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尼亚传奇-能言马与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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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沙斯塔的出走

    这是一个非常惊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两个国家之间,而这两个国家分别是纳尼亚王国和卡乐门王国。在那个时候,纳尼亚王国非常强大,统治王国的至尊王名叫彼得,而彼得领导下的国王和女王,刚好是他的弟弟和妹妹。在离卡乐门王国很远的南方,有一个港湾,港湾很小,但是紧挨着大海,所以景色非常迷人。在这个小港湾里,住着一个穷苦的渔夫,他的名字叫做阿什伊什。和他一起生活的,还有他的儿子,一个名叫沙斯塔的小男孩。

    渔夫阿什伊什经常会在清晨坐船出海打渔,到了下午的时候再回来。靠岸后,他就会把打来的鱼装在一辆货车里,然后用驴拉着,去别的村子卖。那些村子都在更远的南方,每次他去卖鱼的时候,差不多都要走上一英里的路。

    如果所有的鱼都卖出去了,阿什伊什的心情就会很好,他的脾气也会变得很温和,这样的话,回到家里他也就不会故意打骂沙斯塔了;但是,如果鱼卖得不好,阿什伊什的心情自然也就会变得很糟糕,那么他回家之后就会随便找个理由将沙斯塔打骂一顿。沙斯塔每天在家要做许多的活儿,比如清洗和修补渔网、做饭、打扫房间等等,因为做的事情太多,所以沙斯塔肯定会有做得不完美的地方,到那个时候,他的爸爸阿什伊什就会随意找借口打骂他。

    小小的沙斯塔不太喜欢南方,因为以前和爸爸去过那里的村子一两次,觉得那儿并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在那些村子里,人们看上去和他的爸爸没什么两样,他们都穿着脏兮兮的长袍子,脚上穿着木头做成的鞋子,每双鞋子的前面都是尖尖的、翘翘的,而且,那些人也都长着满脸的络腮胡,头上也都缠着头巾,说话的时候总是那样慢吞吞的,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不过,沙斯塔却很喜欢北方。在他看来,北方十分“神秘”。在他们居住的村子里,几乎没有人去过北方,爸爸也从来不允许他到北方去。所以,只要沙斯塔一个人坐在屋子外面修补渔网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向北方望去。可是,不管他多么用力,却都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长满青草的山坡,以及几只鸟偶尔飞过天空,除了这些,他就什么也看不到了。沙斯塔很想知道北方是什么样子的,因此只要爸爸在他旁边,他就总是会问道:“爸爸,山坡的那边是什么地方呢?”

    阿什伊什要是心情不好的话,就会生气地扇沙斯塔几个耳光,教训他一顿,然后让他专心干活;要是心情好的话,阿什伊什就会耐心地对他说:“沙斯塔,不要再乱想了,那些事情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有个诗人说过,只有专心干活,才能发大财;如果不专心,那结果就什么都得不到。”

    虽然爸爸这样说,但沙斯塔却还是想知道北方的事情,他想,在小山坡的另一边,一定有很多的秘密,只不过爸爸不想告诉他而已。可是沙斯塔不知道,爸爸并不是不愿意告诉他关于北方的事情,而是爸爸也根本不知道北方是什么样子的。因为爸爸的脑袋只关心鱼儿卖得好不好。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那人骑着一匹高大强壮的花斑马,马儿长着茂盛的鬃毛,长长的尾巴自然下垂,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在马镫和马笼头上都镶着白银,看上去十分高贵。

    那个陌生人的头上缠着丝绸头巾,包裹住微微翘起的头盔。他的上身穿着一件盔甲,腰间挂一把弯弯的短刀,背后插一个圆圆的嵌着铜块的盾牌,右手握一柄长矛。陌生人的脸色黝黑发亮,但沙斯塔却并不觉得有多奇怪,因为这个人和其他卡乐门王国的人看上去没什么两样;不过,让他感到诧异的是,这个人的胡子竟然被染成了血红色,蜷曲而泛着红光,闻上去好像还有一股淡淡的油香味儿。阿什伊什从没有见过这个陌生人,但是,当他再仔细瞧了瞧之后,他惊奇极了。这个人赤裸着的手臂上,挂着一个金环。这样的打扮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的,阿什伊什猜想这人一定是个“泰坎”或者是个身份尊贵的大王爷。因此,阿什伊什便赶紧弯腰跪在了泰坎的面前,把头埋得低低的,甚至就连胡子都快要碰到地上了,不光这样,他还示意沙斯塔也赶快一起跪下来。

    陌生的泰坎提出要在这里住一个晚上,胆小的阿什伊什不敢拒绝,只能连忙点头答应。晚上,阿什伊什把家里最好的食物全部拿了出来,恭敬地摆在饭桌上,不过,这些食物在尊贵的泰坎看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每当家里来客人的时候,阿什伊什就会给沙斯塔一大块面包,然后把他打发到屋子外面去。这样的话,沙斯塔就只能和驴子们一起睡在小小的茅草棚里。

    今天也不例外,然而,距离睡觉的时间还太早,沙斯塔便坐在地上,把耳朵贴在木板墙上,偷偷听起屋内的谈话来。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沙斯塔,偷听别人的谈话是错误的做法,所以,他也就不会觉得这样做不好。茅草棚离屋子不远,所以沙斯塔可以清楚地听到泰坎和爸爸的对话。

    “先生,我想买下你的那个孩子。”泰坎对阿什伊什说道。

    “虽然我的家里很穷,但我还是把我的儿子照顾得很好,这些都不是用金钱能够衡量的,您觉得您出多少钱才会说服我把亲生骨肉卖给别人当奴隶呢?有一位诗人不是这样说过吗:‘父母对孩子的疼爱是天生的,血浓于水,亲生骨肉要比红宝石更重要呢!’”阿什伊什一句一句地说着,声音里充满着阿谀奉承的腔调。沙斯塔在茅草棚里静静地偷听着,他甚至可以想象出阿什伊什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一定满是贪婪的神色。

    泰坎听了这些话之后,语气变得冷冰冰起来,他说道:“先生,你这话说得没错,不过,还有另一位诗人这样说过:‘说谎话欺骗别人的人,就好像正在把自己的脊背暴露出来,等待别人用鞭子抽打一样。’你虽然年纪大了,却仍然谎话连篇。这个孩子长得又白又漂亮,就好像那些住在北方的人一样,虽然不怎么让人喜欢,可是他们长得的确好看,而你,看上去和我一样,都是那样的黝黑,所以很明显,这个孩子根本就不是你的亲生儿子。”

    阿什伊什听后,又接着说道:“尊敬的泰坎,俗话说:‘盾牌可以抵挡住锋利的刀剑,拥有智慧的双眼却能看穿一切。’您看得出,其实我很穷,而且我从来都没有结过婚,也没有什么儿子。不过,就在伟大的蒂斯罗克当国王的那一年,有一天晚上,月亮又圆又亮,我睡不着觉,就决定起床到海滩上走走。海水倒映着夜空中的月亮,空气也十分凉爽,让人觉得非常舒心。就在那时,我突然听到一阵船桨划动的声音,紧接着,我又听见了一阵非常微弱的哭泣声。又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一条小船被海水冲上了岸。我赶忙走过去瞧了瞧,看到船里躺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很瘦,不知道是不是被饿死的,不过我估计那时他刚刚死去不久,因为他的身体摸上去还是有温度的。在他的旁边,还有个空着的装水用的皮囊和一个活着的孩子。我断定他们一定刚刚经历了一场可怕的海难,那男的自己不吃不喝,才得以让孩子活了下来,而他自己,也在刚漂上岸时便死掉了。尊敬的泰坎,您也看到了,上帝总是会眷顾那些对穷人友好的人的,而我,就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呀,这也正因为我的心肠好呀——”

    “够了!不要再自己夸自己了。”泰坎打断了阿什伊什的话,他说道,“我只知道你收留了这个孩子,其他的我没兴趣知道——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你从这孩子身上得到的,远比你付出的多得多。你要多少钱?你就直说吧,不要再跟我讲那些废话了。”

    阿什伊什想了想,说道:“好吧,尊敬的泰坎。既然您都明白,那我也就直说了,这个孩子对我来说是个好劳力,好帮手,如果我现在把他卖掉了,那么我就必须得再买来或者租来一个孩子,来干他现在所有的活儿。”

    泰坎说道:“那我就出十五个克利申来买这个孩子。”

    “什么?十五个克利申?”阿什伊什不可思议地惊叫起来,他嚷嚷着说道,“虽然您是位令人尊敬的泰坎,不过您出这么点儿钱就想买走这个孩子,要知道他是那样的优秀,他可是我老年的依靠啊,不,不,除非您出七十个克利申,否则我是不会卖掉他的。”

    阿什伊什的声音很高,沙斯塔在屋外听得一清二楚,他站起身来,踮着脚轻轻走开了。这样讨价还价的场面他见得多了,他心里可以十分肯定,阿什伊什最终还是会把他卖出去的,而价格一定会比十五个克利申多,比七十个克利申少,只不过,两人之间的讨价还价至少还得持续好几个钟头才能结束呢。

    虽然沙斯塔知道自己就要被卖出去了,可是他却一点儿也不难过,因为跟阿什伊什生活在一起,他简直跟奴隶没什么两样,而这位陌生的泰坎说不定还会比阿什伊什要仁慈一些呢,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的生活将会比现在好很多。另外,让沙斯塔感到既激动又欣慰的是,他听到阿什伊什亲口承认了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以前他一直觉得很奇怪,别人家的孩子都爱自己的爸爸,可是自己怎么就无论如何都不爱爸爸呢?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和阿什伊什根本就没有什么血缘关系。这个发现令沙斯塔的心里一下子觉得轻松多了。他在心里默默地想:“啊呀,说不定我是一个泰坎的亲生儿子呢!也可能是伟大的蒂斯罗克的儿子!也可能是一个神的儿子啊!”

    沙斯塔站在茅草棚外默默地想着心事。此时,夕阳已快消失不见,夜幕悄悄降临,天空中也冒出了一两颗星星。在离茅草棚不远的草地上,沙斯塔看到有一匹马儿正在吃草,马儿的脖子上套着一个松松的铁圈。沙斯塔缓缓地走到马儿旁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然而,这匹马儿仿佛没有注意到沙斯塔一样,仍然继续吃着地上的青草,一口一口地咀嚼着。

    突然,一个念头窜进了沙斯塔的脑海中。随后,他自言自语地说道:“现在,我也不知道这个陌生的泰坎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听说在大王爷的府里,奴隶是不用那么辛苦的,有些奴隶甚至都不用干什么活儿,只是穿着漂亮的衣服,天天吃着肉。如果这个泰坎是个心肠仁慈的人,那就真是太好了,说不定他还会带我去打仗,然后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我救了他的命,这样的话,他也许就会恢复我的自由身,再认我做个干儿子,再后来也许还会赐给我一个王宫、一辆战车和一套盔甲。可是——”沙斯塔自顾自地憧憬着,很快,他的情绪又低落了下来,他喃喃自语道,“如果他是个凶残的人,那么我的苦日子就更多了。那样我就要天天带着锁链到田地里干活了。哎,这个陌生的泰坎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啊?”沙斯塔一边抚摸着马儿光溜溜的鼻子,一边说道:“马儿,马儿,你知道的,对不对?你如果能告诉我那就最好了。”

    “是的,我当然会说话。”

    沙斯塔吓了一跳,这声音虽然低沉,但分明是从马儿的嘴里发出来的。沙斯塔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他惊奇极了,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马儿会说话!

    “你怎么会说话?你是怎么做到的?”沙斯塔仔仔细细地把马儿瞧了又瞧,问道。

    马儿看上去有点儿无奈,它回答道:“别紧张,也不要那么大声,这没什么奇怪的,在我原来居住的地方,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说话啊。”

    “真的吗?那是什么地方?”沙斯塔又问道。

    “纳尼亚。”马儿回答道,“那儿有丛林茂密的山岭,成片成片的丘陵,还有很多的河流。峡谷中的潺潺流水,就像动听优美的音乐。在纳尼亚,山洞里都长满了青苔,森林里会时不时传来小矮人敲击的铁锤声。哦,纳尼亚的空气是多么清新呀!在那儿生活一个小时都远远胜过在卡乐门生活一千年!唉——”马儿说着,长长地嘶叫了一声,听上去就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沙斯塔听马儿这样一说,就更加觉得奇怪了,他对马儿说道:“那你是怎么到卡乐门来的?”

    马儿想了想,回答道:“也许是被绑架来的,也许是被偷来的,也许是被俘虏来的,我忘记了,那时的我还只是一匹小马驹。虽然妈妈警告过我,不让我到纳尼亚南边的山坡去玩儿,因为那样很容易闯进阿钦兰的地方,可是我那时根本听不进去妈妈的话,所以才酿成了后面的大祸。在卡乐门的这些年里,我一直是人类的奴隶,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会说话,因此我只能假装自己跟其他的马儿一样,又蠢又笨。”

    “可你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会说话呢?”沙斯塔还是不解地问道。

    马儿嗤笑一声,说道:“我又不是傻瓜!要是被他们知道了,那我就肯定会被送到市场上去展览,之后他们必定对我看管得更加严密,那样的话,我就根本没有逃跑的机会了!”

    “可是,那又为什么——”沙斯塔还想问些问题,却被马儿给打断了。

    “好了,我们别再讨论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了。”马儿望着沙斯塔,说道,“对了,你刚才说想知道我的主人泰坎安拉丁的事情?那我就告诉你吧,他可是个大大的坏人呢。不过,他对我倒还不算坏,那是因为我是一匹战马。他也明白,如果虐待一匹战马的话,那对他来讲将会是个很大的损失呢。倒是你,如果你给他当了奴隶,那真的会让你生不如死。”

    沙斯塔一听,顿时吓得脸色发白,他说道:“原来他这么坏啊,那我还是趁早逃跑吧。”

    马儿点点头:“没错,你还是赶紧逃跑吧,我们可以一起逃走。”

    “你也要逃走?”沙斯塔不可思议地问道。

    马儿又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不过,如果我独自逃出去的话,别人看到我的背上没有人,那么他们肯定会认为我是一匹不小心被主人弄丢了的马,所以一定会来追赶我。而如果你一个人逃走的话,你也根本没办法逃得很远的,因为你的腿——”马儿停顿了一下,它看了看沙斯塔的腿,有些同情地摇了摇头,又接着说道,“他们也会很快追上你,然后再把你抓回去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一起逃走,你骑在我的背上,这样既没有人认为我是没有主人的马,你也可以跑得很快很快。哦,对了,你会骑马吗?”

    “我骑过驴子,我想骑马和骑驴子差不多吧。”沙斯塔回答道。

    “什么?你骑过——哈哈哈哈——”马儿突然嘶叫了起来,那声音听上去就好像是对沙斯塔的一种嘲讽,它不屑地望着沙斯塔,继续说道,“也就是说你不会骑马喽!那就麻烦了,我还得先教会你如何骑马才行。另外,你虽然不会骑马,但你会摔跤吗?”

    沙斯塔有些不好意思,他小声说道:“不会骑马的人都会摔下来吧。”

    马儿摇摇头,说道:“不,我是说当你从马上摔下来之后,你能不能立刻一声不吭地爬起来,然后重新爬到马背上,再摔下来,再爬起来?”

    “我想我愿意试一试。”沙斯塔回答道。

    “可怜的小家伙,你看上去真的太小了。”马儿温柔地说道,“时间紧迫,我必须尽快教会你如何骑马。现在他们两人还都没有睡着,我们现在还走不了,但我们现在可以先商量和计划一下。泰坎阿拉丁是准备去塔什班城的,那是北方的一个大城市,他还要到蒂斯罗克的皇宫里去。”

    “哦,请等一等,”沙斯塔小声地打断了马儿的话,怯生生地问道,“在你提起你的主人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用尊称呢?”

    “尊称?哈哈——”马儿又是一声嘶鸣,“我才不要说那些愚蠢的话呢。我是纳尼亚的马儿,是自由的马儿,我绝对不会像个奴隶和傻瓜一样,老是对主人说着一些没用的阿谀奉承的话呢。愿他万寿无疆?哈,得了吧,我才不要说呢,更何况不管我说不说,他也不会万寿无疆的。咱们别浪费时间了,还是说说正事要紧,泰坎阿拉丁的确是要往北方前行的。”

    沙斯塔听后,连忙问道:“那我们就要往南方逃跑吗?”

    “不,”马儿摇头说道,“在泰坎看来,我跟其他的马儿没什么两样,所以,当他发现我不见了的时候,他一定会认为我是按原路又走回去了。如果他要回王府找我的话,也得向南走两天的路程。又或者,他会认为我是在这个村子被人偷走了。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竟然也会向北方前进。”

    “啊呀,那真是太好了!那我们就往北方走吧,我一直都很想去北方的,可惜我从来没机会去。”沙斯塔忍不住拍手欢呼道。

    “现在就是个机会啊,”马儿说道,“我相信你是个真正的北方人,所以你的内心才一直渴望回到那里的,可是,嘘,小点儿声,我觉得他们可能快要睡着了。”

    沙斯塔往屋子的方向望了望,说道:“那我现在就过去看看。”

    马儿赞同地回答道:“好的,不过你还是要小心,千万别让他们发现了。”

    沙斯塔点点头,然后慢慢向屋子走过去。此时的天色比刚才要暗了许多,除了海浪拍击沙滩的声音外,四周已然变得静悄悄的。沙斯塔自小在海边长大,海浪的声音对他来讲是再熟悉不过的了,所以,他并不在意这个。现在,他最关心的就是屋子里的那两个人是否已经真的睡着了。

    屋内漆黑一片,沙斯塔站在门外屏住呼吸,侧耳倾听,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这间屋子只有一扇窗户,沙斯塔小心翼翼地绕到窗户下面,这时,他听见了阿什伊什那熟悉的呼噜声。沙斯塔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如果计划实施得一切顺利的话,他就会永远离开这里,也就永远也不会再听到这熟悉的呼噜声了。一想到这里,沙斯塔竟然觉得有点儿遗憾,不过很快的,他便又开心起来,因为他将再也不用过这种奴隶般的生活了。

    沙斯塔转过身,极其小心地踩过草地,尽可能不发出声音,他来到驴棚旁边,蹲下来在角落里摸了摸,找到了驴棚的钥匙。藏钥匙的地方非常隐蔽,但沙斯塔经常到这里来,所以他知道钥匙藏在哪儿。他慢慢打开门,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到了昨晚就放在这里的马鞍和马笼头,然后,他弯下腰亲了亲驴的鼻子,压低声音说道:“对不起,这次我不能带你一起走了。”说完,他便站起身来,随后走出了茅草棚。

    马儿等了很久,终于看到沙斯塔返回来,于是说道:“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儿呢。”

    沙斯塔扬起手里的东西,说道:“我去驴棚里取了马鞍和马笼头,现在,这些该怎么放到你身上呢?”

    马儿看着沙斯塔说:“我来教你。”之后,沙斯塔按照马儿说的办法,将马鞍和马笼头小心地装在它的身上,他的动作轻极了,尽可能不让手里的东西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而马儿则一边看着他,一边说着这样的话:“把肚子上的带子再收紧一些。”“对,你往下摸,就能找到带扣了。”“马镫靴必须再短一点儿,这样你的腿才能够得着。”

    等沙斯塔装好了马镫和马笼头之后,马儿又说道:“好了,现在咱们还需要一条缰绳,这条缰绳对你来讲没什么用,不过它却可以让咱们看上去很体面。缰绳最好松松地系在笼头的两边,这样的话,我的脑袋就可以自由活动了。哦,对了,你要记住,千万别拉缰绳。”

    沙斯塔点点头,问道:“这条缰绳究竟有什么用处呢?”

    “通常情况下,是由坐在我背上的人来给我指引方向的,不过,”马儿有些无奈地看了沙斯塔一眼,又继续说道,“这次不需要任何人来给我指路,你只要乖乖地坐在我背上就行了,还有一件事要提醒你,那就是你千万不要揪我的鬃毛。”

    “可是,我既不抓缰绳,也不揪你的鬃毛,那我要怎样才能坐得稳啊?”沙斯塔不解地问道。

    “你可以用双腿夹住我,怎么使劲儿都行。”马儿回答道,“要看一个人骑马骑得好不好,就得看他的双腿是不是能夹得住马肚子。你记住,坐在马背上,身体必须绷得直直的,两个胳膊肘也要靠紧身体收拢起来。对了,你知道怎么用马刺吗?”

    沙斯塔想了想,回答道:“我觉得应该是装在我的脚后跟上吧。”

    “算了,你还是把马刺先卸下来装到马鞍上的袋子里,等我们到达塔什班城的时候,说不定我们可以把马刺卖掉。好了,准备好了吗?现在跳到我背上来吧。”

    沙斯塔鼓起勇气,使劲儿向马背上跳去,可是第一次他失败了,随后,他又试着跳了第二次,这一次,他终于跳到了马背上。“啊,你真的是太高大了!”沙斯塔气喘吁吁地说道。

    马儿咧着嘴偷偷笑了起来,它说道:“我只不过是一匹马罢了,可你刚才向上爬的模样怎么像在爬一个高高的干草堆?好了,现在坐好,我们要出发了!你要身体绷直,千万记得用两条腿夹紧我的肚子。想当年我做战马的时候,在骑兵队比赛时还得过第一名呢,现在却驮了你这么个呆头呆脑的小家伙,真是有意思!”

    马儿说完,便迈开步子向屋子的南面走去。它驮着沙斯塔,一直走到了小河边。小河在那里汇入大海,所以,马儿走在河边时,故意在河滩的泥沙上踩得重重的,留下了很多痕迹。这些痕迹都是向南方去的,这样很容易让人认为他们的确是朝着南方逃走的。然而,当马儿走到了小河中的时候,它却找了一块刚好可以适合行走的地方,随后便掉转了方向,向北走去。就这样,马儿在河水里走了好一阵子,越过了阿什伊什的屋子,又继续走了大概一百码的距离。它看准了一块砾石河岸,便从那里登上了河流的北岸。砾石河岸不像泥土那样松软,因此不会留下他们的足迹,如此一来,也就不会有人发现他们了。

    上岸后,马儿没有停下,仍然慢悠悠地向北方前行。渐渐地,阿什伊什的屋子,栓绑驴子的茅草棚,这一切沙斯塔所熟悉的东西都渐渐地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再也看不见了。他们沿着上坡一直前行,直至登上了山脊的顶部。而这个山脊,正是沙斯塔以前在屋子前经常眺望的那个充满神秘的地方。四周一片黑暗,沙斯塔看不到前方的路,也看不清周围的东西,只在朦胧间看到这是一片青草地,宽阔,荒凉,一望无际,但又充满了自由的气息。

    马儿从鼻子里喷了口气,感叹道:“啊,这可真是个可以迈开大步随意奔跑的好地方啊!”

    沙斯塔有些担心,立刻说道:“啊,你可千万别跑快了,我不能抓缰绳,也不能揪你的鬃毛,所以我不能确定我的腿还能不能夹得住。哦,马儿,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你叫什么?”

    “我叫布里海·希尼·布林尼·霍海·哈。”马儿回答道。

    沙斯塔听后,有些犯难,他说道:“对不起,你的名字太长了,我能叫你布里吗?”

    “可以,”马儿说道,“如果你实在记不住我的名字的话,那你就叫我布里吧。那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沙斯塔。”

    “沙斯塔,这个名字可真难念。”布里自言自语着,接着说道,“好了,现在坐好,我们要开始奔跑了。别担心,你用双腿夹紧我,眼睛不要看地面,从我的耳朵之间直着向前看,这样你就不会掉下来了。如果你还是觉得不稳当的话,那你的双腿就再用力些,身子再直一点儿。好了,坐好,准备出发。纳尼亚,我们来了!”

    2﹒遇险

    第二天,已经快到中午了,可沙斯塔还在睡梦中。迷迷糊糊的,他只觉得脸上传来一阵阵温热。他睁开眼,一张又长又大的马脸便立刻占据了他的所有视线。沙斯塔想起来,这是布里,此时的布里距离他非常近,大大的鼻子和嘴巴都快要和他碰在一起了。同时让他回想起来的,还有昨晚那场既惊险又激动的逃亡历程。

    沙斯塔挪了挪身体,准备坐起来。可是当他刚动了一下的时候,就马上痛苦地呻吟起来:“哎呦,布里,我怎么浑身都疼啊,我动不了了。”

    “早上好,小沙斯塔。”布里说道,“你觉得浑身酸疼?那可不应该是摔跤摔的。昨天你只不过摔了十二三回罢了,而且都是摔在草地上的。那种草皮柔软又有弹性,怎么可能摔疼呢?哦,只有一次,你从马背上摔下去的时候不小心被荆豆的尖刺给划到了,不过那也不至于让你浑身酸疼呀,我想可能还是因为你从来没骑过马的原因吧。”布里停顿了一下,又接着问道,“早餐想吃点儿什么?我已经吃过了呢。”

    沙斯塔摇着头说道:“哦,我现在根本吃不下什么早餐,我的身上疼极了,我一点儿也动不了了。”

    布里低下头,用它的鼻子不停地蹭着沙斯塔,接着又用蹄子轻轻地搔他的痒,惹得沙斯塔咯咯地笑,让他不得不站了起来。沙斯塔站在那儿,向四周眺望。在他们面前,是一片长着小白花的草地,一直延伸到山脊崖边的顶部;在他们身后,是个不太大的灌木丛林。而在山脊的下方,则是茫茫的大海。山脊太高,大海太远,所以,这时的海浪声就显得非常微弱。沙斯塔从来没有站在这么高的地方望过大海,他简直开心极了。

    眼前的大海辽阔无边,似乎根本看不到尽头,而且,令沙斯塔感到惊奇的是,他也从来不知道大海的颜色竟然会是如此的绚烂。瞧,无尽延伸的海岸线上,一个个的海岬紧紧相连,浪花在岩石上撞出白色的泡沫,只是,他们所站的地方太远,听不到海浪拍击时发出的美妙乐曲。天空中,海鸥在自由翱翔,海岸上,热气缓缓蒸腾。今天,必将是个炎热的日子。沙斯塔蹙着鼻子闻了闻,总觉得这空气中似乎少了点儿什么东西,突然,他想起来了,空气里没有了难闻的鱼腥味!在他和阿什伊什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无论是屋子里面,还是修补渔网时,到处都充满了鱼腥味儿。而现在,空气是多么的清新,多么的美好啊!曾经的日子仿佛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呢。沙斯塔想到这里,心里觉得非常开心,也就不觉得身上有多酸疼了。

    他对布里说道:“喂,布里,你刚才说什么?吃早餐?”

    “是的,吃早餐。我问你早餐想吃点儿什么?”布里回答道,“不过我想你会在鞍囊里找到吃的东西的,瞧,鞍囊就挂在那边的树上,是你昨天晚上,哦,不,确切地说是今天早上挂上去的。”

    沙斯塔取下鞍囊,发现里面还有一块稍微有些干巴变味的肉馅儿饼,一大堆无花果干,一大块几乎发霉的干酪,还有一小瓶酒和一些钱,算一算差不多也有四十个克利申。沙斯塔高兴极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沙斯塔忍着疼痛,慢慢地坐到地上,他靠着那棵大树,咬了一口肉馅儿饼,开始嚼了起来。布里站在他的旁边,时不时地从地上扯几口青草。

    “布里,如果我们花掉这些钱的话,会不会不好呀?这些钱算不算我们偷来的?”沙斯塔一边吃,一边问道。

    布里抬起头,它的嘴里塞满了青草,含含糊糊地回答道:“哦,这个问题我可从来没有考虑过。我是纳尼亚的马儿,我会说话,我自由自在,那么我当然就不能有偷窃的行为,可是,我觉得我们要是花掉这些钱的话也没有什么不对的,毕竟这是我们在卡乐门的国土内当奴隶的时候得到的,所以这些钱就是我们从敌人手中缴获的战利品,而且,如果不花掉这些钱的话,你要怎么才能弄来吃的东西呢?我可以吃草和燕麦,你可不行,你得吃你们人类能吃的食物。”

    “是的,我吃不了草和燕麦。”沙斯塔诚实地回答道。

    “那你以前试着吃过这些吗?”布里又问道。

    “试过,”沙斯塔点头回答,“可是我怎么也咽不下去,那些东西太难吃了,你要是我你也咽不下去呢。”

    布里有些无奈,说道:“哎,你们人类真是一群奇怪的小动物啊。”

    沙斯塔靠在树上,高兴地吃完了那个肉馅儿饼,这对于他来讲简直就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早餐了。在他们准备启程之前,布里提议道:“哦,等一下,在装马鞍之前,让我美美地打个滚吧。”说完,布里便在柔软的草地上开始打滚。它用脊背在草皮上磨蹭来磨蹭去,四只蹄子则在空中来回晃悠。“哈哈,小沙斯塔,你也一起来打个滚儿吧,这样真是太舒服了呀!”

    布里的动作让沙斯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布里,你现在这样子真是好笑极了!”

    布里一听,立刻翻身侧卧,抬起头盯着沙斯塔,一边喘气一边说道:“不,我看上去可一点儿都不好笑。”它顿了顿,又急促地问道,“这样真的很好笑吗?”

    沙斯塔还在笑,他回答道:“是的,真的好笑,不过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自己开心就好啦。”

    虽然沙斯塔这样劝解,可布里还是有点儿担心,它问道:“沙斯塔,你告诉我,你是不是觉得我跟着卡乐门的那些蠢笨的马儿们学坏了?一只自由的会说话的纳尼亚马儿是不应该有这样粗鲁的行为的。你是这么认为的吗?你告诉我实话,好吗?”

    沙斯塔耸了耸肩膀,回答道:“抱歉,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要是你的话,我想我不会为这件事情而感到烦恼,我觉得我们首先应该先到达纳尼亚才行,对了,你知道怎么去纳尼亚吗?”

    “我只认得去塔什班城的路,等过了塔什班城,就会是一片大沙漠。”布里回答道,“但是不要担心,不管怎样我们都会穿过那片沙漠的,然后我们就会看见北方的山岭。那些可都是纳尼亚的山岭啊!想想就让人激动,恨不得马上就能飞过去。哦,不过在城市里,总有着这样那样的危险,所以我觉得我们到了塔什班城还是要小心一些比较好,等过了塔什班城,一切就都安全啦。”

    沙斯塔听后,变得有些担忧起来,于是问道:“那我们必须穿过塔什班城吗?有没有别的路可以绕过去呢?”

    布里摇头,回答道:“没有别的路,而且我也不认识其他的路,我们必须得从塔什班城穿过去,但是现在我们还是要沿着海岸继续往前走,这边是一片丘陵地带,除了羊、野兔、海鸥还有偶尔的牧羊人,其他的我们什么也碰不到,所以暂时可以放心些,好了,现在就出发吧。”

    “好的。”沙斯塔说着,便给布里重新装上了马鞍和马笼头。当他踩着马鞍爬上马背的时候,他的两条腿痛极了。布里理解沙斯塔的状况,所以整个下午它都走得非常缓慢,让沙斯塔尽量减少颠簸的痛苦。傍晚,沙斯塔和布里穿过一条陡峭的小路,来到一个山谷的入口处,在那儿,他们发现了一个村庄。进山谷之前,他们必须去买一些食物。按照他们两个商量好的办法,沙斯塔一个人走到村庄去,然后买了一个面包,一些洋葱和小萝卜,而布里则在距离村庄较远的田地里溜达溜达,随后再和沙斯塔汇合。这样做既可以买到有用的东西,又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在之后的几个晚上,他们便一直沿用这个办法。

    随后的几天,沙斯塔变得越来越开心。他身上的肌肉长得比原来结实了,而且也渐渐学会了正确的骑马方式。布里不再教导他,他自己摔下马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不过布里还是说他不像个真正的骑士,驮着他还是像驮了一袋面粉。布里总是唠叨着说道:“沙斯塔,你这个小家伙,虽然你很努力地学习骑马,但是让别人看到你坐在我的背上,我还是会觉得很没面子。”

    尽管布里嘴上这样抱怨着,但它仍然是个很称职的教练,而且可以说,它比任何教练都称职,因为它本身就是一只马儿啊。在布里耐心的教导下,沙斯塔学会了骑马小跑,骑马慢跑和骑马跳跃。布里告诉沙斯塔,如果是在一场真正的战斗中,那么战马就随时可能突然停下或者猛然间左右摇晃。因此,沙斯塔学得格外认真,现在就算布里那样做了,他也还是能保持身体的重心,稳稳地坐在马背上。

    空闲的时候,沙斯塔央求布里给他讲讲那些它给泰坎当战马时曾经参加过的战争。布里对于那些经历当然记忆犹新,像急行军啊,像强行穿过惊险的急流啊,像两队骑兵之间的激烈交锋等等。在骑兵队里,战马和士兵一样勇猛,因为它们都是经过训练的,能咬能踢,非常凶猛。而且战马们异常机警,当遇到危险的时候,它们能够瞬间用后腿站立起来,这时,骑士们就会用手里的利剑或者斧头猛然向敌人砍过去,接着,它们就会把对方扑倒在地。然而布里却并不想告诉沙斯塔这些不愉快的经历。它说道:“小沙斯塔,别再问这些了。在蒂斯罗克的战争里,我跟其他的马儿一样,都只是不会说话的奴隶。如果让我参加到纳尼亚的战争里,那么我将会以自由的身份去战斗,为我的人民去战斗,那样才是值得骄傲的呀。哦,我的纳尼亚,我的北方!布拉一哈一哈!布鲁一胡!”

    沙斯塔开始时并不明白布里最后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后来他才知道,布里在即将飞奔的时候才会这样抬着头嘶叫。

    就这样,布里驮着沙斯塔一直往北前行。他们走了很久,经过了无数的海湾、海岬、河流和村庄。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不被人发现,他们都是白天休息,晚上赶路。

    这天夜里,月亮很圆。沙斯塔和布里走过一片丘陵地带,进入了一片辽阔的平原。平原左边半里处是一个树林,右边则通向大海。不过,此时的大海已经被低低的沙丘给挡住了,看不到海面。他们时而小跑,时而慢步溜达,就这样大约走了半个小时,突然,布里停了下来。

    “怎么了?布里?”沙斯塔问道。

    “嘘——你听,什么声音?”布里伸长脖子,动了动耳朵,低声说道。

    沙斯塔连忙闭上嘴巴,他仔细听了听,说道:“好像是从树林的方向传过来的,听起来也像是马儿的声音。”

    “没错,是马儿的声音,”布里说着,皱了皱眉头,“不过情况好像有点儿糟糕。”

    沙斯塔听到布里承认是马儿的声音,神经便放松下来,他打了个哈欠说道:“别那么紧张,说不定是农民干完农活赶着回家呢。”

    “不对,”布里立刻否定,说道,“那不是一般的农民骑马的声音,你听,那马儿的脚步多有力,所以那肯定不是农民的马儿,那是一匹战马!一匹纯种的战马!我猜马背上坐着的也肯定是个真正的骑士。”

    “哦,布里,你听,它停住了。”沙斯塔立刻警觉起来,“是的,你说得没错。我们停下来的时候它也停下来了。”

    布里压低了声音,说道:“沙斯塔,听着,我想我们被人盯上了。”

    “啊?那怎么办?那个人会看到我们吗?会听到我们说话吗?”沙斯塔越说声音越小,最后几乎趴到了布里的耳朵跟前。

    布里抬头看了看夜空,对沙斯塔说道:“现在天色比较暗,只要我们不出声,他就不容易发现我们。看到天上那一大块云了吗?等它刚好遮住月亮的时候,我们就赶紧往右边跑,逃到那里的海岸上去,在那儿就更不容易被发现了。如果出现意外的话,那我们就只能先暂时藏在沙丘中间了。”

    于是,沙斯塔和布里静静地在原地等待。等到那片云朵遮住了月亮,布里立刻迈步向海岸奔去。

    云朵很大很厚,一下子就把月亮遮得严严实实,天色瞬间变得更加黑暗了。沙斯塔坐在马背上,心里十分焦急,恨不得马上就能到达沙丘的位置,可是前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因此,他只能在心里不断地祈祷。正在这时,突然从前方传来了一声咆哮,咆哮声震耳欲聋,在黑夜里听上去更加恐怖,沙斯塔不由得身体发抖,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布里听到那声音后连忙转身掉头,使出全力向回跑去。沙斯塔趴在马背上,颤抖着声音问道:“布里,那是什么声音?”

