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系列:婚姻法问答-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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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复婚有什么利弊?

    复婚,即恢复婚姻关系。复婚是当前婚姻关系中一个重要问题。这不仅是因为离婚后复婚的较多,还因为复婚后又离婚,或者是因为复婚而酿成凶杀现象的存在,应当引起人们重视。

    离婚,肯定有离婚的理由和原因。离婚后,由于事情都在不断变化,有时,在已离婚的男女二人之间会出现导致离婚的原因消除。例如,因为赡养老人问题才离婚的,或者迫于老人的干涉、压力而离婚的,离婚后,老人去世了。还有夫妻之间因为产生了误会而离婚,离婚后,误会被解除了。

    目前,离婚以后又复婚的较多。这是因为复婚有以下好处:

    (1)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复婚最大的受益者是孩子。因为现实证明,离婚以后,孩子只能跟随父母的一方生活,缺乏完整的、正常的家庭教育。不管是升学、就业,还是一般的日常教育,父母离婚的孩子都明显不如在正常家庭中成长的孩子。所以,因为父母离婚而缺乏正常家庭教育的人,违法、犯罪率明显高于正常人。父母复婚,也使孩子在精神上免遭痛苦。有许多夫妻关系已经不睦,在离婚的边缘上度日,之所以还没有离婚,他们也仅仅是在考虑孩子的利益。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而成全子女。从这一点上来讲,如果能复婚,对孩子来说,当然是很有益了。

    (2)有了互相了解的基础。两人以前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对方的脾气、性格、为人、处世等各方面都已经了解,复婚后,便于双方的迅速适应。由于对方的缺点毛病很难改正,只要有针对性地有所让步,能够避免新矛盾的产生。

    (3)便于结束因离婚而带来的精神痛苦。两人离婚后,虽然可以不再发生纠纷,减少了麻烦,但应当说,离婚是婚姻中的悲剧,是人生中的不幸。在生活中看看电影、看看电视,或者听到别人的有关话题,容易引起自己的回忆或联想,从而再度陷入婚姻悲剧的阵痛。复婚了,以前不愉快的一页翻过去,重新生活,对许多人来说,要比与他人重新组建家庭好一些。

    (4)离婚者最不爱听的话是:“离婚没好人,好人不离婚”、“一个巴掌拍不响”之类的话,特别是当今因为婚外恋而离婚的人较多,而婚外恋是公认的缺乏社会道德的行为,因此,不少人就会因此而对所有离婚的人产生怀疑。由于不正确舆论的存在,离婚者不仅再婚步履艰难,而且常常遭到一些人背地里指指点点。当然,人们完全可以不必理会这些,不必因虚荣而为议论生活,不必当舆论的奴隶,但也应当承认,还是不受他人背后议论好。

    复婚的弊病也很突出,不容忽视。其弊端是:

    (1)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说明一个人的缺点很难改正,因此,复婚者不要把希望放在对方可以改正缺点这种梦想上,而应当从自己这方面做起,就是彻底改变自己,适应对方。不是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吗?你就让他自己拍去吧。只有这样,新的纠纷才会避免。

    (2)容易使矛盾更加激化。复婚的双方如果没有“彻底投降”的思想准备,总是希望对方“投降”,总认为自己最正确,这样的复婚仍是很危险的。由于人不容易改掉自己的缺点,这就决定了复婚后有可能再度产生过去已经出现的纠纷。在以前,可以离婚,但复婚后,再离婚、再复婚,这也不行。有些人复婚后出现了凶杀案,不少人就是走到了离婚的边缘,迫于再离婚会引起舆论的指责,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又很困难,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杀人便成了性格暴躁、没有法制观念者的选择。

    (3)复婚者因不忘前隙,容易再度争论以前纠纷中的对与错,双方一揭起陈年伤疤,就会再点“战争”的烟火。

    纵观全部利弊,一般来说,如果还有复婚的可能,在双方都肯让步,都能原谅对方的过去,都能改正自己,从而适应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复婚是可行之举。

    2.怎样办理复婚手续?

