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虚构的我-谈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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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大时间

    1964年1月5日

    这是我最伟大的一天,没有这一天,也就没有了我。这一天,是我的生日。

    生和死是一个人最大的事,但没有一个人会对自己的生死留下记忆。生是一次啼哭,死是一次闭眼。生的啼哭唤醒的是别人的记忆,死的闭眼关闭的是自己的记忆。生于何时,死于何刻;生的情景,死的情状,这些记忆都储存在他人的记忆中。所以,谈自己的出生,无异于做小说,你说得头头是道,闻者都信以为真,但其实不过是人云亦云而已。

    时间是放在空间里的(反之亦然),赋予我成其为人的这个时间:1964年1月5日,我的降生之日,是放在距离杭州41公里的一个古老的大村庄里的,村庄名字叫蒋家门口,行政上隶属富阳县(1994年撤县改市)。富阳是个默默无闻的地名,但其下有两张赫赫有名的面孔:一是富春江,二是郁达夫。富春江因黄公望留下的传世名画《富春山居图》而名震遐迩(现今一半在大陆,一半在台湾),郁达夫是现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名士。我的家,蒋家门口是富阳的第一大村庄。这是一个殷实而富丽的村庄,它的古老,它的富丽,它的人丁兴旺(现有4000多人),都使它显得不像一个村庄,而像一个古镇。在我出生前一个世纪,这里就有了翻造上海滩上的三层楼房,宽敞的回廊,红色的琉璃瓦,明亮的玻璃,高大的檀木台门(三米高两米宽),龙飞凤舞的飞檐立柱,宽阔方正的天井,至今都令人叹为观止。80年前,我爷爷的父亲卖掉了40亩竹山,带着两个儿子——我爷爷和小爷爷——开始模造这栋来自上海滩上的三层楼,虽然是缩小版的——只有两层半,规模也小得多,但依然给我们家带来了经久的美誉。小时候,我经常看到有外乡人来我们家参观,指着我熟视无睹的种种雕像、石刻评头论足,流连忘返。20年前,作家李杭育在我一个远房叔叔的引导下也去看过,至今记忆犹新,见了我夸奖不已。

    能够出生在这样一栋堂皇气派的房子里,应该是我的荣幸,但我的父亲却不这么看。小时候,父亲经常对我说,我们必须离开这座房子,否则我们家难有翻身之日。这么说是有深刻的原因的,原因就在我们家前面的一栋楼。这也是一栋三层楼,但似乎没有那么考究,没有那么多纯属审美的铺张浪费。那是一栋结构比较简单、实用的三层楼,长长的一排,有点像现在的单位宿舍楼,外墙粉刷成红色,到了我小的时候它还是红的。我们家和他们家中间只有一条不到两米宽的弄堂,也就是说,它的“屁股”对着我们家大门。父亲告诉我,我们祖上和这家人的祖上是死对头,他们之所以将房子造得这么高,这么摆放(屁股对着我们大门),而且还漆成红色,目的就是为了抑制我们家,破坏我们家的风水。怪的是,自从这栋红房子造好后,我们家族兴旺的景象日渐败落下来。我的小爷爷为了抵制这种神秘的“破坏”,专门到上海跟一个传教士信了耶稣,回来后每天都在厢房里做祷告。我小时候经常带同学去看小爷爷做祷告,叽叽咕咕的,含糊不清的声音里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但是我父亲知道,父亲说他是在祈求耶稣保佑他,而且耶稣也确实保佑了他。

    我父亲有兄弟四个,也就是说我爷爷有四个儿子,小爷爷只有一个,是独子。但有了耶酥的保佑,小爷爷的儿子接连给他生了七个孙子,而我爷爷尽管有四个儿子,孙子却也只有七个。我爷爷死得早(66岁去世,我没有见着),没有发现这个秘密:耶稣的力量。正因此,他无法活得更长寿。而我父亲虽然发现了这个“秘密”,但由于时势的原因,虽然满心想投靠耶稣重整家业,却又不敢。因为那是一个大肆破除封建迷信的年代,信耶稣是迷信——崇洋媚外的迷信,罪加一等!父亲曾经通过养狗、在家门口摆放石狮子、杀公鸡等多种迷信方式,来摆脱“红房子”对我们家的诅咒。但事实似乎证明,这些方式过于简单,缺乏真正的力量,重整家业作为一个梦想一直盘桓在他心里。

    在我10岁那年,父亲借了钱在我们老屋边上造了一间比较简陋的新屋,那是他为了摆脱“红房子”的诅咒的第一个大动作。收效似乎是明显的,我哥随即结了婚,我姐也在城里找到了意中人。遗憾的是由于当时条件限制,新屋的位置离红房子还是比较近,似乎还在红房子发威的范围之内。于是十年后,1982年,我们家又造了新屋,新屋建在村子外,可以说真正是彻底摆脱了红房子的纠缠。因之收效似乎也是很明显的,我们家转眼成了当地出名的“万元户”。那时候,我已经在部队,在千里之外。父亲从来不要求我调回去,而且总是对我说,你走得越来越好,意思是越远红房子越奈何不了我。原以为到此父亲和红房子的斗争结束了,殊不知大动作还在后面。1996年,父亲冒着大逆不道的风险,把我们家的老屋很便宜地卖掉了,真正是惊世骇俗啊!在我们家乡,老婆可以休掉,子女可以出让,但祖屋是绝对不能卖的。不过我可以想象,父亲为什么要这么做,说到底,还是红房子在作怪,在煎熬他,在改变他,在给他勇气和力量。

    父亲对红房子刻骨而久经的疑惧和抗争,让我从小就打开了一扇通往神秘和幽境的小门。这是一扇现实之外的门,可能也是我通往文学深地的门。

    1971年正月初十

    这一天,我号称9岁,其实才7岁。

    在我们家乡,人的年纪是以年头来计的,说你多少岁,说的是虚岁,不是实足年龄。按这种说法,如果你是大年三十出生的,那么天一亮,到了正月初一,就已经是两岁了。我出生在元月,但在阴历年中还是旧年,是农历十一月十九日,到年三十尚有41天。所以,当我出生42天时,我已经叫两岁了。每到正月初一都要加一岁,更何况是正月初十。于是,到了1971年正月初十,我不容置疑是9岁了——其实才7岁零50天。这一天,我背着书包走进了设在祠堂里的教室,事后我痛苦地发现,我背的书包特别沉重——那不是书的重量,而是泪水的重量。

    我不知道那时候我们那里为什么是正月里开学,这个问题我没有琢磨过。不过,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以后都是夏季开学了,而我们之前好像都是正月里开学的。我觉得正月里开学更有种喜庆色彩,书包里藏着压岁钱和酥糕,那感觉是很好的。中国的农村给人最统一的印象是穷,贫穷落后,吃不饱,穿不暖,脏不拉几,大人缺乏尊严,小孩少了天真。但是公平地说,我们那边不是这样的,我从小没有挨过饿,每年都有新衣服穿,冬天一套,夏季一套,过年时还有压岁钱,远的亲戚给二角、五角,近的亲戚,像外公、娘姨、姑姑至少给一元。我还认了个干爹干妈,自己很节俭的,但对别人很好,尤其对我更好,压岁钱经常给我一张五元大钞。一般一个春节过下来,我可以得到十几至二十块的压岁钱。这是我的零用钱。我用这个钱到县城看电影,买好看的塑料凉鞋和的确良,回来做衬衣。

    这是少年的我最美好的回忆。换句话说,我小时候没有感到过生存上的困难,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有关困难的记忆都来自精神上,来自时尚和世俗。每个时代都有时尚,我少年的时代是一个讲成分和阶级的时代,把人划成两个阶级:革命和反革命;分成两种颜色:红色和黑类。黑类又细分为五类,即“地富反坏右”,俗称黑五类。这黑五类中,我们一家占了两类:右派和地主。右派是我父亲,地主是外公,两顶大黑帽子,是两座黑压压的大山,压在头顶,全家人都直不起腰。

    我上学的记忆是从被污辱开始的,记得那是一个下雪天,老师出去看雪了,我们在教室自习;雪花从窗户里飘进来,落在临窗而坐的我的脖子里,我下意识地缩紧了脖子,起身想去关窗户,刚好被从外面赏完雪进来的老师发现了。老师走到我面前,问我要干吗。我说是雪飘进了我脖子,我想关窗户。老师问我是不是冷,我说是的。狗日的老师说:你头上戴了两顶大黑帽还怕冷啊。

    是在课堂上!

    这个狗日的!

    老师都是如此,更何况少不懂事的同学。所以,我不喜欢上学,因为上学对我就意味着受欺辱。都说学校是育人的,教人以美德,授人以知识,但其实不尽然。我小学到初中,喊过的老师至少十几个,但真正温暖过我的只有两个:一男一女,男的叫蒋关仁,女的叫王玲娟。王老师是知青,胖胖的,演过沙奶奶。蒋老师是个仁义的人——像他的名字一样,上课不用教鞭(只有他一个人),高个子,篮球打得很好。十几个老师,只有两个人,似乎是少了些。但够了,因为他们代表着善良、正直、仁义和爱,是可以以一当十的。每次我受了欺负,赖在家里不去上学(这像一种慢性病,一年里总要犯个一两次),父亲和母亲会用两种截然不一的方式来催赶我去上学,父亲是动武,用毛竹条抽打我,粗暴地赶我去;母亲是搬救兵,把王老师和关仁老师搬出来说教,有时还直接把老师搬回家,现场将我带走。父亲的方式其实往往是把事情弄得更复杂,我经常是人走了,但又不去学校,而是找一个墙角躲起来,等放学了才回家,制造一个上学的假象。假的真不了。王老师(她是班主任)看我一天不去上学,晚上笃定要来我家问原因,一问真相大白了。所以,从结果看,父亲似乎在用另一种方式把爱我的老师请进家门。当然,老师登门了,学校的大门又向我敞开了。小学五年半(就只有五年半),我最深的记忆就是这种再三的逃学、劝学,大门关了,又开了;开了,又关了。就这样反反复复,反复中我一再尝到了被多数同学和老师欺辱的苦头,也一再品到了被个别老师宠爱的甜头。

    关仁老师,王老师,一男一女,一高一低,像一对天使,像一个完美的世界,存放在我心的最深处、最暖处。他们使20年前的我留下了一首诗——

    我心里有阳光

    来自两个有性别的太阳

    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

    很笨拙的,但很真实。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过,如果没有这两个太阳、天使,我的人生会变成什么样子?

