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人物-奉为传奇的文坛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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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国文豪大仲马

    他虽出身贫寒,却是个孝子。当他的处女剧作轰动整个巴黎时,他还趁着中场休息,跑回到母亲病床边探视。

    你认为哪一部描写历险的小说是最通俗最受人欢迎的呢?是《鲁滨孙漂流记》吗?还是《金银岛》呢?当然,各人的喜爱不尽相同,总之我最喜欢阅读的是《三个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是一本十分畅销的书,长期以来拥有广大的读者。也许,你的祖母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已经在剧院中看过该剧而大受感动。至于现在,我向你提起这本书时,或许有不少人正在读它呢。《三个火枪手》的销路是如此之广,世界各国几乎都有译本。

    《三个火枪手》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大仲马。他曾经对人夸口说,他有500多个孩子,这话有一半的可信度。因为,虽然他长得像胖猪一般,但和女人之间,却有许多浪漫的风流韵事。

    最有趣的是,他曾三番两次地声明,他一辈子决不娶妻子。这个决定使他的一个富有的恋人十分恼怒,她以高价收买了他欠人的债券,恫吓他非和她结婚不可。否则,根据那个时代的法律,欠债的人就要入狱。这使浪漫的大仲马不得不慎重考虑,到底是“入狱”呢,还是“结婚”呢?结果他还是选择了和她结婚。

    说起大仲马,他的身世的确很不平常。在他身上流动的血液,有3/4是白色的,还有1/4是棕色的。他的祖母叫做玛丽·仲马,是个海地印第安人,曾在西印度农场中做过奴隶。她不仅贫穷,而且也没有受过教育。她生在贫贱之家,到死还是贫贱。可是谁又知道就是她的孙子,竟会被王子们、伟大的诗人们,甚至一些财阀们所赞颂拥戴呢?

    说实话,大仲马还真有点像他的祖母:他的皮肤如雪一般的白,眼睛如西印度的天空一般的蓝,他的嘴唇厚厚的,他的鼻孔又扁又宽,他的头发虽黄得像毛茛一样,但卷曲杂乱的程度又极像他的祖母。

    也许你们不会相信,如此丑陋的大仲马却是一个超级的“美食家”。他亲自烹调的酱油烤鸭和他写的小说一样有名。他的胃口极佳,可是从来不喝酒和咖啡,他也不喜欢抽烟,写作的时候,不十分注意饮食,甚至常忘了饮食。当他正在工作的时候,如果有朋友找他,他往往不愿意说话,仅以左手打手势招呼一下,右手却仍毫不停歇地写下去。

    这位文坛怪杰,连写作所用的纸笔也有些特别:他不用蓝纸写不出小说,不用黄纸写不出诗,要是他想替一本杂志写一篇小品文,那就非用玫瑰色的稿纸不可;而所用的笔也各不相同,据说他从来没有用过蓝色墨水。他不会规规矩矩地坐在写字台旁写剧本,而必须躺在沙发椅上,在肘下放一个柔软的枕头。然后,他的文思就像浪潮般涌来,一部部伟大的剧本就这样被他写成了。

    你以为这一切使你惊奇可笑吗?不错,但使你更惊奇的还在后头呢。请你猜一猜,他一共写过多少部著作?这是你猜不到的。我告诉你吧,他写过100部剧本,近年来经过许多作家、历史学家的搜集,他写作的总数共有1200部之多!你们所知道的名作家像约翰·高尔斯华馁、萧伯纳、斯蒂文生、弗朗西斯·哈特等,他们所有作品的总数,才只及大仲马所写作品的1/3。

    如此看来,大仲马的稿费收入一定是很可观了。是的,他所得的稿费总数共有500万法郎之多。他同时代的任何一位名作家对此只能望尘莫及,就是有史以来,也只有少数几个作家可以和他比拟。不过,当他那部处女作剧本在舞台上演时,他穷得根本没钱买一条白色领带。

    这位肥胖的文坛巨子也是一位孝子,他非常孝敬他的母亲。当他那部处女作剧本初次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亲患了严重的中风,这真使他焦急万分。在巴黎,大仲马初露锋芒的那一夜,他趁着每一幕戏闭幕的片刻时间,拼命跑回到母亲床前去探视,问她要什么东西。就在那一天晚上,大仲马的名字震惊了整个巴黎,但他却在母亲的床前坐到天明。

