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樱桃变得怕过生日了,而且是,越来越怕。
眼下,樱桃三十四岁。过了十月,十月初九,樱桃就满三十五了。怎么说呢,三十四,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尤其是一个大城市的女人来说,不算太大——这里是北京嘛——但也绝不算小——如今的男人们,口味有多刁!女人的韶华,倘若从十八岁算起——自然了,即令从十六岁算起,也不为过,二八年华,豆蔻青春,说得正是。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十年,一大把一大把的光阴,该是多少花样年华,金子一般的岁月哪!从二十八到三十四,又是忽忽六年!人生能有几个六年?这碎金烂银样亮晶晶的日子,怎么就被这么粗枝大叶地,稀里糊涂地,一路挥霍一路蹉跎过来了?想起来,真是恍惚得很。
老实说,樱桃不属于那种第一眼美女,只一眼看过去,是不够的,须得再看上第二眼、第三眼。这就需要耐心了。可现今的人们,最缺少的便是耐心。这个世界,满眼都是光华,满耳都是声色,满心都是名和利,谁还有那么多的耐心,浪费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女子身上?人们的眼光,当真都被那些假面美女们惯坏了。化妆品包装出来的,惊人的完美,也惊人的一致。女人们都成了嫡亲的姊妹,而且是孪生。然而,若说樱桃长得丑,也是天大的冤枉。公正地说,樱桃长得绝不丑,不仅不丑,还很有些耐人寻味。假设得体地打扮起来,不说十分,总也有六七分的颜色。长的头发,柔而顺,又偏爱长裙,不论在哪里,或立或卧,便有了那么一点婉转的风姿,至少,是轻口味男人们还算买账的小清新,文艺范儿。而且,樱桃皮肤白。是谁说的,一白遮百丑,白嫩的皮肤,吹弹得破,动不动,脸上便飞红了,另有一种招惹人的意思。认真究起来,樱桃依然称得上是一个标致的人,然而,这是在京城。京城这个地方,山也高林也密水也深,什么都是见惯不惊。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春衫翩翩,粉白黛绿,翠袖红衣,海了去了。像樱桃这样的女孩子,更是一抓一大把,寻常得很了。若不是十分的出类拔萃,终究不过是京华烟云中一粒微末的浮尘而已。
这么些年了,樱桃身边,也不是没有认真的人。比方说,之前的那一个,叫作连赞的,认真追了她四年多。四年,一个男人,把四年当作一天,对一个女人痴心一片,真是难得了。如今的男人们,还有几个生着如此的古典心肠?见一个,爱一个;烦一个,丢一个;朝是秦,暮又是楚。男人们的一颗心杂花生树,草长莺飞,都忙得紧。相形之下,这连赞简直就是一个痴情种子,惹得南妃妃从旁直跌足感叹。樱桃啊樱桃,你就作吧。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南妃妃说这话的时候,有羡慕,有嫉妒,还有那么一点恨铁不成钢。樱桃听了,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是笑。
连赞是一个官员,不算大,也不算小。要是在地方上,倒是很能够唬一唬人,可这是在京城帝都。冠盖满京华。再牛皮哄哄的人,在这里都是沧海一粟。不过,在樱桃那所普通的私立学校,连赞那一辆奥迪还是十分的扎眼。倘若连赞不下车,只在车里坐着,一身挺括的大牌西装,墨镜遮住半个脸,车窗边上,露出团团簇簇火似的玫瑰,简直要令人惊艳了。然而,连赞总是忍不住要走下来。每一回,樱桃都委实替他捏着一把冷汗,担心被人看见。不是担心那大捧的玫瑰,也不是担心那锃亮的汽车,怎么说呢,这个连赞,实在是太矮了一些。他们一同出去,樱桃都不敢穿高跟鞋。不过,连赞虽然个子不高,可是气场却极大。不知道是因为权力的支撑,还是因为见识的广阔,这个小个子男人,立在那里,自有一种凌厉铿锵之气,脸上似笑非笑,却是不怒自威的意思。私下里,南妃妃不止一回跟她感叹,这个连赞,有大气象,前程未可限量哪,樱桃你可别大意。樱桃听了,也只是笑。南妃妃气得直错牙,点着她的额头恨道,你呀,你叫我哪只眼能看上你!
这话听得多了,十句里,樱桃似乎也听进去了一半句。南妃妃的审美,她还是很信服的。南妃妃是她的硕士同学,超级闺蜜。严格地说,南妃妃也不是那种经典意义上的美女。可是,南妃妃就是有那么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难画难描:单眼皮,细细长长的眼睛,微微有点吊眼梢;一对蛾眉,斜斜飞入两鬓里去;眼睛水水的,像是揉碎了金子在里面,一嗔一笑,波光流转;皮肤却是小麦色,亮晶晶的,涂了釉质一般。最难得是身材也好,细腰丰臀高胸,比例惊人地夸张。樱桃怎么不知道,南妃妃这样的女人,对男人的杀伤力是百分百。这么多年了,杀人杀到手软。可是,世间的事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妖精级别的南妃妃,竟然也被剩下了。自然了,南妃妃的剩和樱桃的剩,从根本上讲不属于一种性质,可是结果是一样的。至少,人生况味该是没有多大的不同,苦辣酸甜咸,自己最清楚。人前端着的那个花架子,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莫名其妙地,这些年,年纪越大,樱桃的脾气越发大了。也不是脾气大,究其实,是心眼越来越小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旁人看她的眼光也渐渐变了,变得,怎么说,又奇怪又暧昧,说起话来,也是十分小心。仿佛是,生怕哪一句话不妥,触动了剩女的一腔闺怨。玩笑呢,更是等闲开不得了。若是哪一句玩笑,竟惹得这古怪的女子翻了脸,就不好了。樱桃看着人们小心翼翼的样子,心里只是冷笑。一群俗人!俗人一群!简直是!俗不可耐!难不成,一个女人的人生,活该就是恋爱结婚生孩子,然后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是无休止的吵架、哭闹,直至最后的冷漠,仿佛路人,甚至连路人都不如——路人,也有最起码的礼貌吧。周围这样的例子,她实在是看得太多了。最不能忍受的,是母亲的眼神,期期艾艾的,像是体谅,又像是恳求,明明是张开了口,却偏偏没有了下文,闪闪烁烁的,话里话外,全是催促的意思,她怎么不懂!前些年,母亲不是这样的,劝导、数落、骂,说着说着就流了泪,幻想着以柔克刚,用一个母亲的泪水,拯救不肖的闺女的命运。那时候,她还算年轻。母亲的焦虑也是直截了当的。这几年,年纪越长,母亲倒变得越发含蓄了。拐弯抹角的,顾左右而言他,一言一行,全是不甘心的试探,好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反叫人不知道该如何劝慰了。亲人们只有把悲苦留在心里,脸上却是强颜欢笑。不相干的旁人们呢,想必该是假惺惺地同情了。可笑,实在是可笑。如今,樱桃最见不得那些个小情侣们,一对一对的,手牵着手,肩碰着肩,不管不顾地,竟然当街就亲热起来,当真是脸都不要了。私心里,樱桃总觉得,他们这是故意。谁不是从年轻时候走过来的?说不定,刚刚还在这个街口拥抱,在下一个街口,等待两个人的便是分手。这世上的事,谁又敢妄下断语呢。
