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情六处:秘密情报局历史-和平时期的工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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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布兰德委员会在1944年12月为秘密情报局战后发展制定了基本原则,但同时他们认为,只要能成功地对英国情报局机构(事实上,也许是整个国家机构)进行重组和整顿,便可为情报局的发展获得喘息的机会。可这种推断最终证明是过于乐观的。“二战”后的英国及其秘密情报局面临着太多新的挑战,尤其是要应对来自苏联的威胁;而当时的英国精疲力竭,百废待兴,整个国家实际已处于瘫痪状态,这样的现实很快将乐观的情绪一扫而空。在1945年7月的大选中,英国工党领袖克莱门特·艾德礼出人意料地以绝对优势击败保守党领袖温斯顿·丘吉尔,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意味着秘密情报局有了新的政治主人。虽然工党是大战期间联合政府不可或缺的力量,艾德礼(及工党其他领导层人物)对秘密情报局的存在及其职责也了如指掌,但是艾德礼内阁在以极大的热情进行国家重整时,却把主要的精力和资源都放在了国内事务和国家重建上。不过,这也为战后对情报机构及秘密情报局在其中的地位进行审查做好了一定的准备。

    白厅之战

    在布兰德的建议下,曾任安全局局长和双十委员会委员的范德雷特·斯图尔特爵士在1945年夏就展开了对英国国家安全局——即军情五处——的调查工作。是否将军情五处和秘密情报局合并为一个机构,这个存在已久的问题再次被考虑,不过很快就被否定了。斯图尔特为军情五处在和平时期的行动草拟了一份指令,指令明确指出,军情五处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国土安全的目的”,其职责所在仅限于英国领土范围之内。“军情五处,”斯图尔特写道,“应该继续以过去的方式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内获取‘反情报’。而通过秘密方式在联合王国之外的其他地方获取情报,包括反情报的任务,必须仍然由秘密情报局负责。”尽管外交大臣欧内斯特·贝文坚持认为,再加上一句类似“关于和外交部相关的事务或秘密情报局负责的事务,在未经外交大臣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采取任何行动[529]”的话,外交部的情报工作职责便能得到正式认可,但艾德礼在征求孟西斯的意见后,还是在1946年4月批准了这份指令。

    “二战”末期,秘密情报局与外交部之间的关系有着不同的层次。在高层,孟西斯和常务次官亚历山大·卡多根进行定期会晤,共同处理重大决策问题。1946年2月,亚历山大·卡多根的职务由奥姆·“莫利”·萨金特接任。较低一层常务次官的私人秘书们在日常交往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中较有名的有不幸于1945年2月早逝的彼得·洛克斯利,以及在1946年初到1949年春接任其职务的汤姆·布罗姆利和奥布里·哈尔福德。从1943年开始,直接由常务次官负责的外交部联络处主要负责军事计划,以及联合情报分委会[530]和联合计划处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卡文迪什——本廷克任联络处处长兼联合情报分委会主席,直到1945年7月哈罗德·卡恰继任他的职务。1946年秋,该职务又由威廉·海特接替,他一直任职到1949年底联络处被常务次官处取代。常务次官处接管了联络处负责的工作,以及常务次官私人秘书负责的涉及秘密情报局及其他情报机构的所有工作。1942年初,外交部通过“为局长选派私人助理”的方式,开始派外交部代表到秘密情报局总部任职,双方因此进一步加深了联系。相继到秘密情报局任职的有帕特里克·赖利和罗伯特·塞西尔。1945年4月罗伯特·塞西尔被任命到华盛顿大使馆就职后,局长助理的职务便由秘密情报局内部人员担任,直到1946年10月局长私人随从进行改组。改组后,特伦斯·加维(曾任常务次官私人秘书)被任命为情报局局长的外交部助理。自此,秘密情报局和外交部便主要通过情报局局长的外交部助理进行联系。

    1946年初,哈罗德·卡恰拟了一份关于秘密情报局工作的文件,对战后初期情报局的情况作了非常有用的介绍。他很肯定地认为,孟西斯“正尽全力保证提供只有他才能弄到的情报”。至少卡恰相信,到1946年初,苏联已经成为最大的威胁。他的报告记录表明,这也是外交部的观点。“主要目标,当然应该是苏俄,”他写道,“苏俄控制的领域固若金汤,要突破它非常艰难。共产主义领域更大了,我们的任务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艰巨。”他认为情报用户需要注意三方面因素:“耐心、资助和利益。”需要耐心,“因为要让一个情报人员取得对方的信任,可能要花几年的时间,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取所需要的情报”。需要给予资助,“因为没有必要的资金,取得秘密情报的工作是无法进行的”。要有利益,“因为情报对情报客户是否有价值尤为重要,你得确保获得的情报正是你所需要的”。