    “是狮子!”布里头也不回地回答道,它快步奔跑,丝毫没有减慢速度。就这样,布里驮着沙斯塔奔跑了好一阵子,匆忙间它们踩过一条溪流,溪流不宽,流水也不急,但仍被布里踩出了一串串的水花。安全到达了溪流的对岸后,布里才停住了脚步。而此时的沙斯塔,仍然浑身发抖,冒着冷汗。

    等他稍稍缓了口气,才说道:“布里,现在那头野兽就闻不到我们的气味了吧,我们走慢点吧。”

    布里也同意了沙斯塔的说法,于是便放慢脚步,缓缓前行。它一边走,一边说道:“沙斯塔,我真为自己感到羞耻啊。我是一匹会说话的纳尼亚马儿,我不怕刀剑,不怕长矛,可是,我却害怕这些动物,我竟然像卡乐门的那些愚蠢的牲口们一样在逃跑,我并不想这样,不过,不过——我觉得我们还是继续跑一会儿比较好。”

    布里说着,就又迈开步子向前奔跑起来。原来在他们左边的那个树林里面,又传出了一阵恐怖的咆哮声。

    “真糟糕,竟然有两头狮子。”布里悲哀地叹气。它不敢停下脚步,一个劲儿地向前奔跑,然而黑漆漆的四周仍然不时传来狮子的吼叫声。

    沙斯塔绷直身子,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怠慢,很快,他发现旁边不远处有些异样。“布里,刚才那匹马儿好像在跟着咱们一起奔跑呢。”

    “是吗?那就最好了!”布里跑得气喘吁吁,它说道,“如果真是刚才那匹马儿,那它背上的泰坎一定会带着长剑的,那样就可以保护我们大家了。”

    布里说得很认真,语气也很严肃,看得出它的确非常害怕狮子,但是沙斯塔从来都没有见过狮子,因此这个时候他关心的却是另一件事。

    沙斯塔说道:“我觉得被人抓住,还不如被狮子吃掉呢。如果被抓住了,那么他们肯定会认为我偷了别人的马,然后把我吊起来绞死。”

    布里的鼻子里喷着气,它没有说话,但随即向右跑去,奇怪的是,旁边的那匹马却向左跑去。很快,它们就离得越来越远了。然而,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左右两边都传来了狮子的吼叫声,无奈之下,两匹马又开始向同一个方向奔跑。狮子穷追不舍,紧紧地跟在两匹马的后面,一边吼,一边追。狮子的吼叫声非常近,似乎一下子就能抓住两匹马一样,这让大家都非常害怕。

    没多大工夫,那块又厚又大的云朵就散开了,月亮又重新露出了脸。明亮的月光一下子就把黑暗驱散了,四周的一切也随即变得清楚起来。这时,沙斯塔才看到,两匹马差不多是在并肩狂奔,而他自己和那个骑士的腿也几乎就要碰在一起了,这种场面,如果没有那两只讨厌的狮子的话,简直就是他们之间进行的一场比赛嘛。在后来的日子里,当布里提起这天晚上的经历时,还会感叹着说它在卡乐门从来都没有进行过这样精彩的比赛呢。

    沙斯塔回头望去,狮子们仍然紧追不舍。一想到狮子咬人的画面,沙斯塔就害怕极了,他的脑袋里开始不停地想象着,狮子抓住他们之后是一下子就杀死他们,还是会像猫抓老鼠那样,一边玩一边把他们慢慢地折磨致死。就在沙斯塔想这些问题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过分恐惧让他的脑袋变得特别清醒,他终于看清了骑在另一匹马身上的骑士。那个骑士穿着铠甲,个子不高,而且身材比较瘦削。骑士骑马的样子看上去很威严,最关键的是,沙斯塔发现他没有胡子。

    沙斯塔愣了愣,还来不及多想什么,突然,眼前便扑过来一片亮晶晶的东西,随即,哗啦一下就将他的衣服弄湿了。沙斯塔连忙吐出嘴巴里咸咸的海水,这才发现他们已经进入了一个狭长的港湾里面。两匹马都在水里,只不过奔跑变成了游泳。这里的海水很深,沙斯塔坐在马背上,膝盖以下都被泡在水中。他回头望去,只见一头体型庞大,毛发蓬松的狮子蹲伏在岸边,它不敢下水,也不想在继续追逐他们的时候被又苦又咸的海水呛到,所以只能瞪着眼睛,对着他们一声一声地怒吼。另一头狮子早已不见了踪影,沙斯塔心里猜测一定是在他们奔跑的时候甩掉了它。

    两匹马在海水中一起前行,不一会儿就游到了海湾的中部,这时,他们已经能够很清楚地看到对岸了。沙斯塔发现骑在那匹马上的泰坎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他在心里嘀咕道:“现在他虽然没有说话,不过,等会儿我们到了对岸,他是一定要开口的,到那个时候,我该说些什么呢?我绝不能让他认为是我偷了马,我得事先想好一个借口才行。”

    沙斯塔正在琢磨着如何编造一个故事,突然,耳边传来了说话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道:“啊,真的好累啊,我一点儿都走不动了。”

    另一个声音回应道:“别这么说,赫温,坚持住。”

    沙斯塔瞪大了眼睛,因为他惊奇地发现另一匹马和布里一样,也会说话!

    两匹马又游了一会儿,随后便改为行走,很快,它们便踏上了海湾的对岸。随着它们从海水里走出,海水也从它们的身上和尾巴上哗啦啦地落在地上。它们走得很慢,八只蹄子踩在鹅卵石上,发出嘎啦嘎啦的声音。沙斯塔一直担心那个泰坎会问他问题,可是,出乎意料的是,那个泰坎仍然没有说一句话,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沙斯塔一眼,更不要说问他问题了。他的眼睛看着前方,手紧紧地抓着缰绳,看上去就好像随时要骑着马儿狂奔一样。然而这时,布里快速走了几步,横在了另一匹马的面前,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布里喷着气,说道:“布鲁-霍-哈!嗨,等一下,我听到你的声音了!这位女士,不要再伪装了,其实你也是一匹会说话的纳尼亚马儿,跟我一样。”

    那匹马儿还没开口,就听见它背上的骑士恶狠狠地说道:“你真讨厌,就算它是纳尼亚的马儿,跟你又有什么关系?”那人说着就要抽出腰里的利剑,不过,正是因为这句话,竟然让沙斯塔发现了一个秘密。

    他惊呼道:“啊?原来她是个小姑娘啊!”

    “小姑娘怎么了?跟你有什么关系?”那人又恶狠狠地对沙斯塔说道,“你也只是个平凡、粗鲁、没礼貌的小子,瞧你这身打扮,你应该是个奴隶,然后偷了主人的马偷偷逃出来的。”

    沙斯塔看着她,没有反驳,只是说道:“你说得并不完全对。”

    正在这时,布里开了口:“小泰克希娜,他叫沙斯塔,他不是小偷。如果真的要说到偷窃这个行为的话,那应该是我偷了他,不过这事儿跟我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小泰克希娜,在卡乐门的国土里,我偶然碰到一位跟自己一样会说话的女士,你总该让我跟她说说话吧,我觉得我们挺能聊得来的啊。”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那匹小母马也赞同地点头。

    泰克希娜皱着眉头,指责道:“够了,赫温,闭嘴。都是你,我们才遇到这么多的麻烦。”

    沙斯塔觉得这个小姑娘的态度太不友好了,于是他耸了耸肩膀,说道:“我们可不是什么麻烦,如果你想走,那就快点儿走吧,没人会挽留你。”

    “哈,可笑,你们当然留不住我。”泰克希娜说道。

    布里见状,凑过去对小母马说道:“瞧瞧,人类真喜欢吵架,简直像驴子一样让人觉得心烦。我们来谈点儿有意思的事情吧。女士,我猜你跟我一样,也应该是小时候被俘虏,然后在卡乐门王国中当了很多年的奴隶吧?”

    小母马点头,忧伤地回答道:“没错,你说得对极了。”

    “那你现在也跟我一样,是要逃走吗?”布里接着问道。

    小母马正要开口,却被泰克希娜抢了先,她厉声说道:“赫温,告诉它,让它管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不,我并不想那么做,阿拉维斯。”小母马为难地看了泰克希娜一眼,随后收了收耳朵,对布里说道,“抱歉,请不要在意她的态度。你说得没错,这次我跟你一样,也是准备逃到纳尼亚去的。我看得出你是一匹真正的战马,所以,我也相信你是不会出卖我的,对吧?”

    “当然!”布里说道,“你也看到了,这个小男孩穿得破破烂烂的,骑术也不怎么专业,在大半夜里骑着一匹战马,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就是逃难。再看看你们,一位出身高贵的泰克希娜,穿着哥哥的盔甲,大半夜的一个人骑马独行,而且,在别人想要问问题的时候,她总会断然拒绝,这样的情况也肯定不正常呀。”

    “够了,”阿拉维斯有些不高兴,她说道,“你说对了,我和赫温的确是逃出来的,我们想去纳尼亚。你现在知道了,那又怎么样?”

    布里听后,立刻变得开心起来,它建议道:“哈,既然都是去纳尼亚,那我们就一起走吧。赫温女士,这一路上我都会帮助和保护你的,你绝不会后悔这个决定的。”

    泰克希娜盯着布里,问道:“你为什么总是跟我的马儿说话,而不跟我说话呢?”

    布里把两只耳朵稍稍翘起来一些,对泰克希娜说道:“很抱歉,泰克希娜,在卡乐门,马儿们才要对主人毕恭毕敬。我和赫温都是纳尼亚的马儿,我们是自由的,所以我们用不着那样。我想,等到了纳尼亚之后,你肯定也想做一个自由的人,到那时,赫温就不再是你的马儿了,说不定还有人会认为它是你的主人呢。”

    泰克希娜还想说些什么,她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在她以前的观念里,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想法,所以现在她不知道该如何理解布里的话。她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可我还是不明白。我们同样都是在赶路,这还有什么不同吗?如果我们一起走的话,不是会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吗?”

    布里摇头:“当然不会了!”

    这时,小母马赫温也开口说道:“哦,泰克希娜,我觉得我们还是和他们一起走吧,你和我都不太认识路,单独走下去的话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危险。布里是一匹战马,它懂得的东西肯定很多,跟它在一起走我会比较放心。”

    在马背上一直保持沉默的沙斯塔看了看泰克希娜,对布里说道:“算了,布里,我们还是自己走吧,她们并不想和我们一起走,也根本不需要我们的帮助呀!”

    “哦,不,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赫温抢着说道。

    泰克希娜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开口说道:“好吧,布里先生,我们可以和你一起走,不过我不放心这个小子,万一他是个密探怎么办?”

    沙斯塔一听就生气了,他说道:“你实际上是想说我是个穷人,所以才不愿意跟我走在一起吧!”

    “小沙斯塔,别激动,你要理解泰克希娜的想法。”布里安慰着沙斯塔,随后又转头对泰克希娜说道,“泰克希娜,我敢保证沙斯塔是个诚实的孩子,他是我的好朋友,我想他不是纳尼亚人就是阿钦兰人。”

    “那好吧,咱们就一起走吧。”泰克希娜想了想,对布里说道。她始终都没有和沙斯塔说过一句话,因为在她看来,她更希望和布里一起走,而并不包括这个叫做沙斯塔的小男孩。

    “这样就最好了!”布里听后,回头望了望身后的海湾,接着说道,“那两头狮子没有追过来,估计它们是过不了这海湾的,现在我们安全了。好了,来,把我们的马鞍先卸下来,我们现在可以暂时休息一会儿了,大家刚好趁这个机会都来说说自己的经历,怎么样?”

    沙斯塔和泰克希娜听后都表示赞同,于是,他们分别卸下了两匹马的马鞍,这样它们就可以舒服一些。马儿们在附近不远的地方吃着青草,而阿拉维斯则从她的鞍囊里取出来一些美味的食物,并递给沙斯塔一些,可是沙斯塔并不领情。

    “我不饿,谢谢。”沙斯塔闷闷地说道。阿拉维斯刚才的态度让他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所以此刻,他就尽量要让自己看起来有志气一些。可是沙斯塔却忘记了,他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志气。以前和阿什伊什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是一点儿都不能有的,如果在那时这样做的话,那么后果往往就是继续挨饿或者遭到毒打。现在,沙斯塔同样并没有成功,他坐在一旁生闷气,既恼怒又尴尬。

    这时的布里和赫温倒是相处得不错,它们一边吃草一边聊天。不过,当它们聊到纳尼亚的海狸水坝旁边的大草地时,突然发现原来它们竟是同辈的表兄妹,这个发现让布里觉得失望,也让它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尴尬起来。后来,布里走到了沙斯塔和泰克希娜旁边,说道:“泰克希娜,给我们讲讲你的故事吧。现在时间还早,我们还可以多休息一会儿,你可以慢慢讲。”

    阿拉维斯也不打算隐瞒,她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声调也和平常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在卡乐门王国,无论一个故事是真实发生的还是编造出来的,大人们都会教给孩子们讲故事的方法,就好像在英国,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大人们都会教给他们写散文的方法一样。但是两者不同的是,通常情况下,人们更喜欢听故事,而很少有人去主动央求别人念一篇散文。

    3﹒在塔什班城门口发生的事情

    泰克希娜坐在地上,缓缓说道:“我叫泰克希娜阿拉维斯,我的父亲是个泰坎,他叫做基特拉什,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基特拉什的父亲是里什蒂,也是一位泰坎;里什蒂的父亲是老基特拉什,同样是一位泰坎;老基特拉什的父亲是伊尔松布勒,他是一位蒂斯罗克;伊尔松布勒的父亲是阿尔地布,也是位蒂斯罗克。他们都是从塔什神那里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我的父亲是卡拉瓦尔省的省长,他有资格穿着靴子,和蒂斯罗克本人面对面的站着。”泰克希娜提起蒂斯罗克的时候满脸的敬仰,随后接着说道,“我的母亲去世了,父亲后来又娶了一个女人。我的哥哥参加了西方讨伐叛乱的战争,那地方很远,他在战斗中牺牲了。我还有个弟弟,现在还是个婴儿。继母对我很不好,她讨厌我,憎恨我,只要我住在家里,她就会觉得哪儿都不顺眼。她说服我父亲,要把我嫁给泰坎阿霍什塔为妻。我知道这个阿霍什塔是个出身贫贱,人品极差的人。这些年他只是给蒂斯罗克拍马屁,没想到竟然混了个泰坎的地位,而且当了好几个城市的执政官。等将来现任的大臣死了,他就很有可能接替这个位子呢。不过,我不会喜欢他的。他已经六十多岁了,长着一张像猿猴一样的脸,还是个驼背,让人看着就很不舒服。但是没办法,谁让他那么有钱又有势力呢,再加上继母不断地游说,我父亲最后还是答应了。父亲派了媒人去说这门亲事,没想到阿霍什塔当时就同意了。他还让人捎来消息,说今年夏天就要成婚。”

    说到这里,泰克希娜的语气明显低落下来,她的脸上写满了忧郁,又继续说道:“听到这个消息,我难过极了,我感觉世界一下子变得黑暗了。我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天,但是后来,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就这样任人摆布。于是第二天一早我起床后,换了衣服,洗了脸,然后吩咐仆人给赫温装上了马鞍,就一个人骑着马出去了。我的身上只带着一把锋利的匕首,那是我哥哥在西部战斗中带在身上的那把,他牺牲后,我就一直带在身上了。我骑着马走了很远,一直走到了森林中的一块空地,那儿离我父亲的府邸很远很远,也没有人居住。我从赫温的背上跳下来,然后解开衣服,又抽出了匕首,对准了心脏的位置。那时的我,头脑中一片空白,我向上帝祷告,希望我死了之后可以和哥哥在天堂相聚。然后,我就闭上了眼睛,咬了咬牙,准备将匕首刺进心脏。突然,我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哦,我亲爱的小主人,千万别做傻事,事情也许还会有转机的,可是如果你死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听到此处,安静的赫温小声地嘀咕着:“其实我说的没有这么婉转啊。”

    “嘘,别出声,别打断她。”布里提醒道,它很喜欢听这个故事,因此对赫温说道,“你瞧她讲得多好,这是典型的卡乐门风格,我觉得蒂斯罗克王宫里都没有人讲得比她好。好了,小泰克希娜,请你继续讲下去吧。”

    阿拉维斯点点头,继续讲道:“赫温在说话,我吓坏了。我以为这是因为自己即将面对死亡,产生的恐惧感太大,因而产生了幻觉呢。我觉得好丢人,我们家族的人是不应该这么胆小怕死的,所以我又第二次拿起了匕首。这时,赫温突然跑了过来,它的脑袋钻进我的胳膊里,挡住了我手中的匕首,然后开始跟我一点点讲道理,它说得很好,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母亲在说教自己的女儿一样。渐渐地,我忘记了自杀,忘记了令人讨厌的阿霍什塔,忘记了继母和父亲,忘记了一切,脑袋里剩下的,除了惊奇还是惊奇。

    “我问它:‘赫温,你怎么会说话?还能像人类的母亲教育女儿一样,讲这么多的道理?’赫温这才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当然,这些真相你们也都知道,那就是,在纳尼亚的王国里,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说话。而赫温是在很小的时候被人从纳尼亚偷走,然后卖到卡乐门的。赫温给我讲了很多关于纳尼亚王国的事情,有那儿的森林、河流、堡垒和大船,我听得入迷了,后来我甚至发了一个誓,我说:‘我以塔什神和阿扎罗斯神的名义发誓,以黑夜女神扎迪娜的名义发誓,我今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生活在纳尼亚王国里!’

    “赫温听我发誓,便对我说道:‘我的小主人,你的愿望会实现的。在纳尼亚王国里生活,你也一定会感到幸福的,因为在纳尼亚,根本不会有人强迫女儿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的。’”

    泰克希娜说着,转头看了看赫温,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痛苦,只听她继续说道:“我跟赫温聊了很久,我们说了很多的话,是它让我对生活又重新充满了希望,我非常庆幸自己没有自杀成功,呵呵,就像它说的,活着肯定比死了好。另外,我跟赫温还偷偷约定好了要一起逃跑,随后我们便制定了逃跑计划。我骑着赫温回到了父亲的府邸,然后换了一身颜色鲜艳的衣服,给我父亲唱了歌跳了舞,我看上去很开心,就好像对这门婚事感到很满意一样。我还对父亲说:‘爸爸,我现在真的很高兴,不过我有个小小的请求,希望您能答应我。我想一个人骑马到森林里去。女孩们出嫁前不是都要向黑夜和处女之神扎迪娜做献祭的吗?所以我也应该这样做,请您答应我,好吗?’

    “我父亲听了后,就说:‘女儿啊,你能这么想很好啊,你开心了,爸爸也就开心了。爸爸答应你了,你去吧。’”

    泰克希娜的脸上显露出一丝得意,她接着说道:“我从父亲那里出来,就立刻去找了一个人。他是我父亲的秘书,也是在他身边最久的奴隶。在我很小的时候,他经常把我抱在膝盖上逗我玩儿。他很疼爱我,甚至胜过一切。我把我的计划告诉给了他,并让他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同时还乞求他替我写了一封信。他听完我的诉说后,哭得很伤心,一个劲儿地恳求我不要这么做,不过我怎么能改变当初的计划呢,最终他还是妥协了,他说:‘遵命。’然后就按照我的要求把所有的事情都办妥了,我把那封信封好,就藏在了衣服里。”

    沙斯塔听了,忍不住张口问道:“那封信里究竟写了什么呀?”

    “嘘,别插嘴,小沙斯塔,在合适的时候她会告诉我们的。”布里小声地责怪,随即转头说道,“泰克希娜,请继续说吧。”

    “好吧,”泰克希娜说道,“再后来你们也知道,我必须得一个人骑马去森林里,但是我们族里有个规矩,就是即将出嫁的女孩子必须要由一个丫头陪伴着才可以去献祭扎迪娜。所以我吩咐了那个跟我一起去的丫头,让她第二天一大清早就要叫醒我。晚上,我们聊得很开心,我还给她喝了点儿酒。其实那杯酒在给她之前被我动了手脚,我加进去的东西足以让她睡上一天一夜。后来等到府邸里的人都睡着了之后,我便穿上了哥哥的盔甲。哥哥牺牲之后,我把那件盔甲一直存放在房间里,留作纪念。如今我要走了,自然也要带走它。我把我所有的钱都放进了腰带里,还随手拿了些珠宝,然后准备了些路上吃的食物。在准备好一切之后,我就去了马厩,给赫温装上了马鞍。到了二更时分,我就出发了。但是,我并没有像跟父亲说的那样,去森林里献祭扎迪娜,而是骑着马朝着塔什班城的方向逃跑。

    “去森林里献祭扎迪娜至少需要三四天,父亲以为我真的去了森林,所以几天之内是不会找我的。我骑着马儿一路狂奔,第四天的时候,我们已经到达了阿齐姆·巴尔达城。那儿是好多个城市的交汇地,邮差们骑着马从不同的路出发,然后前往不同的国家。在阿齐姆·巴尔达城,只要是地位等级高的泰坎就有权利让邮差们送信,所以,我就到帝国邮政大厦去找了邮政局的局长,我把信交给他,说:‘长官,这是泰坎阿霍什塔写给卡拉瓦尔省长,泰坎基特拉什的信,给你五个克里申,快把信送去吧。’

    “局长一听要寄信的是个泰坎,连忙毕恭毕敬地说道:‘遵命。’其实这封信就是我让父亲的秘书冒充阿霍什塔写的,信里写着:

    尊敬的泰坎基特拉什,您好:

    很抱歉要告诉您一件事。上次我为了和您商定我和泰克希娜的婚约,专程赶去您的府邸。在途中的森林里,我偶然遇到了一个姑娘。我本来应该继续赶路的,可是上帝证明,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那时她按照即将出嫁的少女的习俗,完成了献祭扎迪娜的仪式。后来我知道了她就是您的女儿,我觉得很意外,同时也被她的美貌深深吸引。我的内心非常激动,恨不得马上和她结婚,而且非她不娶。我也准备了一些祭品,就在那个时候,我们就决定结婚了。现在,未经您的允许,我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家里,希望您不要责怪。我们都希望您能尽快地赶过来。您要是出现了,我们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哦,还有一件事需要告诉您,由于我的开销太大,所以我希望您在赶过来的时候能够带上我妻子的嫁妆,这样刚好两全其美。我们的关系就像兄弟一样,我想您也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真的生气,我之所以会写这封信,完全是因为我真的很爱您的女儿。愿上帝保佑您!

    “我把信交给邮政局长之后,便急忙骑着马奔出了阿齐姆·巴尔达城。我并不是怕被人发现,而是我断定我父亲在收到这封信之后,就会立刻写信给阿霍什塔,或者亲自去他那儿一趟。这样的话,他们肯定会发现这一切都只是个谎言,不过到那个时候,我早就穿过了塔什班城,他们无论如何也追不上了。在遇到你们的时候被狮子追赶,这恐怕是我这一路上遇到的最惊险的事儿了。”

    听完泰克希娜的故事,沙斯塔想了想,开口问道:“那个丫头呢?你给她的酒里下了药,她后来怎么样了?”

    阿拉维斯冷冷地回答:“这还用说么,她第二天早上没有按时醒来,肯定被毒打了一顿。但是我并不会感到伤心,因为她是我继母手下的一个探子,也不是什么好人。要是她真的被打了,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天呐,这样对那个丫头可太不公平了。”沙斯塔忍不住打抱不平道。

    阿拉维斯瞪了他一眼,说道:“随你怎么说,这是我自己的事,你高不高兴跟我也没关系。”

    沙斯塔觉得有点尴尬,便换了个话题,问泰克希娜:“还有一件事情我不太明白。你看上去和我的年龄差不多大,你怎么能现在就结婚呢?”

    阿拉维斯没有回答,布里反倒开了口:“沙斯塔,别问这些傻问题。在泰坎的家族里,女孩子就是这个年纪结婚的。”

    沙斯塔的脸一下子红了,幸亏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其他人也没有发现异样。后来,阿拉维斯让布里也讲讲它的故事,布里也大方地讲了出来,还着重强调了沙斯塔不会骑马,所以技术非常拙劣不说,还会经常从马背上摔下来。布里说得乐此不疲,但沙斯塔却认为它有些言过其实了。阿拉维斯听着,并没有觉得好笑。直到布里把故事讲完,大家才都去睡觉了。

    第二天,两匹马,两个人,他们结成了伴儿,一起继续赶路。有了泰克希娜和赫温的同行,沙斯塔感到现在的旅途有意思多了,因为布里和泰克希娜总在不停地聊天。布里在卡乐门的时候,都是和一些泰坎以及泰坎家的马儿在一起,所以阿拉维斯知道的,它也差不多都知道,这让他们就有了说不完的共同话题。比如当阿拉维斯说道:“你参加过齐尤林德雷的战斗吗?如果参加的话,你就肯定见过我的堂兄了,他叫阿里马什。”这时布里就会回答说道:“哦,是的,是的,我见过他,他可是战车上唯一的上尉呢。不过我不太赞成打仗的时候用战车,因为那些拉战车的马儿已经不是真正的战马了,士兵也不是真正的骑士了。当然,我说的这些并不包括阿里马什,他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上尉。在攻克了蒂贝斯之后,他还在我的草料袋里放满了糖呢。”

    又或者当布里提起它去年夏天去了米兹里尔湖那件事,阿拉维斯就会立刻接着说道:“哦,我知道米兹里尔湖,我有个朋友住在哪儿,她叫泰克希娜拉沙拉里恩。那个湖美极了,还有那些漂亮的花园,还有那些飘着香气的幽谷,都是那样的令人赏心悦目!”布里和阿拉维斯聊得很开心,但它并没有忘记沙斯塔,偶尔也会和他说说话。但是阿拉维斯却并不这样想。沙斯塔以前没有机会见到这些东西,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所以,当布里和阿拉维斯聊天的时候,他也插不上什么话,难免会觉得自己被冷落到了一旁。而赫温本性温柔,在它眼里,布里是一匹非常了不起的战马,这样一来,它也就显得有些怯生生的,更不怎么说话了。

    在共同行进了一段路程之后,他们就面临着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那就是现在他们距离塔什班城越来越近了,因此路上看到的人也越来越多,村庄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每天夜晚,他们都会悄悄赶路,而到了白天,他们就会躲起来休息。等到休息的时候,他们也总是讨论着同一个问题:该如何安全穿过塔什班城?然而,这个问题讨论了很多次都没有结果,所以只能一直这样拖着,但现在马上就要到塔什班城了,因此再也不能拖下去了。在大家一起讨论的过程中,阿拉维斯对沙斯塔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好了,毕竟,讨论这件事情是目前最重要的。

    布里提议:到了塔什班城,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一个地点。这样如果大家遇到什么事情不小心走散了,就都可以到这个地点来汇合。它给大家建议了一个地方,就在大沙漠的边缘,是一个古代国王的坟场。布里说道:“那个坟场是石头建造的,从外面看像个蜂窝,不过,这个地方真的很安全,因为卡乐门的人害怕鬼,他们都认为坟场里会有吃尸体的鬼怪出没,所以没人敢去那儿。”

    阿拉维斯一听,有点儿担心,她问道:“那儿真的会有吃尸体的鬼怪吗?”

    布里笑笑,回答道:“我是纳尼亚的马儿,是自由自在的,我才不信那些鬼神的传说呢。”

    沙斯塔不是卡乐门人,所以他也并不相信这些。但是阿拉维斯却多了些烦恼,她不知道这些传说是不是真的,可是她的确是有点儿害怕呢。不过她还是嘴硬地说不管有多少鬼怪她也不害怕。后来,经过大家的一致表决,最终把汇合的地点就定在了坟场。然而,赫温却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穿过塔什班城后要到什么地方去汇合,而在于如何穿过塔什班城。

    “女士,我明天会安排好的,”布里说道,“现在需要休息一会儿了。”

    可是,要把这件事情安排好可并不容易。于是,阿拉维斯提了一个建议:他们应该在夜间横渡城外的河流,从而绕过塔什班城。但布里反对这个提议,原因有两点:其一是河面过于宽阔,横渡对于赫温来说实在是有些勉为其难,更何况它的背上还驮着一个人呢(或许对布里来说,横渡河流也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可它却对此避而不谈)。其二是河面上往来的船只甚多,因此,只要船的甲板上有人,看到两匹马儿游泳渡河,都会大惊小怪的。

    沙斯塔提议到塔什班城以北河的上游去,因为那里河面相对狭窄,容易横渡。但布里却说,那个地方好几里长的河岸边,遍布着花园和游乐场,是泰坎和泰克希娜们经常出入的场所。他们会在河岸边举行舞会,也会在大路上骑马,如果说世界上有个地方最容易遇到熟人,从而把阿拉维斯或布里认出来,那么必定就是这个地方了。

    “如此说来,我们只好乔装改扮了。”沙斯塔建议道。

    赫温则认为最安全的办法莫过于从城门到城门地穿过塔什班城,因为这条线路上行人最多,处在人群的保护下是最不容易被人注意的。此外,它也赞成乔装改扮的方法。它说:“你们两个人都穿得衣衫褴褛的,看上去就像是农民或奴隶。阿拉维斯的盔甲、马鞍以及其他东西,必须卷成一捆,放在我们的背上。你们要假装鞭打我们,这样人们就会认为我们只不过是两匹驮马罢了。”

    阿拉维斯听后,轻蔑地说道:“亲爱的赫温,不管布里怎么伪装,它看上去还是一匹战马!”

    布里听后,从鼻子里喷出气息,又把耳朵稍稍往后靠拢了些,说道:“没错,我也这么认为。”

    赫温还是有点儿担忧,它说道:“其实我还是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计划,但是现在也没办法了,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而且我觉得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跋涉,我们都没有好好梳洗过,几乎也就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了。如果我们再往身上涂一些泥巴,走路的时候再耷拉着脑袋,蹄子也不要抬得太高,这样就会看起来既疲倦又没精神,其他人也就更不会注意我们了,哦,对了,我们的尾巴也不应这样整齐光滑,而是应该再短一些,把毛弄得乱乱的才好。”

    “呵,赫温,如果我们以这个样子回到纳尼亚,那看上去才会格格不入呢!”布里提出了反对意见。

    敏感善良的赫温说道:“唔,话虽这样说,可是我们也要能到得了纳尼亚才行啊。”

    赫温的计划虽然也不是特别完美,但是为了能顺利通过塔什班城,大家最后还是表示同意。计划实施起来并不怎么容易,当天晚上,他们在一个农场偷了几只麻袋,第二天晚上又在另一个农场偷了一圈绳子。沙斯塔把这些行为称为“偷窃”,而布里则称之为“袭击”。后来,他们又决定到一个村庄里给阿拉维斯买一些男孩子穿的破破烂烂的衣服。傍晚时分,沙斯塔拿着旧衣服赶了回来,在小山脚下的树林跟大家汇合。接下来要走的路会直通一座不大的山头,登上这座小山,他们就可以看到塔什班城的全貌了,这让大家感到无比的激动。

    “希望我们能平安通过山脊。”沙斯塔对赫温说道。

    “嗯,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赫温回答道。

    那天晚上,他们沿着伐木工人开辟的小路,穿过森林,到达了山脊。站在山脊上往下望去,山谷里灯光点点,就好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沙斯塔从来没见过大城市是什么样子的,现在突然看到这个景象,他竟然惊讶得差点儿叫出了声。他们在山顶上吃了些东西,随后便选择就地休息。第二天一大早,布里和赫温就叫醒了两个孩子。

    天刚微微发亮,淡淡的鱼肚白悄悄弥漫在了大海的上方,天空中还能依稀看到星星,地上的青草上挂着露珠,湿漉漉地透着寒气。阿拉维斯独自走进了树林,当她回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之前买来的破衣服,而她自己的衣服,则被她卷在一起夹在胳膊下面。她把自己的衣服,连同盔甲、盾牌、短弯刀,还有两副马鞍以及其他马儿需要用到的东西,都装进了麻袋里。布里和赫温给自己的身上涂了很多污泥,看上去脏兮兮的,现在,再把尾巴割短,它们就跟普通的马儿没什么两样了。不过,要割短它们的尾巴,必须还得用到阿拉维斯的短刀,无奈之下,阿拉维斯只得把麻袋重新打开,从里面取出短刀。割尾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尤其是对马儿来说,割得时间越久,对它们的伤害就越大。

    布里低声抱怨着:“老天!我真想狠狠地踢你一脚,但谁让我是一只会说话的马儿呢,我不能那么做,可你的动作实在让我难以忍受了。你不是说要‘割短’我的尾巴吗?可是我怎么觉得你是在‘拔掉’它呢!”

    此时的天色还没有亮起来,温度依然很低,等沙斯塔和阿拉维斯把两匹马的尾巴都割短了的时候,他们已经冻得手指冰凉了。随后,他们把大大小小的麻袋绑在马儿身上,自己爬上马背,抓住缰绳,开始了新的旅程。

    布里一边走,一边叮嘱道:“大家记住,到了塔什班城,我们一定要尽量待在一起,如果万一走散了,我们就到那个说好的坟场集合。谁要是先到了,就一定要等其他人。”

    沙斯塔也对布里和赫温补充道:“你们两个也要记住,你们现在已经是‘普通的马儿’了,不管发生什么事,你们可千万别再开口说话了!”

    4﹒纳尼亚人

    由于天色依然昏暗,雾气笼罩着山谷,所以沙斯塔并不能看清山谷里的景物。眼前雾气升腾,就如同处在一片大雾的海洋中一般,一些圆形的屋顶和小小的尖塔从里面隐约冒出。

    随着阳光的逐渐出现,眼前的景物也跟着慢慢清晰起来。在他们的面前,是一条宽阔的大河,大河分开成两个支流,中间的岛上便坐落着塔什班城。塔什班城高耸入云,非常壮观,在全世界都是数一数二的。岛的周围建有高大的城墙,其间分布着许多堡垒和塔楼,这样的布局有利于构建防御。河流的水时不时地拍打着这座城池,沙斯塔看着眼前的堡垒群,已经没有心思去一个一个地数了。

    城墙里面的岛上有一座小山,小山上布满了建筑物,有蒂斯罗克的宫殿,还有塔什神的庙宇,台阶一层连着一层,街道一条通着一条,层层叠叠,错综排列。台阶两旁都种满了橘子树和柠檬树,看上去既漂亮又美观。小山上随处可见的还有带屋顶的花园、阳台、深而大的拱廊、柱廊、塔尖、矮墙等等,不同建筑的塔尖耸入高空,很是壮观。等到太阳完全从海面上升起的时候,耀眼的阳光便照映在寺院的镀银圆屋顶上。屋顶很大,把阳光统统反射出来,沙斯塔站在远处都觉得眼花缭乱。

    “继续走,沙斯塔。”布里不断地提醒。

    山谷两旁的河岸上林立着众多的花园,看上去简直跟森林一样。大约十五分钟之后,他们来到了花园之间,行走在一条平坦的大路上,两旁都是雪白的墙垣,下垂的花木枝条从墙里伸了出来。

    “啊!这个地方可真了不起啊!”沙斯塔满心敬畏地赞叹道。

    “确实如此,”布里说,“但我只希望我们能安全地穿过城市,然后直接朝纳尼亚和北方奔去!”

