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评传-“诺贝尔文学奖”的十年寓言——莫言的艺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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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三十年争鸣

    (一) 陌生与感觉

    莫言在漫长的岁月里,被论者最长提及的除了“魔幻现实主义”和“寻根文学”之外,就是他作品中的“陌生化”与莫言独有的感觉。

    品味陌生

    莫言的家乡是高密东北乡,可是,这个高密东北乡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高密东北乡,而是一个看起来很陌生的高密东北乡,包括莫言,他在高密东北乡也越来越陌生。或者说,他们都是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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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莫言家乡,你问,你知道莫言吗?他们说,知道,大作家。而当你问,莫言住哪儿?他们说,不知道。莫言对他们而言陌生又熟悉,熟悉的是名字,面孔,陌生的是住所。其实,莫言自己也这样,他对故乡很熟悉,没有人敢说莫言不熟悉高密东北乡,毕竟他在那里生活了21年,21年,对于一个不安分的孩童来说,应该走过了每个角落。可他说过,在参军、到北京、上了军艺、鲁迅文学院,接触了西方小说和理论,都是一个发现自我的过程,发现自己就是发现故乡。

    想来是很动容的,从理论上讲,理性上讲,就显得不那么悲伤。王尧对这种陌生的熟悉就概括的很好,他说,“不远离故乡,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离开了,那地方才有了‘故’的意义。”也许,但你没有远离故乡时,是最烂熟的熟悉,就不会“发现”故乡,就是所谓“只缘身在此山中”。

    陌生又熟悉的故乡。莫言先是提到了自己的硕士论文《超越故乡》,说故乡每个人都有,不一定是父母之邦,出生长大的地方就应该算是故乡。这里有祖宗坟茔,有母亲生育时候流下的血,“血地”的概念就是这样出来的。莫言的意思是,从血浓于水的母亲将你生下来的那天开始,你就和这个土地有了最真挚的联系,你理应熟悉这里。

    但是写进小说,就变得陌生了,或者你把故乡那种天然的熟悉感,变成一种你从来没体会过的亲近,就完成了“陌生化”,也就是你的同乡知道这是故乡,但就是做不到像你那样的诉说。这种“陌生化”其实是不随着时间和地域改变的,就是即使离开了故乡,即使在故乡过了很多年,你也会记住故乡最初的样子,这种模样对于读者来说可以是陌生的,但却是你骨子里最深刻的熟悉。

    诚然,莫言把他的故乡故意变得陌生。这种陌生有个前提,就是忠于自己的故乡,故乡不能像什么,而是是什么。这其实因为有些人认为乡村才是故乡,其实不然。王安忆从小在上海长大,即便她在南京出生,也不是南京人。所以她有部很有意思的作品,也是儿童视角,叫做《上种红菱下种藕》,里面的秧宝宝就介于乡村和城市生活。王安忆离开上海,真的有些四不像了,可她说过,最喜欢莫言的小说。以前,出门几个月,多半因为年龄小,对外面的世界很新鲜,竟然乐不思蜀。这要做自我批评,然而每当我把故乡捡拾回来的时候,却记忆模糊。我的故乡在济南,对童年的我来说是一个寂寞的城,我住在楼上,我的童年被门窗偷走了。这也许就是我每每遗忘的原因。不是因为乡村更像是故乡,而是城市不适合成为故乡,因为那些被同化的童年没有故事。

    直到我真的离开故乡,在外地居住,我的城对我而言真的陌生了。我的心开始想念那些高楼大厦,那些公园里的青草味道,父亲拿手的菜,母亲身上的肥皂味儿,超市里熟悉的清新剂……

    我想,这种感觉,莫言也有,并且,灵感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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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来到北京,离故乡渐行渐远,但每个角落都是故乡的影子。比如莫言喜欢在北京的厨房看妻子侍弄海鱼,因为那里面有母亲的影子。母亲说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的鱼一片银白,又宽又厚,哪像现在的待遇,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忿忿不平地说,这也配叫带鱼?大黄花、小黄花、偏口鱼、披毛鱼、青鱼这些同样引起了我的回忆,想想,我已经好久没回山东了。我最爱的鲅鱼,父亲总是留一些在冰箱里,吃没了马上补,等着我随时回去吃。我对故乡,现在也只能看看文章望梅止渴,就像莫言想起家乡的样子,多半也是望梅止渴,身在北京,怎么方便常常回去呢?所幸莫言靠着订阅《北京晚报》,稍微有了一点北京人的感觉。

    莫言在陌生的地域突然发现他的故乡时,是1984-1987年。这三年,莫言大约写了100万字的小说,以前是没有东西可写,现在是故乡的人和事朝着他奔涌而来。他可以把自己熟悉的七百多口人一一细数出来,有个人咳嗽一声,他都可以辨别出是哪一个。

    莫言到了台湾,发现台湾的作家像朱西宁、段彩华、司马中原,这批作家都是1947年随着国民党的军队撤退到台湾的,20世纪50、60年代拿起笔写作的时候,即便是已经在台湾20年,但写出来的还是故乡。他们说对故乡有感觉,台湾近在眼前,乡愁深入内心。莫言对张大春讲:

    “故乡既是一个空间的概念,也是一个时间的概念。”

    其实,对于台湾的作家来说,故乡已经是一个不可触及的地点,在离开大陆那一刻,他们坚信很快就能回来,包括蒋介石也认为如此,但没想到,一去就去了一辈子,倘没活到两岸开放的年代,就真的此生无缘了。《我的高密》里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帮儿童,莫言在旁边写道:故乡儿童——笑问客从何处来。我想这些台湾的老作家们,做梦也想被故乡的儿童包围,问一句,你从哪里来?记得《大江大河一九四九》里,龙应台先生曾经惋惜,三峡工程一修建,很多人的故乡就彻底沉到了水底,再也回不去了。

    你所远离的异化

    除了故乡的渐行渐远,小说里那些“异化”的人和事也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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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前文中没有提到两篇小说——《月光斩》和《火烧花篮阁》,这两篇小说都写了不同寻常的现实故事。所谓现实,就是叙述中的笔调是真实的笔调,除了不同寻常之外,还带着浓厚的当代气息。

    《月光斩》是一个案件,小说的主体是在县文化局工作的表弟发了一个电子邮件给我,要给我讲一个县里发生的大事。县委刘副书记的头被放在办公楼外那棵高大的雪松上,吓坏了整个办公大楼的人。后来,人们发现了刘副书记无头的尸身,奇怪的是,切口平整,没流一滴血。未几,有人在公共厕所的墙面上,写了几个大字:月光斩。各种传说由此开始。这篇小说还获得了2004年茅台杯“人民文学奖”和2007年“蒲松龄”短篇小说奖。

    究竟是什么凶器杀人不见血?有两个传言,一个是这把宝刀是用1958年大跃进,县火葬场的“化人炉”改造成的“炼钢炉”,练出的钢打的刀。二是,“文革”时期,东关村的铁匠接受了一个姑娘的“蓝钢”,搭上自己和两个儿子的性命打出来的宝刀。最后又来了一个额外的传说,就是刘副书记压根没死,是有人故意整出这个闹剧,来坏他名声的。最后,刘副书记出现在电视里,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小说结尾是一封家信,信中说了表弟的婚姻问题:

    一转眼你也快三十岁了,婚姻问题要赶紧解决,天涯何处无芳草?不必死缠着小龙女不妨,我看那个还珠格格就不错,野是野了点,但毕竟是金枝玉叶。跟她成了亲,对你的仕途大为有利,赶快定下来,万勿二心不定,是为至嘱。

    小说结束了,可其中的问题却没有解决。首先,这件案子就是异化的,处处弥漫着一些神秘色彩;其次,我和表弟的通信也让人摸不着头脑,仿佛是两个灵魂在说话;第三,小说以一个恐怖的乌鸦啄食人头的场景出现,还特别说明有一面墙的窗子都打开了,仿佛让这个谜团渐渐紧缩,让我们很想知道结果,但最后还是一头雾水。我仿佛看到,那个把一切都说不清楚的莫言又回来了。也就只有这样,才会引起读者对于“陌生”的追求。

    《火烧花篮阁》则是个关于升迁的故事,就是每当花篮阁被烧,就会有官员高升。下一任官员再次重建,重建之后又免不了火烧的命运,从此形成一个怪圈,火烧——建设——火烧,怪就怪在,没有人放火,它是自己烧起来的。现任市长决定不再让花篮阁火烧,决定用耐火砖,绝大多数群众却反对,小说在“难道人民群众需要火灾”的质疑声中结束。新任市长的质疑,也就是我们的质疑。我想,人民群众需要的不是火灾,而是墨守成规的安全感,和时下不浪费不创造经济效益的恐怖思想。换言之,莫言在用这种奇特的故事来叩问惯常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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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莫言往往没有理性。莫言的小说当中,常常有儿童视角。因为孩童多半是靠感觉来分析世事的,所以儿童视角本就没有多少理性。

    很多年前,当莫言在军艺看到的伦茨的《德语课》时,就已经默认了这种角度。这小说是伦茨对于自己一段经历的忏悔,伦茨曾经是一名纳粹海军,小说中的角度是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来叙述故事的。莫言看到后,很喜欢。崔京生语:

    它帮莫言找到了一种视角——通过一个孩子来看人性、兽性及其间的关系,还有比这再深刻的主题吗?

    可见,崔京生看到的角度与我看待的是不同的,我看到的是孩子们对于理性的漠视,他看到的是孩子们因为没有被社会伦理侵染而与生俱来的纯洁。这样看来,莫言开辟的儿童视角理应有着不一样的色彩。

    小说《屠户的女儿》就写了这样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姑娘。她叫做“香妞儿”,整个文章里,因为叙述者是“香妞儿”,所以处处弥漫着孩童之语。香妞儿总是带着一只小黑狗,香妞儿总是有着属于她的快乐,跟母亲、外公上街,喜欢吃烧饼夹肉,外公也是厚道人,带着皮卖猪肉,而不是以为“皮价贵于肉价”就把皮额外割下来。但相安无事的小说发生了变化,就是有一天,母亲见香妞儿生病了,就让香妞儿自己在家,而香妞儿忍不住带着小黑狗出去了,却暴露了她是个人鱼的事实。小说的末尾,香妞儿知道爹有一双大脚,总有一天,她也会长出一双大脚。

    故事风格是《哦,香雪》似的小说,篇幅不长,质朴美丽。香妞儿从来都被母亲保护得很好,她被迫接受整个社会的伦理,接受社会大众的审美,她看待人们对她的质疑,也没有什么理性,只是强调:

    我不是妖精,我是人,我叫香妞儿!

    越是这样单纯地呐喊,越觉的世界对她而言简直一碰就碎。

    小说《铁孩》里,也写出了一帮饥饿的小孩。我想法国人拿这篇小说的题目来当整个“儿童视角”小说集的文集名不是随意为之。小说里,有一帮被老太太们看得死死的孩子,食物匮乏本,老太婆们还克扣孩子们的口粮,导致一顿三餐,就是野菜粥、野菜粥和野菜粥,每个孩子把肚子喝的滚圆,但还是会饿,这样的饭菜也没什么营养可言,饥饿的孩子们连栅栏外长出的黄色小木耳、乳白色的小蘑菇也撸下来吃。有一天,说要通车了,孩子们可以被父母领回家了,于是老太婆们给孩子一人发了一个鸡蛋,这已经不是鸡蛋了,是毛蛋。我想,这多半是因为老太婆克扣下来,一直没吃,所以成了毛蛋。孩子们吃不下,老太婆们却把这毛蛋的壳剥掉,煎炸着吃。逼着孩子们吃完,就把孩子们赶走了。“我”就跟铁孩一起开始了吃铁的生涯。小说结尾,“我们”被麻绳结成的大网罩住了,咬不动绳子,被抓住的“我们”被砂纸擦得生疼……

    小说里处处体现着因为饥饿带来的异化,“我们”认为铁是最好吃的的东西。小说中唯一的理性就是人们想要抓住这两个小妖精,后来抓住了,但很快就因为两个人被砂纸磨得疼而掉落了魔幻,我们猜想,这吃铁的小家伙们已经开始成为铁的一部分了。

    直面丑陋

    当你试图抛开莫言的儿童视角,决定好好看他的小说时,你突然发现,除了一个孩子之外,里面还有一个肮脏的怪物正在被放上神坛。这就是莫言小说里一直摆脱不掉的“审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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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丑”到了《檀香刑》里是关于历史、侵略的戏谑。小说关于“侵略与反抗”有这样的描述:

    从陷阱底下散发上来扑鼻的臭气,说明孙丙不仅仅在下面栽满了利器,而且还倒上了大量的粪便。知县蓦然想起,几十年前洋人初进中国时,某位封疆大吏曾经郑重地给皇上建策,说洋兵最爱清洁,最怕的是大粪,如果让我天朝的士兵每人背上一桶大粪,上阵之后,只管将大粪淋过去,那些洋兵就会掩鼻败退,甚至会呕吐而死。据说咸丰皇帝对此策深为嘉许,认为这是富有创意的提案,既能克敌制胜,又可以为天朝省下大笔的开支。(第十三章破城五)

    用“大粪”来左右战争的胜利,这未免太过荒谬。至于《檀香刑》里的血腥暴力,也毋庸多言。刑部的王大人直言:

    “你们卖腊人肉给人当药,每年不是能捞不少外快吗?”(第二章赵甲狂言一)

    对小虫子施行“阎王闩”的时候,说到“小虫子”的怪叫:

    小虫子怪叫一声,又尖又厉,胜过了万牲园里的狼嗥。我们知道皇上和娘娘们就喜欢听这声,就暗暗地一紧一松——不是杀人,是高手的乐师,在制造动听的音响。(第二章赵甲狂言一)

    行刑的过程中,小虫子屁滚尿流,连屎都拉到了裤子里,臭气不是人间的臭法,但这还不算完——

    其实,这道“阎王门”的精彩之处,全在那犯人的一双眼睛上。你爹我的身体往后仰着,仰着,感觉到小虫子的哆嗦通过那条牛皮绳子传到了胳膊上。可惜了一对俊眼啊,那两只会说话的、能把大闺女小媳妇的魂儿勾走的眼睛,从“阎王门”的洞眼里缓缓地鼓凸出来。黑的,白的,还渗出一丝丝红的。越鼓越大,如鸡蛋慢慢地从母鸡腚里往外钻,钻,钻……璞嗤一声,紧接着又是璞嗤一声,小虫子的两个眼珠子,就悬挂在“阎王门”上了。(第二章赵甲狂言一)

    另外,凌迟的场景、给孙丙上檀香刑的场景,都被描绘出来。而莫言展示的就是刑罚的“俊活”。莫言其他作品中,也不忘暴力和血腥。《红高粱家族》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活剥罗汉大爷的人皮,罗汉大爷尿了出来,肥硕的耳朵被放在磁盘里,“活蹦乱跳”,他的男性生殖器也被托在盘子里喂了日本人的狼狗。《二姑随后就到》里,天、地两兄弟挖掉了大奶奶的两个眼球,还强迫路人对其凌迟。

    “人皮”没剥过,莫言剥过兔子皮,于是他笔下的人物就在《筑路》里“剥狗皮”,在《复仇记》里“剥猫皮”,在《小说九段·翻》里把一切都翻过来,小龙把蚯蚓像“翻鹅肠子一样通通翻了过来”,翻了姥姥家的几只母鸡,翻了邻居家的小狗,还盯着家里的骡子以及父亲的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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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把恶心的东西写成美的,不是讽刺,说不定是他真的认为美。《苍蝇·门牙》描写苍蝇:

    一线阳光从南窗户里射进来,苍蝇们的彩色眼睛愉快地闪烁着,散发出一圈又一圈的彩色的温暖柔软的波纹。……营院外唐家埠生产大队的养狗场里的臭味是黄色的,营院外唐家埠生产大队的绿豆粉丝作坊里的臭味是蓝色的,还有厕所、沤肥池、马圈等等臭味。五彩缤纷的臭气包围着我们这座小小的兵营。

    《欢乐》中,齐文栋的母亲承受了肮脏和污秽:

    在那个窗外雨声阑珊、阴冷潮湿的中午,母亲四肢蜷缩着,堆在墙壁旮旯里的麦秸草里,像老母鸡一样打盹,从她的嘴里,咈咈地喷出节奏分明的冷气,成群结队的跳蚤在她身上跳着,跳蚤又肥又大,像一粒粒炒熟了的芝麻。墙上黏着密集的苍绳,遮得像挂了黑釉般的老墙壁斑驳陆离。

    《战友重逢》里,写到蒋英豪的痰:

    干痂的痰块宛若炸弹的碎片在水面上打出一圈美丽的涟漪。

    《蛙》里,写姑姑遭遇青蛙:

    姑姑说她想跑,但跑不动,小路上的泥泞,像那种青年人嘴巴里吐出来的口香糖一样,牢牢地粘着她的鞋底,她每抬一下脚,都要使出全身的力气,她看到在鞋底和路面之间,牵拉着一道道银色的丝线,她挣断了这些丝线,但落脚之处,又有新的丝线产生。她抛掉了鞋子,赤脚走在泥路上,但赤脚之后,对地面泥泞的吸力感受更加亲切,仿佛那些银色的丝线都生出了吸盘,牢牢地附着脚底,非把她脚底的皮肉撕裂不可。(第四部四)

    我着实没办法把波德莱尔的审美带进自己的视域,也无法理解闻一多的《死水》除了讽刺还有什么美丽含义,最多理解那些事言外之意。就像我们第一次看《红蝗》时感觉到的毫无节制,以后的作品不过是一种在《红蝗》“审丑”附近的徘徊,他永远放不开这些丑陋。甚至觉得:

    我为什么觉得应该把丑写得淋漓尽致呢?就是为了张扬个性。

    莫言对于他的心思很清楚:

    我很不愿意让自己的思维纳入“理性”的轨道,但长久不“理性”又有被人猜测为“精神变态”的危险,我不得不按照批评家们的教导来“理性”、来“节制”,果然是把“狂气”和“雄风”收敛了。我多么愿意成为一个被文学权威们视为掌上明珠的、不异端的好作家……但到底不行,正所谓“乌鸦叫不出画眉声”。

    他还想亵渎一切神灵,想从“全人类的高度”来拯救人类,从“文化心理”上为民族“疗伤”,所以就要不断地暴露民族性格中的“懦弱、软弱、黑暗”。只有不去一味地歌颂真善美,用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来展现社会上的丑恶和人本身潜藏的兽性,才能找到他所要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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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去顾及丑陋的底线,就可以触及人性的丑陋,这种人性的丑陋在不经意之间成就了陌生伦理。“乱伦”在莫言小说里并不陌生,你能看到各种乱伦的类型,《红树林》里的公爹与儿媳扒灰,《红蝗》中的叔嫂通奸,《马驹横穿沼泽》里的同胞兄妹,《欢乐》里的丈母娘和女婿,《丰乳肥臀》中就更乱了,单单一个上官来弟就跟好几个妹夫纠缠不清,先后有司马库(二妹夫)、孙不言(三妹夫)、鸟儿韩(三妹未婚夫)有过奸情,在《檀香刑》中,更是让眉娘处于一种“父女”通奸当中,又纠缠着亲爹和公爹,可谓是“三爹一堂”,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她和干爹有情,跟亲爹有义,对公爹有顺从。

    很多小说家在处理人伦关系的时候,总试图在乱伦的边缘或者是从亲族内部找到一个自相残杀的理由。莫言的小说《檀香刑》中,眉娘的亲爹被她的公爹杀害,这本就是一种全新的人伦诉说。

    小说的每一部分之前都有一段猫腔,所以在开卷之页就看到眉娘的大悲调倾诉,胶州湾来了德国兵,德国兵来了修铁路,占了百姓的坟茔。而眉娘的亲爹就是去抗德的,被抓之后就被上了檀香刑。眉娘的公爹是晚清刑部的首席刽子手,夜里做梦也在数豌豆一般数这辈子他杀过的人头,而眉娘的干爹就是抓孙丙进牢房的县太爷,眉娘是和他上了三年炕的干闺女,只是这个吃她肥狗肉、喝她黄酒,听她唱猫腔,还跟她上床的干爹,实实在在坑了她,想救亲爹出来,没门。

    而孙丙本身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他现在跟眉娘的小娘在一起生活,按说在那个年代很是平常,可这个英雄死就死在不吃亏上,眉娘细数爹的种种行为:

    谁知你阃教不严,让小娘乱窜,招来了祸患。被人摸了,摸了就是摸了。你不忍气吞声,做一个本分百姓,吃亏是福,能忍自安。你意气用事,棍打德国技师,惹下了弥天大祸。德国人,皇上都怕,你竟然不怕。你招来祸殃,血洗了村庄,二十七条人命,搭上了弟妹,还有小娘。闹到这步,你还不罢休,跑到鲁西南,结交义和拳,回来设神坛,扯旗放炮,挑头造反,拉起一千人马,扛着土枪土炮,举着大刀长矛,扒铁路,烧窝棚,杀洋人,逞英雄,最终闹了个镇子破亡,百姓遭殃,你自己,身陷牢狱,遍体鳞伤……(第一章眉娘浪语二)

    孙丙的悲剧有种必然的诱因就是孙丙反抗的是德国人,就算是眉娘的干爹、亲爹想放过他,但“袁世凯,胶澳总督克罗德”也不会放过他的。孙丙是条好汉,希望像自己的唱腔里那样——“窝窝囊囊活千年,不如轰轰烈烈活三天”。也就因为如此,本来亲人相戕的戏码就有了英雄传奇的色彩,但公爹、干爹、亲爹都在同一个堂上的时候,眉娘也奇怪,干爹抓了亲爹和公爹去,究竟要做什么呢?这些跟她有密切联系的“爹”们,注定要唱一出“三爹会审”,而莫言的伦理中也注定多了这三层的混乱。

    雷同的可怕

    莫言的雷同让我们得到的陌生持续不了多久,即使他并不把故乡圈禁起来而是不断打开,把不是故乡的事物放进故乡,说他这个国王想要扩展他的疆域。但结果并不尽如人意。有时候,他恼了,说为什么我出身乡村你们就说我不适合写城市小说呢?其实他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城市”和“乡村”的选择运用,而是他的笔底无论怎么选择都逃不了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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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莫言自己也觉得有问题,他说过,想把作品减半,比如有80个短篇,要是有40个就好了。他说过:

    “关于我的小说读多了有雷同的感觉,这也是我千方百计地想避免没有避免了的,任何作家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我希望尽量克服这些问题,这些提法也很对,这是困扰所有作家共同的问题。”

    我想,在一个创作旺盛的年代,不自觉的就把这些故事写来写去,没有时间去仔细校对,究竟哪一些是雷同的。我曾经想专门花时间好好把这些雷同罗列出来,比如,《蛙》和《地道》中都有为了躲避“计划生育”而挖的地道,《扫帚星》和《梦境与杂种》里都有用死老鼠冒充流产的婴孩的事件,牛、羊、鸭子、蛇都有雷同之处。倘都梳理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证明雷同最多的地方说不定是莫言最深刻的记忆?

    还是不要去整理,不如好好想想莫言为何雷同?雷同的好不好?雷同的结果是什么?

    雷同跟多产脱不开关系。我甚至对多产提出过另外一种质疑,就是为了生活。其实,莫言的生活并不像一个著名作家该有的生活好,加上莫言总是惦记着为自己的家乡多办点事,常常为村里捐款,妻子杜芹兰的篮子里,也常常是一大堆蔬菜,改善生活就是为莫言包一顿饺子。诺奖之后,莫言虽然有那不用交税的750万奖金,也就只能在北京稍微买一所房子了。买房子是他一直的愿望,2002年,朋友们笑称,你要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拿奖金做什么呢?他说买一处房子,带大浴池可以洗热水澡的。如今,得到奖金,莫言还在说房子的问题,可见,他真的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作为一个作家,的确需要一个宽敞的环境,至少把自己需要的图书摆开,想看哪一本就拿哪一本,不至于为了找一本书还要撤橱倒柜,挪叠翻找,比如人家金庸先生的书房,一层楼,正对着维多利亚港湾,全是一架一架的书,这是无数人梦想的书房。

    其实莫言也够倒霉的,今年的奖金由于经济不景气下调了20%,往年是1000万瑞士克朗,今年是800万瑞士克朗,加上北京的房价翻了十倍,2000年买个带洗澡池子的可能还够,现在也就120平米。莫言的稳定收入只有担任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学院院长的工资,作品创作有一定的周期,现在盗版和侵权又严重,加上妻子不工作,女儿上学多年,90岁的老父亲要赡养。可见莫言的生活说不定还是有些手紧的。

    有人猜测,莫言会因为经济利益,重复自己的作品?但很快又被莫言的一件小事否定了。莫言在台湾出版了很多书,在香港却不多。很多作家都有台湾和香港的两个版权,这样挣的版税也多一些。可是莫言觉得在台湾出书之后,香港可以买到,反之,香港的书,台湾也买得,那就没有必要再出一次,所以香港的书也是独特的,是自己一些没在台湾出的稿子。莫言还说:

    我希望我的书能够畅销,但我不会为了畅销而写作。因为我即便是为了畅销而写作,写出来也不一定畅销。该怎么写还怎么写。

    所以,莫言为了生计去重复自己的作品不是没有可能,但他绝不是唯利是图,很可能是因为多产难免重复。有人批评莫言的速度,说个把月写出来的长篇,能有价值吗?当然,在时间上,我们无法用莫言的作品跟曹雪芹用一辈子所创作的东西相较,也不能说陈忠实用了十年是时间写的《白鹿原》是莫言无法比拟的,歌德的《浮士德》用了60年就完全盖过莫言作品的价值,小说的优劣并不用速度说话,只能说,用的时间长,就会相对成熟一些,被人拿出来诟病的东西有可能少一些,但也可能在左右逢源中渐渐削弱了锋芒,导致原本一些犀利的想法消弭掉了。莫言则像是一个被压抑过度的人,突然开始爆发,把所有想法都说出来,生怕漏掉一点。我想,这就是莫言的风格,也是属于他的急智,才情从来没有远离过他,反而因为他的苦难与劳累,丑陋与自卑越聚越多,多到他开始写作的时候用不完,以至于快速书写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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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同当然不好,不但读者买文集的时候大呼上当,连论者也怨声载道。情节无非是好地主、坏支书、好母亲、坏婆婆、大胆的姑娘、朴实的农民、能干的右派、通奸的知青、成精的动物、离家的军人、颠倒的战争,故事里的传说,以及丑陋的孩子,再就是整体风格上的残酷、神秘、怪异,加上偶尔的抒情小夜曲。

    撒农药的姑娘总是把农药当做死亡的问候,动不动就成了绝命的武器;饥饿年代的豆饼总是遇上脆弱的胃,有姑娘、小伙子、老人死在这遇水膨胀的食物上;火舌在铁上来回滚着,淬火、打铁,成了铁匠们的手艺和作家叙述的笔;驴和人一样动不动就会难产,难产的时候都是先伸出来一只脚或者一只手;人推着磨盘,生吞着粮食,一回到家,就是呕吐的时刻,这些带着血丝的粮食定会成为全家人的粮食;女人们总是丰乳肥臀,乳房在性开始的时候,总是展现着它的诱惑,让懵懂的少年把持不住;爷爷、奶奶、姑姑有讲不完的故事,故事说出来都很诡异,跟情节也没多少关系;放牛羊的孩子和牛羊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孩童的胃也总难以满足;别指望支书会为民做主,别指望放荡的女人会改邪归正;别指望屡考不中的考生会考中,别指望残疾人会得到公平的待遇,别指望可怕的梦境不会成为现实。

    你可以找出无数个“斗儿”和大量的“我”,还有那些“人畜是一理”的牛、马、驴、狗、猪,这些动物几乎总要死亡,不是被杀就是病死,而人类就直面这种死亡。你还可以在母亲身上找到几乎可以想象的所有苦难,在父亲身上找到几乎所有的谨慎,在爷爷身上找到几乎所有的传奇,在奶奶身上找到几乎所有的野蛮,在兄弟姐妹身上找到几乎所有的冷漠。

    人称总是在作品中闪烁,绝对不会老老实实地好好说话,他会说,你怎样怎样,又说我怎样怎样,再说他怎样怎样……偶尔还会唱唱歌、说说评书、讲讲故事、拉拉家常。还有就是那些书信,通信中的故事和小说本身在交叉,在各说各话,时而又连在一起,翩翩起舞。当那些粗鲁的语言进入文本,有些论者会陈赞莫言书写的乡村地道,有些则开始盯着被莫言破坏的诗意,喋喋不休。

    所以,雷同造成的疲劳结果,同样给了莫言一个启示,仅仅拿记忆说话,却又在写作中习惯遗忘,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感觉难觅

    刘再复先生曾经写文章说希望莫言成为一只“鲸鱼”,这本来是高尔基写信给托尔斯泰时,对托尔斯泰的希望。莫言对这个说法,做了回应,大意是,我成不了鲸鱼,但会努力让自己不被水里的鲨鱼消灭,即使被鲨鱼撕掉了一块肉,还是会用平和的心态,做好自己,那些鲨鱼大概就是指的评论家。

    所以即便是再有争鸣,莫言还是不忘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他说:

    真正的长篇小说,知音难觅,但知音难觅是正常的。伟大的长篇小说,没有必要像宠物一样遍地打滚,也没有必要像猎狗一样结群吠叫。它应该是鲸鱼,在深海里,孤独地遨游着,响亮而沉重地呼吸着,波浪翻滚地交配着,血水浩荡地生产着,与成群结队的鲨鱼,保持足够的距离。

    莫言有这样决心,也在以实际行动来捍卫长篇小说,但不知为何,莫言从来没有放弃他一贯的感觉,就是带着乡村气味数说神秘,在关键时刻又开始不知所往,就草草偃旗息鼓。

    莫言的小说是有感觉的小说。说他的小说有感觉,主要从两个方面,一是文中的主人公本身够特别,其经历与结局都与众不同;另一个方面就是莫言小说整体风格上的痛感与精神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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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小说里,总有个主人公与作家本人若即若离,形成小说中的“元小说”叙事。这其实跟莫言的故事来源有很大关系。小说《檀香刑》里的赵小甲听故事:

    “爹给俺讲过的故事俺一个也没忘,一共有一百四十一个啦。一百四十一个故事都在俺的脑子里装着。俺的脑子里有很多的小抽屉,好像中药铺里的药橱。一个抽屉里藏着一个故事。还有许多的小抽屉空着呢。俺把小抽屉里的故事过了一遍,没有郭猫的故事、高兴高兴真高兴,这是一个新故事。俺把第一百四十二个抽屉拉开了,等着装郭猫。”(第十七章小甲放歌二)

    你会发现这就是莫言给大爷爷做学徒工时候的真实感受,既学到中医技艺,又开始把那些故事放进了脑袋里,所以在文本中。莫言的感觉就是赵小甲的感觉。莫言是一个有通感的孩子,他可以把视觉、听觉和味觉触觉结合在一起,甚至夸大到把一切都结合,《红蝗》中,有位女艺术家,她说着自己的艺术誓词:

    “总有一天,我要编导一部真正的戏剧,在这部剧里,梦幻与现实、科学与童话、上帝与魔鬼、爱情与卖淫、高贵与卑贱、美女与大便,过去与现在、金奖牌与避孕套……相互搀和、紧密团结、环环相连,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

    一旦到了现实,莫言就成了那位女艺术家,他试图把所有的一切都粘合在一起。莫言这样形容自己吃着东西体会牺牲的故事:

    我躲在梯田下的梯田里等候检靶。老百姓的花生已经成熟,我拔出一墩来,一边吃一边等着检靶,后来证明教导员把射击哨吹成了检靶哨,我吃着花生爬上梯田,刚走到靶子边就听到脚下璞璞乱响,紧接着从二百米外传来了一阵枪声,我一头就扎下了五米高的梯田陡坡,嘴巴插在花生棵子里,嗅着沾满露水的花生秸子清幽的香气,心里感到一种惊心动魄的幸福。