    大仲马作品中的人物都非常生动形象,真的是栩栩如生。即使现在,我们读了仍不禁有一种亲切之感。有时他在写作时也不禁哈哈大笑,好像他笔下的人物正出现在他的面前似的。许多小说家把写作看成一件可怕的事,但大仲马却很自然地运用一支生花妙笔,吐出如丝一般绵长而灿烂的故事。

    大仲马身强力壮,思维更是丰富异常。他每天要为报章杂志写五篇连载小说的稿子,实在没有工夫去读他自己的作品,但他竟有时间用剑或手枪参加过二十次决斗。

    晚年的大仲马完全堕落了:他沉醉在醇酒、女人和歌唱的温柔之乡……他和女人确实有一些荒唐事。因为当时的巴黎就是个淫荡之窟,所以也难怪大仲马会丑态毕露。在大仲马的住处,常有淫荡女人陪伴着他。然而,这些女人是真正爱着大仲马吗?绝对不,说起来也够使他伤心的,她们所爱的只不过是他的钱财而已。等到他的钱财都被骗光以后,她们就不再向他表示恩爱。所以,大仲马的晚年非常困窘,甚至为了交付房租,而将外衣拿去典当。要是他的儿子不替他还债的话,他或许会被饿死。

    他在临死前几天,还读着自己所写的《三个火枪手》,他的儿子见了问他:“爸爸,你满意这部书吗?”他毫不迟疑地说:“不错,这部书真好!”

    真好吗?不错,我也说过这本书真好。我希望你能再重读一遍。继《三个火枪手》以后,大仲马又出版了许多小说,但不久都渐渐被人遗忘了,而《三个火枪手》,一直到今天,还被许多人提起。

    2.英国作家威尔斯

    他认为幼年时摔伤腿是他最大的幸运,并因此成就了他的一生。他借书本排解寂寞——腿虽不能动,但“心”还可以。

    首先,我要向你们述说一件往事:

    在伦敦城外,有一群孩童正在嬉戏。其中一个年龄较大的,举起了一个叫威尔斯的小弟弟,把他掷到天空,当他落下时,那大孩子一时失手没有把他接住,而使这位小弟弟跌伤了一条腿。

    这个小弟弟痛苦地在床上躺了几个月,但是他腿部的骨骼始终没有完全复原,随时有再裂开的危险,真的好可怕。因此这个小弟弟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前途,就感到万分的恐惧和伤心。

    可是这位小弟弟并不总是这样悲观,他后来成为世界上著名的作家。他就是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他有80部以上的著作。

    他觉得幼年时被摔伤腿是件非常幸运的事,因为这决定了他的一生。因为,自从摔伤腿以后,他有一年的时间不能出门,为了解除寂寞,只有读书。结果,他对书本产生极大的兴趣,对文学产生了莫大的喜爱。摔伤腿真是他一生的一大转机啊。

    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稿费收入十分高,每年至少有一百万英镑。可是,他是个穷孩子,父亲曾是职业曲棍球员。他的父亲开设过一家小规模的瓦器店,不过生意并不好。他就诞生在那家小店的内室里。这间小房是寝室,又被当做厨房,不但狭小,而且又污秽又黑暗,每天只有从墙壁的缝里可以照射进一点亮光。最使威尔斯不能忘记的是,童年时从这条缝里看到的许多来来往往的人的腿。许多年后,他以他所观察到的腿部为题材,写了一篇有趣味性的文章。他认为从一个人穿什么鞋子,可以断定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威尔斯幼年的潦倒生活,开始于那家小瓦器店倒闭的时候。他的母亲为了生活,不得不在一个富商家里当看门人,和一般仆人们住在一起。威尔斯常去探望母亲,这使他有机会看见英国社会的隐秘,领悟到下层社会的仆人们的生活情况。

    这位世界名著《未来事物的面貌》的作者威尔斯,十三岁时就踏入社会:起初经人介绍,在一家杂货店里做记账的工作,他每天早晨五点就要起来,把店铺打扫干净,并把火生着,一天工作十四个小时,没有空闲时间。他自己也认为这是一种贱役,并鄙视这种生活。一个月后,经理把他辞退了,说他不太整洁,不修边幅,充满了忧郁的心情。他愤懑地离开了这家杂货店,倒庆幸用不着自己辞职。接着,他进了一家药店,仍然担任记账的职务,但一个月后又被辞退了,这次连辞退的理由也没有向他说。终于,他又找到了另一家杂货店的工作。这一次,他体会到生活问题的严重,不敢随意任性,只好干了下去。但他总趁着无人防备的时候偷偷地躲到地下室里,翻读他所心爱的赫伯特·斯宾塞的作品。

