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人物-堪称楷模的世界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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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印度救星甘地

    在印度,有人称甘地为圣雄,也有人相信甘地是印度神的化身。因为只要他振臂一呼,印度人就能从睡梦中被唤醒。

    还记得吗?很久以前,印度曾有一个穿着破旧衣服、身材瘦小的人。他躺在帆布床上,宣布绝食,并劝勉其他人也吃素,直等到他死。这件事轰动了全世界,各报都把这件事当做重要新闻,竞相以大标题刊载。因为这个绝食的人,正是莫汉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是20世纪的一位世界伟人。

    从物质上说,甘地是非常贫穷的,有人估计过,将他的全部家产变卖,也值不了75美分。然而,全世界有哪一位富翁能拥有超过甘地的权力呢?

    印度民族不是占地球上人口的1/6以上吗?不过,数百年来他们都沉睡在梦中,因此尽管人多,可是有什么用呢?任凭你生得高大,又有什么能耐呢?但是,一位瘦小得不满100磅的人振臂一呼,却把所有的印度人都唤醒了。

    关于甘地,有许多值得记述的传闻。比如他那副假牙,在不吃东西的时候,总是被放在他那破旧的衣服内。等到要吃东西时,他才把它安放在嘴里。吃完后,立刻又拿出来洗一洗,依然放在他那破旧的衣服里。

    最初教甘地英语的是一个爱尔兰人,所以甘地的英语总是略带一点爱尔兰音调。

    甘地通常穿一件半长的破旧衣服。但谁又知道,当初他在伦敦时,其实也是戴丝质帽子、穿大礼服、还拿着手杖,满有绅士风度呢!

    甘地肄业于伦敦大学,之后还做过律师。在他当律师时还有一个笑话:当他第一次到法庭上为人辩护时感到非常害怕,两条腿不自觉地抖着……他的律师生涯,也就此“寿终正寝”了。

    如果你以为甘地是个缺乏办事能力的人,那就错了。因为他虽然缺乏做律师的才能,但做过一件很有益于人类的事情,并且因此每年能获得一万五千美元,这完全可以推翻前面的论断。

    那么,你是不是又会认为:他因为每年能获得这么一笔巨款,一定过得很快乐吧。那你又错了,因为他同情在贫困中挣扎的同胞们,又眼看许多同胞在饥饿中死亡,所以他认为自己的小小成就实在是微不足道,他把所获得的钱全部都用于救济穷人。并且他还立志,终生为那些贫穷的人们服务,尽自己的所有力量去帮助和解救他们。

    甘地所吃的食物,价钱都很便宜,但都很有营养。他吃的有水果、羊奶、橄榄油等等。

    甘地所提倡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可以说是起源于美国人亨利·戴维·梭罗的思想。最早时候,梭罗在哈佛大学毕业后,就花费了28美元在人迹罕至的湖滨建造了一间茅屋。在那里他开始了他的隐居生活,并且还拒绝纳税。因为这个原因,他曾被警察逮捕。他出狱后又写了一本书,反复声明“每个人都不应该纳税”的主张。正巧这本书被甘地读到了,他十分赞赏梭罗的观点,所以决定采用他的方法唤醒人民。他很清楚,英国政府没有真正使印度自立。所以大声疾呼反对英国,并对印度民众提出:“宁可入狱,不要纳税!”的口号,同时他还掀起抵制英货的运动。当英国政府向他们征收盐税时,他们就跑到海边去自己晒盐。

    从印度教的立场说,印度有近一亿的人民是永远被视为下等人的。这是什么原因呢?不妨用你来比喻。假设你住在印度,而你的祖先在很久以前做过一件不光彩的事情,那么根据印度教的主张,你的祖先是卑鄙无耻的,就连千百年后的你,甚至你的子孙们,也是卑鄙无耻的,永远没有翻身的日子。那些甘甜的泉水,你是没有资格去喝的,只配去喝那污秽的臭水。

    最令人奇怪的是,你竟然渐渐地自以为自己是卑鄙无耻的。你不敢进店里买东西,战战兢兢地站在相当距离之外,等待人们把东西扔给你。你没有资格进学校,更不配进入法庭和人们讲道理。你被万人诅咒,要是你的影子投射到一份食物上时,这份食物就只有被人抛弃,再也没有人肯吃它了。在印度,像这样过着悲惨生活的人,竟然有近一亿人之多。