    这个时候,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并逐渐变得响亮,随后整个山谷好像都被它震动了起来。这是一种乐声,庄严而激烈,听了不禁让人觉得胆战心惊。

    “这是打开城门的号角声,”布里说道,“再走一会儿就到了。阿拉维斯,当心,你的肩膀要再下垂一些,走路的步伐也要再沉重一些,要竭力把自己装得不像个公主。你要在脑子里想着自己挨过臭骂、挨过拳打脚踢。”

    “说到这一点,”阿拉维斯说,“你的脑袋也要往下再耷拉一点儿,竭力装得不像一匹战马。”

    “嘘,别出声,咱们到了。”布里小声说道。

    没错,沙斯塔他们的确已经到达了塔什班城。来到河边,一座多孔大桥在他们面前铺展开来,桥面上的道路平滑而干净。在阳光的照耀下,河水快活地流动。在河岸的右边,他们看到了一些帆船的桅杆。大桥上有一些农民,有的赶着驮着货物的驴子或骡子,有的则把篮子顶在自己的脑袋上。这是个很好的机会,沙斯塔便和朋友们快步走了过去,一同混到了人群之中。一切看上去顺理成章,不过阿拉维斯的脸上却露出了一种奇怪的神情。

    “怎么了?有什么情况?”沙斯塔低声问阿拉维斯。

    阿拉维斯恼怒地低声抱怨道:“是啊,在你看来当然没有什么不好了。你又没来过塔什班城。想当初我来这里的时候,以我的身份应该是坐在轿子里,然后围着一大群的仆人,前面是士兵开道,后面是奴隶跟着,就像我要去蒂斯罗克的王宫赴宴一样,可是现在呢,没有轿子和仆人也就算了,竟然还得偷偷摸摸的,我心里能舒服么!但你可不一样。”

    沙斯塔体会不到阿拉维斯说的话,但他觉得她现在的抱怨完全都是多余的。

    大桥的另一端,矗立着高高的城墙,黄铜制成的城门敞得大大的。城门洞看上去又高又宽阔,因为它的高度太高,倒显得宽度有些不足了。城门的两边站着六个士兵,他们分别拿着长矛,站得端端正正。阿拉维斯看到这个场面,心里禁不住想道:“他们要是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肯定会马上立正,然后向我敬礼。”

    沙斯塔、布里和赫温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们此时只想着如何能够安全地穿过城门。一路上,他们不停地在心里祷告,希望守门的士兵不要问他们问题。庆幸的是,士兵们并没有拦住他们,只是有一个士兵从农民的篮子里拿起一根胡萝卜,使劲向沙斯塔扔过去,打在了他的身上。士兵说道:“嗨,小马夫,瞧瞧,你竟然用你主人的马儿来运送货物,被他知道你可就完蛋了。”

    士兵的话让沙斯塔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沙斯塔突然意识到,稍微对马有些了解的人,都会看出布里和其他的马是不一样的。

    情急之下,沙斯塔只得说道:“是我的主人吩咐我这样做的。”其实,如果沙斯塔沉默着不回答,那士兵也就不会说什么了,可他现在回答了,那士兵却不乐意了。士兵在沙斯塔的脸上狠狠地打了一拳,差点儿把他从马背上打下来。

    “你这个浑身肮脏的臭小子,这一拳给你一个教训,跟别人说话的时候可要有礼貌些!”士兵怒气冲冲地大喊道。

    沙斯塔对于挨打早已习以为常,所以他只是捂着脸小声哭了一会儿就没事了。那士兵吼完之后,也就没有再为难他们,这样一来,他们一行人便顺利地溜进了塔什班城。走进城门,眼前的景象就没有最初远远望过来的时候那样富丽堂皇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窄窄的街道,街道两边的墙上没有窗户。街上的人很多,简直超乎了沙斯塔的想象,有和他们一样,走进城门去市场的农民,也有卖水、卖甜食的摊贩,还有脚夫、士兵、乞丐、奴隶和衣衫褴褛的儿童,除此之外,街上还可以看到来回走动的母鸡以及迷了路的小狗。所有这些,夹在着肮脏的酸臭味,牲畜的粪便味,大蒜、洋葱味和随处可闻的垃圾味,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实在是难闻极了。

    沙斯塔不认得路,他只能拉住缰绳装作带路的模样,其实眼睛会时不时地看看布里的鼻子,因为布里会悄悄地动动鼻子来给他指引方向。走了一会儿,他们便沿着街道向左转去,接着走上了一个陡峭的小山。小山上的空气比街道新鲜多了,风景也变得好看起来。山路的两旁种着大树,右边盖着房子,而向左边望过去,则可以跳过城镇的屋顶,看到河流的上游。随后,他们向右转了一个U字型的弯儿,又继续赶路。山路弯弯曲曲,一直通向塔什班城的中心。就这样又走了一会儿,道路就变得好走多了。此时,他们已经可以看到塔什班城里最着名的雕像了,那是上帝和卡乐门英雄们的巨大雕像,它们被放置在闪闪发光的基座上,看上去既庄严又雄伟,不过制作工艺却不怎么样。炙热的太阳把人行道烘烤得几乎发烫,两旁的棕榈树和圆柱形的拱廊在路面上投下错综的阴影。穿过了数不清的拱形大门,沙斯塔瞧见了苍翠的树木,清凉的泉水还有柔软的草坪。他禁不住猜测住在这漂亮的地方必定会舒服极了。

    每当到了需要拐弯的时候,沙斯塔都期盼着他们能赶快穿过人群,可是,走了好久,他们依然还在人群之中。人很多,他们行进的速度就会非常缓慢。而当他们听到不远处传来几声响亮的呼喊,比如“闪开,闪开,给泰坎把路让开”,或者“泰克希娜来了,前面的人让路”,又或者“第十五代大臣要通过,让开,让开”,再或者“给大使把路让开”,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有重要的贵宾通过,拥挤的人群会立刻分开成两部分,被逼到路旁的墙角边,而沙斯塔他们也就不得不停下脚步来等一会儿了。越过人群的脑袋,沙斯塔看到那些大王爷或者夫人们都懒洋洋地坐在轿子里,然后由四个或六个身材魁梧的奴隶抬着。奴隶们通常都是赤裸着上身,把轿子扛在肩膀上。在塔什班城有这样一条规矩,那就是如果在街上行走,对面过来一个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那就必须给对方让路,让对方先走,否则就会遭到鞭打或者矛戳的惩罚。

    就这样,沙斯塔他们慢吞吞地向前行走,一路上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可是就在距离山顶很近的一条华丽街道上,意外还是发生了。

    “闪开!闪开!快闪开!”一个声音从前方传来,“蒂斯罗克的贵宾要过来了,快给这位白皮肤的外族国王让路!给纳尼亚的君主们让路!”

    沙斯塔拉住缰绳想让布里向后退去,然而,就算布里是匹会说话的纳尼亚马儿,它也不是那么容易立刻退回去的。在他们的后面站着一个妇女,手上提着一只尖角的篮子,此刻,她正用手里那只篮子抵住沙斯塔的肩膀,嘴里还不断地嚷嚷:“喂,你往哪里走啊!挤着我了!”说话间,沙斯塔只觉从旁边又冒出一个人,一下子就朝他挤了过来。慌乱之中,沙斯塔不小心松开了布里的缰绳,接着,他身后的人群拥挤成了一团,而他自己,则根本没办法挪动了。就这样,沙斯塔被人群推到了最前面,这时,他的确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从对面走过来的那些身份尊贵的大人物了。

    这些人跟之前路上碰到的那些有身份的人都不一样。队伍里只有一个卡乐门人,他走在最前面,一个劲儿地大喊着:“闪开,闪开!”而且,这个队伍里没有坐轿子的人,即便是那些身份尊贵的大人物,也是在徒步行走的。他们大约有五六个人,沙斯塔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长相的人,首先,他们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大部分的头发都是金黄色的。其次,他们的穿着也跟卡乐门人不同。卡乐门人都穿着长袍,可是这些人的膝盖以下都是赤裸着的。他们也都穿着颜色鲜艳的束腰外衣,漂亮而华美,有树木的青翠色,也有可爱的嫩黄色,还有天空的蔚蓝色。这些人的头上没有裹头巾,而是带着镶有珠宝的钢帽或者银帽,其中有一顶帽子的两边还缀着小翅膀。队伍中还有少数几个人头上并不戴帽子,他们把长剑挂在腰间,那些剑都是长长的,直直的,完全不同于卡乐门的弯刀。更奇怪的是,卡乐门人都绷着脸,而这些人看上去却表情自在,走起路来也是摇摇晃晃的,一边走一边说笑,队伍中间有个人还在吹口哨。他们的神态十分放松,而且友好,似乎愿意和任何人做朋友,也愿意原谅任何不友好的人。沙斯塔看着这个场面,觉得有趣极了。

    然而,就在这时,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金发男子中的领头人突然指着沙斯塔大喊起来:“他在那儿!我们那里逃跑的人就在那儿!”那人叫喊着,就冲过来抓住了沙斯塔的肩膀,然后扬起手扇了他一个耳光。这个耳光十分响亮,比起让人痛苦,似乎更能让人觉得失了身份,丢了脸。

    那人摇晃着身体继续说道:“天呐!你真应该感到羞耻!苏珊女王哭得眼睛都红了,而你,却在外面闲晃了一整夜!你到底跑到哪儿去了?”

    周围的人一听,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沙斯塔的脸上,这让他觉得既惶恐又难堪。如果可能的话,沙斯塔真想钻到布里的肚子下面,然后悄悄溜走。可是,现在那些金发男子们把他团团围住并紧紧抓着他,根本不给他逃跑的机会。

    沙斯塔真的很想向这些人解释,他们肯定是认错人了,他只不过是穷渔夫阿什伊什的儿子。可是,沙斯塔却不能解释,尤其是在这种地方。这里的人太多了,一旦他开了口,说自己是什么人,从哪儿来,在做什么事,那么,就必定会有人问他马是从那儿来的?阿拉维斯又是什么人?这样一来,他们肯定没法穿过塔什班城了。沙斯塔瞧了瞧布里,想向它寻求帮助,然而布里并不想让别人知道它会说话,所以从头到尾它都像一头蠢笨的普通马儿一样,站在那儿,一声不吭。至于阿拉维斯,沙斯塔根本不敢看她,他也不想再引起他人的注意。沙斯塔来不及思考太多,这时,只听见那个领头的人又说道:“现在好了,珀里丹,我们一人搀着小王爷的一只手,记住,要轻一点儿。现在我们把他带回王宫,尽快让女王看到安然无恙的小王爷,这样她才会放心。”

    就这样,沙斯塔一行人还没有走到塔什班城一半的路程,就出现了这样的意外。所有的计划全都被打乱了,沙斯塔还没来得及跟大家道别,就被这些人带走了。

    沙斯塔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他被两只有力的手臂夹在中间,只能迈开大步跟着向前走。这些人边走边聊,沙斯塔听到了“纳尼亚国王”,他猜测那个人肯定是个国王,那么也就意味着当他们把他带到国王面前时,国王肯定会问他很多问题,比如你到哪儿去了?你怎么偷跑出来的?你的衣服呢?你意识到你的顽皮了吗?

    然而,这些仅仅是猜测而已,等到沙斯塔真的被带到国王面前的时候,国王却只说了一个字:“皮!”

    沙斯塔想不出什么妥善的回答方式,所以只能闭着嘴巴不回答。

    “怎么不说话?装哑巴?”国王问道,“我必须明确告诉你,王子,你是个有地位的人,你的血统也是十分高贵的,所以,比起淘气调皮来讲,你这样的沉默跟你的身份更不相符。要说偷偷溜出王宫,那可以当成是小孩子贪玩成性不懂事,可你是我阿钦兰国王的儿子,你应该勇于承认一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耷拉个脑袋装哑巴!你现在的样子看上去跟卡乐门的奴隶没什么两样!”

    国王的话说得很严厉,但沙斯塔还是觉得这位年轻的国王很和善,起码比之前那几个带他回来的人和善多了,因此他很想给国王留下一个好印象。

    随后,那几个纳尼亚人又紧紧抓着沙斯塔的双手,带着他通过一条狭长的小路,在下了一小列台阶之后,又走上另一列台阶,最后走到一个宽阔的大门口前。大门旁边的墙是雪白雪白的,左右两边各长着一棵高大的柏树。他们走进拱门,来到一个院子里,说是院子,其实也是一座花园。花园中间是一个大理石做成的小水池,泉水潺潺落入池内。在水池的周围,是被修剪整齐的草坪,上面长着橘子树。草坪的四周都是雪白的墙,那墙上爬满了蔷薇花。这里的空气很清新,没有街道上的尘土和拥挤。

    沙斯塔来不及多看,就被迅速带过花园,然后走进一个由侍卫把守的黑暗的大门里。之后,他们又带他进入了一段走廊,走廊的地面是冰凉的石头,这让沙斯塔原本炙热的双脚顿时感到了一丝凉意。他们走上楼梯,不一会儿,便来到一个巨大而敞亮的房间里。沙斯塔站定,瞧了瞧这间大房子。窗户都是面朝北敞开着,因此阳光并不能照进房间里。地板上铺着一条色彩鲜艳的地毯,那花色是沙斯塔从来没有见过的。他把双脚踩在地毯上,就好像踩在厚实的青苔上一样,非常舒服。

    在房间四周靠墙的位置摆满了低矮的沙发,沙发上放了很多靠垫。房子里站了很多人,其中有几个人的样貌有点儿奇怪,不过,不等沙斯塔细细考虑这些,就看到一位异常美丽的女士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径直走到他的面前,伸出手将他抱在了怀里。女士一边亲吻着沙斯塔,一边说道:“哦,科林,科林,你怎么能偷偷跑出去呢?自从你的母亲去世以后,我们就是最要好的朋友了。我们一起出去,可是回来的时候你却不见了,你让我怎么向你的父王交代啊?纳尼亚王国和阿钦兰王国自古以来就是友好的邻邦,如果你真的不见了,那这件事情就很有可能成为两国开战的导火索啊!我们是一起玩儿的好伙伴,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们呢?你真的是太顽皮了!”

    沙斯塔见状,心里终于有了一些明了,他想:“不管阿钦兰是什么地方,眼前的这些人一定是纳尼亚王国的人,他们也肯定是把我误认为是阿钦兰的一个王子了。至于那真正的科林在哪儿,我也并不知道啊。”沙斯塔只是在心里想想,却不能大声地说出来。

    女士把双手放在沙斯塔的肩膀上,温柔地问道:“科林,你到底上哪儿去了?”

    “我——我也不知道啊。”沙斯塔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国王有些无奈,他说道:“哎,真是没办法,苏珊。不管怎么问,他就是不说,而且谁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国王陛下!苏珊女王!爱德蒙国王!”沙斯塔转过身去,看到了说话的人。这个人的长相很奇怪,恰恰就是沙斯塔刚才看到的那几个奇怪的人之中的一个。不知道为什么,沙斯塔顿时觉得无比恐惧。这个人的个子和沙斯塔差不多高,腰部以上是人的上半身,但是他的腿却像一只羊,还长着腿毛、羊蹄和一条羊尾巴。他的皮肤非常红,头上的头发卷曲在一起,两支羊角从头发里伸了出来,下巴上还长着短而尖的胡子。确切地说,这个人是一只羊怪。沙斯塔没见过他的画像,也没听任何人提起过。不过,凡是读过《狮子、女巫与魔衣橱》的人,都知道这个羊怪的名字叫做图姆纳斯。苏珊女王的妹妹露茜找到进入纳尼亚王国的秘密通道时,第一个遇到的就是图姆纳斯。不过,如今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做纳尼亚王国的国王和女王已经很多年了,而图姆纳斯也比以前老多了。

    羊怪看了看沙斯塔,说道:“陛下,小王爷可能有点中暑了,他的模样看上去迷迷糊糊的,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呀。”

    听了羊怪的话,大家便都不再责怪沙斯塔了,也没有人再问他问题了。众人把沙斯塔安顿在沙发上,然后用靠垫垫在他的脑袋后面,接着给他呈上装满了冰冻果汁的金杯,并嘱咐他要保持安静。沙斯塔做梦都没有想过自己会躺在如此柔软舒适的沙发上,也没有想过自己能喝上如此美味的果汁。不过,他还是会担心布里、赫温还有阿拉维斯,不知道他们三个现在怎么样了;而他自己又该如何脱身,然后到坟场去和他们会和;又或者假如这个时候那个真正的科林突然出现了,那他又该怎么办?但此时,沙斯塔太舒服了,那些问题似乎都不太重要了,说不定过一会儿就有好吃的东西呢。

    当时,那个房间里的人看上去都十分有趣。有沙斯塔刚才见过的那只羊怪,还有两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小矮人,另外,还有一只很大的渡鸦,除此之外,其余的都是些年轻的成年人。他们不论男女,都有着比卡乐门人漂亮的面容和好听的声音。没多大工夫,沙斯塔便发现自己对他们的对话很感兴趣。只听国王对刚才亲吻过沙斯塔的那位苏珊女王说道:“女王,你现在是怎么想的呢?我们在这儿已经待了三个星期了,你决定了吗?到底要不要嫁给你的仰慕者,拉巴达什王子呢?”

    苏珊女王摇了摇头,回答道:“不,弟弟,就算把塔什班城里所有的金银珠宝都给我,我也不会嫁给他的!”沙斯塔一听,不由得觉得意外,原来,眼前的两个人虽然身份是国王和女王,可他们竟然不是夫妻,而是姐弟。

    这时,又听见国王接着说道:“没错,姐姐,如果你真的看中了他,那么我就不会爱你了。告诉你吧,当初蒂斯罗克的大使来纳尼亚提起这门亲事和之后王子在凯尔帕拉维尔做客时,你竟然对他很有兴趣,这真的让我觉得非常意外。”

    苏珊女王回答道:“爱德蒙,真的很抱歉,那时候的我真是太愚蠢了。不过,这位王子刚到纳尼亚的时候,的确和他现在在塔什班城时的作风是完全不一样的。大家都可以证明,当时至尊王专门为他举行了骑马和长矛的比赛,而他也表现出了神奇的技艺。在纳尼亚做客的七天里,他是那样的温顺,彬彬有礼。可是,现在在塔什班城,他却流露出了截然不同的另一面。”

    “哇!”渡鸦突然大叫一声,“俗话说得好,要判断熊的本质,就必须先看看它在自己的窝里是什么样子的呢。”

    “没错,萨罗帕德。”一个小矮人说道,“换句话说,就是只有跟我生活在一起,你才能了解那个真正的我。”

    “是的,”国王表示赞同,“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了这个人的真面目,他简直就是个骄傲、凶残、奢侈、冷酷和自负的暴君!”

    苏珊女王听到国王这样的话,便接着说道:“好吧,以阿斯兰的名义发誓,我们今天就离开这里吧。”

    然而,国王却摇了摇头,说道:“姐姐,事情并没有你想象的这么简单。在这两天,我想了很多,也有了很多比较成熟的想法,我现在就告诉你,但是绝对不能让外人知道。”国王说着,抬头看了看房门,说道,“珀里丹,你站在门口,留心门外,小心别让塔什班的密探溜进来!”

    听到国王这样说,屋子里所有的人都立刻变得警觉起来。苏珊女王跳起来,小跑到国王的面前,问道:“爱德蒙,你怎么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5﹒科林王子

    “亲爱的姐姐,”爱德蒙国王回答道,“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勇敢起来。实话告诉你吧,我们的处境非常危险。”

    “爱德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苏珊女王继续问道。

    爱德蒙国王回答道:“大家都知道,以我们现在的身份,要离开塔什班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如果你真的看上了拉巴达什王子,那么事情就会好办了,他自然也会把我们当成他的贵宾,不过,如果你毫不犹豫地拒绝他的话,那他肯定会勃然大怒,说不定还会把我们抓起来,那时候,我们也就和一般的囚犯没什么两样了。”

    一个小矮人听后,忍不住轻轻吹了声口哨。

    “哦,陛下,听着,听着,”那只叫做萨罗帕德的渡鸦嚷嚷着说道,“我们现在的情况就好像龙虾在虾篓里一样,进来容易出去难啊!”

    爱德蒙国王点点头继续说道:“情况的确不怎么乐观,今天早上我和拉巴达什王子在一起闲聊,发现他的确是个一意孤行的人,他下达的意愿,所有人就必须执行,不能有任何反抗,否则他便会勃然大怒。这么久以来,你都没有给过他一个明确的答复,这让他变得有些恼怒了。今天早上他不断地问我你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的,当然,我并没有急于回答。我含糊着转换了话题,只是闲聊了一些轻松的笑话,我希望我这样的反应能让他意识到他并不应该那样急于求成,不过仅仅是这样,他就已经开始生气了。接下来的聊天中,虽然他说话的语气还是那样彬彬有礼,不过我能听得出来,他的每一句话里都有着威胁和恐吓的意思呢。”

    “国王说得没错,”图姆纳斯也说道,“昨天晚上我和塔什班城的大臣一起吃晚餐的时候,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那个大臣问我喜不喜欢塔什班城,我当然不喜欢这里了,我不能告诉他实话,但是我也不想撒谎,于是我说,塔什班城非常好,不过现在夏天来了,我倒是更喜欢纳尼亚凉爽的树林和布满露珠的小山坡。然后那个大臣就笑了,他笑得一点儿都不友善,还对我说道:‘小羊啊,给我们的王子留下一个新娘,你就可以回纳尼亚去,然后继续自由地跳舞,没人会再阻拦你了。’”

    苏珊女王听后,忍不住大声叫道:“你是说,他真的会强迫我做他的妻子?”

    “不,苏珊,”爱德蒙国王说道,“不做妻子,就得做奴隶,这才是让我最担心的呢,如果真的那样的话,就更加糟糕了呀!”

    “可是他怎么能这样武断霸道呢?难道蒂斯罗克认为我们的哥哥就会这样忍气吞声吗?至尊王才不会容忍这样的暴行呢!”

    “陛下,”珀里丹对爱德蒙国王说道,“我想,他们不会那样霸道的,他们应该也会顾忌纳尼亚王国的武力吧!”

    “唉,”爱德蒙国王叹了口气,说道,“你想得太天真了。在我看来蒂斯罗克根本就没有把纳尼亚王国放在眼里。我们的国家小,而且位置刚好处在大国的边缘。我们对于大国的国王当然是十分憎恨的。但很显然,蒂斯罗克是想将这些小国家一起吞并掉的。当初拉巴达什王子来凯尔帕拉维尔的时候,虽然说是作为你的爱慕者来向你求婚,但事实上也只是找了个借口,说不定他们是想把纳尼亚和阿钦兰两个国家都占为己有。”

    “哼,让他来试试吧。”另一个小矮人也接话说道,“虽然我们的国家小,但是在大海上,我们和他们是一样强大的!如果他们从陆地来进攻,那么他们就得先穿过大沙漠。”

    “话说得没错,但是你觉得穿过大沙漠对他们来讲很难吗?”国王说着,又转头看着渡鸦,说道,“萨罗帕德,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我知道那个大沙漠,而且我也很了解它。”渡鸦回答道,“在以前的日子里,我经常在那个大沙漠上翱翔,飞得又高又远。”渡鸦的话让沙斯塔感到非常好奇,他不由得竖起耳朵认真听了起来。

    只听渡鸦接着说道:“我敢断定,如果蒂斯罗克准备从大陆进攻的话,那么他就永远不可能率领庞大的军队进入阿钦兰。因为,陆地上的泉水太少了,根本不能够解决所有士兵和牲口的饮水问题,所以,就算他们赶了一天的路到达了那儿,他们也没办法坚持太久。可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绝对,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另一条路前进。”

    渡鸦说到这儿,沙斯塔听得更加认真了。

    渡鸦接着说道:“这条路要从古代国王的坟场出发,迎着皮尔峰的双峰向西北方行进。就这样骑马行进一天左右的时间,便会到达一个石头山谷的入口处。那个入口处非常狭窄,一般情况下,行人是很难发现它的。就算离它只有二百米,在路过的时候也是很难注意到的。站在入口处向山谷里面望去,既看不到青草,也看不到水,更不要说其他的东西了。不过,如果骑着马继续向山谷里前进,接着就会看到一条河流,沿着河流一直向前,便会到达阿钦兰的境内了。”

    苏珊女王不禁担忧地问道:“卡乐门王国的人知道这条路吗?”

    这时,爱德蒙国王又说道:“好了,朋友们,讨论这个问题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啊。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当纳尼亚王国和卡乐门王国发生战争的时候,哪个国家会取得胜利,而是现在该怎样做才能挽回女王的荣誉,并且还得尽快从这个可怕的地方逃离出去。虽然我的哥哥,至尊王彼得有实力率领军队将蒂斯罗克打败,不过要真是到了那个时候的话,我估计我们也早就已经被杀死了,而苏珊女王也早已成为拉巴达什王子的妻子。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女王成为了他的奴隶。”

    “可是,陛下,咱们有武器啊,”第一个说话的小矮人又开口说道,“而且这幢房子完全可以用来防御。”

    国王回答道:“你说的这个我也明白,如果遇到那样的情况,我们所有的人都一定会誓死奋战,除非是我们死掉了,否则他们是永远伤害不了苏珊女王的。但是我们现在的处境就像老鼠掉进了陷阱里一样糟糕,所有的战斗也都只是徒劳啊。”

    “是啊,是啊,”渡鸦哇哇地说道,“能在这里誓死奋战,坚持到最后,那自然是很好的,将来也会成为众人口中的英雄,不过,即便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就算开头打退了几个敌人,但说不定敌人很快就会想要放火烧掉整座房屋呢。”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苏珊女王一边说,一边痛苦地流泪,她用双手捂住脸颊,呜咽地说道,“唉,如果我还在凯尔帕拉维尔就好了。卡乐门的大使来求婚之前,我们生活得多快乐呀!那时候摩尔人正在为我们建造一个花园呢……唉……唉。”

    “苏珊,你要勇敢些。要记住——”爱德蒙国王说着,又转头对羊怪说道,“图姆纳斯,你怎么了?”

    原来,在爱德蒙国王说话的时候,那只叫做图姆纳斯的羊怪用双手抓住他头上的两只角,就好像他的脑袋要掉下来一样,而且他还在不停地扭动着身体,看上去十分痛苦。

    图姆纳斯一边扭动,一边说道:“别跟我说话,别跟我说话。我正在考虑一个问题,我简直快要窒息了,等等,等等,请等一下。”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看到他这个样子,大家也都立刻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羊怪抬起头来,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他用手抹了抹额头,说道:“现在唯一的困难是该怎么做,才能带上备用的东西安全地到达我们自己的船上,而且在做这一切的时候不能被人发现,更不能被人从中阻挠。”

    “是啊,”小矮人说道,“这困难就好像乞丐要骑马,可是没有马儿一样。”

    图姆纳斯又不耐烦地说道:“啊,等一下,等一下,我们现在必须找个借口,最好今天就能到船上去,而且带些东西。”

    爱德蒙国王听后有些犹豫,只能缓缓地说道:“哦,哦。”

    羊怪随后说道:“我看这样吧,陛下就说明天晚上我们的大帆船‘灿烂晶莹’号会举办一个盛大的宴席,然后邀请拉巴达什王子来参加,当然,陛下在邀请王子的时候,语气一定要真诚,这样的话可以给王子一个希望,那就是苏珊女王的态度已经开始有所转变。如此一来,女王就可以轻松地把这件事情应付过去了。”

    渡鸦一听,就嚷嚷道:“陛下,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呀。”

    “对啊,对啊,”图姆纳斯兴奋地说道,“陛下这样一说,我们就可以一整天都待在船上了,而且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他们肯定会认为我们是在准备迎接晚宴的客人。我们还要派人到市场去,买水果,买糖果,买酒,我们不能吝啬,这样看起来才像真的要举办宴席一样。对了,我们还得邀请魔术师、杂技演员、舞蹈演员和吹长笛的师傅,明天晚上把他们也都请到船上来。”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爱德蒙国王听后,一边搓着双手,一边说道。

    图姆纳斯点点头,接着说道:“然后,咱们大家今天晚上就可以上船,等到天一黑,我们就——”

    “我们就可以扬起篷帆,然后划起船桨——”爱德蒙国王打断了他,说道。

    “然后我们就到了海上了。”图姆纳斯兴奋地大叫,甚至还蹦蹦跳跳地跳起舞来。

    “是的,是的,那时候我们就会一路向北了。”第一个小矮人说道。

    “没错,我们会奔向回家的方向!哦,纳尼亚,万岁!”另一个小矮人也跟着说道。

    “哈,等拉巴达什王子第二天早晨醒来,他会发现他的猎物都不见了。”珀里丹也拍着双手说道。

    “哦,亲爱的图姆纳斯师傅,”苏珊女王一边说,一边搀着图姆纳斯的手臂,她摆动着身体,和他一起跳起舞来,她说道,“你的主意真是好极了,我们就要得救了,是你救了大家。”

    “可是,拉巴达什王子会追杀我们的。”说话的是另一位王爷,沙斯塔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是什么。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倒没什么担心的了。”爱德蒙国王说道,“我观察过,他们在河上的船只里,既没有高大的战舰,也没有能航速飞快的大帆船,如果他们有能力追上我们的话,我们也不用紧张,‘灿烂晶莹’号绝对可以击沉他们的船只的。”

    “陛下,”渡鸦拍拍翅膀说道,“我们已经商量了七天了,现在看来只有羊怪的办法最高明。唔,我们鸟儿说得好,要想生蛋,就得先盖个窝。那么现在我们就应该先吃饭,然后再立刻动手准备。”

    大家听到渡鸦这么一说,就都站起身来。他们打开房门,王爷和其他的随从都站到了一边,让爱德蒙国王和苏珊女王走在最前面。沙斯塔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些什么,这时,只听图姆纳斯对他说道:“哦,殿下,你先躺一会儿,过会儿我就给你送些点心来。接下来的事情让我们去准备就好了,你只需要好好休息就行了。”于是,沙斯塔又乖乖地把脑袋重新放回了枕头上,眼看着其他人都一一离开,不一会儿,这间大房子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老天,真是太可怕了。”沙斯塔心里想着。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情况都告诉给纳尼亚人,以此来寻求他们的帮助。从小到大,沙斯塔一直跟着阿什伊什生活,而阿什伊什是一个性格粗暴,心肠狠毒的人,所以,沙斯塔从小便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如果他还可以想到解决事情的办法,那么他就绝对不会向大人们透露哪怕一点点。在沙斯塔看来,那些大人们总是想要阻挠或者破坏他要做的事情。并且沙斯塔也认为,布里和赫温是纳尼亚的马儿,它们会说话,说不定纳尼亚的国王还会喜欢它们,可是,他是绝不可能喜欢阿拉维斯的,因为阿拉维斯是个卡乐门人。就算国王不把她当奴隶卖掉,也会把她再次送回到她的父亲那儿去。而至于沙斯塔自己……他在心里偷偷想道:“我现在更不能告诉他们真相了。我已经听到了他们所有的计划,如果我现在告诉他们我并不是科林王子,他们肯定会大发雷霆,而且他们也会担心我会向蒂斯罗克告密,出卖他们。要是真正的科林王子出现了,那我的真实身份就暴露了,那他们肯定会杀了我的!”瞧瞧,沙斯塔能这样想,就说明他对纳尼亚王国的一切还是一点儿都不了解的。

    “怎么办?怎么办?”沙斯塔不停地问自己,突然,他瞪大了眼睛,“哎呀,那个羊怪又回来了。”

    羊怪轻轻跳着,好像跳舞,又好像是小跑,他走进房间,手里捧着一个盘子。那个盘子非常大,几乎和他的身体不相上下。羊怪走到沙发旁边,把盘子放在一张镶嵌着螺钿的桌子上,接着,他便交叉着双腿坐在了地毯上。

    “嘿,科林王子,”羊怪对沙斯塔说道,“来,好好地吃一顿吧,这应该算是你在塔什班城吃到的最后一顿饭了。”

    沙斯塔瞧了瞧大盘子,上面果然摆满了美味,而这些美味都是很具有卡乐门特点的。别人喜不喜欢不敢说,沙斯塔是很喜欢的。盘子里有龙虾,有沙拉,有肚子里塞着菌类和杏仁的鹅,有鸡肝、米粒、葡萄干、果仁搅拌在一起的烘抄什锦,还有冰镇的瓜果、奶油醋栗、奶油桑葚等等,这些都可以和米饭放在一起煮着吃,并且味道都十分鲜美,另外,盘子里还有一小壶酒,那酒是黄色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被称之为“白酒”。

    沙斯塔一边吃,一边听羊怪说话。因为羊怪觉得沙斯塔刚刚因为中暑,现在一定还没有恢复过来,于是便不停地说话,以便让他觉得不再那么难受。羊怪告诉沙斯塔,等他们返回到纳尼亚之后,他就不用再受苦了。此外,羊怪还讲到了他善良的父亲,讲到了阿钦兰的国王伦恩,讲到了要隘南坡国王所居住的堡垒。羊怪对沙斯塔说:“科林王子,你可别忘了,等到你下一次生日的时候,国王会送你一套盔甲和一匹战马作为生日礼物。那将会是你人生中的第一套盔甲和第一匹战马。得到它们,殿下就要开始学习骑马、握着长矛冲刺和比武了。等再过几年,如果中间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你就会成为凯尔帕拉维尔的骑士了。这是彼得国王答应过你父王的,而且他还要亲自封给你这个头衔。当然了,在这期间,虽然纳尼亚王国和阿钦兰王国之间的道路崎岖狭窄,但是两个国家还是会有很多交涉和来往。对了,你还要记得你答应过我,你要来纳尼亚和我住上一个星期,我们一起过盛夏节,那时候森林的中心会举办大型的篝火晚会,羊怪和树精会一起跳舞,跳整整一晚上呢。哦,哦,说不定我们还会看到阿斯兰呢!”

    等沙斯塔吃完饭,羊怪便叮嘱他还需要好好休息一阵子。“你再休息一会儿吧。”羊怪补充道,“我们还要等很久才能上船呢,到时候我来叫你。等上了船,我们就会一路向北,直奔纳尼亚了!”

    羊怪说完,便站起来走出了屋子。对于那顿美味的饭菜和羊怪告诉他的那些事情,沙斯塔都觉得十分开心。等羊怪离开了之后,他的想法就变得和先前的有些不同了。此刻,沙斯塔希望那个真正的科林王子不要出现,那么他就可以坐船去纳尼亚了。至于那个真正的科林王子在塔什班城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沙斯塔可就没有心思去考虑了。不过,沙斯塔还是有点儿担心阿拉维斯和布里,现在他们一定在坟场上等着和他汇合呢。

    但很快的,沙斯塔便开始劝解自己,他自言自语地说道:“唉,我也没办法啊。反正那个阿拉维斯也对我不怎么友好,她总是认为跟我走在一起,让她没面子,是我沾了她的光,现在好了,她刚好可以高高兴兴地一个人走了。”而且,沙斯塔渐渐觉得与其辛辛苦苦地穿过大沙漠,倒不如从海上直接坐船去纳尼亚来得更舒服些。

    沙斯塔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无论是谁,要是一大早就出发,走了很长很长的路,还经历了许多惊险,之后有机会美美地吃上一顿,再在凉快的大屋子里,躺在柔软的沙发上,这个时候四周又恰好很安静,偶尔有一只蜜蜂从窗户飞进来,在耳边嗡嗡嗡地叫着,在这种情况下,谁都会睡着的。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屋子里响起一声响亮的啪啦声。沙斯塔吓了一大跳,立刻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他睁大眼睛环顾四周。此时的光线和先前的完全不同了,沙斯塔意识到自己肯定已经睡了好几个小时了。他瞧了瞧,终于发现了响声的来源。原来是放在窗台上的一个名贵的瓷瓶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掉在了地上,已经摔成了碎片。但是,沙斯塔并没有太在意这个,令他感到惊奇的是,他发现在窗台的外边,扒着一双手。那双手越抓越紧,看得出十分用力,就连手指的关节都有些发白了,没过一会儿,窗台上又出现了一个脑袋、一副肩膀,再过一会儿,窗台上出现了一个男孩子。这个男孩子和沙斯塔的年龄差不多大,正跨在窗台上,一条腿已经伸进了房间里面。

    沙斯塔惊呆了,他从来没有在镜子里看到过自己的脸,就算他看到过,在一般情况下他也不会发现这个男孩子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这个男孩子长着非常漂亮的黑眼睛,他的脸上既有血又有泥,还掉了一颗牙齿,他身上之前穿着的华美的衣服,现在也变得破破烂烂,肮脏不堪了。

    “你是什么人?”男孩子低声问道。

    沙斯塔没有回答,盯着男孩反问道:“你是科林王子吗?”

    “是啊,我当然是科林王子喽!你是谁?”男孩子问道。

    “我只是个无名小卒。”沙斯塔回答道,“爱德蒙国王在街上看见我,把我误认为是你,就把我抓回来了。我猜咱们俩肯定长得很像呢。现在你回来了,那我可以从你刚才爬进来的地方爬出去吗?”

    “如果你会攀爬的话,那当然没问题了。”科林王子说道,“不过,你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离开呢?大家把我们认错了,我们也应该给他们开个玩笑吧。”

    “不行,不行,”沙斯塔说道,“我们现在就得换回自己的身份。要是等会儿图姆纳斯回来,发现咱们俩都在这儿的话,那才叫可怕呢。开始他们把我认作是你,还制定了很多的计划,而且今天晚上你就要从这里出发去那个秘密的地方了,对了,这段时间你去哪儿了?”

    科林王子回答道:“我在街上碰到一个小孩,他竟然开苏珊女王的玩笑,还说得很没礼貌,所以我就打了他。他大哭着跑进了一幢房子,接着他的哥哥就出来了,我又把他哥哥也打了一顿。然后他们就全都来追赶我。我们跑了一阵,碰到了三个拿着长矛的老警卫。我跟警卫打斗了一阵,不过我没有打赢他们。那时天色已经很暗了,警卫把我抓住,要把我关起来。我就对他们说:‘咱们一起去喝酒怎么样?’那三个老警卫也答应了,所以我就带着他们去了一家酒馆,给他们要了一些酒。他们喝了很多,直到最后都喝醉睡着了。我看准了这个很好的逃跑机会,于是我就偷偷地跑出了酒馆。在酒馆外的街上,我又碰到了那个小男孩,我很生气,这一切都是由他引起的,而他现在竟然还有空在街上闲荡,想到这里我就更加生气了,于是我就走过去又打了他一顿。后来,我顺着一个水管爬到了一幢房子的顶上。我躺在屋顶上,一直到今天早上天亮,然后我就起来开始寻找回来的路。哦,现在有什么可以喝的?我口渴极了。”

    “哦,我刚才把酒喝完了,现在没有酒了。”沙斯塔说道,“现在你快点儿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时间非常紧急,你最好立刻躺到沙发上,假装——”沙斯塔突然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我差点儿忘了,你现在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眼眶也是发黑的,怎么假装都没有用了。这样吧,等我安全离开之后,你就把真相都告诉给他们。”

    “我当然会告诉他们真相了!”科林王子有些发怒了,他盯着沙斯塔质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沙斯塔简直就快要抓狂了,他低声说道:“真的来不及讲明白了。虽然我在卡乐门王国长大,但我是在北方出生的,而且我相信,我是个真真正正的纳尼亚人。如今,我和一匹叫做布里的马儿正一起逃跑,布里也是纳尼亚的马儿,它也会说话,我们要穿过大沙漠。哎呀,快告诉我,究竟要怎样才能出去啊?”