热闹是暂时的。然而,连这暂时的热闹,她都不曾拥有。枯寂的房间,即便是夏天,也有一种侵入骨髓的冷。一日三餐,一个人看碗。邻家的笑声传过来,偶尔,还夹杂着小孩子的哭声、大人的呵斥声、电视的音乐、炖牛肉的蓬勃的香气,一阵一阵的,越发衬托出这边的凄清和索然。红尘的繁华,人间的烟火,都在邻家,都在外面,再近些,同她也是不相干的。握在手里的那一杯咖啡,慢慢凉了,凉了,仿佛腔子里那一点温热的人气,都被这精致的杯子吸了去。这咖啡,看上去品味优雅,似乎最宜于在月夜雨夕独品,然而只有在舌尖上,在心底里,才能真正领教它的苦涩。
最难挨的,还是那些数不尽的长夜。静寂里,仿佛能听见那迟迟的更漏,像剪刀,一点点地,把所剩不多的锦绣年华,一寸一寸地毫不留情地剪了去。关于这些人生冷暖,樱桃从来没有同南妃妃交流过。想来,作为剩女,南妃妃纵然有万种风情,也该是同此凉热吧。有时候,樱桃不禁恶毒地想,这么多年,南妃妃一直同她交好,说不定,正是出于某种不磊落的心理。人这东西,骨子里都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卑下,总是要到比自己更弱的人那里,寻找某种人生安慰,或者叫作自尊才好。如若不然,南妃妃和自己,这么悠久的友谊,该如何解释呢?友谊呢,自然是有的。三载同窗,又有这么多年的岁月磨砺,当年的同学,经过大浪淘沙,也只剩下一个南妃妃了。但其中恐怕也掺杂了其他的添加剂。保质期长的东西,总是要有添加剂的吧,比如矢志不渝的爱情,比如白头终老的婚姻。是不是越容易腐败的东西,反而越是纯粹的呢?人总愿意同比自己弱的人结交,也没有什么可厚非的,没有压力,感觉放松,身心自在,同时,也使得自己拥有更良好的人生感觉。为什么不呢?或许,在南妃妃那里,樱桃不过是一种衬托,一个参照物,她们两个之间,是A角和B角的关系,不容混淆。即便是一台戏里,樱桃侥幸当了主角,可南妃妃,便一定是那幕后的锣鼓,锣鼓喧天,直把那主角的嗓子都盖下去了,热闹自然是热闹的,可也是因了这喧天的锣鼓。这是中国戏的妙处,也是中国戏的不可解之处。
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对这个连赞,樱桃总是不来电,淡淡的,像是春日里的浮云,似有若无。电话也接,短信呢,也回,闲来也赴赴他的约。吃饭,喝茶,看戏,偶尔到郊外去兜风。也不过如此了。连赞虽是官员,却有一种难得的风趣,尤其是在樱桃面前,更是灵感迸发,妙语连珠。有时候,看着连赞那爽朗大笑的样子,一口整齐的牙,白得耀眼,樱桃不免恨自己。恨自己什么呢,樱桃也说不好,总不能恨自己木头一样,横竖不动心吧?还有,连赞抽烟的样子,怎么说,也十分气派,简直称得上迷人了。他坐在那里,一点也看不出个子的大小。脸上线条冷峻,香烟夹在指间,从容,镇定,有一种深沉的神秘的气质。樱桃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一种深深的感动,或者是,柔情?她说不好,竟然在心底悄悄地升起来,升起来,慢慢地把她整个人围困,裹挟,眼看着,她就这样被生生给掳获去了。然而,在这紧要关头,连赞总能让她从幻觉中醒过来,比方说,不经意间,连赞低头看手表,露出半秃的头。樱桃看着那亮闪闪的头,在温馨的灯光下,好似一圈佛光,带着某种意味深长的暗示,犹如兜头一盆冷水,激灵出了一身冷汗;仿佛从一场梦的深处,艰难地退出来,退出来,只觉得满心的茫然,还有虚无。连赞照例坐在那里,慢慢地抽着烟。茶水续了一杯,又续了一杯。茶叶的颜色渐渐地淡了,淡了,像是一个没有颜色的白日梦,淡到模糊,缥缈到虚无。烟雾弥漫,化成一道霭一样的屏障,青白、灰白,在两个人之间浮动,聚了,又散了。然而,连赞再想不到,对面的这个女子,慢慢啜着茶,脸上始终淡淡的,心里却已经重重地跌了一跤,挣扎了几番,踉踉跄跄地,重又咬牙立了起来。经了这一番跌撞,立起来之后的樱桃,倒是更加稳妥了。微笑是稳妥的,说话也是稳妥的,即便偶尔有波澜溅到衣裙上,也不见她大惊小怪,镇定得很了。也或者,令连赞一直放不下的,便是她这一种,怎么说,贞静,端凝,柔软的容貌,坚硬的内心,近乎小女子的大气概。
南妃妃是见过连赞的。樱桃倒是很愿意听一听南妃妃的观感。可是,南妃妃泥鳅一样,哪里抓得住。对于连赞的痴心,南妃妃倒是十分感慨。有时候,樱桃不免有一点小人之心,这个连赞,不是被南妃妃迷住了吧?这年头,被闺蜜挖墙脚的案例,委实不罕见。一念之下,不免有些紧张,一紧张,行止情状便又不同了。这个时候,樱桃眼里的连赞,似乎是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连赞见她的神态声口,知道是打动了她的芳心,不免受宠若惊,只有更加殷勤周到了。渐渐地,樱桃察其言,观其色,南妃妃大大咧咧的,不像是有心。况且,南妃妃多忙!桃花泛滥,简直要成灾了,便陡然间松懈下来,心中不由暗笑自己的小人之心。她甚至荒唐地认为,一个男人,倘若引不起南妃妃的兴趣甚至觊觎,那么,他的魅力,或者价值,便也值得怀疑了。
连赞见她阴晴不定,还以为是女人的心事莫测,倒越发勾起了他追猎的兴味,仿佛是,难啃的骨头更香,扎手的玫瑰更艳。这个小女子,看上去单纯干净,不想竟有一种意想不到的吸引力,繁复,幽深,雾中月水中花,谜语一样,叫人想一探究竟,当真是难得得很。
从一开始,樱桃便知道,连赞是离异。一个四十八岁的男人,这是最正常最合理的情感史,否则,倒要叫人起疑了。两个人初见那一年,樱桃二十八岁,还残留着女人一生中最后的一段光华。从二十八到三十二,连赞辛苦追逐了四年,终于知难而退。不知道是耐心耗尽,还是另有所爱,总之是,仿佛一夜之间,连赞便销声匿迹了。
二
