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没喜欢过嘉丽·怀特,也始终不相信苏·斯奈尔让自己的男朋友去跟嘉丽一起参加毕业舞会是出于好意,但我这个故事确实有料,我一生事业仿佛皆系于此。塔碧莎不知怎的看出了这一点,我写满五十页单倍行距稿纸时,也明白了这点。就说一点吧,我相信任何人只要去过嘉丽·怀特的毕业舞会,就绝不会忘记它。当然,我是说那些活下来的人。
我在《魔女嘉丽》之前写过三部长篇——《怒火》《长路漫漫》和《逃生游戏》,三部后来都出版了。其中最令人不安的是《怒火》,最好的很可能是《逃生游戏》。但这几部小说都不曾教会我在《魔女嘉丽》中学到的东西。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作家对角色的最初认识可能和读者一样是错误的。我紧接着又认识到,仅仅因为创作困难,不论是感情上的原因,还是因为想象力缺乏,就中途放弃一部作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人有时候就得硬着头皮上,哪怕力不从心,仿佛坐着铲屎,使不上劲。因为你干出来的活儿会可能还不错。
塔碧莎帮了我不少,她提供的第一条信息是,高中校园里的卫生巾盒子通常不是投币式的。校长老师们都不希望姑娘们仅仅因为某天上学时少带了几毛钱硬币,就整天任由裙子黏满血迹地走来走去——我老婆这么告诉我。我也尽力自助,在关于中学生活的记忆里挖掘素材。我的教书工作对这本书毫无意义;我那时候已经二十六岁,而且身处教桌另外一边,立场不对。我记起当初班上最孤僻、挨骂最多的两个女生——回忆她们的样子、举动、得到的待遇。我在职业生涯中难得探索让人如此倒胃口的领域。
我暂且管其中一个女生叫松德拉。她跟母亲住在离我家不远的一所拖车屋里,他们家有一条狗叫车打奶酪。松德拉嗓音很不干净利索,忽高忽低,讲话时总像嗓子眼里堵着一口浓痰。她不胖,但肉看上去很松,很苍白,就像某些蘑菇的下侧。她的头发打着“小孤儿安妮”式的碎卷,贴在长满青春痘的脸颊上。她没有朋友(我猜除了车打奶酪,没有活物跟她好)。有一天,她妈妈雇我去帮忙挪动几件家具的位置。在那间拖车屋的起居室里,占据最大空间的是一座真人大小的被缚十字架上的耶稣像。耶稣眼睛上翻,嘴巴耷拉着,头上的荆棘冕冠下面滴出血来。他全身赤裸,只有一块破布裹在臀部和两腿之间。腰布上方是空瘪的腹部,还有像集中营囚犯一样突出的肋骨。我突然想到,松德拉就是在这位将死之神痛苦的注视之下长大的,这种经历对她长成我看到那副样子起了一点作用:胆怯,不讨喜,被排斥,像只惊恐的小耗子一样在里斯本高中的课堂之间匆匆溜过。
“这是耶稣基督,我的救主,”松德拉的母亲见我盯着看,对我说,“斯蒂夫,你有没有得救呢?”
我赶紧告诉她我得救了,我信基督。可我觉得你再怎么好,这么一位耶稣也绝不会替你说话。痛苦使他失去了理智。你能从他的脸看出这一点。这家伙如果重回人世,不大可能有心救人。
我姑且称另一位姑娘嘟蒂·富兰克林,但女生们都叫她嘟嘟或者杜杜。她的父母只对一件事有热情:参加各种比赛。他们也很擅长比赛,赢过各种奇怪的东西,比如一年免费供应的三钻牌神奇金枪鱼罐头,还有杰克·本尼
的麦克斯威尔汽车。那辆车停在德翰姆城西南角他们家房子的左侧,渐渐变成当地一景。每隔一两年,当地的报纸——《波特兰先驱报》,路易斯顿的《太阳报》,里斯本《周报》——就会做篇稿子,报道嘟蒂父母参加各种抽奖、买彩票、礼品大放送赢来的那些莫名其妙的破烂,通常还会配张麦克斯威尔汽车或杰克·本尼拿着小提琴的照片,不然就是把两张照片都放上。
不管富兰克林一家赢过什么大奖,里面肯定没有青少年的衣服。嘟蒂和她哥哥比尔在念高中的头一年半时间里,每天穿的都是同一身衣服:哥哥穿的是黑裤子、短袖格子运动衫,妹妹穿的是黑长裙、灰色及膝袜,配一件无袖白上衣。我说“每一天”有些读者可能会以为我夸张了,但是那些在一九五〇到一九六〇年代的乡下小镇长大的人会理解我说的是真的。在我童年时代的德翰姆,生活可没什么色彩。跟我一起上学的小孩,有的好几个月不洗脖子上的灰;有的脸被晒伤之后没有治疗,伤痕久久不退,就像干苹果做的洋娃娃脸,皱巴巴的,挺吓人;有些小孩上学时饭盒里只有几块石头,水壶里除了空气一无所有。那里绝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只是毫无幽默感的穷乡僻壤。