    伟大的甘地决心为这些人争取自由。他先以身作则,把一个正过着这种可怜生活的小女孩抱来认做养女,并好好地抚养她成人,对待她如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

    所以,甘地,有人尊他为圣雄,更有人相信他是印度神的化身。

    2.说话奇才托马斯

    人们喜欢听他说话,他说这全归功于他早年的卑贱工作。要不是做过这些事情,他的生活经验不会那么丰富,他也不会成功。

    西方联合电报公司有一次曾在电台播音说:

    “某日下午,凡是打给罗威尔·托马斯的电报,可享受免费的权利。”这个消息传出后,到了那天下午,该公司就突然忙乱了起来。你相信吗?在一小时内,竟有25万个电报之多。

    托马斯是一个杰出的人才,他的著作丰富极了,甚至连自己都记不清楚所写过的书名。他有演说的天才,至少和400万的民众面对面地讲过话;他担任电台播音工作是最适合的,差不多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他无数的听众。

    我记得,曾经一连好几个月,整个伦敦的人都疯狂地争购入场券,使得各繁华路口的交通受到了阻塞。我起初也搞不清楚,他们买票去看什么?难道是去看大明星吗?

    后来我才打听出来,这么多人不过是去听托马斯讲一些历史上有声有色的故事而已。

    许多人急于知道托马斯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可以在这里给你一些零星的提示:他曾做过金矿工人、牛场烙印员、播音员、主编和大学教授。他的足迹遍及欧洲、亚洲、非洲、阿拉斯加、澳大利亚和四大洋中各个岛屿。他不但曾陪同威尔士亲王到印度游历;而且还获得美国政府准许,第一个进入阿富汗荒野区域探险。

    此外,他还擅长摄影。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和他的摄影助手曾拍摄英、法、比、意、美和埃塞俄比亚等国的参战情形。在印度时,为了拍摄印度珍奇的内地景物,印度政府曾交给他许多车辆、轮船、大象,任凭他指挥运用。

    他曾在普林斯顿大学教过“日常会话”课程,而且成为了一个最会谈话的人。他的职务就是把每天的重要新闻报告给美国数百万民众,并远播到全球各地。不论是澳洲山脚下的牧羊人,或是监狱里的囚犯,都是他的听众。甚至南非钻石矿的工人和新加坡的船长,都寄过“捧场信”给他呢!

    总之,他无论在哪里说话,总是会有许多人在听。

    他有这么大的成就,在你想象中的他,大概至少会和萧伯纳一般,有了花白的胡须了吧,其实,他在40多岁时,连一根灰色的头发都没有。

    我第一次遇见罗威尔·托马斯是20多年前的事,那时他正在读书,既贫穷,也没什么声誉。可是等到他成功后我再碰见他时,他依然是这样的和善、热心和谦逊,并没有因为已成功而骄傲。

    在纽约,托马斯虽有一座华美的房子,但他却喜欢在乡下的田园内消磨时光。

    他每晚必定回到田园去,这似乎已成了习惯:每天晚上七点,他在电台播音完毕,而最后的一班车,就在五分钟以后发车。他虽然尽快地赶到车站,车子却经常在他到达以前已开走了。后来,纽约中央铁路局特地发出通告:“每晚七点零五分的车子,在托马斯未登车前,绝对不准发车。”从这可以想象得出托马斯受人景仰的情形了。

    托马斯十岁的时候,曾在小科罗拉多河畔的大赌场和酒楼中做过卖报童,这些地方虽然都是有名的魔窟、罪恶的源泉,但值得我们称颂的是,托马斯并未因此染上种种不良嗜好。他不抽烟,不喝酒,而且痛恨赌博。他的夫人是一个贤惠的女子。他俩结婚后,从未发生过口角。家庭中充满了快乐和幸福。他的儿子也是个聪敏的孩子。

    假使有社交场所请托马斯谈一个晚上的话,就该奉送他500美元的酬金——托马斯虽是一个善于谈话的人,但私底下十分缄默,愿意静听别人的谈话。在寒冷的冬夜里,他往往伴同他的爱犬坐在火炉边,痴望着炽红的火炭,好几个小时都不吭一声。

    据说,学生时代的托马斯因为家境不富裕,是在半工半读方式下完成学业的。他管理过炉灶,当过厨师兼侍者,也曾替一位教授喂牛。因此托马斯常对人说,要是当年没有做过这些卑贱的工作,他的生活经验就没有这么丰富,也就不会成功。