    在这份文件中,卡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秘密情报局战后工作的重要问题,其中包括资源分配和任务分配问题。资源分配既要根据整个秘密选举的情况,也要看是无线电情报,还是人际情报。任务分配涉及军情五处的责任分担问题,以及一些特别行动的问题。卡恰首先列出了一些“秘密方式”,认为当前情报局(包括政府代码与密码学校)应组织起来,通过这些秘密方式获取情报,包括对电报的截获、电话(“绝密,不得向外交部以外人员透露的”电话)的监听,以及“特工”的报告。他指出截取通讯情报的优势在于“我们获得的是外国政府或它们的代表之间的通信实况”,而特工报告“主要涉及的是非常不同的领域,也就是那些一般人员通过普通手段很难(即便不是不可能)获得的情报”。在这里他把“共产主义活动”作为了一个例证。然后他又谈到情报机构问题,指出孟西斯“在战争末期就开始重新审查整个机构,以确保能在和平时期长时间提供所需要的情报”。但仍然存在“两大问题”:“1.如何在‘截获’的情报和特工报告之间分配经费;2.如何对情报机构进行改组,以获得和平时期所需要的特工情报。”

    卡恰知道无线电情报机构“在本质上很耗费资金,而且还不稳定”,但他也注意到所有部门“都非常希望它能继续存在,即便是不能维持战争时期的规模,至少也应当有较大规模,以保证‘硬新闻’的获取”。他报告说,孟西斯正在“重组和整顿自己的‘工厂’”,正与美国和不列颠自治领[531]“交换意见”,同时,孟西斯还获得财政部的正式批准,大部分“监听费用”都来自表决拨款。关于人际情报机构,卡恰指出,秘密情报局现在不得不把主要精力重新放在政治方面,而非战争中一直处于优势地位的军事方面。而且,秘密情报局需要进行非常大的改组,因为它在战争期间“和其他情报机构的合作过于密切,结果它的许多成员的身份都‘暴露’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维持英国特别行动处的保留职能,包括“在国内进行培训和研究工作,在国外搜集对战争中特别行动有用的情报,寻找合适的登陆地,以及确立爆破目标等”。[532]

    关于联络处新任常务次官奥姆·萨金特的工作问题,卡恰于1946年2月拟了一份函件。他在函件中证实孟西斯在忙于对“他的许多行动中的每一项行动”进行“认真、彻底的重新梳理”。他认为,这项工作“在年底之前是无法完成的”[533]。事实上,早在1945年春,孟西斯便积极响应布兰德报告,领导秘密情报委员会开始了战后情报工作计划。虽然孟西斯是委员会主席,但自1938年以来,日常工作一直是副主席莫里斯·杰夫斯负责处理。委员会其他正式成员有迪克·埃利斯、比尔·科尔多和金·菲尔比负责。这样,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便达到了平衡,既有经验丰富的老成员(杰夫斯、埃利斯和科尔多),也有相对较新的成员(菲尔比),尽管新手也许同样能完成在苏联的情报任务。

    1945年11月13日,委员会在报告中称,他们的主要目标一直是“为秘密情报局在和平时期的组织结构制定实际可行的计划,让它在危机时期能够快速发展”。这显然是基于“布兰德结论”之上的,要求情报局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同时鉴于其在战争后半期的状况,其组织结构需要简化。委员会提议秘密情报局分成四个处:情报任务处、情报搜集处、财务行政处及技术服务处。同时委员会提出最高指令,要求情报局局长必须有一名副手,该副手“应真正起到辅佐的作用……对四个处的所有工作向情报局局长负责”。该项要求所暗含的对战争时期危险做法——不时地任命只负责某领域工作的副处长、副局长或局长助理的做法——的职责很明确。此外,每一个处都由一位处长负责,四位处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组成执行委员会,联合行动。

