的旧居,或者多少给旧居一些人文的色彩,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只要多一点点文化的因由,就比在大街上多一个游戏机厅、KTV、商场强。

    这处县城里的房子,相比莫言老家的旧屋,更少人来。一些和莫言相关的物品已经被搬到了莫言文学馆二楼,包括两张桌子、一个台灯、一把椅子和一台老式的电脑。毛维杰介绍,原来莫言曾经尝试过用电脑写作,后来他觉得不方便,没有手写得快,就又恢复了手写——

    “莫言用笔写作还有一个考虑,就是想让自己的手稿留存下来。”

    把手稿留下来,这看上去原始,其实代表了作家对于文字的感激,毕竟是文字带给自己全新的生活和无尽的希望。我想,旧居虽旧,也有成为“新居”的那一天,就像人千方百计离开故乡,也有千方百计落叶归根的那一天。莫言不想离开这片土地,有人问莫言会移民吗?这是白问,莫言多半琢磨着,回高密定居呢?因为这里安静,比北京的书房好多了。

    现实的尴尬与小说的反讽

    很多年后,成名后的莫言还在面对他的身份尴尬。他的名人身份有时候并不顶用,他骨子里还是个农民。比如莫言初见写着“日本料理”的饭馆,还以为是澡堂子,被朋友说是土包子;比如莫言要去美国,在大使馆就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人家问,你知道张艺谋吗?他说,不认识。就遭到了拒签。他就打电话给美国的邀请人,那人听了愤怒了,说,你再去签,拿着《红高粱》的影碟去。人家果然又问:你认识张艺谋吗?他说,认识,不但认识张艺谋,还认识巩俐呢。结果给了他一个三年内多次往返。签证官说:欢迎你到美国来。张艺谋可比他莫言有用多了。即便是在高密东北乡,他也是一个曾经挨过很多打的国王,他说:

    我一辈子没打过人,但挨过别人打。挨打之后,我如果回家诉苦,我妈会骂我,我父亲会再揍我一次。因此,我挨了打,也只能像阿Q一样,在心里想着把那人回揍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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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学创作上,他想要成为一个唯一。为了达到这种唯一,他需要自己的个性化得到世界共性的认同。个性化的写作要求作家有着独立思考与独立的人格,这取决于个人气质,跟遗传学、心理学分不开。同时,生活的环境不同,命运也不同,即使经历了成名,但成名后的城市生活代替不了原初的乡村生活,他的笔头还是那一片高密东北乡。他想要融入世界,就要开启自己看世界的眼睛,眼睛打开了,随之而来的是怎样在借鉴西方的同时,保持自己的个性,于是,他走出去后再回到民间。

    也许,保持自我最好的方式就是要自觉地自我拷问。莫言提到一篇“南韩”小说,就是今天的韩国小说,过去,我们称韩国叫做南韩。小说《第三种类型的人》,作者是安寿吉,写到知识分子因为苦闷,只能借酒消愁,他喝醉后大吵大闹,结果招致邻居的反感;后来,喝醉后默默流泪,结果得到了普遍同情。不久,他受到一个女青年的启发,开始觉悟,觉得身处乱世还不能放弃真理的追求。再次醉酒后,他开始了静静的思考:

    有的人屈服于沉重的压力,抛弃了自己的使命,变成了及时行乐的人;有的人则敢于抗争,成为勇敢地适应时代要求的人。而我呢?

    这种自省就带来了对环境的格外敏感以及将敏感的内心放在环境描写上,或者说,莫言在处理小说中的事物时,往往给它附加了很多内涵,所谓“看山不是山”,比如莫言在运用景色的时候,就不是单笔,小说《十三步》里有这样的描写——

    蓝色的小河从玉莲山上流下来,流经一望无垠的宽广原野,载着稻麦的芬芳和婆娑的树影,穿过了这座举世无双的小城市。在市中心的人民公园那里,小河弯了一下,把一片银皮的白杨树揽进了怀抱,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茸茸的绿草,怒放的鲜花,一排排长椅,孕育了无数婴儿。每天凌晨,清洁女工从这里清扫起一簸箕透明乳胶制成的避孕套。(第二部五)

    可见,每一种景色的描写都不是单笔,而是想表现一种“性”信息。

    还有《檀香刑》中,写到景色是为了表现一丝不挂的眉娘和她内心的空虚:

    皎洁的满月高高地悬在中天,宛若一位一丝不挂的美人。三更的梆锣刚刚敲过,县城一片静寂。夏夜的清风,携带着草木虫鱼的气息,如缀满珠花的无边无际的轻纱,铺天盖地而来。赤裸裸的月光,照耀着在自家院子里漫游的孙眉娘。她也是一丝不挂,与月亮上下辉映。月光如水,她就是一条银色的大鱼。这是一朵盛开的鲜花,一颗熟透了的果子,一个青春健美的身体。她从头到脚,除了脚大,别的无可挑剔。她皮肤光滑,惟一的一个疤,藏在脑后茂密的头发里。(第六章比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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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自省还带来了关于“身份”的多重游离,就是当小说家对于自己的身份感到荒谬时,他笔下的人物也跟着不知所措起来,这里拿《檀香刑》作为分析文本。

    《檀香刑》中,眉娘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她在一开场就有很多个“爹”,自然有很多身份。眉娘去娘娘庙想求神灵救救亲爹,谁料被一群叫花子揩油,面对眉娘的反抗,叫花子丝毫没有放过眉娘的想法,他们不是善茬,也因为在他们眼里,眉娘有一个不是东西的“干爹”:

    在一片鬼哭狼嚎中,这些狗日的,有的拧俺的大腿,有的掐俺的屁股,有的摸俺的奶子……混水儿摸鱼,顺蔓儿摸瓜,占足了俺的便宜。俺想夺门逃跑,被他们扯住了胳膊搂住了腰。……朱八冷笑一声,说:

    “肥猪碰门,不吃白不吃!孩儿们,钱大老爷吃肉,你们就喝点荤汤吧!”(第一章眉娘浪语五)

    随后是叫花子们一哄而上,把眉娘按倒在地,几下子就把她的裤子扒了。在危急关头,当眉娘说出自己的爹是孙丙时,才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自由。叫花子们放开她,有的还为此给她磕头,非要送给她狗腿,说:

    “姑奶奶,得罪得罪,不知者不怪罪!咱家只知道钱丁是你的干爹,不知道孙丙是你的亲爹。钱丁是个王八蛋,你爹是个英雄汉!”(第一章眉娘浪语五)

    在这种描写中,莫言其实写到了一种“对立”,眉娘的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亲爹孙丙的身份被大众认同了,并不是有权有钱的干爹钱丁。也就是说,看似混乱的身份里,其实有是非善恶,也有作者个人对于身份的清晰认同。

    文中的干爹和公爹跟眉娘的关系看似很混乱,其实也很清晰。眉娘的公爹就是要给亲爹孙丙实施“檀香刑”的赵甲,给亲爹定罪的则是高密知县钱丁。三个爹中有两个爹和眉娘关系暧昧,眉娘因为亲爹的不负责任,失去了母亲,所以对于亲爹她又爱又恨。公爹赵甲要媳妇眉娘给他梳头,即使早已洞悉眉娘和干爹钱丁偷情,还是送了她一个扳指,这个扳指竟然成了眉娘和钱丁交换的定情信物。眉娘竟然怀上了干爹的孩子,干爹钱丁和亲爹孙丙都有一把傲人的胡子,两人斗须,输了的孙丙被钱丁剪去了胡子,判定输赢的裁判就是眉娘。这些纠葛中,其实都关乎毛发,莫言说过,毛发其实是男人“性”的象征,浓密的毛发象征了男人的气概。

    比如亲爹孙丙,他本是戏班班主,有胡须的时候,是戏台上的主导,扮演着关云长的豪气与不羁,胡须没了后性情大变,仿佛一夜之间失去了狂野。他听从女儿的吩咐,不再风流成性,而是和原戏班里的小桃红结婚,生了一对龙凤胎,日子过得平常而又小有幸福,不料,德国技师从集市上欺辱他的妻儿:

    他看到,两个腿如鹭鸶,头如梆子的德国技师,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正在用他们的手,摸着妻子的身体。妻子用双臂慌乱地遮挡着,但挡手挡住了胸膛挡不住屁股,挡住了屁股暴露出胸脯。德国技师生着细密绒毛、粉红色的手,如同八爪鱼的柔软腕足一样难以逃避。德国技师的绿眼珠子如同磷火一样闪烁着。(第七章悲歌四)

    随后,他杀了德国技师,德国人自然也不会放过他,妻子和孩子都悲惨地死在河里,他的心如同刀割。莫言有意让一个失去了棱角的人重新用暴力反击,其实是想把侵略者的“欺人太甚”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受欺负的那一刻,他没有了的胡须又回来了,他骨子里那个关羽又站了出来。仔细想来,在清末,官逼民反,倘没有这些被逼无奈的中国人对外来者加以惩罚,那侵略将变得顺理成章,受害者变得逆来顺受,中国人的血性,也就此失去。这样看来,只有让自己始终保持一种本真,才会在那种社会环境里展现出不一样的色彩与光芒,就像孙丙,他身上有的是傲气和正气。

    3

    “身份的不确定”还让莫言在处理人物时,用到了大量的讽刺,使得人物在小说中的身份带着尴尬。比如让权贵阶层总是带着那么一股子小家子气,没有大人物的风度,反倒丑态尽显。皇帝是个孱弱的,爆粗口的狠毒人;娘娘们则个个活的小心,面如死灰;县太爷钱丁刚出场的时候是乞丐口中的“王八蛋”,在猪肚部“斗须”、“比脚”两个章节里,钱丁在高密县一出场是个响当当的受人尊重的县太爷,是曾国藩的外孙女婿。在众人面前,知县赢了“斗须”,也不让孙丙把胡须拔下来,加上相貌堂堂,引起了眉娘的相思病。但在“比脚”里,钱丁半夜蒙面把孙丙的胡须拔光,也和去报仇的眉娘成了好事,一副小人模样。

    满口仁义道德,却是刑罚的第一看客,比如皇帝看小虫子死于阎王闩,袁世凯看钱雄飞被凌迟处死,德国人和钱丁看孙丙上了“檀香刑。”一个个“父母官”,却不为民做主,钱丁向上级讨要被德国人杀掉的“二十七条人命”,上级却因为德国人杀了二十七人,算是报了仇,从此应该不来挑衅暗暗欣慰,而不是正气凌然要为那“二十七条人命”讨一个说法。高密县夫人劝说县太爷:

    “如果夫君不能解救人质,擒获孙丙,你我夫妻必将死无葬身之地,那孙家女子纵有千娇百媚夫君也无福消受了。”(第十三章破城一)

    在处理县官的虚伪时,莫言和很多大师一样,选择了荒唐和戏谑。知县去讨要德国人质不成,反倒被孙丙浇了一头狗血和大粪,并挨了打,于是,他以德国人扣了眉娘相要挟,要孙丙自投罗网。结果反倒成全了孙丙的传奇:

