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很成功。我们的婚姻长过世界上所有领导人的婚姻,除了卡斯特罗。而且,我们只要继续谈天、争吵、做爱,跟着雷蒙的音乐跳舞——噶巴嘎巴嘿——这桩婚姻可能还会继续下去。我们的宗教背景不同,但塔碧莎是个女权分子,一向对男人说了算(还有上帝指示做爱永远不戴套)、女人洗内裤的天主教不那么狂热。而我虽然信仰上帝,却从不参加有组织的宗教活动。我们都来自工人阶级家庭。两人都吃肉,在政治上都是民主党派,都有点像典型的北佬,总有点怀疑新英格兰以外的生活。我们性生活和谐,天生喜欢一夫一妻。但两人之间最结实的纽带是词句、语言,以及我们一生的工作。
我们是在图书馆工作时认识的,我爱上她是在一九六九年一次诗会上,当时我读大四,她读大三。我爱上她部分是因为我理解她当时作品的意义。我爱上她更是因为她理解自己当时的作品。我爱上她还因为她当时穿了一件性感的黑色连衣裙,还穿黑色丝袜,系吊袜带。
我不想把我这一代人说得太不堪(我其实想说,我们本来有机会改变世界,却选择了家庭购物网),但我当时认识的那群学生作家有一种共同观点:好的作品是自发的,是一种情感的迸发,必须立刻把它捕捉住;你在建筑如此重要的通往天堂的阶梯时,不能只是手持大锤站在那里。“诗艺”在一九六九年的最好表述大概是多诺文·里奇唱的一首歌,歌词是“先有一座山/后来没有山/后来又有一座山”。所谓的诗人生活在一个带有托尔金
气息的清纯世界里,从以太虚空捕捉诗歌。大家的认识很一致:严肃艺术来自……就在那儿!作家都是速记员,记下神灵的语言。我不想令当时的朋友感到尴尬,所以虚构了一首诗,作为表现我们当时所谓文学的范例。我把好多人的诗句拼在一起,凑出了这么一首:
我闭上眼睛
在黑暗中我看见
洛丹
兰波
在黑暗中
我吞下
孤独的布
乌鸦我在这里
渡鸦我在这里
你如果问这位诗人这首诗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得到的很可能是鄙视的白眼。大多数人可能会选择不安地沉默。诗人当然不能告诉你创作的过程,这个并不重要。你如果继续追问,他或者她也许会说根本没什么过程可言,只有情感的喷涌:先有一座山,后来没有山,后来又有一座山。大家如果对“孤独”这种常用词理解一致,可能会认为这么产生出来的诗歌太多愁善感——但是,嘿,伙计,那又怎样,扔掉那些过时的废话,只管去挖掘它的深度好了。我不大认可这种态度(可我当时不敢这么大声说出来,至少不敢说这么一大篇)。所以我发现那位穿黑裙子、穿丝袜的美女也不大认可这玩意时,我高兴坏了。她没有立刻站出来表明观点,但她不需要那么做。她的作品替她说出了。
诗歌会的成员在导师吉姆·比肖普家的客厅里每周碰头一次或者两次,其中包括十来个本科生,三四位教职员。大家一起工作,平等交流,气氛非常不错。诗歌会当天,有人在英语系办公室里用打字机把诗歌打出来,油印。诗人朗诵,其余人跟着读油印版。下面是塔碧莎那年秋天写的一首诗:
渐进的圣歌为奥古斯丁作
最瘦的熊在冬天惊醒
被蚱蜢睡着的笑声,
被蜜蜂梦里的叫嚣,
被沙漠的沙尘甜蜜的芬芳惊醒
那是风从她的子宫带来的
带到遥远的山里,带到香柏木的殿宇。
熊听到一句可靠的承诺。
有些词句可以吃,有营养
胜过银盘盛雪
或是金碗溢冰。冰片
出自爱人口中未必尤佳,
沙漠中的梦也不一定是蜃景。
起身的熊唱一曲渐进的圣歌
由沙尘织就
沙尘缓慢一转,征服城池。他的颂歌诱惑了
一阵过路的风,风往海上去
那里有条鱼,困在精心布下的网里,
听到熊在雪清凉的芬芳里歌唱
塔碧莎读完之后大家都沉默了。没有人知道该如何回应。仿佛有缆绳从诗中穿过,将一行行诗句扎在一起,诗行紧得似乎行将嗡嗡作响。我觉得这种精妙构辞和狂乱意象的结合既令人兴奋,又发人深省。她的诗还让我感到,并非只有我一个人相信好的文学创作可以既感染人,又启发人。冷若磐石的人如果能够发狂一般地做爱——他们在做爱时如果被你逮个正着,确实会发狂——作家为什么就不可以既发神经又保持理智?
我还喜欢这首诗里的职业道德观,它仿佛在说,写诗(作文,写小说)与扫地的共同之处,与神启的共同之处一样多。在《愤怒的葡萄》里,一个角色大叫:“我要飞!我要碰触太阳!”他的妻子回了一句:“先把鸡蛋吃了。”
我在塔碧莎朗诵之后的讨论中发现,她理解自己的诗。她明确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也把大多数想法说了出来。她作为天主教徒和历史专业学生,很了解圣奥古斯丁(公元三五四年——四三〇年)。奥古斯丁的母亲(也是圣人)是基督徒,父亲不信教。奥古斯丁皈依之前,追求金钱和女色。他皈依之后,继续跟自己的性冲动作斗争,以《浪子的祈祷》著称,其中写道:“哦,主啊,让我变得贞洁……不,且慢。”他的作品集中写人类放弃对自我的信仰,转而信仰上帝这个挣扎的过程。他有时候还把自己比作熊。塔碧莎有个习惯,微笑时常会压低下巴——这让她显得既聪慧又可爱得不得了。我记得她当时就做了这个小动作,说:“再说,我喜欢熊。”
这首圣歌之所以是渐进的,也许是因为熊是渐渐觉醒的。熊既强壮又肉感,但这一只却因为违背时令而瘦削。大家请她做详解时,塔碧莎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熊理解为人类一种既令人困扰又美妙的习惯,那就是总在错误的时间做正确的梦。这样的梦很麻烦,因为它们不合时宜,却又充满希望,所以很美妙。这首诗还表现出,梦很有力量——熊的梦强到足以诱惑风将他的歌带给一条困在网中的鱼。
我不想争论说《渐进的圣歌》是一首伟大的诗(可我确实认为这诗相当不错)。关键是,这是在歇斯底里时代创作出的一首合情合理的诗,出自一种盘旋在我心底和灵魂深处的写作道德观。
那天晚上,塔碧莎坐在吉姆·比肖普家的一张摇椅上,我坐在她旁边的地板上。她讲话时,我把手放在她小腿上,握住她丝袜里面温暖的肉体弧线。她向我微笑,我报之以微笑。爱情有时候并非偶然。我几乎确信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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