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为斋文集》收文五十五篇,现辑入“中国现代散文名家名作原版库”,1993年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
有不为斋文集
说避暑之益
我新近又搬出分租的洋楼,而住在人类所应住的房宅了。十月前,当我搬进去住洋楼的分层时,我曾经郑重的宣告,我是生性不喜欢这种分租的洋楼的。那时我说我本性反对住这种楼房,这种楼房是预备给没有小孩而常住在汽车不住在家里的夫妇住的,而且说,除非现代文明能够给人人一块宅地,让小孩去翻筋斗捉蟋蟀弄得一身肮脏痛快,那种文明不会被我所看重。我说明所以搬去住那所楼层的缘故,是因那房后面有一片荒园,有横倒的树干,有碧绿的池塘,看出去是枝叶扶疏,林鸟纵横,我的书窗之前,又是夏天绿叶成荫冬天子满枝。在上海找得到这样的野景,不能不说是重大的发现,所以决心租定了。现在我们的房东,已将那块园地围起来,整理起来,那些野树已经栽植的有方圆规矩了,阵伍也渐渐整齐了,而且虽然尚未砌出来星形八角等等的花台,料想不久总会来的。所以我又搬出。
现在我是住在一所人类所应住的房宅,如以上所言。宅的左右有的是土,足踏得土,踢踢瓦砾是非常快乐的,我宅中有许多青蛙蟾蜍,洋槐树上的夏蝉整天价的鸣着,而且前晚发见了一条小青蛇,使我猛觉我已成为归去来兮的高士了。我已发现了两种的蜘蛛,还想到城隍庙去买一只龟,放在园里,等着看龟观蟾蜍吃蚊子的神情,倒也十分有趣。我的小孩在这园中,观察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至理,总比在学堂念自然教科书,来得亲切而有意味。只可惜尚未找到一只壁虎。壁虎与蜘蛛斗起来真好看啊!……我还想养只鸽子,让它生鸽蛋给小孩玩。所以目前严重的问题是有没有壁虎?假定有了,会不会偷鸽蛋?
由是我想到避暑的快乐了。人家到那里去避暑的可喜的事,我家里都有了。平常人不大觉悟,避暑消夏旅行最可纪的事,都是那里曾看到一条大蛇,那里曾踏着壁虎或蝎子的尾巴。前几年我曾到过莫干山,到现在所记得可乐的事,只是在上山路中看见石龙子的新奇式样,及曾半夜里在床上发见而且用阿摩尼亚射杀一只极大的蜘蛛,及某晚上曾由右耳里逐出一支火萤。此外便都忘记了。在消夏的地方,谈天总免不了谈到大虫的。你想,在给朋友的信中,你可以说“昨晚归途中,遇见一条大蛇,相觑而过,”这是多么称心的乐事。而且在城里接到这封信的人,是怎样的羡慕。假定他还有点人气,阅信之余,必掷信慨然而立曰:“我一定也要去。我非请两星期假不可,不管老板高兴不高兴!”自然,这在于我,现在已不能受诱惑了,因为我家里已有了蛇,这是上海人家里所不大容易发见的。
避暑还有一种好处,就是可以看到一切的亲朋好友。我们要去避暑旅行时,心里总是想着:“现在我要去享一点清福,隔绝尘世,依然故我了。”弦外之音,似乎是说,我们暂时不愿揖客,鞠躬,送往迎来,而想去做自然人。但是这不是真正避暑的理由,如果是,就没人去青岛牯岭避暑了。或是果然是,但是因为船上就发现你的好友陈太太,使你不能达到这个目的。你在星期六晚到莫干山,正在黄昏外出散步,忽然背后听见有人喊着:“老王!”你听见这样喊的时候,心中有何种感觉,全凭你自己。星期日早,你星期五晚刚见到的隔壁潘太太同她的一家小孩,也都来临了。星期一下午,王太太也翩然莅临了。星期二早上,你出去步行,真真出乎意外,发见何先生何太太也在此地享隔绝尘世的清福。由是你又请大家来打牌,吃冰淇淋,而陈太太说:“这多么好啊。正同在上海一样,你想是不是?”换句话说,我们避暑,就如美国人游巴黎,总要在l’opera前面的一家咖啡馆,与同乡互相见面。据说montmartre有一家饭店,美国人游巴黎,非去赐顾不可,因为那里可以吃到真正美国的炸团饼。这一项消息,Anit女史早已在《碧眼儿日记》郑重载录了。
自然,避暑还有许多益处。比方说,你可以带一架留声机,或者同居的避暑家总会带一架,由是你可以听到年头到年底所已听惯的乐调,如《璇宫艳舞》、《丽娃·栗妲》之类。还有一样,就是整备行装的快乐高兴。你跑到永安公司,在那里思量打算,游泳表是淡红的鲜艳,还是浅绿的淡素,而且你如果是卢骚、陶渊明的信徒,还须考虑一下:短统的反翻口袜,固然凉爽,如鱼网大花格的美国“开索”袜,也颇肉感,有寓露于藏之妙,而且巴黎胭脂,也是“可的”的好。因为你不擦胭脂,总觉得不自然,而你到了山中避暑,总要得其自然为妙。第三样,富贾,银行总理,要人也可以借这机会,带几本福尔摩斯小说,看看点书。在他手不释卷躺在藤椅上午睡之时,有朋友叫醒他,他可以一面打哈一面喃喃的说,“啊!我正在看一点书。我好久没看过书了。”第四样益处,就是一切家庭秘史,可在夏日黄昏的闲话中流露出来。在城里,这种消息,除非由奶妈传达,你是不容易听到的。你听见维持礼教乐善好施的社会中坚某君有什么外遇,平常化装为小商人,手提广东香肠工冬工冬跑入弄堂来找他的相好,或是何老爷的丫头的婴孩相貌,非常像何老爷。如果你为人善谈,在两星期的避暑期间,可以听到许多许多家庭秘史,足做你回城后一年的谈助而有余。由是我们发现避暑最后一样而最大的益处,就是——可以做你回城后交际谈话上的题目。
要想起来,避暑的益处还有很多。但是以所举各点,已经有替庐山青岛饭店做义务广告的嫌疑了。就此搁笔。
【赏析】
这篇文章共有六段,但前两段中只字未提避暑,这种写法是作者的名作之疵呢?还是有顺其自然的道理?
开篇先写住房问题,在其中凸现出作者所看重的是那种不雕饰的天然景致,作者拥有的是一份欣赏城市中的荒原的避世心境。他以轻松而富于想象的文字提到了蜘蛛、龟、壁虎和鸽子,而且使陈述句、感叹句与疑问句相交错,富于变化的两段文字为“避暑”题目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林语堂写了避暑的诸多益处,如与野生动物共生存、看到亲朋好友等等,在逐项罗列中显示出讽刺的锋芒,在一本正经的细致描述中充满了调侃和反讽。在他所描述的诸种避暑场景中,城市生活的节奏与习惯被带入另一个场景,但本质未变,即虚荣、官僚气、嘈杂、大惊小怪、装腔作势,人们在这里非但没有回归大自然,脱下令人疲倦的司空见惯的面具,而是将这些旧习集中上演,在大自然中极力去营造一种熟悉而无新意的场景。总结起来,避暑之益仅益在将城市生活老调重弹,多一些毫无内心体验的谈资。
林语堂的散文以幽默著称,但这种幽默不是剑拔弩张、得理不饶人,而是冲淡轻快的。在看透了本质的虚无后,无所挂碍,不忸怩作道学丑态,亦不求士大夫之喜誉,更不是为博庸人之欢心,这种幽默是自然流溢而出的,这种讽刺是智慧学者型的。
此文中的幽默源于对被歪曲了本意的避暑的批判,大家趋之若鹜的避暑带来的只是熟悉的场景和熟悉的人和话题,千里迢迢奔赴的是一个充满熟悉面孔的侃局和游戏,这是自欺欺人的避暑,都市人的粗鄙与乏味由此可见,而真正的大自然却无从被发现。
仔细分析文章结构,会发现前两段与后半部分构成鲜明的对比,前者是身在都市心系自然,后者则是奔赴自然而心浮于都市。作者在此揭示出重要的是人心的体验,这体验超越时间与空间,不是华丽的形式可以轻易获得的。这个命题的提出是有洞见性的。它将对人间万物的感受诉诸内心,从而使人去发现那些潜在于身边的美与情趣,这才是人生与艺术的永恒联系。那种只看形式而忽略了人的精神的超越性的作法只是舍本逐末。这样,在幽默的絮语散谈之外,本文又有一层非常严肃的意义。
这篇文章的情节全部来源于日常生活的琐事,这也反应了作者所提倡的那种善于发现并将生活艺术化的主张。用幽默将生活际遇点拨,并使之富于深度和新意,此当显示了林语堂的功力。
我的戒烟
凡吸烟的人,大部曾在一时糊涂,发过宏愿,立志戒烟,在相当期内与此烟魔决一雌雄,到了十天半个月之后,才自醒悟过来。我有一次也走入歧途,忽然高兴戒烟起来,经过三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一直到老耄为止。到那时期,也许会听青年会俭德会三姑六婆的妖言,把它戒绝,因为一人到此时候,总是神经薄弱,身不由主,难代负责。但是意志一日存在,是非一日明白时,决不会再受诱惑。因为经过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据英国生物化学名家夏尔登Haldane教授说,吸烟为人类有史以来最有影响于人类生活的四大发明之一。其余三大发明之中,记得有一件是接猴腺青春不老之新术。此是题外不提。
在那三星期中,我如何的昏迷,如何的懦弱,明知于自己的心身有益的一根小小香烟,就没有胆量,取来享用,说来真是一段丑史。此时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倒莫明何以那次昏迷一发发到三星期。若把此三星期中之心理历程细细叙述起来,真是罄竹难书。自然,第一样,这戒烟的念头,根本就有点糊涂。为什么人生世上要戒烟呢?这问题我现在也答不出。但是我们人类的行为,总常是没有理由的,有时故意要做做不该做的事,有时处境太闲,无事可作,故意降大任于己身,苦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把自己的天性拂乱一下,预备做大丈夫罢?除去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当日何以想出这种下流的念头。这实有像陶侃之运甓,或是像现代人的健身运动——文人学者无柴可剖,无水可吸,无车可拉,两手在空中无目的的一上一下,为运动而运动,于社会工业之生产,是毫无贡献的。戒烟戒烟,大概就是贤人君子的健灵运动罢。
自然,头三天,喉咙口里,以至气管上部,似有一种怪难堪似痒非痒的感觉。这倒易办。我吃薄荷糖,喝铁观音,合法国顶上的补喉糖片。三天之内,便完全把那种怪痒克复消灭了。这是戒烟历程上之第一期,是纯粹关于生理上的奋斗,一点也不足为奇。凡以为戒烟之功夫只在这点的人,忘记吸烟魂灵上的事业;此一道理不懂,根本就不配谈吸烟。过了三天,我才进了魂灵战斗之第二期。到此时,我始恍然明白,世上吸烟的人,本有两种,一种只是南郭先生之徒,以吸烟跟人凑热闹而已。这些人之戒烟,是没有第二期的。他们戒烟,毫不费力。据说,他们想不吸就不吸,名之为“坚强的意志”。其实这种人何尝吸烟?一人如能戒一癖好,如卖掉一件旧服,则其本非癖好可知。这种人吸烟,确是一种肢体上的工作,如刷牙,洗脸一类,可以刷,可以不刷,内心上没有需要,魂灵上没有意义的。这种人除了洗脸,吃饭,回家抱孩儿以外,心灵上是不会有所要求的,晚上同俭德会女会员的太太们看看伊索寓言也就安眠就寝了。辛稼轩之词,王摩诘之诗,贝多芬之乐,王实甫之曲是与他们无关的。庐山瀑布还不是从上而下的流水而已?试问读稼轩之词,摩诘之诗而不吸烟,可乎?不可乎?
