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高祖刘邦取得天下,照例要对文臣武将们论功行赏。围绕谁的功劳最大的问题,当时有一场有趣的争论。刘邦认为,丞相萧何“功最盛”,群臣大哗,特别是那些武将们,纷纷表示不满:我们在战场上披坚执锐,多的经历过百余次大小战斗,少的也有数十次,攻城略地斩将夺旗,可谓在刀林剑雨中出生入死,萧何不过是文臣,充其量做一点写写画画和后勤工作罢了,怎么能居头功呢?刘邦回答说:这就好比打猎,追杀猎物的是狗,而发布命令的却得靠人,像你们,不过就是“功狗”,而萧何,却正是“功人”也。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史籍上都说,刘邦是个颇有流氓气息的人,在当上帝王的兴奋劲头中,可以连自己的老爸都嘲笑一番。但我们从这个故事中,显然又能看到刘邦一点可爱的地方,这就是比较率真。萧何在刘邦逐鹿中原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刘邦自己心里当然是像明镜儿似的,当初楚汉相争,刘邦不利,如果不是萧何稳定关中后方,积极筹措粮饷,刘邦是极有可能一败涂地的。萧何的的确确是“功人”,这一点儿也不夸张,然而事实归事实,事实能不能在帝王一言九鼎的情况下被承认,却是另一个问题。
刘邦没有讳言臣下之功,可千万不要以为,这在帝王中是很容易做到的。
在刘邦那儿,手下跟随自己驱驰的文臣武将还有“功人”与“功狗”之分,到了朱元璋这里,可还会有这种品类、等级、作用上的区别吗?分析朱元璋和功臣们的关系之始终,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了。在朱元璋心目中,只有“功狗”,只有在自己指引下去扑杀猎物的“功狗”,哪里有什么“功人”?
有“功狗”无“功人”
朱元璋待功臣之酷,堪称空前绝后。
不妨看看重量级“功狗”们的命运。
凉国公蓝玉,“数总大军,多立功”,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献告玉谋反,族诛;颍国公傅友德,在蓝玉被诛杀之后,不能自安,有人对傅友德发牢骚说:“皇帝年纪越来越大,看样子马上就要轮到对我们开刀了,可怎么办才好?”这话传到元璋耳中,傅友德遂罹祸。友德之死,史籍记载不一,《太祖实录》书“卒”,《明史稿》书“坐蓝玉党赐死”,《明书》书“勒其自杀”,《明纪》书“赐死”,《国榷》书“自杀”,但不论是哪一种,傅友德均非令终则同;宋国公冯胜,“功最多,数以细故失帝意。蓝玉诛之月,与傅友德自山西召还京。友德既死,胜遂不免”,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被赐死。
武将之中,属于“大帅”级别的,除以上三人外,还有封卫国公的邓愈和被追封开平王的常遇春,运气似坏实好,都是在出征途中病死,尚可享受哀荣。死得有些不明不白的,则有人称功臣第一的中山王徐达,和朱元璋的亲外甥、曹国公李文忠。徐达之卒,《明史·徐达传》中说他是病死的,对其功绩特别引用朱元璋的话大加褒扬,仿佛君臣相得甚欢,但在另一篇《李仕鲁传》中却又微露马脚,该传中记录了大臣陈汶辉的进言,他说:“今勋臣耆德,咸思辞禄去位,如刘基、徐达之见猜,李善长、周德兴之被谤,视萧何、韩信,其危疑相去几何哉?”在“见猜”的名单中,明确有徐达的名字,而且这是当时人的说法,可见朱元璋、徐达二人暮年关系究竟如何,值得探究。于是有了徐达之死的另外的版本,《明书·本传》中说:“十七年,(徐达)自北平疽发背,……疾益甚,太祖延致天下名医为调剂,……稍愈,上屡遣中使候消息起居状,达召诸医曰:‘若等急去,稍迟,若等诛矣。’诸医不知所为,皇遽逃去。一日,上赐食,食已薨。上果索诸医,诸医已去久矣。”字里行间仿佛在暗示一个阴谋:徐达病重,本来稍愈,朱元璋赐食中颇有蹊跷,乃死,朱元璋还企图嫁祸于给徐达治病的医生,而徐达仿佛又早知道皇上的意图,早将医生遣散。野史中还记载,当徐达死讯传来,朱元璋兴奋得不能自制,在殿内来回走动,并喃喃自语:“徐达死了,徐达死了。”这一失态的真情恰恰被一个佯装熟睡的宫婢看在眼里,似乎和徐达未得善终的说法能够相互印证。也许正是这些缘故,吴晗《朱元璋传》中径直说,徐达背上长疮,本来是不能吃蒸鹅的,朱元璋偏偏赐之,徐达含泪吃下,遂死。这一说法并无确证,但徐达死得不明不白则是事实。李文忠之卒,《洪武实录》中历叙其赫赫战功,君臣甥舅之间,仿佛也全无芥蒂,然考之他史,则仍有异闻。明朝大史学家王世贞在《史乘考误》中引用了野史的一个说法,李文忠多招纳士人门客,朱元璋大不高兴,一日,李文忠说宫中使用太监过多,宜裁省,朱元璋大怒,说这不是要削弱我的羽翼吗?这个坏主意肯定是你的门客教你的,于是将李文忠的门客尽数诛杀,“文忠惊悸得疾,暴卒”。这一说法另有正史的记载可以参证,洪武十九年(1387),朱元璋给李文忠的儿子李景隆一道诰书,其中批评李文忠“非智非谦,几累社稷,身不免而自终”。
“大帅”级别的武将中,没有战死这种“福气”,而又得善终的,几乎只有一个信国公汤和。他因为早早请求解甲归田,而且为人非常谨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所以平平安安地在老家活到了七十岁。
武将下场如此,文臣也不例外。首任丞相李善长,因受胡惟庸谋反案的牵连,自己和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均被诛杀;宋濂,一代大儒,又是太子朱标的老师,可因为孙子受胡案所累,也差点被太祖赐死,幸亏马皇后和朱标力救才得幸免;刘基,出于避祸心理在朱元璋建国初期就脱离了权力中心,可是因为一个小故,却被招入京中问罪,并被罚禄,最后也是死得蹊跷;汪广洋,被朱元璋称作自己的张子房(刘邦的智囊张良),为人也“谨厚自守”,却被加了一条“未揭发奸人”的罪名,赐死;……
都说“狡兔死,走狗烹”,洪武之功臣,是否也是走上了这个老套?并不尽然。过去烹狗的行动中,不过二三子而已,哪像朱元璋这样大面积地屠戮?又有人说太祖不放心手握重兵的人,但文臣们的待遇又能好到哪里呢?人们喜欢举汤和的例子,来反证朱元璋之所以要诛杀勋贵,是因为他们拥有兵权,其实这里的所谓兵权对朱元璋并没有那么可怕,因为朱元璋在提防武人上早有周密安排,将帅只是出征时才有兵权,战事一完,就得离开部队,交还兵权,这次使用这支部队,也许派甲去,下次使用,又可能换上乙了,也就是说,将帅对部队只有在出征时才有控制权。对这样有限的权力,何况朱元璋还有分镇各地要害的藩王(都是朱元璋的儿子),他真的会担心无法驾驭吗?朱元璋的厚待汤和,与其说是嘉勉其早交兵权,毋宁说是赞许其知趣,很对自己的脾胃。
洪武功臣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窃以为,应该把朱元璋残忍的天性及其“自大狂”心理结合起来进行考察。起兵时自称“唯不嗜杀人”的朱元璋,其骨子里是偏爱虐杀的,不过一直在为夺天下的大计隐忍罢了,而功臣们的勋绩又偏偏和他的“自大狂”心理相冲撞。我们看到,为了事业的需要,他不得不对功臣大加赏赐,但在这同时,他又在不断地敲打他们。即使是汤和,他也要时时拿过去的“瑕疵”加以羞辱,即使是毫无威胁的宋濂,别人称其为大儒的时候,他也要不屑一顾地说:宋濂哪是什么大儒!他仿佛时时在提醒功臣们:你们不过是“功狗”而已,不要逾分!功臣一个个倒在血泊上,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朱元璋暴虐的人格特征,同时也依稀窥出其羞辱功臣后的自得之情。
当然,朱元璋的“烹狗行动”也是随着时势而变化的。如果说在早中期,他的大杀功臣还只是一时喜怒之无常,那么到了其晚年,因为太子朱标的死,为了自己身后朱家王朝的安宁,他的诛杀功臣就完全是一种有计划的行动了。
有计划的“烹狗”:以蓝玉为例
蓝玉,安徽定远人,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此人打仗很勇敢,有大将之才,在追击漠北残元势力中,屡建奇功,朱元璋曾比为汉之卫青和唐之李靖。但这人的毛病是不知书,居高位后“多蓄庄奴、假子,乘势暴横”,俘获元主的妃子后,据说有不法的阴事,致这位妃子自缢而亡,为此屡受太祖的指责。后来元璋给其加了个荣誉衔“太傅”,而冯胜和傅友德则为“太师”,蓝玉不满,说:“以我的功劳,就不能做太师吗?”粗人的怨言大概很难不流露于外,洪武二十六年(1393),果然有人告其谋反,很快定案,族诛。“列侯以下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按朱元璋的诏书中的自陈,“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而《罪惟录》《国榷》等则说牵连被杀的达两万人。牵连到了什么程度,有一个戏剧性的事件,蓝玉不服指控,审问他的吏部尚书詹徽斥责他老实交待,蓝玉大叫:“你詹徽就是我的同党!”于是这个主审官亦入瓮中,人头落地。由此可见,在这个关系上万人身家性命的大案中,审案与判决简直跟玩儿一样。
蓝玉居功自傲,横暴不法是事实,但说他准备谋反,相信的人极少。明末史学家谈迁在《国榷》中分析得很好,“蓝凉公非反也。虎将粗暴,不善为容,彼犹沾沾一太师,何有他望!……凉公欲以部校家奴数百千人冀幸万一,虽至愚不为也。”一个粗人,对一个“太师”的荣誉衔都恋恋不舍,他怎么会想造反?征战结束后,家居的蓝玉所有的不过是几百个部校家奴,他又怎么能造反?!
对蓝玉不满,杀之即可,非要造出一个“蓝党”,罗织罪名,使元勋功臣一时俱尽,显而易见,这是一次有计划的行动。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行动?野史记载,蓝玉与太子朱标交谊深厚,曾对太子说:“我看你的弟弟燕王朱棣(后来的明成祖)有不臣之心,又听会看风水的人说燕地有天子气,你要早作防备啊。”这句话不知何故传到了朱棣耳朵里。太子病逝后,朱棣趁机对太祖进言,说:“公侯们放肆不知节制,现在不诛,将来尾大不掉就麻烦了。”不久蓝玉案就爆发了。从这个记载中可以看出,朱元璋对功臣的疑忌到其晚年才发作得最为厉害。这是客观形势所造成的。朱元璋虽然自信以他的才略,以他在制度上的种种安排,“功狗”们不会给他的王朝带来致命威胁,可他却不能不考虑其身后的问题。而太子早逝,嗣立的是文弱的太子之子,他更加担心自己眼下对功臣的严密控制会不会在身后一朝崩溃,不可收拾。
蓝玉死后被剥皮,朱元璋还下令把其皮传示各省。因蓝玉之女为蜀王妃,蜀王就把蓝玉的皮保存了下来。欧阳直的《蜀乱》中说,明末大西军张献忠攻入成都,他看见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衣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蓝玉。今人很难理解,既然“蓝党”只是朱元璋借机生事的一个由头,并不是蓝玉本人真有什么让皇帝深恶痛绝的大逆不道之事,为什么还要在其死后残酷对待他的尸体?朱元璋的行事往往就是如此,难以常情常理度之。如果要勉强解释,只能说蓝玉死后还有“余热”可供发挥,朱元璋能够借这张人皮震慑臣下吧。
“功狗”败亡的“自取”之道
在朱元璋当皇帝之前,他曾和手下讨论汉高祖和唐太宗的优劣,认为刘邦不及李世民,因为汉高祖“内多猜忌,诛夷功臣”,“度量亦未弘达”,而唐太宗“能驾驭群臣,及大业既定,卒皆保全”。朱元璋又曾经称赞为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献策的赵普,说如果没有此计,宋初很难避免五代群雄割据的混乱局面,仅此一事,赵普就足以名垂青史了。
这两条资料若非修史者讳饰,似乎可以看出,朱元璋的“烹狗”原非其初衷,他的本意还是想保全他们,以“君臣之恩礼”而终的,只不过是“功狗”们不能体谅其苦心,自己有取死之道罢了。
清初官方修《明史》的人,就是持这种看法的。他们说:“然则洪武功臣之不获保全者,或亦有以自取欤?”意为洪武功臣多横暴不法,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朱元璋不得不除。此即所谓“自取”。
这种认识当然是有史料根据的。自来助人夺得神器,都被视为不世之功,鲜有居此奇功而不骄恣的,更何况,朱元璋的“功狗”们大多粗鲁无文,恃功而骄几乎是一定的。《明史》在举了一些功臣不法的例子后大发议论曰:“治天下不可以无法,而草昧之时法尚疏,承平之日法渐密,固事势使然。论者每致慨于鸟尽弓藏,谓出于英主之猜谋,殊非通达治体之言也。……亦以介胄之士桀骜难驯,乘其锋锐,皆能竖尺寸于疆场,迨身处富贵,志满气溢,近之则以骄恣启危机,远之则以怨望扦文网。人主不能废法而曲全之,亦出于不得已,而非以剪除为私计也。”这是一篇为明太祖诛戮功臣翻案的宏论。在清初史官看来,那种以过去“鸟尽弓藏”的故事来套朱元璋的看法,都是不公允的。治天下不能不讲法度,现在功臣志得意满,触犯法网,帝王又怎能因私恩而委屈公法呢?
有了“功狗”们不法的实例,这一议论似乎颇能自圆其说,细按却大大不然。首先,如果真是讲法治,对犯法的功臣要加以惩戒,那么按法律条款治罪就可以了,可是我们看到,他在诛戮功臣时,不但没有遵循历来的习惯,对功臣给予“议亲议贵”的优待,相反还有加重之势,法外用刑的情况极多,很多功臣并无大恶,如冯胜只不过“数以细故失帝意”,却照样被赐死;其次,要树立法律的威严,罪臣止其身就可以了,可是朱元璋却嗜好对犯法功臣大肆株连,上述蓝玉案就是好例。
在我看来,洪武朝部分“功狗”们真正的取败之道,绝不是因为自己横暴不法,自罹刑辟,而是在明太祖杀机已萌之际,却偏偏不能谨厚自守,从而给了人主烹狗的绝好口实。
综而论之,朱元璋的大杀功臣有前后两个时段,不同时段各有其特点。前期并不如一般论者所说,是朱元璋担心功臣握兵权而造反,而主要是其残忍嗜杀、喜怒无常、以羞辱他人为快的天性的流露,后期则主要为其身后朱家王朝的稳固考虑。过去人们分析朱元璋的滥杀功臣,往往忽略其个人品格和天性的作用,仅仅着眼于客观情势,我以为这是有些偏差的,至少在前期“烹狗”行动中,其性格因素尤为重要。
朱元璋为了后代坐稳江山,晚年乃将功臣一网打尽,而其身后,燕王朱棣起兵谋乱所以能够成功,其缘故正在于朝廷派不出一名元勋宿将与之对抗。这正是历史的吊诡之处。
第二节 胡惟庸:“反臣”还是“棋子”?