    科林听后,指了指窗户,说道:“瞧,你可以从窗口爬下去,到达游廊的屋顶上。不过你的动作一定要轻一些,最好能踮起脚走路,不然别人会听到声音的。你沿着屋顶一直向左走,就可以到达墙头了。如果你是个爬墙高手的话,爬上那个墙头当然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接下来,你沿着墙头一直走到角落里,在那儿你会看到墙外有个垃圾堆,你跳下去,就成功离开这里了。”

    “谢谢你。”沙斯塔说着,便跳起来跨上了窗台。他看着科林,科林也看着他,两个人互相望着对方,突然意识到他们已经成为好朋友了。

    “再见了,祝你好运,希望你能安全地从这里离开。”科林王子对沙斯塔说道。

    “再见了,科林王子。”沙斯塔也说道,“虽然你之前经历过一些惊险的事情,不过,现在的处境还并没有完全安全呢。”

    “跟你现在比起来,我的危险不算什么了。”科林王子说道,“现在,跳下去吧。记得动作一定要轻一些——喂,”他说着,还不忘补充道,“希望我们在阿钦兰还能再见面。你去找我的父王伦恩,告诉他你是我的朋友。一定要小心啊!我听到有人来了。”

    6﹒坟场

    沙斯塔点起脚尖,沿着游廊的屋顶小心翼翼地跑着。屋顶很热,他光着脚,觉得脚丫子都跟着发烫起来。很快,沙斯塔就爬到了墙头的另一端,他到了墙角,向下望去,看到一条狭窄的,臭气熏天的小路。就像科林王子告诉他的那样,他也看到了墙外的那个垃圾堆。在跳下去之前,沙斯塔迅速地向四周望去,认了认方向。这一看,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来到了塔什班城最高的山顶上了。眼前的一切看上去都是那样的渺小。平整的屋顶一片连着一片,层层延伸,一直连接到了北城城墙和塔楼上。城墙的外面是河流,河流外面是一个布满花园的小山坡。再向远处望去,是一片灰黄色,沙斯塔从没有见过类似的景象,那片灰黄色非常平坦,就好像一片平静的大海,连绵不断,足足有好多英里。在那片灰黄色的边缘,是大块大块的蓝色,凹凸不平,参差不齐。有些蓝色的顶上是雪白色的。

    “那就是大沙漠!大山岭啊!”沙斯塔在心里感叹道。

    沙斯塔在墙头上纵身一跃,跳到了垃圾堆上,接着,他便撒开步子穿过小巷向山下跑去。没过多久,沙斯塔就跑出小巷,来到了更加宽阔的街道上。街上的人很多,没有人会注意到一个穿着破烂的小孩子光着脚在街上跑。然而,即便是这样,沙斯塔仍然觉得心里忐忑不安。他没有停下来,一直跑到街道上的一个角落处才转换了方向。拐过角落,沙斯塔看到了宏伟的城门。这个时候,很多人都在准备出城,所以城门处显得十分拥挤,而城门外的大桥上,出城的人群已经变成了一列缓缓前进的队伍。和之前塔什班城的臭味、炎热和喧闹相比起来,来到城外,看着桥两边清澈的水流,让人立刻觉得心旷神怡,就连空气也清新多了。

    沙斯塔走到大桥桥头的时候,看到桥上的人们纷纷走下了桥,向左右两边沿着河岸分散走去。沙斯塔一直向前走,不久便走上了一条大路。大路穿插在花园之间,似乎平常不太有人马穿行。沙斯塔又走了一会儿,大路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并没有停下,而是接着向前走,直到到达了山坡顶。

    沙斯塔站在山坡顶上向远处眺望。此时,他感觉自己好像来到了世界的尽头一样。刚才路过的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在他的脚下戛然而止,面前铺开的是一大片漫漫黄沙。黄沙平坦辽阔,一眼望不到边,它们和海滨的沙滩相似,但却要粗糙很多,而且无比干燥。远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大山岭的轮廓,不过和刚才在墙头眺望时比起来,现在它们看起来却好像更加遥远了。不过,让沙斯塔感到欣慰的是,如果从这里向左走大约五分钟的路程,就一定是布里说过的那个古代国王的大坟场了。

    大块大块慢慢风化的石头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类似蜂窝模样的建筑,只不过它的空隙要比蜂窝狭窄一些。由于太阳已经渐渐落了下去,这使得这个“大蜂窝”看上去既阴森又恐怖。沙斯塔不敢多想,转身便朝坟场快步走去。他一边走,一边不时地东张西望,看看能不能找到朋友们的踪迹。夕阳照在他的脸上,他看不清前面的景象。沙斯塔在心中想道:“不管怎么样,他们一定会在坟场那边等他的,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太显眼,城里的人都可以看到,所以布里他们是绝对不会在这里等他的。”

    大大的坟场一共有十二座坟墓,每一座墓前都有一个又低又矮的拱廊,向拱廊里望去,是黑漆漆的一片。这些坟墓就好像天空中的星星和棋盘上的棋子一样分布罗列着,可却并不是有序可循的,因此,沙斯塔要做的就是,在这儿绕一圈,在那儿绕一圈,只有这样,他才知道自己把每一座坟墓都绕了一遍,然而,除了沙斯塔自己,这个大大的坟场里一个人都没有。

    这时,太阳已经下山了。大坟场位于沙漠的边缘位置,现在变得更加寂静了。

    突然,一个可怕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沙斯塔的心猛烈地跳动着,他咬紧牙关,差点儿惊叫起来。很快,他发现这个声音原来是塔什班城关闭城门时士兵所吹的号角声。

    “哦,沙斯塔,你不是个胆小鬼!”沙斯塔给自己打气道,“这个号角声你在今天早晨已经听到过了,没什么可怕的。”然而,早晨听到号角声时,是在沙斯塔和朋友们走进城门的时候,那时有朋友们的陪伴,所以也并没有觉得这个号角声有什么特别,但是现在,大坟场里只有沙斯塔一个人,而且这个号角声是关城门时吹得,也就意味着要把沙斯塔关在城外了,这和早上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在城门已经关闭了,沙斯塔知道,今天晚上他是不可能和他的朋友们汇合了。沙斯塔心里想道:“也许他们还没来得及从塔什班城里出来,城门就关了;或者他们没有等着跟我汇合就已经走掉了。这样的事情阿拉维斯绝对做得出来,可是布里不应该这样做呀。啊!布里会不会这样做啊?”

    沙斯塔觉得阿拉维斯会抛下他提前离去,同时认为阿拉维斯就是这样的人,但是这一次,他的猜测是错误的。阿拉维斯虽然性格骄傲,做事果断,但是她非常忠诚,不管她是不是喜欢沙斯塔,她是绝对不会抛弃这个伙伴的。

    天色越来越黑,沙斯塔知道,今晚他必须一个人在这个大大的坟场过夜了,越是这样想,他就越不喜欢这里的氛围。那些大石头形状怪异,沉默无声,总是透着一股子令人不安的氛围。沙斯塔不断地告诉自己不要乱想,安慰自己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食尸鬼,可是,再怎么努力,他还是觉得自己没办法再坚持下去了。就在这时,突然间,沙斯塔感觉到黑乎乎的夜色里,有个东西碰了碰他的腿。他吓坏了,立刻大声惊叫起来:“救命!啊!救命!”在这样的时间,在这样的环境里,不管是谁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吓得大声喊叫的。沙斯塔被吓呆了,他站在那儿,不敢再挪动一步。要知道,如果身后跟着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在这个黑漆漆的大坟场里绕着坟墓跑,那才是最糟糕的事情呢。沙斯塔没有跑,他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并且小心翼翼地向四周打量,随后,他悬着的一颗心才稍稍放了下来。原来,撞到他腿上的,只是一只猫而已。

    由于光线太黑暗,沙斯塔并没有看清楚那只猫,他只看到它的体型很大,给人的感觉很严肃。照这样看,这只猫已经独自在坟场里生活了好多年了。它的眼睛告诉沙斯塔,它知道很多秘密,可是它就是不愿意开口告诉他。

    “猫咪,猫咪,”沙斯塔对那只猫说道,“我猜你也一定是一只会说话的猫,对吗?”

    猫并没有回答沙斯塔,而是紧紧地盯着他瞧。随后,它开始挪动起步子,沙斯塔也连忙跟了上去。猫带着沙斯塔穿过大坟场,来到了坟场外大沙漠的一边。猫坐下来,身体挺得直直的,长长的尾巴绕在爪子上,它的脸面向大沙漠,那也是纳尼亚王国的方向。它的身体一动不动,就好像在等待着敌人似的。沙斯塔在猫的身边躺下,要知道当一个人的心里感到紧张不安的时候,他最好的办法就是面向着危险的一方,而让后背靠在温暖结实的东西上,这样就会减少恐惧的感觉。沙斯塔也不例外。他把脸冲着坟场的方向,把后背靠着猫的一边,如此一来,他也就没有那么害怕了。沙斯塔以前在地上睡过好几个星期,因此即便是睡在沙土上,他也是早已习惯了的。过了一会儿,沙斯塔就睡着了。在睡梦里,沙斯塔还在继续想着布里、赫温和阿拉维斯是不是碰到了什么事情,所以才没有来和他汇合。

    沙斯塔正熟睡着,突然,被一个声音吵醒了。这是一个奇怪的声音,他以前从没有听到过。“哦,可能只是个噩梦罢了。”沙斯塔安慰自己道。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背后的那只猫已经不见了,当然,他是很不希望猫离开的。沙斯塔躺在地上,不愿意睁开眼睛,他相信,如果他现在睁开眼睛坐起来,那么他看到的就只能是孤寂可怕的大坟场,那样会让他更加害怕的。因此,他倒宁可一动不动地躺在原地,闭着眼睛,什么都不想。然而,这时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沙斯塔仔细听了听,那声音是从大沙漠里传来的,是一阵阵刺耳的尖叫声。终于,沙斯塔不得不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夜空中挂着明月,月光非常明亮,静静地洒在这座大坟场上。沙斯塔看到,眼前的坟场要远比他想象中的更大,距离他更近,在银色的月光下,整座坟场呈现出一种清冷的苍白色。其实,这座坟墓可怕的并不是它的颜色,而是它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大巨人,正用苍白的长袍遮住脑袋和脸,沉默着不说话。当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过夜时,如果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那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儿。此刻,那阵阵叫喊声从大沙漠中传来,沙斯塔便不得不转过身望去。不过,沙斯塔并不喜欢这样,一旦转身,那也就意味着他的后背得向着坟场,这样的话,那种不安的恐惧感又会再次包围他。沙斯塔瞪着眼睛,望向平坦的沙漠,只听见叫喊声再次响起。

    “我不会是又碰到狮子了吧!”沙斯塔在心里想道。不过,在沙斯塔仔细听后,发现这个叫声并不像上次遇到赫温和阿拉维斯时碰到的狮子的吼叫声,其实,这是一只胡狼的叫声。可是沙斯塔并不知道这些,如果他知道的话,他也同样会感到懊恼的。

    恐怖的叫声还是不断传来。“不管是什么野兽,从叫声判断,应该不止一只呢。而且,它们正在朝我靠近。”沙斯塔在心里想着。

    如果沙斯塔是个聪明的孩子,那么在这个时候,他就应该立刻穿过坟场返回到靠近河流的地方,因为那边有房屋,野兽是不太可能靠近的。但是,在那个地方也许会有沙斯塔想象中的食尸鬼。而且要穿过坟场,就必须要经过那些坟墓间的黑漆漆的洞穴。那些洞穴太可怕了,不知道会有什么鬼怪冒出来!沙斯塔觉得这样的想法可能有点儿可笑,但他还是不愿意去冒险,而是选择待在原地。等到叫声越来越近,他才开始改变了主意。

    沙斯塔正要迈步逃跑,突然,一只巨大的野兽跳进了他的视线里。月光照在巨兽的后面,显得它浑身漆黑一团。沙斯塔不知道这是什么野兽,只看到它是用四条腿奔跑的,还长着一个巨大的脑袋,脑袋上的毛发十分蓬松。巨兽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沙斯塔,它正跑着,突然间却停了下来,随后转回头向着大沙漠的方向怒吼了一声。那吼声震耳欲聋,在坟场里回荡着。沙斯塔甚至觉得脚底下的沙土都跟着震动了起来。紧接着,其他动物的叫声也都立刻停止了。沙斯塔肯定他的确听到了惊慌奔跑的脚步声,随后,那只巨兽便转过身子望向他,也开始仔细地打量着他。

    沙斯塔吓坏了,因为他看清了,这只巨兽正是一头狮子!

    “是狮子!没错,我要没命了!”沙斯塔在心中想道,“在它吃掉我的时候我会不会感到疼痛啊,真希望那种痛苦能少一些。人死了之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啊?啊呀!糟糕!它扑过来了!”

    沙斯塔害怕极了,赶忙紧闭上双眼,咬紧牙关。然而,沙斯塔等了一会儿,身上却并没有感到有牙齿和爪子的撕咬,相反的,他感到有一个温暖的东西躺在了他的脚边。沙斯塔睁开眼睛看了看,说道:“咦,它看上去只有我想象的一半大,哦,不,甚至还没有我想象的四分之一大。这不过是一只猫而已!我肯定是在做梦,才会把它想得跟马儿一样大。”

    无论沙斯塔是不是在做梦,此刻躺在他脚旁边的,的确是一只猫,只不过这只猫很大,比他见过的所有猫都要大。它躺在那儿,用那大大的绿绿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沙斯塔,看得沙斯塔都有点儿局促不安起来。

    沙斯塔气喘吁吁地说道:“猫咪啊,真高兴能再看到你,我一直在做噩梦呢。”沙斯塔说完,就重新躺下,像之前一样,还是和猫背靠着背。如此一来,他便立刻感受到了猫身上的温暖。

    “只要我活着,我就绝对不会再做伤害猫的事情了。”沙斯塔自言自语道,又好像是在对猫说,“猫咪,你知道吗,我以前做过一次这样的坏事呢,我曾经用石子打过一只猫,那是一只迷路的、饥饿的、长了疥疮的老猫,嗨,住手。”沙斯塔正说着,突然停了下来,因为那只猫转过身用爪子抓了他一下。“别这样,”沙斯塔说道,“你这样就好像听不懂我说话了。”沙斯塔说着,便又开始打起瞌睡来。

    第二天早晨,沙斯塔醒来时,太阳已经出来了,而猫也走了。沙土被太阳晒得有些发烫。沙斯塔感到非常口渴,他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大片的沙漠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令人头晕目眩。沙斯塔坐在那儿,他身后的远处渐渐传来喧闹的人声,他知道,那是塔什班城的城门已经打开了。而他此刻所待的地方,却仍旧是寂静一片。他动了动身体,转头向西望去,阳光不再直射他的双眼,才让他能看清些东西。在远方,他看到了位于大沙漠边缘的大山岭,那些山岭轮廓清晰分明,似乎距离他非常近。沙斯塔特别注意到一座蓝色的高山,山顶分为两个山峰,他想那一定就是皮尔峰了。

    “根据渡鸦说的话来看,这就是我们要前进的方向了。”沙斯塔想道,“我一定要自己把路线搞清楚,这样的话,等布里他们赶来的时候就不会再浪费时间了。”沙斯塔想着,就用双脚在地上挖出了一条深深的沟,那条沟非常直,准确地指向皮尔峰的方向。

    接下来,沙斯塔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找些吃的和喝的东西。阳光下,坟场里的坟墓看上去非常普通,沙斯塔想起昨晚自己竟然吓得要死,也不由得觉得有些好笑。他小跑着穿过坟场,跑到了河边的耕地里。因为城门已经打开了好几个钟头,大批的人早就走进城里去了,因此在耕地附近的人并不多。

    沙斯塔决定来一次“袭击”,他记得这是布里说过的词。他的“袭击”进展得很顺利,很快,他爬过一道墙头,拿到了三只橘子、一个西瓜、一两个无花果和一个石榴。随后,他又走到了河岸上,在离大桥较远的地方,喝了点儿河水。河里的水既清凉又干净。沙斯塔干脆脱掉了又热又脏的衣服,跳下河里洗了个澡。在卡乐门的时候,他一直住在海边,自打他刚会走路的时候就学会了游泳,所以这对他来讲简直易如反掌。

    洗完了澡,沙斯塔从河里出来,躺在了青草上。他的目光越过河流,眺望着塔什班城。那座岛城的壮观、荣耀等等都映入了他的眼帘。然而,沙斯塔突然想到他在塔什班城所遇到的种种危险。他立刻意识到,也许在他刚才洗澡的时候,布里他们说不定已经到达坟场了,也说不定不等他就走掉了。想到这里,沙斯塔匆忙地穿好衣服,以最快的速度跑了回去,等他到达坟场的时候,他已经变得又热又渴,完全没有了刚洗完澡时的清凉舒适。

    如果一个人要独自等待一件事情或者一个人的到来,时间就会变得异常缓慢,一天甚至仿佛会有一百个钟头那么久。沙斯塔有很多事情要思考,但他一个人坐在那儿,自顾自地想着,时间也就过得慢起来。他想到了很多纳尼亚人,尤其是科林王子。现在他非常想知道,当那些纳尼亚人发现躺在沙发上并且听到了他们全部计划的孩子根本就不是科林的时候,他们究竟会做出怎样的事情。沙斯塔可不愿意那些人把他当成是奸细,那会让他的心里非常难过。

    渐渐地,太阳慢慢地升到了头顶,然后又慢慢地向西方降落下去,沙斯塔变得越来越焦急不安。他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当初他们只是约定在大坟场汇合,可是并没有约定要等多久。他可不能在这里等一辈子啊!过不了多久就又要天黑了,也就是说他又要像昨天晚上那样心惊胆战地度过一夜了。

    沙斯塔的脑子里想到了十几个不同的计划,不过都是些行不通的小想法,最终,他做了一个糟糕的决定,那就是等到天黑的时候,他再去河边偷些西瓜,能偷多少就偷多少,然后他就按照早上他挖出的那条深沟的指示方向,独自一人向皮尔峰出发。这个决定的确很疯狂,而且也很荒谬,凡是读过书的人都知道,在沙漠中旅行是绝对不应该抱有这样的幻想的,可是沙斯塔压根就没有读过书,他也自然不懂得这个道理。

    不过,在太阳落山之前,发生了一件事情。那时沙斯塔正坐在一座坟墓的阴影底下,他抬起头来,看到远处有两匹马朝着他的方向跑过来。沙斯塔仔细一瞧,心猛然一跳,他认出那两匹马正是布里和赫温。但是下一秒钟,沙斯塔的心又沉到了谷底,因为他没有看到阿拉维斯的身影。

    马儿们由一个陌生人带着,那是一个军人,穿着非常漂亮的衣服,他应该是贵族家庭里身份较高的奴隶。而布里和赫温也不再打扮成驮运货物的马儿了,它们重新配上了马鞍和马笼头。这是什么意思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肯定是个圈套,”沙斯塔心里想着,“阿拉维斯肯定被抓住了,也许还受到了折磨,所以她放弃了整个计划。他们现在这样做,是希望我跑出去和布里说话,那就刚好也把我抓住了!可如果我不出去的话,我就失去了一个和马儿们汇合的机会!唉,我真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啊!”沙斯塔偷偷地藏在坟墓后面,小心地向外张望,心里琢磨着接下来他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7﹒阿拉维斯在塔什班城

    其实,在塔什班城里,阿拉维斯遇到的情况是这样的。当她看到沙斯塔被纳尼亚人匆匆带走之后,她就意识到自己将要独自和那两匹会说话却装哑巴的马儿在一起了,可她并没有变得慌乱无助。她抓着布里的缰绳,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拉着两匹马儿。当时,阿拉维斯也害怕极了,她的心怦怦乱跳,就像有个锤子在她的心上不停地敲打一样,然而,她并没有把这种恐惧表露出来。

    等到纳尼亚的国王们都走过去了之后,阿拉维斯才准备开始再次前行。可阿拉维斯还没来得及迈步,就听到另一个恼人的声音呵斥道:“闪开!闪开!闪开!快给泰克希娜拉斯阿拉莉恩让路!”话音刚落,就看到四个武装齐备的奴隶走了过来,后面跟着四个轿夫。轿夫们抬着一顶轿子,轿子上面飘着丝绸的轿帘,随着轿夫们的步伐,轿子上的银铃叮当作响,那动听的响声和扑鼻的花香气息便弥漫在了整条街道上。在轿子的后面,还跟着四个穿着华丽的女奴,还有几个侍从,跑腿的小厮以及小听差等等。就在这个时候,阿拉维斯犯下了进城之后的第一个错误。

    阿拉维斯和拉斯阿拉莉恩非常熟悉,她们经常住在同一个人的家里,参加同一个社交聚会,就好像两个人是一起上学的好朋友一样。如今,拉斯阿拉莉恩已经结婚了,也变成了一个阔太太,所以这让阿拉维斯不由得抬起头,想要瞧瞧拉斯阿拉莉恩现在的模样。然而,正是因为这样,在阿拉维斯抬起头的时候,拉斯阿拉莉恩也刚好看到了她。下一秒钟,拉斯阿拉莉恩立刻从轿子里探出头来,扯着嗓门大声喊道:“阿拉维斯!你怎么在这里?你在这儿干什么?你知不知道你父亲——”

    阿拉维斯紧张极了,她几乎在同一时刻放开了马儿的缰绳,然后抓住轿子的边缘,腾空跃起,跳到了拉斯阿拉莉恩的身边。她低下头,凑到她的耳边,恼怒地说道:“小点声!别嚷嚷!听着,你现在必须把我藏起来,然后吩咐你的奴隶们——”

    “可是亲爱的——”拉斯阿拉莉恩说道,她的声音还是那样的高亢响亮,一点儿也没有低下来。她的声音引得路人纷纷朝轿子看了过来,可她却一点儿也不介意,相反,她还喜欢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呢。

    “听着!你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不然我就永远都不理你了!”阿拉维斯低声威胁道,“快!事情比你想象得严重多了!赶快叫你的仆人牵着这两匹马儿,然后放下轿子上所有的帘子,带我去一个隐蔽的地方!快!”

    “当然可以啊,亲爱的。”拉斯阿拉莉恩懒洋洋地回答着,接着对她的仆人说道,“你们两个去牵泰克希娜的那两匹马,”说完,她的脸又转向阿拉维斯,“好了,亲爱的,现在我们回家。不过,现在天气这么晴朗,我们真的要把所有的帘子都放下来吗?我的意思是说——”

    还没等拉斯阿拉莉恩把话说完,阿拉维斯就已经把所有的帘子都放了下来,顿时,轿子里就变得闷热起来,原本舒适的轿子也变成了一个香气扑鼻,装饰华丽的帐篷了。

    “我一定不能让别人发现。”阿拉维斯说道,“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我父亲不知道我在这儿啊。”

    “啊,亲爱的阿拉维斯,这可真够刺激的。”拉斯阿拉莉恩说道,“快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我好想知道啊。哦,亲爱的,你往那边稍微挪一挪,你坐到我的衣服上了,”说着,她又指了指自己的衣服,接着说道,“瞧,这是我新买的衣服,你觉得怎么样?我能买到它可真是——”

    “好了,别跟我开玩笑了。”阿拉维斯打断了她,“告诉我,我父亲在什么地方?”

    “你不知道吗?”拉斯阿拉莉恩说道,“他当然也在塔什班城啊。他是昨天来的,现在正到处找你呢,不过他却不知道你跟我在一起,哈哈,这可真是件有趣的事情。”她说着说着就咯咯咯地大笑起来。阿拉维斯有些无奈,她应该记得,拉斯阿拉莉恩永远都是这样,什么时候都在笑,过分得有点儿可怕。

    阿拉维斯说道:“这一点儿也不好笑,现在情况非常严重,你必须赶快把我藏起来!你准备把我藏在哪儿啊?”

    “亲爱的泰克希娜,这没什么困难的,”拉斯阿拉莉恩说道,“你就跟我回家吧,我丈夫出门了,没人会发现你的。唉,本来我还想看看街上的百姓呢,现在轿帘都拉下来了,我也看不到外面了,真是无聊啊,而且我穿着新衣服也没什么意义了啊。”

    “希望没人听到你这么大声跟我说话。”阿拉维斯还是有点儿担心。

    “不会有人听到的,放心吧。”拉斯阿拉莉恩摇摇头,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她接着问道,“我刚才问你觉得我这件新衣服怎么样?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阿拉维斯突然说道,“你一定要吩咐你的仆人对那两匹马儿尊敬一些,它们可不是一般的马儿,它们来自纳尼亚,是会说话的马儿啊。”

    “真的吗?这真是太意外了!”拉斯阿拉莉恩说道,“亲爱的,你还没见过从纳尼亚来的那个野蛮无理的女王吧?现在她就在塔什班城呢。听说拉巴达什王子疯狂地迷恋上了她。最近这两周以来,城里一直都举办着非常豪华的社交活动呢,像宴会、打猎等等。不过我可不觉得那个女王有多美丽!倒是有几个纳尼亚的男子很帅气呢!前天我还去参加了一个河滨舞会,我穿着我那件——”

    阿拉维斯听不下去了,只得打断她,说道:“听着,还有一件事情,有一个穿着破烂的小乞丐进了我的家。你要吩咐你的仆人也不能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不然的话,这个消息也很有可能传到我父亲的耳朵里呢。”

    “哦,行了,别总是这样惊慌。”拉斯阿拉莉恩说道,“你要乖一点儿,没事的。等会儿我给你找一些合适的衣服你先穿着。好了,我们到家了。”

    拉斯阿拉莉恩刚说完,轿子就停了下来。阿拉维斯拉开帘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庭院里了。这个院子跟刚才沙斯塔被抓走的那个院子差不多。拉斯阿拉莉恩走下轿子,正要迈步向大门里走去,这时,阿拉维斯抓住了她,急急地说道:“快跟你的仆人们叮嘱一下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些事,还有,让他们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我来这儿了!”

    拉斯阿拉莉恩恍然大悟,连忙说道:“哦,对不起,亲爱的,我都给忘了。”随后,她面向仆人,说道,“你们所有人都听着,不准和任何人说起这位年轻的女士。如果谁要是多嘴,被我发现了,我一定会把他打个半死,然后再活活地烧他,然后再连续六个星期不准吃喝!听到了吗!”

    虽然在轿子里的时候,拉斯阿拉莉恩说她很想听听阿拉维斯的整个故事,不过实际上她并没有像她说的那样感兴趣。与其听别人说,她倒是更喜欢对别人说话。众所周知,卡乐门的洗浴时间冗长而且豪华奢侈,在全世界都是出了名的。拉斯阿拉莉恩坚持要阿拉维斯先洗一个澡,再给她穿上漂亮的衣服,然后才给她时间让她开口说话。在挑衣服的时候,阿拉维斯简直就快要发火了,不过她还是忍住了,因为她知道拉斯阿拉莉恩从小就是这样:天生只对穿衣打扮、社交聚会和闲谈聊天感兴趣。但阿拉维斯却不是,相比之下,她更对弓、箭、犬、马和游泳感兴趣。

    晚餐时,拉斯阿拉莉恩准备了一些奶油、果冻和冰水果,两人吃完饭后,便一起坐在了圆柱房间里。房间里有一只猴子,它是拉斯阿拉莉恩的宠物。它在房间里不停地爬来爬去,可是拉斯阿拉莉恩却并不指责,很显然它被它的女主人宠坏了。但阿拉维斯并不喜欢它,如果没有这只猴子的话,也许她会更喜欢这间房子的。这时,拉斯阿拉莉恩才开口问她为什么要从家里逃出来。

    阿拉维斯没有隐瞒,她简短地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和经历。拉斯阿拉莉恩听完后说道:“可是,亲爱的,你为什么不愿意嫁给阿霍什塔呢?他可是个泰坎呢,很多姑娘都很喜欢他的。听我丈夫说,他将会成为卡乐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呢。如今老阿克萨沙死了,他现在已经荣升为首相了,你知道吗?”

    “我才不管他是不是首相呢,我知道自己讨厌他就足够了!”阿拉维斯说道。

    “亲爱的,你还是考虑一下吧。你想想,他有三个府邸呢,其中有一个在伊尔基茵的湖滨,简直漂亮极了。我听说那里的珍珠全都是大串大串的,洗澡时用的是驴子的乳汁,最重要的是,你可以经常碰到我。”拉斯阿拉莉恩说道。

    “他有没有那些珍珠和府邸,跟我又有什么关系。”阿拉维斯不屑一顾地说道。

    拉斯阿拉莉恩看着她,有些无奈,说道:“阿拉维斯,你真是个奇怪的姑娘,真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两个姑娘聊了很久,可是阿拉维斯最终还是没有办法让拉斯阿拉莉恩相信她的决定有多么的认真。无奈之下,阿拉维斯甚至说起了自己的计划:如今要赶着两匹马儿出北城的城门去坟场,倒是不会有什么困难了。布里也许会恢复自己的身份,而赫温看上去又是那样的有礼貌。拉斯阿拉莉恩的家里有那么多的侍从,随便叫一个牵着它们去都可以。那些仆人穿着都很华丽,在路上一定不会有人怀疑或者盘问的。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阿拉维斯自己了。她想坐在轿子里,把帘子都放下来,然后让侍从抬出城去,可是拉斯阿拉莉恩却告诉她这个办法根本行不通,那乘轿子只能在城里使用,如果被抬出城的话,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的。

    两个姑娘讨论了很久,却仍然没有结果,因为拉斯阿拉莉恩总是说着说着就把话题扯到穿衣打扮上,因此这使得讨论浪费了很多时间。终于,拉斯阿拉莉恩拍着手说道:“我想到一个好办法了!我知道一条路,不用穿过城门就可以走出塔什班城去。蒂斯罗克的花园从山上连接不断,一直通到河流的岸边,在那儿有一个水门,那个水门是专供王宫里的人使用的。不过,亲爱的,你也知道,我们也应该算是王宫里的人了呢,”说到这儿,她扑哧笑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你来找我,真是算你走运。敬爱的蒂斯罗克为人非常和蔼可亲,他几乎每天都会传召我们进宫去,我敬爱那里所有的王子和公主,我也非常崇拜拉巴达什王子,现在王宫就跟我的第二个家一样了。我可以随时出入王宫,随时去见我想要拜见的夫人,那么既然这样的话,我也可以趁天黑之后把你带进王宫里去啊。等进了王宫,我再带你去水门,你就可以从那儿逃出城了。水门外面总会系着一些平底的小船,到时候你可以划着船逃跑。而且,就算我们被逮住了——”

    “那一切就都完蛋了!”阿拉维斯忍不住脱口而出,惊呼着打断她。

    “亲爱的,别激动。”拉斯阿拉莉恩说道,“我想说的是,就算我们被逮住了,那大家也只会认为这是我搞的一个疯狂的恶作剧罢了。反正我爱开玩笑,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哈,亲爱的,你知道吗,就在几天前——那真是既有趣又可怕——”

    阿拉维斯仍旧打断她,生气地说道:“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被逮到,对你来说没什么,可对我来说一切就都完蛋了啊!”

    “啊呀——对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那你还能想出更好的办法吗?”拉斯阿拉莉恩说道。

    阿拉维斯摇摇头,回答道:“我想不出其他的办法了,我看我们必须得照你说的做了,那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今晚可不行,”拉斯阿拉维斯说道,“今天晚上有一个盛大的宴会,我现在还得赶紧做好头发去赴宴呢,而且到时候整个王宫将会是一片灯火辉煌,人也非常多,咱们的计划根本实施不了,还是等明天晚上吧。”

    对于阿拉维斯来说,这的确是个坏消息,不过,她还是得抓住这个机会。那天下午,时间过得很慢,但阿拉维斯并不觉得烦闷,因为拉斯阿拉莉恩出去赴宴了。阿拉维斯不喜欢她接连不断的笑声,更不喜欢她动不动就把话题扯到穿着、舞会、结婚、订婚和丑闻上,现在她不在家,阿拉维斯倒也觉得轻松了不少。

    晚上,阿拉维斯很早就上床休息了。重新睡在柔软的床上,枕着舒适的枕头,这让她心情非常愉快。第二天,时间过得仍然很慢。拉斯阿拉莉恩想取消原来的那个计划,因此她便不断地劝说阿拉维斯打消念头,并告诉阿拉维斯,纳尼亚一年四季都在下雪,是个被冰雪覆盖的国家,那里住着巫师和恶魔,没有人愿意去那里。她还对阿拉维斯说道:“亲爱的,你想想,那真的不是一个好决定哦,更何况你还要跟一个乡下的小子一起去!”

    阿拉维斯想了很多,她发现自己越来越讨厌拉斯阿拉莉恩的糊涂和无知了,这时,她也开始体会到跟沙斯塔一路同行的确是很有趣的!塔什班城上流社会的生活虽然奢侈时髦,但是却一点儿乐趣都没有!因此,她只是看着拉斯阿拉莉恩,简单地回答道:“不管我现在的身份怎么样,等我们到达纳尼亚之后,我也就只是一个普通人了,就跟那个小子一样了。而且,无论如何我都必须去纳尼亚,我答应过他的!”

    拉斯阿拉莉恩听到她这样说,立刻叫嚷起来:“你自己想清楚啊,只要你够聪明,你就完全可以做大臣的妻子,过上富裕的生活了啊!”

    阿拉维斯不再回答,她跑出门,找到了布里和赫温,她对它们说道:“听着,布里,赫温,你们现在必须跟着侍从离开这里,在天黑之前赶到坟场。还有,不要再驮这些货物了,你们得重新配上马鞍和马笼头。赫温,你的鞍囊里要放些吃的东西,而布里,你得背上满满一皮囊的水。那个侍从会带你们先到大桥那里,在远离大桥的岸边,你们会有时间喝上足够的水。”

    “等喝饱了水,我们就可以直奔北方,前往纳尼亚了!”布里小声地说道,“可是,如果沙斯塔不在坟场可怎么办呀?”

    “当然要等到他啦!一定要跟他汇合!”阿拉维斯说道,“你在这里一定过得很舒服吧?”

    “是的,这里是我有生以来待过的最好的马厩了。”布里诚实地回答,“但是你那位爱傻笑的泰克希娜朋友,不知道她的丈夫给了那个侍从头儿多少钱去买燕麦,如果他给的钱足够买最好的燕麦的话,那我敢说那个侍从头儿肯定在欺骗他的主人了。”

    晚上,阿拉维斯和拉斯阿拉莉恩还是在圆柱房间里吃晚饭。两个小时之后,等她们吃完,便要准备出发了。阿拉维斯打扮成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奴,脸上还蒙着一层面纱。出发之前,两人已经商量好了,如果万一有人问起来的话,拉斯阿拉莉恩就说这个女奴是她要献给某位公主的礼物。

    待一切准备妥当,两个姑娘就光着脚走出了大门。几分钟后,她们来到了王宫的大门外。大门口站着守卫宫门的士兵和警卫,不过军官对拉斯阿拉莉恩很熟悉,他命令自己的士兵立正并对她敬礼。随后,拉斯阿拉莉恩和阿拉维斯走进了铺着黑色大理石的大厅。此时,大厅里仍旧有很多大臣、奴隶、仆人在来回走动,不过这对她们来说倒是一件好事了,因为人多,大家就不太会注意到她们了。两人没有停留,一路继续前行,她们进入圆柱形的大厅,然后又走进雕像大厅。她们沿着柱廊一直向前走,经过了接待大臣的会客室。在昏暗朦胧的灯光中,包括会客室的铜箔大门在内,眼前的一切都是那样的富丽堂皇,简直难以用语言描述。

    不一会儿,两人走出宫殿,来到了花园。花园顺着山坡连绵而下。随后,两人绕过花园,进入了旧王宫。这时,天色已经渐暗。回廊里的光线也非常昏暗,偶尔可以看到镶嵌在墙上的托架,上面插着火炬。两个姑娘在里面走了好半天,然而此时的回廊,就像一个迷宫一般,怎么也找不到出路了。在一个岔路口处,拉斯阿拉莉恩停下了脚步。眼前有两条路,要么向左走,要么向右走。

    “快走啊,快走啊,”阿拉维斯低声催促道,她的心怦怦乱跳,就像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一样,这个时候,她害怕的不是黑暗,而是她的父亲会在某个角落里发现她们!

    “别着急,”拉斯阿拉莉恩说道,“让我想想看,我们现在该走哪条路。哦,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走了。也许是左边那条路?”她想了想,继续说道,“好吧,我们就走左边这条路吧!真是有意思!”