    克罗德这个杂种的运气也不好,他开枪打孙丙,竟然制造了一个孙丙武艺高强到可以把子弹打飞的神话,而孙丙的部下就那么随便地开了一鸟枪,就毁了克罗德一匹骏马,还打穿了他一扇耳朵。(第十三章破城四)

    连高举旗帜“灭洋人”的起义兵团也透着是非不分。孙丙为了报仇,诱骗无知的乡民进入义和团的训练营,还掳了德国人成了他的“人质”,小说写到这里,把清末各种起义兵团的弊端呈现出来,当所谓的“灭洋”到了一种自私的领域,就不是为国为民了,往往带着邪教性质,坑蒙拐骗,每个人都一个如“孙悟空”、“土行孙”、“猪八戒”神话般人物的称谓,搞得自己刀枪不入。莫言揭示这些骗局也毫不手软,“孙丙们”就很快走下了神坛:

    一道黑色的血从孙丙的额头上流下来,仿佛几条蚯蚓在他的脸上爬行。二师兄猪八戒挥起耙子对准知县的屁股搂过来。知县闪身躲过,同时将手中的匕首甩了出去,正中了猪八戒的肚子。猪八戒哀号着滚到台下去了。(第十三章破城五)

    (三) 色彩语言与多变情节

    莫言天生对于气味、色彩敏感,或者是挨饿的年代给的馈赠,没有可吃的东西,自然对于美食的气味、颜色分外敏感;没有东西可吃,就吃平时不可吃的东西,对于物质的颜色和气味又多了一层记忆,所以,这个孩子对于色彩和气味怎么不敏感呢?同时,莫言的小说“一直在变”,莫言说自己在《红高粱家族》之后,《欢乐》、《红蝗》,《天堂蒜薹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每一部小说都在变化,或者变化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但变化本身是被肯定的。其实,情节的改变作为一部小说的组成是很显而易见的,然而,想让这些多变的情节成为现实的可能,则依赖于结构。

    当斑斓进入语言

    《檀香刑》中,孙媚娘在说下雨的时候,提到:

    下得可真正大,谁把天河漏了底?(第三章小甲傻话一)

    单凭这一句,就没有人胆敢否认莫言的生动。无论莫言怎样进行文体实验、结构试验或者是人称实验,都不会改变他的叙述语言。他的语言里有色彩,而且是大色块,他自己都说受到“印象派”绘画的影响。他的语言里还有乡村特色,就是属于高密东北乡的土语,这有点类似于出走多年的人,回到家乡最好说家乡话,说普通话会被人认为穷讲究、瞎矫情。他的语言还带着声音,写作的时候,没少听着音乐进入状态,加上对于茂腔的热爱,有些音色是肯定的。他的语言还喜欢说段小评书,或者小相声,带着难得一见的反讽,这叫做感情色彩。

    1

    《战友重逢》里,有一大段关于撒尿的叙述,正好包含了这些元素:

    那些在我体内跃跃欲试的液体奔涌而出,在我与河水之间也立即架起了一弧袖珍的彩虹,我感到那些液体在我体内快速地循环着,冲刷着每个管道、管壁上附着多年的积垢溶解在液体里,并随即排到体外。这种冲刷积垢的愉悦真是无法形诸语言。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是身不由己的。肢体活动受限,思维却极度自由,感觉极端敏锐。我看到那架彩虹在不断地变换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阳光里包含的颜色都在这彩虹里表现出来。当它表现为赤色时,我精神亢奋,激情似火,招展的红旗在我眼前飘扬,我嗅到强烈的硝烟味道,肌肤感到空气灼热,仿佛身处战场。当它表现为橙色时,浑厚的、金羊毛般的音乐从河水中如烟似雾般升腾起来,音乐像一个温暖宜人的襁褓,包裹住我的身体。音乐声愈来愈强烈,它由橙变黄,河上团团簇簇升腾着音乐之火,狂热而昂扬,辽阔又宽广,河流汩汩漫漫,如同一望无际的沙漠。黄渐变为绿,气候清凉宜人,弯弯曲曲的藤蔓在我眼前垂挂下来,上面对称生长着巨大而肥硕的植物叶片,一群群五彩缤纷的甲虫沿着藤蔓爬上去爬下来,好像各自都怀揣着十万火急的命令需要传递。有时两只甲虫碰了头,各不相让,十几条腿胡乱攀扯一阵,必有一只失足跌落。当我为它的跌落而惊呼时,它已绽开背上的甲壳,舒展翅膀,嗡嗡地飞行起来,然后,如一粒小石子,啪地一声跌落在叶片上。那些轻纱般的绢翅,奇迹般地收缩折叠起来,背上甲壳合拢,天衣无缝。我不由地由衷感叹大自然造物的精巧完美,这时候你无法不相信在阳光后边有一位万能的上帝。你可以看到他金色的长胡须和慈祥的面容。但这时绿变为青,青色的远山缓缓地向我走来,它站在河的对面,把它高大巍峨的青色阴影投在辽阔的河面上,青了我的感觉,青了满河的水。蓝色降临,万物透明如水晶雕琢,成群的孔雀张开它们蓝色的尾翎,像一把把迎风撑开的花伞。河水在一瞬间也变得蓝汪汪的,渐深渐浓,终于蓝到发黑,隐藏了水底无数的秘密。最后,紫色的感觉以它的华贵纱裙擦拭着我的眼睛,我感到心中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无限感激,无限留恋之情,紫色的液体从我体内排出,紫色的泪水充盈着我的眼眶。当我的感觉变成无色透明时,当河水恢复了浑黄、田野恢复了碧绿、远山恢复了黛青时,我感到浑身轻松感到五脏六腑内空前的洁净,这时一切的幻觉戛然而止……

    印象派的色块最大的特点是明艳,大胆。莫言在“军艺”上学的时候,在图书馆里反复阅读了大量欧洲现代派画家的作品,比如梵高、高更等,这些画作给莫言的震撼丝毫不亚于《百年孤独》,莫言在作品中的色彩,也是因为这些画作给的冲击。

    “彩虹”本身就包含了多种色彩——赤橙黄绿青蓝紫,所以彩虹在形成的时候,能看到色彩的变化先是“赤色”,这在战士的心中是激情似火的红旗,是硝烟的味道;再是“橙色”,这是音乐,是金色的羊毛般的音乐,是沙漠;“黄渐变为绿”又是弯曲的清凉的藤条,有五彩缤纷的甲虫;“绿变为青”则是大河的阴影;“蓝色”是孔雀的尾羽,“蓝变为黑色”则是水底无数的秘密,最后的紫色自然是华贵的纱裙。这一系列想象其实都在试图说明一泡尿带来的想象力和画面感,对,只是一泡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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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声音,在“橙色”中,莫言通过色彩联想到金色大厅上的音乐音乐之火。乡村中的那个甲虫在小树枝上抖动着翅膀,当你发现只是一泡尿的时候,你就会由衷的发现,高贵和低贱,不过隔着一层薄薄的纸。

    高密有一种扑灰年画,每当过年,就会大量出现,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给不会绘画的人一个底板,让他们可以画出自己的年画,莫言的不少文集上都收录了这样一张年画,我想,莫言喜欢这张画,喜欢的是它的体贴和记忆。所以,莫言在叙述文章的时候,也会将色彩描绘在小说当中,甚至让主人公自己去填充色块,小说《生蹼的祖先们》有这样一段描述:

    突然间她转过身来,正面对着我,脸上是那般神秘的、诡奇的笑容。她这种笑容人世间难寻找,一见如故,终生也难以忘怀。保持了这姿势几分钟,门板的巨响好像无法进人她的耳。她从一个地方拿起一节蜡笔状物,然后仔细地涂抹着乳头。她的两只乳房笔直前挺,乳头微微上翘,这在有着巨大吸引力的地球上,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她把一只乳头涂成粉红色,宛若一颗水灵灵的樱桃。她开始涂抹另一只乳头时,我吃惊地发现:她的手指之间生着一层粉红色的、半透明的蹼膜。

    老姑奶奶一点一点想把自己描绘出来,来迎接这个种族退化的时代,就是人们在怀念扑灰年画时候,所心怀的憧憬。此外,作为高密的另一种传统——茂腔,也带着莫言对于传统的期许进入色彩。有一次,莫言偶然在人民剧场观看京剧的一次体验还让他找到了《檀香刑》中人物的各种脸谱:

    孙丙——大花脸,县令——老生,孙媚娘——花旦,赵甲——白脸,小甲——小丑,县令夫人——青衣,袁世凯——大白脸。

    诚然,脸谱化的《檀香刑》把猫腔和色彩结合在一起,每个人在演唱的时候,都可以唱出脸谱后的文化内涵。莫言说,猫腔是渗透在他血液里的一种声音。我想声音和色彩之间的契合,加上对于高密传统的回望,就成为莫言小说中那些神秘的色彩语言。

    结构的自觉与反思

    莫言说自己在《红高粱家族》之后才开始有了结构的自觉,那时候中国很多作家没有长篇小说的结构意识,而且“专门为有闲阶级、有钱阶级服务的消闲文学更没有结构意识”,这让很多批评者对于《红高粱家族》的五个中篇耿耿于怀,“如果”、“假若”,《红高粱家族》一开始就是按照一部长篇来写,那效果或者会石破天惊,五个中篇很容易使读者感到重复,前后的叙事风格、语言风格也没有变化。就是说用“聊斋”的方式写长篇巨著通不过考验,《聊斋志异》是个短篇小说集,而作为长篇推出,就会发现故事的断裂点。1986年是中篇的黄金时代,那时候的长篇只有张炜的《古船》。但《红高粱家族》中,“我爷爷”、“我奶奶”的视角其实是很巧妙的,有了这个视角,故事的叙述就变得自如方便,全知的视角就此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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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有了这种结构意识,莫言写小说的时候常常为此感到苦恼,因为有了长篇的构思,没有一个好的结构就难以动笔,他不想流于俗套又不想过分前卫,但找到一个“巧妙的、精致的、自然的”结构太难了,这就使得他的长篇成为一种沉重的体力和脑力劳动,需要巨大的毅力,这并不是中短篇的轻松可以比拟的。

    《天堂蒜薹之歌》算是莫言第一个长篇,小说从不同的角度来讲述同一个故事,卷首用瞎子张扣的民谣,正文用作者的客观叙述,结尾用政府的官样文章,就这样把故事讲了三遍。从这篇小说开始,莫言进入了技巧实验。在1988年的《十三步》里,他把技巧困进了“人称”的牢笼。

    《十三步》人称视角就是莫言安排的结构,不同的人称在叙述故事,故事视角也跟着相区别,而当莫言选定物理老师作为跟作家在同一视角时,就会使得物理老师的主观感受和作家的叙述意图产生一致。只是难为了那个法国读者,毕竟用了五种颜色标注记号,还是没怎么懂。希望莫言给解释一下,莫言只好说,我用六种颜色也没看懂,忘了自己是怎么写的了。莫言的本意是要抨击现实外加对各种问题进行戏仿,把对现实的讽刺挖苦发挥到极致,但实际上,却造成了读者的阅读障碍。

    于是,莫言开始思考自己在《十三步》里的写法实际上是不对的,因为读者要读故事,把故事弄得凌乱了,其实是在自掘坟墓。没有人买书,小说家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条件。他觉得,《十三步》这个小说买的人不会超过500个。