    那年那月那三天

    这里指的是两个时间:一是1978年6月11—12日,二是1981年7月7—9日。前者是初中考高中的日子,后者是高中考大学的日子。两个日子对我都非同寻常,有点一锤定音的意味。人生能有几回搏,说的就是这样的日子。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把歧视当作动力,发奋读书,通过优异的成绩叫人刮目相看,从而改变受歧视的劣势地位,这是受歧视者正常的一种反应,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无所谓,无所求,任歧视自由发展。我当属于前者,想通过努力把劣势改变的。但是,我们那会儿读书学习成绩是不重要的,考试都是开卷考,好坏很难体现也无人关注。那时候,我们的好坏主要体现在劳动积不积极,好事做得多不多,对老师礼不礼貌,等等这些课本之外的东西上。这些东西我都做得不错,小学五年,我当了三年的劳动委员。我待人也特别礼貌,因为自卑,做什么都礼让三分,当忍则忍,包括现在都这样的。少不更事的我并不知道,我的努力并不能改变我的命运。改变我命运的是邓小平。到了1977年,天变了,国家恢复了高考,学校也开始要成绩了。这时我在读初二。我读的是二年制初中,初二就是毕业班。要在以前,像我这种“黑五类”,上高中肯定是没门的。以前读高中都讲推荐,5%的比例,基本是“干部”子女的特权。但是那一年邓小平把天变了,上高中要考试,择优录取,我的机会就来了。

    父亲比我还重视这个机会,并把这种机会归结到是我们造了新屋。其实那时我们的新屋很小,全家人有一半还住在老屋里,但我住的是新屋。新屋离红房子远啊。从那以后父亲在新屋里给我调整了房间,调到离红房子更远的西边的房间里,并专门对我讲了大一通话。这些话是我以后长长的一系列知道的开始,可以不夸张地说,这些话几乎决定了我对世界的看法,至今还在对我发挥作用。父亲围绕着希望我发狠读书的主题,说着说着,变得像一个哲学家,向我道出了一个至真的道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我已经忘记父亲有没有引用原文(完全可能),但由此发挥的闲言碎言,我至今不忘。父亲说,文化就像太阳光,火烧不掉,水淹不掉,政府也没收不了(那时政府经常没收私人东西,连你家多养一只鸡也要没收,叫割资本主义尾巴),一个人有文化、有知识,是最大的福气和运气。云云。

    把知识文化比喻成天外来的太阳光,这是我父亲的发明。说真的,以前我对父亲的感情是很复杂,一方面我觉得他很了不起,对生活和事情特别有见地、有追求,像个哲学家,另一方面我又觉得他糊涂,经常装神弄鬼,像个愚昧的人。另外,我父亲脾气很差,有点喜怒无常,动不动要打人。现在我又不这样看了。现在我觉得我父亲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只是时运不佳,虎落平阳,变成了一只羊而已。

    话说回来,自父亲跟我谈过这次话后,我开始发奋读书,得到的回报是考上了高中。那一年,我们甲乙两个班共98名同学,最后考上高中只有五个人。到了高中,大家都在发奋读书,我虽然也发奋,但成绩在班上一直处于中间,不冒尖。

    1981年,我参加高考,当时的高考录取率大概只有3%,按我平时的成绩肯定是考不上的。结果那年高考,我们班上54名同学只考上了三人,其中有我。我是第二名,比录取分数高出不多,属于险胜。尽管如此但依然惊动了老师和同学,而且马上流传开一种很恶毒的说法,说我在考试时“做了手脚”。

    这是放屁!

    但是,我也在想,为什么我平时成绩一般,高考又考得那么好?完全用运气来说有点说不通,因为高考三天,后面两天我都在发烧。我是在昏昏沉沉中应考的,只有我自己知道,否则我一定会考得更好。

    那么,是什么呢?我现在也不知道。

    包括我父亲,他本是最爱探究神秘的人,但也没有给我探究出一个科学的所以然,而是给出了一个大众化的答案:这就是我的命。

    这个答案其实比问题本身还要更神秘、更复杂化。

    1981年8月29日

    阳光都被树叶剪碎了,剪成了一片片不规则的图形,晃晃悠悠浮沉在柏油马路上。这是浙江省城杭州市里的马路。这是1981年8月29日。这一天,我像进入了梦乡,被一辆军牌照卡车从富阳拉到杭州,进而拉到浙江省军区招待所,在招待所作短暂停留后(等人),又呼呼啦啦去了火车站。一路上,我记住了一个惊奇,就是太阳光像一块大白布,被遮天的树叶剪得粉碎,铺在泛黑的沥青路上,黑白分明,晃悠晃悠的,像是梦中的情景。虽然这时候我还穿着便装,但严格地说此时我已经是一位军人,享受着军人应有的待遇。比如进火车站时,我们走的是军人专用通道,上了火车,乘务员给我们提水倒茶,我们也给乘务员拖地擦窗,亲如一家人,情如鱼水情。

    我上的是解放军工程技术学院,现在更名为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在郑州。这是当时军队的重点大学,录取分数很高,院方到我们学校招生时,他们初定的调档线比录取线高出40分。我属于险胜,相差甚远,自然是想都不敢想的。但是,那些高分的佼佼者被院方带去医院作体检后,可以说是溃不成军,检测视力的“山”字表简直像一架机关枪,一下子撂倒了20人中的14人,加上其他关卡卡掉的,最后只剩下两人。要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学生体检,这是入伍体检,是按军人的要求来要求的。于是,又重新划了调档线,比前次降了一半。但对我来说还是不够,还差得远。

    但也不一定。

    那天,我去到医院参加体检。天很热,医院里的气味很难闻,我出来到楼下,在一棵小树下乘凉。不一会,出来一个戴眼镜的同志,50来岁,胖墩墩的,他显然是来乘凉的,站在了我身边。正是中午时分,树又是一棵小树,罩出的阴凉只是很小的一片,要容下两个人有点困难,除非我们挨紧了。我由于自小受人歧视,养成了(也许是被迫的)对人客气谦让的习惯,见此情况主动让出大片阴凉给他。他友好地对我笑笑,和我攀谈起来,我这才知道他就是负责“工院”招生的首长。我向首长表示,我很愿意去他们学校,就是成绩差了。首长问了我的考分,认为我的分数确实低了些,否则他可以考虑要我。但是,后来当首长获悉我数学是满分、物理也有98分的高分时,他惊疑地盯了我一会儿,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想上他们学校。

    我激动地说:是真的。

    五分钟后,我改变了体检路线,转到四楼,接受了有军人在场监督的苛刻的体检。我的身体状况比我想象的要好,要争气,一路检查下去,居然一路绿灯,哪怕连脚板底也是合格的(不是鸭脚板)。当天下午,我离开医院时,首长握着我手说:回家等通知吧。

    第五天,我接到了由首长亲自签发的通知书。

    回想这一些,我恍惚觉得自己是在写小说。

    1988年1月15日

    这是一本文学杂志的出刊时间,杂志的名字叫《昆仑》,期号是1988年第1期。我的第一篇小说《变调》就发表在这一期上,责任编辑是海波。

    我真正开始写小说是在1986年,之前几年我一直在写日记,写了几大本,论字数应该在几十万之上。总的说,我是个耽于内心的人,不爱热闹,不善言辞,写日记是我放松的一种方式,也是习惯。我喜欢把自己交给自己,交给日记本。在我对门的宿舍里,有一个福建人,姓杨,他也每天要在日记本上涂鸦一阵子。我觉得他是自己人,有意接近他,慢慢地交成了朋友。当了朋友,就可以说点私密的东西,有一天他告诉我一个秘密,说他日记本里记的不是日记,而是小说。

    他在写小说!

    这确实是个天大的秘密。虽然校方没有明文规定,学员不能写小说,但我们还是不敢肯定,这会不会“惹事生非”。作为军校学员,我们的举动似乎都是被明文规定了的,没有明文规定的事,我们吃不准对错,一般都以小心为妙,不做为好。所以,小说最好是写在日记本上,暗渡陈仓,以免犯了哪位教员内心私设的规矩。他还告诉我,小说和日记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日记记的是真事,真人真事,有据可查,小说写的是假事,比如把教数学的张老师和教专业课的黄老师写成一对秘密的恋人,这可能就是小说。

    我的小说之门似乎就是这样洞开了。这一年,我写了第一篇小说,当然是写在日记本上的。我写的是一个高度近视的老人走错厕所的故事,杨朋友看了,认为不错,建议我改一改投给南京的《青春》杂志。我改了,投了,像投进了苍茫大海里,杳无回音。尽管如此,却并不气馁,依然“潜心创作”,大有点痴心不改、乐在其中的意味,以致荒疏了学业。我的学习本来功底就不厚,学习都是临时抱佛脚,当急救包用的,用完就丢了,没有在根本上作治疗,创口还在那,而且在越来越大。到了毕业前,我的专业课成绩在班上几乎落到了最后几名,但我不以为耻,因为“我会写小说”。那段时间,写小说成了自我欣赏、甚至鄙视专业的一面镜子,极大地满足了我青春的虚荣心、反叛心。但其实那时写的所谓小说,都是一堆狗屁不通的垃圾。

    真正有点感觉是到1986年,我看了美国作家塞林格的“青春小说”《麦田守望者》,我的第一感觉是,它像一个反叛青年的日记,第二个感觉——我觉得我应该像以前写日记一样的写小说。绕了一大圈,原来小说可以像日记一样的写!这个发现给了我热情和力量。于是我回到了过去,回到一个人喃喃自语的状态,就这样折腾出了一个近两万字的东西,我给它命名为《私人笔记本》。先投给《福建文学》,退了,但编辑觉得是个好东西,退稿时专门附了信,鼓励了我,还客气地邀请我去他家玩。我也去了,还带去了又一篇小说,但编辑看了觉得还不如《私人笔记本》。就在这时,军区文化部在上海办了个文学创作班,给我们单位一个名额,由宣传科来落实人头,前提是去的人必须要带一篇小说。当时我跟宣传科一名干事有些接触,他知道我在写小说,就安排我去了。我带去的就是《私人笔记本》,当时负责办班的几位作家,像江奇涛、何晓鲁,看了我的东西非常振奋,把我隆重地推荐给了当时很走红的作家,也是《昆仑》杂志社的编辑海波。海波看了,也觉得不错。到这时,这个东西和我才迎来了一线生机。