    于是,两个姑娘沿着左边的小路继续前行。这条小路漆黑一片,很快,她们便走到了小路的尽头,随之向下延伸的,变成了一级一级的台阶。

    拉斯阿拉莉恩对阿拉维斯说道:“看,我们走对了!我记得这些台阶。”就在拉斯阿拉莉恩说话的时候,在她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移动的亮光。仅仅过了一秒钟,远处的角落里出现了两个人影。他们的手里拿着大蜡烛,正在一步一步往后倒退。拉斯阿拉莉恩知道,只有在国王和王族面前,人们才必须向后倒退着行走。她害怕极了,突然伸出手紧紧抓住了阿拉维斯的手臂。阿拉维斯感到手臂被猛地抓住,一阵疼痛立刻传来。阿拉维斯感到非常奇怪,没想到拉斯阿拉莉恩会那么害怕蒂斯罗克。如果真的像她说的那样,蒂斯罗克是她的朋友的话,那么她根本就没有必要害怕成这样子啊。然而,现在情况非常紧急,阿拉维斯也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她正催促着赶紧从原路返回,她像发了疯似的摸索着墙边往后退去。

    “这边是门!快!”拉斯阿拉莉恩小声说道。

    两个姑娘急匆匆地走了进去,然后小心地关上了房门,这时,屋内一片漆黑,她们什么都看不见。阿拉维斯只能听到拉斯阿拉莉恩急促的呼吸声,她一定害怕极了。

    “塔什神救救我们吧!”拉斯阿拉莉恩低声祷告,她说道,“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啊?躲起来?我们能躲在那里呢?”她们的脚下是一块地毯,于是,两人便悄悄摸索着向房间里面走去,慌乱间撞在了沙发上。

    “这儿有个沙发,我们躲在沙发后面吧。”拉斯阿拉莉恩哽咽着说道,声音听上去像哭了一样,“老天!我们要是没来这里就好了!”

    沙发和墙之间空余的地方不太大。拉斯阿拉莉恩先给自己占了一个好位置,刚好能把自己的身体完全藏进去,而阿拉维斯却没办法全部藏起来,她的半个脑袋是露在外面的。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拿着灯走进房间,随意向这个角落看一眼,那一定会看到她的脸的。

    不过幸运的是,阿拉维斯带着面纱,猛地看过去倒也看不清楚她的眼睛和额头。阿拉维斯使劲挤了挤,想让拉斯阿拉莉恩往旁边挪动一点儿,给她腾出些地方来。但是,此刻的拉斯阿拉莉恩已经恐惧到了极点,她只想着如何能保全自己,因此根本不理会阿拉维斯,还使出全力把阿拉维斯挤回去,甚至还在她的脚上拧了一把。两个姑娘绝望极了,她们一动不动地躺着,尽量压低自己的呼吸声。在这个时候,在这个黑乎乎的房间里,除了她们的呼吸声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声音,因此,尽管她们很小心地呼吸,但仍然觉得呼吸的声音似乎非常大。

    “这里安全吗?”阿拉维斯终于开了口,她尽可能小声地问道。

    “我——我想应该是安全的吧,”拉斯阿拉莉恩回答道,“但我的神经几乎要——”

    话还没有说完,一个更可怕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房门被打开了!紧接着,屋内跟着也亮堂了起来。

    阿拉维斯躲在沙发后面,她伸长了脖子,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先走进门的是两个奴隶,阿拉维斯猜想他们肯定又聋又哑,这样才能够参加到秘密的会议中来,而不必担心他们会走路风声。两个奴隶手里拿着蜡烛,一步步倒退进门,一直退到沙发的两端,他们才停下了脚步。

    阿拉维斯心中暗暗庆幸,一个奴隶站在她的前面,刚好可以把她挡住,而她则可以从那奴隶的两腿之间看到屋子里的情形。等奴隶站好之后,紧接着从屋外走进来一个老头儿,这个老头儿很胖,头上戴着一顶样子非常奇怪的尖顶帽子。仅仅看到这顶帽子,阿拉维斯就立刻断定这个老头儿一定就是蒂斯罗克了。他的身上挂满了珠宝首饰,这些珠宝都非常昂贵,就是把纳尼亚那些王族所有的衣服和武器加起来也比不了。但是他太胖了,除了那些珠宝首饰,他的衣服上还有一大堆的装饰物品,像花边、褶皱、小羊毛球、纽扣、流苏、辟邪用的宝物等等,这让他看上去就更加臃肿了。阿拉维斯禁不住想起了那些纳尼亚人穿的衣服,她不得不承认,纳尼亚人的衣服不管谁穿上,都会好看很多。

    在蒂斯罗克的身后,跟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他的头上裹着一个头巾,上面插着羽毛也镶着珠宝。年轻人的腰间别着一把装在象牙鞘里的弯刀。他看上去似乎非常激动,在烛光的映照下,他的牙齿咬得紧紧的,双眼里也闪烁出凶狠的光芒。最后走进屋子的,是一个驼着背、模样十分憔悴的小老头儿。阿拉维斯一看到他,立刻觉得浑身发抖,她认得这个小老头儿,他正是刚刚上任的新首相,也就是她即将订婚的丈夫,泰坎阿霍什塔啊!

    等三人都走进了房间,房门就被关上了。蒂斯罗克坐在沙发上,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那个年轻人站在蒂斯罗克的面前,而首相阿霍什塔则面向蒂斯罗克,双膝跪地,两肘着地,把脸贴在了地毯上。

    8﹒蒂斯罗克的密室

    “啊——我的父亲,见到你我非常高兴,”年轻人开口说道,他说得很快,但吐字并不清楚,听上去好像也不怎么开心,根本就不像他说的那样,见到蒂斯罗克令他感到非常高兴。只听见他继续说道,“愿你万寿无疆。可是你知道吗?你已经把我全毁了。如果在今天早上你把那艘航速最快的单层甲板大帆船给我,我一看到那些该死的纳尼亚人的船开出去就立刻去追的话,说不定我早已经追上他们了呢。可是你说让我不要那么冲动,先看看再说,你说你觉得他们仅仅可能是想绕过海岬找一个更好的避风港来停船而已。可是现在呢?已经整整一天时间了,他们肯定已经跑掉了!都跑了!我们现在再也追不上了!那个虚伪的女人!那个——”

    原来,这个年轻人正是拉巴达什王子,而他所说的女人,也正是纳尼亚王国的苏珊女王。王子生气极了,当说到苏珊女王的时候,他竟用了许多难以入耳的形容词来发泄他心中的不满。

    “好了,我的儿子,你先不要那么激动。”蒂斯罗克说道,“对于一个明智的君主来说,客人的不告而别虽然会令他感到生气和烦闷,但也会很快过去的。”

    “可我就是想和她结婚!”拉巴达什王子大声叫嚷着,“我必须要得到她!如果不能和她结婚,我一定会死掉的!她的父亲是一只老狗,而她也是个虚伪、骄傲、黑心肠的女人!我吃不下,睡不着,无时无刻不思念着她的美丽,你瞧,我的眼睛都发黑了!我一定要把她弄到手!”

    “尊敬的王子,”阿霍什塔一边说,一边抬起他沾满灰尘的脸,“有位诗人这样说过,喝下理智的泉水,才能浇灭冲动的爱情之火。”

    阿霍什塔的话似乎激怒了拉巴达什王子。“你这个狗东西!”王子怒吼道,对准他的屁股狠狠地踹了几脚,“别跟我说什么狗屁诗人的句子。一天到晚都跟我说这个格言,那个诗句,我再也受不了了!”

    阿拉维斯看到这种状况,一点儿也不会同情阿霍什塔,不过,这时蒂斯罗克却显然陷入了沉思之中,过了很久,他才注意到这件事,他平静地说道:“行了,儿子,就算你觉得再烦躁,你也不要踢阿霍什塔了,怎么说他也是位德高望重的大臣啊。你若是把珍贵的珠宝扔进了粪堆里,它也依然是很珍贵的,珠宝是这样,人也是如此啊,所以无论如何,你都应该尊敬那些年长的老臣。好了,别再踢他了,现在告诉我你的想法吧。”

    拉巴达什停了下来,说道:“父亲,我觉得你现在应该立刻召集军队,我们的军队战无不胜,完全可以攻进那可恶的纳尼亚王国,扫平这个国家。我们要杀掉纳尼亚的至尊王和他的王族,不过要留下苏珊女王。虽然她让我伤心,不过我还是要娶她为妻的,我们给她一个教训就可以了。”

    “我的儿子啊,我明白了,”蒂斯罗克说道,“但是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公开率领军队向纳尼亚宣战的。”

    “至高无上的蒂斯罗克,如果你不是我父亲的话,你这么说我就会认为你和懦夫没什么两样!”拉巴达什王子咬牙切齿地说道。

    “冲动的拉巴达什,正因为你是我的儿子,我才会原谅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否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蒂斯罗克冷冷地说道,这让在沙发背后偷听的阿拉维斯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

    “可是,父亲,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啊!”拉巴达什王子的语气明显恭敬了许多,他问道,“为什么在攻打纳尼亚王国这件事情上,你要再三考虑呢?其实这件事情很简单啊,就像绞死一个游手好闲的奴隶,或者把一头老死的马喂狗一样,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办的呀!纳尼亚王国那么小,它的面积比你管辖的最小的省的四分之一还要小。我们的军队有上千把长矛,用不了五个星期,我们就可以把它完全攻陷。你也明白,纳尼亚虽然在边境上,但一天没有归我们国家所有,就始终是一个隐患。”

    “你说得没错,”蒂斯罗克说道,“这些小国家对外总是宣称自己是自由的,他们憎恨神灵,这样跟游手好闲、目无王法有什么区别?”

    拉巴达什王子紧追着问道:“那为什么还要让它存在下去?为什么我们不去征服它呢?”

    “王子殿下,”阿霍什塔开口说道,“在你的父亲登上王位,开始统治整个王国之前,纳尼亚还只是个完全被冰雪覆盖的小国家,而且它的统治者是一个魔法无边的女巫。”

    “哦,老天,你真啰嗦,你说的这个我当然知道了。”拉巴达什王子回答道,“但据我所知那个女巫已经死掉了,而且那儿的冰雪也都消失了。如今的纳尼亚可是国富民强,空气清新,水果遍地呢。”

    “王子殿下,你知道的事情那么多,那你当然也应该知道纳尼亚并不是真的发生了变化,你所看到的都是那些人的魔法造成的幻象啊。那些人有着很强的魔力,他们就是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

    可是拉巴达什王子听后,却反驳道:“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大自然的伟大变化造成的。”

    “好了,不要再讨论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了,这不是你们该关心的。”蒂斯罗克说道,“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我是永远不会相信的。没有魔法,纳尼亚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吗?没有魔法,那个统治王国的老女巫会死掉吗?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不过我倒是相信纳尼亚是存在这种魔法的,因为那儿住着的除了会说人话的魔鬼之外,就是那些看上去一半是人一半是兽的妖怪了。我听说给纳尼亚至尊王撑腰的是一个恶魔。那个恶魔长相丑陋可怕,每次它出现的时候,都会变成一头狮子的模样。至于它所犯下的那些罪行,更是不能饶恕的。所以说,想要攻打纳尼亚并没有说起来的那么容易,我可不想随便就冒这个险,到时候到了进退两难的地步,那可就糟糕透了!”

    首相阿霍什塔听到这里,重新抬起头来,说道:“哦,您真是一位深谋远虑的国王啊,卡乐门有您这样的国王真是修来的福气呀。可是,尊敬的蒂斯罗克,您也说过,卡乐门对纳尼亚这块大肥肉垂涎三尺却又无能为力,迟迟不能攻陷它的话,的确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您知道吗,有位天才诗人这样说过……”阿霍什塔正说着,偶然看到了拉巴达什王子的脚趾头,那脚趾头在不停地摇动,看得出王子对他接下来的话感到很不耐烦,瞧见这状况,阿霍什塔立刻闭上了嘴。

    “你说得没错。”蒂斯罗克低沉着声音,缓缓说道,“每天清晨,我所看到的太阳都是昏暗无光的;每天晚上,我也总是睡不踏实,隔天早上起来仍旧会头昏脑胀,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到现在还没有征服纳尼亚王国!”

    “父亲,”拉巴达什王子说道,“我倒是有个好办法。如果按我说的去做,对小小的纳尼亚王国,你绝对可以唾手可得,而且万一要是失败了的话,也绝不会让卡乐门陷入到进退两难的境地。”

    蒂斯罗克一听,立刻说道:“啊,拉巴达什,亲爱的儿子,如果你真能替我想出个好办法来,你就是我最引以为傲的儿子。”

    拉巴达什听到父亲这么说,便更加得意地继续说道:“父亲,我的计划是这样的:今天晚上,我率领两百名骑兵穿过大沙漠去。当然,这件事情一定要保密,你也要装作根本就不知道。第二天早晨,我就能赶到阿钦兰国王伦恩的堡垒门口,也就是安瓦德了。我们与他们向来是和平相处的,因此他们自然也就不会想到我会率领军队前来。在他们意识到我们要做什么之前,我已经率领部下攻占安瓦德了。然后我会穿过安瓦德边塞的关卡,接着就能直达纳尼亚,到达凯尔帕拉维尔了。那个时候,至尊王是不会在那儿的,我在路上的时候,他正率领军队准备和北方边界上的巨人开战呢。所以当我赶到凯尔帕拉维尔的时候,城门很可能是敞开着的,那么我就可以毫无阻拦地进入城内了。不过,我也肯定会小心谨慎的,更不会大开杀戒。等我进了城,我要做的就是‘守株待兔’了。苏珊女王肯定也在‘灿烂晶莹’号上,只要她一下船,我就可以立刻抓住她,把她架在马背上,飞驰着赶回安瓦德。”

    “可是,我的儿子啊,”蒂斯罗克说道,“你的这个计划听起来不错,但是你知不知道,在你抢走这个女人的时候,你,或者爱德蒙国王,你们中的一个很有可能会死掉的。”

    “他们的军队规模太小了,”拉巴达什王子说道,“我会命令手下的士兵解除他们的武装,然后把至尊王捆起来。虽然我很想杀了他,但是无论如何我也会克制自己的,这样的话,两个国家的矛盾也不至于太过尖锐。”

    “可是,如果‘灿烂晶莹’号比你先到达凯尔帕拉维尔,那该怎么办?”蒂斯罗克又问道。

    拉巴达什回答道:“父亲,如果按照现在的风向判断的话,他们那艘船是绝对不可能比我先到的。”

    “亲爱的儿子,你真的很聪明,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蒂斯罗克犹豫地说道,“对于你如何抓回苏珊女王,你计划得很周全,但是你并没有讲清楚要怎么帮助我战胜纳尼亚王国啊。”

    “父亲啊,你真是睿智过人啊,什么都瞒不住你。你瞧,我率领军队前去攻打纳尼亚,虽然时间紧迫了些,可是我们会永远占领安瓦德啊。只要占领了安瓦德,我们就相当于占据了纳尼亚的入口,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逐步增加驻兵规模,就能占据上风了。”

    “你说的这些听上去很不错,可是,如果万一失败了,那我该怎么办才能避免处在尴尬的处境呢?”

    “那你就说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你一点儿都不知情,是我擅自做主的,而这样的决定都是因为我年轻气盛造成的。”

    “如果到那时候至尊王警告我们要把他的妹妹送回去怎么办?”

    “父亲啊,你放心吧,我保证他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的。虽然苏珊女王很想退掉这门婚事,可是至尊王彼得可没有那种想法,他绝对能掂量得出事情的严重性。他的外甥和外孙还要坐上卡乐门的王位呢,所以他不管怎样都不会反对这门婚事的,这对他来讲是有利无害的。”

    “你们都希望我万寿无疆,如果真是那样,我想至尊王就没机会看到这些了。”蒂斯罗克缓缓说道,语调听上去比平常更为平静。

    “父亲,还有一件高兴的事儿,”拉巴达什王子沉默了片刻,接着说道,“我们还要给至尊王写一封信,告诉他苏珊女王很爱我,不想再回纳尼亚了。因为大家都知道,风信子可以随着风而改变自己的方向,女人也是如此,是十分善变的。就算他们并不完全相信信里所说的,他们也不敢贸然带着军队攻打塔什班城,来把苏珊女王抢回去。”

    蒂斯罗克看看阿霍什塔,说道:“首相,你是那样的聪明睿智,对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看法呢?”

    “尊敬的蒂斯罗克,”阿霍什塔回答道,“我能够深切地体会到您疼爱儿子的感情。我也时常听到过这样的说法,那就是在父亲的眼里,儿子永远比红宝石还要珍贵。如今这件事,也许有可能会威胁到拉巴达什王子的生命,我实在不敢提出自己的拙见啊。”

    “得了吧,你不要表现得这样唯唯诺诺,我知道你有这个胆量的,”蒂斯罗克说道,“因为你心里很清楚,即使不按照这个计划去做,我们面临的危险和困难也丝毫没有减少。”

    “遵命,陛下。”阿霍什塔感到有些为难,但没有办法,他只能呜呜咽咽地回答道,“尊敬的蒂斯罗克,我知道您是最通情达理的了,那么我就说说自己的看法吧。第一,我觉得其实事情并没有王子想象得那样危险。那些纳尼亚人并没有得到神灵的眷顾,他们缺少谨慎的办事能力。他们的诗歌都是用来讴歌爱情和战争的,可我们的诗歌却都充满了能令人醒悟的格言和箴言。所以,在纳尼亚人看来,只有这样疯狂的冒险行为才能令人更加的钦佩——哟!”阿霍什塔说着,突然哎呦了一声,那是因为拉巴达什王子在听到他说“疯狂”两个字的时候又忍不住踢了他一下。

    “我的儿子,别踢了。”蒂斯罗克对拉巴达什说,随后他又转头看向阿霍什塔,说道,“首相,其实不管他踢不踢你,你都不应该在阐述自己观点的时候停下来的,对于一个严谨而有修养的人来说,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始终保持坚定的态度,这样才是像你这样身份的人应该具有的品质。”

    “遵命,陛下。”阿霍什塔首相一边说着,一边扭动着身体,他尽量把自己的身体缩得浑圆,这样的话,拉巴达什王子就不能踢到他的屁股了,他继续说道,“这样的行为的确非常冒险,但是这个行动计划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爱情而制定的,所以在那些纳尼亚人看来,它就算不值得敬仰,也是情有可原的。因此,即使王子遇到了最糟糕的情况,不幸被他们逮到了,我也敢肯定他们不会杀死王子的。哦,不对,应该说,也许还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王子的计划失败了,但纳尼亚人也会为他的英勇执着而折服,那个苏珊女王也可能因此而更加爱慕他的。”

    “虽然你是个爱唠叨的老头儿,但是这个观点倒是很不错的,毕竟你那个充满腐朽思想的脑袋里已经有了这样新鲜的观念。”拉巴达什说道。

    “多谢王子的夸奖,”阿霍什塔说道,“伟大的蒂斯罗克,你统治的王国将会越来越大,你的权力也会越来越大。我们有老天的帮助,依照这个计划,王子是很容易攻占安瓦德的,到那时,我们也就扼住了纳尼亚的咽喉。”

    阿霍什塔说完,大家都不说话了,房间里突然变得非常安静。两个姑娘藏在沙发背后,紧张得都不敢呼吸了。

    许久之后,蒂斯罗克终于开了口,他说道:“去吧,我的儿子,就按照你所计划的那样,放手去干吧。不过,你可别指望我会给你任何的支援和帮助。万一你要是被杀了,我也不会去为你报仇的;如果你被纳尼亚人抓起来关进了监狱,我也不会去救你的。而且,记住,不管成功与否,如果因为你的疏忽或者指挥不力而导致两国开战的话,我也将永远都不会再爱你了。你的弟弟也将取代你在卡乐门的地位。好了,现在你去吧。切记要保密,速战速决。愿塔什神眷顾你,使你的刀剑和长矛都充满力量。”

    “遵命,父亲。”拉巴达什王子大声说道,他双膝跪下,亲吻了一下父亲的双手,随后便起身冲出了房门。

    此刻的阿拉维斯真是害怕极了,同时,她也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拉巴达什虽然走了,但是蒂斯罗克和阿霍什塔却还留在房间里。

    “首相啊,”蒂斯罗克问道,“今天晚上在这里开的这个秘密的会议,你确定除了我们三个人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吗?”

    “尊敬的陛下,”阿霍什塔回答道,“请放心,绝对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的。正是因为我确信这里的保密性,我才提出建议,请求您批准在这里开会的,这个房间在老王宫里,以前从来没有在这里开过会,也从来没有任何人有机会来过这里。”

    “那就好,”蒂斯罗克说道,“如果有第四个人知道了,那就必须马上杀死他。而你,我知道你是个谨慎行事的人,所以,你必须和我一样,把王子刚才提到的计划统统忘得一干二净。王子现在去实行他的计划了,不过,那是他自己的计划,我并不知晓,而且我也没有同意,我更不知道他究竟到哪儿去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王子他年轻气盛、鲁莽急躁而造成的。假如将来他真的攻占了安瓦德,那么我们一定要表现得比所有人都要吃惊和意外!”

    “遵命,陛下。”阿霍什塔说道。

    “其实,就算在你的内心深处,你也无法想象到我会是个心肠很硬的父亲,因为我竟然派我的大儿子去完成这样一个危险的任务,而他说不定就会在这个任务中丧命。但我知道,我这么做肯定会让你感到高兴的,而你的内心也肯定是这样想的,因为你并不爱王子。”

    “至高无上的蒂斯罗克啊,”阿霍什塔说道,“要是和您比起来,那我确实不够爱王子,也不够爱我自己的生命,还有面包、水和阳光。”

    “你有着高尚的情操和正确的人生观,”蒂斯罗克说道,“跟王位和权力相比,我的确对这些东西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如果王子成功了,那么我们就顺理成章地占领了阿钦兰,说不定以后还会占领纳尼亚。如果王子失败了,那也没什么,我还有十八个儿子呢。拉巴达什是大儿子,他现在仗着自己的身份已经开始变得具有威胁性了。在塔什班城里,起码有五个以上的蒂斯罗克都是还没有颐养天年就早早地死掉了,那都是因为他们的大儿子啊,那些已经长大成人的王子们,早就已经对王位虎视眈眈了。现在,让拉巴达什去国外碰碰钉子,受受挫折,也许会是件好事儿呢,无论如何,至少也比他在国内整天对王位虎视眈眈而对其他事情都不上心强多了。啊呀,首相啊,我真是太过焦虑了,现在我想睡觉了,吩咐那些乐师们都到我的寝宫里来吧。不过,在我睡觉之前,记得把那第三个厨师抓回来,顺便把我写给他的那个赦罪书也追回来。我现在觉得我肚子很不舒服,可能是消化不良了。”

    “遵命,陛下。”阿霍什塔说道。随后,他趴在地上,一点儿一点儿向后倒退,直到到了房门口,他才慢慢站起身来,向蒂斯罗克深深地鞠了一躬之后,这才退出了房门。

    阿霍什塔出去之后,蒂斯罗克仍旧一直默默地坐在沙发上,过了很久,房间里还是没有声音,这让阿拉维斯忍不住猜想他可能已经睡着了。就在这时,沙发上传来一阵咯吱咯吱的响声,同时响起的,还有蒂斯罗克的叹息声。他挪了挪庞大的身躯,又打了个手势叫奴隶拿着烛火走在前面,而他自己则跟在后面,然后走出了门。房门被重重地关上,屋里又瞬间陷入了黑暗之中,不过躲在沙发后面的两个姑娘直到这时才稍稍放松了下来。

    9﹒穿越大沙漠

    “哦,老天,真是太可怕了!”拉斯阿拉莉恩哽咽着说道,“亲爱的,真是吓死人了,你摸摸我,我现在都还浑身发抖呢!”

    “好了,走吧。”阿拉维斯也颤抖着说道,“现在他们都回新王宫那里了,只要我们出了这个房间,我们就安全了。刚才在这里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我们得快点儿,你要赶紧带我到山下的那个水门那里去。”

    “亲爱的,你不能这样逼我啊!”拉斯阿拉莉恩尖声叫道,“我被吓坏了,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了。我们现在必须得静静地躺一会儿,然后赶紧回去。”

    “为什么回去?”阿拉维斯问道。

    “啊?你真的不明白吗?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啊!”拉斯阿拉莉恩一边说,一边呜呜地哭了起来。可阿拉维斯的心里却十分清楚,这个时候该做的并不是同情和悲悯。

    “听着!”她说着,猛然抓住了拉斯阿拉莉恩,并且使劲地晃动起来,“你现在要是再说一句你想回去的话,要是再不马上带我去水门,我就立刻跑到通道去,然后大喊大叫,让所有的人都听见,那样的话,他们就会跑过来把我们两个都抓住!”

    “要是那样我们都会被杀死的啊!”拉斯阿拉莉恩说道,“你难道没听到刚才蒂斯罗克说的话吗?”

    “我当然听见了,可是要我嫁给阿霍什塔,那我倒是宁可死掉!”

    “啊,你真是冷酷无情啊,”拉斯阿拉莉恩感叹道,“我怎么落到了这个地步啊!”

    然而,拉斯阿拉莉恩最终还是屈服了,她带着阿拉维斯,沿着刚才走过的石阶,又穿过另一条通道,最后来到了一个宽敞的地方。这里是王宫的御花园。花园的台阶一层连着一层,一直通到城墙脚下。明亮的月亮挂在夜空,把周围的一切都照得清清楚楚。对于一次冒险行动来说,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当你到达一个美丽的地方时,你急匆匆地穿过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欣赏眼前的美景。阿拉维斯也是这样,现在她无暇顾及御花园有多美丽,她一心只想着赶紧到达水门。所以在很多年后,阿拉维斯对这个花园也就只有个模糊的印象了,那就是银灰色的草地,静静的泉水,以及月光照出的柏树那长长的黑色影子。

    当她们到达山麓时,眼前看到的正是那些城墙的垣壁。此刻,拉斯阿拉莉恩已经浑身发抖,没有力气打开水门上的门闩了。阿拉维斯把门打开,河流便立刻映入眼帘。月光下,河水泛着银色的光芒,不远处还有一个小小的码头和几艘游艇。

    “再见了,”阿拉维斯说道,“真的非常感谢你。对不起,希望你能原谅我刚才的固执,其实那并不是我的本意,只是我在逃亡,所以也没办法,希望你能理解。”

    “啊,亲爱的阿拉维斯,”拉斯阿拉莉恩说道,“你现在有没有改变主意?其实你也看到了,阿霍什塔真的是个很伟大的人物呢!”

    “哼,没错,的确伟大!”阿拉维斯不屑地说道,“你看看他卑躬屈膝的那个样子!人家踢他的屁股,他却不能反抗,只会阿谀奉承,只能把怒气隐藏在心里,然后呢?他怂恿可怕的蒂斯罗克,让蒂斯罗克送自己的儿子去冒险,以此来达到自己报仇的目的。”

    “啊,阿拉维斯,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伟大的蒂斯罗克决定的事情,那就一定是正确的啊!”

    “好吧,再见了,”阿拉维斯说道,“我觉得你的衣服都非常漂亮,你们家的房子也非常宽大舒适,我也坚信你将会生活得非常幸福,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好了,关上门吧。”

    阿拉维斯挣脱开拉斯阿拉莉恩的拥抱,转身踏上了一条方头的平底船,然后用长长的竹竿撑着船慢慢划远,不一会儿,船就来到了河流的中间。深夜里,一轮明月挂在空中,大大的倒影映在水面。此时的空气新鲜而凉爽,当船靠近河对岸的时候,阿拉维斯的耳边传来了猫头鹰的叫声。

    “啊!真是棒极了!”阿拉维斯从小一直生活在乡下,所以在塔什班城多待一分钟,对她来讲都是一种巨大的煎熬。阿拉维斯跳上岸边,由于地势逐渐上升,因此树木遮住了月光。阿拉维斯走在其中,只觉得眼前漆黑一片。不过,她还是想办法找到了沙斯塔当初发现的那条小路。阿拉维斯沿着这条小路,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直到走到草地的尽头,她才停下了脚步。在她的面前,已经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了。

    阿拉维斯向左边望去,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巨大而可怕的坟场。虽然她很勇敢,但这个时候,她也难免有点儿胆怯起来。望着黑乎乎的坟场,她不由得想到了食尸鬼。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在那里等着她。阿拉维斯想到这里,下意识地伸了伸下巴,随后就迈开脚步,继续向坟场走去。

    然而,阿拉维斯还没有到达坟场,便瞧见了布里、赫温还有带领它们的那个侍从。

    “好了,你的任务完成了,现在你可以回去了!这是给你的酬劳!”阿拉维斯对侍从说道,只不过她忘记了在第二天清晨打开城门之前,那个侍从是根本没办法进城的。

    “遵命。”那侍从恭敬地回答道。说完,他便一溜烟儿地跑没影儿了,其实,他也是非常害怕待在这里的,谁不怕食尸鬼呢?

    等侍从离开后,阿拉维斯走到布里和赫温的面前,她拍拍它们的脖子,又亲亲它们的鼻子,就好像它们是普通的马儿一样。

    “哦,老天保佑!沙斯塔来了!”布里说道。

    布里说得没错,当阿拉维斯向四周望去的时候,她看到了沙斯塔。沙斯塔一直躲在不远处,等他确定侍从离开了之后,便立刻走了出来。

    “大家注意,我们不能再耽误哪怕一点儿时间了。”阿拉维斯说道,接着,她向大家简单地讲了讲她在那间密室里偷听到的事情,那就是拉巴达什王子即将带军出征的行动计划。

    “真是个阴险的家伙啊!”布里抖了抖鬃毛,又蹬了蹬四蹄,说道,“现在两个国家相处得很和谐,他们却选择在这个时候开战,而且连封挑战书都不送!但是,他们没那么容易得逞,我们一定会在他们之前赶到那儿的。”

    “我们真的会比他们快吗?”阿拉维斯跳到赫温的背上,问道。她的动作轻巧又娴熟,真希望沙斯塔也能够这样跳上马背。

    “布罗赫-霍赫!”布里喷着鼻息,对沙斯塔说道,“上来吧,小家伙!我们一定会比他们快的!而且事情会向好的方向发展的。”

    “拉巴达什说他们立刻就会出发。”阿拉维斯说道。

    “人类就是喜欢这样说大话,”布里说道,“你想想,两百人的部队在出发前都要吃饱喝足,还要配备好武器,给战马装好马鞍,所以立刻出发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喂,我们现在要朝正北方走吗?”

    “不,”沙斯塔说,“我已经做好了记号,我知道怎么走。我以后慢慢告诉你我是怎么做的记号。”接着他又对阿拉维斯说道,“你们最好再向左边一点儿,对,就这样走。”

    “听着,”布里又说道,“我们不可能像故事里讲得那样,马不停蹄地飞奔一天一夜。所以我们必须行走和小跑相结合来前进,小跑要快些,中间夹着短暂的行走,这样一来,我们在慢慢行走的时候,你们俩也可以下来散散步。喂,你们准备好了吗?我们出发吧!向北方出发!奔向纳尼亚!”

    这样的行程对他们一行人来说是十分愉快的。在白天,炙热的阳光把沙漠烤得热烘烘的,现在入夜已经很久,沙漠中的热量也几乎都散发掉了,所以就连空气也变得凉快多了,闻起来既新鲜又干净。环望四周,辽阔的大沙漠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既好像是一汪平静的湖水,又好像是一只巨大的银盆,看上去圣洁而美丽。这个时候,除了布里和赫温的马蹄声之外,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沙斯塔在马背上昏昏欲睡,不过布里还是会隔段时间就叫他下来散散步。

    就这样,他们向前行进了好几个钟头的路程。在这之后,月亮便被遮挡了起来。夜更黑了,可他们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在沉寂的黑暗中继续奔跑。又过了一会儿,沙斯塔觉得眼前的光线似乎渐渐亮了起来,因为他几乎可以看到布里的脖子和脑袋了。渐渐地,眼前平坦而辽阔的大沙漠也慢慢显现出了灰茫茫的轮廓。沙漠透出死一般的沉寂,没有丝毫生命的迹象。此刻,沙斯塔觉得疲倦极了,他感到口干舌燥,但身上却冷得厉害。耳边充斥着的是踢踢踏踏的马蹄声,还夹杂着马鞍和皮带碰撞的声音。

    骑着马又行进了几个小时,沙斯塔终于看到远处的天空中出现了一道淡淡的灰白色,那灰白的色带镶嵌在天边,像是被水墨勾上了一笔。淡灰色消失后,天空中又出现了一道浅浅的红色,这预示着新的一天即将到来。虽然没有鸟儿叽叽喳喳唱着歌迎接清晨的到来,可沙斯塔仍然觉得非常开心,只是他觉得比之前更冷了,所以他会时不时地跳下马背来散散步,这样会使他觉得暖和些。

    没过多久,太阳就像捉迷藏一样,突然窜到了天空上。几乎是在同一瞬间,所有的一切也都跟着发生了改变。原本灰色的沙漠染上了闪闪的金黄色,仿佛在其中撒满了钻石一般。阳光把沙斯塔、布里、阿拉维斯和赫温的影子拖得又长又大,影子投在他们的左手边,马儿奔跑时会相互交错,十分有趣。阳光下,远处的皮尔峰熠熠生辉。沙斯塔认得路,所以当他发现他们走得稍微有点偏离方向时,便大声叫道:“靠左边走,靠左边走。”另外,还有一件令他们感到更加愉悦的事情,那就是当他们回头望去的时候,塔什班城已经变得很小,几乎要看不到了。而那个可怕的坟场,也早已隐没在了蒂斯罗克的城市中了。

    然而,这种愉快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在他们第一次回头望的时候,塔什班城就已经显得非常小了,可是当他们又奔跑了一段时间之后,回望过去才发现塔什班城仍然是那么小,似乎并没有跑多远。沙斯塔不再回头望了,因为不管他望多少次,塔什班城的距离似乎都没有太大的变化。阳光格外强烈,照在沙漠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这让沙斯塔的眼睛也跟着疼了起来,但他知道自己并不能完全闭上眼睛。他只能眯着双眼,时不时地瞧瞧前方远处的皮尔峰,然后大声喊出他们正确的路线和方向。

    接下来,让沙斯塔难以忍受的,便是无穷无尽的炙热了。那股子热烘烘的劲儿就像一个大闷罐子。无奈之下,沙斯塔只能跳下马来走一会儿。当沙斯塔跳到沙地上时,他便立刻感到一股热气扑面而来,仿佛他此刻正站在炉子前面一样。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当他第二次、第三次跳下来的时候,一阵钻心的疼痛便从脚底传来。沙子太烫了,他根本无法站稳,随即他就以最快的速度跨回到了马背上。

    “对不起,布里,”沙斯塔气喘吁吁地说道,“沙子太烫了,我根本没办法踩在上面,更别说是走路了。”

    “那是当然了!”布里喘着粗气,说道,“我当然可以理解,没办法,你还是坐在我背上吧。”

    沙斯塔看了看正牵着赫温走路的阿拉维斯,随后说道:“你倒是还好,起码你穿着鞋子,不至于烫到脚。”

    阿拉维斯并没有回答沙斯塔的问题,她就好像没有听见他的问话一样,还是板着脸。虽然没有人希望阿拉维斯是故意这么做的,可是事实上,她的确是故意的,因为她还是不怎么喜欢沙斯塔,不想跟他说话。

    阳光依旧炙热得要命,但他们一行人还是没有停下赶路的脚步:小跑、行走、再小跑、再行走……马儿的喘息声,马鞍碰撞的叮当声,皮带摩擦的吱嘎声,混合在一起,就好像一首美妙的乐曲,再夹杂着太阳的味道,臭汗的味道,令人感到头晕目眩。他们跑了一英里,又跑了一英里,但是和塔什班城的距离似乎仍旧没有变化。回头望去,仍旧可以看到塔什班城矗立在那儿,而前方的皮尔峰似乎仍旧遥不可及。除了耳边重复的声音,除了那些混合的气味,一切仿佛都没有什么变化。

    在这样枯燥乏味的行进中,沙斯塔他们也试图找一些好玩儿的事情来打发时间,但是后来发现,无论他们怎么做,这个行程依旧单调而乏味。他们尽量不去回想曾经在塔什班城里喝过的那些美味的果汁,那些冰凉的泉水,还有那些香甜的乳酪和牛奶。沙斯塔他们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去想,可是后来却发现,越是克制自己,脑海中就越是冒出这些东西的影子。

    又向前行进了一会儿,他们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那是一块大石头,静静地躺在沙土上。它大约有三十英尺高,五十码长。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快升到天空正中间了,所以虽然石头很大,却并没有多少阴影。沙斯塔赶紧和伙伴儿跑到阴影处躲起来,然后喝了些水,吃了点儿东西。一般情况下,马儿是很难喝到皮囊里的水的,可是布里和赫温却很聪明,它们巧妙地动了动嘴唇,就轻而易举地喝到了水。

    一行人很安静,确切地说是都在沉默着,因为他们既没有吃饱也没有喝足。布里和赫温的身上全是汗渍,而沙斯塔和阿拉维斯的脸颊也早已变得十分苍白。

    短暂休息了片刻,一行人便又开始继续赶路。一路上,陪伴着他们的依然是同样的声音,同样的气味以及同样耀眼的阳光。不知道跑了多远,他们终于看到自己的影子在慢慢地越拉越长。太阳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接近地平线,然后落了下去。太阳消失了,随之一并消失的,还有那沙地反射出的刺眼的光,只是从沙土中升腾起的热气仍旧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沙斯塔和朋友们急切地张望着,试图寻找山谷的影子,那是萨罗帕德和渡鸦都提到过的山谷,他们必须找到它。可是,他们跑了很久,除了满眼的沙土之外,并没有发现那个山谷的踪影。天色渐渐变黑,月亮还没有现身,星星却一颗一颗地在夜空中冒出了头。

    布里和赫温还在坚持赶路,可沙斯塔和阿拉维斯却早已筋疲力尽,他们又累又渴,几乎快要坚持不住了。突然,沙斯塔用嘶哑至极的声音喊道:“快看!前面就到了!”大伙儿顺势瞧过去,果然,在他们的右前方,有一个绵延下行的斜坡,斜坡的两边都是用石块垒成的小堆。布里和赫温已经累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是拖着步子摇摇晃晃地向前跑,一两分钟之后,他们便进入了山谷的入口。

    刚进山谷的时候,沙斯塔他们觉得难受极了,这种感觉比在沙漠里还要难受,因为在狭隘的山谷中,他们所处的地方实在小得可怜。石墙之间距离很近,空气似乎完全不流通,让人透不过气来,而且光线也要黑暗许多。继续向前走,就会发现斜坡突然急剧下延,两边的石墙也一下子变成了高耸的峭壁。

    又走了一段距离,他们便看到了一些类似于仙人掌的带刺的植物,另外还有一些会扎手的野草。片刻之后,布里和赫温就走上了一条鹅卵石小路。山谷里有很多小弯儿,他们在这里走走,那里走走,绕过一个一个的小弯儿,看看能不能找到水源。两匹马实在是累坏了,布里走在前面,赫温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终于,在他们几乎要感到绝望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一些泥浆,还有在繁茂的青草间流过的涓涓细流。慢慢的,细细的流水汇成了小溪,后来,小溪也渐渐变成了小河,再后来,小河又聚集成大河。

    在大家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发现了这样的河流,那必将会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情,就连一直昏昏欲睡的沙斯塔,在发觉布里停下来之后,自己也跟着跳了下来,忍不住望过去。此时,在他们的面前有一道小小的瀑布,瀑布倾泻而下,蓄成宽大的水塘。布里和赫温以最快的速度跳进了水塘里,它们什么都不顾了,只知道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喝着水塘里的水。

    “哦——哦——哦!”沙斯塔愉快地大喊,也跟着快步跳进了水塘里。水塘不深,水刚好漫过他的膝盖,他高兴极了,干脆把脑袋也伸进了小瀑布的里面。

    十几分钟之后,沙斯塔和阿拉维斯的衣服早已湿透了,他们和马儿们才恋恋不舍地从水塘里走了出来。这时,天色已经很晚了,月亮高高地挂在夜空中,照进山谷中来。大河的两岸长满了青草,一片片的大树和灌木丛连在一起,一直通向悬崖的底部。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那一定是隐藏在灌木丛中的那些奇异的花草散发出来的。而树林的深处也传来了一种声音,那是沙斯塔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夜莺的歌声。

    大家都疲倦到了极点,一句话也不想说,更没有力气去吃东西。布里和赫温解开马鞍后便立刻躺到了地上,接着,阿拉维斯和沙斯塔也躺了下来。

    片刻后,赫温小心翼翼地说道:“我觉得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我们必须赶在拉巴达什的前面赶到那儿呀。”

    “没错,”布里慢吞吞地说道,“我们现在不能睡觉,我们只不过是休息一会儿,一会儿就好。”

    猛然间,沙斯塔意识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必须做点儿什么。如果他现在不站起来,那么大家都会立刻睡着的。那样可是绝对不行的!他必须站起来,告诉大家必须立刻接着赶路。可是,沙斯塔虽然心里这样想,但他的身体却并没有挪动,他在心里宽慰自己:大家只是休息一会儿,就一小会儿。

    过了一会儿,沙斯塔、阿拉维斯、布里还有赫温,他们都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第二天,阿拉维斯是第一个醒来的。那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天气又变得炎热起来。

    “这是我的错!”她在生自己的气,愤愤地说道。然后,她跳起来,叫醒其他的伙伴。她一边叫,一边还在自言自语,“就算马儿会说话,但它们赶了一天的路,睡着了也很正常,至于这个男孩子,就更别指望了,他根本就没什么教养。唉,可是我怎么也能犯这样的错误呢。”沙斯塔、布里和赫温仍旧睡得迷迷糊糊,根本不清楚是什么时间了。

    “嗨-嗬-布罗-呵!”布里嘟囔着,“昨晚马鞍子都没有取下来,我怎么就这样睡着了,难怪觉得很不舒服——”

    “走吧,快点儿,”阿拉维斯催促道,“我们已经浪费了大半个早上的时间了,再也不能耽误了。”

    “哦,让我先吃点儿青草吧。”布里说道。

    “我们真的没有时间了。”阿拉维斯说道。

    “干嘛这么着急啊,”布里问道,“我们不是已经穿过大沙漠了吗?”