    他这样忍耐了两年,再也不能苦挨下去了。于是在一个星期日早晨,他没有吃早饭就溜了出来,空着肚子走了十五公里去见他母亲。他跪在母亲的脚前痛哭,说要是再强迫他在那里工作,他只有自杀。

    他偷偷地写了一封凄怆动人的长信给他旧日的教师,倾吐他目前的境遇,并说明自己有自杀的意思。想不到这封信打动了那位教师的心,回了一封信,请他快去担任教员。这可以说是威尔斯一生的第二个大转机。

    不过威尔斯认为,少年时期在杂货店的工作,并非全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向来十分懒惰,经过在杂货店两年多的锻炼,使他知道了奋发图强的重要。

    在威尔斯执教后数年,他又遭逢到一次突如其来的危难。事情是这样的,他正担任一场足球比赛的裁判员,当比赛正激烈进行时,他突然被球员冲倒,立刻又被后面跑上来的球员践踏,使他的肺部和肾部受了重伤,奄奄一息。许多名医都认为无法挽救他了,只好听凭病情自然发展,谁想到他竟侥幸没有死。不过,他已变成一个半残废的人,并且接下来过了十二年恐怖的日子。但这十二年的痛苦生活,反倒使他成为举世闻名的作家。

    在这十二年内,他曾在五年中疯狂地不断写作,可是,他写的东西实在太平淡无味了,他自己也明白,所以毅然将它们付之一炬。

    虽然他已是半残废了,但是又获得了另外一个教职。在生物班里有一个美丽的女学生,威尔斯对她的兴趣胜过了对生物学的研究。这个女孩子和威尔斯一样娇弱,他们终于结了婚,很愉快地开始共同生活。

    威尔斯虽被球员踏伤,并侥幸逃过了一死,却不为此而灰心,每年仍有长篇巨著脱稿。这些著作终于生发了极度的光芒,照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

    他写作的地点不定:或在伦敦的办公室,或在车上,或在一望无际白浪滚滚的地中海畔。总之,他随时随地都可以写。在法国,他租用了两幢别墅,一幢作为写稿之用,另一幢作为会客之用。他仅在晚间会客,因为白天要专心工作。

    当威尔斯脑中突然涌起什么思潮时,他就立刻记在他的杂记本上。这个当年曾被杂货店经理辞退的懒孩子曾夸口说,他那本杂记本所搜集的材料,足够他写150年的作品之用呢。

    3.天才诗人爱伦·坡

    他花了十年心血写成一首短诗,却只卖了十美元。“穷”夺走了他太太的生命,却夺不走他的爱与执著。

    写十四行诗及神秘小说的爱伦·坡,是世界文坛上最著名而又最浪漫的天才之一。虽然命运注定让他“忧郁”一生,但美国文学史上却留下了这位巨人的痕迹。

    爱伦·坡的遭遇真是不如意极了:当他在弗吉尼亚州州立大学读书时,因嗜赌酗酒而被开除。后来他进了西点军校。有一次,应该在操场练习打靶时,他躲在房子里写诗被教官发现,结果被送去接受军法审判,而后又被踢了出来。

    他自小就是个孤儿,后来被一个富有的烟草商人收为养子。可惜,他不能获得养父的欢心,终于被养父用棍打出家门,和他断绝了关系,甚至在遗嘱上,也没有分文赐给爱伦·坡。

    说起爱伦·坡的婚姻,更是文学史上最艳丽无比的佳话。27岁的他,爱上了比他年轻一半的亲表妹弗吉尼亚,并且不顾一切地和她结婚。在他们结婚时,他身上穷得没有一分钱——他从来就没有钱,也永远不会有钱。

    他和年仅13岁的表妹恋爱,许多人劝他应该早点结束这幕悲剧,但事实上,他的恋爱很成功,他们结婚了。于是,又有人斥责他八成是疯了。因为他仅有的一个妹妹已有些疯癫,所以他们以为他也疯了。但是,爱伦·坡是真心爱恋、崇拜他那年幼的太太。她呢?也对爱伦·坡有着不可毁灭的爱情。他俩的婚姻是最美满幸福的,她启示爱伦·坡写成了很多最美丽的诗句。

    请莫轻视了爱伦·坡所写的小说与创作的诗句,因为这些作品都值得被颂扬为“文学的光荣”和“世界的珍品”呢!然而,最使我们愤愤不平的是,这些不朽的佳作,都不足以替他换来一些面包,这世界是多么的残酷啊!比如他那篇不朽的名诗《乌鸦》:

    那乌鸦并没飞去,它仍然栖息,仍然栖息在房门上方那苍白的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而它的眼光与正在做梦的魔鬼眼光一模一样,

    照在它身上的灯光把它的阴影投射在地板;

    而我的灵魂,会从那团在地板上漂浮的阴暗被擢升么——永不复还!