    到了《酒国》,叙述视角就更多地考入故事叙述者与作家之间的关系,故事有了层次,第一层是莫言在叙事,第二层是小说人物“莫言”的叙事,第三层李一斗的叙事。莫言说“小说由我写‘我’,由‘我’观我”会产生“一种几分调侃、几分荒诞、几分深刻”的独特效果,并不是更关心作者本人如何写小说,宣称小说是虚构的“元小说”叙事。其实,小说的结构有的时候是被逼无奈的,就像莫言所说小说的结构也是一种政治。如果你想来揭示黑暗,又没法直接说出来,就把自己作为一个小说人物,也就不用为他的言行负责。

    这让我想起,莫言在《酒国》里提到,家乡想酿造“十八里红”,但被河南上蔡县抢先一步注册了商标,还称《红高粱》的主人公戴九儿——

    祖籍是河南上蔡,后随父亲逃荒到了山东高密东北乡,酿造名酒“十八里红”的配方就是由河南上蔡带到山东高密的,所以,河南上蔡才是“十八里红”的真正故乡。(第三章四)

    高密东北乡自然不服,但也无可奈,因为连《酒国》里的“莫言”都称:

    我说这是一场无头官司,戴九儿本是小说家虚构出来的人物,并不等于我奶奶,河南上蔡硬说她祖籍在那儿,并不触犯刑律,这官司不打高密也输了。高密人只好吃了这哑巴亏。后来听说河南上蔡靠这“十八里红”打开了国际市场,赚了不少外汇。我希望这是真的。文学与酒竟然通过这样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这又是一绝。我看了最近颁布的著作权法,正准备约上电影导演张艺谋,去上蔡要几个钱花花呢!(第三章四)

    可见,因为是虚构,所以不被约束,这倒是莫言把“莫言”放进《酒国》里的意图展现。

    《酒国》里莫言还有意安排李一斗叙述故事和作家的叙述渐渐融为一体,成为一个故事,在情节上和事件本身越来越多的重合之处和相似的地方,我认为小说第六章,但女司机让丁沟儿去找“一尺酒店的老板余一尺”,就完成了故事的重合。余一尺就是李一斗故事里的人物。李一斗和作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李一斗用桀骜不驯、看破红尘来讨论官场的黑暗,成为一个为艺术献身的人,作家呢,则尽量客观,但还是把自己放进了《酒国》,让故事变了样子,因为作家到了酒国市之后,发现李一斗就是一个道貌岸然的小公务员,他巴结领导、利欲熏心,与腐败同流合污,也不是什么“酒博士”,而“莫言”到了酒国市之后就像是淮北的橘子到了淮南,也成了一个沉湎于欲望不能自拔的人,故事就这样真真假假地循环往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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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欢乐》,就是小说情节被诟病的时候了,因为《欢乐》实在太前卫。或者说,他打破了传统的情节,开始试图尝试心理现实主义。让人物的心理活动出来说话,把以往我们对待故事的时候问的“下一步将发生什么事件”和对于情节提出的“事件为什么发生”全部打乱,我们不得不集中精神。或者说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里所谓的情节重点——因果关系,完全成为凌乱的絮语。

    情节有两个基本因素——

    “作为实体的故事与使这个故事成为实体的结构,而逻辑性是其中的一个核心。”11

    小说伊始,是个梦境,梦境中杂糅各种变体,大学生的幻象、水塘、数学公式、家兔的生殖器、女人的嘲笑、景色描写、公社党委副书记、嫂嫂的谩骂、母亲的辛劳、爱慕的鱼翠翠自杀、日记体、农药、鱼翠翠下葬、高考综合症、考试现场、优等生卢立志和南妮、打农药、复读……当叙述都了无头绪,剩下的就是无逻辑狂想。即使这样,小说也给我们一些信息,齐文栋考了四年没考上大学。齐文栋爱慕的女人鱼翠翠喝农药自杀了。齐文栋的哥哥、嫂嫂对他很失望,甚至是嫌弃,家里养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但不工作,上学加吃喝。齐文栋的母亲勤劳善良,但因为小儿子齐文栋屡考不中,要承受大儿子、大儿媳的白眼。齐文栋的哥哥嫂嫂日子也难过,哥哥一直想要个男孩,一连生了三个女孩,嫂子被强制结扎了。齐文栋患上了高考综合症,无法发挥正常水平。齐文栋在复读班里也无心向学,觉得自己完蛋了。

    小说结尾是作文习作一篇《我的母亲和她的小鸡》,文章采用最传统的顺序叙述,初夏,赊小鸡的来了,母亲赊了十只小鸡,两个月后,五只白、五只黑,被耗子咬死两只,后来鸡吃了耗子药,母亲和我把鸡嗉子切开,取出有毒的食物,鸡又活了。中秋节过后,老韩就会来收鸡了。我想莫言放这样一篇习作在结尾其实是一种对比,就是絮语般的叙事和正常叙事,用一个人称叙事和用多个人称叙事。就像是化学实验中事先准备好的两个样品,一个被加入各种因素,一个什么也不加,留作观察。这样一篇文章也有着特殊的意蕴,即便齐文栋的生命像是那几只吃了药苟延残喘的小鸡,最后还是用顽强的生命力撑起母亲的希望,即便是走到了绝路也应该心存希望,而不是放弃生命,毕竟,人连鸡都不如吗?

    但到了《丰乳肥臀》,莫言就放弃了这种文体实验,故事正常发展,只是在结尾的地方加入了母亲生育九个儿女的因由,就是都不是同一个父亲所生,这段描写是在故事开篇之前的。本来,小说里很多传说和故事,后来莫言尽数删掉了,因为着实不和谐。

    小说《蛙》结构实际上是《酒国》结构的变体,只不过比《酒国》要简单。《蛙》是以书信和话剧为主,佐以正常叙述。其实,多一种文体往往可以为莫言带来另外一层空间。比如书信和小说的共同运用,小说和剧本的共同运用,再如即便是同一个空间里,多种体裁的交叉使用,诗歌、散文、小说杂糅,日记、文中文的插入,都可以带来更多的叙述角度。《檀香刑》呢,则因为茂腔的引入才鲜活起来,要知道,因为结构迟迟得不到解决,莫言1996年写这个小说的时候,写到10万字,就很难写下去了,因为他按照的是二月河写《康熙王朝》的方式,顺序发展下去,写几百万字也结不了尾,所以就放弃了。

    这也就是说,在小说中引入故事之外的故事,或者引入文体之外的文体,就要遵循一个基本的规则,为主题服务。这也是莫言这类“一气呵成”的作家所要反思的,规划得不够,或者任由灵感自己说话,就会造成故事与故事之间的脱节。真正的故事和故事的契合,就像是“东北的二人转”,一边进行表演,一边与观众进行互动,是自由的,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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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反思结构时,往往忽略了情节与环境的关系,故事的结构是怎么讲故事,而环境则是一个说话场,如果安排好环境,那情节的发生发展就自然很多。莫言在创作初期的时候,会想到该怎么去表现环境,那时候,关于战争文学开了一个大会。大会上,很多老一辈作家担忧,因为“文革”的耽搁,充满战争记忆的人已经失去了创作的动力和激情,没有战争记忆的人又容易失职,那没有战争经验的人如何写出好的战争文学呢?莫言说:

    我们尽管没有像你们老一辈作家一样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但是从你们的作品里也知道很多战争的经验,从身边的老人嘴里也听到了很多关于战争的传说,完全可以用这种资料来弥补我们战争经验的不足,完全可以用想象力来莫不没有亲身实践的不足。

    也就是说借用一个环境,来展现自己所想要表现的故事情节。所以环境在莫言那里有了不一样的色彩:

    我认为,战争无非是作家写作时借用的一个环境,利用这个环境来表现人在特定条件下感情所发生的变化。譬如前苏联的一部著名电影《第四十一》,写了一个苦大仇深的红军女战士,在亲手击毙了四十个白匪军之后,担任了一次押送俘虏的任务。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部队被打散,她与一个英俊漂亮、很有艺术修养的白匪军官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天长日久,两个人产生了感情,开始同居,各自都把自己的阶级身份忘记了。突然有一天,来了一条白匪的大船,那个白匪军官向着大船扑去,红军女战士的阶级性也突然苏醒了,操起步枪,将白匪军官、也是她的情人,打死在海滩上。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作家营造了这样一个环境,把人物放进去进行试验。这就是所谓的“人类灵魂实验室”。

    我想这其实就是一个杀过鸡和战场上杀过人的区别,都是杀,对象不一样而已。正因为没有这种经历过的经验,所以莫言引入了“我爷爷”、“我奶奶”这连个叙述者,有了他们的帮助,莫言可以很好地把当下生活和历史故事勾连在一起,这样一来,反倒出现了饱受褒奖的全新的叙述角度,莫言借助战争环境写出的故事终于在情节中扎根,这些情节也是忠于生活,终于时代的,最终变得丝丝入扣起来。

    三情愫

    (一) 感情的秘密

    1979年,莫言有个妻子杜芹兰,1981年莫言有个女儿管笑笑。

    宁财神说男人,“少年时想碰到聂小倩,拼了性命爱一场;青年时想碰到家大业大的白素贞,吃完软饭一抹嘴,还有人负责把她关进雷峰塔;中年时想要田螺姑娘,白天让她红袖添香,半夜让她变回原形,加作料爆炒,起锅装盘。”在我看来太过残酷犀利。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份固有的浪漫,对妻子都有一份执着的喜爱,要么就不会有婚姻。我以为莫言的“聂小倩”是离奇的,对他并不待见的小姑娘或者少女,莫言的“白素贞”真的是妻子,只是并没有人把她打入雷锋塔,33年的婚姻反倒更为坚固,至于“田螺姑娘”,自然也是这个能干的妻子,因为她朴实得地相夫教子、照顾老小,岁月早已把她的容颜炒成了一盘菜,可是在她的心里,她宁愿自己是炒菜的厨师,因为一个为了家庭的女人那就是这样心甘情愿。

    莫言的爱情

    每个人都有他爱情的栖息地,1979年,莫言24岁,他与村里的杜芹兰结婚了。管笑笑的一句话好像道破了莫言与妻子的相识,那是青年时代,莫言在棉花加工厂工作,管笑笑说,“爸爸,那么些大辫子女的,没有看上你的?唯有我妈看上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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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几乎就是自传的小说《变》中,说给未婚妻买了一条粉红色的纱巾,这个未婚妻是一个瓜蔓子亲戚介绍给自己的,当时还犹豫,亲戚就恶狠狠地抢白他:

    你别不识好歹!肥猪拱门还以为是狗爪子挠的!——这人后来也说了实话,他之所以把他的亲戚的女儿介绍给我,是因为我叔叔在棉花加工厂当会计,而他想通过这种关系达到长期在棉花加工厂工作的目的。

    结婚后的妻子也给自己说过,在莫言之前,本来有人要把她介绍给公社党委副书记的侄子,但她嫌那人眼睛小没答应,而莫言的小眼睛则被妻子说成:

