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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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魔女嘉丽》的手稿寄给达布尔德出版公司,我跟这家公司的威廉·汤普森是朋友。然后我就把这事抛到脑后,继续我的生活,具体就是教书、带孩子、爱老婆、礼拜五下午喝高一回,还有写小说。

    我那个学期在第五节课——也就是午饭后的第一节——没课。我通常在这段时间里待在教师休息室里批改学生作业,很希望能够躺到沙发上睡一小会儿——我在午后就像一条刚吞了只山羊的大蟒蛇,只想歇会儿,专心消化,没力气动弹。这时校内传呼器响了,校办公室的考琳·塞茨问我在不在。我说我在,于是她请我去校办。有电话找我。是我太太。

    从南翼的教师休息室走到校办的路似乎很长,要经过几间学生正在里面上课的教室和空荡荡的礼堂。我脚步匆匆,但没跑,心跳得很快。塔碧莎得把两个孩子打扮齐整,穿上靴子外套,才能去邻居家借用电话。我只能想象出两种促使她打电话的原因。要么是娜奥米或者乔从门阶上摔倒,跌断了腿,要么就是我把《魔女嘉丽》卖出去了。

    我老婆上气不接下气,激动地给我念了一封电报。是比尔·汤普森

    (他后来还发掘了密西西比州的小作家约翰·格里沙姆

    )发来的。他试图打电话找我,后来发现金家没电话。电文说:恭喜,达布尔德正式接受《嘉丽》,预付金两千五百美元可否?前途光明。爱你,比尔。

    即便在一九七〇年代早期,两千五百美元作为预付金也实在不高,但我当时不知道,也没有经纪人替我知道。我在自己的收入大约到了三百万美元而其中许多都归了出版公司之后,才意识到我可能需要一位经纪人(达布尔德那时候的标准合同比苦工的卖身契好不了许多)。而且我这本中学校园恐怖小说的出版步伐实在是慢得能磨死人。出版社在一九七三年的三月底四月初就接受了书稿,但直到一九七四年春天才将本书排上出版日程。这没什么不寻常。达布尔德当时就像一个巨大的小说工厂,不断产出悬疑、爱情、科幻等各类小说,每月还有五十多本双D系列的西部小说,所有这些书和大牌作家里昂·尤里斯、艾伦·杜鲁里

    作品一道进入热闹的市场。我只能是奔腾大河里一条不起眼的小鱼。

    塔碧莎问我会不会辞去教职。我对她说不行。我如果是一个人,靠两千五百美元的预付金和那之后渺茫的可能性,也许会考虑辞职(见鬼,是很可能辞职)。但我有家有口,不能这么轻率。我记得我们那晚吃着吐司,躺在床上聊到凌晨。塔碧莎问我,达布尔德如果成功卖掉了《魔女嘉丽》的简装本重印权,我们能得多少钱,我回答说我不知道。我曾经读到过报道,马里奥·普佐靠卖《教父》的简装本版权得了一大笔预付金——报纸说是四十万美元——可我觉得《魔女嘉丽》的简装本版权即便能卖出去,价钱也根本不可能有那么高。

    塔碧莎问我——我这位通常有话直说的老婆突然变得胆怯——觉得会不会有简装书出版商买这本书。我对她说我觉得机会挺大,大概十之七八。她问可能会卖多少钱。我说我猜能卖个一到六万美元就很不错了。

    “六万美元啊?”她很是震惊,“竟然会有这么多啊?”

    我说确实挺多的,也许机会不大,但可能性还是有的。我还提醒她,合同注明,简装本版权费五五分成,也就是说,百兰亭

    或者戴尔如果果真出了六万美元,我们也只能得三万。塔碧莎没有再表现出惊讶——她无需开口。三万美元等于我四年教学工作的总收入,这还是把每年涨的工资也算进去了。那可是一大笔钱。这事八字还没一撇呢,可我们那天晚上心中充满了憧憬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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