    这首诗爱伦·坡写了又写,改了又改,足足花费了十年的时间,最终却仅卖得了十美元。一年工作的代价仅值一美元吗?

    据说好莱坞电影明星一分钟的收入,都比爱伦·坡十年的收入多。这是真的吗?影片比诗值钱?

    谁想得到,爱伦·坡耗尽了十年心血写成的《乌鸦》仅卖十美元?谁又会想到,这首诗的原稿,在最近几年竟售价数万美元。凭什么理由让我们的天才在活着时忍饥挨饿?又凭什么理由在他死后用惊人的高价出卖他的原稿呢?

    纽约的曼哈顿区现在盖满了华丽的房子,但是当年这里还是郊外。有一座将倾圮的茅屋矗立在中心,房子的四周种了苹果树。每到春天,花香扑鼻,鸟语啁啾,蜜蜂也嗡嗡地合奏着天然的乐谱,这真是一个富有诗意的佳境啊!爱伦·坡曾以每月三美元的租金租赁此屋,伴同他那年幼的太太住着。可是,他大半时候穷得连饭钱都没有,更付不起房租了。他的太太病倒在床,但他竟没有钱替她买些食物。有时候,他俩整天饿着肚子,当院里车前草开花时,他们便煮车前草充饥。慈善的邻居可怜他们就要饿死了,赠送过他们几筐食物。他们爱怜他有诗歌的天才,也爱怜她有伟大的爱。他们尽管穷,但精神上仍是快乐的。

    弗吉尼亚终究敌不过饥寒交迫,撇离了她心爱的丈夫,死在这将要倾圮的破屋里。这虽然已是好多年好多年前的一幕悲剧了,但我还是得把它追记下来。

    那是她临死前数个月……

    她躺在一条草褥上,虽想获得一点保暖的衣物,结果还是失望了。她实在冷得不能支持了,她母亲替她摩擦着手,爱伦·坡替她摩擦着脚,并找到一件曾在“西点”军校穿破了的军衣,勉强遮盖她冻得战栗的娇躯。夜晚,他让一只猫睡在她的脚下。

    她死后,爱伦·坡哪有钱来埋葬她呢?要不是邻居们的慈悲,她定被葬在荒冢了。

    终于,这座茅屋被纽约州买去成为公产,把它改造为一个纪念馆。后来,连纪念馆也不见了,这里矗立着的都是华丽的洋房。可是我一想起爱伦·坡,一想到弗吉尼亚的死,就仿佛看见一座“梦的茅舍”。这里充满了阴森忧郁的故事,永远也不会从我的心上被除去。

    弗吉尼亚是在一月死的。之后春天来了,明月又重升上苹果树的尖梢,星光依然闪烁在西边的天际,但可惜的是,物是人非,怎能不叫爱伦·坡伤心呢?他整日呆坐着冥想弗吉尼亚,从白天到夜晚,从夜晚到梦中,从梦中又到白天。这样的渴念,终于使他写出了一首世界上从未有过的、一个男子对他太太的“爱的称颂”——《安娜贝尔·李》:

    因为当月放光华我总会梦见,

    我美丽的安娜贝尔·李;

    而每当星斗升空我总会看见,

    她那明亮而美丽的眸子;

    所以我整夜都躺在我爱人身旁,

    我的爱,我的生命,我的新娘

    在大海边她的石墓里——

    在海边她的墓地。

    4.讽刺小说家马克·吐温

    欠债并不可耻,欠债不还这才可耻。就连“神笔”马克·吐温,在投资时仍不免有“败笔”。不过只要靠自己的力量偿还,还是好汉一条。

    你欠过债吗?你是否因投资事业而损失过钱财呢?要是你果真遭遇过这种不幸,请不必灰心,你要知道,许多有名的人,在从事投资活动时也有过同样的失败。像著名幽默小说家马克·吐温,他那支生花妙笔可以使人哭、笑,或哀,或乐。他是一个多么有才能的人啊!可是,当他和“投资”两个字发生关系时,他就和你我一样失败了。