    “可是我们距离阿钦兰还有一段距离呢,我们必须得在拉巴达什之前赶到那儿啊!”阿拉维斯说道。

    “哦,放心,我们现在一定在他们之前呢,”布里说道,“你忘了吗?我们走的是近路啊。”说着,它又转向沙斯塔问道,“沙斯塔,渡鸦是不是说过这是条捷径?”

    “它只是说走这里会碰到一条河流,所以这条路比较好走,但并没有说这就是近路。”沙斯塔回答说道,“不过,如果这里是在塔什班城的正北方的话,那么拉巴达什走的那条路可能就真的会比我们远一些。”

    “可如果我不吃点儿什么的话,我是根本没办法赶路的啊。”布里对沙斯塔说道,“来,沙斯塔,帮我把马鞍取下来,这样我会舒服些。”

    “对不起,”赫温也温柔地说道,“我和布里一样,实在没有力气了,必须得吃点儿东西才行,不然没办法赶路呀。但是,事情也不完全是这样,如果马儿配上了马鞍,背上再骑个骑士,那么就算它再饿再累,它也会继续赶路的。其实那样的状况,马儿的确是可以继续赶路的,只不过我觉得我们现在自由了,就不应该再受那样的待遇了。再说吃些东西我们就应该会有更多的力气去赶路了,这些可都是为了纳尼亚啊!”

    “哦,赫温,”布里略显得意地说道,“其实关于战争、马儿的潜能之类的,我知道的肯定要比你多多了。”

    赫温并没有再说什么,它非常有礼貌,甚至有些胆小,在遇到像布里这样的战马时,她就会显得更加的温顺。其实,赫温的说法是非常正确的。假如此时有个泰坎坐在布里的背上,那布里就算再累也是会继续坚持跑上很久的。不过这是奴隶们才会遇到的处境,而这种处境的最坏的结果就是,当它突然变得自由的时候,它将会感到自己失去了原本的斗志和力量。

    因此,无奈之下,沙斯塔和阿拉维斯只能等着布里先吃东西,而赫温也趁这段时间吃了一些。待他们重新开始赶路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快到中午了。布里吃饱喝足,可比起昨天,它看起来仍然有些力不从心。倒是赫温,虽然身材比较矮小,却跑在了它的前面。

    白天的山谷真是美极了,清凉的河水潺潺流过,山坡上开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让人赏心悦目,流连忘返。

    10﹒南征隐士

    沙斯塔和阿拉维斯骑着马奔跑了许久之后,便出了山谷。山谷外,视线变得豁然开朗,眼前的景物也跟着清晰起来。顺流而下的小河此时也汇入到一条更宽的河流里面。那条大河从他们面前流过,向东方奔腾而去。在河岸的另一端,是一个美丽宜人的国度。延绵的山势缓慢增高,山脊一个连着一个,一直延伸到北方的群山之中。在山脊群的右前方还有几个尖塔模样的岩石,其中几块岩石上还铺着积雪。山脊群的左边是山坡,上面分布着许多松树。远远望去,峭壁、山峰连绵在一起,遥不可及,以至于让沙斯塔他们都分辨不出哪个才是真正的皮尔峰了。在他们的正前方,山脉陡然下滑,就像一个天然的马鞍,他们想,这一定就是经阿钦兰进入纳尼亚的入口了。

    “布罗——呵呵,北方!瞧,多么翠绿!我们终于到了!”布里开心地大叫。沙斯塔和阿拉维斯从小都生活在南方,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北方的山脉,此刻,眼前的美景令他们不免陶醉其中。满眼的绿色,鲜嫩清爽,站在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两个小家伙兴奋得忘乎所以。

    大河从西面的高山上倾泻而下,然后向东方奔流而去,由于速度太快,河水被拍打出了很多水花,看上去有些危险。沙斯塔和朋友们不敢贸然下河,只得在岸上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终于,他们找到了一处比较浅的地方,刚好可以踏过河去。河水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沙斯塔瞧着马蹄上的小漩涡,瞧着空中飞来飞去的蜻蜓,鼻尖闻着清凉芬芳的空气,他的心里既激动又兴奋。

    “瞧,朋友们,我们进入阿钦兰了!”布里踩着水,摇摇晃晃地走上了岸,它开心地大喊道,“哈哈,我们刚才渡过的这条河一定叫做旋箭河。”

    “希望拉巴达什他们还没有赶到。”赫温小声地说道。

    听到这句话,一行人不敢过多停留,他们上岸之后,便开始继续赶路。只不过现在他们走得非常缓慢,因为他们必须沿着小山开始攀登。小山很陡,所以他们要走得格外小心。周围是一片田野,空旷而葱绿,田野上没有任何道路或者房子。两边有一些树木,数量不多,稀稀疏疏。沙斯塔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树,不管别人知不知道这些树的名字,沙斯塔可不知道,这会儿,他正好奇地瞧着那些橡树、山毛榉、白桦树、花楸树和栗子树。另外,他们还会时不时地瞧见有野兔窜出来、跳过去,甚至还看到一大群黄棕色的黇鹿也从视线中跑过。

    “这儿真是美极了!”阿拉维斯忍不住感叹道。

    走上第一个山脊,沙斯塔回头望去,塔什班城早已不见了踪影,茫茫的大漠一眼望不到边,唯一一道绿色的缎带,就是他们刚才走过的那条路。

    “你们看,那是什么?”沙斯塔突然大喊道。

    “什么?”布里问道,同时,赫温和阿拉维斯也都转头望去。

    “瞧,那个!”沙斯塔伸出手指向远方,说道,“那是什么?看上去像一团烟一样,是那里着火了吗?”

    布里看了一会儿,说道:“依我看那应该是一场沙暴。”

    “应该不是,”阿拉维斯说道,“现在风刮得不大,应该不会造成沙暴。”

    “哦,快看!”赫温叫道,“那里面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好像是——盔甲!而且它在动,正在朝我们的方向过来呢。”

    “哦,老天!”阿拉维斯惊呼道,“那不是沙暴,是军队!是拉巴达什的军队!”

    “没错,正是拉巴达什的军队!”赫温也跟着说道,“真糟糕!快!我们现在必须马上赶到安瓦德!必须赶在他们之前!”说完,赫温立刻掉头,迈开步子向北方奔驰而去。布里也晃了晃脑袋,随即快步跟在它的身后奔跑起来。

    “快跟上,布里,快点儿!”阿拉维斯回头喊道。马儿们撒开步子,使出全力飞奔起来,就好像在进行一场紧张激烈的比赛。每当它们越过一个山脊,就会发现眼前又出现了另一个山脊。它们努力地向前奔跑,虽然大致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没人知道距离安瓦德究竟还有多远。

    沙斯塔转身望去,大沙漠中已经不再是一团尘烟,而变成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远远望去倒更像是一群蚂蚁在那条旋箭河的岸边缓慢蠕动,他知道那是拉巴达什的军队正在寻找可以过河的地方。

    “看!他们已经到河边了!”沙斯塔尖叫着喊道。

    “快!再快些!”阿拉维斯大声喊着,“要是我们不能赶在他们之前到达安瓦德,那我们就白走这一趟了。快,布里,你是一匹战马啊,一定要加油!”

    听到阿拉维斯在不停地冲着布里大喊,沙斯塔就越发的克制自己不要出声,因为他心里明白,布里已经在用它最大的力气奔跑了。其实,就算布里和赫温不是竭尽全力,它们也打心眼儿里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没过多大会儿,由于赫温的体力有限,布里很快就追上了它,它们一起并排向前奔驰而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奇怪的吼声突然从他们背后传来。那不是马蹄的声音,也不是盔甲碰撞的声音,更不是卡乐门的那些战士的挑战声和呐喊声,沙斯塔仔细听了听,立刻便知道这是什么声音了。在他骑着布里第一次遇到阿拉维斯和赫温的那个夜晚,听到的也是这个声音。这时,布里也明白了情况有多危急。一个眼睛发亮,双耳贴在脑袋上的野兽模样出现在了它的脑海中。它立刻意识到,原来它真的没有用尽全力在奔跑,所以才让他们陷入了危险之中。这样想着,布里随即撒开步子,使劲儿地向前奔去。几秒钟后,它就轻易地把赫温甩在了身后。

    “真是糟糕啊!”沙斯塔在心里想着,“还以为这里比较安全呢,没想到这里也有狮子啊!”

    他小心地转头望去,只见一头黄褐色的大猛兽紧紧追在他们后面。它的身体放得很低,几乎就要挨着地面了,那姿势就好像偷偷闯进花园的小狗,或者从草地窜到树上的小猫一样。

    那头猛兽的速度非常快,眨眼的工夫就距离他们更加近了。沙斯塔又向前看了看,路上横着一道十英尺高的绿墙,严严实实地挡住了他们的去路。绿墙中间有一扇敞开的大门,大门里面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那个人光着脚,斜斜地靠在一根笔直的手杖上。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秋叶色的长袍,长长的胡须轻轻垂下,几乎就要碰到自己的膝盖了。

    沙斯塔望着他,又回头看看身后的野兽。现在,那头大狮子距离赫温已经非常近了,眼看就要抓住赫温了。它张着大嘴,锋利的爪子朝赫温的后腿不停地扑抓。赫温疲惫不堪,身上早已渗出了汗珠,双眼也睁得大大的,眼神中透出绝望的神情。

    “等一等!布里!”沙斯塔在布里耳边大声地喊道,“我们必须回去救她们!”

    这件事发生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布里都在强调它真的没听到沙斯塔说这句话,也可能是没听懂这句话,其实不管怎么样,布里都是一匹忠诚的马儿,因此,它应该是不会撒谎的。

    沙斯塔看到布里并没有停下,于是他从马镫里抽出了双脚,仅仅犹豫了一瞬间,他便一跃而起,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布里的速度太快了,因此沙斯塔在落到地面的时候差点闪到了腰,可是时间紧迫,他来不及多想,随即就跑过去救阿拉维斯了。沙斯塔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现在满脑子想的,就是要救出阿拉维斯和赫温。

    突然,赫温的口中传来一阵痛苦的哀嚎声,阿拉维斯俯下身体,试图拔出刀子来进行回击。沙斯塔站在地上,而阿拉维斯、赫温还有那头大狮子却好像在他的头顶上一般。她们和狮子还有一段距离,可那头狮子猛然间用后腿撑起了身子。它真是大极了,几乎遮住了沙斯塔的全部视线。只见它伸出前爪,作势就要扑向阿拉维斯。那力气之大,让沙斯塔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每一根闪着寒光的爪尖。

    阿拉维斯害怕极了,她颤巍巍地坐在马背上,忍不住浑身发抖,而狮子正在试图撕扯她的肩膀。沙斯塔也害怕至极,但他还是想办法向狮子扑了过去。他没有任何武器,甚至连一根木棒或者一块石头都没有,他能做的,就是站在那儿冲着狮子大声喊叫,就好像主人对宠物狗训话一般。他喊道:“停下!快回去!”话音刚落,沙斯塔就惊呆了。那头狮子突然收回扬起的前爪,迅速趴在了地上,随后,它便以极快的速度掉头跑掉了。

    恍惚间,沙斯塔还不能确定狮子是不是真的。他一下子想起了那道绿墙,于是便快速向绿墙跑去。赫温拖着步子走进了大门,它看上去非常虚弱,似乎立刻就会昏倒过去,而阿拉维斯的伤势更加严重,她还是坐在马背上,但此刻后背的衣服早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哦,快进来吧,我的女儿。”先前那个长胡子的老人说道。当他看到沙斯塔慌慌张张地跑进来时,又对沙斯塔说道,“快进来吧,我的儿子。”

    沙斯塔跑进大门,随后就听到大门关闭的声音。长胡子的老人走上前,将阿拉维斯扶下了马。

    这是一个宽大的圆形围场,围场的四周是绿色的高墙,而那高墙上的绿色正是一层厚厚的草皮。沙斯塔他们站在那儿向四周打量,他们的面前是一汪平静的池水。池水很满,看上去仿佛和地面一样高。在水池的另一端,生长着一些奇异美丽的树木。那些树木都长得高大茂密,层层叠叠的枝叶几乎遮住了整片池水。再向后望去,是一间低矮的用石头砌成的房子,屋顶盖着厚厚的茅草。在围场里,时不时还会传来羊儿的咩咩声。沙斯塔仔细瞧了瞧,原来在围场的另一边,竟然真的有一些山羊。山羊群悠闲地在草地上散步,咩咩地唱出好听的歌曲:

    穿过平坦的绿草地,

    你就能找到伦恩国王,

    但你要快跑,快跑,快跑起来。

    沙斯塔听后,便迈开步子向北边的那个门跑去,随后他的身影消失在了门外。

    长胡子的老人搀着阿拉维斯,慢慢地走进了小石屋,过了好长时间,他才又慢慢地从屋子里走出来。

    “嗨,伙计们,现在到你们了。”老人对布里和赫温说道。布里和赫温此时早已累得没有力气说话了,但那个老人似乎也并不怎么期待它们的回答。他从它们的身上卸下马鞍,然后用力地给它们按摩。他的力道和手法都好极了,就连王宫里的御用侍从也没有他按摩得好。

    “好了,伙计们,现在忘掉这一切苦恼吧。”长胡子老人说道,“好好休息会儿,这里有甘甜的泉水,有鲜嫩的青草,等会儿我给那些山羊挤完奶,你们就会有热乎乎的饲料可以吃了。”

    “谢谢你,先生。”赫温有气无力地说道,“泰克希娜还好吗?那头狮子有没有伤害她?”

    “我的法术可以让我知道很多事情,”老人微微一笑,继续说道,“不过我并不能预测将来还未发生的事情。今天晚上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我无从知晓,但我要告诉你的是,你要对生活抱有希望,那位小姐命很大,不会那么轻易死掉的。”

    当阿拉维斯再次苏醒过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正趴在一张极其柔软的床上。整个房间里什么家具都没有,就连墙壁都是由原始的石头垒砌而成,既单调又粗糙。她的脑袋仍然昏昏沉沉,但当她想要翻身换换姿势的时候,一阵灼热和疼痛感便立即从后背传遍了整个身体。她记起来了,也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趴在这里了。阿拉维斯打量着这张床,想弄清楚它究竟是用什么做成的,才会变得如此柔软和舒适。许久之后,阿拉维斯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她只能分辨出似乎是石南荒原草,而至于究竟是什么做成的,她就不知道了。

    这时,房门被打开了,那个长胡子的老人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只大大的木碗。他小心地将木碗放下,随后走到床边,轻声问道:“觉得好些了吗?我的女儿。”

    “哦,父亲,我觉得好多了,只是后背还是觉得好痛!”阿拉维斯回答道。

    老人跪在床边,将粗糙的大手放在阿拉维斯的额头上摸了摸,然后又摸了摸她的脉搏。

    “很好,没有发烧。”他说道,“放心,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来,现在把这个喝下去。”

    说完,他端起木碗,递到阿拉维斯的嘴边。阿拉维斯很少喝羊奶,所以对于这个味道她很不习惯,她喝了一口,忍不住做了个鬼脸。但经过刚才的冒险经历,她真的口渴极了,因此,就算味道再不好,她还是把满满一碗羊奶都喝了下去。随后,她的确觉得好多了。

    “听着,乖女儿,”老人说道,“你的伤口已经清洗过了,还敷了药,包扎得也很好,所以如果你想睡的话,就睡一会儿吧。伤口可能还是会有一些疼,跟鞭打的伤痕比起来也差不了多少。这头狮子非常奇怪,它并没有用锋利的牙齿把你从马鞍上扯下来,只是用爪子在你的背上抓了一下。足足有十道伤痕呢。不过不要担心,这些伤痕都不是很深,没有太大的危险。”

    “啊!我真是幸运啊!”阿拉维斯说道。

    “女儿啊,”老人继续说道,“我已经活了一百零九个年头了,我可从来不信什么运气之类的东西,虽然有些东西我还弄不明白,可是如果我们一定要搞清楚真相的话,那也不是不可能,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我们就一定会弄明白的。”

    “拉巴达什和他的军队现在是什么情况?他的军队有两百人呢!”阿拉维斯问道。

    “依我看,他们是不会走这条路的。”老人说,“他们定是找到了一个可以过河的办法,现在应该从我们的东边向安瓦德进军呢。”

    “唉,可怜的沙斯塔,他得跑很远的路吧?他会在拉巴达什之前到达安瓦德吗?”阿拉维斯问道。

    “很有可能。”老人回答。

    阿拉维斯侧过身子,重新躺下。这时,她刚好可以看到这间石屋里唯一的一扇窗户。她瞧了瞧窗外,又问道:“现在的天色变暗了许多,我刚才睡了很久吗?”

    老人也跟着望了望那扇北面的窗户,说道:“现在天还没有黑,只不过是云霾堆积才这样的。你瞧,那些云正从暴风雨峰翻落而下,在我们这里,每次要变天的时候都会这样,看来今天晚上又要有大雾了。”

    第二天清晨,阿拉维斯果然觉得身体好多了,除了后背还感到有些疼之外,其他并没有感到什么不舒服。她吃了些奶油和粥,便起身下了床。当然,她下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布里和赫温。石屋外,天气晴朗,整个围场瞧上去就好像一只巨大的翠绿杯子,盛满了温暖的阳光。这真是个安静而舒适的地方啊!

    赫温看到阿拉维斯,便立刻朝她小跑过来,并且亲了亲她。

    她们互相问候了片刻,随后阿拉维斯便问道:“布里在哪儿呢?”

    “在那边呢,”赫温用鼻子指了指,说道,“它这会儿有些闹情绪,所以不愿意说话。”

    于是,阿拉维斯和赫温就向布里走去。这时的布里正面向着墙壁躺着,虽然知道她们走过来了,可它却并没有回过头来,甚至连一个字都没说。

    “早上好,布里,今天觉得好点儿了吗?”阿拉维斯问道。

    布里的嘴里发出咕咕哝哝的声音,可谁也听不清楚它究竟说的是什么。

    “那位长胡子的老人说,沙斯塔很有可能会在拉巴达什之前赶到伦恩国王那里,”阿拉维斯继续说道,“所以,布里,我们的困难即将过去,我们就要到纳尼亚了啊!”

    布里摇摇头,低声说道:“不,我可能永远也到不了纳尼亚了!”

    “布里,你怎么了?你还是觉得不舒服吗?”阿拉维斯问道。

    这时,布里终于转过身来,它看上去很痛苦,说道:“我要回卡乐门去。”

    “什么?你还要回去做奴隶吗?”阿拉维斯问道。

    “是的。”布里回答,“现在的我,只能做一个奴隶了。我太自私了,只顾着自己活命,只顾着逃跑,却把你们三个丢下,害得你们差点儿就被狮子吃掉了!我根本不配做纳尼亚的马儿!”

    “不,布里,你没有错,我们都是在拼命逃跑的啊。”赫温安慰道。

    “可是沙斯塔就没有逃跑!”布里喷着气说道,“他不顾危险,竟然跑回去救你们。跟他相比,我真是自愧不如啊。我曾经是一匹多么勇敢的战马,什么战争场面没有见过,可如今我却还不如一个小孩子。更何况他从来都没有受过训练,从来没有拿过武器,但他却是那样的勇敢!”

    “我明白你的感受,”阿拉维斯说道,“我也有这种感觉,自从我们相遇以来,我一直瞧不起他,懒得跟他说话,可如今他是我们四个当中最出色的一个了。无论如何,布里,我觉得你只要表达出你的歉意就好,根本没必要回到卡乐门去再做奴隶啊。”

    “你说的这个办法对你来说可以,对我可不行。”布里说道,“不管怎么说,你所做的一切都不怎么丢脸,可是我呢,我把战马的脸都丢光了啊。”

    布里和阿拉维斯在相互自责,丝毫没有注意到那个长胡子的老人是何时到他们身边的。他仍然光着脚,踩在沾着露水的青草上,不仔细听的话,还真是听不到一点儿声音呢。他对布里说道:“好马儿,你只是有点儿过于骄傲了,其实事情并不像你说的那么严重。”说着,他瞧见布里又有点儿不耐烦了,于是接着说道,“好了,别把耳朵贴到脑袋后面去,也别抖你的鬃毛了。要是你真的像之前那样谦虚的话,你就应该听我把话说完。在卡乐门,你一直跟那些可怜的不会说话的马儿生活在一起,如此一来,你总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其实情况不是那样的。我们得承认,你会说话,它们不会;你上过战场,它们没有。这样的话,你的确是比它们要勇敢,比它们聪明。正因为这样,你才总认为自己的身份比它们高贵,但这并不表明在纳尼亚,你仍旧是一匹优秀的马儿。只要你意识到这一点,那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来吧,和我的四条腿老伙计到厨房门口去瞧瞧饲料吧。”

    11﹒不受欢迎的同路人

    沙斯塔穿过那扇大门后,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满青草的山坡。山坡上有一些树,树下堆着些石头。此刻,沙斯塔没时间考虑任何事情,脑袋里什么也不想,他要做的,就是拼命地跑!不过,即便这样,沙斯塔依然觉得难以承受。他的四肢发软,两肋也开始感到疼痛,汗珠儿一个接一个,不断地掉进他的眼睛里,让他既痛苦又看不清眼前的路。他晃晃悠悠地奔跑,有好几次脚踝都不小心挂到两边的石头。沙斯塔跑了一会儿,发现路边的树木变得茂密多了,空地上长满了欧洲蕨。这个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天色变暗,四周的景象开始变得不清晰起来,然而,高温却丝毫没有减少,而且苍蝇也多了起来。成群的苍蝇嗡嗡地飞,爬满了沙斯塔的脸,但沙斯塔顾不得赶走它们,他只是一味地坚持向前飞奔。

    跑着跑着,突然间,沙斯塔听到了一阵号角声。与塔什班城的号角声不同,这个号角声听上去更像是一种欢呼:“蒂-罗-托托-霍!”

    没过多久,沙斯塔便进入了一片宽阔的空地,在这里,他看到了一大群人。

    说是一大群人,实际也就差不多十五到二十人,他们都穿着绿色的猎手装,有的骑在马背上,有的牵着马站着。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正拉着马镫,等待着另一个人跨上马去。而那个准备上马的人,正是伦恩国王。这位名叫伦恩的国王,身材胖胖的,长着一张苹果般的脸,他的双眼闪烁着光芒,看上去非常兴奋。伦恩国王一看到沙斯塔,就完全忘记了要骑马这件事,他伸开双臂,脸上透露出喜悦,用洪亮而深沉的声音大叫道:

    “哦!科林,我的儿子!你怎么穿得这样破烂,而且还徒步行走,你——”

    沙斯塔见状,连忙摇头否定,说道:“不,不,我不是科林王子,我只是和他长得很像而已。我在塔什班城见过王子殿下,我替他带来问候。”

    伦恩国王目不转睛地盯着沙斯塔瞧了好半天,脸上渐渐露出了异样的神色。

    “你是——伦恩国王吗?”沙斯塔气喘吁吁地问道,没等对方回答,他又接着说道,“国王陛下,你现在必须马上离开——安瓦德——记得要关上城门——拉巴达什率领着二百名骑兵——已经快到了——”

    “孩子,你说的可是真的?”一位绅士不可置信地问道。

    沙斯塔肯定地点点头:“我亲眼看到的!我也是从塔什班城赶过来的,就像赛跑一样,我必须先到这里通知你们!”

    “你是说你徒步走来的?比他们还要快?”那位绅士微微掀了掀眉毛,问道。

    “我——我骑马,马在一个长胡子的老人家里。”沙斯塔说道。

    “别再问了,达兰。”国王开了口,“我看这孩子并不像是在撒谎,我们现在必须赶快撤离。对了,也给这孩子准备一匹快马。”说着,国王又转向沙斯塔,问道,“孩子,你会骑马吗?”

    马儿牵到沙斯塔的面前,他二话不说,踩着马镫,翻身就骑上了马背。沙斯塔还记得第一次骑马的时候,布里嘲笑他的姿势就像在爬一个干草堆,不过现在的情形已经大不相同了,最近这几个星期以来,他早已能够很熟练地骑马了。

    这时,只听见那个叫做达兰的爵士对国王说道:“陛下,瞧这孩子骑马的姿势,真是有风度啊,我肯定他的身份一定也很不一般。”沙斯塔听到这话,当然觉得非常开心。

    国王点点头,说道:“没错,血统才是最关键的。”说完,他的目光又锁定在了沙斯塔的脸上,灰色的眼睛不停地来回打量,细细地审视起来,试图想要找到什么答案。

    接下来,这群人便开始慢慢地跑动起来。沙斯塔刚才骑上马的姿势非常漂亮,可是坐在马背上之后,他却犯了难。之前在布里的背上,布里是从来不让他去拉缰绳的,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缰绳该怎么用。不过,他还是小心翼翼地用余光偷偷看别人怎么做,就好像当我们参加宴会时,我们并不懂得该如何用刀叉,所以我们也会偷偷看别人一样。

    沙斯塔暗暗学习,努力使自己手上的姿势不出错。可无论如何,他还是不敢真的去拉缰绳,更不要说指引马儿的方向了,不过他还是相信,如果真的跑起来,即便不用缰绳指引,这匹马也会跟着其他的马匹一起跑的。虽然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马儿,但应该还是懂得该朝哪儿奔跑,而且沙斯塔觉得这匹马儿也能够体会得到,坐在它背上的自己既没有鞭子,也没有马刺,他只不过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子罢了。正是因为沙斯塔有这样的想法,所以跟着人群出发没多久,他就掉到了队伍的最后面。即便如此,沙斯塔还是跑得挺快的。此刻没有了讨厌的苍蝇,空气也变得清新凉爽,沙斯塔终于可以大口大口地呼吸了,而且他也确信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了。自从他到达塔什班城以来,这是他第一次觉得心情非常轻松。

    他抬头眺望前方,想看看他们距离山顶还有多远,可是令他感到失望的是,根本就看不到山顶,只能看到一大片的灰色从高空倾泻而下。沙斯塔以前从来没有到过山里面,因此,眼前的景象令他大为震惊。

    “哦,这应该只是一大片云而已,”他自言自语说道,“这片云正在慢慢下降。现在我已经在云层当中了,我曾经多想知道云朵里面是什么样子的,现在真的有这样的机会了,真是有趣啊!”

    右后方,太阳已经慢慢开始落山了。这群人骑着马,加速飞奔在崎岖的山路上,但沙斯塔的马儿仍旧落在最后面。有那么一两次,路过森林的岔路口时,他几乎已经看不到前面的人马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渐渐进入了云层之中。说是云层,其实倒更像是大雾。当他们走进去时,一团一团的大雾瞬间就将他们吞没了。整个世界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沙斯塔从来都不知道,云雾里面竟然既寒冷又潮湿,而且,他也不知道光线会这么暗,淡淡的灰色旋即就变暗了下来。

    前面的队伍总会传来号角的声音,只不过每次号角声传过来,听上去似乎都要更远了一些。如今,沙斯塔已经落得很远了,只有在拐弯的时候,他才能稍稍看到前面的人马,但是当他真的转过来时,却仍旧是什么也看不到。其实,沙斯塔什么也没看到,因为他的马儿已经不再奔跑,却像是在散步了。

    “快点儿,马儿,追上去。”沙斯塔命令道。

    接着,前方又传来了非常微弱的号角声。以前和布里在一起的时候,布里总是提醒沙斯塔,坐在马背上,脚跟必须向外使劲,所以沙斯塔就有了这样的一种观念,那就是如果把脚跟戳到马儿的两肋上,就预示着会发生紧急的事情。沙斯塔想到这儿,到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可以试试看。

    “听着,马儿。”沙斯塔说道,“如果你再不快跑,我就会让你尝尝我的厉害。我会用脚跟戳你的肋骨,我真的会这么干的!真的!”

    沙斯塔说完,想看看马儿的反应,可是马儿好像根本没听见似的,压根儿就不理会他。这让沙斯塔十分生气,于是他坐直身体,咬紧牙关,夹紧双膝,使劲地用脚跟向马儿的两肋戳去。

    然而,马儿的反应依旧令沙斯塔感到失望,它只是象征性地小跑了几步,然后就又开始慢慢行走。天色已经变得很暗了,队伍已经不知去向。除了树上滴落的水滴声,四周开始变得静悄悄的。

    “唉,算了,就这样慢慢地走,最终也会有终点的。”沙斯塔自言自语道,“只是希望千万不要碰到拉巴达什和他的军队。”

    就这样,沙斯塔骑着马慢悠悠地走了很久。渐渐地,他开始感到饥饿难耐,同时,他也开始憎恨起这匹马来。

    又走了一会儿,他来到了一个岔路口。就在他犹豫着不知道该走哪条路才能到达安瓦德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把他吓了一大跳。沙斯塔仔细听了听,原来,那是马儿奔跑的声音。

    “是拉巴达什!”沙斯塔心里琢磨着,可是他根本无法判断拉巴达什会走哪条路,于是他对自己说道,“如果我走这条路,那他会不会走那条路?可是如果我就待在这个岔路口不走的话,那就一定会被他们抓住的呀!”于是,沙斯塔立刻跳下马,使出全力拉着马儿向右边的道路走去。

    很快,马蹄声越来越近,不到两分钟,沙斯塔就发现他们已经到岔路口了。他屏住呼吸,静静地观察着他们会走哪条路。

    突然,一声命令传来:“停止前进!”紧接着,马儿呼哧呼哧喷着粗气,用蹄子使劲儿刨着地面,嘴巴吧嗒吧嗒地咬着马嚼子,再仔细听听,还有人用手轻轻拍马脖子的声音。

    随后,队伍中传来一个声音:“大家注意,我们现在距离城堡不到八分之一英里了,在太阳出来之前我们一定会到达纳尼亚的。你们要牢记命令!一旦进入纳尼亚境内,你们一定要谨慎行事,尽可能少地杀戮。这次的行动其实非常冒险,所以你们不可以为所欲为!当然,我指的并不是现在,我们是占据有利时机的,因此在凯尔帕拉维尔和西部的大沙漠之间,你们就不必手下留情了。现在到了阿钦兰,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攻打伦恩国王的城堡!其他的可以不管!攻打城堡的唯一要求就是速度!快刀斩乱麻!所以,大家要抖擞精神,一个小时之内就攻陷城堡!如果你们攻占了它,我什么都不要,而你们则会得到想要的一切!现在,冲进城堡去,杀光里面所有的人,一个都不能放过!然后,剩下的东西,女人、金子、珠宝、美酒、武器,这一切你们愿意怎么分就怎么分!但是,你们记住了!如果有退缩的人,那么我就会把他活活烧死!前进吧!塔什神保佑你们!”

    话音刚落,沙斯塔便听到马蹄声渐渐响起。那是军队在缓缓前行,沙斯塔偷偷望去,看到他们走上了另一条大路,这让他着实松了一口气。一直以来,沙斯塔整天在嘴上挂着,心里想着这“两百骑兵”的军队,可是实际上这只是一个概念而已,至于这个军队到底有多少人马,他根本就不确定。过了好一会儿,马蹄声逐渐消失,岔路口只剩下沙斯塔一人,独自听着树枝滴水的声音。

    如今,他已经知道去安瓦德该走哪条路了,但他现在并不能马上去那里,因为那无疑是朝拉巴达什军队的枪口上撞。

    “我到底该怎么办呢?”沙斯塔一边自言自语,一边重新跨上了马背。他沿着自己选定的道路继续前进,仍然心存侥幸,希望能赶快找到一间茅屋,然后吃上一顿饭。他也想返回那个长胡子老人的住处,和阿拉维斯、布里、赫温汇合,可不幸的是,现在他完全迷路了。

    “继续走吧,这条路总会是有终点的。”沙斯塔在心里想着。

    然而,沙斯塔的这个想法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这条路很长,似乎永远都没有终点,路两旁的树木越来越多,黑压压的连成一片。水珠从树枝上不断地滴落下来,空气也变得越来越冷,寒风一阵阵地吹过,云雾随之翻动,却始终消散不开。其实,如果沙斯塔之前爬到过山顶的话,他就该明白,现在他已经登上很高的地方了,说不定就正好在那关卡的上面。

    “唉,我想我肯定是世界上最最不幸的人了。”沙斯塔对自己说道,“除了我,每个人都安然无恙。那些纳尼亚的国王女王们,现在肯定都安全地离开了塔什班城,而我却被落在了最后面。阿拉维斯、布里和赫温一定和那个长胡子老人在一起,舒舒服服地待着,可我却一个人出来通风报信。那个伦恩国王带着他的随从们也肯定已经赶在拉巴达什到达之前,安全地回到城堡里面了,而且还把城门也关上了,只剩下我,现在一个人在这里。”

    沙斯塔非常疲倦,又饿又冷,他感到十分难过,说着说着眼泪就忍不住流了下来。

    就在沙斯塔感到无比悲伤的时候,一股突如其来的恐惧感笼罩了他。他吓坏了,连忙停止了哭泣,立刻警觉起来。周围一片漆黑,沙斯塔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能模模糊糊地感到身边有个什么东西在走动,可是那东西走起路来似乎一点儿声音都没有,让他几乎听不到脚步声。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他可以听到它的呼吸声,那呼吸声很粗,很沉,应该是个巨大的东西发出来的。这个发现令沙斯塔觉得毛骨悚然,刚才他只顾着自己哭泣,全然不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他身边的。

    这时,沙斯塔忽然想起很久之前听过的一个传说,那就是北方的国家里有巨人!他恐惧地咬住嘴唇,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就早已忘记了哭泣。

    那个神秘的庞然大物一直跟在沙斯塔的身边,可是它十分安静,就像人一样,因此沙斯塔告诉自己那只不过是个幻觉罢了。然而,突然之间,一声长长的叹气从黑暗中传来,沙斯塔便确定那并不是幻觉了!不管怎样,他的确感到一股热气随着叹息声喷到了他冰冷的左手上。

    如果沙斯塔懂得如何让马儿飞速奔跑起来的话,他是一定会用尽全力逃跑的,可他明白他做不到。因此,他只得缓慢前行,而那个庞然大物也就那样一直不紧不慢地跟在他的身旁。

    最终,沙斯塔还是忍受不了了。他小心地开口问道:“你到底是谁啊?”