    “郭书记的侄子眼小无神,小莫的眼小放光,不一样。”

    多年后莫言的功成名就成为妻子“有眼光”的明证。也是在《变》中,莫言结婚第二天就骑车去了胶河农场,去看鲁文莉爸爸的大卡车,而鲁文莉是自己小时候喜爱的女孩子之一。回部队那天,还去城南橡胶厂拜访了鲁文莉,只是人家不耐烦地说:

    “你要没事我就回去睡觉了。”

    婚后两个月,莫言提干,被战友称为看来结婚有好运。

    山东大学教授贺立华说,莫言和妻子杜芹兰是同乡,参军前,在棉花加工厂里,他就看上了杜芹兰,但因为家境贫困,始终没敢表白。直到当上兵,他才觉得有资格向女孩提亲。

    但是,莫言有位姓朱的同学在接受《华西都市报》媒体的采访的时候,却说:

    “莫言的父亲管贻範,很早给莫言许了一门亲。1976年,莫言当兵前,在一个城里打过工,曾认识了一个姑娘。但莫言父亲坚决不答应,从小就怕父亲的莫言,遵循婚约,和妻子在老家成婚。后来,在这里生下女儿笑笑。虽然莫言成为了中国著名大作家,但莫言从没有嫌弃妻子。”

    这在小说《爆炸》中,有叙述:

    大约二十年前,我刚刚上小学,留着齐额短发。有一天,母亲对我说:过来,把裤裆给你缝死吧。我说不,撒尿不方便。母亲说:你是有媳妇的人了,还穿开裆裤,不怕人家笑话?我说:什么媳妇?母亲说:你爹给你从北庄订了一个媳妇。

    然而,小说《春夜雨霏霏》里,那位思念着丈夫的女子就叫做“兰妹”,恋爱期间,因为要去当兵,还对女子说:“兰妹,等着我,三年之后我就回来”,还偷偷擦去爱人的眼泪,温柔至极。而且,总把岛上的贝壳寄给女子,用自行车接女子进门,因为摔了女孩还笨拙地打自己的脑袋,赔礼道歉,同样是婚假未完,就要急匆匆地回军营,全篇随处可见的是甜蜜和爱恋。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结婚之后再恋爱,因为在《球状闪电》、《金发婴儿》里都有女子千方百计对男子好,才得到男子一些爱恋的描写,只不过《春夜雨霏霏》里的自行车很可能就是去找鲁文莉的时候骑得那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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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的职业呢?做过棉花厂的临时工是肯定的,说不定还做过护士,在小说中,莫言多次提到妻子的职业,《黑沙滩》中:

    受到了我的当护士的妻子的严格控制和冷嘲热讽。她多次说我是个彻头彻尾的乡巴佬,虽然也是所谓的“作家”,可见了好吃的,眼珠都不转了,恨不得把盘子都吞下去。

    小说《蛙》中,小狮子就是一直跟着姑姑的小护士。倘妻子不是护士,那莫言理想中的对象说不定就是护士,或者他自己喜欢的那个城里姑娘就是护士。我只知道,莫言在北京的时候,妻子作为家庭妇女,照顾一家人,贺立华说:

    “正是因为身边有妻子照顾,莫言才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

    那莫言有爱情吗?他极少在公开场合中谈论爱情,即使谈到了也不深入。他解释过,面对王尧他说:

    “真正的感情应该珍藏在心,一拿出来示人,就是亵渎”。

    面对大学生,他说,自己也无话可说,科学里的多巴胺有效期不能代表爱情,小说家们会希望爱情是个没有谜底的千古之谜。或者,莫言也大方地承认,自己没有恋爱过,而没有恋爱过的人写出来的恋爱更美好。因为品尝过爱情酸甜苦辣的人或者就厌烦了,绝不如一个没有感情经历的人把感情想象得那么完美无缺。

    在演讲中,他虚构过一个石匠的女儿,石匠的女儿到了十五岁,是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有一条垂到臀部的大辫子,“生着两只毛茸茸的眼睛,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莫言说,自己很着迷这个女孩子,用自己辛苦劳动赚来的小钱给她买糖吃,两家的菜园挨着,傍晚的时候,他们都去担水,这时候,他就看到她的大辫子在河堤上飘然而下,认为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一个黄昏,莫言向她坦白了,请她嫁给他。结果她先是一惊,然后哈哈大笑,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不改的莫言还托人去她家提亲,她说,只要你能写出像《封神演义》一样的书,就嫁给你。她家里的狗凶得像老虎,她后来嫁给了铁匠的儿子。这个情节在小说《牛》里也出现过,只不过,杜老汉的女儿杜五花对“我”要亲热一些,还把一整个“咸鸭蛋黄”都给了我。只不过,杜五花还是嫁给了小木匠。至于凶恶的大狗,莫言家就养过,那狗只听妻子的,连莫言都咬。

    另外,在小说《初恋》中,“我”就被班里的大孩子欺负,被公认为小偷,最后是住在乡政府大院里新来的转学生张若兰挺身而出,公布真相,救了“我”。她也就因此成为“我”美好的初恋。而我为了讨好“初恋”,没有送出苹果,反倒换来几口吐沫。《冰雪美人》中待遇要高一点,送的葡萄,人家收下了。

    由此可见,莫言的心里藏着一个小姑娘,那少女呢?往往都在别人那里,比如《透明的红萝卜》里,黑孩遇到对他好的菊子,可是菊子只是单纯地可怜这个孩子,菊子和小石匠才是一对,这两个人之间的爱情,因为成为小说的副线所以也没有过多的展现。那妻子呢?莫言小说里的妻子往往都带着母性的光辉,因为她们都会生养。小说《爆炸》中,妻子“玉兰”怀了二胎,“我”作为一个国家干部要她流产,这个温顺的女人同意了。小说《蛙》中,提到“我”的妻子流产,也是上头来人做工作,妻子同意了。其实,莫言妻子流产,确有其事。

    那时候杜芹兰户口还在农村,按政策讲,他第一个孩子是女儿,间隔几年后可以再要一个。1986年,莫言刚刚调到了北京,妻子怀孕了,莫言那时候已经不是普通的战士了,在总部机关,“计划生育”特别严格,几千个干部,没有一个要二胎的,莫言当然不能因为自己而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声誉,于是他回到老家给妻子做工作,工作自然是做成了,流产后,县里奖给莫言一台洗衣机。

    莫言的小说里很少涉及与妻子的恋情,《爆炸》中,只有婚后生活的简单提及,就是结婚六年,我几乎没叫过她“玉兰”这个名字。小说《蛙》中,那个要妻子流产的丈夫,因为“计划生育”和事业前途,使得妻子仁美死在了产床上。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二十多年后,“我”的第二个老婆小狮子请陈眉代孕,生下了一个男孩。在小说《金发婴儿》中,妻子紫荆背着长期在部队见不到面的丈夫和黄毛好上了,生下一个金发婴儿,还要与丈夫离婚,等黄毛来了就跟黄毛走,丈夫回来后,竟然把这个婴儿扼死了。那老女人,或者不相干的女人呢?主人公跟他们谈的就不是爱情了,而是近似于恋母情结的依赖,比如《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金童和独乳老金。

    贺立华说,《红高粱》被拍成电影后,莫言拥有了很多女粉丝,而为照顾父母,妻子和女儿还在老家生活。莫言对待感情很专一,为了让女粉丝们死心,他毅然决然地把家人接到北京生活。2012年,他们的婚姻已经持续了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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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关于爱情缺失的谜团在《怀抱鲜花的女人》里或者可以窥探一二。文章伊始,主人公上尉“王四”回家结婚,他在桥洞下偶遇了一个怀抱鲜花的女人和她的小黑狗。他一时贪玩或者因为莫名的情愫,竟然吻了这个女人,于是这个女人像是一缕魂一样跟着他,他到哪里,女人都如影随形。他用尽了各种办法想摆脱这个女人,给她钱,哀求她,甚至威胁,这个女人就是不走。他回到家,女人也跟着他回家,他因此受到家人的指责、邻居的嘲笑、未婚妻的悔婚,最后他和女人接着吻死在了一起,那束鲜花也从鲜艳开到了枯败。

    其实,这篇小说完成于1990年莫言创作的低潮期之后,灵感来自他去看望哥哥,骑自行车穿过一个铁道的隧道,隧道低矮,两旁的人行道反倒高些,所以常常有积水。一到下雨天,这里不失为一个避雨的好地方,他就见过一个抱着一束塑料花,穿着时髦的美丽女人,于是他开始联想,如果抱着真花?如果解放军探亲路上遇见?就有了这篇小说。话虽如此,但我可不可以认为其中情感心理就是莫言死去的爱情。当年,他与妻子杜芹兰结婚恐怕真的少有爱情。他回家结婚,才呆了一个星期,就被电报召回。

    近来翻看杂志,看到一张杜芹兰的照片,那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质朴憨厚,甚至面对镜头时,都不是直视的。在结婚33年的时光里,两个人在写作上应该没有什么交流,因为杜芹兰的文化水平只有小学二年级。面对记者,有些慌乱的妻子只是数说着莫言写作的艰辛,比如胃病了,熬夜了,都是生活的细节,读来也颇令人感动。这是幸福的家庭生活,不是青春如火的爱情。这些平淡的背后,莫言或者也放弃了一个怀抱鲜花的女人,他结婚生子,本分地做丈夫、父亲,作为一个山东人,有着传统和质朴,绝不会像有的作家一样,出名了,离婚了,去娶一个精神伴侣。在高密东北乡的传统留存中,莫言的爱情就是忠于婚姻,这也是他的严父慈母所要求的,深爱那片土地和父母的莫言,恐怕绝对不会跳出这个藩篱。

    所以上尉在招惹女人的时候是欣喜的,但女人如影随形的时候,他是痛苦的,因为想甩,甩不掉。他要结婚了,却有一个陌生女人跟随自己,他是害怕的。在婚姻和爱情面前,他还是要固守自己的未婚妻。结尾处,两个吻在一起的人双双赴死,可见如果因为不知名的任性爱情抛弃婚姻,罔顾家人的希望,就会遭到灭顶之灾,那象征爱情的鲜花,也会枯败不堪。这就是爱情在这个高密人心中的位置。所以杜芹兰是让人羡慕的,她会白头到老,也会有不尽的幸福,纵使有悲凉或者遗憾,也属于遥远的青春,跟现在的相濡以沫没有关系。

    爱情是什么?

