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穿过锁孔的风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穿过锁孔的风

    “很久很久以前,你爷爷的爷爷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在一片名叫‘无尽森林’的荒野尽头,住着一家人,小男孩叫提姆,他的妈妈叫内尔,他的爸爸叫老罗斯。虽然生活清贫,但一家三口幸福无忧……”

    “我只有四样东西可以传给你,”老罗斯对儿子说,“但四样就够了。乖儿子,你可以一样一样数出来吗?”

    提姆都数过千百遍了,可是,怎么讲都讲不厌。“你的斧头,你的幸运币,你的田垄,你的家——和中世界的国王和枪侠的家一样舒服。”他会停顿一下,再说一句,“还有我妈妈。加起来一共五样。”

    老罗斯一定会哈哈大笑,亲吻躺在床上的男孩的额头,因为他们总是在睡觉前玩这种问答游戏。这时候,内尔总会倚在门口,等着亲吻丈夫的额头。老罗斯会说:“是啊,我们可不能把妈妈忘了,因为没有她就一无所有了。”

    就这样,提姆会欣然入睡,知道自己有人爱,也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家,他会听着夜风呼出奇特的哨声,悄悄吹过小木屋,还带着无尽森林里花木的甜香气息,有点酸,但仍然是让人愉悦的,然而,铁木香气更深沉的森林深处只有勇敢的人才敢去。

    那是美好的岁月,但我们都知道——太多的人间故事、童话寓言都已告诉了我们——好景不常在。

    提姆十一岁那年,有一天,老罗斯和他的搭档老凯斯把马车赶上了大道,通向森林深处的铁木道。除了星期天,他们每天早上都这样去开工;到了星期天,树村的人全休息。然而,这一天,只有老凯斯回来了,浑身上下黑黢黢的,好像沾上了煤灰,短上衣也被熏黑了。自家缝的长裤的左裤筒上还破了个洞,泛着泡泡的鲜红血水从破洞里渗出来。他瘫软在马车的座位里,虚弱得都不能坐直了。

    内尔·罗斯走到家门口,哭着问道:“老罗斯呢?我的丈夫呢?”

    老凯斯的脑袋慢慢地摇,摇到左,摇到右。黑灰从他的头发里散洒下来,落在他的肩头。他只说了一个字,但这足以让提姆的膝盖骨发软,也让他的母亲抖得像个筛子。

    他说的是:龙。

    活在今日的人都没有见过无尽森林这样的地方,因为世界如轮,滚滚向前。无尽森林是黑暗的,遍布危险。树村的伐木工们都知道,在花木林的尽头会耸起阴森的铁木林,却压根儿不知道铁木林十轮之外住着什么动物、长着什么植物。尽管如此,他们比中世界的任何人都清楚无尽森林的恐怖。大深谷里神秘莫测,到处都是奇株、怪兽、恶臭的魔沼……据说,还有先古留下的东西,常常能让人一命呜呼。

    树村的人都很惧怕无尽森林,也有充分的理由去怕;老罗斯不是第一个深入铁木道、并且一去不返的伐木工。但是,他们也都深爱这片林子,因有铁木,他们才能供养全家老小的衣食住行。他们明白——虽然谁也不敢声张——森林是活的;和所有活物一样,森林也要吃。

    假想你是一只鸟,飞翔在一片广袤的荒野之上。俯瞰之下,这儿仿佛一条巨大的绿裙子,绿得很深,几乎像黑色了。就在裙裾边,有一条淡绿色的饰带,那儿就是花木林。树村就在花木林以下,北部领地尽头的边缘地带。树村是当时文明国家版图上最末的那个小村落。有一次,提姆问父亲:“文明”是什么意思?

    “税。”老罗斯这样回答,继而朗声大笑——当然,不是因为这话好笑。

    大多数伐木工走到花木林就不敢再往深里走了。即便是花木林,险情也会随时发生。毒蛇最可怕,但还有一种和狗一样大的毒鼠,叫作锥齿猥。很多年来,很多人死在花木林里,但总体来说,花木林是值得冒险的。花木,是一种纹理细腻的漂亮木材,不仅颜色金灿灿的,还轻盈至极,简直能浮在半空。用花木能打造出适合内河湖泊的上好船只,但不适合航海,但凡有点中等力道的风,花木船就会被吹得散架。

    要造航海船,就得用铁木。这片领地里有个叫霍迪亚克的买家,每年两次来树村的锯木厂高价收购铁木。是铁木,让无尽森林有了深墨绿色的光辉,也只有最勇敢的伐木工才敢去寻找铁木,因为铁木道是一条当之无愧的险途——你要记住,这条小径只不过是刻在无尽森林里的一道不起眼的细痕——相比之下,花木林里的毒蛇、锥齿猥和变异蜂都好像不值一提了。

    至于铁木林之险……那就比方说,龙。

    所以,提姆·罗斯十一岁就没了爹。也没了斧头和幸运币——它一直挂在老罗斯壮实的颈项间的银链上。很快,村里的田垄也会没了,唯一的家也岌岌可危了。因为在那个时候,每当翻土节到来,康文纳特大人就会来。他总带着一卷羊皮书,村里人的名字都被写在里面,每户人家都有一个相应的数字,意味着税金的多少。一般人家要缴四块、六块或八块银币,拥有土地的大户人家甚至缴一枚金币。如果你缴得起税,当然一切都好。但如果你缴不起,田垄就会被没收,人也会被赶出这片领地。想申诉也没门儿。

    提姆会去寡妇斯迈克家上半天课,她在家开私塾,学生们用食物抵交学费,通常是蔬菜,有时会有一点肉。很久以前,她曾是很远的领地里的一名贵妇(孩子们的家长都这么说,其实谁也不知道真相),后来,她得了血疮,半张脸都毁了(孩子们私下里都这么说,其实谁也没有当真见过那张脸)。现在,她戴着面纱,教一些小男孩——甚至还有几个小姑娘——读读写写,再操练一种叫做“算式”的、有点深奥的学问。

    这个聪明的女人挺吓人的,一句废话都没有,好像每天都在忙碌不休。虽然她总戴着面纱,小孩子们却总会喜欢上她,他们幻想的种种恐怖也仅限于面纱之后。但是,她会偶尔浑身战栗,哭喊着说自己头痛欲裂,必须躺一会儿。碰到这种情况,她会让孩子们回家去,还经常指令他们告诉自己的父母:她无怨无悔,尤其是那英俊的王子也未曾让她悔恨。

    喷火的龙把老罗斯烧成了灰之后,大约过了一个月,斯迈克夫人又神游般地病发了一次。提姆回到自己的小木屋——它有个好听的名字:佳景小屋,从厨房的窗户里望进去,看到母亲正俯身在桌上哭泣。

    他抛下了石板,上面还写着算式题呢(长除法,一开始他还挺犯憷的,后来发现不过是逆向的乘法罢了),立刻奔向她的身边。她抬头看到他,还想挤出一个笑容。扬起的嘴角和泪涟涟的双眼很不相称,这让提姆也想哭了。那分明是绝境里的女人的表情。

    “妈妈,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只是想念你爸爸了。有时候我真的好想他。你怎么这么早就回家了?”

    他想把斯迈克夫人的事讲给她听,但当他看到扎着细绳的皮袋,就讲不出话来了。她用胳膊压住它,好像要藏起来,不想让他看到,但也知道他已经发现了,又用胳膊一揽,让小皮袋从桌子上掉落到自己的膝头。

    提姆已经不再是傻乎乎的小男孩了,于是,他决定先去泡茶,什么也不说。她喝了一口加了糖的茶——哪怕糖罐里没剩多少了,他还硬要给她加糖——多少平缓了一点,这时候,他才追问她出了什么状况。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为什么你刚才要数我们的钱?”

    “也没剩多少钱可以数了,”她说,“收割季一过,收税人就会来,如果我没猜错,他甚至不会等到篝火的余烬凉透,那该怎么办?今年,他要六块银币,说不定是八块呢,大伙儿都说税金又涨了,大概离这儿很远的什么地方又开战了,旗帜飘扬,兵士出征,唉,蠢透了的战争,好极了。”

    “我们有多少钱?”

    “四块多,五块不到。我们没有牲口可以卖,自从你爸没了,我们连一块铁木都没有了。我们该怎么办呀?”她又哭了起来,“我们到底能怎么办呢?”

    提姆和她一样恐慌,但既然家里没有男人安慰她,他只能忍住自己的泪,抱住她,尽可能地哄她不要哭。

    “要是他的斧头和幸运币还在,我还可以拿去卖给德斯垂。”最后,她这样说道。

    斧头和幸运币都不在了,夺走它们那位欢快又善良的主人的熊熊大火也将它们烧尽了。就算它们不在了,提姆听到这种话还是很骇然:“绝对不可以!”

    “唉。保住他的田、他的家,是的,我会的。这些都是他真正在乎的,还有你和我。但是,如果他还能说话,他一定会说:‘内尔,去卖吧,不要紧的!’因为德斯垂的铜币不够精美。”她又叹了一声。“可是,收税人明年还会来……明年的明年也会来……”她把脸埋在双手的掌心里,“哦,提姆,我们会被赶出领地的,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改变这种局面。你呢?”

    如果能给她一个答案,提姆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其实也只有极少极少的财产)。但他给不出。他只能问,康文纳特大人什么时候到树村来?他会骑着高头黑马,光是那副马鞍就价值连城,就算老罗斯冒着生命危险在那条美其名曰“铁木道”的林中小径里苦干二十五年也不一定赚得到。

    她伸出四支手指:“天气好的话,再过四周。”然后,再伸出四支手指。“天气糟的话,再过八周,而且,他已经到中部的农场村庄了。我们顶多还有八周的时限,到时候……”

    “他来之前会出现转机的,”提姆说,“爸爸以前总是说,森林必会施予爱森林的人。”

    “我只看到森林夺人命。”内尔说着,再一次捂住了泪眼。他想去揽住她的肩膀,她却摇了摇头。

    提姆拖着沉重的脚步,出去拿他的石板。他从没觉得如此悲伤,又如此害怕。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改变这种局面的。他心想,求求你了,发生什么能改变现状的事吧。

    有时,心愿会成真——这莫过于祈愿的最糟之处。

    那一年,树村大丰收,内尔知道这是大好事,但在她眼里,硕果累累的土地竟会意味着苦涩。明年,她和小提姆就可能和那些背着粗布麻袋四海为家的人一样,远远地离开无尽森林,这让仲夏的美景也不忍卒睹了。森林是一个险恶的地方,还夺走了她的男人,但也是她这辈子唯一懂得、也习惯了的地方。到了夜里,风从北方吹来,像个情人那样溜进她家敞开的窗户,带着既苦又甜的特殊气息,闻起来既像鲜血又像草莓。睡着后,她还时常梦见幽深的森林,森木倾斜高耸,神秘小径纠结,在阳光漫射下泛着古老的铜绿色光泽。

    老一辈人有一句古话:北风吹起,森林气息,预示未来。内尔不知道这会不会是真的,抑或只是炉火边的闲话,但她确实知道:无尽森林的气味是生命的气味,也是死亡的气味。她也知道,提姆深爱这片森林,和他死去的父亲一个样。她自己呢,岂不是也一样爱着吗,哪怕那种爱有时也是违心的。

    从前,她私心里一直很怕儿子长大,等他够高、够壮了,就会跟着父亲走向危机四伏的林中小径,然而,现在的她却无比难过地发现:这一天再也不会到来了。斯迈克夫人和她的算式教学都很不错,但内尔很清楚儿子衷心想要什么,她真的很恨那条龙,恨它夺走了提姆的心愿。或许,那是一条母龙,纯粹是为了保护龙蛋才下了毒手,但即便如此,内尔也照样恨它。她巴不得那条黄瞳仁的贱龙吞下自己的火焰,古老的传说里说过,龙有时真的会吞火,然后自爆而亡。

    提姆提早回家、并发现母亲独自哭泣的那天之后,没过几日,老凯尔就来拜访内尔了。提姆找到了一份零工:给农场主德斯垂割两个星期的干草,所以,那天下午,内尔独自一人跪在花园里除草。当她看到先夫的好朋友、好搭档,便站起身来,把脏手在粗麻布围裙上抹了抹,她曾笑称这条围裙就是她的婚裙。

    她一眼就发现他把双手洗得干干净净,胡须也仔细地修过了,这就足以暗示他拜访的目的。很久以前,内尔·罗伯特森、杰克·罗斯和伯恩·凯尔是儿时好友,一起长大,亲密无间。小朋友做朋友,不同姓但同心,村里人看到他们三个在一起时常常这么说,那时候,他们真的是形影不离。

    变成少男少女之后,两个男孩都很喜欢她。她当然也爱他们俩,但更为老罗斯痴狂,她嫁给了他,上了他的床(至于两件事的前后次序,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老凯尔接受了这个事实,就和别的男人一样。婚礼上,他站在罗斯的身边;等牧师宣告礼成,他们走下教堂的长廊时,他又为他们绕上丝带。等凯尔在教堂门边为他们摘下丝带(虽然人们总说:丝带从不曾真正掉下来),他亲吻了新婚夫妇两人,祝愿他们天长夜爽直到白头。

    凯尔到花园里找内尔的那个下午很热,他却穿着细平布的短外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段丝带,丝带打了一个松松的结——她已经猜到他会这么做的。女人是心里有数的。哪怕结婚已久,女人也总是明白的,更何况,凯尔从没变过心。

    “你愿意吗?”他问,“如果你愿意,我会把自己的住处卖给老德斯垂——他想要那间屋,因为刚好邻近他东边的田地——留下这间屋。康文纳特大人要来了,内丽,他会向你伸手的。家里没个男人,你可怎么填满那只手?”

    “我没办法,你知道的。”她说。

    “那就告诉我——我们可不可以结绳?”

    她的手在自己的婚裙上紧张地抹啊抹,其实手早就抹干净了,就像用溪水洗过一样。“我……我得考虑一下。”

    “要考虑什么?”他取出自己的绑头巾——叠得方方正正地收在口袋里,而不是像普通伐木工那样松松垮垮地系在脖子上——擦了擦额头。“要么你愿意,我们就像以前那样在树村生活下去,孩子还小,砍不了木头,但将来我可以给孩子找些贴补家用的活儿干;要么你不愿意,你和儿子就会流离失所。我可以和你分享一切,但我给不了更多,哪怕我很想给也给不出。你知道的,我只有一个小屋可以卖。”

    她心想,他打算买下我,填补床上另一边的空缺,也就是米莉森特留下的位子。但这个念头好像有点不光彩,毕竟,在他还没成人的时候她就认识他了,而且,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和她深爱的丈夫在幽暗危险的林木里并肩劳作——就快走到铁木道的尽头了。老一辈人总是说:一个观望,一个砍伐;同心协力,永不分离。现在,杰克·罗斯不在了,伯恩·凯尔来请求她和自己同心协力。这是很自然的事。

    然而,她还是很犹豫。

    “明天这时候再来吧,如果你的心愿没变的话,”内尔对他说,“到时候我会给你答复的。”

    他不喜欢这种回应;她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她认得出那种眼神,当她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时,身边总有两个不分上下的男孩,她的所有朋友都很嫉妒她,那时候,她就曾瞥见过他有这种眼神。哪怕他表现得像个天使,伸出援手,想帮她——当然,还有提姆——脱离老罗斯的去世带来的艰难窘境,但那眼神透露的端倪让她有所犹疑。

    他垂下了眼眸,不再凝视她,也许,他看出了她在观察自己。他低头凝视了半晌,重新抬起头时展露了微笑。这让他仿佛重回年轻岁月,还是那么帅气……但无论如何也没杰克·罗斯那么帅。

    “好吧,那就明天。但不能再晚了。我亲爱的人,西方有句古谚,说的是:‘他人好意莫迟疑,珍贵宝物如有翼,欲施不求便飞离’。”

    她在小溪边涮洗时,站定了片刻,闻着森林里甜甜酸酸的芳香,然后掉头走回屋里,躺倒在自己的床上。日头高照时,内尔·罗斯从来都不会躺倒在床,但这一天她需要思考——有太多眼前的事要想,还有很多陈年往事要回想:那时候,这两个年轻的伐木工争求她的亲吻。

    那时候,就算她喜欢伯恩·凯尔(那时候的他还不是老凯尔,尽管他的父亲已不在人世了,在森林里被负痋或别的什么噩梦似的怪物杀死了)比喜欢杰克·罗斯更多,她也不确定该不该和他牵丝带。凯尔清醒的时候很爱爽朗地大笑,人很幽默,也像沙漏般持稳,但他喝醉了就会变得怒气冲冲,动不动就挥拳头。更糟的是,那时候的他酗酒,十天里有八天会醉。等到罗斯和内尔结婚之后,他索性越喝越多,越醉越久,常常是在牢房里宿醉醒来。

    杰克忍了一段时日,直到那次——凯尔酩酊大醉,昏过去之前,把酒吧砸了个稀巴烂——内尔才敦促丈夫:该管管他了。老罗斯老大不情愿地答应了。他把老朋友、好搭档从牢房里捞出来——这种事已经不知道多少回了,但那一次,他没有像以往那样只是让凯尔跳到溪水里、头脑清醒了才上岸,而是开诚布公地和凯尔谈了谈。

    “伯恩,仔细听我说。自打我们会走路就是好朋友了,长大了又一起肩并肩穿过花木林、踏入铁木林。你是我的左臂,我是你的右膀。你清醒的时候,我没有别人再可信赖。但你只要黄汤下肚,就还不如烂泥可靠。如果不能仰仗你,我就不能独自进林,我拥有的一切——我俩拥有的一切——就会朝不保夕。我实在不想撂下你,再去找个新搭档,但今天我要把话说在前头:我有个老婆,马上还会有个孩子,必须做的事,我会义不容辞地做。”

    凯尔继续喝酒,喝醉了继续打架,就这样又过了几个月,好像要故意为难他的老朋友(以及老朋友的新老婆)。就在老罗斯忍无可忍、决定撕破脸的时候,奇迹发生了,确切地说,是由一个娇小的人儿带来的,她叫米莉森特·雷德豪斯。伯恩·凯尔不肯为老罗斯做的事,却为了米莉而做到了。六个季节之后,她死于难产(婴孩也随之而去——接生婆曾把实情告诉内尔,那可怜的小女人咽气后,脸蛋上因为生产而涨起的红晕还没消尽,婴儿就没气了),罗斯又开始担心了。

    “这下,他又会酗酒了,天知道他会变成什么模样。”

    但是,老凯尔没有喝,要是有事刚好走近基缇酒吧,他就索性走到街对面去。他说,那是米莉的遗愿,若有违背,便是对她美好记忆的侮辱。他说:“再喝一杯我就死。”

    他信守了诺言……但内尔时常觉得他在看自己。甚至该说是,看得太频繁了。对她,他从没有过亲密的举止,更谈不上冒犯,顶多不过是收割节庆时吻一下脸颊,但她感受得到他的目光。不是男人看朋友、或朋友之妻的目光,更像是男人看女人的那种眼神。

    提姆在太阳下山前一个小时赶回了家,浑身汗津津的,每一寸裸露在外的皮肤上都粘着干草屑,但他很开心。农场主德斯垂开了酬金单,可以当作钱在村里的店铺里买东西用,今天的报酬很公道,好心的德斯垂夫人还多给了他一袋自家种的甜椒和小番茄。内尔接过酬金单和蔬果袋,谢过他,亲吻他,再给了他一个粑粑客,让他下坡去洗个泉水澡。

    他站在凉凉的泉水里,雾气缭绕、如梦幻般的广袤田野铺展在他眼前,那是通往内世界和蓟犁的方向。无边无际的森林离他大约还不足一轮远。他爸爸以前说过,即便是正午,森林里也是昏暗的。想到了爸爸,一天挣到一个成年人的工钱(至少差得不多)带来的快乐就像漏洞粮袋里的粮食,慢慢地流失殆尽。悲伤时常袭来,这总能让他惊讶。他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了片刻,抱着双腿,头枕在胳膊上。就在森林的边缘被龙夺了性命,这简直是稀罕的事,太不公平了,但以前也确实有过。他爸爸不是第一个这样死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远处,传来了他妈妈的喊声,那声音飘荡在田野里,呼唤他回家吃一顿像样的晚餐。提姆用欢快的声音回应了她,然后,在石头上跪坐起身,将凉水扑在双眼上,虽然没有哭,但眼睛有点肿。他飞快地穿好衣服,一路小跑上了坡。黄昏已至,妈妈已经点起了灯,灯光在她拾掇得齐齐整整的小花园里洒下一片长长的光影,仿佛也在召唤他;提姆又累又愉快——小孩子们的心情就像多变的天,一会儿阴一会儿晴——迫不及待地奔回温暖的家园。

    晚餐做好了,他们面对面坐着,中间搁着几碟小菜。内尔开口了:“提姆,我有话要说,是作为母亲对儿子讲的……也不止如此。你已经长大了,可以干一点活儿了,很快就不再是小孩了——我真不希望你这么快长大——所以,有些事应该让你知道。”

    “是和康文纳特大人有关吗,妈妈?”

    “不完全是,但我……我想的不只是这事。”她差点儿脱口而出的是“我怕的”,而不是“我想的”,但这是为什么呢?很难下定决心,这件事太重大,太难决定,但究竟要怕什么呢?

    她把儿子引向起居室——那么小,却很温馨,以前,老罗斯站在起居室的中央,伸出双臂就几乎能碰到两边的墙了——双双坐在没有点火的壁炉前(那是个温暖的满土夜),她一五一十地讲了老凯尔和自己之间发生的事。提姆仔细地听着,很是惊讶,越听越不安。

    “那么,”内尔讲完了,又问道,“你怎么想?”她或许看到了他面露忧虑,不等他回答,又匆忙地说下去:“他是个好人,你爸爸把他当兄弟,而不只是干活时的搭档。我相信他会对我好,也会对你好的。”

    不会的,提姆心里说,我只是个拖油瓶。他从来不拿正眼看我,除非我碰巧和爸爸在一起,或是和你在一起。

    “妈妈,我没主意。”一想到老凯尔在他们家里——躺在他爸爸以前睡觉的位置——他就觉得肚子抽筋,好像晚餐吃得不舒服。事实上,晚餐时的美好感觉已经消失了。

    “他把酒戒了。”她说道。现在,她好像是在自言自语,并不像是在对他讲话。“很多年前就戒了。他年轻时挺野的,但你爸爸把他调教好了。当然,还有米莉森特。”

    “也许是吧,但他们两个都不在人世了,”提姆立刻指出了这一事实,“而且,妈妈,他还没有找到去铁木林的新搭档。他一个人去伐木,那真是危险得要人命。”

    “时候还早,”她说,“他会找到可以搭档的人,因为他很强壮,也知道好木头去哪里找。他们刚刚搭档干活时,你爸爸就教会了他怎样在铁木道的尽头找到上等的木源。”

    提姆知道这些都是真的,却不那么确定凯尔会找到新搭档。他认为,别的伐木工都尽量避开他。他们好像都若无其事,就像经验老到的伐木工会下意识地绕开一丛毒荆棘,哪怕只用眼角的余光瞥见它们罢了。

    也许是我多心了吧。他心想。

    “我没主意,”提姆再次开口,“教堂里结的丝带是不可以解开的。”

    内尔神经质地笑起来。“你是在什么鬼地方听到这种话的?”

    “是你说的。”提姆说。

    她笑了笑。“噢,大概我是说过的。嘴巴长中间,话往两边跑。我们晚上都考虑一下吧,好好睡一觉,早上会想明白的。”

    但是,谁也没睡好。提姆躺在床上,揣测老凯尔当继父会是什么样。他会对他们好吗?他会带提姆进林,手把手教他当伐木工吗?那倒还不错,他想,但他妈妈明知道这一行夺走了丈夫的命,还会愿意子承父业吗?也许,她只希望他待在无尽森林的南边,当一个农夫?

    我是挺喜欢德斯垂的,他在心里说,但我从没想过当一辈子农夫。无尽森林这么近,世界这么大,我可不要当农夫。

    仅仅一墙之隔,内尔也躺在床上,千头万绪越想越焦虑。想得最多的是——如果她拒绝凯尔的求婚,他们就会被赶出领地,离开他们唯一熟悉的土地和家园,那样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康文纳特大人骑着高头黑马来要税,他们什么也拿不出来,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第二天更燥热,但老凯尔依旧穿着那件细平布的短外套。他的脸庞红彤彤、油光光的。内尔迫使自己相信,她没有闻到他嘴里有酒味,就算闻到一点,也不算什么。只不过是烈一点的苹果酒,但是,哪个求婚的男人来听女人的回复前不喝几口呢?更何况,她的心意已决。反正,八九不离十了。

    赶在他开口之前,她大胆地说起来。能有多大胆,她此刻就有多大胆。“我儿子提醒了我,在教堂里结的丝带是不容许解开的。”

    老凯尔皱了下眉头,因为她提到了儿子和结婚丝带,她不确定是哪一样惹恼了他。“嗯,那又怎么了?”

    “只有一个问题,你会好好对待我和提姆吗?”

    “当然,我会尽力对你们好。”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分不清那是生气还是困惑。她希望那只是困惑。敢在深山老林里砍伐木头、面对野兽的男人通常会在这种场合里显得束手无策,这她懂,想到老凯尔可能是慌张无措,她就不禁向他敞开心扉了。

    “你保证?”她问。

    眉头舒展开了。他笑起来,精心修过的黑胡须里闪过一丝白光。“当然,千真万确,老天作证。”

    “那我就同意。”

    于是,他们结婚了。很多故事都会在这里结尾;遗憾的是,这个故事却刚刚开始。

    婚礼的迎宾台上有酒,对一个宣称戒酒的男人来说,老凯尔实在灌了不少下肚。提姆看在眼里,忧在心里,但他母亲好像根本没看到。还有一件事让提姆不安:明明是星期天,却只有寥寥几个伐木工过来庆祝。如果他是个女孩,或许还会留意到别的迹象。内尔邀请来的女宾里,很多人都难掩遗憾的表情。

    那天晚上,早过了半夜的时候,他突然被一记重击声和哭喊声惊醒了,那也许是个梦,但更像是穿墙而过,从现在他母亲和老凯尔的卧房里传来的。他们真的睡在一起了,提姆始终觉得难以置信。他躺着听了一会儿,听着听着又差点儿睡着,就在那时,他听到了悄悄的抽泣声。紧随其后的,是继父压低了的粗鲁言语:“你能不能安静点?又没受伤,又没有血,鸟一叫我就得早起呢。”

    哭声停止了。提姆侧耳细听,但不再有说话声了。老凯尔的鼾声刚刚响起,他也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她在炉灶边煎鸡蛋,提姆看到她的胳膊肘内侧有一块淤青。

    “没什么,”内尔看到他在看,就抢先说道,“晚上起夜时撞到了床柱。现在我不是一个人了,又得习惯在黑暗里摸着道儿走了。”

    提姆心里说,没错——我怕的就是这个。

    他们成婚后的第二个星期天,老凯尔带着提姆去自己的旧居,现在已经卖给秃子安德森了——他是树村的另一个大农场主。他们钻进凯尔的木车。因为没有拖运铁木的原木或木板,车尾只堆了一些锯木屑,两匹骡子脚步轻盈。当然,还有那股甜甜酸酸的气味,来自森林深处的芳香。一看望去,凯尔的老屋显得很沧桑,百叶窗紧闭,一副无人照料的模样,久未割除的野草都从破裂的木板条缝里长到门廊上了。

    “我只要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就行,剩下的都给秃子好了,爱咋咋的,”凯尔咕哝了一句,“我无所谓。”

    结果,整个房子里,他只搬出了两样“自己的东西”:一只脏兮兮的旧脚凳,一只带着黄铜锁和皮带扣的大皮箱。箱子是放在卧房里的,凯尔轻柔地抚摸它,好像那是一只宠物。“不能落下它呀。无论如何都不能。这是我爹留下来的。”

    提姆帮他把箱子拖到屋外,但主要要靠凯尔的力气。箱子沉得要死。把它抬上木车后,老凯尔双手搭在膝头(那条裤子刚被修补好),弯腰歇了一会儿,等脸上涨成紫红色的红晕消退,他又开始抚摸箱子,提姆还从没见过他如此轻柔地对待他妈妈呢。“我拥有的一切都在这个箱子里。至于这栋小屋,秃子付的钱是不是我该得的呢?”他挑衅地看了看提姆,好像指望他在这个问题上和自己对着干。

    “我不知道,”提姆小心翼翼地答道,“村里人都说,安德森先生挺抠门儿的。”

    凯尔放声大笑。“抠门儿?还有门儿吗?他都抠到骨子里去了。我得不到应有的那一份,三文不值两文就出手了,因为他知道我等不起。小子,帮我把尾板绑好,别磨磨蹭蹭的。”

    提姆才没磨蹭呢。还没等凯尔绑好这边的尾板绳——那个松松垮垮的绳结准会让他爸爸嗤笑的——他就把他那边的尾板绑好了。老凯尔绑完了,又忍不住充满爱意地摸了摸大箱子,那种亲热劲儿真让人别扭。

    “都在这儿了,我的一切。秃子知道我在翻土节前必须拿到银子,可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吗?都知道那个老家伙要来了,他只会伸手要钱。”他吐了口唾沫,落在磨秃了的靴子之间。“这都是你妈的错。”

    “妈妈的错?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娶她吗?”

    “小子,说话留点儿神。”凯尔低下头,好像很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手变成了拳头,然后才摊开了手掌。“你太小,还不懂。等你长大了,就会发现女人会怎样占男人便宜。我们上车吧。”

    他们往坐骑走去,刚走了一半,老凯尔又停下来,隔着车上的箱子盯着小男孩,说道:“我爱你妈妈,现在你知道这些就足够了。”

    骡子慢慢走上了村里的大路,老凯尔叹了口气,又说道:“我也爱你爸爸,我是多想念他呀。没有他搭档,不管是我独自在林子里,还是看着米斯蹄和比斯蹄在我前头走上小路,感觉都不一样了。”

    听到这里,提姆的心软了,对这个手上青筋暴突、垮肩膀的壮汉突然有了亲近感;然而,还没等这种感觉在心里扎下根,老凯尔又说起来了。

    “你在那个古怪的斯迈克老太婆那儿学了够多啦,书本啦数字啦,够了。她戴着面纱,浑身打战,我只想知道她拉完屎怎么能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

    提姆的心顿时一沉。他喜欢学习,也很喜欢寡妇斯迈克——面纱、打战,她的一切他都喜欢。听到有人这么残忍、这么粗鲁地谈论她,提姆只觉得难受。“那我该干什么?和你进林吗?”他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场景:他驾着父亲的木车,身边伴着米斯蹄和比斯蹄。那其实也不坏。不,一点儿也不坏。

    凯尔爆发出一阵狂笑:“你?进林?就你这个不到十二岁的小毛孩?”

    “马上就十二了,我的生日就在下个……”

    “就算你二十四,也没法在铁木道上伐木,因为你随你妈,一辈子都会是个小罗斯。”说完他又哈哈大笑。这话让提姆的脸火烧火燎的。“你不行,小子。我已经跟锯木厂说好了,给你找了份差事。你是小,但堆堆木板没问题。收割季一过,第一场雪之前,你就可以开工了。”

    “妈妈怎么说?”提姆拼命掩饰沮丧的口气。

    “她没说什么,这种事,她能懂什么。我是她丈夫,所以我说了算。”骡子默默前行,他猛地弹了弹骡背上的缰绳。“驾!”