起初,樱桃还不太在意。四年了,这个男人,一直就在她屁股后面,紧紧跟着,好像是她的一个影子。对他,她是胜券在握的,她拿得准他。或冷或热,她可以任意对他,她不怕他掉头而去。那一阵子,樱桃正忙着评职称的事,昏天黑地的,自顾不暇,对连赞的消失,并没有放在心上。后来,待她意识到这个空白的时候,还私心里以为,这不过是这个绞尽脑汁的男人在束手无策之际,耍的一点小小的花招,或者叫作计谋也好。欲擒故纵,先抑后扬,一弛一张,行的是文武之道。也或者,仅仅是想给她一点颜色,警告一下这个狂妄的小女子:他连赞的耐心也是有限度的。樱桃心里冷笑一声,男人,不论他是多大的人物,终究也是男人。而男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小孩子。既是孩子,总脱不了孩子气。跟女人玩这种小计谋,幼稚!樱桃该吃吃,该睡睡,养得粉白脂红。直到很久以后,樱桃才彻底悟过来:这一回,连赞是来真的了。
人这东西,真是奇怪得很。想当初,人家低三下四伏在裙下苦苦哀求的时候,再伟岸的男人,看在眼里,也终究是小的。而如今,当那人真的立起身来,拂袖而去的时候,这原本心意已决的一方,望着那渐行渐远的背影,竟然在一瞬之间,忽然生出了惜别之心,念起了那人的种种好处。人就是这样贱,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那一阵子,没有了连赞这个铁杆的骚扰分子,樱桃身旁一下子便清静下来。清静得过了,甚至感到了一丝丝的寂寞,还有失落,仿佛是,原先属于自己的一样首饰,天天戴在身上,喜欢呢,倒也说不上,只是习惯了,像是习惯那一点被体温焐热的薄薄的凉意。忽然间弄丢了,便觉得空落落的,每每情不自禁地去摸索一下,却都扑了空,便更惘然了。
窗台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束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却还保留着新鲜时的姿态。红的花瓣变成了黑色,一碰便纷纷落下来,映衬着枯枝,竟然别有一种零落的萧索的美丽,带着淡淡的凋谢的哀伤,还有惆怅。俯身闻一闻,却早没有了芳菲的味道,只有寂寂的残水,在寂寂的花瓶里,像是睡去了一般。可樱桃依然留着,不肯丢弃。然而也每每小心着,不去碰触它,仿佛是,那玫瑰摆在那里,犹如一段往事,不必再提起,只是为了某种哀悼,或者凭吊。
花当然是连赞送的。早先倒不觉得,这一个人独居的屋子,冷冷清清,原是少不得鲜花的。那时候,连赞的花几乎是汹涌而来,玫瑰、百合、勿忘我,偶尔带着几枝满天星。有了这些花的装点,这简陋的出租屋,便平添了一种罗曼蒂克的气息。阳台的小茶几上,摆着一套青瓷,是很地道的梅子青。一把茶壶,还有四个茶盏,玲珑得叫人心疼。青瓷也是连赞送她的。樱桃总是幻想着,她和一个男人,坐在那里,喝茶、说话,看窗外的月亮,听阶前的雨声,下雪的时候,看雪渐渐把城市的日夜修饰。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相对无言。夕阳照进窗子,把屋子染成浅浅的蜜色。音乐也是浅浅的,像是若有若无的风,抚弄着他们的衣衫,也抚弄着他们的闲情。空气里浮动着花木的香气。远处高楼上,传来缥缈的歌声。一时有,一时却又听不见了。那个男人究竟是谁,樱桃也没有想好。反正,想来想去,竟也不是送青瓷的那个人。
四年里,连赞不是没有机会上樱桃的屋子里来,但是极少。在这一方面,樱桃是谨慎的。一个男人,倘若先和你有了肉体的关联,不论如何,都不是好事。若只是游戏一场,倒也罢了,然而樱桃并不是那种富于游戏精神的人。若是想要认真地同他谈婚论嫁,倒是宁肯延宕一些,才更有胜数。延宕到什么时候呢,最好延宕到花烛之夜。不是樱桃保守,实在是,男人们喜新厌旧的根性,叫人不得不防。当然了,岂止男人们,谁不喜新厌旧呢?即便是一件衣裳,再心爱,也总有厌烦的时候。而一条新裙子,即便是不那么如人意,可就因为是新的,远远地挂在商店的橱窗里,也不免会引来种种旖旎的想象,想象这裙子穿在自家身上,该是如何摇曳多姿。即便是不妥,也是新鲜的不妥吧。这个连赞,虽说不是理想的结婚对象,但樱桃还是十分地当心。万一呢?她已经不年轻了。再怎么,她也得替自己留个后路才是。
说起来,南妃妃她们都不相信。和连赞交往了四年,他们竟然没有床帏之好。当然了,其他的,也是有的,比方说,拉手,拥抱,接吻,最亲密的,是有一回,连赞直接把手伸进了她的衣裳里。樱桃吓了一跳,但是也没有多么吃惊。在这方面,樱桃也是有见识的。早在大学的时候,在学校后面那片小树林里,那个笨拙的男生,或许是受了月亮的蛊惑,在费力地亲了她的嘴唇之后,迟迟疑疑地撩起了她的裙子。初夏的夜晚,风微微吹过来,草木青涩的气息,夹杂着幽幽的花的香气。小虫子在草窠子里叫着,又热烈,又淘气。那男生在她耳边喘着粗气,热热的,有着薄荷的清凉,汗水不断地从他脸上淌下来,浸湿了她的薄衫。她什么感觉都没有,连传说中的疼,都是若有若无的,却平白地感到满怀的委屈,还有沮丧。现在想来,也不知道,那个初夏月夜的情事,是不是真的成了。莫名其妙的是,那个男生,自那个月夜之后,竟然消失了。其实,也不是消失,据说是转学走了,总之是不告而别。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她恨得直咬牙,却也说不得。
而那一回,连赞却是果决的。他的手在她光滑的背上游走,没有一点犹豫和停顿,便径直绕到她的胸前。这个家伙!本以为他是个好人,他竟然敢!她本来想着要同他翻脸的,然而,终究没有。四年了,连赞一直对她规规矩矩。这既让她感到安全,又让她感到深深不安。一个女人,倘若总是引不起异性的兴趣,也真的需要反省自身了。是过于优雅贤淑,使得男人望而生畏呢,还是过于严正刻板,令男人兴味全无?也或者,是娇媚袭人,叫他们百般怜惜,不忍下手?好在连赞之于樱桃,有一点鸡肋的意思,弃之可惜,食之呢,又无味。然而,假如连赞老是这么规矩,樱桃也不免恨他太过老实。怎么说呢,女子这样物事,最是难以料理。孔夫子早就感叹过了,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看来这话是对的。或许,普天下的女人,怀着的是一样的心思,千方百计地拒绝男人的骚扰,同时又千方百计地招惹男人的爱慕。一个男人,她并不一定要他,可是,她却一定要叫他要她。即便不是心心念念地想着她,至少,也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那一个可爱的倩影,蓦地兜上心头。没办法,女人就是这样的矛盾,抗拒也不是,吸引也不是,前走一步是错,后退一步呢,更是错。在她们面前,做坏人难,而做好人呢,更是不易。
很久以后,樱桃才开始为当初的任性后悔了。当初,她实在是应该趁机把连赞拿下,佯装着束手就擒,索性把自己嫁了。
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了。
三
