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往事:特别事件-武汉七二〇事件彻底平反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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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丕显

    “四人帮”对七二〇事件的镇压早有预谋

    1967年四五月间,林彪、“四人帮”提出要挖“带枪”的修正主义路线,把斗争矛头指向解放军。随后,武汉到处出现了“打倒陈再道(解放军武汉军区司令员)”等标语,江青更明目张胆地说“要冲一冲武汉军区”。武汉一些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倒行逆施进行抵制的群众,遭受围攻、殴打、抄家,导致矛盾逐步激化,甚至发生大规模武斗。

    7月14日,谢富治、李作鹏、王力等来武汉。

    7月18日,叶群亲自给原武汉军区空军副司令员、林彪死党刘丰打电话说,“武汉的形势要变”、“有事找王力,听王力的话”。王力等背着毛主席、周总理,秉承林彪、“四人帮”的旨意,根本不做群众的大联合工作,而是到处表态,支持一派、压一派,挑动群众斗群众。随之机关瘫痪,工厂停产,交通中断,武斗升级。

    7月20日,武汉很多人上街游行。这时候,驻汉部队和群众组织“百万雄师”的部分指战员和群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把王力弄到武汉军区说理斗争。这就是所谓揪斗围攻、绑架殴打中央代表的七二〇事件的真相。

    事件发生后,林彪、“四人帮”无视毛主席、周总理的指示,把它说成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革命事件”、“叛逆事件”,把军队说成是“叛军”,把“百万雄师”群众组织说成是“百匪”、“反革命组织”,把武汉军区领导人打成“军区一小撮走资派”,把“百万雄师”各级组织的头头打成“一小撮坏头头”,把一大批领导干部打成“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并要“砸烂公、检、法”。有些解放军和“百万雄师”成员的家属也被打成了“叛军家属”、“百万雄师家属”。

    1967年8月9日,林彪在一次讲话中说:“全国各大军区,过去有两个不放心,一个是北京,一个是武汉,拿他们没有办法。陈再道不管怎么反动,顶不过革命洪流。隐藏不如暴露,坏人坏事暴露出来就是好事。”这就充分说明林彪、“四人帮”在七二〇的问题上大肆镇压群众,反军乱军,是早有预谋的。

    要想拨乱反正,必须对七二〇事件平反

    七二〇事件发生后,广大干部和工农兵群众惨遭迫害,有的被揪斗,有的被长期关押,大批无辜工农兵群众被打伤、打死。湖北广大军民一提到七二〇事件,就满腔怒火,有一肚子气。

    七二〇事件发生时,我在上海遭到造反派无数次批斗之后,已被监禁,失去自由。我听到那些看守我的“专案小组”的造反派说“百万雄师”垮台了,已被打成反革命了。我当时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哪来100万个“反革命”啊!我调到湖北工作后,不断收到群众来信,有的还到我的住处找我面谈,反映有关七二〇事件的情况,要求澄清这一事件的性质。随后,我找部队和地方上的一些同志了解和搜集有关七二〇事件的情况,并就这一事件的性质同他们交换了看法。我感到省委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在湖北军民的心目中,七二〇事件不平反,就谈不上拨乱反正。

    我看了有关这一事件的书和报纸,作了一些研究,也请人专门调查,写材料给我。省委对七二〇事件作了多次研究,绝大多数同志认为这是林彪、“四人帮”为“揪军内一小撮”,达到其篡党夺权的罪恶目的而制造的一起大冤案。也有个别同志受“两个凡是”的束缚,对能否平反此案,心里感到不怎么踏实。于是,在省委常委会上大家将七二〇前后的经过都摆出来,就清楚地看到此案是由林彪、江青一伙在北京遥控指挥,吴法宪与原武汉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刘丰等密谋策划炮制的。对七二〇事件的定性,也是在刘丰等提供的片面情况下作出的。常委们认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要敢于面对事实,要对武汉和全省人民负责。

    最后,省委常委统一认识,一致认为七二〇事件并不是什么反革命事件,而是林彪、“四人帮”为反党乱军、篡党夺权而制造的一起大冤案,应予彻底平反,凡因七二〇事件强加给解放军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诬蔑不实之词,应全部推翻;对因七二〇事件造成的冤案、假案、错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反昭雪;对因七二〇事件被打致伤、致残、致死人员的一些遗留问题,应按照党的政策,作出妥善处理。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展开不久,湖北省委于1978年9月下旬向党中央正式写了《关于为武汉七二〇事件平反的请示报告》。凡是中央领导同志来湖北视察时,省委都要汇报说:“湖北、武汉有个‘七二〇’事件。这个问题一定要平反。”后来担任国家副主席的王震同志听了我们的汇报后,明确表示支持。王震同志在省直干部大会上讲话时说:“我那时候要是在武汉,我也是个‘百万雄师’。”顿时,会场掌声雷动。

    七二〇事件平反经过

    1978年11月10日~12月15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随后又于12月18日~22日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李先念同志找我谈话时,我问他们:“湖北省委那个关于为七二〇事件平反的报告,你们看到没有?”他们都说看到了,并说叶剑英元帅也看到了,但是中央政治局还没有讨论。

    11月12日,陈云同志在东北组会上发言,率先解放思想,冲破了会议原定的框框,提出六条意见,要求解决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一大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党的工作重点顺利转移。陈云同志提出的六条意见中,有一条是讲北京天安门事件的平反问题,认为“中央应该肯定这次运动”。陈云同志的发言博得了与会同志的热烈反响,使会议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许多老一辈革命家和党的领导骨干,就这些问题提出中肯的批评和建议,有好几位老领导都谈到了武汉七二〇事件。