    三天后,提姆下山去了树村的锯木厂,一起去的还有个德斯垂家的男孩——“稻草孩”威廉,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的头发几乎淡到无色。他俩都是受雇去堆木材的,但眼下都还用不上他们,只是偶尔兼职,至少起步时是如此。提姆牵出了父亲的骡子,它也得伸伸腿脚。于是,两个男孩并排骑行。

    “我还以为你说过,你继父不喝酒了。”他们经过基缇酒吧时,威廉说道。因为是中午,酒吧大门紧闭,小乐池里的钢琴也没动静。

    “他是不喝了。”提姆说,但他记得婚礼迎宾台旁的那一幕。

    “你当真?我大哥昨晚和几个兄弟出去喝酒,说看到一个寡妇儿子的后爹,我还以为是你继父呢,因为他们说那家伙醉得一塌糊涂,一直喝到趴在拴马栏上。”说完,威廉弹了弹他的缰绳,只要他觉得上了一匹好马,总爱这样耀武扬威的。

    真该让你走回村去,愚蠢的饭桶。提姆在心里说。

    那天晚上,妈妈的声音又惊醒他了。提姆一跃而起,分腿下床,但双脚刚落到地板上,他就僵住了。凯尔的声音很轻,但两个卧房间的墙很薄。

    “蠢女人,给我闭嘴。如果你吵醒了那小子,引他到这儿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她的哭声消停了。

    “一个不留神——不过是犯了个小错。我只想跟梅隆进去喝杯姜汁啤酒,听他讲讲新找到的木源,不知道是谁在我面前放下一杯杰克螺丝。我还没意识到自己喝的是烈酒,酒已经下肚了,然后我就走了。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你要相信我。”

    提姆又躺下来,希望凯尔说的都是实话。

    他仰面躺着,虽然看不到天花板,但睁着眼睛,还听到一只猫头鹰在叫,他想睡着,要不然就索性等曙光亮起。在他想来,如果女人和一个错误的男人缔结婚约,那系紧的丝带就不是婚戒,而是束缚。他只能祈祷母亲遭遇的不是束缚。他早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喜欢母亲的新丈夫,更别说去爱他了,但或许母亲可以喜欢、甚至去爱。女人是不一样的。她们的心更宽广。

    这些事徘徊在提姆的脑海里,当第一缕天光染白了天空,他才算睡踏实了。那天,妈妈的双臂上都有淤青。她和老凯尔共享的那间房里的床柱好像变得过分活跃了。

    满土节过去,就是翻土节,年年如此,无有特例。提姆和稻草孩威廉去锯木厂堆木材,但一星期只要去三天。领班是个正直的人,名叫鲁珀特·韦恩,他说如果这年的落雪不厚、拖来的木材够多——也就是说,像凯尔这样的伐木工能从森林里运来足够多的铁木树干,他们就能得到更多的工时。

    内尔的淤青消了,笑容也重返脸庞。提姆觉得,她的笑比以前更谨慎了,但总好过没有笑容。凯尔套好了他的骡子,去了铁木道,尽管他和老罗斯看中的木源都很棒,却依然没有人和他搭档。因此,他拖回来的原木没以前多,但铁木终归是铁木,总能卖出个好价钱,起码能赚回些碎银,而不是酬金单。

    有时候,提姆会琢磨——通常是在锯木厂那长长的带篷木棚里滚圆木时——如果继父在森林里撞到了毒蛇或是锥齿猥,他和母亲的日子是不是会变得更好?甚至可以是负痋——那些恶心的飞虫常常被称作“子弹鸟”。伯恩·凯尔的父亲就是被负痋的尖利鸟嘴扎透了身子才死的。

    提姆会心神不宁地赶跑这些可怕的想法,惊讶于自己的内心竟有这种阴暗的角落,藏着这等黑暗的念头。提姆敢肯定地说,他爸爸将会为此羞愧。也许,爸爸现在就为他羞愧呢,因为有人说过,那些去了路尽头空无境的人们洞悉一切秘密——活着的人互相隐瞒的所有秘密。

    至少,他没再闻到继父的口气里有酒味,也没再听到什么传闻——不管是稻草孩威廉还是别人,都没再讲起老基缇关门上锁时老凯尔已醉得翻江倒海。

    他许下诺言,也信守了诺言。提姆在心里说。床柱也不会在妈妈的房间里到处乱晃了,因为她不再有那种淤青了。日子走上正轨了。这是值得牢记的事。

    去锯木厂干活的那些日子里,等他回到家,母亲已把晚餐炖在炉灶上了。老凯尔会晚一点回来,先去小屋和谷仓间的泉水边洗净双手、双臂和脖颈上的木屑,然后再囫囵吞下他的晚餐。他的饭量大得惊人,刚要了第二碗又要第三碗,内尔都得及时地递上。干这些事时,她是一言不发的;就算她出声,她的第二任丈夫也只是含糊地闷吼一声以作答复。吃完饭,他就会进后屋待着,坐在他的大箱子上,抽烟。

    提姆会在石板上做作业,因为寡妇斯迈克仍然会布置算式题给他,有时候他抬起头来,就会看到凯尔的眼神透过烟斗里喷出的烟,直勾勾地盯着他看。那种凝视会让人坐立难安,所以,提姆就把石板带出屋外,哪怕树村的天气已经变凉了,夜色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来得更早。

    有一天,母亲也出了屋,在门廊台阶上坐下来,把他搂在怀里。“明年你就可以回私塾上斯迈克夫人的课了,提姆,这是我给你的保证。我会说服他的。”

    提姆对她笑了笑,也谢了她,但他心里一清二楚。明年,他会依然待在锯木厂,但那时候他就算大人了,不仅可以堆木材,还可以扛木板,每星期也不止干三天活,而是做满五天,甚至六天!那样一来,做算式题的时间就会更少。后年,他会一边扛木板,一边学刨木,接着就和大人们一样用摆式锯。再过几年,他就会是不折不扣的大人了,回到家的时候累得半死,就算她仍然愿意借书给他,他也没力气再读了,算式题培养出的理性思考方式也会渐渐淡化。于是,长大成人的提姆·罗斯吃饱了面包和肉就会上床打呼噜,再无别的想法。他还会开始抽烟斗,搞不好也去尝尝啤酒或烈酒的滋味。他会眼看着母亲的笑颜逐渐苍白,眼眸失去光芒。

    所有这些,都要感谢伯恩·凯尔。

    收割季一眨眼就过去了;猎女月渐而暗淡,又回复到了蜡白色的弓形月;翻土季的第一阵大风从西面呼啸而来。康文纳特大人好像永远也不会来了,却又突然在冷风中出现在树村里,挺坐在他的高头黑马背上,好像骷髅死神汤姆那样精瘦如骨。沉甸甸的黑披风在他身畔飘飞,好像蝙蝠的阔翼。宽边黑帽和黑袍一样黑,压在帽檐下的脸庞泛出苍白的光泽,他不停地左顾右盼,记住这里多出了一道新栅栏,那里的牲口群里多出了一两头牛。村民们心有怨怒,却不敢声张,只能交钱,交不出的话,他就会以蓟犁的名义收回你的田亩和家园。也许在古时候,有些人会私下里说这是不公平的,税金太高了,亚瑟·艾尔德早已仙去(假定他真的存在过),村里人却向康文纳特缴了十多重税——有人用银子,有人用鲜血。也许,有些人早就在盼“好人”出道了,只有好汉揭竿,才能壮起他们的胆,才能对康文纳特说出:别再要钱了,别再得寸进尺了,世界已变样,不再如当初。

    也许会有那么一天的,但不是在这一年,也不是其后的若干年。

    那天下午,天色已沉,低垂的云团颤颤巍巍掠过天空,金黄的玉米秆在内尔的小花园里哆哆嗦嗦,像嘴里的牙磕磕碰碰。就在老罗斯亲手竖起的门柱间(提姆守在一边观望,有求必应),康文纳特先生踢了踢高头黑马的肚子,黑马慢悠悠地踱步向前,庄严地迈向前门台阶,几步之后,稳稳地停在台阶前,点了点马头,弯下了马脖子。老凯尔站在门廊上,却还得仰头去看访客那张惨白的脸孔。凯尔抓着帽子,扣在胸前,稀疏的黑发在头顶飘摇(第一缕灰色已经显形,好歹,他也快四十了,很快就将老去)。内尔和提姆在他身后,相伴站在门口。她单臂搂住儿子的肩膀,手指紧紧抓住他,仿佛很担心康文纳特大人会把他偷走(或许是母亲特有的直觉)。

    片刻之间,只有沉默,只听得到不受欢迎的访客的披风在风中猎猎翻飞,在屋檐下发出怪诞的回响。接着,康文纳特大人倾身向前,黑色的大眼睛好像根本不会眨动,就那样目不转睛地审视凯尔一家。提姆看到他的嘴唇红艳艳的,像妇人们用红茜草涂抹过那样。他从黑袍里取出一卷书,那可不是石板书,而是货真价实的羊皮纸书,只需轻轻一抖,就垂下来很长一段。他默默看了看,再把羊皮纸卷起来,放回黑袍的内袋里。接着,他转头去看老凯尔,这位一家之主畏缩在旁,垂头看着自己的脚。

    “凯尔,是吗?”收税人的声音粗糙又沙哑,让提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以前见过康文纳特,但离得很远;每当收税人定期巡访时,他爸爸总会提前安排好,不让提姆待在家。现在,提姆明白了原委。自己当晚肯定会做噩梦了。

    “是的,凯尔。”继父的声音颤颤巍巍的,但没有不悦。他费力地抬起眼帘,说道:“欢迎您,大人。祝您天长夜……”

    “行了,行了,总是这套。”康文纳特大人轻蔑地扬了扬手,打断了对方的致敬。此时,他黑色的眼神已经越过凯尔,望向他后面的人。“还有……罗斯,是吗?他们告诉我,三个罗斯现在只剩两个了,老罗斯不幸遇了难。”他的声音低沉至极,几乎听不出抑扬顿挫。提姆心想,就像在听聋子唱催眠曲。

    “是这样的。”老凯尔应声答道,他使劲地干咽了一声,提姆都能听得到,然后,他开始喋喋不休地讲:“他和我正在森林里,你知道吗,就在铁木道深处,我们在那儿有一片木源——我们挑中了四五棵树,都刻上了我们的名字,以示标记,我没有改动那些标记,因为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永远是我的搭档。那会儿,我们有点走散了,后来,我听到嘶嘶的声响。你听过就会懂,世界上只有该死的母龙吸气时才会发出那种声响,吸足了气,她就会——”

    “安静!”康文纳特大人说,“我只喜欢听‘很久很久以前’开头的故事。”

    凯尔又嘟囔起了别的话——大概只是恳请大人宽容大量吧——他肯定觉得说别的就会好一点。康文纳特大人抬起胳膊,搭在前鞍桥,俯身盯着他看。“我知道你把房子卖给卢本特·安德森了,凯尔先生。”

    “是的,他占了我便宜,但我——”

    尊贵的来访者又打断了他的话。“税金共有九块银子,或是一块铑金——我知道在你们这片儿地压根儿没有铑金,但我必须这么对你说,因为这毕竟写在最初的约法中。房屋买卖要缴一块银子,为了这栋房子——日落时让你有家归,毫无疑问,还在月升时让你的鸡巴有地儿藏——还得缴八块。”

    “九块?”老凯尔倒吸一口冷气,“九块?这太——”

    “太什么?”康文纳特大人用嘶哑粗粝的嗓音阻断他,“你的回答要谨慎,伯恩·凯尔,马赛厄斯之子,跛子皮特之孙。你可得加倍小心啊,因为——别看你脖颈挺粗,但我相信它可以被掐到很细。说实话,我真信。”

    老凯尔的脸变得煞白……当然,终究是不如康文纳特大人那样全无血色。“这太公平了。我只是想说这个。我去拿钱。”

    他走进屋子,拿来一只鹿皮钱袋。那本是老罗斯的钱袋,也是提姆的妈妈在满土节前哭泣时掩藏的那只钱袋——哪怕老罗斯不在了,那时候的日子似乎也比现在好。凯尔把钱袋递给内尔,让她数出九块宝贵的银两,倒在他手心里——简直无需细数,他们统共有的钱也不过如此,甚至要加上提姆打零工挣来的散钱。

    这时候,尊贵的来访者默默地坐在高头黑马上,但当老凯尔要迈步走下台阶、把银子递给他时,康文纳特大人摇了摇头。

    “你就待在那儿。我要让那男孩把钱给我,他很漂亮,我在他脸上也看得到他父亲的面容。唉,看得真清楚啊。”

    提姆从老凯尔手里接过两大把银钱——那么重!耳边还响起老凯尔压到最低的嗓音:“笨头笨脑的臭小子,你给我小心点,别掉了!”

    提姆走下门廊的台阶,像个在梦游的小孩。他高高地端平两只盛着银钱的手,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康文纳特大人已经抓住他的手腕,把他拉上了马背。提姆看到那副马鞍精工细雕,鞍首、鞍桥上银纹缭绕:有星辰日月,还有冷火倾泻的银杯。与此同时,他发现两个手心的银钱都不见了。康文纳特大人拿走了钱,可提姆完全不记得他是何时拿走的。

    内尔尖叫一声,想要往前跑。

    “抓住她,别让她动!”康文纳特大人大吼一声,这喊声就在提姆的耳畔,他简直要怀疑这一边的耳朵要聋了。

    凯尔抓住妻子的肩膀,粗暴地把她往后拽。她挣扎不得,扭倒在门廊的木板地上,长裙在她的脚踝边鼓动如风。

    “妈妈!”提姆喊道。他试图跳下马鞍,但康文纳特大人轻而易举地就挟住了他。他闻到野火烤肉和陈旧汗渍的气味。“老老实实坐好,小提姆·罗斯,她没事的。瞧,她站起来时多敏捷啊。”内尔确实站了起来,他又对她说道:“女士,不要激动,我只想和他说几句话。难道我会伤害自家领土的未来纳税人吗?”

    “你敢伤他一根毫毛,我就杀了你,恶魔!”她说。

    凯尔朝她挥了挥拳头。“闭嘴!笨女人!”面对拳打,内尔没有退缩。她的眼里只有提姆,只看到他坐在高高的黑马上,坐在康文纳特大人的身前,黑衣人的双臂像一道箍环绕在她儿子的胸前。

    康文纳特大人面带笑容地低头看着门廊里的这两人,一个依然高举拳头,另一个泪流满面。“内尔和凯尔!”他不无挑衅地叫起来,“快快乐乐凑一对儿!”

    他用膝盖蹬了蹬,黑马转了一圈,慢慢踱步到了院门口,那双铁箍般的胳膊始终紧紧揽着提姆的胸膛,恶臭的呼吸喷在提姆的脸蛋上。走到门口时,他夹紧了膝盖,黑马停步了。他悄悄地在提姆的耳边——刚才的耳鸣尚未消退——说道:“小提姆,喜欢你的新爸爸吗?要说实话,但要轻轻地说。这是我们的小秘密,他们没份儿。”

    提姆不想转身,不想让康文纳特大人的苍白脸孔贴得更近,但说出心声的诱惑让他欲罢不得。所以,他转过身来,贴着收税人的耳朵轻轻说道:“他喝了酒就会打我妈。”

    “现在还喝吗,他?好吧,我可不觉得这有什么稀奇的。他的爸爸岂不是也打他的妈妈?孩子耳濡目染什么,长大就会有什么习性,历来如此。”

    戴着手套的手将厚实的黑披风拉来,像盖上毯子那样裹住他们俩,提姆还感觉到,另一只戴着手套的手将一件小小的、硬硬的东西塞进了他的裤袋。“给你一样小礼物,小提姆。是把锁匙。你知道这把锁匙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提姆摇摇头。

    “这是一把魔法锁匙,可以打开任何锁,但只能用一次。用完一次之后,它就和尘土一样毫无用处了,所以,用的时候千万小心!”他大笑起来,好像刚刚讲完世界上最滑稽的笑话。他呼出的口气让提姆的肚子里翻江倒海。

    “我……”他咽了一口唾沫,“我没什么锁可以开。除了酒吧间和牢房,树村里没人上锁。”

    “噢,我认为你知道第三把锁在哪里。你不知道吗?”

    提姆盯着康文纳特大人深不见底的黑眼睛,什么也没说。不过,这个问题似乎值得他点点头。

    “你在跟我儿子说什么?”内尔在门廊里大声喊道,“恶魔!别往我儿子耳朵里灌迷魂药!”

    “别理睬她,小提姆,她很快就会知道了。她看得很少,但会知道得更多。”他咧嘴笑出了声,露出了很大、很白的一排牙齿。“这个谜语给你猜!你能猜出来吗?不能吗?没关系,答案会及时出现的。”

    “有时候他会打开它。”提姆悄悄地说起来,好像在梦里和人说话。“把磨刀石拿出来。因为斧头刃总要磨利的。但用完了他会把它再锁上的。晚上,他喜欢坐在上面抽烟斗,好像那就是一把椅子。”

    康文纳特大人没有问“它”是什么。“他是不是每次经过都忍不住抚摸它,小提姆?就像别人抚摸最心爱的老狗那样?”

    当然,他会,但提姆没有说话。他没必要说了。他觉得,在这张惨白的长脸面前,他根本无法掩藏任何秘密。谁也藏不住。

    他是在戏弄我,提姆心想,我只是他在阴郁的日子里、在阴郁的村子里逗的小乐子,逗弄完了他就会拍拍屁股走人。但他是那种玩好了就把玩具砸烂的人。你只需瞧瞧他的笑容就知道了。

    “后几天晚上,我会在铁木道往下一两轮的地方露营,”康文纳特大人用那没有起伏的沙哑嗓音说道,“要骑上一会儿,但我真是听累了那些必须聆听的啰嗦事儿。森林里有负痋、锥齿猥和毒蛇,但它们不啰嗦。”

    你才不会累呢,决不会。提姆在心里说,别人会,你也不会。

    “如果你在意,就过来看看。”这次他没有坏笑,这一次,他像个淘气的小姑娘吃吃地笑。“当然,如果你敢。但你要记住,要晚上来,因为恶婆娘的儿子只要逮着机会就在白天睡一觉。如果你胆小,那就待在这里好了。对我来说无所谓。驾!”

    最后一句是对黑马说的,它又慢慢踱回了门廊,内尔十指绞缠地站在台阶上,老凯尔在她身旁怒目而视。康文纳特大人细长又强劲的十指再次攫住提姆的手腕——活像手铐——把他放下来。眨眼间,提姆双脚着地,抬头望着那张惨白的面孔、微笑着的红唇。锁匙落在他口袋的最底下,仿佛火烧火燎的。木屋顶上响起一阵隆隆的雷声,雨落下了。

    “领地感谢你们。”康文纳特大人说着,戴着手套的一根手指点了点宽边帽檐。说完,他调转马头,冲进大雨里。提姆看到的最后一样物事十分怪异:沉重的黑风衣撩起来时,他瞥见一个庞大的金属物件,系在康文纳特大人的行李包最上层,看起来很像一个洗手盆。

    老凯尔迈着大步下了台阶,抓牢提姆的肩膀,止不住似的摇晃他。雨水将凯尔稀疏的头发黏在脸颊上,再从他的胡须上滴下来。他和内尔滑进丝带圈时,他的胡须还是乌黑的,如今却已灰黑相间。

    “他对你说了什么?是不是关于我?你胡说了些什么?说话!”

    提姆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的头被摇得前后震荡,牙齿都快打战了。

    内尔跑下了台阶,“住手!松开他!你保证过你决不……”

    “别管闲事,臭婆娘!”他说着,侧过拳头就打了她一下。提姆的妈妈跌倒在泥泞中,暴雨已将康文纳特大人的马蹄留下的印记填平了。

    “混蛋!”提姆大叫一声,“你不能打我妈妈,你再也不许打她!”

    当凯尔给他也来了一记侧拳时,提姆好像没有立刻感到疼痛,只觉眼前白光一闪。白光闪退后,他才发现自己也躺在泥泞里,倒在妈妈的身边。他头晕目眩,耳内鸣响,但是,那把锁匙依然像块热炭,紧贴在他的裤袋里。

    “愿死神尼斯带走你们两个!”凯尔说着,大步走进雨里。走出大门他就向右拐,朝着树村短小的大路方向而去。直奔基缇酒吧,提姆毫不怀疑这一点。整个翻土季里,他都远离酒吧,至少就提姆所知是如此,但今晚,他肯定逃不掉了。提姆看了看母亲,她的脸也浸透了雨水,湿漉漉的头发弯弯曲曲地贴在脸上,被打红了的脸颊沾了泥巴,那是一张悲伤欲绝的脸孔,他看得出来,她也明白他的去处。

    提姆揽着她的腰,她搭着他的肩膀。他们互相搀扶着慢慢走上台阶,进了屋。

    到了厨房餐桌边,她几乎是瘫倒在椅子里。提姆提来水壶,倒了些水在脸盆里,又浸湿了一块布,轻轻地擦拭她的脸颊,那儿已经开始肿了。她把布在脸上捂了一会儿,又一言不发地把布递给他。他想让她高兴,便把布蒙上自己的脸。真凉,捂在被拳打的悸动的地方还挺舒服的。

    “这样也挺好的,你说呢?”她勉强自己用欢快的口气说道,“打完女人,扇完孩子,新丈夫跑去喝小酒。”

    提姆一时无语,不知道该怎么应声。

    内尔低下头,掌根抵着额头,瞪着桌子发呆。“我把事情弄得一团糟。我吓坏了,没办法动脑筋,但这不能算借口。我想,如果我们离开这里去讨生活,或许会更好的。”

    离开家园?抛弃田地?难道失去爸爸的斧头和幸运币还不够吗?不过,有一件事她说对了,真是一团糟。

    但我有了一把锁匙,提姆想到这里,忍不住用手指隔着裤袋去触碰它的形状。

    “他去了哪里?”内尔问道。提姆知道,她问的不是伯恩·凯尔。

    铁木道下去一两轮的地方。他会在那儿等我。

    “我不知道,妈妈。”如果没记错,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妈妈撒谎。

    “但我们知道伯恩去哪儿了,不是吗?”她笑了,又立刻收紧了笑容,因为一笑就疼。“他答应过米莉·雷德豪斯不再喝酒了,他也答应我了,但他太懦弱了。还是说……是因为我?是我逼得他去喝酒的,你说是吗?”

    “不是这样的,妈妈。”但提姆心里不是那么确定。不是像她说的那样——她不是整日唠叨的女人,也不是没有打扫房间,或拒绝男女天黑后同房共眠的那种事——但从别的角度看,或许是和她有关。有些事神秘莫测,他很好奇:裤袋里的锁匙能不能解开谜团?为了忍住再次去摸索的冲动,他站起来,走向食品柜。“你想吃点什么?鸡蛋?你想吃的话,我可以做炒鸡蛋。”

    她虚弱地笑笑。“谢谢你,乖儿子,但我不饿。我想,我还是去躺下吧。”她稍稍颤抖地站起身来。

    提姆搀着她进了卧房。她脱下沾了泥巴的、白天穿的裙子,换上夜晚穿的睡袍,这段时间里,提姆望着窗外,好像外面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当提姆转过身来时,她已经盖上被子躺好了。她拍了拍身边的床,他还小的时候,她总是这样示意他躺上来。那时候,爸爸也可能躺在她身边,穿着他那伐木工的长内衣,抽着自己卷的烟卷儿。

    “我不能把他推出门了,”她说,“如果我办得到,我会的。但既然系了丝绳,这个家更像是他的,而不是我的了。对女人来说,法律可以很残忍。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些,但现在……现在……”泪水又蒙上她的双眸,带出一种遥远而迷离的感觉。她很快就会睡了,这倒是件好事了。

    他吻了吻她没被打出血痕的半边脸,正准备起身,她却又拉住他。“康文纳特大人对你说了什么?”

    “他问我是不是喜欢继父。我不记得怎么回答他的了。我吓着了。”

    “他用黑袍子裹住你的时候,我也吓坏了。我以为他想骑马把你带走呢,就像传说中的红王那样。”她闭起眼睛,又很缓慢、很缓慢地睁开来,眼神里有了一种近乎恐怖的神情。“我还记得,我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他到我爸爸家来——黑马,黑手套,黑披风,马鞍上有银纹。他那张惨白的脸,害我做了好多噩梦——好长的一张脸啊!提姆,你知道吗?”

    他慢慢地摇摇头。

    “他甚至带着同一只银盆,绑在马后头,因为那时候我也看到了。那是二十年前的事儿啦——唉,二十多年眨眼就没了——可他的模样还是没变。他根本没有老。”

    她的眼睛又合上了。这一次没有再睁开,提姆轻轻地走出了卧房。

    确定母亲入睡了之后,提姆往屋后的小房间走去,老凯尔的大木箱就是搁在那儿的,笨笨方方的,就在存放脏衣服的小房间外,上面盖了一条老旧的毯子。他对康文纳特大人说,他知道树村里只有两把锁,他却答说,噢,我认为你知道第三把锁在哪里。

    他扯掉了毯子,盯着继父的木箱看。他时常抚摸它,好像它是他心爱的宠物,也时常在夜里坐在上面抽烟斗,后门开着,让烟雾散走。

    提姆匆匆跑回前屋——脚上只穿着长袜,不敢吵醒他妈妈——透过前窗往外看。院子里空无一人,雨天的小路上不见老凯尔的身影。提姆只想看这个。现在,凯尔应该已经坐在基缇酒吧里了,不管有多少酒都可以灌下肚去,直喝到不省人事。

    但愿有人揍他一顿,让他尝尝挨打的滋味。如果我年龄够大,我愿意亲自动手。

    他回到木箱旁,用穿着长袜的脚无声地踢了一下,然后跪坐在木箱前,从裤袋里掏出了那把锁匙。那是把很小的锁匙,只有半块银子那么大,在他的指尖感觉滚烫滚烫的,好像它是有生命的。木箱前壁的黄铜锁上的锁眼要大得多。他给我的锁匙根本开不了这把锁,提姆心想。然后,他又想起康文纳特大人说过的话:这是一把魔法锁匙,可以打开任何锁,但只能用一次。

    提姆把锁匙插进锁眼,滑动起来十分顺畅,好像天生就该是为这把锁而存在的。他加了一点力气,锁匙顺畅地转动,但就在转动的时候,锁匙身上的热度瞬间冷却了。现在,夹在他指尖的锁匙不过是一块冷冷的金属。

    “用完一次之后,它就和尘土一样毫无用处了。”提姆口中念念有词,又环顾四周,好像已经看到老凯尔站在角落里,拖着阴沉沉的脸,两手握成了拳头。屋里没有别人,于是,他解开皮带,抬起了箱盖。铰链声吱吱呀呀,把他吓得一哆嗦,慌忙往后看。他的心越跳越凶,虽然那个雨夜很阴凉,他却感到额头沁出了汗滴。

    最顶上放着些衬衣和裤子,大多数都没叠好,乱塞一气。提姆心想(带着前所未有的悔恨,这种苦涩的感觉实在很新鲜),只要他叫她干,我妈妈就得把它们洗干净、修补好、叠整齐。可他谢过她吗,是用胳膊肘打、还是揍在脖子上、脸上来表示谢意?

    他把衣服抽出来后才发现,是衣服下面的东西让这个箱子这么沉重。凯尔的父亲曾是个木匠,早年的工具都在箱子里收着。不需要大人说,提姆就知道这些东西很值钱,因为它们都是金属打造的。他本可以把它们卖掉去缴税金的,我发誓,他从来都不用它们,也可能根本不知道怎么用。他本可以把它们卖给会用这些工具的人——比方说,“长指甲”哈格提——缴完税还能剩下许多钱。

    有一个词最适合形容这种人的这种行为,多亏了寡妇斯迈克的教导,提姆才知道这个词:守财奴。

    他试图把工具箱提出来,但一开始实在提不动。对他来说太重了。提姆把锤子、螺丝刀和磨刀石一样一样搬出来,搁在衣物上面。这下就提得动了。工具箱下面有五片斧子头,足以让老罗斯气呼呼地拍额头,那是他表示惊叹的方式。精打的钢片上有锈点,提姆可不想用大拇指去试探那些刀刃有没有钝。内尔的新丈夫偶尔磨磨他现在用的斧子,却很久都懒得去照料这些多余的斧刃。等他需要用它们的时候,它们说不定都没用了。

    箱子的角落里塞了一只鹿皮小袋,还有一样东西用上好的麂皮包覆着——提姆拿起它,揭开麂皮布,里面露出一张甜美微笑着的女人像。丰盛的黑发垂荡在她的肩头。提姆不记得米莉森特·凯尔了——她去往谁都终究逃不过的空无境时,他大概只有三四岁——但他知道,那就是她。

    他把小人像包好,放好,又拿起那个小袋子。他用手摸了摸,觉得里面只有一样东西,很小,但挺重的。提姆用手指把抽绳拉开,把袋子底朝上。雷鸣声又隆隆震响,提姆吓得浑身一颤,而压在凯尔的木箱底的那件东西也刚好掉落在提姆的手里。

    那是他父亲的幸运币。

    提姆把每一样东西照旧归位,除了属于他父亲的那一样。先摆好工具箱,再把木匠工具一样一样放回去,最后堆上衣物。他重新系好了皮带。一切都办妥了,但当他转动银锁匙时,它却不能动了,没法再扭动锁芯了。

    像尘土一样无用了。

    提姆站起来,还用那块老布把木箱子盖上,并用手摩挲了几下,尽量让它看起来和原先一样。大概会有用吧。他经常看到继父拍拍木箱,然后坐在上面,但很少看到他打开木箱,就算打开,也只是为了拿出磨刀石。短时间内,提姆的夜探或许不会被发现,但他心里清楚,不会永远不被发现的。早晚会有那么一天——也许会在下个月,但更可能是下星期(甚至明天!),老凯尔就会需要磨刀石,或突然想起来他除了随身包里的那些衣服,还有几件别的可以穿。他会立刻发现箱子的锁被打开了,假如他伸手去探鹿皮小袋子,就会发现里面的硬币不见了。接下去呢?接下去,他的新妻子和继子就会好好挨一顿打。恐怕是很吓人的那种打法。

    那让提姆提心吊胆,但盯着那枚吊在一段银链上的、万分眼熟的红金色硬币,他感受到人生中第一次彻心彻肺的愤怒。那不是小男孩虚张声势的赌气,而是一个男子汉才有的暴怒。

    他曾经问过老德斯垂,龙会怎样对付一个人?会疼吗?会不会留下……某些部分?农场主看得出提姆的悲痛,便慈祥地揽住他的肩膀。“不会疼,也不会留下什么的,孩子。龙的火焰是最灼热的——就和地心的岩浆那么灼热,我们这儿往南很远的地方,有时候,岩浆会从地下冒出来呢。传说都是这么说的。被龙火喷到的人会在一秒钟内被烧成细灰——衣服,靴子,皮带,所有的一切眨眼间就不见了。所以,如果你是想问你爸爸有没有受苦,那就别多虑啦。对他来说,顷刻之间一切都结束了。”

    衣服,靴子,皮带,所有的一切。可是,爸爸的幸运币甚至没有弄脏,银链的每一节也都是完好无损的。可是,爸爸连睡觉时都不会摘下它的。那么,老杰克·罗斯到底遭遇了什么事?为什么这枚幸运币会在凯尔的木箱里?提姆有了一个可怕的主意,他想起来,有人会告诉他这个可怕的主意是不是正确的,他认得他。也就是说,如果提姆够勇敢的话。

    要晚上来,因为恶婆娘的儿子只要逮着机会就在白天睡一觉。

    现在就是晚上,至少天已经黑了。

    他妈妈还在沉睡。提姆在她身边放下了石板,上面写着:我会回来的。别担心我。

    当然咯,没有哪个男孩能明白:当这种话写给母亲时,再多保证和安慰都是没用的。

    提姆不想招惹凯尔的骡子,随便哪一头都是臭脾气。他爸爸养的那两头母骡都是从小善养的,脾气都很好。米斯蹄和比斯蹄都很温顺,没有被阉割,理论上是为了繁殖,但罗斯这么做更是为了保存它们的好脾气。“不想这事,”当提姆大到会问这种问题了,老罗斯曾经告诉他,“像米斯蹄和比斯蹄这样的动物不是用来生养后代的,就算交配,它们也几乎不可能生产出像样的后代。”

    提姆挑中了自己一直很喜欢的比斯蹄,牵着缰绳走出了马道,继而翻身骑上没有马鞍的骡背。现在他的脚差点儿就要蹭到地面了,以前,他的腿脚不够长,只能到骡身的一半,他爸爸得托着他才能骑上去。

    比斯蹄一开始无精打采的,垂着耳朵,走得有点吃力,当雷声渐退、雨水变得稀稀落落后,它才重新抖擞精神。比斯蹄不习惯晚上出来,但自从老罗斯死后,它和米斯蹄被圈得太久了,它好像也有点迫切……

    也许他没有死。

    这个念头像飞天的流星般猛然冲进提姆的头脑,有那么片刻,他被这种希望震得晕眩。老罗斯可能还活着,就在无尽森林里游荡呢——

    是啊,月亮还可能是绿奶酪做的呢,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不是这样说的嘛。

    死了。他的心里是明了的,就如同,如果老罗斯还活着,他的心也会明了的。妈妈心里也是知道的。她应该明了,并且决不嫁给那个……那个……

    “那个混蛋。”

    比斯蹄的耳朵抖了抖。他们走到了大道尽头,刚刚经过寡妇斯迈克的家,森林的气息越来越浓郁了:花木的清香里带一点辛辣味,更浓重的铁木沉香萦绕其中。一个小男孩独自骑行,走上了铁木道,连柄斧头都没有,完全没有防御力,这俨然是疯狂的做法。提姆明白,但还是一心一意地往前走。

    “爱打人的大混蛋。”

    这一次,他骂得很轻声,几乎闷在了肚子里。

    比斯蹄认得路,沿着树村大路走到花木林尽头时,路变窄了它也没有丝毫犹豫;铁木道的边缘再次收窄时,它也没有犹疑。不过,当提姆意识到自己当真进入了无尽森林时,他勒住了缰绳,在背包里好好翻了一通,总算找到了出门前从谷仓里顺手带出的一盏小煤灯。灯座上的锡制小灯泡里灌满了煤油,沉沉的,他估摸着至少能点亮一个小时。如果他省点用,说不定两个小时都够了。

    他在大拇指上擦亮了一根火柴(这是爸爸教给他的小戏法),转动旋钮,让灯泡升到煤灯细长的瓶颈里,再把火苗凑近点灯槽——人们都叫这条细缝“玛丽门”。一簇蓝白色的火焰亮起,灯点燃了。提姆把灯提高,喘了口气。

    以前,他跟着父亲来过铁木道,来过好几次了,但从没晚上走到这么深,现在,眼前的光景已足够让他考虑掉头折返了。在最接近文明村落的这一带,最好的铁木都被砍伐了,只剩下粗矮的树桩一截截竖立着,但还余下很多参天大树,高耸在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小母骡的头顶。又高又直,就像葬礼上的曼尼族长老(提姆在寡妇的书里见过这样一幅画),在它们高不见顶的威慑下,他那盏小灯的光亮简直微不足道。铁木树干的底部四十英尺非常光滑,再往上,分枝犹如高举的手臂指向天空,在窄小的铁木小径上投下纵横交错的树影。因为在人行高度上没有分枝,只有又黑又粗的树干,走在林间是没问题的。当然,也可能冒出来一段尖利的树桩,割破你的喉咙。不管是谁,只要笨到在铁木道上漫不经心地游走——或是更贸然地走到深处——就会很快迷失在迷宫般的林子里,并可能饿死。当然,前提是他没有被野兽吃掉。仿佛是为了验证这种思路,黑漆漆的树林里传来了某种大动物发出的声音,好像在嘶哑地嗤笑。

    提姆自问,到底在这里干什么?明明有一张温暖的床铺着干净的床单,在他从小到大生活的小木屋里等着他。然后,他抚摸了父亲的幸运币(已经吊在他的颈项上了),心意便坚决了。比斯蹄开始左顾右盼,好像在问:接下去呢?往哪条路走?向前还是向后?你是老板你说了算。

    提姆不敢肯定熄灭油灯后自己还有没有胆量挺进黑暗,他想把灯油攒到关键时候再用。虽然他已经看不到铁木了,但可以感觉得到它们从四面八方挤来。

    不管怎样,都要继续往前。

    他用膝盖夹了夹比斯蹄的肚子,嘚嘚嘚地喊了几声,比斯蹄就继续往前走了。从它顺畅的步态来看,提姆知道它是沿着右手边的车轮印在走。它也用这种平静告诉他,它没有感觉到危险。至少目前还没有,不过,说实话,骡子怎么能感知危险呢?照理说,应该是他来保护它才对。无论如何,他是老板他说了算。

    噢,比斯蹄,他在心里说,但愿你是知道的。

    他到底走了多远?到底还要走多远?在他的疯劲儿消失之前,他还会走多远?在这个世界上,他是妈妈唯一的爱和依靠了,所以,还有多远?