    莫言常被人称作中国的马尔克斯,关于爱情小说,拿两人相比较,拉美的马尔克斯显然更为浪漫。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被看做是跟司汤达《论爱情》式的爱情宝典。足见,在描写少男少女恋爱上,马尔克斯显然是个中高手,莫言呢?稍逊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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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乱中的爱情》从一个午后写起,当阿里萨第一次看见费尔明娜的时候,她在朗读,姑妈在她的身边,像个母亲。他们相爱了。爱情是种本能,要么一次就会,要么一辈子也不会。他们之间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青涩生硬,要么就稀里糊涂地结婚,要么就是分道扬镳。后来,他坚持,甚至深信传言去深海寻宝。她坚持,与父亲决裂,绝食、憔悴得不成人形。他们最终在长途旅行中各自分离。她结婚了,他则四处留情,但只有肉体,没有爱情,五十年后,他带着精神上的“童真”终于等到了自己的新娘——死了丈夫的费尔明娜。

    莫言下笔就简单的多,高密东北乡的野性和莫言生活地的极端保守与欲望的极端隐忍一起交叉,索性就没有了这些痴缠,恋爱、结婚,速度很快,即使恋爱的过程被写的长一些,也颇有桥段的重复。《天堂蒜薹之歌》里,高马与金菊的爱情被赋予了更多的无奈,他们在结婚前幽会,一起私奔。反倒是小说《红树林》里,珍珠和大同的爱情,林岚和马叔的爱情和恋爱沾点边。

    我想莫言可以拿出来和《霍乱中的爱情》叫板的文章也许是短篇小说《沈园》。小说里的淡淡哀愁,让你甚至怀疑这不是莫言的作品,因为莫言不会这样叙述爱情。小说中女主人公跟男主人公在中年时候见面,天空下着雨,她本来要坐车离开,却提出要看“沈园”,北京怎么会有沈园呢?于是他给出租车司机说,去圆明园。一个是唐婉和陆游爱情的错莫,一个是侵略者遗留的废墟。怎么能一样呢?

    细读小说,你发现,他有家庭,而她也老了。你着急猜测两人的关系,才发现不用猜,就是一段未果的旧恋情,现在他和她在大城市相逢了。你或者猜测,他跟她青梅竹马,谁知他到了大城市,她还在小城镇,两人因此分道扬镳。现在,她想努力找回初恋的沈园,却已经找不回来了。他带她去圆明园,也是因为他的爱情已经身不由己,早已成了那片废墟,偶尔留有的几根立柱,也不过是些念旧的空心思。只是,她不死心,她还是要找回她的沈园。雨中,他因为她感动了,情不自禁地拥抱、牵手,只是最后,他还不忘记:

    “糟糕,你的车是八点开吧”。

    可见,他没有那颗等待的心。而她,说不定还有那颗等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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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清华在讨论余华和莫言时,会说余华爱做文学的减法,认为他把历史和现实削减成了哲学,而莫言则会做加法或者乘法,使得叙事于复调手法中更感性、细腻、繁复和戏剧化。我认为在爱情上,莫言做了减法。他的爱情总是才冒头就结婚了或者偷情了,从来不肯多费笔墨让主人公好好谈情说爱,爱情在他那里总是少了一些。

    费尔明娜与阿里萨的爱情更不会出现,即便有了也是早就上了床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想让两个人谈五十年的单纯恋爱,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所以在爱情失语症面前,莫言的两部女性为主的小说《蛙》和《丰乳肥臀》也远离了爱情,最绝妙的还是《师傅越来越幽默》,那个退休师傅直接搭建了一个专供男女偷情的铁屋子,小说结尾才出现了一对只想“谈谈”的男女,结果鬼魅般地在屋内消失。

    有论者称研究莫言多年,觉得他跟中国很多小说家一样不会写青春期。我觉得就是不会写青春懵懂纠葛的爱情,一方面,也许是因为不熟悉,那个年代很少有人谈爱情,一方面,也许因为不想写,爱情,是言情作家的专利,他们觉得不深刻,他们嫌弃。莫言的爱情到底去哪里了呢?在2000年3月,在加州大学伯克莱校区演讲的莫言说:

    “我曾经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生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

    看上去,他的爱情给了他的事业。

    其实,莫言和妻子之间,存在着一些可爱的故事。散文《北京秋天下午的我》就写到,如果妻子不在身边,就赶紧点上一支烟,喝着浓茶、抽着烟,感觉美妙无比。注意,莫言说,如果妻子不在家,还用了“赶紧”一词,我想,这也是个被妻子管束的人吧,其实是幸福的人,就像我母亲总是管着父亲,让他趁热吃饭一样。没有真感情,是不会管这许多。果然,莫言接着说:

    冰箱是东芝牌的,也是日本货,与电视机一样是用德国马克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前不久坏过一次,后来被我老婆敲了一棍子又好了。一般情况下我总能从冰箱里找到吃的,实在找不到了,我老婆就会动员我去离家不远的菜市场采买。我知道她其实是想把我撵出去活动活动。

    总有些细小的关系慢慢融化在生活中。

    莫言去德国参与法兰克福“感知中国”论坛,他说,这次本因为胃病来不了,但是,妻子非要他来,说既然已经答应人家了,就不能反悔。还嘱咐莫言:

    “听说德国的高压锅特别好,你买一个带回来。”

    莫言戏称妻子让他前来的真正目的是买锅,到了德国,关于买锅和行程,莫言给妻子发短信做了汇报,怕麻烦没有答应妻子买两个锅的要求。莫言也说自己家和有些中国家庭不一样,就是和西方人眼中的东方家庭不一样,因为他听老婆的话。他说,老婆的话体现了两个原则:

    一个是要履行承诺,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第二个就是别人好的东西我们要拿过来。德国的锅好,我们就买德国的锅。

    这或许可以让人们一窥莫言的“后感情”生活。

    笑笑与莫言

    莫言的家庭密码常常不经意出现在他的作品里,比如在1983年的作品《售棉大道》中,有个叫做腊梅的大嫂,并且是位军人的妻子,家中尚有一个吃奶的女孩。这个女孩,左腮上有个酒窝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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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的女儿管笑笑,莫言很少提及,不久以前,我偶然看到有一篇关于莫言的评论,在2011年的《南方文坛》上,作者谈论的是作品《蛙》,作者的名字叫做管笑笑。女儿为父亲的作品写评论,我私以为可以信以为真的东西很多,题目《发展的悲剧和未完成的救赎》,就值得玩味。文后标注,作者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在2012年的一组采访照片上,我看到一个婴儿小床,而杜芹兰也坦言在家照看的是外孙女。管笑笑已经结婚生子,丈夫姓苗,莫言就只有这一个女儿,在农村难免会被问及后代香火,莫言说,因为女儿、女婿都是独生子女,所以可以要两个孩子,正好一个姓苗,一个姓管,也算自己有了香火。

    那管笑笑何时出生呢?莫言在《变》中称,女儿出生于1981年11月3日,大哥主张起名为“爱莲”,因为莫言第一篇小说发表在《莲池》上,宋人周敦颐有《爱莲说》,但莫言认为此名太俗,故起名“筱箫”,上学时候,老师觉得笔画太多,故称之为“笑笑”。《变》的开篇,莫言说2005年自己去意大利领奖的时候,是女儿陪着自己,女儿跟一个印度编辑用英语交谈。2012年,莫言去瑞典领奖,带着女儿和妻子。只是如今,莫言一家三口入住酒店的感受,都可以成为一条新闻,就像,莫言获奖,我很多年前买的一本《檀香刑》因为版本不错,被翻了几倍价格在网上公开兜售,书店里莫言的书一时间全部售磬。

    1983年,莫言在厢房里写《金发婴儿》的时候,莫言的女儿才两三岁,厢房的条件十分恶劣,莫言在高密老家找不到一个有炉子的房间,那间厢房寒冷极了,他穿着大衣、棉鞋、带着棉帽、手套写作,写着写着鼻子水就流下来了,春节结束后,回到学校的他耳朵都是冻疮,流黄水。钱钢已经是《解放军报》记者处的处长就问他,你们家没暖气吗?他只好说他们整个高密县都没有暖气,水缸在屋子里都会结成冰,母亲起来做饭,还要把厚厚的冰敲开。在这样的彻骨寒冷中,手不听指挥,字写得一塌糊涂,但头脑清醒,莫言记得女儿的很多尿布就挂在旁边。有电灯但是老停电,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才来电,用电的高峰全停电,没电的时候,就用蜡烛,还舍不得老用,那东西太贵,所以就点油灯。一夜下来,莫言的鼻孔里全是黑的。

    1995年,笑笑6岁,和母亲离开山东,到北京与父亲莫言生活在一起,这一年莫言正在构思小说《丰乳肥臀》,妻女的到来,正好照顾他。这个管笑笑在莫言那里被提及的实在太少。这个女儿读过北大附中。莫言在《国事家事天下事》的演讲中,提到女儿的学校和日本早稻田大学附中交流,女儿见到了通信已久的日本男生——田中佑辅。女儿先是对满头黄毛的田中佑辅很是失望,认为这不是一个好孩子,后来女儿和田中在彼此关于日本卡通灌篮高手、樱桃小丸子的谈论中增加了好感,觉得这个孩子还不错,再后来,女儿跟田中佑辅接触久了,觉得这个男孩跟自己很多习惯是一样的,比如喜欢“绞头发,绞得满头都是圈圈”,莫言本借此来说明中日间的孩子们应该常常建立友谊,这样才能避免再次的战争。可是,莫言在谈论女儿讲起日本男孩的时候,用了词语“滔滔不绝”和“眉飞色舞”,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小说家女儿对于语言的天然亲近,但愿我不是捕风捉影,因为莫言应当为有这样一个聪慧健谈女儿感到无比开怀,以至于说起女儿的一件小事也忍不住“眉飞色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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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或者是受了父亲的影响,喜欢用信纸手写书信,也对毛笔字有着浓厚的兴趣,所以有的时候就用钢笔或者毛笔、宣纸给父亲写信,莫言很喜欢这些作品,也很感动,就把女儿用宣纸写的信贴在客厅墙壁上,有空便细读品味。管笑笑跟很多女孩一样对这个世界有着好奇心。大伯管谟贤、朋友毛维杰到莫言家里来,笑笑对《周易》产生了兴趣,就缠着大伯给讲,《周易》里面有些术数的东西,跟算卦有些关系,谟贤在一张报纸上边给她讲,边写,她听得很满足。随后让大伯给爸爸拆个字,莫言看了一眼墙上的书法,随口说了一个“草”字,一会儿,就拆解了出来,还是个“小过”卦,莫言在书房里拿出一本线装的《周易》查找出原文,谟贤根据书上所描写的一句句批讲,其中有一句是告诫人,说话、办事、创业不要太过。笑笑把话茬接过来,说,爸爸作为一个名人自然不能不注意分寸。时间很晚了,莫言妻子提醒笑笑不要烦大爷了,谟贤就和维杰走了。这次前来是为了建“莫言文学馆”来拿资料的,所以莫言赠书一个包装不下,杜芹兰就又拿出一个包,书很沉,莫言没同意大家打车,就和妻子每人推一辆自行车,打算送他们走。

    地安门西大街上,几个人推着自行车的普通人,那时候,没有人认出这是莫言,你会突然发现说不定当作家比起当明星来就这一点好,可以选择生活的相对独立性。所以很多时候,我喜欢明晓溪的处事方式,她从不在公开场合露面,照片从网络上也找不到,打从一开始,或者是出版社为了制造效果的想法,但却让一个女子远离着世间的纷扰。只是,诺贝尔文学奖颁发之后,不知道莫言还有没有这种清净。

