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藤萝-畜生的儿子当然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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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疏桐最终还是知道了连波失踪的事情。

    虽然大家都在极力隐瞒,但樊疏桐何其的敏感,一向善于察言观色,大家躲躲闪闪的神色怎么逃得过他的眼睛?一提到眼睛,樊疏桐就暴躁不已,昏迷醒来他就发现自己看什么都像隔了层纱,模糊得厉害,问医生才知道他的视神经因为被淤血压迫,极大地受到了损伤,直接导致视力下降。当时他就踢倒了输液架,把医生赶出了病房,寇海他们忙安慰他,黑皮嘴巴最会说:“没事,看不清就戴眼镜嘛,你长得这么仪表堂堂,戴眼镜更显得儒雅潇洒,不像教授也像学者,不知道会迷倒多少姑娘!”

    黑皮自从开了婚介所,开口闭口不离姑娘小伙,每次别人去他那里征婚,他就吆喝说“我们这里的姑娘个个标致,瞧瞧这张照片,多像林青霞”,要么就是“你看看这个小伙,多帅气,四大天王都被他比下去”,“什么,太胖了?姑娘胖点是福啊,好生养,这你都不懂?”,“年纪大了?没事啊,男人越老越值钱,老点的男人才会体贴人”……寇海就忒不待见黑皮这张油嘴,说他像人贩子,细毛就更会形容了,说他像窑子里的老鸨,黑皮也不计较,在外面混久了脸皮也厚了,你怎么说他他都呵呵笑,用常英的话说:“这老哥,用烧红的铁去烙都不脸红。”

    因为一个人在社会上打拼,黑皮明显要比寇海他们显老,连年纪最大的樊疏桐都没他老成,不仅秃了顶,还掉了颗门牙,他自己说是不小心碰掉的,但众人闭着眼都猜得到是被人打掉的。只是这些事大家都不便说穿,免得伤他自尊。黑皮人是圆滑些,可心眼还是很好的,眼见樊疏桐视力下降,第二天就送了副眼镜到医院,自己还很不好意思:“士林,对不住了,我没什么钱买不起贵的,你先将就着戴上吧,总好过啥都看不清。”

    樊疏桐虽然浑球,嘴上也没怎么说,但还是很感动,只是让他尴尬的是,紧随其后来看他的寇海和细毛,还有常英,每人都不约而同给他送了副眼镜。大家你望着我,我望着你,都笑了起来。黑皮挠着可以当灯泡的秃顶说:“我说你们也忒没意思了吧,好不容易轮到老哥我报答士林一回,你们也来掺和,什么意思嘛。”

    樊疏桐很欣慰有这么一帮兄弟,也笑道:“谢谢你们了,我可以每天轮着戴,没事。”说着打量众人:“咦,连波怎么还没回来?他要回来,肯定也送我眼镜,要是看到我这满身的伤,一定哭得跟个娘们儿似的。”

    众人低头的低头,看窗外的看窗外,当做没听见。

    “问你们呢,连波怎么还没回来!”

    “嗯,这个……”寇海笑得极不自然,“抗洪哪是一时半会儿就完的事,这次的灾情很严重,可比你想象的严重。”

    “那他电话总该打个过来吧?”

    细毛反应最快:“灾区都淹成那样了,还电话呢,我听我爸说,很多群众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暂时在临时帐篷里躲雨。”

    “那连波住哪儿?”樊疏桐刨根问底。

    众人答不上来,一个个紧张得直冒冷汗,正僵持着,门被推开,一个小小的人影走了进来。“哦,朝夕,又来看哥哥了?”众人如释重负,一齐对朝夕挤眉弄眼。朝夕眼睛根本没朝大家看,低着头默默将珍姨煲的汤搁到床头柜上,因为怕碗打破,网兜里垫了些报纸。原本樊疏桐没有注意到那些报纸。但当朝夕拿出碗倒了汤递他手上时,他的目光无意中瞟到了那些报纸,常英不愧是警察,反应极快,迅速抢过报纸揉成一团顺手扔进门口的纸篓。虽然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樊疏桐的目光却盯牢了那些报纸,指着纸篓:“捡起来,给我。”

    “那些都是旧报纸,待会儿我去给你买新的。”常英说。

    “捡起来。”樊疏桐看了眼朝夕,意思是要她去捡,声音不高,样子却很骇人。朝夕战战兢兢地站在床边,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不捡是吧,我自己捡。”樊疏桐说着就要下床。

    “别,士林……”寇海脸都灰了。

    最后是黑皮捡起来,默默递给了樊疏桐:“士林,你要想开点,我们知道这事瞒不住,可情况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樊疏桐没听他的,摊开了报纸,正是连波工作的聿市晚报,头版就是两行巨大的黑字:新泽水库溃堤,本报记者连波失去联络。标题下面还配了溃堤的现场图片,甚至还附了一张连波的照片。

    房间里静得可怕。

    足有两分钟,樊疏桐拿着报纸一动不动,像尊雕像。他缓缓将目光瞥向朝夕,难怪她这几天一句话也不肯说,人也消瘦得不像样子,单薄得像是纸糊的,他很担心一阵风就可以把她吹跑,还以为她是为他的伤势忧心呢,原来是因为连波……

    而朝夕没有抬头,始终不肯跟他目光对接,放下碗,纸人似的飘出病房。樊疏桐扫视全屋,目光最后落在了寇海的身上,朝他伸出手:“把车钥匙给我。”

    “士林……”

    “给我。”

    “你的伤还没好,不能……”

    “给我!”樊疏桐吼叫起来,额上青筋突突地跳。谁也没想到他的动作会那么快,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拔掉针头跳下床将寇海推挤到墙上了,待众人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成功地从寇海的裤袋里夺过了钥匙,人也已经冲出了门。“快拦住他!”黑皮叫起来,跟着就追出去。

    来不及了,到大家追出住院部的大楼时,樊疏桐已经拉开了寇海的桑塔纳车门,他正欲上车,感觉衣角被人拽得死死的,扭头一看,是朝夕!“干什么,放手!”樊疏桐扯过衣角,朝夕又一把拽着他:“带我去。”她哀哀地看着他。

    “你去有什么用,碍手碍脚!”樊疏桐掰她的手。

    “带我去!”她只有这一句话,脸色苍白,目光透着灼人的狠劲,“否则你就从我的身体上压过去……”

    樊疏桐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她,没办法,只得让她上车,因为寇海他们已经朝他奔过来了。他的驾驶技术一向很牛掰,麻利地打了个弯,一溜烟地驶出了医院。寇海他们追得快断气也没追上,还是细毛反应过来:“快!快坐我的车!黑皮你去打电话,报告给我爸,要他们派人追,常英你赶紧去通知交警部门,帮忙拦……”

    樊疏桐何其的聪明,并没有直接驶向高速公路,而是一边在市区里兜圈,一边给阿斌打电话,要他以最快的速度开车到高速公路路口等着他。待寇海他们追到路口时,就剩了那辆桑塔纳孤零零地停在路边,里面的人已经不知去向,细毛当时就气得直骂:“呀呀呸的!这小子有反侦察能力……”

    因为前线灾区严重,高速公路上来往的车辆不计其数,根本没法知道他们上了哪辆车,寇海说:“赶紧叫人到收费站逐辆检查,发现他们就拦。”

    “拦个屁啊,你以为他会走高速公路?”

    “你是说他会走乡间公路?”

    这时黑皮和常英也从后面赶了过来,见状也傻了,常英指着那辆车:“怎么会这样?!你们这两个蠢材!”她也分析樊疏桐可能会走乡间公路,更是急得跺脚,“他想找死啊,到处都是山体滑坡,泥石流……”

    路况很不好,刚下过大雨,路上滚了很多碎石,别说樊疏桐有伤在身,就连朝夕也被颠簸得吐了好几次,樊疏桐气得骂她:“叫你别来,你偏要来!”朝夕狠狠地回道:“我不来,你要死了谁给你收尸?”“哦,谢谢,你还记得给我收尸。”樊疏桐恨不得把她扔出车,可又不时用眼光打量她,想来最近她备受煎熬,脸瘦得都凹进去了,眼窝也是,更加衬得一双眼睛鬼魅似的大得吓人,都这个时候了,她都不忘跟他斗嘴,一秒钟的缓和都不给他。

    “出了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你们都瞒着我?”

    “不是我要瞒的,是他们要瞒的。”

    “多久了?”樊疏桐也是因为整天躺在病床上,眼底熬得布满血丝,见朝夕没明白过来,就吼,“我是说连波失踪有多久了!”

    “四五天吧。”

    “混账!”樊疏桐狠狠捶了下方向盘,“四五天!我居然一点信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不去找?”