    情报任务处“负责情报目标确定、情报质量监测及情报搜集处任务执行的管理与辅助”,同时,它还要“保持同政府代码与密码学校之间的密切联系,以保证所获情报带来最大互利”。布兰德强调,有必要增强秘密情报局与情报用户之间关于情报要求的对话。因此,秘密情报委员会提议,将情报任务处分成七个负责不同情报领域的科:政治、反情报、科学、经济、海军、陆军与空军以及协调科,协调科评估秘密情报局是否达到任务要求,是否提供了足够背景信息资料。委员会还提出,各处人员编制应有不同规模,其中反情报处(由菲尔比任处长)规模当属最大,需有十位成员。这反映了反情报处的前身的重要性,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一种普遍的观点——纳粹组织在战后将仍然是一个巨大的威胁。此外,对海外情报站“渗透性的、对抗性的和分裂性的”情报活动,及“颠覆性的政治活动”,情报任务处负责提出建议与意见。科学情报被认为尤其重要,因此它“在秘密情报局工作指令中几乎居于最优势的地位”。“虽然科学情报可能比较少”,委员会总结说,“它们仍然可能是最重要的”,而且能够感觉到“世界大多数科学秘密的发现”都“更有可能源于秘密情报局提供的信息”。因此,分配给科学处的是具体的研究与整理工作,并希望其基于战时经验与教训会有所改进与提高:“二战”时对付“高精武器”(德国V型飞弹)的专门委员会的沉痛教训,有力地证明了情报必须掌控在经过训练的小组之内。

    情报搜集部则负责“获取各种秘密情报”,承担“秘密情报局职责范围内的反情报活动”。这里“反情报活动”似乎说明军情五处与秘密情报局在职责上有所重叠,曾一度影响着情报机构之间的关系。但这也说明“反情报”这个词已经成为秘密情报局常用的一个专门术语,指对其他国家情报机构的主动出击,而不是主要目的在于防御的“反间谍活动”。这反映了秘密情报局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反情报活动”除了要保护自身的活动与安全,还要保护国家的普遍安全。委员会还计划让情报搜集部“监督与协调所有双面间谍及欺骗性间谍活动”。同时,委员会提议设立以下五个地区总监,负责秘密情报局的所有情报站及情报组织的所有活动:西欧地区总监,负责低地国家、伊比利亚半岛、德国、奥地利、瑞士、意大利,以及非洲西部、中部和南部;北部地区总监,负责斯堪的纳维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苏联;地中海东部地区总监,负责匈牙利、巴尔干半岛、土耳其,以及远至伊朗和非洲东北部的中东地区;远东及美洲地区总监,负责印度东部所有国家及西半球所有国家;情报管理研究总监,负责管理“直接由总部控制的所有特工人员”,并为其他总监“物色情报人才”。这样的安排在1945年底得以实现,只是西欧地区在1947年5月被分成了西欧东区和西欧西区。

    但有一个特别的机构仍然保持着原样,即使是情报局局长委员会最坚决最彻底的改革家们也不能动它,即特别联络控制处,由比菲·邓德代尔二战时期控制的势力团体的剩余部分组成。比菲·邓德代尔精心建构的联络网包括战前的法国情报机构和战时加入的波兰情报机构。邓德代尔位于伦敦附近的情报站实际上是独立的,其情报人员“都是会俄语的,十分专业的人员,并且他们中大多数都是俄国人”,他们的任务是搜集、整理和分发俄语资料,其中部分资料是波兰人提供的。考虑到邓德代尔在情报局中的地位,委员会即使不十分清楚他到底在干些什么,也“明白特别联络控制处与前法国情报二局之间仍然维持着某种存在已久的私人联系”,并“允许这种联系保持不被打扰,不管它是一种什么样的联系”。委员会只能间接表明,邓德代尔的组织可能最终要归新情报搜集部领导。

    另外两个部主要负责为秘密情报局的“核心事业”提供行政和技术上的支持。财务行政部部长的职责之一是对情报人员进行培训。委员会向秘密情报局提出了一条革命性的建议,“战后情报机构应当设立培训处”。就培训问题,包括对情报局新成员进行的“情报官初期培训”,对“总部及海外情报站的情报官”进行的每年一次的“高级技术培训”,以及“情报秘书培训”,委员会都提出很具体的建议。其潜在目的在于,使秘密情报局在武装力量和所承担的使命方面与目前的培训活动保持一致。“情报机构的一贯做法,”他们强调说,“实际也是大多数商业机构的一贯做法,是让其身居要职的所有成员首先熟悉与他们工作相关的所有部门的情况。相信这种做法也同样适合我们的情况。”“高级技术培训”主要是针对秘密情报局的情报官,但也适用于特工人员,甚至可以在海外情报站实行。培训的内容包括隐显墨水、字母代码、显微摄影、无线电通讯、间谍情报技术,以及“最先进的隐藏技术与手段、文件复制及特殊的小设备”。

