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踏上了美国土地,让万能非常兴奋,觉得怎么也应该以一个姿势优美的空心筋斗翻到码头上去。但码头上的木板糟朽了,他落地时差一点掉进水里;用这种方式踏上新大陆的让万能大惊失色,冒冒失失地喊了一声,惊起一群鹭鸶和鹈鹕,这些水鸟都是浮动码头上的常客。
一下船,福格先生就去打听去纽约的火车最早什么时候开。开车时间是晚上六点。这样一来,他就有一整天时间可以在加利福尼亚首府消磨了。他为阿乌达夫人和自己找来一辆马车。让万能坐在赶车人旁边的位子上。三个美元跑一趟的马车,立即朝国际饭店驶去。
坐在高位子上的让万能满怀好奇心地观察着这座美国大城市:街道笔直宽阔,房子低矮整齐,有不少盎格鲁—撒克逊风格的哥特式教堂和庙宇,宫殿似的大仓库和货栈,有木结构的,也有砖石结构的;街上车水马龙,有公共马车,有电车;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不仅有美国人和欧洲人,也有中国人和印度人——总人口超过二百万。
让万能对所见到的一切感到惊奇不止。他脑子里的旧金山还是一八四九年时代那座传说中的城市呢。那时的旧金山是强盗、纵火犯和杀人犯的天下,他们蜂拥而至,前来淘金;城里汇集的是各种失去了社会地位的人,他们都来豪赌,用金粉当赌注,一手持枪,一手拿刀。不过,这种“美好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如今的旧金山,看起来是一座大商埠了。市政厅高高的塔楼俯视着全城的大街小巷,上面有人站岗。纵横的街巷中间,有绿茵茵的街心花园,有别具一格的中国城,就像放在玩具盒里直接从天朝运来的一样。淘金客时髦的宽檐帽和红衬衣见不到了,戴羽饰的印第安人也见不到了,能够看见的是大量活动能力极强的绅士,他们头戴丝织的帽子,身穿黑色的衣裳。许多街道,如蒙哥马利大街——和伦敦的摄政大街、巴黎的意大利人大街、纽约的百老汇一样——街道两旁店铺林立,橱窗里展示着世界各地的产品。
让万能来到国际饭店时,他觉得自己仍然置身于英国。
饭店大堂里有个很大的“酒吧”,是一种向经过这里的人“免费”开放的菜台。肉干、牡蛎汤、饼干和奶酪摆在那里,谁吃谁拿,不用付钱,只在你想喝点什么的时候,如英国啤酒、波尔图葡萄酒或西班牙葡萄酒,才需要掏钱。在让万能看来,这太美国式了。
国际饭店的餐厅十分舒适。福格先生和阿乌达夫人坐在一张桌子前面,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他们用的是小碟子小碗,伺候他们的是皮肤最黑的黑人。
吃完饭以后,菲利斯·福格由阿乌达夫人陪着到英国领事馆去办理签证。他在人行道上碰到了仆人让万能。让万能问,乘坐太平洋铁路的火车之前,为谨慎起见,是否应该买一打安菲尔德式马枪或科尔特式手枪。让万能听人说起过,苏人[1]和帕乌尼人就像西班牙强盗那样拦截火车。福格先生说,用不着加这份小心,但让他瞧着办。然后就朝英国领事馆走去。
菲利斯·福格没走出多远,就“非常凑巧”地碰上了菲克斯。便衣警察显出一副十分吃惊的样子。怎么?福格先生和他一起乘船横越太平洋,在船上竟然没有碰见!不管怎么说,他欠这位绅士的太多了,能够再度谋面,他只能感到荣幸;如今他有事要去欧洲,一路上有福格先生这么个伴当,是再让人高兴不过的了。
福格先生答话说,感到荣幸的应该是他。菲克斯不想让福格先生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外,就提出请求,说想和福格先生一起去参观旧金山这座奇妙的城市。福格先生答应了他的要求。
于是,阿乌达夫人、菲利斯·福格和菲克斯就一起去逛街。他们很快就来到了人烟稠密的蒙哥马利大街。人行道上,马路中间,电车道上,虽然轿式马车和四轮马车川流不息,仍然是人头攒动;商店门口,住宅的窗子上,甚至房屋顶上,到处都是人。背着海报的人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彩旗和横幅标语迎风飘扬,人声鼎沸,喊声此起彼伏。
“好哦,赞成卡莫菲尔德!”
“好哦,拥护曼迪波!”
是个群众大会。至少菲克斯是这么想的。他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了福格先生,还加了一句:
“先生,我们最好别往里掺和,闹不好只能挨打。”
“确实,”菲利斯·福格答道,“为了政治挨拳头,可就不是挨拳头这么简单了!”