    女儿从小学到高中的应试作文,莫言都读过,但都看不出什么变化来,倒是女儿写的随笔和日记比较有真情实感,可以显现出一些文学的才华和少女的情怀。莫言觉得这样不对,我们的孩子用两种笔调写文章,跟“文革”时候用两种话语体系讲话,有什么区别吗?孩子们也知道,写假话,抒假情,就可以考上好的大学。莫言没正经上过初中和高中,所以上中学的女儿如果问他一些语文方面的问题,莫言给不了一个确定的答案,只能含糊其辞,最后建议她找老师解决问题,以老师的答案作为解决问题的标准。莫言说,他骨子里藏着一种自卑,没受过完整教育的自卑。

    女儿的数理化知识,他已经不能过问了,现在的语文课本改革,也成了一个体系,跟莫言那时候读的哥哥的教材已经有了很大的差距。所以不敢给女儿贸然指导,也是怕她出问题,影响了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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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笑高考的时候,莫言写了一篇文章《陪考一日》,莫言写到,7月6日晚,带着三天中各种需要的物品赶去学校,因为运气好,女儿考试的地点在本校,所以可以提前说在校内培训中心定了一个有空调的房间,熟悉的环境加上距离考场120米的就近距离,连妻子都说,真是佛祖保佑。

    考试按说是考生们最紧张,其实是家长们更紧张,莫言嘴上没说什么,但坐在出租车上看见车牌的尾号是575,就开始暗自庆幸,觉得女儿要是考575分,那进入一个重点大学是没有问题了。又看到有的车尾号是268,心情又沉重起来,要是考268分可就真的名落孙山了。结果过了一会出现一辆车,车牌尾号是629,顿时大喜,要真是629分,可真是好极了。不过,莫言接着叙述道,说女儿选了极不喜欢的理科,二模只考了540分,怎么可能考629分?要是能考575分就是天大的喜事了。

    安顿好行李后,女儿就开始了紧张的复习,一会问《墙头马上》的作者是谁?一会儿又问高尔基是哪里的作家?诸如此类,莫言所幸装睡不理她,后来,折腾来折腾去的女儿终于睡着了。第二天考试,考试结束,“女儿的年级主任跑过来,兴奋地对我说:莫先生,有一道18分的题与我们海淀区二模卷子上的题几乎一样!家长们也随着兴奋起来。一位不知是哪个学校的带队老师说:行了,明年海淀区的教参书又要大卖了。”女儿也出来了,说觉得考得不错,作文写得很好,题目是"天上一轮绿月亮"。

    下午考化学,女儿本来感觉还不错,但想起自己在化学卷子上添了一笔,所以顾虑重重,不知如何是好,哭了起来,莫言安慰她,不管用,让她打电话给老师,老师说没关系,也不管用,后来让管谟贤打电话安慰她,她还是哭。莫言只能说:

    退一万步说,他们把我们的卷子当成了作弊卷,给了零分,我们一定要上诉,跟他们打官司。爸爸认识不少报社的人,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把官司打赢……

    女儿折腾到一点钟,才心事重重地睡了,莫言躺在床上心想,让她把考试失利的事情忘了吧,后面的数学和物理都是她的弱项。

    我丝毫不怀疑这文章里面有夸张,但也有疑问,第一,为何选极不喜欢的理科呢?高考当真是个奇怪的东西。第二,2000年,19岁的笑笑考进的是山东大学外语学院,理科?文科?笑笑被保送到清华大学文学院攻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学位,成绩果真突出否?后来在北京师范大学攻读现当代文学博士,这博士是考的?不过,我相信笑笑是个好学生,因为莫言低调,家风放在那里,孩子也差不了。女儿跟着父亲耳濡目染,自然喜欢文学,在文学上有所建树也仿佛是必然的事情,2003年,管笑笑22岁,就创作出长篇小说《一条反刍的狗》,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上学期间还在海南师范大学学报发表过论文《一个孤独移民的家园想象——论<;午夜之子>;的家园书写》,这些年,还发表了译著《加百列的礼物》,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莫言2004年在演讲《对故乡的爱》中说,女儿教他不能用“个人的文学标准来衡量他人的作品”,起因是莫言总说女儿这一代人是幸福的,天天吃馒头,他那代人连红薯都吃不饱。女儿却说,红薯多好吃哦,还反问吃饱了穿暖了就不痛苦了吗?

    从女儿的历程上看,莫言这个父亲或者没在生活中尽到父亲的责任,但还是给女儿尽量铺好前进的道路。但莫言对待子女并不溺爱,有人问莫言,女儿成为一个少年作家,描写的又是校园生活,觉得怎样呢?莫言说,当时女儿拿出了19万字的初稿,莫言看后只是淡淡的说了声,还行。他说自己对待女儿还是过于严格了,总给她定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所以也在检讨自己什么地方做的不好,对女儿最深的内疚就是打过她一次,成为他心中永远难以逝去的痛。

    莫言有遗憾,因为他本来想女儿读哈佛,我想,每个在中国稍有成就的人就想让孩子留洋读书,或者可以看出中国的教育体制,是不是,有那么一点问题?其实,我想,笑笑最大的财富是莫言那小型的图书馆,无论她喜欢什么,应该都能找出来,还有,就是父亲对于文学独特的感受,应该给女儿一些启发。女儿写毕业论文,他总是要看一些书,也会给女儿一些题目作为指导,比如女儿要写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莫言就说可以写写世界文学里的儿童形象嘛,或者,“女儿要用巴赫金的复调小说研究拉什迪,逼得我没办法,看了巴赫金分析拉伯雷的书。”难不成,莫言一直在做女儿那个最好的参谋?这是女儿要做研究啊?我突然不敢往下想了,只是庆幸我父亲是个普通工人。

    如今,女儿成了父亲的经理人,替父亲发表声明,或者打理一些事物,这些事情仿佛最顺理成章,也最不重要,重要的是,笑笑对父亲作品印象最深的是《牛》中的第一句:

    那时候我是个少年。

    (二) 爱恨交织

    谁是好人

    2012年,莫言在瑞典发表获奖演说的时候,最后以“八个泥瓦匠”的故事结束。故事是:

    有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边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一个个的火球,在庙门外滚来滚去。空中似乎还有吱吱的龙叫声。众人都胆战心惊,面如土色。有一个人说:“我们八个人中,必定有一个人干过伤天害理的坏事,谁干过坏事,就自己走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我们好人受到牵连。”自然没有人愿意出去。又有人提议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们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外抛吧,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说明谁干了坏事,那就请他出去接受惩罚。”于是大家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庙门外抛,七个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庙内,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这个人出去受罚,他自然不愿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扔出了庙门。故事结局我估计大家都猜到了——那个人刚刚被扔出庙门,那座破庙便哄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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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也出现在《金发婴儿》中,如果故事本身是探讨善恶的,或者探讨真理的,那婴儿的死算是对于紫荆出轨的惩罚,黄毛的入狱被看做是勾引人家老婆的惩罚,那黄毛和紫荆照顾瞎眼老娘,给老娘讲故事,这样做好事又有什么奖励呢?而作为一个在情感苦闷中恨不得抓住所有战士的缺点的天球又该有什么惩罚呢?大概就是文中没有说出的杀死婴儿之后的良心的谴责,和他在文中就失去的爱情和宁静。也许,黄毛在给瞎眼老娘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已经在考虑善恶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始终没有一个标准,有的只是用故事来表现其中的禅意。

    仔细想来,说不定,《金发婴儿》中还有一个禅意的象征,就是那个裸体的女人塑像,那女人没有穿衣服,但却引来无数人的合影,她不是真实的,有些人心里是真实的,除了肮脏的性,恐怕还有战士们对女性的美好构想,这也就是为何天球把妻子的照片贴合在裸体女人的身体上,有时候会看到那女人浑身金光。雕像是死的,坚守在那个位置,本没有感觉,人们却把自己的感念和体悟加诸在她的身上,但愿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她看透一些世事,对欲望保持一种冷静,换句话说,这个塑像跟那座庙一样,本没有善恶,是人们自己决定是非善恶的。总之,泥瓦匠故事的魅力在于没有一个是非善恶的标准,所以就不要尝试一丁点的恶。总有一种命运的指引冥冥中是公平的,所以我们在对待人和事物的时候总会爱恨交织。

    这也颇像莫言对于爷爷奶奶的感情,是常态的喜爱,又不经意觉得委屈。这些出人意料被恰如其分地安排在小说里,莫言看来很是无辜,他被抛在成人的世界里,被迫接受已经既定的身份磕绊。爷爷奶奶既是给自己爱的人,也是那个让母亲痛苦难过的人。女人的地位低,又彼此相轻。有句古话叫做“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仿佛一切苦难就是等做了婆婆,可以在娶了媳妇的那一日,伸个懒腰。奶奶对莫言母亲的刻薄与莫言母亲对世事的隐忍,被他写在小说里,也叙述于访谈、散文当中。你很难想象,当家庭中的孩子多起来,就有了不受重视的理由。莫言的父亲本就有兄弟,莫言的父亲又不只生了自己一个儿子,所以,奶奶并不待见母亲,反倒是相对不好惹的婶婶更受奶奶疼爱。偷奸耍滑的受宠,踏实工作的受骂,莫言幼小的心灵就开始有关于母亲的是非和公平意识。《五个饽饽》是莫言早期的作品,到了《梦境与杂种》,五个消失不见的饽饽再次出现,这让母亲蒙上偷吃冤枉的饽饽反复出现,可见当时母亲受的委屈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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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在对待写作这件事情上有的困惑,其实就是泥瓦匠在讨论究竟谁该出去时所遇到的难题,解决好了则罢,解决不好就成了庙里的人。莫言经历过一个低潮期,就是1990年暑假的50天,他陷入一种迷茫,脑子里什么都没有。眼前是高密县城家里。院子里那一大片葵花地。他没事就在葵花地里转来转去,手里拿着一个苍蝇拍子,葵花地里有各种巨大无比的绿黑苍蝇,一下午他可以打死几百只苍蝇。他说自己联想到《静静的顿河》里葛里高利和阿克西尼亚约会的葵花地,只是那葵花地显然矮了,因为主人公需要蹲着,他就在这葵花地里转来转去,院子里是一条小狗,晚上月光照着,很安静,他的心却静不下来,所以无法写作。也许那时的烦躁让他对自己爱恨交织。

    这期间,他写了一个武侠小说《革命样板》,而他的《酒国》写作时间是1989年9月—1992年2月,地点是:北京——高密。《酒国》里提到过一片葵花地,李一斗也提到了自己关于武侠小说的创作。《酒国》里的莫言给李一斗回信,说自己认为:

    对一个作家来说,才华比什么都重要。有不少人当了一辈子作家,写了许多东西,也知道一切如何成为大作家的“法门”,但最终难成大器。这些人什么都不缺,缺的是才华或才华不够大。(第四章一)

    这是莫言真实的想法,就像自己面对葵花地,什么也写不出来,那时的他是绝望的,因为觉得自己的灵感没有了,创作能力枯竭了。《酒国》则将他“无灵感”的苦闷表现了出来,《酒国》从1989年开始动笔,当时他在鲁迅文学院学习,被余华戏称为劳动模范。那时候他身体不适还在苦苦坚持,因为有痔疮,要跪在椅子上写,非常痛苦,好在莫言那时候灵感勃发,十万字可谓一气呵成。