    1880-1894年,马克·吐温曾在机器方面大量投资,如蒸汽机、电报机,以及改良印刷业的最新印刷机等等,结果损失了十多万美元。后来他又在新式电话机方面投资,结果更是出乎他自己意料之外,他的产业因此全部损失殆尽,只剩下了厨房的烟囱。

    他的朋友美孚公司经理亨利·罗杰,曾准备助他一臂之力,代他还债,却被马克·吐温直爽地拒绝了。更有许多向来钦佩他的人,自动联合起来为他募捐,支票从全国各地像雪片似的寄来,但都被马克·吐温一一退回。因为他不愿依靠别人的力量,而决定自己还债。

    他一向最轻视演讲,可是,为了还债,他开始到世界各地旅行,白天作公开演讲,晚上就住在旅馆里。他忍受一切的烦闷和思乡病,计划在六年之内还清一切债务,并最终圆满地达到了目的。

    美国的格兰特将军不是很有威望和才能吗?他在美国内战时,曾经征服对手李将军,获得极大的胜利,并因此成为美国总统。可是,你们相信吗?当他和把持金融界的华尔街来往时,就显得非常愚蠢。他晚年时曾听信两个骗子的谎言,去参与金融界活动,这些人却利用他的名声在外招摇撞骗,结果骗了他1600万美元巨款。虽然格兰特是毫不知情的受害者,但他把名誉看得比金钱更重要,所以只好负全责赔偿这笔损失。他的田园、在纽约和费城的建筑物,甚至国家奖励给他最高荣誉的奖牌和刀剑,也被他一并变卖了去偿还债务。结果,他成了一个穷人,连一美元也没有了。而且祸不单行,他又患了很严重的毒瘤。

    他自知不久于人世,也深知自己死后老妻的生活一定也成问题,于是决定口述一部回忆录。将近完稿的时候,毒瘤已扩展至他的喉部,使他再也不能说话,他只好忍痛用铅笔将全书写完。最后一章,他仅花了三天的时间便写成。马克·吐温将这本书付印出版,付给格兰特夫人50万美元的稿费。

    此外,像韦伯斯特这么伟大的人,竟也不小心收受了一张不兑现的支票,和人在法院打官司。

    名小说《威克菲尔德牧师传》的作者哥尔德斯密斯,也曾因欠租而被逮捕。

    巴尔扎克不是法国极有名望的小说家吗?可是他因为欠债太多,每次听到门铃响时,总是不敢出去开门。

    更有趣的是,连英王查理二世也曾为债务所迫,把现在的宾夕法尼亚州以七万五千美元的低价卖给了威廉·佩恩。

    林肯不是世界伟人吗?但青年时代的林肯,曾经在杂货店当店员,并和一个酒徒做朋友。后来那间杂货店不幸倒闭,酒徒也死去,所有的债务人都向林肯追讨。如果林肯那时想远走高飞,并不是一件多困难的事,所有的债务也就可以不还了。但这种事当然不是大丈夫愿意做的,他决意自己偿还债务,经过了11年的挣扎,他不但把全部的欠债还清,还付清了利息。

    后来林肯做了总统,因为为政清廉,又欠下了不少债务。等到林肯被刺,林肯夫人也曾为债务所迫,把她所有的珠宝、皮货、服装等卖掉还债。等到离开白宫之后,因为急需用钱,她竟把丈夫林肯的一件绣有亲笔签字的衬衫也卖了。

    再说惠司勒,他是美国艺术界中著名的人物,也曾为债务所迫,四处向朋友借钱,并把自己的作品都典卖出去了。结果旧债未清而新债又来,只好听凭债主们将屋内的东西任意取去。每当一位债主在他家里抱走一张床或一把椅子时,他就在地板上画一张床或是一把椅子。

    一百多年前,英国的社会改革事宜,都由布鲁梅尔掌理得井井有条,但有谁知道他竟不会管理自己的银行存款账目。他曾经教威尔士亲王应该如何修饰服装,却不能教导自己应该如何不用人扶着就可以下车下马。当英国郡长率领随从兵士冲破他家大门擒捉他时,他不知设法脱逃,却拼命躲进衣柜里,终于被擒,而被送入监牢——因为他也欠了债。