但是在真正懂得吸烟的人,戒烟却有一问题,全非俭德会男女会员所能料到的。于我们这一派真正吸烟之徒,戒烟不到三日,其无意义,与待已之刻薄,就会浮现目前。理智与常识就要问:为什么理由,政治上、社会上、道德上、生理上,或者心理上,一人不可吸烟,而故意要以自已的聪明意志,违背良心,戕贼天性,使我们不能达到那心旷神怡的境地?谁都知道,作文者必精力美满,意到神飞,胸襟豁达,锋发韵流,方有好文出现,读书亦必能会神会意,胸中了无窒碍,神游其间,方算是读。此种心境,不吸烟岂可办到?在这兴会之时,我们觉得伸手拿一枝烟乃惟一合理的行为;若是把一块牛皮糖塞入口里,反为俗不可耐之勾当。我姑举一两件事为证。
我的朋友B君由北平来沪。我们不见面,已有三年了。在北平时,我们是晨昏时常过从的,夜间尤其是吸烟瞎谈文学、哲学、现代美术以及如何改造人间宇宙的种种问题。现在他来了,我们正在家里炉旁叙旧。所谈的无非是在乎旧友的近况及世态的炎凉。每到妙处,我总是心里想伸一只手去取一枝香烟,但是表面上却只有立起而又坐下,或者换换坐势。B君却自自然然的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似有不胜其乐之概。我已告诉他,我戒烟了,所以也不好意思当场破戒。话虽如此,心坎里只觉得不快,嗒然若有所失。我的神志是非常清楚的。每回B君高谈阔论之下,我都能答一个“是”字,而实际上却恨不能同他一样的兴奋倾心而谈。这样畸形的谈了一两小时,我始终不肯破戒,我的朋友就告别了。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我是凯旋胜利者,但是心坎里却只觉得怏怏不乐。过了几天,B君途中来信,说我近来不同了,没有以前的兴奋,爽快,谈吐也大不如前了,他说或者是上海的空气太恶浊所致。到现在,我还是怨悔那夜不曾吸烟。
又有一夜,我们在开会,这会按例每星期一次。到时聚餐之后,有人读论文,作为讨论,通常总是一种吸烟大会。这回轮着C君读论文。题目叫做《宗教与革命》,文中不少诙谐语。在这种扯谈之时,室内的烟气一层一层的浓厚起来,正是暗香浮动奇思涌发之时。诗人H君坐在中间,斜躺椅上,正在学放烟圈,一圈一圈的往上放出,大概诗意也跟着一层一层上升,其态度之自若,若有不足为外人道者。只有我一人不吸烟,觉得如独居化外,被放三危。这时戒烟越看越无意义了。我恍然觉悟,我太昏迷了。我追想搜索当初何以立志戒烟的理由,总搜寻不出一条理由来。
此后,我的良心便时起不安。因为我想,思想之贵在乎兴会之神感,但不吸烟之魂灵将何以兴感起来?有一下午,我去访一位洋女士。女士坐在桌旁,一手吸烟,一手靠在膝上,身微向外,颇有神致。我觉得醒悟之时到了。她拿烟盒请我。我慢慢的,镇静的,从烟盒中取出一枝来,知道从此一举,我又得道了。
我回来,即刻叫茶房去买一包白锡包。在我书桌的右端有一焦迹,是我放烟的地方。因为吸烟很少停止所以我在旁刻一铭曰“惜阴池”。我本来打算大约要七八年,才能将这二英寸厚的桌面烧透。而在立志戒烟之时,惋惜这“惜阴池”深只有半厘米深而已。所以这回重复安放香烟时,心上非常快活。因为虽然尚有远大的前途,却可以日日进行不懈。后来因搬屋,书房小,书桌只好卖出,“惜阴池”遂不见。此为余生平第一恨事。
【赏析】
虽然题为“我的戒烟”,但这篇散文中却充满了反戒烟的理论与实践。作者开篇将戒烟归为误入歧途之举,继而写尽了不能吸烟之辗转痛苦,最终又大兴吸烟之酣畅,不仅酣畅,还要用七八年时间铭刻“惜阴池”,大有使此举嵌入历史、无法抹杀的壮志。
林语堂在这里吟咏的烟不单单是一种癖好,而是带有丰富文化内涵、融入作者人格气质、赋予灵魂感悟之力的文化基因,是欲罢不能的传统惯势之所在。在这里,小小的一支香烟具有无限魔力,它使试图背弃他的作者寝食不安、灵感萎顿,并使作者在痛苦中悟得了背弃的虚无,近而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懦弱与糊涂,从而更为坦然地去“从烟盒中取出一枝来”。文章的铺排完全是以“我”戒烟壮举的步步溃败为线索的,戒烟的种种好处是缺席的,因而它对重新吸烟的魅力不具有抵抗力,只能是层层退败。这种表述再次显现出传统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并通过描写脱离传统的行为的古怪与愚昧、回归传统的自在与自得,显现人只有在与传统惯势和谐共生时才具有创造力和活力。
作者将戒烟视为“断绝我们魂灵的清福”,将重新吸烟看作“又得道了”。这里的戒烟与吸烟是超越一般意义的得与失的,潜在的衡量尺度是个人化的灵魂不受约束,道德与否、明智与否,全建立在这一尺度上。一种自由主义的社会观或人生观在这里被表述出来,一种逍遥、乐得自在的生活选择得以表现。因而,戒烟与吸烟绝非简单的生活习惯问题。在文章第七段,作者将叙述的节奏放慢,从描写感觉意绪中脱出笔来,描写一个具体而简单的行动,“我慢慢的,镇静的,从烟盒中取出一枝来”,这个举动如同仪式一般,带有庄严肃穆的气息,它是迷悟之后又彻悟的表现,是逾动弥坚的生活形式的又一次表述。
源于学贯中西的文化修养,因此《我的戒烟》一文已非简单的玩赏生活的小情小趣之作,烟具有文化内涵,作者的语言功底也十分深厚,兼有中西特色。一方面,语言简练而且对于细节有着敏锐的感受力,善于营造难以触摸的氛围与意趣;另一方面,又善于东拉西扯,以一件小事辐射了广阔的文化领域,由此生发对人生、对文化的探讨,文章写得节制又不失散漫。
烟本是温饱之后的奢侈品,再加之戒烟与吸烟的纠葛,因而几千字铺排下去显得有些浪费,这也是林语堂散文最为人诟病的地方。
最会享受人生
一、发现自己:庄子
在现代生活中,如果真有哲学家的话,那么“哲学家”这名词已变成一个仅是社交上恭维人家的名称了。哲学家差不多是世界上最受人尊崇,同时也最不受人注意的人物。只要是一个神秘暖昧深奥不易了解的人物即可称之为“哲学家”,一个对现状漠不关心的人也被称为“哲学家”。然而,后者的这种意义中还有着相当的真理。在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AsYouLikeIt)一剧中,丑角达士东(Jouchestone)所说的“牧羊人,你也懂得一些哲学吧?”这句话就是包含后者这种意义的。从这一种意义说来,哲学仅是对事物和人生的一种普通而粗浅的观念,而且这种观念每个人多少总有一点。如果某一个人否认现实的表面价值,或不肯尽信报纸上所说的话,他就有哲学家的意味;他是一个不愿被骗的人。
哲学总带着一种如梦初醒的意味。哲学家观察人生,正如艺术家观察风景一样——是隔着一层薄纱或一层烟雾的。这种看法使生硬的人生琐事变成软化,容易使我们看出其中的意义。至少中国的艺术家或哲学家是如此思想的。所以,哲学家和那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完全相反;彻底现实主义者为俗务所缠,碌碌终日,以为他的成败赢亏,完全是绝对的、真实的。这种人真是无药可救,他连一些怀疑的念头也没有,所以不能得到一个起点。孔子说:“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在孔子少数而有意的诙谐语句中,这句实得我心。
我想在这章中介绍一些中国哲学家对生活图案的观念。这些哲学家的意见越是参差,便也越是一致他们都认为人类必须有智慧和过着幸福生活的勇气,才能够过着幸福的生活。孟子的那种比较积极的人生观念和老子的那种比较圆滑和顺从的见解,协调起来成为一种中庸的哲学,这种中庸的哲学可说已成了一般中国人的宗教。动和静的冲突,结果却产生了一种妥洽的观念,使人们对于这个不很完美的地上天堂也感到了满足。这种智慧而愉快的人生哲学就此产生。陶渊明——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有着最和谐的性格——就是这种生活的一种典型。
一切中国哲学家在不知不觉中所认为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要怎样去享受人生?谁最会享受人生?我们不去追求完美的理想,不去寻找那势不可得的物事,不去穷究那些不可得知的东西;我们认识的只是些不完美的、会死的人类的本性。最重要的问题是怎样去调整我们的人生,使我们得以和平地工作,旷达地忍耐,幸福地生活。
我们是谁?这是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几乎是不能解答的。不过我们都已承认,我们日常忙碌生活中的自我并不是完全真正的自我。在生活的追求中我们已经丧失一些东西,例如:我们看见一个人在田野里东张西望地在寻找东西,聪明的人可以提出一个难题来让那些旁观者去猜猜;那个人究竟失掉了什么东西?有的猜一只表;有的猜一只钻石别针;各人有各人的猜测。聪明人其实也不知道那人失掉了些什么,可是当大家猜不着时,他可以说:“我告诉你们吧,他失掉了一些气息了。”(LostSomeBreth——“上气不接下气”。)我想没有人会说他这句话不对。我们往往在生活的追求中忘记了真正的自我,正如庄子在一个美妙的譬喻里所讲的那只鸟一样,为了要吃一只螳螂而忘记自身的危险,而那只螳螂又为了要捕捉一只蝉也忘了自身的危险。
庄周游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自南方来者。翼广七尺,目大运寸。感周之颡,而集于栗林。
庄周曰:“此何鸟哉?翼殷不逝,目大不睹。”
蹇裳蠼步,执弹而留之。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
庄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类相召也。”
捐弹而反走,虞人逐而谇之。
庄周反入,三月不庭。蔺且从而问之:“夫子何为顷间甚不庭乎?”
庄周曰:“吾守形而忘身。观于浊水而迷于清渊。且吾闻诸夫子曰:‘入其俗,从其俗。’今吾游于雕陵而忘吾身,异鹊感吾颡。游于栗林而忘真,栗林虞人以吾为戮。吾所以不庭也。”
庄子乃是老子的门生,正如孟子是孔子的门生一样,二人都富于口才,二人的生存年月都和他们老师的距离约一百年。庄子和孟子生在同时,大约老子和孔子也在同时。可是孟子很赞成庄子人性已有所亡,而哲学之任务就是去发现并去取回那些失掉了的东西这句话。——据孟子的见解,以为失掉的便是“赤子之心”。他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认为,文明的人为生活,其影响之及于人领赤子之心,有如山上的树木被斧伐去一样。
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牿亡之矣。牿之反覆,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
二、情、智、勇:孟子
最合于享受人生的理想人物,就是一个热诚的、优闲的、无恐惧的人。孟子列述“大人”的三种“成熟的美德”是“仁、智、勇”。我以为把“仁”字改为情字当更为确当,而以“情、智、勇”为大人物的特质。在英语中幸亏尚有Passion这个字,其用法和华语中的“情”字差不多。这二个字起首都含有“情欲”的那种狭义,但现在都有了更广大的意义。张潮说:“多情者必好色,而好色者未必尽属多情。”又说:“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如果我们没有“情”,我们便没有人生的出发点。情是生命的灵魂,星辰的光辉,音乐和诗歌的韵律,花草的欢欣,飞禽的羽毛,女人的艳色,学问的生命。没有情的灵魂是不可能的,正如音乐不能不有表情一样。这种东西给我们以内心的温暖和活力,使我们能快乐地去对付人生。
我把中国作家笔下所用的“情”字译作Passion也许不很对,或者我可用Sentiment一字(代表一种较温柔的情感,较少急越的热情所生的冲动性质)去译它吗?“情”这一字或许也含着早期浪漫主义者所谓Sensibility一字的意义,即属于一个有温情的大量的艺术化的人的质素。在西洋的哲学家中,除了爱默生(Emerson)、爱弥尔(Amiel)、朱伯尔(Jonbert)和伏尔泰(Voltairs)外,很少对于热情能说些好话的人,这是奇怪的。也许我们所用的词语虽不同,而我们所指的实是同一样东西。但是,假如说“热情”(Passion)异于“情感”(Sentiment),两者意义不同,而前者只是专指一种暴躁的冲动的情感而言,那么在中国字中便找不到一个字可以代表它,我们只好依然用“情”这个字了。我很疑惑这是否就是种族脾性不同的表征?这是否就是中国民族缺乏那种侵蚀灵魂去造成那种西洋文学里悲剧材料的伟大热情的表征?这可就是中国文学中没有产生过希腊意义上的悲剧的原因?这可就是中国悲剧角色在危急之时饮泣吞声,让敌人带去了他们的情人,或如楚霸王那样,先杀死情人,然后自刎的原因?这种结局是不会使西洋观众满意的,可是中国人的生活是这样的,所以在文学上当然也就是这样的了。一个人跟命运挣扎,放弃了争斗,在事过之后,随之在悲剧回忆中,发生了一阵徒然的后悔和想望。正如唐明皇的悲剧那样,他下令他的爱妃自杀,以满足叛军的要求,过后,便神魂颠倒地成天思念她。这种悲剧的情感是在那出戏剧结束后,在一阵悲哀中才表现出来的。当他在流放生活中旅行时,在雨中听见隔山相应的铃声,便做了那首《雨霖铃》曲以纪念她;他所能看到或扪触到的事事物物,无论是一条余香未尽的小领巾,或是她的一个老婢,都使他想起他的爱妃。这悲剧的结束便是由一个道士替他在仙境里寻觅她的芳魂。如此我们就在这里看到一种浪漫的敏感性,如不能称之为热情的话,不过这热情已变成一种圆熟而温和的了。所以,中国哲学家有着一种特点,他们虽鄙视人类的“情欲”(即“七情”的意思),却不鄙视热情或热感本身,而反使之成为正常人类的生活基础,甚至于视夫妇之情为人伦之本。
