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盗鲁平:血纸人-血纸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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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的展开,是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里。那时候,恰巧也是废历九月中旬的天气。乡间内地,不比都市,晚餐以后,全镇都已被笼罩在凄寂的氛围中。这小客寓屋檐下的一碗灯,摇曳于雨丝织成的夜幕上,远望去,那一小片惨黄的光晕,现出朦胧欲睡的样子,将次归于熄灭。店内,店主与王阿灵,收拾了一下,正待要收市,在这时候,忽然门外急匆匆地来了一个投宿的人。

    那人挟着一柄油纸伞,拎着一个小包裹。模样像是一个乡间的苦役。看他头上,戴着一顶破而且厚的旧毡帽,帽子的边,几乎压住了眉心。——论季节,却并不是需要戴这种帽子的时候——再看他身上,穿着一件污垢不堪的黑布破短袄,肩际已开了花。下半身,系着一条蓝布裙。脚上穿的草鞋,沾有许多泥泞。显见他到这里来,必已经过了一段相当长的路。

    来客自报姓名,叫做陶阿九,是从嵊县城里出来,要到绍兴去探亲,路过这镇上;要求找间上等干净而隐僻些的房间,单独住几天。

    “哈!身上这样污脏,却要一间上等干净的房间!”店主呆望着来人,一种讶异的心理,忍不住从眼角之间透露了出来。来客似乎已测知了店主的心事,立刻,他从湿淋淋的破短袄内掏出了钱,声明“预付几天的房饭钱”。

    五枚雪白的银元,塞进了店主的掌握,这使店主的手,微微有点颤动,因为,他从不曾在任何一个投宿的寓客中,一次上,接到过这么许多的钱。当时,他对来客的要求,当然是唯唯答应了。

    可是,一旁的王阿灵,机警的脑内,却起了疑。他想,此人既是路过,住了一宿,就该上路。为什么要预付几天的钱?这是一层。在交钱时,看他伸出来的手,非常的白净;小指上,还留着很长的指甲。这分明和他身上的打扮,完全不相称。这是二层。复次,他为什么一定要单独住一间房?而且是要隐僻的。这是三层。

    为了以上几个疑点,使这机警的王阿灵,不免向他更仔细地审视了几眼。来人的年龄,在王阿灵的估计中,约在四十至五十之间。煤油灯光之下,照见此人一张白苍苍的脸,带有一种惊魂不定的神色。此人的脸部,更有两个容易辨认的标记。其一:在他左耳的耳轮上,生着一颗赤豆般大的黑痣,附有几茎寸许长的毛。其二:此人眉心中间,列有三条深刻的皱纹,中间一条较长,两边两条略短,形成一个略带歪斜的钢叉形。在某一瞬间,这带有杀气的钢叉纹,显得特别的深,使人一望之间,就会留下一个不易淡忘的印象。

    当晚,这自称为陶阿九的来客,便被招待到一间所谓“上等干净”的房间里。由于来客付钱的豪爽,这使这位小客店中的要人王阿灵,不得不给予他一个较优良的待遇。当他将要跨进这“上等”的卧房时,王阿灵殷勤地预备接过他的小包裹,代他送进房里去。不料,这善意却遭到了来客恶意的拒绝。在这片瞬之间,那人眉心间的钢叉纹,又作了一次深刻的显露,而同时,王阿灵的手,却已掂到那个小包裹,觉得有些相当的分量。

    因着上面这一个小动作,王阿灵的疑念,格外炽盛起来。从多方面观察,他感到来客的行径,未免有点神秘,而那个小包裹,更是神秘中的神秘。

    那个郑重的小布包,裹着什么宝贵的东西呢?

    终于,在一个暗地里的密切注视之下,这事情便迅速地有了新奇的发展。

    四、用白纸剪成许多小纸人,那纸人会走路!

    夜深了,来客的房内,灯光还没有熄。窗外,王阿灵贼一般地屏住了呼吸,在凝神偷窥。——这里须得说明,这所谓窗,当然不是上海国际饭店楼头垂着锦帷的钢骨玻璃窗;那不过是19世纪的中国破纸窗。于一个黑暗中的侦察眼,那是非常便利的。

    这样一个凄晦的雨夜,室中人深更未睡,他在做些什么呢?

    王阿灵从纸窗的破隙中张进去,立刻,他呆住了。

    原来,来客在黝黯的煤油灯下,正把那个包裹郑重地打开来,在细细检点着里边的东西。在这小包裹内,除了底面两三件旧衣服外,其余,却是好几厚叠的纸币。估计数目,约有好几百元吧?不,至少也近一千;或许还不止!另外,几卷圆滚滚的纸卷,卷数虽不多,分量显得很重,那必定是现洋!最后,只见一个厚厚的纸裹透开,呀!其中全是金饰!在惨淡的灯光下,四射着黄澄澄的耀眼的光华。