    小说最后更名为《变调》发在《昆仑》1988年第一期——这就是我的处女作。在此之前,海波把我列为他培养的重点作者,安排我参加了两次活动,一次在广东万山群岛,主要是读书,讨论;另一次是在北京昆明湖边,主要是写东西,关了一个月,写了一个中篇,即《人生百慕大》,也是发在《昆仑》上的,1988年的第五期,还得了《昆仑》杂志当年的优秀作品奖。就是凭着这个奖,第二年我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军艺当时很火的,走出了莫言这样的大作家,以至当时有人在会上戏言道:军艺是作家茁壮成长的沃土,到了这里,你即使是一支筷子,也会长成一棵竹子。激动得我好像看见自己已经立竿见影、苍翠欲滴了。

    但是两年后,当我离开军艺时,我觉得我还是一支筷子。换句话说,我在军艺没有打开门,但也没有关上门。我的小说之门自打开之后,似乎就关不上了。既然关不上,就死命地打开它吧,打不开也要打。这是多年来我听到自己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我觉得就是这句话告诉了我小说的秘密。

    1992年7月1日

    这是法律意义上的一天,很枯燥的,没有什么说头。如果一定要说,就是说:从这一天起,法律承认有一个女人是我的老婆,或者说我是她的丈夫。这个女人的名字叫黄尹。对有些人来说,法律承认可能是很重要的一天,但对我和黄尹来说,这是很无所谓的一天。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一天在三年前,举国上下闹学潮的时候,有一天我跟当时在南京的好友鲁羊去南京大学看大字报。看了大字报,鲁羊还是不想回家,想看一个女生。他知道女生住在几号楼几号房间:八舍208室。但是光知道不行,因为女生宿舍男人是进不去的。那时候也没有手机,怎么样才能把他要见的女生叫下楼来呢?只有大起嗓门喊,别无选择。那就喊吧!但鲁羊却要求我喊,他说这里没人认识你,你喊吧,没事的。显然,他是把我当作他了。他当时在写诗,哲理诗,抒情诗,两种诗都是世俗生活的异议者,令他的生活少了不少世俗之气。

    如果我们俩调个头,我想他可能会帮我喊的,他身上有见义勇为的气质和游戏事情的胆子。可我哪有这种勇气?打死我也不喊。哪怕喊下来的人是我的,也不喊。结果也不需要我们喊,楼里出来了两个女生,他定睛一看,默不作声地上去,拦住了她们。原来他俩心有灵犀呢。不光是跟他心有灵犀,跟我好像也有一点灵气,无意中带了一个人来,这样就形成了两男两女的良好格局,否则我不是成电灯泡了?为了暗合缘分之说,后来黄尹说,那天晚上她们本来已经出了宿舍楼,但她觉得天气有点凉,就又回宿舍取了一件外套,要不然就错过了。

    这个夜晚,我们把时间交给了南大附近的一家叫三棵树的咖啡吧。这好像是我第一次“泡吧”,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黄尹。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这个夜晚是有魔力的,会神秘地衍生出无数个相似的夜晚。这样的夜晚多了,我们就开始谈婚论嫁了,先是在心里说,然后是嘴上说,继而是身体说,最后是法律说。说真的,起初我们俩对法律之说都有点小看,甚至排斥它,我们觉得心里说是最重要的。那时候,我们都希望做一对没有法律意义的夫妻,但事实证明法律说是很重要的。法律说了,我就从南京调到了成都,名正言顺地,朋友和组织都为此提供了应有的帮助,比如房子,比如假期。这就是法律的意义和好处。

    作为丈夫,我是另外一个人,不是外面看到的那个人。在外面,我待人比较温和,处事也比较冷静,遇事有情讲道,乐于谦让,很多事情放在心里解决,不爱张扬,不喜热闹,总的说是一个谦虚谨慎的人。所以,我老婆经常说,她喜欢做我的朋友,而不是老婆。我的回答是很粗暴的,我说:你是SB——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对这个人,他老婆很长一段时间都拿他没办法,只好忍着,忍不住就流泪。现在好像找到办法了,就是做回音壁,用更大的声音回过来:你是SB!有时在SB之前还加个“大”字:大SB!两个SB对上就麻烦了。这时候,我儿子就朝我们竖起两个小小的大拇指:打平,打平!这是孩子在学校里学来的。我觉得这是他至今在学校里学到的最好的知识,有着无穷的力量——知识就是力量啊。

    感谢上帝!

    顺便说一个我的反动思想——先申明是反动的,不要较真,当笑话听。我觉得夫妻之间要学会吵架,不会吵架的夫妻是危险的,相敬如宾的夫妻是不真实的,偷偷摸摸的夫妻是可耻的,心里只有孩子的夫妻是可怜的。好了,打住吧,用托翁的话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其实也是相似的。

    1997年5月16日

    这是我做父亲的一天。

    有人说,作品是作者的孩子,那么是不是也可以反过来说,孩子是父母的作品?应该是的。不过,这部作品写得太累了。太累太累!有些事情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累,比如……说两件具体的事吧。儿子出生前,老婆和我都被一种说不出的恐惧笼罩着:小东西出来若有什么短缺咋办?越是临产,这恐惧越是凶险,常弄得老婆噩梦不止。第二天就是预产日,半夜里我被“明天的母亲”尖利的啼哭吓醒。问怎么回事,准母亲只哭不语,眼泪流得人伤心。我说说出来吧,说出来就好了。她说她梦见生了一只猴子。我看看时辰已三点多钟,就说子时过后的梦都是相反的,说明你要生个金童玉女了。她对我这说法显然不满,连找出几个老梦反击我。我只好另辟蹊径,问其腹内是否有瘙痒感?她感觉一下说没有。我说既是猴子,毛乎乎的东西,怎会无瘙痒感?她这才破涕。第二天,小东西没有准时出来,他母亲更是惶惶不可终日,说他一定是怕我们嫌弃(不好才嫌弃)不肯出来。我说哪个孩子出生都不是哭的,呆在子宫里好好的谁愿意出来,儿子出来后我都愿意进去顶儿子这个空。反正整天就这么半真半假地哄。其实我嘴头说的好听,心头也是发毛的。对生儿育女,我和老婆的年龄都偏大了,我真担心当初为图好耍,拖沓了几年要我们付出沉重代价。若如真如此,无疑是把我们一辈子都耍脱了。就这样,等待孩子出世,就像等待老天判决,分分秒秒都被过度的期望和恐惧拉长了又拉长。

    9号的预产日,15号仍无动静,两人的耐心到了极限,强烈要求医生采取措施,哪怕挨一刀也在所不辞。于是吃催产饭。小东西倒经不起催,催产饭一吃就发作了,而且来势尤为凶猛,三下五除二,只花了五个小时就出来了。斗胆视去,身上没毛,鼻子眼睛什么的也都是长对了地方了的,心头顿时释然。想再细看,已被医生包裹起来,只露张脸,看不了其他的。回病房后,老婆问我看孩子的屁股了没有,我说看屁股干吗?她不说。但我看出她的心思,我自己因此也有了担心。看不看?俩人都有点犹豫,因为孩子包裹得严严实实,我们甚至都不知如何打开。但犹豫再三,我们还是坚决又困难地打开了包裹。先看屁股——没多长尾巴,也没少长肛门。然后掰开一个个手指头看,掰了手指又掰脚趾。都无异样,自然放心高兴。不料小东西适时嘹亮一嚏,顿时把我们的高兴吓得无影,担心是不是让他受凉了。那日子就是这样惊惊吓吓,谨小慎微的。但总的说,小东西还算体恤我们,对我们份份担心都退而避之,偶尔涉足,也只是点到为止,玩个有惊无险而已。我们想这样就好。这样我们就什么都满足了。

    一天,阳光灿烂,我抱着儿子凭窗而立,儿子引颈眺望,似有所见,令我大为开心。照众人话说,百日之内婴儿有目无光,而儿子此时远无百日。我久久望着儿子睁圆的双目,喜从中来。忽然,我觉得儿子左眼黑珠子上似有异物,定睛一看——啊,那黑色之中居然还叠有一个黑点!形状和瞳孔一般圆大,位置在瞳孔的正上方,下弧与瞳孔上弧相外切,上弧与黑眼珠的上弧相内切,色泽比眼珠要深沉,比瞳孔又要浅淡。左看右看,确凿无疑,顿时喜消忧起!说真的,我没敢告诉老婆,因为那实在有点恐怖。即便那是一粒痣,我知道,皮肤上的痣是无关紧要的,但又有谁能告诉我,眼珠上的痣也是无关紧要的?何况我不知那是不是一粒痣。从此,一份十足的担心盘踞在我心间。从此,我也开始了漫长而复杂的求证和验证工作,四处求医问人,用各种方法手段测试其左眼视力。但是,得到的回答都是似是而非的。我似乎只有耐心等待,等过百日,甚至更长时间。由于过度希望,我自然而然产生了极度害怕。我不知这等待何日才能完结,只觉得在无限的等待中,我已变得越来越可怜而不知所措。

    又一日,儿子半夜里暴吵不已,我抱着他从卧室哄到客厅。客厅黑着灯,儿子的吵劲立马变成了沉默的东张西望,头使劲地甩来甩去,像要把黑暗撞破。突然,儿子的头一下趴在我肩上一动不动,而且身体在使劲往我身后扑。我顺势退去,直到门前,而儿子的头依然挣扎着从我肩上越过去,往冰凉的铁门上凑。我以为他是额头发痒,就换过手来,想给他挠痒。这时,我一扭头发现,黑暗中小圆的门镜像一颗宝石一样亮得耀眼。原来,走廊上亮着灯,而我家里是黑的,门镜是惟一的一孔亮点。我终于明白过来,赶紧试着帮儿子的左眼往那亮点上凑,结果儿子十分配合地将左眼贴在了门镜上,双脚欢天喜地地踢打起来。我久久地沉醉在儿子的沉醉中,眼泪一滴滴流下来。就这样,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那不过是一粒黑痣,奇妙的黑痣,无关紧要的黑痣。就这样,我对儿子有了第一份感激,感觉像是儿子背着我拿性命去破了个什么了不得的世界纪录,性命没丢,那纪录自然便变成了我的、也是儿子的大荣大幸了。

    我要说的是,这仅仅是开始。

    我要问的是,这什么时候能结束?