那时候,樱桃正和唐不在热恋。说是热恋,其实也只不过是樱桃一个人的单相思。当然了,关于这一点,樱桃一直都不肯承认。唐不在是大学老师,教的是中文,身上很有一种文化人的落拓不羁。唐不在留着长发,齐肩,喜欢休闲风,或棉或麻,多是宽袍大袖的范式,又偏爱围巾,不论冬夏,都有一种翩然风度。人又清瘦,立在那里,乱发与围巾齐飞,更像是临风的玉树。据说,学院里的女孩子,为他倾倒者,大不乏人。说来也怪,都说是男性社会,可如今这世道,女人,尤其是女孩子,倒比男人更多了几分骁勇。若认真论起来,个个都是善战的猛将,在情爱这个阵地上,更是如此。可樱桃是个固执的人,所谓的70后,在男女这件事上,还是有那么一点传统的底子,或者叫作包袱的。理想的爱情,自然是另外一种。高楼上的女子,倚遍阑干,天涯望断,为着心中相思的男子。一腔的柔肠,伴着窗前恼人的雨滴,更兼那迟迟的更漏,在心里辗转一千回一万回,却是一句都说不出口。好女子是如何嫁出去的?自然是要让男人来求,求之而不得,便有了一波三折的故事流芳百世。这样的情结,是很小的时候,便在樱桃心里种下的。因此,对于唐不在身旁的那些个莺莺燕燕,她是一万个看不上。可是唐不在呢,却有那么一点乐在其中的意思,左手云右手雨,依红偎翠,樱桃顶恨他这一点。大学的时候,都说不能找中文系的男生,为的是学中文的心思活泼,想象绮丽,心事也多,心事多了,春梦也便缥缈。可这个唐不在,偏还是个教中文的。在芳菲无尽的校园里,看惯了雪月与风花,吟惯了唐诗和宋词,还有几样能叫他有陌生感的?樱桃只恨自己一时糊涂,中了他的蛊。
头一回见到唐不在,是在一次聚会上,也忘了是谁张罗的聚会,为了什么名目。只记得,是一个暮春,天气晴好,玉兰已经开尽了,新发出了一枝一枝的嫩叶。黄的棠棣,紫的紫荆,樱花是将尽未尽的意思。槐花倒是开得放肆,累累的白的花瓣,娇滴滴的是黄的蕊子。绿影重重叠叠的,把京城困在一个慵懒的春梦里面,幽幽的,长长的,似醒非醒的样子。樱桃立在庭院里面,看着红男绿女们出出进进,独自想着心事。这家主人,想必是一个有钱有闲的主,中产阶级享受派,在这僻静的京郊,有这么一个幽静的小院,真是难得。至今,樱桃还住在出租屋里,20世纪80年代的老房子,虽说位置还不错,可终究是有种种不便之处。以北京现在的房价,樱桃还不敢做买房的好梦。在京城漂泊久了,像是倦飞的鸟儿,总想着有个可以栖身的枝头。寻寻觅觅了这么多年,终归是一场空。眼下,这个幽静美丽的小院子,不免叫人生出很多的感叹。后来,樱桃才想起来,这个聚会是南妃妃张罗的。这个院子的主人,也不知道是南妃妃的第几任男友。南妃妃这厮,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换男朋友倒比换衣裳还要勤些。正胡思乱想,只见一个男人走过来,一面打电话,一面笑,忽然就压低了嗓子,朝海棠树这边踱来,低低地笑着,漫不经意地,朝四面环视,不防备树后面有人,倒吃了一惊。樱桃也尴尬,仿佛是故意躲在树后面,偷听人家的私房话。因此,未等开口,倒先红了脸。那人冲着电话嗯嗯啊啊地说了几句,便匆忙挂掉了。樱桃赶忙要解释,刚一开口,不想和那人的话撞在一起,两个人瞅着对方,愣了片刻,都笑了起来。
春日的午后,暖风熏人,带着一种懒懒的闲闲的意思。有一朵槐花落下来,正好落在樱桃的鬓角上。唐不在正说着李后主的词,忽然便停下来不说了。一缕阳光透过花枝,筛下碎碎的影子,把樱桃的长发染成淡金色,槐花簪在发际,将落未落,颤巍巍的,是风鬟雾鬓的样子。樱桃被看得飞红了脸,扭身要走,不想高跟鞋崴了一下,唐不在眼疾手快,一下子把她揽住。
院子后面,是隐约的黛色的春山,远远望去,仿佛笼着一层淡蓝色的烟霭。细细森森的花的香气,夹杂着花木葱茏的气息,被风一阵一阵地送过来。天上飞着一片一片的浮云,闲闲的,心无挂碍的模样。樱桃的一颗心怦怦乱跳,正不知如何是好,忽然听见有人声喧哗,便趁机扭身逃了。到了人丛里,一颗心犹自乱跳不已,又生怕被人看出来,装作去洗手间,转到后面。
一带矮矮的篱笆,把前院后院隔开来。篱笆上爬满了藤蔓植物,缠缠绕绕的,绿得逼人的眼。有蛾子蝶子飞来飞去,跌跌撞撞,不小心撞在人身上,沾惹一身细细的花粉。一个极茂盛的藤萝架,蓊蓊郁郁的,遮住人的眼目,藤编的小月亮门,星星般盛开着各色野花。走进去,却是一个极雅致的洗手间。一色的原木,粗粝的天然的纹理,偏配了青花瓷的盥洗洁具,香皂盒子却是一枚小巧的贝壳。微风过处,花草枝叶相拂,簌簌乱响。樱桃定了定神,掏出化妆包补妆。镜子里,一张脸红得胭脂似的,眼睛却是水水的亮,不由得骂了一句,混蛋。却听见有人在背后问,混蛋?谁是混蛋?抬头一看,却见镜子里出现了唐不在,端着半杯红酒,一脸的戏谑。樱桃一时说不出话来。
那天回来,樱桃坐的是唐不在的车。南妃妃说有事,樱桃心里笑了一下,知道是被什么绊住了,也不点破。同行的,偏还有一个美女,看样子同唐不在十分熟络,一路笑得花枝乱颤的,脖子努力往前伸着,恨不能坐到唐不在的腿上去。樱桃从旁冷眼看着,轻易不肯开口。窗外,是黄昏降临中的京郊。春烟迢迢,被天边的落日染成淡淡的金色,一重一重的绿影,汹涌而来,间杂着缤纷的花朵的颜色,直叫人觉得春深似海。窗子半开着,樱桃把手里的一捧野花搁在窗子外面,颤巍巍地悬着,不断地有花瓣子零落下来,扑簌簌乱飞。有农家的小房子一晃而过,像是迷路在童话里,有一点梦幻的错觉。一只鸟从对面飞来,逆着风,吹乱了一身的羽毛。车里人的调笑声,被风一句一句送过来,不偏不倚,都落在樱桃的耳朵里。看上去,那女孩子也有二十七八岁了,留着短发,被一条鹅黄的发带拦起来,额头光光的,饱满明亮。从前,樱桃一直觉得,女人是万不可留短发的,就像女人不可戴眼镜一样。都说不跟戴眼镜的女人调情,那么留短发的女人,似乎也可归为此列。然而眼下,樱桃却忽然恨起自己的长发来。纠葛缠绕的,都是三千烦恼丝,远不如那一头短发来得干脆俏丽。那小小的淡金色的头,几乎低低地俯在唐不在的肩上,露出一段雪白的颈子,一根细细的银链子,在上面一闪一闪的,亮着碎碎的光泽。樱桃从窗玻璃上看着,看着,忽然啪的一下把窗子关上。那一大捧野花被夹住了,抽也抽不出。正恼恨着,只听唐不在说,当心啊——还这么淘气。樱桃气得不说话,索性把那一大捧野花丢掉了。那野花在风中四散,仿佛随性下了一场花瓣雨。唐不在叹口气道,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樱桃正想怎么噎他,偏那短发女子开口嗔道,好个花心的唐老师!樱桃心里冷笑一声,想这唐不在真是酸文人,都是一样的桃花,只不过深红浅红,便不知爱哪一个了,那么眼下车上的这两个,一个长发,一个短发,恐怕更是不知进退,把这风流的唐同学愁煞了。窗玻璃上,沾着一个粉色的花瓣,像是一滴活泼泼的眼泪。樱桃对着那花瓣看了一会,却听见唐不在说,前面是北环了,先送哪一位?
