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会-故事会(2016年6月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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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宇鹏甩了甩油亮的分头,又让他身后的第二个证人发言,那是镇北街开早点铺的周进财。周进财未曾开言,先将一根文明棍高高举起,然后回忆道:“八月二十七,这日子我记得蛮清楚——当然是指老历了。因为那天夜里我媳妇生孩子,我忙活了一夜,早点也没来得及做,反正我的生意也不好,无所谓的。开了门后我转身回里屋继续伺候老婆孩子,没大会儿听得外间有人呼早点,我探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客人背对着我坐在了饭桌旁。我便对他说今天早点没得卖,那客人起身就走了。后来我出来收拾饭桌,发现饭桌旁多了这么一根拐棍,哦,不,是文明棍!在我们镇上,走路用这种棍子的年轻人可只有皮小乐一个,不用说这文明棍是皮小乐的,我便替他收了起来。直到为儿子过满月,我才听贺喜的客人们嚷嚷说皮小乐都死了一个多月了,莫非我那天见鬼了……”

    周进财的话又在法庭内惊起一阵嗡嗡嘤嘤的议论。

    “下一位!”何宇鹏敲了敲椅背。

    第三个证人是在镇上开“摩登时代”照相馆的馆主路明,一个身穿米黄色风衣、头上歪扣着一顶鸭舌帽的年轻人。

    路明神情颇为沮丧地道:“我的照相技术是在日本学的,今年初秋,我在镇桥头开了镇上第一家照相馆,不料开业后门可罗雀。一打听,原来是镇上的人都认为照一回相就会丢一回魂。终于‘双十节’那天,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走进了我的照相馆。大喜之下我忙为他照起相来。那年轻人看来很有照相经验,板凳上一坐,便调整表情面含微笑。第二天我冲洗好照片一看,觉得这相片照得极好,便放大并装裱好,挂在照相馆的堂壁上,也算给镇上人做个活广告吧。谁知镇上的人见了壁上的照片都吃惊得不得了,告诉我说此人叫皮小乐,早在阴历八月十六就被害了!我吓坏了,如此推算,那天来照相的年轻人莫非是皮小乐的鬼魂?这件事轰动全镇,就更没有人来照相馆照相了,我都快关门大吉了。喏,这就是皮小乐的照片,上面有照相日期:双十节留照……”

    三个证人发言完毕,何宇鹏作总结辩护:“综上所述,我认为可以得出结论:警方在蒲溪发现的死尸绝非皮小乐的尸体,因为在阴历的八月十六之后皮小乐仍活在人间!换句话说,我的委托人柳小华先生并非杀害皮小乐的凶手,检方的指控是完全不成立的!为此,我代表委托人向法庭提出无罪判决,并希望检方,包括警方在内,对我的委托人当庭道歉!”

    一石激起千层浪,法庭上沸腾起来,大法官连敲法槌也不起作用。检察官和办案的警察们慌乱不已,有的直翻卷宗,有的茫然向天,却没有人敢站出来反驳何宇鹏,只有那个顾老寿双臂抱膀,不时冷眼瞟瞟被告席上的柳小华,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最终,法官们和陪审团经过合议,由大法官一槌定音,判决柳小华胜诉!检方和警方的人员个个垂头丧气,大眼瞪小眼,谁都不愿意上前对柳小华当庭道歉。

    这时,顾老寿站了起来:“大家都是有脸面的人,只有我快退休了,无所谓了,就让我去向柳小华先生道歉吧。”

    5.最终谜底

    顾老寿来到高昂着头、鼻孔朝天的柳小华面前。这时,正要搀扶二少爷无罪出庭的柳老忠惊讶地认出:这、这不是常在弄堂口同自己唠嗑的修鞋匠吗?原来他是个老警察,瞒着同行化装查案呢!

    顾老寿并没有对柳小华鞠躬,而是突然出手,一把扯下了他的头发,揪掉了他的小胡须,又挑落了他的眼镜:“请大家细细地看一看,他是谁?”原来,这柳小华的大背头居然是假发套!连小胡须也是假的!那金丝边眼镜架倒是真的。

    “皮小乐!”镇上的人不约而同地惊呼起来,离柳小华最近的柳老忠更是吃惊得直揉眼,嘴巴张得能塞下个鸡蛋!

    柳小华,不,皮小乐惊慌之下就要往外跑,却被顾老寿“咔哒”一声,重新用手铐铐在了被告席的横栏上。

    这下法庭全乱了套,皮小乐成了注目焦点,各路记者的照相机对着他“噼里啪啦”拍个不停,人们都站起身伸长脖颈直向被告席上挤。法警们赶忙站成一排上前阻挡,大法官没命地乱敲法槌,总算使大家各就各位。

    大法官连揩头上的热汗,总算有点开了窍:“侬这个、侬这个皮小乐为什么要冒充柳小华?可、可是那个柳小华到哪儿去了?莫非、莫非死在蒲溪板房里的是柳……”

    “对,正是柳小华!”顾老寿接口道。“不不不,柳小华不是我杀的!”皮小乐尖声叫道。

    顾老寿面不改色地说:“呵呵,皮小乐,你说这话,言下之意,是承认蒲溪那具死尸确实是柳小华了?”

