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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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医德评价的含义和作用

    医德评价是医学伦理学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通过医德评价,能帮助医疗卫生工作者明确各种医疗卫生行为的道德是非界限,对于他们选择正确的道德行为,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自觉树立道德责任感,加强医德修养,提高医德境界,树立社会主义良好的医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德评价的含义

    医德评价是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对医疗行为进行道德评价,也就是对自己或他人的医疗行为在履行道德规范和体现道德品质之后进行善恶的判断,表明褒贬的态度,进行道德的评价。医德评价是医德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是医学伦理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一种自觉的社会行为,既应合乎科学规律,又应合乎价值目的。

    医务人员在医学实践活动中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用一定的道德标准衡量自己或他人的医疗行为,并用这样的道德标准来规范和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医德评价可分为两种类型: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社会评价是行为当事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对医务人员职业行为进行评估,表明倾向性态度,或支持、赞扬和鼓励高尚道德的行为,引导、影响良好的道德意识形式;或批评、谴责和制止不道德的医疗行为。自我评价是行为者本身对自己已发生的品行,在内心深处进行道德审判,自我“起诉”,自我“裁定”,以内疚、自责等形式反省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警戒不再发生,自觉地择善而行。

    医学活动的特殊性质、目的,决定了医务人员的自我评价往往比社会评价更为重要、更为深刻。

    二、医德评价的作用

    科学合理的医德评价活动能够形成一种精神力量,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形成道德激励和谴责的有效机制,并对医院的各项工作产生重要影响,促使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方面取得和谐和统一。

    正确地进行医德评价,对于促进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和医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医德医风建设,加速医学伦理学学科建设,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医德评价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对医疗行为的善恶起到裁决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道德评价也就像道德法庭。评判各种医疗行为的道德与不道德的性质。而这个无形的法庭常常比有形的法庭更有震慑性,因为它触及人的灵魂。

    (2)调节和规范医疗从业人员的行为。通过医德评价可以防止医疗过失和协调医患关系,促进医疗行为的健康有序进行。

    (3)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者来说,医德评价可以揭示管理中存在的医德医风问题,从而转变管理者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效率。

    (4)对患者来说,医德评价可以使他们花最少的钱选择最好的医疗服务,避免在治疗过程中受到身体和心理的伤害。

    (5)科学地开展医德评价活动,也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投资的经济及社会效益,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发展。

    第二节 医德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从事的各项活动同样要受到来自自身或社会的评价,以此来规范其行为。但这一切都必须以医德的可评价性为前提,即承认善恶质的区别,承认道德行为,道德主体,道德客体是客观存在的,人们有能力认识、分析和评价。医学行为作为人的一种社会行为,因此具有可评价性,人们可以借助一定的判断标准对行为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价其影响、作用、意义以及结果。价值较大的医学行为将得到社会的支持与肯定,而没有价值的行为则将遭到社会的反对。

    一、医德评价的标准

    医德评价的标准,即在医德评价中用来衡量被评价客体时,评价主体所运用的参照系统或价值尺度。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和世界观的不同。人们对道德是非评判的标准也不同。医德评价的标准还受到时代、环境、民族等因素的影响。

    在伦理思想发展史上,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客观唯心主义把道德标准归结为上帝的意志、理念或绝对精神,主观唯心主义把道德标准归结为先天的善良意志或道德激情。唯心主义的共同之处是仅看到医德标准的主观性,否认客观性,如中国古代的庄子。而一些资产阶级伦理学家则用人的自然属性作为判断人们行为的永恒的道德标准。斯宾诺莎说:“所谓善是指一切快乐和一切足以增进快乐的东西而言,特别是指能够满足愿望的任何东西而言。”这些看法都是错误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道德评价标准是客观存在的,其内容是主体对客观利益关系进行加工整理而形成的以道德原则和规范为表现形式的参照系统,会随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它是主观和客观,相对和绝对的统一。在道德评价上,没有永恒的善恶标准,它必然随社会制度的更替,社会道德的变化而变化,即使在同一时代,不同国家或民族在评价同一医疗行为时,其判断也可能不同。例如,在器官移植、安乐死等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乃至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人们的认识都不同。在道德评价中的善与恶,是人们复杂的医德关系的反映。“善”是指符合一定阶级或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行为,“恶”是指违反一定阶级或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行为。我们医疗行为的评价的客观标准就应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医学道德的基本原则和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我国医德评价的客观标准主要有以下三条。

