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藤萝-爱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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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在胡同里拐来拐去,行驶得非常缓慢,因为不时有小孩在马路中央放爆竹,或者有行人贴着车子穿过胡同,司机不得不放慢速度。朝夕原本对北京不是很熟悉,但自从认识林染秋,在他的带领下经常穿梭于北京的各种胡同,慢慢地也就熟悉了起来,她判断她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后海附近,至少没有出后海的范围,最最平常不过的一条胡同而已,狭窄的通道两边随处可见晾晒着小孩衣物的大杂院,不时有狗吠声,路边有时还堆放着煤球,让原本逼仄的胡同更加狭隘得难以通行。

    绕来绕去的,朝夕有些犯晕了,不明白樊疏桐怎么带她来这迷宫似的胡同里兜圈子,难道他住在这里?

    结果是她猜对了一半,樊疏桐的确是住在这里,曾经住在这里。“我小时候在这住过……”樊疏桐跟朝夕介绍说,“那时候老头子在北京任职,部队上分给我们家一个院子,我妈带着我在这住了有三四年呢,直到老头子调到聿市,我们才搬走。院子后来还给了地方,刚开始住了好几户人家,后来被人整体买下,前年正好房主移居国外,我看价钱合适就把它买下来了。”

    樊疏桐说着这些的时候,朝夕脸上没有任何反应,像在听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说话,跟她毫不相干。

    事实上从她见到樊疏桐第一眼开始,她脸上就始终是无风无浪的平静,一点也不意外,一点也没表现出意外,陌生的眼光打量他几眼,只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樊疏桐却激动得要命,从美国飞回国,一下飞机就着急打听朝夕读书的学校,要不是被老雕逼着去医院做复查,他只怕当时就去找朝夕了。但是很奇怪,他没有打电话问连波,而是打电话给寇海问朝夕情况,为什么不打给连波?他没有仔细想过,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寇海接到樊疏桐电话的时候正好和细毛他们在喀秋莎吃饭,细毛的二姐二毛生日,何夕年给二毛庆生,在喀秋莎宴请一帮亲友。听闻樊疏桐回国,黑皮立即激动得放下酒杯,连声问:“人呢,人呢?”寇海剔着牙,没好气地说:“在北京。”

    黑皮当时还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啊?北京?干吗要去北京?从香港转道回聿市不是更近吗?”

    细毛哧哧地笑:“看来我们的樊士林(司令)脑子没坏,还知道去北京看自己喜欢的妞,原本我很担心他在美国开颅,被美帝国主义开成了傻子。”

    “嗯,英雄所见略同,他脑子的确没坏,认得妞肯定也认得我们。”寇海笑着颔首,“我还生怕他开颅会搞得失忆呢,那就惨了,不认得我们了……”说着又觉得不对,“不过他怎么不打电话给连波问朝夕,干吗打电话给我?”

    这个问题樊疏桐自己也搞不明白,给寇海打完电话后才反应过来,是啊,他怎么不先打给连波?

    但现在他没工夫深想这个问题,因为他整个身心都在朝夕身上,不时用眼光打量沉默不语的朝夕,她似乎更瘦了,不过精神还好,刚刚在她宿舍楼下见到她时,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一对宝石样的眸子璀璨闪亮,仿佛有星芒自眼中飞溅而出,一下就抓住了他的心。

    她的样子显得有些慵懒,大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肩头,头发凌乱,脸上像是刚擦过润肤霜,莹润含香,她见到他仅仅是有几分诧异而已,问他怎么来了,他按捺住想上前拥抱她的冲动,款款走近她,笑道:“刚下飞机,过来看看你,你还好吧?”

    朝夕的态度应该还算是不错的,他请她吃饭,她也应允了(刚好她没吃),不过当时正是下课时间,当朝夕迈上那辆银灰色林肯时,立即吸引了无数惊羡的目光,不仅是因为那辆车够拉风,也因为Z大是严禁外面车辆进入校区的,这辆林肯可以长驱直入畅通无阻,可以想象车子的主人一定很有身份。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樊疏桐够抢眼,大约是刚从美国回来,洋气十足,相貌本身就英俊,用寇海经常调侃他的话说:“本来就风流,偏生得一副好皮囊,真真是个祸害。”因为天太冷他穿了件深咖啡色的毛领大衣,戴了副金丝边眼镜,更加衬得他气度非凡,仪表堂堂,随便往那辆林肯车边一靠,啧啧啧,那些进出宿舍楼的青涩女生无不驻足观望,根本无法移开视线。

    以当时的状况,朝夕不上他的车都不行,那么多人看着,她要不上就会继续被展览,偏樊疏桐还亲自给她拉开了车门,她只好叹口气一声不吭地上了车。樊疏桐一路上都很兴奋,跟她扯东扯西,一个劲地往她身边挨,朝夕就一直往旁边挪,她越挪他越往她靠,最后都挪门边了,朝夕不耐地瞥他一眼:“你会把我挤下去的。”

    结果樊疏桐来一句:“没关系,门上了锁。”说这话时他的目光就一直没离开她的脸,歪着头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头发长了啊,很漂亮!”

    他的目光实在太灼人,朝夕只得把脸转向车窗外。

    可是樊疏桐还是盯着她看:“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侧面很好看,像画出来的。”朝夕忍无可忍,拉下脸说:“你烦不烦?”

    “怎么我一回来你就烦我呢?”樊疏桐在美国待了一年多,脸皮似乎更厚了,其实他戴着眼镜的样子显得比以前“正派”很多,还真跟黑皮形容的一样,不像学者也像教授,气质儒雅斯文,很适合骗姑娘,可能他自己也意识到这点,仗着自己的“正派”形象,说出来的话却腻歪得让朝夕想吐,脸上笑得都起皱了:“朝夕,你该体谅我才对,在国外成天看那些洋鬼子都看腻了,一个个粗毛野兽似的,哪有我们中国姑娘这么细腻,我一看见你就觉得特亲切,像见了亲妈似的……”

    朝夕在心里骂他“不要脸”。

    “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要脸?”樊疏桐一眼洞穿她的心思,目光温柔似网,整个地罩住了她,嘴上一刻也没歇停,“反正在你眼里我怎么着都是不要脸,那就干脆不要脸好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要脸干什么,有心就可以了,对不对?”说着手很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朝夕厌恶地推开他,就差没拿脚踹了,他倒哈哈大笑起来,“逗你玩呢,搞得这么认真,都快二十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

    要不是吃饭的地方到了,朝夕真恨不得中途下车。

    而樊疏桐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来头,人还没下飞机,这边就有人为他打点好一切,一说要吃饭就立马给他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在一个封闭的小院内,整个吃饭的地方就摆了一张桌,据说是专门招待外宾和重要人士的,如果不提前两个月预订还根本轮不到。樊疏桐口口声声交代他们要低调,其实这才是极致的张扬。