    莫言用这种体会来理解战争,在这个体会当中,莫言有味觉、有嗅觉还有视觉、听觉,总之,他善于把所有的感觉给你一一描述出来,看他的小说也就有了一种真实感。倘莫言在体会自己未曾经历过的战争都可以如此得心应手,那经历过的乡村生活就更加不在话下。

    2

    论者们说莫言的小说,大概意思能说出来,说清了难;说莫言跟“日本的新感觉派”能关联上,莫言的感觉被看做一种把握世界的方式,我想,也是一种欲望夸大的形式。莫言的小说里,人人都有欲望,而且欲望并不小,否则就不会有看到“肉”就忘乎所以的罗小通,那些肉们也不会叫嚣着“吃我吧,吃我吧”,更不会有哪些偷情的姑娘们,总被老人们说,那个不晓得舒服,连狗都知道;更不会有面对鲜血、死亡的时候,最先出现的不是痛感,而是画面感,视觉满足了人们对于暴力的直观想象。

    让所见所闻、有生命的无生命的都可以有感觉,也是莫言的拿手好戏,最经典的当然是罗小通与肉的食欲展现:

    站在河堤上,我躲在一棵柳树后边,看着父亲的肉类加工厂。这是一片很大的地方,周围一圈高高的围墙,围墙上拉着防止攀爬的铁蒺藜网。与其说这是一个工厂,还不如说这是一个监狱。围墙里有十几排高大的车间。在西南角上,有一排低矮的房子,房子后边有一根高大的烟囱,冒着滚滚的浓烟。我知道那是工厂的伙房,从那里经常散发出扑鼻的肉香。我坐在教室里就能嗅到肉香,只要我嗅到肉香,老师和同学就不存在了,我的脑海里出现了美妙的画面,那些冒着热气、散发着香气的肉肉们,排成队伍,沿着一条用蒜泥、香菜等调料铺成的小路,蹦蹦跳跳地对我来了。现在我又嗅到肉香了。我辨别出了牛肉的气味,羊肉的气味,还有猪肉和狗肉的气味,脑海里接着出现了它们可爱的容貌。在我的脑子里,肉是有容貌的,肉是有语言的,肉是感情丰富的可以跟我进行交流的活物。它们对我说:来吃我吧,来吃我吧,罗小通,快来啊。(第二十七炮)

    关于欲望,莫言从不吝啬笔墨。《丰乳肥臀》中,因为缺乏性爱的滋润,有的人自杀了,比如农场主龙青萍;有人疯癫了,上官来弟的疯癫就是被司马库的偷情治好的,最后又因为欲望和鸟儿韩合谋杀死了哑巴孙不言,自己也不得好死。《十三步》里,屠小英本来还在死了丈夫的守节当中左右为难,被道德牵绊,没多久,她就已经泰然自若了:

    现在,她已放弃了摆脱纠缠的努力,任凭着那青青头皮的小淫棍和外白内红的大浪货随意地填补着,冲撞着思维的链条和空隙。十几天来,时时刻刻如此。(第六部一)

    《四十一炮》更是毫不吝啬情欲的描写,罗小通的父亲和野骡子:

    他们两个搂抱在一起,在熊皮褥子上打滚,在热炕头上翻跟斗,在木头地板上“烙大饼”。他们的手相互抚摸着,他们的嘴巴相互啃咬着,他们的腿脚互相攀爬着,他们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在互相磨蹭……磨蹭生热,生电,他们的身体开始发光了,蓝幽幽的,好似两条鳞片闪烁的大毒蛇纠缠在一起。父亲闭着眼睛不出声,只喘粗气,但野骡子姑姑却在大声地、肆无忌惮地叫唤。(第一炮)

    说到展现血腥暴力时的痛觉后置,在《酒国》当中有个缩影,那个跟肉孩们一起玩“老鹰抓小鸡”的老鹰,受到了攻击:

    被抠出眼珠的老鹰在地上滚动着。他的身体时而造成一座拱桥,时而扭成一条龙。他双手捂着脸,黑色的血从指缝里汩汩地流出来,好像一条条黑色的蚯蚓在他的脸上爬动。他哀号着,声音凄厉吓人。(第三章三)

    在所有的动作都描述完毕之后,才是这个人因为痛的呼号。

    莫言还试图将民间历史、知识全部杂糅到故事当中,用这种方式来扩大感觉的广度和深度。《酒国》里,寻求酒的精神信仰就是一个在喝酒中挖掘酒文化的过程。比如“酿酒”这一过程就让莫言放在历史和文化中涂抹变形,在小说后半段,开始叙述国内外酒的历史,酒与宗教的文化内涵,一旦上升到文化层面“酒”的感觉就变得新鲜起来。

    小说中提到酿酒的过程。酿酒本就有两面,一方面它是智慧,是美妙的饮品;另一方面它带来毁灭。在没有酒的时候,酒的产生来自自然界自然发酵,有可能是鸟在鸟巢里把果实不小心酿成了酒,也有可能是猿猴把果实放在石磕里不经意酿成了酒,人也就在有意无意之间把那些叫做酒的东西喝下,当发觉好喝之后,就会找到鸟巢或者是石磕,一天天过去,人类对鸟和动物“酒”的争夺终于到了枯竭的那一天,这才决定自己酿酒。只是,那些鸟儿早已无家可归,那些猿猴再也找不到自己在石磕里埋下的甘甜。

    这些都是文本关于最早的酿酒过程,看似和感觉没什么关系,但当你明白了人类的私心再去看待酒的时候,就会发现,莫言在叙述酒文化上本来要体现的荒唐、冷酷、贪婪,一点也没有变,反而一切关于酒的欲望都顺理成章,也就是说,人对于酒的感觉,已经不能仅仅用欲望来形容,它是一种文化层面的历史冷漠。

    3

    莫言为他多变的感觉找到了一个出口,这个出口就是试图用某种模式来控制自己的感觉,王金城提到莫言:

    你会发现在传奇色彩、地域文化和外来技巧“三合一”创作模式的统摄下,莫言将直接的、间接的、想象的生活残片统统放进了同一模式里,反复加工、再生成,尽管它们的比例、层色、质地有所不同,你仍然会感到它们是同一模式的不同翻版。

    纵使一个人再有想象力,纵使他对于外部的感觉再敏锐,在他试图写进文本当中的时候,难免要寻找一种方式。倘不去寻找一种方式,就会像《欢乐》一样,既是莫言的得意之作,又因为没有控制感觉,任其自由奔放而失去了阅读的快感,给读者造成困惑,倘不去区别对待就难免陷入重复。

    此外,在经历感觉——理性——感觉,达到文本展现时,难免要面对一些不知所措的荒谬。关于各种感觉,莫言控制的最好的,我以为是声音,就是听觉。莫言根据小说需要会放大他的听觉,莫言在《檀香刑》后记里说,自己写的其实是声音,而“构思、创作这部小说的最早起因,也是因为声音”。

    莫言说,在写作《檀香刑》之前是有两种声音在脑海的:

    第一种声音节奏分明,铿铿锵锵,充满了力量,有黑与蓝混合在一起的严肃的颜色,有钢铁般的重量,有冰凉的温度,这就是火车的声音,这就是那在古老的胶济铁路上奔驰了一百年的火车的声音。从我有记忆力开始,每当天气阴沉的时候,就能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像沉闷而悠长的牛叫,紧贴着地面,传到我们的村子里,钻进我们的房子,把我们从睡梦中惊醒。然后便传来火车驶过胶河大铁桥时发出的明亮如冰的声响。火车鸣笛的声音和火车驶过铁桥的声音与阴云密布的潮湿天气联系在一起,与我的饥饿孤独的童年联系在一起。每当我被这对比鲜明的声音从深夜里惊醒之后,许多从那些牙齿整齐的嘴巴里和牙齿破碎的嘴巴里听来的关于火车和铁道的传说就有声有色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它们首先是用声音的形式出现的,然后才是联翩的画面,画面是声音的补充和注释,或者说画面是声音的联想。

    ……

    第二种声音就是流传在高密一带的地方小戏猫腔。这个小戏唱腔悲凉,尤其是旦角的唱腔,简直就是受压迫妇女的泣血哭诉。(后记)

    所以,整部《檀香刑》就是猫腔和火车轰鸣交替的狂欢。莫言把人物放在声音上,“眉娘浪语、赵甲狂言、小甲傻话、钱丁恨声、赵甲道白、孙丙说戏”,这些都是茂腔中的各种声音来对照的。倘去听着茂腔来看小说,再听着小说章节前给的不同调子来看不同的章节,说不定会有一种全新之感。

    《流水》里,这样来描述二胡独奏:

    起初那几个旋律有点枯哑生涩,像是因为蟒皮受了潮,又像是乐师手法生疏,但很快,曲子就明亮发脆了。雨天气压低,乐声被压迫得只能贴着地面飞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曲子,颤颤巍巍,洋洋洒洒,忽而亢奋,忽而低沉。这使那些被一唱三喘气的歌子把耳朵磨起老茧,心里长满了绿锈的年轻人们顿觉耳目一新,那一只只迷迷瞪瞪的眼睛通通放出了光亮。

    《酒国》里,当岳母听说岳父要去白猿山,崩溃哭泣,声音如下:

    她沉默了一分钟,绝对地沉默,连呼吸都屏住了,这使我感到不安。突然,她发出了尖利的哭叫,她的嗓音像削尖的毛竹一样,与她的年龄、她的身份、她的一贯的雍容华贵的作派极不相称,产生了巨大的反差,这使我感到恐怖。(第八章三)

    诚然,无论声音是美是丑,莫言都有自信去寻找,只是在一种“度”的把握上,难以控制。

    (二) 出“丑”的女人

    莫言究竟歌颂了女人还是丑化了女人,这存在争议,据我对莫言作品的理解,以及莫言本人在访谈中提到过的往事,莫言想要美化女人的,他想表现出女人的伟大,或者在他的心里,母亲这个女性是他永远割舍不了的伟大情愫。那就来看看这些各色各样的“丑”女人吧。

    情何以堪

    莫言笔下总有些女人,或者因为美色而被迫妥协,或者因为美色自我妥协。性加注在这些女人身上的是一种放荡的快感,以至于“通奸”和“偷情”成了寻找感情寄托的一种方式,而观者则想明白情究竟情何以堪。《欢乐》里建仓的丈母娘就是建仓的媳妇,因为建仓的媳妇跟人跑了,她就过来顶替,脸皮还厚的很,在公开场合就调戏自己的小丈夫——

    车上的女人格格地笑了一声,笑得你寒毛根根直立,好像青天白日之下见了鬼魅。那年约五十的女人用一很手指截截车上的汉子的额头,亲昵地说:

    “我的儿,说话怎么无轻无重。”

    《红树林》里,有个叫做林岚的女人,她和公公通奸,正所谓“扒灰”也。《红楼梦》里,焦大不管不顾地骂“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扒灰”多被红学家认为说的是秦可卿和贾珍,很多年后,当我去细细品读小说,去细想原委,我会为这个跟公公通奸的女性多少留下点同情的泪水,或者“扒灰”这种出丑的行为正是这个女人一生一世的悲哀。

    1

    林岚原来有爱情,只是她的爱情没有结果。那个叫做马叔的人终究负了她,小说结尾还将她送上了法庭。有那么一天,当广播站有着甜美嗓音的林岚见到秦书记,先是接受了他家的饭,后来接受的是他的傻瓜儿子,再后来说着“不要”和他做爱,怀孕。当他第一次侵占儿媳的时候,他手里的浴袍被莫言形容为“儿子的尸衣”,的确,儿子在林岚怀孕后不久自杀了,而他自己也死在与林岚共浴的浴缸里。这样的原罪不知是否有意为之,这样的结局不知是不是这个女人最丑的时候,但最丑的时候也是最为痛苦的时候,当她的欲望得不到傻瓜丈夫的满足时,理所应当要有一种释放,公公的出现只不过是一种方式,她的欲望没有错,错的是她找错了对象,她的放荡也没有错,错的是漠视了伦理,然而,也最为悲剧,因为在伦理背后,她不得不和这个她口中的“老畜生”、“公狗”疯狂做爱,生下孩子。

    有时候,女人对于欲望的直接释放并不是说有多淫荡,而是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就好像这是种80年代末的时新,或者对于60、70年代欲望的释放,姑且这么理解吧。在小说《十三步》里,李玉婵对于自己的性欲丝毫不隐瞒:

    一切都像命运一样不可抗拒,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倒霉透顶,没有必要再谴责自己。难道把处女膜献给了王副局长就是淫荡吗?难道在那一刻,因为石榴花开、因为鱼市上飘来的腥咸味儿我情欲勃发克制了就高贵吗?在情爱面前,没有理性好讲,既然如此,又何必为昨天中午发生在殡仪馆里的事而内疚呢?处女膜不过是一层皮,比鸭蹼还薄,骑自行车也能颠破它。只有那个可恶的中尉重视它。(第二部五)

    中尉在跟李玉婵谈恋爱的时候,就直接看出她不是处女,她在面对这个男人的时候有着空前的紧张,不是在王副局长那里放荡的女人。这样的侮辱、失恋的痛苦让她无法再面对自己,于是准备跳河,王副局长却救了她,这件事情还上了报纸,是一篇“王副局长英勇抢救落水女青年”的快讯。在猛兽管理员那里,李玉婵和猛兽们做爱,而猛兽管理员近乎变态地指挥她,却不跟她做爱,因为猛兽管理员说自己为了动物们是不会跟人类的雌性做爱的。这里其实是讨论人性与动物性。猛兽管理员的奇特行为其实发出了一个信号,就是怎样看待人与动物。李玉婵的动物性被叙述到了极致,她有一众相好比如王副局长、殡仪馆副馆长……并且,李玉婵的“人尽可夫”看上去没什么被迫,也没有一种逻辑性的指引,就是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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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到莫言的小说,《酒国》里的“性”也写得很出位。丁沟在刚到酒国市的时候就认识了一位女司机,他本来是调戏女司机的,比如说“我想吻吻你”,可是后来变成了女司机调戏他——

    女司机突然涨红了脸,用吵架一样的高嗓门吼道:

    “我他妈的吻吻你!”……

    她连续喊着“我他妈的吻吻你”,身体却凝固般不动。丁钩儿起初被她吓得够呛,但很快便忍不住地笑起来。他用食指轻轻地戳了一下她的胸脯,就像戳了机器的启动电钮一样,她的身体压过来,冰凉的小手捧住的他头,嘴唇凑到了他嘴上。她的唇凉飕飕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弹性,异常怪诞,如同一块败絮。他感到乏味、无趣,便把她推开。她却像一只凶猛的小豹子一样,不断地扑上来,嘴里嘟哝着:

    “我操你二哥,我日你大爷……”

    丁钩儿手忙脚乱,招架不迭,最后不得不采用了对付罪犯的手段,才使她老实下来。(第一章一)

    小说看到这里,似乎惊叹于这个女司机的直接,后面的故事则更为疯狂,女司机又来找丁沟了,也让丁沟吓得要命,吻她一下差点丢了舌头,说话大胆到让人瞠目,比如“你给我滚出去,我要手淫”,做起事来让丁沟觉得这不是做爱,而是“杀猪”,而女司机就是女屠户。

    后来,女司机被证实是金刚钻的情人,还为了威胁丁沟拍了丁沟的不雅照,但她这样做其实有苦衷。作为金刚钻的情人,她怀了很多孩子,但都到五个月就流产了,流产的婴儿都被金刚钻他们吃掉了,市医院的营养科专门做这种“婴儿粉”,她或者带着目的来勾引丁沟,但后来她想让丁沟带她走,“我恨他,我帮你,他们吃婴儿”,同时她还享受保护丁沟的快感,比如丁沟让老太太诬陷的时候,她会说:

    “你呀,整个一个毛孩子,没有我保护,谁都可以欺负你”。(第六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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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种与人通奸的女人多半是“野骡子”似的,《四十一炮》里野骡子作为一个与父亲通奸并且拐跑父亲的人并没有被罗小通恨,反倒煮的那锅美食让罗小通念念不忘。最后,罗小通和野骡子生下的“妹妹”感情甚笃,一起度过成为孤儿的岁月。