丞相胡惟庸谋反一案,是明初的一件大事。
上个世纪,著名明史学家吴晗先生写了篇论文《胡惟庸党案考》,论述此案的影响时说:因胡惟庸事件,“党狱析连前后十四年,一时功臣宿将诛夷殆尽,前后达四万余人(统计方法不同,《明史》上说三万余人)。且因此和日本断绝国交关系,著之《祖训》”。
吴晗先生在此文中,考证胡惟庸案之始末和曲折,甚为缜密,但以上分析容易给人一种误会,似乎朱元璋拿胡惟庸开刀,和他于开国之初大诛功臣一样,是雄猜多忌心理主使下的对功臣“震主”的疑忌,仍然属于典型的“兔死狗烹”。而究其实,胡惟庸之所以不得不死,其中当然有明太祖为自己身后布局的考虑,不准备让后代面对强悍的大臣,但更重要的,则是君权和相权的关系这时候已愈趋紧张,标志着朱元璋权力欲的空前高涨。
胡惟庸其人
胡惟庸,安徽定远人。他的发迹还要“感谢”被朱元璋早早杀掉的杨宪。
朱元璋用人有一个特点,这就是喜欢用吏才。所谓吏才,就是读书未必多,但办事却很精干,也没有什么儒家教化的束缚。一个雄主,用这样的人,首先是颇觉得心应手,事情交办下去,往往完成得又快又好;其次是他们一般不会纠缠儒家所谓“以道事君”的套套,基本抱持实用主义,以君王之是非为是非,不会在君王耳边聒噪言不及义的高调。杨宪就是一个很好的吏才。对几乎所有同僚都看不上眼,认为谁做丞相都不够格的刘基,尽管在朱元璋面前说杨宪“无相器”,却也要承认他“有相才”。“无相器”云云,估计是指杨宪这人度量差了一点,人际关系处理得不好。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被朱元璋杀掉了。
朱元璋杀了杨宪,他的用人路线没有变,丞相仍然还是要用吏才。这一回,轮到了胡惟庸。《明史》上说:“自杨宪诛,帝以惟庸为才,宠任之。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胡惟庸和杨宪一样,也是有办事的才干的。那么其人品如何?查阅明史的资料,不论正史和野史,几乎众口一词,说胡惟庸好话的极少,用现在的话说,此人小有才,但无德。胡惟庸的“无德”表现在哪些地方?首先是“忮刻”,器量小而且阴险,谁得罪了他,他就要明里暗里给谁好看。这一条,即使用现代的观念衡量,也是让人害怕的。其次,就是如上述《明史》所说,独断专行,“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对这一条,我们是不是也要和修《明史》的清人一样,去大张挞伐呢?
恐怕不能。原因很简单,胡惟庸是丞相啊。丞相是什么?用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的话说:“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从秦时起,丞相堪称最高行政长官。且不说什么“不奏径行”,历史上丞相对皇帝的旨意,拒不执行的也并不在少数呢。到了宋代,相权虽然低落了许多,原有的一些权力遭到了分割,但宰相仍然是对皇帝直接负责的最高事务官,皇帝照例都会给他特别的地位和尊崇。现在,胡惟庸在一个国家的中枢机构——中书省里,担任着最高事务官,面对如山的公文和纷繁的政事,难道没有一点儿处置之权,还要他事事早请示晚汇报?“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这应该是丞相的分内之事,胡惟庸并没有做错,否则就是失职。至于“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而历史往往又是不能容失败者辩驳的,只好姑妄听之。
在胡惟庸事败之前,就已看出他是“小人”“奸臣”,必定没有好结果的有三个人。第一个是大将军徐达。史载,徐将军“深疾其奸,从容言于帝”。后面还有离奇的事,“惟庸诱达阍者福寿以图达,为福寿所发。”意思是胡惟庸因为徐达背后说自己坏话,乃引诱徐达府上守门的人暗害之,结果却反被此人告发。我说它离奇,是因为一个丞相要暗杀政敌,居然派不出自己手下一个合适的人!第二个攻击胡惟庸的是刘基。《明史》记载,刘基在胡惟庸当丞相之前,就预言他只会把车拉翻,所以胡惟庸当上丞相的消息一传到,他就“大戚曰:‘使吾言不验,苍生福也。’忧愤疾作。”而有些史料更指陈刘基就是死于胡惟庸的投毒。当代学者杨讷在《刘基事迹考述》一书中已经考证清楚,“投毒”一说纯系子虚,他更认定,刘基的神奇预言也出于刘氏后人的伪造,因为在刘基“大戚”的时候,胡惟庸根本就没有多少可以称得上祸害苍生的大罪大恶,否则朱元璋又岂能容忍?
许多史籍似乎都力图向世人证明,胡惟庸很早就开始做坏事,很早就已暴露了乱臣贼子的真面目,然而,这里却有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徐达和刘基是朱元璋非常信任的文武两根柱子,这样的人一起在朱元璋面前倒胡,为什么在朱元璋这里就全无效应呢?绝不会是朱元璋的昏庸,更不会是大度,朱元璋不是这样的君王。只有一个可能,对胡惟庸,徐达“深疾其奸”也好,刘基早有预言也罢,都只是修史者的一种附会,以便让后之读者形成“胡氏奸佞”的牢不可破的印象。胡惟庸既然确属奸佞,朱元璋杀之岂非顺理成章?
其实,朱元璋对胡惟庸不仅一度相当宠信,而且连别人攻击胡惟庸的话也是不能容忍的。这就要说到在胡氏事败之前,出场的第三个批评者——一个叫韩宜可的监察御史。韩宜可在朱元璋和胡惟庸从容谈笑的时候,出怀中弹文,劾胡惟庸等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内怀反侧,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斩其首以谢天下”。结果惹得朱元璋大怒,骂道:“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命下锦衣卫狱。而历史真的很有意思,等到朱元璋要拿胡惟庸开刀的时候,他又反过来斥责臣下为什么不能洞烛其奸了!从这样反差强烈的好戏中,我们是不是能触摸到一些历史的真相?
破绽百出的谋反案
正史上记载的胡惟庸谋反事实甚为怪异。
按《明史》所说,胡惟庸预谋不轨,并勾结同党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胡惟庸因儿子在一起意外事故中丧生而杀人,事泄,胡惟庸准备花几个银子结案,朱元璋不许,要他偿命,惟庸大惧,恰值此时,另两个侯爷也因被皇帝斥责心怀恐惧和不满,乃招以同谋。惟庸又令某都督取卫士和亡命之徒为心腹,告诉他说“吾有所用耳”;惟庸又遣某官员下海招倭,遣元朝故臣代他向残元势力示好,准备和这两股势力里应外合同时向朱元璋发难……
对这些记载,吴晗先生已经在《胡惟庸党案考》一文中经过精细考证,提出了质疑,有心从学术上探知究竟的,读吴先生此文必有收获。不过,若读者不耐烦那种剥茧抽丝的考证,又想尽快从文字迷雾中走出,这里倒有一个简便的方法可以判断真伪。这个方法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就是结合当时的现实和人物处境,立足于常情和常理,进行基本的逻辑推断。如果我们思考问题不偏离常情常理太远,又不把官居相位的胡惟庸的智商估计太低,就会得出一个非常简单的结论,胡惟庸即使真想取朱元璋而代之,一直精心谋划,他在这个过程中也绝不会傻到如此张扬!谁都知道,谋反是专制君王最不能容忍的灭族大罪,有史以来的任何一起成功的谋反,都是在绝对机密的情况下酝酿的。而要保证这种绝密性,只有让知晓和参与者降到最少。历史上哪有像胡惟庸这样,在干一件提着脑袋的勾当时,却仿佛唯恐他人不知,今天和这个同谋,明天又和那个商量的?朱元璋的密探四伏几乎是公开的秘密,要造反的胡惟庸如果真这般招摇,早就在不知不觉间身首异处了。在朱元璋面对胡惟庸磨刀霍霍的时候,胡的“同党”一个一个地跑出来,指控胡惟庸谋反,要么是受到了胁迫,要么是希图洗刷自己。这样的人越多,表面上,针对胡惟庸的指控似乎越有力,但在智识稍稍正常的人这里,倒正好泄露了天机。锻炼周纳的审案者之所以能从流品不一的众多对象那儿,很快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必在有意无意间有所暗示,如“交待了就没事”“皇帝会赦罪录功”云云,而事实是,不论是被动牵连的,还是最早主动揭发的,都未能侥幸生还。
后世修史的人们好像也知道自己笔下的破绽,为了坐实胡惟庸的谋反罪,又造出了一个更为荒诞的“云奇告变”事件。
据《明史纪事本末》,云奇是当时的一个太监,所服务的地点与胡宅相近,预知其谋。“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驾出西华门,内使云奇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即发羽林掩捕。……”在这里,胡惟庸谋反的情节更加戏剧化了:他借口自己宅中有灵异之事,邀朱元璋观赏,而在宅中复壁间藏有甲士,图谋弑君。就在朱元璋欣然就道的时候,太监云奇不惜惊驾拦道,宁死也不退缩,皇帝醒悟,登城墙一看,果然看见了胡宅中藏在复壁间的甲士。
看了这段故事,原来对朱元璋不满的人肯定会为胡惟庸惋惜,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为什么不把武士藏好一点,居然让人在城墙上就可以看到呢?相信读者一念及此,马上就会油然而生一个疑惑:胡宅不应该连屋顶也没有吧,如果有屋顶,登城而望的人除非有透视的特技,又怎能看到屋顶下、复壁间藏匿的武士?这个故事的荒谬由此已经呼之欲出!不仅如此,吴晗先生对这个问题还有追问:云奇身为内使,所服务地点与胡第相近,既知胡氏逆谋,为何不先期告发,一定要到迫在眉睫时方才闯道报警?按以上诸书所记,胡请太祖正是他被杀头的日子,“这样当天请客,当天被杀,中间并未经过审讯下狱的阶段,在时间上是否发生问题?”……
按吴晗先生的考证,朱元璋加在胡惟庸身上的“通倭”“招虏”的罪名,事实上也是不能成立的。
然而历史上,有权力者才能掌握话语。经过史臣、文人的反复修饰,反臣胡惟庸的罪行越积越多,越到后来,描摹得也越像那么一回事儿。胡适先生研究中国小说,曾说有些典型角色是“箭垛式”人物,起初很可能十分模糊,而随着人们向其“射箭”的次数的增多,其面貌和性格终于逐渐定型。胡惟庸谋反案也与此相仿,时代越后,故事的轮廓便越扩大,内容也越充实。到了洪武后期,胡惟庸的结党谋反便几成铁案,装点得有条有理了。
胡惟庸案之实质
胡惟庸一案影响甚巨。
先说当时立竿见影般的效应。《明史》上说,“帝发怒,肃清逆党,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云。”只要是明太祖不太待见的,希望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主管司法的官员都可以投君所好,套上一顶“胡惟庸同党”的帽子,便万事大吉。君王威权的恣肆之下,人命如泥沙!牵连被逮的功臣宿将一时俱尽,就不必说了。株连之酷,简直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被称为“元四家”之一的大画家王蒙,侥幸活到朱明盛世,可这回终于在劫难逃,其罪名是曾经到胡惟庸私宅观画!面对狱吏,不知道画家是否曾以“胡惟庸当时是堂堂宰相”“只是谈艺未涉政治”等作辩词,可是即便作了如是辩解,又能如何?总之,王蒙是死在了狱中。
再说绵延不绝及于后世的影响。朱元璋于杀胡惟庸次日便急不可耐地宣布“朕欲革去中书省”。朱元璋废掉丞相,分丞相之权于六部,直接铸就了明清两代的政治格局。过去丞相权力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时候可以和君权稍稍抗衡,现在,权力分散,且六部大臣直接由皇帝任命,直接对皇帝负责,只有仰其鼻息都嫌不及的份儿,遑论制衡?君权至此攀爬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
那么,朱元璋为什么要一手炮制胡惟庸案?
如果仅仅是胡惟庸个人品行太差,且喜欢胡作非为,那么朱元璋仅仅端掉他一个人就够了。可现实并非如此。显然,明太祖对发动这一案件有深远的谋划。
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专断,明太祖要办他是很容易的。然而,这样一条罪状,肯定只够杀胡氏一个人,充其量也只能连坐其家族。于是,我们看到,胡惟庸的罪行越加越多,勾结同党,谋反叛逆,“通倭”“通虏”……这样,以“胡党”之名诛杀功臣宿将的理由有了,以“丞相不法”之名废相的理由也有了。
细考史籍,朱元璋想烹“功狗”不自胡惟庸始,在他即位的头几年,就已经开始着手了,至胡惟庸案发不过是到了高潮而已;朱元璋想废相也不自胡惟庸始,早在洪武三年(1370),那时还是李善长当宰相,一个儒士上书,建议“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意思是应该放手给中书省和宰相足够的权力,才符合治道,朱元璋阅后对侍臣说:元朝丢了天下,正是因为“委任权臣上下蒙蔽”,“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正是元朝的大弊,我们现在怎么能效仿它呢?可以断定,朱元璋登基以后,因为权力欲的不断膨胀,又自认看准了元朝失天下的症结,早就处心积虑地想废掉宰相,只不过因为传统的威力,未蒙其会。
现在,胡惟庸案来得恰好。面对此案,小题大做,穷追不舍,朱元璋终于可以借此实施他的多项筹之已熟的计划了。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有了胡惟庸案,朱元璋才想到去大杀功臣、废除宰相,而是他胸中早有成竹,而胡惟庸案正好可以让他名正言顺地实施罢了。
翻阅史料,从字里行间细细揣摩,我禁不住有一种感觉,明太祖对胡惟庸本人未必真有多大的恶感。对朱元璋来说,胡惟庸只是一颗棋子,一颗能够帮助他走活全盘的棋子。这个全盘无非是上述的两点,一是废相揽权,二是将功臣宿将一网打尽。而像吴晗先生所说,借罗织大案、籍没横财以充实国家财政的经济因素未必全无,不过应该只是“搂草打兔子”,属于意外的收获吧。胡惟庸既然有这么多妙用,那他就只剩下了死路一条,而且不能孤零零地死,还必须带着结党谋反等诸多恶谥,能够使许多让朱元璋心烦的人同入巨网。
第三节 开国丞相李善长之死
李善长,这个活跃在明初政坛上的超重量级人物,有着惹人注目的多重身份:朱元璋的淮西老乡;帮助朱元璋取天下的重要智囊和后勤补给官;明朝开国第一文臣,第一任宰相;明太祖朱元璋的儿女亲家。
这样一个人,如何从历史中谢幕的呢?洪武二十三年(1390),在残酷的所谓胡惟庸谋反案稍稍平息之后,原本早已退休、七十七岁的李善长被人告发与胡案有关,“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善长子祺与主徙江浦,久之卒。祺子芳、茂,以公主恩得不坐。”也就是说,除了李善长本人,他的妻、女、弟、侄四家有七十余人被株连至死;唯一幸存的,他的儿子李祺,因为娶了朱元璋的女儿,是驸马,总算被赐恩免死,但也要和公主一起被发配,李祺的两个儿子(应该尚属少年),实际上也是朱元璋的外孙,也因为沾公主的光,才没有受这个惨案的牵连。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如此种种,都是极其残酷之祸!
清初怪才金圣叹被腰斩,临刑时给家人写信说:“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李善长虽是明朝开国文臣第一,但肯定没有金圣叹这样的才情,大祸临头时断然写不出这样有几分黑色幽默的“妙语”,然而有一点是清楚的,他遭此奇祸也是“无意得之”,不过,以他宦海沉浮数十年的阅历,以他对伴君如伴虎这句名言的深刻体验,我有理由相信,在惨案暴发之前,李善长应该有一种强烈的不祥之感,否则,李善长就一定是一个白痴。
避祸无门的李丞相
李善长,安徽定远人,和后来也做过丞相的胡惟庸是小同乡,和朱元璋是大同乡。按照《明史》的记载,这个人“少读书有智计,习法家言,策事多中”。此处的用词有些意思,“少读书”,是说他受过一些基础的教育,而这种教育肯定是儒家的,下面又说他“习法家言”,即表明李善长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儒生,那种儒生有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受命于天的使命感,常常认为天地间有他这一号人物,就是来“上致君于尧舜,下救民出水火”的,而爱“习法家言”的人则往往世俗得多了,他们热衷于仕宦和富贵,并且为达目的常常不惜手段。
从史实看,李善长的确就是乱世中一个很世俗的人物,他有计谋和手腕,希望以此换得功名利禄,并荫及子孙,而儒生常有的导君于正、匡扶社稷的理想,在其头脑中,是相当稀薄的。
在李善长最初投奔朱元璋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口袋里装着“锦囊”的策士的面目。朱元璋问他,有什么办法可以平定天下,他回答说:“应该向秦末大乱中起家的汉高祖刘邦学习,刘邦同样是一介草民,但他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乱杀人,仅仅五年,便成就了帝业。您是濠(今安徽凤阳)人,距汉高祖的老家沛县不远。山川王气,就应在您身上,只要您效仿刘邦,天下一定是您的。”李善长是不是真的特别关心乱世中的人命,是值得质疑的,在我看来,他口袋里装着的肯定不止一个锦囊,他之所以打开“不嗜杀人”这个锦囊,多半原因是,他摸准了这个锦囊很对面前这位雄心勃勃,一心要夺取天下的主子的脾胃。朱元璋果然大喜,让李善长在军中“为参谋,预机画,主馈饷,甚见亲信”。“为参谋、预机画”是做智囊,“主馈饷”是负责后勤补给,如果知道汉代萧何就是靠为刘邦转运粮饷而摘得第一功,荣升丞相的,当能明白李善长对朱元璋夺天下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李善长的这种重要作用,是得到了朱元璋的认可的。洪武三年(1370)大封功臣,朱元璋说李善长虽然没有在战场上的军功,但“给军食,功甚大,宜进封大国”,乃授太师、中书左丞相,封韩国公,岁禄四千石,子孙世袭。除了这些,朱元璋更赐给李善长铁券,“免二死,子免一死”,即李善长本人凭此铁券,可以赦免两次死罪,其子可以赦免一次。当时封公的六个人中,李善长名列第一,朱元璋颁发的“嘉奖令”上,李善长被比作汉代的萧何,其风光在洪武功臣中一时无两。
这样一个曾经位极人臣,而且算是皇亲国戚的大人物,怎么会落到身死族灭的地步?