    环境真是没话说,窗外寒梅吐香,院廊上挂了很多大红灯笼,外面有风,窗棂上不时晃动着灯笼的影子,更衬得室内古朴雅致,四下里静得连风声都听得到。室内开着暖气,墙角的古董香炉里燃着袅袅檀香,樊疏桐手里捧着上好的明前龙井,坐在紫檀木椅子上,轻轻往背后的锦缎靠垫一靠,真是非常舒服惬意。他对这个地方很满意,看来老雕还真是熟知他的喜好,其实他原本没有这种调调,在美国养病的时候幸得一个华侨的照应,那华侨家里全都是古香古色,从不喝咖啡只喝茶,吃的也都是素,闲时喂喂鱼看点佛经什么的,很会修身养性。

    樊疏桐出院后就住在那个华侨家里,耳濡目染,也渐渐地喜欢上这种调调,觉得很舒服,慢慢地也就习惯了,现在他只要看到大鱼大肉就反胃,他已经尝试在吃素了,连酒都戒了,因为酒精会刺激脑神经,医生严禁他喝酒。老雕去美国看过他几次,一下就摸准了他的脾性,安排他到这儿来吃饭不说,连菜都点好了,点的还都是家常素食,但都极其开胃,入口含香,朝夕原本憋了一肚子气,也吃得津津有味。

    樊疏桐更是胃口大开,一边吃一边念叨美国那边的东西不是人吃的:“难怪他们都长得跟个粗毛野兽似的,敢情是面包牛肉吃多了,我要再在那待上一年,估计我也成粗毛野兽了……”顿了顿,忽然又很有自知之明地笑笑,“哦,忘了,我本质还是禽兽,虽然我现在吃素。”

    朝夕抬眼看了他下,心想你还有自知之明。

    可就是那抬眉斜睨的一眼,让朝夕显出几分春光般的妩媚,少女的青涩已经在她身上褪得差不多了,因为室内暖气很足,她原本有些苍白的脸颊透出淡淡的绯红,双唇漫不经心地嚼着,那唇仿佛沾了胭脂,红润欲滴,看得樊疏桐心里扑腾扑腾一阵乱跳,又差点冲动得上去拥抱她。他琢磨着是不是老美的东西吃多了会让人变得容易冲动,养精蓄锐一年,越发让他蠢蠢欲动,可他已经在吃素了啊,怎么还跟个禽兽似的?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就冲动得难以自抑,虽然是冬天她穿得很多,上上下下裹得严严实实,可这会儿她已经脱去了大衣围巾,露出雪白的脖颈,那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太诱惑了……如果不曾碰过她,他对她的身体没有过体验,他不会像现在这么心潮起伏,可人就是这样的,尝过那销魂的激情就会一直惦记,这么多年他一直就惦记着她,包括她的身体。多年后他学到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性幻想,他觉得她就是他的性幻想,得不到只能幻想,一想就更加欲罢不能,这辈子都欲罢不能……

    可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他领教过她的厉害,她身上的刺可是带毒的,不扎死他,也会毒死他。一年前的那个暑假,就因为吻了她一次,他差点被老头子一枪给崩了,还挨了顿好打,让他的头部留下致命的创伤。不得已他去美国又开了一次颅,脑部的淤血虽然有所改善,但医生说后遗症断不了根了,头疼将伴随他一生不说,他一辈子都摘不下眼镜了。以前他就忒看不惯别人戴眼镜,说戴眼镜的人怎么看都像伪君子,看着正派其实一肚子的坏水,现在倒好,他也被列入“伪君子”的队伍,报应啊,他常这么跟身边的人说。

    没办法,这世上总有他奈何不了的事情,他奈何不了头疼,奈何不了视线模糊,奈何不了朝夕,奈何不了父子决裂,奈何不了兄弟相离,他更奈何不了命运……从前年纪轻的时候,他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没有什么可以难倒自己,即便当初在深圳的码头上扛麻袋时也没觉得有多难。那时候他也只是个混混,每天不仅要为填饱肚子发愁,还要挨工头的揍,那都是些下三烂,连下三烂都可以揍他,他算个什么东西?虽然绝望,可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坚信自己早晚会翻身,他不会一辈子扛麻袋,不会一辈子被那些下三烂欺负,他樊疏桐绝对有这个能耐!谁叫他从小就是“司令”,他本身就是司令的儿子啊,就是爬着走也不会是孬种,可是现在他知道,相对于造化的无所不能,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他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拗不过造化弄人。

    就如此刻面对朝夕,他完全的无能为力,千言万语早已掏空,他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她说着一些漫无边际的闲话,想以此获得她的共鸣,可是看她的样子明显就在敷衍,他问十句她才答一句,目光散乱,常常莫名就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他越发的茫然无助起来,渐渐地有些明白,相聚和分手一样,都是命运设定的棋,谁也无法改变来自上苍的嘲弄和打击。哪怕她是他日思夜想、想得都要发疯的人,明明近在咫尺,他还是不敢太靠近,她就像个危险的星球,一靠近就会撞得粉身碎骨,就因为那些不堪的过去,他们中间永远隔着一道无形的沟壑,那是他此生都无法逾越的万丈深渊,万丈的深渊啊……

    吃完饭,樊疏桐问朝夕下午有没有课,朝夕当时正走神,一走神就说溜了嘴:“没课。”说完就后悔了,因为樊疏桐马上接过话:“那太好了,我带你去个地方瞧瞧,你一定喜欢。”可能是很久没有见面了,相互间多了些客气,让朝夕始终拉不下面子,即便心里厌烦得不行,也只得陪他去。当然,现在她已经完全成年,都快二十了,心智已不是过去那个喜怒溢于言表、动不动就瘪嘴生气的小女孩,特别是跟林染秋接触久了,性格上也受了很大影响,很多事都看开了,不再去斤斤计较睚眦必报,这样自己才不至于活得那么累。何况面前这个人开过两次颅,多少跟她有关,她觉得没有必要搞得苦大仇深似的,即便他们之间有着那么不堪的过去,她依然还是恨着他,不过恨一个人太久会变得麻木,就当他是陌生人好了,反正今生今世她都不会跟他再有交集,仇人也罢,恩人也罢,各过各的,互不相干。

    可是樊疏桐会这么想吗?

    当然不会。

    他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回来,脑袋被切开两次,他已经明白这世上什么可以放弃,什么不能放弃,可以放弃的他已经放弃,不能放弃的他断不会再松手。哪怕脑袋再被切一次又有何妨,又不是没切过,他拼了命地活下来就是为了要拽牢她,生生世世要跟她拴在一起,否则怎么对得住他开的两次颅?