    皮小乐这才意识到自己失了言,一时张口结舌,额头冷汗直流。

    这时,着急的除了皮小乐之外,还有他的辩护律师何宇鹏。何宇鹏挤上前,结结巴巴地对顾老寿道:“请你,请你不要对我的委托人设置语言陷阱!”又从皮包里抽出一卷材料,反诘道,“蒲溪、蒲溪那具死尸不是柳小华的,因为根据你们警方的问讯记录,柳小华第二天还在大通旅社接受过你的问讯呢……”

    顾老寿对何宇鹏嘲讽地一笑:“哼,别忘了你的委托人是柳小华!现在怎么倒为皮小乐辩护了呢?”接着从衣兜里拿出两张照片,“还是让事实说话为好。这是我们当初在蒲溪现场勘验时拍下的两张照片,一张是死者的脚趾照,可以清楚地看到死者的左脚有六个脚趾头;另一张是死者的内裤照,是永安百货公司最新推出的尖角斜纹内裤,在小开们中间最为时髦。老忠啊,我想你应该能从这两张照片中认出死者到底是谁,我记得你说过你家二少爷左脚有六个脚趾头。”

    柳老忠接过照片,顿时泪眼婆娑:“是,是我家二少爷,没错!我家二少爷乳名小六子,就是因为他的左脚有六个脚趾头,这条尖角斜纹内裤,是二少爷特意吩咐我去永安公司买的……”

    顾老寿继续质问皮小乐:“皮小乐,你的灯笼裤、皮夹克和订婚戒指,还有那二十枚大洋钱,怎么跑到柳小华身上去了呢?而柳小华的一身衣饰和金丝边眼镜,又怎么跑到你身上来了呢?也就是说你为什么要和柳小华互换身份呢?”

    皮小乐头耷拉得像烧鸡,整个法庭安静得能听见落地的针响,只回荡着顾老寿的声音:“你不说,我来说!很显然,柳小华是被你以蟋蟀为饵引诱到镇上来的,被害的地方也是你精心选择的——柳小华的头颅被你故意拖到水凼中让其腐烂,而蒲溪两岸芦苇丛生,尸体十天半月也不会被人发现。你和柳小华互换了衣服,并把杀人凶器羊角锤丢到现场,随后你扮演成柳小华回到大通旅社。由于柳小华这个小开之前从未来过镇上,而你又装做感冒变了腔调,因此大家包括我在内都被你蒙了过去!”

    “一切如同你预想的那样,案发后,你成了死者,而你扮演的柳小华则成了凶案嫌疑人,被关进了局子,可你为什么又要这样做呢?说来这是案中有案啊!当初你以代购股票分红设了个骗局,骗了镇上的财东们上百万元的巨款之后,最好的脱身之计莫过于找个‘替死鬼’替自己死去。”

    “这时候你想起了柳小华,以前在上海滩曾跟随过的主人!据我所知,柳小华这个小开只知吃喝玩乐,而无防人之心,而且,由于年岁相差很大和争夺家产的关系,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柳大华从来对他不管不顾,兄弟俩连面都几乎不见的,而管家柳老忠又老眼昏花的。因此在你的眼里,他成了当替死鬼的最合适人选!”

    柳老忠恍然大悟,跺着脚痛心地冲皮小乐怒吼道:“你这个小瘪三,本是个差点儿被人打死的贼骨头,幸亏我家二少爷可怜你,让你当了他的小跟班。只是二少爷不争气喜欢赌博,有时候赌输了欠别人的钱,你们长相身材差不多,他便让你戴上假发套、贴上假胡须冒充他。事后虽然你免不了挨顿打,但二少爷不曾亏待你,给你不少大洋钱!不料想你竟然把二少爷给杀害了!”

    最后,柳老忠又不免疑惑道:“只是你这个小瘪三,装扮成我家二少爷后却又为啥把自个儿关进监牢呢?你这不是作茧自缚吗?”

    顾老寿“呵呵”一笑,揭开了这个谜底:“皮小乐李代桃僵装扮成柳小华,打了一个时间差。起初,在他的瞒天过海之下,我们只把这个案子作为‘皮小乐失踪案’来处理的,轻而易举把‘柳小华’放过了,因为他当时也是受骗者啊。直到一个月后蒲溪板房尸案发生,我们才把他这个‘柳小华’作为嫌疑人监禁起来。而在这之间的一个月,他已经以皮小乐的身份偷偷潜回镇上,分别出现在刘大有的修表铺、周进财的早点铺和‘摩登时代’照相馆里。”

    “当然,这三家门庭冷落、偏僻闭塞的店铺也是他精心选择的,目的就是悄悄留下皮小乐仍活在人世上的证据,以便在今天的法庭审判上让何大律师突然拿出来翻案,从而能顺利地走出法庭,以后就用柳小华的身份在上海滩逍遥快活!不过,他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其实也露出了不少马脚,比如当初把史丹利羊角锤丢在现场,就很令人起疑,岂有不知掩藏凶器的凶手?分明是在设圈套呢!而死者六个脚趾头的左脚和时髦的尖角斜纹内裤更不消说了。今天,这个柳小华一出场,一看那油亮的大背头和神气的小胡须,我断定此人就是皮小乐!须知,拘禁所里不能理发,更无法修剪胡须,这大背头和小胡须岂不是假的?”