    朝夕蓦地就涌出满眶的泪:“找了,都在找,你爸和寇叔叔派了好几架直升飞机日夜搜救,很多警卫战士也都在溃堤附近进行拉网式寻找,没用,一点消息都没有……”她瑟瑟地抖起来,这几天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过来的,每天都哭,不停地哭,她真怕自己还没见到连波就哭死过去,想过很多种分开的可能,就是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他说过他最怕看不到她,即便不能守在她身边也一定要看得到她,哪知道竟然是她先看不到他了,这些天拼命在脑子里拼凑他的样子,结果反而是越来越模糊,他的脸,整个地模糊了……

    “不是还没见到人吗,哭什么哭!”樊疏桐被她的哭声搅得很烦,板着脸呵斥道,“生也要见到人,死也要见到尸吧,现在还不是你哭的时候!”一边呵斥,一边愤恨地摆弄方向盘,转过来转过去,心情糟糕到极点:“如果你早点告诉我,至少我还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五天了,你们现在才告诉我,就算他没被洪水冲走,只怕也饿死了,混账!你们这群混账!”

    “你爸不让我说。”朝夕抽泣着说。

    “你听他的?他都恨不得我死!”一提到父亲,樊疏桐的表情就扭曲得可怕,面目全非,当时他们正行驶在一条狭窄的山路上,左边是山坡,右边是被雨水浸软了的松土,稍不留意就会跌下几十米高的陡坡,樊疏桐刚把方向盘打向左边,猛听到头顶有轰隆的声音,当即拼尽全力往右打方向盘,一秒,顶多两秒,一块巨大的落石滚落在车边,朝夕吓得尖叫,樊疏桐也吓得动弹不得,因为他的半个车头已经陷进了右边的松土,正在缓缓下滑……

    “别动!”关键时刻樊疏桐保持着异样的冷静,到底是军人出身,心理素质非常了不得,他慢慢地,慢慢地把车往后倒,眉毛拧结着,眼睛一下都不敢眨。朝夕也屏住呼吸,尽管身子抖成一团,仍是大气不敢出。

    “别动,别动……”樊疏桐注意力全在车头,额上的汗水顺着脸颊直往下流,而汗水中有盐分,他脸上的伤痕还没有结痂,极大地刺激到他的伤口,不仅脸上,浑身的伤痕也都泡在了汗水中,他身上的条纹病号服已经被汗湿浸透了。朝夕听到他疼得直吸气,可是又不能有半点的松懈,否则就是车毁人亡。

    “小心点。”朝夕叮嘱他,连声音都在发颤。

    就是这么一句“小心点”,让樊疏桐稍稍放松了下,他瞥了她一眼:“放心吧,我车神的名号不是白当的。”樊疏桐颇为自信地也安慰了下她。原来他还是车神啊,朝夕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还真不愧是车神,临危不乱,耗费二十分钟后竟然稳稳妥妥地将车子倒回了路面,正要高兴呢,忽然发现路中间横着那块刚刚滚下来的巨石,就其体积来说,如果当时砸在车上,估计他们已经成了肉饼,糟糕的是,他们虽然逃过了这一劫,却断无可能移得开巨石。

    樊疏桐下了车,围住巨石转了好几个圈,气得直骂:“妈的,存心拦老子的道!”如果他们这个时候倒回去呢?也不可能,路太窄,根本没有倒车的空地,否则还是免不了车毁人亡。“怎么办?”朝夕望着那块巨石眼睛都直了,就在她发愣的时候,樊疏桐猛地将她往身边一拉,“轰”的一声,又是一块体积不小的石头砸在了他们脚边。朝夕吓得魂飞魄散,樊疏桐意识到这里不宜久留,刚下过暴雨,还会有更多的石头滚下来,如果他们不及早撤离,只怕还是要成肉饼。

    “只能走过去了,加快脚步,来!”樊疏桐牵着朝夕绕过巨石往前走,他观察了下地形,高坡下面是农田,这条山路应该可以通向下面的平地,到了平地就要安全得多了。可是他忽略了,他是一个重伤病人,身上伤痕累累,又被汗水浸透,每走一步都疼得他发抖,而且他还要照看朝夕,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朝夕的脚被路上的碎石划得也是血淋淋的,头顶有七月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脚下有尖锐的碎石,她很快就体力不支,全靠樊疏桐扶着走。

    其实没走多远,樊疏桐也不行了,不仅身上的伤口被汗水泡得刺痛,脑袋更是裂开了痛,痛得他想吐。

    他知道,他是真的不行了。

    终于在一个拐角处找了块稍微远离山坡的空地,樊疏桐摇晃着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将朝夕也扯倒在地。

    “你怎么了?”朝夕试图扶起他,“起来啊,这里太阳太大了,我们会被晒死的!”她朝前面看了看:“不远了,可以看到下坡路了,马上就可以走到下面的农田那里去,我们可以找户人家休息下。”

    樊疏桐呻吟着摆头:“我不行了,头好痛,身上也痛……”

    他痛苦不堪,竟然又开始抽搐起来,朝夕惊慌失措地拍他的脸:“你怎么了?别这样,这里没有人路过,我找不到帮手,背不起你啊……”朝夕急得哭了起来,拽着他的手拖他起来,他无力看着她,反而抓住她的手拽她坐下。

    “朝夕……”他唤着她,脸色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嘴唇透出乌色:“别动,就待在我身边吧,我可能要死在这儿了,你就陪我会儿吧,该死,怎么这么痛!朝夕,替……替我擦擦汗……”

    朝夕连忙从随身的小挎包里拿出手帕擦拭他额上淋漓的汗水,他却将她的手贴在他脸上:“朝夕,朝夕……”他虚弱地喘着气,“能不能把那天你当着大家说的话再说一遍给我听?就是你跪在我爸脚下说的那些话……”

    朝夕愕然,怔怔地看着他。

    “我想听,虽然明知道你是撒谎,可是我想听……”说着他眼中滚下浑浊的泪水,嘴唇哆嗦起来,“你能在那个时候救我,让我很欣慰……朝夕,连波可能……可能不在了,我也不行了,以后你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对不起,如果这个道歉还来得及,我想向你真诚地道歉……”

    “别说了,求你别说了,我不要听!”朝夕满脸是泪,蓬头垢面,试图将他扶着坐起,“你不能死在这里,连波刚刚出事,你要死了,你爸怎么办?”

    “他巴不得我死……”樊疏桐痛苦地抓住朝夕的手,显然听到了她说话,只是他再也无法坐起,只能像条将死的狗蜷在一起,“朝夕,我是真不行了,我……我现在问你,你可以原谅我吗?无论过去我对你做过什么,你能原谅我吗?朝夕,别让我带着你对我的恨死去,我不要你恨……”他的泪沁入她的手心,她感觉他的脸上滚烫,不仅脸上,身上也是烫得像是刚从开水里捞出来的。

    “你别说话,我去叫人……”她知道他的伤口发炎了,所以引起高烧。

    “别走,朝夕!我怕再也看不到你,我不行了……”樊疏桐已经虚弱到无法睁开眼睛,他无力地将头歪向她的怀里,喘着气,“听我把话说完,朝夕!我知道我这个人太死心眼,两年来,我不是没有试过忘掉那件事忘掉你,可我办不到……一开始,我拼命工作,不断勾引女人上床,可是,每次还没进入状况,甚至一触到对方的皮肤,我就疯了似的叫你的名字……然后到发现床上的女人不是你时,我就瘫了,从此我就成了一个幽灵一个活死人,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你一定觉得我很肮脏无耻吧,可我是男人,那件事后却整个地废了,废了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跟太监一样,做不了男人……你还小,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明白,我这么说的意思是,你是我的毒药,又是这世上唯一的解药,只有你能救我,因为我发疯似的迷恋上你,每次看到你跟连波在一起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就恨不得……恨不得即刻死在你们的面前!所以我是个虚伪的人,一面允许你们在一起,一面又在心里诅咒你们,这简直让我疯掉!这不是人过的日子啊,朝夕,你离我那么近,我却触不到你,稍微一靠近你就竖起全身的刺,你根本不明白,我是多么渴望你……没办法靠近你身边,我就拼命地想你,一点一滴地去回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恨不能把脑子都掏空,我知道这是一种病态,我早晚会把自己溺死在那些想象的细节中,我这是自己在杀自己,可我没法不这样,我已经无可救药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原本拽得紧紧的手也慢慢耷拉下来,朝夕恸哭着,抱着他的头,哭得声嘶力竭,不停地摇他:“你熬一熬,求你熬一熬,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可是没用,他滚烫的不断扭动的身体渐渐回归平静,就像一个疲惫的旅人,终于倒在了荒漠中,不用给他挖墓地,他愿意这样了无牵挂地葬在天地间,葬在风的怀抱里,葬在璀璨的星空下,葬在明媚的阳光中,葬在心爱的人的身边……如果生命就此画上句号,他很高兴能死在她的怀抱里,她的心就是他的墓碑,他可以保证她会在心上铭刻他的名字,无论是恨他,还是原谅了他,抑或别的什么,她都会记得他……

    而他不会听到,空旷的田野里回荡着她撕心肺裂的哭叫:

    “来人啊,快来人啊——”

    连波的命真是大,水库溃堤的时候,他和老刘正在堤边采访拍照,就听到轰隆一声,旁边的人大叫:“溃堤了,快跑!”他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被冲到了洪水中,好在刚开始溃堤时,水库还只决了个小口,水流不算太急。他在水中拼命挣扎,试图往岸边靠,但是慢慢地水流量越来越大,他就渐渐失去了意识。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老乡家里,那已经不能算家了,整个房子都泡在水里,是老乡在一棵倒下的大树边发现了昏迷的他,估计就是那棵树拦住了连波继续往下游漂流,侥幸逃过了一劫。老乡发现他还有气,就叫上几个人把他抬到了地势稍高的地方,后来洪水稍微退了点,连波就被老乡接到家里住下了,可是四面被洪水围困,没法跟外面联系,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直到数天后直升机在老乡家的上方盘旋时,连波带领几个老乡站在屋顶上呼救,这才被搜救队发现。