    樊疏桐把朝夕带到一个僻静的四合院,跟那些嘈杂拥挤的大杂院不一样,这个院子收拾得非常干净,只是地方有些偏,车子从那些胡同里穿出来又往城郊方向行驶了三四十分钟才到,古朴的灰色院墙将整个院子围得严严实实,推开红漆铁环大门,满院菊花香。朝夕正寻思着香味从哪里来,樊疏桐领着她穿过古朴前院和中庭到达后院,眼前顿时豁然开朗,原来后院直接连接着一片花田,种着清一色的菊花,黄的、白的、紫的,一片连成一片,因为天冷都罩在塑料薄膜搭成的花棚内,纵然外面寒风刺骨,这里面却是菊香四溢,感觉跟外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樊疏桐指着满园的菊花问朝夕:“看,美不美?”

    朝夕深吸一口气,贪婪地呼吸着那沁人心脾的芬芳,顿觉神清气爽,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这些都是你种的吗?”

    “当然不是,我哪有这等闲情雅致?”樊疏桐带她走进花棚,一边走一边跟她介绍,“是我一个朋友种的,这院子也是他在帮我打理,因为我长期没在这边,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偏巧他去了西藏,要不你可以认识下他……”

    “西藏?他是西藏人吗?”

    “嗯……应该算半个西藏人,他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西藏人,他是在西藏长大的,十四岁后才过来这边。”

    “他为什么种菊花?种着卖吗?”朝夕显得很有兴趣,不时俯身去闻那些菊花,一扫先前的抑郁沉闷,恢复了她这个年龄特有的活泼。

    樊疏桐难得跟她有共鸣,很耐心地跟她解释:“卖只是一方面,他就是靠种菊花维持生活的,但更多的是自赏,因为他非常喜欢菊花,就跟你喜欢紫藤萝一样。”朝夕有些讶异地看了他一眼,难为他还记得她喜欢紫藤萝。樊疏桐继续说:“他还写过一本小说呢,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叫什么菊花香来着,据说蛮有名,但我没看过,你知道我从不看这类小说的……”

    朝夕立即兴奋得叫起来:“啊?他就是《淡淡的菊花香》的作者于连啊!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她的潜台词是,他这样的混混怎么可能认识写书的作家。

    樊疏桐哧的一下笑出声:“我为什么不能认识?虽然我没读多少书,在你眼里跟文盲属同一级别,但我的见识不低啊,认识的人很多呢,我还认识书法家、画家、演员、搞艺术的、搞科研的、搞外交的、政界的、经济界的、法律界的,我都认识几个,我还有个朋友是研究火箭发射的呢……”

    换句话说,是人是鬼他都认识,而且还都是精英人士。朝夕真要对他刮目相看了,瞅着他,脸上露出小女生特意的羞涩笑容,神色中竟颇有几分崇拜。樊疏桐一时有些飘飘然,没想到自己总算让她有崇拜的地方了,像她这么心高气傲的人,还从来没见她崇拜过谁呢,可是接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朝夕忽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试探地问他:“那你可不可以帮我找于连老师要本签名书啊,我可喜欢他那本书了……”

    樊疏桐尴尬不已,敢情她崇拜的不是他啊,愣了半晌,只得点头:“没有问题,于连回来了我就找他要,不过那书写的啥,很好看吗?”

    朝夕立即眼光怪怪地打量他:“你跟他是朋友都没看过他的书啊?”那眼光就跟打量一文盲似的。

    樊疏桐也看着她,一双温柔的眼睛在阳光下闪着熠熠的光芒,他就那么看着她,才难得理什么于连,叹道:“朝夕,真没想到我还可以再见到你。”

    这么说着,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眼中浮出黯然如夜色的悲伤,很无奈,很伤感,很绝望,那目光就像是生命迸出的最后一星火花,闪烁着隔世的璀璨,变得格外细腻明亮:“你真是太狠了!当初走的时候也不跟我打声招呼,我每天都怕得要命,不是怕死,是怕死了再也见不到你,被海子他们哄上飞机的时候,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跳下去算了,到了地球的另一边,隔着一个大洋啊,做鬼都不知道怎么个做法了,你理解那种恐惧吗?”

    说着他扶了扶眼镜,低下头,看着脚下的菊花地,像是在凭吊着逝去的年华和青春,几乎是呻吟着在说:“朝夕,我们不要再恨了吧,我都这样了,该受的惩罚都受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呢?”他缓缓抬起手,指了指头,“我这里已经被医生用锯子锯开过两次,只要你肯原谅我,让我再被锯一次我也毫无怨言,要还不行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看也可以,我只是希望我们再不要这么彼此怨恨……”

    “我没有说还要彼此怨恨。”朝夕打断他,目光闪闪地看着那些倾吐芬芳的菊花,心里的话像涓涓泉水一样流淌出来,“原不原谅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都得活着,过去的事情我已经不愿意去想了,你也别想了吧,好好活着,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生活……”

    “什么意思?”樊疏桐捕捉到了最关键的词语,抬起头看住她。

    朝夕什么表情也没有,也不看他,目光幽幽地在空中飘散着:“我们两个不能再碰到一起了,你还没闹腾够吗?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世界你进不来,我也不想进入你的世界。”

    “你还在想连波?”樊疏桐呻吟着,用力阖上眼睛,又睁开,“朝夕,我捡回一条命飞越大洋过来,就是听你跟我说这些的吗?什么你的世界我的世界,难道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我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是连在一起的,你想撇开我也要问老天答不答应,我都这样了!这样了——”他指着自己的头,嘴唇哆嗦起来,“你还不肯放过我吗?一定要这样用你的冷漠将我再次踹进地底下吗?我哪点不如连波,让你到现在还对他念念不忘……”

    “请你不要在我面前提到这个名字!”朝夕突然提高声音,眼睛里又涌出了泪,她决然地转开脸,“我不想听到这个名字!因为我已经在努力忘记这个人,就快要忘掉了,我连他长什么样都快想不起来了……”

    “是吗?”樊疏桐听到这话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几乎是咬牙切齿了,“你这么激动干什么,你这个样子像是忘了他吗?你为什么会哭?一提到他你就哭,你这是忘了吗?你有没有为我哭过,发自内心地为我哭过?”

    朝夕不想跟他继续说下去,绕过他就往花棚外走。

    樊疏桐一把拽住她,集中了全部的精神,眉骨耸起,拉直了两道浓眉:“你想跑?你又想跑!除了跑你还有什么本事?”

