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演义-国民党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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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议员读完袁世凯洋洋洒洒的一篇长公文后纷纷摇头。公文大致是说,《临时约法》里有好几条都要加以修正,不能直接套用宪法。我记得袁世凯还列出了清单,写了自己认为应该修正的三条法案和应追加的两条法案:

    应修正者三条。

    (一)《临时约法》第三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修正)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

    (二)《临时约法》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得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须得参议院议员同意。

    (修正)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

    (三)《临时约法》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修正)大总统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应追加者二条。

    (一)大总统为保持公安防御灾患,于国会闭会时,得制定与法律同效力之教令。前项教令,至次期国会开会十日内,须提出两院,求其承认。

    (二)大总统为保持公安防御灾患,有紧急之需用,而不及召集国会时,得以教令为临时财政处分。前项处分,至次期国会开会十日内,须提出众议院,求其承诺。

    现在宪法草案已经拟定好了十一章共一百十三条。宪法主体已经确定,又怎么能随意变更?况且袁世凯提出的各种条件全都是专制条款,和民主立宪水火不容。呵!宪法会议和起草委员会乖乖地听命于袁世凯向他低头吗?当然不会。

    他们看后便对施愚等八人不屑地说:“本会宪法和章程的制定都只准国会议员在一边旁听,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入席。各位今天想替大总统陈述意见,这跟本会的会章不符,本会只知道依法办事,请各位自重吧。”施愚等人还想再说什么,可会员们理都不理,他们都只管做各自的事情去了。施愚等人一开始趾高气扬,以为自己奉了袁世凯的命令一定会马到成功,但他们没想到居然受到了白眼,真是丢尽了面子。这让他们如何不气恼?于是八人气愤地回去禀报袁世凯,免不了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番议员对他们的态度。袁世凯沉吟了半响后说:“这事我自有办法,你们暂且退下吧。”施愚等人于是退了出去。隔了一天,国务院就发出了袁世凯通告各省都督民政长的电文,内容是反对宪法草案:

    制定宪法,关系民国存亡,应如何审议精详,力求完善。乃国民党人,破坏者多,始则托名政党,为虎作伥,危害国家,颠覆政府,事实具在,无可讳言。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该党议员居其多数,阅其所拟宪法草案,妨害国家者甚多。

    特举其最要者,先约略言之:立宪精神,以分权为原则,临时政府,一年以内,内阁三易,屡陷于无政府地位,皆误于议会之有国务员同意权,此必须废除者;今草案第十一条,国务总理之任命,须经众议院同意,第四十三条,众议院对于国务院,为不信任之决议时,须免其职,比较临时约法,弊害尤甚。

    各部总长,虽准自由任命,然弹劾之外,又有不信任投票一条,必使各部行政,事事仰承意旨。否则国务员即不违法,议员喜怒任意,可投不信任之票,众议员数五百九十六人,以过半数列席计之,但有二百九十九人表决,即应免职,是国务员随时可以推翻,行政权全在众议员少数人之手,直成为国会专制矣。自爱有为之士,其孰肯投身政界乎?

    各部各省,行政事务,范围甚广,行政实依其施行之法,均得有相当之处分,今草案第八十七条,法院依法律,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及其他一切诉讼云云,是不遵约法,另设平政院,乃使行政诉讼,亦隶法院,行政官无行政处分之权,法院得掣行政官之肘,立宪政体,固如是乎?

    国会闭会期间,设国会委员会,美国两院规则内有之,而宪法上并无明文;今草案第五条,规定国会委员会,由参众两院选出四十人,共同组织之,会议以委员三分二以上列席,三分二以上同意决之,而其规定之职权,一咨请开国会委员会,一闭会期内,国务总理出缺时,任命署理,须得委员会同意,一发布紧急命令,及财政紧急处分,均须经委员会议决。此不特侵夺政府应有之特权,而仅四十委员,但得二十余人之列席,与十八人之同意,便可操纵一切,试问能否代表两院意见,以少数人专制多数人,此尤侮蔑立法之甚者也。