    1997年8月28日

    都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虽然不是兵,但也是流水的一滴。这一天,我流出了已经容纳我17年之久的军营,流到了地方,领取了今生第一本居民身份证。

    2005年10-11月写

    2008年4月4日改定

    善待朋友

    也许是身世不幸,也许是遗传基因不好,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我这人总的说是个堆满缺点的人:任性,敏感,脆弱,孤僻,伤感,多疑,胆小,懒散,怕苦,缺乏耐心,意志薄弱,羸弱多病……一大堆贯彻于血脉中的毛病,常常使家人感到失望。小时候,父母对我最不抱希望,似乎料定我不会有甚出息。想不到我这人运气不错,在几个决定命运的关键时刻,仁慈的老天都恰到好处地佑助了我,结果弟兄三个,还算我活得“光荣又幸福”。这是命。旁人都说我命好。

    但命好抹不掉我缺点,而且随着年龄长大,我的缺点似乎也一道长大、滋多了。尤其是结了婚,我的缺点明显地又增加上了对妻子不温存(太粗暴),不宽容(严厉得近乎刻薄),不谦让(大男子主义),不糊涂(什么事都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克己(从不委屈自己);对家庭没有责任心,没有抱负;缺乏生财之道,且常常乱花钱,等等。由于我众多的不是,家里常常战争四起,先是唇枪舌剑,渐渐地动手动脚,摔碗打瓢,甚至出手打人。好在妻子这人还算能忍能让,也许是怜惜我,或者其它什么原因,至今没有分手。但谁也不敢说永远不会,因为两只手要分开实实是太容易了。那么容易的事,随时都可以做到,何必急冲冲去做呢?说远了。

    奇怪的是,我的这个不是那个不对,在亲人面前暴露无遗,甚至变本加厉,而在朋友面前却很少显现。在朋友面前,我的形象是热情、忠诚、善良、大度,有爱心,有修养,能忍耐,懂宽容。大凡我的朋友对我口碑都不错,因为我确真很少亏待朋友。不论是哪方朋友,只要跟本人吱一声他需怎么怎么着,本人从来不会拒绝。即使拒绝也多半以行动拒绝,也就是说通过我上蹿下跳的努力,证明我确实力不胜任,无能为力。对朋友在困难中发出的请愿,不假思索就加以回绝,这是我做不出的,也是我反感的。我常思,一个人被困难纠缠,朋友若是不热情相助,还能指望谁?话说回来,朋友的困难若有他人能左右摆脱,他也不会朝你开口。朋友就是这样的。所以说,在这个世界上,寻找一个兄弟或朋友,比找一个妻子或情人要困难许多。所以,面对朋友的困难,我愿意硬着头皮去求人求情,想尽办法,使尽力气,巴心巴肝地去做我能做的,甚至是不能做的。

    对朋友好,这大概是我很少优点中的一大优点。

    确实,我对朋友之心是赤诚的。尽管我缺陷很多,血液里、天性中存藏着诸多发臭熏人的脏东西。但面对朋友,我总是能做到把“脏东西”很好地包藏起来,尽量尽情地表现出我动人的、讨人说好的一面。比如,我本性是极为粗心怕烦的,怕照顾人,怕处理事;妻子生了病,家里有了麻烦,这是我最惧怕的,只要能躲我肯定躲,实在躲不掉,就敷衍了事,蒙混过关。最需要你时却牵不到你的手——就像歌中唱的一样。这种表现自然令我妻子失望透顶。所以,每每遇及类似事,事后我们总是要吵闹一番。吵吵闹闹似乎算不得什么,哪有夫妻不吵闹的?关键是妻子常常就此来怀疑我对她的爱。因为在她看来,我天性不是那种粗心怕事的人,你看——她又看见了,我对朋友的关照有多细心周到,体贴入微:朋友只要咳嗽一声,我就会去找药,并劝其吃药;朋友将妻子气倒了,我深更半夜都会骑个单车跑去调解;朋友病了,我请假扣奖金也要去病榻前照理;去外地出差,想到那里有朋友,几年不见了,孩子三五岁了——正是最高兴有礼物呵护的年月,行前最忙都不会忘记购上一样小礼小物;朋友远道而来,管接管送,陪吃陪玩,热情得就跟对爹妈似的。有时想,对妻子或家人要有这份好的话,真不知她们会有多感激我,家里不知会增添多少温情和欢乐。但就是做不到。有一次,妻子小产第三天,有朋自远方来,一个电话又将我牵走了,跟妻子说好晚上一定回,结果兴致一来,忘乎所以。幸亏悔过态度好,补救工作出色,加上妻子体虚不敢气恼,只好息事宁人,不了了之。

    妻子看我对朋友百般的好,常常感到很失落,跟我恶声恶气。

    “那个阿三是什么人?他只不过是一个你萍水相逢的人,你就可以把我丢在一边,三天不回家,你把我当什么了?”

    这样的时候,我一般总是很沉得住气,找一些开脱之词:“从本质上讲,你也是一个我萍水相逢的朋友。”

    “可我现在和你朝夕相处。”

    “是啊,”我款款道,“你跟我朝夕相处,可阿三只有三天,所以你应该满足,不应该生气啊。”

    嘴上是这么说,心里却也在想:为什么我对朋友可以做得这么好,对妻子或家人却做不到?这样的疑问经常盘踞在心中,久而久之,似乎也有了答案。比如我刚才跟妻子道的:阿三再怎么打扰我,也仅仅是三天抑或是再多三天而已;但作为朋友,阿三给我心灵上的安慰却是很多很多。朋友就是这样,他们需求你的机会总是很少很少,而给你内心填补的东西往往是任何别人都是难以替代的。有些朋友,你对他可以无所不谈,无所不为,即使把自己最隐秘之事或最亲爱的人都可以倾心相托而不必顾忌,如果需要,他可能还会挺身相救。这样的人,从感情的质量上讲,他已和我们父母妻儿无异。但他一辈子和你相处的时间很可能只有几年、几个月、几天,甚至几小时,需要做的事情也很可能只有那么一次两次。既是如此,你都无法对他倾心倾意,赤诚相待,那么朋友又何为朋友?我想,要看到这点,我们就没有理由怠慢朋友。一个没有朋友的人是可悲的,但如果有了朋友又经常怠慢朋友,这样的人似乎更可悲。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对朋友好,只是想避免作一个“可悲之人”。这是一。

    二、尽管我生性缺点很多,但缺点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暴露出来的(没有谁会把自己缺点主动端出来),如果我在一年甚至一生中只能见上几面的朋友面前都无法克制,无法忍耐,那说明我也太无救,太没有力量了。对朋友好,能博得朋友爱,这正说明我尚能自救,心中还有阳光和力量。坦率说,在“朝夕相处”乃至呼吸都难以分离的家人面前,我实在难以克制住自己蛰伏于天性中的诸多不是不好,它们就像那个美人鱼的尾巴,当忍耐失去控制时,就不由自主地拖出来了。它们又像我身上的浊气,我可以在生人、要人、客人面前忍住不泄,却难以在家人面前坚守到底。古人说:长相厮,心矛钝,百病滋,说的大抵就是这层意思。

    三、大千世界,险象环生,芸芸众生,明争暗斗,无休无止。这世界要说让我们感到多么称心,实在不敢恭维。由于外面世界经常风雨四起,我们总是紧紧张张地夹着“尾巴”出门,又夹着“尾巴”回家;到了家,这“尾巴”似乎再也夹不住了,又似乎夹不住也无甚了得的,于是就甩打出来。想想也是,我的这个不是那个不对,如果不能得到家人谅解,还能得到谁的谅解?如果在家里我也要惶恐不安地做人,小小心心地行事,那么这个家又有甚意思?家所以令人感到温馨,魂牵梦绕的,正是由于我们在家中可以无忧无虑,无所顾忌,给自己一份在外面没有的难得的轻松和自在。所以,我的爱人啊,亲人啊,我没有像对朋友一样好生对待你们,常常亏待你们,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们,恰恰是因为我们有很多很好的牢固的爱基奠着。对你们,我亏待得起,对朋友,我亏待不起。朋友的关系和情义很难得,很美好,也很脆弱,很危险。今朝为友,明日反目成仇,这样的事情我已见得太多太多……

    现在我明白了,我之所以对朋友好,并不是我这人有多好,而是朋友这个角色好,这层关系妙——既不是亲人,又不是一般的熟人、同事。作为亲人,我把自己的全部——所有的好和不好,都毫无保留、也无法保留地端出了;作为一般的熟人同事,因为素无交情,我似乎只能让他们委屈了,我不会为他们贡献我原本就不多的“好”,也不会为他们动用我有限的耐性和修养,极力包藏我的“不好”。没必要。对有些人,我甚至有意要将我的种种“不好”泄放出来,免得它们老是受到压制,在需要压制时反而压制不住。对这些人说,我无疑是可恶可惧的,但却不能怪我,要怪只能怪咱们没交情。人与人之间没交情是很可怕的。交情太深似乎也不好,你瞧,做我的亲人很受罪吧,常常要为我的这个那个的不是怄气,动怒。唯有朋友,既有情有义,又有拘有束;情义取走了我的“好”(我愿意),拘束又限制、削弱了我的“不好”(否则就有反目成仇的危险)。我相信自己在朋友心目中的形象一定是较为完美的。也正是因为有了朋友,我才有了一次完美。我常想,这世界我要没这些朋友的话,真不知自己的形象会变得多糟。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朋友们成全了我,让我这个满身不是的人,终于有了一眼值得人称道也让我自己满意——几乎是让人羡慕又妒嫉的亮点。

    当然,除了朋友,我很清楚,这个世界在阴暗地指责我、讨厌我的人一定很多,包括我的亲人,爱人。如果亲人和爱人也可以选择的话,我想他们也许就不会要我这个人了,因为总的说,我是个有太多缺陷的人。想到这些,我常常自愧难当,直想自毙。但是想到分布在祖国四面八方的我的朋友们,我又觉得没什么好自卑的。我对自己说:不管怎样你还有那么多朋友,朋友们是不会指责你、讨厌你的,因为我是他们最好最好的朋友。

    1996年7月中

    日久弥新的感动

    家有良田,可能要被水淹掉,家有宫殿,可能要被火烧掉,肚子里文化,水淹不掉,火烧不掉,谁都拿不走。

    这句话是我父亲说的。

    我父亲是个农民,只读过一年私塾,又长期不用,后来基本上都还给了先生。可以说,我父亲是个没文化的人,识字十分有限,看不完一张报纸。但知识和智慧是两回事,能够说出这么朴素又真切的人生体悟,说明父亲是也许有“慧根”的。