    连波没有想到,只不过失踪几天,家里就是天翻地覆。樊疏桐在跟父亲的冲突中从楼梯上滚下来,头部受重创,颅内大出血。本来醒了,在慢慢恢复,结果他又急着去找连波,因劳累和颠簸导致脑内再次出血,专家们原本建议不开颅,可是情况危急不开也得开了,不想开了十分钟都不到,仅做了最简单的清理就缝合上了,血全都淤积在脑动脉的位置,谁都不敢再碰,一动就是死。连波赶到医院的时候,樊疏桐还在重症监护室,头上缠满纱布,昏迷不醒。他问谁,谁都不肯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只听医生说,樊疏桐脑子里的淤血将伴随他一生。

    连波发飙了,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咆哮如雷,可是没人敢吭声。最后还是珍姨将他拉到旁边,将事情的大致经过告诉了他,珍姨哭着说:“谁知道他们是在谈恋爱呢?我们都不知道啊,你爸也不知道,还以为桐桐在欺负朝夕,否则也不会下那么重的手,现在你爸也悔得不得了……”

    “谈恋爱?”连波以为自己听错了。

    “可不是,朝夕亲口承认的,也幸亏她承认,要不你哥就没命了。”

    “他们……在谈恋爱?”连波还是没回过神,身体摇晃了几下,脑子里还在极力抗拒,“什……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听他们说过?”

    珍姨叹口气:“说是很久了,朝夕说的,从小就喜欢疏桐哥哥,她答应回聿市也是因为疏桐,她说非常想他……”

    没有人知道连波当时是怎么想的,谁也顾不上他怎么想。他就像一只挨了一枪的鸵鸟,突然就没了声音,将自己整个地埋进了沙地。

    他一个人蹲在走廊尽头的墙角,抱着头动也不动,头发如一茬枯草,胡子拉碴,脸庞僵硬灰白如石像,眼睛也是死的,谁来劝他都没反应。

    包括朝夕来到他跟前,他也没有反应。

    这太出乎朝夕的意料了!她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他,抱着一颗必死的心去找她,当时她就下了决心,如果找不到他,她也不会活着回来,她随身的小挎包里连刀片都准备好了,天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决心啊……当他毫发无损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还以为老天怜悯她,听到了她心底的祈求和哭诉,将他完整地送回到她的身边,她当时就扑进他的怀里哭得差点昏死过去,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太反常,也抱着她哭……

    可是在获知樊疏桐受伤的经过后,连波先是陷入沉默,然后整个人都变了,看着朝夕时的目光,一片森森的冰凉。至于父亲痛打樊疏桐的事,他没有太多的质问,他什么都不愿说,他只是不想跟父亲再住在一起,随后就搬出了军区大院,住到了樊疏桐两年前为他买的公寓里,谁去看他,他都不见。

    也就是自那以后,连波和养父樊世荣之间拉开了一道毕生都无法逾越的鸿沟,他很少再和父亲说话,见了面也形同陌路。

    这个样子大约过了半个多月,樊疏桐已经能吃东西也能开口说话了,连波每日都会去医院看望去医院看哥哥,但只要朝夕在,他就抽身走人。所以,朝夕从未与他们兄弟同时在病房里待过,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说过什么,更没有想过樊疏桐会跟连波说什么。

    但是很奇怪,连波去看了几次樊疏桐后,突然态度就变好了,见着朝夕居然主动打招呼,又跟她有说有笑的,还主动帮她准备去北京读大学的行李,缺什么,他就忙不迭去买,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可是那种关切明显透着生分,已经沦落成表面的客气,跟从前发自内心的呵护完全不是一回事,朝夕素来敏感,如何分辨不出来?她几次想问连波,马上被他敏感地转移话题,连波只字不提他失踪的那几天里樊疏桐和朝夕发生的事。朝夕忍无可忍,终于有一天,她在医院的走廊上拦住了连波:“连哥哥,你别演戏了,你是个好记者,但未必是个好演员,我也不想当你的观众,你大可以把你的心里话说出来。”

    连波还在搪塞,支支吾吾:“朝夕,你在说什么呢,马上就要去北京了,还有很多事要忙,别胡思乱想。”

    “连波!”朝夕忍耐到极限,大声叫了起来,睫毛颤动得格外厉害,一双漆黑的眸子霎时蒙上水雾,“你不要把我当傻子!连波,我不傻,我现在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事情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也不是别人说的那样,我没有和你哥谈恋爱,这是压根就没有的事……”

    “朝夕!”连波也扬高了声音,脸上顿时乌云大起,炯炯的目光突然燃烧起来,他指着走廊那头的病房,“我哥还在那里躺着,头痛得死去活来,你怎么还有心思说这些话?是真是假有那么重要吗?我现在什么都不想知道,我只要我哥哥快点好起来,他是为了去找我而弄成这样的……”

    “他是被你爸打的!”朝夕也失了控。

    “但他如果不去找我,情况会有这么严重吗?朝夕,你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只想着自己……”

    “我想着自己?”朝夕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头晕目眩,刹那间冷汗就把她全身沁透,她瞪大眼睛看着他……

    “好了,我不想说了!我要去给哥拿新的CT照片。”连波不想继续跟她争执,撇下她自顾上楼。

    “连波——”朝夕见状歇斯底里地嚷起来,把自己整个儿点着了,冲过去一把拽着他,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像要呼吸不上来了,“你把话说清楚,我怎么想着自己了?你怎么可以对我说这种话?”

    “那你要我怎么说?”连波转过身反问她,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沟通,他从未用这样的面目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过话。他一直是三月天最和煦的风,把她当做掌心的宝,她已经习惯并依赖于他的呵护和宠爱,可现在究竟是怎么了,他突然就变成了隆冬刺骨的寒风,无视她的绝望,无视她的哀求,他几乎是恶狠狠地跟她说:“朝夕,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如果过去我对你说过什么,你都忘了吧,算是我的误会。你是我哥的女朋友,是我未来的嫂子,我还能对你说什么?朝夕,你已经成年了,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你好好用脑子想想,我还能对你说什么!”

    他这么说时,那消瘦冷峻的外貌,格外的庄严肃穆,表情陌生得好像他们从来就不曾相识。

    而朝夕突然就明白了,就在刹那间,她什么都明白了!他要放弃她,他以为她和樊疏桐真的是恋爱关系,他不想介入,他要退出……天哪,怎么会这样!朝夕只觉天旋地转,细挺的鼻梁渗出一层汗水,黑晕的眼圈当中直窜出不顾一切的熊熊火焰,她扯着他的衣角不放:“连波,你不可以这样误会我,你把我当做什么了,跟了哥哥又跟弟弟吗?我有这么无耻吗?你起码给我解释的机会吧,你分明是在逃避,是在把我往那间病房推……连波,我是个人,不是猫狗不是宠物,你不想要了就甩手送人……”

    “朝夕!这样的话你也说得出来?我从来只把你当妹妹……”

    心底有细微碎裂的声音。

    哗啦啦,哗啦啦,碎了一地。

    朝夕突然就哑了口,迷迷蒙蒙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明白:“……妹妹?”

    “是的!妹妹!”连波加重语气,他从来没有这样狠过,眼底布满血丝,眉心拧在一起,“不然你还以为是什么?从小到大,我一直就当你是妹妹,如果我说过什么让你产生误会,我现在就可以跟你道歉。朝夕,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你说你犯下弥天大罪,希望得到我的原谅,开始我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现在我知道了,你不就是心里有负疚吗?觉得对不起我哥,又……又不能放下心里的感情……”

    朝夕整个地神经错乱了,下巴可怜地哆嗦起来:“我对不起他?你说我对不起他?我,我……”

    “好了,你别说了,何必把话说穿呢?大家都留点面子不好吗?”连波打断她,不想跟她继续争论下去,无情地掰开她的手,“不管怎么样,我们始终还是一家人,等你毕业了,跟我哥举行了婚礼,就更是一家人了。”

    朝夕像在听一个疯子在说话,抑或疯了的是她,完全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茫然地看着他:“你就这么希望我嫁给你哥?你就断定我会嫁给他?我才十八岁,我连大学都没读,你就给我定下终身?你以为你是谁,你是我爹还是我妈,管起了我的终身大事?你就是我爹是我妈,也轮不到你来管……”

    “文朝夕!”

    “我叫邓朝夕!”

    “好,邓朝夕,我都忘了你改名了!”连波脸色铁青,指着她,“你还有没有一点点的怜悯之心,我哥都那样了,你居然只想着撇下他,纵然他做错过什么,可他是个负责的人,你呢?!你就是这么对他吗?”