    有些通奸的女人逃不开被抛弃的命运,起初是因为爱情,结局是因为调戏,就像李碧华有句话:

    她们为爱情,他只是调戏。

    比如《白棉花》里,与人通奸的方碧玉像极了女英雄,她身怀武艺,她敢作敢当,只是选错了对象。《司令的女人》里知青唐丽娟怀了宋河的孩子,在那个年代非婚生子简直就是轩然大波,何况她是个知青,马上就上升为政治事件,公社领导说:

    “如果确是知青内部通奸造成了怀孕,那就动员她流产;如果是跟村里人通奸怀孕,那就马上立案侦查。”

    照顾知青生活的司令母亲心疼这个孩子,逼着司令认下这个孩子,司令和唐丽娟结婚后,唐丽娟生下一个死孩子,后来,考上大学在城里定居的她没有忘记司令一家的恩情,把司令的户口调到了城里,还给司令找了工作,然而宋河也考上了大学,两个人旧情复炽,司令听到离婚的那一刻,彻底伤透了心,举起菜刀杀了这个女人,宋河将警察带了进来。这个女人并非无情无义,但却死得让人扼腕。那个抛弃她的男人始终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她受了那样深的伤害还愿意原谅他,做他的女人,可见她为了爱情的心多么坚定,为了爱情的心多么痴缠,那些伤害仿佛成了这爱情的一部分。

    如果最初的爱实在让人难忘,不如选择嫁给这个最初。然而,在当今的社会里,守身如玉仿佛成为一个笑柄,多半因为爱情早就成了奢侈的东西,没有爱情,又何谈身体呢?是我们看轻了爱情,所以就做不出深刻的坚守,是我们打从心眼里不相信爱情的唯一,所以没有勇气给男人唯一。看过《司令的女人》,我们想不通的同时,或者可以明白,司令的悲剧在于他错拿了别人的唯一,就算他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也因为这种错拿丧失了最后的尊严。

    《金发婴儿》里的紫荆更是种“被迫”的代表,就是军人丈夫给不了自己满足。她作为一个妻子,但没有享受到任何妻子的待遇,更像是一个照顾老人的家庭保姆,所以久而久之,她就混乱了。黄毛对她好,她就渐渐沦陷了,这其中并不是纯粹的淫荡,反而她是个好女人,善良、孝顺、也肯为了得到丈夫的爱做出牺牲,甚至在无尊严地讨好丈夫。丈夫对她始终冷漠,她选择偷情。但偷情带来的却是丈夫的回归,这时候她并没有处在一种两难的境地,而是铁了心跟黄毛,甚至说,自己没有离婚还是他妻子,可以尽妻子的义务,但请他放手,她等的是黄毛。这其实是女人想要一个丈夫的最初想法,就是宁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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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檀香刑》里的眉娘是一个与“干爹”通奸的女人,与“公爹”也暧昧不清。但她有着侠义心肠,在拯救自己亲爹上,她费尽了心思,她说:

    爹,想起你对俺娘的绝情,俺实在不应该一次二次第三次地搭救你,让你早死早休,省得你祸害女人。但你毕竟是俺的爹,没有天就没有地,没有蛋就没有鸡,没有情就没有戏,没有你就没有俺,衣裳破了可以换,但爹只有一个没法换。前边就是娘娘庙,急来抱佛脚,有病乱投医,待俺进去求求娘娘,让她老人家显灵,保佑你逢凶化吉,死里逃生。(第一章眉娘浪语四)

    这里面颇有些轮回的意味,当年孙丙惹上是非,无非因为年轻漂亮的妻子——眉娘的小娘,被德国人非礼了,而眉娘还是一心一意要搭救爹爹出来。和干爹钱丁之间,是真的爱情,从初遇到在一起,眉娘经历过彻骨的相思,甚至请狐仙来帮助自己,吃钱丁的粪便来了断相思。

    后来,和知县相好就要有一天面对知县夫人,她敢明目张胆地和知县夫人斗法——

    知县夫人:你可知道我是名门之女?

    孙眉娘:俺可是明摆着的月貌花容!

    知县夫人:我是他明媒正娶的发妻!

    孙眉娘:俺是他贴心贴肉的知己。

    知县夫人:你不过是一味治俺夫君的药,与那狗宝牛黄无异。

    孙眉娘:其实你是老爷后堂里的摆设,与木偶泥塑一样。

    知县夫人:你纵有千般狐媚万种风流也难动摇我的地位。

    孙眉娘:你虽然贵为夫人,但得不到老爷的真爱。老爷亲口对俺说,他每月只跟你行一次房事,可他跟俺……(第十二章夹缝八)

    知县何尝也不是爱着眉娘的,小说中小孩子们唱着大人编的歌谣:

    “高密县令,相思得病。吃饭不香,睡觉不宁。上头吐血,下头流脓。高密县令,胡须很长。日夜思念,孙家眉娘。他们两个,一对鸳鸯。一对鸳鸯,不能相聚。公的要死,母的要哭。要死要哭,夫人不许。”(第十二章夹缝六)

    如此看来,或者因为莫言在公社劳动期间听过的花边故事实在太多,况且,乡村之中,男性之间,特别是没结婚的光棍之间喜爱讲黄色笑话是很正常的,所以莫言写来很自然。但问题是为何莫言会对这些丑女人有友好的态度,这首先有可能因为那些男人本身就对这些女人怀揣着暧昧的梦想,说她们放荡,却又可望不可即。没有人会想娶一个放荡的女人回家,但所有人都想让这个放荡的女人跟自己苟且。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妖精,这像是一句关于美色的真理。

    为爱而生

    有些女人就是为爱而生的,她们靠近爱情或者追求爱情,她们要亲情并想让爱着的家人生活得好一些,但在他人看来,她们是不光彩的。所以《翱翔》中的燕燕成了一只逃婚的鸟,《丰乳肥臀》中的三姐为了不辜负那鸟仙的名号,化作一只鸟飞下了山崖,祭奠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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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状闪电》里的毛艳,其实是一个情感的两难,不存在什么坏,都取决于男主角,他究竟喜欢谁?喜欢了就别嫌弃谁?嫌弃了就别侮辱谁?这些都不是女人的错,唯一的错,就是女人也有着那么点自觉不自觉的勾引。毛艳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毛艳是蝈蝈高中校长的女儿,那时候因为蝈蝈成绩优秀,校长就把他当女婿看,毛艳经常穿男式短裤,短的小分头——

    “胳膊和腿像洼子里的乌鱼一样又黑又亮。她的眼睛像两个五分硬币,同样大同样圆,眼睛周围是一圈尖儿往外翻的睫毛。”

    毛艳虽然大大咧咧,但毕竟没有对蝈蝈当众调戏,英气的外表,也让人不会去联想到同一篇小说里的羊角莲,羊角莲更加直接,她经营自己的小酒店,早在蝈蝈小时候,因为尿床到处找人医治的时候,她就戏谑地说把“小鸡头扎起来”,等蝈蝈长大了,她变得更加迷人——

    她比前几年胖了,屁股扭来扭去,显得腰细如柳条,一动两动都带着风。她正在给墙上的木钟上弦,铁扳子扭得嘎嘎吱吱响。我走进酒铺,她关上钟门,把一块明亮的红绸子蒙在钟上,立即转身对我笑,那些白牙一颗颗像葫芦籽儿一样整齐漂亮。

    这个白牙小媳妇,冲着蝈蝈发嗲,“兄弟,稀客呀!”比蜜还甜的笑容,声音也曲曲折折,唱歌一般地把蝈蝈勾引,蝈蝈身上的汗慢慢流下来……在《天堂蒜薹之歌》里村里有个“烂货”叫林凤莲,我想,或者莫言村里以前有过一个放荡的女人叫“某某莲”。

    大多数时候,莫言小说里的少年们,都像是刚刚下山的小和尚,在成熟的女人面前,或者羞涩,或者躲闪,或者默默地欣赏,《牛》里面,杜五花还是让“我”摸了一把;《爱情故事》里的小弟恐惧地看着何丽萍,哭着说,想摸她,随后却被何丽萍箍住了;《白棉花》中的方碧玉带着“我”钻进了棉花包——

    她跪着,挺着那双我在清晨给棉花喷药时就云里雾里看见过的耀武扬威的乳房,像两只咻咻喘息的小兽。她伸出鲜红的手指,解开了我的衣服,脱光了我的衣服。

    她把我抱在怀里时,我周身僵硬,又一次像极度疲劳后一样,脑子里只有一点光明。我觉得我沉入一个冰窖之中,四周堆满蓝色的、蠕动的、吸收一切的、冰冷腻人的棉花。先是她与这种怪异的棉花融为一体,后是我与她融为一体,与她融为一体也就与棉花融为一体……

    她按着我的心口,悲哀地说:“兄弟,你太小了,我对不起你……”

    我仿佛看到了方碧玉痛苦的表情,她究竟想做什么呢?对于“我”,她一直当做弟弟,她在痛苦中寻找慰藉吗?还是,她不想让相思的人不幸福?莫言曾经把女人的爱情比作金丝燕吐燕窝,一只金丝燕只能吐出两个燕窝,到了第三个就只能吐出鲜血,莫言还补充说,其实到了第二个就已经有杂质了,所以,方碧玉为这不纯粹的感情说了“对不起”。

    我想这种感情到了《梦境与杂种》里,则更为心伤。顶替母亲去公社拉磨的“混血儿”妹妹死了,原因是她为了全家人有粮吃,每次吞吃生产队的粮食之后,回到家就用手把自己抠吐,长此以往,她有了一低头就吐的病症,再也无法消化食物。所以,她饿死了或者是为了怕拖累家人,跳河而死了。临死之前,她带着“我”去捕了一次虾子,我享受着虾在嘴巴里跳动的美味,她却在水中完成了美丽的凋谢。同样,《丰乳肥臀》中的母亲也重复“抠吐”的事情,八姐也用自己的灵魂祭奠了河水。我想,为亲人而死,是一种担待,跟情人不一样,记得《儿子的敌人》里,孙寡妇的儿子难得回家一趟,就去找了小桃,孙寡妇心里想:

    人哪,谁没年轻过呀?亲爹亲娘,那是另外一种亲法,与姑娘小伙子的亲不是一回事。

    这也许就是不同之处。

    2

    《战友重逢》中牛丽芳还是被钱英豪代表战友亲了一下,后来又跟着钱英豪走进了医院的小院子。《天堂蒜薹之歌》里,高马爱金菊,金菊也爱上了高马,可是,她参与了换亲,自然被父母管得牢牢的。有时候,我们似乎被金菊的勇敢折服,她把自己贡献给高马,两个人有了更亲密的接触——

    想起夜里的事,她心里怦怦地跳,血往脸上涌。她情不自禁地再次扑到他身上,用牙齿轻轻地咬着他的脖子,并且贪婪地吞咽着被他脖子的灰垢污染成咸汗味的口水。她咬住他脖子一侧那根粗大的动脉时,感到它强有力地搏动着。这澎湃的搏动令她心醉神迷,难以自持。她咬着它,舔着它,用两片嘴唇夹着它。她感到内部的器官像鲜花般开放了。这时她说:高马哥……高马哥……就是死了,也不冤枉了……(第六章四)

    这一刻,你突觉震撼,究竟怎么就死了也不冤枉?不就是爱情吗?可爱情就是这种东西,我们没什么勇气,小说里的人永远比我们有勇气,所以后来,当我们还在为那些生生世世的生死爱恋流眼泪的时候,却发现原来那么多小说人物为了爱情死了,又为了爱情活了。莫言的小说中,经常有红尘中的男女因为相思而死,比如《天花乱坠》里,小姐听到了皮匠的歌声,得了相思病,看到皮匠丑陋的脸,病好了。皮匠却因为小姐日渐消瘦,最后被火热的爱情燃烧着,不吃不喝,像交尾期的鸟儿歌唱不休,终于口吐鲜血,倒地而死——

    他为了爱情而死。

    他为了歌唱爱情而死。

    或者,爱情没有固定的出口,只有固定的入口,在幸福中的人不会明白,爱情原来有那么多脸孔,那么多悲伤,那么多血腥的味道。

    有人问我,《蛙》中的姑姑怎么就没结婚呢?我说,结婚了,不过她已经很老了。这样你也许追问,是不是她还在想着逃到台湾的飞行员未婚夫呢?这个莫言没说,只是,姑姑比“我”懂得爱情,因为即使是结了婚生了子,还留有怀念。而“我”对王仁美似乎没有多少痴情,“我”是个意志薄弱的男人:

    原本我想,与小狮子的新婚之夜,我应该面对红烛,独坐至天明,以示我对王仁美的歉疚与怀念之情,但仅仅坐到12点时,便与小狮子抱在了一起。……

    我原本以为小狮子是块木头,没想到她是一个木瓜,一个饱满充盈,轻轻一碰即会淌出汁液的木瓜,她有木瓜的质地木瓜的浓香,拿新人比较故人是很不君子的行为,我克制着自己的无聊联想,但心不由己。当我的肉体与小狮子结合在一起后,心也同时贴近了。

    我无耻地说:狮子,我觉得跟你比跟王仁美更像夫妻。(第三部七)

    现实中,有很多人在另一半死后,寻找了新的伴侣。人们纷纷说,祝贺你,追求到了新的幸福。那些对于死去的伴侣念念不忘、终其一生的,人们会说,瞧瞧,这人太痴情了,随之心生敬佩。也就是说,在感情上,人们其实空前宽容,无论爱或者不爱,痴心或者不痴心,人们都有一种理由来替你解释。

    因为,请你幸福,何乐而不为?

    她并不脏

    我想,无论是什么年代,在看待妓女上,都有一种天然的歧视。当然,对逼良为娼的现象,大众还是有普遍的同情的,但如果是心甘情愿,大众会毫不犹豫的去进行道德谴责,可是没有人去分析这种心甘情愿,也没有人问为什么?丁玲的《庆云里中的一间小房里》给了我们一个巧妙的答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帮妓女,但妓女们并不讨厌自己的生活,反倒觉得这样很好,比如妓女阿姊在犹豫:

    “我真决不定,还是嫁人好呢,还是做生意好。”

    而妓女阿英则:

    “她什么事都可以不做,除了去陪一个男人睡,但这事并不难,她很惯于这个了。她不会害羞,当她陪着笑脸去拉每位不认识的人时。……阿姆觉得这孩子太好了,又懂事,很欢喜,也就答应了,只叮咛太撒烂污了的还是不要,宁肯少赚两个钱。”

    这是1929年的作品,解放前后,丁玲已经很少这种作品了,往往都有一个宏大的主题,我反觉1929年的丁玲小说更关照现实,因为妓女的世界里,时至今日,还有这样的女性,觉得做这种事情或者以此为职业,没有什么不好,反倒是一种性解放。

    莫言在写这种女人的时候毫不避讳,也在试图给我们更多的答案。比如《丰乳肥臀》里的四姐,《冰雪美人》里的孟喜喜,《扫帚星》里的赵二曼,《梦境与杂种》里的麻子双老婆等等。

    1

    《丰乳肥臀》中,四姐自卖自身当了妓女,多年后,她带着一个藏匿着珠宝的琵琶回来,一身的疾病,看不见的双眼,她用一生挣来了这个琵琶。如果,硬要有什么来证明她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那就是这个琵琶了。

    可有人并不认为这是她身份的证明,反而觉得,这是她生命的耻辱,上官家的耻辱,新社会的耻辱,他们想做的就是批判她,把她的珠宝没收,再拿出来展览。或者,有那么一个时刻,她觉得自己不该漂亮,不该在那时候把自己买了,这是图什么呢?母亲带着深深的自责,她带着深深的自责,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把自己卖了就是把自己卖了。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母亲那时候就是病了,就是不行了。不把自己卖了,就救不活母亲,救不活母亲,人生又有什么价值呢?她理应担负起这种责任。

    我在想,一个当姐姐的,手里刚刚拿着卖妹妹的钱,但转眼,就发现,这钱不够了,是什么心情呢?她只能又卖了自己。如今,抱着一大包财宝回来的四姐,又是什么心情呢?公社干部们抛弃了同情心,把四姐当“斗争”的噱头,他们平淡无奇的日子仿佛一直在祈祷有一出大戏上演,又是什么心情呢?