    朝夕挣扎着,嚷起来:“我什么本事都没有,请不要再烦我!”

    “我怎么烦你了?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你跟我多待一会儿就会死人吗?我拼了命地回来就是这么被你当狗似的嫌吗?文朝夕,你有没有心啊!”他还是叫她原来的名字,双手将她紧紧钳住,任凭她又踢又打,固执地捧起她的脸,下了赴汤蹈火粉身碎骨的决心,“你给我听好了,我既然活着回来就没打算轻易放过你,我都是死过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别以为你还能像从前那样一脚就可以把我踢开,你办不到!你是蝎子,我就是毒蛇,我以毒攻毒,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能把你怎么样!”她也叫了起来,那声音凄厉地传开去,更多的眼泪从她的眼中涌出来,“你放过我吧,求你放过我吧,我受够了!我爸妈都被你们樊家害死了,这么大的仇我都放弃了,你还要我怎么样?你非得把我逼死你才甘心吗?就算我欠了你,我也受了足够的伤,够还了!你为什么还要逼我……”说着用劲推开他,夺路而逃,没跑几步又被樊疏桐抓住,她拼命喊叫起来,樊疏桐不由分说用嘴堵住她,将她整个人箍进怀里……

    朝夕被他吻得透不过气,眼睛却仍然瞪着,拼命挣扎起来,因为她在他眼中看到了久违的野性的火焰,她本能地意识到了什么……

    可是任凭她怎么挣扎,樊疏桐就是不肯放开她,她刚好又叫了一声,他趁机将舌尖探入其中,辗转缠绵,整个人都燃烧起来……她的唇柔软得不可思议,仿如甜香的蜜,她要了他的命,她真的要了他的命,他如此迷恋她,发狂一样的迷恋,即便她的唇带着毒,即便下一秒就死去,他还是舍不得放手。可是她为什么就是不懂他啊,就算她不爱他,至少不用把他当仇人吧,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一切,竭尽全力想让彼此间的怨恨烟消云散,想好好地爱她,疼她,可到头来怎么还是这般水火不容?

    不知道是谁先停止的挣扎,因为他们都吻到了泪水的味道,咸咸的,带着淡淡的苦,一直苦到了心里。他放开她,眼中的泪水滚滚而下,一腔依恋无遮无拦地倾注在她的脸上。“朝夕……”他颤声唤着她,仿佛有柄尖刀扎在他的胸膛,疼得他每一个字节都在发颤,“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你没有给过我机会,你怎么知道我不如连波?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了那样的话,哪怕是谎话,可你已经说出了口,现在翻脸不认账,你置我于何地?”

    “我如果不那么说,你会被你爸打死!”朝夕带着哭腔,羞辱和难堪让她无地自容,倒退两步,哀求着,“樊疏桐,你清醒点吧,我们没有可能的,就算没有过去那些事,我也不会跟你在一起,因为我不爱你,我爱的不是你!”最后干脆咬咬牙,“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咯噔一下,樊疏桐心上的尖刀像是猛然绞了下,脸上的表情瞬时僵住,目光陡然变得尖锐,锥子一样直扎在她脸上。

    “你说什么,男朋友?”他的眉心又开始突突地跳起来。

    朝夕横下心,点头:“是的,我已经交男朋友了。”

    唯有如此,她才能摆脱他,她必须摆脱他,他们是彼此的克星,她必须远远地逃开他,否则他们只能是同归于尽……得到确定的答复,樊疏桐被火灼伤一般,倏地瞪大眼睛,从齿缝间迸出一个字:“谁?”

    “你不认识。”

    “我问他是谁!”

    “他是谁有那么重要吗?反正不是你……”

    “啪”的一下,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在她脸上,樊疏桐的下巴可怕地抖起来,可以听得见牙齿咯咯的撞击声,血红的眼睛在镜片后面可怖地瞪着朝夕,他指着她,逼着自己说出一句最难堪的话:“你果然跟你妈一样,天生的贱货!”

    朝夕捂着脸,骇恐地瞪着他。

    仿佛一道闪电劈过她的心田,深藏的仇恨陡然觉醒,让她顿时失了控发了狂,她挥舞着双手尖叫:“不许你侮辱我妈妈!”

    那一声尖叫凄厉中透出癫狂,她像只受伤的小兽不顾一切地扑向他,竖起了最尖利的刺,她要刺死他!要跟他拼命!他怎么骂她都可以,扇她耳光也没有关系,但是他不能羞辱她已经去世的可怜的母亲,他怎么忘了,她母亲是被谁害得发疯的!这个魔鬼,他果然是兽性不改,竟然对一个已经入土的亡者出口不逊,她就是即刻死在他面前也绝不会轻饶他!

    樊疏桐被她推得倒退几步,一不留神就翻倒在菊花地里。

    两人在菊花地里厮打在一起,先前虚伪的和睦戛然而止,没有办法,他们就像是与生俱来的天敌,不能相碰,一碰就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没有人可以预见,他们自己也无法预见,因为他们已经变得不是自己,灵魂被愤怒和仇恨烧得灰飞烟灭,谁也不认得谁了,连自己都不认得了。

    被他们压塌的菊花渗出浓香的汁液,他们满身都是凌乱的花瓣,只是那芬芳的菊花香在朝夕后来的回忆里,成了令人窒息的毒。从此她不敢再闻菊花香,她在十六岁时已经死过一次,好不容易挣扎着活过来,这次又死了,死得更彻底,她二十岁的青春年华就那么被撕碎,跟那些黄的白的细细碎碎的花瓣一起碾成了泥……

    樊疏桐当天晚上就赶回了聿市。

    也亏了寇海这帮鬼崽子想得出来,一下飞机,海子没让他出机场,直接将他劫上一辆桑塔纳,大摇大摆地从特殊通道驶离机场。樊疏桐还纳闷呢,就凭一辆破桑塔纳还能这么招摇,后来他才看清,原来这是辆海关缉私车,寇海一身缉私制服,人模狗样的,跟随来的黑皮也挂着这身皮,显然他们是以缉私的名义混入机场的,樊疏桐一上车就骂:“缺德吧你们,老子又没走私,你们就这么欢迎我的?”

    寇海说:“要不我们能接到你吗?你们公司的人都等在接机口呢,你是我们的人,可不能被他们带走……”

    樊疏桐心想完了,老雕肯定以为他一下飞机就被“缉私”了,只得赶紧掏出大哥大给老雕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报了个平安。老雕在电话里松了口气,忍不住也骂他:“你说你都交了些什么狐朋狗友,阿斌打电话给我说你被缉私队的车带走了,吓得我差点心脏病发作,正准备打电话找人去捞你呢,臭小子!”