    从法律上讲,对复婚,不提倡、不反对。如果复婚,复婚者也还是要按照婚姻法关于结婚问题的规定,实行双方的完全自愿,不受他人干涉,男女平等的原则;必须遵守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离婚后已经再婚的,在再婚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之前不能复婚,否则,便会因为重婚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复婚,男女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交出离婚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关于准许离婚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从而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3.复婚不办复婚手续会有什么后果?

    未经登记,没有取得结婚证的复婚,是非法婚姻关系,法律不承认、不保护。复婚不登记,其婚姻关系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牢固,随时可以散离,还容易出现重婚问题,如再发生财产纷争也不好处理。有人因为嫌麻烦而不去办理登记手续,结果会引出更多的麻烦。

    4.再婚应注意哪些问题?

    有些人再婚之后又失败,再次离婚。为什么呢?粗略总结一下,认为对以下问题应充分注意:

    第一,再婚三件宝:大度、忍让、戒斗不可少。再婚后,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比较复杂,起码要比一般的初婚遇到的问题复杂得多。比如怎样正确对待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及亲属,如何抚育双方的亲生子女,夫妻如何处理各自的婚前财物,等等。另外,既然是再婚,那么,双方都曾经结过婚,至少有一方结过婚,有过婚史。原先的婚姻破裂了,如果是因为丧偶还好一些,如果是离婚,这里面还有个哪一方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再婚者,双方年龄相对较大,双方都可能存在忌讳别人提及的缺陷。这时夫妻如果发生口角,若有一方首先揭起对方的陈年伤疤,以揭短为快,那么,很容易使矛盾激化,从而发生口角、争斗。

    第二,应当像关爱自己子女那样,关爱对方的子女。既然双方再婚,走到一起,组建了家庭,对方的子女也成了这个家庭的成员,也是自己的子女。从法律上讲,继父母与继子女尽管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彼此之间互相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与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及权利、义务是完全相同的。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人能做到关爱自己的亲生子女,而对继子女相对较差,这是不理智的。实践证明,只有平等地善待各方的亲生子女,才能增强再婚夫妻间的感情,再婚的婚姻家庭才能牢固。

    第三,要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惯,以便适应新家。再婚者与以前配偶共同生活时,已经形成了固定的生活模式,养成了一定的生活习惯。如果双方都是抱住自己以前的生活习惯不改,都要求对方适应自己,这样的家庭将会“战争不断,纠纷连绵”。

    第四,往日虽然可以回味,但今日婚姻应当珍惜。再婚后,生活中遇到了大悲大喜的事情,容易激起对以往的回忆。一回忆,有人愿意用原先配偶的长处与再婚配偶的短处相比较,越比越觉得对方还不如以前的那个,于是就情绪不高,精神不振,甚至是心烦意冷,感到再婚家庭不理想。时间长了,这种情绪的不断积累,不利于新家庭的巩固。需知,原来的婚姻和旧家已经成为过去,成为历史。如果不珍惜现实的东西,现实的东西也会离去。

    5.再婚进行财产公证有什么好处?

    再婚之前,各自的财产情况比较复杂,其子女的抚养、日后的财产继承等问题也比较复杂,为了有利于再婚家庭的和睦,不至于在财产方面发生纷争,许多再婚者在再婚之前,对各自的财产进行约定,并且对财产约定进行公证。比如对各自的房产等问题进行公证。这样做,既可以保护各自子女的继承权,又可以避免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纷争,即使再婚之后又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也好处理。

    6.再婚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再婚,男女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婚姻法关于结婚原则和结婚条件的规定,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从法律上确认夫妻关系,从而使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至于是否举行婚礼,这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愿。

    目前,有些再婚者不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像临时搭伙过日子,如果性格不合,说分手就分手。认为这样做,如果再婚不成功,就不用去办理离婚手续。还有的担心,履行了再婚登记手续,再婚后,万一婚姻不长久,在财产分割上会带来麻烦。

    其实,这些担心没有必要。《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再婚者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财产进行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在婚前约定,也可以在再婚后约定,当然,约定后双方还可以修改。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分割财产方面的争议,而没有必要利用不登记的方法来避免财产纷争,况且靠这种方法避免财产纷争效果并不好。再婚而不办理登记手续,图得一时方便,有时会引发不少麻烦。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有利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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