    不错,托马斯是一个大忙人,每天有许多事情等着他去做,有许多话等着他去说。然而,最难得的是,他却能够永远不慌不忙、安静地工作着,沉默地应付着。记得在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和他从他的田园出发,去赶开往纽约的火车。根据我当时的估计,仅允许我们有七分钟的时间吃早餐,其余的时间就得匆忙地赶路了,谁知他却很从容地走进饭厅,还亲自动手生了炉火,然后悠闲地一面观赏火,一面闲谈进餐。

    最后,我要说:托马斯确实不会开汽车。然而,他却能够驾驶飞机,信不信由你。

    3.《艾丽思漫游奇境记》的作者道奇生

    把一个信口胡编的荒谬故事公诸于世,不是太有损一个大学教授的尊严吗?可是他却因此而大享盛名。

    100多年前的某一天,英国泰晤士河上有一叶扁舟,载着三个活泼天真的小女孩以及一个默默无闻的害羞的年轻人。不过,当他泛舟回来三小时后,他已经加入19世纪名人之列了。

    他的名字叫做查尔斯·勒特威奇·道奇生。这个名字说出来,虽使人觉得生疏得很,但这确实是他的真名。有人称呼他道奇生牧师,也有人称呼他道奇生教授,因为他平日在牛津大学教授数学,礼拜天便在教堂中讲道。

    他很害羞,和成年人交谈时总觉得心中有点胆怯,因此也就显得很狼狈,往往说不出心中想说的话。可是,谁会想到他在小女孩们面前,竟能讲出一些近乎荒谬的动人故事呢?所以,那一天,一个值得纪念的下午,当他们泛舟于泰晤士河上时,他就替三个小女孩编造了一个极其生动的故事。

    这故事确实很有趣、很动人,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梦游仙境的经过。其中的情节离奇极了,使三个小女孩都瞪大了眼睛,静静地听他讲故事。听完以后,又天真地要求他把这个故事写出来,而且,不达到“目的”不肯罢休。他感到难负她们的盛情,又想,写给儿童们看看也无妨,于是在这天晚上花了整夜的工夫写完。因为三个小女孩中有一个叫做艾丽思,他就给这段故事取了一个名字,称为《艾丽思漫游奇境记》。

    但他认为这个故事毫无价值,似乎不会再有人要重读它,所以就随意地把它扔在一边,甚至连自己也忘记了它。

    几年以后,当这份原稿被他的一位朋友在纸堆中发现时,已是布满尘垢。那位朋友好奇地翻开来阅读,不由得大为惊异:这故事太使他迷恋神往了,所以他怂恿道奇生赶快把它付印。这真使道奇生恼怒得直跳起来。

    “什么?你要我付印这种给小孩子读的荒谬故事吗?这是牛津大学教授所应写的东西吗?这不是有损我的尊严吗?不成,决不能付印!”道奇生十分固执地反对着。

    可是,《艾丽思漫游奇境记》还是出版了,不过,道奇生不愿意暴露他的真名,就在“著作人”的下面随便捏造了一个名字:卡洛尔。

    谁知道,这本书出版后竟震惊了世界上任何会说英语的地方,并且,很快地被译成几十个国家的文字。而且一年又一年,该书愈来愈畅销,印刷厂忙碌得昼夜不停地工作。这绝大的成功连道奇生自己都莫名其妙,他始终不知道,这本书到底“成功”在哪里呢?

    4.名牧师派克斯·古特曼

    他11岁开始当矿工,入矿工作时,他手边总是带着一本书;后来为传道四处奔波,他还是不会忘了看书。

    我在纽约时,常常从我住的地方出发,渡过东河,到派克斯·古特曼牧师那里去闲谈,而且往往不到天黑不愿回家。在纽约,古特曼博士是很有名望的人,你若想和他接近,机会极多,只要你有一台收音机就行了。因为他每天总在电台播音。

    他有十几年的播音历史,的确是播音界的元老。

    你是否时常抱怨工作太繁忙,请你看看古特曼先生每天要做多少事情——

    他每天早晨七点起床,要写20至30封的信,写一篇150字左右的报章短文,准备一篇演讲词,去探望五六位教区居民,还要参加两三处的集会,然后匆忙地回到家里,再读一本新书……直到凌晨两点,总算完成了一天的工作,他才上床睡觉。