    打从四姐一回来,就遭到公社干部的抢夺,那些人以为这个女人是特务,她的琵琶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四姐骂道:

    “你乖乖地还给我,儿子,这种敲山震虎敲竹杠吃白食的把戏,老娘我见得多了!……光天化日之下,动了抢了,日本鬼子也没像你们这样!强盗,流氓,臭虫!”(第五卷四十四章)

    随后,莫言给了我们细致描叙了这个可怜的女人——

    五年之后一个冬天的上午,躺在东厢房炕上等待死亡的上官想弟突然爬了起来。因为旧病复发,她的鼻子烂成了一个黑洞洞的窟窿,两只眼睛也瞎了。那满头的黑发几乎脱落干净,只剩下几绺肮脏的铁锈色的乱毛遮盖着枯萎的脑门。她摸索着走到柜子前,踩着方凳,从柜顶上取下那把共鸣箱被砸破的琵琶,然后,继续摸索着,走到院子里。温和的阳光照着这个浑身发霉的女人。她的瞎眼望着太阳,从那两个窟窿里流出一些胶水一样的液体。正在院子里为生产队编织苇席的母亲直起腰,愁苦地说:“想弟,我可怜的女儿,你怎么出来啦?”(第五卷四十五章)

    这个女人的记忆是轮回的,苦难让她的记忆轮回了?或者因为经历了身体的巨大的痛苦,所以精神也跟着萎靡。她有再一次想起了自己的珠宝:

    想弟哧哧地笑起来,她用沉闷的声音说,娘,我和一万个男人睡过觉,我攒了好多钱,都换成了金子、钻石,够你们吃一辈子了。她的手摸索进琵琶的半圆形的,早被公社干部砸破的空洞里,说,都在这里边了。娘,你看,这颗大珍珠,是颗夜明珠,是日本商人送给我的,您把它,缀在帽子上,晚上走夜路,就不用打灯笼了……这是颗猫眼钻,是用了十个戒指跟小红宝换的……这对金镯子,是为我破瓜的熊老太爷送的……她把那些记忆中的宝贝,一件一件往外摸着,一边摸一边说,都拿去吧,娘,不用愁,有这个咱还愁什么,这块绿宝石,少说也能换一千斤白面,这条项链,最不济也值头骡子钱……娘……我进了火坑那天起,就发了誓,反正,卖一次也是卖,卖一万次也是卖,只要姐妹们都过上好日子,我就豁上这身皮肉了……我走到哪里都抱着这把琵琶……这个脖脖锁,是专为金童打的,让他带上,长命百岁……娘……这些宝贝,您可要藏好了,别让贼偷去,别让贫农团给斗争了……这都是女儿的血汗……娘,你藏好了吗?(第五卷四十五章)

    母亲能怎么回答她呢?

    她早就跟贞洁无关,可是,她并不脏。

    2

    《冰雪美人》是我高中时代从学校图书馆看到的小说。也许从那一天开始,我喜欢莫言的故事。我想,这个故事是适合少女看的,就如里面有个“我”,是个少年。那时候,我们学校也有很过分的女生,大家怎样看待这些女生呢?其实多半有些羡慕,学习的枯燥让我们精疲力尽,我们很想像她们那样潇洒,可是没有那种勇气,我们身上担负了太多别人的期许,作为一个孩童,真的不想担负那么多期许,谁不想快快乐乐地玩呢?谁不想在青春的岁月里,穿一身漂亮的衣服,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让每个路过的男生心生爱慕。青春,终究有了神秘的色彩。课间的时候,学校里的广播会放班得瑞的《神秘园》,那曲子伴我们读过乏味的高中。也伴着那些像孟喜喜一般的女孩,走过那长长的走廊。

    孟喜喜,她究竟是什么样子呢?你肯定见过。

    孟喜喜胸脯高耸——而且分明不带文胸,眼睛水汪汪的,嘴角翘着,脖子修长,精巧的头颅微微后仰着,穿着不能算高跟但也绝对不能算低跟的皮鞋在校园内的大路上、教学楼内的走廊上,目中无人地走来走去。她的步伐轻捷,鞋跟敲打着水磨石的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孟喜喜实在是太过分了呀!

    可是有一天,这样的孟喜喜突然做了那一行,你又会怎样呢?多半你会觉得可能,那样的孟喜喜又有什么不可能呢?你还会觉得伤心,仿佛你在青春岁月的一份果敢突然消失了,怎么就没有了呢?连同你那时候的羡慕,都没有了。

    孟喜喜,有一天出现在你的生活中,你暗暗地爱过她,给她送过水果,喜欢看她对你说话。你发现,现在的孟喜喜更美了,你没在意过她是做那一行的,你只有怀念。怀念一个原来的你,因为你发现,你还是原来的你,一个中规中矩的,在叔叔的诊所实习的小跟班,你没有自己的个性,叔叔婶婶要你做什么,你便做什么。可孟喜喜,还是那个自由的孟喜喜。

    孟喜喜不舒服,她在叔叔的诊所里,叔叔婶婶因为她名声不好不想理她,她就那样一声不吭地等着。等到一个病人、两个病人,等到终于支持不住,细密的汗珠渗出一层又一层。你想跟叔叔说,可这点勇气你也没有,你或者还想为孟喜喜辩解,你想说,孟喜喜不是那样的,孟喜喜在你心中的样子,你恐怕永远也说不出口。直到寒冷的冬季将这个女孩子带走,你才发现,你想跟她说声对不起,因为,不知为什么,你就是错了。

    或者,在她刚刚进来的时候,你有一个当英雄的机会,但是,你放弃了。现在呢?你听婶婶说:

    “我们没有任何责任。”

    你又听见叔叔冲着婶婶说:

    “你他妈的闭嘴!”

    你发现,原来出丑的女人是婶婶。

    3

    《扫帚星》里,赵二曼并不是主角,她是从开酒馆的寡妇老常嘴里冒出来的,老常呢?那时候跟她的丈夫郭兰调情,蛊惑着要郭兰去偷老婆箱子底那一条门帘,那门帘上缀满了珠宝,还绣着一对戏水的鸳鸯,是哈尔滨最大的绸缎庄老板沈福祥送给她的礼物,能值五百大洋。郭兰当然不相信,老常就说起这个女人,她说,赵二曼也不是凡人,她是解放前哈尔滨有名的婊子,绰号“小蜜狗”,是做老毛子生意的“小蜜狗”,是抗战胜利后接受中华民国外交特派员接见的“小蜜狗”,是出席过宋美龄宴请苏联红军高级将领宴会的小蜜狗。宴会上她——

    “小蜜狗”穿着一件黑色天鹅绒的旗袍,鼓着一对像西瓜那样大的奶子,戴着珍珠项链、钻石耳环,一闪一闪像放电一样,迷了多少老毛子的眼!晚宴之后,……跟马林诺夫斯基元帅的代表列鉴诺夫上将翩翩起舞,轰动了整个哈尔滨。

    这样的小蜜狗怎么就嫁给了郭兰呢?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她为何要委身郭兰呢?你会说,你错了,这怎么叫委身呢?郭兰吃亏了。你说的是世俗,都是生活在这个乱世的人,谁又比谁高贵些?

    就这样你还想知道,这个女人还有什么故事。她被认定生不出孩子来,郭兰说那条门帘是妻子用一篮子土豆跟一个日本女人换来的,老常说,日本女人会那样傻,你给我偷出来,我就给你生个儿子。故事说到这里,可信的程度大打折扣,因为郭兰发现老常也是婊子,她沾着酒的嘴唇在灯下放光,雪白的牙齿在唇间闪耀,郭兰终于忍不住说,你也是个婊子。老常的胸脯凑过来,郭兰推开这个女人,说:

    “婊子,你想骗俺家的财产,编了这套瞎话骗人,你做梦去吧。”

    二曼真的挨了打,她也说了谎,说自己怀孕了。过了三个月,怎么才能伪装呢?二曼抓了一只老鼠,剥了皮,剁了尾,扔进尿罐里,加上从杀猪那里要来的一瓶猪血,就这样蒙骗自己的男人,说流产了。祖母,一语道破:

    “二曼能怀孕,骡子也能产马驹!”

    故事到了这里,你突然发现,女人的故事很辛酸,她不过想过一种平静的生活,为何要求那么多呢?她是不是“小蜜狗”,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想要的生活,肯定跟“小蜜狗”无关。同样的故事到了《梦境与杂种》里,就变得一样悲哀,也是用老鼠假装流产,其实,她们也很想坦然,这些假装,到头来,都枉然,不过是掩住耳朵的手,碰到了铃铛。

    疑似“赵姨娘”

    无理、泼辣、胡搅蛮缠与鸡犬不宁又是另外一种女人的类型,这些女人让我们不自觉地就想起来《红楼梦》里的赵姨娘。这些女人往往是家庭妇女。她们欺软怕硬、不讲情理、歇斯底里,简直一无是处,比如《欢乐》里的嫂嫂,《祖母的门牙》里的婆婆、《幽默与趣味》里的汪小梅、《猫事荟萃》里的奶奶等,这些女人在莫言的下笔令人厌恶到了极点,莫言写起这些女人的可恶来,仿佛毫不留情。

    在莫言童年的记忆里,母亲坚韧而宽容、婶婶会偷懒、奶奶偏心眼,婶婶和奶奶给了母亲很多额外的苦难,想到受苦的母亲,莫言又怎么会笔下留情呢?

    1

    在小说《欢乐》里,齐文栋的母亲摘了嫂嫂一根黄瓜都被她抢白半天。

    嫂子横眉立眼,怒吼一声:“啊!黄瓜!你从哪里摘的黄瓜?”母亲停止旋转,身体蜷缩着,双手举着,好像准备投降,又好像准备反抗。嫂子飞跑到她家院子里——那里种着三架黄瓜——又飞跑着回来,骂声高亢嘹亮,词汇丰富多彩:“老白毛!老贼……架上就那么一根黄瓜!我道是怎么天天开黄花,不见结黄瓜,原来出了家贼!你吃了我的黄瓜,满肚子生癌,癌死你这个老杂种!”母亲求饶道:“娜妮她娘,别骂了,让邻墙隔家笑话。”嫂子说:“啊呀呀呀!多新鲜!你还怕笑话?好汉做事好汉当,偷了黄瓜别怕笑话!”母亲说:“我没吃,我摘给小翠吃,人家帮我挑水,我心里不过意,就摘了你一根黄瓜,我年纪大了,挑不动,你和娜妮她爹又不给我挑。”

    在小说《祖母的门牙》里,有一个恐怖的祖母,总是和父亲联手欺负母亲:

    五十年代初期的农村家庭,还笼罩着浓厚的封建气息,我父亲又是个出了名的孝子,我祖母说什么他就信什么,即便心里有怀疑,也不敢提出异议。他对我祖母的感情远远超过对我母亲的感情,他和祖母经常联手欺负我母亲。

    我母亲嫁过来的第三天,我祖母就对我父亲说:

    “富贵,该给她个下马威了!”

    父亲自然提出了他的质疑,母亲明明没犯错误,接下来就是祖母的表演:

    "富贵呀,富贵,你个杂种,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容易吗?"祖母瞪着金黄的眼珠子,指着我爹的鼻子控诉,“你可真是‘山老鸹,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把娘扔到山沟里,把媳妇背到热炕上!’……你还敢跟我犟嘴,你翅膀硬了是不是?自打这个小狐狸精进了门,你就不像我的儿子了!你说吧,今日你打不打?不打她,就打我!……老头子啊......你在天有灵,睁开眼看看这个好儿子吧......老头子啊,我这就跟随着你去了吧......”

    还有祖母的一系列动作:

    祖母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轮番拍打着地面,呜天嗷地地哭着、数落着……祖母瞪着眼说……祖母气得身体往后一挺,眼见着就背过气去了。……祖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活了过来。……祖母抽着大烟袋,懒洋洋地说。

    母亲就这样被丈夫和婆婆修理了,婆婆还说,别觉得冤屈,这叫“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家里有这样一个不讲理的恶婆婆,作为读者,我们总酝酿着回来一场大风暴,媳妇开始对婆婆绝地反击,或者,突然有人来管管这不平事。小说也理应是这个走向。随后,你发现一切凶恶的根源竟然是祖母的那两颗门牙。母亲生“我”的时候,因为一落生,“我”就有着两颗门牙,所以祖母要把“我”这个小怪物塞进尿罐里淹死,母亲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就一拳把祖母的门牙打了下来,祖母从此服服帖帖。小说的传奇性,也就出来了。

    2

    《幽默与趣味》中,丈夫王三变成了猴子,王三在路上不小心碰到了一个老太太,于是,那个老太太大模大样地找上门来,耍起无赖。而王三的妻子——汪小梅,这个体育教员,也不是省油的灯——

    体校教员看着那躺在地上呼呼喘粗气的老太太,心中只有仇恨没有害怕,她恶狠狠地说:“你愿意躺在这里就躺在这里好了。”她从自家的煤气罐旁,提起一把热水瓶,拔了塞子,让一线热水慢慢地往老女人裸露的肌肤上流。老太太鬼叫着爬起来,呼唤着逃走的姐妹们,自己也一歪一扭地跑,一边跑一边骂着:“操X,你等着!”……

    《倒立》里,凶悍的老婆走过来,把冲着正在下象棋的“我”和老秦——

    我老婆一脚就把我们的棋盘踢翻了,骂道:你们这两块狗不吃猫不叼的癞货,我让你们下!我让你们下!

    《枯河》里小珍子的母亲看到爬树的“我”——

    穿花袄的女人飞一般来到房后,骂道:“小坏种,你能上了天?你爹和你娘怎么弄出你这么个野种来?折我一根树杈我掰断你一根肋条!”

    《猫事荟萃》里的奶奶,也是有着“不一般”的本事,家里养了小鸡雏,她先是对着垂涎欲滴的猫说:

    “杂种,你要是敢动它们,我就扎烂你的嘴!”

    自家的猫吃了别家的小鸡,被人家找上门来,奶奶就算准了一条,就是“抓贼拿赃,捉奸拿双”,她还故意把小鸡放在猫的面前,说:

    “姑奶奶,看到了吧?这只猫怎么会吃你的小鸡?你的小鸡兴许是被老耗子拖去,被黄鼠狼叼走,被野猁子吃掉啦!”

    孙姑奶奶说她亲眼看见,结果奶奶说:

    “我亲眼看见你吃了我家一条牛!”

    孙姑奶奶气翻了白眼,捣着小脚,原地转了两圈,嘴里骂着猫,歪歪扭扭地走啦。

    还有《酒国》里,那个知识分子七婶,对着母亲,批评她淘米太狠,淘去了维生素。这些伶牙俐齿的女人们,仿佛在进行一趟神奇的穿越,或者时间过去了,人没有变,《红楼梦》里人人都不待见的赵姨娘,突然在高密东北乡活了过来。我想,但凡有深厚历史的土地,文学中的形象都会不自觉地出现轮回,因为这样的形象太鲜活了。我想,尽管曹雪芹从来没有待见过“赵姨娘”,在他那里,蛇蝎心肠的赵姨娘仿佛没有半点好处,总是一副天下人欠着她,粗俗又可笑的模样,但是曹雪芹少不了这个人物,没有她,小说就像是一个童话,有了她,小说接了地气。高密东北乡,什么女人没有呢?正如高密东北乡什么男人都有,也许这些“赵姨娘”们给过莫言内心的伤痕,但后来,都随了高密东北乡的土,被大地这个母亲全部包容了,所以,人家的娘没说什么,我们又有什么怨言?