    (一)疗效标准

    这是衡量医务人员医疗行为是否符合道德以及道德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准。如果医务人员采取某些明知对疾病的缓解和根除不利的医疗措施,不管其主客观原因如何,都是不道德的。医生对病人负责就是指对病人的生命健康负责,要做到这一点。医生不能投其所好,应对症下药,严格按照医疗规定遵循科学的医治原则,尽量减少病人痛苦,缓解疾病,挽救生命,时时处处把维护病人的身心健康利益放在首位。这就要求医生业务上要精,要善于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医疗技术。目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和医生都面临竞争压力,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有些医务人员乱开药,多开药,不从病人实际病情出发,为拿取“高额药品回扣”,有的甚至夸大病情,把不该住院的病人通知其住院,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这些以经济利益至上不顾患者的身体健康,严重侵害其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是极端不道德的。严重的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前形势下,强调这一评价原则,已成为衡量医务工作者是否合格的最起码的道德标准,它对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力倡导“以病人为中心”的行风教育,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科学标准

    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以高新技术为标志的现代科技正日益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医学科学在许多新技术的运用推广下得到很大发展。人们的健康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但先进技术的应用,尤其在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领域遇到了某些传统观念的抵制。

    例如,由于发展和应用了生命维持技术。使一些本来马上会死亡的处于脑死亡或永久性物状态的人可以靠呼吸器和人工喂饲维持生命。这种病人还是“人”吗?对“救死扶伤”负有天职的医务人员能撤除这种治疗吗?医生采取何种行为才是善或恶呢?我们是维护传统道德操守而阻碍或限制新技术的发展,还是去重新建立一种适应社会进步发展的新的伦理观念?在21世纪,生命科学技术可能面临基因工程,辅助生殖技术,克隆技术等方面的挑战。我们认为应立足人类长远发展的未来来评价医疗行为的价值。如果这种科学技术对挽救病人的生命,发展医学科学有价值,那就应该认为是道德的。

    (三)社会标准

    有利于人群的健康、长寿和优生。医学事业的目标不仅关注个体健康、医治好疾病,而且从根本上讲应立足于人群整体的健康优化。因为人类的健康问题是一个整体系统工程。我们应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关注人类的整体生存质量以及与之相关的系列问题,其中特别应关注生存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医疗机构的门诊、病房、化验室、手术室以及洗衣房、厕所等地方每天都有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出来,经下水道流人江河湖海:还有一些未经消毒灭菌处理与生活垃圾混杂一道的污物,也严重污染环境。如果只顾把有害物质排出医院,而不顾社会的环境卫生,这必然会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严格处理医院的废物,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否则,我们前门给人治病,后门又使人致病,这是不道德的。

    上述三条基本标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中,患者的利益是确立医德评价标准的基本点,总的目的是为了人类的健康和幸福。

    在医德评价中,要坚持医德评价的这三条标准,做出正确的评判。医务人员的行为如果完全符合这三项标准,可称之为医德高尚;如果有些行为符合,大多数不符合,可称之为医德不良;如果基本不符合这三项标准,可称之为医德低劣。坚持用这三项客观标准来评判医务人员的行为,对一些争论不休的问题,也就容易做出比较确切的评价。

    二、医德评价的依据

    对医学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时,除掌握评价标准以外,还需对医学行为的内在要素进行分析,医学行为的产生,总是在一定的动机、目的支配下,采取一定手段进行的,最后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行为结果。因此医学行为中的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是我们根据评价标准对医学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依据。