    挂了电话,黑皮一把抢过樊疏桐的大哥大:“好家伙,比细毛的那部还气派,原装进口的啊……”

    那个时候传呼机已经不再是唯一的通讯工具,一种被称为“大哥大”的移动电话开始逐渐被人熟悉,也就是后来的手机雏形,硕大,拿在手里像拿了块砖头,用现在的眼光看那真是俗得掉渣。可那会儿大哥大不像传呼机,是人是鬼都可以配得上,能用得起大哥大的那还真是大哥大,除了樊疏桐,细毛在一帮兄弟间是最先用上大哥大的,不用说,是他的准二姐夫进贡的,这个人情太大了,细毛硬是撺掇二毛跟何夕年订了婚,据说来年就要完婚,何夕年一高兴将喀秋莎的产权作为聘礼划到了二毛的名下,细毛全权管理,他现在不当公仆了,到喀秋莎当经理去了,羡慕得黑皮每每见到他就想打劫他,这小子命也忒好了!

    这会儿黑皮死死箍住樊疏桐,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口不择言起来:“乖乖,士林,我可不可以亲你……”

    “滚!”樊疏桐甩开他的猪手,笑着说了句英文,极其流利,“I'm not gay.”

    黑皮问开车的寇海:“他说啥?”

    寇海因为工作关系懂英文,拍着方向盘笑得前仰后合:“他说他不是同性恋,哈哈哈……”

    “靠,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同性恋!别人是踏着敌人的尸体冲向胜利,你是踩着女人的身体迈向新世纪……”黑皮的油嘴滑舌一点也没改,拽住樊疏桐的胳膊,直往他身上靠,“士林啊,你怎么才回来,祖国人民想念你啊!”说着又嗅他身上,狗鼻子灵得很,“咦,我没闻到美国味,怎么闻到了一股香味,唔……菊花的香味,你刚参加完葬礼啊?”说着干脆揪起他的衣服闻,“噢,我的天,还有女人的味道……你肯定刚泡完妞,我闻得出来……”

    “滚!”樊疏桐又一把推开他,“你从哪儿看出我泡妞了?”

    “肯定泡了!我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味道,是那种刚刚发完情的味道……”

    “哈哈哈……”寇海在前面笑得快岔气。

    樊疏桐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异样,狠狠踢黑皮一脚:“你丫才发情呢,我累了,先闭会儿……”说着转开脸,没有闭上眼睛,却看住车窗外疾驰的夜色失了神,他又回来了!只不过走了一年多,感觉像是走了一个世纪,夜色中闪烁的霓虹透着冷冷的光,迷离变幻,像极了朝夕的眼睛……

    寇海径直将车开到喀秋莎,不用说,一帮兄弟已经准备好了给他接风洗尘,也不管他时差倒没倒过来,需不需要休息。老远就看见一身笔挺西装的细毛站在门口迎接他,很意外,连波也站在那儿,不是他一个人,他身边依偎着一位清丽的佳人,夜色中看不太清面目,樊疏桐一时有些恍惚,差点以为是朝夕……

    唉,怎么又是朝夕!

    樊疏桐竭力拉回恍惚的神思,跟细毛和连波一一拥抱,相互拍着肩膀,说着些没有意义的寒暄话,没有意义,他真觉得什么都没意义,可是他们不懂,一心想给他接风洗尘,何夕年把喀秋莎最大的一个包间留给了他们,而樊疏桐此刻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闭目养神,不是因为累,而是心里太乱,乱极了。

    包间很热闹,人来了很多,不仅有细毛和黑皮,还有何夕年和二毛,加上连波和女友,以及细毛的女友丁小芹,一桌八九人坐得满满当当。连波坐在樊疏桐身边,按理兄弟一年不见,应该有很多话,可是连波大多数时候是在没话找话,樊疏桐也只好没话找话地回答,两个人应付得非常吃力。

    但这不影响包间内的热闹气氛,久别重逢,大家总少不了谈起小时候做过的荒唐事,那时候真是快活啊,无忧无虑,哪怕是挨大人的揍现在想来都是很快乐的事。也就眨眼工夫,那些好日子怎么说没就没了呢?现在他们都有各自的生活,每个人都是一堆的烦心事,也就谈论过去的时候觉得是发自内心的开心,其实年纪也都不大,倒都觉得自己老了。

    席间,寇海讲了个常英小时候的笑话,说:“英子小时候看过一本童话书,具体的故事情节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大致讲的是一个公主爱上乌鸦的故事,那只乌鸦会说话,是公主小时候的玩伴,好像是被施了魔法才变成乌鸦的,那乌鸦是一个什么城堡的卫士,那城堡里住着个王子,王子爱上了公主,乌鸦非常忠诚,为了成全王子就自杀了,在他死去的地方还长出一棵树,乌鸦临终前曾经嘱咐过王子,待到树长大结了果子,要他摘下果子给公主吃,公主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就肯定会爱上王子……”

    “那后来呢,王子摘果子给公主吃没?”黑皮觉着挺有趣。

    “摘了,最后的结局是公主果然爱上了王子,从此在城堡里过着幸福的生活,童话不都是这样的嘛。那本书英子小时候很喜欢看,还缠着我爸要给她弄只乌鸦来,我爸你们知道的,从小就宠我妹妹宠得没名堂,要什么就给什么,乌鸦弄不到就给英子弄了只八哥,因为英子那时候还小嘛,我爸骗她说八哥就是乌鸦,她还真信了,一天到晚教那只八哥说话,你们猜我妹妹教八哥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细毛饶有兴趣地问:“什么话?”

    寇海自己忍住笑,敲着筷子:“妈拉个巴子。”

    “哈哈哈……”

    黑皮和细毛笑翻了,黑皮笑得直拍桌子:“这可太像英子了,没想到她小时候还这么可爱。”寇海感叹道:“她小时候是挺可爱的,长大了就忒烦人,有时候我跟她杠起来,我问我妈干吗要生她,生我不就行了嘛,你猜我妈说什么?”

    “说什么?”

    寇海模仿他妈的口气:“我要不生她,能治得了你?”

    细毛笑得差点把刚入口的洋酒全喷出来,这时候一瓶洋酒已经喝完了,他招呼服务生再拿瓶上来,喝惯了啤酒的黑皮对此极端的鄙视:“假洋鬼子!”

    黑皮最不待见的就是细毛现在的假洋鬼子做派,特别是到喀秋莎当经理后,生活作风极端的腐化堕落,穿洋装、开名车、抽雪茄,没事就跟他的准二姐夫何夕年到欧洲兜风。黑皮经常嘲笑他是伪资本家,朴赫也不是省油的灯,称呼他“人贩子”。这会儿,朴赫一边开洋酒,一边又数落起黑皮:“我这假洋鬼子总比你这人贩子好吧?你让大伙瞧瞧是不是这样,隔老远看呢,你就像个人贩子,走近点吧是有点像人贩子,到了跟前才知道原来真的是人贩子,你就是个人贩子!”