    “我等你说话已经等了好半天了。”庞然大物回答道,它的声音不大,但是浑厚低沉。

    “你是——巨人吗?”沙斯塔又问道。

    “你可以叫我巨人,”它回答道,“但我跟你所认为的巨人长得并不像。”

    沙斯塔睁大眼睛向身后瞧了好半天,才说道:“可我根本看不到你啊!”随即,一个可怕的想法窜进他的脑子里,他忍不住大声喊道,“你不会是——死掉的什么东西吧!哦,老天,快走开!我可没有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情啊!我——我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快走开。”

    话音未落,沙斯塔又感到有一股热气喷到了自己的身上。

    “好吧,听着,”它缓缓说道,“你的猜测是错误的,我是会呼吸的!现在,你有什么烦恼就告诉我吧。”

    听了这话,沙斯塔感到放心多了,于是,他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自己的经历:从小,他是一个孤儿,不知道父母是谁,是一个叫阿什伊什的渔夫把他养大的;后来他受不了了,就偷偷逃了出来;之后他们又遇上了狮子,又为了逃命而涉水过河。另外,他还讲到他们在塔什班城里遇到的很多危险;讲到他在坟场里过夜的情形;以及在沙漠里遇到的可怕的野兽;然后,他讲到在沙漠中的困苦,以及就在他们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那头大狮子如何追他们并且抓伤了阿拉维斯。当然,他也讲到从那个时候起,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过东西了。

    听完沙斯塔的讲述,庞然大物说道:“我并不觉得你有什么倒霉的。”

    “遇到这么多的狮子,这还不是最倒霉的吗?”

    “其实,从头到尾只有一头狮子。”它又说道。

    “什么?怎么可能!我刚才说了,第一天晚上我就碰到了一头,然后——”

    “只有一头狮子,但它跑得非常快。”

    “你怎么知道?”沙斯塔问道。

    “因为我就是那头狮子。”

    沙斯塔惊讶地长大了嘴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那庞然大物继续说道:“没错,我就是逼着你和阿拉维斯相遇的那头狮子,也是在坟场安慰你的那只大猫,同时,我也在你熟睡的时候替你驱赶豺狼。当马儿们感到疲惫而停滞不前的时候,是我让它们在恐惧中激发了潜能,继续奔跑,从而才能让你及时见到伦恩国王。而且还有一件事你肯定也不记得,那就是当年你奄奄一息地躺在一条小船里,也是我把船推到了海滩上,那时有个渔夫还没有睡觉,他看到你,便收留了你。”

    “照你这么说,那抓伤阿拉维斯的,也是你吗?”

    “没错。”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沙斯塔又问道。

    “孩子,我现在只是告诉你关于你的故事,而不是关于她的,而且我只讲这件事。”

    “那你是谁呢?”沙斯塔继续问道。

    “我就是我。”那头狮子的声音又低又沉,大地仿佛也跟着震动起来。

    “我就是我。”第二遍声音响起,清晰、响亮,透出愉快的意味。

    紧接着,那狮子又说了第三遍:“我就是我。”这一次,声音却又变成了温柔的低语,从四面八方飘过来,拂过树叶,发出簇簇的响声。

    沙斯塔再也不觉得胆怯了,他也不再恐惧这神秘鬼魅的声音了,取而代之的,一种奇妙的感觉传遍了他的全身,令他感到非常愉快。

    不知不觉中,云雾由墨黑色逐渐变成浅灰色,再缓缓淡化成白色。沙斯塔并没有留意这些,因为他一直在和那头大狮子交谈着,似乎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此刻,他的周围出现了一片白雾,透着柔和的光芒。他眨了眨眼睛,接着又听到鸟儿的鸣叫声。他明白,新的一天又到来了。光线变亮,他也就能看清楚马儿的模样了。这时,一道金色的光芒落在了他们身上,恍惚间,沙斯塔误以为这就是阳光呢。

    他转过身来,看到身旁站着一头狮子。这头狮子果然非常大,比他的马儿还要高大,可是,马儿却并没有异样的反应。沙斯塔不能确定是马儿本来就不害怕它,还是马儿根本就没有看到它。仔细瞧了瞧,沙斯塔才发现原来那道金光并不是阳光,而是从狮子身上发出来的。这种情形一定是既美丽又可怕的。不过,沙斯塔一直生活在卡乐门的南方,所以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流传在塔什班城里的传闻,那就是在纳尼亚王国里,一个可怕的魔鬼会变成一头狮子的模样。关于阿斯兰的真实故事,以及身在海外的皇帝之子和至尊王彼得的故事,沙斯塔当然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可是,当他瞧了大狮子一眼之后,便立刻跳下了马,然后走过去跪在狮子的面前。此刻,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其实他也并不想说话,而且也根本无需多言。

    狮子轻轻俯下头,它的鬃毛轻轻地垂在沙斯塔的周围,散发着香气,庄严而又神圣。它用舌头温柔地舔舐着沙斯塔的额头。沙斯塔慢慢地抬起头,和它对视。接着,那闪闪金光和周围的雾霭交融在一起,随之幻化成一个流光溢彩的漩涡,然后迅速缩小,猛然间就消失不见了。一切恢复了平静,山坡上,狮子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下沙斯塔一个人,聆听着远处的鸟儿依旧在歌唱。

    12﹒沙斯塔在纳尼亚

    “难道,这一切只是个梦?”沙斯塔在心里嘀咕着。但很快,他便确定这并不是梦,因为他看到了草地上有狮子的脚印。那脚印又大又深,绝对不是一般的狮子踩出来的,这让他又想起了刚才那奇幻的一幕。然而,还有另一件事让沙斯塔感到更为惊奇。当沙斯塔再次向那脚印瞧过去的时候,他发现那脚印里竟然渗出了些水。过了一会儿,脚印里的水变得越来越多,甚至溢了出来。水流没有停歇,渐渐地形成一条小小的溪流,顺着青草,经过他的脚下,流到山下去了。

    沙斯塔低下身子,把脸浸在水中,喝了好多水,就连头发上也沾满了水珠。溪水很冷,清澈得就好像玻璃般透明。喝过了水,沙斯塔觉得精神了许多。他站起身来,甩了甩头,把潮湿的头发抹到脑后,这才仔细地观察起周围的一切来。

    此刻,太阳刚刚升起,清晨还有些湿冷。沙斯塔远远望去,看到靠右边的山坡下有许多森林,而太阳正是从那个方向冒出来的。目光所及之处,对于沙斯塔来讲都是新鲜的。这是一片翠绿的溪谷,树木排列整齐。在茂密的树木之中,有一条波光粼粼的河流,河流在一个拐弯处折回,便向西北方向流去。在这个溪谷的对岸是一些石头堆砌的小山,这些小山个头儿不大,比他昨天看到的山岭要低许多。因此,沙斯塔便开始琢磨,现在自己究竟身在何处。他转过来向后望了望,原来在他的身后有着许多更高的山岭。

    “我想我知道自己在哪儿了。”沙斯塔又开始自言自语,他说道,“这些应该就是在阿钦兰和纳尼亚之间的那些大山岭吧。昨天我一定是在大山的那一边,经过昨天晚上整晚的赶路,我现在一定是翻过大山了。哦!我真是幸运啊,竟然走对了路。唉,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幸运,要不是它,我根本就到不了这里呀。现在,我一定已经进入纳尼亚境内了。”

    沙斯塔说完,转身给马儿卸下了马鞍,又取下了马勒,然后说道:“虽然我不怎么喜欢你,但是,你还是去吃点儿东西吧。”

    马儿似乎根本不理会他的评价,又或者说它也并不喜欢沙斯塔吧,在恢复了自由之后,便立刻在一旁吃起青草来。

    沙斯塔瞧着马儿吃得津津有味,连连感叹道:“如果我也能吃青草就好了。现在安瓦德肯定已经被拉巴达什的军队包围了,如果回到那儿去,那就等于自投罗网。算了,我还是去下边的山谷找找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填饱肚子吧。”

    于是,沙斯塔开始向山谷方向走去。清晨的露水冷极了,沙斯塔光着脚踩在上面,忍不住浑身发抖。他走进树林,顺着其中一条小路向前走去。走了一会儿,突然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呼哧呼哧地说道:“早安,邻居。”

    沙斯塔闻声立刻向周围望去,看到从树林里走出来一个人。这个人身材矮小,脸上的皮肤很黑,而且长满了小刺。如果说它是一个人,那么它显得有些太小了;如果说它是一只刺猬,那它又显得太大了,不过,沙斯塔还是断定,它的确就是一只刺猬。

    “你好,”沙斯塔礼貌地回应,“但我不是你的邻居,我是第一次来这里的。”

    “啊?那你从哪儿来?”刺猬惊讶地问道。

    “我从阿钦兰来的,在大山的那一边。”

    “啊?阿钦兰?”刺猬说道,“那儿离这里很远呀,我从来没有去过。”

    “是的,很远,”沙斯塔说道,“其实我觉得有一件更紧急的事情应该告诉你们,那就是现在正有一支野蛮的卡乐门军队正准备进攻安瓦德呢。”

    “不会吧!”刺猬说道,“据说卡乐门离这里很远呢,而且中间还隔着一个大沙漠。”

    “其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远。”沙斯塔回答,“这次他们攻打安瓦德,事情非常紧急,应该赶紧通知你们的至尊王啊。”

    “是的,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的确应该这么做,不过,我现在正准备去睡觉呢。”刺猬正说着,突然转头又对别人说道,“嗨,邻居!”

    沙斯塔望过去,原来这一次刺猬所说的“邻居”是一只很大的淡褐色的兔子。那只兔子从小路旁边的地底下冒出脑袋。刺猬一看到兔子,便跑过去将沙斯塔的话转告给了它。兔子听后,连连表示赞同,它也觉得应该立刻通知其他人。

    于是,就这样,一个传一个,不一会儿,便有很多动物都知道了这个消息。有天上飞的,也有地上爬的,其中包括五只兔子、一只松鼠、两只喜鹊、一个羊脚怪物和一只老鼠。它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都一致同意刺猬的观点。如今,可恶的女巫和寒冷的冬天已经被驱赶出了纳尼亚,而至尊王彼得则把凯尔帕拉维尔治理得非常好,这使得就连纳尼亚王国中小森林的居民们都生活得非常幸福安宁,因此,它们确实有些忽视暗藏在身边的危险了。

    这个时候,森林里又走出来两个居民,一个是名叫德夫尔的红色小矮人,另一个是一头牡鹿。那头鹿长得非常漂亮,两只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身上有好看的斑点,它的腿十分纤细,好像稍稍使劲就能掰断一样。

    “你刚才说什么?狮子还活着?”小矮人大声叫嚷着,“要真是那样的话,咱们还等什么?敌人现在正在攻打安瓦德,咱们必须立刻通知凯尔帕拉维尔呀,让他们马上组织军队。纳尼亚一定不能袖手旁观!”

    “对!”刺猬说道,“可是,即便是到了凯尔帕拉维尔,也找不到至尊王啊,他现在正北上讨伐那些巨人们呢。对了,说到巨人,邻居们,我想起了一件事——”

    “好吧,我们现在必须选一个跑得最快的人去送信!”小矮人问道,“谁比我跑得快?”

    “我跑得快,”牡鹿接着问沙斯塔,“你刚才说卡乐门的军队有多少人?”

    “差不多两百骑兵,是拉巴达什率领的,而且——”沙斯塔的话还没说完,牡鹿就已经跑起来了。它四蹄腾空而起,几秒钟后,身影便消失在了树林间。

    “它准备去哪儿?”一只兔子问道,“去了凯尔帕拉维尔也找不到至尊王啊。”

    “但它可以找到露茜女王,”小矮人说着,瞧了沙斯塔一眼,突然大叫起来,“喂——你们瞧,他脸色发青,出了什么事?我看他快要昏过去了,是不是饿的呀?喂,小家伙,你上次吃饭是在什么时候?”

    “昨天早上。”沙斯塔摇摇欲坠,虚弱地回答道。

    “哦,来吧,来吧,”小矮人说着,立刻伸出他胖胖的小手扶住了沙斯塔的腰,“邻居们,我们必须得救救他。好了,小家伙,来跟我吃点儿东西吧,你现在最需要的是食物。”

    小矮人忙活了半天,嘴里一个劲儿地责备自己。他扶着沙斯塔走进树林,顺着小路向山下走去。对于饥饿难耐的沙斯塔来说,这段路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尽头。两人还没有走出树林,到达山坡上的时候,他的双腿就开始发抖了。后来,他们终于上了山坡,在那儿,沙斯塔看到了一间小屋子。屋子的门大开着,烟囱正冒着烟。

    来到门口,德夫尔便大声喊道:“嗨,兄弟们,有客人来了!快准备早饭!”

    话音刚落下没多久,沙斯塔便听到了油炸的咝咝声,紧接着,一股香喷喷的味道就飘了过来,这是咸猪肉、鸡蛋和蘑菇炸出来的香味,但沙斯塔从来没有闻到过,因此,他觉得异常的美味。

    “当心你的头,小家伙。”德夫尔提醒道,但还是为时已晚,沙斯塔的额头已经撞在了门楣上。

    “好了,坐在这儿,”德夫尔继续说道,“对你来说这些桌子凳子稍稍低了些,不过不要紧,给你,这是粥——奶油——还有调羹。”

    沙斯塔喝完粥,才知道屋子里另外两个小矮人是德夫尔的兄弟,他们分别叫做罗金和布里克尔森姆。此刻,他们正在把咸猪肉、鸡蛋、蘑菇,还有咖啡、热牛奶、吐司统统都放在桌子上。

    沙斯塔觉得有些受宠若惊,这顿早饭是他见过的最丰盛的早饭了,这里的食物跟卡乐门的完全不同。他没有见过吐司,瞧着那一片片棕色的东西觉得非常新奇;他也不知道吐司上抹着的黄色而香甜的东西叫什么,因为在卡乐门,他们只吃油而从来不吃白脱。

    再看看这间屋子,跟以前阿什伊什住的那个黑暗无光,散发着鱼腥臭味的小屋完全不同,跟塔什班城里那个耸立着大圆柱子,地上铺着豪华地毯的大厅也不一样。这间屋子的屋顶很低,整个屋子都是用木头搭成的。屋子里摆着一个杜鹃鸟叫声的钟表,一块红白格子的台布,一盆野花,厚厚的玻璃窗非常小,上面挂着白色的窗帘。另外,对于沙斯塔来说,使用那些餐具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小矮人的餐具太小了,所以他不得不吃完了再重新盛满,来来回回好多次,而小矮人们也在不断地重复着“再来点白脱”“再来杯咖啡”“再来点蘑菇”或者“再来份煎鸡蛋”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最后,大家终于吃饱了,之后三个小矮人便抓阄开始决定谁来洗盘子,结果,罗金抓到了。趁着罗金洗盘子的空儿,德夫尔和布里克尔森姆便把沙斯塔领到了屋子外面,坐在了靠小屋墙壁边的一个长凳上。他们吃得饱饱的,点上烟斗,伸长腿,满足地吁出一口气来。太阳挂在天空中,有些燥热,青草上的露水也早已消失不见。

    “小家伙,你瞧,”德夫尔伸出手指了指,说道,“从这里望过去,你就可以看到整个纳尼亚的南部地区,这里的景色非常迷人。再看看你的左边,在那些小山丘附近,有很多山脉相连。你右边的那座小山叫做石桌山,瞧它圆圆的,就像个石头做的桌子。另外——”

    德夫尔正在说着,他突然听到了沙斯塔的呼噜声。可怜的沙斯塔经过一晚上的奔波,在吃了一顿美味的早餐后,很快就睡着了。

    两个善良的小矮人发现沙斯塔睡着了,便立刻打着手势,互相示意不要惊醒他。可事实上,他们低声交谈,接着站起来,然后踮着脚走动,这样已经弄出了很大声响。如果不是沙斯塔太过困乏的话,他早就被吵醒了。

    就这样,沙斯塔睡了差不多整整一天,等他醒来的时候,也刚好该吃晚饭了。晚上,小矮人们又在地上特意用石南铺了一张床,沙斯塔躺在上面,整夜都没有挪动。第二天早上,他们刚吃完早餐,就听到屋子外面传来了一阵响声。

    “是喇叭声!”小矮人们异口同声地说道,随后四人便一同跑出了屋。

    就在这时,喇叭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清晰而尖厉,不同于塔什班城号角的庄重洪亮,也不同于伦恩国王狩猎时的号角那样轻快欢乐,总之,沙斯塔觉得非常新奇。那喇叭声是从树林里传过来的,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听见了马蹄混杂的声音。又过了一会儿,他们看到了跑在队伍最前面的人。

    第一个出现的是珀里丹勋爵,他骑着一匹栗色的大马,手里举着纳尼亚的旗子,上面印有纳尼亚的标志:一头红色的狮子。沙斯塔立刻就认出了他。跟在他后面并排走的有三个人,其中两个骑着战马,一个骑着小马。那两个骑着战马的人,一个是爱德蒙国王,另一个是一位金发女王。她的头上戴着头盔,身上穿着锁子甲,肩上还背着一张弓箭,旁边的箭袋里装着满满的箭。此刻,她看上去兴奋极了。

    “那就是露茜女王。”德夫尔凑在沙斯塔的耳边小声说道。

    沙斯塔仔细瞧瞧,那骑在小马身上的,正是科林王子。

    在他们三人的身后,才是真正的军队。有骑着普通马儿的士兵,有骑着纳尼亚马儿的骑士,这些纳尼亚马儿虽然高贵,但若是遇到紧急的情况,它们也会作为战马出征的。

    除此之外,还有人头马、凶狠残暴的熊、会说话的狗,以及六个巨人。然而,虽然沙斯塔知道他们都是纳尼亚人,但他还是不敢正视他们,可能从心里来讲,他还是有些惧怕他们吧。

    国王和女王走到小屋前,那三个小矮人整齐地向他们鞠躬,然后,就听到爱德蒙国王大声喊道:“来吧,大家来休息一下,吃点儿东西吧。”

    听到国王的话,众人就纷纷跳下马来,取出干粮,然后互相交谈起来。这时,科林王子也跑到沙斯塔的面前,抓住他的手,兴奋地大叫:“你怎么也在这里?你一路上顺利吗?能再见到你我真是高兴极了。现在我们都要参加战斗了。我们刚进入凯尔帕拉维尔的港口,就碰到了牡鹿彻耳,它告诉我们敌人就要进攻安瓦德了。你觉得——”

    “王子的这位朋友是谁啊?”爱德蒙国王跳下马问道。

    “陛下,你看我们俩是不是很像?”科林王子说道,“在塔什班城的时候,你错把他当成我了。”

    “哎呀,果然看上去很像呢。”露茜女王轻呼道,“真是太奇妙了。”

    “启禀陛下,”沙斯塔对国王说道,“请您相信我,我并不是奸细,虽然我不小心听到了你们的计划,但是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把这个计划告诉那些人。”

    “孩子,我知道你不是奸细,”爱德蒙国王说着,把手放在沙斯塔的头上,“下次如果你不想被别人误以为是奸细的话,那就不要去听那些跟自己无关的事情,这样就行了。”

    在他们谈话之后的几分钟内,队伍里又纷乱了片刻,之后,才重新开始前进。很快的,沙斯塔就看不到科林、爱德蒙和露茜了。不过,科林的调皮有目共睹,果然,没过多久沙斯塔就听到了爱德蒙国王的训斥声:“王子殿下,你真是太过分了!你怎么就永远长不大呢!你比任何人都让我费心!如果军队的人都像你,那我宁愿去指挥一个团的大黄蜂!”

    沙斯塔连忙从队伍中钻过去,他看到爱德蒙国王的确非常生气,而科林王子看上去有点儿不好意思,在他们的旁边,有一个奇怪的小矮人正坐在地上,旁边放着刚刚卸下来的盔甲,同时,这个小矮人看上去非常痛苦。

    只听露茜女王说道:“要是我带着药酒的话,就很快能治好他的,但是至尊王告诫过我,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可以轻易用药酒的。”

    原来,科林王子刚和沙斯塔说完话,就被一个小矮人抓住了胳膊肘。这个小矮人就是军队里的“刺儿头”。

    “你要干什么?刺儿头。”科林问道。

    “王子殿下,”刺儿头拉住他说道,“今天我们会穿过关隘,然后直接前往你父王的城堡,也许在天黑之前我们就会开始战斗了。”

    “我知道啊,”科林说道,“战争很壮观啊。”

    “无论战争壮观与否,我都必须执行爱德蒙国王的命令,”刺儿头说道,“王子殿下可以在旁边观战,但绝对不可以参与战斗,像王子这样的年龄,能够观战就已经很不错了。”

    “真是没道理!”科林说道,“我当然要去打仗!露茜女王都带着她的弓箭手一起去打仗了呢!”

    “女王当然可以去打仗,”刺儿头说道,“但王子殿下却不行。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王子必须亲口对我承诺,咱们两个骑着马并排走,如果非要离开,那也必须征得我的同意;第二,也是爱德蒙国王亲口下达的命令,那就是把咱们的手像犯人那样绑在一起。”

    “如果你想管着我,可别怪我不客气!”科林警告道。

    “那我倒要看看殿下能怎么样!”刺儿头又说道。

    这话真的把科林惹怒了,他立刻和小矮人厮打在了一起。其实他们谁也占不到便宜,科林虽然身高占优势,但是却没有小矮人身体健壮,因此,这是一场没有胜负的比赛。不过,最终小矮人还是失败了,那是因为他不小心踩到了一块活动的石头上,然后鼻子朝地,狠狠地摔了一跤。他摔倒的力量过猛,导致踝关节严重扭伤,这下,他至少两个星期都不能走路或者骑马了。

    “瞧你都干了些什么!”爱德蒙国王生气地训斥,“马上就要打仗了,你现在却让我失去了一个这么有经验的战士!”

    “我会代替他上战场的,陛下。”科林说道。

    “胡说!”爱德蒙国王说,“你虽然很勇敢,但你毕竟只是个孩子,如果上了战场,对我们会很不利!”

    说完,爱德蒙国王便去安排其他事宜了,而科林在向小矮人道歉之后,就跑到沙斯塔跟前,悄悄对他说道:“快!趁没有人注意,你赶快穿上这个小矮人的盔甲!这儿还有一匹备用的小马。”

    “穿盔甲做什么?”沙斯塔问道。

    “当然是跟我一起去打仗了!你不愿意去打仗吗?”

    “我当然愿意!”沙斯塔痛快地答应。其实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去打仗,而且在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身体里跟着有些不舒服起来。

    “那就是了!”科林说,“套上这个盔甲,把剑带系在腰上。记住,我们必须骑马走在队伍的后面,而且一定不能出声。等到战斗开始,就没人管我们了。”

    13﹒安瓦德之战

    上午十一点左右,整支队伍向西方继续前进,巍峨的大山在他们的左边被甩得远远的。科林和沙斯塔骑着马,走在巨人们的身后。露茜和爱德蒙还有珀里丹正忙于商量作战计划,因此没人注意到科林。其间露茜问过科林的去向,但爱德蒙只是回答道:“只要他没有在队伍前面,不参与战斗,那就是最好的事儿了。”

    一路上,沙斯塔告诉了科林许多关于自己的经历。他对科林说自己其实并不懂得如何骑马,如何用缰绳,这些都是跟一匹会说话的马儿学会的。科林听后,便开始教他,并且把他们是如何从塔什班城跑出来的秘密也告诉给了他。

    “那苏珊女王呢?”

    “她在凯尔帕拉维尔,”科林回答,“她和露茜不一样,露茜的性格很像个男孩子,可是她却更像个有礼貌的小姐。虽然她也是个射箭好手,但是她并不骑马参与战争。”

    不知不觉,队伍走上了一条越来越窄的山路,左边是山壁,右边是悬崖,这使得他们不得不变成一路纵队向前行进。沙斯塔望着悬崖,不免觉得心惊胆战,想想自己昨天晚上竟然走在这么可怕的路上,他禁不住感到后怕。但很快,他又在心里想道:“现在终于知道那头狮子为什么总是走在我左边的原因了,原来,它一直在帮我挡着悬崖啊。”

    又走了一段距离,山路开始向左延伸,也就是他们所处的南方。这时,山路变得陡峭难行,两旁也全都是茂密的树林,他们一直走,一直走,慢慢地,登上了大山的高处,终于进入了关隘。如果这个关隘是一片宽阔地带的话,那么从上向下望去,一定能看到很美丽的风景。但现在他们几乎是处在树木中间,所以除了偶尔会在树顶处瞧见一些巨大的石峰,一两只老鹰在天空盘旋之外,他们什么也看不到。

    “哈,老鹰闻到战争的味道了!”科林指着天空说道,“等会儿它们一定会有一顿美味的。”

    科林说得兴奋,可沙斯塔却并不喜欢这样的玩笑话。

    队伍穿过了关隘,又沿着山路下行了许久,来到一处比较开阔的地方。站在这个地方,沙斯塔可以看到整个阿钦兰王国,蓝悠悠的,雾蒙蒙的,完完全全地呈现在他的眼前。他甚至觉得自己隐约都可以看到比阿钦兰更远的那个大沙漠。然而,一两个小时后,太阳就要下山了,到那时阳光会直射他的双眼,那他就什么也看不清了。

    走到这里,队伍就停了下来,排成一条战线,然后重新做了些安排。沙斯塔之前并没有仔细观察过队伍里的人,这会儿仔细瞧了瞧,发现整个队伍里全是长相可怕的会说话的野兽。其中大多数都是花豹和黑豹,它们大吼着迈步从队伍的左边走到右边。巨人们卸下背上的东西,并在地上坐了一会儿,把那些东西穿在脚上。沙斯塔一瞧,原来那些都是一双双靴子。那些靴子长到膝盖,又大又沉,鞋底都有尖尖的钉子。然后,巨人们便扛着大木棒进入靠右边的阵地。弓箭手和露茜女王被安排在队伍的后面,你可以看到他们的弯弓,然后还能听到他们拉弓的嘣嘣声。此刻,队伍中没有一个人是闲下来的,他们都带上头盔,抽出宝剑,勒紧腰带。这会儿已经没有人有心情聊天闲谈了,气氛显得非常紧张。

    “现在这种状况,我是不能退缩的啊!”沙斯塔在心里想道。

    就在这个时候,从前方传来一阵嘈杂声,人们开始大声叫嚷,中间还夹杂着沉闷的砰砰声。

    “这是攻城槌的声音,敌人正在攻城呢。”科林低声说道,他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爱德蒙国王为什么不命令队伍进攻呢?这样等也不是办法啊!而且现在也好冷啊。”

    沙斯塔点点头,他的心里也害怕极了,但他还是希望自己的脸上不要表现出来。

    终于,喇叭声响了起来!整个队伍也跟着蠢蠢欲动,马儿开始小跑,旗帜开始飘扬。队伍爬上一个不大的山脊,瞬间,山下的景象豁然开朗。在他们的正前方,有一个多塔楼的小城堡。但不幸的是,城堡并没有护城河,而且城门的吊闸也被放了下来。远远望去,城墙上士兵的脸就像一个个小小的白点。而在城下,大约有五十几个卡乐门士兵正扛着一根大树干,稳稳地撞向城堡的大门。但这样的情形并没有持续太久,当拉巴达什的军队看到纳尼亚军队从山脊上冲下来的时候,他们改变了之前的计划,所有人都迅速跳上了马背,排列成整齐的队伍。他们调转马头,向纳尼亚军队迎来。

    两方的军队都在冲刺,他们越跑越快,距离因此就越来越近。所有人都拔出了刀剑,将盾牌举起,挡在自己的正前方。每个人都向神灵祷告过,每个人都咬紧牙关。沙斯塔恐惧极了,但是他仍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这次你退缩了,那么在你这一生中,每场战斗你就都会退缩!一定要勇敢!把握住这个机会!”

    然而,当两方的军队终于相遇时,沙斯塔却发现他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情根本就不清楚。一切都变得混乱起来,高喊的声音不绝于耳。没过多久,他手里的弯刀就被对方打掉了,缰绳也不知怎么的弄丢了,最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从马背上跌落下来的时候,一支长矛迎面刺来。关键时刻,他为了避开长矛,从马上跌落下来,左膝一下子就撞在了别人的盔甲上。其实,从沙斯塔的角度去看这场战争的话,是一点儿意义都没有的,因为他对战争了解得太少了,甚至于压根就不明白自己在战争中的身份。如果他要了解战争的话,那么他最好回到几英里之外的那个长胡子老人的家里,此刻,那个老人正坐在树荫下,目不转睛地望着池子里的水,而布里、赫温和阿拉维斯也都坐在他的身边。

    这个长胡子的老人虽然隐居在高大的围场里,可是,他仍旧知晓外界所发生的事情,每到这时,他就会一直望着面前的池水。那池水就好像一面镜子,他能从里面看到某个时间里塔什班城的街道上正发生着什么,或者遥远的七群岛的红港里驶入了什么船只,抑或他也能看到在灯柱野林和台儿马之间的大森林里有什么强盗和野兽。这天,老人一直坐在池塘边上,就连吃饭喝水也不曾离开,因为他知道,这天在阿钦兰会发生一件重大的事情。

    阿拉维斯和布里、赫温也望着池塘,她们明白,这个池塘具有魔力。池水中没有映出蓝天绿树,反而映出一种云雾似的彩色的幻影。可是,即便如此,她们还是看不清楚那是什么。但老人能看得到,因此他会不断把自己看到的告诉给她们。在沙斯塔骑着马第一次进入真正的战场之前,老人便开口讲道:“我看见了一只,哦不,两只,三只老鹰在暴风雨峰的关隘处盘旋。这里面有一只鹰的年纪最大,不到万不得已,它是不会飞出来的。我看见它在来回盘旋,又是低头掠过安瓦德,又是划过暴风雨峰的背后。啊——我看到拉巴达什和他的军队在做什么了。他们砍倒了一棵树,然后锯了一大段的树干,现在他们正扛着树干,准备把它当成攻城用的木槌。他们昨天的攻击失败了,不过他们吸取了教训。其实如果他让部下制造云梯的话,那他就更聪明了。可是做云梯会很浪费时间,他可没那么多耐心。真是个傻瓜!第一次失败了,他就应该赶紧骑马回到塔什班城去,因为他这个计划是靠出其不意取胜的,现在计划已经被发现,他就算是失败了一半了。哦,现在他们把攻城槌准备好了。城墙上的士兵在拼命地往下射箭,瞧,即便那些卡乐门士兵用盾牌护着头,但他们还是射中了五个,当然,他们还会射中更多的敌人。现在拉巴达什下达命令了。和他一起进攻的,有王公大人,还有从东部各省赶来的泰坎们。等等,我看见他们了,他们是托芒城堡的科拉丁、阿兹鲁、奇拉马什、歪嘴的伊尔加默思,还有一个红胡子的——”

    “老天,那是原来奴役我的那个人!”布里惊讶地叫道。

    “嘘——”阿拉维斯示意它要安静些。

    老人接着说道:“现在他们已经开始用攻城槌撞击城门了。如果我现在也在跟前就好了,那个东西发出的声音简直震耳欲聋啊!他们那样接二连三地撞击,不管是什么城门都会被撞开的。哦,等等,什么东西惊动了鸟儿,瞧,鸟儿们大群大群地飞出来了。再等等,我现在还看不清楚——啊——现在看清楚了。城堡的东边,全部都是骑兵。他们的旗帜没有展开,所以还看不出他们是谁。不过,不管他们是谁,他们正在翻过山脊——啊——等等——哈哈,我看到旗子了,是纳尼亚的红狮旗!他们全都冲下山来了。我看到爱德蒙国王了,队伍后面有个女人,还是个弓箭手,啊哟——”

    “那些是什么东西啊?”赫温屏住呼吸,小心地问道。

    “队伍左边冲出来的全是猫科的野兽。”

    “猫科?”阿拉维斯问道。

    “是的,猫科,比如豹子之类的野兽。”老人有些不耐烦,“我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了。这些野兽会围成一个圈,袭击那些失去骑手的马儿。这招真高明!那些马儿已经吓得快要发疯了。这些野兽冲进马群中去了。不过拉巴达什又重新调整了队伍,百十个骑兵又骑上了马背。他们骑着马迎战纳尼亚的军队。现在双方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百码了——现在,五十码。我看见爱德蒙国王了,看见珀里丹勋爵了。在纳尼亚的队伍里竟然还有两个孩子。国王怎么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现在双方相距差不多只有十码了——哦,他们已经碰在一起了。纳尼亚军队的右方是巨人们,他们真的很厉害啊——啊,有一个巨人好像被射中了眼睛,他倒下了。真是一场混战啊。让我瞧瞧左边。哎呀,又是那两个孩子。哦!老天,其中一个是科林王子,另外一个,长得倒很像科林,你们猜他是谁?他正是沙斯塔啊。科林王子在战场上真像个男子汉,他杀死了一个卡乐门人。现在让我看看队伍的中间,哦,拉巴达什和爱德蒙几乎碰面了,但人太多,他们又被推远了——”

    “沙斯塔怎么样了?”阿拉维斯忍不住追问。

    “真是个既勇敢又可怜的小傻瓜啊!”老人说道,“他根本就不懂打仗,瞧,他连手里的盾牌都不会用,肋骨全都暴露着,这让敌人很有可乘之机。而且他也不会用武器。啊,等等,他准备用手里的剑了,他拿着剑使劲地厮杀——老天,这家伙差点把自己骑的马儿的脑袋给砍下来。哎,他的剑被打落了。让孩子上战场简直就是送死啊。可怜的沙斯塔,很快就会死掉的。这个傻瓜,应该低下脑袋啊!哎呀,他从马上掉下来了!”

    “怎么样?他被杀死了吗?”阿拉维斯、布里和赫温异口同声地问道。

    “这个我不知道。”老人说道,“瞧瞧,猫科野兽的任务完成得很漂亮,那些没有骑士的马儿不是死了就是逃散了,那些骑着马的卡乐门人肯定也都死掉了。现在它们又掉头继续战斗了。它们扑倒了扛着攻城槌的士兵。那个攻城槌掉在地上了。啊,真棒!城门从里面被打开了,看来城堡里的军队要反击了。首先出来了三个人,最中间的是伦恩国王,左右两边分别是达尔和达兰兄弟。跟在他们后面的是特兰、沙尔、科尔和科临兄弟。哈,又出来了一些人,十个——二十个——哦,不,差不多有三十个士兵。这下卡乐门的军队被迫后退了。爱德蒙国王非常勇猛,他把科拉丁的脑袋砍下来了!好多卡乐门的士兵都扔下武器逃跑了,纳尼亚军队紧追不舍,巨人从右边包抄,野兽从左边包抄,伦恩国王从后面跟上,一起包围住敌人。这样的情形让卡乐门人四面楚歌,惊慌失措。布里,你以前的主人倒下了。伦恩国王和阿兹鲁现在没拿武器,但是仍在继续勇猛作战。国王占上风——哈,他赢了!可惜的是,阿兹鲁倒下了。哦,老天,爱德蒙国王也倒了——不,等等,他又重新站起来了!他和拉巴达什正在城堡的大门口交手呢!哈哈,好些卡乐门的士兵都投降了。达兰把伊尔加默思给杀死了。哦,让我再看看拉巴达什。他怎么靠在城墙上了,是不是死了呀!爱德蒙国王又和奇拉马什交手了——奇拉马什投降了。战争结束了,哈哈,卡乐门军队被打败了!”

