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不太惯,刺激他说:牛B啊,加油加油,多挣点儿养老钱哈。
他笑而不语,顾左右而言他。
一和他谈到钱,他就装聋作哑。
我没有资格对老兵表达失望,世人谁不爱财?他不偷不抢,你情我愿地倒倒房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错。
只是在我心里,一个那么有骨头的人,一个曾经那么英雄的人,一个曾经把终生俸禄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的人,居然在晚年如此逆转,如此入世爱财……说实话,心下实在是难以接受。
或许是我太苛责老兵了吧,或许是我还太年轻……
我找了个借口,搬出了老兵的客栈。
若干年来,我有个习惯,每年都会在丽江过春节。
老友太多,年夜饭一般要赶四五场,一般最后一顿是陪大和尚吃,而第一顿一定是在老兵家吃,我若晚到,他举家停箸等我。
但2013年春节前的除夕,我没去老兵家吃年夜饭。
他打电话过来,我找借口推托,他在电话里叹口气,说:你这个小浑蛋……明天早上别忘了来给我拜年,不来没有压岁钱。
老兵每年大年初一都会给我封一个压岁钱红包,祝我好好发育、茁壮成长。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我用短信向老兵拜年,没去拿红包。
整个2013年,我太忙,没回丽江几趟,每次都匆匆忙忙的,一整年只在8月1日那天和老兵喝过一次酒,春节时的那次爽约,他不提,我不说。
关于老兵的房地产生意,我不提,他也不说。
8月1日那场酒,主角不是我和他,有酩酊大醉,但没有白银、黄金和青铜时代。2013年是古城的多事之年,新店铺和新客栈一堆一堆地冒出来,不堪重负的老房子接二连三地着火,火势汹汹,烧得人提心吊胆的。古城的消防支队日日严阵以待,但丽江的店铺实在太多了,冷不丁就在哪个犄角旮旯闹出幺蛾子来。我从外地打电话回去,朋友们细细给我描述火场的情形,有些火灾仅仅是因为一个烟头或一根老化的电线,听得人一身冷汗。
朋友告诉我说,鉴于火灾隐患,如今的古城禁止明火,原先家家户户惯用的火盆、火塘和蜡烛台如今通通被取缔。
他们说,老兵火塘烧烤本是特批的唯一一家可以用炭火烧烤的店铺,但老兵主动改造,把炭火烧烤改成了电磁炉烧烤,常客不习惯,生意大不如前。
他们还说,听说老兵把手头的院子全部出手了,他现在手头汇拢了一大笔钱,大家都揣测老兵快离开丽江了。
对于老兵火塘的改造,我略惊讶了一下,并未太当回事。
但听闻他即将离开的揣测,心里还是很难过,这老家伙,挣够了钱要走了么?
2014年春节,我回到丽江,不用老兵请,年夜饭我主动跑了过去,老兵火塘里一堆生面孔,服务员全都换成了一水儿的大小伙子,个个结实得要命,吃起菜来和打仗一样。
老兵高兴坏了,一口一个小浑蛋地喊我,他舀了一大瓢樱桃酒灌我,还让拉措加菜,给我煮空运过来的螃蟹。
我打小在海边长大,从小吃够了海鲜,实在没必要跑到云南来吃螃蟹,他不管,逼着我吃。
拉措用做红烧肉的做法做螃蟹,吃得我皱着眉头龇牙咧嘴的。
樱桃酒酒劲儿大,我很快喝红了眼。
这么好喝的樱桃酒,以后喝不到了。
桌上盘子太多,摆得太满,我站不上去,我挤坐到老兵旁边,搂着他的脖子敬酒,话一出口就拐了弯带了呜咽,我说:老家伙,我舍不得你走……
一桌子的人停了筷子,拉措嫂子一头雾水地问我:谁说你老兵哥要走了?
我说:别演戏了,你们不是把手头的院子全都变现了吗……谁知道你们接下来打算颠到哪儿去?
拉措哈地笑了一声,两手一合,啪地拍了一下巴掌,她说:钱都打水漂儿了……老兵呵呵笑着,一桌子的大小伙子嘿嘿笑着。老兵照我脑袋抽了一巴掌,他说:你个小不死的……人在阵地在,我他妈妈的哪儿都不会去!