北京的春天,向来极短。刚才还是满眼的繁花春树,仅仅一眨眼的工夫,却已经是初夏的光景了。或许正是因了这匆匆二字,才更叫人万般流连吧。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便已经怀了一腔的惜春之意,仿佛每一寸光阴,真的都是金子做的。然而初夏的绿,到底是不同的,褪去了年少轻狂,平添了一些深沉老成的意思。石榴树也开花了,是初夏的石榴花。樱桃还记得,老家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很大的石榴树,枝叶繁茂,把廊檐都遮蔽了。开花的时候,火红的一树,有家常的安定和喧闹。她在树下玩耍,有一朵石榴花落下来,落在她的发辫上。
这一阵子,樱桃实在是闲得很。单位里事情不多,又正赶上端午节放假。这么多年,在北京,樱桃最恨的,便是节假日。为什么要有节假日呢?不过都是平常的日子,偏要想出来种种名目,为这日子赋予某种意义。人生一世,日子正长,一眼望去,仿佛是望不到尽头。这些花样,是想叫人仔细品尝人世的滋味吧。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日子好过,节假难熬。樱桃觉得,说的正是她的心事。在中国,也不独在中国,即便是全世界,节假日,都意味着团圆吧,这是人伦。然而,樱桃怎么就这么痛恨这人伦呢?母亲打来电话,问她忙不忙,忙什么?这一回,有没有空……樱桃听她试探的口吻,心里烦恼,三句两句就把她堵回去了。嘴上解了恨,心里却是茫然得很。几次想把电话拿起来,拨回去,终究是作罢了。正心下颠三倒四,手机响了。一个男人在电话里笑道,樱桃同学,还记得我吗?
风从半开着的窗子里溜进来,把桌上的一本书翻起来一页,合上,又翻起来一页。有一片阳光,正好落在玻璃杯上,里面是喝剩的残茶,一叶一叶参差地交错着,仿佛是郁郁青青的森林。杯子表面有一道一道的棱,把阳光折射得亮晶晶的。樱桃端详着那杯残茶,仿佛被晃着了,不由得闭了闭眼。
唐不在。自从那天从京郊回来,唐不在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有时候,樱桃不免恍惚,这个唐不在,真有其人吗?是不是就像她那些个没完没了的白日梦一样,这个男人,仅仅是一种虚构中的幻象?以樱桃三十多年积累的对男人的认识,十有八九,这个唐不在,会主动约她。至少,会在短信里试探她,甚至,在合适的时机,不失风雅地调戏一下她,叫她脸红心跳,惹得她假装翻脸,给他吃几个不大不小的闭门羹。然后,再三再四地,恳求她,逗她。她拗不过,也就顺着他给的台阶,半推半就走下来,一直走到他跟前,任由他牵住自己的手。然而,没有,都没有。自从那次之后,唐不在仿佛是蒸发了。有时候,闲极无聊,翻看手机里的电话簿,翻到唐不在,便怔怔地出一会神,她是想起了那个暮春的午后。但若是主动发短信过去,也绝不是樱桃的风格。在这个上面,樱桃是有原则的,而且,风险也大。男女之间的事,女人总是被动一些才好。一个女人,倘若虎狼一般扑上去,终究是太不像样了。况且,不免有扑空的危险,一个女人家的小身子骨,哪里禁得住这一闪?即便是恰巧接住了,也叫人心里不安。那个伸手相接的人,是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呢,还是仅仅出于应激反应中的本能?不可,万万不可,樱桃比不得南妃妃。在情场上,南妃妃是永远的强者,南妃妃的嬉笑怒骂,都是一篇一篇的锦绣文章,都有人慷慨买账,不为别的,就因为她是南妃妃。樱桃看着唐不在的电话,心里念一遍,再念一遍,不免嘲笑自己,三十多岁的恨嫁女,看来真是疯了。唐不在,他有什么了不起呢?大学老师,穷酸文人一个,偏还是教中文的。谁知道他那一本厚厚的情史里面,有多少女人的血和泪?那一回,在从京郊回来的车里,当着她,那一个短发的女孩子,有多么放肆!固然,一直是那个女孩子嗲兮兮地犯贱,唐不在只是专心开车,认真敷衍而已,可是,是谁把她们惯成了这个样子!后来,唐不在先送的樱桃。在小区门口,樱桃下车,跟唐不在挥手告别。那个短发女子也走下来,却见她径直打开车门,坐到副驾驶座上。汽车扬起淡淡的灰尘,在暮春的黄昏中,慢慢地升腾,又慢慢地弥散。路边是一棵木槿,一阵风吹过,几片紫色的花瓣落下来,落在樱桃的衣衫上。樱桃怔怔地立着,也不去管它。
坦白地说,这个唐不在,并不是樱桃心目中的理想男子。然而,樱桃理想中的好男子,究竟是怎样的呢?她也一时说不出。总之是,这个唐不在,单从外形上来看,有一点叫人不放心。或许,这世间就有那样一种男人,天生带着一种纨绔的气质,怎么说呢,有那么一种叫人恼恨的倜傥劲。自然了,恼恨也不是真的恼恨,是又爱又恨的意思。也难怪,那个短发女子,几乎在他面前失了形状。严格说来,那个短发女子,实在是太平凡了一些。过分地瘦,像长腿的鹭鸶,窄窄的屁股,胸部却是异峰突起,大得有些突然,叫人不免怀疑,究竟是不是原装。假如唐不在真的好这一口,那么,不见也罢。这么多天了,樱桃一直以为,她早已把那个暮春的午后忘记了。直到这一天,唐不在打来电话,她才蓦然觉出了,对这个电话,她是期待已久了的。
四
那一阵子,南妃妃忽然闲下来,动不动就约她逛街,偶尔还过来蹭饭。樱桃有心问一问,但又深知她的脾气,也就按捺着不问。看上去,南妃妃兴致倒是还不错,买的大包小包,卡都要刷爆了。逛累了,两个人在一楼的咖啡馆喝咖啡。有电话打进来,南妃妃便靠在椅背上接电话。
下午,咖啡馆里人不多,零零散散的客人,喝咖啡,低低地聊天。透明的玻璃墙外面,是金碧辉煌的商场。高档化妆品专柜,珠宝专柜,有穿着考究的女人在那里流连,来来回回地试,十分有耐心。有一个售货小姐,正在给一个胖女人化妆。那胖女人仰着银盆似的一张大脸,诚恳地尽着她弄。平日里,樱桃也只是化一点点淡妆,淡淡的,几乎看不出来,她终究是不自信,不像南妃妃。南妃妃几乎从来不化妆,看上去,也不怎么用心打扮,怎么说呢,或许,南妃妃是那种不用打扮的人。眉不画而翠,唇不点而红,头发呢,也是随意地绾一下,倒有了一种慵懒任性的味道。譬如今天,樱桃穿了一条长裙,配一字领开衫。淑女自然是淑女的,但又觉得太正了。而南妃妃呢,就是一件长款麻衬衣,简简单单的奶白色,却给她穿出了说不出的媚气。银色凉拖里,十个粉粉的指头,又自然又娇憨。谁说人生而平等?真是昏话!单单是女人这容貌气质,就是天大的不公。正想得乱七八糟,只见南妃妃对着电话哭起来。樱桃吓了一跳,跟南妃妃认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她这样过。南妃妃是谁啊!南妃妃是那所学校里著名的校花。连校园里那些个目不斜视的老先生,做学问都做得迂了,见了南妃妃这样的妖精,都要情不自禁,更何况那些一身热血的青皮小子?总之是,在情场上,南妃妃一向是所向披靡的。是谁有恁大的本事,能惹得她这样珠泪横流呢?正疑惑着,只见南妃妃哭着哭着,渐渐化作了柔情的抽泣,颤巍巍的双肩,随着那抽泣,如花枝在风中乱颤。正想着要不要过去劝说,只见南妃妃竟然又笑起来。是半嗔半笑,脸颊上泪痕犹在。也不知道电话那一端说了什么,只见这一端只是低着头,细细地呢喃。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闲着的手,只管把那一沓餐巾纸撕成一条一条的,蹂躏得不像样子。樱桃见这种情状,心里早明白了八九,也不过去问,自顾拿了包,去问有没有新烤的点心。这家的下午茶,是有口碑的。