    黑皮作势就要把酒泼过去。

    大家又笑开了。

    一直是这样,两人只要碰上面就掐架,互揭老底,而寇海呢,还就乐见看他们打嘴仗,然后在旁边煽风点火。但是谁也不敢为难寇海,因为他不仅有个当警察的妹妹,还有个当刑侦队队长的准妹夫,黑皮这会儿就很聪明地转移目标:“我算哪门子人贩子啊,我们的寇公子才具备招摇撞骗的一切基本要素,他才真的适合当人贩子,形象正派,又有警察妹妹、警察妹夫罩着,抓谁都不会抓他头上去。”

    寇海没心没肺地接道:“我要是当人贩子,一准把你们俩卖了,卖泰国当人妖去,我负责点钱,刚好最近想换车。”

    黑皮指责寇海:“你丫一点人性都没有,人和妖都是妈生的,不同的是,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总归都是妈生的,你怎么下得了这个狠心?”

    寇海只觉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原来是《大话西游》里面那个啰唆得要死的唐僧说过的台词,这电影那时候很流行,寇海曾经陪前女友去看过,结果看完不久女友就和他拜拜了,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有他妈的功劳。都说姜还是老的辣,可怜的寇海跟他妈常惠茹斗法斗了两年,结果还是没能斗得过他妈,也不知道他妈施了什么法术,女友铁了心要跟他分手,说是不想耽误他,分手信里还不忘把至尊宝说的那段广为流传的话加进去:“对不起,海子,如果上天能够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对你说那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所以,一听黑皮又讲了那部电影的台词,寇海就情绪低落,耷拉着脑袋埋头喝闷酒。黑皮见风使舵,二话不说,立马递给寇海一张名片:“兄弟,知道你这这阵子失恋不好受,上我们鹊桥婚介所吧,你跟你马子之所以玩儿完是因为她还不是改变你命运的人,我给你介绍个更好的姑娘,没准你遇上她之后你的一生就会改变。”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

    “哈哈哈……”

    众人笑得前仰后合。

    寇海扑上去就要跟黑皮拼命,可是又不免悲从中来,长叹一声:“我命真苦啊,摊上这么个观音老妈,我斗不过她,甭管我带谁回去在她眼里都是妖精……可是我妹妹带黎伟民回去,她怎么就那么喜欢呢?现在家里根本就没我说话的地儿了,黎伟民的地位都比我高,我回去晚了他们不等我吃饭,可要是黎伟民回去晚了,等到半夜他们也要等,我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说着,还真接过黑皮的名片,“行吧,既然我妈是降妖的,你就干脆给我介绍个真正的妖精,要能拿得下我妈……”黑皮眉毛一抬:“哟,这可有难度,你不是说你妈是观音老妈吗?谁能降得住观音?”

    “我不管!只要能降得住我老妈,是人是妖我都要!”寇海铁了心要跟他妈死磕到底。黑皮一高兴,口不择言了:“行,我那儿什么人妖都有……”

    ……

    一桌的人都在笑,就樊疏桐和连波没笑,两人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樊疏桐倒是有些留意连波身边的女友方小艾,样子颇有几分朝夕的模子,但也仅是有几分像而已,如果细看根本和朝夕不在一个档次,特别是笑容,虽然也算恬美可是因为两颗突兀的虎牙的关系,一下就破坏了整体的美感,何况樊疏桐压根就没觉得她美,反而嫌她很聒噪,似乎想刻意表现自己的大方,一会儿跟这个说话,一会儿跟那个敬酒,跟沉默的连波形成强烈反差,不仅显出她的轻浮和世故,还喧宾夺主了。

    樊疏桐当初去美国前,连波就和方小艾在交往了,听说是黑皮作的介绍,樊疏桐以为连波是一时冲动,过不了多久就会甩了,没想到都一年多了,还被对方黏着。是他舍不得吗?未必,樊疏桐在连波眼里根本看不到爱情的影子,反而死气沉沉的,也不朝方小艾看,任由她怎么活跃气氛,他就是不接茬,不仅连波不接茬,其他的人都不大愿意接方小艾的话,似乎都是是看在连波的面子上勉强应付。

    樊疏桐突然有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他在连波的脸上看到了跟朝夕同样的心如止水,连低头发呆的样子都那么像,居然找了个这么次的女友,不就是因为她有几分像朝夕吗?仅仅是有几分像,就让他舍不得丢,可见当初他丢下真正的朝夕经历了怎样的地狱爬行,樊疏桐也是从地狱里爬过来的人,他分明看到了连波的心上裂着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那伤口一定让他生不如死,直到现在还隐隐地渗着血。连波知道樊疏桐是从北京过来的,肯定去看过朝夕,可是他只字不提朝夕,避着朝夕像避着一把锋利的剑,这越发让樊疏桐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他不仅对朝夕犯下了罪,对连波同样犯下了罪,那是他今生和来世都赎不了的罪,他这辈子都将在地狱中爬行……

    晚上,樊疏桐一个人回到公寓,连灯都不开,倒在沙发上动弹不得。客厅的落地窗帘是拉着的,周遭一片黑暗,只有窗帘外隐约透出些路灯的光亮来,间或有汽车驶过楼下马路的声音,更显出屋子里的沉寂。

    连波起先要送他回来,被他拒绝了。他似乎有些怕面对连波,个中原因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吧。连波要他抽空回大院的家看看,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住人了,怕是长了霉。其实连波自己也很少回大院,樊世荣早前去了南方某地疗养,珍姨也跟着过去照顾他,据说是长期疗养,一时半会是不会回来的。

    一年前,也就是樊疏桐刚出院的时候,樊世荣因为身心的打击病倒入院,当时情况非常危险,医生下了两次病危通知单,樊疏桐在连波的劝说下好歹去医院看了下父亲,可是嘴上没有一句好话,他冷笑着看着病床上插着氧气管的父亲说:“首长,您不多撑几天吗?还是活着吧,您要是死了,谁来收拾我,为民除害呢?”