    文武官吏,大总统有任命之权,今草案第一百八、九两条,审计员由参议院选举之,审计院长,因审计员互选之云云。审计员专以议员组织,则政府编制预算之权,亦同虚设,而审计又用事前监督,政府直无运用之余地。国家岁入岁出,对于国会,有预算之提交,决算之报告,既予以监督之权,岂宜干预用人,层层束缚,以掣政府之肘?综其流弊,将使行政一部,仅为国会附属品,直是消灭行政独立之权。

    近来各省省议会,掣肘行政,已成习惯,倘再令照国会专制办法,将尽天下文武官吏,皆附属于百十议员之下,是无政府也。值此建设时代,内乱外患,险象环生,各行政官力负责任,急起直追,犹虞不及,若反消灭行政一部独立之权,势非亡国灭种不止。推你为帝,想国必不亡,种必不灭。此种草案,既有人主持于前,自必有人构成于后,设非借此以遂其破坏倾覆之谋,何至于国势民情,梦梦若是,但你也未必昭昭,奈何?征诸人民心理,既不谓然,即各国法律家,亦都訾驳,本大总统忝受付托之重,坚持保国救民之宗旨,确见此等违背共和政体之宪法,影响于国家治乱兴亡者极大,何敢缄默不言?

    临时约法,临时大总统有提议修改约法之权,又美国议定宪法时,华盛顿充独立殖民地代表第二联合会议议长,虽寡所提议,而国民三十万人出众议员一人之规定,实华盛顿所主张。法国制定宪法时,马克马洪被选为正式大总统,命外务大臣布罗利,向国民会议提出宪法案,即为法国现行之原案。此法、美二国第一任大总统与闻宪法之事,具有先例可援。用特派员前赴国会陈述意见,以期尽我保国救民之微忱。草案内谬点甚多,一面已约集中外法家,公同讨论,仍当随时续告。各该文武长官,同为国民一分子,且各负保卫治安之责,对于国家根本大法,利害与共,亦未便知而不言。务望逐条研究,共抒谠论,于电到五日内,迅速条陈电复,以凭采择。

    宪法草案的内容袁世凯已经打探得明明白白了,他认为宪法草案仍然是依瓢画葫芦,是《临时约法》的翻版。只不过是增添了一些字句更加详细罢了,并没有特别通融自己的地方,所以袁世凯才极力反对。

    各省都督民政长本来属于行政人员,是不能参与立法的,袁世凯并非不知道这点,但他已经成为了总统,当然要好好借重一下官吏,要他们出来作梗反抗立法机关,再借助他们之手压倒国会。借刀杀人是他惯用的伎俩。

    各省都督民政长见袁世凯正得势,谁不会察言观色曲意逢迎?于是你上一篇电文,我上一篇电文,你说应该解散国民党,他说应该撤销国民党议员;这个说应该撤销宪法草案,那个又说要解散起草委员会。这其中还有几个是袁世凯的心腹,他们就更大胆直接了:“国会议员和逆党串通一气,危言耸听颠倒黑白,不如一律解散了,正本清源。”真是拍马屁的好手,只一心主张专制。袁世凯接到这类电文喜得心花怒放,连忙邀了国务总理熊希龄和各部总长一起商议撤销议员等事宜。熊总理等人不置可否,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袁世凯于是决定慢慢进行,先解散国民党,然后再撤销国民党议员。他于十一月四号下令说:

    据警备司令官汇呈查获乱党首魁李烈钧等,与乱党议员徐秀钧等,往来密电数十件,本大总统逐加披阅,震骇殊深。此次内乱,该国民党本部,与该国民党国会议员,潜相构煽,李烈钧、黄兴等,乃敢据地称兵,蹂躏及于东南各省,我国民身命财产,横遭屠掠,种种惨酷情事,事后追思,犹觉心悸,而推原祸始,实觉罪有所归。

    综核伊等往来密电,最为我国民所痛心疾首者,厥有数端:一该各电内称李逆烈钧为七省同盟之议,是显以民国政府为敌国;二中央派兵驻鄂,纯为保卫地方起见,乃该各电内称国民党本部,对于此举,极为注意,已派员与黄兴接洽,并电李烈钧速防要塞,以备对待,是显以民国国军为敌兵;三该各电既促李逆烈钧以先发制人,机不可失,并称黄联宁、皖,孙连桂、粤、宁为根据,速立政府,是显欲破坏民国之统一而不恤;四该各电既谓内讧迭起,外人出而调停,南北分据,指日可定,是显欲引起列强之干涉而后快。凡此乱谋,该逆电内,均有与该党本部接洽,及该党议员一致进行,并意见相同各等语,勾结既固,于是李逆烈钧,先后接济该党本部巨款,动辄数万,复特别津贴该党国会议员以厚资。是该党党员,及该党议员,但知构乱以便其私,早已置国家危亡,国民痛苦于度外,乱国残民,于斯为极。