表面的起因似乎是胡惟庸的谋反案。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发。李善长虽与胡氏同乡,且李善长弟弟李存义的儿子娶的是胡惟庸的侄女,具有姻亲关系,胡惟庸仕途得意,又主要是靠李善长的引荐,但看来在胡案初始阶段,李善长并未陷入其中。御史台缺长官,退休的李善长还一度被“拉夫”,暂时主持御史台的事务。让人无法预料的是,到了洪武十八年(1385),“反臣”胡惟庸的脑袋早已“搬家”多年的时候,突然有人跑出来,揭发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父子“实为胡党”,这个时候,圣恩虽仍如雨露,说“免死吧”,但对李善长来说显然已危机四伏。洪武二十三年(1390),已经七十七岁的李善长修房子,向信国公汤和借士兵三百人干私活,汤和没同意还奏了一本;同年四月,李善长又为一个叫丁斌的犯了罪的亲戚求情,不知何故,按照常理在当时本来是一件并不大的事情,结果又闹到了朱元璋那里,皇帝下令审讯,而这个丁斌过去曾在李善长家服务,很奇怪,他没有就事论事,交代李丞相是怎样为他请托免罪的,却直往心惊肉跳的事上扯,即李善长家族与胡惟庸的瓜葛。明太祖先逮捕了李存义父子,拷讯之下,总算拿到了最有“价值”的内容。
按《明史》记载,李存义父子是这样供认的:胡惟庸想造反,便使亲家李存义去游说李善长,李善长起初大惊,说这是灭九族的勾当啊。不久胡惟庸又派李善长的老友去劝诱,说事成之后当封其为王,善长“不许,然颇心动”。后来胡惟庸亲自出马,善长“犹不许”。过了一段,胡惟庸又让李存义去劝说兄长,李善长叹了一口气说:“我老了,等我死后,你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仅此似乎还不足定案,很快,在李善长家的几个奴仆,也纷纷告发李善长和胡惟庸的阴谋。“大逆不道”的罪名终于成立,有意思的是连老天也示意李善长该死了,《明史》上说,李善长刚刚定罪的时候,星相学家“言星变”,卜了一卦,说上天示意要“移大臣”。须知,因天象的异变杀人,也是中国历史上的老谱,唐末时,一个依附军头的权相,就是以这种理由来清除他不喜欢的二十多位同僚的,结果“朝班为之一空”。现在李丞相既然也到了天厌之的份儿上,还有何说?皇帝当年亲赐的那个可以免二死的“铁券”,也成了一张废纸……
开国丞相死在了一起“谋反案”上,看似有极大的随机性,其实不然。读史者不应忽略一个重要的情节:李善长虽然位极人臣,但他是早在洪武四年(1371)就主动以身体不好为由申请退休的。那时候,李善长还只有五十八岁,本是政坛角逐的黄金年龄,而且,所谓身体不好云云显然是托词,他到了七十七岁,若非有人不想让他再活下去,看样子也还能享一段荣华富贵呢。
李善长主动退出权力场的原因何在?应该只有一个,精明过人的他早已看到了危险,他在最风光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以韬晦来避祸。然而,李善长固然精明,但他不知道,对他而言,这一场灭顶之灾,却注定不是他主观上想躲就能躲得过去的。
“别离我太近”:权力学的一条原理
李善长为什么会死?
首先是胡案的牵连。但所谓胡惟庸的谋反案,本来就是朱元璋一手炮制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我们现在细读李存义父子的供词,颇觉有味。不能不承认,主持这个案子的是一个深文周纳的“办案高手”。如果在这个供词中,出现的是这样一个李善长,要谋反的胡惟庸一开始游说他,许以利益,他就怦然心动,甚至跃跃欲试,那会给观者怎样的感觉?肯定是滑稽!像李善长这样已经得到太多特权,享尽荣华又老于世故的人,在关系身家性命的问题上,哪会像一个毛孩子这样轻率呢?于是,我们看到,供词中的李善长是再三再四拒绝参加谋反的,只不过,这种“拒绝”显得不太坚决和果断,临到最后,甚至还有一点欲拒还迎的意思。这样一副面目的李善长,相对而言就“可信”多了,坐以“谋反”的罪名也就不那么让人生疑了。
李善长绝非因胡案而死,还有一个证据。朱元璋炮制胡案,其本来目的,就是要大张罗网,勿使一个他不待见的人轻脱,如果真的查到了李善长家族与胡案的瓜葛,哪怕这种瓜葛若有若无,以朱元璋雄猜好杀的个性,他也会穷治到底,怎么可能大发慈悲网开一面?
李善长非因胡案而死,那么是不是死于政敌的攻讦和诬陷?不能排除这一层考虑。李善长在明初政坛上,一直是作为淮西集团的首领而出现的。李氏家族势力很大,同时必然也积怨很多,在其旧日同事中,肯定有因利益分配问题,对李善长恨得牙根儿直痒。在办理李善长案的过程中,这些人非置李氏于死地的面目,也是暴露得相当充分的。然而在明了这一层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楚,以李善长的特殊身份和他在朝野积累的深厚势力,除非皇帝突然将风向扭转,满朝文武谁能将他扳倒呢?最初,在朱元璋、李善长君臣之间刚刚出现极微小的一点阴影时,属于非淮西集团的杨宪等人就嗅出了点异味,轮番向李善长进攻,指责其“无宰相才”,应该说,杨宪等人的嗅觉好得出奇,可惜火候没有把握住,以为皇帝有些嫌恶李善长就是要抛弃他了,终究没有摸准皇帝的脉搏,最后反误了卿卿性命。此例也足以证明,政敌的明枪和暗箭,都不会给李善长带来致命的伤害。他的生死,仅在于皇帝那一念之间。
那么朱元璋为什么非要置李善长于死地呢?这就要说到权力学的一条原理。根据权力学原则,最高统治者与属下之间需要一个权力空白区,这时最高统治者在心理上才会感到安全,宋太祖赵匡胤的一句名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堪称这条原理的最形象的阐释。
“别离我太近”,因为“太近”,别人总担心你会不会轻易跨过那条太短的距离,取而代之。所以太近则生疑,生疑则要吃人。而作为明太祖同乡、故友、勋臣、亲家的李丞相,幸乎不幸乎,就是这个离朱元璋太近的人。朱元璋的发迹史,李善长最清楚;朱元璋搭建的新的政治权力结构中,李善长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作为淮西集团首领的李善长,故旧戚党满布朝堂,势力盘根错节;……
这样一个李善长,能让那个虽然在他前面,但离他只有一箭之遥的人放心吗?何况,这个人是朱元璋?
有人会说,李善长和那个信国公汤和一样,不是老早就退休了吗?他还有什么会惹朱元璋疑虑?对此,明末顾起元分析得甚好,他说:“信国(汤和)之谨厚,上所信也,公之智略,上所疑也。疑而欲远迹以自引,则益厚其疑。”顾起言的意思是,汤和这个人本来就是个忠厚人,其谦退只会让朱元璋高兴,而不会产生怀疑,而李善长就不同了,他是以谋略起家的,所以,他的谦退,只会被认为是老谋深算者的一时韬晦之计,越这样,越让人不放心。顾起元分析得很对,除此之外,我觉得,李善长与汤和的退休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即汤和是一退全退,代表着他从政坛上的完全隐退,而李善长不一样,他即使从朝堂上消失了,但其影响还是一目了然的。
李善长只能不得善终,除非老天让他短命。从史籍中分析,实际上,在大封功臣之前,朱元璋就已经对李善长不满了,几次当着大臣的面说李善长无相才,明末著名史学家史迁断定朱元璋即位后即开始厌恶李善长。的确如此,《明史》叙述朱元璋和李善长关系演变时使用的是这样一些句子:“帝始稍厌之”,“帝衔之”,“帝怒”……可以清楚看出,在很早的时候,在李善长家族还有着表面风光的时候,杀机就在他头顶盘旋。只不过,皇帝也是人,他在杀心盈怀的时候,可能难免想起了当年的患难与共,想起了这个人的种种功劳和苦劳,更可能还有很多的现实考量,毕竟,杀开国第一文臣、宰相,常常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许正是拖了这么久,直到李善长七十七岁,朱元璋才下定决心的原因。虐杀的阴云在天空几度徘徊和犹疑,最终还是决然降落到了人间。……
《明史》为了彰李善长之罪,说“善长外宽和,内多忮刻。……贵富极,意稍骄”云云,李善长性格上的这种缺陷,或许是确实有的,但这肯定不是他不得好死的根本原因。
李善长之所以会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只是因为他离朱元璋太近。
身后之公论
前面说过,李善长是淮西集团的首领,加之淮西集团在新朝利益分配中太过霸道,树敌必不在少数。他的彻底倒台,因此便具有双重的心理安慰作用,一是针对朱元璋的,二是针对各派系文臣的。
然而,也许因为李善长一家的死难太过惨烈给人刺激太深,或者更因为受儒家熏陶的知识分子良知未泯,忍不住要主持公道,哪怕面对君主的淫威。在李善长死的第二年,即有人上书诉其冤。
这封替李善长申冤的奏折,据说出自著名才子解缙的手笔。最精彩的部分是以下一段:
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使善长佐胡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侯封王而已矣,尚主纳纪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且善长岂不知天下之不可幸求?当元之季,欲为此者何限,莫不身为齑粉,覆宗绝祀,能保首领者几何人哉?善长胡乃身见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
说这段文字精彩,其精彩唯在于,它揭出的全是人人能够想得到的一点常情常理。李善长当年冒万死,才有了后来他在新朝中的地位,他已经是勋臣第一,得到了“公”的爵位,儿子当了驸马,亲戚都当了大官,一个臣子做到了这一步已是顶点。如果他像别人指控的那样,辅助胡惟庸谋反成功,他又能到哪一步?充其量不过仍是勋臣第一,能超过他现在已得到的一切吗?何况,李善长又不是小孩子,他难道不知,取天下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元末大乱中,起来争天下的人多了,除了您朱皇帝,不是都灰飞烟灭了吗?这些李善长当年都曾目睹和亲历,他怎么可能在即将“翘辫子”的高年,却非要去冒这种危险?
解才子真是大手笔,驳论痛快淋漓。对此,朱元璋有何反应呢?史书上说:“太祖得书,竟亦不罪也。”
按照常规,既是钦定的大案,是绝不会容忍异议,更不用说翻案了。朱元璋此处的沉默就显得有些意味深长。也许,是同样处于衰朽之年的朱元璋,想起了什么?
李善长狱案出自圣裁,而罗织最有力者则是当时的左都御史詹徽,《明史》本传说詹徽“性险刻,李善长之死,徽有力焉。”他出任左都御史是从洪武十七年(1384)到二十三年(1390)五月,李善长及其家口七十余人在五月坐诛后,六月,他就登上了左都御史兼吏部尚书的宝座,洪武二十五年(1392)加太子少保。二十六年(1393),蓝玉案发,“詹徽受命鞫蓝玉,玉不肯服。徽叱玉吐实,无徒株连人,玉大呼‘徽即吾党’,遂并杀徽”。《明史》下了个结论,“徽好窥上旨,终及于祸”,字里行间居然颇有一点幸灾乐祸的意思。
套用一句老话:天道好还,报应不爽。
第四节 废相与“自虐式勤政”
勤勉是一种美德,但也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就皇帝而言,因为懒散者居多,物以稀为贵,勤勉的皇帝自然容易赢得赞美和歌颂。但假若一个皇帝的所谓“勤政”到了自虐般的程度又会如何?在下意识地赞美和歌颂之前,是否还需要稍作思量?
因“勤政”而伤身的朱皇帝
在中国古代皇帝系列中,朱元璋可能是最勤勉的一个。吴晗先生所著的《朱元璋传》曾评价说:“朱元璋用全部精力、时间,管理他所手创的朱家皇朝”,又绘声绘色地描述道,朱元璋“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办公,批阅公文,一直到深夜,没有休息,没有假期,也从不讲究调剂精神的文化娱乐”。吴晗还统计了朱元璋的工作量,“平均他每天要看或听两百多件报告,要处理四百多件事”。这些介绍一点儿都不夸张,从《明实录》和其他史籍中,关于朱元璋勤政的记载可谓比比皆是。朱元璋死之前,遗诏曰:“朕膺天命三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务有益于民。”“忧危积心,日勤不怠”,这是大实话,可是称勤政的目的是“务有益于民”,就只能让人莞尔了。
朱元璋的勤政给其身体带来了严重损害,如吴晗所说,“他以全副精力处理国事,过分紧张疲劳,五十岁以后,体力便支持不住了,害了心跳很快的病症”。一个人的勤勉,居然到了伤身的地步,而且这个人还是富有天下、口含天宪的皇帝,这是一件值得玩味的事情。对此,人们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大加称赞,勤勉总比懒惰好,哪怕是为了家天下,一个勤政的皇帝也是个好皇帝。
然而,细细考究,朱元璋自虐般的勤政,其中的是是非非,还真的一言难尽。
首先得问,一个皇帝,如此自虐般的勤政,有无必要?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架构中,皇帝盘踞在金字塔尖顶中,在他的下面有多个分支,如果总是越过多个层次,直接从尖顶插一竿子到底,其运转效率之差是可以想见的。事无巨细,均要亲自掌控的朱元璋就犯了这个管理学上的大忌。他虽是历史上最勤勉的皇帝,却未成为最成功的皇帝,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其次,应该追问这种自虐式的勤政,究竟给当时的政治和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要说正面效应,自然也是有的,那就是在皇帝的严密监控下,官员们会克制和谨慎一些。但相形之下,负面效应也委实可观,且发人深省。大权独揽,小权不放,皇帝和官僚队伍之间的基本信任荡然无存,这样的政治生态中,只能诞生消极、敷衍、只求无过的平庸官吏。终洪武一朝,除了开国功臣,几乎没有治世之能臣,颇能说明问题。
另外还必须注意,朱元璋的勤政,是其抓权、废除丞相后的一种不得不然。也就是说,这种自虐式的勤政,不仅并无必要性,而且本来就是朱元璋想要的结果。孔子说:求仁而得仁,又何怨?那么针对朱元璋的自虐式勤政,我们也可以说:求自虐而自虐,又何怨?