    1978年春节,我初中到了最后一学期,在我看来也是我人生求知途中的最后一站。在那个政治挂帅的年月,读高中是组织推荐的,而且名额十分有限。我家成分不好,父亲是“反革命”,外公是地主,小爷爷是个基督徒,头上戴着三顶“大黑帽子”,可以说“高中之门”对我彻底关闭。所以,上了初中我就没有好好读过书,心想反正上不了高中,破罐子破摔,成绩很差。1977年底,国家恢复高考,父亲觉得来年上高中可能也会变政策,结束推荐,恢复考试。于是开始关心我的学习,鼓励我好好读书。这句话就是父亲为鼓励我好好读书专门对我说的。

    在乡下,大人和孩子间平时交流其实很少,在我印象中,这是父亲第一次找我聊天,时间是这年春节的最后一天,第二天就开学了,我要去读初中的最后一学期书——可能也是我一生的最后一学期。这次谈话父亲显然做了准备,并赋予了一定形式,专门把我叫出门,去了几公里外的一所高中,也就是我后来读高中的地方。我们围着学校围墙走,一边走,父亲一边开导我,虚虚实实,深深浅浅,说了很多,其中就有这句话。我永远记住了这句话,既是因为这句话的道理一下被我领会了,也是因为这句话对父亲来说太华丽,太哲理,太知识分子,简直不像父亲说的话。

    我后来想,为了这句话,父亲也许想了几个通宵,也许讨教了某位老师,也许是挖空心思后“灵感突发”。总之,这句话以其特殊的形式和内涵深深打动了,以其异常华丽的色彩和哲理深度永远烙在了我心里,成了我人生接受的第一个“哲理”,第一句“名言”。改变一个人有时候就是一句话,一夜之间,一念之间。当我带着这句话去上学后,我变了,我像换了一个人,至少是换一颗心灵,换了一台发动机。那年,我们全校两个毕业班,总共98名同学,只有五人考上高中,我幸运地成为其中一员。

    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转折,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从这里起步。今天,读书对我来说已经完全不是为了迎接什么考试,但我依然痴迷读书。我满足让文字来滋润我,我生活在文字筑造的虚拟的世界里,心安理得,其乐无穷。我想,这与父亲这句话长期埋在我心中是分不开的。父亲送我这句话,其实是给了我一个世界,一个支点,让我时时心有磐石和灵犀,对这个日益喧嚣、物化的世界保持了一种应有的距离和警惕。所以,它给我的感动一直绵延至今,日久弥新。

    母爱有灵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有些东西又可能是每个人的秘密。一个人独自饮泣总有那么一点私底下的感觉,尤其是对个男人而言,这很可能成为他的一个羞于公布的秘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篇文章不是我乐意写的,我几次写写丢丢,便秘式的痛苦写作过程,也足够证明了我的不乐意是真实的。但我又不忍放弃。我说的是不忍,是一种欲言又止又欲罢不能的无奈与挣扎。我为什么要被这件渺小事情折磨?是因为我在其见了一些奇特动人的景象,一些母亲的东西:她的命运,她的爱,她的苦,她的过去和现在。换句话说,现在的我再也不相信“男儿有泪不轻弹”这类老掉牙的东西。这些东西只会让我们变动更加虚弱,更加冷漠,更加傻乎乎:不是可爱的傻乎乎,而是可怜的傻乎乎。真正的傻乎乎。

    孩时的眼泪是不值得说的,因为它总是伴随着声嘶力竭的哭声,哭声里藏足了反抗和祈求,眼泪是不屈斗志的流露,也是缴械投降的诏书。当眼泪藏有心计时,眼泪已经失却了眼泪本色,变得更像一把刀,一手武器。但我似乎要除外。我是个在哭方面有些怪异和异常的人。母亲说,我生来就不爱哭,一哭喉咙就哑,叫人心疼。谁心疼?在那个爱心被贫困和愚昧蒙蔽的年代,唯有母亲。我觉得,那个年代只有母亲才会为一个少年的啼哭心动——那是一个人人都在啼哭的年代,你哭说明你和大家一样,有什么可心疼的?很正常嘛。哭哑了喉咙不叫怪异,也许该叫脆弱(所以才让母亲心疼)。我的怪异是,母亲说我哭大了就会犯病,手脚抽筋,口吐白沫,跟犯癫痫病似的,叫人害怕。说实话,因为与生俱来有这个毛病——哭大了身体会抽筋,吐白沫,所以只要我一开哭,母亲总是来跟我说好话,劝我,骗我,让我及时止哭。这简直就让我的哥哥姐姐妒嫉极了,他们哭母亲从来不会理睬的。父亲脾气暴躁,经常把我的哥哥、姐姐打得哭声动天。母亲看见了,视而不见,有时还落井下石,在一旁煽风点火,鼓励父亲打。只有我,母亲是不准父亲打的,打了也会及时替我解围,像老母鸡护小鸡把我护在怀里,替我接打。有一次,母亲不在家,父亲把我打狠了,我哭得死去活来,旧病复发,抽筋,并引发休克,人中被掐青了才缓过神来。母亲回家知道后,拿起菜刀,把一张小桌子砍破了一个角,警告父亲,如果再打我她就把我杀了(免得我再受罪的意思)。那个凶恶的样子,让父亲都害怕了。

    因为知道自己有这个毛病,不能哭,哭了要丢人现眼的,我从懂事起,一直在抑制自己哭,有泪总往肚里吞。吞不下去,捏住鼻子也要灌下去,很决绝的。灌上个一年半载,哪还要灌,都囫囵吞下去了,跟吞气一样。印象中,我从17岁离开母亲后,十几二十年中好像从来没有流过泪。有一次,看电影,是台湾的,电影名字忘了,反正电影里有首歌,唱的是: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电影院里一片哭声,左右四顾,大多是泪流满面的,只有我,脸上干干的,心里空空的,让我很惭愧。后来我又看到一篇短文,标题叫《男人也有水草一般的温柔》,是歌颂一个男人的眼泪的,很是触动我。这两件事鼓动了我,我暗自决定以后有泪不吞了,要流出来,哭也行,哪怕哭大了,让人看到我的秘密也不怕。有点孤注一掷的意味。于是,我又专门去看了那部台湾电影,我想看自己流一次泪。不行,怎么鼓励都没用,心里使不上劲,没感觉。

    以后经常出现这种感觉,我心里很难过,希望自己哭,让泪水流走我的苦痛。但屡试屡败,就是没感觉,找不到北!真的,我发现我已经不会流泪了,不会哭了,就像失眠的人睡不着觉一样,本来你应该天生行的,但就是不行了。也许,所有器官都一样,经常不用,功能要退化的。我的泪腺已经干涸了,死掉了,就像一个野人,不知不觉中身上已经失掉了诸多器官和功能。

    死掉也罢!

    可它又活转来了。

    说来似乎很突然,那是1992年春节,年近30的我第一次带女友回家探亲,第二天要走了,晚上母亲烧了一桌子菜,兄弟姐妹聚齐了,吃得闹闹热热的,唯独母亲一言不发,老是默默地往我碗里拈菜。我说,妈,我又不是客人,你给我拈什么菜。母亲什么不说,放下筷子,只是默默地看着我,那种眼神像是不认识我似的。我随意地说,妈,你老这样看着我干吗?妈说,我是看一眼少一眼了,等你下次回来时,妈说不定就不在了。说着,又给拈了一筷子菜。

    这时我多少已经感觉到一些不对头,姐又多了一句嘴,说什么妈恨不得我把一桌子都打包带走,好叫我吃着她烧的菜想着她,等等。姐的话没完,奇迹发生了:我哭了,眼泪夺眶而出,嘴唇一松动,居然呜呜有声,浑身还不停地抽搐。这可把妈吓坏了,以为我老毛病又犯了,一下像小时候一样把我揽在怀里,安慰我别哭。可却不像小时候一样管用,我泪如泉涌,止不住,声音渐哭渐大,最后几乎变成号啕了,身子也软透了,没有一点气力。一桌子人,谁都没想到我会这样哭,我哭得很没有分寸,一点章法都没有,很失一个成年人的水准。我想,那大概是因为我还没有学会哭吧。但起码,我已经学会了流泪,以至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一想起母亲的面容,眼泪就会无声地涌出。

    就是说,我的泪腺又活了,是母亲激活的!

    我承认,也许很多男人都要承认,我们在很长的一个年龄段里,心里是没有母亲的身影的,我们心里装着可笑的“世界”,装得满满的,傻乎乎的,把什么都装进去了,爱的,恨的,荣的,耻的,贵的,贱的,身边的,远方的,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很多很多,太多太多,连亲爱的母亲也要可怜地被挤掉。等我们明白这一切都很可笑,明白自己原来很傻,错了,准备纠正错误,把母亲重新放回到心里时,发现母亲已经走了,老了。走了,那你就后悔到死吧。我很感激上帝给我机会,让我有幸把母亲再次放回到心里。因为在我心里,所以虽然我们相隔数千里,但我还是经常看得见她。看书时要看见,听音乐时要看见,看电视时也会看见,有时甚至看广告都要看见。比如刘欢唱什么“心若在梦就在”的歌,那是个广告片吧,我看到那个少年在风雨中冲到刘欢身边,我就看见了母亲。说真的,每回看见心里都酸酸的,要流泪。不久前,老婆出了几天差,一个人带孩子,晚上孩子突然发起烧来,喂过药后烧倒是立马退了,转眼儿子睡得香喷喷的。但心有余悸的我怎么也不敢入睡,便久久地望着儿子睡,望着望着眼泪又出来了:因为我又看见母亲了。

    世界太大,母亲,我不能天天回去看您,陪您,一个月一次也不行,只能一年回去看您一两次,陪您十几天,为此我时常感到很内疚,很难过。好在您已经激活了我泪腺,我在难过时可以通过泪水来发泄。呵,母亲,您总是预先把儿子需要的给了他……

    2007年4月19日于成都金沙

    无法潇洒

    老大运背,生意蚀本,求子无术,亩(母)产两千斤(金),气煞人矣。老二额头发黑,为个川妹子,别父老,走他乡,寻死觅活的样,伊人必为仙姑玉女,结果竟是只下不了蛋的母鸡,霉煞人矣。老三财源滚滚,母亲说,这是好兆头,财子财子(才子),有财必有子。殊不知,老话也有失灵时。就这样,儿子三个,眼看日日老去,不定很快就会死去,却不见孙孙影儿,死也难瞑目。为死瞑目,母亲居然下出毒招,要老二我离婚。我说母亲不是常言嫁鸡随鸡,岂能离婚?母亲脸一沉,管不了那多了,我和你爸活一场,总不能落个断后恶名。我说您可以不管,我无法不管——我做不到。母亲默默离去,缩小了的背影透出无限悲伤。不料母亲就此卧床不起,不饮不食,泣而不语,弄得几家人鸡飞狗跳。我说母亲何必这样,有话好好说。母亲睁开眼,离不离?那架势最明白:你不答应,我不罢休。我只好答应。回得蜀地,做妻工作:生一个吧。其实妻“下不了蛋”是假,只是想少个拖累自在活一把,又怕老人唠叨才打出这幌子。

    幸亏是假,要不我非劈身不可!