    他觉得,把花木林的芳香抛在身后之后,自己已经骑行了十轮、甚至更远,但他心里清楚。他也很明白,听到的“沙沙沙”是翻土季风吹在高高分枝间的声响,并不是空嚼着嘴巴、找寻夜宵吃的无名怪兽跟在他后面的脚步声。他明明是知道的,可为什么风声听来这么像喘息声呢?

    我数到一百,就让比斯蹄往回走,他这样对自己说,但当他数到一百了,黑漆漆的周遭还是没有给他和勇敢的小母骡(还有跟在身后、越来越近的无名怪兽,他那不争气的脑瓜硬要这么想)什么新的动静,于是,他决定再数两百。结果,当数到两百八十七的时候,他听到一根树枝折断的脆响。他拧亮灯火,高高举起,照向四周。可怖的黑影好像要挺起身,继而冲向前攫住他了。还有,灯光一闪,是不是有什么匆忙退出光影?他是不是看到了一只红色的眼睛?

    当然没有,但是——

    提姆猛吸了一口冷气,把煤气灯拧灭,嘚嘚嘚地喊起来——第一次甚至没嘚出来,第二次才行。之前一直很平静的比斯蹄现在似乎很紧张,不愿意往前走了。但它真的是相当温顺、相当听话的好骡子,听到主人的指令,它放弃了自己的意志,重新举步前行。提姆继续数数,没过多久就数到了两百。现在开始我要倒着数,数到零,如果还是没有看到他,我真的要回去了。

    倒着数,数到十九的时候,他看到一星橘红色的火苗在左前方跳了一下。那是营火,提姆毫不犹豫地判断出那是谁点起的。

    跟着我的怪兽根本不是在我后面,提姆心想道,它是在前面。你的火光或许算是营火,但也是我刚刚看到的那只眼。红色的眼睛。我应该趁早回头。

    接着,他碰到了抵在胸口的幸运币,继续前行。

    他重新拧亮灯火,举高。有许多被当地人称作“短截”的小径以铁木道为主干地四散开去。就在他的正前方,有一块钉在低矮桦木上的木板标示了一条短截小径,字迹潦草地写着考辛顿—玛奇利。提姆认得这两个人。皮特·考辛顿(那年也惨遭不幸)和厄内斯特·玛奇利都是伐木工,以前时常来罗斯的木屋吃晚餐,罗斯一家三口也常常到他们家去吃饭,不是考辛顿家,就是玛奇利家。

    “都是好人,但他们走不远。”有一次吃完饭,老罗斯对儿子说过,“靠近花木林的地方还剩着很多不错的铁木,但真正的好家伙——最结实、最纯粹的铁木——都在森林的深处,铁木道的尽头、靠近法戈纳德的边境线的地方。”

    也就是说,我其实只走了一两轮,只不过,黑暗让人有了各种错觉。

    他敦促比斯蹄走上“考辛顿—玛奇利短截径”,不到一分钟,就走到了一片林中空地,只见康文纳特大人坐在一截断木上,面前是一堆烧得很旺的营火。“嘿,这不是小提姆吗,”他说道,“算你有种,哪怕再过两三年你的小蛋蛋上才能长出毛来。过来,坐下,喝点汤。”

    提姆没有十足的把握,要不要喝他的汤?这个古怪的陌生人的晚餐是吃什么的呢?但他今天晚上什么都没吃,搭在营火上的汤锅飘出肉香,让他垂涎欲滴。

    康文纳特大人好像一眼就能读懂这位小访客的表情,知道他心里七上八下的,便说道:“小提姆,汤里没下毒。”

    “我知道没有。”提姆说着……但既然都扯到毒药了,他反而不确定了。反正,他眼看着康文纳特大人往锡盘里舀了一大勺汤,也接过了他递来的锡勺,勺子歪歪斜斜的,但很干净。

    晚餐没什么神秘的,炖的是牛肉、马铃薯、胡萝卜和洋葱,汤底是鲜美的肉汁。提姆蹲坐在地,一边吃,一边看比斯蹄谨慎地挨近康文纳特大人的黑马。那匹已成年的公马轻快地碰了碰温顺的小母骡的鼻头,然后就转身走向(提姆觉得,那姿态挺倨傲的)康文纳特大人洒在地上的一堆燕麦——考辛顿和玛奇利留下的木屑片都被细心地拣出去了。

    提姆吃饭的时候,收税人没有和他交谈,而是一心一意地用脚后跟在土里踢,踢出了一个小坑。旁边就搁着那个系在陌生人行李后面的银盆。关于母亲说的话,提姆觉得难以置信——一个用银子打造的盆该值多少钱呀!——可它看起来确实是银的。到底要熔多少块银子,才能做出这个东西?

    康文纳特大人的鞋跟踢到了一截树根。他从披风下摸出一把刀——几乎和提姆的前臂一样长——干净利索地割断了树根。接着,他继续踢,哒、哒、哒。

    “你为什么要挖洞?”提姆问。

    康文纳特大人抬起头,缓缓地现出一个笑容。“等一会儿,说不定你就会找到答案。也可能不会。我认为你会。你吃完了吗?”

    “吃完了,我说谢了。”提姆连拍三次喉头,以示谢意。“很好吃。”

    “好。亲吻一时,煮饭一世——曼尼人如是说。我看到你在欣赏我的盆。很漂亮,是不是?那是伽兰的古董。在伽兰,真的有龙,无尽森林的深处也依然有龙火喷腾,我敢肯定。小提姆呀,你已经学到一点了。狮子成群,有霸气;乌鸦成众,有杀气;貉獭抱团,有戾气;骄龙上天,有火气。”

    “龙的火。”提姆念叨着,玩味着。他猛然悟出了康文纳特大人话里的意思。“如果无尽森林里的深处有龙——”

    没等他说完,康文纳特大人就打断了他。“吧啦吧啦,咿咿呀呀,别提那些想象的场面啦。眼下的事就要搁在眼下,你拿上盆,给我取点水来。这片空地走到头,你就会看到水的。你得带上你的小提灯,因为营火照不到那么远,而那些树里还住着一条大蛇。它鼓得可厉害呢,也就是说,它刚吃饱没多久,但换做是我的话,决不会在它眼皮底下取水。”他又笑了一下。提姆觉得那是邪气的坏笑,但也不意外。“不过呢,对于一路只有父亲的小骡子作伴就敢来无尽森林的小男孩来说,想怎样就怎样。”

    盆确实是银的;那么重,不可能是别的材质。提姆笨拙地把盆夹在胳肢窝下,用另一只手举高了煤气灯。快走到空地尽头的时候,他开始闻到一种难闻的腥味,还听到一种低沉的声响,好像有很多张小嘴在咂巴不停。他停下了脚步。

    “先生,你不会想要这里的水。脏了。”

    “别跟我说我想要什么或不想要什么,小提姆,你只管把盆装满水就成。还有哦,记得我跟你说的大蛇,就算我求你了。”

    男孩跪下来,把盆放到身前,又瞧了瞧泥泞不堪的小溪流。水里尽是又肥又白的小虫子,黑色的头大大的,和身体简直不成比例,细长的虫身前顶着一颗颗大眼珠。它们像是水蛆,而且,好像正在争食。提姆细看了一番,突然明白过来,它们是争食对方的身体。刚刚吃过的炖肉让他直犯恶心。

    这时,头顶上的声音听来像是有一只手顺着砂纸往下滑。他把煤气灯举高了一点。在他左侧的那棵铁木上,有一条巨大的红蛇挂在最低矮的分枝上。矛头形的蛇头比他妈妈厨房里最大的壶还要大,正冲着提姆。琥珀色的蛇眼里,细缝般的黑色瞳仁昏昏沉沉地盯着他。分叉的红信子突然伸出来,摆动了几下,又突然缩了回去,发出一种黏糊糊的声响。

    提姆尽可能快速地让银盆舀满臭水,但因为神思都被头顶上那虎视眈眈的动物夺走了,不经意间,几条虫子爬上了他的手,一登陆就要开咬。他又痛又恶心地轻喊了一声,慌忙把它们掸掉,这才捧着盆回到了营火边。他走得很慢、很小心,心念着别洒了一滴,因为这盆脏水里有太多活物蠕蠕动动。

    “这要是用来喝,或是洗……”

    康文纳特大人看着他,脑袋扭向一边,等他把话讲完,但提姆没再往下说。他只是把盆在康文纳特大人身边放下来,这时,他好像已经忙完了,不再用脚后跟挖莫名其妙的地洞了。

    “不是用来喝,也不是用来洗,但我们如果愿意,也可以试试。”

    “先生,别开玩笑了!这水太脏了!”

    “这个世界就是脏的,小提姆,但我们懂得如何应付,不是吗?我们呼吸这个肮脏世界的空气,吃肮脏世界的食物,做肮脏世界里的肮脏事情。是的。是的,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没关系。老伙计。”

    康文纳特大人指了指盆里的脏东西,又到他的随身包袋里翻了一会儿。提姆看着虫子吃虫子,厌恶至极,却又好像看入了迷。会不会到最后,只留下一只虫子——最强悍的那一只?

    “啊呀,找到了!”康文纳特大人取出了一根钢棒,白色的棒尖看似象牙做的。他蹲下身来,这样一来,他俩就能在内容生猛的水盆上方面对面平视了。

    提姆瞪着那只戴着手套的手捏着的钢棒。“这是根魔杖吗?”

    康文纳特大人显然思索了一下。“我想应该算吧。虽然它最初是用作一辆道奇的变速杆。那是美国人的经济实用车,小提姆。”

    “美国是什么?”

    “一个很多白痴爱玩具的王国。这和我们的主题没有关系。就算你们没福气享用那些东西,但你得知道,还要告诉你的子子孙孙:到了某些人手里,任何物体都可以有魔力。好了,仔细瞧!”

    康文纳特大人把披风往身后甩了甩,露出了胳膊,将魔杖举在满是臭虫、浑浊不堪的水盆上挥动了一下。提姆瞪大了眼睛,眼睁睁地看到所有虫子都不动弹了……浮到了水面上……消失了。康文纳特大人又挥动了一下魔杖,水也不再浑浊了。看起来,这水显然是可以喝的了。提姆亲眼看到清水映出了自己瞠目结舌、低头痴看的那张脸。

    “众神啊!你究竟——”

    “别说话,笨孩子!哪怕对水有一点点骚扰,你就会什么都看不到!”

    康文纳特大人将那根临时充数的魔杖挥动了第三次,提姆的倒影也不见了,就和刚才的虫子和浑水一样。取而代之的颤动着的图景,竟是提姆家的小木屋。他看到了母亲,也看到了伯恩·凯尔。凯尔正从放着大木箱的后屋步履不稳地走进厨房。内尔站在炉灶和餐桌之间,穿着刚才提姆看到过的那条睡袍。凯尔的眼睛红通通地鼓凸着。他的头发湿乎乎地贴在额头上。提姆一看就明白了,就好像他不是在盆里看、而是亲身在那间屋子里,这时的凯尔肯定是一身酒臭,闻都可以闻出来他喝了多少杰克螺丝。他的嘴巴在动,提姆一看形状就猜得出他是在说:你怎么打开了我的箱子?

    不!提姆真想大喊一声,不是她,是我!但他的嗓子眼好像被堵住了。

    “喜欢吗?”康文纳特大人悄悄地问道,“你是不是很喜欢这档节目呀?”

    内尔先是退缩,背靠到了食品柜门,又转身想跑。但还没等她跑开,凯尔就一手攫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揪住了她的头发。他狠命地摇晃她,好像她只是个碎布娃娃,继而狠狠地把她摔向墙壁。他在她身前来回摇摆,好像马上就要摔倒了。但他没有倒下,反而在内尔再想逃开的时候,顺手抓起水槽边那只沉重的陶罐——正是提姆用来倒水、想帮她缓解伤痛的那只罐——朝着她的前额中央砸了下去。罐子破了,他的手里只剩了把手。凯尔扔掉它,再次揪住他的新婚妻子,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她身上。

    “不!”提姆尖叫。

    他的呼气拂过睡眠,幻象即刻飘散无踪。

    提姆跳起来,冲向比斯蹄——它正讶异地瞧着他。在他的脑海里,杰克·罗斯之子早已在铁木道上飞速骑行,用脚后跟拼命地敦促比斯蹄快点跑,跑出它的全速为止。但在现实中,他跑了还没三步远,就被康文纳特大人拦住,又把他拖回了营火边。

    “吧啦吧啦,小提姆,不用十万火急!我们的闲谈刚刚开始,要结束还早呢。”

    “放开我!万一他已经打了她,她就快死了!除非……这只是个魔法?是你耍的小把戏吗?”提姆心想,如果真是他的恶作剧,对深爱母亲的小男孩来说,实在是最恶毒的玩笑了。但是,他还是希望这只是个魔法。他希望康文纳特大人会大笑一通,说,这次我可真是牵着你的鼻子走呀,是不是,小提姆?

    康文纳特大人摇摇头。“没有开玩笑,也不是魔法,因为这个盆从来不撒谎。恐怕,事情已经发生了。醉酒的男人会对女人下狠手,不是吗?但你再看一次。这一次,你可能会找到些许安慰的。”

    提姆在银盆里屈下了双膝。康文纳特大人用钢棒在水面上弹了一下。似有一阵微微的薄雾笼在水盆上了……或许,只是提姆的眼花了,因为眼睛被泪蒙住了。无论是什么原因,含糊不清的那层感觉消淡了。现在,他在浅浅的水里又看到了小木屋的门廊,好像有个没有脸孔的女人倾在内尔身上。在这个女人的帮助下,内尔慢慢地、慢慢地站起来了。没有脸孔的女人搀扶着内尔转向前门的方向,但见她痛苦地挪着颤抖的步子往门口走去。

    “她还活着!”提姆喊出声来,“我妈妈还活着!”

    “她是活着呢,小提姆。伤痕累累但不屈不挠。好吧……就算有一点屈背吧。”他噗嗤一声笑出来。

    这一次,提姆没有朝水盆里喊叫,而是朝向正前方,所以幻象没有消失。他明白,在帮他妈妈的女人好像没有脸孔是因为她戴着面纱,摇晃不定的幻象边缘还能依稀看到一头小骡子,那就是她的坐骑:小阳光。他喂过它、洗刷它很多次了,还常带它遛弯儿。在树村小私塾里的很多学生都会这么做;他们的女校长也会称之为“交学费”的一种方式,但提姆从没见过她当真骑过它。要是你问他,他肯定会说:她大概连骡子都骑不了。因为她总是打颤。

    “那是寡妇斯迈克!她怎么会在我们家的?”

    “也许你会亲口问她的,小提姆。”

    “是你用了什么办法让她去的吗?”

    康文纳特大人微笑着摇摇头。“我是有很多嗜好,但拯救悲苦少妇不算其一。”他弯腰凑近银盆,帽檐遮住了他的脸。“哦,我的天呀,我相信她仍然很悲苦呢。这也不奇怪;这顿暴打可不轻呢。人们常说看眼睛能看出真相,但要我说,真相都在手上。看看你妈妈的手,小提姆。”

    提姆也弯下腰去看。在寡妇的搀扶下,内尔伸着十指,摸索着穿过门廊,但她没有朝门口去,却眼看着要撞上墙了,其实门廊并不宽,门口就在她跟前。寡妇帮她调整了方向,两个女人这才一同走进门里。

    康文纳特大人的舌头在上牙床上弹出哒哒的怪响。“小提姆,情况不妙呀。拳头打在脑袋上,结果会很惨呢。哪怕死不了,也会留下重伤。持续的重伤。”他说的事情很沉重,但眼神里却闪现出不可理喻的欢悦。

    提姆却很难注意到这些。“我得走了。我妈妈需要我。”

    他再一次奔向比斯蹄。这一次,他差一点跑到一半了,康文纳特大人又把他揪了回来。他的手指像钢棒一样硬。“提姆,走之前——当然,你会带着我的祝福走的——你还有一件事要做。”

    提姆觉得自己就快要发疯了。大概,他心想道,我现在是躺在床上发着高烧、做着胡梦。

    “带着我的盆回溪边,把水倒掉。但不能倒在你取水的地方,因为那条大蛇对周遭的事好像越来越好奇了。”

    康文纳特大人拾起提姆的煤气灯,把灯光拧到最亮,并且举得高高的。现在,那条蛇几乎完全垂下了长长的身子。不过,剩下的三英尺——末端消失在了那矛头形的脑袋里——扬得高高的,来回甩动着。琥珀色的蛇眼一动不动地盯着提姆的蓝眼睛。蛇舌飞速地吐伸出来——嘶——刹那间,提姆看到了两颗长长的尖牙。在煤气灯投射出的光晕里,蛇牙反射出一道犀利的白光。

    “往它左边走,”康文纳特大人给他出主意,“我会陪你去,帮你望风。”

    “你就不能自己去倒吗?我想回去找我妈妈。我得——”

    “你妈妈不是我带你来这里的缘由,小提姆,”康文纳特大人好像突然变高大了,“行了,照我说的去做。”

    提姆捡起银盆,从左侧斜穿过林中空地。康文纳特大人还是高举小灯,走在他和蛇之间。大蛇跟着他们的移动方向而扭动身体,尽管铁木挨得很近,最低矮的分枝也交叠错综,它本可以轻松地跟过来,但最终也没有显露出这种企图。

    “这段树桩属于考辛顿—玛奇利的木源,”康文纳特大人好像一刻也不能停止说话,“你大概看到那块牌子了。”

    “嗯。”

    “能读会写的小男孩真是我们领地里不可多得的人才呀。”康文纳特大人越走越近,提姆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有朝一日,你会缴上一大笔税金呢——我一直认为你不会在今晚死在无尽森林的……明晚也不会……后天也不会。不过,为什么要杞人忧天呢,嗯?”

    “你知道这是谁的木源,但我知道得更多一点。我是在巡游时发现的,一路上还得知了弗兰基·西蒙斯的腿断了,怀兰德的小孩得了乳毒症,里弗斯的母牛都死了——东倒西歪的,都剩了没几颗牙——还有诸如此类的一大堆闲话。人们是怎么说话的哦!但是,小提姆啊,说到重点了。我早在满土节就听说了,皮特·考辛顿倒在树下了。树总是这样,倒下来的时候不听指挥,尤其是铁木。我一直觉得吧,铁木是会思考的,所以才有那种仪式:砍伐铁木时要每天祈求它们的饶恕。”

    “我知道考辛顿先生出了意外。”提姆说道。尽管心里急得要死,但话题转到这里,他不禁好奇起来。“我妈给他们家送了汤,哪怕那时候她还在为我爸服丧。那棵树倒下来,砸在他背上,但不是拦腰砸断——那他的命肯定保不住了。其实,这阵子他已经好多了。”

    他们已经快走到水边了,但这儿的臭味没那么冲,提姆也没有听到那些精力充沛的虫子的声响。这还好,但那条大蛇依然贪婪地死死盯着他们,这可不太好。

    “是啊,‘大块头’考辛顿老哥又能干活了,我们都得说谢啦。但是,他卧床养伤的时候——也就是从你爸爸遇到龙之前的两星期开始,到之后六个星期——这段木桩、以及考辛顿—玛奇利木源里的每一棵树都没人搭理,因为厄内·玛奇利和你的后爹不一样。也就是说,他可不愿意不带搭档就在无尽森林里砍树。当然了,和你后爹也不一样的是——‘慢手’厄内确实还有个搭档。”

    提姆想起紧贴在胸前的幸运币,也想起来他冲动跑这一趟的根本原因。“根本没有龙!但凡有龙,它就会把幸运币烧成灰,连同我爸爸一起烧光!那它为什么会在凯尔的木箱里呢?”

    “小提姆,去把我盆里的水倒干净。你不会在水里看到臭虫,没虫子来烦你了。这里没有。”

    “但我想知道——”

    “闭嘴,倒水,只要盆是满的,你就别想离开空地。”

    提姆跪下来,照着吩咐去倒水,一心只想倒完就走人。他一点儿不关心皮特·“大块头”·考辛顿,也不相信这个穿着黑披风的人关心他。他就是要戏弄我,或者说,折磨我。也许他根本不知道两者的区别。但只要他的盆空了,我就要骑上比斯蹄,能多快就多快地赶回家。他拦我也没用。就让他试试——

    提姆的想法突然断线了,就像靴底的干树枝,断得干脆利落。他失手掉了盆,盆在厚厚的灌木丛里掉了个底朝天。这儿的水里没有臭虫,这件事康文纳特大人说对了;溪水就和他家小木屋旁的泉水一样清澈。但在水面下六英寸、或是八英寸的,是一具人尸。湍急的溪水已将衣衫冲破,现在只剩了片片缕缕漂在水里。眼皮不见了,大部分头发也没有了。脸孔和双臂曾被晒得很黑,现在却白得像石膏。但不管有怎样的变化,仍能清楚地看出来,这是老杰克·罗斯。要是没有那双无眼睑、无睫毛的眼睛,提姆或许会相信他爸爸还会起身,浑身滴着水,再把他揽进怀里。

    大蛇贪婪地嘶叫一声。

    听到这声音,提姆的内心仿佛有什么爆裂了,他开始尖叫。

    康文纳特大人硬要把什么东西塞进提姆的嘴里。提姆拼命想躲开,但没有用。康文纳特大人只需抓紧提姆后脑勺的头发,等他开口叫喊时,长瓶颈就塞到了他的齿间。某种热辣辣的液体顺着他的喉咙流了下去。那不是烈酒,因为他没有醉,反而冷静下来了。更厉害的是,它让他觉得自己的头脑里冲进了一个冷酷的访客。

    “等十分钟,劲儿过去了,我就会让你去忙乎自己的事。”康文纳特大人说道,他不再用那种插科打诨的戏谑口吻。他也不再叫小男孩“小提姆”了;他什么称呼都不用了。“把你的耳朵挖出来,好好听着。从这儿往东四十轮,有间旅人客栈,我常在那儿听人闲扯,有一个段子是说一个伐木工被龙烧死。每个人都知道那故事。他们说,那条母龙和房子一样大。我知道,那都是胡扯。我相信,森林里或许有只老虎——”

    说到这儿,康文纳特大人的嘴角略微上翘了一点,好像飞快地笑了一下,但一眨眼又没了笑意。

    “——但是,龙?绝不可能。百余年来都没有龙这么靠近文明地带,也从没有哪条龙像房子那么大。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倒不是因为老罗斯是纳税人——曾经是——但我确实是这么搪塞那些没牙的老家伙们的,也只有他们敢说敢扯。不,仅仅是出于好奇心,别人一直拿这点来攻击我,说我太想知道秘密了。早晚有一天,好奇心会把我害死的,对此我毫不怀疑。”

    “昨晚,我也在铁木林里露营,然后才开始巡游。也就是在昨晚,我把铁木道走到了尽头。在快到法戈纳德沼泽地的地方,几个木桩上的牌上写的是‘罗斯和凯尔’。我在溪流快流进污浊的沼泽之前的地方取了水,盆满了,你猜我看到了什么?哇,是一块写着‘考辛顿—玛奇利’的标牌。我收拾行李,骑上黑仔,退到了这里,只想看看我能发现什么。没必要再问水盆了,我看到了,连大蛇都不敢贸然靠近,连臭虫都不敢弄脏那片溪水。那些虫,吃起肉来贪得无厌,但根据老妇人们的说法,它们不会吃有德性的人。老妇人们常常信口开河,但这件事嘛,好像是说对了。溪水冰凉,将他保存下来,他看起来没有伤,是因为谋杀他的人是从背后下手的。我把尸体翻了个身,看到他的头骨裂了,就再把他翻回来,省得让你看到那种场面。”康文纳特大人停顿了一下,又说道:“而且,我猜想,如果他的灵魂还在尸身附近,那也能让他看到你。关于这一点,老太婆们的意见不太一致。你还好吗?还是想再来点能药?”

    “我没事。”提姆从没扯过这么大的谎。

    “我想我知道凶手是谁,而且有十足的把握——我猜想,你也一样——但凡还有点疑惑,都在基缇酒吧里弄清楚啦,我到树村的第一站就是去那儿。每到缴税季,当地的酒商总能呈上十几块银子,但也不会再多了。就是在酒吧里,我得知伯恩·凯尔和他死去拍档的未亡人牵了丝绳。”

    “因为你!”提姆的语气死气沉沉,听起来完全不像是他的声音,“全都是你那些该死的税!”

    康文纳特大人将手捂在胸前,带着受伤的口吻说道:“你误会我了!让老凯尔在他的床上辗转反侧这么多年的根本不是税,哎呀,甚至当他身边有伴儿可以点燃他的小火炬的时候!”

    他继续说,但他说的“能药”的劲儿过了,提姆觉得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突然间,他不再觉得冷,而是火烫火烫,好像身体要烧起来了,胃袋里翻江倒海。他跌跌撞撞地奔向依稀残燃的营火,腿脚一软,跪倒在地,把刚才的晚餐全吐进了康文纳特大人用鞋跟挖出的地洞里。

    “瞧!”黑披风男子欢呼起来,好像由衷地恭喜自己。“我就猜到那玩意儿会派上用处的!”

    提姆吐完了,呆呆地坐在余火未烬的营火旁,垂着脑袋,头发搭在眼帘前。“现在,你会马上起程回去看你妈,”康文纳特大人说道,“你是个好孩子。但我有些东西或许你会想要。再有一分钟就好。对内尔·凯尔来说没什么区别;她是怎样,还是怎样。”

    “别这么叫她!”提姆吐了一口唾沫。

    “那该怎么叫?她不是结婚了吗?结得匆忙,悔得从容,老人们不都这么说吗?”康文纳特大人再一次探手到他那满满登登的行李里摸索,披风就像一只恶鸟的双翼在他身旁翻腾。“他们还说,系上的丝带就不能解开,他们是说真的。在塔的某些层面里,有一个好笑的词,叫做‘离婚’,但在我们中世界这个迷人的小角落里可没那种事儿。好了,我们来瞧瞧……就在这儿……”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块头皮特和慢手厄内没有找到他呢?”提姆呆呆地问。他觉得浑身的气都泄光了,人空了。内心深处还有某种情绪在涌动,但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是他们的地盘……他们的木源……考辛顿的伤好了以后,他们就回来伐木了。”

    “没错,他们砍伐铁木,但不在这儿。他们还有好多木源,只是暂时没顾上这一片。难道你不知道原因吗?”

    其实,提姆是知道的。大块头皮特和慢手厄内都是善心的好人,但不算是最勇敢的伐木工,砍伐铁木的时候他们不敢走到太深的森林里去,顶多到这里了。“我懂,他们在等大蛇挪窝。”

    “瞧这聪明的娃儿,”康文纳特大人赞许地说道,“他明白得很呢。那你觉得,你后爹又会如何作想呢?他也知道那条大树虫随时都可能挪窝,那两个家伙也会回来干活。除非他凑够了胆,独自一人来把尸首藏到更深处的林子里去,否则他何苦回来找自己罪行的痕迹?”

    现在,那种新鲜的情绪在提姆的心里激涌得更凶了。他很高兴。无论如何,总比替他妈妈感到无助的恐惧要好。“我希望他心神不宁。我希望他夜不成寐。”渐渐地,他明白过来了。“所以他才又开始喝酒了。”

    “真聪明呀,比他的……聪明多了!啊!找到了!”

    提姆已经开始解比斯蹄的缰绳,准备骑上去了,就在这时,康文纳特大人转向他,凑过去,披风下面掩着什么东西。“他是一时冲动,肯定的,事后肯定惊慌失措。否则,他干吗编造那么离谱的故事呢?别的伐木工都很怀疑,这一点你应该可以确定。他生了一堆火,尽可能地靠近火焰,只要还能忍受就多待一会儿,让他的衣服烧出破洞,也不惜弄伤他自己的皮肉。我知道,因为我是在他生的那堆火的余烬之上生火的,我对他的念头了如指掌。但在烧火之前,他把死掉的搭档的随身包扔到了溪对面,能扔多远就扔多远。我敢保证,你爹的血还没在他手上干透呢。我涉水而行,找到了那只包。大多数东西都没用了,但我为你留了一样。有点锈了,但我用自己的浮石和磨刀石把它重新打磨得光光溜溜的了。”

    他从披风下抽出了老罗斯的手斧。新磨的斧刃十分锋利,刃边闪着冷光。此时的提姆骑跨在比斯蹄的背上,接下了这柄斧,送到自己的唇边,亲吻了那冰凉的钢铁。接着,他把斧头插到自己的腰带里,斧刃朝外,就像很久很久以前老罗斯教过的那样。

    “我看到你的脖子上挂了一块铑金。是你爸爸的吗?”

    骑在骡背上的提姆几乎能和康文纳特大人平视。他说:“在那个杀人的混蛋的木箱里找到的。”

    “你得了他的幸运币,现在又得了他的斧。我想知道,如果卡给你机会,你会把它用在哪里呢?”

    “他的脑袋里,”那股情绪——纯粹的愤怒——终于像扑火之蝶冲破了他的心防,“从前面也好,后面也好,我都愿意。”

    “太棒了!我就喜欢有主意的男孩!去吧,你所知的众神保佑你,再送一个耶稣人神给你。”给男孩上足了发条之后,他再转回身重新拨弄营火。“我或许会在铁木林里再逗留一两个晚上。我发现今年翻土季的树村特别有意思。留意绿色的息灵,我的孩子!她会发光,真的会发光!”

    提姆没有应答,但康文纳特大人肯定,他听到了。

    只要他们被上足了发条,就永远逃不开了。

    寡妇斯迈克肯定是透过窗户看到了他们。比斯蹄跑得腿脚都酸痛了,提姆刚让它踏上门廊(尽管他心急如焚,但最后半英里路他还是下了骡子,牵着她跑),斯迈克就冲了出来。

    “感谢众神,感谢众神。你妈妈还以为你多半是死了呢。进来,快进屋。让她听听你、摸摸你。”

    直到后来,提姆才完全领会这些话的重点。他把比斯蹄系在小阳光的旁边,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台阶。“夫人,你怎么知道要过来帮她?”

    寡妇朝向他(蒙着面纱的脸应该不完全算是脸)。“提摩西,你的脑瓜不中用了吗?你骑着骡子跑过我家,把骡子赶得都快喘不上气了。我想不出你为什么这么晚还要出去,而且是朝森林里跑,所以我过来问问你妈妈。但是,来吧,语气尽量欢快些,如果你爱她。”

    寡妇带着他走过起居室,屋子里的两根蜡烛都快烧光了。在他妈妈的卧房里,蜡烛放在床边桌上,就着黯淡的烛光,他看到内尔躺在床上,大半张脸都包在绷带里,头颈上还围着一个什么东西,像衣领子,但已浸满了血污。

    听到了脚步声,她立刻坐起来,一脸疯狂的表情。“是凯尔的话,离我远点!你打够了吧!”

    “是提姆,妈妈。”

    她转向他的声音,伸出了双臂。“提姆!快过来!到我这里来!”

    他在床边跪下,吻上她没有被绷带绑住的那边脸,一边吻一边哭。她还穿着那件睡袍,但颈部和胸部都沾了血,变得硬邦邦的。提姆亲眼看到继父先用陶罐毒打她,再报以老拳。他看到了多少拳?他不知道。而当幻象从银盆的水中消失后,又有多少拳落在可怜的妈妈身上?太多了,多到让他意识到,她还活着实在是幸运的,但有一拳——很可能是陶罐打的那一下——把他妈妈打瞎了。

    “这是震荡伤。”寡妇斯迈克说。她坐在内尔卧房里的摇椅上,提姆坐在床上,握着母亲的左手。右手有两根手指断了。老寡妇偶然来访之后,一定是分秒都没歇着,她从内尔的另一件睡袍上扯下一些法兰绒布条,把断指用临时凑合的小夹板固定住了。“以前我见过。脑子里会有肿胀。等肿胀消了,她说不定就能看到了。”

    “说不定。”提姆凄凉地应声。

    “提摩西,如神许意,必将有水。”

    我们的水已被下毒了,提姆心想,而且不是出于任何一位神之手。他张开口,想这么说,但寡妇摇了摇头。“她睡着了。我给她喝了点草药——不是很烈的,我不敢给她下猛药,毕竟他朝她的头部毒打了一通——但会让她稳定下来的。我肯定,草药是有效的。”

    提姆低头看了看母亲的脸——惨白得吓人,寡妇包的绷带的缝隙露出的皮肤上仍是血迹斑斑的——然后抬头看向他的老师。“她会醒过来的,对吗?”