    连波吼了起来,把过往的护士和病人都吓一跳。

    “请保持安静,这里是医院。”值班护士忙过来制止他。连波意识到自己失态,很抱歉地点了下头:“对不起。”说完转身就走,根本不向朝夕看,朝夕伸出手想再次拽他都没来得及。他冰冷的背,像一堵墙彻底阻断了两人继续沟通的可能,就在刹那间朝夕忽然意识到什么,脑子里电光火石,噼里啪啦炸成一片,她抖抖地缩回了手,脸顷刻变得苍白,怔怔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问:“你哥跟你说了什么?”

    连波身子顿了下,没有回头,停住脚步反问她:“你觉得他会对我说什么?”

    “他……什么都跟你说了吗?”

    “你觉得呢?”

    他的话极大地刺激到她,心凛凛地起了一阵痉挛。够了!什么都不用多说了,她明白了!真是可耻啊,她竟然误会至此,巴巴地以为他死里逃生地回来会跟她重叙旧情,可笑的是,他们从未有过什么“情”!原以为是他误会了她,误会她和樊疏桐真是恋爱关系,结果反倒是她误会了他,他只是把她当妹妹,他都亲口这么说了,从头到尾是她恬不知耻,不要脸地想跟他叙旧情!这简直就是当众掴了她一巴掌,让她从天上跌到地上,又从地上直接跌进万丈深渊……

    而让朝夕万没料到的是,数天后,连波再次来到医院时身边竟然多了个女孩,他跟大家大方地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方小艾。”那是个很清秀的女孩,笑容恬美,也显得很有教养,见着谁都落落大方地打招呼,跟朝夕打招呼时,竟然赞叹不已:“好漂亮啊,连波,没想到你有个这么漂亮的妹妹!”

    朝夕当时木愣愣地看看方小艾,又看看连波,心跳骤然停止,嘴唇颤抖,死人一样僵硬的脸上霎时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连波却避开她锥子一样的目光,神色自若地跟方小艾说:“我妹妹从小就漂亮。”方小艾当时好像还应了句什么,朝夕没有听到,她什么都听不到了,也看不清了,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就走出病房。经过连波身边时,她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漠然地瞥了他一眼,那目光森冷得让连波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朝夕在想什么。因为想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她已经无爱也无恨了,当自己死了,彻彻底底地死了。

    那天她是一个人走路回大院的,下着小雨,回到家的时候浑身已湿透,连头发上都滴着水。很多年后珍姨回忆起那一幕,仍是欷歔不已,那个小小的人儿像是失去了灵魂的木偶,眼睛是死的,眼神是散的,米色碎花连衣裙湿巴巴地贴着她纤瘦的身子;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淌着什么,仿佛是从心底渗出来的,怎么也拭不去,嘴唇抖得厉害,身子也在抖,好像生命的热潮已经散尽,她成了具冰冷的尸体,就等着下一秒躺进棺材,永远闭目。

    珍姨被她的样子吓到,都忘了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只顾着跑到浴室去给她拿干毛巾,而朝夕却站在客厅里,死了的眼珠陡然又活了,因为她看到了角落里摆着的那架钢琴……那是他为她买的琴,她曾经当他是今生唯一高山流水的知音,可是现在什么都没了,什么都完了,这辈子最后一缕光亮已经沉入地平线,她的太阳下山了!待珍姨拿了干毛巾出来,朝夕已不见人影,她还以为朝夕上楼去了,就先进了厨房。结果不到两分钟,外面客厅传来惊天动地的“嘣嘣”声,把整栋屋子都要震垮,珍姨惊慌失措地跑出去一看,吓坏了,只见朝夕不知道从哪摸出一把斧头,使出浑身的劲在劈那架钢琴,光亮的漆面顿时面目全非,琴键也被劈得四散横飞。珍姨拦不住她,也根本没办法靠近,整整半个小时,朝夕将那架琴劈得四分五裂,连门外的岗哨都惊动了,却无可奈何,因为那个时候的朝夕已经疯了,披头散发,歇斯底里,跟她妈当年发疯时的样子如出一辙。珍姨不得不给连波打电话,连波听明情况,沉默片刻,淡淡地说了句“让她劈吧”就挂了电话。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连波在想什么。因为想什么已经不重要了,他也当自己死了,彻彻底底地死了。

    人生的很多事就是这样,自己认为是对的,就肯定是对的,以为自己怎么样都是为了对方好,也不管这么做是不是被对方接受,是不是对对方的伤害。特别是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更是坚定不移地以为自己走着的是一条真理之路,真理是有不会有错的,错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马克思都不是完人呢。而受伤害的一方呢,有没有想过对方为什么会这么做?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不会去想,也不愿意去想,这完全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像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挨了一刀,骤然的疼痛根本没法让你去想刺你的人动机是什么。

    朝夕那年不过十八岁,还没正式迈入大学的门槛,以她的年纪和阅历是不可能想得这么深远的,就像樊疏桐说过的,她还没有长大,对人性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她需要继续成长,而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很显然,连波就是她付出的代价之一。

    朝夕并不知道,连波在做出那样的决定之时比她挨一千刀一万刀还痛苦,那是一种毁灭性的灾难,而他又不得不面对这场灾难,因为哥哥还在病床上躺着,朝夕马上要读大学要展开新的生活,他不能毁了她,父亲遭此重击也垮了,整日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不出来,全家就他一个人还站着,还能站着,他没法只想到自己,他的天性和他所受的教育不允许在这种状况下想到自己。虽然他一直是个感性的人,活在理想世界里,但前途未卜的儿女情长相对于亲情和责任,他必须放弃前者,哪怕朝夕恨他,他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是他必须要作出的选择。

    对于朝夕和樊疏桐是否真是恋爱关系这件事,他并没有直接问过樊疏桐,不是不想问,而是问不出口,当时樊疏桐刚做完开颅手术,浑身伤痕累累,头上缠满纱布,他心都碎了,如何还能给哥哥的伤口上撒盐?可是樊疏桐心里明镜似的,刚开始不能说话,每次看到连波就笑,是那种很欣慰的笑,因为连波还活着,只要他活着比什么都好。后来终于能说话了,身体也慢慢恢复,死是死不了的了,樊疏桐觉得时机已到,兄弟俩终于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长谈。

    “你很想知道我跟朝夕的事吧?”樊疏桐那天笑着问连波。

    连波没吭声,没吭声就是默认了。

    樊疏桐叹口气:“早该告诉你的,否则也不会弄成现在这样,悔都悔不过来了,对不起,秀才。”他目光哀凉地看着连波,心里其实也挣扎得厉害,他深知连波的善良,也知道连波一直喜欢朝夕,从小就喜欢,当然朝夕也喜欢连波,可是他怎么办?他的脑子都开了颅,鬼门关里走了一遭,也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生死挣扎,他才看清在这世上什么对他最重要,那是他在最绝望的时候流露出来的最深切的渴望啊,能不能得到是另一回事,争不争取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她在撒谎,我根本就没有跟她恋爱。”樊疏桐以这件事作为谈话的开头,着实让连波颇感意外,“我们这种样子算什么谈恋爱,针锋相对,水火不容……可是我喜欢她,非常非常地喜欢,我瞒过了你,瞒过了所有的人,却瞒不了自己。在两年前我得到她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陷入对她的迷恋,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认,这两年来我挣扎得很痛苦,不知道怎么面对你们……”

    “得……得到她?”连波不傻,捉住了最关键的三个字。

    “是的,当时她还只有十六岁,她就把她自己……给了我……”樊疏桐压根就不想隐瞒,他深知这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连波早晚会知道这件事,与其那样还不如他自己来说,“我一直很后悔,怎么对自己的妹妹做那样禽兽不如的事情,可是……你知道的,男人有时候难免会失控,但那不是我的本意,两年前我去看她原本是想去赎罪的,当时我就想只要她肯原谅我,就是拿刀割我的肉我也认了……”

    连波问他:“为什么从来没有听你讲过这件事?”

    樊疏桐显出很无助的样子:“我能讲吗?我怎么讲?但我心里为这事一直不好过倒是真的……连波,我没法跟你详细说我是怎么对她动情的,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特别是有了那……那种关系,身心会有很大的蜕变,我发现自己已经放不下她,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我这两年都没有碰过别的女人,因为总是会想到朝夕,每次一想到她就不行了,我做了两年的太监,你信吗?”

    连波信吗?

    樊疏桐知道,他会信。

    因为他说的是实情,他的确做了两年的太监。他真是发自肺腑地在说这件事啊,没说一个假字,上帝可以作证。只是他并不信上帝。

    “连波,我知道我以前很浑球,可是在感情上我绝对是个认真的人,我应该对朝夕负责,如果她愿意让我负责的话。而且,今天我也不妨把话跟你挑明,如果你是真心喜欢朝夕,如果你不介意……不介意我跟她的过去,我可以让步,因为我们是兄弟,我是哥哥,哥哥应该让着弟弟,成全你其实也是成全朝夕,我愿意。”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长相厮守,看着她幸福,其实也是一种满足。我知道你一定可以带给朝夕幸福,因为你对她的感情不比我少,瞎子都可以看得出来,何况我还没瞎,何况我们是兄弟。”

    “而我愿意成全朝夕也是因为她救了我,当时如果不是她跪着说出‘实情’,我早就死在我爸的皮带下了。你知道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主动承认这样的事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愿意为我作出那样的牺牲,我为她牺牲又有什么不可以?”