回来的时候,南妃妃已经收了线,没事人似的,坐在那里,悠悠然地喝咖啡了。见樱桃端来榴莲酥和鲜花饼,惊喜地叫了一声。樱桃说,怎么,不战而屈人之兵?南妃妃笑道,小蹄子,什么都瞒不过你!跷着兰花指,挑了一块鲜花饼,一只手小心接着碎屑子,轻轻咬了一口。嗯,不错,唇齿留香啊!真奢侈,活该这么多的玫瑰倒霉。樱桃看她若无其事的样子,心想,这家伙,看来是修炼到家了。
晚上,洗完澡,唐不在打来电话。这一向,也不知怎么回事,唐不在忽冷忽热的,有点叫人捉摸不定。樱桃呢,虽然心里一团火一样,也不得不端着一点,不肯轻易把底子露给他。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不过是最常规的约会。吃饭、喝茶,偶尔,去美术馆看展览,唐不在有很多美术圈子的狐朋狗友。樱桃自忖,自己这样的女人,打扮了带出去,虽不至于多么惊艳,也肯定不会令他跌份。跟着唐不在混了一些个饭局,不咸不淡的,意思不大,但心得也是有的。至少,可以趁机见见他的朋友,是谁说的,看一个人,要看他周围的朋友。唐不在的那些个朋友,说实话,鱼龙混杂,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但凭感觉,还算是靠谱。只有一条,唐不在的朋友中,女性倒占了一半。那些个女的,环肥燕瘦,什么形状的都有,唐不在同她们在一起,简直是鱼在水中,十分自在。看样子,这个唐不在,倒是颇有女人缘。那个短发女,她又见过几回,据说是美院的一个老师,教的是雕塑。也不知道,那鹭鸶一样的瘦胳膊瘦腿,怎么能够对付得了那样的体力活。在工作室,那鹭鸶,简直就是一个女汉子的做派,杀伐决断,手起刀落,叫人怎么都不敢联想到车上那软玉温香的一幕。冷眼旁观下来,这个唐不在,确实是挺招女人。但好在是,风过无痕,什么都不沾,仿佛是鸭子戏水,上得岸来,抖抖身子,竟全无挂碍。樱桃不禁暗暗舒了一口气。
或许,这唐不在对樱桃,真的是有那么一点倾心,不算多,可是谈婚论嫁已经够了。樱桃的妄想是,就抓住这一点点温热的痴心,把一直悬而不决的终身大事办了。可这唐不在如何肯!樱桃试探了不止一回,唐不在只作不懂。樱桃气得咬牙,暗骂这人不是东西,却是笑着骂的。真是莫名其妙得很,唐不在越是这样,樱桃越是放他不下。
唐不在在电话里嬉皮笑脸的,没有一句正经。樱桃听得脸红心跳,恨得简直要挂电话了。唐不在嘴上一面求饶,却是更加放肆了,樱桃啪的一下就把电话挂了。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电视上那一个没完没了的肥皂剧,被她静了音,此时像默片似的,无声地上演着。书桌旁边那一盆龙血树,摇曳着细细长长的叶子,这些日子没有管它,长得乱了,却也乱得妙。绿叶子间杂着黄叶子,倒有了错落参差的意思,比那一味单纯的绿,更有了丰富的意味。手机静静的,像是睡去了。真是可恨!他敢!他竟然也敢!这个唐不在,向来没轻没重的,这一回,要给他一点颜色看。樱桃用毛巾擦干了头发,细心梳理好,又把换下来的衣裳扔进洗衣机里面,把浴室里的水擦干净。若是唐不在的电话打过来,她不一定要接。至少,不一定立时三刻就接。总要煞一煞他的性子才是。这一回,他一定会赌咒发誓,保证不再犯了——他这个人,嘴巴又甜又坏,她是领教过了的。樱桃不禁微微一笑,这样摔电话,算是闹别扭了吧?樱桃怎么不知道,男女之间,若是两相有情,是闹不起别扭的,至于吵架,更是不会,吵架也是要有资格的吧?自从认识以来,和唐不在,都是彬彬有礼的。而唐不在,尽管嘴上坏,却是油嘴滑舌的那一路,跟谁都一样。今天,这一回,她可要好好治一治他了。手机却一直没有动静。樱桃按捺着不去看,趁机把屋子收拾一遍。扫地、擦地、擦桌子,给阳台上的花们浇水。一面忙进忙出,一面心里咬牙恨道,坏人!看不把你这个坏人——手机忽然响了一下,樱桃赶忙跑过去,打开一看,是房屋中介的短信。她手里拿着那手机,像是被梦魇住了。头发湿漉漉的,有一滴水点子落下来,正好滴在她的颈窝里,却是冰凉的,她不禁静静地打了个寒战。床头的闹表,嘀嘀嗒嗒嘀嘀嗒嗒,走得飞快,快得叫人害怕,仿佛是,真金白银一样的光阴,就这样哗哗哗哗哗哗流走了,她伸出手,努力想去抓住一点,却是徒劳。她把那粉色的闹表抄起来,塞到枕头底下,却还能听见那嘀嘀嗒嗒嘀嘀嗒嗒的声音,是催促,是警告,也是叹息。樱桃把身子一拧,整个人扑在床上,直通通的,跌痛了鼻子和脸,她也不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电视节目早已经播完了,屏幕上是一片星星点点的急雨,兀自一闪一闪。窗子上仿佛有微白的晨曦,又仿佛不是。屋里屋外,都是暗沉沉的,不知道是日还是夜,这晨昏颠倒日夜错乱的生活啊!
这么多年了,她一个人在北京。没有户口,没有房子,没有老公,没有孩子。一个人,像一个孤魂野鬼,在远离家乡的这座城市,孤零零地游荡,游荡。每一回,从衣香袭人丝竹乱耳的夜宴上回来,回到这个小小的出租屋,仿佛是聊斋里的书生,推开那朱门绮户,一路醉着梦着,眼见得到家了,使劲地叩门,叩了半晌,以为里面有爷娘,有故乡,有命里梦里最温热的那一把土,兴冲冲地,迫不及待地,一声紧似一声。待到终于把自己叩醒了,才发现,什么都没有,竟是一片荒草如烟的坟地。脸上还是热辣辣两朵红云,背上却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这么多年了,她什么没有经历过?疼痛,酸楚,悲凉,轻侮,她都一一承受了。她能够记起来的,似乎也只有这些。当然了,偶尔,还是有一些微末的喜悦,小小的战栗。就像一棵树,偶尔也开花。花固然是美丽的,也有着虚张声势的香气,也会惹来一些艳羡的目光,然而,终究是没有结出果子。间或,果子也是有的,不过总逃不脱苦涩,叫人联想到这么多年来,苦涩的难以下咽的生活。其实,樱桃并不是一个一味贪恋香暖的人。相反,她甚至还有一些向往孤寒。她总觉得,吃一些苦头,总是好的,当然,最好是年轻的时候。有了苦,才更能品咂出甜的滋味,人生哪里有那么多的甜?她知足。知足常乐的道理,她是早就懂得的,可是,怎么做起来就这么难?譬如说,在感情上,她总是不愿意委屈自己。她这是过于自恋吗?有时候,她不免跟自己赌气,觉得自己矫情,事儿,自作自受。这么多年了,就算闭了眼随便抓一个,也应该不会坏到哪里去吧?可是她终究是不甘心,越来越不甘心。既然已经等了这么久,她还怕等得更久些吗?既然她已经年过三十,奔四的人了,再早些,也不过是一个剩女的名号。如今这些人,真是损得很,剩女、齐天大剩,简直是侮辱!说到底,终究还是男性话语。一个女人,在适当的年纪不把自己嫁出去,不是心理变态,就是生理畸形,是罪过,更是难题,简直是,怎么说,是生活的公敌。左走一步不对,右走一步也不对,横竖都是错。而那些个老大不小了还不肯娶的,便是单身贵族、钻石王老五,天下所有有女儿的人家,都得眼巴巴地候着,把颈子引断,把秋水望穿,真是岂有此理!