    寡妇又说了一遍:“如神许意,必将有水。”面纱下含糊不清的嘴可能挤出了个笑容。“这件事上,我相信神会满足你的心意。她很坚强,你妈妈。”

    “夫人,我可以和你谈谈吗?因为,要是我不和谁说说,我会爆炸的。”

    “当然可以。我们去门廊吧。今晚我会留下来,陪着你。你愿意吗?还有,可以收留小阳光吗?”

    “当然,”提姆答道。他舒了一口气,竟然真的微笑了一下,“我说谢了。”

    空气甚至比先前更热了。以往的夏夜里,老罗斯最喜欢坐在摇椅里,现在,摇椅里的寡妇说道:“感觉像是暴冰煞要来了。想说我疯了就尽管说,反正你也不是第一个说我疯的人,但这气候真的很像。”

    “夫人,那是什么?”

    “别管那个了,或许只是热一点……除非你看到史洛肯先生在星光下跳舞、或是抬着鼻头遥望北方,那才需要警惕暴冰煞。我长大之后,这一带还没出现过暴冰煞呢,上一次我还很小呢,好多好多年前的事了。我们要谈的不是这个。是不是关于对你妈下毒手的那个禽兽?是他让你气郁难解?还是有别的事?”

    提姆叹了一声,不知从何说起。

    “我看到你脖子上挂的硬币了,我知道它以前是挂在你爸爸脖子上的。也许,你可以从它讲起。不过,我们得先谈谈另一件事,关于保护你妈妈的事。我本想让你去找霍华德警察,不管有多晚,但他的屋子里没开灯,门也没开。我过来时看过了。这也不奇怪。人人都知道康文纳特大人来了树村,霍华德·泰斯雷及时开溜,也算找对了借口。我是个老太婆,而你是个小孩子。如果伯恩·凯尔回来接着打,我们该怎么办呢?”

    提姆已经不觉得自己是小孩了,他从腰带里抽出了斧头。“今晚,我不只找到了爸爸的幸运币。”他把老罗斯的手斧递给她看。“这也是我爸爸的,如果凯尔还敢回来,我会把它打进他的脑袋,一报还一报。”

    寡妇斯迈克本想打断他用这种口气说话,但他的眼神让她改主意了。“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吧,”她说,“一个字儿也别漏了。”

    提姆牢记寡妇的叮嘱,一个字儿也没漏。他也特别讲到了妈妈说过的:带着银盆的男人没有一丝一毫变老。等他讲完了,年迈的老师沉默地坐了一会儿……晚风吹起她的面纱,好像她一直在点头,怪阴森的。

    等她终于开口了,她说道:“她讲得对。那个精明的男人一天都没老。收税也不是他的工作。我认为,那只能算他的嗜好。没错,他是个有嗜好的人。他有他消遣的方式。”她把手指放到面纱前,好像要细看什么,却又把双手放回了膝上。

    “你没有打战。”提姆斗胆说了一句。

    “没有,今晚没有,如果我要在你母亲床边守一整夜,这可是个好消息。我是当真要守一夜的。至于你,提姆,要在门后勉强凑合一下。不会很舒服,但如果你继父回来,如果你有机会抵抗,那你必须从他背后偷袭。不太像故事书里的勇敢比尔,是不是?”

    提姆攥紧了拳头,指甲都抠进掌心了。“这就是那个混蛋对我爸爸做的事,他活该。”

    她拉过他的一只手,握在自己手里,把拳头抚平。“也许,他不会回来了。如果他觉得自己把她打死了,也确实可能,毕竟她流了那么多血。”

    “混蛋。”提姆憋着一肚子气,咬牙切齿地骂。

    “他可能在什么地方醉得不省人事呢。明天,你必须去找大块头皮特·考辛顿和慢手厄内·玛奇利,因为你是在他们的地界里找到父亲的尸首的。把你脖子上挂的硬币给他们看,告诉他们,你怎么会在凯尔的木箱里找到它的。他们会组织人手出去找,直到把凯尔揪出来、锁在监牢里。我敢保证,找到他不用费多少时间,等他酒醒了,他会申辩说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他甚至还会讲实话,因为烈酒穿肠过,能让某些男人原形毕露。”

    “我和他们一起去。”

    “不行,那不是小男孩该做的事。今晚你带着父亲的手斧等他,这已经够糟的了。今晚你需要当个男子汉。明天,你得恢复成小男孩,当妈妈重伤在床时,小男孩就该待在她身边。”

    “康文纳特大人说他可能会在铁木道上再露营一两晚。也许我应该——”

    一直在纾缓他的手突然抓紧提姆的手腕最细的地方,力道好大,他都快喊疼了。“千万别动那个念头!他惹的事还不够吗?”

    “你在说什么呀?难道是他让这一切发生的吗?是凯尔杀死了我爸爸,也是凯尔打了我妈妈!”

    “但是康文纳特大人给了你锁匙,很难说他还做了什么,或者说,将会做什么,但凡逮住了机会,他所到之处就会留下废墟和哭泣,甚至让人失心疯。你以为人们怕他只是因为他有权力把缴不起重税的人赶出领地吗?不,提姆,不是的。”

    “你知道他究竟是谁吗?”

    “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因为我知道他是什么东西——有心跳的毒物。很久很久以前,他在这儿干过恶心的勾当,我是不会对小孩讲那种事的,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尽我可能的查个水落石出。我给许久以前在蓟犁相识的贵妇写了一封信——她既有美貌,又有心机,那实在是稀罕的组合——还付了一大笔银子给信差,吩咐他把信安全送达并带回她的回复……那位大城市的贵妇再三恳求我看完信一定要烧毁。她告诉我,蓟犁的康文纳特大人以收税为嗜好——说是工作,但说到底就是把可怜的劳工们逼得泪水涟涟。在宫廷里,有一群贵族自称为‘艾尔德议事会’,他的角色就是出谋划策。其实,只有他们自称是艾尔德的后人,没别人这么说。人们都说他是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也许说出了部分实情,因为你也见识过了他的魔法。”

    “是见到了。”提姆说着,想到了银盆,以及康文纳特大人有怒气时好像骤然长高的模样。

    “和我通信的那位贵妇还说,甚至有很多人声称他就是梅林——亚瑟·艾尔德的御用魔法师,据说梅林是永生不老的,时间往前走,他往后活,”沉重的鼻息声透过面纱传了出来,“这种想法完全站不住脚,光是想起来就让我头痛。”

    “但是,梅林是个光明魔法师,故事里不都这么说嘛。”

    “那些说他是梅林的人也编出了托辞,说他中了巫师彩虹的魔法;要知道,艾尔德王朝衰落之前,是由他负责保管巫师彩虹的。还有些人说,王朝衰落后,他四处漂泊,发现了先祖留下的某种人造品,被那东西搞得神神道道,从骨子里变成了暗黑魔法师。他们说,那就发生在无尽森林里,他在林子里有一座魔法屋,屋里的时间是停止不前的。”

    “听起来不太可能。”提姆说着……不过,魔法屋的说法挺让他入迷的——里面的时钟从来不走,沙子从来不漏进沙漏。

    “什么不太可能,纯粹是放屁!”她注意到他有震惊的表情,接着说,“我很抱歉,但有时候,只有粗话才能解恨啊。就算是梅林,也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不可能一边在领地尽头的无尽森林里游荡,另一边又在为蓟犁的枪侠们和贵族们效力。不可能,这个收税人不是梅林,但他确实是个魔法师——黑魔法。我以前的学生、也就是那位贵妇也这么说,所以我更坚信了。所以,你绝对不能再靠近他了。无论他给你什么好东西,都是在骗人。”

    提姆玩味着这番话,又问道:“先生,你知道息灵是什么吗?”

    “当然知道。息灵是传说中的精灵,住在深山老林里。黑暗法师谈起他们了吗?”

    “不,只是稻草孩威廉那天在锯木厂讲的故事。”

    我为什么要在这件事上撒谎呢?

    但在内心深处,提姆知道答案。

    那天晚上,伯恩·凯尔没有回家,谢天谢地。提姆本该保持警醒的,但他到底是个小孩,而且过了筋疲力尽的一天。我就眯上几秒钟,让眼睛歇歇,他在特意搭在门后、稻草铺的睡铺上躺下时就是这么对自己说的,感觉也就是闭了几秒钟的眼,但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小木屋里已是晨光朗然了。他父亲的手斧搁在身边,本来是握在他手里的,早已在不知不觉间掉落。他把手斧捡起来,重新插进腰带间,急匆匆地跑进卧房看他妈妈。

    寡妇斯迈克在摇椅里睡着了,她已把椅子拖到了内尔的床边,面纱正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内尔的双眼瞪得大大的,转向提姆的脚步声的方向。“谁来了?”

    “我是提姆,妈妈,”他在她床畔坐下,“你能看到了吗?哪怕一点点?”

    她试图挤出一个笑容,但肿胀的嘴巴只能轻微地抽动一下。“恐怕,还是黑的。”

    “没关系的。”他握住妈妈没有绑着夹板的那只手,举到唇边亲吻。“大概现在还太早。”

    听到他们的言语声,寡妇醒来了。“内尔,他说得对。”

    “不管是不是瞎了,明年我们都铁定会被赶走了,然后该怎么办呢?”

    内尔扭过头,冲着墙壁哭泣来。提姆看了看寡妇,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挥了挥手,示意他先离开。“我会让她吃一点东西——就在我包里——让她冷静下来。你还要去找人呢,提姆。现在就去,要不然就晚了,他们会起程去森林干活的。”

    他差一点就错过皮特·考辛顿和厄内·玛奇利了,幸亏树村最大的农场主秃子安德森在他俩的储物棚前停下来,陪着他们准备骡马装备,顺便唠唠嗑。三个人脸色严峻地听提姆讲了来龙去脉,讲到他妈妈今天早上还是看不见时,提姆实在忍不住,哽咽地说不下去了,大块头皮特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说道:“孩子,瞧我们的吧。我们会把村里的伐木工都召集起来,在花木林干活的和在铁木林干活的全都叫上。今天,没人去森林伐木。”

    安德森说:“我会派我家那几个小子去通知农夫们。也会告诉德斯垂和锯木厂的。”

    “警察那儿怎么办?”慢手厄内问道,他有点紧张。

    安德森低下头,在靴子间吐了口唾沫,再用掌根抹了抹下巴。“跑去旅人客栈了,我听说,要么是去抓偷猎者,要么是去看他养在那儿的女人。没什么差别。碰到大场面,霍华德·泰斯雷连个屁都不如。这件事,我们自己办了,等凯尔回来了,我们把他关进牢里去。”

    “要是他闹得凶,不如打断他的手,”考辛顿又说道,“他从来都管不住自己的脾气、还有酒量。有杰克·罗斯管着他,他倒还行,但瞧瞧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竟然把内尔·罗斯打瞎了!老凯尔一直对她虎视眈眈的,不知道的人只有……”

    安德森用手肘推了他一下,让他别再往下说了,接着,转向提姆,弓下腰,双手搭在膝盖上,因为他的个子很高。“是康文纳特大人发现你爸的尸首的?”

    “是的。”

    “你亲眼看到了?”

    提姆泪眼婆娑,但语气十分沉稳。“是的,我看到了。”

    “在我们的木源地界里,”慢手厄内说道,“在一条短截径里头。就是有大蛇做窝的那棵树。”

    “是的。”

    “光为这个,我就要宰了他,”考辛顿说道,“但我们会尽量活拿他。厄内,我俩最好骑骡子过去看看,把……那个……尸首……运回来,然后再开始搜寻。秃子,你一个人能负责传话的事儿吗?”

    “没问题。我们在商栈碰头。伙计们,走在铁木道上时要多加留意,但我猜想,应该会在村里找到那个酒鬼,醉成一摊烂泥。”接着,他好像自言自语地又说了一句:“我从来都不信龙烧人的鬼扯淡。”

    “要从基缇酒吧后头开始找,”慢手厄内说道,“他喝醉后,不止一次在那里睡过。”

    “好的,”秃子安德森仰头望了望天,“老实说,我不是很喜欢这天气。对翻土季来说是太热了。但愿这鬼天气别带来一场大风暴,我真希望众神别掀起一场暴冰煞,那会让一切都毁于一旦。等康文纳特大人明年来的时候,我们谁也缴不起税了。不过,如果这孩子说的是真的,他也算是帮了我们一个忙,揪出了害群之马。”

    他没有帮到我妈妈,提姆心想,要是他没有给我那把锁匙,要是我没有用,她现在还是看得见的。

    “现在,你快回家吧。”玛奇利对提姆说,他的语气很和蔼,却是不容置疑的。“回家的路上在我家停一下,好吗?跟我老婆说,要几个妇人去你家帮忙。寡妇斯迈克必须回自己家好好休息,她可不年轻了,自个儿的身体也不好。还有……”他叹了一声,“跟她说,再过一会儿,斯托克斯的丧葬馆也需要人手。”

    这一次,提姆选的是米斯蹄——它只要看到有草,就会停下来吃一口。等他到家时,已有两辆木车、一头小马拉车赶在他前头,每辆车上都有两个妇人,迫不及待地要在他母亲受伤惨重的时候伸出援手。

    还没等他把米斯蹄拴好——紧挨着比斯蹄——艾达·考辛顿就站在门廊上吩咐他了:他得把寡妇斯迈克送回家。“你可以骑我的小马驹。有坑的地方就跑慢点儿,因为那可怜的老太太都快不行了。”

    “夫人,她打战了吗?”

    “没,我觉得吧,可怜的老太太累得连战儿都打不动啦。最需要她的时候,她来了,说不定救了你妈一条命。千万别忘了这恩情。”

    “我妈妈能看见了吗?一点点光线?”

    提姆一看考辛顿太太的脸色就明白了,不用等她说:“还没,孩子。你必须祈祷。”

    提姆很想告诉她,他爸爸以前老说的话:若好祈雨,勿忘挖井。但他只是沉默着。

    送寡妇回家这段路走得非常慢,寡妇的随身用品都系在艾达·考辛顿的小马驹后头。不合节气的燥热有增无减,通常从无尽森林里吹来的又甜又酸的微风也仿佛凝滞了。关于内尔的情况,寡妇很想说些振奋人心的话,但很快就放弃了;提姆猜想,那些话在他听来很虚假,在她自己听来也好不到哪儿去。大道走了一半时,他突然听到右边传来沉闷的汩汩声。他吓了一跳,扭头张望了之后才放下心来。寡妇已经睡着了,下巴颏搭在她那鸟胸般的胸脯上。面纱的边缘垂放在膝盖上。

    到了她在村尾的家,他提出要送她进屋。“不用啦,你扶我上台阶就好,之后就不用你帮忙了,我没事儿。我要喝杯蜂蜜茶,然后就上床,我累坏了。提姆,现在你得回你妈妈身边去。我知道,等你回到家时,起码有一半村妇都赶到你家了,但她最需要的是你。”

    他们做了五年师生,直到这时,她才第一次拥抱他。直截又激烈。他感觉得到她的身体在衣裙下轻轻颤动。看起来,她真的是累到不能打颤了。也累得不能好好安慰一个亟需安慰的小男孩了——疲惫、愤怒且困惑深重的小男孩。

    “回到她身边吧。那个黑暗魔法师应该会再次出现在你面前,但你要离他远一点。他这个人,彻头彻尾都是用谎言堆出来的,他的福音只会带来泪水。”

    提姆顺着大道往家返,半路遇到了稻草孩威廉和他的兄弟——汉特(因为他有好多雀斑,绰号就叫“斑点”),兄弟俩正要赶去和伐木工小分队碰头,大队人马已经出发,上了村里的大道了。“他们打算搜寻铁木林里的每一片木源和树桩,”斑点汉特兴奋地说道,“我们会逮住他的。”

    看起来,伐木工们终究没有在村里找到凯尔。提姆有了一种直觉,他们也不会在铁木林里找到他的。这直觉来得很突兀,没根没据的,却十分强烈。同样,另一个直觉告诉他,康文纳特大人不会善罢甘休,不会就此放过他的。披着黑披风的男人找了些乐子……但还没有玩儿够呢。

    他妈妈本来是睡着的,艾达·考辛顿把他领进屋时,她醒了。别的主妇们都散坐在客厅里,但提姆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她们显然没闲着。食品柜里堆满了东西,简直就像发生了神秘事件——每一层架子上都挤满了瓶瓶罐罐、大包小包,隔板都快要嘎吱嘎吱地叫了。内尔也算是懂得操持家务的好主妇,但提姆从没见过家里如此齐整利落。甚至,头顶上的房梁也被擦过了,烧火熏黑的痕迹都不见了。

    伯恩·凯尔留下的一切痕迹都被移除了。丑恶的大箱子已被驱逐出境,塞到了后门廊台阶下的空位,和蜘蛛、田鼠和野蛤蟆为伴。

    “提姆?”他刚把手放进内尔摊开的掌心里,她就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还好吗?”

    “妈妈,都挺好的。”这是睁眼说瞎话,两人心知肚明。

    “我们知道他死了,不是吗?但这不能算安慰,好像在说,他又被杀死了一回。”泪水从她失去视力的眼睛里流下来。提姆也哭了,但他极力克制着,没有哭出声来。听到他的呜咽对她没好处。“他们会把他送到斯托克斯的丧葬馆,就是在他的铁匠铺后面腾出的那片地儿。他们会把他打理好的,但是,提姆,你能先去看看他吗?你愿意把你的爱、还有我全部的爱先带给他吗?因为我去不成了。我愚蠢之极,嫁了那个人,他却把我打得连路都没法走……也看不见了。天晓得我是多傻的傻瓜,瞧瞧我们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别说了。我爱你,妈妈。我当然愿意去。”

    还有点时间,他便跑去了谷仓(就眼下的心情来说,木屋里的妇人们未免太多了),用干草和一条破旧的骡背毯凑合出了一个地铺。他一躺下就睡着了。大约睡了三个钟点时,大块头皮特把他叫醒了,他在胸前紧紧抓着帽子,一脸悲伤肃穆的表情。

    提姆坐起来,揉着眼睛。“你们找到凯尔了?”

    “没有,孩子,但我们找到了你父亲,把他带回了村。你母亲说你会代表你们娘儿俩致悼念的。她说的没错吧?”

    “是的。是的。”提姆站了起来,把长裤和衬衫上的干草拍掉。大块头发现他在睡觉,这让他觉得很羞愧,但昨夜真的没睡多久,而且噩梦连连。

    “那就来吧。我们坐我的马车去。”

    想当年,乡亲们想要给逝者做最后的修容、在安息处放置一个木十字架、在墓前立一面雕功粗陋的石板时,铁匠铺后头的丧葬馆就是最接近太平间的地方了。达斯汀·斯托克斯,绰号“火人”,其原因也不难想见。他正站在门外,没有穿平日里那套皮装,而是一身白棉衣裤。衣裤外面还罩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衣摆垂到膝头,看起来都有点像裙子了。

    提姆看到他,才想起为怀念死者穿白色衣服是一种习俗。在那个瞬间,他仿佛彻悟了,而在奔腾的溪水边看到父亲双眼圆睁的尸首时,他还不能领悟到这个事实,于是,他觉得膝盖软了。

    大块头皮特一把稳住他,那只手坚强有力。“孩子,你行吗?就算不行,也没什么可羞愧的。他是你父亲,我知道你很爱他。我们都爱他。”

    “我没事。”提姆说道。他好像都快喘不上气来了,说出来的话也轻飘飘的。

    火人斯托克斯以拳叩额,鞠躬敬礼。提姆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用成年人的礼节向他致敬。“向您致敬,提姆,杰克之子。他的卡已进了空无境,但余在尘世的仍在这里。你愿意进来看看吗?”

    “好的,谢谢。”

    大块头皮特守在提姆身后,现在,轮到斯托克斯扶住他的胳膊了——不是那个穿着皮围裙,在敞开的炉膛口一边扇风一边骂骂咧咧的斯托克斯;而是一身仪式所需的缟素衣衫,领着他走进四壁画满森林图景的斯托克斯;这个带着他走向房间中央的铁木棺材的斯托克斯——这片空无他物的空间历来象征着道路尽头的空无境。

    老罗斯也是一身白,但他穿的是亚麻布做的寿衣。那双没了眼皮的双眼全神贯注地瞪着天花板。他的棺材抵着一面彩绘墙,房间里充盈着一种酸酸的、但让人愉快的气味,棺材也是用铁木做成的,可以将这具可怜的尸首好好保存上千年。

    斯托克斯松开提姆的胳膊,让他自己往前走。他跪下了。他的一只手滑进亚麻布寿衣下面,摸到了父亲的手。好冰冷,但提姆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温暖的、有生命的手指夹放在父亲僵死的手指间。提姆还小的时候——几乎还不会走路——他们就这样十指交叉地相握了。那些日子里,走在他身边的男子好像足足有十二英尺高,而且根本不可能会死。

    提姆跪在棺材边,捧住了父亲的脸。

    提姆出来时,惊讶地发现日头偏西了,这意味着他在小屋里待了一个多钟点。考辛顿和斯托克斯站在铁匠铺后面堆得一人高的灰堆边抽卷烟。没有老凯尔的消息。

    “也许他一头栽进河里淹死了。”斯托克斯的推测是这样的。

    “上马车吧,孩子,”考辛顿说,“我把你送回你妈那儿去。”

    但提姆摇了摇头。“谢谢,如果不会让你不悦,我想走回去。”

    “需要想一想,是不?那好吧。我回自己家去了。今晚只有冷菜冷饭,但我不会不高兴。你妈妈的境遇这么惨,谁都不会怪她,提姆,这辈子都不会的。”

    提姆虚弱地笑笑。

    考辛顿蹬住马车的挡泥板,抓住缰绳,又琢磨了片刻,弯下腰对提姆说:“回家的路上留心凯尔。倒不是说,你一定会碰到他,我认为他不会在天黑前露面的。今晚,会有两三个壮小伙去你家附近巡逻。”

    “谢谢,先生。”

    “唉,这不算什么。孩子,叫我皮特吧。你长大了,我也愿意叫你小伙子。”他垂下手,捏了捏提姆的小手。“你爸爸的事,我很抱歉。打心眼里觉得难过。”

    提姆走上了树村的大道,红色的夕阳在他的右侧渐渐西沉。他觉得空荡荡的,仿佛被掏空了,也许这样反而好,至少就眼下来说。他妈妈瞎了,家里没个养家的男人,娘儿俩的未来会变得怎样?老罗斯的伐木工朋友们会尽力帮他们,能帮多久就会帮多久,但人家也有自己的负担。他爸爸以前总说,家是让人自由自在的窝,但提姆现在明白了:树林里没有一栋小屋,没有一个农场,也没有一块地是真正自由的。康文纳特大人明年还会来,后年、后年的后年还会来,带着他记在羊皮纸上的名单,只要他来,也就没有自由可言。突然之间,提姆无比痛恨遥远的蓟犁,以前,他总觉得(其实,他很偶然地才会想起那地方)那是个充满奇迹和梦想的好地方。如果没有蓟犁,就没有赋税。那他们就真正可以自由了。

    他看到南方天空里升起了一团尘灰。下沉的夕阳将尘雾染成血红色。他知道,那是跑去他家帮忙的主妇们留下的踪迹,她们肯定会坐上马车和坐骑,去提姆刚刚离开的丧葬馆。在那里,她们会再次洗净尸体——哪怕弃尸地的溪水早已涤净了污浊。她们还会给他涂油。在桦树皮上刻下死者的名姓,并在右侧刻下妻儿的名字。她们会在他额头画下蓝色的圆点,将他安放到棺材里。火人斯托克斯会用钉子把棺材钉死,榔头飞快地敲几下,每一下都让终结更像终结。

    村妇们会向提姆致以世间最诚恳的哀悼,但提姆一点儿都不想听。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承受得了,是否会因此而再度崩溃。他太累了,累到流不出泪了。心里想着这些,他渐渐离开了大道,为了抄近路,走向了潺潺的斯戴普河,它的源头就是罗斯家的小木屋和谷仓之间的清泉。

    仿佛在半梦半醒之间,他脚步沉重,先想到了康文纳特大人,又想到了只能用一次的锁匙,接着是他妈妈双手摸索着伸向他声音传来的方向……

    提姆想得全神贯注,差点儿走过河边小路上横插出来的东西。那是一根钢棒,棒尖白白的,好像是象牙做的。他蹲下来,瞪大眼睛去细看。他想起自己问过康文纳特大人这是不是魔杖,也听到了奇妙的回答:它最初是用作一辆道奇的变速杆。

    只有半截钢棒露出来,另半截插在硬土里,那肯定需要很大的力气。提姆伸出手,又犹豫起来,告诉自己别犯傻,这儿没有大蛇,不会把他咬得浑身麻木、再把他活吞下去。他把它拔了出来,翻来覆去地检查。棒身是钢的,没错,但只有先祖才知道如何锻造出这样的精炼钢材。非常昂贵,没错,但它是不是真的有魔力?在他手里的这根棒子感觉和别的金属没两样,换言之,只是冷冰冰、死沉沉的。

    到了某些人手里,康文纳特大人的呢喃声又响起了,任何物体都可以有魔力。

    提姆瞄到溪流另一边有只青蛙在烂桦木枝上蹦跳。他用象牙色的那端指向它,念出了他唯一知晓的咒语:阿巴—卡—达巴。他半信半疑的,还以为青蛙会掉下来摔死,或是变成……别的东西。青蛙没有死,也没有变。它只是从木杆上跳下来,消失在溪边高高的绿草丛里了。然而,提姆有十足的把握,这东西肯定是故意留给他的。不知用什么法子,康文纳特大人知道他会走这条捷径。也知道他什么时候来。

    提姆再次转向南方,看到了一阵红光。光芒是从他家和谷仓之间漫开的。片刻间,提姆只是凝望着那明晃晃的猩红色光影。接着,他拔腿跑起来。康文纳特大人给他留了锁匙;康文纳特大人给他留了魔杖;他也把银盆留下了,就在他平常汲水的泉水边。

    能让他看到远方即景的盆。

    但那不是盆,只是一个砸扁了的锡桶。提姆的双肩垮下来,又向谷仓走去,进仓前还惦记着要好好喂一次骡子。但他猛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桶,但不是他家的桶。他们家的那只桶要小一点,铁木做的,配了个花木把手。提姆折回泉水畔,把它捡了起来。他用康文纳特大人留下的魔杖的象牙圆端在桶沿敲了敲。桶响了,像低沉的铃铛被敲响了,害得提姆倒退一步。没有哪种锡能发出这样的回响。顺着这条思路再想,他又发现,没有哪只破旧的锡桶可以如此清晰地反照出下坠的夕阳,但这只桶可以。

    你以为我会把自个儿的银盆留给一个半大小子吗?像你——提姆,杰克之子——这样的小东西?既然任何东西都可以变得有魔力,为什么我还要留那个盆呢?说到魔力,难道我没把自己的魔杖留给你吗?

    提姆明白,这无非是他在想象力模拟出了康文纳特大人的话,但他相信,如果黑披风男子此刻就在此地,他肯定会这么说的。

    另一番话语又响彻他的脑海了。他这个人,彻头彻尾都是用谎言堆出来的,他的福音只会带来泪水。

    他把寡妇的声音赶出头脑,不加迟疑地弯下腰,将留给他的桶灌上水。桶满了,他又拿不定主意了。他使劲地回想:康文纳特大人是否做了某种特殊的、拂过水面的动作?是不是用了神秘的魔法手势?但他想不起来了。提姆只记得,一身黑衣的男子提醒过他:如果他干扰了水面,那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提姆不仅不能确定魔杖有没有魔力,也怀疑自己能不能善用它,因此,他只能随意地摇摆钢棒,在水面上来来回回地甩动。起初,什么状况都没有发生。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一阵迷雾泛起在水面上,遮住了他自己的倒影。迷雾澄清的时候,他看到康文纳特大人在水里,仿佛仰头看着他。不论康文纳特大人身在何处,总有阴森暗黑的氛围,但水里还有一星诡异的绿光,光点还没有拇指的指甲盖大,盘桓在他的头顶。光点升高了,借着它的绿光,提姆看到铁木树干上钉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着“罗斯—凯尔”。

    绿色的光点盘旋升高,好像再飞一点就要冲破锡桶里的水面,提姆不禁倒吸一口冷气。绿光里竟然有一个人!小小的绿色女子,背上有透明的翅膀。

    这是个息灵——精灵中的一种!

    赢得了他的注意,息灵好像很满足,打着旋儿飞走,轻轻落在康文纳特大人的肩头,又急忙地从肩头一跃而下。现在,她盘旋在两根木柱之间,柱子间横放着一段木头,上面挂着另一个标牌,提姆认出了父亲细致的笔迹,和“罗斯—凯尔”木源牌上的字迹一样,写着:“铁木道到此终结。逾越此界,即入法戈纳德。”这两行字的下面,用更大、更粗的字体写着:旅人,当心!

    息灵又飞回了康文纳特大人身边,围着他绕了两圈,灵气缭绕、渐而淡然的绿色光晕萦绕在她身后,接着腾飞而起,在他脸颊边悠然端庄地盘旋起来。康文纳特大人直勾勾地看着提姆;那是个闪闪发光的人影(和提姆在水中找到尸首时父亲的模样一样),却是那么栩栩如真,仿佛触手可及。他用一只手在头顶划了个半圆,同时,用食指和中指比划出剪东西的动作。提姆明白这个手势,树村的每一个人都会时不时用到,它的意思是:快点,快点。

    康文纳特大人和他的精灵伴侣从水中消退了,提姆只能看到自己的脸孔上双眼瞪得大大的。他用魔杖再次拂过水面,几乎没注意到此刻的钢棒在他的掌心里微微震颤。薄如蝉翼的迷雾又出现了,不知从何而来,缭绕了片刻,又不知怎的消失了。现在,提姆看到了一栋高耸的大宅,有好多面山形墙、好多个烟囱。围绕大宅所在空地的铁木是那么粗壮、那么高大,相衬之下,铁木道两边的那些铁木就显得矮小多了。不用说,提姆心想,那么高的树准能冲破云朵了。他明白,这是在无尽森林的至深处,树村里再勇敢的伐木工都不敢去,也从未到过那么深远的地方。大宅的窗户都饰有神秘不可方物的图纹,光是看到那些纹饰,提姆就能猜到:自己正在观望梅林·艾尔德的家,在那里,时间静止,甚而倒退。

    幻景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颤动不已的提姆。他走进大门,叩响门板。门开了。走出来一个笑眯眯的老人,垂到腰际的白胡子上装点了亮晶晶的宝石。他戴着一顶圆锥形的黄帽子,就和满土节的圆月那样黄澄澄的。水里的提姆急切地和水里的梅林说了什么。水里的梅林鞠了一躬,退回屋里……那栋大屋恍如时时刻刻都在变化形状(也许只是幻景在水里的缘故)。魔法师回来时,手捧着一块黑布,看起来像是丝绸质地。他把它举到眼前,表示它的用途是蒙眼布。他把它递给了水里的提姆,但还没等他接到手,迷雾又出现了。再次澄清时,除了倒影什么都看不到了:提姆的脸,还有一只鸟飞过他头顶,毫无疑问是想快点在日落前归巢。

    提姆第三次把钢棒在锡桶上拂动,这一次,尽管他已看得入神,却感觉到了钢棒在振动。雾气消尽后,他看到水里的提姆坐在水里的内尔的床边。蒙眼布已蒙住了他母亲的双眼。水里的提姆把它摘下来,水里的内尔顿时露出难以置信的惊喜表情。她把他紧紧揽进怀里,欢笑着。水里的提姆也在欢笑。

    如同前两次,迷雾再起,罩住了幻景。但这一次,钢棒不再振动了。和尘土一样无用了,提姆在心里念道,此言不虚。等迷雾散尽,锡桶里的水不再映出异样奇境,只照出了几近无光的天色。他把康文纳特大人留下的魔杖来回甩动了好几次,什么都没有发生。无所谓了。他已经清楚自己该怎么做了。

    提姆站起来,望着自己的家园,一个人也没看到。不过,自愿来巡逻守夜的男人们很快就会到了。他必须加快速度。

    进了谷仓,他问比斯蹄愿不愿意再来一次夜行。

    寡妇斯迈克累坏了,为了内尔·罗斯操劳了一夜,她并不习惯这样的劳累,况且她年老体弱,更糟的是——哪怕她不肯承认——还被不合时节的怪异天气搅得心神不宁。正因如此,虽然提姆不敢用力敲门(他几乎要鼓起所有勇气,才敢在日落后叩响别人家的门),她还是马上惊醒了。

    她提着灯,借着灯光看清访客是谁,立刻心一沉。要不是恶化的重病夺走了她仅存的那只眼流泪的能力,她准会在看到这稚气的脸蛋时泪流如注的——那张小脸蛋上写着如此愚蠢的勇气和致命的决心。

    “你打算回森林里去。”她说。

    “是的。”提姆轻轻应答,但语意坚决。

    “哪怕我跟你说了那么多。”

    “是的。”

    “他用魔法迷惑你了。可到底为什么?为了报偿吗?不,他才不要呢。他看到这潭被人遗忘的死水里还有星星点点的亮光,就因为这个,他得把亮光扑灭才心满意足。”

    “斯迈克夫人,他让我看到——”

    “和你母亲有关的事,我敢说一定是这样的。他知道怎么策动人心;唉,没人比他更懂这招了。他有魔力,知道如何开解人心。我知道我不能用言词阻止你,一只眼,就足以看清你的表情。我也知道,我不能用暴力扼制你,你自己也不能。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去,那又为什么还来找我呢?”

    听到这些,提姆有点难堪,但这丝毫不能动摇他的决心,这也让她彻底死心了:她真的管不住他了。更糟的是,他似乎也迷失了自己。

    “你想要什么?”