关于朱元璋的废相,清初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有一个直截了当的评价,“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近人钱穆先生则认为,“中国传统政治,到明代有一大改变,即是宰相之废止”。他们为什么会这么说?这就需要对明以前,宰相在中国权力结构和政治生态中的作用,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中国历史上的宰相
钱穆先生有一个颇惹争议的观点,他认为,一部中国史,并不能笼统称为一部皇帝专制独裁的历史。他的这一观点,曾被很多人认为是对中国传统政治的美化,大加讥评。在我看来,批评钱穆的人,并没有透彻了解其意见。
其实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已经说得很清楚:“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不差的。”按钱穆的意思,明清两代的确处于皇帝专制独裁之下,而在明以前,却并不尽然。而钱穆之所以得出这样一种判断,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明以前有“宰相”的存在。
不妨撮述一下钱穆关于宰相的观点。他认为,在明以前的传统中国,皇室和政府之间是有一种职权划分的。世袭的皇帝是政治领袖,是国家的元首,象征国家的统一,而宰相则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实际的责任。
支持钱穆这一观点,在史料中找一些依据并不困难。“宰相之职,无所不统”,这是明见于正史的原话;汉哀帝在一道诏书中也明确给丞相的功用进行了定位,“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宗庙、统理四海,辅朕之不逮,以治天下也。……秉社稷之重,总百僚之任”。所谓“秉社稷之重,总百僚之任”,显然也是认为,受皇帝所重托,在政府里负实际责任的是宰相。
作为负政治实际责任的宰相,对皇帝当然是有一定制衡作用的。宰相如果认为皇帝言行不当,可以“谏诤”,而最激烈的对抗,则为“封还诏书”与“不肯平署”两种。所谓“封还诏书”,就是皇帝下一道诏书命令政府办理某事,而宰相认为不可,则可将诏书径直退给皇帝;所谓“不肯平署”,就是臣下有所奏请,皇帝已认可,转给宰相时,如果宰相不赞同,则可以拒绝签字。
相权对君权的制衡,乃至二者的冲突,史书上并不鲜见。汉哀帝时欲给几位外戚封侯,宰相王嘉即封还诏书,并对皇帝讲了一通“王者代天爵人,尤宜慎之”的大道理,简直近于训斥,皇帝对此也没有办法;汉文帝宠爱邓通,邓通仰仗这一点,对宰相申屠嘉“有怠慢之礼”,申屠嘉退朝命令邓通到丞相府来拜见,不来将要杀他。邓通向皇帝求情,文帝说:丞相召见你,无论如何你还是先要去啊,去了我再召你回来吧。邓通到了丞相府,“免冠(取下帽子),徒跣(光着脚),顿首(磕头)”,向申屠嘉请罪,申屠嘉不肯罢休,邓通以头抢地,碰出血来了,申屠嘉还是不松口,正好文帝派来救邓通的人到了,不过并非我们通常想象的那样,命令申屠嘉马上无条件放人,而是先代皇帝道歉,然后传达皇帝的话:“此吾弄臣,君释之。”邓通回到文帝身边,哭着说:我今天差一点就没命了。文帝对此也只能给予安慰,并提醒他今后对丞相不能失礼。
以帝王之尊,几乎不能保自己宠幸的弄臣,于此可见丞相之地位和尊严。然而,君权是天生喜欢扩张的,纵观历史,相权得到皇室较好尊重,能够发挥较好作用的,似乎只有汉代。汉代以下,相权逐步被侵削,这是一个总的趋势。比如唐代,就对相权进行了分割,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这三个机构的职权才相当于汉代一个宰相的职权。到了宋朝,相权较唐朝更加低落,军事、财政、人事三权都被分割了。相权低落的另一面,当然就是君权的提升。
不过,话虽如此说,宰相一职在传统政治权力结构中,究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宰相的权力无论受到多少侵削,他毕竟还是百僚之长;因为传统政治文化的制约,一个对社稷、宗庙还有点责任感的君王,就仍然会对宰相表示相当的优礼和尊崇。
权力削弱后的宰相,再被称为政府的领袖当然已经有些名不副实,但我们说他是对皇帝负最大责任的事务官之领袖应该还是适当的。一个朝代有了贤相,未必一定能够成为升平之世,但如果没有贤相,这个朝代却绝对无法让百姓鼓舞。宰相的作用于此可见一斑。
一个拥有相当权力的宰相,对君王的集权必然是一种障碍。如果这个君王的权力欲非常旺盛,则君权和相权的关系肯定会紧张起来。如何解决这种紧张?历史上固然出现过所谓“权相”,权倾人主,但更多的,是君权恣肆,甚至可能还会掺杂宰相的流血。
尽管存在这种紧张关系,但君王们囿于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似乎都还没有想到将相权连根拔掉的高招,否则,置“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这样的圣贤名言于何地呢?想出这一高招的,是没怎么读书,也基本没有观念束缚的朱元璋。
贪权者的现实窘境
朱元璋即帝位后的第十三年,以谋反罪诛丞相胡惟庸,并立即宣布废除已有一千五百多年历史的丞相制度,还以“祖训”的形式告诫子孙不得恢复,说“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胡惟庸案的实质是君权与相权的斗争,说到底,这个权力欲极强的君王,最担心大权旁落,只有在他把所有权力都紧紧握在自己手中时,才会有一种安全感,他不能容忍在他之下,还有一个地位和权力凌驾于众臣之上的人,他认为这样一个人物,不论他曾经对自己有过多少忠诚的表白,都是隐藏的威胁。
朱元璋杀掉胡惟庸,废除了原来政府的中枢机构——中书省,将中书省和宰相的职权分散给六部,这样一来,原有的行政首脑——宰相不复存在,六部及其各自的长官六部尚书,就变为直接对皇帝负责了。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皇帝,已不仅仅是政治领袖,掌握最高决策权,而且还成为领导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首脑,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臣下都必须向他禀报,由他亲自裁断。就这样,朱元璋“躬览庶政”,“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皇权前所未有地急剧膨胀起来,以往传统政治结构中相对独立于皇权,对皇权具有一定制衡作用的力量均被置于皇权的绝对控制之下。
朱元璋废相,满足了其垄断权力的欲望,自认为这对朱家天下有利,但问题也接着来了。
一个政府,特别是在中国这样辽阔的土地上,它的政务和日常事务是千头万绪,一个人对此硬要“事皆亲决”,臣下只是领旨照办,这个人怎么应付得过来?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贪权者的现实窘境:因为死死抓住权力不肯放手,事事都要亲自处理,朱元璋尽管起早睡晚,勤勤恳恳,仍然忙不过来,单是看臣下如小山样的奏折这一项工作,就够他喝一壶的。而且朱元璋虽然是个自大狂,但在处理王朝各种事务的过程中,还是觉得应该有些智囊才对。《明史》上说:朱元璋废相后,“又念密勿论思不可无人,乃建四辅官,……诏天下举贤才”。
看《明史》的记载,这个“辅官”是一个奇怪的职位。他们的职责是为朱元璋讲治论道,与政府官员共同处理某些事务等等,但显然又是不具备裁断权的,究其实,只是一个参谋班子。而且即使是没有什么权力的参谋班子,朱元璋也未能挑选精干之人充任,估计是怕他们逐渐揽权,动摇他的绝对控制,所以这四位辅官“皆老儒,起田家,淳朴无所长”,很难在处理政务和事务上发挥什么实际的作用。不久,朱元璋又不得不下令废除四辅官,此后也未重设,其中一个辅官王本还因故被诛。
朱元璋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废丞相,该年九月设四辅官,不到两年又将这一职位废除,组建参谋和顾问班子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洪武十五年(1382)十一月,他又想出了新的办法,就是仿照宋朝的制度,设置“殿阁大学士”,这也是后来“内阁”的滥觞。不过,宋朝的大学士都是给做过宰相的人加上的荣誉衔,象征朝廷对他的特别恩宠,而朱元璋征聘的大学士,负的是顾问之责,品阶却很低,最高的也不过正五品。品阶和威望都不够的人,能发挥多少参谋作用呢?所以,史书上说,虽然有了这样一个表面的顾问班子,朱元璋还是“自操威柄”,其顾问班子于军国大事“鲜所参决”,几乎等于一般的侍从人员。
从朱元璋设置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的动作中,我们可以窥出他的尴尬。
虽然自认是“天纵之圣”,在经营朱家王朝时也的确殚精竭虑,勤勉得很,但人到底不是机器,精神和精力总有一个限度。既是最高决策者,又是行政首脑的朱元璋处理起政务事务来,也难免有力不从心的时候,仍然需要通过建立顾问班子来寻求臣下的帮助,但他骨子里对满朝文武又是不信任的,所以,他一方面不得不设置“四辅官”“殿阁大学士”这样一些近似幕僚的岗位,希望他们替自己分担一些职责,可与此同时,他却又贪权恋权,生怕这些权力一旦下移,会对其统治带来不稳定。这里就有了一个悖论,你征聘顾问是为了帮助自己处理一些政务和事务,然而却又不肯授予一定的权力,势必使这些顾问无法发挥作用,你的初衷又如何实现呢?
朱元璋希望废除宰相后,人主大权独揽,这样有利于朱家王朝的长治久安,并告诫子孙永远遵照他的这一妙法,其算盘是打得蛮好,可惜他忽略了一点:虽然是“龙种”,他的后代,是否都能像他这样精力旺盛,而且对经营王朝这么肯费心思?事实证明,明王朝的初期,倒也不乏朝乾夕惕的“雄主”和“贤君”,越往下,则明显是一蟹不如一蟹,甚至有的十几年躲在深宫里不愿上朝处理政事。君主的慵懒,再加上下面没有一个握有足够权力的宰相(明朝的内阁大学士和过去的宰相仍有很大距离),能够在君主慵懒的情况下保证国家正常运转,国事日坏就是必然的了。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里,人们并不认为政权应该专属于皇帝一人及其一家,所以,早有“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的名言,北宋时期的一个宰相文彦博则对皇帝放言,君主是在“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比较贤明的君主也是认可这一点的,贞观四年(630),唐太宗总结隋亡的教训时说:隋亡的根子其实不在炀帝而在其开国之君文帝,隋文帝不肯信任官员,“每事皆自决断,虽则劳神苦形,未能尽合于理”,而臣下有正确的意见也不敢直言,这是隋朝开国未久政治即大坏的根本原因。唐太宗将此作为一条深刻的教训来汲取,后来宋真宗也曾经感慨:“天下至大,人君何由独治也?”
而喜欢动不动拿历史来观照现实的明太祖似乎对这一切都无动于衷,他所念念不忘的,是权臣乱政,仿佛他稍一放权就会出现马上要夺他天下的权臣似的,究其实无非是私心作祟。他认定天下就是他一个人的,是他朱家的,除了他和他的家族,权力中心中不应该有其他任何个体和群体的位置,他所要的,就是独治天下。
唐太宗感叹隋文帝“虽则劳神苦形,未能尽合于理”,现在,明太祖为了国事腰也酸了,背也驼了,按他自己所说,天不亮就起床,到半夜才安息,还经常睡不着觉,我们该说什么才好呢?
于是,我们不得不回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朱元璋自虐式勤政的本质是什么?一句话:君权空前膨胀的产物。历史发展到了朱元璋这里,他不相信任何人,不能容忍原本已足够强大的权力留下丝毫缝隙,大大小小的政务事务除非紧紧捏在他自己手里,绝不会有安全感。这是历史的倒退,而没有丝毫进步的气息。
朱元璋因勤政而伤身,坦率地说,对此我只有两个字的评价:活该。
第五节 以猛治国:“猛火烤羸羊”
中国人喜欢把治国比作做菜。老子早就说过,“治大国若烹小鲜”,又有一句成语曰“调和鼎鼐”。如果用做菜来打比方,在传统观念中,治国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我觉得有些像“文火煨肥羊”。古人认为“民”可以当作“羊”来放牧,所以统治者把治民叫作“牧民”,但给羊一定的自由,让其吃草,最终还是为了炖它。然而,怎么个炖法,就有高下之分了。上乘的即是“文火煨肥羊”,先把羊养肥,然后以文火悠悠地烘,务使其鲜美尽出,而且被炖的也没有什么痛感,不知不觉间就成了佳肴。而对于治国技巧很差的,我称之为“猛火烤羸羊”。羊本身尚未养肥,就架到锅里一顿狂烘猛烤,只闻一片沸腾,最后吃当然也无妨,色香味却全未出来,白白浪费了。
“文火煨肥羊”,就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所说的“宽猛相济”。假若运用“宽”和“猛”的标准进行讨论,则朱元璋当政的洪武朝无疑会给人留下“猛”的印象。这并不是对他吹毛求疵,他本人也并不讳言这一点,而且直陈“猛”就是他追求的目标。他总结包括元朝在内的历代政治得失时,一则曰“历代多因姑息,以致奸人惑侮”,又曰:“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
洪武朝的四大案
洪武朝的所谓“四大案”,从审判到最后结案,都有“法外用刑”的影子。
四大案,分别指胡惟庸谋反案、蓝玉党案、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谋反案、蓝玉党案,前面已有详述,即使事主胡惟庸和蓝玉死有余辜,网罗进去的五六万人也多半死非其罪。这里再来看一下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明史》上说是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因为事件复杂,追溯由来也有人将其定在洪武八年(1375)或九年(1376),各有道理不必纠缠。重要的是了解此案先要知道明朝的财政管理制度。明王朝规定,每年年底,天下府州县的财政收支账目,要一级一级向上核校,府州县核对好了,到省级机关布政司核对,布政司再派员到京师主管财政的户部审核,户部掌握的数字必须与各省布政司收支款项相等,各布政司又必须与下辖各府收支款项完全符合,只有这样,才能核销账目,若数字略有参差,整个表册就要被驳回,需要重新填造。这个办法可以较好地防范虚报滥报,但也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各省布政司机关都离京城南京很远,有的更达近万里,在古代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如果账目一次没通过,需要回省布政司衙门重填表格重盖大印的话,来回一趟往往得花一个多月甚至一年的时间,势必错过报账的日期。为了减少来回奔波的麻烦,在当时衙门中形成了一个习惯,即各省来报账的官员事先带上已盖好官印的空白表册,以备重填重报。大家都没认为这个习惯有什么不好,而且空白表册上的那个印是所谓“骑缝印”,即在几张联单的交接处盖印,除了向户部报账外,并不能作别的用途,也就是说没有利用这个官家大印以谋私利的可能。可是当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偶尔得知此事后,却大发雷霆,认为其中一定有严重的舞弊行为,当即下令将户部尚书(相当于今之财政部长)和各地方衙门长官一律处死,副职打一百大板后,发往边远地区充军。
朱元璋如此处理空印案,有没有什么道理呢?当代一位教授在央视《百家讲坛》上就说朱元璋做得对,因为钱粮的数字关系到户口和赋税,是国之大计,不能允许出现一点纰漏。老实说,我觉得这位博导的水平还比不上一位古人。当时在朱元璋雷霆之下,群臣噤若寒蝉,只有一个叫郑士利的人,因为其兄受此案牵连入狱,乃冒死上书,他说了两个意思:一是指出这个印章并不能作其他用途,即当事人无法舞弊的事实;二是说国家司法,先要有法才行,有法,人们违犯了,才能惩罚,过去本朝没有“空印律”,现在突然要将盖了空印的人杀头,怎能叫犯人心服?郑士利在这里几乎等于直言朱元璋是在搞“法外用刑”,说理非常透彻,可惜一点用处也没有,郑士利本人也被罚为苦力。
其实,空印案之所以会发生,与其说是朱元璋唯恐官吏害民,不如说缘于他骨子里对官僚集团的不信任,害怕他们侵蚀自己的统治基础。空印案死了上千人,其中很多都是清廉之士,如后来被朱元璋之子明成祖朱棣灭了十族的方孝孺,他的父亲方克勤是当时著名的清官,也无辜死在了空印案中。
再看郭桓案。郭桓是洪武十八年(1385)的户部侍郎(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这一年有人告发郭桓利用掌管钱粮的职权,和其他官员串通舞弊,侵盗官粮。朱元璋下令追查,牵涉到多名部级高官,其中有礼部、刑部的尚书,兵部和工部的侍郎等多人,又层层往下追查,被杀者高达数万人。受牵连的不仅有官员,还有各省地主绅士,杀头的杀头,财产充公的充公,史书上说经此一案,“天下中产以上人家破产大半”。
从史籍上看,郭桓和部分官员贪污是有确凿证据的,他们罪有应得,但一起贪污案,竟牵连各省,使数万生灵殒命,实在是说不过去的。就是朱元璋本人,也意识到打击面过大,不得不在最后抛出主审郭桓案的官员,把他们也杀头,作为对沸腾舆论的一个抚慰。如果这个贪污案真是铁案如山,并无冤滥,那么主办的官员应该受到嘉奖才对,又怎么可能会有这样一个戏剧性的结果?