    (一)动机与效果

    考察医疗行为的善恶必须既看动机,又看效果,把二者统一起来,我们反对只重动机的唯动机论和只要效果不考虑动机的唯效果论。动机与效果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必须联系动机看效果,透过效果看动机。

    首先,分析动机与效果的一致性与非一致性。一般说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效果。医务人员带着美好愿望进行的医疗行为通常会产生理想效果。反之不良用心终会产生恶果,动机与效果的一致性是比较简单的医学道德评价。

    医学实施过程涉及多方面因素,动机与效果有时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好的动机可能会带来不良的效果,不良的动机却产生好的效果。例如,“非典”刚刚来时,一些地方医院隐瞒不报,也许是考虑会造成群众的恐慌,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动机是好的,但正是这种不宣讲,压制不报造成医护人员没有及时重视疫情,结果一些医院的医护人员被传染的人数不断增加,甚至失去生命,使疫情在初期没有得到很有效的控制,产生了不好的结果。

    正是由于动机与效果的不一致性,我们应通过全面分析医学行为的全过程来判定。医学人员出于善的动机出现恶的结果时,由于事情发生的原因,处理方式,医学人员的态度等会在整个行为过程中表现出来,从而展示他的道德品行,如果医学人员真正出于好的动机,也能够总结教训,改进行为,最终会达到好的效果。如果医学人员出于不道德的动机,尽管一时产生好的效果,迷惑于人,但在行为的全过程中,终会暴露其不良居心的。

    其次,分析动机与效果的复杂性,在具体分析医疗行为的动机与效果时,我们既看动机又看效果,但应根据行为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事,论事则天下无孝子,这说明孝不孝重动机。万恶淫为首,论事不论心,论心则举世无完人,这说明生活作风,主要看效果。因此分析具体情况时,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医疗行为。

    医疗行为的动机与效果十分明确时,应多注重动机。而在二者情况都不明确时,应多考察效果。另外医学行为发生在不同场合时,也应区别对待。如对于临床急、危病人,评价医学行为时,偏重效果,对医学科研中的医学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时,可偏重动机。

    总之,人的思想、行为十分复杂,道德评价时要是非分明,评价得当,避免简单化,应对医学行为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二)目的与手段

    医疗行为要实现医务人员的主观动机,最后达到客观效果还需要目的与手段这一中介环节,因此医学道德评价时,除依据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还应坚持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

    医学目的是指医务人员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医学手段是指医务人员为实现医学目的所采用的各种途径和方法。医学道德评价是依据目的呢?还是依据手段?我们反对唯目的论:即只要目的合乎道德,采取何种手段都是允许的。同时也反对唯手段论:即手段就是一切,目的不重要,为保持手段的道德性,可以放弃远大目标。目的与手段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目的决定手段,手段为目的服务。既要看其是否选择了正确的目的,又要看其是否选择了恰当的手段。

    总之,医德评价依据要坚持: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

    第三节 医德评价的方式

    医德评价同一般的道德评价一样,其方式有四种: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俗与量化考评。社会舆论、传统习俗是医德评价的外在形式;内心信念是医德评价的内在形式。