    1983年,3月31日的《中国青年报》,刊登了王蒙的《切莫拥挤在文学小路上》,这篇文章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文学红火的年代,王蒙称“文学不能产生文学,生活才能产生文学”,其实就是让有文学梦想的人想清楚文学究竟可以给我们带来什么。凡是进入创作的低潮期,难免会思考这个问题,莫言在《酒国》与李一斗讨论文学与坚守的问题,李一斗问莫言是不是“刚刚扔掉打狗棍,就回头痛打叫花子”,意思是莫言刚刚有点名气,是不是就不待见这些没有名气的文学爱好者们。李一斗一边让莫言帮忙向《国民文学》推荐稿子,一边决定猛攻一点,不及其余,迅速拿下《国民文学》。这些叙述都属于年轻的决定在文学路上渐行渐远的生命。

    其实,灵感已经很眷顾莫言了,他往往是那个站在庙外面看一众作家在庙里面却无能为力。

    残酷与看客的爱恨情仇

    莫言这一代作家都会读鲁迅,鲁迅是那个时代少有的不被禁止的“五四”时期的作家,并且,鲁迅的小说如果用心体会的话,除了那个时代鼓吹的反封建,其实有很多内涵,聪明的读者如果细细品味,可以尝出传统与哲学的种子。莫言对于乡村的独特体会,跟他的出身——“富裕中农”,跟他的生活——乡村,都有关系。

    比如《檀香刑》,莫言说他从鲁迅的文章中看到一种“看客”心理,就在想为什么没有人去理解“刽子手”心理。我想这里面有一层爱恨交织,在中国漫长的社会历史中,杀人是一场大戏,既然是大戏,就没有人体会“刽子手”,而是看杀人,正如剧情很吸引人的时候,没有人会去体会演员的心情,剧情结束了,如果还是很震撼,那脑海里只有剧情。时间久了,你就忘记“刽子手”是谁了?哪里还有他们的“心情”?正因为中国人的“看客”心理,才让人忽略了“刽子手”。况且,鲁迅是一个主张不把毛毛虫写进小说的人,毛毛虫他都觉得丑陋,那酷刑杀人,他就更加回避。莫言把这些写出来,正是把看客们的“爱”包裹进社会人伦、道德、人性等大爱的“恨”当中,实现了又一层爱恨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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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莫言也写看客,因为没有看客,刽子手们还演什么戏。莫言对于满清的看客没有经历,但对于“文革”的看客有经历。莫言对于“文革”仅有的记忆,是一场狂欢的大戏:

    “文革”对于我这样一个乡村的孩子来讲它真是一个盛大的节日,完全是狂欢式的享受。那个时候当然对走资派来讲是他的苦难,他本来是县委书记,一下子就变成了牛鬼蛇神,任何一个小孩都可以按着他的脖子对他进行批斗。这实际上是把神降为人,把人升为神。对我们这种小孩子来讲就感觉到像节日一样,那么多人集中到一块儿,把过去神圣的不得了的人头上戴上高帽子,脖子上挂上破鞋子赶着他来回走,有时候也把他动物化,给他岸上一条狐狸尾巴,有时候给他戴上一个假面具,在集市上走来走去。而且有些走资派配合得很好的,他很识时务的,不会和红卫兵作对。

    或者就好似因为有这样“狂欢化”的看客心理,莫言才能把看客写好。良善的老百姓一旦开始了对于直面残酷和死亡的狂欢,你也不得不同时承认他们的确也是人,也有道德,也善良。

    莫言把看客、犯人、刽子手的三方补全了。他笔下的刽子手有着一个他认为的心理,就是跟罪犯合演。罪犯呢,要表现得勇敢,视死如归,慷慨激昂,喊一声“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才够味。这与他本来的罪行没关系,即便是十恶不赦、奸淫掳掠、死十次都不够的,只要在临死的时候表现出气概,观众就会为他喝彩;即便是纯粹被冤,本是个好人,只要临死的时候表现得窝窝囊囊,贪生怕死,观众和刽子手也不会买账,觉得真是窝囊废。

    观众们最喜欢看到的就是“好汉”碰到“有俊活”的刽子手,这简直就是棋逢对手,很带劲儿。《檀香刑》里,凌迟的这手绝活也不是轻易能够练就的——

    为了练出一手凌迟绝活,狱押司的刽子手与崇文门外的一家大肉铺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遇到执刑的淡季,师傅就带着他们,到肉铺里义务帮工。他们将不知多少头肥猪,片成了包子馅儿,他们最后都练出了秤一样准确的手眼功夫,说割一斤,一刀下来,决不会是十五两。(第九章)

    这活也当真不好干,犯人如果流血少还可以继续凌迟下去,如果多,就要用别的办法止血,比如浇一盆冷水,或者放犯人腿上的血,而对犯人最好的尊重就是把凌迟的活干得漂亮。

    师傅说,宋朝时一个粗心大意的刽子手执凌迟刑时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属上告,丢了宝贵的性命。所以这个活儿并不好干,干不好还会有性命之忧。你想想吧,既要割得均匀,又要让他在最后一刀时停止呼吸,还要牢牢地记住切割的刀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时还要按照上边的吩咐,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一个铁打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师傅说,后来的刽子手们学精了,不再把割下来的肉摆放在案子上,而是随手扔掉。老刑场的周围,总是有大群的野狗、乌鸦和老鹰,所以每逢执凌迟刑,就成了这些畜生们的盛大节日。(第九章)

    看客与牲畜,被莫言安排在同一种节日当中。看客们不抢食,但他们兜售虚伪的同情心。就像赵甲的师傅:

    执刑数十年,杀人数千,才悟出一个道理:所有的人,都是两面兽,一面是仁义道德、三纲五常;一面是男盗女娟、嗜血纵欲。面对着被刀刀育割着的美人身体,前来观刑的无论是正人君子还是节妇淑女,都被邪恶的趣味激动着。凌迟美女,是人间最惨烈凄美的表演。师傅说,观赏这表演的,其实比我们执刀的还要凶狠。

    刽子手和犯人,莫言对这“敌对的双方”有不一样的揭示。莫言说,《聊斋志异》里就有人被砍头的时候说,“你活儿利索点。”刽子手说,“没问题,当年你请我喝过一次酒,我欠你个人情来着,我今天特意把这把刀磨得特别快。”一刀砍下去,这个人头在空中飞行时喊:“好快刀”。

    甚至,把杀人这件事情做得漂亮,才是对囚犯的尊敬。刽子手一边这样安慰自己:

    不是我在杀人,而是皇上在杀人,是国家在杀人,是法律在杀人,我不过是一个执行者,我是在替皇上完成一件工作……我是一个手艺人,我是在完成一件手艺。

    一边也被逼无奈。《檀香刑》里,姥姥带着赵甲用阎王闩处死小虫子,处处小心,生怕触怒了龙威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统治者是有要求的,比如想让一个人慢慢死,就要求刽子手想办法做到,做到了,奖赏越多,倘给了囚犯痛快,那刽子手说不定也当到头了,或者离死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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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在对刽子手心理进行写作的时候,特意问过一个刽子手。他认识一个山东人,是公安系统的,恰好是当时张志新案的执刑人员之一。莫言就问“到底是什么人把张志新的喉管给切断了?”他当时支吾其言,后来张志新平反后,莫言再问:“把张志新喉管切断了的人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会不会忏悔呢?会不会感到他的一生当中翻了一件沉重的罪行呢?”这个人回答他:“不会的,这一切都是以革命的名义进行的,切断张志新的喉管是为了防止她说出反革命言论,即便你不切,我不切,总有一个人要来切。”

    想来这很恐怖,却也是所有刽子手的心态,“你不杀,我不杀,总有人来杀。可能我杀得比你杀得还要好,那不如我来杀。”就算是莫言,也为自己在“文革时期”批斗尚老师和校长,感到深深的自责,但那时候你不打,你就会被孤立。所以,其实刽子手比受刑者更痛苦,刽子手为了缓解痛苦,不得不寻找精神解脱。

    莫言会忏悔,有些人则不会去忏悔,甚至可以追问,即便是他要忏悔,别人允许吗?允许切断了张志新喉管的公安人员忏悔吗?允许他发忏悔文章吗?允许他披露事实吗?我看到莫言这样问,特意去查了下历史资料,1979年3月26日,当年下令割断张志新喉管、执行枪决的辽宁省委就不得不作出为张志新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决定》上说“张志新同志惨遭杀害,是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一伙阴谋篡党夺权,推行极左路线,搞法西斯专政所造成的严重恶果。我们要把千仇万恨记在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一伙身上。”三个月后,有人意识到张志新的遭遇会让人们怀疑整个制度,后悔的人再次让张志新成为一种禁忌,所有的媒体、所有的历史教材开始屏蔽张志新。

    莫言还谈到了北大才女林昭,又一个美丽而凄惨的姑娘。莫言叙述:

    她在被枪毙的时候,有人发明了一个橡皮球,塞在她的口腔里。在你说话的时候,这种橡皮球会膨胀,你越想喊出什么话来,它就越膨胀,直到最后把你的整个口腔给撑起来。我想这不是科学家发明的,这就是我们天才的狱卒们发明的。

    莫言用这个例子来讨论狱卒们的奴才心理,只要主人有需要,他们就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去积极贯彻,得到一个经过智慧打磨的刑具,折磨一个他们认为的罪犯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当然不会忏悔,说不定还想着为自己的刑具申请专利。其实在《檀香刑》中,“阎王闩”就写了这种心理,姥姥和赵甲费尽心思去打磨,还反复试验,都是为了在处死小虫子的时候表现得精彩。莫言说,自己面对史料时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两位女烈士给了自己启发,让自己以一个说书人的身份将故事娓娓道来,也把关于历史、人文等方面各各种思考加进去。其实,莫言对于自己驾驭这种残酷题材的能力也感到迷惑,同样爱恨交织。他反思自己如果可以换个别的方式,避开这种“自然主义”,“又能塑造人物,又能避免这种过分激烈的场面描写”,这也是我们所期待的。

    高密农民的爱恨难分

    面对家乡人,莫言在创作的时候其实有很多困惑,他究竟为什么人而创作?他曾说为了农民而创作,但在家乡人那里,很少有人看他的小说,他的一位老师看到后还说觉得没有他小时候的作文写得好,没有中心。

    其实,莫言对于高密东北乡的农民也会有鲁迅的那种困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其实是一种良善的愚昧。当德国人开始侵略这片土地的时候,德国技师搬着测量仪器来测量这片土地,中国的小工被他们剪去了辫子,剪去了辫子的中国小工看上去仿佛少了灵魂一样麻木,还有荒谬的说法,有人说火车用了一个巨大的金炉子,否则怎么会这样烧也经久不息。所以因为“真金不怕火炼”,有人卸走了一根铁轨,使火车翻下了路基。当他们拿着家伙钻进火车头切割黄金时,才一发现火车的锅炉里连半两金子也没有。最离谱的是,有人竟然以为火车是吃草的,竟然在铁路边上挖了一个巨大的陷阱,上门放上青草,妄图将火车引诱进陷阱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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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在面对伤痕累累的高密时,也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在为故乡的历史,为家族树碑立传的时候,怎样来看待苦难的制造者其实是人们自己。20-30年代的国共战争,30-40年代抗日战争,后来是国共内战,山东正是主战场,再后来就是还乡团、土地革命,60年代的大饥饿,沉重的体力劳动,不断的社会动乱,大跃进,“文革”……这些灾难细细想来都是人祸,没有天灾。身体上的伤痛倒在其次,还有就是精神上的,我在农村呆过,村里人讲话很大声,应该是在田间地头劳作,习惯了,可是据莫言的爷爷说,1947年,村里的人讲话像欧洲人,特别小声,悄悄地,人是被吓怕了,说话也不敢大声。