无论是空印案还是郭桓案,我们都可以看出朱元璋以“猛”治国的突出特点,那就是为了防范可能的积弊,哪怕这个积弊只存在于他臆想中,他都要使用最残酷最严密的手段,防患于未然。“宁可错杀一千,不使一人漏网”,这样一句名言,朱元璋早就是它的实行者。说到底,还是缘于他对生命的不在乎。
刀锋之下,众生“平等”
从底层走出来的朱元璋,亲眼看到了官吏上下其手,人民不甘荼毒被迫揭竿而起的惊人一幕,使得他坐上龙庭后,不得不认真思考防止重蹈覆辙的路径。经过他对元朝吏治的观察,他自以为找到了,就是以严刑峻法来约束官吏。
在历史上,朱元璋不仅以“仇富”出名,也以“仇官”出名,官员只要违反了他亲手定的法律,都很难逃脱。且看他是怎样处理自己女婿,驸马欧阳伦的走私案的。
过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产茶,但茶又是他们喝奶制品后解腥膻的必需品,历代中央政府为了便于控制和交换自己急需的马匹,于是双方开展茶马互市交易。因为事关重大,所以,茶向来被作为重要的战略物资,由官方牢牢掌控,严禁私自出口。这种重要物资的专卖专营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是常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除了茶,明朝被国家控制的商品越来越多却明显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因为政府垄断的资源多,民间发展就会受到很大阻碍,也不符合商品经济日益活跃的社会趋势。另外,政府强制性的专营专卖,又必然会给私人贩运留下巨大的利润空间。觊觎者中就包括朱元璋的女婿欧阳伦。他是安庆公主的丈夫,安庆公主的母亲是朱元璋最敬重的马皇后,欧阳伦仗着这层关系,让其手下走私茶叶,而且非常嚣张,面对盘查的地方官员,任意捶楚。洪武三十年(1397),朱元璋得知这个情况后非常气愤,毫不犹豫将欧阳伦处以死刑。
这样一个为整肃吏治大义灭亲的事件,加上朱元璋平日“仇官”的言行,很容易让人得出一个印象,即朱元璋的以“猛”治国也好,法外用刑也罢,其矛头主要是针对官僚集团的。孟森先生在他的《明清史讲义》中的观点可为代表,他说:“太祖之好用峻法,于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且多惟恐虐民”,“太祖用刑颇酷,……惟所刑皆官吏,而非虐民,斯为承大乱之后,得刑乱重典之意,虽非盛德事,而于国本无伤,亦且深有整饬之效也。”“民权不张之国,不能使官吏畏法,则既豢民膏,复以威福肆于民上,假国宠以殃民,即国家养千万虎狼以食人耳。”
孟森先生表达了三个意思:一、朱元璋的严刑峻法和法外用刑不仅未尝滥及平民,而且他还“惟恐虐民”;二、明朝政权建立在元末乱世之后,乱世不得不用重典,虽不属于盛德事,但也“于国本无伤”;三、要伸张民权,不得不使官吏畏法,以严刑峻法加以约束。
撰《朱元璋传》的吴晗先生也认为,元璋“诚然过于严酷,过于残暴,可是也有个分野,他用一条线来划分,一边是有势力有钱的,一边是被欺侮的穷人。他的严酷和残暴,似乎专用以对付‘有’的阶级,对于‘无’的穷人,他使用另一种态度,另一种方法”。
观两位前辈史学家的意见,不能不让人生出一些疑问。诚然,要伸张民权,就须约束官吏,可是这种约束应该是照章而行,像朱元璋这样,常常于法外滥施淫威,妄加诛求,怎么能使吏治回归正轨,又怎么能算常法呢?更重要的,朱元璋的严刑峻法和法外用刑,其刀锋难道真的未尝挥舞到平民的头上吗?恐怕不能这么认为。
据《万历野获编》所记,洪武二十二年(1389),朱元璋发布了这样一道圣旨:“学唱的割了舌头,打双陆的断手,蹴园者斫脚”。“打双陆”就是玩棋,“蹴园”就是踢球,不过都是民间的一种游戏而已,而现在居然要受到如此惩罚!
因为对朝廷苛法不满,为躲避徭役,或不被朝廷征用,当时民间兴起了一股自残身体的“热潮”。仅史籍上记载的,就有福建沙县百姓罗辅等十三人自断手指,贵溪县儒士夏伯启叔侄二人“各截去左手大指”,按说面对这种怪现状,在上者应该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反躬自省,并立即改弦更张才对,可是朱元璋却指控这些可怜的人“去指不为君用”,不仅不孝而且不忠,当事人枭首(枭首是砍头后还要挂起来示众,比单纯的杀头更为残酷),家庭中成年男子被杀头,妇女被赶到边远的地方。
到了朱元璋的晚年,他又制定了一种特种刑法《大诰》,更标志着他的法外用刑到了新的高峰。
即使是专制王朝,也是要讲究法度的,只是这法度仅仅代表皇族和大官僚阶层的意志罢了。一旦法制建立,一般都不可逾越,否则就是自坏其法。而朱元璋的《大诰》,就是公然在他自己规定的《大明律》之上,又将他个人的意志凌驾其上。而其意志的典型特点,就是不顾常法,一意孤行,滥施淫威。
杨一凡先生比较过《大明律》和《大诰》,他发现后者在定罪上,明显要比前者严酷许多。如明律中原来规定,在一种敬老尊贤的“乡饮酒礼”上,把宴席的次序弄乱的,打五十大板,而到了《大诰》,则这个人的全家都必须被赶到边远的地方。朱元璋下令百姓对他的《大诰》要人人诵习,要求官员以此为标准审判案件,而且据说犯人能背《大诰》的,还可以减轻处罚。如此一来,《大诰》简直成为“太上法”,那明文规定颁布全国的《大明律》还有什么用?朱元璋显然对这些问题都没有考虑的兴趣。
打屁股的病态美学
朱元璋以猛治国下的法外用刑带来了什么?
不能不肯定,在霹雳手段的威慑下,与元末相比,吏治有相当程度的澄清。当时的官员们惶惶不能终日,经常是上朝前先要跟家人道别,说今天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如果晚上平安到家,就互相庆幸好歹又活了一天,明天还不知道怎么样呢。在这样一种恐怖的氛围中,官员们畏法守身是理所当然的。但明初吏治好到了什么程度,对此也应该有一个清醒认识。清朝人所编的《明史》里头有《循吏列传》,用来记载清官的嘉言懿行,修史者感叹说,洪武朝官员大多洁己爱民,所以吏治焕然一新。此语值得推敲,如果洪武朝的吏治真的好到了这个程度,那上述的副部级高官郭桓贪污窝案,为什么还会在朱元璋眼皮底下发生?
所以,我们说朱元璋的威猛,使吏治有所好转,但其程度应该是有限的。而其厉行威猛的负面效果,并不能忽视。
要论这种负面效果,一个首要的问题是,不论是官员还是平民,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是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这个问题,在今天应该无须多说了吧。
其次,朱元璋依据个人一己喜怒,任意法外用刑,给中国历史留下了浓重的阴影,特别是他首创的“廷杖”,更严重摧残着士气,影响着知识分子的风尚。
“廷杖”,也就是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打大臣屁股,被明清史专家孟森先生称为“明代特有之酷政”。
按现在人的想法,打屁股,总比杀头掉脑袋强多了,怎能算什么特别的酷政?这就是时代的差异了。昔日的读书人讲究“可杀不可辱”,即使犯法,白刃加颈,也比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公然羞辱强。这种旧式士子的观念,讥其迂腐也好,说它是一种气节也罢,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在中国历史上的大多数时候,包括专制君主在内的大多数人也是尊重这个客观存在的,所以中国法制史上有“刑不上大夫”之说。后来人们常常以“刑不上大夫”作为专制王朝统治阶级大搞特权不受法律制约的活证据,殊不知此处的“刑”特指肉刑,它并不表示官僚阶层犯了法也会被豁免。刘基曾经对朱元璋说:“古者公卿有罪,……请诣室自裁,未尝轻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体。”一般不对读书人动刑,可以说正是昔日特有的砥砺名节、蓄养士气的一种良法。
可是朱元璋偏偏就喜欢折辱读书人,动不动就要在大堂之上打臣子们的屁股。比如一个叫茹太素的大臣,给皇帝上书议论时政,其中批评朱元璋的苛法使“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惹怒了朱元璋,当即在朝堂之上噼噼啪啪打起了板子。工部尚书薛祥,这是正部级高官,不知道犯了什么事,活活被杖死。这个人是一个好官,他死后,“天下哀之”。
朱元璋廷杖大臣,开了个很不好的先例,他的后代们虽然没有其治国的手腕,但羞辱读书人的爱好却始终如一,嘉靖皇帝一次就可以杖死十几名大臣,可见一斑。
朱元璋为什么这么喜欢打人屁股?有人归咎于造物主,不是曾有论者认为人之有弯曲的膝盖,就是为了下跪吗?依此推理,人之有屁股天生就是为了让人打的。但这种奴才的逻辑估计越来越难以得到认同了。那么我们就从心理上分析吧。据我看,朱元璋的爱打大臣屁股,并不仅仅是性格暴虐使然,更由于其过分敏感、极度自尊而又自卑的一种心理在作祟:没有受过诗书教育的朱皇帝就是要让心高气傲的读书人难堪。明代历史上大臣之受杖责,多半时候是因为劝谏,劝上一两次皇帝老儿就烦了,就要打你屁股,可是居然就是有人不怕挨打,又接着劝谏,被打屁股者一时前赴后继。
“打屁股”,这样一个动作里,实在有微妙的心理因素存焉。主体——打人者,无疑是在享受征服和羞辱别人的快感;客体——被打者,一个接着一个,排队等着打屁股,这又是为了什么?你可以说这是旧式士子那种“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使命感,驱策着他们敢于批君王之逆鳞,敢于正视这淋漓的鲜血,自有道理,但如果这是唯一的原因,我是不信的。《明史》记载,万历年间有一个大臣赵用贤因为批评张居正而被杖责,肉腐烂溃落,其妻把掉落的肉腌制以后精心收藏起来,作为纪念。在这样奇特的纪念品中,蕴藏着一种怎样的奇特心理?“打屁股”,主体意在羞辱,而客体却偏能变羞辱为光荣,以致几块腐肉也成为具有独特美学意义的符号。而且这种心理还不仅仅是受杖者个人及家属的,史书明载,一个官员如果无辜被杖,就几乎等于有了一页浓墨重彩的光荣史,终身令人倾慕,天下以为至荣。这样一种效果,惯施淫威的专制君主们可曾料及?
打屁股,打出一种美学,不过这当然是一种病态的美学,也是病态社会下的一种病态心理。
朱元璋“猛火烤羸羊”,其以猛治国下的法外用刑,一度在身后得到了纠正。他的皇太孙,即建文帝在即位诏中宣布:以后断案只能依据《大明律》,不要深文周纳,实际上等于明确宣告废除朱元璋当作宝贝的《大诰》峻令。可惜,比较仁厚的建文帝不久被其叔父、另一个和朱元璋相似的雄主朱棣推翻,中国历史又拐进了一条曲道。
第六节 朱元璋的反贪困局
明太祖朱元璋之所以在后世还有颇好的口碑,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他对官吏非常严厉,而既然大力约束官权,则在许多人心目中,民权自然就能出一头,老百姓就能过上好日子了。明中叶的著名清官海瑞就曾经非常仰慕地赞叹,说明太祖对鱼肉百姓的官员不惜施以惨刑,百姓得以安居乐业,是历史上的“千载一时之盛”。直到1955年,吴晗先生仍然不无称赞地讲道:“朱元璋下定决心,随犯随杀,甚至严厉到不分轻重都杀,对贪污的减少是起了作用的,对人民有好处,人民是感谢他,支持他的。”
对上述论断,有几个问题值得一说。朱元璋对待官僚队伍十分苛酷,原因就在于怕这些人上下其手,贪污、害民,而在他看来,这简直就是在挖他王朝大厦的墙脚,非痛下辣手不可,所以,洪武一朝,“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的确是中国历史上反贪最为严厉,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时期,而朱元璋也堪称最恨贪污、处置贪污最不留情的皇帝。但是,朱元璋反贪的效果如何,是不是完全只有积极意义,还大有讨论的余地。
首先,朱元璋大力约束官权,能不能说就意味着民权的扩张,并由此使百姓安居乐业?其次,朱元璋的反贪虽然足够铁腕狠辣,但是否就从根本上遏制了官场上的贪污腐化之风?面对这些问号,我们对朱元璋的反贪,自然无法单纯给予掌声。作为一个现代人,在道德评判之外,更应该思索的是:朱元璋真心反贪,其手段又如此严厉,为什么最终还是陷入了一个宿命的困局?
刑杀以安教化
朱元璋反贪,放在那个时代来说,几乎已穷尽其技。
他可以放低身段,对官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洪武初年(1368),各地府、县的官吏来朝,他对这些手握百姓身家性命的人说:现在天下新定,老百姓生存惟艰,就像鸟儿初飞和树苗刚栽下去一样,你们可不要拔鸟的羽毛和撼动树根啊。这是诱导官员激发“天良”,希望他们不要逼百姓太狠,以免重蹈元王朝覆灭的命运。
朱元璋并非只会杀人,他一样擅长对官员做思想工作。他曾经打过两个比喻,一曰“今汝俸禄,有如力田”,二曰“守俸如井泉”,意思是国家的俸禄,相比于贪污得来的横财,当然少了点,可是好在“岁享其利,无有已时”,而贪污所得,一旦事发顷刻立尽。他在廉政教育上也煞费心机,洪武二十五年(1392),他命户部备录各品级文武官员一定的禄米数,并据稻谷出米率换算成用谷数,又写明田亩的粮食产量和付出劳动的多寡,汇为一书,命名为《醒贪简要录》。官员们从朝廷里领的禄米,费谷多少石,种田的农民又会付出多少劳动,一目了然。太祖希望用这样真实的数据教育官员,诱启他们的恻隐之心。这本《醒贪简要录》也许是最早的“廉政教材”。从这本“廉政教材”和两个比喻中,颇能见朱元璋的苦心。
当然,朱元璋最为人熟知的,还是对贪官的残酷打击。当时官吏贪污钞六十两以上,就要被处死,贪污八十贯则处以绞刑。他在处理贪污案件时,又往往法外用刑,创设了诸如在脸上刺字、断脚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抽肠、剥皮等很多不载于法律的酷刑。据野史记载,当时各地都特建一庙,专门作为剥皮的场所,谓之“皮场庙”,贪官被押到那里,先砍下脑袋,挂到旗杆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往人皮中塞满稻草,成为人形,摆在衙门里,作警示之用。更要命的是,朱元璋反贪,喜欢大搞株连,一个案子事发,常常要因此倒下一大批官员,像有名的户部侍郎郭桓贪污一案,牵连其中而丧生的高达数万人,真正是“杀人如草不闻声”!据说长期在恐怖氛围中讨生活的官员们看出了一点朱元璋喜怒的规律,哪天朱元璋的玉带被按在腰下,便是大开杀戒的信号,这根带子到了胸前,官员们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如果这个信号十分准确,如果某一天人们又看到了这个信号,我实在难以想象,当时站在朝堂之上的人会是一种怎样的心理,这就好比我们很难揣摩待宰的羔羊会是何种心理一样。
以刑杀辅助教化,大肆屠戮,无疑会对官僚阶层形成很大的震慑作用,但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首先是使知识分子视入仕如畏途,有的宁愿毁损肢体也不愿为官;其次是其中积累了很多冤案,朱元璋的反贪有时候全凭捕风捉影,而这些风和影,他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照样大开杀戒,对那些冤魂,我们当然不能因为他们是官就一律称赞杀得好。
民拿害民官吏:制度突破的一点星火
提起反腐,现代人常会把“制度建设”四字放在嘴边。有人撰文,为了让文章更有说服力,又喜欢拿古代的事来作例证,动辄说中国传统社会只讲人治,所以,在反腐问题上,“制度建设”云云仿佛是一个极度稀缺的东西。
其实,这都是不折不扣的想当然。
设计出一种监察官吏的制度,使官员在监督之下奉公守法,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春秋战国时期的“御史”一职已兼有监察的职责,到了秦朝,“御史大夫府”成为专门的中央监察机构,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台),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刺史,并首开先河,制定了监察法规《监御史九条》和《刺史六条》。此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日益严密。
当然,古代的监察之权都来自皇帝的授予,它是完全服从于巩固皇权这一中心的。这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万变不离其宗的一个主要特色。但一朝自有一朝之特点,一君王自有一君王之个性,朱元璋时代的监察官吏制度,和他颁布的其他许多政策一样,仍然具有浓重的朱氏色彩。像以下一些就是值得说说的:
设登闻鼓。“洪武元年(1368),置登闻鼓于午门外”,这个鼓是专门鼓励百姓击鼓告状的,为了防止走过场,朱元璋命令一名御史每天在那里负责,凡民间有冤情,而地方官员又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击登闻鼓,由御史带着上奏。
设巡按御史。巡按御史品级并不高,但权力很大,相当于钦差大臣,专门负责在各个地方巡视,遇到大事,直接向皇帝禀报,小事,则可以径行处理。
设置特务机关。“检校”“锦衣卫”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的特务人员,任何官员都在其侦听、窥伺范围之内,等于皇帝的超级耳目。特务机关的主要作用是防止臣下图谋叛乱,但掌握其贪污不法的劣迹也会自然包含在内。
而在朱元璋创立的各项监察制度中,最有研究价值、最耐人寻味的,当属“民拿害民官吏”制度。放到中国传统社会的背景下考察,“民拿害民官吏”堪称一个重大的制度突破。
“民拿害民官吏”制度明载于朱元璋晚年制定的特种刑法《大诰》中。这一制度的出台,是因为在此之前,朱元璋颁布的“严禁官吏下乡”的命令没有得到很好执行,所以,他下令,对“违旨下乡,动扰于民”的不法之徒,和舞文弄法、欺压良善的贪墨之吏,允许民间年高德劭的百姓率领青壮年将其绑缚,押到京城,而且谁也不能阻挡,“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官吏下乡常常扰民,朱元璋居然要立法不许官吏下乡,这样一条法令当然是荒唐的。官员是否扰民,关键不在于是否下乡,他不下乡,难道就不会扰民害民了吗?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对此就有激烈的抨击,他说,官员不下乡,则其对辖区内的地理形势和风土人情必然懵懂无知,如何行政?不许官吏下乡,那些喜欢偷懒的官吏自然求之不得,乐得以此为借口优哉游哉,而想做事的官员却被活生生束缚了手脚,简直是因噎废食!