在德翰姆小学,嘟蒂和比尔·富兰克林兄妹过得还算可以,但高中是个更大的环境。对嘟蒂和比尔这样的小孩来说,里斯本高中只意味着嘲讽和毁灭。我们怀着既恐惧又娱乐的心态,眼看着比尔的运动衫渐渐褪色,从短袖往上开始脱线。扣子掉了一个,他就拿曲别针代替。裤子膝盖后面破了一道,他把纸条小心地涂成跟裤子一样的黑色,贴在那里。嘟蒂的无袖白衬衫因为穿了太多次,太旧,又因为被重重汗渍浸泡,变得越来越黄。她越发育,衣服越小,胸罩的带子越发明显地透出来。其他女生都取笑她,先是背着她,后来当面取笑她。开始是开玩笑,后来渐渐发展成羞辱。男生并没有参与这事,我们有比尔(对,我也参与了——参与不多,但参与了)。我想嘟蒂受害更甚。女生们不但嘲笑嘟蒂,还恨她。她们对嘟蒂的一切都避之惟恐不及。
高二的圣诞节假期结束之后,嘟蒂盛装返校。那条邋里邋遢、长到小腿的黑裙子变成了一条莓红色及膝短裙,破烂的短袜变成了长筒丝袜。看起来还不错,她也终于把腿上旺盛的黑毛剃掉了。那件古老的无袖衫变成了柔软的羊毛衫。她把头发也烫了。嘟蒂突然改头换面,你看她的脸就明白,她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攒钱买了新衣服,还是父母把衣服作为圣诞节礼物送给了她,又或者她经过苦苦哀求,终于拿到零用钱了。这都没关系,因为仅有新衣服什么都改变不了。那天对她的嘲弄格外恶劣。女同学们毫无放过她的意思,她们既然把她扔进这么个盒子,就不许她再出来。她试图挣脱出来,就要受到惩罚。我跟嘟蒂一起上过几堂课,亲眼目睹她的毁灭。我眼看她脸上的笑容退去,目光里快乐的闪烁先是淡去,后来彻底熄灭。那天放学时,她又变成圣诞节假期前的那个嘟蒂——一张大白脸上长满雀斑,像鬼魂一样低垂着眼睛,把书抱在胸前,匆匆穿行在不同的教室。
第二天,她仍然穿着新裙子和羊毛衫。第三天、第四天也仍然如此。那个学期结束时,她还穿着同一身衣服,虽说那时候天气已经很热,穿羊毛衫的季节过了,她的额头上和嘴唇上都是汗。她没再自己烫头发,那身新衣服开始显得暗淡,没精打采,但是对她的嘲笑回复到圣诞节假期前的程度,羞辱彻底停止。有人试图越界,所以必须把她打回去,就这么简单。越狱企图一旦被阻止,全体囚犯论功行赏,生活恢复正常。
我开始写《魔女嘉丽》时,松德拉和嘟蒂两个人都已不在人世。松德拉后来搬出德翰姆的拖车屋,脱离那位濒死救主痛苦的注视目光,搬进里斯本的一座公寓。她肯定在那附近做过工,也许是某家纺织厂或制鞋厂。她患有癫痫,在一次发作中死掉了。她一个人住,所以摔倒在地、扭到了头且有生命危险时,没有人在一旁帮忙。嘟蒂嫁给了电视台的一个天气预报员,这个人在新英格兰地区有点名气,以懒洋洋慢悠悠的腔调著称。嘟蒂生了孩子之后——我想那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跑到地窖,用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手枪朝自己的腹部开了一枪。她很幸运(你也许会说不幸,视你的观点而定),击中自己的大动脉,死掉了。城里谣传说她患有产后抑郁症,多让人难过啊。而我总是疑心,高中生活留下的阴影跟这件事有点关系。
我从来都不喜欢嘉丽,她是艾里克·哈里斯和迪兰·克莱伯德
的女生版,但是我通过回忆松德拉和嘟蒂,终于对她有了些了解。我觉得她可怜,她的同学也可怜,而我曾几何时也是她同学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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