我们的热情或情感是随生命而同来,无可选择,正如我们不能择拣父母一样。我们不幸天生就有一种冷静或热烈的天性,这是事实。在另一方面,没有一个小孩子是生来就是冷心的;当我们渐次失掉那种少年心时,我们才会逐渐失掉我们内在的热情。在我们生活的某一时期中,我们热情的天性是被一种邪恶的环境所摧残压制,挫折或剥削。其所以如此,大概是由于我们没有留意使之继续生长,或者是我们不能从这种环境里解脱出来。我们在获取“世事经验”的过程中对于我们的天性曾多方摧残,我们学会了硬心肠,学会了虚伪矫饰,学会了冷酷、残忍,因此在一个人自夸他已获得了很多的人世经验时,他的神经显已变成不锐敏,而麻木迟钝——此种现象尤其是在政界为最多。结果世界上多了一个伟大的“进取者”(Go-gener)把别人挤在一旁,而自己爬到顶上,世界上从此多了一个意志刚强,心志坚定的人,不过感情——他称之为愚笨的理想主义或多情的东西——在他胸怀中的最后一些灰烬,则也渐渐地熄灭了。我很看不起这种人,这世界上冷酷心肠的人实在太多了。如果国家有一天要施行消灭那些不适于生存者的生殖机能的话,第一步,应该先把那些无道德感念的人、艺术观念陈腐的人、铁石心肠的人、残酷而成功的人、意志坚决一无情义的人,以及那一切失掉生之欢乐的人,一起把他们的生殖机能割掉——而不必亟亟于那些疯狂的人和患肺痨的人。因为在我看来,一个热情而有情感的人,或许会做出一些愚蠢和鲁莽的事情,可是一个无热情也无情感的人却好像是一个笑话或一幅讽刺画了。他跟都德(Dandet)的莎复(sapho)两者比较起来,只好算一条虫、一架机器、一座自动机,尘世上的一点污点而已。有许多妓女,她的一生比大腹贾的商人来得高洁。莎复虽然犯罪,但也懂得爱;我们对于那些会显示深爱的人,应该给予较大的宽恕,无论怎样,她从一个冷酷的商业环境中走出来的时候,总比我们周遭的那些百万富翁怀着更热烈的心情。对曼丽玛黛蛉(MaryMagdalene)崇拜是对的。热情和情感有时免不了使我们做错事,因而受罪是应该的。但是有许多宽容的母亲因为过于纵容子女,往往因爱子之心而失掉了理智的判断。不过她们到了老年的时候,她们一定会回忆到她们从前那种融融洽洽的家庭生活,以为比那些苛刻严峻的人的家庭生活来得快乐。有一个朋友曾告诉我一个故事:他说有一个年纪已七十八岁的老妇人对他说:“回溯过去的七十八年中,每想到我所做的错事时,我还是觉得快乐的;不过又想到我的愚蠢时,我甚至到今天还不能饶恕我自己。”
可是人生是残酷的,一个有着热烈的、慷慨的、天性多情的人,也许容易受他的比较聪明的同伴之愚。那些天性慷慨的人,常常因慷慨而错了主意,常常因对付仇敌过于宽大,或对于朋友过于信任,而做错了事。慷慨的人有时会感到幻灭,因而跑回家中写出一首悲苦的诗。在中国有许多的诗人和学者就是这样的,例如喝茶大家张岱,很慷慨地替亲友出力帮忙,甚至把家产也因此花完,而结果还吃了他最亲密的亲友的亏。后来他把这遭遇写成十二首诗,那诗要算是我所曾读到过的最辛酸最悲苦的了。可是我很相信直到他老死还是那么慷慨大量的,即使是在他很穷困的时候,有几次几乎穷得要饿死,也必仍然如此。我相信那些悲哀的情绪不久就会烟消雾散,而他依旧会快乐的。
虽说如此,但这种慷慨热烈的心情须有一种哲学加以保护。人生是严酷的,热烈的心性不足以应付环境,热情必须和智勇连结起来,方能避免环境的摧残。我觉得智和勇是同样的东西,勇乃是了解了人生之后的产物;一而二,二而一,一个完全了解人生的人始能勇。如果智不能生勇,智便无价值。智能抑制了我们愚蠢的野心,使我们从这个世界的骗子(Humbug)——无论是思想上的或人生上的——手中解放出来而生出勇气。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骗子真是不胜其多,不过中国佛教徒已经把许多的小骗子归纳于两个大骗子之中;就是名和利。据说乾隆皇帝游江南的时候,有一次在一座山上眺望景色,望见中国海上帆船往来如织。他便问他身旁的大臣那几百只帆船是干什么的,他的大臣回答道,他只看见两只船,一只叫做“名”,一只叫做“利”。有修养的人士也只能避免利的诱惑,只有最伟大的人物才能够逃避名的诱惑。有一次,一位僧人跟他的弟子谈到这两种俗念的根源时说:“绝利易,绝名心难。即退隐之学者僧人仍冀得名。彼乐与大众讲经说法,而不愿隐处小庵与弟子作日常谈。”那个弟子道:“然则师傅可称为世上惟一绝名心之人矣。”师傅微笑而不言。
据我的人生观察,佛教徒的那种分类是不完全的。人生的大骗子不只两个,而实有三个:即名、利、权。在美国惯用的字中,可以拿“成功”(success)这名词把这三个骗子概括起来。但是有许多智者以为成功和名利的欲望实是失败,贫穷和庸碌无闻的恐惧之一种讳称;而这些东西是支配着我们的生活的。有许多人已经名利双全,可是他们还在费尽心计想法去统治别人;他们就是竭一生心力为祖国服役的人。这代价常是巨大的。如果你去请一个真正的智者来,要选他做总统,要他随时向一群民众脱帽招呼,一天中要演说七次,这种总统他一定不要做的。白赉士(JamesBryce——近代英国历史学家和外交家)以为美国民主政府现行的制度不能招致国中最优秀的人才去人政界服役。我觉得单是竞选的吃力情形已足吓退美国的智者了。从政的人顶了奉献一生为人群服役的名义,一星期常须参加六次的宴会。他为什么不坐在家里,自己吃一顿简单的晚餐,随后穿上睡衣,舒舒服服地上床去睡呢?一个人在名誉或权力的迷惑下,不久也会变成其他骗子的奴隶,越陷越深永无止日。他不久便开始想改革社会,想提高人们的道德,想维护教会,想消弭罪恶,做一些计划给人家去实行,推翻别人所定的计划,在大会中读一篇他的下属替他预备好的统计报告,在委员会的席上研究展览会的蓝纸图样,甚至于想创设一间疯人院(真厚脸皮啊!)——总之一句话,想干涉人家的生活。但是不久,这些自告奋勇而负起的责任,什么改造人家,实施的计划,破坏竞争者的计划等问题,一股脑儿抛在脑后,或甚至还不曾跑进过他的脑筋呢。一个在总统竞选中失败了的候选人,二星期过后,对于劳工、失业、关税等诸大问题都忘得一干二净!他是什么人,干吗要改造人家,增高人们的道德,送人家进疯人院去呢?可是他如果成功了的话,那些大骗子和小骗子是会使他踌躇满志地奔忙着,而使他想象着以为他的确是在做一些事情,而确是一个“重要的人物”。
然而,世间还有一个次等的社会骗子,和上述的骗子有同样的魅力,一样普遍,就是时尚(Fashion)。人类原来的自我本性很少有表现出来的勇气。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图(Democritus)他以为已把人类从畏惧上帝和死亡这两个大恐怖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是一种对人类的伟大贡献。虽然如此,可是他还不曾把我们从另一个普遍的恐惧——畏惧周遭的人——中解放出来。人们虽由畏惧上帝和畏惧死亡的压迫中解放了出来,但还有许多人仍不能解除畏惧人们的心理,不管我们是有意或无意,在这尘世中一律都是演员,在一群观众面前,演着他们所认可的戏剧。
这种演戏的才能加上摹仿的才能(其实即演戏才能的一部分),是我们猴子的遗传中最出色的质素。这种表演才能无疑地可以得到实在利益,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博得观众的喝彩。但是彩声越高,台后的心绪也越加紧张。同时这才能也帮助一个人去谋生,所以我们不能怪谁迎合观众心理去扮演他的角色。
惟一不合之处就是那演员或许会篡夺了那个人的位置,而完全占有了他。在这世上享盛名居高位的人,能够保存本性的,真少而又少。也只有这一种人自知是在做戏,他们不会被权势、名号、资产、财富等人造的幻象所欺蒙。当这些东西跑来时,他们只用宽容的微笑去接受,他们并不相信他们如此便和常人不同。这一类的人物是精神上的伟人,也只有这些人的个人生活始终是简朴的。因为他们永不重视这些幻象,所以简朴才永远是真正伟大人物的标志。小官员幻想着自己的伟大,交际场中的暴发户夸耀他的珠宝,幼稚的作家幻想自己跃登作家之林,马上变成较不简朴,较不自然的人。这些都足以表示心智之狭小。
我们的演戏本能是根深蒂固的,以致我们常常忘记离开舞台,忘记还有一些真正的生活可过。因此,我们一生辛辛苦苦地工作,并不依照自己的本性,为自己而生活,而只是为社会人士的喝彩而生活,如中国俗语所说老处女“为他人作嫁衣裳”。
三、玩世、愚钝、潜隐:老子
老子刁慈的“老猾”哲学却产生了和平、容忍、简朴和知足的崇高理想,这看来似乎是矛盾的。这类教训包括愚笨者的智慧,隐逸者的长处,柔弱者的力量,和熟悉世故者的简朴。中国艺术的本身,和它那诗意的幻象以及对于樵夫渔父的简朴生活之赞颂,都不能脱离这种哲学而存在。中国和平主义的根源,就是能忍受暂时的失败,静待时机,相信在天地万物的体系中,在大自然动力和反动力的规律运行之下,没有一个人能永远占着便宜,也没有一个人永远做“傻子”。
大巧若拙。
大辩若讷。
躁胜寒;
静胜热。
清静为天下正。
我们既知道大自然的运行中,没有一个人能永远占着便宜,或是做着傻子,所以其结论是竞争是徒劳的,老子曰:“圣人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又曰:“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当今的作家也可加上一句:“世间的独裁者如能不要密探来卫护,我愿做他的党徒。”因此,老子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善为士者不武;
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
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是谓配天古之极。
有了动力与反动力的规律,便产生了暴力的局势:
以道佐人主者,
不以兵强天下;
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者果而已;
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矜;
果而勿伐;
果而勿骄;
果而不得已。
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
是谓不道,
不道早已。
凡尔赛会议如果请老子去做主席,我想今日一定不会有这么一个希特勒。希特勒自以为他在政治上当权之速,证明他得到“上帝的庇佑”。但我以为事情还要简单,他是得到克里蒙梭(clemenceau)神魂的庇佑。中国的和平主义不是那种人道的和平主义——不以博爱为本,而以一种近情的微妙的智慧为本。
将欲歙之,
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
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
必固兴之。
将欲夺之,
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关于柔弱者的力量,爱好和平者之总能得到胜利,以及隐逸者的长处这一类训诲,没有一个人再能比老子讲得更有力量。在老子看来,水便是柔弱者的力量的象征——轻轻地滴下来,能在石头上穿了一个洞。水有道家最伟大的智慧,向最低下的地方去求它的水平线: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
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谷”是空洞象征,代表世间万物的子宫和母亲,代表阴或牝。
谷神不死,
是谓玄牝。
玄牝之门,
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
用之不勤。
以牝来代表东方文化,而以牡来代表西方文化,这不会是牵强附会之谈吧?无论如何,在中国的消极力量里,有些东西很像子宫或山谷,老子说:“……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
恺撤(JuliusCaesar)要做乡村中第一个人,而老子反之,他的忠告是:“不敢为天下先。”讲到出名是一桩危险的事,庄子曾写过一篇讽刺的文章去反对孔子的夸耀智识行为。庄子著作里,有许多诽议孔子的文章,好在庄子写文章时,孔子已死,而且当时中国又没有关于毁坏名誉的法律。
孔子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
大公任往吊之,曰:“子几死乎?”
曰:“然。”
“子恶死乎?”