    沙斯塔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肯定要没命了。不过在战场上,马儿也不会轻易去踩踏人的。十分钟过后,沙斯塔突然发现周围变得安静了。他连忙坐起来向四周望去。虽然他不懂战争,但瞧瞧眼前,他也知道阿钦兰和纳尼亚战胜了。

    战场上所有活着的卡乐门士兵都变成了俘虏。现在,城堡的大门敞开着,伦恩国王和爱德蒙国王高兴地握着手,他们的周围围着很多王公大人和士兵,所有人都显得非常激动,互相问候并且大笑起来。沙斯塔从地上爬起来,活动了一下胳膊和腿,他跑过去,想瞧瞧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他看到了拉巴达什。此刻的拉巴达什被吊在城堡的墙上,双脚离地面差不多两英尺高,正在不断地乱踢着。他身上的锁子甲将他的胳膊勒得紧紧的,几乎盖住了他的半张脸,那样子就好像一个大人穿着一件小孩子的衣服一样可笑。

    没过多久,沙斯塔便得知了整个事件的经过,那就是在战斗刚开始的时候,有个巨人用他那镶满钉子的大靴子偷袭了拉巴达什,虽然他并没有像预料的那样一脚将拉巴达什踩死,但是他靴子上的锋利钉子却轻易地刺破了拉巴达什的锁子甲。那个时候,拉巴达什和爱德蒙正在交手,锁子甲的背后就被刺穿了一个窟窿。当爱德蒙渐渐占据上风的时候,拉巴达什突然跳到了高台上,然后迅速地用手中的剑向爱德蒙反击。但很快,他就意识到在高台上虽然位置占据优势,但是也很可能成为纳尼亚弓箭手的好靶子,于是他又赶紧跳了下来。他观察了片刻,然后猛地一使劲,一边跳一边大喊:“塔什神的雷霆从天而降!”高台前方的士兵很拥挤,因此拉巴达什不得不向旁边跳去。意外就在此刻发生了,他背后的那个窟窿不小心被挂在了墙上的一个钩子上。这钩子曾是几百年前用来拴马用的,可现在却把拉巴达什像一件衣服一样挂了起来。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忍不住嘲笑起他来。

    “爱德蒙,放我下来!”拉巴达什大声叫道,“有本事我们公平作战!你不敢放我下来,不杀我,你就是个懦夫!”

    “公平作战?当然没问题。”爱德蒙国王说道。

    但就在这时,伦恩国王插嘴说道:“陛下,请等一等,不要这么做。”他转过身对拉巴达什说道,“殿下,如果你在一星期前发来挑战书的话,那么我想这里的所有人都会同意你的要求的,但是,现在不可能了。在和平时期,你竟然连一封挑战书都没有,就突袭我们的安瓦德城堡。你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个小人!像你这样的人,只配让那些刽子手来鞭打你!来人,把他绑起来!先带回城里,等我们庆祝过后再来处理他!”

    伦恩国王刚说完,拉巴达什手中的剑就被士兵夺去了。他大喊着,不停地咒骂,念念叨叨地说着些威胁的话,甚至还大哭大闹,可这些行为都无济于事,他最后还是被抓进了城堡。他受不了这样的遭遇,因为在塔什班城,所有人对他都是恭敬万分的,而现在他却像个小丑一样被众人耻笑,这是他根本无法忍受的。

    这时,科林跑到沙斯塔的身边,抓着他的手,突然大声喊道:“父亲,他在这儿呢!”

    “啊呀,你怎么会在这儿!”国王粗暴地大叫,“你真是个不听话的孩子!你这样的小孩子,应该拿着小棍子玩耍,而不是在这里参加战斗啊!哈哈哈!”

    国王虽然声音很大,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得出,其实他还是很自豪的。

    “陛下,请别责备他了。”达兰勋爵说道,“殿下有这样的气魄,那才像你的儿子呀!如果现在因为他参加了战斗而去指责他的话,那陛下心里也会不好受的。”

    “行了,行了,那我们就不再说这个事儿了。”国王小声地嘀咕,突然,他伸出手臂紧紧地抱住了沙斯塔,并且亲吻沙斯塔的脸颊,这让沙斯塔感到万分惊讶。过了一会儿,国王松开手,对他说道,“来,你们两个站在一起,昂起你们的头,让大家都来看看你们。”说着,国王又转头对众人说道,“你们瞧,现在你们还有什么怀疑?”

    沙斯塔呆呆地站着,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会盯着他和科林仔细地瞧!也不明白大家在欢呼什么!

    14﹒布里的变化

    高大的围场里,长胡子老人依旧紧紧盯着池塘,他告诉阿拉维斯、赫温和布里,沙斯塔并没有死掉,而且他安然无恙,后来还受到了伦恩国王的拥抱。不过老人只看得到,却听不到,所以不知道他们说话的内容。等战斗停止后,老人便不再看池塘了。第二天早晨,阿拉维斯、赫温和布里开始商量起下一步的计划来。

    “我觉得我们不能再待在这里了,”赫温说道,“老人对我们很好,我们也确实很感谢他,但是现在在这里,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我简直快要胖得跟宠物一样了。我觉得我们应该继续向纳尼亚前进。”

    “我不喜欢这样急匆匆的,要走也是改天再走吧,怎么样?”布里说道。

    “我想我得先见到沙斯塔,然后跟他道歉。”阿拉维斯说。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呢。”布里热情地回应。

    “我也同意,”赫温说道,“他现在应该还在安瓦德,我们肯定要去跟他道别的,那都是顺路的事儿。我觉得我们现在就该启程了,大家都是想去纳尼亚的,不是吗?”

    “赫温说的是。”阿拉维斯说道,她目前还没有想清楚到了纳尼亚后自己究竟该做什么事情,这让她难免有些失落。

    “我也同意赫温的话啊,”布里连忙辩解,“我的意思只是说不用这样着急。”

    “我就是搞不懂你为什么不愿意现在走呢?”赫温又问道。

    “唔-唔-唔,布罗-呼,”布里支支吾吾地回答道,“其实,你知道的,我们现在要回到自己的国家了,我们一定要给别人留下一个特别的印象,这可是个好机会啊,但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恢复到最佳状态呢,是不是?”

    “哈哈哈哈——”赫温大笑道,“布里,我终于知道你不愿意走的原因了,你是要等你的尾巴重新变长吧?但你能确定纳尼亚的马儿都留着长尾巴吗?布里,你跟塔什班城里的那个泰克希娜一样,虚荣心太强了。”

    “你真憨,布里。”阿拉维斯说。

    “唉,布里,你真是太傻了!”阿拉维斯也说道。

    “老天,我以狮子的名义发誓,我跟那个泰克希娜完全不一样!”布里有点儿生气地说道,“我这是对自己,对伙伴的一种尊重!”

    “布里,”阿拉维斯说道,“我一直奇怪一件事情,为什么你总是用狮子发誓呢,你很憎恨狮子吗?”

    “没错,我非常憎恨狮子,”布里回答,“但我所说的,可不是一般的狮子,他是阿斯兰,是他把女巫和冬天赶出了纳尼亚,是他拯救了纳尼亚。所有的纳尼亚人都以他发誓的。”

    “可它真的是一头狮子吗?”

    “当然不是了,”布里有些惊慌地说道,“只不过在塔什班城里,所有的传言都把它说成是狮子罢了。”

    “既然不是狮子,那你为什么要把它叫做狮子?”阿拉维斯问道。

    “像你这样的年龄,是根本不会明白的,”布里说道,“其实我当初离开纳尼亚的时候,也只不过是个刚出生不久的小马驹而已,所以我也不太清楚呢。”

    布里靠在绿色的墙壁上,娓娓道来,只不过它半闭着眼睛,所以才没有看到阿拉维斯和赫温的模样。这个时候,她们都睁大双眼,惊讶无比,因为就在布里说话的时候,一头巨大的狮子正从墙外跳了进来,稳稳地落在了墙头上。这是她们见过的最特别的狮子,它的身体非常强壮,长着棕黄色的毛发,看上去既漂亮又可怕。狮子向布里慢慢靠近,安静得没有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而阿拉维斯和赫温也早已经吓呆了,根本说不出任何话来。

    布里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它还在继续说道:“其实如果人们只把它当作狮子来谈论的话,那么它顶多就是一头狮子罢了。阿拉维斯,像你这样的小姑娘,可千万别弄错了。你要是真的把它看作一头狮子的话,那就不仅可笑,而且还很没有礼貌呢。你想啊,假如它真的只是一头狮子的话,那它就得跟我们马儿一样,都属于动物类的了,那它就也要长着四只脚,一条尾巴,对了,还得长着胡子——哈哈哈——”说到这里,布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突然,笑声戛然而止,布里惊叫道,“啊——救命啊——”

    原来,就在布里提到“胡子”的时候,阿斯兰的一根胡子刚巧碰到了它的耳朵。布里感觉到异样,立刻像离弦的箭一般窜了起来,只可惜围墙太高,让它无路可逃。阿拉维斯和赫温也都吓得向后退去。气氛非常紧张,大家都惊呆了。

    赫温浑身发抖,小心翼翼地向狮子走过去。

    “如果你想吃马儿的话,你就把我吃掉吧!”赫温说道。

    “哦,亲爱的女儿,”阿斯兰说着,低头亲了亲赫温的鼻子,“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回来的。”

    随后,阿斯兰抬起头,又对布里说道:“布里,我的儿子,你要明白你不该那样自高自大,来吧,靠近我一些,你可以摸一摸我,再闻一闻我。瞧,这是我的爪子,这是我的尾巴,还有我的胡子,其实我就是一头真正的野兽。”

    “阿斯兰,”布里颤抖着声音说道,“我想我一定愚蠢极了。”

    “你现在能明白这个道理还为时不晚,人也是如此,来吧,我的女儿,阿拉维斯,靠近我一些,我的爪子不会再伤害你了。”

    “先生,你在说什么?”阿拉维斯问道。

    阿斯兰回答道:“你们在整个旅途中只遇见了一头狮子,那就是我,包括上次抓伤你的,也是我。不过,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那样做吗?”

    “我不明白,先生。”

    “其实,你身上的伤痕所处的位置,都和你之前鞭打女奴时,她身上的伤痕是一模一样的,这全是因为你的过错,所以,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对不起,先生——”

    “还有什么想知道的?”阿斯兰问道。

    阿拉维斯想了想,说道:“我上次给她吃了蒙汗药,后来她还受到了其他的伤害吗?”

    “亲爱的阿拉维斯,”阿斯兰说道,“我跟你说的,只是你自己的故事,与别人无关。”随后,它摇了摇头,语调变得轻快起来,“别沮丧,我们还会见面的,不过,在这之前,你还会先遇到另一个人。”说完,它纵身跃上了墙头,便消失不见了。

    等阿斯兰消失之后,她们便都没有心思再讨论它了,散开后分别走到了不同的地方,独自开始想心事。

    大约半个钟头后,老人叫马儿去屋子后面吃新鲜的饲料,而阿拉维斯仍旧独自在散步想心事,突然,大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喇叭声,着实把她吓了一跳。

    “是谁?”阿拉维斯问道。

    “阿钦兰的科奥王子。”门外传来一个声音。

    阿拉维斯拔掉门闩,将大门打开,她自己则稍稍后退开来。

    首先进入大门的是两个士兵,他们在两边站好,随后又走进来一个传令官,还有一个吹号手。

    “阿拉维斯女士吗?阿钦兰的科奥王子要接见你。”说完,他和吹号手便退到一边。所有人恭敬地弯腰鞠躬,迎接王子的到来。等王子进门后,他们便都退了出去,并关上了门。

    王子冲着阿拉维斯笨拙地鞠躬,而阿拉维斯则按照父母曾经教导过她的,做了一个非常正规的卡乐门式的行礼,随后她抬起头,仔细地打量起这位王子来。

    眼前的这位王子看上去只不过是个小孩子。他没有戴帽子,金色的头发上缠着一条薄薄的柔软的黄金带子,那带子非常薄,跟铁丝的厚度差不多。他的身上穿着白麻布做的紧身短外衣,非常干净,里面穿着鲜艳的红色内衣。他的左手放在宝剑的剑柄上,手上还缠着绷带。

    阿拉维斯总觉得这位王子有点儿眼熟,她再次瞧了瞧,突然惊讶地叫起来:“哎呀,原来是你啊!沙斯塔!”

    沙斯塔闻言立刻满脸通红,他赶忙说道:“阿拉维斯,你别误会,我这样并不是有其他什么特别的想法,其实我更愿意穿着以前的旧衣服来见你,不过那些旧衣服被我父亲烧掉了,而且他还说——”

    “你的父亲是谁?”阿拉维斯分外惊讶。

    “伦恩国王。”沙斯塔回答,“我早应该想到的,科林和我长得那么像,我们真的就是孪生兄弟啊,而且,我也不叫沙斯塔,我的本名叫科奥。”

    “科奥?的确比沙斯塔这个名字好。”阿拉维斯说道。

    “在阿钦兰,如果是兄弟的话,他们的名字都是这样取的。”科奥王子说道,“比如达尔和达兰、科尔和科临等等。”

    “沙斯塔,哦,不,应该是科奥,”阿拉维斯说道,“你先别说话,听我说,我首先要对你说声对不起,之前我太愚蠢了,请你原谅我。不过在知道你是王子之前,我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而且我也改正了——其实——就在你返回来攻击狮子的时候,我就已经改变了。”

    “那头狮子并不是真的想伤害你呢。”科奥说道。

    “我知道,”阿拉维斯点点头。这时,两人才都明白对方已经知晓了事情的整个过程。有好长时间,他们谁都不说话。直到阿拉维斯瞥见科奥手上的绷带,这才大叫起来:“哎呀,我忘了你参加过战斗了,你受伤了吗?”

    “没事,只是一点儿小伤而已。”科奥说道,他的语气听起来就像那些王公大臣般老练,但随后,他就哈哈大笑,“说实话,那根本就不算什么受伤,只是擦破了皮而已,任何人就算不上战场,也会受这样的伤的。”

    “但你毕竟参加了战斗的,”阿拉维斯说道,“这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唉,那战斗根本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啊。”科奥说道。

    “科奥,你还没有告诉我,伦恩国王是怎么发现你和科林是孪生兄弟的呢。”

    “好吧,我们坐下说吧,故事比较长。”科奥说道,“我父亲真的是个大好人,就算他不是国王,我也很开心能有这样一个父亲。虽然我现在也面临很多问题,比如教育等等,但这些都不重要,我要讲给你的是这个故事。我跟科林刚出生一个星期,他们就把我俩带到一个年长的人头马家里,这算是一个祈福的礼仪吧。那个人头马表面上看起来和其他的人头马一样,但它却是个预言家。昨天战斗的时候也有几个人头马,它们都是最最杰出的人物呢,但我跟它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觉得很不自在。阿拉维斯,你知道吗,我们以前生活在南方,所以现在有好多东西都要慢慢习惯。”

    “这个没错,但你继续讲啊!”阿拉维斯催促道。

    “哦,当时那人头马一看到我,就说:‘这个孩子将来有一天会拯救阿钦兰!’我父母听后当然很开心啊,可是,还是有一个人很不高兴,这个人叫做巴尔,在我父亲的手下当大法官。听说他好像犯了贪污之类的罪行,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后来父亲革了他的职位。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惩罚,而且还允许他继续留在阿钦兰。阿拉维斯,你可以想象,这个人肯定会做很多坏事的,后来查出来他曾经被蒂斯罗克收买,向对方泄露了很多情报。因此,当他听到人头马这样评价我的时候,他就暗下决心一定要除掉我。然后,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他绑架了我,骑马沿着旋箭河跑到了海滩。在海滩上,他的随从们早就准备好了船只等他,之后他就带着我上船了。后来我父亲得知了这件事,立刻追赶到了海滩,但还是晚了一步,巴尔勋爵的船已经开远了。我父亲还能看到那艘船,于是便迅速跳上了他自己的战舰。

    “这场追踪必定是惊心动魄啊。我父亲开着战舰追赶了六天六夜,第七天的时候,巴尔不得不迎战。昨天晚上我的家人给我讲了很多关于这场海战的事情,真的是太伟大了!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天。我们的士兵最终也登上了那艘船,但很不幸,我并不在那里。巴尔也在战斗中被杀死了,听他的随从说,其实那天早上巴尔发现我父亲的战舰时,他就知道自己一定会被追上的,所以他就把我交给了一个武士,然后让那武士带着我坐小船离开了。没有人知道那艘小船最后漂到了哪里,除了阿斯兰。这一切都是它安排的,它把小船推到了合适的海滩,料定阿什伊什会捡到我。我还是很感激这位武士的,因为他宁可自己不吃不喝也要让我吃饱,这样我才活下来的。”

    “不要讲那个武士了,要是阿斯兰的话,它也会说只讲自己的故事就好。”阿拉维斯说道。

    “哦,对,没错。”科奥说道。

    “那这个预言是怎么被证实的呢?”阿拉维斯又问道,“阿钦兰究竟遇到什么危险了?为什么只有你才能救它?”

    科奥听后,觉得有些尴尬,他回答道:“这个——是他们认为我救了阿钦兰。”

    阿拉维斯高兴地鼓掌:“这是当然的啦!我真笨!拉巴达什带着他的军队渡过旋箭河,那个时候你还没有把消息送到,阿钦兰当然非常危险了!你应该感到自豪的!”

    “说实话,我觉得有点儿后怕!”科奥说道。

    “以后你就会留在安瓦德了吗?”阿拉维斯继续追问。

    “哎呀,你不说我差点儿忘了。”科奥说道,“我父亲让我来接你和我们一起住。他说自从母亲去世之后,王宫里就一直没有女士呢。来吧,阿拉维斯,你一定喜欢父亲和科林的,他们都有很好的修养,不像我,所以你不用害怕。”

    “别说了,科奥,”阿拉维斯说道,“再说我就嫌你烦了,我一定会去的。”

    科奥点点头,又接着说道:“布里和赫温呢?我们去看看它们。”

    布里见到科奥的时候,非常兴奋。虽然它的心情还不是很好,但它还是同意跟着大家一起出发前往安瓦德,到了安瓦德之后,第二天它就和赫温一起去纳尼亚了。于是,他们四个和老人告了别,并答应他一定回来看望他。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上了路。布里和赫温以为科奥和阿拉维斯会继续骑马前进,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科奥说无论在纳尼亚还是阿钦兰,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大家都不会想骑会说话的马儿的。

    这件事再次让布里意识到,它对纳尼亚的风俗懂得太少了,这样的话,将来是很容易出错的。因此,两匹马儿的心情是完全不一样的,赫温心情愉快,而布里则越走越不自在。

    “布里,你要振作啊,”科奥说道,“我的处境比你难多了。我还要去读书、写字、学文章、学跳舞、学历史、学音乐,而你却可以在纳尼亚的小山上愉快地玩耍、满足地打滚儿啊。”

    “事情未必像你想的那样的,”布里嘟囔着说道,“纳尼亚的马儿们都打滚儿吗?万一它们都不打滚儿,那我岂不是又要出丑了?但是要我不打滚儿,我可做不到啊。赫温,你觉得呢?”

    “哈哈,我当然喜欢打滚儿了。”赫温说道,“如果你要愿意,我想没人会在意的。”

    “我们快到了吗?”布里问科奥。

    “过了下一个转弯处就到了。”科奥回答道。

    “那好吧,”布里说,“你们等等我,我要在这里好好打个滚儿,说不定这就是我打的最后一个滚儿了呢。”

    说完,布里便跑到一旁的草地上,欢快地打起滚儿来。过了一会儿,布里喷着粗气站了起来,身上沾满了碎碎的植物屑。

    “现在好了。我们走吧,科奥王子。向纳尼亚进军!”布里闷闷地说着,它的脸上看不出回家的兴奋,倒更像是即将走上赴死的刑场。

    15﹒可笑的拉巴达什

    道路转了一个弯儿,科奥和阿拉维斯,还有布里和赫温一起走出了树林。穿过一片苍翠的草地,他们便看到了安瓦德。城堡靠着长满树木的山脊,山脊很高,刚好遮住了寒冷的北风。那城堡是用棕红色的石头垒成的,看上去非常古老。

    科奥他们还没有走到城堡门口,伦恩国王就来迎接了。阿拉维斯看着伦恩国王,觉得根本不像她心里想象的那样。她并不知道,那是因为国王才带着猎人们从养狗场回来,刚刚洗完他那摸过狗儿的手。虽然他现在穿着非常陈旧的衣服,但当他搀着阿拉维斯的手并向她鞠躬致意的时候,那种风度以及气场就足以表明他的身份了。

    “亲爱的阿拉维斯,欢迎你的到来。”伦恩国王说道,“如果我妻子还在世的话,你一定会受到更加隆重的欢迎的,你也一定会更开心的,但可惜现在只能这样了。对于你的不幸遭遇,我感到非常惋惜。我知道这件事情肯定令你非常伤心。科奥已经跟我讲了很多你们一起经历的惊险事情,而且他也赞扬了你的勇敢行为。”

    “陛下,其实那些勇敢的事情都是科奥做的,他还为了救我,想跟一头狮子搏斗呢。”阿拉维斯说道。

    “哦?那是怎么回事啊?我还没听他说到呢。”伦恩国王说着,脸上露出了自豪的神情。

    于是,阿拉维斯便简单地讲述了那段经历。其实科奥原先也非常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只是他总觉得要是自己说出来的话肯定会不好意思。现在,阿拉维斯替他说出了这些,但奇怪的是,他心里却并没有像原来那样期待了,反而甚至觉得有些可笑。不过伦恩国王可不这样认为,他很自豪,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会把这件事情讲给别人听,这让科奥更加尴尬,几乎开始希望这件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了。

    接着,伦恩国王又看向布里和赫温,并且礼貌地询问了许多问题,包括它们的家庭,之前的遭遇等等。马儿们瞠目结舌,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因为以前从来没有成人会这样以平等的地位来跟它们交流。只有面对阿拉维斯和科奥,它们才感到自由放松。

    过了一会儿,露茜女王也走了出来。伦恩国王看到她,便对阿拉维斯介绍道:“亲爱的,瞧,这是我们的露茜,她人很好,也很可爱。你居住的房间都由她来安排,她很细心的,这些事情让她来办最好不过了。”

    “想来看看你的新房间吗?亲爱的。”露茜吻了吻阿拉维斯,温柔地说道。

    阿拉维斯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露茜,两个人立刻熟络起来,然后,就拉着手离开了。她们一边走,一边开心地谈起阿拉维斯的新房间和梳妆室,谈起阿拉维斯的新衣服以及一些女孩子们会谈起的话题。

    大家一起在阳台上吃了丰盛的午餐,有冷味拼盘、野味馅饼、美酒、面包、干酪等等。吃饱之后,伦恩国王皱了皱眉头,叹了口气,说道:“大家别忘了,拉巴达什还在我们安瓦德呢,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处置他呢?”

    说话的时候,爱德蒙国王坐在桌子的一端,露茜坐在他右边,阿拉维斯坐在他左边。和国王坐在同一边的,还有达尔、珀里丹、科奥和科林。而在桌子的另一端,坐着达兰勋爵。

    “我觉得陛下完全可以砍掉他的脑袋,”珀里丹提议,“他能这样突然袭击,就说明跟强盗没什么两样。”

    “话是这样说的,不过就算是个坏人,也是可以改邪归正的。我就认识这样一个人。”爱德蒙国王思考片刻,说道。

    “我觉得要是杀了拉巴达什,就相当于向蒂斯罗克宣战了。”达兰说道。

    “蒂斯罗克有什么可怕的!”伦恩国王说道,“他不过是仗着人多罢了,但他们永远也无法穿过大沙漠的。我心肠善良,就算他是坏人,我也不能轻易杀他。不过,换做在战场上的话,那我会毫不犹豫地砍断他的脖子。”

    “其实我有个建议,”露茜开口说道,“陛下可以再给他一次机会,也算作一个考验吧。如果他承诺以后做事光明磊落,那就放他回去吧。说不定他真的会遵守承诺呢。”

    “姐姐,你的建议我觉得挺好,”爱德蒙国王说道,“以狮子的名义发誓,如果他再不信守承诺,那时,我们一定会毫不留情地砍掉他的脑袋!”

    伦恩国王听后,也觉得可行,便命令道:“好吧,咱们就试试看吧。把俘虏带上来!”

    过了一会儿,拉巴达什被带了过来。他带着铁链,憔悴不堪,一看就知道是在地牢里又饿又渴地过了一晚上。其实,事情并非如此,拉巴达什住的房间非常舒适,而且给他的食物也非常丰盛,只是由于他太生气了,所以一口都没有吃,只是不停地叫喊、咒骂,因此,他现在的状态看上去自然是糟糕极了。

    “现在什么也不用说了,”伦恩国王说道,“你是我们的敌人,因此,根据法律条例,或者经过慎重权衡,我们本来是有权利杀掉你的,但是,我们都是心地善良的人,看在你年纪轻,性格暴躁,缺少教养,这样的种种表现都是由你的生活环境决定的,因此,我们还是决定放了你,不过有几个条件,第一——”

    “你这个野蛮的狗东西!我诅咒你!”拉巴达什叫嚷着,“别跟我谈什么狗屁条件!呸!我现在被绑着,你才有机会说这样无关紧要的话!哼!要是解开这些链条,我再有一把剑的话,你们谁还敢跟我谈什么条件!”

    听到这里,所有人都坐不住了。科林大叫道:“父王,让我揍他一顿吧!”

    “大家请安静。”伦恩国王说道,“我们是有修养的人,怎么能让一个混蛋这么轻易就激怒了?科林,你坐下,不然你就离开。我只希望拉巴达什王子能先仔细听听我们的条件。”

    “我不想跟你们谈什么条件。”拉巴达什说道,“你们要是敢碰我一根头发,后果就是要纳尼亚人和阿钦兰人的血来偿还!你们应该知道,蒂斯罗克报复起来有多可怕!如果杀了我,你们这里将会有一场绝无仅有的灭顶之灾!记住!记住!你们会遭到报应的!塔什神的雷霆会从天而降的!”

    “那雷霆也会被钩子钩住吗?”科林问道。

    “住口!科林,你太过分了。”伦恩国王说道,“除非你比对方强大,否则你就没有资格取笑别人;否则的话,你就只能洗耳恭听!”

    “唉,拉巴达什真是愚蠢啊!”露茜也叹气道。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呆若木鸡。科奥心中纳闷儿,自己下意识地也跟着站了起来。后来他才明白,原来是阿斯兰出现了。没有人发现它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此刻,它庞大的身躯正在慢慢来回踱步。拉巴达什见状大吃一惊。

    “拉巴达什,”阿斯兰开口说道,“你要收敛一些自己的愤怒,也别再这么骄傲了!现在,虽然你的处境比较被动,但仍然有回旋的余地。这些善良的国王们是可怜你,你应该接受。”

    拉巴达什瞪着眼珠,嘴巴大张着,呲牙狞笑,耳朵也跟着上下摆动。在卡乐门的时候,一旦他这样做的时候,普通的人就会倒在地上,神经虚弱的人就会昏厥过去,就连最勇敢的人,也会禁不住浑身发抖。可是,拉巴达什没有意识到,这个办法在卡乐门有效,那是因为自己有着尊贵的身份,老百姓害怕他会杀死他们,所以才会害怕得要命,但如今他是在阿钦兰,没有人会害怕他这一套,就连露茜看到,也只不过是认为他有病而已。

    “魔鬼!魔鬼!”拉巴达什尖叫道,“你是纳尼亚的魔鬼!众神的敌人!可怕的幽灵,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万能的塔什神的后代,塔什神将会诅咒你的!你也会遭到雷劈的!纳尼亚将会被夷为平地!”

    “注意你的话语,拉巴达什,”阿斯兰平静地说道,“你再这样说的话,只会将你推入更可怕的境地。”

    拉巴达什不以为然,继续尖叫道:“来吧!天崩地裂吧!摧毁这个世界吧!我一定不会就此罢休!我一定会抓到苏珊的头发,然后把她拖到我的王宫里去——”

    “好了,时间到了。”阿斯兰说道。

    话音刚落,拉巴达什便看到众人开始哈哈大笑,这让他心里越来越害怕。他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其实,大家之所以忍不住大笑,是因为拉巴达什在说话的时候,他的耳朵一直在不停地上下摆动。而当阿斯兰说“时间到了”的时候,拉巴达什的耳朵就开始变得越来越长,又尖又细,很快,上面长满了灰色的毛。大家都在想着这双耳朵好像在哪儿见过的时候,只见拉巴达什的脸也开始变长了,并且也长满了毛,紧接着,他的眼睛也变大了,额头也变厚了,鼻子也陷到脸颊里面去了。过了一会儿,他的胳膊变长了,一直垂到地面,确切地说,已经变成蹄子了。现在,他正用四只脚站着,身上的衣服也不见了。大家都在笑,如今的拉巴达什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模样,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头驴子。当他发现自己的变化时,连忙大喊着叫道:“啊!把我变成一匹马也行!千万别把我变成驴子——嗯-啊-霍-伊赫-奥赫,伊赫-奥赫。”

    拉巴达什叫喊着,最后的声音变成了驴子的叫声。

    “听着,拉巴达什,”阿斯兰说道,“如果你听从了国王们善良的审判,那么你就不会永远成为驴子的。”

    阿斯兰说话的时候,驴子把耳朵向前靠拢,认真地倾听——这个样子真是可笑至极,让众人的笑声越发的克制不住了。

    这时,只听阿斯兰又说道:“你曾经信仰塔什神,那么你最终会在塔什神的庙里重新恢复人的模样。今年的秋节,你必须站在塔什神的祭台前面,然后当着所有塔什班人的面,把身上这件驴子的皮脱落下来,之后大家都会发现你的身份,拉巴达什王子。但是,记住,就算你恢复了人身,在你有生之年,一旦你走出超过塔什班城十英里之外的地方,你就会立刻变成现在这副模样。而且如果你第二次再变成驴子的话,你就永远也别想再恢复人身了。”

    沉默持续了片刻,大家都恍然大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像是刚睡醒似的。阿斯兰离开了,只在草地的上空留下了一道光环。他们的心里都觉得非常激动,因为这一切都表明阿斯兰真正地出现过,而且,眼前的拉巴达什的确已经变成了一头驴子。

    伦恩国王的心肠最是慈悲,当他看到拉巴达什被变成驴子后,就把所有的愤怒都忘记了。

    “拉巴达什王子,事情发生到现在这样,我也感到非常抱歉。”伦恩国王说道,“你也看到了,并不是我们把你变成这样的。我们现在可以提供船只,然后把你送回塔什班城去。等到了神庙,你根据阿斯兰的要求,就可以恢复人的模样了。王子,现在你会得到最周全的照顾,我们会给你提供最好的装载牲口的船只,还有最新鲜的胡萝卜和野蓟——”

    伦恩国王这样说着,但拉巴达什可并不领情,它使出全力叫了一声,然后瞄准警卫,狠狠地踹了一脚。

    后来,拉巴达什被船只送回了塔什班城,并在秋节的时候被及时送进了塔什班的神庙,然后根据阿斯兰的指示,最终恢复了人的模样。那天,在场的四五千人见证了这一幕,这件事也就被传得街知巷闻了。年长的蒂斯罗克去世之后,拉巴达什便继承了王位,而他也成为了有史以来与别的国家相处得最和睦的蒂斯罗克。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不敢离开塔什班城超过十英里以外的地方。他没有办法亲自参加战争,可他更不愿意手下的那些泰坎们获得声誉。因为一旦这样的话,他就等于没有了实权,那么他的地位很容易就被推翻。

    尽管拉巴达什的想法是为了自己,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他的做法也恰好让卡乐门的老百姓们过上了平静舒适的好日子。只是有一件可笑的事,那就是老百姓们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拉巴达什曾经是一头驴子。在他统治的时候,人们会当着他的面称他为“和平缔造者”,但在背地里,人们还是会叫他“可笑的拉巴达什”。其实,如果有人在图书馆里看到一本名叫《卡乐门史》的书,那么就会发现一个条目——“可笑的拉巴达什”。直到今天,在卡乐门的各个学校,每当有人做了什么愚蠢之极的事情,他也很有可能被称作“可笑的拉巴达什”。

    在拉巴达什被送走期间,伦恩国王下令举国欢庆,这令安瓦德城堡里的每个人都非常开心。那是一个异常盛大的宴会,在城堡前的草坪上,几十盏灯连成片,灯火通明。美酒像流水一样源源不断。人们谈笑着聊天,这时,大家突然安静下来,原来,是国王的诗人带着两个提琴手来到了草坪的中间。阿拉维斯和科奥早就觉得无聊了,因为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真正的诗歌是这样的。可是,当提琴声刚刚开了个头,两人就立刻兴奋起来。诗人唱的歌谣很好听,那是关于奥尔文的故事,讲述他是如何与巨人皮尔打仗的,然后又如何把巨人变成了石头,并且娶了莉尔恩为妻。阿拉维斯和科奥听到入迷,这时他们才知道传说中的皮尔峰竟然是一个长着俩脑袋的巨人。等歌谣结束之后,他们都希望诗人能够再唱一遍。

    布里虽然不会唱歌,但它却给大家讲了扎林德雷之战。露茜女王也讲了她和爱德蒙国王、苏珊女王还有至尊王彼得通过神奇的大衣橱第一次来到纳尼亚的故事。除过阿拉维斯和科奥,其他人都听过这个故事,虽然他们已经听了很多遍,但还是希望露茜女王再讲一遍。

    过了一会儿,伦恩国王说话了,那是他每晚都必须要说的话:“孩子们,睡觉的时间到了。”他想了想,又补充道,“科奥,明天你和我一起去视察城堡,你要明白它的一切优缺点,在我离开人世之后,城堡就要交由你来守护了。”

    “可是,父王,那个时候科林已经当了国王了呀。”

    “不,亲爱的,”伦恩国王说道,“你才是我的继承人,我的王冠只会传给你。”

    “我不想当国王,”科奥说道,“我只想要——”

    “科奥,记住,这不是你想不想要的问题,也不是我愿意给谁的问题。这都是法律规定的。”

    “可是,我们是孪生兄弟,那我们的生日也一定是一样的啊。”

    “不,孩子,”伦恩国王哈哈大笑,“你是哥哥,科林是弟弟,你比他早出生了三十分钟呢。这就是你的优势,哈哈,其实也算不得什么优势。”说完,他瞧着科林,双眼闪闪发光。

    “可是父王,你为什么不能让你喜欢的儿子继任王位呢?”

    “不能,国王也是要受到法律约束的。法律规定谁做国王,谁就得做国王。国王必须继任王位,就像哨兵必须站岗一样。”

    “哦,老天,我根本就不想做国王啊。”科奥说道,“科林,对不起,我没想到因为我的出现,而让你做不了国王了。”

    “乌拉!太好啦!”科林欢呼道,“我不用做国王了,我将是个永远快乐开心的王子啊!”

    “科奥,你瞧见了吧,你弟弟他只知道玩耍,”伦恩国王说道,“而这其中更深一层的道理就是,作为国王,就必须在每次的战斗中都要身先士卒,挺身而出;在每次绝望的撤退中都要在最后掩护;在国家出现饥荒的时候,要穿得体面一些,而且,对着那些压根不够填饱肚子的饭菜,你也要笑得比任何人都畅快。”

    随后,两个孩子便到楼上去睡觉了。科奥问科林事情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没想到科林回答道:“你要是再提起这件事的话,我就要揍你了!”

    故事的结尾就是,从那以后,两兄弟之间再也没有什么分歧了。不过,这样讲还不能算特别确切,事实上他们就和普通的兄弟没什么区别,还是会时常吵架打架。而每当真的打起来时,科奥总是打不过科林。后来,他们都长大成人,成为了武士。虽然那时的科奥已经非常勇猛,在战斗中总是一马当先,在拳击赛中也能出类拔萃,可是,他却永远都比不过科林。因为科林已经得到“霹雳拳击手”的美名,更以他的实力击败了暴风雨峰的“堕落的熊”,并以此立了大功。那熊原本也是头会说话的熊,只是后来却倒退到原始状态去了。在一个冬日里,山中的积雪很深,科林在攀登暴风雨峰的时候,走到了熊窝附近。当时,没有裁判,也没有计时器,但科林还是和那头熊激战了三十三个回合。终于,熊被打倒在地,两眼发黑,什么都看不清了,不过后来,那头熊又恢复了纳尼亚的习性。

    科奥和阿拉维斯也经常吵架(我甚至担心他们还打过架哩)。很多年之后,他们都长大了,但他们还是会像小时候那样,经常吵架,然后再和好。最后,为了使吵架后更容易和好起来,他们便结了婚。伦恩国王去世后,科奥和阿拉维斯就成了阿钦兰优秀的国王和王后,后来他们的儿子拉姆,也成为了阿钦兰最着名的国王之一。后来,布里和赫温去了纳尼亚,并在那里幸福地生活,但是它们并没有结婚。过不了几个月,布里或者赫温就会一路小跑,来到安瓦德看望它们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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