    二、 毕竟总有第一个

    (一) 大江健三郎的寓言

    莫言与大江健三郎有躲不开的缘分,大江健三郎寓言莫言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就真的在十年之后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看似巧合,其实有着内在的必然。

    以孩子为媒

    大江健三郎和莫言有很多相似之处。首先俩两个人虽然地域不同,但都是靠一方土地走遍天下。大江健三郎是个山里人,莫言是个村里人,他们都让自己的想象力驰骋,试图打破传统的观念,也用孩童勾勒出独特的视角。这多种相似之中,如果想要解开两个人之间的相似密码,那就要从孩子的角度。

    1

    莫言的女儿管笑笑研究生阶段读的是比较文学,莫言给了她一个题目——《论世界文学中的孩子现象》,后来被她的导师说这是博士生论文的题目,研究生阶段不用这么复杂。从莫言的叙述看来,“为什么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作家,会不约而同地在小说中描写孩子?为什么这些孩子都具有超常的、通灵的能力?为什么这么多作家喜欢使用儿童视角,让儿童担当滔滔不绝的故事叙述者?为什么越是上了年纪的作家越喜欢用儿童视角写作?小说中叙事儿童与作家是什么关系?”其实莫言自己写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题目原来就是《文学创作与童年经验》,后来才该做《超越故乡》,足见莫言对儿童这一视角不但自己用来得心应手,更是下了功夫仔细思考过了。

    在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的是一个“被置换的孩子”,无论比较文学的研究者怎样去研究莫言与大江健三郎,两个人之间究竟如何看待对方最为直接的资料。莫言在演讲中说:“我们势必跟随着大江先生进行自我批判,我们每个人,既是被偷换过的孩子,同时也是偷换别人的戈布林。”戈布林是大江先生在《被偷换的孩子》中引用的欧洲民间故事里的妖精,戈布林趁人不备的时候,用“满脸皱纹的孩子或者冰块做成的孩子”偷换“人间美丽的婴儿”,大江先生认为自己与儿子都是被偷换过的孩子,莫言把这理解为每个人赤子之心的丧失,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慢慢变成满脸皱纹的工于心计的世俗者,同时还有意无意地教导我们的孩子变成冰块,麻木、冷漠、世俗,这些都构成了时间的偷换。

    莫言在演讲结尾叙述让我深深感动,“我们希望大江先生像他母亲那样不停地讲述下去,我们也希望大江先生像故事中那个小姑娘爱妲一样不停地吹凑下去。”大江先生的母亲说过,大江死了,会把他再生出来,然后把以前的事情一件一件地说给他听。爱妲则是吹奏动听的音乐找到没有被戈布林替换的孩子。如此看来,把我们消失已久的澄明的天性还原回来,是我们对大江先生的期望,也是莫言一直试图做到的,他文章中的孩子,无论是好是坏,都有着自己想要唤起的记忆,或者说想要消磨的世故。从这个角度来看《四十一炮》里的罗小通,《透明的红萝卜》里的黑孩,则更能理解,这些孩子所具有的不是异于常人,而是被成人世界遗忘的过往,他们单纯地想要一样东西,他们如梦境般存在,但愿不会如梦境般离去。即便是那些在小说中离开人世的孩子,依然可以让我们为那些澄明的世界悲伤,毕竟在成人世界里,悲伤都是一种奢侈。

    2

    在一群孩子的书写中,大江先生早年学习西方文学的经历又让莫言望尘莫及,大江先生将西方色彩巧妙地融入创作当中,他的戈布林始终自然得当,谁也不否认《愁容童子》里有堂吉诃德的影子,只是这个堂吉诃德早就离开了西班牙,来到了日本。大江先生通法文和英文,莫言说:

    “这一点让我感到非常佩服,我需要翻译来阅读西方作家,大江健三郎可以直接阅读。”

    知识广博其实是一个作家除了记忆之外最好的创作源泉,只有小学五年级资历的莫言,于1984年在军艺直接接受了大学教育,1988年,又上了北师大和鲁迅文学院合办的文学研究生班,2005年,香港公开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可是在军艺的大学教育毕竟有限,而且多半注重创作,在研究生班又遭遇了学生运动,险些就自动退学了,至于“名誉博士”,众所周知,“名誉”一词已经多有涵盖。

    可见多产的莫言在创作实践上多于阅读学习,所以莫言的“那个孩子”不断重复着,不是重复话语就是重复情节、外貌、习惯,总之,我没能在莫言的作品中挑出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孩子,莫言的多产成为一种束缚,因为越是多产,那些重复的孩子越是相像。大江先生年过七旬依然可以写出《被偷换的孩子》、《愁容童子》等作品,我丝毫不怀疑莫言也可能将自己的创作生命延至“七旬”,可我着实担忧,随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带来的关注,莫言究竟会作何突破呢?又有什么不可拿出曝光的记忆露出真容呢?因为我很难相信,莫言不拿记忆说话会别有洞天,更难以一鸣惊人,因为他尝试过的,多半是失败的,比如《红树林》,但愿我的担忧是枉然,毕竟每个人在面对心中“那个孩子”的时候都很难逃出生天,因此每个逃出升天的人都值得带着大红花好好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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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在演讲中提到大江先生的一句话:“我是唯一一个逃出来向你们报信的人,”称大江先生由“悲天悯人”升华为“一种为人类寻求光明和救赎的宗教情怀”。我以为大江先生的出来报信是他对于现实性的一种诚恳的态度。

    正是这种“逃出来”的自信,让大江先生说出“我把写作这些小说期间日本和世界的现实性课题,作为集体落到一个以残疾儿童为中心的日本知识分子家庭生活的投影来理解和把握。”可见“那个孩子”介入了社会与政治,那个孩子像是拉开皇帝新衣的孩童,只是一句话便把现实面前的重重虚伪拨开,让人们很难不去喜爱那个孩子,莫言说大江先生的文章不是说教而是思辨,在激烈的思辨中完成“陀思妥耶夫斯基风格的复调小说”,这诚然是种如孩子般天然的介入方式,我总觉这样出现在小说中带有一定劝教意味的社会与政治批判与反思最为顺理成章,因为在无形中,这种方式把读者当做拥有无数可能,可以有所变化的孩童。正是这种信任使得大家从内心寻找并依偎孩童的时候,有所担待。希望莫言也有如此自信,不要让那个孩子过早失去天真,也不要让“罗小通”太快变成“罗通”。

    正是这种“唯一一个”所要承受的责任感,大江先生年轻的时候批判过红极一时的“私小说”,“私小说”风靡日本的年代显然太过个人化,也就没法去关照更多的现实,它太“私自”了,所以太“自私”,然而大江先生自己也写“私小说”,就成了典型的“泼出了脏水,留下了孩子。”大江健三郎的“私小说”跳出了个人的界限,不仅仅关照个人的痛苦和个体的隐私,而是努力触动种种人内心深处的“私”,这就成为一种对于生活普遍的苦难和人类灾难的关照。从这种大的关照看来,大江健三郎是个“大”者,不仅仅是一个写小说的人,而是一个试图洞察事态、试图使每个人心动的人,只有这样,“报信”才能成功。

    或许,莫言不是那个唯一出来报信的人,却跟报信人有着惊人的相似,在这种相似中,大江先生才会做那样的寓言。大江先生说自己在写新小说的时候考虑的两个问题是:“一是如何面对所处的时代;二是如何创作唯有自己才能写出来的文体和结构”。细细想来,这不就是莫言一直在做的尝试吗?只是一直坚守“学者小说”的大江先生率先表现了自己的喜爱,像是对着一面镜子,而不是问谁最漂亮,是预测谁最有可能变漂亮,在中国当代小说这些芸芸众生里,大江先生对着自己的镜子找到了莫言。

    亲切的友谊

    两个人的友谊见证之一,是大江健三郎曾经来高密过年。这也给莫言的父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当莫言家乡要给莫言成立“莫言文学馆”的时候,父亲就告诫说:

    “我的意见是最好别建什么文学馆,你看人家日本的大江健三郎,世界上什么大奖都拿走,还那么谦虚,70多岁了还到咱这么穷的地方过年,也没听说人家见什么文学馆啊!告诉谟业,千万要谦虚谨慎。”

    1

    语言不通,成为两个人的障碍,莫言有的时候也会抱怨翻译,说大江先生说了那么多,他们才翻译几句,我说了一堆,他们也翻译几句,让人觉得很可惜。刚到高密没多久,大江先生就很羡慕莫言,他在日本很看不到地平线。他一边往窗外眺望,一边跟莫言说:

    “地平线有时能解放一个郁闷的人。”莫言答道:

    “地平线应该是天的边儿,小时候我放牛,肚子饿,老是吃不饱,走累了就横躺在地上冲着天上的白云发呆。因为我觉得那白云像是马上会掉进我嘴里的白馒头,看到地平线,我想起饥饿的少年时代。”

    看到地平线算是大江先生小时候的一个梦,因为他从没有看到过:

    “我是从山村里出来的,我的老家在峡谷里,四周都是森林。天一下雨,好像整个天都会塌下来,等到天一放晴,树上的叶子似乎也会欢歌起舞。不过,我始终没有见过地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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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2002年,日本NHK电视台一档名叫"二十一世纪的开拓者"的人物专题报道节目希望请大江健三郎采访莫言,一向很难请的大江健三郎竟然同意了。这一次的访问行程如下:

    2002年2月9日下午,大江健三郎飞抵北京,来到莫言位于平安大街的家进行了礼节拜访。

    2002年2月10日上午,大江健三郎与莫言在此家中进行了三个小时的访谈。

    2002年2月10日下午,中国导演张艺谋加入了他们二人的访谈。

    2002年2月10日晚,大江健三郎和莫言飞青岛。

    2002年2月11日大年三十,大江健三郎陪同莫言回到他山东高密大栏村的家中过年,按山东习俗与莫言一起祭祖、拜坟,与莫言的家人交谈,晚上一起吃饺子度过中国的除夕夜。

    2002年2月12日大年初一上午,大江健三郎又与莫言在其大栏村家中的场院里继续交流了一上午。

    2002年2月13日,大江健三郎飞回日本。

    照片上,莫言一件墨绿色的唐装,大江先生一袭黑衣,苍白头发,谦和泰然。来高密过年,莫言自然要招待他,山东人自古热情好客,按说,家里来客人一定要留客人在家里住。随着时间的推移,家人也就不那么僵化了,因为乡下条件差,北方冬天寒冷,没暖气、没热水,大江先生毕竟是70多岁的人,加上身体也不太好,就决定让大江先生住在县府招待所。所以过年就提前到白天,2月11日(大年三十),大栏乡家家户户都贴起了大红色的对联,红色的灯盏尤为喜人。大江先生说:

    “在我的山村里,过年过节都是由恐怖与欢笑而支持的,平日非常安静的山村一到这个时候却人潮澎湃,大家在河边烧火吃饭,觉得祖先的灵魂会在河水中游荡。”

    上午十点,年就开始了,放鞭炮、吃饺子、吃年糕,中午饭就上了饺子,按照传统,要年三十的夜里才可以吃。这天是三十八人一起吃饭,有点像一个小型的婚庆酒席,莫言陪着大江先生在房里吃,年轻的随行人员在院子里吃,家里要招待的人多,所以前后左右邻居、姐姐、婶婶都来帮忙,县城的朋友拿来了好酒——三十年的茅台,送来了不少菜肴,中午和晚上的宴席都比较丰盛。入夜,大江健三郎却不住招待所,坚持要睡土炕。

    2月12日(大年初一)上午,一行人参观旧居。旅日华人作家毛丹青公布了当年拍摄的视频,视频中,大江健三郎对庭院中的磨盘很感兴趣,那可是莫言童年最害怕的东西,因为一放学就要去拉磨,天性爱玩的孩子谁都不喜欢做活。旧居屋内,厅堂两边各安了一个锅,灶台已废用多时,加上多年不住人,当年因为莫言结婚而糊在房梁上的防尘纸已经破烂不堪。大江先生还参观了莫言当年写《秋水》的地方,屋后是一条大河,推开后窗,还有滚滚的河水。2月13日,大江健三郎飞回日本。结束了行程,三天的时间里,两位作家每天都深入交谈,友情日笃。

    3

    这次,推荐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人,就有大江健三郎。这种推荐早已开始。1994年,大江先生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演说上说:

    “正是这些形象系统,使我得以植根于我边缘的日本乃至边缘的土地,同时开拓出一条到达和表现普遍性的道路。不久后,这些系统还把我同韩国的金芝河、中国的莫言等结合到了一起。”

    大江先生还说过,如果继他之后还有亚洲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话,他看好莫言。他认为莫言在中国发动了一场农村包围城市的人民战斗,大江先生曾经问中国朋友:

    “如果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你会是什么样的反应?你会怎么考虑?”

    中国朋友说会发自内心地哈哈大笑。大江先生一直期待这一天的到来,他向朋友们展示他珍藏的茅台酒,他说:

    “我现在不喝,等到莫言先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我会跟他共饮这瓶美酒。”

    友人问,这瓶美酒是在北京喝?还是在东京喝?

    他说:

    “如果身体好的话,我到北京去跟莫言一块喝。我如果老了,走不动了,让莫言到我家里来喝。”

    不晓得这酒喝上了没有。反正大江先生“一直沉浸在喜悦中”,还为莫言出席颁奖礼的衣服,出谋划策。

    法兰克福书展总裁于尔根·布斯先生也说:

    “在很多西方评论家眼中,莫言是有希望获得这一殊荣的中国作家。”

    除了众人的期许,莫言的同窗好友朱向前,也是最早评论莫言作品的评论家,他也对莫言会得诺贝尔有过寓言。他从1986年开始评莫言,《天马行空——莫言小说评点》、《在传统与现代的堤岸之间》成为莫言成名的“助推器”。《人民日报》在1986年12月首次评价莫言也是朱向前的文章《深情于他那方小小的邮票——莫言小说漫谈》。而早期预言莫言会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也有朱向前,他在1990年任军艺文学系教授时,就在课堂上说:

    “莫言的小说虽然是写中国农村,但深刻的人性刻画,生动的语言描绘,已超越国界。他将成为中国藉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人!”