曰:“然。”
任曰:“予尝言不死之道。”
“东海有鸟焉,其名曰‘意怠’。其为鸟也,翂翂翐翐,而似无能。引援而飞,迫协而栖。进不敢为前,退不敢为后。食不敢先尝,必取其绪。是故其行列不斥,而外人卒不得害,是以免于祸。
“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子其意者,饰知以惊愚,修身以明汗,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故不免也。……”
孔子曰:“善哉!”辞其交游,去其弟子,逃于大泽,衣裘褐,食杼栗。入兽不乱群,入鸟不乱行。
我曾写过一首诗概括道家思想:
愚者有智慧,
缓者有雅致,
钝者有机巧,
隐者有益处。
在信仰基督教的读者们看来,这几句话或者很像耶稣的“山上训言”,而也许同样地对他们不生效力。老子说,愚者得福,因他们是世上最快乐的人。这句话好似替“山上训言”加了一些诙谐的成分。庄子继老子“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的名句而说“弃智”。八世纪时的柳宗元把他比邻的山叫做“愚山”,附近的水叫做“愚溪”。十八世纪时的郑板桥说了一句名言:“聪明难,糊涂亦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中国文学上有诸如此类不少赞颂愚钝的话。美国有一句俚语是:“不要太精明”(Don’tbetoosmart),从这句俚语也可看出抱这种态度者的智慧。大智是常常如愚的。
所以,在中国文化上我们看见一种稀奇的现象,就是一个大智对自己发生怀疑,因而产生(据我所知)惟一的愚者的福音和潜隐的理论,而认为是人生斗争的最佳武器。由庄子的创说“弃智”,到尊崇愚者的观念,其中只是一个短短的过程。在中国的绘画中和文章中,有着不少的乞丐,不朽的隐逸者,癫僧,或如《冥寥子游》中的奇隐士等等,在那上面,我们都可以看出这种尊崇愚者观念的反映。当这个可怜的褴褛癫僧,变成了我们心目中最高智慧和崇高性格的象征时,智人即从人生的迷恋中清醒过来,接受一些浪漫的或宗教润色,而进入诗意的幻想境界。
傻子的受人欢迎是一桩实事。我相信无论在东方或西方,人们总是憎恶那个过于精明的同伴的。袁中郎曾写过一篇文字,说明他和他的兄弟为什么要用那四个极愚笨但是忠心的仆人。任何人只要把所有的朋友同伴细细想一想,就可以发现我们究竟喜欢怎样的人。我们喜欢愚笨的仆人是因为他比较老实可靠,和他在一起过日子,我们尽可以写写意意,不必处处提心吊胆。智慧的男人多数要不太精明的妻子,而智慧的女子也多数愿嫁不太精明的丈夫。
中国历史上那些著名的傻子,都是因为他们的真癫或假癫而讨人欢喜,受人敬爱。例如宋朝著名画家米芾号“米颠”(即癫),有一次穿了礼服去拜一块岩石,要那块岩石做他的“丈人”,因此得了“米颠”的名号。他和元朝的著名画家倪云林都有好洁之癖。又有一个著名的疯诗人赤了足,往来于各大寺院,在厨房里打杂,吃人家的残羹冷饭,不朽的诗便写在庙寺里厨房的墙壁上。最受中国人民爱戴的,要算是伟大的疯和尚颠僧了。他又名济公,是一部通俗演义的主人公;这部演义越演越长,篇幅比之《堂·吉诃德》(DonQuixote)还长三倍,但好像还没有完结。他是生活于一个魔术、能医、恶作剧和醉酒的世界里,他有一种神力,能在相距几百英里的不同城市里同时出现。为他而纪念的庙宇至今还屹立于杭州西子湖边的虎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伟大浪漫天才,如徐文长、李卓吾、金圣叹(他自号“圣叹”,据他说,当他出世时,孔庙里曾发出一阵神秘的叹息)。他们虽然和我们一样是人,可是他们在外表和举动上多少违背着传统的习惯,所以给人以一种疯狂的印象。
四、“中庸哲学”:子思
我相信主张无忧虑和心地坦白的人生哲学,一定要叫我们摆脱过于烦忙的生活和太重大的责任,因而使人们渐渐减少实际行动的欲望。在另一方面,生于现代的人,大都需要这种玩世主义之熏陶,因为这对他是很有益的。那种引颈前瞻徒然使人类在无效果和浪费的行动中过生活的哲学,它的遗毒或许比古今哲学中的全部玩世思想为害更大。每个人都有许多生理上的工作冲动,它随时能把这种哲学的力量抵消;这种放浪者的伟大哲学虽到处受人欢迎,可是中国人至今还是世界上最勤勉的民族。大多数人都未成为玩世者,因为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哲学家。
所以这样说来,玩世主义很少会变成大众所崇拜的流行思想的危险,这一点可以不必担忧。中国道家哲学虽已获得了中国人心胸中的感应,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在每首诗歌和每幅山水画里都可看得出来;但是大多数中国人依旧过着熙来攘往的生活,依旧相信财富、名誉、权力,肯为他们的国家服役。如若不是这样,人类生活便不能维持下去。所以中国并没有人人都服从玩世主义,他们只在失败后,才做玩世者和诗人;我们的多数同胞依旧还是出力的演员。道家玩世主义的影响,仅是在减低紧张生活,同时在天灾人祸的时候,引导人民去信仰自然律的动作和反动作,信仰正义必能因此而得伸张。
然而,在中国的思想上还有一种相反的势力,它和这种无忧无虑的哲学,自然放浪者的哲学,是站在对立的地位的。自然绅士哲学的对面有社会绅士的哲学:道家哲学的对面有儒家哲学。如把道家哲学和儒家哲学的涵义,一个代表消极的人生观,一个代表积极的人生观,那么,我相信这两种哲学不仅是中国人有之,而也是人类天性所固有的东西。我们大家都是生就一半道家主义,一半儒家主义。一个彻底的道家主义者理应隐居到山中,去竭力摹仿樵夫和渔父的生活,无忧无虑,简单朴实如樵夫一般去做青山之王,如渔父一般去做绿水之王。道家主义者的隐士,隐现于山上的白云中,一面俯视樵夫和渔父在相对闲谈;一面默念着青山、流水,全然不理会这里还有着两个渺小的谈话者。他在这种凝想中获得一种彻底的和平感觉。不过要叫我们完全逃避人类社会的那种哲学,终究是拙劣的。
此外还有一种比这自然主义更伟大的哲学,就是人性主义的哲学。所以,中国最崇高的理想,就是一个不必逃避人类社会和人生,而本性仍能保持原有快乐的人。如果一个人离开城市,到山中去过着幽寂的生活,那么他也不过是第二流隐士,还是他环境的奴隶。“城中隐士实是最伟大的隐士”,因为他对自己具有充分的节制力,不受环境的支配。如果一个僧人回到社会去喝酒、吃肉、交女人,而同时并不腐蚀他的灵魂,那么他便是一个“高僧”了。因此,这二种哲学有互通性,颇有合并的可能。儒教和道家的对比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两种学说,只是代表了两个极端的理论,而在这二个极端的理论之间,还有着许多中间的理论。
我以为半玩世者是最优越的玩世者。生活的最高典型终究应属子思所倡导的中庸生活,他即是《中庸》作者,孔子的孙儿。与人类生活问题有关的古今哲学,还不曾发现过一个比这种学说更深奥的真理。这种学说,这是指一种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那一种有条不紊的生活——酌乎其中学说。这种中庸精神,在动作和静止之间找到了一种完全的均衡,所以理想人物,应属一半有名,一半无名;懒惰中带用功,在用功中偷懒;穷不至于穷到付不出房租,富也不至于富到可以完全不做工,或是可以称心如意地资助朋友;钢琴也会弹弹,可是不十分高明,只可弹给知己的朋友听听,而最大的用处还是给自己消遣;古玩也收藏一点,可是只够摆满屋里的壁炉架;书也读读,可是不很用功;学识颇广博,可是不成为任何专家;文章也写写,可是寄《泰晤士报》的稿件一半被录有一半退回——总而言之,我相信这种中等阶级生活,是中国人所发现最健全的理想生活。李密庵在他的《半半歌》里把这种生活理想很美妙地表达出来:
看破浮生过半,
半之受用无边。
半中岁月尽幽闲;
半里乾坤宽展。
半郭半乡村舍,
半山半水田园。
半耕半读半经尘,
半士半姻民眷。
半雅半粗器具,
半华半实庭轩;
衾裳半素半轻鲜,
肴馔半丰半俭。
童仆半能半拙,
妻儿半朴半贤。
心情半佛半神仙;
姓字半藏半显。
一半还之天地,
让将一半人间。
半思后代与沧田,
半想阎罗怎见。
饮酒半酣正好;
花开半时偏妍。
半帆张扇免翻颠,
马放半缰稳便。
半少却饶滋味,
半多反厌纠缠。
百年苦乐半相参,
会占便宜只半。
所以,我们如把道家的玩世主义和儒家的积极观念配合起来,便成中庸的哲学。因为人类是生于真实的世界和虚幻的天堂之间,所以我相信这种理论在一个抱前瞻观念的西洋人看来,一瞬间也许很不满意,但这总是最优越的哲学,因为这种哲学是最近人情的。总而言之,半个林白比一个整的林白更好,因为半个能比较快乐。如果林白只飞了大西洋的半程,我相信他一定会更快乐。我们承认世间非有几个超人——改变历史进化的探险家、征服者、大发明家、大总统、英雄——不可,但是最快乐的人还是那个中等阶级者,所赚的钱足以维持独立的生活,曾替人群做过一点点事情,可是不多;在社会上稍具名誉,可是不太显著。只有在这种环境之下,名字半隐半显,经济适度宽裕,生活逍遥自在,而不完全无忧无虑的那个时候,人类的精神才是最为快乐的,才是最成功的。我们必须在这尘世上活下去,所以我们须把哲学由天堂带到地上来。
五、爱好人生者:陶渊明
所以我们已经晓得,我们如果把积极的人生观念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度地配合起来,我们便能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和静止之间,介于尘世的徒然匆忙和完全逃避现实人生之间。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哲学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完美的理想了。还有一种结果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观念相混合后,和谐的人格也随之产生;这种和谐的人格也就是那一切文化和教育所欲达到的目的,我们即从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人生的欢乐和爱好。这是值得加以注意的。
要描写这种爱好人生的性质是极困难的;如用譬喻,或叙述一位爱好人生者的真事实物,那就比较容易。在这里,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不期然而然地浮上我的心头。陶渊明也是整个中国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我想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吧。他没有做过大官,很少权力,也没有什么勋绩,除了本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零星的散文外,在文学遗产上也不曾留下什么了不得的著作,但至今还是照彻古今的炬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方式和风格是简朴的,令人自然敬畏,会使那些较聪明与熟识世故的人自惭形秽。他是今日真正爱好人生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虽有反抗尘世的欲望,但并不沦于彻底逃避人世,而反使他和七情生活洽调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和道家闲散生活的崇尚以及对儒家教义的反抗,在那时的中国已活动了两百多年,这种种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配合起来,就产生了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以陶渊明为例,我们看见积极人生观已经丧失了愚蠢的自满心,玩世哲学已经丧失了尖锐的叛逆性,在韬洛(Thoreau)身上还可找出这种特质——就是一个不成熟性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和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的时期。
在我看来,陶渊明代表一种中国文化的奇怪特质,即一种耽于肉欲和灵的妄尊的奇怪混合,是一种不流于物欲的精神生活和耽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奇怪混合中,七情和心灵始终是和谐的。所谓理想的哲学家即是一个能领会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爱好人生而不过度,能够察觉到尘世间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生活于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境地,而不仇视人生的人。陶渊明的心灵已经发展到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他内心有一丝一毫的冲突,因之,他的生活也像他的诗一般那么自然而详和。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兼贵官的曾孙;这位学者在州无事,常于早上搬运一百只瓮到斋外,至薄暮又搬运回斋内。陶渊明幼时,因家贫亲老,任为州祭酒,但不久即辞了官职去过他的耕种生活,因此得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了这句话,便荐他去做彭泽令。他因为喜欢酒,所以命令县里都种秫谷,可是他的妻子不以为善,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后因郡里的督邮将到,县吏说他应该束带相见,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官也不愿做了,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此后,他就过着农夫的生活,好几次有人请他做官,他一概拒绝。他家里本穷,故和穷人一起生活,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慨叹他们的衣服褴褛,做着贱工。有一次他送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那里去,帮做挑水取柴等事,在给他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惟一的弱点就是喜欢喝酒。他平常过着孤独的生活,很少和宾客接触,可是一看见酒,纵使他不认识主人,也会坐下来和大家一起喝酒。有时他做主人的时候,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对客人说:“我醉欲眠,卿且去。”他有一张无弦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能在心情很平静的时候,慢慢地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时,或是有兴致想玩玩音乐时,便抚抚这张无弦的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心地谦逊,生活简朴,且极自负,交友尤慎。判史王弘很钦仰他,想和他交朋友,可是无从谋面。他曾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和一个朋友用计骗他;由这个朋友去邀他喝酒,走到半路停下来,在一个凉亭里歇脚,那朋友便把酒食拿出来。陶渊明真的欣欣然就坐下来喝酒,那时王弘早已隐身在附近的地方,这时候便走出来和他相见。他非常高兴,于是欢宴终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见陶渊明无履,就叫他的左右为他造履。当请他量履的时候,陶渊明便把脚伸出来。此后,凡是王弘要和他见面时,总是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就把他头戴的葛巾来漉酒,用过了还他,他又把葛巾戴在头上了。
他那时的住处,位于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闻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是由一位大学者所主持。这位学者想邀他人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请加入;他提出的条件是在席上可以喝酒。本来这种行为是违犯佛门的戒条的,可是主人却答应他。当他正要签名入社时,却又“攒眉而去”。另外一个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社,可是不得其门而入。后来那位方丈想跟陶渊明做个朋友,所以他便请了另一位道人和他一起喝酒。他们三个人,那个方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个朋友代表道家。那位方丈曾立誓说终生不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他的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大家都不知不觉地走过了那桥。当三人明白过来时,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便成为中国绘画上常用的题材。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欢乐。
他就是这样地过他的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简朴的乡间诗人,一个智慧而快乐的老人。在他那本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冲动而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出一种造成那和谐生活的情感和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卓越。他在《归去来辞》那首赋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爱好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在西元四。五年十一月,就是在决定辞去那县令的时候写的。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舟摇摇以轻题,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乃瞻衡宇,载欣载奔。僮仆欢迎,稚子候门。
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
引壶觞以自酌,盼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
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
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
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
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邱。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羡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遑遑欲何之?