老兵火塘多年来的盈余变成了数家客栈院子,客栈院子变成了几百万元的现金。这一大笔钱被花得干干净净。
老兵招募了一堆退伍的消防兵,月薪5000元起,又斥资200万元盖了宿舍营房,还购买了近180万元的专业灭火器材,并计划再购置四辆一吨半的消防车。
隐居丽江的多年里,他一直在默默地卖烧烤挣钱,默默地倒院子挣钱,一分一厘地积攒资金。
越南战场上死里逃生后的第29年,老兵倾家荡产,以一己之力组建了一支消防救援队。
全国唯一一支个人组建的消防救援队。
他用他的方式护持着这个世界。
傻倔傻倔的,像根老旗杆一样,始终屹立在往昔的年代里。
在那个早已远去的年代里,人们价值观虽一元,却朴素而单纯地崇尚奉献。
老兵的消防救援队赶上了牡丹园大火和狮子山大火,他们和丽江消防支队的官兵几乎同时到达,联手协作。老兵的消防救援队先后参与了十余次大小火灾的救援。
2014年中,老兵的消防队在“云南省民间消防大比武”中拔得头筹,集体一等奖,他的队伍一水儿的退伍老兵,经验丰富、素质过硬,集结第一、出水第一,着实震惊了赛场。
令老兵震惊的不仅仅是赛场,同时还有闻讯赶来的几位退休老将军。
将军们来自公安部,个中数人当年曾与老兵持戈于同一方烽火边疆,他们感慨于老兵的往昔和当下,当场电示《人民公安报》和《解放军报》重点报道这一拥军先进案例。
老兵再三婉拒,万语千言端在一碗酒中。
将军们比他犟,一定要树立他这个拥军先进个人的光辉形象。
老兵尿遁,跑了,关了手机,躲到大冰的小屋。
小屋那天来了一些背包客和一些毕业旅行的大学生,我向他们介绍老兵,他们客气地和老兵聊关于战争的话题,好奇地问:1985年、1986年还在打仗吗?不是早已经改革开放了吗?
他们大多是80后和90后,其中数人的家乡,位于边陲云南。
我坐立不安,为自己和他们汗颜。
瞅瞅一旁的老兵,他淡定地抽着烟。此类问答,看来他早已习惯。
……
有个英文单词叫hero(英雄)。
牛津词典对hero的释义有四:
一、具有超人的本领,为神灵所默佑者。
二、声名煊赫的战士,曾为国征战者。
三、其成就及高贵品格为人所敬仰者。
四、诗和戏剧中的主角。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没通读过《史记》,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
朱光潜先生认为,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同时也是超道德的,所谓的超道德,是具有美感的。故而,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
另外,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
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个人能上进,社会能改良,文化能进展,都全靠有它在烛照。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
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
一个人能崇拜英雄,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
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
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
……
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
挑明了说“你看你看,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吗?
指缝黢黑的老兵,酒气醺醺的老兵,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
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
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
相交多年,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1981年入伍,二等甲级伤残,耳背、好酒、抠门儿,打架时爱用灭火器,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黑店”。
(六)
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但很多个8月1日,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赶回丽江。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
这一天,老兵一定会失态,一定会喝醉,一定会嘶吼着高歌,涕泪横流的。
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供香青烟直插云天,他立正着,大声唱歌,从《血染的风采》唱到《望星空》,咬牙切齿,荒腔走板,唱得人心里发抖。
“如果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一手攥着拳,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敬……礼!
啪的一个军礼,半杯酒泼进地里,半杯酒大口地吞咽,一杯接一杯,一杯接一杯。
每年的8月1日,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他一年只疯这一次。
老兵已经醉了,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说:来,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
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一口酒下肚,热辣辣地烧痛了眼。
我说:我×,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怎么配给你们敬酒……
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干了!