    布鲁梅尔从监牢里出来后,已成了一个穷得只能穿破旧衣服的穷人。但他过去对于衣饰却非常讲究,因为他曾是世界衣饰讲究者的典型,曾竭力诋责过衣饰不整齐的人。没想到自己也有穿破旧衣服外出的一天,看见他的人无不大声嘲讽他,甚至辱骂他。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是一个聪明人,但往往穷得吃不饱;当他临死时,仍然记得自己向人家借过一只雄鸡还没归还。所以临终的遗言之一,便是要求一位最亲近的朋友,代他偿还未归还的鸡债。

    这么说来,欠债就不能算是耻辱了,唯有欠债而希望他人帮忙偿还的,那才是奇耻大辱。所以我们应该效法马克·吐温,不倚靠他人,以自己的力量偿还自己的债。

    5.多产作家辛克莱

    虽然小时候穷得没钱念书,他却能在入学前熟读百科全书。更难得的是,虽然他可以靠写作赚钱,却从不这么做。

    辛克莱至少完成了48部巨著,和500部以上的小著作。他虽是美国人,但他的著作在欧洲受欢迎的程度,反而胜过他的祖国。据调查,他的著作在俄国销量最多,其总数已超过300万册,在德国的销量至少也有200万册。有一次我在法国书店里,发现所有英美作家所写的书籍的总数,还没有辛克莱一个人所写的多。他真是当代最受欢迎的作家,他的著作至少已被翻译成44国的语言了。

    辛克莱16岁开始写作,他的著作如果以单字来算,一定比《圣经》的总字数还要多。

    他父亲是个卖威士忌酒的小贩,而且又是个嗜酒如命的人。因此,孩童时代的辛克莱,差不多天天要跑遍全市的小酒店去寻找他的父亲。等到找着后,就要扶他回家,然后由母亲搜遍他父亲的口袋,把剩下的钱拿出来,作为第二天的开支。他们住在一间阴暗污秽的屋子里,还得常常搬家,因为他们老是欠房租。辛克莱极力主张禁酒,因为他受威士忌酒的刺激太深了。威士忌酒曾使他的家庭不安,也曾夺去他童年的欢乐,而且威士忌酒还使他两个知己朋友夭亡。他不但不喝酒,也不抽烟,连稍有刺激的茶和咖啡也不沾。

    由于家庭经济拮据的缘故,他在10岁以前一直没进过学校学习,但他能利用空闲时间努力自修,因此在入学以前,竟已熟读狄更斯等人的伟大作品,甚至连百科全书也熟读了大半。所以,他进入普通学校才两年,就跳班接受高等教育了。

    他升入高等学校后,手头穷得连一分钱也没有。可是,他还要照顾母亲的生活。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跑遍纽约各专门学校和哥伦比亚大学,以每份一美元的代价,出售他自己写的滑稽故事,此外,他还以低稿酬替杂志写小说。他每夜可写8000字,也就是说,他每月可完成两部十余万字的小说。可是,他每天依旧在哥伦比亚大学听讲8小时。这样的多产作家确实少见,也许在100万人中还未必有这么一个天才呢!

    辛克莱大学毕业后,仍旧以这种写作态度为儿童杂志写故事,每星期可以获得70美元的报酬。在美国,一个年仅20岁的作家,能每星期赚70美元,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不过,辛克莱倒不纯粹是为了钱财而写作,他写作的最大目的,乃是和贫穷及不公平抗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竟然愿意抛弃每星期70美元的收入,跑到纽杰赛地方搭了一座帐篷。在那里开始用新的姿态写作,希望能写出一些可以改变世界的小说。他这样埋头写了五年,完成了五部小说,但这五部小说只卖了1000美元。也就是说,他每年只赚了200美元,而每天还赚不到60美分。但是他满不在乎,虽然他还有一个孱弱的妻子和一个小孩需要他扶养。

    虽然他把钱财看得很淡,他们全家时常挨饿却是事实。有一次,他的太太忽然阔绰起来,花了30美分从铺子里买了一张棋盘格式的台布,结果还是被他强迫退回去了,因为30美分已够他们一天的开支了。

    他在帐篷里完成了第六部著作《屠场》后,他的名字立刻震惊了全世界,获得了无上的荣誉,并且得到了三万美元。你们以为,贫穷的辛克莱得到了这么一笔巨款,一定要大大地享受一番了?但是,辛克莱却不是这么想的,他把所有的钱捐给了一个由贫困的作家、音乐家等组成的团体。

    辛克莱可以说是一个不爱钱的硬汉。

    他不想做事则已,要做的话,总是像哈巴狗追逐猫儿一般的固执,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有一次,他忽然对钢琴发生了兴趣。于是,就接连三年毫不间断地每天练习8小时。后来,邻居们受不了他终日的骚扰,向他抗议,他也没说什么,只是微笑地提着吉他,奔向丛林里去演奏给鸟儿和松鼠们听了。

    辛克莱曾四次入狱,但每次被捕的原因都非常有趣。其中一次是因为他在星期日打了网球,被送往监狱去闷坐了18个小时。

    6.短篇小说圣手欧·亨利

    “坐牢”原是一件羞耻的事,但对欧·亨利来说,应该算是幸运的。要是他不曾为阶下囚,哪会安心写作,并永垂不朽?