    这种繁忙的生活,我只要过两天就会感到头痛。可是,古特曼先生却这么自然地一天天过下去。

    他曾对我说:他从英国著名政治家威廉·格莱斯顿处,得到一个很有价值的经验:当威廉·格莱斯顿担任维多利亚女王的首相时,他的办公室里放着四张写字台,分为文学、商业、政治、阅读书报之用。根据威廉·格莱斯顿的经验,将工作时常变换分配,才不会使脑筋发生厌倦。古特曼很谦逊地说,他每天的工作虽多,却不觉得繁忙,也就是效法了威廉·格莱斯顿的办法。

    古特曼阅读的书籍也常常更换:他认为读书应该和吃饭一样,时常变换口味才对,所以他每个礼拜要阅读两三本侦探小说。如果谁看到古特曼先生拿着一本哲学方面的书,就断定这位学识渊博的牧师是喜欢研究哲学的,那就是很幼稚的猜测。

    有一次,我去拜访他,看见他桌上放着四本书:一本是《食谱指南》,一本是葛兰费尔著的《拉伯瑞多罗曼史》,一本是《路易十四宫廷回忆录》,还有一本是刚出版不久的恐怖小说。

    最让我钦佩的是,古特曼先生在11岁的时候已能勇敢地到英国某处的煤矿内工作,并将每天工作八小时的代价全部补助家用。他像这样连续十年而毫无怨言,终于把幼小的弟妹抚养成人。

    古特曼的童年遭遇是如此的不幸,把宝贵的青春消磨在煤矿里,他似乎再也不会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了。但是谁能想到,他反而是全美国读书最多的一个人呢?

    古特曼的自学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当他在矿内工作时,连一两分钟的闲暇时间也不肯轻易放过。他总要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来,在暗淡的灯光下读书。虽然他每次最多仅能阅读两小时,但他工作时总是带着一本书。他对人说过,可以不吃一餐饭,却不能不带一本书。

    他当时很明白,要想脱离煤矿生活,就必须拼命读书。他在煤矿中工作了十年,尽力向别人借书来读,其总数竟达1000多册。十年努力的结果,总算达到了目的,满足了他的求知欲,他获得了大学文凭,并且还得到伦敦大学的学位。

    他每星期都要公开讲道,听众往往超过500万人。知道他的人,无不钦佩他的学识、才能。他真是一位卓越的牧师。有一次,他收到一封从南极发来的无线电报。原来,伯德将军在南极探险时,曾在收音机中听到他的演讲,感到非常感动,因此特地发电报向他致意。

    不过,当古特曼初来美国讲道时,只有150人听讲。他们虽想每年凑集800美元酬金给他,结果还是没办法凑足,只好每个人都以送粮送菜的办法代替现金。有一个农夫曾经送过他一堆草,也有人送他小青豆或者是苹果之类的东西。

    古特曼是英国人,诞生在一个小城市。那是一个著名的产煤区。他年幼的时候,因为面貌生得粗眉大眼,使一位老邻居再三警告古特曼的父母要好好管教他,否则这个孩子将来必定堕落,说不定会沦为盗贼。要是这个老邻居知道古特曼日后赫赫有名的情形,不知他又要说些什么话呢。

    他一生中最敬佩的伟人是林肯,并承认自己受林肯的影响最大。此外,他最崇拜的小说家是辛克莱,最崇拜的诗人是华兹华斯和弥尔顿。

    古特曼也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收藏家,无论珍贵的书藉还是雕刻品,他都乐意搜集。他对我说过,他还藏有一本“罪恶”的《圣经》。因为当初排印这本《圣经》时,其中的一条遗漏了“不可”两个字。

    5.评论权威辛泰尔

    他写了十几年的报纸评论,却拒绝了一分钟500美元的播音工作,以及相当于一张空白支票的电影合同。

    十几年来,辛泰尔照例每天写一篇评论,送给498家报纸同时刊载,他每天的读者有200万之多。他把这些文字加上一个总标题,称为“每日纽约”。

    辛泰尔是纽约评论界的权威。不过,他从小生长在密苏里河畔,因此,他对于纽约的情况并不十分熟悉,直到34岁,他才第一次看见纽约。

    辛泰尔在纽约千万人中,是一个最负盛名的人物。要是你想寄一封信给辛泰尔,不用在信封上写明他的姓名地址,只要随便从哪里剪下一张他的照片贴上,然后投到邮筒里,他就会收到你的信了。像这么奇怪的信件,他每星期总要收到十多封呢。