    要说妻这“豆腐渣”年龄,孕生一团血肉自然过迟,所以险象环生也在所难免。但妻总算争气,几次都勇夺难关,惊而无险。5月16日黎明时分,小东西呱呱落地,医生大声嚷嚷,要男还是女?吓得我和妻都不敢吱声,等我终于应答,声音又极端虚伪:女。那就送我吧,医生戏谑道:是男的。一下把妻从手术台上抽打起来:我看看,让我看看。那样子像看一眼后,小东西真要被医生掠走。医生把小东西高高托起,小东西的“小东西”暴露在妻眼前,几步之外的我都已看得清清爽爽,而妻却依然痛苦呼叫:没看到,在哪里?我没看到,让我摸摸……这时我发现妻目中泪水汹涌,一对泪眼绝望地挣扎着,哪还看得见什么。我赶紧上前,抓住妻手,把它轻轻按放在“小东西”上。只微微一碰,妻之手如触电般弹开,沉沉地昏倒在手术台上,惟有默默的泪流告诉我,她还活着。

    我要说,这是一场战役,漫长的战役,险情四伏的战役,我取得了了不起的胜利。我们没有借助伟大的B超机来预测这胜利,因为我们担心伟大的B超也有渺小的时刻,更担心可能的失败被提前预支。对失败的巨大恐惧使我们都变格外脆弱、谨慎。但现在还有什么好说的,赶紧报喜吧。电话当然是最赶紧的,但我又嫌不够隆重,所以最后选择了礼仪电报:奶奶,我与妈咪都好。小孙子。下午的晚些时候,弟打来电话,说妈要来看孙子。我说妈这身体怎能出门。弟说,没办法,妈的脾气你知道。我想也是,就无言。次日,弟再来电话,说机票买了,明天上午的。第二天,我正准备出发去机场接人,弟又来电话说,他们正在去机场的路上,但妈可能来不了了。我问怎么了,弟说自前天起妈就一直兴奋得没睡觉,刚才在车上迷糊了一会,醒来说眼睛看不见东西,他们打算先去医院看看。晚上弟又来电话,说母亲是高血压发作,引起眼睛里的一条血管破裂,复明的可能很小。我一下呜呼起来,想不到巨大的喜悦没叫我尝三天就……我呆呆望着浑然无知的小东西,心中一片茫然。

    几经救治,母亲的一只眼睛居然奇迹地明亮起来。母亲说老天还算有情,留给她一只眼看孙子。但如何才能让老小相见?老者,耄耋之年,高血压,心脏病,一只创伤老眼,一次可怕教训,谁敢让这样一支风中残烛再出门?甚至母亲自己都不敢了。小者,嗷嗷待哺,弱不禁风,谁敢带这样一个小东西远足?况且我们都是公家人,决非想走便走得了的。我当然肯定会设法让老少尽早相见,这差不多成了我当前的重要任务。眼看小东西一日日长大,老少相见的希望在日日走近,我在欣喜之余却又担心母亲那只孤独病眼经不起最后的等待。若真如此,我想母亲大概也只能如妻当初一般,用手摸来断定小东西的性别了。哦,别、别这样——时光又被希望或者恐惧拉得很长,很长。

    1997年5月29日

    传递爱是人间最美

    孩子一年年长大,望子成龙的心态是自己一直想克服的,因为我总觉得,一个人成龙成凤多半是不可求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命运太复杂,我们能洞悉多少呢?洞悉了再多也许都是杯水车薪,不能定夺乾坤的。我经常告诫自己,人生的“大东西”是不可求的,我们能求索的只能是一些“小东西”,比如知识,比如道德感,比如待人接物的常理、常道,看待荣辱的心情、心态,等等。孩子从小到大,每天都面临着和这些“小东西”打交道,如果要面面俱到,那也是累死人的。忙是个托词,其实是缺乏耐心和毅力,这么多年我很少从一而终地去教促孩子学、养一个什么。只有一样:希望他学会去爱别人。这一点,我算是一直坚持下来了,只要有机会,总是设法给他灌输这方面的道理。人到中年,经常回顾自己走过的路,发现人生的诸多困难或者问题都是因为过于爱自己造成的。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一个“独”字让他们变得万分金贵,时时,事事,处处,总是在接受别人的爱,爱自己的权力被过分地放大、夸张,爱别人的心机和能力都受到限制。我总觉得这是个问题,所以,一直想在这方面培养、改善他一下。

    当然,这种机会在生活中是点滴可见的,我时不时会言传身教,跟他言说一些关爱他人的事例、道理。但是,对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有些道理他未必能真正领会,有些事情他必须亲身经历才能体验。时间就到了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的那场灾难从天而降,也给我教育孩子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每天陪他听广播,带他去公路上看一辆辆赴灾区赈灾的车辆,我想让他加深印象,什么是灾难,什么是生死,什么是爱。那时我们在乡下避难,白天和黑夜都有救护车不绝于耳的呼叫声,广播上随时都是灾情和向灾区奉献爱心的报道。有一天我问孩子,你为灾区做了什么。他说已经在学校捐了25元的零花钱。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全班人都这样做。我说,你是不是可以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嘴上答应了,但几天都没有行动。我说我刚得了五万块钱的稿费,准备捐给灾区,你愿意吗?他说那是你的钱,你想捐就捐呗。我说其实你的钱比我还多,你愿不愿意捐?我从儿子出生的那一天起,每年生日给他存一万元钱,计划是存二十年,算是将来给他做创业基金的。他大声说,捐!捐!捐吧!很爽快的。

    我知道,他的爽快是没有概念的,他不知道十几万是个什么数字,对他、对我们家是个什么状态。我当时说也是半开玩笑的,并不当真。但是后来我决定“假戏真做”,我真的去银行把他的钱连本带息十五万多,取了个整数十五万,加上我刚收到的五万稿费,决定全捐。家人和朋友都觉得我这样做太冲动,太高调。确实,这对我不是一件常态的事,可以说是反常态的。每个人在做一些不是常态的事情时总会有些犹豫,迟疑,问几个为什么。说到底,这对我们家不是一笔可有可无的钱,一笔我可以不假思索地捐出去的钱。但最后我还是一意孤行,就是想到一点:我想给孩子种下一个强烈的记忆,让这个记忆去教育他,激励他,将来要去传播爱。我深信,只有他学会了去传播爱,他才会得到更多的爱。我想,不管今天他对这件事有什么感受,也许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这个记忆会一生陪伴他,让他去感受,帮助他去想一些事情。有些事情只要去想,总会明白的。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年过去,我因为工作原因,于春节后离开了成都。随着5·12这个特殊纪念日的临近,孩子和我时常谈起那段时间,我觉得应该回去看看,做点什么。但是由于瞎忙一直没有成行,倒是孩子有了行动。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爸爸,我想把我的书拿去学校义卖,得到的钱捐给灾区,你们学校。”他说的“书”,是他9岁那年写的一本小书。所谓“你们学校”,就是由阿来、杨红樱和我等几个灾区作家发起的“5·12灾后乡村学校重建行动”,我们募到了一笔善款,决定在灾区建一所乡村中心小学。说真的,我没想到孩子会主动提出这样的想法,当时我内心一片温暖。这一次,我相信孩子是经过了思考的,因为临近青春期的他已经有些羞涩,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去卖自己的书是需要勇气的,但他还是勇敢地去做了。

    孩子要义卖书的想法立即得到我和他妈妈的支持,尽管近来杂事繁多,我还是做好了去现场为孩子义卖活动助阵的打算,于私是帮助孩子,于公是为灾区的孩子做点事。最后我并未出面,因为活动得到了校方全力支持,成了孩子们自己的事,他们亲自设计宣扬画、搭台布置现场、吆喝叫卖,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带去的600多本书在第一时间全部卖出。这意味着有六百多个孩子为远方的地震灾区的孩子们献出了一份爱。在此,我要感谢孩子就读的我家乡的学校——富阳市永兴小学的老师们和孩子们。还要感谢杨红樱女士,她事后代表“5·12灾后乡村学校重建行动”的发起者和参与者们,给富阳永兴小学的孩子们写去感谢信,让永兴小学的孩子们感受到了奉献爱的回报。我不认为爱是不需要回报的,没有回报的爱难以流动,难以长久。当然,这个回报也许就是一声谢谢,一个微笑,一份看到灾区的孩子能在窗明几净的屋子里读书的欣慰。

    孩子义卖书的那天,我特意用美工笔写了几句话,让孩子带去学校,在义卖现场张贴。我是这样写的:“同学们: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之际,麦恩希望与大家一起向灾区的孩子们奉献爱心,我觉得这是一件美丽而高尚的事情,因为传递爱是人间的最美。当你向他人表达爱的同时,你也就得到了他人的爱。衷心地希望大家在成长的路上,去传递并得到更多的爱!”