    如今看来这一切成真。

    当第一个

    评论界的声音并不全都好听,比如有观点认为中国的国力上升了,自然会因为这样的国力,迎接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甚至有人说,瑞典再不给中国,中国都要和它断交了,李建军在《莫言批判》一书中撰文《直议莫言与诺奖》:

    这样的时代改变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改变了文学与国家的关系,改变了文学的尴尬境遇和悲催命运:过去是“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现在是“国家幸运诗家幸,富强赢得诺奖来”。

    有观点认为马悦然作为莫言三十年的好友,而且还翻译了莫言两本书等待出版,是不是有暗箱操作?人家马先生说了,自己早就翻译好了,就怕大家说闲话才一直不出版,瑞典文学院找他做文学院院士(评委),也是想多了解一些中国作家,他毕竟是个汉学家,精通中文。至于陈安娜,那个翻译莫言作品的瑞典人,《生死疲劳》是2012年刚出版的书,就有人说闲话,说是不是瑞典那个出版社暗箱操作啊?这有些搞笑,5年前,陈安娜翻译《生死疲劳》的时候,人家丈夫——旅瑞华人万之说:

    “你一定要翻译,这是一本能拿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

    安娜同志翻译这本书用了三年,又修改了七八遍,2012年5月才出版。其实,不是有什么暗箱操作,而是安娜的翻译打动了那些瑞典的评委。万之呢,人家可是多年来研究诺贝尔文学奖的,还出版了关于评选“诺贝尔文学奖”的一些专著,如此看来,《生死疲劳》究竟怎样,万之早已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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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拿“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标准说事。我以为李建军的这段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他们看不到汪曾祺作品的俊逸和清雅,看不到北岛诗歌里的沉思和反诘,看不到史铁生作品里的忧悲与爱愿,看不到王小波“新国民性批判”的反讽与祈向,看不到韦君宜晚年写作的勇敢与犀利,看不到丛维熙《走向混沌》的温情与尖锐,看不到陈忠实《白鹿原》的苍凉与怆怛,看不到路遥小说的崇高与诗意,看不到章诒和散文的风骨与韵致,看不到杨显惠小说的悲惨与凄苦,看不到蒋子龙《农民帝国》的深哀与巨痛。这就使得诺贝尔文学奖本质上只不过是一个西方文学奖,而不可能成为一个能够将中国文学包纳在内的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文学奖。

    其实,即使对理解起来较为容易的西方文学,诺奖的选择和评价也多有偏失。由于“诺奖”早期在价值观上的保守主义倾向,“诺奖”评委们不惜拂逆许多知识分子和作家的意愿和请求,极其固执地拒绝颁奖给托尔斯泰,——连续十年,他们完全无视托尔斯泰的存在,直到他带着巨大的文学成就和无上的精神荣耀,离开这个他无限热爱的世界;由于眼界的狭窄和判断上的失误,他们还很不应该地忽略了美国文学之父马克·吐温(1835年-1910年),——威廉·福克纳称他为“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而海伦·凯勒则说“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同时,由于反应的迟钝和心胸的狭隘,他们还很不应该地遗漏了契诃夫、高尔基、勃兰兑斯、乌纳穆诺、卡夫卡、曼德尔斯塔姆、阿赫玛托娃等一大批优秀的作家;这就说明,诺贝尔文学奖从一开始就有着自己的“傲慢和偏见”,就是一个不具有广泛包容性和绝对公正性的文学奖项。

    可见,任何一个奖项都不可能成为评断一个作家好坏的唯一标准,有的只是相对而言。尽管如此,几乎囊括所有好作家的诺贝尔文学奖还是有他不被人所理解的一面。除了李建军所言,还有一点,就是不给故去的人。1997年,诺贝尔文学奖青睐了意大利的喜剧演员达里奥·福,一时间连意大利都有人说这是诺贝尔文学奖的死亡。纵观整个意大利,最有实力和口碑拿奖的是卡尔维诺,1985年以前,卡尔维诺健在的时候,这还存在可能,1985年以后,一个作家死去了,他的诺贝尔文学奖之旅就宣告结束。再有就是中国的老舍先生,1966年,要是太平湖没有这个绝望孤独的身影,没有这个把自己的尊严视作生命的投水者,那中国的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就是老舍先生。1968年,他与鲁迅的拒绝不一样,因为鲁迅先生拒绝诺奖的时候,还只是几个中国人在支持他,老舍则是在瑞典学院评比中,在五个候选人里票数第一,但是,老舍先生已不在人世两年,这样一来,才成就日本作家川端康成。不给已故的人,这是标准,却也无奈。如果加上已故的人,那李白、杜甫、汤显祖、荷马、莎士比亚,数不胜数的大师们,将把这个奖项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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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似乎就是一连串解释一份词语含糊不清的遗嘱的历史”。诚然当那个叫做诺贝尔的人去世的时候,他所谓的标准本就是一个哑谜,倘在自然科学领域还有所谓的标准,那社会科学领域,就更难以看到一种规则。文学,本就没有规则,没有一个好的作家是靠规则写作,也没有一部好作品是从某种固定模式里崭露头角的。这样看来,诺贝尔文学奖的另一个弊端就是关于它的“斯芬克斯之谜”没有谜面,但是瑞典学院的一众评审们却非要猜。这样猜来猜去猜多了,诺奖似乎逐渐有了他的倾向,算作多年来的一点经验。跨种族、跨文化、跨国界的生存与创作,以及全球化、混杂化的文学文化价值往往会引起更多的青睐。

    正如谁也不服气达里奥·福,他在那时候的过人之处就是他是个极具个性的剧作家。肯定一个剧作家,就是想肯定戏剧,从而为文学寻找更广阔的出路。至于倾向于个别快要被遗忘的种族的文学,则是一种对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毕竟你把奖颁给了谁,谁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关注,从而引起人类对于多种文明的重新审视,以及对快要失落或者已经失落的民族重新挖掘。

    多年来,一旦诺奖尘埃落定,就一定会有两种声音出现,要么觉得实至名归,要么觉得的浪费奖金。即使马尔克斯、福克纳也遭受过这样的待遇,在通过时间的洗礼后,我们看到的的确是诺贝尔文学奖独到的、有远见的目光。如此看来,与其盯着诺贝尔文学奖的是是非非,不如去思考怎样把文学写成一个作家的、时代的、甚至整个民族文化、世界文明的良心,因为最没有可能获奖的,往往是那些为了获奖而孜孜以求的功利主义者。

    莫言倒是很淡然,他想安静。获奖的前两天,他和毛维杰(莫言文学馆馆长)一起在高密赶大集,他想回家乡住。接到组委会打来的电话,他说,没什么好庆祝的,晚上会跟家人一起吃一顿饺子,他最喜欢的就是饺子。接受中央电视台《面对面》采访时,莫言说自己的心情是“惊喜而惶恐”,“惊”的是没想到奖项会落到自己头上,“喜”的是果真颁给了自己。惶恐,是担心有了这层光环之后,会不会有更多的人盯着自己找毛病。他还真猜对了,就有人借着给他找毛病来消费莫言呢!

    有人把对莫言的态度归结为,“解读莫言”、“重读莫言”、“结构莫言”、“解构莫言”、“消费莫言”,现在需要“保卫莫言”。“莫言”作为一个商标遭到了抢注,一时间,“莫言牌”姚哥庄烧鸡、“莫言”T恤、“莫言”茶具、“莫言”文房四宝……接连出现。女儿管笑笑现在是爸爸的守护神,在微博中替父声明:“迄今到目前为止,我父亲没有进行任何商业代言。我父亲过去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代言烟草。”记者接着问,莫言幸福吗?莫言说,幸福就是什么都不想,身体健康,精神放松。要说自己不幸福,那是装,刚刚获了一个大奖,能不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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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有个观点:他说不是为老百姓写,而是作为一个老百姓写。他获得诺奖,最大的原因恐怕是他真的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人,有着悲欢离合、嬉笑怒骂,做着自己喜爱的事情,时而傻乎乎地幽自己一默,时而悲悯复杂人性所带来的苦难,如是而已。

    莫言是第一个吗?他是中国本土的第一个,2000年,加入法国国籍的高行健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最受“诺奖”青睐的作品是小说《灵山》,获奖理由是:

    “其作品的普遍价值、刻骨铭心的洞察力和语言的丰富机智,为中文小说和艺术戏剧开辟了新的道路。”

    那一年的12月,他在斯德哥尔摩用中文演讲,我想,他内心深处也有一颗拳拳之心,他对祖国的怀念也会真真切切,或者,他的作品并不是中国当代作家里最好的,但或许因为在法国要自由很多。我想,任何一个中国当代作家都有可能去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如同他们一旦获得会有争议一样。2010年,高行健英国BBC采访时,笑称自己“三生有幸”:

    “第一生在中国,第二生在法国,诺贝尔奖获奖以后,我生了一场大病,也可以说是大难不死,又有一生,我自己开玩笑说真是三生有幸。”

    我想,每个获奖人都生过一场大病,只是以前没有人告诉你是什么病,获奖之后,他们纷纷跳出来,一时间,你就病入膏肓。周立波在他的节目里说的有趣,就是等你写的小说像莫言那么多,你再去批评人家。2002年,莫言在与王尧对谈时说:

    “有生之年能够再写一两部自己觉得很好的长篇就可以了,哪怕写一部好长篇,不要太多,我觉得现在什么都是过剩的,包括作家的创作也是过剩的。”

    还认为自己的作品减少一半比较好:

    “我现在有8部长篇,我觉得有4部长篇完全可以,用写8部长篇的经历和素材写4部长篇,有24个中篇,如果能精简到12个中篇,有80个短篇,能精简40个短篇,那会很好。甚至可以更少。”

    其实,莫言之所以获奖或者因为他具有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倘用记忆说话,就难免遇到记忆困境,就是有那么一天,记忆用完了,该如何下笔?莫言认为,写作不能是炒冷饭,用完部分,把剩下的部分搜集搜集再写一篇;或者去体验生活,回来之后写的作品还是生硬的。也就是说,作家要有一种对不同生活的亲近感,进入那种生活,你就长住了,就是那生活中的一份子。或者,只有具有了这种同化生活的能力,才能写什么像什么,而诺贝尔文学奖缘何给莫言呢?毕竟总有第一个,中国作家里,莫言对生活的掌控并不是最好的,但好在他写的任何地方可以是高密东北乡。

    (二)“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后——争议

    莫言的诺贝尔文学奖证书的扉页上有一幅瑞典艺术家为他而创作的画,画的线条优美,色彩丰富,莫言解释说这幅画代表了土地。诚然,莫言在诺贝尔文学奖的前后都是一个跟土地紧紧相连的人,他说过自己是高密东北乡的国王,他的兴衰荣辱本就由不得外人干涉,但实际上他得让王国国际化,也就是在这个国际化的过程中,他承受嘈杂并且必须承受嘈杂后的寂静,甚至没落。

    “诺贝尔文学”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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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话多,就像莫言小说在获得诺奖之前,就多有争议。莫言的小说读多了有种危机感,就是缘何如此似曾相识?只可惜,自我重复不是抄袭,最多被人认为江郎才尽或者道德败坏。江郎才尽是因为就是写那些记忆里的童年旧事,所以难免重复,莫言驰骋的想象力也难为无米之炊,只要记忆被用干净了,便难觅新作。道德败坏就大大不要了,单单为了发表作品的数量而把自己的作品左抄抄右抄抄,把重复的东西故意拿给读者看,这实在让人寒心,况且抄自己的作品不算是抄袭,谁也告不了自己,安全得很。甚至有人认为,有些作品莫言根本没自己写,而是找枪手替自己参照旧作改编而成,或者在模仿旧作风格的过程中,为了达到真实性而抄袭一些,转换一些,看似不留痕迹一些。倘是这样,就更为罪大恶极了。但这很荒唐,莫言自己还常说,自己的作品总是在寻求突破,声称:

    “不断地求变,是我二十多年来的奋斗轨迹”。

    我想,或者是因为那些童年记忆太过深刻,或者因为小说情节实在需要,但我心里,很瞧不起这样的雷同,有的作品里,连名字懒得变,比如《牛》里有几头牛分别叫做双脊、大鲁西、小鲁西;到了《幽默与原型》里还有几头牛分别叫做双脊、大鲁西、小鲁西……或者,也也有原因,就像莫言写完小说改不了《红高粱》的王文义一样,莫言觉得把这些真实的名字改了,就会缺少韵味。我记得很久以前,当我写小说想要偷懒的时候,会把一篇长小说拆成两篇短小说分别交功课,但必须稍作修改,以保证绝不雷同,雷同,实在太过丢人。不过仔细一想,莫言很难知道自己如何重复,因为写的太多,不像我,就写了几篇,记得清。当写了成百上千部作品的时候,就难以找的清在哪里,况且,莫言认为,作家作品与亲身经历相合,会获得亲切的感受。如此看来姑且原谅这个亲近过度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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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至今最广受争议的作品有《欢乐》、《十三步》、《丰乳肥臀》,这三部小说。其实这三部小说的前两部是读者很难看懂的,就是因为莫言的文体实验,造成小说本身失去了可读性。《欢乐》被认为是不知所云、亵渎母亲,《十三步》则是叙述视角的不固定导致无从突破,《丰乳肥臀》多半因为它露骨和不“共产”。

    《欢乐》和《十三步》争论的焦点在于能否读懂,《丰乳肥臀》的争议在于很多人认为这个作品亵渎了共产党和新社会,而美化了国民党。《丰乳肥臀》是按照现实真实来写,用民间的观点来看待国共斗争这段历史,就像你永远在内地看不到《大江大河一九四九》一样,很多历史,由不同的人书写,就有不同的角度。这一点,我免不了欣赏美国,美国这个国家很奇怪,他允许官方的电视台播映关于美军侵略别国的真实影片,而中国有着很严格的审查制度,所以有时候,我很佩服中国的导演,左不能拍右不能拍,还要电影卖座,如果有可能,获个奖。这其实很难,这也就是为什么李安能两度问鼎奥斯卡,而中国的导演近年来几乎就没获过什么奖项,反倒一些独立电影,没有公映的电影获了不少奖。特别是在上个世纪,不允许把国民党刻画得的有人性,国民党就是惨无人道的,共产党就是没有缺陷的,其实,历史谁都清楚,只是不肯承认,莫言承认,小说中的很多事情都是村里的老人亲身经历的。

    1987年,莫言到作协参加军事文学座谈会,他和鲍昌一个车厢,鲍昌那时候是作协的领导,鲍昌说,莫言的《红高粱》写得不算过分,他亲眼看见过北平附近有人把一个地主当众肢解了,一人拿一块儿。同时,那时候,有还乡团,颇有些“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意味。还乡团的报复很惨烈,一个星期杀了两千三百多位共产党基层干部和“土改”积极分子。这其实可以理解,因为土地革命执行的是“极左”路线,打死地主富农就像碾死一只蚂蚁。把地主抓上来,贫民主席就喊“乡亲们,穷苦的爷们儿,这个地主怎么处理?”下面就有人喊:“枪毙!”立马就毙了。再拉上一个富农来,贫农们回应:“抽他五十马鞭。”有的地方还提出口号:“打死一个富农,胜过打死一只野兔”,还有的地方施行指标杀人,每个村都要打死一个地主,村里没有地主,就杀死最有钱的。有的地方还实行“抹血政策”,就是每个人都要打一把。莫言说,山东的昌淮地区最为红色恐怖,因为是康生抓点的地方,所以莫言就在小说里写了一个张生,其实就是写康生。这样看来,还乡团的复仇怎能不狠?杀父之仇,你能不报吗?所以《丰乳肥臀》中,莫言最喜欢的人物是阶级敌人——还乡团中的司马库,因为他敢作敢当。

    还有就是撤退场面,跟以往不同,没有写撤退中的慷慨激昂,而是写撤退中的失落、死人、抓农夫抢车。莫言把淮海战役放在了高密东北乡,母亲在走了一段时间之后,眼看孩子们跟她都活不下去,就要回故乡,往回走,这样的神来之笔,比母亲最后撤退到目的地,死了都来得震撼。

    很多人对这个作品有着天然的偏见,认为这个作家就是低级下流的,完全为了商业炒作,莫言还一度答应出版社将名字改为《金童玉女》,但后来他发现改不了。小说的前六卷还是正常的叙述,可第七卷,讲母亲的罗曼史,也是母亲的悲剧命运,母亲并不是自愿与那么多男人发生关系,而是自己的男人不能生育,却一味地赖女人不会生。这样只能逼着母亲和自己不爱的男人睡觉生子,一个女儿接着一个女儿出生,生不出儿子来,她的苦难就一日不完。有论者称,这一章去掉,小说就会好很多,就没有亵渎母亲的意思了。其实,莫言那样爱自己的母亲,怎么忍心亵渎呢?他是在把母亲的悲剧扩大,首先,母亲有九个孩子,都不是夭折的,而是后来经过种种原因死去的,这在那个年代简直不太可能,因为那时候农村的普遍现实是生十个孩子,活下来五个就不错了。就像《扫帚星》里,叙述祖母当接生婆:

    “经她手接下来的孩子,差不多有一千个,但活下来成了人的,连五百个都没有。”

    可见,莫言让这些儿女在历史事件中充当各种各样的角色,或者主动给母亲添麻烦,或者不经意给母亲惹麻烦,都是母亲的苦难。母亲因为这些孩子度过一些难关,比如有的女婿给她送吃的,也因为这些孩子受尽了凌辱,比如“文革”时期,因为有和国民党、汉奸、妓女扯上关系的孩子,所以母亲成了被斗争的对象,可她还是心存善念,能帮衬别人就帮衬别人,哪怕是打过她耳光的房石仙都得到她善意的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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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官金童,也是很多论者不能理解的人物,一辈子就挂在乳头上生活。莫言给出的解释是每个人都有人性的污点,而上官金童觉得食物肮脏的时候,大概就是他对于世间肮脏有洁癖的时候。莫言很欣赏残雪哥哥邓晓芒的观点,“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阿Q,每一个人的灵魂深处都藏着一个上官金童。”或者是张军的观点:“莫言是一个反讽艺术家”。莫言说,自己的恩师徐怀中先生,就是一个能包容各种艺术并且宽容的老作家。