    顾老寿话锋一转,目光灼灼地直视何宇鹏道:“何大律师,正如柳老忠所说,皮小乐是一个小瘪三,股票分红骗局和柳小华被害这样的连环案,复杂的案情绝非他一人之力所能办到的,他只不过充当了一个马前卒而已,在他的背后,定然有一个专门谋财害命的团伙黑帮在操纵,相信我们警方会顺藤摸瓜,真正把此案弄个水落石出!”何宇鹏脸色煞白,浑身筛起糠来。

    法庭大哗。

    皮小乐像条癞皮狗似的瘫倒在地,而上了当的叶玫瑰号啕大哭起来,镇上的财东们则咬牙切齿地咒骂着。

    一个检察官站起身,先拿出拘捕令宣布将皮小乐拘押,又对大法官鞠了个躬,语气沉重地道:“尊敬的大法官,由于案情出现重大变化,检方决定撤销皮小乐被害一案,同时,就柳小华被皮小乐杀害一案向法庭提起公诉!”

    大法官法槌一敲:“本法庭接受并将择日审理此案!”

    记者们手中照相机的闪光灯又是“咔嚓咔嚓”响成一片,没有人注意到顾老寿悄悄退到了法庭一角,缓缓地摘下了头上的警帽——今天一早,警察厅已对他颁发了退职令……

    [第20章]童年时的动物故事会

    袁博

    我在一座野生动物养殖基地度过了我的童年。

    爸爸妈妈是野生动物养殖基地的工作人员,在养殖基地里只有我一个孩子。

    野生动物养殖基地占地面积很大,四周是近乎与世隔绝的原始森林。在大大小小的围栏里,分别饲养着梅花鹿、狐狸、鸵鸟、孔雀等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听故事,总是缠着大人给我讲故事。

    也许是因为从早到晚都与动物相处,我特别喜欢听关于动物的故事。

    野生动物养殖基地里,有一位饲养员叔叔,因为他经常收到杂志社的退稿信,大家都把他戏称为“作家”。

    有一天,“作家”叔叔终于收到了30元稿费,是《故事会》给他寄来的。他写了一个黄鼠狼偷鸡的小故事,竟然被《故事会》采用了!他开心地用自己的稿费请同事抽烟,还给我买了糖果。他不厌其烦地捧着那本《故事会》,把他写的故事一遍又一遍地读给大家听。

    刚开始,大家还感觉很新鲜。但不久,大人们就都厌烦了,都躲着他,我却特别崇拜他,因为他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作家!

    每天,我都会缠着“作家”叔叔,专门请他讲故事。他自己写的故事就那么几个,很快就讲完了,他就开始给我读《故事会》上的故事。《故事会》上有许许多多神奇而又有趣的故事,而我最喜欢听那些关于动物的小故事。听得多了,我也开始学着讲故事,特别是动物故事。

    我也想当作家,想写写养殖基地和森林里各种各样的动物,狐狸、孔雀、麻雀、刺猬、啄木鸟……甚至老鼠。但我那时才五岁,还没上小学,能读图画书,但一个字都不会写。尽管我一个字都不会写,但我也想向《故事会》投稿!我就一张图、一张图地涂鸦,把我的动物故事统统画出来。写一个关于孔雀的故事,就画一只孔雀;写一个关于刺猬的故事,就画一只刺猬!我把一幅幅的涂鸦铺在地板上,开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动物故事会。

    我把我画下来的故事都拿给“作家”叔叔,让他把这些故事寄给《故事会》的编辑叔叔。

    估计“作家”叔叔到底还是没有把我的涂鸦寄出去,但不管怎么说,我的“作家”生涯这么开始了。

    因为想当写故事的作家,我上小学后,就用所有会写的汉字写我的动物故事。实在不会写的字,就用拼音代替。

    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八岁那年,我终于发表了我的第一篇动物小说《狐》。

    到现在,我已经连续创作动物小说十七年了,出版了十几部动物小说,获得了许多重要的国家级文学奖项,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写动物故事的作家。

    后来,我知道了《故事会》是中国发行最广的民间文学杂志,也对民间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故事是民间文学的主体,那些经典的民间故事都能用最简洁的语言传递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现在,我是复旦大学民间文学专业的博士生,师从著名民俗学家郑土有教授。我希望,能够将民间故事的特质注入到我的动物小说中,使我的每一本小说都能成为拥有民族文学特色的作品。

    而我不会忘记童年时的《故事会》,那是唤起我的文学创作热情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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