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
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也许有人以为陶渊明是“逃避主义者”,但事实上他绝对不是。他要逃避的仅是政治,而不是生活的本身。如果他是逻辑家的话,他或许早已出家做和尚,彻底地逃避人生了。可是陶渊明不愿完全逃避人生,他是爱好人生的。在他的眼中,他的妻儿是太真实了,他的花园,那伸到他庭院里的树丫枝,他所抚摸的孤松,这许多太可爱了;他仅是一个近情近理的人,他不是逻辑家,所以他要周旋于周遭的景物之间。他就是这样的爱好人生,由种种积极的、合理的人生态度,去获得他特有的能产生和谐的那种感觉。这种生之和谐便产生了中国最伟大的诗歌。他为尘世所生,而又属于尘世,所以他的结论不是逃避人生,而是“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陶渊明仅是回到他的田园和他的家庭里去,所以,结果是和谐,不是叛逆。
脸与法治
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的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在好的方面讲,这就是中国人之平等主义,无论何人总须替对方留一点脸面,莫为已甚。这虽然有几分知道天道好还,带点聪明的用意,到底是一种和平忠厚的精神。在不好的方面,就是脸太不平等,或有或无,有脸者固然快乐荣耀,可以超脱法律,特蒙优待,而无脸者则未免要处处感觉政府之威信与法律之尊严。所以据我们观察,中国若要真正平等法治,不如大家丢脸。脸一丢,法治自会实现,中国自会富强。譬如坐汽车,按照市章,常人只许开到三十五英里速度,部长贵人便须开到五十、六十英里,才算有脸,万一轧死人,巡警走上来,贵人腰包掏出一张名片,优游而去,这时的脸便更涨大。倘是巡警不识好歹,硬不放走,贵人开口一骂“不识你的老子”,喝叫车夫开行,于是脸更涨大。若有真傻的巡警,动手把车夫扣留,贵人愤愤回去,电话一打给警察局长,半小时内车夫即刻放回,巡警即刻免职,局长亲来诣府道歉,这时贵人的脸,真大的大可形容了。
不过我有时觉得与有脸的人同车同舟同飞艇,颇有危险,不如与无脸的人同车同舟方便。比如前年就有丘八的脸太大,不听船中买办吩咐,一定要享在满载硫磺之厢房抽烟之荣耀。买办怕丘八问他,识得不识得“你的老子”,便就屈服,将脸赏给丘八。结果,这只长江轮船付之一炬,丘八固然保全其脸面,却不能保全其焦烂之尸身。又如某年上海市长坐飞机,也是脸面太大,硬要载运磅量过重之行李。机师“碍”于市长之“脸面”,也赏给他。由是飞机开行,不大肯平稳而上。市长又要给送行的人看看他的大脸,叫飞机在空中旋转几周,再行进京。不幸飞机一歪一斜,一颠一簸,碰着船桅而跌下。听说结果市长保全一副脸,却失了一条腿。我想凡我国以为脸面足为乘飞机行李过重的抵保的同胞,都应该断腿失足而认为上天特别赏脸的侥幸。
其实与有脸的贵人回国,也一样如与他们同车同舟的危险,时觉有倾覆或沉没之虞。我国人得脸的方法很多,在不许吐痰之车上吐痰,在“勿走草地”之草地走走,用海军军舰运鸦片,被禁烟局长请大烟,都有相当的荣耀。但是这种到底不是有益社会的东西,简直可以不要。我国平民本来就没有什么脸可讲,还是请贵人自动丢丢罢,以促法治之实现,而跻国家于太平。
论笑之可恶
这是在咖啡馆中之一夜。原因是雅西新从法国回来,那天晚饭,听他的叔叔祥甫说到霞飞路咖啡馆之清雅有趣,满口称道。自雅西听来,似乎在说巴黎的咖啡馆不好,有点不服,负气约了他的老同学于君连他的叔叔三人同来的。在祥甫口中,雅西之读音,有点特别,由于老听来似乎就是亚赛。而赛字又似读平声。他在法国留学之时,曾经把他拼写为AsenAsayAsaillesAsaient四种,尤其最后两种,是他最得意的。但是自从一位法国女郎呼他为Assez以后他的同学也就呼他为Assez,也有的转译为中语,呼他为“够了”。再有人转为文言,呼他为“休矣”。也有留英的学生来游巴黎,呼他为Isay。但是祥甫因为自小呼惯了,还是呼他为阿赛,而赛字读平声,雅西也莫奈之何,只说他近来回国了,小名实在不大好听,雅西是他的号。然而他的叔叔却仍然认为并无以号呼他侄儿之必要。
他们三人坐在我的靠近一桌上。雅西看见桌上有玻璃面,认为他出洋以后几年中,上海的确进步了,但是他轻易不肯称誉国货。
“你看那女子烫的头发,学什么巴黎,不东不西,实在太幽默了。”
“你也懂幽默这新名词吗?”老于说。
“怎么不懂!在巴黎我也看过几本《论语》……什么东西!中国人哪里懂得幽默!”
祥甫本来也是道学。他一向也反对幽默。但是他反对的不是滑稽,是反对幽默这西洋名词,尤其反对“论语”两字,被现代人拿来当做刊物名称。他说滑稽荒唐是无妨的,文人偶尔做点游戏文字当做消遣,是无妨的。滑稽又要说正经话,又庄又谐,他是反对的。他说比方一人要嫖就得到外头去嫖,跟自己太太还好亲吻非礼吗?你想家里太太也拉胡琴,唱京调,烫头发,打扮的花枝招展,成个什么体统呢。他在家中非常严肃正经,浪漫时家中小子是看不见的。所以他向来看《论语》,在家中也是板起脸孔看的,越看越怒,虽然越怒越看。《论语》一向就是被这派义愤填胸“怒着”的人买完了;老于之辈常是买不到的,或是买得到,也被家里老太爷拿去没收。但是此刻因为雅西反对,他反而要替国货说两句好话了,因为雅西虽然留过学,在他仍然是亚赛而已,而赛字是读平声。
“《论语》怎么不好?”祥甫说。
这是祥甫老伯是赞成幽默,而雅西反而成道学;这种营垒有点特别。
“像《拉微巴黎仙》才是幽默,才让你笑得不可开交。”——这时我正在看一本《拉微巴黎仙》上的图,一双女人大腿放在面团团富贾的便便大腹上——“那是那样微妙的,轻松的拉丁民族的笑。就如这咖啡馆,叫你坐上不快活。我在巴黎时,在咖啡馆,一坐就可以坐半天。也不知怎么,叫你觉得在拉丁胡子之下露齿一笑是应该的。我们中国人胡子就留得不好。中国人的笑也是可恶的。”
祥甫是有胡子的,听到此话,猛然撇他一眼。老于看见情形不妙,赶紧用话撇开。
“雅西,巴黎我是没有见过的,霞飞路上法国胡子,我却看过不少,这也不可概乎言之。我倒不觉得怎样。笑一笑,也不见得西洋便怎样高明,中国便怎样可恶。《论语》二十八期也译过一篇不知谁做的《学究与贼》,看来还不同《笑林广记》一样。你们一塌括子道学而已。”
“你记错了。那是三十期《论语》上登过的,不是二十八期吧?”刚从法国留学回来之雅西说。“我是由欧洲回来在法国邮船公司博德士船上读到的。”
“你们都不是,《学究与贼》是二十六期,十月一日出版的。那日我正有事到无锡去,在车上买到的,明明是十月一日,我还能记错吗?”祥甫老伯说。
我饮了一大杯咖啡而去。心里想着二十八?二十六?三十?实在记不清,况且二十六期是否十月一日出版,也不甚了了。回到家中,找存书,遍翻不得,二十七至三十期皆有,都不见有那篇《学究与贼》。偏偏二十六期缺了。打电话问时代公司,请即刻派人送一本二十六期来。时代的人慌忙,以为二十六期出了什么祸。我说:“没有什么,我神经错乱而已,反对的人都把期目记清了,我反正记不得。但愿天下都反对幽默。”
“什么!?”是电话上惊惶的来声。
“即刻把二十六期差人寄来。”我戛然把电话挂上。
动人的北平
北平好像是一个魁梧的老人,具有一种老成的品格。一个城市与人相似,各有不同的品格,有的卑污狭隘,好奇多疑;有的宽怀大量的豪爽达观。北平是豪爽的,北平是宽大的。他包容着新旧两派,但他本身并不为之动摇。
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与着木屐的东北老妪并肩而行,北平却不理这回事。胡须苍白的画家,住在大学生公寓的对面,北平也不理这回事。新式汽车与洋车、驴车媲美,北平也不理这回事。
在高耸的北京饭店后面,一条小路上的人过着一千年来未变的生活,谁去理那回事?离协和医院一箭之地,有些旧式的古玩铺,古玩商人抽着水烟袋,仍然沿用旧法去营业,谁去理那回事?穿衣尽可随便,吃饭任择餐馆,随意乐其所好,畅情欣赏美善——谁来理你?
北平又像是一株古木老树,根脉深入地中,藉之得畅茂。在他的树阴下与枝躯上寄生的,有数百万的昆虫。这些昆虫如何能知道树的大小,如何生长根,在地下有多少深,还有在别枝上寄生的是什么昆虫?一个北平居民如何能形容老大的北平呢?
一个人总觉得他不了解北平。在那里已经住了十年以后,你偶然会在小路上发现一个驼背的老人,后悔没有早日遇见他;或是一个可爱的老画家,露着大肚子坐在槐树下的竹椅上用芭蕉扇摇风乘凉梦想他过去的日子;或是一个踢毽子的老人,他能把毽子放在头顶上一点一点的移动着,然后由背后掉下来时,平落在他的鞋底;或是一个刀手;或是一个儿童戏剧学校的太太;或是一个人力车夫变成满洲国的高贵人;或是一个前朝的县太爷。一个人怎敢说他了解北平呢?
北平是一个“珠玉之城”,一个人眼从未见过的珠玉之城。它是具有紫金的御色屋顶,以及宫殿亭园楼榭的珠玉之城。它为珠玉结成的古城,它有紫色的“西山”,青带似的“玉泉”,“中央公园”垂老的杉树,以及“天坛”、“先农坛”。城内有九个公园,三个御湖,名为中南北“三海”,现在任人游览。并且北平有蓝天洁月,雨夏凉秋,与高爽的冬日气候。
北平像是一个国王的梦境,它有宫殿、御园、百尺宽的大道、艺术博物院、专校、大学、医院、庙塔、艺商,与旧书摊林立的街道。北平像是一个饮食专家的乐园。它有数百年的饭馆,招牌被烟熏得破旧不堪,还有肩上搭着毛巾的光头堂倌,他们的招待是十足和蔼的,因为他们在满清政府服侍过高官大吏,曾受了传统的特别训练。北平是贫富共居的地方,每个邻近的铺号都许一个贫老的人记账取货,街上贩卖的东西很便宜。你可以留连在那里的一个茶馆里,一整个下午不走。北平是采购者的天堂,广有中国古代的手艺品、书籍、图画、古玩、玉石、珐琅镶嵌、灯笼之类。那是一个到处能买货的地方,商贩也会带着货物走上门来;在清晨,门外路上货贩众多,叫卖声形成极美妙的调门儿。
北平是清静的,它是一个住家的城市,每家都有一个院落,每院都有一个金鱼缸和一株梧桐或石榴树;那里的果蔬新鲜;桃就是桃,柿就是柿。他是一个理想的城市,每个人都有呼吸之地;农村幽静与城市舒适媲美。那里的街道排列恰当,清晨在花园中拔白菜的时候,抬头可以看到西山的雄姿——然而距离一家大百货商店,只有一箭之地。
北平有多样性——多样的人。他有法律与触犯法律的人,守法的警察与作奸犯科的警察,盗贼与保护盗贼的人,乞丐与乞丐之王。它有圣贤、罪人、回教徒、除妖的藏人、算命、拳手、和尚、妓女、中国与俄国的职业舞女、日本和朝鲜的走私者、画家、哲学家、诗人、收藏家、青年大学生、影迷。它有卑鄙的政客、年老息影的县官、新生活运动者、现充女佣的前清官吏的太太。
北平有五颜六色旧的与新的色彩。他有皇朝的色彩,古代历史的色彩,蒙古草原的色彩。驼商自张家口与南口来到北平,走进古代的城门。他有高大的城墙,城门顶上宽至四五十公尺。他有城楼与齐楼,他有庙宇、古老花园、寺塔: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木,以及每一座桥梁,都具有历史典故。
使北平成为理想的居住城市的原由,可列举下列三点来加以说明:
北京城虽始建于十二世纪,但它现在的式样是明朝永乐皇帝在十五世纪初建造的(永乐皇帝也重建过长城)。因之富有皇室的华贵。有一个南城,稍小于北城,自南城最南的门向内,有一条绵延五英里的中轴,它穿经依次相连的每一道城门,直抵皇宫正殿。
紫禁城位于北城的中心,周围绕有城壕与金色瓦顶的墙垣,背后是煤山,山上共有五座亭台,顶上盖有灿烂彩色的瓦。由煤山可以看到那条中轴,附近还有鼓楼。三海位于紫禁城的西面与西南面,那里是皇室的画舫遨游之地。
与中轴平行的是两条康庄的大道,在东城是哈德门大街,在西城是宣武门大街,每条大街宽约六十英尺,在紫禁城前接连两街东西直通的大道,是宽逾百尺的天安门大街,在外城南门附近,位于中轴东西两端的,是天坛与先农坛。那里是皇帝祈年风调雨顺之处。
因为中国人对建筑美的观念,须兼顾雅适而不仅在高伟,宫殿屋顶所以都属于平阔一类的,也因为皇帝之外,无人许住楼房,所以到处都显得极其宽阔。
因是使北平显得如此舒适可爱的,成为居民的生活方式。居住在繁华街衢附近的人,也都能安详生活。那里的生活程度很低,生活也颇富意味。政府官员与阔人可以聚餐于大饭馆,而洋车夫用一个铜板,也可以买到油盐酱醋,不论在什么地方,附近总会有一个杂货店,与茶馆的。
那儿很自由去追求你的学问、娱乐、嗜好,或者去赌博和搞政治。没有人理会你穿什么衣服,做什么事。这就是北平的兼容并包之处,你可以和贤人与恶人往来,和学者与赌徒往来,或者和画家往来。如果你景仰皇帝,可以到禁宫周围散步,幻想你自己也是一个皇帝。
如果你要是有闲,你可以在城内的九个公园中,任意游逛,坐在竹椅上或是杉树下的藤椅上,整一下午喝你的茶;所费不过是两角五分。那些茶役常是和蔼客气。或者在夏天的下午,你可以去游什刹海(湖),或者你可以出西直门去游览颐和园。
北平城外大都是村庄麦田,到处可见裸体的儿童,他们在路边嬉戏时,常向行人讨钱。你可以和他们交谈,或者闭目装睡,不理他们。你或者可以去圆明园找意大利宫殿的古迹,它是被八国联军强劫烧毁的。
在路过颐和园的途中,你可以在那里留连一整天的时光。沿途经过许多美丽的景象,玉泉山的大理石塔便在望了,在那里你可以留连一个下午,面前就是西山,景色迷人,可以数月忘返。
但是北平最迷人的,是住在那里的常人,他们不是圣贤和教授,而是人力车夫。从西城到颐和园洋车费一元左右,你或者以为这是很便宜的。这的确是便宜,而车夫却欣然收之。看着车夫们沿途互相取乐,笑论别人的不幸遭遇,你会有莫名其妙之感。
在晚上返家的途中,你也许会遇到一个褴褛的老年人力车夫。他向你讲述他的遭遇时,口吻诙谐清雅。如果你以为他年纪过老,想要下车步行时,他一定要强拉你回家。但是如果你突然跳了下来,然后把车钱照付,他向你表示的那种竭诚感激,是你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
我的图书室