    本大总统受国民付托之重,既据发现该国民党本部,与该党议员勾结为乱各重情,为挽救国家之危亡,减轻国民之痛苦计,已饬北京警备地域司令官,将该国民党京师本部,立予解散,仍通行各戒严地域司令官各都督民政长,转饬各该地方警察厅长,及该管地方官,凡国民党所设机关,不拘为支部分部交通部,及其他名称,凡现未解散者,限令到三日内,一律勒令解散。嗣后再有以国民党名义,发布印刷物品,公开演说,或秘密集会者,均属乱党,应即一体拿办,毋稍宽纵。

    至该国民党国会议员,既受李逆烈钧等,特别津贴之款,为数甚多,原电又有与李逆烈钧,一致进行之约,似此阳窃建设国家之高位,阴预倾覆国家之乱谋,实已自行取消其国会组织法上所称之议员资格,若听其长此假借名义,深恐生心好乱者,有触即发,共和前途之危险,宁可胜言?况若辈早不以法律上之合格议员自居,国家亦何能强以法律上之合格议员相待?应饬该警备司令官,督饬京师警察厅,查明自江西湖口地方倡乱之日起,凡国会议员之隶籍该国民党者,一律追缴议员证书徽章。一面由内务总长,从速行令各该选举总监督暨初选举监督,分别查取本届合法之参议院众议院议员候补当选人,如额递补,务使我庄严神圣之国会,不再为助长内乱者所挟持,以期巩固真正之共和,宣达真正之民意。

    该党以外之议员,热诚爱国者,殊不乏人,当知去害群即所以扶持正气,决不致怀疑误会,借端附和,以自蹈曲庇乱党之嫌。该国民党议员等回籍以后,但能湔除自新,不与乱党为缘,则参政之日月,仍属甚长,共和之幸福,不难共享也。除将据呈查获乱党各证据,另行布告外,仰该管各官吏,一体遵照。此令。

    这命令一下,不只国民党议员异常惊愕,就是普通议员也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慨。于是他们决定,除了将议员除名,还要与政府辩驳一次。新组织的民宪党是拥护宪法草案一派的,他们抵制政府干涉,于是都说袁世凯能战胜兵戎,但绝不能战胜法律,誓要同心协力与宪法共存亡。他们抖擞精神,准备和袁世凯好好辩论是非曲直,但没想到这都已经迟了。

    袁世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下令这天下午四点就派了军警,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地忙了一夜。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军警们在向国民党议员追缴证书和徽章。议员们只要稍稍表示迟疑,那些军老爷们就拔出手枪来示威恐吓。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性命,议员们不得不将证书和徽章缴出了事。到了夜半,军警们已经追回了三百五十多件,统统交给了政府。

    可是袁世凯意犹未尽再次下令,湖口起事前已经脱离国民党的人也要缴出证书和徽章。军警们不敢懈怠,只好再挨家挨户地搜索,乒乒乓乓、叫骂声不绝。直到天亮红日高升,众人才又追回八十多件拿回去交差。没想到政府又下令,叫他们继续蹲守在两院大门口,拿着议员名单一个一个地盘查出入。只要有议员进院就必须经过盘问,确定名单里没有这个人才准进去。

    这些都是为什么呢?呵!议院章程里写道,议员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开会。起初追缴的国民党议员证书徽章三百多件,后面又追缴了八十多人,这么一算,两院的议员已经去了一半。这样还如何开会议事?袁世凯要军警继续追缴的原因就是这个,只有这样,立法机关才能失去全部的作用。就算袁世凯在命令里说要候补议员接任,但是各省的候补人员都视议院为虎口,谁也不敢赴京上任。国会不能开会就成了一盘散沙。袁世凯真是厉害,国民党议员这下耍不出什么花样了,他索性下令各省将省议会里的国民党议员也一并辞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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