    “只是捎句话给我妈,求你了。告诉她,我要进森林,我要把能治好她眼睛的东西带回来。”

    斯迈克夫人沉默了几秒钟,只是透过面纱看着他。借着她举高的提灯,提姆能看到她的脸孔残破的轮廓,他实在不是有心要去看的。她终于开口了:“在这儿等着。不要连告别都没有就溜走了,除非你希望我认为你是个胆小鬼。也别没耐心,你知道,我动作慢。”

    提姆恨不得马上就动身,但他遵照她的吩咐,耐心等候。分秒如年,难熬之极,但她好歹是回来了。“我以为你肯定走了呢。”老妇人说道,哪怕用马鞭抽他的脸,也没有这句话更伤人了。

    她把带到门口的提灯递给他。“拿去照路吧,我看到你连盏灯都没有。”

    说的也是。他心急火燎地出发,完全忘了要拿灯。

    “谢谢,夫人。”

    她的另一只手提着棉布袋子。“这儿有一条面包。不算多,放了两天了,但我只有这么些现成的干粮了。”

    提姆一时语噎,千言万语都说不出来,只能连拍三次喉头,然后伸出手,想接下棉布袋子。但她没有立刻给他。

    “里面还有别的东西,提姆。本来是我哥哥的,大约二十多年前,他死在无尽森林里了。这是他从一个游贩手里买下的,我不是很高兴,当我指责他太容易受骗上当时,他带我去了村子西面的田野,让我看,它是可以用的。唉,众神啊,震耳欲聋!那声音害得我耳朵隆隆疼了几个小时!”

    她从袋子里取出了一支枪。

    提姆瞪着枪,眼睛都瞪圆了。他在寡妇家的书本里看过枪支的图片,老德斯垂的客厅墙上也挂着一幅步枪的素描画,但他从未指望过能见到真家伙。这支枪长约一英尺,枪柄是木制的,扳机和枪筒都是金属制的,没有光泽。弹筒共有四孔,被看似黄铜的绑带捆扎在一起。顶端的孔洞是方形的,不管里面是什么,必定是从这里发射出来的。

    “让我观看之前,他只开过两次火,之后就再也没人动过了,因为他不久之后就去世了。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还能用,但我一直把它放在干燥的地方,每年都会上一次油——在他生日的那天,照他教我的办法上油。每个弹巢都上膛了,还有五颗发射弹——那叫做子弹。”

    “紫弹?”提姆皱着眉头问道。

    “不,不是说颜色,是子弹。你看——”

    她把棉布袋子递给她,腾出那双青筋暴突的手,在门口侧过身子。“乔舒亚说过,除非你决意要伤害或杀害某个人,否则,万万不可以对人举枪。因为,他说,枪都是急性子。也可能,他说的是坏心眼儿?过了那么久,我记不清啦。枪身上还有个小扳手……就在这儿……”

    咔哒一声,枪被启开了,沿着手柄和弹筒一分为二。她把四个方形的黄铜弹碟指给他看,再把弹碟从孔巢里拉出来,这时,提姆才看清楚:其实,弹碟就是发射物的基座——放子弹的地方。

    “发射之后,黄铜弹碟还会留在枪里,”她说道,“你必须把它拉出来,才能装进新的子弹。明白吗?”

    “明白了。”他好想亲手装填子弹啊!更想亲手握住枪柄,扣动扳机,听到爆裂声。

    寡妇合上了枪(又是让人舒服的咔哒一声),又让他细看手柄。他看到四个可以用拇指上下扳动的机关。“这些叫击锤。每个弹筒对应一个击锤……如果这倒霉玩意儿还能开火的话。你懂了吗?”

    “是的。”

    “这叫四轮枪。乔舒亚说,只要击锤都没有被扳下来,枪就是安全的。”她的身子摇摆了一下,好像感觉头重脚轻了。“把枪给孩子!一心要在夜里走进无尽森林和魔鬼会面的孩子!可我还能怎么办呢?”接着,似乎不是对提姆说的,“但他不会料到一个小孩会有枪的,是不是?也许,这世上终究还是有光明族人的,光明族的老子弹终会射进他那黑暗的心。把它放进袋子里,好吗?”

    她把枪递给他,手柄在前。提姆差点儿没接稳。这么小巧的东西竟会这么重,真让人咋舌。而且,和康文纳特大人的魔杖在锡桶上拂动时那样,它似乎也会微微振颤。

    “多余的子弹包在棉絮团里了。加上枪里的四颗,你一共有九颗子弹。但愿它们能帮到你,但愿我不会在空无境受到诅咒——因为我把这些给了你。”

    “谢谢……谢谢夫人!”提姆只能说出这些了。他让枪滑进了布袋。

    她用双手捂住脑袋的两侧,挤出一声苦笑。“你是傻瓜,我也是。真不该把我哥哥的四轮枪给你,而是应该举起扫帚狠狠砸你的头,”她又苦涩、绝望地笑了一声,“那也没有用,就凭我这个老太婆,砸也砸不动了。”

    “你愿意早上给我妈妈捎句话吗?因为我这次要去的地方很远,顺着铁木道,一路走到底。”

    “好的,我去,哪怕那会令她心碎。”她向他弯下腰,面纱的下摆摇摆不定。“你想过这一点吗?我看到你脸上写着呢,你想到了。明知道这会让她的灵魂饱受折磨,为什么你还要这么做?”

    提姆的脸红到了脖子根,但决不动摇。那个瞬间,他看起来很像已过世的父亲。“我决心要治好她的眼睛。他留给我足够的魔法,能让我看到怎样做。”

    “黑魔法!用来支撑谎言和欺骗!提姆·罗斯,谎言!”

    “那是你的说法。”现在,他的下巴挺出来了,那也酷似杰克·罗斯。“但是,锁匙的事他没有骗我——锁匙是有用的。打人的事他也没骗我——我妈妈真的被打了。我妈妈瞎了的事他也没有说谎——她就是瞎了。至于我爸……你知道的。”

    “嗯。”她应了一声,带了某种嘶哑的乡村口音,提姆以前从没听她这样讲过话。“嗯哪,他带来的真相总有两面性:一方面是伤害你,另一方面也是诱饵,诱你落入他布置好的陷阱。”

    一开始,他无言以对,垂着脑袋,只是盯着走磨了的短靴尖。寡妇几乎要生出希望,以为他会回心转意了,偏偏这时候,他抬起头来,看着她的眼睛说道:“我会把比斯蹄拴在考辛顿—玛奇利的木源里,是他们地界里最远的地方。我不想把它留在我找到父亲尸首的短截径上,因为那里的树上盘踞着一条大蛇。你会去看我妈妈,并请求考辛顿先生把比斯蹄牵回我家吗?”

    如果再年轻一点,寡妇斯迈克或许会继续力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甚至恳求他;但她已不再年轻了。“还有什么事要交代的?”

    “两件事。”

    “说吧。”

    “你会代我亲吻一下我妈妈吗?”

    “好的,我很愿意。另一件呢?”

    “我上路时,你可以赐给我祝福吗?”

    她思忖了一下,摇摇头。“要说祝福,我哥哥的四轮枪就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祝福了。”

    “那就行了。”他屈下一条腿,握拳触额,致以完礼;然后就转身,走下台阶,那头忠心耿耿的小母骡就拴在台阶下。

    他听到背后有声音——很低沉,但也不至于听不到——那是寡妇斯迈克在说:“我以神之名祝福你。就让卡做主吧。”

    提姆从比斯蹄背上跳下来,把它拴在铁木道旁的灌木丛里,这时,月亮已沉下来了。走之前,他已从谷仓里抓了好多燕麦,塞满了口袋,此刻便洒在地上,就像前一晚他看到康文纳特大人为他的黑马所做的那样。

    “乖点儿,考辛顿先生早上就会来接你。”提姆说着,脑海中却浮现出一幅画面:大块头皮特找到比斯蹄的时候,它已经死了,肚子被森林里的某个掠食者咬了个大洞(说不定,就是他昨晚感觉到的那一只——在铁木道上不依不饶地跟在他们身后)。但他还能怎么办?比斯蹄是很乖巧,但还不够聪明,没法自己找到回家的路,哪怕它已经在这条小道上走过很多趟了。

    “你会没事儿的。”他抚摸着它光滑的鼻头……但它会安然无恙吗?寡妇说的都是对的,比斯蹄将成为第一次验证——这念头凭空而起,提姆只能竭力抵制。

    别的事情,他都说对了;这件事,肯定也不会有错的。

    等他沿着铁木道又走到三轮远,他开始坚信这一点。

    你必须记住:他只有十一岁。

    那晚,提姆没有发现营火。没有焚烧柴火的橙色光芒吸引他靠近,但在快走到铁木道尽头的时候,他瞥到一星冷绿色的光亮。那光点闪闪烁烁,有时索性消失,但总会再出现,亮到足以在他脚边投下光影,恍如蛇形,缠着他的脚步。

    铁木林中的小道此时已含糊不清了,因为唯一的车辙印都是老罗斯和老凯尔的马车留下的,为了避开一棵古老的铁木——树干极粗,比树村最大的房子还要粗大,小道偏左而蜿蜒。过了这个弯道,小道通到百步之外的一片空地。就在那儿,出现了木段搭出的指示牌。提姆能看清每一个字,因为,就在木牌上方,悬浮在半空的那对翅膀拍打得如此迅疾,以至于根本看不到翅膀的模样,而那正是传说中的息灵。

    他走近一点,被这超凡脱俗的奇景捕获了,几乎忘却了一切心事。息灵还不足四英寸高。她赤裸着,美丽非凡。很难说她的身体是绿色的、还是被绿光笼罩才显得那样,无论如何,那光亮是十分强烈的。但他可以看到她亲切的笑容,她的眼角上翘,杏仁形状的眼睛里没有瞳仁,但他知道,她把他看得很清楚。她的双翼飞速震颤,发出低沉而稳定的噗噗声。

    没有康文纳特大人的踪影。

    息灵飞出一个欢快的圆圈,转头又俯冲钻进灌木丛里。提姆只觉得头皮发麻,一阵警觉,想象着那些蝉翼般的翅膀会被荆棘刺破,但她毫发无损地又出现了,盘旋飞上,让人晕眩,直上五十多英尺高——铁木树的第一批分枝也不过那么高——又突然一个猛子扎下来,笔直地冲向他。提姆看得到,匀称的双臂甩在她身后,看起来就像是个跳进水池里的小女孩。他惊得一猫腰一缩脖,她飞到那么近,掀动的微风几乎吹起他的头发,他还听到了笑声。听起来,就像从很远的地方飘来的铃声。

    他小心翼翼地站起身,看到她又折回来了,这一次,她是在空中不停地翻筋斗呢。他的心在胸膛里跳得发狂。他想,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可爱灵动的东西。

    她飞到木牌上方,借着她萤火虫般的光亮,他看到一条小径,隐约可见,草长遍地,伸进无尽森林。她扬起一条胳膊。手在莹莹发光,绿光在招呼他。提姆沉醉于那么非凡的美丽和亲切的笑容,毫不犹豫,立刻猫腰从木牌下穿过去,根本没有看一眼他去世的父亲亲笔写下的最后一行字:旅人,当心!

    息灵盘旋着,等他几乎可以够到她、触碰她的时候,她又疾飞而去,顺着小径奔向前方。她在不远处微笑着飞旋,示意他走近。她的秀发披散在肩头,有时会遮住小巧的乳房,有时又被双翼振起的微风吹起,刚好显露出乳房。

    提姆第二次走近她时,喊出了声……声音很轻,生怕他叫她的嗓门太大,吼破她那精妙的耳朵。“康文纳特大人在哪里?”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便是她的回答。她往横里打了两次滚,膝盖收进肩窝,再用力蹬出去,就算有停顿,也只是为了回头看看,确保提姆还在向前走。就这样,她领着神迷目眩的小男孩走进森林,越走越深。提姆没有注意到,就连依稀可辨的小径也不见了,他已在铁木树之间穿梭,只有极少数人——而且是很久以前的人——才能辨清这种路。他也没有注意到,铁木林特有的深沉的、甜酸的气息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丝毫不让人愉悦的污水和烂蔬果的臭味。铁木林已被他抛在了身后。前头还会有铁木林,数不清的小树林,但在这儿不会有。提姆所到之处,便是世人所说的法戈纳德大沼泽的边缘。

    息灵,再一次闪现带着嘲弄感的笑容,继续往前飞。现在,她的光芒倒映在浑浊的水里,反照到她身上。满是浮渣的水面上会跃出什么东西——不是鱼,只见一只光溜溜的眼睛瞪了一眼半空中飘逸的闯入者,又滑下了水面。

    提姆都没有注意。他看到的只是她盘旋的下方有一片草丘。那需要跨一大步才行,但除此之外也无路可走。她在等。他想跳过去,别出岔子,但险些没成功——那绿光颇有迷惑性,照出来的东西都好像很近,实际上根本不是。他没站稳,使劲甩动双臂以求平衡。息灵飞快地在他头顶盘旋,绿色光晕让他几乎看不清周遭的状况,银铃般的笑声也充盈了他的双耳,这让他的处境更糟了(她不是故意的,提姆很确定,她只是在嬉耍)。

    这等处境本该堪忧(他还没看到鳞片层叠的脑袋在他身后浮出水面,也没看到外突的双眼、张开的大嘴里排满了三棱形的利牙),但提姆很年轻,也很机敏。他稳住了身子,很快就抬脚踩上草丘的顶端。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闪光的精灵,她已经飞到草丘前头盘旋了。

    尽管她的笑声叮咚悦耳,但他不确定她能不能说话,如果她能,他也不知道她会用怎样的语言来说话。但她回答了,提姆觉得,那是他听过的最好听的名字,和她那超凡脱俗的美丽极其般配。

    “艾蔓妮塔!”她回了一声就飞走了,一边欢笑,一边逗引他似的回头看他。

    他跟着她,往法戈纳德沼泽的深处越走越远。有时候,草丘近在咫尺,他只需从一丛草地踏到另一丛草地就好了,但随着他们的行进,他发现自己越来越频繁地需要跳跃了,而且每一跳都比前一次更远。但提姆不害怕。恰恰相反,他只觉眼花缭乱、欢欣鼓舞,每一次跳上草丘重心不稳时他都会欢笑。他没有看到身后有一条V形的尾巴顺畅地划过黑色的水面,就像针线轻柔游走在丝绸里;先是一个V,然后是三个,接着就是六个。水蛭咬他,他就把它们拍掉,也感觉不到刺痛,只听到皮肤上啪啪作响,留下点点血痕。他也没看到另一边有个庞然之物跟着他,亦步亦趋,身形沉坠在水下,但多少该算是直立着的,还有一双晶亮的眼睛在黑暗里盯着他。

    一次又一次,他跟上了艾蔓妮塔,连呼带叫的。“到我这儿来呀,我不会害你的!”她也总是这样诱引他,甚至飞进他合拢的指尖,用翅膀挠他的掌心。

    她飞上一片草地,这一块地比别的那些都要宽大,地上没有长野草,提姆估摸着,这应该是一块石头——他在世界的这个域界里看到的第一块石头,这里的一切都好像是液态的,而不是坚固的。

    “那太远啦!”提姆朝艾蔓妮塔喊道。他想再找一块踏脚石,但没有。如果他想跳到下一个草丘,就必须先跳上那块大石头。而且,她还在招呼他呢。

    也许我能行,他在心里说,显然,她觉得我可以;否则,她干吗那么热络地招呼我呢?

    他所在的草皮太小了,根本不能容许他后退一步以助跑,所以,提姆深屈双膝,使出浑身的力气跳出去。他落到了水里,才发现他没能跳上石头——差一点就擦到边儿了,便伸出了双臂。前胸和下巴先蹭到了石头边,下巴伸得太长,以至于眼冒金星,更何况,那双眼早被精灵的光芒照晕了。就那么一瞬间,他意识到自己紧紧攀住的东西不是石头——石头是不会呼吸的——就在那时,从他身后传来声响——听来庞然又污秽,哼哼噜噜,像是从肚子里发出的。紧接着,有东西用力地砸开水面,热烘烘、虫密密的水溅上了提姆的背部和脖子。

    他连抓带爬地攀上那块不是石头的石头,很清楚自己丢了寡妇给的提灯,但袋子还在。要不是他把棉布袋子的口扎紧、绕在手腕上,说不定也会弄丢的。棉布被打湿了,但好歹没有浸在水里。至少,还没有。

    就在他感觉到身后的东西已逼近时,那块“石头”开始抬升了!他正踩在某种生物的脑袋上,而它本来舒舒服服地躺在泥沼里呢。现在可好,它彻底清醒了,而且不是很高兴。它吼了一嗓子,嘴里喷出橙橙绿绿的火,前面,伸出水面的芦苇草叶被烧得嗞嗞作响。

    不至于像房子那么大,不,也许还不至于,但这就是龙,没错,天呀,众神,我站在龙头上!

    巨兽的喷息照亮了法戈纳德沼泽的这一片地。提姆看到芦苇荡向这边弯下来,跟在他后面的那些动物纷纷避让,能有多快就多块,只想躲开龙的火舌。提姆又发现了一块草皮,比刚刚那一块大一点;刚刚,他可是拼命跳跃,才能到现在的位置——极其危险的位置。

    没时间去想:如果跳得不够远,就会被巨大的食人鱼活吞;而若是跳上了那块草皮,又有可能在龙的下一次喷气中变成炭烤男仔。提姆无声地呼喊一句,再次跳起。这是迄今为止他跳得最远的一程,几乎跳过头了。他不得不抓住一把锯齿草,以免从草皮的另一头冲进水里去。草叶很锋利,瞬间就割破了他的手指。还有几束草靠近暴怒的龙,烟雾缭绕,哪怕很烫手,提姆还是死抓不放。他实在不愿去想,万一从这个小小的草岛上滑到水里,会有什么怪物在等待他。

    其实,这个位置也并非是安全的。他屈起膝盖,跪起身,回看他来的方向。那条龙——是条母龙,他看得到它头上有粉红色的羽冠——已从水里升起,用后腿站立起来。没有房子那么大,但比康文纳特大人的坐骑黑仔大。母龙扇了两次翅膀,泥水被溅得到处飞,扇起的风吹开了提姆额头汗水粘连的头发。那声音,很像他妈妈晒在晾衣绳上的床单在轻风里扇出的飒飒声。

    母龙的眼睛里血丝通红、晶亮如珠,牢牢地盯住他。燃着火星的口水滴滴答答连成串,流下它的下巴,滴到水面上时嘶嘶作响。提姆能看到,它给肚子里的火炉吸气扇风时,隆起在平坦胸部上的颈部垂肉呼啦啦地振颤。他竟然还有时间去想,继父扯的瞎话竟然变成了现实,这是何等奇怪——还有点滑稽。唯一的差异在于,现实中被烧死的人将是他,提姆。

    众神一定会哈哈大笑的。提姆心想,就算神不笑,康文纳特大人也会。

    没有经过理智的思量,提姆跪下来,向母龙摊开双手,吊在右手腕上的棉布袋子摇摆不已。“求你了,尊贵的女士!”他大喊起来,“求你不要烧死我,我不是故意的,而是迷失了方向,我请求你的原谅!”

    母龙凝视了他好一会儿,颈部的垂肉依然颤动不停;燃烧着的唾液继续滴滴答答、嘶嘶嘶嘶。接着,它开始慢慢地往下沉——在提姆眼里,简直像是一毫厘、一分寸地往下降。最终,除了头部的顶端,水面上什么都看不到了——当然,还有那双可怕的、一动不动的龙眼,好像在无声地警告:如果他胆敢第二次侵扰它,它将决不姑息,再无仁慈。又等了一会儿,那双眼睛也不见了,提姆只能看到酷似石块的那部分。

    “艾蔓妮塔?”他转身四顾,寻找她绿莹莹的光芒,但心里清楚,他不会再看到了。她已把他领入法戈纳德的深处,往前再无草丘,往后倒有一条龙。她的任务完成了。

    “全是骗人的。”提姆嘀咕了一句。

    寡妇斯迈克说得对,她从头到尾都是对的。

    他在草丘上坐下,以为自己会哭,但哭不出来。那也不要紧。哭有什么用?他被人家当傻瓜耍了,玩儿完了。他向自己保证,下次他会变聪明点……如果还有下一次的话。一个人沮丧地坐在这里,月亮隐没在云层里,在茂盛的植物上投下苍白的光芒,怎么看都不像会有“下一次”了。刚才沉在水里逃开的那些东西又回来了。它们都要避开母龙所在的水域,但仍有足够的空间让它们折腾,毫无疑问,它们唯一感兴趣的目标就是提姆所在的小草丘。他只希望那些是类似鱼的生物,离了水就不能活。不过,他也很清楚,那些潜伏在又稠又浅的沼泽里的大动物很可能是两栖类,既能在空中、也能在水中呼吸。

    他看着它们一圈一圈地盘游,心想:它们正攒着劲儿要发动攻击呢。

    他目睹着、心念着死神逼近,但他毕竟只有十一岁,无论怎样都抵不过饥饿的力量。他取出面包,发现只有一端浸湿了,就咬了几口。然后,他把面包放到一边,就着时隐时现的月光和沼泽泛起的微弱磷光,尽可能地仔细检查四轮枪是否还完好。枪看似无恙,摸上去也是干的。多余的五颗子弹也没有湿,提姆突然想到,有一个好办法可以让子弹保持干燥。他在面包干爽的那一段挖出了一个洞,把子弹全都埋进去,再把洞口用面包屑填好,就这样,他把藏好子弹的面包搁在了袋子旁。空气非常潮湿,而且——

    它们来了,两个,冲着提姆所在的草丘笔直地游来。他惊得跳起来,想也没想就对着它们大叫。“你们最好别犯傻!伙计们,别过来!这儿有一个枪侠,蓟犁的枪侠!艾尔德的传人!你们听明白了吗?”

    它们顶着豌豆大的小脑袋,他还以为它们根本听不懂人话——就算听懂了也不见得会在乎——但他的叫喊声吓到了它们,它们转头溜走了。

    小心点!别吵醒你的火龙夫人,提姆在心里说,她很可能昂起身子,把你烧焦,只为了图个清静。

    但是,难道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水里的东西第二次向这个男孩袭来时,他一边喊叫,一边击掌。如果他能找到一段空心木,肯定还会不遗余力地敲响空木,管它什么母龙呢!提姆不禁想到,如果母龙也来凑热闹,呼口气就喷出火来,反而比水里游来游去的那些玩意儿仁慈呢,天知道它们的大嘴巴会怎样折磨他。死于龙火显然也更痛快点。

    他很想知道,康文纳特大人是不是就在附近观战,享受着这一幕?提姆觉得十有八九是这样的。旁观,没错,但康文纳特大人决不会到这片臭烘烘的沼泽地里来弄脏他的靴子。他一定是在什么干爽、怡人的地方,在银盆里观看这一幕,还有艾蔓妮塔盘旋在旁。也许,她还会用精巧的双手托着下巴,索性坐在他的肩头呢。

    晨光也像是脏兮兮的,偷偷摸摸地从悬在头顶的树枝间泄漏下来——那些大树长满了瘤节,垂下苔藓似的枝蔓,提姆从未见过这种怪兽般的树。这时候,他的草丘已被二十多圈涟漪包围住了。最短的进攻者看似约有十英尺,但大多数都长得多。连呼带喊加击掌已不能把它们吓跑了。它们正打算群起而攻之。

    这还不算最糟,就着树冠间泄下的天光,他发现,竟然还有一群观众在远观他即将被吃、被杀死的场景。但光线还不够亮,看不清那些旁观者的脸,这反而让提姆感到悲凉的庆幸。粗粗望见他们矮墩墩的身影,三分像人,七分像兽,这就够糟了。他们站在大约七八十码之外的最近的陆岸边。提姆数得出六七人,但觉得还不止这些。仅靠雾气中的昏暗光线,很难看得真切。他们都有圆滚滚的肩头,毛发蓬乱的脑袋刺拉拉地往前探伸。模糊不清的身体上垂挂下一些破破烂烂的布条,大概是破衣服,也可能是酷似垂在树枝间的苔藓般的缎带。在提姆看来,他们像是某种沼泽泥巴人,从泥沼里升起来只为了远观健泳者戏弄猎物、然后大口朵颐。

    有何关系?不管他们看不看,我反正是死定了。

    有个绕着圈在水里爬行的家伙一跃而出,脱离同伴的轨迹,向草丘游来,尾巴拍打着泥水,昂起了史前怪兽般的脑袋,咧开了大嘴,露出一个比提姆的个头还长的狞笑。它狠狠撞向提姆站立的位置,撞到了他脚下的泥土,力道大得让整座草丘像果冻一样颤了颤。岸边上,观战的泥巴人发出短促而尖利的吼声。提姆觉得他们就像周六下午看得分比赛的观众们。

    这种联想足以激怒任何人,也彻底驱走了他的恐惧。恐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纯然的愤怒。这些水兽会夺了他的性命吗?怎么可能夺不走呢。但是,如果寡妇给他的四轮枪真的没有受潮,他或许可以开一两次火,权当让这支枪开开荤。

    如果开不了火,我也能转过枪头,用枪柄砸这水兽,砸到它把我的胳膊揪断为止!

    水兽正要爬出水面,粗短前腿末端的利爪揪断了芦苇和野草,留下黑洞洞的泥坑,眨眼间就被水淹没了。它的尾巴上部黑里见绿,贴地的下半部分却像死人肚子一样惨白,一摇一摆地推动它向前、向上,同时拍打水面,把污浊的泥浆溅向四面八方。眼窝就在鼻子上面,鼓突的圆眼珠一跳一跳,跳一下就突一下。那双眼睛死死盯住提姆的脸。长长的嘴巴空咬着,牙齿摩动,听来就像石块彼此倾轧。

    岸上——距离他七十码也好,一千轮也好,没有差别——那些泥巴人又喊起来,好像在欢呼怪兽得分。

    提姆解开了棉布袋子。虽然水兽已将半个身子拖上了草丘,咔嗒咔嗒咬合着的利齿距离提姆湿透的靴子不过区区三英尺,但他的手很稳,手指也很听话。

    照寡妇教的那样,他用拇指扳下一块击锤,将一只手指钩住扳机,并屈下了单膝。现在,他和步步逼近的威胁在同一水平线上了。提姆能闻到它喷出腐臭的气息,也看得到它粉红色的喉咙在轻微脉动。然而,提姆在微笑。他感到这绷紧的笑容在拉扯嘴角,他很高兴。生死关头,人最好面带微笑,确实如此。他只希望爬上来的是收税人,肩头还栖息着绿莹莹的、骗人取乐的小同伴。

    “伙计,让我们瞧瞧你喜不喜欢这个。”提姆嘀咕了一声,扣动了扳机。

    爆裂声如此震耳,提姆一开始还以为四轮枪在手里爆炸了呢。好在,枪没有爆裂,但爬行水兽的眼窝爆裂了。红红黑黑的脓水溅开。水兽爆发出痛不欲生的吼叫,蜷缩起身子,四支粗短的腿脚蹬在半空。它跌到水里去了,辗转翻滚了一阵,又肚皮朝上挺了起来。一团血红色,如云雾一样从它半隐半现的脑袋里弥漫出来。原本贪婪的狞笑凝结了,成了死神的招牌笑容。树冠里,被惊醒的鸟群拍着翅膀叽叽喳喳,冲着下面一顿暴叫。

    依然是浑身冰冷,提姆却没有留意到自己仍在微笑,他打开四轮枪的枪身,取出用过的弹壳——还冒着烟呢,摸上去也是烫的。他抓起那半截面包,用嘴巴叼起当作盖子的那一小块,掏出一颗子弹,塞入空弹巢。咔嗒一声,枪声合拢,他这才把小块面包吐出去,现在,面包已渗有油味了。

    “来吧!”他冲着那群水兽大喝一声,它们正在激动不已地来回疾游(潜伏在泥沼中的母龙原本露出的拱形脑袋已经不见了)。“来呀!多吃几颗子弹!”

    这并不完全是虚张声势。提姆发现,他确实希望它们靠近。就算是他父亲的斧头——此刻仍别在他腰间——也从没让他觉得如此得心应手,此刻,再无他物可堪比他左手紧握的、沉甸甸的四轮枪。

    岸边传来一种声响,起初,提姆听不出来那是什么动静,不是因为声音本身太古怪,而是因为那和他对那些旁观者的猜想有所矛盾。泥巴人是在鼓掌。

    他转身面对他们,冒着烟的枪仍握在手里。他们全部跪下来,以拳叩额,说出的言语好像是他们唯一能说出来的话——致敬——在低等语和高等语里发音相同的词并不多,这便是其中之一,让世界旋转起来的一个词,曼尼人称之为“首词”或“神首”。

    难道……

    提姆·罗斯,杰克之子,望着跪在岸边的泥巴人,又看了看自己手中那支古老(但非常管用)的武器。

    难道他们以为……

    这是可能的。事实上,不只是可能。

    法戈纳德沼泽地的部落人已经相信他就是枪侠了。

    好半天,他被惊得无法动弹。他站在为自己搏命而战的草丘上凝视他们;他们则跪在七十码之外高高的绿芦苇荡和烂泥里,握紧的拳头抵在蓬乱长发遮掩的额头,他们也在凝视他。

    最终,某种人之常情开始起作用了,提姆领悟到了,他必须利用他们对自己的信念——趁他们还相信他。他开始在脑海中搜刮妈妈爸爸给他讲过的故事,还有寡妇斯迈克给学生们念过的书——那些珍贵的书。但是,没什么情节特别符合眼下的状况。他又想起“马掌”哈利讲过的老故事——哈利是个怪老头,也在锯木厂里做兼职工,有点傻乎乎的,总喜欢用手比作枪,对准你假装扣动扳机,也动不动嘀咕一长串怪话,据他说,那就是高等语。他顶顶喜欢讲蓟犁的枪侠——从蓟犁远道而来,手持大铁枪,一往无前执行使命。

    哦,哈利,但愿是卡让我在那天午休时刚好听到你的狂人诳语。

    “你们好,信民们!”他朝岸上的泥巴人喊道,“我看到你们了!快请起身,臣服于我!”

    过了好半天都没动静。等他们站起身,依然用深不可测、疲惫沧桑的眼神凝望他。他们都半张着嘴,下巴都快拖到胸脯上了,那是看到奇景时才有的表情。提姆看到有些人手持简陋的弓弩;还有些人瘪瘪的胸前用编藤插绑着大头棒。

    接下去我该说什么?

    提姆心想,有时候,只有大实话才管用。

    “帮我离开这个该死的草丘!”他喊了出来。

    一开始,泥巴人们只是张口结舌地看着他。好半天,他们才凑到一起,用混杂着咕哝、咔嗒和让人惊慌的低吼声商讨了片刻。就在提姆开始认定这场会议肯定会没完没了地开下去的时候,几个部落人转身跑开了。个头最高的那个人则转向提姆,伸开了双手。那确实是人类的手,但手指似乎太多了,手掌也蹭满了苔藓状的东西,看起来是绿的。这个手势的意思又明确又干脆:待在那儿别动。

    提姆点点头,又在草丘上坐下了(他想起了儿歌里唱的,奶油小姐乖乖坐在蛋糕上),吃起了剩下的面包。他一边吃着,一边瞥着游动不已的水兽,留意它们是否缓过神来,是否会重蹈覆辙,与此同时,四轮枪始终握在手里。苍蝇和别的小飞虫纷纷落在他裸露的肌肤上,慢悠悠地吸饱他的汗才肯飞走。提姆心想,要是一时半会儿没人来救他,他只能跳到水里去,否则没法摆脱这些烦人的小东西,它们飞得太快了,根本拍不到也拍不完。然而,天晓得泥沼里还藏着什么生物、潜伏着什么怪兽?

    他吞下了最后一口面包,并听到一阵有节奏的躁动声穿越了晨雾弥漫的沼泽,惊起了更多鸟飞向高空。有些鸟大得惊人,长长的翅膀是粉色的,起飞前,两条细细的长腿会在水波间踩踏几步。它们的叫声清亮如啼,在提姆听来,很像是小娃娃的疯笑声。

    不久之前我希望自己有一段空木可以敲,现在有人真的敲响了。这念头让他露出乏累的笑容。

    敲打空木的声音持续了五分钟左右,停止了。岸上的部落人眺望着提姆来时的方向——应该说是更稚嫩的提姆,那时的他傻乎乎地欢笑着,跟着一个名叫艾蔓妮塔的坏心眼儿的精灵。泥巴人以手遮阳,因为现在的阳光已很猛烈地穿透高悬的枝叶,渐渐驱散晨雾。可想而知,这又将是一个不同寻常的酷热天。

    提姆听到了划水声,没过多久,一条奇形怪状的小船从迷蒙不清的晨雾中浮现出来。天知道从哪儿搜集来的一些碎木头被捆束在一起,这条简易拼凑的小船半沉在水里往前滑,后面拖了长长的苔藓和水草。有桅但没帆;桅杆的顶部——最宜瞭望的位置——插着一只野猪头,被一群群行迹不定的苍蝇围拢着。四个沼泽地部落人在划桨,桨是一种橘红色的木头制成的,提姆认不出来那是什么木头。第五个人站在船首,戴着一顶黑绸礼帽,帽檐上绑着一条红丝带,丝带垂下来,荡在赤裸的肩头。他目视前方,时而向左挥手,时而向右。划桨的部落人紧随他变换不定的指令,坚定用力地划满每一下,小船在草丘间流畅地蜿蜒前行——提姆就是沿着这些草丘跳入现在的困境的。

    小船靠近母龙先前所在的水域时,掌舵人弯下腰细看那黑漆漆的、一动不动的水面,然后嘟哝了一声,费力地站起身。在他的怀里,有一长条滴着血的尸段,提姆猜想,桅杆顶端的野猪头肯定是刚刚从这段尸首上被割下来的。掌舵人怀抱着尸段,不顾猪血染脏了他毛发蓬乱的前胸和双臂,只是炯炯地凝视水底。他发出一声尖利、短促的叫喊,紧接着,只听到一连几声飞速的喀拉喀拉声。桨手收起了桨。小船向着提姆所在的草丘静静滑行了一点,但掌舵人丝毫没注意方向,依然全神贯注地盯着水里的情况。

    当一只巨爪静静地升出水面时,并没有溅起太多水声,半张半拢的利爪却让人惊恐。掌舵人将鲜血淋漓的尸段轻轻地放进那只无声索求的爪子,俨然像是母亲把宝宝轻轻地放进摇篮里。利爪合拢,扣住肉身,挤出了一些血水,滴到了水里。接着,就像升起时那样悄无声息,利爪收下贡品,悄然隐没在水里了。

    现在你懂了吧,该如何讨好一条龙,提姆心想道。他猛地想到,自己这次攒够了奇妙故事,别说怪老头马掌了,整个树村的人都会听得一愣一愣的。他想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跟他们讲故事了。

    小小的平底船靠上了草丘。桨手们垂首致敬,以拳触额。掌舵人也一样。当他在船头用手势示意提姆应该上船时,骨瘦如柴的手臂下,一条条长长的棕绿色的东西摇摇摆摆。在他的两颊还有更多这样毛发状的东西,一直垂落下颏以下。甚至他的鼻孔里也好像塞满了菜叶似的东西,以至于他只能用嘴巴呼吸。

    根本不是泥巴人,提姆爬上小船时,心里想道,他们是植株人,变异人,在沼泽地里生存,并变成了沼泽地的一部分。

    “我说谢了。”提姆对掌舵人说,并侧过拳头,抵住自己的前额。

    “向您致敬!”掌舵人答道。他裂开双唇,现出一个微笑,露出的几颗牙齿都是绿的,但笑容并没有因此而失色。

    “有幸相会。”提姆说。

    “致敬。”掌舵人又说了一遍,然后,他们几个一起高呼,在沼泽地里掀起回响:致敬!致敬!致敬!