    你听过欧·亨利这个名字吗?也许你已经读过他的作品,他的书籍早已行销了600万册以上,他的著作差不多每个国家都有译本,他是历来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他生于100多年以前,可惜他不曾以真名传世,欧·亨利是他的笔名。

    替欧·亨利写传记是很有趣的。因为,他一生的经历极其动人,曾经与许多障碍苦恼决斗,结果获得了胜利。

    受教育太少是他毕生最大的遗憾。他从未进过高等学校,甚至不知道大学到底是什么样子。然而,他所写的故事,倒被许多大学生认为是典型的杰作。

    身体孱弱是他私下常常烦闷的,甚至医生还预测他会死于肺痨。因此,他离开家乡到得克萨斯州,在那儿牧牛。后来有许多远方的游客来拜访他的“牧牛场”,他们将汽车停在牧场边,恭恭敬敬地慢慢踏上欧·亨利当年牧牛的地方。

    但最不幸的是,他曾经含冤被捕入狱,并且被判五年徒刑,事情是这样的:

    欧·亨利恢复健康后,放弃了牧牛生活,在得克萨斯州一家银行担任会计。不幸的是,监视人查库的时候发觉钱短少了。于是,负有保管之责的欧·亨利,就无缘无故地被捕了。尽管他确实未偷一美元,可是最终还是在监狱里待了五年之久。

    “坐牢”原是最为羞耻的一件事,但对于欧·亨利来说,应该算是“幸运”的。要是他不曾做狱囚,怎么会安心写作而永垂不朽呢?

    我访问过监狱长罗伊斯,根据他的观察,监狱里的人几乎都愿意终生从事写作,所以监狱里允许狱囚自由写作。虽然真正成功的很少,可是许多著名的作家,都曾在狱中完成过杰作,那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随便举些例子:像历史上最著名的花花公子,在鞋上镶宝石、耳上饰珍珠、把新大衣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踏过的那个谄媚者瓦尔特·瑞雷,也曾在狱中写作呢!他为了政治上的原因,也尝过14年的铁窗滋味。他在既简陋又污秽窄小的狱中,眼看着墙上净是流不尽的污水,他的手脚终于因为风湿太重而变得僵硬,但他忍受着一切痛苦,在狱中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世界史,到现在还被许多大学和专门学校选为课本。

    约翰·班扬因传教遭讳而被逮捕,坐了12年的牢,起初他为了照顾狱外的妻子和四个可怜孩子的生活,不得不辛勤地编织花边儿,以便换钱贴补家用。后来,他脑中的伟大思想开始一波波地涌起,使他再也按捺不住,开始在又冷又湿又发霉的监狱中进行写作,就此完成了一本惊人巨著,那就是《天路历程》。现在世界各国都有此书的译本,除了圣经以外,它是第一本世界上行销最广的书。

    塞万提斯的不朽作品《堂吉诃德》,也是在狱中写成的。此外,伏尔泰、英国文人王尔德等人,都在狱中写过著作。根据这些我们也许可以得到一个结论:要是你想写一部杰作,不妨去砸人家的窗户,这样你就有了“入狱”的机会。

    285年前的理查德·洛夫莱斯,也曾被捕进过英国的囚牢,结果在里面写出了一首不朽的英文名诗,连那座监狱也因此“成名”了。这是他寄给爱人的情诗。

    狱中寄给雅蒂碧

    石墙哪能算是监狱?