菲克斯觉得,听到这样的评论应该笑笑。为了看热闹而又不被卷进去,阿乌达夫人、菲利斯·福格和菲克斯站到了通往花园的一架梯子的平台上,位于蒙哥马利大街的上方。在他们前面,马路的另一边,煤铺货场和汽油店仓库之间,有一个露天讲台,各处来的人流似乎都在往那里集中。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事开会?集会的动机是什么?对这一点,菲利斯·福格一无所知。选举高级将领或官吏?还是选举州长或国会议员?从整个城市都动了起来这一点看,可以做这样的推测。
这时,人群有了动作,所有的手呼啦一下子都举了起来。有些手攥得紧紧的,好像举起来以后又很快放下,一边喊着什么,一看就知道,大约是在投票。人群涌动着,旗帜在晃动,消失了一阵之后,再出现时已经成了破布片。人的洪流涌到梯子边上了,人头攒动,犹如大海被突然而至的风暴掀动起来一样。黑色的礼帽明显地减少了,大多数人似乎都矮了很多。
“很明显,这是一个群众集会,”菲克斯说,“导致这次集会的问题应该是令人激动不安的。虽然‘亚拉巴马’事件已经解决,如果眼前的事和这个事件有关,我也不会觉得吃惊。”
“也许吧。”菲利斯·福格只说了这么一句。
“无论如何,”菲克斯又接着说道,“可敬的卡莫菲尔德和可敬的曼迪波两位冠军,现在是对面相逢了。”
阿乌达夫人挽着菲利斯·福格的胳膊,惊奇地看着眼前这个沸腾的场面;菲克斯正要向旁边的人打听,人群这么激动究竟是为了什么。就在这时,人群骚动得更厉害了。欢呼声和咒骂声也变得更凶了。旗杆变成了武器。手都变成了拳头。停在那里的马车上,跑在路上被截下来的公共马车上,到处都在殴斗。什么东西都成了投掷的武器,鞋和靴子漫天飞舞,人群中似乎还响起了枪声。
骚动的人群接近了梯子,头几阶上已经挤上来一些人。显然有一方败了,但普通看热闹的人看不出是哪一方占了上风,看不出来是曼迪波一方赢了,还是卡莫菲尔德一方赢了。
“我觉得谨慎的做法是离开此地,”菲克斯说,他不想让“他的那个人”挨一下子,或者惹上什么麻烦,“如果眼前这件事牵涉到英国,而我们又被人认出是英国人来,在这场斗殴中,我们的麻烦可就大了!”
“英国公民……”菲利斯·福格说。
但他的话没能说完。在他身后,从梯子前面的平台上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呼喊声。人们在大声叫喊:“乌拉!好哇!好哇!拥护曼迪波!”这是一群赶来声援的选民,他们从侧翼向卡莫菲尔德的支持者发起了进攻。
菲利斯·福格、阿乌达夫人和菲克斯被夹在了中间。太晚了,已经来不及撤退。手持棍棒的人流难以抵挡。菲利斯·福格和菲克斯奋力保护着阿乌达夫人,两个人左冲右突,无法脱身。福格先生像平时一样镇静,想照英国人那样用拳头这个天赋的武器进行抵挡,但不起作用。一个膀大腰圆、长着红胡子的红脸大汉,看起来像一派的头头,照着福格先生举拳就打,如果不是菲克斯出于义气替他挨了这一拳,福格先生一定会被打得鼻青脸肿。菲克斯帽子被打扁了,头上立刻肿起了一个大包。
“你这个美国佬!”福格先生给了那个人一句,十分轻蔑地看了他一眼。
“你这个英国佬!”那人也回敬了他一句。
“这笔账是要算的!”
“随你的便,什么时候算都行!你叫什么?”
“菲利斯·福格,你呢?”
“上校斯坦普·W.普罗克特。”
说完这话,人流也就涌过去了。菲克斯被撞倒了,他爬了起来,衣服撕破了,但伤得并不厉害。他的风衣被撕成了两半,裤子变成了裤衩,和某些时髦的印第安人穿的先把后裆去掉的套裤很像。不过,总的说来还好,阿乌达夫人毫发无伤,只是菲克斯一个人挨了一拳。
“谢谢你。”福格先生在他们离开人群以后对菲克斯说。
“这算不了什么,”菲克斯说,“不过,咱们还是走吧!”
“去哪儿?”
“去服装店啊!”
确实,此刻应该去的正是服装店。菲利斯·福格和菲克斯的衣服都破了,成了一片一片的,就像这两位绅士曾经为可敬的曼迪波和卡莫菲尔德大打出手过一样。
一个小时以后,他们又变得衣着得体了,还理了发,然后就回到了国际饭店。
让万能正在饭店里等着主人,他买了半打带匕首的六响手枪,是发火点在中间的那种。看到福格先生和菲克斯在一起,他皱了皱眉头。不过,阿乌达夫人三言两语把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之后,让万能也就放心了。很明显,菲克斯不再是敌人,成盟友了。他说话算话。
晚饭之后,找来一辆马车,把他们连人带行李拉往火车站。上车的时候,菲利斯·福格对菲克斯说:
“您没有再看到普罗克特上校吧?”
“没有。”菲克斯回答。
“我会回美国来找他的,”菲利斯·福格冷冷地说,“他这样对待英国公民是不合适的。”
菲克斯笑了笑,没说什么。不过,他还是看出来了,福格先生属于英国人中的那种人,他们不能容忍在本国进行决斗,但是,为了维护荣誉,他们会在外国和人动手。
六点差一刻,一行人来到火车站,找到了待发的火车。
就在福格先生要上车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职员,并朝那个职员走了过去:
“朋友,”他对那人说,“旧金山今天发生了骚乱么?”
“开了个大会,先生。”那职员回答。
“可我以为在街上看到了冲突。”
“不过是为了选举组织的一个群众大会而已。”
“是要选个总司令,对吧?”福格先生问。
“不是,先生,是要选个治安审理员。”
菲利斯·福格一边听着答话,一边走进车厢;接着,火车疾驰而去。
注释
[1]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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