    岸上(如果每走一步都会摇晃并有泥浆渗出的土地也能算岸的话),部落人将提姆围在中央。他们围起来有泥土的味道,而且味道很冲。提姆手持四轮枪,倒不是因为他有意开火,或用以威吓,只是因为他们显然很想看看它。如果有人探出手、想摸一摸真家伙,提姆肯定会不假思索地把枪收回袋子里,但没人敢摸。他们咕咕哝哝的,手里比划着,发出那种像鸟叫的啾啾声,但除了那句“致敬”,他们也没说什么提姆能听懂的话。但当提姆和他们讲话时,他很确定,他们是明白的。

    他数了数,起码有十六个人,全都是男人,全都是变异人。他们就像植株,大多数人身上都会有菌类自生,有点像提姆在锯木厂拖木头时经常看到的花木上长出的一排排蘑菇。他们身上还有很多疖子和流脓水的溃疡。渐渐的,提姆可以确信:他们部落里肯定有女人——很少——但不会有孩子。这是一个即将死绝的部落。很快,法戈纳德就会收下他们,就像母龙欣然接纳献给它的野猪肉。他打量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在看着他,但那种眼神让他想起自己在锯木厂干活的时日。每当上一个工作完成了、下一个任务还没有布置时,他和打工的男孩们就是这样看着工头的。

    法戈纳德的部落人认为他是枪侠——荒唐之极,他只是个毛孩子,但事实就是如此——并且,就眼下而言,他们愿意听令于他。这对他们来说反而是容易的,但提姆从没想过当头领是怎么回事儿,甚至连做梦都梦不到这一点。他该有什么要求呢?如果他要求他们把他送回沼泽地的南端,他们肯定办得到;他对此很有把握。到了南端,他相信自己可以找到回铁木道的路,继而也就能回到树村了。

    回家。

    提姆知道,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但如果就这么回家了,妈妈依然看不见。就算逮住了老凯尔,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他,提姆·罗斯,千辛万苦走了一遭,却将空手而归。更糟的是,康文纳特大人大概会在银盆里看到他备受打击、灰溜溜地逃回南部。他会耻笑他。邪恶的小精灵大概会坐在他的肩头,跟着他一起哈哈大笑。

    就在他思忖这些的时候,突然想起寡妇斯迈克在开心的日子里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学生,最大的烦恼莫过于要在爸爸伐木归来前把家务事和功课做完。寡妇常说的是:我的傻孩子们,你们不问的问题,就是最傻的问题。

    提姆缓慢地(不带什么希望地)说道:“我的使命是找到梅林,他是一个伟大的魔法师。有人告诉我,他住在无尽森林里的一栋大屋里,但告诉我这些事的人……”是个混蛋。是个骗子。是个哄骗孩子以消遣自己的残忍的无赖。“……不可信赖。”他终于说完了这句话。“你们住在法戈纳德,是否听说过这个梅林?他或许戴一顶高帽子,帽子是太阳的颜色。”

    如果他们摇头,或是听不懂,都在他的意料之中。然而,部落人听了他的话,纷纷从他身边往后退,组成了一个交头接耳、喋喋不休的圈子。他们说了起码十分钟,有好几次,谈话变得很激烈。最后,他们终于转向正在等待的提姆。很多流着脓水的扭曲的手指将刚刚那位掌舵人推了出来。这位尊者有着宽阔的肩背,身形强壮。要不是从小生活在草木浸水、水里毒物遍布的法戈纳德,他本该是个很俊朗的男人。他的双眼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在他的胸前,右乳上方,有一颗很大的脓包鼓突在皮肤上,不停地悸动着。

    他伸出一只手指,做出了提姆认得的手势:寡妇斯迈克用来示意“注意我说什么”的动作。提姆点点头,伸出没有握枪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了指双眼,那也是寡妇教过的回应方式。

    提姆猜想,这个掌舵人应该是部落里最擅长表演的人吧,此刻,他也点点头,顺着下巴上混杂成一团乱麻的须冉和野草,再往下一点,在空气里抚了抚。

    提姆登时激动起来。“胡子?是的,他有一大把胡子!”

    接着,掌舵人又如此抚了抚头顶的空气,一边收起拳头来示意:那不只是顶高帽子,而且是个三角形的帽子。

    “就是他!”提姆真的笑出了声。

    掌舵人也笑了,但提姆觉得那不是一个轻松的笑容。几个部落人开始叽叽呱呱地说什么。掌舵人示意他们安静,再转向提姆。还没等他的哑剧继续上演,右乳上的脓包突然迸裂了,脓水和血水喷了出来。一只鸟蛋大的蜘蛛从脓包里爬了出来。掌舵人抓住它,碾碎它,再把它扔到一边。这可怖的场面让提姆目瞪口呆,就在他傻看的时候,掌舵人已用单手把疮口推得更大了,等到裂口像嘴巴一样长大时,他用另一只手探进去,挖出一串微微颤动、光溜溜的蛋。他不经意地把它们甩到一边去,就像别人在寒冬的清晨甩掉刚擤出来的一大把鼻涕。其余的部落人视若无睹,只想看哑剧的下半场。

    处理完了脓包,掌舵人以双掌双膝着地,做出各式各样的掠食者进攻的模样,同时像野兽那样咆哮。演了一会儿,他停下来,抬头看了看提姆,提姆摇摇头。他的胃也在摇摆中挣扎呢。这些人刚刚救了他的命,他觉得,在他们面前呕吐是非常不礼貌的。

    “这个,我不明白,先生。我说抱歉了。”

    掌舵人耸耸肩,站起来。长在他胸前的厚厚的野草已经沾上了血珠。他再一次模仿了长胡子和三角帽。再一次趴到地上,又吼又叫,假装要冲杀。这一次,所有人都跟着他一起做。这个部落突然间变成了一群危险的野兽,但他们的笑声和显而易见的欢呼声却破坏了这种幻觉的可信度。

    提姆又一次摇摇头,觉得自己分外愚蠢。

    掌舵人不像其他人那样欢呼欢笑,看起来,他忧心忡忡。他站了一会儿,双手搭在后腰,想了半天,又将一个部落人招呼过来。这个人很高,脑袋是秃的,也没有牙齿。他俩商讨了好一会儿。接着,高个子拔腿跑了,虽然他的腿弯得那么厉害,身子左右摇摆,好像浪尖上的小艇,但他跑得飞快。掌舵人又招来两个人,吩咐了几句。他们也跑了。

    掌舵人第三次趴到地上,模仿凶残野兽。这次,他停下来抬头看提姆的表情近乎是在恳求了。

    “狗?”提姆斗胆猜了一下。

    听了这话,围观的部落人爆发出由衷的笑声。

    掌舵人站起来,用六只指头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像在说:别往心里去。

    “就告诉我一件事吧,”提姆说道,“梅林……他是真的吗?先生?”

    掌舵人思考了一会儿,展开双臂伸向天空,那是一个夸张的“天啊”的手势。树村的人都懂,这个肢体语言要说的是:谁知道呀?

    一起跑走的那两个部落人回来了,麻绳肩带上背着一篮编织好的芦苇草。他们把篮子放在掌舵人的脚边,再转身向提姆致敬,这才咧嘴笑笑,站到一边去了。掌舵人蹲下来,还招呼提姆学他的样儿。

    不用等掌舵人把篮子打开,提姆就已知道篮子里装着什么了。他闻到了新鲜的烧肉味,不由得用袖口抹了抹口水。那两人(也可能是他们的女人)带来的吃食相当于伐木工人的午餐:切片猪肉用看似瓜类的橘红色蔬菜腌了好几回,再用薄薄的绿叶包好,俨然是不用面包的粑粑客。篮子里还有草莓和蓝莓,而在树村,早就过了吃莓子的时节了。

    “谢谢你!”提姆连拍了三次喉头。这又让大伙儿笑起来,每个人都拍了拍喉咙。

    高个子也回来了。肩上挂着一只皮革水袋,手里提着一只小皮包——提姆从未见过那样光滑细腻的皮革。他把皮包交给了掌舵人,水袋递给了男孩。

    没有接下水袋前,提姆都没意识到自己有多渴,他握住鼓鼓囊囊的水袋,用手掌轻轻地挤压,用牙齿咬掉盖子,像村里的男人们那样把水袋架在手肘上,猛灌了一口。他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水会是咸咸的,说不定还有虫呢;但出乎意料的是,这水清凉甘甜,和他家木屋和谷仓间的清泉一样好喝。

    部落人都笑着鼓起掌来。提姆看到高个子的肩头有个脓包就快迸裂了,就在这节骨眼上,掌舵人拍了拍他,让他如释重负。掌舵人有东西给他看。

    那只皮包。中间部分似乎用某种金属线接缝的。掌舵人掀起连接在金属接缝上的小把手,皮包自动打开了,好像魔法生效了。

    包里有一个磨砂质地的金属盘,差不多有小碟子那么大。上面写了什么字,但提姆读不出来。字迹下面有三个按钮。掌舵人按下其中之一,金属盘里伸出一根短小的支杆,伴随着低沉的呜呜声。部落人已聚拢过来,围成半圆形,连说带笑,又鼓起掌来。他们显然很开心。提姆呢,口不渴了,脚踩在踏实(至少可以让人站稳)的土地上,他决定也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先生,这是先民留下来的吗?”

    掌舵人点点头。

    “在我们村,拿着这种东西是很危险的。”

    掌舵人好像没明白,从他们困惑的表情来看,这些植株人都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是,掌舵人反应过来了,他大笑起来,冲着天地万物挥挥手:天空、水面、他们站立着的软泥地;好像在说:万事万物都有危险。

    在这地方,提姆心想,或许万事万物都意味着危险。

    掌舵人用手指戳了戳提姆的胸膛,带着歉意地轻轻耸耸肩:不好意思,但你必须集中注意力。

    “好的,”提姆说着,伸出双指对着眼睛,“我在看。”这让他们咯咯直笑,还用胳膊肘捅捅旁边的人,好像他刚刚做了一次特别棒的表演。

    掌舵人按下了第二个按钮。金属盘“哔哔”地叫起来,旁观的部落人不禁低声赞叹起来。三个按钮下都亮起了小红灯。掌舵人开始慢慢地转圈,手持这个金属装置,好像端着祭品那样郑重。转了大半个圈,金属盘又“哔哔”地叫起来,红灯变成了绿灯。掌舵人伸出植物和毛发旺盛的手指,指出金属盘所指示的方向。提姆也能从隐没在树冠和云端的太阳判断出,那是北方。掌舵人扭头看了看,想知道提姆是否明白。提姆觉得自己明白,但还是有个疑问。

    “那个方向只能走水路。我可以游泳,但……”他露出牙齿,恶狠狠地空咬几口,又指了指之前那个草丘——他差点儿在那儿成了恐怖水兽的早餐。部落人被他逗得捧腹大笑,掌舵人笑得最凶,不得不弯下腰,抓紧自己长满苔藓的膝头,否则,恐怕他真的会笑趴下的。

    是啊,提姆在心里说,很好笑,我差点儿被活吞了呢。

    等那股笑劲儿过去了,掌舵人终于可以站直了,他指了指那条快要散架的小船。

    “噢!”提姆说,“我把它给忘了。”

    他在心里说,自己扮演了一个大笨蛋枪侠。

    掌舵人看着提姆上了船,这才站到他惯常的位置——刚刚插着腐败的野猪头的桅杆下面。桨手各就各位。水和食品一一递上来;装着罗盘(如果那个算罗盘的话)的小皮包被提姆装进了寡妇给的棉布袋子。四轮枪插进了左臀上的腰带里,差不多和右边的手斧重量相当,刚好平衡一下。

    一连串来来回回的“致敬”告别之后,高个子走上前来——提姆认为他应该是部落的头领,虽然大部分沟通事宜都是掌舵人完成的。他站在岸上,肃穆地凝视船上的提姆。他用双指指向双眼:注意我说什么。

    “我会好好看的。”他集中注意力去看,哪怕眼皮已经不自觉地往下沉了。他都记不得上一次睡好觉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反正,昨晚是没合眼。

    头领摇摇头,又重复了一遍双指的动作——这一次,显然更用力了,提姆在意识的深处(甚或是在他的灵魂深处,卡的灵光微妙乍现)好像突然听到了一句悄然的言语。他第一次想到,这些沼泽地部落人或许不是靠言语来理解他的。

    “警戒?”

    头领点点头;其余的人也呢喃着附和。现在,他们的脸上已不见笑意或欢闹;他们看起来都很悲伤,奇怪的是,他们也因此有了孩童般的表情。

    “警戒什么?”

    头领以双膝双掌着地,开始飞快地转圈。这一次,他没有模拟嚎叫,而是一连串狗吠似的声响。时不时地,他会停下来,对着金属仪器指出的北方昂起头,长满绿色藤须的鼻孔一翕一合,好像在嗅闻空气。最后,他站起来,带着提问的表情看着提姆。

    “好吧。”提姆应声。他不明白头领要表达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他们现在为什么都情绪低落——但他会记在心上的。如果他看到了,就会知道头领这么费劲地要告诉他什么。如果他看到了,他或许就能明白了。

    “先生,你能听到我的想法吗?”

    头领点点头。他们都点头了。

    “那么,你就知道我不是枪侠了。我只是想给自己打打气。”

    头领摇摇头,笑了,好像这根本不用去谈。他再次摆出“注意”的手势,将双臂夹紧在脓疮遍布的身躯两旁,然后,开始夸张地颤抖。其余的人——甚至坐在船里的划桨人——也学他的样子抖起来。抖了一会儿,头领跌倒在地(泥地被他的重量压塌了一片)。其余的人也学他的样子跌倒在地。提姆瞪着这些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惊讶得无法言语。最终,头领站起身来,凝视提姆的双眼。这个表情是在问提姆,明白了吗?提姆明白了,也因此而恐惧。

    “你是说……”

    他没法把余下的话说出来,至少,没法大声地说出口。太可怕了。

    (你是说,你们都将死去)

    头领沉痛地凝视着他的双眼,渐而露出一丝微笑,并极其缓慢地点了点头。接着,提姆无比确信自己不可能是枪侠了。因为,他哭了。

    掌舵人将长杆一撑到底,小船离岸。左舷的桨手们负责转向,小船驶到开阔的水域后,掌舵人用双手指令,全速前进。提姆坐在船尾,打开食筐。他吃得不多,因为他虽然很饿,但因为心事重重,饿也吃不下。他想把食物分给大家吃,桨手们却只是笑笑,意思是谢谢,不用了。水面平滑如丝缎,只能听到有韵律的桨声,提姆的眼皮很快就耷拉下来了。他做了一个梦,梦到母亲在摇晃他,告诉他,已经天亮啦,再不起床就赶不及给爸爸的骡子上鞍座了。

    原来,他真的还活着?提姆问道,但问得如此荒唐,引得内尔大笑起来。

    他是被摇醒的,这件事确实是真的,但不是母亲的手,母亲只是梦中人。他睁开眼睛,看到掌舵人正俯身看着他,他身上的汗味和腐烂的蔬菜味道是如此浓重,害得提姆差点儿打了个喷嚏。而且,也不是天亮时分。恰恰相反:太阳已经走过大半个天空,发出不刺眼的红光,穿过河流右岸瘤节重重、奇形怪状的树照射过来。提姆叫不出那些树的名字,但他知道,小船靠岸后,长在后面斜坡上的是什么树——铁木,真正的巨木。树干下还散布着很多橙色和金色的花朵。提姆想,要是妈妈看到这些漂亮的花肯定会非常惊喜的,接着又想到,她将再也看不到了。

    他们走到了法戈纳德沼泽地的尽头。眼前,是真正的森林深境。

    掌舵人帮着提姆翻过船舷,两个桨手将食筐和水袋递上岸。这些装备都搁在提姆的脚边——这一次,他站到了真正的土地上,脚下不再晃动,也不再渗出泥水。掌舵人比划了一下,让提姆打开寡妇的棉布袋子。提姆照做了,掌舵人模拟出“哔哔”的声响,这让船上的部落人再次咯咯地笑起来,他们显然很赞赏他的表演。

    提姆取出装有金属盘的小皮包,打算递给掌舵人,他却摇摇头,指了指提姆。这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提姆拨出小拉杆,接缝开启,取出了金属仪器。这么薄的东西竟有这么沉,而且这么光溜,真让人惊讶啊!

    千万别摔了,他告诫自己,我会顺着这条路回去,把它还给他们的,就像在村子里,不管借了什么碗碟或工具,用完了都要还给人家。而且,一定要保存完好,还回去的时候要和借来的时候一个样。只要我能把它还给他们,就会发现他们都安然无恙地活着。

    部落人在观望,似乎想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怎么使用它。提姆按下了按钮,小支杆竖起来了,接着再按一个,哔哔声响起,红灯亮了。这一次,部落人没有笑,也没有学鸟叫;因为这是正经事,或许,还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提姆慢慢地转向,转到树丛间一条上坡的土路——以前,这里大概真有一条小路——红灯变成了绿灯,又响了“哔”一声。

    “仍然是北方,”提姆说,“哪怕日头落了它也能指路,对不?哪怕树丛太密了、根本看不到古母星和古老星,也可以吗?”

    掌舵人点点头,拍了拍提姆的肩膀……接着,他弯下腰,在他的脸蛋上飞快地、轻轻地亲了一下,然后退后一步,似乎突然警醒,发现自己举止太贸然了。

    “没关系的,”提姆赶紧说道,“这很好。”

    掌舵人屈下单膝。其余的人都已下了船,随之一起跪下。他们以拳触额,高喊“致敬”。

    提姆感到泪如泉涌,便强忍着不让泪流下来。他说:“如若信民,敬请起身。以爱的名义向你们致谢。”

    他们起身,一个个返回船上。

    提姆举起带有字迹的金属盘。“我会把它还回来的!有了它实在太棒了!我肯定会还的!”

    掌舵人缓慢地摇摇头——虽然仍在微笑,但那不知为何让人觉得害怕。他最后一次带着喜爱和留恋的眼神看了男孩一眼,将破旧不堪的小船撑离坚实的地岸,命令船员驶向不安稳的、他们的家园所在。提姆站在岸边,目送小船慢慢地、稳稳地向南而去。船员们扬起滴着水的船桨向他致以最后的道别时,他也拼命挥手。他看着,看着,直到小船在夕阳投下的火红波影中变成一道微渺的影子。他抹去眼泪,差点儿没忍住把他们叫回来。

    小船看不到了,他那瘦小的身躯扛起脚边的装备,转向金属仪器刚刚指出的方向,走进更深邃的森林。

    黑夜降临了。起初还见得到月亮,但月光照到地上时不过是不可信赖的一星光斑……没过多久,连月光也彻底消失了。他可以确定,原先这里一定有条路,但这条路很蜿蜒,时不时绕到这边或那边。头两回,路变道时,他差点儿撞上树,但第三回没躲过去。他在想梅林——这个人,真有可能存在吗——紧接着,前胸就撞上了一棵铁木的树干。他抓紧了金属盘,但食筐滚到地上,弄洒了。

    这下可好,我得趴在地上用手摸索了,除非我在这里逗留到天亮,否则肯定会漏掉什么……

    “旅行者,您需要灯光吗?”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响起来。

    日后,提姆会声称自己惊呼起来——难道我们不都这样吗?篡改记忆,以使记忆反映出更好的自己?——真实的场景决非惊呼那么矜持:他吓得惨叫一声,跳将起来,金属盘从手里跌落了,要不是内心深处的求生意志坚定地蹿出来,他肯定拔腿就跑(根本顾不上他可能连连撞上大树)。如果他跑了,很可能再也找不到散落在这条小径旁的食物。也肯定就此丢失了金属盘,可他发过誓要将它保存完好、物归原主的。

    就是金属盘在说话呀。

    这个念头太荒谬了,就连艾蔓妮塔那么娇小的精灵都没法钻进那么薄的金属盘里……可是,一个小男孩独自在无尽森林里,找寻死了几百年之久的老魔法师,这岂不是更荒谬吗?何况,就算他还活着,也很可能住在几千轮之外、积雪永不化的地方。

    他想找绿光,但没看到。心好像要蹦出来了。提姆跪坐在地,用手摸索,碰到了一团树叶包裹着的粑粑客,又摸到了一小篮浆果(好多都滚出来了),也摸到了食筐……但找不到银盘。

    他绝望地喊起来。“你到底在哪里?”

    “这儿,旅行者。”女人的声音又响起了。非常镇定。是从他的左手边传来的。他依然四肢着地,转向那个方向。

    “哪儿?”

    “这儿,旅行者。”

    “继续说话,可以吗?”

    那声音十分顺从。“这儿,旅行者。这儿,旅行者。这儿,旅行者。”

    他继续朝那个方向摸,一只手捂住了那珍贵的人造物,立刻在掌心里把它翻了个面,这才看到绿灯的亮光。他把它捧在胸前,大汗淋漓。他觉得自己从没这么害怕过,哪怕恍然大悟自己站在龙头上时都不曾如此恐慌,相应的,也从没这么释怀过。

    “这儿,旅行者。这儿,旅行者。这儿——”

    “我找到你了。”提姆说,觉得自己好傻,又觉得一点儿也不傻。“呃,你,现在可以不说了。”

    银盘立刻静止了。提姆在原地又坐了大约五分钟,聆听着深夜森林里的各种声响——不如沼泽地里的动静那么吓人,至少现在是——慢慢地让自己平复下来。然后,他说道:“是的,女士,我需要灯光。”

    银盘发出嗡鸣声,和升出小支杆时的声响一个样,一道白光乍现了,亮得几乎闪晕了提姆。参天大树突然跃现在他周围,刚才悄无声息地挨近他的某种动物“嗖”的一声被吓退了。虽然提姆眼冒白光,看不清周遭,但他似乎瞥见了那毛皮光滑的动物——或许,还看到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尾巴。

    银盘上竖起了第二根小支杆。强烈的光照就是从杆尖上的圆盖子里射出的。很像燃烧的磷光,但又不像磷光,光根本不是烧出来的。提姆实在想不通,这么薄的盘子里怎么会藏得下这么多支杆和小灯?但他并不在意。眼下,他只关心一件事。“女士,它可以用多久?”

    “您的问题不够精准,旅行者。请重新组织问句。”

    “灯光可以持续多久?”

    “现存电力百分之八十八。释放光亮可持续七十年,正负误差两年。”

    七十年,提姆心里说,应该是够用了。

    他把散落的东西一一捡起来,重新打好包。

    有了亮光指引,小路甚而比靠近沼泽地的岸边更明显了,但这条路沿着缓坡向上,走到午夜时分(假定就是午夜吧,他没办法说准时间),提姆已是精疲力竭,哪怕在船上已经睡过一个长觉了。不合情理的闷热也不见消退,令人难以忍受,对他来说好比火上浇油。食筐和水袋也相当沉重,让他举步维艰。坚持到最后,他一屁股坐下来,把银盘放在身边的地上,打开食筐,狼吞虎咽了几口粑粑客。很美味。他想了想,又提醒自己:不知道前头的路还要走多久,食物应该省着点吃。继而又想到,银盘发出的亮光如此鲜明,偶然接近的任何生物都能看到,但也不排除来者不善的可能。

    “女士,你可以把灯关掉吗?”

    他不确定她会有反应——在刚才的四五个小时里,他挑起了很多话头,但她都不理他——但灯光立刻就消失了,把他重新扔回了彻底的黑暗。提姆立刻觉得身边围拢了生物——野猪、森林狼、负痋,说不定还有一两条大蛇——他不得不克制自己,以免再次恳求灯光的慰藉。

    虽然热得不正常,但这片铁木林似乎知道此时是满土季,落下了很多松软的旧枝,这种旧枝一年才落一次,大多数都落在围绕树根的花丛里,还有些落得更远。提姆攒了一些堆起来,凑成一张临时睡铺,躺了下来。

    他不由得想,我快痉趴了——树村的人用这个不雅的词形容那些失心疯了的人。其实他感受的不是痉趴,相反,是充实而满足,哪怕他也在想念法戈纳德的部落人,他很担心他们。

    “我打算睡觉了,”他说,“女士,如果有什么东西过来了,您可以叫醒我吗?”

    她回答了,但提姆不是很明白她的答复:“十九号指令。”

    那是在,十八之后,二十之前。提姆兀自琢磨着,闭上了眼睛,立刻就昏昏沉沉了。他还想问问那个捉摸不定的无形女声:你和沼泽地的部落人说过话吗?但那时候,他已经睡着了。

    入夜最深时,提姆·罗斯在沉睡,而他所在的这片无尽森林却是生机勃勃,无数细小而诡谲的动静此起彼伏。潜伏在标志着北方中央电子出品—便携式指示仪—达利亚,NCP-1436345-AN字样的精密仪器里的幽灵将这些逼近的生物逐一标记出来,但没感知有险情,因而保持静默。提姆一直在沉睡。

    史洛肯——一共六只——把沉睡的男孩围在中央,围成松散的半圆形。有那么一阵,它们只是用奇特的金边眼睛凝视他,但之后,它们就齐齐转向北方,昂起鼻头对着半空。

    北方尽头的中世界的天空,白雪永不消止,新土永无来时,巨大的云团翻涌成形,搅动着自南方而来的过热的空气。当这团云像肺叶一样开始呼吸,便会从云端下吸入大朵大朵的冰寒冷气,吞吐逐渐加快,云团仿佛变成了气泵,有了自助自长的吸力。很快,云团的外缘就会触及光束之路,也就是“达利亚指示仪”用电子方式显示的、提姆·罗斯在铁木林里依稀辨认出的那条道路。

    光束玩味着风暴,觉得它很不错,便将它吸纳进来。暴冰煞开始向南移动,一开始很缓慢,然后越来越快。

    鸟鸣声唤醒了提姆。他坐起身来,揉着眼睛。恍惚间,他一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但看到了食筐和高耸的铁木树冠间洒下的绿蒙蒙的光线,这才清醒过来。他站起来,往森林深处走了几步,准备例行清晨的公事,但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他发现,自己睡觉的地方周围有一些密密的小足迹,他不禁纳闷了,是什么动物会在夜里过来审视他呢?

    个头比狼小,他琢磨着,大概可以让人放心吧。

    他解开裤带,例行公事。之后,他把食筐重新收拾好(他也很意外,午夜访客竟然没把食物洗劫一空),喝了几口水袋里的水,然后捡起了银盘。他的目光落在了第三个按钮上。寡妇斯迈克的声音在他脑海中浮现出来,告诉他别去摁,现在这样就很好了,但提姆左思右想,决定把她的告诫当做耳边风。要是他把所有好言相劝都听进去,此刻也不会身在此地了。当然,他妈妈也可能依然双目炯炯……但无论如何,老凯尔仍会是他的继父。他怀疑,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有得有失的。

    提姆在心中暗祷这该死的东西不会爆炸,按下了第三个按钮。

    “你好,旅行者!”女声响起。

    提姆也和她打招呼,但她根本不在意,只是继续讲话。“欢迎使用达利亚,由北方中央电子出品的指示仪。您正在猫的光束下,这条路也时常被称为狮的光束或虎的光束。您也处在鸟之路上,这条路更广泛地被称作老鹰之路、飞鹰之路和秃鹰之路。一切为光束服务!”

    “世人都这么说,”提姆附和了一句,他只觉得惊奇,几乎没意识到自己说出了声,“但没人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意思。”

    “您已离开位于法戈纳德沼泽地的九号地标。法戈纳德沼泽地里没有道根

    ,但设有一处充料站。如果您需要充料站,请说‘是’,我将规划您的路线。如果您不需要充料站,请说‘继续’。”

    “继续,”提姆说,“女士……达利亚……我要找梅林——”

    她打断了他。“目前道路前方的下一个道根位于金诺克北部森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猛禽北境。金诺克北部森林的充料站已脱线。光束受到干扰,表示该址被魔法作用。该址还可能有变形生物。建议绕道而行。如果您希望绕道,请说‘绕道’,我将为您调整路线。如果您希望前往金诺克北部森林的道根,亦被称作猛禽北境,请说‘继续’。”

    提姆思忖着这两个选项。如果这个达利亚建议绕行,叫道根的地方肯定很危险。但换个角度想,他千里迢迢而来,不就是来找魔法的吗?魔法,或者说,奇迹?何况他都在龙头上站过了。金诺克北部森林的道根还能危险到哪里去?

    也许是很危险,他不得不承认……但他有了父亲的手斧、父亲的幸运币,还有了一把四轮枪——能开火,也见过血了。

    “继续。”他说。

    “距离金诺克北部森林五十英里,亦即四十五点四五轮。地形难度中等。气候条件……”

    达利亚停顿了一下。接着,发出很响亮的“咔嗒”声。接着又是:

    “十九号指令。”

    “十九号指令是什么意思,达利亚?”

    “为避开十九号指令,请说出您的密码。您可能会被要求拼写字母。”

    “我不知道这都是什么意思。”

    “您确定您不想让我为您规划绕行路线吗,旅行者?我探测到了光束之路上出现强烈干扰,表明魔法深重。”

    “是光明魔法,还是黑暗魔法?”银盘里的声音大概很难理解这个问题,但这应该算最接近提姆真正想问的事了:那是梅林吗?还是让我和妈妈遭遇这么大麻烦的那个人?

    过了十秒钟,仍然没有回复,提姆渐渐相信他得不到答案了……就算她再重复一遍十九号指令,那也完全无济于事。但出乎意料的是,达利亚作出了回答,却未必对他有用。

    “都是。”达利亚答道。

    始终是上坡路,闷热依旧。到了中午,提姆又累又饿,走不动了。他试了很多次,想让达利亚陪他说话,但她再一次陷入了沉默。按第三个按钮也没用,不过,她的指路功能似乎没有丝毫受损;当他故意走得偏右或偏左、远离难以用肉眼分辨的小径时,绿灯就会变红,指示小路的方向始终是向上并深入森林。只要他走回小路上,绿灯就会复现。

    他从食筐里取出了一点东西吃,之后小睡了片刻。醒来时,已接近黄昏了,天气凉快了一点。他再度背起食筐(现在变轻了),把水袋挎在肩上,继续前行。下午很短,黄昏消失得更快。但夜晚不再那么让他害怕了,不仅因为他已安然度过了一夜,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只要他需要灯光,达利亚随时都会亮灯。挨过了酷热的白天,夜晚的清凉真让人神清气爽。

    提姆又走了好几个小时,又累了。他正想捡些旧枝铺床、准备一觉睡到大天亮时,达利亚开口了。“旅行者,前方有难得一见的景致。如果您希望抓住这个机会看奇景,请说‘继续’。如果您不想观看,请说‘不’。”

    提姆正准备把食筐搁到地上。听了这话,又背了起来,饶有兴趣地说:“继续。”

    银盘的亮光熄灭了,但等提姆的视觉适应了黑暗后,他看到前方有光。虽说只不过是月光,但比小路上经过茂密枝叶层层筛泄的月光亮多了。

    “请用绿色导航传感器,”达利亚说道,“安静地前行。奇景距离您目前的位置一英里,亦即零点八轮,正北方向。”

    说完,咔嗒一声,她消声了。

    提姆尽可能不发出任何声音,但在他听来,自己弄出的动静挺大的。不过,到头来或许也无关紧要。小路通到了一片林中空地,豁然开朗,这是提姆进林后看到的最宽敞的空地,但空地上的生物完全无视他的出现。

    六只貉獭坐在一段倒下的铁木树干上,对着新月昂起鼻头。它们的眼睛像宝石一样熠熠闪光。这些年头里,在树村很难见到史洛肯,哪怕见到一只,都会被认为是相当幸运的事。提姆就从没见过。他有些朋友声称自己瞥见过貉獭在田野里或花木林道上嬉戏,但他觉得那不过是自吹自擂,纯粹瞎掰。可现在呢……六只貉獭,近在眼前……

    他心想着,这些貉獭远比爱骗人的艾蔓妮塔漂亮多了啊!因为它们拥有的魔力是一切生物都有的。昨晚围在我身边的一定是它们——我知道,就是它们。

    他如同行走在梦中,慢慢靠近它们,明知道自己可能把它们吓跑,但还是忍不住挪动脚步。它们动也没动。他伸出一只手,在一只貉獭面前晃了晃,毫不理睬脑海中响起的那个阴沉的声音(很像是寡妇在说话)——告诫他很可能被咬上一口。

    貉獭没有咬,但感觉到了提姆的手指伸进了脖圈厚厚的毛发时,它好像醒了。貉獭从圆木上跳了下来。其余五只也跟着跳下来。它们绕在他脚边、双足之间互相追逐,互相嗅闻,发出的尖声吠叫把提姆都逗乐了。

    一只貉獭扭头看着他……似乎也对着他笑了。

    它们离开他脚边,跑到空地的中央,在月光下跑成一个圆圈,轻薄的影子上下跃动如波浪。突然,它们全都停下来,用后腿站立,抓地的脚爪尽力伸展,好像小毛人拼命眺望远方,想看到全世界。新月仿佛一弯微笑,它们就在那冷冷的月光下,齐齐向北,望着光束的方向。

    “你们太棒了!”提姆喊道。

    它们转向他,原先那全神贯注的神情被他的喊声打破了。“棒啊!”一只貉獭说着……它们相继飞奔进了丛林。它们消失地那么快,提姆几乎怀疑刚才的情景全是他幻想出来的。

    几乎。

    那天晚上,他就在空地上扎营,满心希望貉獭会回来。就在他渐渐坠入梦乡的时候,他想起寡妇斯迈克曾经说过什么,关于这不合时节的燥热天气。或许只是热一点……除非你看到史洛肯先生在星光下跳舞、或是抬着鼻头遥望北方。

    他见到的可不止一位史洛肯先生,而是整整六位,不仅跳了舞,也抬起鼻子眺望了北方。

    提姆坐起身来。寡妇说过,那是某种事情的征兆——什么来着?冰暴?好像不是,但也差不多——

    “暴冰煞!”他说道,“是这个!”