    此时此刻,我心里感到特别欣慰和暖热,因为整个义卖活动的前前后后,我看到孩子都是自觉自愿、真心真意的。我有理由相信,我给孩子“种下”的记忆已经活了,开始长出小小的根须。而这个开始,也许是他一生长长的一系列美好的开始。

    老师姓沈

    曾经有个很出名的刊物,叫《富春江画报》。我的少年时期就是在富春江边度过的。山南水北为阳,县城在富春江的北面,故名富阳,是杭州的一个卫星城。富阳有所很好的中学,即富阳一中,都说进了这中学,等于一只脚进了大学,每年都有考上清华、北大的。我初中时候成绩一般,没考上一中,上的是三中,时间是1978年。当时“文革”刚结束,像这种非重点中学师资力量非常弱,老的失散了,新的还补不上,老师青黄不接。因为高考是1977年才恢复的,新老师都还在学校当学生呢。我刚上三中时,没有化学老师,半个学期都没上化学课,化学课都改成劳动课,打扫卫生。现在看来似乎很荒唐,但那时候整个国家刚从荒唐中过来,哪里都残留着各式各样的荒唐踪迹。

    我至今还记得,我们化学老师是过了国庆节后才来的,姓沈,叫国有,是个大胡子,年纪快50岁了,身体很壮实,说一口像新疆人的普通话,有时发脾气时甚至直接用新疆话训人。老师对学生总是有秘密的,但这种秘密最终又总是要被破解的。我或许是最早知道老师秘密的一个,因为我是化学课代表。说真的,我中学时数理化成绩很好,最差的是语文,语文中最差的又是作文,每次上午三四节课写作文,我经常吃不成午饭:因为交不了卷,等我交卷了,食堂已经没菜了。后来我的语文老师听说我在写小说,风趣地说:“麦家写小说,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篇小说。”可想,我的作文已经差到何等地步,都已经叫人看扁了。

    不过,我想我的化学老师肯定是不会这样看扁一个同学的,他是一个好得你无法想象的老师。我后来一直在想,我能遇到这么好的老师,实是我人生的一大幸运和财富。沈老师在我们中学只待了很短时间,不到两学期,来得神秘,走得也神秘。我因为是化学课代表,跟老师有些“私交”,他提前告诉我要走。当时我听了这消息,害怕得浑身发抖,因为我太不希望他走。但我最强烈的希望也留不下他,留下的只是他之于我的“秘密的恩情”和“永远的教育”。

    这是一个故事,说出来要叫我羞愧。是沈老师走前不久的事情,期末考试时,沈老师出的试题非常难,我考得是最好的,实际得分也只有43分。我后来想,沈老师一定是故意这么做的,他知道自己要走,也许想“教训教训”我们,让我们对学海增加一些敬畏心和上进心,所以把试题出得超常的深奥。这就是他教学、育人的方式,什么都不点破,让你自己去想,去感受,去领悟,去成长。他在课堂上讲课也是这样,他讲他的,你听你的,完了不做题,没作业,也不回答具体的问题,你问他某道题怎么做,他总是让你可以回忆一下他在某堂课的某一段的讲解什么的。他经常说,学来的知识是草,思考出来的知识是树,反复强调我们应该在头脑里种树,不要种草。我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在他的为期短暂的教导下,在头脑里没有少种树。但那次考试,树也都变成了草,因为太难了,狂风暴雨式的难,所有的人考得都哭丧了脸。大家从教室里出来,在走廊上看标准答案,都傻了,没有一个人笑的。

    不过,我似乎有了“笑”的机会。因为我是课代表,最后帮老师收卷子,后来又一道回去。在回去的路上,有位副校长突然喊沈老师去做个什么事,沈老师临时把寝室钥匙和试卷一同交给我,让我帮他拿回去。一路上,我都紧张得不知所措……不用说,我在为什么紧张,老师给了我“笑”的机会,“妙手回春”的机会。试题有30分的选择题,如果想改一下简直易如反掌。我至今不知道,沈老师这么“大意”是有意在考验我呢,还是出于太信任我对我不设防了,还是他真的是疏忽大意了。总之,老师给了我“机会”,我也没有放弃这个“机会”……

    当天晚上,沈老师找到我,以他的方式教训了我,就是:责令我亲自撕毁试卷,并让我独脚站在凳子上,直到摔下来为止。我至今也猜度不到他让我独脚站在高处的真正用意,是为了让我体验到临高失衡的危险感?还是为了让我纯粹接受战战兢兢的洗礼,以昭示求学的严谨和求真的艰难?还是暗喻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我像现在这么明智,我一定会让自己在凳子上多坚持站几分钟,用更多时间去体会更多的意义。但当时的我内心填满了羞愧,羞愧让我变成了一个废物,我站了没有几分钟就摔下来。期间,老师在旁边一句话没说,只坐在椅子上看书,静静地看书,静得跟地球即将要爆炸似的。我哭,他不准;我认错,他也不准;等我从凳子上摔下来后,他问我有没有摔伤,发现没伤后他冷冷地说:你可以走了。我哭着不走,他推我走,他说他不需要我的眼泪,让我把眼泪都留给我自己,流在心里。

    其实,沈老师批改试卷时,看我得分如此之高:67分,就怀疑我做了手脚,再细致看我的卷面,“回春”之处一目了然,心里就明白了。

    我以为这事情才开始,因为按照正常流程,这肯定要报告班主任,作行政处理。但多少天过去,直到后来老师说他要走了,学校也没处理我,似乎也没第三个人知道。甚至,似乎连沈老师自己也忘了,后来再没有对我提起过,连暗示也没有,好像这事不曾发生过。只是他走后很多天,我突然收到一封发自上海同济大学的信,落款是沈老师,上面这样写道:“你那次考试实际得分应该是43分,这本来已是全班最高分,但你的愚蠢让它变成了负分,我希望这是你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封信,我一直珍藏着。但沈老师在哪里,我至今不知。

    1987年,我曾经专门去上海同济大学找过沈老师,但那时他已经离开学校,据说是去了美国。也就是那一次,我从老师的一些同事那里才真正了解到老师的一些过去。沈老师其实是同济大学物理系的高材生,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但“文革”时候,学校的一位女生莫名自杀了,这女生平时跟沈老师接触稍稍有些“非常”,有人因此诬告是沈老师害了她,学校决定要处理他。沈老师的智慧告诉他,与其任人宰杀,不如“畏罪潜逃”,留下一条命日后还有清算之时。于是来个“一走了之”,去了新疆,埋名隐姓地生活了近20年。“文革”结束后,他斗胆回到内地,临时在我们中学呆了一阵子,后来事情端正了,平反昭雪了,他自然又回到同济大学当了老师。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沈老师的努力,却始终无果,但老师却给了我太多太多的“结果”。

    我还会继续寻找我的沈老师,本文也是我寻找沈老师的一种方式。

    但愿我会找到沈老师,让我有机会告诉他:我深深地想着他,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加,这种深思越发变得强烈而真切!

    2004年3月17日

    第一次坐军车

    半个甲子前,准确说是1981年8月30日,17岁的我生平第一次踏上了异乡的土地:福州。与我同行的有60个浙江籍新生,和三位穿着四个兜军装的军官:他们是代表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福州分院负责招生的教官,我们是被他们录取的幸运儿。

    火车到达福州火车站已是傍晚,福州的夕阳依然灼热如火,空气中弥漫着凝练、愤怒的火气,让我觉得仿佛来到了另一个星球:也许是火星吧。当我背着行李与三位教官、六十名同学一起走出站台,浑身已被汹涌的汗水湿透。但这并不让我感到难受,因为年少稚嫩的心房被第一次远离家门的紧张好奇和对未来的猜测期待牢牢占领。我与陌生环境之间缺少了一个翻译,即便有教官发号施令,我依然时时觉得无助,不知所措,只好小心翼翼跟着别人行动,亦步亦趋,只怕掉队。

    站外已候着两辆挂军牌的绿皮大卡车:一辆车斗撑着沙滩色的帆布顶棚,车斗里还有两排可收放的铁制长条凳,按下弹簧即可乘坐;另一辆要寒碜得多,既没有顶棚,也没有条凳,甚至连漆色看上去都要黯淡许多。在火车上的时候,消息灵通的学员走漏过风声:会有一辆进口的大卡车来接我们。显然,那一定不是寒碜的后者。

    卡车驾驶室里,除司机外还能乘坐两人,两辆车即可坐四人。三位教官自不必说,理所当然,剩下的一个宝贵位置给了一位生相甜美的女生。对此,我倒没有什么特别感觉,毕竟六十分之一的机会,怎么轮也轮不到我头上来。可两个车斗,我有理由期待登上进口的那个,至少有二分之一的机会吧。结果,幸运没有眷顾我,教官安排我上的是那辆国产车,没有座位,没有遮阳篷,且车斗里四处散落着米粒、面粉沫、煤渣子。显然,这辆车平时不是乘人的,而是拉货的。当我眼睁睁看着一半同学幸福地钻进洋车,惬意地坐下,神气活现地向我们挥手致意,一股巨大的失落情绪狠狠地朝我袭来,仿佛由此我已与他们分道扬镳:他们将去天上,我将去地下。

    车子很快启动,不出所料,洋车在前方开路,我们紧随其后。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天渐渐黑暗了,在落日最后一点余晖中,我看见我们钻进了一座巍峨的大山。有同学介绍说,这山叫鼓山,是福州的旅游胜地,山上有许多风景名胜。黑暗中,我看不见任何名胜古迹,只见山势陡峭,山路崎岖,沿途树影婆娑,怪石嶙峋,山风阴惨惨地吹来,偶尔传来几声兽鸣鸟叫。这感觉倒不错,因为我早听说我们上的是一所特殊的军校,似乎理当隐匿在这么一个魅影憧憧、山高路险的深山老岭里。我心里不由升起一股子“天降大任于斯”的自豪感、庄严感,这时我反倒庆幸自己没有上前面那辆车,因为他们封闭在车篷里,大概是领受不到这些的。

    进山后,神气的洋车似乎蔫了,每一次爬坡都显得声嘶力竭,冒出浓烈的油烟味。我们的司机一定是不想忍受这呛人的味道,看准时机,长鸣一声喇叭,加足马力,冲上去,将它甩在了后面。再盘过几个弯道,我们听不见它的声音,连车灯都看不见了:它消失在了大山里,好像是坠落悬崖了。约走了半个小时,我们到了学校,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后,我们都已经从后勤处领完被褥、蚊帐等一系列生活用品,准备回寝室时,才发现洋车姗姗来迟。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坐的”进口洋车是苏联的嘎斯车,而我们“站的”是国产的解放牌大卡车。嘎斯车外观虽好,但其性能,尤其是爬山和长途越野的本事大不如“寒碜的”解放车。三十年来,人非物非,但有一点我们似乎没有变的就是:我们总是迷恋外表,迷信洋货,相信远来的和尚会念经……三十年来,我一直惦记着那辆解放牌大卡车,它是我乘坐的第一辆军车,也是它,把我从旧的过往带到了新的世界。

    2011年9月3日

    家有“书鬼”