我在《人间世》杂志,曾登载过姚颖女士一篇布置书房的文章,凑巧与我的意见相同。如果我也发表过一篇同题的文章,或是曾经遇见过她,那我一定会诬她有抄袭我的意见的嫌疑。因此我在她的文章末尾,写了一篇长论——表明她的理论如何近似我的理论。兹将她的原文略述如下:
公共大学图书馆采用分类制,用杜威或王云五的方法把图书分编成类,固然是好的。但是一个贫穷的学者图书不够,又蹇居于京沪的一个狭里之中,显然是不能如此做法。一个里舍之中,寻常只有一间餐室,一间客厅,两间睡房,如果很幸运,也许会有一间书房。此外,他的图书普通都依个人的喜好而来,收集的不会普遍完全。这该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别人如何,但是我用的方法是如此的。我的方法是自然的方法。比如,当我坐在书桌前边收到一本寄来的书,我就把它放在桌上。如果在阅读时有客来访,我就把书带到客厅,去和来客谈谈这本书的内容。客人告别以后,如果我把书遗忘在客厅,我就让它摆在那里。有时话谈得开心,我还不感倦意,只是想休息一会,我就把它带到楼上,在床上去阅读。如果书中兴趣浓厚,我就继续读了下去,如果兴趣减低,就把它用作枕头而睡,这就是我所谓的自然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使书籍任其所在的方法”。我甚而不能说,那一处是我喜欢放书的地方。
这种办法的必然结果,自然到处可见图书杂志,在床上,沙发上,餐间里,食器厨中,厕所架上,以及其他地方。这样不能一览无遗,是杜威或王云五的方法所不及的。
这种办法有三点好处:第一,不规则的美丽。各种精装本、平装本、中文、英文、大而厚重的本子、轻的美术复制本——一些是中古英雄骑士的图片,一些是现代的裸体艺术照片,全都杂在一起,一望就可以看见人类历史的整个过程。第二,兴趣的广泛不同。一本哲学书籍,也许和一本科学书籍并立在一起,一本滑稽的书籍,也许和一本道德经比肩同立。他们混成一片,俨若各持己见的在争辩着。第三,用之便当。如果一个人把书全都摆在书室,他在客厅中便无书可读。我用这种方法,就在厕所也能增长知识。
我只要说这仅是我个人的方法,我不求别人的赞成,也不希望他们来效法我。我写这篇文章的原故,是因为看我的客人见到我的生活如此,常是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问过他们,我不知道他们是称赞的叹息,还是反对的叹息……但是我不去理会的。
前边的这一篇文章,很可以代表现代中国的小品文(familiaressay),他有中国古文的轻松气派,以及现代论文的不拘泥之风度。下边是我写的后论:
当我收到这篇稿子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人把我的秘密说穿了。在我看下去的时候,我很惊异地发现了我自己的放书的理论,已被一个别的人同时发现了。我如何能不就题发挥几句呢?我知道阅读是一件高尚的事情,但是已经变成了一件俗陋不堪而且商业化的事情。收集书籍也曾是一件高尚的娱乐,但是自从暴发户出现以后,现在的情况也随之惨变。这些人藏着各个作家的整套书籍,装着美丽整齐,摆在玻璃架上,用以在他们的朋友面前炫耀。但是当我看到他们的书架的时候,里边从来没有一点空隙或书本的误排,这表明他们从来不去一动那些书籍。其中也没有书皮扯下来的书籍,没有手纹的印子或偶然掉下来的烟灰,没有用蓝色铅笔画下来的记号,没有枫树的叶子在书中夹着。而所有的只是没有割开的连页。
所以,收集书籍的方法似乎也变得俗陋了。明朝的徐谢写过一篇《旧砚台论》的文章,暴露收集古玩的俗陋,现在姚女士则引申到收集图书的事。可见如果你只要说你的真意,世界上似乎不会没有与你同感的人。王云五利用于公共图书馆中很好,但是公共图书馆与一个穷学者的书斋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必须有一个不同的原则,就如《浮生六记》的作者所指出的“以大示小,以小示大。以假遇真,以真遇假。”这位作者所发表的意见,是关于一个穷士的房舍花园应当怎样安排,也可以用在收集书籍的方法上。如果你能善用这个原则,你可以把一个穷士的书房,改变成宛如未经开发的大陆。
书籍绝对不应分类。把书籍分类是一种科学,但是不去分类是一种艺术。你那五尺高的书架,应当别成一个小天地。必须把这本诗歌搁置在科学的文章之上,同时使一本侦探小说与居友(Guyau)的著作并列。这样安排之后,一个五尺书架会变成搜罗广博的架子,使你觉得有如天花乱坠。如果架上只有司马光的一套《资治通鉴》,当你无心去看《资治通鉴》的时候,就变成一个空空如也的架子。每个人都知道女人的美丽,是在她们予人一种莫名其妙要遍寻不著的感觉,古老的城市如巴黎与维也纳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你在那里住了十年以后,也不确知某一个小巷中会有什么东西出现。一个图书室也是同样的道理。
各种书籍都有他的特点,所以装订得也不相同。我从来不去买《四部备要》或《四部丛刊》,就是为了这个原故。买一部书的特点,一方面由书的外表上可以看得出来,一方面由购买时的情形个别不同,书买来以后,把他们不分类自然地摆在架上。当你要看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的时候,你会翻来翻去,不知究竟放在何处。在你找到以后,你是真正的“找到”了,不只是拿他下来到手。这时你已经香汗盈盈,好像一个得意的猎人一样。也许当你已发现他的所在,而去拿你要的第三卷时,却发现他已不翼而飞。你站在那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迷想你是否曾把他借给某人,于是长叹一声,好像一个小学生看见一只几乎被他捉着的鸟,忽然又腾空飞去了。这样一来,你的图书室会常有一种玄妙不可捉摸的空气存在,简而言之,你的图书室将会有女人的隐约着的美丽,以及伟大城市的玄妙莫测。
几年以前,我在清华大学有个同事,他有一个“图书室”,其中只有一箱子半的书籍,但是都是由一至千的分类编成,用的是美国图书协会的制度。当我问他一本经济历史的书的时候,他很自傲地立时回答说书号是“580.73A”。他有美国式的作事效率,很是自以为骄傲。他是一个真正的美国留学生,不过我说这话的意思,并不是称颂他的。
有不为
照中国文人的习惯,往往要择一个诗意的名称做他的斋名,我也为我的斋题了一个,叫“有不为斋”。这个名字相当的长,但比起另一个著名的斋名“仰观千七百二十七鹤斋”来,还不及它的一半。直接引起我的这个斋名的是一个一八九八年时的维新党人康有为。既是“有为”,那么另一方面一定有“有不为”。当然一切相反的东西本质上都是相同的。在基本上,康有为与我也十分相符,虽然我们的所论很不一样。因为我们有了一句孟子的至言,说惟有不为者始有所为。
我这个斋名还有一个好处,便是它有中国的文雅。它有“我无能为”、“我无所为”、“我乃无能为者”等等。因此,它是完全可以等列在其他的文雅名称中的,如“养愚斋”,与“古愚庐”或“藏拙山房”(这也许在大陆商场四楼)等等。
朋友们常常问我为什么要用这个名称来做我的斋名,而我所不为的大事又是什么。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不但在我,人人都是如此。我委实不知道我所不为的到底有几件事,直到有人第一次向我提出这个问题,而我现在便在打字机前一一想起来。我本觉得我的这些“不为”是应该求上帝的宽恕的,但事实上我的不为倒确是我的长处,这些是总会使我上天堂的,且看吧:
我不请人题字。
我始终背不来总理遗嘱,在三分钟静默的时候也止不住东想西想。我从没有休过自己的老婆,而且完全够不上做一个教育领袖。我始终不做官,穿了洋装去呈献土产,我也从未坐了新式汽车到运动会中提倡体育。
我也不把干这些蠢事的人们当作一回事。
我憎恶强力,从不骑墙,也不翻斤斗,无论是身体的,精神的,或政治的。我连看风头也不会。
我始终没有写过一行讨好权贵,或博得他们欢心的文字,我也不能发一张迎合要人们心思的宣言。
我从未说过一句讨好人的话;我连这个意思也没有。
我不今天说月亮是方的,一个礼拜之后又说它是圆的,因为我的记性很不错。
我从不调戏少女,所以也并不把她们看作“祸水”;我也不赞成长脚将军张宗昌的意见。主张禁止少女进公园,藉以“保全私德”。
我从未不劳而获而拿过人家一个钱。
我始终喜欢革命,但绝不喜欢革命家。
我从不享福或泰然自满;我在镜子里照自己的脸时,总不能不有一种逐渐而来的惭愧。
我从未打过或骂过我的仆人,叫他们把我当作一个大好老。我的仆人也不称赞我会赚大钱,他们对于我的钱的来源总是知道的。
我从不受我仆人的堂而皇之的敲诈,因为我不给他们有这一种实在的感觉,以为向我敲诈,便正是“以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从不把关于我自己的文章送到报馆里去,也不叫我的书记代我做这种事。
我从不印些好看的放大照片,把它们分给我的儿子们,叫他们去挂在客堂里。
我从不假装喜欢那些不喜欢我的人。我从不临阵逃脱,装腔骗人。
我极不喜欢那些小政客,我绝不能加入我有点关系的任何团体中去同他们争吵。我对他们总是避恐不及的,因为我讨厌他们的那副嘴脸。
我在谈论我祖国的政治时,绝不冷漠、无关及使乖巧;我也从不装得饱学,道他人之短,以及自夸自大。
我从不拍拍人家的肩膀,装得慈善家的神气,以及在扶轮社中受选举。我喜欢扶轮社,也正如我喜欢青年会一样。
我从来没有救济过什么城市里少女或乡下姑娘。
我从不感到犯罪。
我觉得我差不多是一个不比大家差的好人。如果上帝能爱我,有像我的母亲爱我一半那样,那么他一定不会把我送入地狱的。如果我不上天堂,那么世界一定是灭亡了。
哈佛味
文章有味,大学亦有味。味各不同,皆由历史沿习风气之所造成,浸润熏陶其中者,遂染其中气味。然大学之味,应系书香而已。此外如牛津之口腔(Oxforddrawl),剑桥之蓝衣,耶鲁之拍肩,哈佛之白眼,皆风气既成以后之皮毛形态而已。辛克莱氏曾著书,一章专骂哈佛中人之臭架子。罗吉士(WillRogers),美国著名幽默家,亦曾言:“哈佛大学之教育并非四年。因为是四年在校,四年离校,共是八年。四年在校使他变成不讲理的人,离校以后,大约又须四年,使他变成讲理的人,与未人大学时一样。”吾近作《语言学论丛》写自序,也有忏悔语,而顺便骂人。忏悔的是说:初回国时,所作之文,患哈佛病,声调太高,过后受《语丝》诸子之熏陶,始略明理。这大概是罗吉士所谓离校之四年所必经过的转变;幸而转变了,依然故我,不失赤子之心。骂人的是说:许多哈佛士人,只经过人校之四年时期,永远未经过离校四年之时期,而似乎也没有经过此离校四年时期之希望。此辈人以为非哈佛毕业者不是人,非哈佛图书馆之书不是书,知有俗人之俗,而不知有读书人之俗。我见此辈洋腐儒,每每掩袂而笑,笑我从前像他。
谈涵养
中国旧有教育,标举“涵养”二字,注重德性之熏陶,与现代所谓教育,趋重学分不同。有学分,未必有学问,有学问,未必有涵养。中国认学问与涵养为一事,此为中国传统教育之一大特点,与德国教育注重鸿博精研,法国教育注重艺术陶养不同,而与英国教育之注重性格培成亦大迥异。英国之所谓性格,原文为character,不但中文不可译,法德文皆不可译,因此字含义,特指坚毅、恒心、镇静、蕴藉、临危不惧、见义勇为、服从纪律、谨守礼俗等成分,而坚毅、恒心、服从纪律等尤由户外运动得来。故英人之视运动如生命、如宗教。此言英国民性者所不可不知。英人有此注重德性之“教育”,所以无论寄身南北,远涉重洋,只消七八人,或二三十人,在非洲、在澳洲、在印度、在埃及之一小城,便能成一种自治团体,而统驭他族。大英帝国之造成,实基于此。中国教育虽也以陶养德性为前提,然其所认为目标之涵养,却大不相同了。大概英国式的陶养,性格越养越刚,中国式的陶养,越养越柔,到了优柔寡断地步,已经德高望重了。虽然儒家学说,并非如此,然在历史上,却是如此的结果。因为“涵养”两字,含义注重忍辱负重,和平达观,不露锋芒,喜怒不形于色,不轻易得罪人,不吃眼前亏,聪明的计算等。所以中国没受教育的人如危崖,如峭壁,如苍松,如古柏,如饿狼,如鹰隼,如雄马,如箭猪,如荆棘,如锉刀,如李逵,如武松,如泼妇,如一切不易对付的东西。受过涵养的人如面条,如汤,如肥猪,如家禽,如驯羊,如蜗牛,如西湖风景,如雨花台石,如绣球,如风轮,如柳絮,如棉花,如悬疣,如谭廷闽,如黎元洪,如好好先生,如一切圆滑的东西。
鲁迅之死
民廿五年十月十九日鲁迅死于上海。时我在纽约,第二天见Herald-Tribune电信,惊愕之下,相与告友,友亦惊愕。若说悲悼,恐又不必,盖非所以悼鲁迅也。鲁迅不怕死,何为以死悼之?夫人生在世,所为何事?碌碌终日,而一旦瞑目,所可传者极渺。若投石击水,皱起一池春水,及其波静浪过,复平如镜,了无痕迹。惟圣贤传言,豪杰传事,然究其可传之事之言,亦不过圣贤豪杰所言所为之万一。孔子喋喋千万言,所传亦不过《论语》二三万言而已。始皇并六国,统天下,焚书坑儒,筑长城,造阿房,登泰山,游会稽,问仙求神,立碑刻石,固亦欲创万世之业,流传千古。然帝王之业中堕,长生之乐不到,阿房焚于楚汉,金人毁于董卓,碑石亦已一字不存,所存一长城旧规而已。鲁迅投鞭击长流,而长流之波复兴,其影响所及,翕然有当于人心,鲁迅见而喜,斯亦足矣。宇宙之大,沧海之宽,起伏之机甚微,影响所及,何可较量。复何必较量?鲁迅来,忽然而言,既毕其所言而去,斯亦足矣。鲁迅常谓文人写作,固不在藏诸名山,此语甚当。处今日之世,说今世之言,目所见,耳所闻,心所思,情所动,纵笔书之而罄其胸中,是以使鲁迅复生于后世,目所见后世之人。耳所闻后世之事,亦必不为今日之言。鲁迅既生于今世,既说今世之言,所言有为而发,斯足矣。后世之人好其言,听之;不好其言,亦听之。或今人所好在此,后人所好在彼,鲁迅不能知,吾亦不能知。后世或好其言而实厚诬鲁迅,或不好其言而实深为所动,继鲁迅而来,激成大波,是文海之波涛起伏,其机甚微,非鲁迅所能知,亦非吾所能知。但波涛之前仆后起,循环起伏,不归沉寂,便是生命,便是长生,复奚较此波长彼波短耶?