    “暴冰煞。”达利亚接口了,把他吓了一大跳,睡虫都被吓跑了。“具有巨大能量、快速移动的风暴。其特点包括:温度极速且骤然下降,伴有强劲大风。据称,暴冰煞会在世界各大文明区域造成大规模破坏和伤亡。在某些原始区域,整个部落甚至会因此灭绝。暴冰煞的定义由北方中央电子提供。”

    提姆重新在旧枝铺成的床铺上躺下来,双臂垫在后脑勺,仰视星空,因有这片大空地,环状的星系可以看得很清楚。北方中央电子提供,是这么说的吗?好吧……也许是。他还有一个想法:暴冰煞的定义其实是达利亚提供的。她是一部不可思议的好仪器(不过,他也不是很确定:她仅仅是部仪器吗?),但有很多事,她无权告诉他。他还觉得,尽管她不可以泄露某些事,但她或许给了他很多暗示。她不是正在给他指路吗?就像康文纳特大人和艾蔓妮塔之前给他引路那样?提姆必须承认,有这种可能性,但他不太相信。也许他只是个笨小孩,什么事都可能信,但他想到,她大概已经很久、很久没和别人讲话了,而且挺喜欢他的。有一点是他能肯定:假如一场大风暴注定要来,他就该快点办好自己的差事,然后找地方躲起来。不过,哪里才算是安全的地方?

    想到这里,他不禁又惦记起法戈纳德沼泽地的部落人。他们的处境一点儿都不安全……而且他们知道险情将至,他们不是把貉獭的姿态模仿给他看了吗?他曾向自己保证过,假如看到类似的场景,他一定能了解他们要说什么,现在,他全明白了。风暴就要来了——暴冰煞。或许就是因为有貉獭,他们已经预见到了,并等着暴冰煞让他们全体死去。

    如此这般的千头万绪在他脑海里不肯平息,提姆觉得今晚肯定难以入眠了,但五分钟后,他已经睡熟了。

    他梦到了史洛肯在月光下跳舞。

    他开始把达利亚视作同伴了,虽然她的话不多,甚至有些话只会让他一头雾水,不明就里(天知道她在说什么)。有一次,她报出了一连串数字。还有一次,她说她会“断线”,因为她要去“寻找卫星信号”,并建议他停止进程。他停下来,眼睁睁看着银盘死寂了整整半个钟头——没有灯,也没有声音。就在他说服自己相信她真的死了的时候,绿灯再次跳现,小支杆也重新竖起来了,达利亚宣布:“已重新连通卫星信号。”

    “愿你为此高兴。”提姆答道。

    还有好多次,她主动提出要给他规划绕行路线。但提姆在这一点上坚持己见,每一次都婉言拒绝。离开法戈纳德后的第二天,快天黑的时候,她还给他背了一首诗:

    瞧那雄鹰的明眸,

    还有那翱翔天际的羽翼!

    他发现了大地也发现了大海

    甚至觅到了像我这样的小孩。

    就算能活到一百岁(考虑到他眼下要实现的疯狂的任务,提姆觉得那一定是不可能的了),他也决不会忘记自己和达利亚在酷热天里爬坡跋涉的三天里的所见所闻。林中小径起初依稀难辨,渐渐变成一条明显的小路,有约几轮远的一段路紧贴着岩石峭壁,石块时不时地滑落下来。有一次,大约在整整一小时里,小路上方的天空里出现了数千只巨大的红鸟往南飞,仿佛正在迁徙。提姆心想,无论如何,它们肯定会在无尽森林里歇脚的。因为树村的天空里从没出现过这样的大红鸟。还有一次,四头蓝色的小鹿在他眼前跃过小路,好像根本不在意这个张口结舌的小男孩站在路中央瞪着它们。还有一次,他们走到了一片地,地里长满了巨大的鲜黄色蘑菇,每一只都有四英尺高,蘑菇头和伞盖一样大。

    “它们好吃吗,达利亚?”提姆问道,他的食筐已经快见底了。“你知道吗?”

    “不,旅行者,”达利亚答道,“它们有剧毒。但凡你的皮肤上蹭到一点它们身上的尘土,就会死于癫痫。建议:极端警惕。”

    这个建议,提姆采纳了,甚至屏住呼吸,直到走过那片致命的小蘑菇林——那么灿烂、又那么恶毒的死亡之林。

    第三天快结束的时候,他走到了大裂谷的边缘,往下看去,裂谷大概足有一千英尺,甚至更深。他看不到谷底,因为有一片片白花散布在下面。花丛那么密,乍一眼看下去,他还以为是云朵落到了地上呢。飘上来的花香甜蜜得让他心醉。裂谷之上,只有一座石桥横贯,通向另一边的瀑布,在日落余晖的照耀下,瀑布映出血红色的光芒。

    “我要过这座桥吗?”提姆心虚地问。桥面看起来还没有谷仓的房梁宽呢……而且,到了中间,桥好像变细了。

    达利亚没有应答,但绿灯的光很稳定,这就等于给出了答案。

    “要不然,早上再说吧。”提姆说是这么说,明明知道自己想着这事也睡不着,却也真的不想在白昼快结束的时候挑战这座桥。一想到在漆黑的夜里摸索半空独石桥的后半段,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我建议您马上过桥,”达利亚对他说道,“并尽可能快速前往金诺克北部森林的道根。现在已无法绕道而行了。”

    望着裂谷上这座摇摇欲坠的石桥,提姆几乎没留神银盘里传出的声音言之凿凿地告诉他,已无法绕道而行了。但是……

    “为什么我不能等到早上呢?显然那样更安全些。”

    “十九号指令。”咔嗒一声,比他之前听到的任何一次都要大声,接着,达利亚又加了一句,“但我还是要建议您加速前进,提姆。”

    他已经好几次跟她说过,可以叫他的名字,别再说旅行者。但这还是第一次她叫出了他的名字,正因为这,他被她说服了。他放下了法戈纳德部落人的篮筐——有点舍不得——因为他背着它过桥很可能重心不稳。他把剩下的两个粑粑客塞到衬衣里,把水袋吊在后背,又检查了一遍:四轮枪和父亲的手斧都稳当地插在后腰上。他走向高出地面的桥堤,俯瞰下面的白花丛丛,发现黑夜已在花丛里投下了第一片阴影。他幻想自己踏错一步,徒劳地挥动双臂想稳住自己,但双脚还是滑出了石桥面,继而踩在虚无的半空中,并听到自己在下坠的过程里尖声大叫。这辈子还有很多事没经历过呢,应该会有片刻的工夫能让他遗憾吧,然后——

    “达利亚,”他软绵绵地轻声问道,“我必须现在走吗?”

    没有回答,就等于回答了。提姆迈出了裂谷上的第一步。

    鞋跟踩在石头上的声音很响。他不想往下看,但没有选择;如果他不留神下一步往哪里挪,那就死定了。走上桥的时候,石桥还和村里的小路一样宽,但等他走到中间——他先前就怕这个,还希望是视差所致的错觉呢——竟然收缩到和他那双短靴一样窄。他试着平举双臂往前走,但一阵轻风吹向裂谷深处,掀起他的衬衣,令他觉得自己活像一只在风里摇摇飘升的风筝。于是,他放下手臂,慢慢地往前蹭,鞋跟顶着鞋尖,鞋尖顶着鞋跟,每一步都会带动身体左右摇摆。他不得不认为,疯狂跳动的心将敲出最后的鼓点,头脑里也将跳出最后的遐思。

    妈妈永远不会知道我经历了什么事。

    走到了中段,就到了桥身最窄的地方,也是桥面最薄之处。提姆的双脚能感到它的脆弱,也能听到风吹过饱经侵蚀的石桥底面时发出的呼啸声。现在,每走一步,都有一只脚悬在半空,无处着落。

    别停下来,他对自己说,但他知道,只要稍有犹豫,他就会僵在原地。就在这时,他的眼角余光瞥见下面有什么东西在动,他真的犹豫了一下。

    花丛中,出现了皮革般的、长长的触须。顶端是灰蓝色的,下面是如灼烧后的皮肤那样的粉红色。触须像在舞动,朝着他蜿蜒上升——先是两条,再是四条,然后是八条,眨眼间就是密密麻麻一大丛。

    达利亚又说话了:“我建议您加速,提姆。”

    他强迫自己重新迈步。一开始走得很慢,但当触须逼近时,他越走越快了。不管藏在谷底花丛中的怪物有怎样的形体,显然没有什么千足野兽,但当提姆眼看着那些触须细细长长地升上来,他忍不住加快了脚步。当最长的触须碰到石桥底面并开始笨拙地摸索边缘、探寻方向时,他终于跑了起来。

    瀑布——不再是血红色的了,现在已淡化成粉橙色——就在他前方爆发轰鸣。冰凉的水滴溅到他滚烫的脸上。提姆觉得有东西缠上了他的靴子,即刻就会越缠越紧,他默喊一声,纵身一跃,跳进了瀑布的水帘。经过一瞬间刺骨的寒冷——就像一副手套紧紧裹住周身——他跌入了瀑布的另一边,滚落到坚实的大地上。

    有一条触须紧跟而来,穿过了水幕。它像蛇那样昂起来,滴着水……然后突然抽回去了。

    “达利亚!你没事儿吧?”

    “我有防水功能。”达利亚的语调很古怪,听来好像挺骄矜的。

    提姆从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原来,他置身于一个小山洞里了。墙上有一些字迹,原本可能是红色的,但经年累月(甚或数百年)已褪成了暗沉的锈色,所写的字符挺奥妙的:

    约翰3:16

    沉狱者祈天堂

    人神耶稣

    他的面前有短短几格石梯,被暗淡的夕阳余晖照得明晃晃的。石梯一侧有一堆锡罐、破损的机械零件——弹簧、电线、碎玻璃、还有几块覆有扭结金属线的绿色板子。另一侧,躺着一具咧嘴而笑的骷髅,肋骨上搁着一个看似古代水壶的东西。你好呀,提姆!骷髅的微笑似乎在说,欢迎来到世界的尽头!想来一杯陈年好土吗?我有得是!

    提姆爬上了梯子,没有去动那具遗骨。他很清楚,它不会活过来、力图抓住他的靴子——就像花丛中升腾而起的触须那样;死了就是死了。不过,腾空掠过似乎更安全些,还是别碰到的好。

    他爬上来便看到了小道,再一次伸向深不可测的森林,但他无需在林子里待太久了。就在不远的前方,高耸的巨木略微向后倾倒,他一直奋力攀爬的上坡路终于到了头,路尽头的空地比他看到貉獭那时的空地宽广得多。只见一座庞然的高塔直指天空,所有梁柱都是金属制的。塔顶,有一盏红灯一闪一灭。

    “您已接近目的地,”达利亚说道,“前方三轮便是金诺克北部森林的道根。”咔嗒声又响了一次,比以前更大声了。“提姆,您必须加快速度了。”

    就在提姆仰头注视红灯闪烁的高塔时,过石桥时让他害怕的那阵微风又吹来了,但这一次,风变冷了。他仰视天空,发现刚才懒洋洋朝南飘的云彩正在飞速滑行。

    “是暴冰煞,对吗,达利亚?暴冰煞要来了。”

    达利亚没有回答,但提姆也不需要她再说什么了。

    他开始奔跑。

    跑到道根前的空地时,他已是上气不接下气,哪怕他心里想再快点,脚步却不听使唤,只能跌跌撞撞地往前栽了。风越来越大,在他身后推着他跑,铁木树的高枝开始噼啪作响。空气还是很温暖的,但提姆知道,暖不了多久了。他需要找到藏身地,只愿这个叫道根的地方能让他躲过这一劫。

    这座圆形的高塔颇有骨感,金属屋顶,顶端红灯闪烁,但当他跑到空地时,匆忙扫视了一下塔的基座,却发现了异样的东西——那完全夺走了他的注意力,让他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我真的看到了吗?真的没看错吗?

    “众神啊。”他喃喃地念道。

    延伸至此、并纵贯空地的林中小路已铺有某种黑色材质,光可鉴人,能反照出在狂风中摇摆的树木、飘在空中的暮色镶边的云彩。小路的尽头就是石崖。整个世界都仿佛到此为止,再过百余轮、甚或更遥远,新世界才会重新开始。两个世界中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树叶在冲撞的气流中飞旋不止。还有仓锈飞舞成群,它们在狂风的涡流和急流中无助地升腾、翻滚。有些鸟显然已经死了,翅膀都被风扯断了。

    提姆却没太留意那个巨大的峡谷以及飞旋在其中的死鸟。金属小路的左侧,距离世界坠入虚无的尽头大约三码远的地方,有一个圆形的笼子,钢条组成栅栏式的笼身。笼子前面,有一只瘪瘪的锡桶——他可是太熟悉这玩意儿了。

    笼子里面,竟是一只庞然大虎,绕着笼子中央的圆洞慢慢踱步。老虎看到了这个瞠目结舌的小男孩,走近了笼栅。虎目圆睁,和村里人玩的得分球那样大,但得分球是蓝的,这只老虎的眼睛是绿的。虎皮上,深橙色条纹中间杂着最深沉的午夜的黑色。老虎支起了耳朵。鼻头一皱,露出了长长白白的虎牙。它低声咆哮,那声音如此低沉,恍如沿着接缝慢慢地撕开一匹绸布。这倒可以视作善意的招呼……但提姆很难相信它是善意的。

    老虎的脖子上套了银环。银环上吊着两样东西。其一,看似扑克牌。其二,是一把锁匙,但形状怪异,好像被离奇地绞拧过了。

    被那双绿宝石般的神妙眼睛攫住了心神,提姆不知道自己这样站了多久,还要继续驻足多久,但沉闷的巨响接二连三地爆发,提醒他此刻正是千钧一发之际。

    “那是什么声音?”

    “大峡谷对岸的树木,”达利亚答道,“极速降温会导致树木内爆。寻找藏身地,提姆。”

    暴冰煞——还能是什么?“要过多久会到这里?”

    “一小时之内,”脆亮的咔嗒声再度响起,“我可能需要关机了。”

    “不要!”

    “我已违反十九号指令。我的自我辩护只能是——我已经很久没和人交流了。”咔嗒!——哐当!这声音越来越让人揪心、越来越不祥。

    “老虎呢?它是光束的守卫者吗?”想到这一点,提姆只觉得恐怖,“我不能把光束的守卫者留在外面,眼看着它死于暴冰煞!”

    “光束这一端的守卫者是阿什兰,”达利亚说道,“巨狮阿什兰,如果它还活着,应该在离此地非常遥远的无尽雪原。这只老虎是……十九号指令!”哐当声再起,表明她再一次触犯了十九号指令,提姆不晓得她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这只老虎就是我先前提及的魔法。别去管它了。赶快寻找藏身地!祝你好运,提姆。你始终是我的朋——”

    这一次没听到咔嗒,也没有哐当,而是一种让人难受的、压碎什么东西的声音。银盘里飘出一阵青烟,绿灯熄灭了。

    “达利亚!”

    没有反应。

    “达利亚,回来!”

    但达利亚回不来了。

    坐以待毙的巨木持续地发出炮轰般的巨响,虽然是从云雾缭绕的峡谷那边传来的,但毫无疑问正在步步逼近。大风越来越强劲,越来越寒冷。高远的天空里,最后一团云朵消散了。只见骇人的天穹,第一群星子显露在清澈之极的紫色天幕上。周遭的巨木高枝间的风吟变成了阴郁的咏叹。仿佛铁木也知道,如此漫长的生命也即将告终。有一个雄伟的伐木者正冲杀而来,高举狂风打造的巨斧。

    提姆又看了一眼老虎(它仍保持着匀速、缓慢的踱步,好像提姆不值它去深思),转身向道根跑去。塔身上绕着一圈小圆窗,和提姆的脑袋一样高,镶着真正的玻璃——看起来很厚实。门也是金属质地。门上没有把手,也没有门闩,只有一条细槽,看似一张薄薄的嘴唇。细槽上方有一块生了锈的钢板,上面写着:

    北方中央电子有限公司

    金诺克北部森林

    曲域

    9号基地

    安保程度:低

    适用门卡

    这些字迹混杂了高等语和低等语,他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但写在最底下一行的字很简单,他是明白的:此地一切失效。

    门脚有一只盒子,和提姆的妈妈放小零碎和装饰品的铁木小匣有点像,只不过这只盒子是金属制的。他想打开盒子,却发现盒子上了锁。盒子上有刻字,但提姆看不懂。锁孔的形状很奇特——好像

    ——但没有锁匙。他又试着去搬,但搬不动。盒子好像被固定在埋在土里的一根石柱上了。

    一只死仓锈被刮到提姆的脸颊上。羽毛翻飞,鸟身在肆虐的旋风中翻滚,更多的死鸟被风吹过来了。

    提姆又读了一遍钢板上的最后几行字:适用门卡。如果他不确定门卡是什么,只需看看这行字下面的细槽就清楚了。他觉得自己甚至还知道“门卡”的模样,因为他确信自己刚才看到过一张卡,连同一把锁匙——模样怪怪的,但应该可以插进金属盒子上的锁孔。两把锁匙,一线生机,全都挂在老虎的脖子上,而那么大的老虎三口两口就能把他活吞下肚。而且,提姆不曾在笼子里看到食物,它可能只需要一大口就吃掉他。

    这情形,越来越像一场精心策划的恶作剧了,只有十万分恶毒的人才会觉得这种游戏是好玩的。也许,这种人还会指示一个坏精灵引诱小男孩走进危险的沼泽地。

    该怎么办?他还能怎么办?提姆很想问问达利亚,但他担心这位躲在银盘里的朋友已经死了,被十九号指令杀死了。她是一个好精灵,恰好和康文纳特大人的坏精灵形成鲜明对比。

    他慢慢地靠近虎笼,现在不得不顶风而行。老虎看到了他,绕过笼子中间的洞,走到了笼门旁。庞大的虎头略略低垂,光芒柔和的双眼凝视着他。大风将厚实的虎毛吹出波纹,虎身上的条纹好像涟漪浮动。

    锡桶本该被大风吹走,但它仍在原地。就像铁盒子那样,它好像也固定在了地上。

    他把桶留给我,就像在家时那样,他想让我看他的谎言,并轻信于他。

    越来越像恶作剧了,如果他掀起锡桶,肯定会找到原因,捉弄他的人或许会留一句结束语,比如——用勺子叉不起干草!或是——我把她翻个身去暖另一面;这些俏皮话确实能让乡亲们捧腹大笑。不过,既然已经死定了,走到头了,干吗不乐乐呢?他觉得,听个笑话也无妨。

    提姆抓住锡桶,把它提了起来。他本以为桶里面会罩着康文纳特大人的魔杖,但什么也没有。这次的把戏更有趣些。锡桶罩着的,是另一把锁匙,比另外两把都要大,雕刻着繁丽的纹饰。和康文纳特大人的银盆、老虎的颈环一样,这把锁匙也是纯银的。锁匙头上松松地缠着一张字条。

    峡谷另一边的树木咔嚓咔嚓地断裂、轰轰隆隆地倾倒。现在,尘土席卷而来,如同巨人般的云团从谷底升腾而起,狂风又将尘云撕破,缕缕如烟。

    康文纳特大人的字条很简单:

    问候您,足智多谋的小男孩!欢迎来到金诺克北部森林,曾几何时,众所周知,这里是通往外世界的门关。我在这儿给你留了一只讨人厌的老虎。他非常、非常饿!但你也许猜到了,藏身地的锁匙就挂在它脖子上。你大概也猜到了,这把锁匙能打开虎笼。胆子够大,你就用吧!顺祝你妈妈安康(她的新老公很快又会拜访她了),我始终是您的忠实臣仆!

    RF/MB

    给提姆留下这张字条的人——假设他是人类——似乎洞察秋毫,没什么能让他惊讶,但如果他看到提姆站起身、手中拿着锁匙、一脚踢开锡桶时脸上露出的微笑,或许会被惊到吧。锡桶飞到空中,在风中飞速飘远了——那已是标准的狂风大作。锡桶完成了任务,附在其上的魔力也随时消失了。

    提姆盯着老虎。老虎盯着提姆。它似乎完全无视即将到达的风暴。它的尾巴慢悠悠地来回甩动着。

    “他以为我宁可被吹走、被冻死,也不愿面对你的利爪和虎牙。他大概还没见识过这个。”提姆把四轮枪从腰间抽了出来。“它能干掉沼泽地里的鱼怪,我相信,它也能制服你,老虎先生。”

    提姆再一次感受到枪在手时那种得心应手的美妙感觉。枪的功能如此简单,又如此清晰。它只想开火。当提姆握住枪时,他想做的也只有扣动扳机,开火。

    然而。

    “哦,这下他看到了!”提姆说着,笑容更明显了。但他几乎感觉不到嘴角在上扬,因为脸上的皮肤已被冷风吹得麻木了。“是的,他看得很清楚。他能想到吗,我竟然走了这么远?大概想不到吧。就算他想得到,他会认为我会开枪把你打死吗?为什么不呢?他就会。可他为什么派一个小孩来呢?他可能吊死了一千个人,割了一百个人的喉咙,天知道还赶走了多少人,让我妈妈这样的寡妇流离失所,可为什么呢?老虎先生,你能回答我吗?”

    老虎只是目不转睛地瞪着他,脑袋低垂,尾巴慢慢地甩来甩去。

    提姆用单手把四轮枪插回腰间,另一只手把锁匙插进虎笼弧形门上的锁。“老虎先生,我们来做个交易吧。你让我用你脖子上的锁匙打开庇护所的门,我俩都能活命。但是,如果你把我撕烂,我们都得死。你听明白了吗?如果你懂了,给我一个暗示吧。”

    老虎没有给暗示,只是目不转睛瞪着他。

    其实,提姆也没指望它有所表示,或许他根本不需要。如神许意,必将有水。

    “我爱你,妈妈。”他念念有词,转动锁匙。古老的锁芯开启时,发出一声闷响。提姆抓住笼门,铰链转动,吱呀吱呀,门打开了。这时,他退后一步,垂下了双手。

    老虎在原地静默,似乎有所怀疑。接着,它迈出脚步,走出了笼子。它和提姆面对面,在深紫色的天空下彼此打量,身边狂风呼啸,爆裂声渐次逼近。他们像两个枪侠,对峙着。老虎迈步向前。提姆倒退一步,但他心里明白,如果再要退一步,他的神经肯定要崩溃了,他肯定会拔腿逃跑的。所以,他坚守在原地。

    “来呀。我是提姆·罗斯,老杰克·罗斯之子。”

    老虎没有扑上来撕扯他的喉咙,而是屈腿坐下,仰起头来,露出颈环和吊挂在其上的锁匙。

    提姆没有迟疑。事后,他或许有机会品味当时的惊喜,但眼下不行。分秒之间,狂风增势,如果他动作不够快,就会被风掀起,吹到树间,他就可能被尖利的树枝刺个透心凉。老虎固然重一点,但也不用多等几秒,它也会步人后尘。

    看起来像卡片的锁匙,看起来像字母

    的锁匙,两把锁匙都是焊在银环上的,但解开银环的搭扣却很简单。提姆用手指扣住银环上的凹坑,使劲一摁,颈环就松脱了。但他迟疑了一下,老虎好像还戴着一个颈环——原来,戴着颈环的那圈皮毛被磨秃了,露出了粉红色虎皮。无需再确认了,他急忙跑向道根的金属门。

    举起门卡,插入卡槽。没反应。他把它抽出来,掉转方向,再插进去。仍然没反应。狂风劲推,仿佛一只死人的冰手把他重重摁在门上,撞得鼻子都流血了。他用力地把自己推离金属门,又把门卡翻了个面,再试。仍然没反应。提姆突然想起达利亚说过的话——难道只是三天前吗?——金诺克北部森林的充料站已脱线。提姆心想,现在他明白啥叫脱线了。金属塔架顶端的闪灯或许依然能用,但下面的电源已经断了。他都敢挑战老虎,老虎也很配合,没有吃他,谁知道道根竟然是锁死的。费了半天劲,他们还是会死在外面。

    玩笑开到头了,那个该死的黑衣人不知在哪里偷笑吧。

    他转过身,看到老虎正用鼻子拱那只盒面上刻了字的铁盒子。野兽抬头看看,又拱了拱盒子。

    “好吧,”提姆说,“干吗不试试呢?”

    他跪坐在地,和老虎低垂的脑袋离得很近,感受得到它热乎乎的呼吸喷在他冰冷的脸颊上。他试了试

    形状的锁匙,和锁孔十分匹配。刹那间,记忆闪回,他清晰地想起曾用康文纳特大人给他的锁匙打开了凯尔的木箱。现在,他转动这把锁匙,听到锁开了便掀起盒盖。他满心希望救星就在盒子里。

    可是,他只看到三样东西,看似对他毫无用处:一支长长宽宽的白色羽毛,一只小小的棕色瓶子,还有一块普普通通的白色餐布——每年举办收割庆典晚宴时,树村聚众厅的长餐桌上就摆放着这种小布块。

    大风一鼓作气而来,鬼叫般呼啸着,穿过十字交叉的金属塔骨。羽毛打着旋儿飞出了盒子,还没等它飞远,老虎的脖子一挺,用牙齿叼住了羽毛。它转向男孩,将羽毛递给他。提姆接下来,不假思索地把羽毛紧紧插在裤带上,紧挨着父亲的手斧。他使上双手双脚的力气,把自己从道根的门上推开。要人命的狂风无孔不入,钻进他的皮肤和血管,让他冷到彻骨,如果他的小命就这样在道根的门上被压扁、被闷死,那还不如飞上树端,被树枝刺死——那可不是舒服的死法,但也许更痛快。

    老虎在低沉地嘟哝,好像慢慢扯开一匹丝绸的声音。提姆费力地扭过头,又被紧紧压在了道根的门上。他使出浑身的气力,只为了喘上一口气,但狂风好像捂住了他的口鼻,完全不给一丝一毫的空隙。

    现在,老虎叼出来的是那块餐布。就当提姆终于吸进了一点空气后(就那么一丝气流,却让他的咽喉从上到下都麻木了),他看到了离奇的一幕。老虎先生叼起餐布的一角,餐布立刻扩展成了四倍大,好像原先是对折再对折过的。

    这不可能。

    但这是他亲眼所见。除非他的眼睛——已是泪如泉涌,泪水却冻结在他的脸颊上——在欺骗他,餐布在老虎的嘴里已有毛巾那么大。提姆伸手想抓住餐布。直到提姆冻僵的手指死死抓住了它,老虎才肯松口。狂风在他们身边怒号,风力已强劲到让六百磅重的老虎踉踉跄跄才能站住脚,但变成大毛巾的餐布在提姆的手里只是轻柔地摇摆,仿佛可以无视狂风而纹丝不动。

    提姆瞪着老虎。老虎也瞪着它,仿佛它也处乱不惊,置暴风于不顾。男孩突然想到了锡桶,和康文纳特大人的银盆一样,锡桶也能呈现幻象。那个人说过,到了某些人手里,任何物体都可以有魔力。

    也许,一块不起眼的棉布也能有魔力。

    餐布仍然可以展开——至少,现在仍像是对折过的。提姆把它展开,毛巾变成了桌布。他把它举在身前,尽管狂风不减,依然在他身边叫嚣,但在他的脸和垂下的棉布之间,空气却是静止不动的。

    而且,是温暖的。

    提姆得用双手才能抓住桌布——曾经只是一块小餐巾——抖了抖,它再次扩展开。现在,这块棉布足够当床单了,轻飘飘地铺到地上,哪怕棉布四边的尘土、树枝和死仓锈在狂风中飞旋不已。别的东西都被吹起来,像冰雹一样撞在道根的弧形塔身上。提姆忍不住往床单下面爬,但迟疑了一下,看进老虎明亮的绿眼睛里。他同时也看到了粗壮的利齿,老虎的嘴巴没能完全遮掩起它们。然后,提姆掀起了魔布的一角。

    “过来,到下面来。下面没风,也不冷。”

    但你其实早知道了,老虎先生,对不?

    老虎屈俯四肢,伸出那些无与伦比的弯爪,肚子贴地往前爬,爬到了床单下面。为了让自己舒服点,老虎用胡须扫拂四周,提姆觉得好像有一团钢丝刷在他的双臂上,顿时汗毛倒竖。接着,这只毛茸茸、又长又壮的野兽紧挨着他躺了下来。

    老虎真的好大呀,还有半拉身体拖在薄薄的白床单外面。提姆半坐起来,脑袋和肩膀刚刚暴露到外面就被狂风一阵捶打,但他咬牙挺住,再一次抖动床单。魔布成倍展开时有一种涟漪潺潺的轻响,之后,床单变成了船帆那么大,足够撑在泛湖大船的主桅上。现在,魔布的边缘几乎快伸到虎笼边了。

    世界被风的咆哮包围,空气在暴怒,但在魔布下面一切都是静止的。当然,提姆的心在怦怦狂跳。好不容易平缓下来了,他才感受到还有一颗心脏隔着他的胸膛,沉稳地跳动着。还听到一种低沉的噜噜声。原来,老虎像猫一样在打呼噜。

    “我们平安了,是吗?”他问它。

    老虎看了他一会儿,然后闭上了眼睛。对提姆来说,这个回答就够了。

    夜晚降临,暴虐到极致的暴冰煞冲杀而来了。原本不过是一方朴素棉布的魔布,其魔力也强劲得很,就在薄薄一层布之外,风的时速骤升到百轮,推送着逼人的寒气。道根的窗玻璃上结起了一英寸厚的霜冻。高塔周围的铁木林先从树芯里爆裂,再纷纷向后崩倒,无论是粗壮树干、长短枝条还是尖矛似的断枝,全都被风裹挟着吹向南方。提姆的同伴睡着了,很显然,还在他身边轻轻打鼾。它越睡越香,身体完全放松下来,不知不觉地把提姆推到了大床单的边缘。后来,他发现自己竟然下意识地用胳膊肘去撞老虎,就像同床共眠的人要抢走床单时你的自然反应。老虎呼噜呼噜地咕哝起来,收起爪子,往旁边挪了挪。

    “谢啦,先生。”提姆轻声说道。

    日落后个把钟头——也可能有两个小时;提姆已没有时间概念了——怒吼的风声中出现了另一种骇人刺耳的声响。老虎睁开了眼睛。提姆谨慎地拉下床单一角往外瞥。道根上方的铁塔开始弯曲。眼看着铁塔变弯、并整个倾斜,他都惊呆了。紧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铁塔崩解了。前一秒钟它还矗立在那里,下一秒钟就成了飞旋的铁杆钢梁,眨眼间就融入铁木林的废墟路——那是仅仅在这一天,由风吹出的宽阔大道。

    接下来就轮到道根了,提姆心想道,但它没有崩解。

    道根依然矗立。它如此矗立了千年之久,此刻依然。

    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夜晚,却也永远无法言喻那种玄妙的神奇……甚至,就像我们想起生命中的离奇境遇那样,无法让回忆变得清晰而理智。只有在梦中,他才能重新理解那一切,而他一辈子都会时常梦到这场暴冰煞。但都不是噩梦,而是美梦,意味着平安的好梦。

    床单下面很暖和,有这个大块头的床伴,被窝更加暖洋洋了。睡到一半,床单偶然滑落,他便看到了成万上亿的星子密布在天穹上,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多星星。仿佛风暴把高远的世界也吹出了很多小洞,筛子般的夜幕里,透出的光芒全都那么神秘莫测。或许,这样的造物奇景本来就不是给人类的肉眼看的,但提姆心里很敞亮——要不是因为躺在魔毯下,他决不会享受到如此的特权;更何况,身边还躺着一位神奇的生物,要知道,大多数树村的乡亲都不相信世上真有老虎存在呢!