    一个不会从生活中寻找并发现乐处的人,生活的意义就丢掉了大半,这样的人得到的最多其实都是少的。这样的人,往往也是自私的,干巴巴的,不为人喜欢的。相反,有一种人,他们常常可以在困难和苦楚中找到你意想不到的乐处,并由这种乐处悄悄地滋润着他们的生活、心灵。对我来说,这种乐处多半藏在书本中,也正因如此,我对书籍的爱变得越来越宽广而深刻。爱到深处人孤独。越是孤独的感受,显出几分怪诞不足为奇。

    说真的,我对书的爱惜几乎有种病态,比如我从不用没有洗净的手去碰书,买书,我不买那些卷了角或有斑迹的书——这些书就让不爱惜书又需要看书的人去买吧,反正我是不要买的,哪怕是本绝版书。书到了我家里,无异于到了宫中,红木书橱使任何一本廉价书都变得华贵,在干燥的石灰粉和臭香臭香的樟脑丸的保护下,它们又变得娇气。但无需担心,因为石灰粉和樟脑丸都是足够的,也没有过期。每个星期六上午十点,我书房的那方窗户总是准时地传出电机转动的嗡嗡声,有人以为我是在为周末的约会塑造发型,其实我是在给书打扫卫生,嗡嗡声是一只造型像松鼠的吸尘器发出的,不是吹风机。

    有一次——那还是几年前的事,我的一个老战友带女儿来城里看一位歌星演唱会,正好是星期六,两个人一“老”一少,我如果仅以给书打尘之由而不陪她们去,那真不知老战友会怎么想我。于是就陪了。出门和回来的路上,我都在想,今天我没有给书打尘,晚上不管怎样都要抽时间补上。但回家后,我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金鱼缸打落在地,碎成几块,金鱼们在经历了痛苦的挣扎之后无一幸免,色彩斑驳的尸身,像花瓣一般悲壮地摊躺在地板上,几本我正在看的书(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爱伦·坡的书)好像刚从倾盆大雨中跑回家,正累得趴倒在地上瑟瑟发抖。

    开始我以为家里来过“时迁”,但经再三检查,没见得一丝贼的迹象。事情很神秘,迫使我陷入神秘的探究。我想得很多,也很远,但就是想不出个所以然。而我老母亲似乎早看透究竟,念念有词地打开所有门窗,掌烛执火,焚燃香火,并要我和她一道跪在袅袅香烟前忏悔思过、祈求保佑。这是一个老人的理性和力量,奇怪的是我居然接受了——因为事情太蹊跷,令我的理性和力量丧失殆尽。我像个废物一样,跪在袅袅香烟前,心里一片虚空,不知道该对谁膜拜。想来想去,就想到了书。

    是的,我对自己说,事情一定是书干的。这些书啊,被我当宝贝似的护爱着,又被我视神灵一样膜拜着,由于我过分的敬仰和需要,也许早让它们得了道,升了天,成了书中的精灵,能呼风唤雨,阴阳自由,魔法自如。你可以不相信世上有神灵,但如果相信,那么我认为它们其实就是这样出世的——由于我们过分的敬和爱、畏和惧。

    它们不是一朵世上最初的蘑菇,由天地云雨滋生,它们是被我们的痴情滋养,并由痴情派生的怯弱和恐惧派生的。由于你过分敬重,它们变得很娇气,很脆弱,很容易被伤害,所以我们也很容易遭到惩罚——它们怎么可以让你伤害?你稍有不敬它们就要惩罚你,这是你给它们的权力,它们不会放弃的。现在,我没有遵守诺言按时给它们打尘,所以它们生气了,所以它们就要把我鱼缸打烂——给你点颜色看看!为什么不毁其他独毁鱼缸,这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在鱼身上投入的爱好太多了,它们看不惯,甚至怕失宠,所以怀恨在心,一有机会就下手了。由此看来,它们不但被我呵护成了仙,而且还变得娇气了,变得自私了。

    我知道,我这么来解释事情的蹊跷不免被人耻笑,但身为一介书生,被人耻笑实在是常有的事。既然是常有的事,也就无所谓了,何况在我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好笑的,我甚至觉得家里有个“书鬼”是件浪漫又温馨的事,尽管它娇滴滴的,而且还自私,但总比有个其他什么的鬼要更令人坦荡、平安一些。

    1997年11月16日

    我的首任私家车

    汽车是个加速器,一晃眼,我的车龄已有十三年。真的是一晃眼啊,仿佛这十几年是被汽车拽着跑的,时间的河流变得湍急汹涌。汽车以一种现代的、反传统的速度,一种高倍于步行和自行车的速度,把我加速送入中年,让我的青春成为了回忆,成为惊鸿一瞥。苏珊·桑塔格说,汽车是个捕食者,凶猛地扑向我们和几乎我们的肉眼能看见的一切事物:城市、乡村、森林、原野、江河绿洲、池塘小溪……把它们占为己有,沦为“轮下物”。虽然只是十几年,却是珍重、高能、低碳的十几年,我的黄金岁月。就是说,被汽车拽走,碾为“轮下物”的,是我最美好的年华。所以,说起汽车,也许是一件不爽的事。说到底,汽车就是个铁家伙,没心肝的,一点都不懂得体谅人。它哪里知道,我的年龄已经害怕被十几年十几年地来加增了。

    这十三年里,我有过五辆汽车——换车的速度似乎也是汽车的速度。这是一个追求速度和更快的速度的年代,汽车作为速度的象征物,像橱窗里的时装一样,被频繁地更替,推陈出新,并不足为怪。我敢说,这年月,你十年换十辆车没人会觉得奇怪的,十年里你不换一辆车才叫人奇怪呢。我十三年换了五辆车,说明我就是个趋众的常人。常人有什么新鲜的故事呢?常人经历的事都是大众版的,像流水线上滚出的机器一样。不过,我和第一辆车的关系还是有些奇特的,不妨说说。

    第一次总是铭心的。我记得清楚,我第一辆车买于1999年7月14日。什么车呢?红色的安驰。说是韩国货,安徽组装的。样子有点乖,倒楔形的轿子,有点像一顶朝鲜人民军的军帽。车价七万八千,全部办下来也要九万多。当时家里全部钱凑起来,甚至加上孩子的压岁钱,还不到九万。就是说,为了把这辆车开回家,我借了一些钱,虽然不多,但多少都是借。借钱置车,如此迫切,一定是生活必需。事实也是如此,孩子两岁半,眼看要上幼儿园了。望子成龙,从幼儿园抓起,不能随便就学。权衡再三,选的幼儿园离家四公里。置车就是为了接送孩子上幼儿园。九月份开园,七月份买车,留两个月学车技,打算得挺好的。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买了车的第二个礼拜,单位交下来任务,要我写《共和国同龄人》的解说词(那一年正好是共和国建国五十周年)。这下好了,哪有时间去学开车?电视台的活儿都是催命鬼,像这种时效性极强的片子更是如此,片子尚未做,播出时间已经排定。片子有十集,一个礼拜一集,加上改改修修,三个月过去,孩子早已经入园,曾经美好的计划——让孩子坐着避风遮雨的汽车去上学——付诸东流。

    买车前,曾在朋友的三菱越野车上摸过两个下午的方向盘,虽然只是初识驾驶,但凭胆大,居然也敢开上街。转眼三个月过去,汽车又变成老虎,不敢摸了。其时,朋友在外地奔碌(他是建水电站的,像个吉普赛人,经常抛在外地),无人陪驾,又是新车,胆子怎么都斗不大,一天又一天,眼睁睁看着车子停在楼下,就是不敢去开。好多次我都上了车,点燃了引擎,双腿一阵哆嗦后又怏怏地熄灭了。朋友又在电话上危言耸听,说什么新车齿轮要磨合,像我这种三脚猫去折腾,开一公里相当于别人开一百公里。就是说,我这样折腾车,可惜了。其实,还有可怕。

    就这样,车子一直待在楼下,像只病猫,毫无用处。我隔三差五去瞅瞅,至多也是上去摸摸方向盘,偶尔发动一下,听听发动机貌似奔驰的声音,图个假满足。虚荣心如身上的阑尾,是人都会有的。虽然不会开车,可那时我经常带着车钥匙出门,挂在裤腰上招摇,以示是个有车族。其实有车开不动,应该感到可耻,起码是可笑吧。

    更可笑的是,另一个朋友知道我有车,来借用。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自己都还没有用过让你用,那个“处女里程”被你风光了,这叫什么事?可想,心里极不情愿。可不情愿也得借,否则,把台车当宝贝似的护着藏着,失脸面呢。于是,一边在心里叫苦不迭,一边蛮爽气地把钥匙潇洒地对朋友扔了个抛物线。毕竟是新车,朋友一眼看出来,再一眼,发现里程才17公里,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等着他知情后识相点,主动把钥匙还我,以解我心头痛。朋友却不亦乐乎地开走了,我只好望车兴叹。接下来,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朋友早点回来,物归原主。望眼欲穿啊!可朋友迟迟不露面,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顾不得情面,给朋友打去电话问缘故。朋友一顿嬉皮笑脸,夹带佯骂。

    行了,不饶舌了。不是朋友不懂事,其实这是个阴谋,朋友看车的公里数,知道车子还是“处女身”,又知我奈何不了它,私下决定强买。朋友开一个小公司,车子的用途远比我大。这不是唯一理由,理由之二是朋友本来也决定要买一辆相似价位的车,理由之三:当时这部车在闲置三个多月后居然还涨价8000元。这在今天是不可理解的,但那时就这样,车子死贵,还经常莫名涨价。朋友铁心要买我车,既用行动又用言语来说服我卖,行动就是不还,不停地开来开去,公里数日夜加增,让我心如刀绞;言语呢,说的比唱的好听,什么我个子高这车太小,什么我是文化人开这车不相称,云云。反正就是往我身上抹麻油,想怎么抹就怎么抹。总之,一句话:这车再也没有回到我手上,回到我手上的是钱,比原价多了5000元。换言之,朋友“阴谋”一场,得了3000元的优惠。

    次年春节,我用这笔钱又加十集《共和国同龄人》解说词的稿费,买了一辆钢青蓝的神龙富康,然后是凯悦,然后是领驭,然后是途锐。年纪越来越大,车子也越来越大,不知以后我还会买几辆车?不过迄今为止的五部车,让我念想最多的还是第一辆车——红色的安驰——你知道,我只是买了,却从没有开过它。感觉像一个不幸的新娘,被人娶了,新郎官却是个性无能,还没有等他把病治好,山上下来的土匪呼啦啦地把她劫走了,一去不回。这也是一种感觉,奇特的感觉:因为奇特,所以难忘。

    201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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