    “连波,我现在就可以把她交给你,只要你愿意。”

    连波会愿意吗?

    樊疏桐知道,他不会愿意。

    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樊疏桐太了解这个呆子,如果别人为他挨一刀,他会愿意为对方挨十刀,挖心掏肺都不在话下。

    这个呆子啊……

    果然,跟樊疏桐谈过话后,连波就彻底改变了对朝夕的态度,把她当妹妹吧,只能这个样子,哥哥伤成这样了都愿意成全他,他就是再喜欢也不能接受啊!而且他也觉得朝夕的心智还不够成熟,不是说她见异思迁,而是她现在还小,以后还会遇到比他更好的人,他不想早早地就把她困住。她现在这个年纪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少女情怀嘛,喜欢一个人容易,忘掉一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否则她怎么会喜欢上樊疏桐后又转移视线,喜欢他了呢?所以那天在医院走廊他才会对她发那么大的脾气,说那么狠的话,虽然事后心里也很痛,可长痛不如短痛,要让她死心只能这么做。而且一不做二不休,第二天他就跑去鹊桥婚介所找黑皮,拿出五十块钱往黑皮桌上一拍:“给你。”

    “哟,你这是干吗呢?”黑皮一头雾水。

    “我要征婚!”

    “啥?”

    “我要征婚,你给我介绍个对象!”

    黑皮吓得直哆嗦,结结巴巴地说:“秀……秀才,你没受刺激吧?”

    连波不耐地瞪他一眼:“你哪来那么多废话?你是开婚介所的,我来征婚,有什么好奇怪的?你这要不行,我可以找别家!”说着就要起身。

    “别介,秀才,介绍对象是我的强项,这不是问题,不过这钱……”黑皮又将那钞票往连波跟前推,“你收回去,自家兄弟,还收什么钱啊。”

    连波按住他的手,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通融:“你要不收钱,我马上就走!”

    没办法,黑皮只得暂时收下钱,他就觉得纳闷,以连波的条件还用得着上婚介所?喜欢他的姑娘只怕排成队,这小子肯定受了刺激,还不是一般的刺激,莫不是为朝夕和樊疏桐的事吧?但黑皮不敢问,连波当时那样子像是吃了炸药,跟平素的斯文和气判若两人,他可不想找晦气,因为最近大家都不怎么正常,就说常英吧,头天也上他这儿来过,也要他给介绍个对象,一身警服闯进来,吓得黑皮还以为自己又犯什么事了。好吧,上他这儿来的都是客,想要找对象他就要尽职尽责,黑皮问连波想找什么样的姑娘,结果连波来了句:“你看着办吧。”

    “啥,我看着办?我说秀才,找对象的是你……”黑皮更加确定这小子是受了刺激,脑子都不好使了,“你说个大致标准,我来给你推荐,包你满意。”

    连波板着脸,沉吟片刻,说:“就一般的吧,性格好点就行。”

    “模样呢?”

    “随便。”

    黑皮差点被噎死,怎么跟常英的口气一样的啊,他头天也是这么问常英,问她想找什么样的对象,结果常英凶巴巴地吼了句:“是个公的就行,哪来那么多废话!”吓得他再不敢吱声。但是黑皮的脑袋瓜子还真是好使,他稍微琢磨下连波征婚的原因,心里就有了主意,从一大摞资料里抽出一张给连波:“你看看这个怎么样?多清纯啊,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林青霞,人我也见过,说话好温柔的……”

    连波只是随便瞟了眼,却愣了几秒。

    黑皮试探道:“你要是觉得看着顺眼,我马上可以给你安排见面。”

    连波拿起了资料,盯住了报名表格上的照片。黑皮心里都乐开花了,这个呆子,心想摆平你还不简单,谁不知道你喜欢朝夕啊,那我就找个样子差不多的啰,一准中!果然,连波看了那女孩的照片后,点点头:“好吧,就她了。”

    黑皮拍了下桌子:“行,我这就给你安排,你只要记住她的名字,到时候别叫错就行了。”

    “她叫什么名字?”

    “方小艾。”

    常英突然找黑皮介绍对象也是受了刺激。

    自樊疏桐和朝夕的“恋情”在大院里传开,常英性格大变,一连好几天,她都失踪,家人和同事都找不到她的人,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常英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瘦了一圈,也不说话,寇海问了她几句她就一拳挥过去,当时寇海的左眼就青了,成了半只熊猫。如果不是常惠茹拉着,兄妹俩估计又是一场好打。

    第二天,常英闯进黑皮的婚介所要求介绍对象,黑皮不想成熊猫,乖乖地给她填了资料,说马上给她安排合适的。结果常英前脚刚出婚介所,后脚又跟进一个警察,也是一身警服,看样子警衔还不低,黑皮当时吓得脚跟都软了,一大早就两个警察登门,他也不知道招了什么晦气。好在那位警察同志非常和气,背着手在黑皮的婚介所里里外外溜达了个遍,黑皮跟在后面,一边递烟一边满脸堆笑:“警察同志,我们这里是守法经营。”

    “没说你不守法啊,你干吗这么紧张?”警察接过烟,反而瞅着黑皮乐,朝门外看了看,指着常英远去的背影,“刚才那位……就是那位警察同志进来做什么?”

    “哦,你是说常英啊,她来征婚的。”

    “你认识她?”

    “认识啊,我们住一个大院,是我一哥们的妹妹,我看着这丫头长大的,”黑皮挠着后脑勺,一脸的百思不得其解,“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一进来就说要我给她介绍个对象……”

    “咚”的一下,警察同志坐到了椅子上,掏出五十块钱放桌上:“嗳,内(那)个……我也来征婚,你也给我介绍个对象吧。”

    黑皮张着嘴,样子像是遭雷劈了。

    “没听明白?”警察脱下警帽,也挠着脑袋,挺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这不工作忙嘛,没时间找对象,家里又催得紧,没办法……”

    “哦,哦,是这么回事。”黑皮反应过来,总算松了口气,连忙将那张钞票还回去,“这钱我不能要,帮人民警察解决个人问题是我的荣幸,也是我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您赶紧拿回去。”

    警察闻言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黑皮:“你小子,嘴巴还真会说,应尽的义务……哈哈哈……行行,就冲你这话我们是朋友了,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黑皮恨不得抽自己嘴巴,经常来看他?开门做生意,警察没事就登门那是好事?我的天,那别人还真以为他在开黑店,贩卖人口呢……但他只能赔笑,从后脑勺挠到秃顶,讪笑道:“内(那)个,当然是没有问题,我很欢……欢迎您经常来看看,这是我的荣幸,不过请问您想找什么样的对象呢,我一准给您挑个好姑娘。”

    “嘿嘿,嘿嘿……”那警察一个劲地傻笑,目光有意无意地瞟过桌上常英刚填过的资料,一语双关,“这个嘛,你看我工作很忙,如果是个普通姑娘只怕很难理解我的工作,最好是……最好是……”

    说着目光又瞟过常英填的资料。

    “最好是同行。”黑皮多贼啊,这么多年的江湖可不是白混的,“没有问题,我一准给您安排个同行,又漂亮又大方……”说着故意用手拍拍常英的资料。

    “哈哈哈……”那警察又哈哈大笑起来,指着他,“好小子,不愧是在外面混的,这脑袋瓜子还真不是一般的灵光,行,你就给我安排吧,这钱呢……”他把那张五十块的钞票推到黑皮跟前,“你必须收下,我是人民警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是纪律懂不?”

    “懂懂懂,好警察,好警察!”黑皮忙不迭点头,伸出大拇指,又拿出一份空白表格给那警察填,那警察也公事公办地填完,黑皮拿过来一看,差点晕过去,竟然是市局刑侦队副队长黎伟民,他今儿可是遇上大神了!

    打发走这位大神,黑皮连忙给寇海打了个电话,把常英来征婚的事情通报给他听,结果寇海在电话里火气大得很:“我管她干什么!她最好明儿就给我嫁出去,少个祸害,臭丫头!”黑皮不用问都知道寇海肯定又被常英K了一顿,连忙说:“自己的妹妹嘛,干吗计较,你放心,我会给她找个好对象的,一准救你于水深火热中。”

    寇海说:“快点找,快点找,我烦死她了!”

    于是两天后,常英去公园跟黑皮安排的对象会面,结果“碰巧”撞见了自己的顶头上司黎队,正坐在双方约定的椅子上看报纸。常英很尴尬,问黎队:“黎队,您今儿怎么有空上公园来坐了?”在她的印象中,黎大队长一向忙得脚不着地,刑侦队最忙的就是他了,甭管大案小案他都必须事事过问,有时候忙得连回家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就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打发一宿,这么个大忙人怎么还有闲工夫在公园看报纸?

    结果黎队冲她一笑,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我在执行任务,你呢?”

    常英反应很快,忙接过话:“我也在执行任务。”

    黎队露出颇为不解的神色:“执行任务?你是我的手下,你执行任务我这个当头儿的怎么不知道?”