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我请鲁迅至厦门大学,遭同事摆布迫逐,至三易其厨,吾尝见鲁迅开罐头在火酒炉上以火腿煮水度日。是吾失地主之谊,而鲁迅对我绝无怨言,是鲁迅之知我。《人间世》出,左派不谅吾之文学见解,吾亦不肯牺牲吾之见解以阿附,初闻鸦叫自为得道之左派,鲁迅不乐,我亦无可如何。鲁迅诚老而愈辣,而吾则响慕儒家之明性达理,鲁迅党见愈深,我愈不知党见为何物,宜其刺刺不相人也。然吾私心终以长辈事之,至于径硁小人之捕风捉影挑拨离间,早已置之度外矣。
鲁迅与其称为文人,无如号为战士。战士者何?顶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德国诗人海涅语人曰,我死时,棺中放一剑,勿放笔。是足以语鲁迅。
鲁迅所持非丈二长矛,亦非青龙大刀,乃炼钢宝剑,名宇宙锋。是剑也,斩石如棉,其锋不挫,刺人杀狗,骨骼尽解。于是鲁迅把玩不释,以为嬉乐,东砍西刨,情不自已,与绍兴学童得一把洋刀戏刻书案情形,正复相同,故鲁迅有时或类鲁智深。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此又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然鲁迅亦有一副大心肠。狗头煮熟,饮酒烂醉,鲁迅乃独坐灯下而兴叹。此一叹也,无以名之。无名火发,无名叹兴,乃叹天地,叹圣贤,叹豪杰,叹司阍,叹佣妇,叹书贾,叹果商,叹黠者、狡者、愚者、拙者、直谅者、乡愚者;叹生人、熟人、雅人、俗人、尴尬人、盘缠人、累赘人、无生趣人、死不开交人;叹穷鬼、饿鬼、色鬼、馋鬼、牵钻鬼、串熟鬼、邋遢鬼、白矇鬼、摸索鬼、豆腐羹饭鬼、青胖大头鬼。于是鲁迅复饮,俄而额筋浮胀,睚眦欲裂,须发尽竖;灵感至,筋更浮,眦更裂,须更竖,乃磨砚濡毫,呵的一声狂笑,复持宝剑,以刺世人。火发不已,叹兴不已,于是鲁迅肠伤,胃伤,肝伤,肺伤,血管伤,而鲁迅不起,呜呼,鲁迅以是不起。
予所欲
希腊哥林多哲学家狄奥根(Diogenes),当亚力山大大帝问他对于这一位大霸主有什么要求时,他的回答是要求这位霸主站开一点让他可以晒点阳光。这个人是一个大儒哲学者,他白天里提了灯笼出去找寻诚实的人。他无论冬夏,只有一件敝袍,在浴桶里睡觉栖身。有一次他得到了一只杯子,但一发现了他尽可以用手来捧水吃的时候,他便把它丢掉了。他在世界上是一无所求的。
狄奥根所代表的是与我们现代人的理想大为相反的。现代人的理想仿佛是以一个人的欲求与奢望来衡量其进步的;便为了这个缘故,事情便往往引起了一些可笑与许多彼此妒忌等等的事情。那事实是,我们对于我们所真正要求的是什么也糊涂不清。现代的人对于许多问题都依然是茫茫然弄不明白的,尤其是那些对他自己最有切身关系的问题。现代的人是绝不肯放弃一点奢欲而存一点狄奥根的那种禁欲理想的,同时也决不肯错过一张真正好的影片。这便使我们有了一种所谓现代精神的“不安定”。
现在要把狄奥根批评得体无完肤,当然是很容易的了。第一,狄奥根所生活的是在地中海上的温暖地带。所以住在一个比希腊更冷一点的国家内,一个女人要一件皮大衣也不用害羞的了。第二,我就会看不起一个至少连两套衬衣(当他把一套送到洗衣作坊去洗的时候)也没有的人。故事书里的狄奥根也许看起来会有一种精神上的芳香,但是要跟狄奥根同睡一床可就两样了。第三,把那种理想教给我们的小学生也是很危险的,因为教育的最大目的,其中有一个便是至少教他们以一种对于书本的爱好,而书本在狄奥根看来又显然是不值一钱的。第四,狄奥根所生的时代还没有电影的发明,也没有“米老鼠”来调剂我们的人生。任何大人孩子,凡不关心“米老鼠”的又一定是一个低能而且对于文化无所贡献的了。一般说起来,这种人便是有着许多的欲求与愿望——那些欲求是生活在一个更丰富更完全的生活中,而不是那种随遇而安,对于他的身外之物不大介意的人。那些在伦敦的郊外走着的流浪者,并不爱好炉边安乐的,那一定是一个下等的,而不是一个更崇高的动物。
对于我们的真正狄奥根的可爱,是在于我们现代人所欲求的事物太多了,而尤其是我们往往不知道所要的又到底是什么。有一句老话:说每个社交忙碌的太太,疯狂地东奔西跑去应酬交际,不久便要感到厌烦。一个大富翁的女公子,她每年要在大西洋上来去四次,从巴黎赶到比恩爱(BuenosAres)又回到李维埃拉(Riviera)及大西城,当然只是想自己逃避而已。而她的雄性朋友——我用了“雄性”这个字,是有一种动物的意义的——有许许多多的女朋友,甚至令他要在她们中间爱上一个也不可能了。这便是现代病,这使狄奥根有时对于我们比较起来竟像一个英雄了。
可是在我们顶明白的时候,我们知道狄奥根所崇拜的决不能是我们所崇拜的,我们知道在生活中的确需要许多东西,而这些东西都是对于我们各有好处的。一个知道他自己所欲求的人是快乐的。
我觉得我是知道自己的欲求的。这里所说的便是可以使我快活的事物。此外我更无所求了。
我要一间自己的房间,那里我可以工作。一间并不太清洁或太整齐的房间。没有好事的女佣拿拭布看见一样便揩一样。而是一间舒适,亲切而惯熟的房间。在我的长桌上方,挂一盏佛前的油灯,正像你在佛台或天主教堂里的神灵坛前所看见的那种。里面的空气中充满了烟气,书气以及其他无数气味。在桌子上方的书架上放几本书,种类很多,但也不太多——只是那些所能读的,或已读了再读而有所得的,与世上的一切书评家们的意见完全不同。没有冗长的不可卒读的,没有空论的,没有太冷酷板起面孔讲逻辑的。那些书是我所愿读而真正爱好的。我可以把雷伯拉(Rebelais)的书同《王先生与小陈》并读,把《堂·吉诃德》与《好爸爸》并读。一两本波斯·泰金顿(BoothTarkington)的通俗小说,几本便宜的第三流的一折八扣小说,几本侦探小说。我绝不要那些扭扭捏捏自描自写的东西。没有詹姆斯·乔易斯(JamesJoyee)也没有T·E·伊利奥脱(T·E·Elliot),我之所以不读马克思与康德的理由很简单:我始终不能读得下三页以外。
我要几件好看的穿过几时的绅士衣服,一双旧鞋子。我要可以随自己的高兴穿几件衣服的自由,虽然不能像祖裸而读古书的顾千里那样的所为之甚,但我在天气到阴处也有九十五度的时候,我总要在我的房里半赤着膊,而我即便在仆人面前也无所感到惭愧。我要在夏天洗淋水浴,在冬天有一炉融融暖火。
我要一个可以自由自在的家。我要当我在楼下做事的时候,听见楼上有我妻儿的欢笑,我在楼上做事的时候则听见楼下有他们的欢笑。我要像孩子的孩子,他们能同我一起在雨中游戏,他们全同我一样的喜欢淋水浴。我要一小块空地,在那里我的孩子们可以用砖块玩造屋子,喂鸡,浇花。我要在早晨听见雄鸡“喔喔喔”的啼声,我要邻家有高大的古树。
我要几个好朋友,同生活本身一样亲切的朋友,我不必对他们拘礼的朋友,能对我倾谈一切困难,婚姻,或其他私事的朋友,能够引几句亚里斯多芬(Aristophanes)又能够说几句龌龊笑话的朋友,在精神上非常丰富而生动地谈谈下流哲学的朋友,有他们各自的嗜好,对于人物有其自己的见解的朋友,有他们自己的信仰,但也能尊重我的信仰的朋友。
我要有一个好的厨子,他善煮蔬菜与美味的汤。我要一个年久的老仆,他把我当作一个大人物,但又不知道我伟大在哪里。
我要一间好的书房,几枝好的雪茄,以及一个能够了解我而又能让我自由工作的女人。
我要在我的书房的窗外有几枝翠竹,要夏季的雨天,冬季的晴朗的蓝天,像我们在北平所有的那样。
我要本来面目的自由。
买鸟
我爱鸟而恶狗。这并不是我的怪癖,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我自然地有这种脾气,正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因为中国人喜欢鸟,要是你谈到狗的事,他便会问你道:“你讲什么话?”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去和畜牲做朋友,要怀抱它,爱护它。我只有一次突然明白这种对狗的同感,那是当我读门特写的《小米舍尔的故事》(StoryofSanMichele)的时候,书上说他因为一个法国人踢狗而向那法国人决斗的那一部分,当真的感动了我。似乎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的了解他,我几乎希望那时有一只猎狗蜷伏在我的身边。不过这些只是爱他一时文学的魔力罢了,而那种做狗友的风雅豪情,也是很快的如槁木死灰了。我一生觉得最讨厌的时候,是当我在一个美国朋友的客厅里的时候,一只圣伯纳纯种的大狗(St.Bernard,按此种壮丽敏锐之大狗,原饲育于瑞士圣伯纳教堂,因之得名。)要来舐我的手指和手臂,表示亲昵,而更难堪的是女主人喋喋不休地要道出这只狗的家谱来,我想我那个时候一定像个异教徒的样子,瞠目凝视着它,茫然找不出一句相当的话来对答。
“是我一个瑞士朋友直接从沮利克(Zurich)带来的。”我的女主人说。
“唔,皮亚斯太太。”
“它的外祖父曾从阿尔卑斯山的雪崩中救出过一个小孩,它的叔祖是一八五六年国际赛狗会中得到锦标的。”
“不错!”
我并不是故意要失礼的,然而我恐怕那时候是真失礼了。
我明白英国人都爱狗,可是讲起来英国人是样样都爱的。他们连大牡猫都爱。
有一次我和一位英国朋友辩论这问题。
“这一切和狗做朋友的话全是胡说,”我说。“我们假装爱畜牲。你们真会撒谎,因为你们嗾使这些畜牲去追赶可怜的狐狸。你们为什么不去爱护狐狸,叫它做‘我的小心肝宝贵’呢?”
“我想我可以解释给你呀。”我的朋友回答道。“狗这种畜牲,是怪善会人意的。它明白你,忠心于你……”
“且慢。”我插嘴说。“我之所以厌狗,正因为它们这样善会人意的缘故。我是天生爱惜动物的,这可以用我不忍故意扑杀一只苍蝇这事实来证明。可是我厌恶那种假装要做你的朋友的畜牲,走近来搔遍你的全身。我喜欢那种知趣的畜牲,安分的畜牲。我宁愿去爱只驴子……要爱惜狗吗?对的,可是为什么要爱护它,要怀抱它呢?”