    铁栅未必就是樊笼;

    天真无邪的人们,

    应该来此隐居片刻;

    只要我仍有爱的自由,

    谁也不能拘束我的灵魂,

    歌颂吧!仅有天上的天使,

    才配享受这样的自由。

    7.名小说家赞恩·格雷

    他初期的小说即使只索价75美分也没人要买,但他不曾放弃。在失意潦倒中挣扎了五年后,他终于成为一流的大作家。

    赞恩·格雷在失意潦倒中苦苦地挣扎了五年,终于成为当代举世闻名的大作家。

    杂志编辑往往付给赞恩·格雷七万五千美元,作为他写一篇连载小说的稿酬,甚至在他未动手写作以前,这一大笔酬金就已预付给他了。可是,有谁相信他写作初期的几部小说,就算是想卖75美分,都没有人肯替他出版呢。

    我曾和几位出版者谈过,据说,在连续三年内,他们每年至少卖出100万册赞恩·格雷的书。然而我们也相信,他初期的作品确实是失败的,所以他只好忍受饥饿和寒苦。

    他的父亲曾坚持要他学习牙科,但赞恩·格雷自己却宁愿做一个煤矿工人。不过,他还是服从了父亲的命令,进了牙科医学院。毕业后,他在纽约设立诊所,整天和人们的牙齿接触。

    当然,他对于这种违反意愿的职业感到很乏味。他每天早晨到诊所,做那份心不在焉的工作时,就像遭受鞭打一样难受。

    终于,他毅然放弃了他原来的职业,决心改行。他没有再去做煤矿工人,他现在有了一个新的愿望,要从此学习写作,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于是,他搬到生活水准较低的乡下,去实行他的计划。在写作感到疲倦的时候,就用打猎和钓鱼来调剂身心。

    他写作的态度十分谨慎,写一部小说总要花费好几个月的时间,而且常常修改,譬如改变情节,或变更人物的性格。当一部小说完成以后,他便极其兴奋地重读一遍,自以为写得很动人,他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成为大作家的。可是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任何人这样想过,因为全纽约城没有一个出版者愿意出版他的作品。

    他这样继续写作了五年,五年当中,从来没有因为写作赚过一美元。有时候,他虽有少数的收入,不过那是他在夏季充当职业棒球队员的报酬,和写作毫不相干。

    有一次,他在纽约推销他的小说时,巧遇琼斯上校。琼斯上校想找一位作家陪伴他到西方旅行,以便把沿途的遭遇记录下来。赞恩·格雷欣然应允,因为这是一个可以旅行又兼写作的好机会,他高兴得手舞足蹈,几乎要发狂了。

    在西部,赞恩·格雷和一群牧童及野马相处了六年,返回故乡后,连忙写了一部作品,叫做《最后的平原居民》。这一次,他怀着极大的希望,自以为必定成功了。他把原稿寄给哈珀出版公司(今哈珀·柯林斯出版公司的前身),但等了两个星期却全无消息。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匆忙地跑到纽约去见那位出版者。

    他虽然找到了那位出版者,但不幸的是,那位出版者把一卷原稿退还给赞恩·格雷,并且对他说:“非常抱歉,我们虽已仔细读过你的作品,可是,我们觉得没有一点地方使我们可以相信,你有任何写作的经验。”这的确使赞恩·格雷很难堪,好像是被泼了冷水一样,失望到了极点,精神变得非常颓丧。辞别那位出版者后,他愈想愈气愤,终于倚着路灯杆痛哭了一阵。不过,他不肯就此抛弃自己的手稿,他深信不是自己的作品不好,而是那位出版者势利。

    这次的刺激确实太深了,赞恩·格雷回家后,再也无意从事写作。五年来,他依靠太太的一点积蓄过活,但那一点钱也花光了。之后又添了一个小孩子,更加重了家庭开支。他一心想要在小说上谋发展,现在这个理想已成了梦想,他怎能不气恼呢?幸而他太太非常贤惠,竭力鼓励他再写一部小说。当他再度开始写小说时,正是严寒的冬天,屋子里只有一个小火炉,他的手指被冻得发麻,只好在写作数分钟后,把炉门打开,伸手进去取暖。

    这部小说整整写了一个严冬,又继续到了第二年的夏天。他再拿到哈珀出版公司,结果还是碰壁。于是,他又拿到其他的出版者那里,但又接连失望了六次。最后,他又回到哈珀出版公司,哀求出版者把原稿带回家中再读一遍,出版者被他的诚意感动,应允了下来。两天后,哈珀出版公司的雷普利满面笑容地对赞恩·格雷说:“昨夜,我的妻子花了一整夜的时间,阅读了你的小说,认为内容很好,所以我们决定接受你的作品,要将它出版。”

    这部小说就是《沙漠的遗产》,出版后大受读者欢迎,赞恩·格雷的大名也因为这部小说而被传开了。

    经过五年长时间的奋斗,不怕打击与失败,赞恩·格雷终于达成了自己的志愿,成为第一流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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