    常英眼皮一翻,恨不得举枪自尽。

    ……

    后来的情形是怎样没人知道,但是几天后寇海气势汹汹地打电话给黑皮,扬言要砍死他,理由是他竟然吃了豹子胆给常英介绍了个警察对象。原来常英还真把黎队带回了家,是她带回家的还是黎队自己跟着回去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寇海肺都气炸了,在电话里把黑皮骂了个狗血淋头。黑皮才不生气,因为这表示他配对成功了,他乐不可支地跟寇海说:“警察好啊,有个警察妹妹就跩得不得了,现在又有个警察妹夫罩着你,你丫就是抢劫,也没人抓你。”

    “滚!你丫怎么不去抢劫!”

    “我要是有两个警察罩着,我就去抢,只抢你!”黑皮乐开了花,因为这是他数天内第二次配对成功,捷报频传,是个好兆头啊,他摇头晃脑地跟寇海说,“哎呀,我今儿接到你这电话真是太高兴了,上午都接到方小艾的电话,说连波约会她了,哎哟喂可把我乐得,成就一段姻缘就是对社会作一份贡献,我陆春江功德无量啊……”

    “方小艾是谁?”寇海冷不丁问。

    “连波的对象啊,我给介绍的。”

    “连波也找你介绍对象?”寇海受惊不小。

    “可不是,我忒有眼光,立马给他挑了个跟朝夕差不多样子的,还真就被他看上了,那姑娘是计委的,家里条件不错。”黑皮当媒婆上瘾了,觉得自己很有功劳。寇海却在电话里嘀咕:“连波这小子脑子没坏吧,他哥开了颅,他又没开……”

    樊疏桐出院后的第二天,连波带他到湖滨去看地。

    已经秋天,湖滨遍野都是翻飞的苇丛,有好几个湖泊连在一起,远处是连绵的青山,虽然地方偏远但风光是很不错的,即便是冬天,芦苇已经发黄枯萎,但那起伏的芦花浪一般层层涌向湖岸,一会儿向东倒,一会儿向西扑,加上呼啸的狂风掠过旷野,那种极致的苍凉透出电影般的画面效果,令人震撼。

    樊疏桐看着那些芦苇,心里某个地方动了动……

    湖岸的风很大,仿佛能把人给吹透,连波穿了件臃肿的深蓝色棉袄,一张脸冻得通红,可是他丝毫没有感觉出冷的样子,仰望灰色的天空,看不到流云,只有心里某个模糊的面孔被他用眼光在天空一笔一笔地勾勒……

    “哥,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上这儿来吗?”

    连波一动不动地站在风里,像是铁了心要把自己站成一棵树,因为朝夕很喜欢舒婷那首脍炙人口的诗,里面有这样的句子:“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当时朝夕还跟他说,她来生也会做一棵树,等着前世约定的人过来找她,连波问她为什么想做树,她说树在地下生了根,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沧桑,树始终还是在原来的位置,这样那个她要等的人才不至于找不到她……连波当时听了心潮起伏,接过她的话:“那我也做一棵树吧,就站在你身边,这样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沧桑,我和你也始终在原来的位置,谁也不会丢失谁。”

    那样的话他居然说出了口,非常明显的暗示!朝夕何其的聪明,当下就领会了,脸颊绯红……

    连波一直记得她当时脸红的样子,目光婉转,低着头不好意思看他,可是她默认了他的许诺,第二天就在笔记本的扉页上画了一棵树,故意拿着那本子请教他问题。他当时看到那棵树幸福极了,激动得一个晚上没睡着觉,也在扉页上画了棵树,还故意将枝叶连接在朝夕画的那棵树上,然后趁着朝夕熟睡时将那本子轻轻放在她的枕边……这是他们隐秘的语言,就像舒婷的诗里写的,没有人可以懂,除了他们自己。他当时是怀着怎样的信心和决心许下那样的诺言啊,可是他非但没有实现,还那么残忍地将她撇开,残忍地割裂了他和她之间的一切联系,如果他们真是两棵树,曾经枝叶相连,那么他无疑用锯子锯掉了那些牵牵绊绊的枝叶,树当然还活着,可是已经两不相干,因为他从树根到树心已经整个的枯死了,活着的仅仅是具没有灵魂没有心的空壳……

    “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樊疏桐打断他的遐思,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当然是有原因的。”连波依然背着手站着,一动不动,眼神像是被凿空了似的,直到将目光投向那起伏的苇丛,眼睛里才有了些神采,“哥,我带你来这儿是想拜托你一件事,你能帮我做到吗?”

    “当然,只要你开口,什么样的事我都可以帮你去做。”

    “那好,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什么事?”

    “你在这里建栋房子吧。哥,我曾经答应过朝夕,要为她建一个梦想的家园,要建在湖边,院子里种满紫藤萝,推开窗户能看见翻飞的苇丛,那些苇丛会让她想起自己的母亲,还有父亲,我答应了她,可是我没有做到,也做不到了。我这么说你应该明白吧,我把朝夕交给你了,在医院的时候,我就想跟你说这话,但那时你伤势很重,我怕加重你的心理负担就没有说,现在你出院了,该是我们兄弟间交底的时候了。哥,我只想说三个意思:第一,我放弃朝夕并不是因为我不愿意实现自己的诺言,而是因为我不能为了自己而破坏你和朝夕之间的感情,不管你们有没有恋过爱,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她,她也喜欢你,否则不会冒死救你,我确信你可以带给她幸福,也希望你能带给她幸福,只要你们幸福,我也会很欣慰。”

    “第二,我放弃朝夕并不是嫌弃她,哪怕她跟你有关系。在我眼里她始终是纯洁无瑕的,虽然我并不赞成婚前就有那样的关系,但我相信朝夕不是那种轻浮的女孩子,她一定是事出有因才会那么做,她毕竟还小,据你讲当时她才十六岁,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确保不犯错?何况她当时刚刚经历了丧母之痛,一时冲动难免会做傻事,我不也做过傻事吗?而且最重要的是,你……你理应对她负责,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男人,我也会看不起你,当然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你会对她负责的吧,哥?”

    “是的,我愿意对她负责。”

    “那好,我就放心了。我在这附近买了块地,当然是借钱买的,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我没有钱再建房子了。现在我把这块地送给你,你来给朝夕建她想要的房子吧,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她太不幸了,希望你能好好地照顾她,不要再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否则我不会原谅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连波说到这儿忽然哽咽,依然保持着树的姿势,一双手捏得紧紧的,手背青筋凸显,他仰着面孔闭着眼睛,像是在极力压抑着什么,“哥,知道我要跟你讲的第三个意思是什么吗?”

    “连波……”樊疏桐看着他的样子很是不忍。

    “我想告诉你,我……我其实很爱朝夕,非常非常的爱!从前我不敢说,是因为我觉得她没有长大,还不能真正理会爱的含义,我原想等她成年后,至少是大学毕业后再告诉她的,可是没有机会了,我不能跟她说这样的话,这辈子都不会说。所以,我今天要说的第三个意思是,我放弃朝夕不是因为我不爱她,哥,十年了,我对朝夕日积月累起来的感情,除了亲情,更多的是爱,也唯有爱才会让我放弃自私的选择,如果你辜负了她,就是辜负了我,哥,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说着连波整个人仰倒在枯黄的草地上,当自己死去一样,哀伤欲绝地躺在那里,他一动不动地瞪着天空,依然用眼光描画着她的轮廓,抑或在丈量天堂的距离,无限深远地延伸着,没有一丝害怕和惊慌,好像下一秒他就会死去,他已经接受并且准备好了躺进坟墓,只是灵魂不得安息……

    而他还在絮絮叨叨,似在跟自己说:

    “哥,我现在根本不敢想她有多恨我,她恨死了我,这才是我最难过的……可是我没有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知道我没出息,男人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可我就是忘不了她,怎么样就是忘不了她,跟方小艾在一起的时候,总要把她幻想成朝夕才能勉强让自己保持正常人的举止,如果我撇开朝夕,不去想她,方小艾的脸在我眼里就完全是陌生的,我怎么这么没出息啊,我这辈子完了……”

    ……

    时隔多日,樊疏桐每每想起连波那日说的话,心里真的很不好过。他觉得自己是夺人所爱,夺的还是最亲的弟弟的最爱,心里的负罪感仿佛铅一样的压在他心头,让他没办法轻松起来,情绪十分低落。兄弟俩一连数天都保持缄默,谁也没有联系谁,仿佛那天什么也没有说过。他们现在都住在各自的公寓里,很少回大院了,朝夕去了北京读大学怕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听说军区安排了樊世荣去南方某地疗养,珍姨也跟会着过去照顾他,说是长期疗养。

    曾经很热闹的家,现在只是栋空荡荡的房子,静得让人心悸。

    这天下午,珍姨给连波打电话,说她和首长马上要走了,家里还有些东西不知道怎么处理,要他回家看看。连波下班后回了趟大院的家,珍姨指了指客厅角落里的一堆烂木头:“瞧,就是那些……”

    连波顿觉心像被洞穿了一个窟窿,虽然想象过会是什么样子,可是真的见到那架被劈烂的钢琴,他还是无法忍受这样的刺痛,那疼痛顺着肋骨肩背瞬即蔓延到全身,那一刻,他怀疑自己是否能活着转身……

    珍姨一说起朝夕就眼眶通红,一边说一边抹眼泪:“唉,这孩子真是让人担心,你没见她那天劈琴的样子……劈完了就一个人关屋里,我怕她出事,晚上就偷偷进房去看她,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眼睛根本就是睁着的,可是我走到她床跟前她又像是看不见我,把我可吓坏了,就在她床边守了一夜,她竟然就睁了一夜,连身都没翻,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像根木头,怎么会这样,以前这孩子很活泼的啊!”