    莫言去日本访问期间,有日本记者提问说如果是世界末日,有70%的日本人要像平常那样过,而中国人则大多彻夜狂欢实现自己未了的心愿。莫言解释这种生命的态度时说,日本人是一种樱花的个性,就是要在最灿烂的时候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因为长期在火山、地震与台风的高发期,早就学会了对大自然的顺从和适应,而中国人则没有跟大自然的默契,以及面对世界末日的平常感。

    不过在世世代代生存的土地上,中国人也会像很多把根扎在自己土地上的人民一样,绝对不跟侵略者妥协。莫言说,他在电视看过以色列袭击贝鲁特,硝烟尚未褪去,就看到一个老太太从屋子里搬出一个小箱子,箱子里是几根黄瓜和碧绿的芹菜,她站在路边叫卖青菜。记者把镜头对准她的时候,她用沙哑的声音说,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即使吃这里的沙土,我们也能活下去!在饥饿的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村民们,就凭着这种信念活下来。农民在他们的苦难上,往往表现出更大的诙谐和幽默,当我们去同情的时候,发现他们并不总是哭的,更多的时候,他们在笑。

    莫言写过一篇散文《说说俺们山东人》,里面自然是夸山东人的,我作为一个山东人,为了避免“王婆卖瓜”之嫌,这里就不说了,反正都是全国人民都知道的优点——正直、勇敢、豪爽,个头高大,体魄强健。水泊梁山、孔孟之乡,各行各业,都有能人。这是看了治疗抑郁的文章,所以建议山东人好好看一看。

    2

    莫言在文章中,提到了两个人,则展现了“大爱山东”犄角旮旯里的恨铁不成钢。高密东北乡有开展“忆苦思甜”大会的历史,每次开“忆苦思甜”大会,有个方家二大娘就会上台,开始讲述她的遭遇。方家二大娘是个极具政治头脑的女人,每次没上台之前,和下台的时候,她一准儿流下眼泪。她主要说的就是把孩子生在了地主家的磨坊里。批斗地主时,她表现自己的悲痛和被剥削,看,生在磨坊里,不了解内情的人肯定以为,这个善良的妇女是多么可怜,万恶的地主啊!但等到了批斗刘少奇,她竟然把从地主磨坊里生孩子的事情推到刘少奇身上,批斗林彪,就说是让林彪给害的,批邓小平,又成了邓小平造的孽……总之,千变万化,全靠一张嘴。

    而事情的真相却让人大跌眼镜。原来,那时候,她穷成个“叫花子”,生孩子的时候,倒在了雪地上。正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紧要关头,善良的地主把这个女人扶到了自己家,安置在暖和的磨坊里,地上还铺了厚厚的黄色麦秸草,生完了孩子,还给她喝热腾腾的粥。看来,地主就是一个大善人,所以当全国都给“地富反坏右”摘了帽子的时候,她的口气立马变了,再也不是地主的心肠毒,而是诚恳地说,那地主是她的救命恩人。

    故事很简单,但带着一股子不可抗拒的心痛。两面三刀的人最容易生存下来,在生存面前,人人像是疯魔了一般。可转念又一想,她也是可怜的,多年来的苦难,她已经习惯生活在同情里,正好有了一个贩卖“同情”的机会,还有一大帮人赞许她,认同她,将她的同情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她自然不想放弃。这只不过是“高密东北乡”中无数如她一般人物的侧影。

    旧时代的平民有其生存的无奈,新时代的官僚也把无奈发挥到极致。莫言去赶集买饲料的时候,有个穿着破破烂烂衣衫的女人卖馒头,馒头也不多,就十几个,挤在小箢斗里,还没开张,夹着皮包收税的人就来了。“大公无私”地让女人缴税,女人苦苦哀求,家里有病人,没有钱看病,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只好将仅有的白面制成馒头来换钱。那个皮包人自然不听这一套,将箢斗抢过来,把馒头没收了。集市上的人围着看,都有些义愤填膺,有个军官走过来,把箢斗从税官手里夺回来,送还给女人。税官看着发怒的军官,也不敢怎样,嘟嘟囔囔走了。这给莫言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自然不是什么好印象。后来,农民在包产到户之后还要交提留,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几个钱大部分都上缴,这些国税皇粮,宛如一条条吸血虫,进入农民的身体里,没有这些地里流汗,粮食里流血的农民,就没有庞大的城市运转,想到这里,我痛恨那些歧视农民的人,没有这些人,怎会有城市生活?你吃什么?喝什么?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有一个绝妙的比喻,农民和市民在同一辆马车里坐着,突然,车走不动了,农民就下车推,车因为农民的力量重新发动起来,但很快,农民就发现不对劲了,因为车已经走远了。诚然,当车子重新回来的时候,市民就会对农民说,瞧瞧你多土,多脏,多不懂文明。

    或许,莫言一早就厌烦,所以他希望永远都不要和这些黑色的东西打交道,成名后也拼命逃避,还庆幸中国的版税是由出版社代缴的,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奖金是不用缴税的,这都让他感到开心。莫言说,税,其实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要唤醒每个公民的纳税人意识,政府的钱也来自纳税人,那么,很多东西都要跟着改变,比如建了一处公共厕所,就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地说,这是政府又做了什么好事。官员如果真的是“人民公仆”,就不该为主人做了一件事情,还大张旗鼓地宣传,说主人啊,主人,我给你做了件天大的好事。可是,实际上,我们不是这样的,主人永远不是主人,仆人也永远不是仆人,像是童话故事里,公主喜欢上了一个什么游戏,跟小丫头做了角色替换,所以,看上去,是战战兢兢的主人和趾高气昂的仆人,而且那个小丫头还不贪婪,没想有一天,她真的可以代替主人。

    那些试图代替格格的,在取代了格格之后,就把从前做丫头时候在一起受苦受难的同胞喊过来,说,咱们玩一玩角色替换吧。历史,就这样,慢慢地消逝,时间的灰烬里,这种游戏不知玩了多少年。

    3

    还有一些故旧的小事情,听上去透着些许不一样的色彩。就像是我们在缅怀自己的故去岁月时,难免也会因为那个年代感到心寒。

    高密东北乡总有一些口无遮拦的人,这些人是傻子、光棍、装疯卖傻的、和假扮光棍的。“文革”时期,人与人见了面,也不像往常那样打招呼,而是把一些口号拆解开,一个人喊上半句:“毛主席——”,另一个人就要接着“万岁!”有一回,一个女红卫兵到莫言村里去,见到村子里的傻子,就喊:“毛主席——”傻子愤怒地对她说:“操你妈!”女红卫兵当然生了大气,还揪住傻子不放,好不容易发现了一个“反革命”,竟敢辱骂领袖。要知道,一直到了毛主席逝世的时候,全国人民还都因为国家要灭亡了,好日子到头了,而深深恐惧。村里的革委会就说:“他是个傻子!”于是,风平浪静,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这风平浪静的背后,仿佛可以看到关于死亡的凌乱的脚步。

    莫言还在《猫事荟萃》里,提到,1964年左右,村里来了“四清工作队”,为工作队做饭,是无上的光荣。“地富反坏右”是没有资格做饭的,原因也可笑,怕这批坏分子毒杀革命同志。工作队来了一批又一批,比如“整党建党工作队”、“普及忠字舞工作队”、“斗私批修工作队”……有一些以前得到过这样差事的人,后来得不到了,还惶惶不安地去求情,也不白求,夜里提着酒去找村里的管事人,争取这“派饭”的资格。

    莫言家是“富裕中农”,得到了这样的差事,也是因为表现比较积极,那些表现不积极,绝对得不到这样的好差事。工作队里的陈姑娘被派到莫言家,个头不高,戴近视眼镜,黑黑瘦瘦的,一口江南话。“神”请来了,拿什么敬“神”呢?爷爷有骨气地说,“咱吃什么就让她吃什么!”莫言家那时候吃的是“霉烂的红薯干、棉籽饼、干萝卜丝子”,这都是算好的,要是差的,更没法吃。还是奶奶英雄,她想得远,况且莫言的父亲是大队干部,请人来了,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奶奶就把家里仅有的一点生了虫的白面拿出来,杀了唯一的一只鸡,还吩咐莫言跟着爷爷去捞鱼。祖孙二人捞了半天,只捞到一些黑黑瘦瘦的癞蛤蟆。初冬季节,又是寒风又有薄冰,总算是捞到一条死了的大黄鳝,虽然有一点点臭,但肉还是硬的,舍不得扔,就拿回家。奶奶很高兴,莫言说,是臭的,奶奶还说,什么臭的,你小孩子嘴臭。奶奶和母亲一起把这一条黄鳝斩成十几段,沾上一层面粉,往锅里滴上几十滴豆油,把黄鳝煎了,鸡也炖好了,还烙了饼。

    陈同志终于来了,看了一眼,说:

    “你们家生活水平这样高?”

    这句话显然把大家都吓坏了,本来就是“富裕中农”家庭,招待陈同志也是法外开恩了,这是天大的殊荣。可万一革命同志的所见所闻造成一场“仇富”事故,那可万万不能的,所以父亲的脸都白了。这时候方显“姜还是老的辣”——

    祖母真是英雄,她说:“陈同志,您别见笑,庄户人家,拿不出什么好吃的。看你这姑娘,细皮嫩肉的,那小肚,肠子也和俺庄户人不一样,让你吃那些东西,把你的肚和肠就磨毁了。所以呀,大娘要把那只鸡杀了,他媳妇还舍不得,我说,‘陈同志千里万里跑到咱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不容易,要是咱家去请,只怕用八人大轿也抬不来!’他们都听话,就把鸡杀了。这鱼是你大爷和小狗娃子去河里抓的,冻得娃子鼻涕一把泪一把。我说,‘为你陈大姑姑挨点冻是你的福气,像地主家的富农家的娃子,想挨冻还捞不着呢!’这面年头多了点,生了虫,不

    过姑娘你只管吃,面里的虫是‘肉芽’,香着呢!快脱鞋上炕,他大姑,陈同志!”

    即使莫言看不到陈同志的表情,也能忖度出陈同志的内心,应该是感动了。现在想来,工作队来了,家里拿出可以招待的一切,多少有些扰民。可是,在那样的氛围中,没有人觉得工作队是折腾人,反倒觉得是必须、光荣的。时过境迁,莫言恐怕忘不了祖母见陈同志喂猫吃鱼时候,哆嗦的脸,忘不了哥哥踢猫的时候,说,你也吃了一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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