“啊,算了吧!”我的英国朋友说。“我不想叫你一定信服我的话。”于是我们便扯到别的题目上去。后来,我养了一只狗,这是因为我家庭情况的需要。我叫人好好地喂它,给它洗澡,让它睡在一间好的狗屋里。可是我禁止它搔遍我的全身来表示亲昵和忠实。我真宁愿死,也不情愿学许多时髦女郎那样牵它在街上走。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十足的江北老妈穿着一双高跟鞋,明显地是什么英国人家里的女佣,她一手拿着一根洋棍,一手拉着一只小猎狗。那才真是一大奇观哩!我不愿意把我自己装成这种怪模样。让英国人去吧。那才和他们有缘分,可是和我是无缘的。我出去散步的时候,也得走得成个模样。
可是我原来是要来谈鸟的,特别是谈我前天买鸟的经历。我有一大笼小鸟,不晓得叫什么名字的,不过比麻雀小一点。雄的红胸上有白花点。去年冬天为了种种缘故死了几只。我常想再去购几只来凑伴儿。那正是中秋节的那天,全家人都去赴茶会了,只剩下我和我的小女儿在家里。于是我便向她提议,我们还是到城里去买些小鸟吧,她很赞成。
城隍庙鸟市的情形怎样,凡是住在上海的居民都很晓得,用不着我来多说。那里是真爱动物者的天堂,因为那里不但有鸟,也有蛙、白老鼠、松鼠、蟋蟀,背上生着一种水草的乌龟、金鱼;小麻雀、蜈蚣、壁虎以及别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你该先看那些路中卖蟋蚌的和包围着他们的那群小孩子,然后再去判定中国人到底是不是爱动物的。我走进一家山东人开的鸟店,因为以前已经买过这种鸟,知道价钱,毫无困难地便买了三对。买价两元一角正。
店是在街道转角的地方。笼里大约有四十只那种小鸟,我们讲定了价钱,那人便开始替你拣出三对来。笼里的骚动扬起了一阵灰尘,我便站开点。到他拣鸟拣了一半的时候,已经一大堆人团聚在店前了,街上闲游的人向来如此,也不足怪。等到我付了钱,把那只小笼子提走的时候,我便成为注意的中心和众人妒羡的目标了。空气中弥漫着一层欢乐的骚动。
“那是什么鸟?”一位中年男子问我。
“你去问店里的人。”我说。
“它们可会唱?”另外一个人问。
“多少钱买的?”第三个又问。
我随便回答,像一个贵族似地走开了。因为我在中国群众中,是一个可骄傲的有鸟的人,那时有一种什么东西把群众结连起来,一种纯天然的与本能的共通欣喜,使我们发出天下一家的同感,打破陌生人间缄默的壁垒。当然,他们有权利可以问你那些鸟怎样怎样,正如假使我当他们的面前中了航空奖券的头奖,他们也有同样的权利可以问我一样。
于是我便一手抱着我的小女儿,一手提着鸟笼走过去。路上的人都转过身来看。假使我是那婴孩的母亲,我便会相信他们都在称赞我的婴孩了,可是我既然是个男人,所以我晓得,他们是在称赞笼里的鸟,这种鸟可真这么稀罕吗?我自己这么想。不,他们只是普通的爱鸟成癖而已。我跑上一家点心店里去,那时过午不久,时候还早,楼上空着。
“来一碗馄饨。”我说。
“这些是什么鸟?”一个肩上搭着一条手巾的伙计问。
“来一碗馄饨和一碟白切鸡。”我说。
“是,是,是会唱的?”
“唱,白切鸡能唱吗?”
“是,是,一碗馄饨!——一碟白切鸡!”他向楼下的厨房嚷着,或者不如说是唱着。“这种是外国鸟。”
“是吗?”我只是在敷衍。
“这鸟生在山上,山上,你晓得的,大山上。喂,掌柜,这是什么鸟?”
掌柜是一个管账的。他戴着一副眼镜,和一切记账的一样,凡是能看书写字的男人,除了铜板洋钱之外,你别想对小孩的玩具或别的什么东西会发生兴趣。可是他一听见有鸟的时候,他不但答应,并且,使我大大的惊异的是他竟移动着脚去找拖鞋了,离开柜台,慢慢地向我的桌子走来。当他走近鸟笼的时候,他那冷酷的脸孔融化了,变成天真而饶舌的,完全和他那相貌不称。然后他把头仰向天花板,大肚子从短袄下透了出来,发表他的判断。
“这种鸟不会唱的。”他神气活现地批评说。“只是小巧好玩,给小孩子玩玩倒不错。”
于是他便回到他高柜台上去,而我不久也吃完了那碗馄饨。
在我回家的路上也是一样。街上的人都弯着身子下去,看我所拿的是什么东西。我走进一家旧书店去。
“你们可有明版书?”
“你笼里那些是什么鸟?”中年的店主问。这一问叫三四个顾客都注意到我手里的鸟笼来。这时颇有一番骚动——我是说在笼子外。
“给我看看?”一个小学徒说着,便从我的手里把鸟笼抢过去。
“拿去看个饱吧。”我说,“你们可有明版的书?”可是我再也不是他们注意的目标了,我便自己到书架上去浏览。一本也找不到。我便提了鸟笼走出店来,顿时又变成注意的中心了。街上的人有的向鸟微笑,有的向我微笑,因为我有那些鸟。
后来我在二洋泾桥雇了一辆汽车回来。我记得很清楚,上一次我从城隍庙带着鸟笼回来的时候,车站里的办事员特意走出来看我的鸟。这一次他没有看见,我也不想故意引起他的注意。可是当我踏上汽车的时候,车夫的眼睛看到我手提的小笼子了,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脸孔顿时松弛了下来,他当真也变成小孩子似的,正像上次买鸟时候的车夫一样。他对我十分和善,打开话盒,我们谈话谈得很远。到了我家里的时候,他不但将养鸟和教鸟唱歌的秘密都告诉了我,并且连云飞汽车公司的全部秘密都说了出来,他们所有车辆的数目,他们所得到的酒资,他整个童年时代的历史,以及他不喜欢结婚的理由。
现在我晓得了,假使我有一天须现身在群情激昂的公众之前,想要消除一群恨我入骨欲得我而甘心的中国民众的怒气的时候,应该怎么办了。我只须提个鸟笼出来,把一只美丽的玉燕,或是一只喜唱的云雀给他们看。你瞧吧,要比救火水龙、催泪弹,或是炸弹的效力还要神速,比德谟士但尼斯(Demosthenes)的一篇演说还要神通广大,而且结果我们都可以大家结拜为把兄弟。
论买东西
通常人的意见,认为一个捧书本的人不宜做买卖。此中似有至理。孔子说“富而可求”,虽然做马夫,他也愿意。的确,做生意有生意经,不懂这一行的人,投机无不失败。大贾富商,自有其天生的一副才干,何时应买进,何时应脱货,操纵自如,当机立断,自有其不可捉摸的天才。这是另一种的聪明,生而知者一类,别人学不来,我常买不当的东西,而不买所当买,或是买来人所认为无用之物。太太说我买东西做小交易不行,我委实不行,但是也自有我不行的道理。
人有理智,但未必是理性的动物。细想小时念书,数学并不觉得难,但是办事精明一道,实在不无遗憾。有些地方,买卖还价应该比开价少五六成,我总是以九折还价;要是还一半的价,我总开不出口。以前在国外与一家书局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潇洒”,带几分书生本色,书局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大家是朋友,毫不计较,慨当以慷合同就签了。过了一二十年才明白朋友开书局也是为赚钱的,这损失的版税也就可观,但是已后悔无及了。年事渐长,阅历渐深,以后订合同,就没有“不治生产”那一套书生本色了。此是话外不题,单说我做小交易买所不当买的道理。
徜徉街头,看看店窗中陈列的货物,视而不买,自是一种乐趣,是居城市中人一种不花钱消遣的方法(英语叫做WindowShopping),因为不花钱,一看就可看几十家。但是因为看,有时就不免停足,饱享眼福。妇女闺秀过鞋店,没有不停足凝视的。有时感情冲动,由停足而跨进店门,就难保不买所不当买的东西了。我过文具店、五金杂货也必停足。有一回我跨进五金店的门,买了一把锤子,一圈铜丝,和不少可用而不必要用的钢铁器物。原因很简单,起初倒无意要买什么。可是店主是一口真正的龙溪话,普通的闽南话,都有多少县分的腔调不同。生为龙溪人,听到真正的故乡的音调,难免觉得特别的温情。我们一谈谈到漳州的东门,又谈到江东大石桥,又谈到漳州的硷水桃、鲜牛奶,不觉一片儿时的欢欣喜乐,一齐涌上心头。谁无故乡情,怎么可以不买点东西空手走出去?于是我们和和气气做一段小交易,拿了一大捆东西回家。
“Y·T·你又买一把锤子,我们已经有一把。”
“一把找不到,还有一把。不是两把好吗?”
“铜丝铅条我们一大堆。又那些钳子、钉子、螺旋扛重器有什么用处?”
“一点没有用处。”
“那你买他做甚?”
“我不知道。”
人不能无常情,为故乡情而买不必用之物,是不可以理喻的。大概人家做生意,又不是向你乞贷,你心里高兴,又得到物件实惠,不能算花冤枉钱。花冤枉钱的,是走入洋行,有钱要买东西,偏偏遭人白眼不理。香港某家洋行,货色十分高贵,女店员是有名的十足洋奴,喜欢伺候洋大人,看见自己同胞,总是要理不理,令人生气。后来我要买一件需要的东西,装个神气,穿洋服,一进去就是打起洋大人吩咐家童的架子,向女店员说一口漂亮的英语,果然得该店员帖帖服服的招呼。大概这种地方,少走为是。
买东西也是与小孩子接近的好机会。你在街上踱步,无故总不好意思和小孩子攀谈。人家在玩,一问一答就完了。大概十几岁小孩,能代父母管店的,都还不错。小孩子怎样调皮,也没有大人的阴诈虚伪。有一回在中山北路某文具店,有一个十二三岁小孩子看店,一说了错话,脸就红起来。我想非买他的东西不可,因为我知道脸红不能假的。于是我们成交二百多元。论理这一大堆的大信封、卷宗套子、尺、原子笔,都是家里已有的东西,不必买,无须买。然而买时小孩子一对黑漆的眼珠那么大,他也高兴,我也高兴。这是买东西的艺术,而我是买东西的艺术家。
人生在世,年事越长,心思计虑越繁,反乎自然的行为越多,而脸皮越厚。比起小孩子,总如少了一个什么说不出来的东西,少了一个X。就说求其放心吧,亡羊亡马可以求之,所亡的放心怎样求法,恐怕未必求得来。这是人生的神秘,也是人生的悲剧。我想还是留点温情吧,不然此心一放,收不回来,就成牛山濯濯的老滑巨奸了。
宋儒喜欢讲明心见性,以庄以诚求之,要除去物欲之蔽。无奈此心此性,总是空的,到了无蔽无欲的境地,便愈空无所有,而以庄以敬,反而日趋虚伪。就使你做到明心见性便如何,此颜习斋之所以不满于程朱之学而起了抗议。我想心不必明,性不必见,只看看小孩子好了。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枝,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雅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薰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薰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薰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赏析】
自古文人多伤秋,能够将秋天的韵致写得平和、传神而又去除伤感的人并不多见。或许是林语堂“艺术的人生”的追求,他的《秋天的况味》散漫悠闲,却了无肃杀凋零之气。
《秋天的况味》只有一段,作者撷取的是秋日黄昏独坐吸烟的一个片断,此时他的思绪随烟雾而升腾或突然断掉。文章的行进是不经刻意安排的,似乎文中的所感不足为外人道也无心为外人道。作者将秋与烟之间建立了奇特的联系,初秋的温和如烟灰的一股薰香,这种能够静心去体察秋之积淀与烟灰之温和的心态,是中年人平和心境的体现。文中不时提及的陶锅、旧字典或半世书桌、薰黑的招牌,都是饱经沧桑的见证,作者在此似乎要传达一种乐得天命的心境,尽管也有些许百无聊赖与怀旧。只是在表达起来较为节制。那偶而落下的感伤之情立即被艺术人生的追求审美地处理了,只化为一件古旧的、不入世的物品淡淡地陈着,散发出文化美感。
作者要表达的只是秋天的“况味”,因而只是一缕情绪,但他对秋天的感觉却是全方位的,他以通感的手法将秋那摸不到说不清的实质具体化为一缕烟的薰香,一种古老纯熟的事物,甚或徐娘半老的风韵,可以说是调动了触觉、味觉、嗅觉、视觉等等人体功能,从而使读者获得多方面的审美体验。这种看似顺手拈来实则反映出作者敏锐的感受力与表达力的文字,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林语堂散文的特色,即由于学养的滋补,在不经意间也流溢出真知灼见或文化内涵,如作者对“老气横秋”的异议,对庄子“正得秋而万宝成”的个人化阐释。受英国小品文的影响,这种文体重在营造一种悠闲智慧的人生情调,因而也就不会在一个事物上过于集中地抒发议论,而是随行随抒,不拘一格。
像“五四”一代的其他知识分子一样,林语堂的散文既具有新文学发展的深刻影响,又体现了脱胎其中的文化传统的不灭印记。在这篇《秋天的况味》中,既看不到激烈的情感活动,又没有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讨论。林语堂的散文是十分个人化的,而且是有受传统影响很深的士大夫气的,文中不时闪现的机智与自得就是士大夫气的体现。我们看到,作者在行文中对自我的投射是非常少的,而是将秋天、将人生中的那些情趣慢慢把玩,不温不火地将文字吞吐而出,作了一次“无事”的精神漫游。这是一种人生选择的体现,至于在什么样的历史关口该有怎样的人生定位,这里是完全游离的。这里要展示的只是一种审美的、智慧的人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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