    珍姨哽咽着,指着客厅墙角的一堆烂木头说:“瞧,都劈成那样了,谁都拦不住,一边劈一边哭……”

    “这儿没事了,珍姨,你去忙吧。”连波打断她。

    珍姨进厨房后,连波在那堆烂木头边站了很久,仿佛那是一座墓,他在凭吊着谁,脸上是一种万念俱灰的哀恸。晚饭他没有吃,一个人在朝夕的房间坐着,也不开灯,就那么坐着……外面下起了暴雨,噼噼叭叭的雨点打在窗玻璃上,风声雨声透着无尽的凄凉,他知道,从今以后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又一次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仿佛是身体中的某个部分被生生地剜去,疼痛麻痹了他的神经,让他开始怀疑那个地方还能不能活过来。那个地方是他的心。

    没有办法,他完全没有办法做出另外的选择,哪怕她恨他。他只能寄希望于她将来长大后能理解他,哪怕她再也不见他。虽然她现在已经十八,但感觉上他还当她是个孩子,就像十年前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她是个多么惹人怜爱的小孩啊……

    十年前他还在重庆读军校,突然接到家里电报,说哥哥出事了被关了禁闭,他连夜赶回聿市,去医院看望那个被哥哥扔下楼的“妹妹”。病房门当时虚掩着的,连波推门进去时,病房内只有护士在,没有语言可以形容连波第一眼见到朝夕时的感觉,那时候朝夕还只八九岁的样子,脸蛋粉嘟嘟的,看到连波时仿佛花朵绽放,竟然露齿一笑,就是那笑让连波心里划过一阵刺痛,他愣怔了好一会儿,没有回过神。

    也不知怎的,他看着小朝夕心里陡然就生出一种异样,闪电一样照亮了他黑暗的心田,他没有办法移开视线,慢慢靠近她,像靠近一个遗失多年的梦,生怕眨眼工夫她就会不见了似的。

    “你是谁呀?”小朝夕当时躺在病床上,歪着小脑袋打量他,虽然脸上的伤痕明显,可看上去她的精神还不错,一双黑眼睛亮晶晶的。

    连波俯身微笑起来,发自肺腑地笑起来,像看着一个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看着她:“我叫连波,是你哥哥,你可以叫我连哥哥。”

    小朝夕的黑眼睛弯成了月亮,露出一口细白的牙,一点也不生分:“连哥哥,你是来看我的吗?”

    连波点点头:“对啊,我来看你的,你摔在哪里,还疼不疼?”说着他在她床边的椅子上坐下。小朝夕格外好奇地打量他:“不疼了,我是个勇敢的孩子,不过连哥哥,你为什么才来看我呢?”

    连波一愣,笑着反问:“为什么你会这么说?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啊。”

    “咦,我好像见过你呢,肯定见过!”小朝夕还真像那么回事地眨巴着眼睛,想了想,说,“你是不是从翡翠城堡过来的?我每晚都在书里看到你呀,我最喜欢那本书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呢,是不是那只乌鸦告诉你的?”

    连波当时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她在讲什么,后来他才搞清,原来她是把他当成某本童话书里的人物了。多么纯真的孩子,无论大人的世界多么浑噩纠缠,她的眼睛和心灵只看得到美好,她就像是个生活在童话世界的小公主,丝毫不曾想过未来她的人生会遭遇到怎样的不幸。

    朝夕是不幸的,否则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她已经这么不幸,他还要把她往悬崖下推,别说朝夕,他连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此刻他仰倒在朝夕睡过的床上,忽然感觉到脑袋下枕着样软软的东西,抬头一看,原来是她的一件睡裙,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枕头上。他顿觉心中一搐,抖抖地拿起那件衣服,白底小碎花的图案很清新,衣服上还留着她身上特有的气息,淡淡的,像是春天田野里的花香,让他不由得深呼吸,再呼吸,然后他发疯似的把它捧在胸前,整个脸都埋了进去……

    “朝夕,朝夕……”

    他在心底绝望地唤着她,好像这样她就会出现在他面前一样,可是他知道她不会来的,他那么残忍地撇下了她,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多看他一眼了。曾有过的美好和甜蜜,此刻都变成了粗壮的尖刺,深深扎着他的心。他将头埋在她的衣服里,狼一样地低声号哭起来。凄切的哭声,在静寂的夜空,时轻时重,犹如山谷里呼啸而过的狂风。

    一年多来,朝夕常在梦中惊醒,梦见有人在黑暗中哭泣,是她自己在哭,还是别人在哭,她分辨不出来。

    她还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喊她:“朝夕,朝夕……”她隐约知道那个人是谁,却并不愿去想,每每醒来总是决然地将梦境遗忘,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念想。在她看来,她遇见那个人只是老天爷蓄意地开了一个玩笑,他们都有各自的世界,就像是两颗流星,只能在各自的轨道里运行,一旦相遇就会把彼此撞得粉碎。

    而事实是她已经粉碎,灵魂粉碎,心也粉碎,活着的只是一具空壳。她再也不会相信这世上有梦想家园的存在,就是有,也不会属于她。从小她就喜欢看书,书里都说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诺言,她偏不信,所以才受伤。现在她唯一坚信的是,他早晚会将她完完全全地遗忘,就如她亦会拼命遗忘他一样。也正是这个不幸遇到的人让她明白,这世上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永远地抓住的,终有一天,那些曾经的过往都会随风消散,比如诺言。她和他的故事也会成为浮光掠影,不复存在。

    只是,当朝夕迎来她在北京的第二个冬天时,她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得过这个冬天。每天都被无休止的腹痛折磨得死去活来,人越发单薄消瘦,走路都是轻飘飘的,仿佛随便呵口气就能化了去,为此同寝室的姐妹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她“仙女”。她只能苦笑。上个月,她实在痛得受不了了,就鼓起勇气去医院检查了下,照了B超,结果显示果然是她的肚子长了东西,是个肿瘤。医生建议她做进一步的检查,以确定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如果延误治疗,怕有生命危险。当时她什么话也没说就离开了医院,良性也好,恶性也罢,她根本懒得去管,痛吧,就这么痛死过去是最好的。

    她知道,她这是在自虐,好像只有借由着身体的疼痛才能缓解心里的痛。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好良药,可是一年过去了,她心上的口子仍在夜深人静时撕裂般地疼痛,她睡的是上铺,每晚都在床上辗转难眠,一动床铺就摇晃,还咯吱作响,搞得睡下铺的同学很有意见。没有办法,她只得忍着不动,像把自己捆在受刑台上一样,任由着被千刀万剐。

    在北京读书的这一年多里,朝夕没有交一个朋友,跟寝室里的姐妹关系也一般,这跟她的性格有关,也跟她的美貌有关。太漂亮的人是要遭天谴的,连天都谴,如何逃得过人的嫉妒?其实Z大的美女为数不少,跟旁边的S学院大以帅男闻名一样,Z大正是以美女闻名,而漂亮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漂亮得过分了就会犯众怒,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钉。很不幸,朝夕的美貌就犯了众怒。

    虽然生着病,可就有话怎么说,病中的美人才真的楚楚可怜,朝夕的身段好,皮肤好,那双漆黑如深潭的眼眸永远低垂,犹自哀怜的样子让Z大的男生无不趋之若鹜,就连毗邻的S学院也经常有男生来瞻仰朝夕惊世骇俗的美丽。只要是她出现的地方,无论是食堂、图书馆、教室还是宿舍区,总有各色男生往她身边靠,跟她搭讪,或者莫名送她张电影票什么的。而朝夕就像是一座千年冰山,从不对那些男生露笑脸,没有人可以融化得了她,她也不会给别人一丝一毫的温度,这样的美人是不会讨人喜欢的,哪怕是那些为她倾倒的男生。

    而女生们则都不愿意跟朝夕走到一起,因为会被比下去。朝夕的美丽是很独特的,并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美艳,她穿得很朴素,也从不往脸上涂脂抹粉,脸上永远干干净净,她更多的是以气质出众,再美的女生走到她身边也会黯然失色,而长相一般的女生就更加避而远之了,否则等于是把自己的缺点暴露给大家看。可怜的朝夕走到哪里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吃饭也好,去图书馆查资料也好,哪怕是待在寝室里,除了必须的交流,基本上没有人跟她说话(也可能是她自己不愿意跟别人说话)。有一次她生病发高烧,几天没有上课,躺在床上睡得饥肠辘辘,居然没有一个人问她句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最后还是她自己撑着爬下床,走路到校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去医院打点滴。

    慢慢的,朝夕有些明白,不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惹人嫉妒,还有一个原因,她没有什么家世背景值得炫耀(或者说她没有炫耀过),加之没有人过来看望她,让周围的人以为她不是来自乡下就是来自某个小城镇。人都是势利的啊,寝室里的几个女生都有着很好的家境,父母不是当大官就是做大生意,在她们眼里,朝夕跟她们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很自然地就将朝夕隔绝在她们的圈子之外。