沈家本的批评合情合理,如此一来,随“严禁官吏下乡”命令而来的“民拿害民官吏”制度,也难免会受到一些非议。首先,这一制度的无政府主义色彩非常浓厚,完全建立在朱元璋个人的主观臆想基础之上,缺乏由下而上的制度保障。其次,对百姓来说,可操作性并不强,而且显而易见,其风险是非常大的。虽然《大诰》中没有明确,如果民拿害民官吏,查证不实的话,对这些大胆的百姓如何处理,但考虑到历代对所谓“诬告”惩处极为严厉的常规,可以想象,任何一个百姓,在遵照圣旨拿获害民官吏,绑赴京城的道路上,必然都是惴惴不安的。因为谁都明白,所谓“害民”与否,这个界定相当模糊,而且在官方和民间常常是各有各的标准,如果皇帝派人查证,双方各执一词怎么办?在官员权威对民间权利处于压倒性优势的条件下,即使是朱元璋所说的“年高德劭”的百姓,在忍无可忍,准备拿获害民官吏之前,也必须好好掂量一下,毕竟这是一件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事情。
也许正是缘于上面一些因素,“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并没有结出很好的果实。按照史籍记载,朱元璋的命令颁布后,真正撞到了枪口上,被“刁民”拿获的官吏不过区区两三例而已。如贵州黔阳县安江驿丞李添奇,“恣肆为非,害民非止一端”,“致被士民李子玉等率精壮拿获赴京”,李添奇被斩趾;又有河北某县主簿汪铎等人“设计害民”,“被高年有德耆民赵罕辰等三十四名绑缚赴京”,汪铎被处死。可以看出,就是这区区两三例中,犯事的也只是不入流的小吏罢了,由此也可证明,“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并未能够普遍而有效地实行。
如果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单靠个人的拍拍脑袋就出台政策,哪怕这个人是至高无上的皇帝,哪怕这个政策“看上去很美”,其难达初衷几乎是一定的。不过,朱元璋建立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希望借民众力量来监督和惩治贪官污吏,毕竟是前无古人的尝试,只要想想传统社会官威积重难返的现实,那么就不应该低估这一制度中蕴含着的深长意义。只是这点制度突破的星火,限于历史的主客观条件,未能形成燎原之势罢了。
“奈何朝杀而暮犯”
朱元璋铁腕反贪,虽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却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风,在其不断掀起反贪风暴的同时,眼皮底下,却闹出了户部侍郎郭桓的贪污大案就是一个证明。越到朱元璋的晚期,他的反贪手段就越残忍,而他对反贪的效果就越悲观。他不止一次地如此悲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甚至“自谦”自己“才疏德薄,控驭之道竭矣”。
朱元璋的反贪为什么会陷入困局?像朱元璋所建立的高度集权的王朝,其本身就是孕育特权阶层的温床。民众对官僚没有基本的监督和控制权,必生蠹虫,这应该是一个根本的症结。由于民权受到极大的限制,即使是一些初衷很好的制度,也会渐渐变质。就拿上面所说的巡按制度为例,朱元璋设置巡按御史,本意是靠他们在地方上厉行监督,使地方官员不敢犯法,所以赋予了他们很大的权力。但这些御史们并非个个是圣人君子,既握有皇帝授予的大权,难道就不会为了私利,打击正直的地方官员,甚至和贪黩者串通一气,瞒上欺下吗?如此一来,多了一个巡按御史,对正直守法的官员来说,多了一层掣肘,而对百姓则更糟糕,饿狼之外又来一虎矣!事实上正是如此,明王朝的巡按御史制度越往后,暴露的弊端也就越多。究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制度本身。在皇权中心下,任何一个反贪的制度,都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重大局限。
而从“技术”上分析,朱元璋的反贪还有下列缺陷:
他对官员过分苛刻。朱元璋是个小农思想极重的人,史家皆称“明官俸最薄”,他最喜欢看见谷满仓,恨不得手下官员只做事不吃饭,一个四品官员被罢官后因缺乏回家的盘缠,竟不得不将四岁的女儿卖掉凑钱,朱元璋听说后不悲悯也不反思,只觉给圣朝丢了脸,将其处以腐刑,可这有丝毫补益吗?想用最低的成本豢养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又指望这些人天良发现不贪不占,对下爱民,对上尽忠,如何可能呢?
朱元璋的铁腕反贪很大程度建立在他对官僚集团不信任的基础上。官员动辄得咎是洪武朝的家常便饭。吴人严德珉,由御史升任左佥都御史,仅仅因为以疾求归,便引起了朱元璋的疑忌,将其脸上刻字,流放到边远地区。到了明宣宗时代,这人还在,有人见他脸上有字,问他当年犯了什么法,他说太祖时国法甚严,做官者很难保全,那顶官帽可不好戴啊。然后向北面拱手,连称“圣恩圣恩”。这四字中感慨无限!皇帝和官僚集团没有建立起码的信任关系,就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官员们小心翼翼,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普遍因循守旧、畏法保位的大势下,很难有什么大的作为;二是因怕官员在一个职位呆久,滋生流弊,所以要频繁变动。这本来也是防贪之一法,可是朱元璋却过而不及,《明史》说,终洪武朝,为户部尚书者四十余人,平均不到一年换一个,刑部尚书也是如此,这可都是正部级的高官,是要思考和策划方针政策的啊,如此频繁地更换,往往自己的计划刚刚实施就挪了地方,又怎么能够指望在这些人中,诞生治世之能臣?
朱元璋又过于看重反贪中残酷手段的威力。乱世中起家的朱元璋很迷信暴力,总对人宣扬元王朝丢天下是因为“过宽”,所以他自己要以“猛”治国,施之以严刑峻法,却殊不知刚猛的东西终究是难以持久的,这就像一张拉得满满的弓如果始终不松懈就一定会绷断一样。清末沈家本评价朱元璋的反贪,认为他没有找到问题症结,只是一味地依赖暴力,“不究其习之所由成而徒用其威,必终于威竭而不振也”,无论多么让人畏惧的“威”,终有“竭而不振”的一天,沈家本一言中的。
第七节 恩威莫测的恐惧:“纳谏”与“拒谏”
翻读中国史书,常见“纳谏”一词。
“谏”者,“用言语纠正君主和尊主的过失”也。所谓“纳谏”,用句大白话说,就是指皇帝肯听肯接受逆耳忠言。这样一种美德,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叫“不固执”,“能接受不同意见”,发生在皇帝身上,专门造一个词儿,就是“纳谏”。在古代的政治文化语境中,对君主来说,虚怀纳谏是一个明君的重要特征。如唐太宗即以虚怀纳谏、知人善任著称于世,成为后世为帝的楷模。正因为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赋予了“纳谏”崇高的意义。
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纳谏”
纳谏到底有多重要?“纳谏者兴,拒谏者亡”一语足以尽之。
中国历史上稍稍像样子的皇帝,都会把“纳谏者兴,拒谏者亡”这一句作为家法,传给他的接班人。中国历来的史家,也都爱用一个标准去衡量君王的好坏,即看这个君王在“纳谏”的问题上,是从善如流,还是疾善如仇。以此为准星,把忠言谏诤的比干剖了心的商纣王,必是昏暴之君,而把爱批逆鳞的魏征比为一面好镜子的唐太宗,就一定是圣君明主。
说起唐太宗,在中国古代史上,他为什么是中国人最崇拜,同时又认为是最伟大最成功的帝王?他建立的盛唐赫赫武功是一个方面,但最重要的,似乎还是他的虚怀纳谏。现代中国人想起他,首先是一个面对逆耳忠言不但欣然受之,而且还会大加奖赏的皇帝。唐太宗进入历史,垂鉴后世,其最大价值也在于他和其臣子们共同完成了纳谏的佳话。
唐太宗为什么能够纳谏?因为他知道,臣子们之所以要冒着风险,对他说不顺耳的那些话,动机都是为了他好,为了他的李家王朝好。贞观初年,也就是唐太宗刚刚登上帝位的时候,他就对大臣们阐述了这个道理,说人自照需要一面明镜,君主要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就必须借助进谏的忠臣,人人都难免犯错,如果君主犯了错,臣下不去匡正,要想国家不败亡,怎么可能呢?
然而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像唐太宗说的这个道理,其实一点儿也不高深,从情理上讲,一个智力稍稍正常的君王,就会知道,冒险进谏的臣下越多,对他的家天下就越有利,可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像唐太宗这样虚怀纳谏的皇帝如此之少?
这就要说到人生而为人,一个天生的弱点:耳朵根子软,爱听好话奉承话,喜欢戴高帽子。人的这个弱点,不论是伟人还是庸夫,概莫能外。即使是唐太宗,他也没能摆脱这个弱点的困扰。以进忠言出名的魏征,虽然常常得到奖励,可是也曾差一点在唐太宗手里掉了脑袋,只是当唐太宗怒气冲冲地对皇后说“一定要杀了魏征这个乡下佬”时,皇后贤明,拼命替他说好话,才算把这颗头颅保下来了。唐太宗的确有许多纳谏的经典故事,但他之所以能够如此,主要是从理智上能够认识拒谏的危害,至于其心理和情感,他又怎么可能只爱听不顺耳的话呢?魏征本人,对这一点是有非常深刻的观察的。据《贞观政要》记载,贞观十二年(638),唐太宗问魏征,我现在的行为和过去相比,有没有什么差异?魏征说:贞观初年,您是唯恐我们做臣子的不说话,千方百计让我们进忠言;三年之后,有人进谏,您高兴地听从;最近一两年,不喜欢臣下进谏,虽然最后勉强听从照办了,但脸上的不平之色却表露得很充分。这就说明,随着功业的兴盛,越往后,唐太宗越难以虚心接受臣下的不同意见了,而他之所以还没有像昏君那样责罚进忠言的人,只不过比他们更有理智罢了。
在纳谏的问题上,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帝王之一唐太宗尚且如此,遑论其余?所以,虽然中国人把“纳谏”作为君王最重要的“治道”之一,用了许多办法向历代君主灌输这个东西,但实际上,纳谏终究是一门稀缺的政治艺术。
到了朱元璋这里,这门政治艺术又有了特异的地方。可以归结为七个字:纳谏奇,拒谏亦奇。朱元璋纳谏有很经典的言行,让臣子感动得要命,但拒谏却又同样厉害,随时都会上演人头落地的惨剧。
知道了他有关纳谏和拒谏的故事,也许你会非常苦恼,因为那条以能否纳谏来判断皇帝好坏的标准,在朱元璋这里居然不管用了。
“纳谏奇,拒谏亦奇”的朱元璋
前面说过,一个君王,只要智力稍稍正常,就会知道,冒险进谏的臣下越多,对他的家天下就越有利。朱元璋的智商肯定在正常之上,又喜欢读史,他当然知道以纳谏而兴拒谏而亡的前代君主们太多,所以,他屡屡表示,非常欢迎臣民们直陈他的施政得失,以便改正。有一次,朝廷在山上修了一座望江楼,他命群臣为此写文章,文章献上来,他一看,全部是歌功颂德的,为了鼓励直言之风,于是朱元璋以一个大臣的名义,自己撰文批评自己,说什么像你这样大修宫室大兴土木,哪里是圣君之所为?然后给这位大臣奖赏,作为直言者的表率。
朱元璋对纳谏的好处理解得很深,表现在行动上,也不乏从善如流。仅洪武十八年(1385),就有两个好例子。一个是国子监祭酒等人,质疑朱元璋在边疆穷追残元势力是靡费国家财力,朱元璋“皆嘉纳之”;另一个是应试的考生,批评朱元璋杀人太多,痛言“天之生材有限”,“元璋嘉其直言”。著名才子解缙,有一个奏折批评朝纲的调子最高,指责朱元璋不仅好杀,而且不恤民情,滥收税,横征暴敛,朱元璋看了后,居然一点儿也不生气,还说和解缙“义则君臣,恩犹父子”,称赞他是真才子,差点儿就让解缙掉下泪来。
唐太宗纳谏时,经常对臣下自认失误,朱元璋也有这样的佳话。《明史》中记载了一个叫周观政的御史,此人以倔强敢言著称,最经典的事例是曾经挡着皇帝征召的歌舞班子,不让其进宫。随行太监说这是皇帝的命令,周观政就是不放行。太监愤怒地进去报告,一会儿又垂头丧气地出来了,说御史大人算了吧,歌舞班子不用了。没想到周御史口出狂言:这件事应该皇帝本人出面下旨。过了一会儿朱元璋真的从宫中走出,对御史解释:宫中音乐废缺,只不过想把他们招进去教宫中练习练习,现在我已知道错了,你的意见是对的。朱元璋的这一举动把所有人都惊呆了。我估计比较熟悉朱元璋风格的后代读史者,读到这一段也会大吃一惊。
然而,另一方面朱元璋更有“拒谏”的狂暴。
在胡惟庸还是丞相的时候,有人指责他是奸佞,朱元璋不容分说,立即把此人打入了大狱,而等到朱元璋要拿胡惟庸开刀的时候,他又反过来斥责臣下为什么不能洞烛其奸!
御史王朴性情耿直,一日议事和朱元璋互不相让,元璋大怒,命戮之。到了行刑的地方,朱元璋又把王朴召回来,问他你今天到底改还是不改?王朴回答说:“皇上您是看得起我才让我当这个御史,为什么要这样侮辱我?如果我没有罪,就根本不应该被杀头;如果我真犯了罪,又怎么能够赦免?我今天只求速死!”朱元璋不禁七窍生烟,命令立即行刑。王朴君真是一趣人,当刽子手推着他经过撰写史书的史馆的时候,王朴大叫道:修史的人你记好了,某年某月某日,皇帝杀了无罪御史王朴!这个人最后还是被砍了头。
朱元璋青年时候当过和尚,即帝位后一度推崇佛教。这让儒家知识分子颇为不满,但谁也不敢说。其中有一个叫李仕鲁的,比较戆直,又因为在钻研朱子理学方面享有盛名,在朱元璋那里得到过“相见恨晚”的高度评价,他最终无法忍耐,出面劝谏皇帝离佛教远点,多多亲近孔孟圣人之学。可是朱元璋不予理睬。李仕鲁急了,对朱元璋说:“陛下看来已沉溺于邪教,难怪小臣的话听不进去,既然这样,我这个学圣人之道的人还当个什么官呢?现在我把陛下赐给我的笏板还给您,请让我退老还乡吧。”说完,竟然真的把笏板丢到了地上。这个动作的危险程度实在不逊于在老虎脸上拔须,盛怒之中的朱元璋当即命武士把李仕鲁活活摔死在了朝堂的台阶上。
洪武九年(1376)发生星变,传统观念认为这是老天示警,于是朱元璋下诏求直言。一个叫叶伯巨的人,响应其号召,殚精竭虑写下了一篇皇皇大文,认定“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是最要害的三个问题,必须改弦更张。朱元璋一看“分封太侈”,指的是他把自己多个儿子封为藩王的政策失当,简直是离间他们父子的感情,动摇其家天下的根基,当即暴跳如雷,“速逮来,吾手射之!”这个响应皇帝号召,奉命进忠言的叶伯巨落得个瘐死狱中的可悲下场。请注意,这是洪武九年的事,仅仅在前一年,朱元璋还刚刚上演了两场欣然纳谏的好戏呢。
恩威莫测的恐惧
怎样看待朱元璋的一面“纳谏”又一面“拒谏”?如果说“纳谏”的朱元璋是好皇帝,那么“拒谏”时候的朱元璋呢?“拒谏”的朱元璋让我们害怕,“纳谏”的朱元璋难道就真的让我们兴奋莫名?