    他仰头望见这样的星空,感到万般敬畏,还有一种深远的满足感,仿佛又回到了童年,他在夜里醒来,被窝里又安全又温暖,半梦半醒间聆听风声吟唱,唱着不知名的远方和奇妙的生命。

    时间就像锁孔,他仰望星空时想到,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有时,我们弯下腰,从锁孔里往外瞧;那时候,吹到我们脸颊上的丝丝轻风——穿过锁孔的风——就是宇宙万物呼吸吐纳之音。

    大风飞卷直上苍穹,寒意更甚几分,但提姆·罗斯躺在那里只觉得安详而温暖,还有沉睡的老虎陪伴在旁。过了一会儿,他瞌睡了过去,沉入香甜美满、无忧无虑的美梦之中。梦中,他觉得自己非常渺小,在穿过时空锁孔的轻风中畅快翱翔。他飞过了大峡谷的峭壁,飞在无尽森林和法戈纳德沼泽的顶空,飞上了铁木道,飞到了树村——乘风俯瞰之下,小村落不过是星星之火勇敢汇集之地——然后他继续飞,飞啊,飞啊,飞得好远好远,飞过了整个中世界,直到远方隐现出一座犀利的乌黑巨塔,高耸入云,仿佛要直抵天堂。

    我会到那里去!终有一天我会的!

    这个念头乍现之后,他便沉沉睡去了。

    到了清早,持续了一夜的风啸声低落成了嗡鸣呜咽。提姆想尿尿了。他把床单推开,爬出来,地面空无一物,恍如被涤荡干净了,几乎能见到土层下岩石的肌理。他急匆匆绕着道根跑,呼出来的气是一团团浓重的白雾,又立刻被风吹得没影儿了。道根的另一面是背风的,但非常冷。尿出来的时候是有气雾的,尿完了,地上的尿液就结冰了。

    他又急匆匆地跑回来,每一步都顶着风,浑身打颤。等他钻到魔布下面、重回温暖的怀抱时,牙齿还没停下打战。他想也没想就伸出手臂,紧紧抱住老虎壮实的身躯,看到它的眼睛和嘴巴微微张开,他也只是有片刻的犹疑。长长的舌头好像地毯刷,粉红的颜色让他想到新土时节绽放的玫瑰,老虎舔了一下他的脸蛋,他又开始颤抖了——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出于怀念:以前,一大清早,他爸爸没等舀水洗漱刮脸就会来蹭他的脸蛋。他还说过,自己永远不会留搭档那样的胡子,那不适合他。

    老虎低下头,又闻起了他的衬衫衣领。胡须蹭痒了他的脖颈,提姆笑了。接着,他想起自己还有两只粑粑客。“我们一人一只吧。”他说,“当然,你知我知,如果你想吃两只也没问题。”

    他把一只粑粑客递给老虎。包着肉的饼眨眼间就没了,提姆也吃起了自己的那一份,猛兽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吃。他吃得狼吞虎咽,能有多快就多快,生怕老虎先生改主意。吃完,他把床单蒙在自己头上,又睡了过去。

    第二次醒来时,他估计已是中午了。风又减弱了些,他把脑袋钻出来,感到空气暖和了一点。但他估摸着,寡妇斯迈克英明预见到的不正常的早夏已经彻底告终。同样,他的食物也已告罄。

    “你在笼子里吃什么呀?”提姆问老虎。很自然的,这个问题也牵涉出了第二个问题。“你在笼子里被关了多久?”

    老虎站了起来,朝笼子走了几步,伸了个大懒腰:先抻一条后腿,再拉长另一条后腿。然后,然后,它又朝大峡谷的崖边走了几步,方便了一下。例行公事之后,它闻了闻囚禁自己已久的笼栅,好像对那儿彻底失去了兴趣,扭头迈步,走回到提姆身边——他半躺在地,支起胳膊肘撑着头,正看着它。

    老虎凝视他的绿眼睛很阴郁——提姆确实这么想。然后,它低头拱开帮他们遮蔽暴冰煞的魔布,露出了下面的铁盒子。提姆不记得何时把它捡进魔布里的,但一定有过这个动作;要是留在原地,早被吹走了。这也让他想起了羽毛,它还安然无恙地插在他腰间。他把羽毛取出来,仔细察看了一番,一边抚摸那厚实的羽翼。大概曾经是老鹰的翅羽吧……但只有鹰羽的一半大小。也许是白色的老鹰吧,但他从没见过。

    “这是老鹰身上的,对吗?”提姆问道,“来自神的后代。”

    虽然老虎昨晚很热忱地把羽毛从疾驰的风中叼回来,但现在似乎对它没有兴趣。它低下长着黄色绒毛的鼻子,把铁盒子推到提姆的屁股边,再抬头看着他。

    提姆把盒子打开了。里面只剩了一样东西:棕色的小瓶子,看起来是装药的那种。提姆拿出瓶子,指尖立刻感到一丝刺痛,很像他手持康文纳特大人的魔杖在锡桶上拂动时的感觉。

    “我要打开瓶子吗?因为你显然是不能。”

    老虎坐下来了,绿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小瓶子。那双眼睛的光芒似乎是从深处散发出来的,好像它的脑袋正在接收魔法的能量。提姆小心翼翼地拧开瓶盖。取下瓶盖后,他看到下面还有一个透明的滴管。

    老虎张开了大嘴。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但是……

    “多少?”提姆问道,“我可不想毒死你。”

    老虎只是微微仰起头,张着嘴巴,竟像嗷嗷待哺的小鸟。提姆从没用过滴管,不过他看过更大、也更残忍的喷管——德斯垂称之为“抽牛筒”;所以,经过一番摸索,他让小抽管吸了几滴液体。就那么几滴,就几乎吸光了瓶里的东西,因为原本就没剩多少了。他把它放在老虎嘴巴的上方,心跳得厉害。他觉得,自己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事,他听过很多关于皮人的传说,但很难确定这只老虎就是一个中了魔法的人。

    “我会一滴一滴地滴,”他对老虎说,“在这管滴完之前,如果你想让我停下来,就闭上嘴巴。你听懂的话就给我个暗示吧。”

    然而,就像先前那样,老虎没有给任何暗示。它只是坐着,等着。

    一滴……两滴……三滴……半管没了……四滴……五——

    突然,老虎的皮毛开始上下波动,好像虎皮下还有一个困兽,正挣扎着想钻出来。虎鼻瘫软下来,牙齿暴露出来,紧接着,鼻部又耸起涌动,索性覆盖住了嘴巴。老虎发出沉闷的咆哮,或许是因为痛,或许是因为怒,仿佛很想解脱。

    提姆一屁股坐在地上,连连后退,真的吓坏了。

    那双绿眼睛仿佛进了泉眼,一会儿鼓出来,一会儿瘪下去。甩来甩去的尾巴猛然向内一缩,又变回原来的长度,然后又缩进去了。老虎蹒跚着走了几步,这一次是朝大峡谷的崖边走去。

    “快停下来!”提姆大喊,“你会掉下去的!”

    老虎沿着悬崖,仿佛醉了似的脚步不稳,一只爪子真的踩空了,蹬落了碎石。它走在曾经囚禁它的笼子后面,身上的虎纹先变模糊,再变淡,渐渐消失。它的脑袋一直在变换形状。本来的口鼻部位出现了白色,接着,在白色之上又显出了明黄色。当老虎身体里的每一块骨头移位重构的时候,提姆听到了某种瘆人的磨骨声。

    远在笼子那头的老虎又咆哮了一声,但喊到一半的时候,已化作人类的呼喊。形廓含糊、变幻不定的生物用后腿直立起来,提姆看到,原来的虎掌变成了一双古老的黑靴。利爪变成了银色的神符:月亮、十字、螺旋形状。

    老虎头顶的黄色继续扩升,慢慢地形成一顶三角锥形的高帽子,正是提姆在锡桶里看到过的。黄色下面的白色,也就是老虎垂到颈部的脸部长毛,变成了长长的胡须,在冷冷的轻风和阳光中闪闪发光——因为长胡子上缀满了红宝石、绿宝石、蓝宝石和钻石。

    就这样,老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艾尔德的梅林,站在震惊的男孩面前。

    他不像提姆在锡桶里看到的那样笑眯眯的……但说到底,那终究不是提姆亲眼看到的。那只是康文纳特大人的魔法,只为了引他走向末路。真正的梅林和蔼而不失威仪地看着提姆。微风吹动白绸长袍,显出袍子下的身体纤细之极,简直比骨架丰满不了多少。

    提姆双膝跪地,垂下头,把颤抖的拳头举抵额头。他想说“向您致敬,梅林”,却好像哑口失声,只能沙哑地支吾。

    “请起身,提姆,杰克之子。”魔法师说道,“但起身之前,先把瓶盖盖上。只剩几滴了,但我肯定,你用得到。”

    提姆抬起头,疑惑地看着这个高大的身影——此刻,他站在曾经囚禁他的笼子前。

    “你母亲用得到,”梅林说,“为了治好她的眼睛。”

    “当真?”提姆嗫嚅着问道。

    “当真,正如神龟托起世界。你千里迢迢诚心而来,也展示出非凡的勇气——还有不止一点儿的傻气,这个我们就不谈了,因为勇和傻常常相伴难分,尤其当人年轻的时候——而且,你将我释放了,我受困于虎体已有太久、太久。为此,你必须得到重赏。好了,把瓶盖盖上,起身吧。”

    “谢谢。”提姆应了一声,此刻的他双手颤抖,泪眼模糊,但他克制住自己,没有洒出一滴所存不多的液体,盖好了瓶子。“我还以为您是光束的守卫者之一呢,但达利亚跟我说,你不是的。”

    “达利亚是谁?”

    “被囚困的人,和你一样。她被困在一个小机器里,那东西是法戈纳德人给我的。我认为她已经死了。”

    “我为你难过,孩子。”

    “她是我的朋友。”提姆只能这样简单地表达。

    梅林点点头。“这是一个让人悲伤的世界,提姆·罗斯。我么,既然这里是狮的光束,把我束缚在大猫的身体里也算是他开的小玩笑吧。不过,不会变成阿什兰的形体,即便是他,也没法使用那样的魔法……其实他很想试试。或者索性杀死阿什兰和所有守卫者,让一切光束崩毁。”

    “康文纳特大人。”提姆轻轻念出这个名字。

    梅林仰头大笑。他的三角高帽依然牢牢地扣在后仰的脑袋上,提姆觉得这本身就是魔法。“不,不,不是他。他呀,他只能玩一点小魔法和永生术。不,提姆,有一个人远比穿宽袍的他强大。老大待在那儿,只需指点一下,穿宽袍的走卒就会前仆后继地去卖命。但是,派你过来这件事,不是出于红王的指令;我敢肯定,你称之为康文纳特大人的那个人将为自己的愚蠢行径付出代价。他还有利用价值,杀不得,但伤不得吗?罚不得吗?我看不见得。”

    “他会拿他怎么办?这个红王?”

    “最好别知道,但有一点你可以确信:树村的乡亲们永远不会再见到他了。由他敛税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啦。”

    “那么,我妈妈会不会……她真的可以重见天日了吗?”

    “是的,你有滴水之恩,我必将涌泉相报。在你这一生里,我不会是最后一个蒙你之恩的人,”他指了指提姆的腰带,“那只是你拥有的第一把枪,也是最轻巧的一把。”

    提姆瞅了一眼四轮枪,但抽出来的却是父亲的手斧。“枪不是给我这种粗人用的,先生。我只是个村里的小男孩。我会成为像我爸爸那样的伐木工。树村是我的家,我会待在树村的。”

    老魔法师狡黠地看着他。“你手里拿着斧头是这么说,但如果拿着枪呢,你还会这么说吗?你的心会信服吗?别着急回答,因为我能在你眼睛里看到真相。卡,会带领你远离树村。”

    “但我很爱树村。”提姆嗫嚅着。

    “你还会在树村待一段时日的,所以,别烦恼啦。现在,好好听我说,谨记在心。”

    他把双手搭在膝头,朝提姆弓下了那高大而嶙峋的身子。他的长胡子在风里飘,扣在胡子上的珠宝像星火一样熠熠闪光。他的脸色很憔悴,和康文纳特大人一样,但照亮这张苍白脸庞的不是恶毒而残忍的嬉笑,而是庄严且亲和的正气。

    “你会回到自家的小木屋,回程将比来的时候快得多,也无需再冒险。等你回到家,直奔你妈妈身边,把瓶子里剩下的滴药滴到她眼里。然后,你必须把你父亲的手斧给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的幸运币,你会戴一辈子的——入土时你都将戴着它——但要把手斧给你妈妈。不能耽搁。”

    “为、为什么?”

    杂乱的眉毛拧皱起来,梅林撇下嘴角,和蔼可亲的脸庞骤然换上了吓人的顽固表情。“孩子,这可不是你能问的。卡要来,就像风——像暴冰煞一样不可阻挡。你会照我说的去做吗?”

    “会,”提姆很害怕,“我会把斧头给她的,照你说的。”

    “很好。”

    魔法师走向他们盖了一夜的魔力床单,把双手摊放在上方。靠近笼子的那一角轻轻呼啦一响,翘了起来,飘向另一端,眨眼间,床单就对折了。接着又飘了一次,变回了桌布大小。提姆心想,树村的村妇们整理床铺的时候肯定都渴望有这种魔法,又想道:这么想会不会有辱魔法呢?

    “不,不,我相信你想得没错,”梅林心不在焉地说道,“但那样的话会乱套的。魔法很诡谲,即便是我这样的老魔法师,有时也会被魔法捉弄的。”

    “先生……你活在倒退的时间里,这是真的吗?”

    梅林很滑稽地扬起双手,好像要发疯;长袍的袖筒滑下来,露出了两条又瘦又白像桦树枝的胳膊。“每个人都这么说,就算我否认,他们也依然会这么想,不是吗?我活着就是活着嘛,提姆,事实上,我最近就算隐退啦。你是不是还听说过,我在深山老林里有一栋魔法屋?”

    “是的!”

    “如果我告诉你,我住在一个山洞里,除了一张桌和一张床外别无他物,你就这么跟别人说,他们会相信你吗?”

    提姆想了想,摇摇头。“他们不会信的。我怀疑乡亲们根本不会相信我见到了你。”

    “那是他们的事儿。至于你……你准备好回家了吗?”

    “我可以再问一个问题吗?”

    魔术师竖起一根手指。“只限一问。因为我在这个笼子里待了太多、太多年头了——你看得到,就这么大,不管风刮得多猛,我都没处躲——而且,我实在烦透了往那个洞里拉屎。像苦行僧那样生活挺好的,但总得有个限度。你问吧。”

    “红王怎么会抓住你呢?”

    “他不能逮住任何人,提姆——他自己也被囚禁了,关在黑暗塔的塔顶。但他有他的本事,还有众多密使。你遇到的那一个,根本排不上号,只能算是小喽啰。有个人到我的山洞来。我被蒙骗了,相信他是一个游走天涯的小贩,因为他的魔法十分强大。你必须明白,他的魔法是红王给他的。”

    提姆斗胆又发一问:“比你的魔法还强大吗?”

    “也不算,但……”梅林叹了一声,仰头看了看清晨的天空。提姆惊奇地发现魔法师很窘迫地说:“当时,我喝醉了。”

    “喔。”提姆轻轻应了一声。他想不出还能问什么了。

    “聊够了,”魔法师说,“坐到叠叠上去吧。”

    “什么——?”

    梅林指了指那块魔力布——时而小巧如餐巾,时而大如床单,此刻则是桌布大小。“就是那个。别担心你的靴子会把它踩脏。它用过很多次啦,之前的旅客都不比你干净。”

    说来也奇,提姆正担心这个呢。他踏上了桌布,坐了下来。

    “现在来说说羽毛。你要抓牢。这是金翅鸟神的尾羽,它是这条光束另一端的守卫者。同样的,我还听说过——那是在我小时候,是的,提姆,杰克之子,我也曾是个小孩——花园里的卷心菜下面能找到小婴孩。”

    提姆从没听过这种事。他接过老虎从疾风中救下来的羽毛,紧紧抓在手心里。

    梅林在黄色的高帽子下注视着他。“你到家时,第一件事该做什么?”

    “把药滴进妈妈的眼睛。”

    “很好。第二件事呢?”

    “把爸爸的手斧给她。”

    “千万别忘了。”说完,老人俯身亲吻提姆的额头。那一瞬间,整个世界都在男孩的眼睛里发光,就像暴冰煞吹开的夜空里亿万星辰闪耀。瞬时之间,万物尽显无遗。“你是一个勇敢的男孩,拥有坚定不屈的心意——有目共睹,以后,世人也将以此称颂你。现在,带着我的感激之情飞回家吧!”

    “飞——飞?怎么飞?”

    “你怎么走路的?有个念想就行了。想着家。”老人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时,眼角浮现出千丝万缕的细纹。“因为,就如某人、或某个有名的人说过的,世间万处都不如自家好。想着你的家!在心里看到家!”

    于是,提姆想起了从小到大依恋的小木屋,天天听着风吟在自己的房间里入眠,而风,在讲述异域他人的故事。他也想起了住着米斯蹄和比斯蹄的谷仓,希望有人在他离开的时日里很好地喂养它们。大概,稻草孩威廉会去喂吧。他还想到了泉水,日复一日,不知在那里汲过多少桶水。他还能清晰地想起母亲:强健的身躯,宽阔的肩膀,栗色的头发,明媚的双眼——那是曾经充满欢笑而非悲伤的双眼。

    他心想,妈妈,我是多么想念你啊……就当他这么想着,桌布从石崖上腾空而起,在投下的一方阴影上来回晃动。

    提姆惊呼起来。那块布振动了一下,继而转向。现在,他比梅林的高帽子还高了,魔法师不得不抬头看他。

    “万一我掉下来可怎么办呀?”提姆喊道。

    梅林乐了。“或早或晚,我们都得掉下来。眼下你只需紧紧抓牢羽毛!叠叠不会把你颠下去的,所以你只要手持羽毛、心里想着家的方向就成!”

    提姆把羽毛抓紧,念想树村:大道,铁匠铺和公墓之间的丧葬馆,一片片的农场,河边的锯木厂,寡妇的木屋,还有——最重要的——他的家。叠叠魔布越升越高,在道根上空飘浮了一阵(好像它得拿个主意),然后沿着暴冰煞的路径笔直向南飞去。一开始它飞得很慢,但当阴影投到错综交叠、枝干结霜的崩塌的树林——不久前,这儿还是百万公顷的原始森林——它开始加速飞翔。

    一个可怕的念头突然钻进提姆的脑海:万一暴冰煞冲到了树村,把每一个人——包括内尔·罗斯——都冻僵再冻死了,那该怎么办?他转身想追问梅林,但梅林早已不见了。后来,提姆还见过他一次,但那时候,提姆自己也是老人了。那个故事,改日再说。

    叠叠升到最高处时,世界缩小成一张地图,铺展在他脚下。然而,前一夜令他和毛茸茸的伙伴躲过暴冰煞的魔力依然不减,虽然他可以听到暴风的余寒在他身边飞旋呼号,他却感觉很暖和。就像年轻的墨海呐王子端坐在象背上,他盘腿坐在叠叠魔布上,将金翅鸟神之羽举在胸前。他感觉自己也像金翅鸟神,翱翔在广袤的旷野上,俯瞰之下,这片大地就像一袭深绿色、乃至绿得发黑的长裙。然而,一道灰色的疤痕贯穿大地,长裙仿佛被撕破,露出了不洁的衬裙。暴冰煞所到之处皆已荒芜,哪怕被毁的树林只是广袤丛林里的一部分。这条毁灭之路顶多四十轮宽。

    四十轮,但已足以夷平法戈纳德。黑色的沼泽地已变成黄黄白白的冰池。沼泽水域里长出的布满瘤结的灰色树木全被狂风推倒了。草丘不再是绿色的了,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团团浑浊的玻璃球。

    有一条部落人的小船搁浅在这样的草丘上,船身斜倒在地。提姆想起了掌舵人、头领和每一个人,苦涩的泪涌出眼眶。要不是有他们帮忙,现在的他一定会冻死在五百英尺下的某个草丘上。沼泽地的部落人给了他食物,还把好精灵——达利亚——送给了他。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实在太不公平了!他幼小的心灵在哭泣,一部分幼小的心灵也随之而去了。因为,世界就是这样无情的。

    沼泽地即将被抛在身后时,他又看到了一景,伤透了他的心:一大片漆黑的冰化开了,烧得炭黑的冰块漂浮在一具庞然侧卧、仿佛搁浅在海滩上的尸体周围。那是母龙。曾经饶了他一命的龙。提姆想象得出来——是的,简直就像亲眼所见——母龙一定喷出熊熊烈焰,和冰寒刺骨的狂风奋力搏斗,但最终,它败给了暴冰煞,就像法戈纳德的万事万物。现在的沼泽地是一片死寂冰原。

    飞到铁木道上方时,叠叠开始减速。它一点一点往下降,快到考辛顿—玛奇利的木源地时,它降落到地面了。不过,趁着高处的便利,提姆已经眺望过了,暴冰煞的风路走到南端之后就偏西而去。这里的灾情少了些,仿佛风暴已开始准备升腾消散。这让他有了希望:也许小村落能躲过这劫!

    他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叠叠,然后挥了挥手。“叠起来!”他说道(自己感觉有点傻)。叠叠没有折叠,但当他弯下腰亲自动手时,边角扇动了一下,接着是两下、三下,一次比一次小——但始终没有变厚。不出几秒,它又成了小路上的一方不起眼的棉布餐巾。不过,没人会愿意在酒筵上把它铺在膝头,因为中央印着一只靴足印。

    提姆把它收进衣袋,开始步行。等到走到花木林时(大多数的花木都完好无损地挺立着),他忍不住奔跑起来。

    他没有穿过小村,宁愿走外圈,因为他不想为了回答任何问题而浪费一分一秒。虽说也不会有太多人费心来搭理他。可以说,暴冰煞绕过了树村,但他看到乡亲们忙着赶拢从倒塌的谷仓里救出来的牲口,还有人在田地里查看损失。锯木厂被整个儿刮到了树河里。木料浮在河面,顺水而下,除了石基还在,锯木厂几乎荡然无存了。

    他沿着斯戴普河——也就是他发现康文纳特大人留下魔杖的地方——跑回了家。他家的泉水冻住了,但已经有点融化了;木屋屋顶上的花木瓦片有一些被风掀走了,但小屋依然坚固地矗立在原地。看起来,他妈妈好像不在家,门口没有马车也没有骡子。提姆很能理解,这样的暴冰煞袭来之时,大伙儿都想照顾自家的田园屋舍,但他仍然很气愤——把一个双眼失明的女人单独留在家里,任凭她倾听风暴呼号……这是不对的。这也不是树村人对待友邻的方式。

    有人把她带去安全的地方了,他这样安慰自己,很可能是去了聚众厅。

    这时,他听到谷仓里有轻轻叫唤的声音,但不像是他家的骡子。提姆探头一看,笑了。那是寡妇斯迈克的骡子,小阳光,它被拴在柱子上,嚼着干草。

    提姆探手到衣袋里摸,怎么也摸不到那个珍贵的小瓶子,骤然恐慌起来。结果,他发现瓶子躺在叠叠下面了,这才缓了一口气。他踏上门廊前的台阶(第三格发出熟悉的嘎吱声,令他如同走在梦中),打开了家门。木屋里很暖和,寡妇在壁炉里生了很旺的火,燃了一夜,此刻只剩灰红闪灭、厚厚的余烬。她坐在他爸爸的椅子里,背对着他,面对着炉火。尽管他迫不及待想到妈妈身边,但还是逗留了片刻,脱下靴子。没有人来的时候,只有寡妇来了;她还生了火,让屋里暖洋洋的;哪怕风暴可能毁灭全村,她也没有忘记关照邻人。无论如何,提姆都不想吵醒她。

    他踮着脚尖走到卧室门口,门是开着的。他妈妈躺在床上,双手揪着床单,双眼空洞地瞪着天花板。

    “妈妈?”提姆轻轻叫道。

    有那么一会儿,她没有动弹,提姆忽觉心里一凉。他想,我还是太晚了。她躺在那里死了。

    这时,内尔用胳膊肘撑起自己,头发像瀑布一样垂落在身后的枕头上,眼睛直勾勾地看向她。她的脸色那么疯狂,却洋溢着希望。“提姆?是你吗?还是我在做梦?”

    “不是梦。”他说。

    说完,他奔向她。

    她紧紧地抱住他,不停地亲吻他的脸,付出一个母亲所能给予的发自肺腑的爱。“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噢!提姆!风暴来的时候,我真觉得你活不成了,自己也想一死了之。你去哪儿了?你不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吗,你这个坏孩子?”说完,又开始亲他。

    闻到她那熟悉的香味,提姆开心地笑了,任她又亲又抱,但他记得梅林叮嘱过:你到家时,第一件事该做什么?

    “你去了哪儿?告诉我!”

    “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妈妈,但你先躺好,睁大眼睛。越大越好。”

    “为什么?”她用手去摸索他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好像要让自己确信儿子真的在跟前。她凝望他……但视线空洞地穿过了他,他是多想让这双眼重见光明呀。现在,母亲的眼底已有一层浑浊的阴翳。“为什么,提姆?”

    他不想说什么,生怕许诺了她,却不能真的治好她。他不认为梅林会骗他——只有康文纳特大人才会把骗人当消遣——但他也可能弄错了。

    天哪,求求你,千万别让他弄错了。

    “不要紧的。我带了药回来,但只有一点,所以你必须安稳地躺好。”

    “我不明白。”

    内尔在黑暗中想道,她接下去听到的话不像是来自活着的儿子,而是死去的丈夫。“你只要知道我千辛万苦从老远的地方才弄来了这几滴药。所以,躺好,不要动!”

    她照他的吩咐做,平躺着,用盲眼看着他。她的双唇在颤抖。

    提姆的手也在颤抖。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奇妙的是,手真的不抖了。他深深地呼吸一次,拧开珍贵的小药瓶的盖子。他把剩下的滴药都吸进了滴管,真的只有几滴而已。滴管又短又细,但药液连一半都没注满。他俯下身,凑近内尔。

    “不要动,妈妈!答应我,因为滴药可能会让你有点痛。”

    “我会尽量安稳的。”她轻轻地说。

    第一滴,滴进了左眼。“会吗?”他问道,“会痛吗?”

    “不痛,”她说,“像祝福一样清凉。往另一只眼里也滴一下,好吗?”

    第二滴,滴进了右眼。提姆往后退了一步,牙齿咬着嘴唇。她眼里的浑浊是不是消退了一点?抑或只是他的希望?

    “妈妈,你能看见了吗?”

    “看不见,但……”她的呼吸急促起来,“有光了!提姆,有光了!”

    她又支起胳膊肘,但提姆把她按下去了。他往两只眼睛里分别又滴了一滴。必须见效,因为滴管空了——这倒也好,因为内尔尖叫起来时,提姆失手把它掉落在地了。

    “妈妈?妈妈!怎样了?”

    “我看见你的脸了!”她叫起来,捧住他的脸蛋。此刻,她的双眼噙满了泪水,但提姆不介意,因为它们不再空洞地看他了;眼神扎实地落在他脸上,而且那双眼睛就像以前那样明亮了。“噢!提姆,我亲爱的孩子,我看到你的脸了!看得好清楚!”

    接下来的场景就无需赘述了——这是好事,因为幸福的时刻常常也是难以言表的。

    你必须把你父亲的手斧给她。

    提姆笨拙地伸手从腰间抽出手斧,放在床上,紧挨在她身边。她看了看斧头——看见了,这对他俩来说仍是奇迹——又摸了摸斧柄,经年累月的使用将手柄磨得非常光滑。她抬起头,想问什么。

    提姆只能摇摇脑袋,笑着说:“给我滴药的人吩咐我,要把它交给你。我就知道这么多。”

    “谁?提姆?什么人?”

    “说来话长,最好吃早饭时慢慢说。”

    “鸡蛋!”她说着就要下床,“至少炒上一打!还要从冷柜里拿一条猪排出来!”

    提姆依然笑着,扳住她的肩膀,轻轻地让她重新躺下。“我会炒鸡蛋,也会煎肉排。我还可以端上来给你呢。”他突然想到:“斯迈克夫人可以和我们一起吃。我们这么大吵大闹竟然没吵醒她,这也算是奇迹了。”

    “大风刮起来的时候,她来了;风刮了一夜,她也整整一夜没睡,不停地添柴火,”内尔说道,“我们还以为这栋房子会被风刮倒呢,但它挺下来了。她肯定累坏了。提姆,去把她叫醒吧,但动静要轻一点。”

    提姆又吻了一次母亲的脸颊,出了卧房。寡妇依偎在壁炉边昔日一家之主的椅子里沉睡着,下巴点在胸口,累得连呼噜声都没有。提姆轻轻推了推她的肩膀。寡妇的脑袋晃了晃,摇了摇,又跌回原来的位置。

    提姆一阵恐慌,恍然大悟,连忙绕到椅子前。眼前的景象让他腿脚一软,跪倒在地。她的面纱被扯走了。曾经美貌、却已残破的一张脸已是死气沉沉。那只独眼茫茫地瞪着提姆。黑裙的前胸上,血迹已经干涸。因为,她的喉咙被割断了,从一只耳根割到另一只耳根。

    他深吸一口气,想放声大叫,却喊不出来。因为,一双强有力的手扼住了他的脖子。

    伯恩·凯尔是从脏衣间偷偷溜进起居室的,之前,他一直呆坐在他的木箱上,想回忆起来自己为什么杀死那个老太婆。他想,是因为火吧。前两晚,他躲在聋子里肯家的谷仓里,窝在一堆干草下冻得发抖,可这个老婊子——尽把没用的知识往他继子的脑袋里灌——却在他家里暖洋洋的,像块吐司那么舒服。那是不对的。

    他看到男孩走进了母亲的卧房。他听到了内尔欢欣的呼喊声,每一声都像钉子敲进他的命脉。她没资格欢呼,只配喊疼。她是他一切悲剧的根源,用她高耸的胸部、纤细的腰身、长长的秀发和会笑的眼睛把他迷惑得神魂颠倒。他本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他的诱惑总该消减了吧,但却没有,从来都未减一丝一毫。到最后,他只能把她要了。否则,他何必杀死自己最要好、年头也最久的朋友?

    现在可好,冒出来一个小屁孩,让他变成了千夫所指的逃犯。婊子可恨,崽子更可恶。瞧啊,他腰间别的是什么?众神啊,莫非是枪?他从哪儿弄来这么个玩意儿?

    凯尔紧紧掐住提姆,他的挣扎慢慢变得软弱无力了,小小的身体垂在伐木工钳子般的大手下,嗓子眼里只能呛出嘶哑的粗气。接着,凯尔又从提姆的腰带上拔出枪,扔到一边。

    “像你这种多管闲事的兔崽子,根本不用浪费子弹。”凯尔冲着提姆的耳朵吼道。提姆觉到继父的胡楂刮擦到了他的皮肤,但感觉似乎很遥远,仿佛所有的感觉都渐渐离他而去。“也犯不着用我割断那老贱人喉咙的刀。小兔崽子,对付你用火就行了。还有很多煤炭呢,足够煎熟你的眼珠子、把你这层皮烫下——”

    只听到一声低沉的、砍肉的声音,突然间,扼住提姆的那双手不见了。提姆扭过头,狠命地吸气,但空气就像火,灼烫着他的喉咙。

    凯尔站在老罗斯的椅子边,不相信地看着提姆脑袋上方的灰岩石烟囱。鲜血染上了法兰绒伐木工衬衣的右肩,那儿还残留着几根干草——从他借以藏身的聋子里肯的谷仓里带来的。斧柄从他的脑袋里冒出来,就在他的右耳上方。内尔·罗斯站在他身后,睡袍的前襟溅上了鲜血。

    慢慢地,慢慢地,老凯尔转过身,面对她。他摸了摸已经大半插入他脑袋的斧刃,又向她伸出手,掌心里满是血。

    “吝啬鬼,现在我割断丝绳了。”内尔冲着他大喊,仿佛这句话比斧头更有力,伯恩·凯尔颓然倒地,死了。

    提姆捂住自己的脸,仿佛这样就能抹杀刚刚目睹的一切、甚而抹杀记忆……其实,那时他就知道,这一幕将伴随他整整一生。

    内尔把他揽到怀里,扶着他走到门廊上。清晨很明朗,田野上的霜冻开始融化,薄雾升腾弥漫。

    “提姆,你还好吗?”她问道。

    他深吸一口气。嗓子眼里仍是火辣辣的,但不再灼痛了。“我没事。你呢?”

    “我很好,”她说,“我们都会好起来的。这是个美丽的清晨,我们活着看到了。”

    “但是,寡妇……”提姆哭起来了。

    他们坐在门廊的台阶上,望着自家小院——不久前,康文纳特大人骑在高头黑马上,停在这里。提姆想起他就恨,黑马,黑心肠。

    “我们要为阿德莉亚·斯迈克祈祷,”内尔说道,“她落葬时,树村所有人都会去。我不想说凯尔帮了她一个忙——凶手永远不干好事——但这三年里,她真是受够了病痛的折磨,无论如何也活不长了。我想,我们该到镇上去,看看警察有没有从旅人客栈回来。路上,你可以把一切都告诉我。你能帮我把米斯蹄和比斯蹄套上马车吗?”

    “好的,妈妈。但我要先去拿一样东西。是她给我的。”

    “好的。提姆,别去看屋子里留下的东西。”

    他没去看。但他捡起了四轮枪,插在腰间……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