声音的后坐力太强,他摇晃两下,咕咚一声仰天倒下,砸得墙板乱颤。
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砸得墙板乱颤。
我盘腿坐下,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
他摊开手脚,躺成一个“大”字,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然后沉沉睡去,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
门外日光正好,路人悠闲地路过,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
我扶着老兵的头颅,滚烫的,沉甸甸的。
酒打翻了一地,浸湿了裤脚,漫延而过。
如同坐在血泊里。
【对不起】
她哭着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它贴在地面上的脑袋猛地抬了一下,好像意识到了些什么,脖子开始拼命地使劲,努力地想回头看她一眼,腿使劲尾巴使劲全身都在使劲……
终究没能回过头来。
白瓷盆里空空的,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喂它吃东西。
不管是欠别人,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
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一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
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
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
(一)
先从一条狗说起。
狗是一条小松狮,蓝舌头大脑袋,没名字,命运悲苦。
它两三岁时,被一个玩自驾的游客带来滇西北。狗狗长得憨,路人爱它,抢着抱它,拿出各种乱七八糟的零食来胡喂乱喂。
女主人分不清是憨是傻,或者严重缺乏存在感,竟以自己家的狗不挑食为荣,继而各种嘚瑟,动不动就让它表演一个。
狗比狗主人含蓄多了,知道人比狗更缺乏存在感,它听话,再不乐意吃也假装咬起来嚼嚼。
女主人伸手摸摸它下颌,说:乖孩子,咽下去给他们看看。
它含着东西,盯着她眼睛看,愣愣地看上一会儿,然后埋下头努力地吞咽。
它用它的方式表达爱,吃来吃去到底吃出病来。
一开始是走路摇晃,接着是吐着舌头不停淌口水,胸前全部打湿了,沾着土灰泥巴,邋里邋遢一块毡。
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侧卧在路中间,被路人踩了腿也没力气叫。
那时,古城没什么宠物诊所,最近的诊所在大理,大丽高速没开通,开车需要四个小时。
狗主人迅速地做出了应对措施:走了。
狗主人自己走了。
车比狗金贵,主人爱干净,它没机会重新坐回她的怀抱。
对很多赶时髦养狗的人来说,狗不是伙伴也不是宠物,不过是个玩具而已,玩坏了就他妈直接丢掉。
她喊它孩子,然后干净利索地把它给扔了。
没法儿骂她什么,现在虐婴不重判打胎不治罪买孩子不严惩,人命且被草菅,遑论狗命一条。
接着说狗。
小松狮到底是没死成。
狗是土命,沾土能活,它蜷在泥巴地里打哆嗦,几天后居然又爬了起来。命是保住了,但走路直踉跄,且落下了一个爱淌口水的毛病。
也不知道那是口水还是胃液,黏糊糊铺满胸口,顺着毛尖往下滴,隔着两三米远就能闻到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
以前不论它走到哪儿,人们都满脸疼爱地逗它,夸它乖、可爱、懂事,都抢着抱它,现在人们对它视若无睹。
墨分浓淡五色,人分上下九流,猫猫狗狗却只有高低两类分法:不是家猫就是野猫,不是宠物狗就是流浪狗。
它青天白日地立在路中间,却没人看得见它。
不为别的,只因它是条比抹布还脏的流浪狗。
都是哺乳动物,人有的它都有。
人委屈了能哭,狗委屈了会呜呜叫,它不呜呜,只是闷着头贴着墙根发呆。
古城的狗大多爱晒太阳,三步一岗地横在大马路上吐着舌头伸懒腰,唯独它例外。阴冷阴冷的墙根,它一蹲就是一下午,不叫,也不理人,只是瞪着墙根,木木呆呆的。
它也有心,伤了心了。
再伤心也要吃饭,没人喂它了,小松狮学会了翻垃圾。
丽江地区的垃圾车每天下午三点出动,绕着古城转圈收垃圾,所到之处皆是震耳欲聋的纳西流行音乐。垃圾车莅临之前,各个商户把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堆满街角,它饿极了跑去叼上两口,却经常被猛踹一脚。
踹它的不止一个人,有时候像打哈欠会传染一样,只要一家把它从垃圾袋旁踹开,另一家就会没等它靠近也飞起一脚。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不要的东西,狗来讨点儿,不但不给,反而还要踹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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