我常常想:一个皇帝,他天性残暴听不得批评,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在其治下,这够让人恐惧的了,但这似乎还不是恐惧的极致,因为既然主子爱听好话,属下大量生产和奉献就是了,天生懂得自保的人们是一点儿也不缺乏这点基本智慧和人情世故的。然而如果不幸摊上另一类君王,他通常情况下爱听好话,但说不定何时又会宣告佞幸小人最为可恶,声称最喜欢逆耳忠言,我们又该如何?我冥思苦想也未想出一个万全之策,似乎注定只能在提心吊胆中惶惶度日。要害在于,不论你是什么样的谏言,他听还是不听,怎样处置你,没有一个制度来约束他,纳谏是他的恩赐,拒谏甚至消灭你的肉体更是他的自由。不论是运用常规思维还是奇思妙想,都不能预见自己的一句话、一个举动会有怎样的后果,都无法预期统治者会送你鲜花还是陷阱,窃以为这种生存状态才是最让人恐惧的。这样的恐惧,我称之为“恩威莫测的恐惧”;这样的恐惧,也才是恐惧的极致。
中国古代史上留下了“恩威莫测的恐惧”笼罩下的长长阴影,随便翻书就是一例,是《资治通鉴·唐纪》所记朱温的一个故事。朱温先跟着黄巢造反,后反戈一击,投降唐朝,被皇帝赐名朱全忠,最后又篡唐自立为帝,掀开了中国历史上黑暗的五代十国的篇章,史称后梁太祖。此人的泼皮无赖是出了名的,他在家中排行老三,据说他称帝后,连其亲哥哥都惊问:“朱三,尔可作天子乎!”这么一个主儿,就因为是握有实力的军头,主宰一方,追随者中当然不乏文人。一天,朱温和手下的幕僚以及投效他的文人们在一棵大柳树下谈笑,朱温说,这棵柳树可以用来造车轮子。旁边的人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没有作声,来投靠他的几个文人觉得冷场不好,站起来说:您说得对,可以造车轮。没想到朱温翻脸变色,怒骂道:“书生就是喜欢顺着别人的话瞎说,造车轮子应该用榆树,柳树哪里能行?”一声令下,那几个答话的人全部被杀。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当时的场景,一个可以主宰你命运的人,对着你说要用柳树造车轮,你如果在现场,会如何反应?是“顺之”还是“逆之”?恐怕多数人都会和那几个可怜的书生一样吧。其实这与是否“顺着别人的话瞎说”的品质无关,只与常识有关,只与生存经验有关。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很不幸,在这道抢答题面前,“你答错了!”而且后果出奇地严重,你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几个书生正是为常识所囿,乃至对朱温做出了“顺之”的选择,不料却被“扑杀”,这样一个结果,能不能滋生出另外一条生存经验,即对朱温应该“逆之”才对呢?笑话,你违逆他一回试试看!除非你把脑袋不当回事,否则你是没有勇气一试的。
顺逆两为难,怎么办?
这样一个难题,朱元璋时代一个叫袁凯的人也摊上了。
袁凯也是个御史,《明史》说他“博学有才辨”。一次,朱元璋要杀不少人,叫袁凯把案卷送给当时的太子朱标复核一遍。朱标这人比较仁弱,不希望那么多人流血,对许多案例主张从宽。袁凯把太子的意思回报朱元璋,朱元璋问道:“你认为这件事我和太子谁对谁错?”袁凯一听,为难了,这边是皇帝,那边是未来的皇帝,想了想只好回答:“皇上您从严守法,太子要赦免是心地仁慈。”我们今天读史,大概都会认为袁凯此言是急中生智,再完美不过了。可是朱元璋生气了,认为这是两边讨好,耍滑头。袁凯很害怕,便装疯。朱元璋闻报后,说他是真疯还是假疯啊,如果是真疯,就不应该怕痛,叫人用尖锐的东西钻袁凯的肉,袁凯咬紧牙关,装作一点儿也不知道疼痛的样子,总算蒙混过关。朱元璋这才把他放归乡里,袁凯最后以寿终,好歹捡了一条命。
说了半天,也许我们终于能够看明白了,所谓“纳谏”,算是什么政治艺术呢?不过就是碰运气罢了。遇上皇上性子好,心情愉快,你这就是忠言,否则就是攻击、毁谤,就是大逆不道。碰到好运气的机会当然也有,也可能因此收获口头嘉奖和物质鼓励,但老实说,概率是相当低的,不会比今天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高多少。想想看,连唐太宗都会对不断拂他逆鳞的人急眼,别的还用得着说吗?
君主他到底是纳谏还是拒谏,往往在一念之间,对臣下而言,实在太难以琢磨。既然如此,对于只想过太平日子的人来说,那还进个什么言呢?是的,不进了,不说了,于是就有了王小波所说的“沉默的大多数”。
拒谏时候的朱元璋肯定不是好皇帝,纳谏时候的朱元璋也未必就是好皇帝。
第八节 完美主义的破产
政治是一门高度讲求现实的艺术。既然讲求现实,就有让步,有妥协,有对人生而为人那些本能和天性的尊重。从根本上说,政治是排斥完美,拒绝理想主义的。但在传统中国,由于浓厚的政治伦理化倾向,被塑造为君主、教主合一角色的皇帝又往往特别喜欢扛起一面理想主义的大旗。
朱元璋向来认定自己对历史有一种特殊的使命,也从不避讳自己对完美、至善的追求。可惜这种激情往往会遭遇现实的冷水。
时废时复的科举
不论是什么样的执政者,都会把选拔官员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高度,并努力创设良法,通过制度设计,使其心目中理想的人才脱颖而出,为我所用。但这里就有一个麻烦:无论经由怎样的方式和渠道,谁能保证选拔上来的官员就一定具备真才实学?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个让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大伤脑筋的难题。
在秦以前的封建社会,一个社会上,谁有当官的资格,不是个问题。那时是典型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血统决定一切,依靠世袭制度,天子之子仍然是天子,公之子仍然为公,卿之子仍然做卿,当然,贱民之子也仍然是贱民。
但到了秦以后,贵族世袭制度基本崩溃,因为秦朝废除了封建,而改为郡县制,天下已经大一统,不再有那么多诸侯小国,各自为政,滋生贵族的土壤已经消失。这时候派往各郡县的官员,都由中央统一选拔和调配。于是,如何选拔人才,成为中国历史上一大关目。
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制度,大而言之,无非是三类:一是地方推荐,二是朝廷征召,三是科举考试。地方推荐,就是所谓“乡举里选”,这是从汉朝兴起的。某人如果在家乡卓有声誉,地方官员就可以把他推荐到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提出一些重要的政治问题和事项,向其请教,然后根据他们的答案,分别挑选任用,授予不同的官职。朝廷征召,就是政府在一个时候对人才有特殊的要求,比如要治理黄河,需要水利专家,或政府准备派人出使西域,需要通外国语,吃苦耐劳,应变能力强,而环顾文武大臣,没有合适的人选,朝廷就专门下诏征求。科举考试,则是从唐时发端。这是一种自由竞选的办法,想参加仕途的人,都可以到地方政府报名,然后参加中央的统一考试。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报名的资格,除了违犯法律者以外,对商人、工人等职业也有限制,因为在古人看来,从事这些职业的都专为私人谋利,现在所要考试录取的,则须专心为公家服务。
虽然今人对科举制度往往大加挞伐,但平心而论,当历史发展到一个人的入仕需要由公开的考试来决定时,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所以,从唐代开始直至清季,科举一直得到了延续,被朝野视为“抡才大典”,享尽了尊荣。不过,科考程式化的毛病显而易见,对科举“不能选拔真才”的非议,就是在古人那儿,也是相当盛行的。而其中反应最激烈的,对当时社会影响最大的,其实还不是人们所熟知的那些落第后满腹牢骚的文人,而是明太祖朱元璋,因为他对科举的不满,直接导致在洪武年间科举的停办,时间长达十年。
朱元璋起初也是非常重视科举的。早在他即帝位前一年,即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他还是“吴王”的时候,就曾下令在他的辖区设文武二科取士。明王朝建国的第三年,即洪武三年(1370),他下诏正式建立科举制度。诏书中明确宣布“非科举者,毋得与官”。因政府刚刚建立,需才孔亟,从洪武四年(1371)起,连续举行乡试三年,官员缺额很多,在乡试中考取的举人都免于会试,赴京直接听候选官。这样,经过元王朝不重视科举这一特殊阶段以后,明王朝的选拔人才又回到了唐以来的常轨。
连试三年,朝廷选拔了一大批官员,总算弥补了用人荒,可新的问题又暴露在了朱元璋眼前。他很快发现,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官员,并不能让人满意。有的年纪太轻,只会夸夸其谈,有的文章不错,但缺乏处理事务的能力,有的颇具小才,德行却不相符。于是,在明王朝建国后的第六年,也就是开科取士后的第三年,朱元璋断然决定停止科举,并在诏书中发牢骚说:我原本是真心实意要吸纳贤才的,你们却总是敷衍我!
然而科举可以停止,国家却不可一日不要人才,朱元璋面临的事实是,除了科举,他很难找到新的选才办法,于是只好回到唐以前靠地方推荐选拔人才的旧路。为了保证荐举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朱元璋拟定了各类人才的标准和条件,责令各级政府切实遵照执行,荐举制一时成为国家选拔官员的基本制度。但这种制度的弊病也是昭昭在人耳目的,一是地方官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推荐甲而非乙,往往决定于官员一己之私心,这样就很容易有上下其手徇私舞弊的机会;二是没有固定的、可操作性强的硬性标准,朱元璋要纠正过去科举只重文才的偏向,希望选拔上来的官员德才兼备,但“德”这东西,是不太好如三斤白菜四两盐那样清晰度量的,更何况,一个表面有德的人,还很可能是个伪君子呢。
不仅如此,废除科举这种公开的考试制度之后,意味着所有人的任用都只有依靠朱元璋个人裁定了。他非火眼金睛,也不可能精通所有学问和事务,难免出现错误提拔的情况,使人才“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而且就是精力,一个人也总是有限的,朱元璋再励精图治也常有打马虎眼的时候,例如有一年主管祭祀的机构太常寺缺官,朱元璋召集儒生,准备从中挑选几名去太常寺任职。应诏而来的儒生很多,朱元璋感到很为难,如果逐个交谈,得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况且就算交谈一次,也未必就能对其德才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判断,结果就成了“面选者多”,即只凭他瞥一眼的印象,以貌取才。这样选人出纰漏是难免的,一个叫高炳的人,因面貌雍容儒雅,像个忠厚人,朱元璋认为“外貌若此,心必亦然”,就选入了太常寺为官,结果不久就因犯罪被罢官回乡。朱元璋废除科举,决心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落到实处却成了这样,真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虽然朱元璋开起倒车来一心蛮干,三令五申,要地方切实负起向中央政府荐举人才的责任,但荐举制的弊端仍然暴露得越来越厉害。他发现,荐举上来的人,德才不够、滥竽充数者并不比科举少,终于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在荐举制度推行十年后,他又下令恢复科举,于洪武十七年(1384)命礼部定科举成式,颁行各省,遂成为明朝选拔人才的定制。
“完美”是一个幻影
朱元璋废、复科举说明了什么?在废除科举的背后,反映了朱元璋一种怎样的心理?
阅读朱元璋的史料,我有一个感觉,这个人虽然是从腥风血雨中实打实一步步拼出来的,但当他登上帝位以后,却具有鲜明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他对历朝历代帝王的议论和批评看,他意欲恢复“先王之治”,是想做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帝王的。理想主义者最大的特点是追求完美。废除科举,不过是朱元璋竭力追求完美的一种表示罢了。他的初衷,不过是想通过废除科举,创造一种没有任何弊病的选才制度。
可是,在选拔人才的问题上,是否真的存在一种完美无缺的制度呢?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如果能够联想到近年来关于高考的争论,对这一问题当有更深刻的认识。高考的争论此起彼伏,高考的缺陷也人所共见,但目前有没有一种能够替代高考的功能,又没有任何缺陷的选材制度?那些声称要废除高考的人,是否找到了这样一种可以取而代之的完美制度?没有。这也是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虽然不满高考,但还是不得不容忍它在饱受指责声中继续存在下去的关键。
过去的科举也好,现在的高考也罢,都只是一种选才的方式。实际上,在选拔人才的问题上,追求完美只能是一厢情愿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制度,能够保证所有人才都脱颖而出,保证不压制一个真才。只可能有最不坏的选才制度,不会有最好的选才制度。无论科举还是高考,因为设置了一个众所共见的杠杆,如果能确保“跳杠杆”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哪怕这个杠杆有僵化之嫌,哪怕我们使用这样的杠杆十分无奈,但这也是一种“次优选择”,因为在特定的时期,人们很难找出更好的代替办法。最后,选才制度应该相对稳定,不能全凭在上者的意志,朝令夕改。如果一个地方,今天说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明天又说要唯学历是举,那只会让人无所适从,并带来更大的不公正。
朱元璋废除科举又不得不恢复科举,这证明,离开坚实的大地,所谓“完美”终究是一个幻影。
政治排斥完美
现实政治原本是不完美的,政治中人如果理想主义色彩过浓,总是追求完美至善,希望创造出一种空前的、没有任何瑕疵的制度,那么很可能陷入“以求完美始,以很不美终”的怪圈。
朱元璋就经常为这个怪圈所困扰。他设计的一些制度,常常都有尽善尽美的初衷,但由于对自己期许过高,又忽视现实的巨大束缚力,实行起来往往事与愿违。不妨看几个例子。
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下令在地方上的州、县一级设立粮长,粮长以田多者充当,其职责是帮助和代替官府在乡里征收赋税。这是一种以富民治庶民的政策,朱元璋的用意,是怕官府的胥吏串通一气,侵吞公粮和虐待百姓,用意也是好的,但后来粮长制度却演变成为一项害民的秕政,却非朱元璋始料所及。起初,粮长运粮至京城,朱元璋不时接见他们,这是一种荣誉,如果粮长对答得好,还有擢升的希望,可是后来运粮的任务由官军充当,粮长不再有到京城朝见皇帝的机会,既失去了荣誉,更没了向上的通道,粮长遂成为十足的鸡肋,有钱人不愿意做,平民充当又常受富豪之家的欺凌。而因为粮长帮助官府催办赋税的职能依然,粮长中的不肖之徒,则从中看到了寻租的可能,即和胥吏与富豪勾结,转而鱼肉小民。也就是说,一项旨在防范污吏的制度,最后却成了帮助他们的工具,正如时人所慨叹,播下龙种,却收获了跳蚤。
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命礼部申明“乡饮酒礼”,要求各地推行。所谓“乡饮酒礼”,原只是儒家经典上记述的一种尊老的仪式,大意是乡里定期举行宴会,以年高者坐正位,接受众人尊崇。其具体如何操作,语焉不详,后来已经失传。朱元璋重拾此礼,意在“叙尊卑,别贵贱”,使天下之民“隆爱敬,识廉耻,知礼让”,希望大家都来敬老尊贤。为了保证效果,还特地在法律上规定,在“乡饮酒礼”上,把宴席的次序弄乱的,给予严厉处罚。既有好的初衷,又有法律敦行,应该会有好的效果了,实际却大不然。洪武时期,在许多地方,乡饮酒礼的宴席上,是否有资格享受尊崇已经常常以权势为标准了。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一种风尚,僵硬的行政命令除了让人反感,还会有多大作用?