    一、社会舆论

    所谓社会舆论,就是众人的言论。在不同历史条件和不同情况下,多数人对某一事物常常形成共同的看法和态度,这种共同的看法和态度形成社会舆论。

    作为一种舆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有一定人群,甚至是多数人的明确态度或看法:二是这些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有几种不同的舆论,但每一种舆论都代表着一定人群的看法,都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显然。社会舆论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问关系的一种客观存在反映,它是通过自觉和自发这两种方式出现的,但无论是自觉形成还是自发形成的社会舆论,都是有着鲜明的时代性和阶级性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自觉的舆论,是我们党和国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书籍、曲艺等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对不符合社会主义医德要求的行为加以否定和谴责,形成一种抵制力量,制止某种行为再次发生,起到抑恶扬善的作用。自发形成的社会舆论,是人们遵循实际生活经验和已有的传统的情况下形成的舆论,这种舆论多是分散的、不集中的。这种舆论,有的是支持有利于社会主义医德医风建设的,有的是谴责不利于社会主义医德医风建设的。正确的社会舆论,能激发和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和荣誉感,有效地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有益于人们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的培养;而错误的社会舆论则起相反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医德舆论是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是人们意志的体现。党和政府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影剧等宣传工具,对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优秀医务人员予以褒奖,要求医务人员以他们为榜样,批评那些违背社会主义医德原则和医德规范的医务人员,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自觉贯彻社会主义医德原则和医德规范,并以此为准绳来检查自己的行为。正确的社会舆论,表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对医务人员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的要求,表达着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和意志。在社会主义的医德评价中,要广泛而恰当地运用社会舆论,倡导、赞扬、鼓励高尚的医德行为,贬责、鞭挞恶劣的医德行为。促使医务人员自觉反省自己。这样,就会使被褒奖者内心受到鼓舞,继续为善,使被贬者内心感到惭愧、羞耻,使其弃恶从善。社会舆论能帮助医务人员明辨是非、善恶、荣辱,增强责任心、荣誉感,自觉地选择有利于社会和病人的行为;社会舆论可以起到监督作用,帮助医务人员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二、内心信念

    内心道德信念是医务人员发自内心的对医德义务的真诚信仰和强烈责任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善恶评判的精神力量。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医德的特点不仅在于社会舆论外在的强制,而且在于内心信念发挥作用。一个人某种内心信念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在对生活实践有长期、深刻观察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结果,是医务人员在医德实践中形成的医德意识、医德情感和医德意志的统一,是其世界观、人生观的集中表现,是实践的产物。要确立高尚的内心信念,必须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前提。

    内心道德信念也是道德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内心信念是通过职业良心来发挥作用的。现代英国作家毛姆说:“我把良心看做一个心灵中的卫兵,社会如果要存在下去,制定出的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我们每个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督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良心不仅对医务人员的行为有监督作用,而且具有裁判作用。良心是医务人员内心的“道德法庭”,他们自觉地在良心法庭上做自己的起诉人和审判官,自己检查和审判自己的言行,对自己符合于医德要求的言行,得到良心上的安慰和满足,对自己违背医德的行为,即使不被人发现,也要在内心深处加以审判,进行自我谴责,感到羞耻,并努力避免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三、传统习俗

    传统习俗是医德评价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所谓传统习俗,是指由历史沿袭下来的人们习以为常的行为倾向、行为规范和道德风尚。传统习俗由于源远流长,常同民族情绪、社会心理交织在一起,成为民族风俗。它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容易改变,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势力。传统习俗对人们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被人们视为一种不言自明的行为规范。凡是违背传统习俗的行为,人们常常加以谴责;凡是符合传统习俗的行为,人们就加以赞扬。因此,传统习俗在医德评价上有特殊的作用,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实践行为有一种很大的约束或鼓舞力量。

    传统习俗有新与旧、进步与落后的区别和对立,旧传统习俗的落后部分是推行新的医德的阻力。有时在医德评价中,尽管有些行为是高尚的,合乎医德的,也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但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常遇到种种非难。如为了发展医学科学,进行人体实验和人体解剖,本来是合乎医德的,但往往受到阻挠和指责。对这种传统习俗的落后部分应该加以摒弃,要多做宣传解释、说服教育工作,用社会主义道德及有利于医学科学发展的道德观念来改造旧的传统习俗。而对于进步的传统习俗,则必须加以继承和发扬。如我国医德传统中,被人们广泛称赞的“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这种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勇于献身的精神,对于今天的医德建设仍有积极意义。同时,还要积极宣传、扶植符合医德的新风尚,新的医德风尚被人们作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规范形成习惯时,又会成为新的习俗力量。在医德评价中,要正确发挥传统习俗的作用,就必须依据医德评价的标准来决定对它的态度。支持和遵循符合时代要求的传统习俗,批评和改造不良的传统习俗,促进新的有利于医学发展的良好道德风俗习惯的形成。