    呵!夜是黑的,灯是青的,四下的环境,是灰暗的,破桌子上,金是黄的,银是白的,纸币是花的,种种的颜色,把窗外黑暗中的一双馋眼,映射成了红的。

    王阿灵定定神,又见室中那个诡秘的家伙,匍匐在地下,正自忙碌地,在把那些财物,逐一隐藏于床下一个不易觉察的隐蔽处。随后,他站起来,拂去膝部的泥垢。又把那两三件旧衣服,重新打成一个原式的包,安放在枕边。

    王阿灵悄然站在黑暗中,睁大了眼像在做梦。可怜,他自入世以来,一双细小如鼠的眼珠,从不曾见到过这么多的财物!这天晚上,侥幸,他牺牲了若干时刻的睡眠,居然换得一些满足的眼福。但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单单一饱眼福,于他似乎是感到不够的;他只觉他的心底,被拨动了一种饥渴似的感觉。

    于是,一颗灵敏的脑球,在黑暗中开足了马突。

    “这样的一个人,身上,竟有那么多的财物?这家伙,一定不是好人吧?”黑暗中的第一个意念。

    “他为什么急匆匆地把他的东西隐藏在这床下呢?想来,他总不至于老远赶得来,特地专拣这地方做他的储藏库吧?哦!明白了!那一定是为防备我,因为,在他进门之初,自己曾对他的包裹几番密切注意过。他害怕了。急切之间无法可想,所以暂时匆匆隐藏一下子。对!一定是如此!”他的第二个意念,很聪明地这样想。

    “这床下的东西,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假使,这家伙在今夜突然得了急病,死了!那时,自己——哈哈……”这一个灵敏脑筋中的第三个意念,有点儿想入非非了。

    “但是,阎罗王并不是自己的妹夫,决不会那样驯良听话的——”第四个意念,他转念:“那么,自己可有方法,代那老阎执行一下职务吗?”

    “呵!不!罪过的!”第五个意念,他自己阻止;但是,最后一个意念,立刻又急转直下:“哼!这家伙并不是一个好人哩。也许,他是一个强盗。包裹里的东西,正是杀人放火抢来的。非义之财,人人可取。顾忌什么?”

    一种类如在卡通画片上时常见到的五颜六色的高速度旋律,在王阿灵的脑内,搅起了风车似的疾转!

    聪明的人,毕竟是聪明的。一阵乱想之后,终于,在他灵敏的脑球内,陡然想起了本镇上过去的一件事来。

    不久以前,这小镇上,曾发生过一件离奇的风波。原来:镇上的孩子们,忽被外来的拐子,拐走了好几个。这是这宁谧的小地面上从来不曾发生过的事。并且,事有凑巧,就在拐失孩子的后一天,当地有位极具势力的大绅董,他的一个年方八岁的独生子,突然患了急症,竟在一夜之间狂喊心痛而死。论理,以上两件事,原是风马牛各不相关的。可是,内地的人,头脑简单,竟把两件事硬联到一起,而产生了一种绝对离奇而不合理的谣言——这也许是当时那种所谓武侠小说的影响——一时沸沸扬扬,大家都说镇上已到了白莲教的余孽,专和小孩作对。拐得着拐了人走;拐不到人,却用法术摄取心肝,那必定是拿去祭炼法宝,或是合药用的。这谣言一发生,顿使这骨牌大的一方小地面上,闹成一个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局面。当时,那个丧失爱子的绅董,悲愤之余,还曾悬过一个五百元的赏格,缉拿那个无影无踪的妖人。结果不用说,当然是连风与影也不曾捕捉到。

    以上的风波,还只是不到三个月的事。眼前,这风波虽已平息。但,全镇有小孩的居户,偶然提到这事,还是谈虎色变,当然,那位大绅董,也还留着丧子的余痛。

    王阿灵想到了以上这件事,在黑暗中,他的脑内陡然地一亮。他向破纸窗中,溜进了最后的一眼,蓦地,得了一个主见。

    当晚,他悄悄地掩回了自己的卧处。枕上,独自筹划了大半夜。

    第二天,他乘来客偶然离房的机会,偷偷掩进房去,预布了一个巧妙的机槛。傍晚,他飞奔到那位大绅董的府上,气急地,报告出了如下的一段话。

    他说:“报告乡董:那个白莲教的妖人,又来了!他正住在我们的店房里。那是一个相貌凶恶的人,左耳有一颗痣,眉心有三道纹,他是昨晚来的;嗳!可怕呀!我亲眼瞧见他在煤油灯下,用白纸剪成许多小纸人,那纸人会走路!不相信,你们自己去看哪!”

    这出人意表的消息,使听的人,受到了一个相当大的震骇与骚扰。乡镇虽没有无线电,可是,眨眨眼,这飓风差不多已吹满了半个镇。不到半小时,在这春华客店的门外,卷起一股人浪,内中由地保领头,怒潮似的卷进了那个自称为陶阿九的卧房中。这骇人的情况,使店主与店主妇,大大吃了一惊,尤其是那个自称陶阿九的人,更是目瞪口呆,他不知道自己已遭遇到了一个何等样的恶梦?并且,为着某种误会,他的意识中,只有逃的一个准备。他这惶惧失措,显见畏罪情虚,于他更为不利。结果,他像梦魔似的在群众拳脚交加之下被捆绑了起来。连着,众人匆匆一搜检,立刻在他简单的行李——那个小包裹——中,搜出了三枚白纸剪成的小纸人!此外,还有一张红纸,上面写着好几个小孩的年庚,那位大绅董的心痛而死的独生子的年庚,也在其内。

    呵!摄取小孩心肝的白莲教妖人,证据确实,铁案如山,还有什么疑义?