    其实并非没有人来看朝夕,而是她不愿意见,连电话也不愿意接。连波偶尔打电话到宿舍,她就从来不接。有一次连波出差到北京,在Z大去了几趟都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躲去了哪里。自从一年前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北京,她就将这个人整个地从心里剜去了,他就是她的毒瘤,直接长在了她的心上。

    寇海也来看过她,大约是连波托付的。也正是通过寇海,朝夕得知樊疏桐已被送去美国治疗,因为国内没有这样的技术。非常奇怪,提到樊疏桐,她心里倒是很平静,说到底,那也是个可怜的人。听寇海说,那人脑子里的瘀血将会伴随他一生,即便去美国做了手术,也没法彻底根治。

    然后,当寇海又提到连波,朝夕的反应非常激烈,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目光如破碎的寒冰,嗖嗖地直刺向寇海。

    吓得寇海赶紧住嘴,半天没敢再吱声。她也没有吭声,像是突然陷入无底的深渊,无论她心底怎么恸哭呐喊,都不会有人听到,没有人可以听得到。

    当时是在Z大附近的一家餐馆,寇海请她吃饭,见她沉默不语只得转移话题,又说到了樊疏桐:“他被送去国外了,没办法,头疼得他几次要自杀。”

    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眼见兄弟在地狱里受难,每每痛到要拿头撞墙,一帮兄弟总是偷偷抹泪,都想帮他受难。可是,那是他的灾难,谁也帮不了他。

    “你没见他的样子,恨不得死。”寇海一说到樊疏桐眼眶就红了,“樊伯伯也很后悔,不等上面正式通知,他自己就先退下来了,身体也垮了,跟谁都没有话说,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来。”

    朝夕神色恍惚,还是没有说话,目光零乱地落在桌上的菜盘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寇海哽咽着继续说:“士林开始死活不肯去美国,他说他怕见不到你了,怎么都不肯去,要去就得把你也带上,我们只得哄他,说你已经在美国那边等着他了,他这才肯上飞机……我们也不知道现在那边不是什么情况,隔着个大洋呢,打个电话都不方便,他肯定在那边骂死我们了,说我们骗他……”

    “他不会死的,你们放心好了。”朝夕终于开口,长睫低垂,“最该死的人不是他。”

    “朝夕,你就别恨他了,他都那样了。”

    “谁说我恨他?我不恨他,我恨的不是他,不是他……”朝夕摇着头,眸底闪过慑人魂魄的光芒,随即又变得无声无息。

    她的眼中不是恨,是一种顿然的悔悟,那种悔,恨不得把自己撕成碎片,剁成肉泥。一直以为爱是个好东西,相对于恨,爱是那么的温柔甜蜜,可是爱的力量远胜过恨,还没靠近就已经毁了她,把她变成了灰烬,废墟。

    而连波之所以伤她至深,是因为她没有对他设防,完全忽略了他的毁灭性,于是那刀子就直接捅在了她的心窝里。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连波,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虽然我从未对你表白,可是你心里什么都明白,你明白为何还要这样待我?还说给我建造梦想家园,那分明是骗人的!可恨的是,既然你没有这个心,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在我自以为已经握紧了那希望的时候,你又一声不吭地打碎了我的幻想,眼睁睁地看着我沉入黑暗,一丝一毫的怜悯都不肯给我……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了,都碎了,现在你该满意了吧,你可比樊疏桐还狠,你的心肝都是黑的……

    生活就这么一页页翻过,毫无新意。

    只是,在这年冬天第一场大雪降临北京的时候,朝夕突然对目前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厌倦,包括她所学的法律专业。其实厌恶由来已久,只是不像现在这样发展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而已。她也不知道当初也不知道当初填志愿的时候哪根筋搭错了,竟然报考政法大学,都读了一年多了,连一丝一毫的兴趣都没有建立起来。从前学习很认真的她,现在开始旷课,要么在街上闲逛,要么在寝室里蒙头大睡,整天无所事事,像是给自己放大假似的,根本不愿去想将来会怎样。

    后来朝夕发现了一个好去处——S学院的美术院。那天那是很偶然的,她去Z大旁边的S学院听演讲,经过美术院的教室时她停住了脚步,发现教室里的学生正在上雕塑课,跟Z大死板严谨的教学方式不同,美术院的学生上课看上去非常随意,每个人手里都在摆弄着一尊泥塑,老师也没有滔滔不绝地讲课,而是任由学生们自由发挥,顶多旁边做下指导,那种浓郁的艺术气氛一下就吸引了朝夕。

    她当时看着看着就走了神,想起了连波送她的那个泥人。

    很不幸,那个泥人被樊世荣的皮带打碎了。也许这就是一种预示吧,预示她今生都不可能被重塑,连波太天真了,她也太天真了。

    朝夕从此成了美术院的常客,一有空就过去看他们上课,时间长了,教雕塑的老师林染秋认识了她。林老师很年轻,三十出头,以前也是S学院的学生,毕业后留校执教,倒不是他有多么喜欢教师这份工作,而是他喜欢这种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每周就那么两节课,大把的课余时间可以给自己挥霍,何乐而不为呢?接触时间长了,朝夕发现林染秋的确是个随性而自我的人,这点从他的教学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从不要求学生怎么去雕刻,而是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应该怎么雕刻,林染秋说浑然天成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是灵感的产物,而灵感是教不了的,属于学生自身的天赋。林染秋见朝夕那么喜欢雕塑,就安排她做了个旁听生,她有空就可以过去上课,来去自便,结果朝夕风雨无阻,一个学期下来一节课不落,比他们美术院真正的学生还勤奋,慢慢地,林染秋也就将她当成真正的学生,很认真地教她了。他发现这丫头不仅勤奋,还很有天分,悟性极高,雕出来的东西活灵活现,水平一点也不比他们这里大三大四的学生差,但是让林染秋觉得奇怪的是,朝夕每次创作人体雕塑时,总是不雕刻脸部,完全是做模糊处理的,而其他的位置却处理得极其细致,甚至连手掌的纹路都雕刻出来了,为什么会偏偏忽略脸部?故意的吗?

    朝夕对此从未正面回答,每次都是含糊其辞,有一次又被林染秋问到这个问题,她神色恍惚地说了句:“我不记得脸了。”

    “谁的脸?”

    “不记得了。”

    ……

    这天上午,她一觉醒来发觉已到十一点,都快吃午饭了。自从迷恋上雕塑,她在Z大这边旷课就更严重了,已经几次被系主任警告,如果继续旷课她将被除名。她也写了几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旷课,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即便美术院那边没有课,她也不想在这边上专业课,每天不是背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就是分析各种案例,她厌烦到头痛的地步了。

    “405邓朝夕,有人找!”楼下传达室的大妈突然叫她。

    朝夕刚洗完脸,以为是林染秋找她,赶紧穿上大衣跑下楼去。林染秋因为大把的课余时间没地方挥霍,经常上这儿来找她,约她吃饭,或者去爬山什么,两人早就不是普通师生关系,已经成了朋友。女生都是很敏感的,她当然也知道林染秋如此频繁地到她这儿来挥霍课余时间,自然不是只把当她学生或者朋友,但林染秋就是这点好,从不暗示或者表露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闲闲的、懒懒的,说话闲闲的,做事也是闲闲的,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对什么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聪明的朝夕就装糊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约她吃饭也好爬山也好,她大大方方地去,也很放心跟林染秋出去,因为林染秋是典型的君子作风,每次带朝夕出去玩总是很准时地送她回宿舍,这家伙掐时间掐得太准了,晚上十一点学校关门,他从来没有在十一点过一分回来过,每次总是在逼近十一点的五分钟内将朝夕送到校门口。

    而且,林染秋还很有绅士风度,从不主动对女生亲近或者是占便宜什么的,用他自己开玩笑的话说,除非是哪个女人下了药要办他,否则他不会就范,最后又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我很欢迎女士们下药办我。”

    朝夕每每被逗得咯咯地笑。在认识林染秋前,她很少笑,几乎忘了自己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她倒经常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当自己没心没肺,最好是没心没肺,这样才会慢慢忘记那些伤痛。这也是她选择跟林染秋走近的原因,至于周围的人怎么议论,误会林染秋是她男朋友也好,嘲笑她找了个穷教书的也罢,她都懒得去解释。大约是近朱者赤,朝夕受林染秋的影响现在也变得闲闲的了,说话做事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对什么都不在乎,如果将来和林染秋发展成男女朋友或者是嫁给他做老婆,也没什么不可以,是女人总要嫁人的,嫁谁不是嫁呢,她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没心没肺了。可能是林染秋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她的这种心理,所以从不强求她什么,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水到渠成的道理,两个人都不急于确定什么,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一起轻松无比,没有任何负担。

    前几天刚下过大雪,宿舍楼下花圃里的雪还没有化,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白,已经凝成了冰,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闪闪的,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珍宝。朝夕穿上大衣下了楼,立即眯起了眼睛,花圃里的冰雪反射着的耀眼的光芒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她眯着眼睛找了好一会儿都没发现林染秋的身影,正四顾张望着,旁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悦耳:“朝夕,好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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