又比如朱元璋推行的军屯。所谓军屯,就是一种寓兵于农、亦耕亦战的制度,这个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并不是朱元璋的首创,但朱元璋的规模最大,执行得最为严厉。明王朝建立前,朱元璋利用这一制度,解决补给问题,明王朝建立后,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军屯的效果肯定是有的,特别是在元末战乱之后,荒地多,军队屯田,可以有效缓解劳动力不足的困难,让军队自给自足,对纾解民困也有一定帮助。因此这一制度颇得后代论史者的好评,朱元璋也自夸说,我养了百万大军,却不费百姓一粒米。可是越往后,这个制度的弊端就暴露得越严重。首先,军屯的表面成效里,掩藏着下级士兵的斑斑血泪。在这种制度之下,士兵几乎没有任何权利,简直就是大明王朝的农奴,而且这种农奴的身份还是世袭的,父传子,子又传孙。没有任何权利的人,哪会有为国家效力的积极性?所以,士兵的逃亡愈演愈烈。其次,保卫国家才是军队的天职,你却让部队去操心农耕,长此以往,战斗力岂不是会每况愈下?……明中叶以后,海上几个贸易商人纠集的乌合之众,居然让明王朝的大军疲于奔命,症结之一就在于朱元璋的这一军屯制度,大大削弱了部队的战斗力。“抗倭名将”戚继光在朝中大佬的支持下,重新恢复募兵制,建立了一支作为职业军人的“戚家军”,才总算止住了颓势。军屯制度的缺陷,在朱元璋时代已经开始显现,因为随着政权的稳固和经济的发展,这种农奴制的生产关系已经极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可是所谓“不费百姓一粒米”的辉煌已经让朱元璋陶醉不能自已。
追求完美的人总会屡屡碰壁。碰壁之后,选择无非有二:一是倔强地一条道儿跑到黑;二是承认无情的现实,并与其达成某种限度的妥协。这两种情况,朱元璋都有,在相对清醒、理智占上风的时候,朱元璋就会对一些看似完美的政策改弦易辙,这样也能使政策的负面效果得到降低。但问题是,朱元璋是一个高度自负的人,他似乎从未认识到与现实的妥协其实是政治的一种常态,屡次妥协带给他的,只有深深的挫伤感。完美主义破产了,挫伤感、幻灭感加剧,这正是晚年朱元璋的心理状态。这样一个结果,又对洪武晚期的政治与社会生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九节 骨未寒,国先乱
洪武三十一年(1398)闰五月初十日,七十一岁的朱元璋做了三十一年的皇帝,抛下了他恋恋不舍的朱家王朝和子孙,因病辞世,葬在南京城外钟山山下,谥号“高皇帝”,庙号“太祖”。
临终之时,朱元璋命令所有妃嫔都为他殉葬,只留下一个张美人,因为她生下的小公主仅四岁,不能须臾离开母亲。同时,又立下遗诏,公布天下:
朕膺天命三十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务有益于民。奈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知,好善恶恶,不及远矣。今年七十有一,筋力衰微,朝夕危惧,虑恐不终。今得万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孙朱允炆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以勤民政。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辅佐,以福吾民。葬祭之仪,一如汉文勿异。布告天下,使知朕意。孝陵山川,因其故毋所改。
一个皇帝死之前,都会有这么一道遗诏,算是对臣民所下的最后旨意。朱元璋的遗诏中说了三层意思:一是对自己的一生进行总结,“忧危积心,日勤不怠”,表示自己是一个非常尽力的皇帝,这倒是写实。至于谦虚自己不如古人,也许是起草诏书者的饰笔,因为“自谦”本来就是遗诏中的老谱;二是将其选定的接班人告之天下,这其实是所有遗诏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除了开国之君,其他靠世袭继承的君王,其权力合法性全部来源于此,如果你的名字没有出现在遗诏中,却坐到了皇帝的宝座上,那你就不是“合法”的;三是训诫天下臣民老老实实接受新皇帝的领导。
遵照朱元璋的遗诏,闰五月十六日,二十二岁的朱允炆即帝位,改年号为“建文”,史称建文帝。
对这个皇太孙,朱元璋虽然在遗诏中夸奖他“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但实际上是很不放心的。不仅仅因为他还是一个毛孩子,更因为他的性格酷似其父,也就是早逝的太子朱标,比较仁弱。在腥风血雨中浸泡的朱元璋深知,这样一种性格,也许能做一个好官,但君临天下,却是需要狠辣的手腕的。
既然不放心后事,朱元璋就不能不再次动用他从传统政治文化中汲取和切身体味来的智慧,在其临死之时,为朱家王朝进行最后的谋划。
最后之谋划
有人不免会感觉奇怪:既然朱允炆的性格让朱元璋担忧,那他为什么不另外选定一个接班人呢?
这就要说到传统君王政治中的一个困局了。天子只有一个,而谁来做天子,又不能靠选拔和考试,更不能以得票多少来定夺,这样就自然导致了一种局面:虽然最后登帝位的只有一个幸运儿,但几乎人人都可以觊觎这个宝座,因为大家都在想,凭什么说你行我就不行呢?特别是出身帝王之家,同为“龙种”者,先天已经决定他们离宝座最近,就更会动心思了。面对“僧多粥少”,为了避免大家争吵甚至打架,古人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在众多“龙种”之间,给“嫡长子”以优先权。这样一个选择嗣君的办法当然不能说最好(实际上在传统政治语境中,根本也不存在最好的办法),但由于嫡长子只有一个,它至少使其他觊觎者少了争夺的口实。
然而问题又来了。现实生活中,这唯一的“嫡长子”未必是所有“龙种”之间最优秀的,很可能昏庸,或者不合他老爸的心意,怎么办?历代皇帝中颇有为此而烦恼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易储”,也就是换一个接班人的做法并不缺乏先例,但几乎所有这样做过的帝王,都曾经惹出或大或小的乱子,连雄才大略的唐太宗都不能例外。所以,古人对“易储”之事极为看重,认为是“动摇国本”的大事,必须慎之又慎。
朱元璋也陷进了这一困局中。洪武二十五年(1392),皇太子朱标病逝,朱元璋不得不重新考虑接班人问题。因为“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一样都是接班的常规,他自然将目光落在了另外几个儿子身上。几个儿子,除了已按“立嫡长子”这一礼法,定为储君的长子朱标之外,他最欣赏的应该是四子,即被封为燕王的朱棣了,因为朱棣英武、深沉,和朱元璋颇多相似,但他就这一问题咨询群臣的时候,一个叫刘三吾的大臣提出,“兄终弟及”当然是可以的,可如果立皇四子,那么置位序在朱棣前面的皇二子、三子于何地?这不是明摆着让他们不服气吗?而完全按“兄终弟及”的严格顺序,选皇二子,即秦王做接班人,朱元璋又不愿意,因为此人不成器,朱元璋一度想将其废掉。这个时候刘三吾提醒他说:“皇长孙四海归心,皇上无忧矣。”劝他越过儿子这一层,选太子之子做接班人,可以免去几个儿子争位的麻烦。而太子朱标的长子早逝,于是作为太子次子的朱允炆成为“储君”的唯一人选。
既已选定储君,朱元璋也就不作他想,竭力为孙子的继位做准备了。他首先仍然按照培养皇太子的办法,延请名儒教孙子读书,再命其批阅奏章,参与处理政事。其次,考虑到孙子年幼,又天性文弱,怕难以在自己身后驾驭元勋功臣,于是继明初大诛功臣之后,又掀起了新一波的屠杀行动。洪武二十六年(1393),即朱元璋去世前五年,他以谋反罪将凉国公蓝玉灭族,又兴大狱,使合计两万多人都受牵连而被杀;洪武二十七年(1394),颍国公傅友德被赐死;洪武二十八年(1395),宋国公冯胜“以细故失帝意”,被勒令自杀。须知,蓝玉、傅友德、冯胜,是明初大诛功臣后硕果仅存的三位大帅,勋业彪炳。三人中除了蓝玉比较张狂外,另两位处事都相当低调和谨慎,侥幸躲过了明初的风暴,最终却仍然难逃一劫。在朱元璋的心目中,这三人简直就像一根荆条中的最后三根毒刺,不除他是不放心的。现在他拔掉了毒刺,自以为交给孙子的应该是一根无刺的荆条了。
为了给皇太孙顺利接班尽量扫平障碍,朱元璋甚至不惜拿自己的宠妃开刀。这个妃子就是皇太子朱标的母亲,也就是皇太孙朱允炆的祖母李淑妃。此人贤明能干,却于洪武三十年(1397),即朱元璋临死前一年被赐死。事后妃子的哥哥为此不平,朱元璋说:我知道你的妹妹贤明,她也没有犯什么过错,但正是因为她太能干,我担心她在我身后效仿武则天,使我接班人的位置不稳,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办法。朱元璋的这一招在历史上自有渊源,汉武帝晚年,准备立其幼子为帝,就是后来的汉昭帝。汉武帝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先借故把昭帝的母亲钩弋夫人处死,左右的人很奇怪,说皇上您既然要立钩弋夫人的儿子为帝,为什么反要把她杀掉?汉武帝回答说:这就不是你们这些人能懂的了,朝廷出乱子,往往就是因为“主少母壮”。修史的人还特意称赞汉武帝的“昭然远见”呢!
现在的朱元璋环顾宇内,总算有了一点安全感。这不仅因为他心目中有能量造反的功臣已全部诛除,还因为他多年来就一直在为王朝的长治久安下一步棋。这步棋就是“分藩”,即让他的众多儿子到各战略要地当藩王,以拱卫京师。在他看来,皇帝、各位藩王,既然都是老朱家的子孙,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还有什么不能同心一体共享富贵的吗?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在朱元璋尸骨未寒之际,造成天下大乱的,就是源于他这样一步自以为精妙的棋。看来,这是一步十足的臭棋。
求安反乱
建文元年(1399)七月,距朱元璋去世、朱允炆继位仅一年,燕王朱棣,也就是朱允炆的四叔,从封地北京举兵反抗中央,史称“靖难之役”。经过三年多战争,朱棣于建文四年(1402)六月率军攻破首都南京,朱允炆不知所终。朱棣即帝位,改年号为“永乐”,成为历史上的“明成祖”。
“靖难之役”,于老朱家来说,是骨肉相残,对国家和百姓来说也是一场大动乱。虽然胜利者朱棣于事后对自己有很多粉饰,对失败者朱允炆有很多诬蔑,但从史籍分析,朱允炆应是仁厚有为之主,所谓“靖难之役”终究只是家族内部一场并不光彩的权力斗争,全无积极意义。
朱棣为什么要起兵造反?他为什么有那么强大的实力?作为中央的朱允炆为什么反倒平叛无方,直至土崩瓦解?推原祸始,朱元璋是无法辞其咎的。
朱元璋推翻元朝后不久即建立了封藩制度。具体办法是:选择战略要地为各皇子的封地,待其成人后即派出。藩王有很大的权力,尤其是握有兵权,“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万九千人”,其身份也非常尊贵,只比皇帝低一等,公侯大臣遇到藩王,必须“伏而拜谒”。
这样一种封建制度,其实早已被历史所否定。自秦朝废封建,改设郡县制后,汉王朝尝试过,后来吴、楚等藩王发动“七国之乱”,再次证明这不是什么好的制度,以后各朝已鲜有实行。朱元璋为什么偏要从历史垃圾中把这个制度当宝贝拣来呢?《明史》上说他是“惩宋元孤立”,其实完全系于他个人为家天下打算的私心。他以为让自己的骨肉,都各据一方,手握重兵,大家同心协力,这样就没有外人威胁自己的家天下了。殊不知除了外人,难道就没有家人自己造乱子的?
看出其荒谬的并不乏人。洪武九年(1376),是朱元璋的封藩制度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一个叫叶伯巨的人上书,对这一制度进行了猛烈而痛切的抨击。叶伯巨直言“分封太侈”是当今之“大过”,针对朱元璋诸王均是我的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也不会给中央政府带来威胁的这种私心,叶伯巨提醒他注意汉朝的历史教训,并极富预见性地指出,如果不改弦易辙,很可能在几代之后,形成各藩王尾大不掉的尴尬局面,到时候皇帝必然“削其地而夺之权”,但这又必然召来藩王的强烈不满,谁说就不会引来战乱?这封上书到了朱元璋那里,他一看就勃然大怒,说你小子难道想离间我老朱家人的骨肉之情吗?速逮来,我要亲手射死他!结果叶伯巨死于狱中。
与前代封建制度相比,朱元璋的封藩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所谓“列爵而不临民”,就是说各地的藩王不负责民政,民政官员仍然由中央委派,但洪武朝藩王的军事权力却很大,而且随着功臣的诛除殆尽,这种军事权力是越来越大,军事实力也越来越雄厚。其中燕王朱棣作为朱元璋最欣赏的皇子,手握重兵坐镇北京,本来是用来对付逃到北方的蒙元残余势力的,但时移势易,现在却成了新登基的朱允炆的最大和最现实的威胁。建文帝面对威胁,和心腹大臣着手削藩,还没有来得及削到朱棣的头上,战争爆发了。叶伯巨当年的预言果然不幸而言中。
按说,朱棣虽然在诸王中实力最强大,但与中央政府相比,究竟还属于弱势一方,为何短短三年就反客为主了呢?这又不能不归咎于朱元璋。因为他在生前已将元勋全部屠戮,导致建文帝现在已派不出一个得力的大帅!中央政府这边最初的统兵者是耿炳文,其人的战史虽然很长,元末时曾跟随朱元璋作战,但他从未独当一面,最多只是一员偏将,加之如今年纪大了,缺乏锐气,哪里是骁勇善战的朱棣的对手?耿炳文吃了败仗后,朝廷又选调李景隆统兵,此人是名将李文忠之子,却根本就是一纨绔子弟。这样,虽然朝廷方面在实力上占尽优势,也有一些勇将,却因缺乏智勇深沉、谋略宏远的统帅,在战场上只堪与朱棣打个平手。最后朱棣放弃与朝廷争一城一地之得失,突出奇兵,直捣南京,在京城宦官的策应下,终于如愿以偿。
关于建文帝的下落,说法不一,或曰自焚,或曰出逃,均无确切的记载。不知他在自杀的前一刻,或在出逃的过程中,是否想到了将江山亲手交给他的爷爷?
朱元璋死前的几年中,为了孙子坐稳宝座,堪称殚精竭虑。然而,事实是,正是他的一些旨在确保江山稳固的决策却事与愿违,使自己的孙子有四海之尊,却不能保全性命,这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清代学者查继佐就曾经感叹说:如果当年明太祖不将功臣斩尽杀绝,最后的蓝玉、傅友德、冯胜这三人中哪怕还留下一个,朱棣又怎么可能轻易成功?
封藩:明王朝不能承受之重
朱棣因为对削藩不满,打着“诛奸臣”“恢复祖宗旧制”的旗号起兵,最后坐上帝位,但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侄儿朱允炆的削藩对帝位和王朝的稳固是有利的。他以反对削藩的名义举兵,最后还是要大力削藩,不过,他的手腕胜过其侄儿,经过一番整治,终有明一代,藩王已完全失去对抗中央的本钱。
可是明代的帝王终究不敢明确废除封藩制度,因为这是开国之君太祖所定立的啊,“违背祖制”可不是一顶轻松的帽子。既要不违背祖制,又要藩王乖乖接受朝廷节制,就只剩下了一个办法:给他们以名分和富贵,国家养着他们,但将权力尽数收回。
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制度性的腐败”。对藩王来说,国家会尽力满足其物质上的要求,甚至可以说国家就是希望你腐败,让你天天吃喝玩乐,因为这样才会消磨其壮志,使其沉迷于酒色中而不能自拔,就无法对中央政权构成威胁了。
面对这样一个特殊消费阶层,初期,国家的财力还是能够应付的,可是皇帝的骨肉本来就多,子又生孙,孙又生子,越往后,这个队伍就越庞大,而这些人个个从坠地之始就是龙子龙孙,就有一份吃到老死的禄米,国家财力因此就愈发相形见绌。朱元璋为家天下之私心而定立的“封藩”的祖制,遂成为他亲手创立的这个王朝的不能承受之重。
朱氏宗室人数究竟有多少,史料记载不一,考史者说法各异。明史学家王春瑜推论说:“迄明之亡,宗藩人数当有十多万之众。”这样沉重的财政包袱,人民如何负担得起?有一组数字比较醒目:嘉靖中叶,全国每年供给京师米计四百万石,而各处供给藩府子孙的禄米,却是八百五十三万石!当时就有大臣在奏疏中感叹:“百姓税粮有限,而宗枝蕃衍无穷。”
国家终于不堪重负了。明王朝对待如此巨大的特殊消费阶层,实在是供不应求,无能为力,于是,宗藩子孙们的地位,就不能不有些变化。和皇帝有直系血亲的,当然还是享受特别优待,但血缘关系疏远者,国家却无法保证你有丰厚的物质待遇了。宗藩子孙慢慢出现了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一是被封王的皇帝直系血亲,他们占有广大的庄田,往往富可敌国,而那些疏远的藩属,却常常只有一个皇室宗亲的名分,并没有多少额外的好处。明末张翰在《松窗梦语》一书中就说:“宗室……贫乏者十居五六,甚有室如悬磬者……”
明王朝出于对宗室子弟的疑忌,还不允许宗藩子弟参加科举考试,不允许其上书言事,彻底断绝他们政治上的出头。这个状态下的宗藩子弟,除了吃喝玩乐,游手好闲,还能做出多少有益之事?其实哪怕在宗藩子弟中,也不缺乏优秀人物,也渴望在个人显名的同时为国家立功,可是你的身份决定了,从你出生之日起,你就只能吃喝玩乐、游手好闲!最恶劣的,就是在地方上拼命兼并土地,聚敛财富,与民争利,所蓄养的豪奴也狐假虎威,欺压良善,不仅是人民的寄生虫,更成为吸血鬼。明末的福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明神宗宠爱的妃子郑贵妃所生,最受国家恩宠,富甲天下,可是当李自成挥师进攻他的封地洛阳,形势万分危急时,他却要钱不要命,拒将府中堆积如山的财物散出犒劳守城部队,最后城破被杀,其肥厚的身躯和鹿肉搅和一起,给李自成军凑成了一桌奇特的“福禄宴”!
顾炎武在《日知录》论及明代宗室时,曾说:“为宗藩者大抵皆溺于富贵,妄自骄矜,不知礼义。至其贫者则游手逐食,靡事不为。名曰天枝,实为弃物。”另一个学者王士性则直截了当地评价宗室子弟,“生于皇家,适以囚禁之”。他们两人目睹了太多宗藩子弟从“人”变为“废物”的悲剧,才发出了如此沉痛的感慨。
这一切,“谁实为之?孰令致之?”除了他们的祖宗,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还有别人吗?
也许地下的朱元璋会大为不平:我是爱他们的啊。可是,谁说爱你的一个人,就一定不会成为害你最厉害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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