    由于当时时代的黑暗,由于镇上群情的汹涌,主要的,更由于大绅董为子复仇的怒火的炽燃。当时,这事件并不曾经过一个正当法律的裁夺,结果,那个莫明其妙的罪犯,连一个申诉抗辩的机会也不曾获得,糊糊涂涂,便在土皇帝的口头法律下,被判决了剖心处死的酷刑!

    五、老天哪!告诉我,我究竟犯了什么罪?

    一张血染成的画面迅速地在翌晨展开:

    这是一个低气压的天气。苍铅似的天色,和死囚的容色一般的灰败。在一方萧飒的荒地上,那死囚,赤裸了上体,屈着膝,双手被反剪在一根临时竖起的木桩上。三枚带着神秘性的小纸人,另外加上一道黄纸朱书的符箓,一同粘贴在这死囚的胸口——这是镇上一个老道士的建议,他说:“真的!那些小小的纸人,都是活的!倘不加上一道太上镇压符,一同处死,它们会作祟,会代主人复仇!”——因这一点小小的点缀,却使这事件,格外增添了诙诡恐怖的气氛。

    在死囚的劈面,数尺以外,安放着一张白木桌,桌上,正中设供着那位大绅董的爱子的灵位;那几个被拐失的孩子们,不胜荣幸地被邀作陪宾,也供着灵位。祭酒,祭菜,祭饭,锭箔,罗列了满桌。两支蜡烛,迎风摇晃而震颤,滴下了鲜红的血泪,象征着这死囚的生命的短促。最刺眼的,这桌子上,还陈列着一只小木盘和一柄两面开锋的尖刀!

    原来,他们正预备着表演一幕野蛮时代绝对惨无人道的剖心活祭的活剧!

    小镇上的居民,几乎空巷来观。这一向寂寞的荒地,四周,砌成了一垛人肉的围墙。在这许多人的脸上,有的是愤怒,有的是紧张,有的是在期待。他们大多数,都挟着一种欣赏“草台戏”的心理,来欣赏这一幕从未见到过的活剧。那位春华客店中的要人王阿灵,居然也是这特殊剧场中的免费来宾之一。

    在惨剧将要演出前的刹那,那个死囚,睁着噩梦初醒似的眼,觳觫地,望望对面桌子上那只木盘和那柄耀眼的尖刀,他知道自己将要遭受到一个如何的命运。他无力地微微仰起他的绝无人色的脸,哀声地向空呼吁:——

    “老天哪!告诉我,我究竟犯了什么罪?我家里,还有老母,还有妻,还有儿,还有……”他的音带颤不成声。一语未毕,泪如雨下。

    在人丛里,起了一片诅咒声。有人在向他抛掷砖砾;还有人在遥遥地吐着唾沫。却没有一人向他抛掷同情。

    例外的,独有仁慈的王阿灵,微微偏转了脸。

    “如果,世间真有果报——”这死囚在众人的喧噪声中,忽然鼓起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丝的火焰,他眉心间的钢叉纹,显得那样深,他切齿怒喊:“谁是害死我的,谁要遭更惨的报应!我虽死了,我的冤魂白日里也会从坟墓里走出来,找到我的仇人,向他索取我的命!”

    在他发出这最后的毒誓的瞬间,他的眼珠,变成两颗怒红的火球;他的冤泪已被烧而干涸。他把他毒蛇般阴冷的视线,在观剧群众的脸上,沉着地,逐一徐徐搜索过来,最后,却黏滞到了王阿灵的脸上——这在这死囚,还不知是出于有心的呢?或是出于偶然的?——可是,在王阿灵的眼内,却感觉到这临死的家伙,简直已把人世间所有最凶锐最怨毒的神情完全攒聚到了两颗眼球上,而向自己这边尽量放射了过来!

    从这一霎时间为始,王阿灵的脑内,便永远被投进了一颗阴暗的种子!这种子一直在他心底浮漾,骚扰,直到他的临死,也无法消灭!

    当时的某一瞬间,王阿灵的面色,变得和这死囚一样的难看。但,他后来毕竟是一个伟大的闻人,所以,仅仅一瞬,他立即恢复了他的镇静;并且,为表示出他的镇静起见,他还悠然无事地,看完了这好戏的最后一幕。

    他眼看着那个客串性的刽子手——镇上的一个屠户——把那柄尖刀,用力地埋进了这死囚的心口。一朵怒红的鲜花,从这死囚的心头喷放出来,把粘在他的胸前一同处死的白色小纸人,渲染成了殷红可怕的血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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