    但总有些人,干脆连理论都懒得用,直接把告状信寄到保卫部门和地方公安部,简直就把莫言当成罪犯,想要消灭他。所以在《丰乳肥臀》之后,莫言沉寂了两年,当时领导也给他看了那些信,里面充斥着大批判和诬陷。莫言身心俱疲,想从部队转业了,一方面因为自己实在不想给部队领导添麻烦,再者,自己也不想被禁锢,想去海南开个会,不批;出国,不行;还有精神上的,就是无法自由写作,作品一旦写得过于前卫,就要被批,又会让领导难堪,甚至被人上纲上线,所以无法下笔。还有一方面,因为自己挂着部队的名,但很少写部队的东西,既然浪得虚名,就干脆退下来。

    莫言也常常反思,别人对自己的批评,究竟有没有道理,其实也有,莫言说“小说语言粗糙、拖泥带水不讲究”的确是自己的毛病。1997年,转业后莫言重新拿起笔,第一篇小说就是《拇指铐》。

    后来,同样因为小说内容直白而被认为低俗的《红树林》也被人诟病,莫言反倒不怕了,因为这小说本来就是莫言转业到“检查系统”所写的电视剧,出版社要莫言改成长篇小说。所以这样一部歌颂法治社会,批判腐败,主旋律的作品,至少不会被质疑主题有政治禁忌。后来《檀香刑》也被骂,凡是写极端的人、极端的事,或者露骨一些的男女之事,就都会被批,像是新时代的精神“文革”。莫言也喜欢一些批评的声音或者不同的声音,比如李建军把《檀香刑》批判得一无是处,但莫言还是感激这个学者没有为他的小说上纲上线,莫言甚至觉得,要是李建军表扬他,他还不习惯呢。

    “诺贝尔文学奖”之后

    二十多年前,关于诺贝尔文学奖,龙应台也曾写过一篇文章,题为《视大奖·必藐之——与马悦然谈诺贝尔文学奖》,她说:

    “由于语言是个无法克服的障碍,由于文化的鸿沟极难跨越,由于艺术价值观不可能放诸四海而皆准,由于政治经济的势力导引一切,一个具实质意义的‘世界文学奖’是不存在、不能存在的。诺贝尔文学奖只是十八个学有素养的瑞典人,在他们的有限能力之内,所能决定的一个文学奖。世界上大部分的优秀作家没有得这个奖——或因为僧多粥少,或因为这十八个人视野不及。而得到这个奖的作家之中,有些会受到长久历史的肯定,许多,也受到历史的淘汰。把这个奖当作一个世界文学奖,而对它的评审委员作种种求全的要求,对这十八个人完全不公平,也是对这个奖的严重误解。……当代中国作家,如果缺少基本的自持自尊,把西方汉学家当作评鉴人,把诺贝尔文学奖当作中国民族文学努力的大目标、大远景,这样的文学是什么样的文学呢?这样的民族又是什么样的民族呢?”

    其实,从鲁迅、老舍、沈从文、巴金、林语堂、虹影、北岛到莫言,中国作家的诺贝尔文学奖道路可谓“百年一诺”。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说:

    “我觉得中国作家把诺贝尔文学奖看得太重要了,这不是世界冠军。”

    老实讲,近些年,我们是看得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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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北京理工大学出版了《莫言批判》,从书名上看就是从反面看待莫言以及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这无疑是部泼冷水之作,出发点是要唤起国人的理性。我觉得国人看待莫言挺有理性的,缺的是知性。大家疯买莫言的书开始是因为看看,因为国人大部分不怎么读书的,后来是因为自己看不出好来,给孩子留一套吧,没准还能出个作家呢。所以唤醒国人的理性,有点牵强,要是说唤醒国人的钱包,同时让大家全面了解一个作家,听听不同的声音,这个解释倒是不错。看完这本书,我很想写一篇《莫言批判之批判》,书里有些观点和表达,我很认同,也有一些让我觉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们至少没有看第二遍作品,也没有好好去了解一个作家的生平,所以写出来的东西经不起仔细推敲。刚刚接触莫言的作品时,我也有种想法,就是把这本评传写成批判的形式,大家都说莫言好,我不想跟大家一样。但去细细品读之后,发现莫言很多文章是不好找缺点的,比如《透明的红萝卜》,这本书本来就说不清,越看,越觉得里面的东西很多,值得思考的也多。莫言用一部中篇呈现,而把我们的那些疑问写出来,这文章就成了长篇了,而莫言的几部长篇,实在和中短篇多有重合,莫言拉长了他们,或者把材料变一变去表现不同的主题,难免赘余。

    《直议莫言与诺奖》中,李建军认为莫言很不谦虚。因为1927年,鲁迅在面对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说:

    “诺贝尔奖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奖赏金的人,瑞典最好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的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以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并且,李建军认为莫言轻狂,称:

    2000年3月,在题为《福克纳大叔,你好吗》的演讲中,他说,“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时,就饱尝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从这种莫言多次使用的“骄倨傲暴”的话语里,我们看到的是一意孤行的独断和不可一世的骄横,是写作领域的“无法无天”的“专制主义”,而不是真正伟大的作家应该具有的谦虚态度、平等精神和文化教养。

    还拿出刘震云的话说事——

    “莫言能获奖,表明中国至少有十个人,也可以获奖”。

    首先,莫言没有“不谦虚”,鲁迅的话非常人所思。诺贝尔文学奖的奖金给你,你不要,那给谁呢?留在瑞典为瑞典的国力做贡献?莫言又不是很富,鲁迅那个年代一篇文章多少钱啊?能跟鲁迅那个不缺钱的百万富翁比么?再者,这是莫言应得的,又不是抢的,陈光标得知莫言的750万只能在北京买个120平米的房子的时候,扬言送给他一栋别墅,被莫言拒绝了。而且,为这个事情,老父亲特别打电话说,不能要,不是你的劳动所得。莫言的姑姑管贻兰也说过:

    “我们管家,从来对经济不在意。钱没有不中(不行),多了没用。一天三餐,你不能吃到肚子外去,人一生就是穿衣戴帽。”

    可见,几十年来,莫言一直有的福利,就是父亲和家人的言传身教。谦虚谨慎,莫言也为有这样的亲人而骄傲。莫言还希望大家不要“莫言热”,要尽快忘记这件事,至于在高密东北乡上呼风唤雨,当个帝王,我想这里面掺杂着骄傲。高密东北乡,是莫言的,也因为莫言成为世界的,如果没有这点对于故乡的自信与自豪,是没法写出好文章的。刘震云呢?我个人并不欣赏,即使我承认这句话有道理,我也不喜欢他把这话说出来,说出来本身就没有风度,同是文人,何必相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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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军在《直议莫言与诺奖》中还认为莫言文风“其言直,其事核”的写实性不够,清代学者蒋彤所说的“文洁而事信”和“无虚假无疏漏”也没有,所以他也没什么中国传统文学的身影。说莫言获奖是因为翻译优秀。换句话说,翻译改变了莫言本来的语言,翻译家用自己的思维重构了莫言的小说,把莫言小说了那些缺点都规避了,即“脱胎换骨,由‘媸’变‘妍’,成了西方读者眼中的“顶尖”作家”。

    他抬出了德国汉学家顾彬,顾先生认为莫言对小说很不负责任,43天写完的小说是“不尊重语言”,而德国作家一天就写一页,很可能十年磨一剑。他还在访谈《莫言讲的是荒诞离奇的故事》中说,莫言的获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遇到了一个杰出的翻译家:

    葛浩文采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方式翻成英文。他不是逐字、逐句、逐段翻译,他翻的是一个整体。这是欧洲大约从18世纪以来流行的翻译方法。也就是说,葛浩文对作者的弱点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把一切都整理好,然后翻成英文,语言比原来的中文更好。

    我想,什么是传统文学呢?一个没有书看的儿童,已经费尽心思去看他能看到的全部。幸运的是,里面有几本是古典白话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这已经是村庄能够提供的极致了,加上偶尔,他可以从评书里用耳朵阅读。或许,正是因为莫言不是捧着典籍一点点看的,他才会有现代语言的活泼,哥哥管谟贤在书信中曾经告诫弟弟最好从《诗经》、《楚辞》一直到明清小说,通览一遍,最好看看《左传》、《史记》之类的史书,特别是《史记》,一定要好好看看,读过就知道其中奥妙。

    莫言后来看了没,我想看了一些,要不《霸王别姬》和《我们的荆轲》就难以出来。可阅读毕竟有限,特别是当莫言找到“高密东北乡”之后,灵感迸发,写都来不及,那有空看书,最多要翻一翻《高密县志》,以免写小说的时候出讹误。所以,不要去挑作家关于传统文学的毛病,要看看作家有没有自己的话语体系,莫言看什么、听什么都是半吊子,杂糅起来反倒很个别,这跟很多从小接触四书五经、中外文学的人相比,反倒不落窠臼。

    至于写小说的速度,莫言解释道,德国作家,或者一些外国作家,他们注重的是思辨,就是说不迷恋故事,中国作家往往看重故事。我想,这跟小说的产生有关系,本来么,就是离奇事,新鲜事,甚至是话本,说书人看看再说说,要不也没有那么多回目了,这本是人家茶余饭后的消闲之物,没故事谁看呢?而国外的小说本来就寄托着很大的思维性,都成为一种艺术,或者是思想潮流的阵地,我国到了“五四运动”才有这种作用,如此看来,小说本就在形成与发展上有着国内外的差别,你又怎么去苛求小说家什么都做到,何况在评价一个人的时候,首先要了解他,知道他的生活。否则,我拿过马克·吐温的小说,说这小说没有中国传统文学的意味,就闹了大笑话了。所以顾彬先生不要一味地批评莫言,要为中国作家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你们德国作家要是在中国,恐怕生存不下去,说不定还下大狱了呢?

    还有一点,李建军说莫言太“聪明”,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点”,不如很多作家实在,总是不得罪官方。我觉得他实在没有仔细看看莫言的生平,不得罪官方的人还因为《丰乳肥臀》遭受官方的不待见呢?要是得罪了,还有莫言吗?是不是又有一个某国籍华人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不是没有诺贝尔文学奖的华人,200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高行健,不正是法籍华人么?所以,李建军应该为中国作家的生存感到担忧,莫言的小说很多地方是触及到底线了,但没过界,过了界的被禁止发表或者删减了。

    1995年12月,《丰乳肥臀》第一次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不久被禁了;2003年由中国工人出版社修订再版的时候,莫言加了8万字,责任编辑“侠女”王小平因此被迫辞职,当时她还戏谑,“《丰乳肥臀》啊,屁股、奶子又砸了一个饭碗。”我以为这说不定还不是全本,因为莫言在演讲《在美国出版的三本书》中说,“《丰乳肥臀》里的性描写是我的得意之笔,等到葛浩文教授把它翻译成英文时,你们就会知道,我的性描写是多么样的精彩!”老实讲,在国内的《丰乳肥臀》中,没有多少性爱描写,反倒《十三步》更露骨一些。

    3

    关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流程,首先涉及资格,文学奖的提名人资格是: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各国作家协会主席。一般而言,跟“诺贝尔文学奖”靠边,就要遵守50年的保密期,50年后,才能说。

    也就是说,无论入围者是多大的大咖,都是由18名瑞典文学院的院士,决定的,这些院士多半是精英,精通各国文字。每年9月,会发邀请到世界各地,征求候选人,这种邀请有600至700个,提名人必须在次年的2月1日前送达,包括正式提名信、候选者资料;次年2月,征集完毕后,会对所有的提名人选进行筛选,将不够格的提名者排除,登记有效人员,就有了“长名单”;4月,会进行初选,选出15至20名作家作为初步候选人,就有了“半长名单”;5月底,将候选人筛选至5个左右,组成“短名单”,这5名决选人来自不同国家,甚至不同大洲;6月起,院士们开始放暑假,暑假作业就是阅读这5名作家的全部作品,并撰写评估报告,这5个名字,也只有这18位读者知道。再次来到9月,院士们开始开会并经过激烈讨论,最后由全体院士投票决定当年的获奖者,超过半数的就是得主。一般,每年10月的某一个星期四会公布评选结果。12月10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会举行颁奖仪式,瑞典国王亲自向获奖者颁发证书、金质奖章和巨额支票。

    这些“长名单”、“半长名单”、“短名单”都是要遵循50年的保密协议,最后投票的详情则是永远的秘密。我觉得不是那么保密吧?早就有风声莫言会获奖,或者获奖的肯定是亚洲人?还有人说莫言当了民族英雄,因为日本人村上春树败在了莫言手上。连莫言家乡乡亲们,在庆祝莫言获奖的时候都在《红高粱》的拍摄地孙家口的石桥上,边喝酒边吃肉,还吟诗高歌,跺着石板说:

    “当年咱爷爷们就在这桥上打败了鬼子,今天莫言又赢了一回日本人(指村上春树)。”

    这几句话虽是戏谑之语,但里面也有政治。

    文学与政治,始终是作品不能避开的问题。关于莫言,大多数反对者都肯定其作品而质疑其政治身份,除了在部队的经历,还有就是中国作协副主席的身份。瑞典学院终身院士,长期出任五院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主席(1988-2004)的谢尔·埃斯普马克说:

    “我不愿意说,作家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是作为个人的作家在面对自己的良知和社会时自己来处理的事情……政治不是焦点。但文本具有一种间接的政治含义,这是作家的责任带来的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

    可见瑞典学院在看待文学与政治的时候,把这看做是作家的责任,作家在表现政治的时候,也是一种不可跨越的自然而然。如同龙应台所说,莫言是一扇门,可以把“把中国心灵大门打开”。让世界看看,我们不仅仅有政治,还有文化,有文学,莫言其实是违反“创造与政治”的规律的。龙应台说:

    “通常我们会认为,在一个约束很多的社会里成长的人,创造出来的东西也会受约束,可是莫言的想象力,既泥土又狂野,既荒诞又现实。”

    可见,莫言用他的文学证明了政治之外的人性真诚,人一旦用想象力穿脱政治环境,把文学变得有人性价值,就显得格外有魅力,龙应台说:

    “他多有魅力,一开口就迷倒所有人。”

    4

    2012年10月11日,瑞典当地时间13时(北京时间19时),瑞典文学院常务秘书彼得·恩格隆宣布,中国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还有评价:

    “通过融合幻想与现实、历史视角和社会视角,莫言创造了一个复杂性堪比马尔克斯作品的世界,同时从中国古代文学和口述文学传统中找到了一个起点。”

    近年来,在诺贝尔奖的6个奖项之中,文学奖是热度最高的,授奖词中提到莫言“作品中充满了“魔幻现实主义”色彩,是历史和现实的并存。”其实,莫言对于“hallucinatoryrealism”翻译成“魔幻现实主义”颇有异议,他认为翻译为“变形的、怪诞的、迷幻的”更好一些。

    莫言把变形、怪诞、迷幻照顾得很好。获奖后,他说自己在一个月里经历了一场人生洗礼,各种争论如同一面镜子,透过这面镜子,他“看到了人心,看到了世态,当然,也看到了他自己。”诚然,镜子里的他有各种变体,镜子本身像是一把怪诞的魔镜,而最迷幻的地方,就是可以看到自己,单凭“看到自己”,莫言就当得起这个奖。

    诺贝尔文学奖前评委会主席谢尔·埃斯普马称,这个“hallucinatoryrealism”翻译成“魔幻现实主义”的确过了时,这会使莫言无法摆脱拉美文学,他承认莫言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但认为莫言是“幻觉现实主义”,即从中国古老叙事、传统叙事、神话、民间传说,即如“蒲松龄”作品那样。莫言的写作也会“将中国古老的叙事艺术与现代的现实主义结合在一起”。我感觉,对莫言这样的评价是中肯的,“幻觉现实主义”应该成为一个新的词进入莫言的研究,因为莫言将虚幻和现实结合了起来,莫言将世界上很多地域都放到了高密东北乡,莫言把文学这个微观的世界诠释得很好,或者政治很现实,文学很梦幻,或者现实很残酷,梦幻很个性,总之,我们需要被肯定。莫言就是那个被肯定的人,或者仅仅是那个被肯定的人。

    我喜欢龙应台在莫言获奖后的评价,她把莫言看做一个可爱的人:

    “他长的很有喜感,胖胖的一团,他常笑……每回读莫言的小说,都会感叹,我不如他。”

    是的,仅仅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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