手机还开着,没有一点动静,好像已经死了。冰冷的,僵硬的,没有一丝呼吸。樱桃强撑着起来,头昏昏沉沉,两个膀子都酸麻了。两颊凉冰冰的,一摸,都是泪。挣扎着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凛冽的水,叫她清醒了一些,太阳穴却一跳一跳的,疼得厉害。看看表,已经是凌晨4点多了。
落地灯还亮着,幽幽的灯光,把小小的房间罩住。这么多年了,在这个偌大的城市,这是她的栖身之地,是她的家——如果还称得上的话。年纪渐大,她越来越觉得,人世苍茫,仿佛夜晚的大海上,没有方向,一片混沌,看不到此岸,也看不到彼岸。偶尔,也有隐约的灯光,待要欣喜地扑过去,却总是倏忽一闪,不见了。一天的星星,落在水面上,揉碎了,揉碎了,闪闪烁烁,是捉不住的缥渺的梦。梦里的那些影子,碎片一样,一明一灭,都记不起来了。
五
唐不在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几个月以后了,那时候,学校已经放暑假了。樱桃刚从游泳馆出来,戴着墨镜,拎着湿漉漉的泳衣,头发胡乱绾起来,也是湿漉漉的。为了方便,穿着牛仔短裤、吊带背心,光脚穿人字夹趾凉拖。林荫道上,落了一地的蝉鸣。金丝交错着银线,夹杂着层层叠叠的绿树的影子,闲闲卧在日影深处,是真正的夏天了。等红灯的时候,电话忽然响了。唐不在说,我看见你了。樱桃一惊,拿手机的手也微微颤抖起来。这个人,销声匿迹了这么久,竟然又跑来招惹她,他以为他是谁?樱桃刚忖度着回句什么,对方却挂掉了。夏日的天空,有一块云彩悠悠地飞过来,阳光暗了一下,又亮了,而且,是更亮了。十字路口,人和车都像发了疯。交警满头大汗地指挥着,看上去却依然兵荒马乱,仿佛乱世的光景。太阳煌煌地晒着,樱桃只觉得马路都是软的,一步一陷,吃力得很。汗水顺着刚沐浴过的肌肤滑下来,痒酥酥的。过了马路,便是小区了,槐树底下,几个老头老太太闲坐着,一张口都是字正腔圆的老北京话。樱桃觉得眼前一暗,抬头一看,吓了一跳。
唐不在更瘦了,照例是吊儿郎当的,眼神里却仿佛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叫人觉得不一样。他左一眼右一眼,上一眼下一眼,把樱桃端详了半晌,方才笑道,天真热,才游泳出来?
后来,每一回想起来,樱桃都恨不能咬自己一口。这个人,怎么就又理他了?更不靠谱的是,怎么就那么轻易地,让他上了楼,进了自己的房间?真是猪油蒙了心了。当时怎么想的,她都记不起来了。小区门口,老头老太太们闲闲地说着话,却是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仿佛是,一眼便看穿了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些老家伙们,满脸的皱纹,臃肿的身子,眼神是混沌的,却实在锐利。漫长的一生,他们是怎么挨过来的?一路上,想必也有说不完的坎坷道不尽的曲折吧。然而眼下,他们终于安全抵达了晚年,坐在夏天的黄昏里,摇着扇子,悠闲惬意地看着这些年轻人,在生活的泥潭里辗转挣扎。他们一定在猜想,这两个人,女的已经不年轻了,却还装模作样的,只管端着。她哪里知道,人生也不过那么一回事,哪里经得起仔细推敲!到底还是年轻。还有那个男人,在这门口都立了半天了,大热天的,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一头一脸的汗——总也该有一两分的真心吧。也或者,这两个人之间,曾经怄过气,闹过别扭,可是,这个世上,真正能够值得怄气的,怕也没有几个人吧。就这么傻乎乎在大太阳底下立着,简直是!老人们皱着眉,微笑了,他们是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都过去了。老槐树像一个巨大的沉默的翠盖,投下静静的浓荫,把马路上的喧嚣婉拒在外面。有一条小花狗跑过来,眼巴巴地,瞅瞅这个,瞅瞅那个,围着脚边转来转去。谁家的月季开花了,有粉的,有红的,还有一种淡黄,脏兮兮的,有一点污。楼梯上昏沉沉的,门口那一片日光,亮亮的,像是不小心泼了水银。声控灯到底没有常性,一时亮,一时又灭了。
直到很久之后,樱桃还是想不清楚那一个黄昏的情景。只恍惚记得,一进门,便被他抱住了,抵在门上,两只瘦的胳膊,紧紧地压迫着她。她能够感觉到,他的骨头,硬硬地硌着她,身后的门也是硬的。她只觉得,自己变得又小又薄,都要被挤进门里面去了。他吻她,辗转地吻她,又细致,又温存,吻得她头脑晕乎乎的,一颗心怦怦乱跳着,简直马上就要跳出来了。
自始至终没有开灯。屋子里,半明半暗地,浮动着一丝丝花草的香气,还有洗衣液清新的味道。她一面抵抗着,一面心里油煎一般,急得出汗。该死!难不成就这么轻易地,被他轻薄了去?她原本是发誓不再见他的。这个浪荡子,想来是被女人宠坏了,在情爱的阵地上,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有尝过落败的滋味。一旦遇到一个稍具抵抗力的,便以为,这一个才是他的梦里人,值得他辗转反侧地去思念。樱桃被他压迫着,不肯轻易就范。忽然间,唐不在像换了一个人,喘着粗气,嘴唇凶狠地覆盖下来,又粗鲁,又娴熟,粗鲁娴熟得叫人气愤。她一下子咬住了他的舌头。他疼得直吸冷气,但还是不放过她,而且更凶狠了。樱桃心里暗想,咬他!就是要叫他疼!这带着微咸的血腥气的吻,疼得钻心,也疼得销魂,又疼又销魂,越疼越销魂,跟他和别人之间的那些,总是有不同的吧?她要让他记住这一回!记住她!
窗子半开着,不知道谁家的电视,正在播放天气预报。管他!即便今夜,全世界都有暴风雨,也总该容得下一对俗世男女吧?男欢女爱,人生还不就是这么过来的。即便是同床异梦,凄冷的长夜里,也总有一个温热的活的人,躺在身边。还有一个孩子,在屋子里跑来跑去,任着性子淘气捣乱。牵牵绊绊的,到处都是鸡毛和蒜皮。是不是,这才是真的人世?