    说完那些话樊疏桐就转身出了病房,再也没去看过父亲,老雕安排他去美国养病的时候,他也没有跟父亲道别。

    他当父亲已经死了。可能父亲也当他死了。既如此,那就两不相干吧,反正这辈子的父子情分已经了结了,他不欠父亲了。那一顿皮鞭,足以偿还他欠父亲的一切,现在倒是父亲欠他了。

    据连波说,樊世荣经常打听他的情况,每次见着连波都要问樊疏桐在美国生活得怎么样,樊疏桐第二次开颅的时候,樊世荣在国内几天几夜没合眼,直到接到连波的电话确认手术无恙,他才放下心。连波要樊疏桐打个电话回家,跟父亲报个平安,结果樊疏桐来一句:“你帮我报吧,就说我会好好活着,我虽然改了姓,但好歹还是他的儿子,怎么着也得给他送终,到时候我会找块好地埋了他的……”

    连波有没有把话转达给樊世荣不知道,但樊疏桐的确改了姓,他现在不叫樊疏桐,叫赵疏桐了,还在去美国前他就跟寇海他们打了招呼:“以后不要叫我樊疏桐,不要提到那个姓氏,否则就给我滚,我不认你们做兄弟!”

    他的土匪底子谁都知道,没人敢不听。

    即便有时候大家开玩笑,也顶多叫他“F先生”,他倒也没意见,只要不直接提到“樊”,怎么叫他都无所谓。说到F先生,这还是从黑皮那小子开婚介所时就被叫开了,寇海、细毛因为被黑皮冒名登报征婚,都成了什么什么先生,大家见面都相互称呼对方,“哟,我们的F先生来了。”“K先生,你也来了?”最倒霉的是细毛,他姓朴,结果被大家叫成了“屁(P)先生”,气得他每次要抓狂。

    窗外有隐约的雷声……

    天气预报说,晚上有大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而大雨来临前的夜,总是无比沉寂和压抑,樊疏桐陷在黑暗中,头又裂开了似的疼,背心冷汗涔涔。一直以为他对朝夕的爱仅是精神上的,她是他多年纠结的一个梦,纠结至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将她深植于心的。每次看到她,她那种莫名的孤寂和敌意,犹如隔着玻璃把自己和他截然分开,就是隔着那“玻璃”,让他忽然明白他对她的爱不仅仅是精神上的,他要她,从心灵到肉体。于是失了控发了狂,他如愿碎了那玻璃,结果只能是鲜血淋漓,他和她之间,依然没有心神合一,抑或是唇齿相依。

    他觉得此刻命运之神就站在他和她的面前,已然在警告他,新的灾难还在后面。他没有办法改变什么,只能用微弱的力量,徒劳地抵抗着明天的来临,他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他不会抗拒也不会悲哀,只有默默地接受,可是……

    朝夕,你会懂我吗?我所做的这一切你能看到吗?我从不对自己的行为辩解,是我错了,就是我错了,辩解又有何用?朝夕,如果我说,我恨自己胜过你恨我,你信吗?你不会信的,因为在你眼里,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禽兽。

    可是禽兽也有疼的时候,不是吗?

    看着你那么痛苦地挣扎在黑暗中,我心疼。我一直为你心疼,只是你从来不曾真正了解过我的心。而你的心,都在连波身上,否则不会一提到他,你就失声痛哭。你望着我时的目光,没有一丝一毫的沟通,冷得仿佛可以让万物结冰,我还能希冀着什么?朝夕,你有想过吗?我不是生来就是禽兽,我跟你一样,来到这世上时都是有着清澈眼睛的婴孩,我们什么都不懂,只挥舞着小手,期待着大人的亲和爱。而我,从小就缺失了爱,一个人缺失爱的孩子是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的,包括对父亲,我都不懂得如何去爱他,想必他亦是如此。而我对你,明明想跟你推心置腹地谈心,明明想向你靠近,可是你对我的敌意和我本身个性上的缺陷总让我们背道而驰,朝夕,恨一个人是多么痛苦的事情,为什么我们只能彼此怨恨?恨来恨去,只能是两败俱伤,就像我和父亲。不说恨,朝夕,如果我说我是真的喜欢你,你信吗?

    你一定当我是疯子吧,那天我真是疯了,疯得连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什么,这次我又把你推到了更远的地方,朝夕,那不是我的本意!对不起,朝夕……我没想要这样的,很多时候我希望自己就是那只青蛙,自觉自愿地把自己溺毙在井底,我骂自己没有出息,陷入如此进退两难的境地。你根本不明白,我是多么渴望你,没办法靠近你身边,我就拼命地想你,一点一滴地去回忆我们曾有的过往,哪怕是伤痛,也好过空白。而让我悲伤的是,如果将你从我的记忆中剜去,我的人生竟然是一片空白。朝夕,天知道我是多么想跟你在一起,哪怕是死去……

    ……

    起风了,窗帘被风撩得老高,昏黄的路灯下,窗外那些随风狂舞的枝叶,在凄迷的夜色里仿佛是一片幽暗的森林,樊疏桐将头埋在沙发的软垫中呜咽,只觉末日来临般,什么都是徒劳的了。他翻过身,惟愿此时此刻就有一道大霹雳,立刻就劈了他,他将手掌盖在脸上,眼泪顺着眼角涔涔地积在耳窝里,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仿佛身体正受着酷刑一样在沙发里战栗。

    “哥,你在里面吗?哥……”

    门外突然传来连波叩门的声音。樊疏桐吸着气,挣扎了很久才从沙发上爬起来,扶着墙摸到门口,开了门。房间里一团漆黑。连波骇得都不敢往里走,“这是咋了?”

    “进来吧。”樊疏桐的声音浑浊不清,踉跄着想转身回沙发边,结果绊了下,差点跌倒。连波连忙扶住他,“怎么不开灯啊?”

    说着就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

    “别开灯!”樊疏桐浑浊的声音喝止他。

    “哥,你怎么了?”连波摸黑将他扶到沙发边上坐下。樊疏桐并不愿回答,反问他:“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我不放心你,过来看看,晚上吃饭时看你的脸色很不好。”连波很不适应屋子里的黑暗,打量四周,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你坐那吧,我没事。”樊疏桐坐回沙发上,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光亮,准确地从茶几上摸到了烟和火柴。

    “哧”的一下,火柴的光亮显出了樊疏桐晦暗的脸,瞬间熄灭。房间内慢慢地弥漫着烟雾,连波望着沙发对面那微弱的火星很是忧心:“哥,你这是怎么了?”

    “连波,我疼……”

    “哥!”连波说着就要扑过去。

    “别过来——”他叫,那声音可怜地颤抖着,“求你,别过来……”

    “哥,你到底怎么了?说话啊,到底出什么事了?”连波急得不知所措,在他的印象里这个人一直是坚强的,小时候即便被父亲抽得满地打滚,也不曾掉过一滴眼泪,更没有求过饶,他何曾这般软弱过?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樊疏桐在沙发那边换了个姿势,窗帘外透进来的光亮仍然很微弱,根本看不清他脸上是何种表情。

    因为抽着烟,他的声音又干又涩,呼吸也很零乱,他问:“连波,我问你,如果我做了件禽兽不如的事情,你会原谅我吗?”