    三种评价方式之间的关系。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俗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在于: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是由多数人组成的群体力量,而内心信念是单个人的力量,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是来自外界的社会力量。而内心信念是发自人本身的自我力量。然而,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的:内心信念的形成要受到舆论和习俗的影响;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的作用则要通过内心信念来实现,这种关系是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在医德评价中的表现,它们在医务人员的医德实践中统一起来。

    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三者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从舆论和习俗的关系来看,习俗影响舆论。传统习俗不仅影响社会舆论的内容。而且影响社会舆论力量的发挥。社会舆论与传统习俗的方向一致时,它们形成共同的道义力量,促进或制约医务人员的行为;两者的方向不一致时,传统习俗力量可以抵消某些舆论力量。而社会舆论也可影响传统习俗,如当某种传统习俗阻碍医德医风发展时,通过社会舆论可以逐渐改变不良传统习俗。从内心信念和传统习俗的关系来看,内心信念制约着传统习俗。每个医务人员都从自己的内心信念出发,遵循良好的传统习俗,抵制不良的传统习俗。从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的关系来看,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相互影响。一方面,社会舆论增强内心信念,是内心信念发挥的环境和客观凭借。正确的社会舆论,能够促使医务人员在思想上开展内心斗争,培养医务人员的善恶观念,培养医务人员的医德责任感,提高对诊疗行为善恶的自我评判能力,增强医务人员的内心信念。另一方面,内心信念的增强和医德责任感的增强,又是舆论的精神支柱,又会促进医德舆论的形成,使舆论发挥更大的作用。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正确的道德信念统一起来,就能对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促进医德水平的提高。

    四、量化考评

    量化考评是指对医德的具体情况进行量的分析和掌握,然后作善意的评价。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对立统一,医德也一样,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医德的质就是善与恶,医德的量就是善恶的程度。以往我们偏重于质的判断,如这种行为是合乎道德还是不合乎道德,而忽视了量化分析,因而对医德的评价缺乏科学的分析。现在采取量和质的综合分析,不仅使人们对医德评价有更科学的认识,而且对于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和修养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进行量化考评?目前许多医疗单位采取记分统计法,把各种医德表现分为一些项目进行量化计分,比较各部门各人的分值,并依据分值多少分别做出评价。有的单位还规定道德量化内容,如:坚持社会主义服务方向;文明行医、礼貌待人的服务态度;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谨作风;刻苦钻研技术、虚心好学的学风;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团结协作、共同进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关系的优良品质等。然后根据这些量化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医务人员之间评价、病人及其家属评价、领导评价,评出每个人的分数,再根据每个人的评分多少来衡量医德优劣程度。有些单位运用模糊数学计算法进行考评,有的单位还采取社会民意测验、单位领导与同行评议方法进行评价,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遵守医德规范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等。

    上述这些量化考评方法,是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评价方式,是社会评价、自我评价的综合运用,对医德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总之,社会舆论的抑扬、传统习俗的调控、内心信念的自律和量化考评的约束四种基本方式,是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的。此外,各级医疗卫生工作行政部门把医德医风作为单位单项评估及医务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医德评价的具体措施。

    良好医德风尚的形成和更新,都是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俗和量化考评的起伏与消长表现出来的。我们要充分地、恰当地运用这四种方式对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

    第四节 医德评价的实施

    医院有组织的医德评价实施方法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即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

    一、定性评价

    医德定性评价是指在一定范围、环境、条件或时限内,通过社会评价、患者评价、同行评价、自我评价等多种形式对医务人员的医德给予定性的评价。

    1.听取患者反映是最直接、最具体、最普遍和最有效的一种方法

    患者亲身感受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的医德表现,是医德最具权威的评价者。当然少数通常是依据医务人员的服务思想、服务态度、敬业精神、遵章守纪、医技水平等的情况来确定。