那一回,她简直是疯了。很久以后,每每想起来,樱桃都特别地震动。怎么说呢,又惊诧,又羞耻。怎么可能呢?她自己都没有料到,她竟然会那么疯狂。她疯狂地咬他,像一架钢琴,键盘裸露着,一碰就响,一碰就轰鸣,就尖叫,任性的,放荡的,无法无天的。为什么不呢,这么多年的屈抑克制,她是受够了。她热烈、娇媚、放纵,像一个真正的荡妇。他简直是惊呆了,继而是狂喜。或许,他再也不曾想到,端庄文静的外表之下,她竟然还有着这样艳丽的一面。没错,私心里,他是喜欢那些娶不得的女人,这自然有些说不出口,然而,谁不喜欢呢?就像眼前床上的这一个,简直是风里的旗、浪里的鱼,真仿佛金风玉露相逢,好得无可比方,惹得他满口心肝肉地乱叫,一口一个小骚货,一口一个小贱人。樱桃颤巍巍地答应着,一递一声,撩拨得他越发起性。
窗子半开着,她也不去管。这一场混战,邻居们恐怕都听到了吧?这么多年了,她一个人独居,从不敢错走一步,为了什么?想来真是委屈得很。这个唐不在,她怎么不知道,是浮浪惯了的,必得把他降伏了,才有几分胜算。可是,他会不会就此把她轻看了?一个女人,放纵到这个地步,怕是不妥吧?很可能,他因此而迷恋她;也很可能,他因此会下定决心,不肯娶她。男人就是这样纠结:总希望世上的女人都是放荡的娼妓,又总希望自己娶回家的那一个,偏偏是贞洁的烈女。唐不在终究是男人,如何能够免俗?
六
微微的晨曦染白了窗子,依稀有一蓬一蓬的潮气涌进来。外面淅淅沥沥的,仿佛下着银丝细雨。窗玻璃上东一点子,西一点子,像亮晶晶的钉子。城市还没有从梦里醒来,懵懵懂懂的,木着一张脸,有一些恍惚。枕头上有一个脑袋的痕迹,浅浅的,却只有一个。床单上,仿佛还有那个夜晚的余温,黏稠的、凝滞的、潮湿的,带着叫人意乱情迷的微甜的腥气。然而,都不过是幻觉。而今,这屋子里,依然是她一个人,一个孤魂野鬼,一个假面人。青天白日里,是一个模样;夜深人静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模样。简直是不人不鬼。
这几个月,她不是在相亲的现场,就是在去相亲的路上。她早就受够了,可是,又能怎么样?她活该受着,谁让她是剩女呢!是谁说的,女人,把自己嫁出去,也是一种能力。她唾弃这句话,但同时又越来越深信不疑。
她不得不承认,或许她真的缺乏这种能力。
这些日子,南妃妃忙得很。偶尔有电话来,也是匆匆不过两句,也不知道,她这个新男友,到底是否能够革命成功。据说,新男友有家室,正在经历漫长的离婚大战。樱桃怎么不知道,这种事情,山重水复,复杂得很,不由为她担着一份心事。南妃妃倒是乐观得多,说起男友,一口一个我老公,一口一个我先生,是笃定的口吻。樱桃便暗笑自己的担心多余。南妃妃久经沙场了,作战经验堪称丰富,怎么会和自己一样,什么都搞不定!真是皇上不急,急煞了太监。
那个男人,樱桃并没有见过。从南妃妃口里说出来,总之是个成功人士,浑身上下,没有一点错处。打拼了这么多年,事业通达,婚姻却不如意,活该遇上了南妃妃,打算从此重获新生。南妃妃也摩拳擦掌地,随时准备着上位,做成功人士的太太,真正步入北京上流社会。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南妃妃的激励,这一向,樱桃一颗心又活了过来。就像是一根燃尽了的木头,一眼看上去,已经是灰烬了,但谁能料到,里面竟然还残留着通红的芯子;摸一把是冷的,待要停留片刻,才知道,其实里面还是温热的。一寸一寸的,像是要借了春风春雨,重新嫁接到生前的树上,再认真地活一遍。有热心人介绍男友,她也大大方方地去见一见。一些婚恋网站呢,也积极地去登记。
这一阵子,母亲在电话里干脆不问了,然而终究是不放心,不放心什么呢,不放心她这老姑娘的终身。母亲又一次旧话重提,劝她回去,她不肯。在北京这么多年了,这个城市,让她吃够了苦,她恨北京,恨得咬牙,但她绝不回去。她总觉得,或许终归有那么一天,她会过上好日子。在自家的阳台上,喝喝茶,种种花草。或者,开着车子,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风驰电掣,偶尔,随意地摇下车窗,闲闲地看一看街景,神态从容、镇定,像一个地道的老北京一样。总有一天,她要报仇!她要报仇!母亲、姐姐,还有那些亲人们,他们没有来过北京,没有在北京待过,没有受过北京的欺侮,他们懂得什么!故乡那一个小村庄,她是绝不再回去了。不是不回,是回不去了。或许,自从多年前那个黎明,她背着歪歪扭扭的行囊,去县城求学的时候,她离那个村庄就越来越远了。一条路越走越远,远得叫人心虚,然而,她也不后悔。与其一辈子老死在一个小圈子里,愚昧、麻木地活着,不如在北京这个该死的城市跌跌撞撞地试试运气,即便碰得头破血流,至少,那疼痛也是真实的吧。母亲在电话里说,她想来看看。看什么?来看她孤苦的困顿的生活,还是看她有没有和男人同居?她在一个三流学校教书,挣得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至少,够她自己花销了。除去房租、生活费,还略有盈余。买衣裳不敢去高档商场,奢侈品呢,更是想都不敢想。那些个觥筹交错的饭局,大多和男人有关。单凭她自己,怎么可能!当然了,有的也得益于南妃妃,而南妃妃,凭的还不依然是男人。老实说,这么多年了,她赖在北京,死也不走,想起来,她自己都觉得不可理喻。她一直不肯承认,京城里那些浮华热闹,跟她都是不相干的,她不过是小民百姓中最平凡的一个。在京城的大街上行走,要努力地仰起头,透过层层叠叠高楼的缝隙,才隐约能看见一星半点的富贵闲云。然而,都在遥不可及的地方:小剧场、美术馆、博物馆、国家大剧院。繁华倒是繁华的,但根本在她的生活之外。有时候,樱桃不免悲愤地想,多年以后,经历了凄凉的晚景,是不是她还要孤单单地离开这个世界,并且,不得不埋骨他乡,就像汪峰那首歌里唱的那样?这个时候,樱桃不免羡慕起她姐姐来。她的姐姐,还有母亲,她们平平安安地嫁人、生子,在一个小地方,从生到死。一辈子,她们是笃定的。笃定的人生,就少了很多惊惶和无助吧。比方说,她的母亲,她就知道,差不多,她能够在自家的床上寿终正寝。然后,在生活了一辈子的村庄,在村后的泥土里,在庞大的亲切的祖坟中,安然长眠。这个时候,称得上“如归”吧。在这苍茫未知的人世,仅仅这一点点确定,是多么珍贵,又是多么叫人心安。不像她,现在尚不能把握,至于未来,谁知道呢。
夏天说完就要完了。北京的夏天,长长的、郁郁的,像一场醒不了的恼人的梦,实在是太难挨了。也不知道从哪一天起,风里面竟添了一些凉意。天变得高了、远了,云彩薄薄的,飞过来,又飞过去,一会变成狗,一会变成马,待要仔细看时,却又倏忽不见了。满城的绿影憧憧,更见苍翠了。一场风吹过,有黄叶子慢慢落下来,落下来。而路旁的银杏树,却越发黄得耀眼,华美得惊人。说不定,一场雨过后,就是秋天了吧。北京的秋天,大约是最美的季节了。
真的,人们都这么说。
发表于《芒种》2014年第12期
转载于《小说选刊》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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