    连波坐樊疏桐对面的沙发上,尽管黑暗中什么也看不到,可是他仍感觉到那人的伤心,那伤心弥漫在空气里,被他一点点的吸入肺里。于是连波也变得伤心:“哥,到底出什么事了,爸知道你回来后给我打电话,要我过来照顾你。”

    “别提他!”樊疏桐断然喝止。

    “哥……”

    “你只需回答我,你会原谅我吗?”

    “我都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怎么原谅?”

    “那你是不会原谅我了。”樊疏桐轻咳了两声,被房子里的烟雾呛到,“秀才,有时候我真羡慕你,不,其实我一直在羡慕你,哪怕她也恨你,心里放不下的仍然是你,一提到你的名字就原形毕露,哭哭啼啼……”

    “你是说朝夕?你,你见到她了?”连波的声音有些发紧。

    “你明知故问。”

    “……”连波顿时没了话,缩紧沙发里沉默不语。

    “为什么不说话?你不问问她现在怎么样吗?”樊疏桐狠狠抽着烟,语气中不无讥讽,“你还爱她,是吧?既然如此,一年前你为什么要退出呢?后悔了吗?你有没有想过,即便你退出了,我并没有多感激你,你知道为什么吗?”一连串的发问,让连波无力招架,而樊疏桐指间的烟已经灭了,“人都是自私的,你为了所谓的成全而退出,想以此显出你的高风亮节,其实……很愚蠢!因为你在退出的时候一定生不如死,痛不欲生,你的这种生不如死痛不欲生没有让我因为被成全而心怀感激,反而给我增加了莫大的压力,让我觉得我欠了你的人情,一辈子都还不起的人情,所以,我并不感激你。朝夕也因此憎恨你,更没有因为你的退出而接受我,换句话说,你没有成全任何人,你只成全了你自己,让你因此问心无愧心安理得……”

    “哥!”连波叫起来,突然扬高声音,“不是这样的!你怎么可以这样看我?我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我没想要成全自己!我爱朝夕,我不否认,可是哥……我们兄弟之间的情分并不比我对朝夕的爱浅薄,我是男人,不会为了儿女情长而弃兄弟不顾,你当时都那个样子了,我怎么还能够只想着自己……”

    “瞧瞧,你多伟大!我和朝夕都应该感激你是吧?可是秀才,你将我们三个人都置于万劫不复之地了,朝夕因为你倍受伤害,而我则傻不拉唧地以为自己没有了竞争对手就会有机会,在美国就心心念念地想回来,名正言顺地追求朝夕,我以为没有了阻碍就可以一往无前,结果,结果……”这么说着,他的声音越发的混浊不清,吸着气,仿佛说出这些话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他又伸手摸索着烟和火柴,反而将烟灰缸扫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哥!”连波连忙起身。

    “别过来!没事,没事……”樊疏桐终于摸到了火柴,他还是习惯用火柴点烟,在美国待了一年多都没能改过来,他划亮一根火柴,点了烟,火柴还没灭,他看着那微弱的光亮,越发的悲伤起来:“在美国的时候,我没事就喜欢划火柴,我老是想起小时候我妈给我讲的那个童话故事,那个卖火柴的小姑娘饥寒交迫中,划亮所有的火柴,她在火柴强烈的光芒中看到了烤鸡,看到了她妈妈和外婆……所以这些年我经常一个人划火柴,因为有时候我会在那光亮里看到妈妈,是真的可以看到她!可是为什么我每次划亮火柴都看不到朝夕呢?我带到美国去的火柴都划光了,还是没有看到过朝夕,开始是以为我诚意不够,可是我都那样了,为了她脑袋都被切开了两次,我还要怎么有诚意呢?后来我慢慢明白,不是我不够诚意,而是她跟我没有共鸣,她不爱我,我们没法产生心灵感应……而我妈不同,我妈爱我,母子连心,她在地下感应到了我对她的思念,所以我才能看到她,我妈也说过,当你真心地想念过一个人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她。可是朝夕呢,我就是把心掏出来,把脑袋再切一次,她也不会感应到我有多想她,她不会让我看到她……但是没有办法,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心甘情愿为她付出,哪怕明知道是挨枪子儿的事,也会逼着自己去干,做强盗也好,做流氓也好,只是因为……因为我爱她。”

    说完这么长一番话,火柴也已经熄灭了。

    “哧”的一下,樊疏桐又划亮一根,目光专注地盯着那摇曳的蓝色火焰,他的眼中也摇曳着那样的火焰,嘴角溢出一丝微笑:“秀才,我说这么多你该明白了吧,你的退出成全不了我,因为她爱的不是我,为什么偏偏不是我!我跟她明明是同类啊,都是是黑暗世界里的魔鬼,哪怕毁灭自己也不惜将对方拖入地狱,她十六岁的时候就那么做了,我居然好了伤疤忘了疼,以为可以和她再续前缘,结果又做了一次禽兽……”

    “到底发生了什么?”连波全身贯注地听着,脊背上冒出一股寒气。

    樊疏桐没有马上回答。

    两个人突然都没有了一点声音。窗外扯过几道闪电,蓝莹莹的光亮忽明忽暗,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清晰可辨。空气像是点燃了一般,连波凝神屏息,等着樊疏桐开口,看不见的火焰在燃烧……

    “对不起,秀才,我跟她的恩怨请不要介入进来,哪怕我们一同躺进坟墓,你都不要介入,我必须跟她有个了断,来世我宁愿不认识她,最好是不认识她……”樊疏桐的声音突然出奇地平稳,他在黑暗中仰起面孔,没人看到他脸上流淌的是什么,“可是这辈子,她已经把我拽入了这黑暗世界,我出不来了,我觉得我迟早跟那个传说中的青蛙一样,不被她蛰死,也会在这暗无天日的想念中窒息而死。我对她的想念和爱就是我此生最大的枷锁,也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的力量,我对不起她,亏欠她,也伤害了她,只要她觉得心里好受,我甚至可以去坐牢。而无论她怎么对付我,我一样会兑现自己的承诺,为她建一个她理想中的家园,也许陪着她的人不一定是我,但是没有关系,只要她能忘掉那些伤痛好好生活,我别无他求。”

    “哥,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连波的心怦怦地跳起来,血液冲上了脑门,喉咙里发出混浊不清的声音,他意识到了灾难的来临。

    樊疏桐低下头,用手捂住了脸。

    “你说话啊,你把她怎么了?”

    “连波,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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