    关于辛泰尔个人的趣事还真多。譬如他天天写《纽约时报》的评论,每星期可得2150美元的报酬,但他一生之中至多只有三次和付款的人当面谈过话。

    他每年的稿酬总在数十万美元以上,但从未雇用过速记员。他的文章,都是由他自己用打字机打出来的。

    虽然他的薪金比美国总统还多,但说出来真会叫人不相信,他竟不知道写字间是什么样的。他当然也有自己的写字间,可是他从未去过一次,总是独个儿躲在家里工作。

    他的个性的确是异乎常人。曾有一年,有31家电台聘请他,但他却毫不动心而婉言谢绝了。有一家电台甚至这样请求他:只要他在纽约的写字桌旁装置一架播音机,每播音一分钟,就酬谢他500美元。可是,他还是使他们失望了。

    他除了无意播音外,也不愿意在银幕上露面。虽然好莱坞的几家著名电影公司都争先恐后地聘请过他;尤其是华纳公司更是用尽了方法和他洽谈,希望他能够担任某一部影片中一个纪念会主席的角色,而他每次的答复,总是一个“不”字。后来,华纳公司又寄给他一封信,并附了一张空白的合同,信上说:

    “请您随便写下您所希望的酬金数目,并请您签好字,然后寄还给我们。”

    他的确遵照他们的吩咐做了,也就是说,他将合同寄还给了他们,不过仍然没有签字。

    我问过他,为什么要拒绝这种难得的机会呢?他的回答是:

    “这个吗?只因为我不擅长谈话啊。”他接着告诉我:他曾赴洛杉矶一个朋友的宴会,在席间,他想说几句话,谁知道一站起来,又害怕、又战栗、又气喘,结果硬是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他笑着说:要是他真的在电台播音,或者在摄影场拍片的话,说不定会当场晕倒呢。

    辛泰尔生于密苏里河畔,他父亲曾在该地开设过一家小店,他母亲在他三岁时就不幸去世,他的祖母吃尽千辛万苦,总算将他抚养成人。

    这么一个乡下孩子,竟能有如此伟大的成就,原因在哪里呢?他曾对我说:“……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们村子里来了一个眼科巡回医生。他是从纽约来的,替我的祖母配了一副眼镜。我真羡慕他那丝质的帽子和时髦的衣服,我睁大了眼睛呆望着他,直到望得我的眼睛十分疼痛……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衣服上饰着花边的人,我觉得他伟大极了。”从这段话里,我们明白了,辛泰尔童年时醉心于伟大人物,结果使他自己成为伟大的人。

    这个乡下孩子,后来被介绍到一家旅馆中担任夜班书记。这使他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他开始接近许多举止阔绰的人们,听他们畅谈百老汇的风光。他非常羡慕他们,决意到各地去旅行,以便增长自己的见识。

    他虽然贫穷,并且缺少帮助他的人,但他有青春朝气和火一般的热情。他开始向理想的目标努力,先读遍了所有关于纽约的书籍。接着,在一家报社工作了七年,又转到波顿杂志社任职。谁知他到达该地仅三个月,杂志社不幸倒闭了,后来,他虽一度找到了报社的工作,可惜因为身体太孱弱而被辞退了。

    失业后,他开始实践他那久远的理想——依赖“写作”度日。他每天写一篇纽约见闻,但没有人愿意替他发表,使他十分灰心。

    他年轻的时候神经异常衰弱,往往写作一会儿,就需要休息三个小时,谁知后来他的身体反而强壮起来了。

    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辛泰尔虽然住在全世界人口最稠密的大都会里,却非常怕繁杂,甚至怕在人群中逗留。他还告诉我,他每次碰到陌生的客人时,心中总是很恐惧。曾经有整整一年,他从未走出他所居住的旅馆大门。朋友们虽然用尽了计谋,也不能把他哄骗出来。而他有生之年,从未进过剧院。

    这位纽约的典型人物,不吸烟,也不喝酒;最爱吃口香糖,常常以散步代替运动。

    他的衣服都是巴黎名师设计的,有人曾称赞他足可与威尔士亲王媲美。不过,他写作的时候总是穿着睡衣。

    他一生的罗曼史,仅用一句话就可以说完:

    “他结过婚了。”

    他最崇拜的电影明星是韦尔·罗杰斯;他最爱读的书是《被捆绑的人》;他最喜爱的歌曲是《印度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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