    11月14日,北京市委宣布,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为天安门事件平反。

    11月17日,在中南组会上,杨得志、李成芳同志说:“联系天安门事件,我们认为武汉‘七二〇’事件也到彻底平反的时候了。”我在发言中,除了介绍湖北省委为七二〇事件平反向中央所作报告的内容外,并说,上海的“一月风暴”问题也应该弄清楚。

    11月19日晚,华国锋同志找我谈话,主要是谈七二〇事件的真相。他说,湖北省委的报告,中央已作了研究,七二〇事件是点了名的,“百万雄师”受了压。十几年没有解决,中央准备批准同意湖北省委的报告。他指出报告要作些修改,至于具体工作,可以找有关同志议一议,然后着手布置平反工作。于是,我连夜在北京组织修改报告,代中央起草有关文件。接着,我把在湖北和武汉军区工作过的王任重、赵辛初、杨得志、王平、陈再道等老同志请来商量,研究平反工作。

    11月22日,在华北组会上,邓颖超、聂荣臻等同志在发言中说,这类问题面相当大,各省都有一些,如武汉的“百万雄师”、四川的“产业军”等。陈云同志紧接着插话:“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内党外很不得人心。”在另外一个小组会上,陈再道同志也介绍了七二〇事件的真相。

    11月26日,中央发了文件,正式批准湖北省委的报告,决定对七二〇事件进行公开、彻底平反。但在当天,华国锋同志给我打电话说,对这一事件的平反不登报、不广播(指无线电广播)。

    11月28日,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我和杨得志、王平等同志向会议请假,专程从北京赶回武汉,主持召开了有1700万人参加的全省有线广播大会,宣读中央文件。省委还将中央批准为七二〇事件平反的文件印了30多万份,在全省城乡广为散发和张贴。广播大会召开之后,省委又召开座谈会,听取反映。

    11月29日,我们赶回北京,继续参加中央工作会议。

    七二〇事件平反的善后工作

    七二〇事件得到平反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纵情欢呼,奔走相告,被林彪、“四人帮”颠倒了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十多年来压在全省军民头上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被搬掉了。此后,武汉和全省各地为七二〇事件平反做了大量的善后工作。

    武汉市委于1978年12月3日召开10万人有线广播大会,宣布对于七二〇事件中受到迫害的俞文斌、李树青、杨道安、纪登清、谢敏华、刘敬胜、孙德洲、章迪杰、汪仕奇、汤忠云等10位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对含恨死去的纪登清同志和惨遭杀害的汤忠云同志的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市委决定,坚决按照党的政策,由有关单位党组织认真地做好善后工作。市委号召全市人民顾大局,朝前看,把仇恨集中到林彪、“四人帮”身上,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除了为七二〇事件平反以外,省委对“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其他重大冤假错案,也逐一进行了复查和平反昭雪。

    1978年12月16日,省委作出决定,为在“文革”中被打成“三家村”的李达、朱邵天、何定华同志,和被错误处理的原湖北省委常委曾惇、陈一新等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另外,省委还多次强调,对“四人帮”在湖北的帮派骨干分子要坚决打击,但对揭批“四人帮”斗争中的清查对象的审查工作,也要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在做结论和组织处理上要实事求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要像过去的政治运动那样留下一大堆“后遗症”。1977年7月,我刚到湖北工作时,全省作为“四人帮”帮派骨干分子被拘留审查的达800余名,多数是各地以现行反革命的罪名拘留的,而且长期未进行认真审理,有的地方还提出继续拘留审查的要求。此外,全省还有2万多名干部还在学习班,其中科以上干部就有1.8万人,而且学习班基本上搞的是“五不准”(即不准回家,不准通电话,不准会客,不准通信,不准互相之间交头接耳)。在学习班工作的人员也较多,平均是三四个人对付一个人。为了解决拘捕问题,省委召开公安工作座谈会作了检查,责成各地进行清理,把那些可捕可不捕的放到群众中监督批判。我还在很多场合提出,为使“揭批查”运动深入健康地发展,各地应注意党的政策,克服和纠正这些“左”的做法。

    1979年1月19日,我在省委三届十四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对‘四人帮’骨干分子的结案处理,也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尽量缩小打击面。对开除党籍、逮捕法办的要特别慎重。因为前者涉及政治生命,后者涉及敌我问题。能不法办的就不要法办。在党籍处理上,可开除可不开除的,就不要开除。”我说,处理一个人,牵涉到他一家人的生活,牵涉到他的亲戚、朋友,放纵一个坏人和冤枉一个好人,都会影响一大片,对革命事业不利。因此,抓人一定要慎重,材料要反复查证核实,要重证据。抓了以后要及时审理。我提出,今后同运动有关的拘捕审批权限,最好提高一级,或直接收到省里。尤其不再允许电话请示批准拘留和逮捕,而要坚决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随后,省委作出决定,凡对清查对象采取隔离、离职和停职审查的,一律要报经省委批准。关于办学习班的问题,经省委常委会研究统一认识后,把“五不准”学习班变成“五准”学习班。我们还对在学习班的对象,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别对待,比如有的人问题不太严重,主要问题已讲清楚,态度基本上还好,就可以让他回家;对一些犯有错误、包括犯有严重错误的同志,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改了就好,能早解脱的就早解脱,不要揪住不放;凡是可以工作而没有分配工作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尽快分配适当的工作。由于采取了以上种种措施,湖北的清查工作得以健康发展,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到1979年底,全省共清查对象27868人,查清26217人,其中80%的人得到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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