    2.听取同行反映也是定性评价的好方法

    同行可以充分利用相同的工作、相同的专业和相同的环境,较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医德现状,并能从专业的角度具体分析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德要求。采用这一方法需要注意上级与下级、老年与青年同行之间的差异,防止在评价中掺人个人成见,排除片面性。

    3.自我评价是实施医德评价的重要方法

    自我评价就是将医德标准具体化,对照自身进行剖析和反省,使医务人员按照医德标准思想和行动,排除外界干扰和影响,使自己悟彻修身、从善如流。

    二、定量评价

    医德的定量评价则是指把医德评价所包含的内容具体化和数字化,用图表和分值得出量化的结果,然后经过系统的分析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结论。

    医德的定量评价方法实用性较强,能够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可克服定性评价中存在的主观性、模糊性和表面性等弊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医德定量评价的具体内容通常是依据医务人员的服务思想、服务态度、敬业精神、遵章守纪、医技水平等的情况来确定。

    (一)百分制评分法

    采用最常见、最普通和最直观的100分制评价的考核方法对医德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医德评价标准和医德评价的内容列出各项指标,并制订相应的奖分和罚分标准。例如,设置评分的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协作精神、技术水平、劳动纪律、廉洁行医等内容,并将其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添加适当的分值进行评价,这样可以让参与评价的人员拉开档次,分出优劣,以利于奖惩。

    (二)重点要素评分法

    对“德、能、勤、绩”四种重点要素进行定量评分,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反映医德量化后的水平。首先,把以上的四要素进行细化分解为若干子项。“德”可以分解为政治态度、政策水平、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能”可以分解为技术能力、科研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内容;“勤”可以分解为事业精神、责任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等内容;“绩”可以分解为学术成果、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等内容。然后,对以上各主项和子项设置适当分值和权重。最后,通过综合计算得出打分后的量化结果,并配以文字说明对重点要素的评分结果进行总结。

    (三)综合指数法

    即是将评价对象的各项指标和分值按照时序通过图表组合起来反映其医德量化后的结果,它通过综合多个指标的信息定量地反映出不同指标综合变化的过程,这是一种综合考评的方法,也称综合指数法。通过确定综合指数计算模式设定奖惩指数的范围,并可进行等级评价或医德指数评价。

    医德评价的定量化使医德评价由主观的、笼统的、模糊的评价模式转化为客观的、准确的、清晰的科学评价模式。从而使医德评价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起到赏罚分明、鼓励先进、惩戒后进、端正医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积极作用。

    在实施有组织的医德评价中,还必须注意正确处理以下问题:

    1.合理的评价指标。既要全面又要有重点;既要注意定量指标,又要注意难以定量而且非常重要的指标:既要注意客观指标,又要注意病人的主观体验。具体而言,评价指标需要具备六个条件:一是针对性评价指标,医德评价既要有共性又要体现针对性;二是实践性评价指标。结合医务人员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突出重点,体现可操作性;三是导向性评价指标,激励医务人员明确努力方向、提高医德水平;四是可评性评价指标,使评价工作有一个可衡量医学道德水平高低的客观指标;五是可比性评价指标,反映出不同专业、不同学科医务人员医学道德素质的共同属性,以利于不同时期的对比,促进医院管理工作的发展;六是可操作性评价指标。即制定的评定指标应简易可行。

    2.合理的评价主体。医德评价至少需要四类评价主体,一是患者及其家属,他们是受众,是医德好坏的直接感受者,他们的评价应该占有最大的权重:二是其他医务人员,他们才能从内行的角度评判服务者的优劣;三是管理者和领导者,他们从组织管理的角度评判,也不可缺少;四是医务人员的自我评价。

    3.合理的评价周期。道德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对道德的评价也应考虑时间周期,将短周期和长周期的评价结合起来,从时间维度上做出更加全面的评价。

    4.良好的评价环境。医德评价应该在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开展,避免随意、造假、舞弊、包庇等恶劣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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