    财务行政部另一个需要整改的地方是中央档案馆。“二战”初期,档案馆因安全原因搬到了圣奥尔本斯;不到一年之后,总部回到伦敦时,又把它搬回了原处。但它在战争中不可避免地不断扩大,规模达到了战前(六位工作人员)的十几倍。而且,从圣奥尔本斯往伦敦运送档案很不方便,十分费时,于是总部之下的机构便开始有了自己独立的档案系统。十分重要的“中心人物参考索引”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作为寻找可能联络人与特工的手段,该索引在战争末期时已经非常不可靠,以至于——正如后来秘密情报局报告所评论的那样——情报局需要“严重地依赖军情五处的相对全面的索引”。中央档案馆回到伦敦百老汇大街后,便开始努力重建情报局档案及重要人物档案。虽然档案馆做了一些整改,但在整个40年代它的人员编制一直不够。情报局安全问题也有同样的问题。1945年11月,孟西斯任命战争期间第五处和第九处的一把手瓦伦丁·维维安为自己的安全策略顾问,代号为“A.S.P.”。将情报局安全建立于一定的根据之上,是非常重要的一大进步,尽管刚开始时维维安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机构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过,情况后来得到了改观,1947年2月,维维安被任命为安全督察官,并有了辅助自己的参谋军官。

    兼并特别行动处

    秘密情报委员会提议设立的第四个处是技术服务处,它的职责是保证秘密情报局“在截取情报或进行情报通讯时,能熟练运用任何所需要的技术设备与手段”。同时,委员会正认真考虑将特别行动处并入秘密情报局的事宜。就技术要求问题成立了专门小组委员会,由特别行动处和陆军部的代表组成,空军准将杰克·伊斯顿任会长。杰克·伊斯顿在战争期间一直为空军情报处服务,1945年8月进入秘密情报局,11月被任命为局长助理。现在的问题是,秘密情报局提出的要求几乎都和情报通讯问题有关,而特别行动处的要求主要集中于技术设备的改进与提高。面对这样的情况,伊斯顿的小组委员会只能尽力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合理调整,并作出实际而经济的安排。他们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各自建立了一个工作坊,一个主要负责情报通讯问题,另一个则主要负责武器及类似的技术设备问题。按《布兰德报告》的提议,建立工作坊所需要的大部分经费,分别由外交部公开表决拨款,及供给部按期拨款。1946年,在甘比尔——帕里的第八处诞生了一个新的机构——外交无线情报处,处于外交部直接领导之下,全面负责政府的安全通信需求,从而节省了进一步的秘密表决拨款的开支。

    到1945年11月情报局局长委员会进行汇报时,特别行动处的命运便已确定。1945年5月,特别行动处的上级部门经济作战处被撤销,这之后特别行动处一直致力于独立职能的创建。卡文迪什——本廷克毫不留情地指出,科林·格宾斯(1943年9月继任查尔斯·汉布罗的职务)“认为自己应无限期地任特别行动处处长,职务与秘密情报局局长相当,位居英国情报局总局长之下”。但外交部坚持特别行动处归属秘密情报局。卡多根告知贝文,“很重要的是”,此后应由孟西斯同时任这两个部门的领导职务。贝文表示赞同,并把此事交由艾德礼处理。1945年8月23日,艾德礼宣布“只能由一个人来领导,那便是C”。11月,依照卡文迪什——本廷克任主席的专门委员会(委员有孟西斯、格宾斯和其他情报部门的代表)的提议,参谋长委员会对大大缩减的特别行动处的计划及培训职能作出限制性规定。特别行动处应保留一个核心机构,该机构应保持“恰当的秘密联系”,掌握“关于重要目标的最新情况”,并且“在战争爆发时,应立即改变有效通讯方式”。特别行动处希望能在德国和奥地利占领区发挥积极作用,以打击纳粹的再次抬头,以及应对可能来自苏联的威胁,但这没有得到外交部奥姆·萨金特爵士的支持。“这一切对我来说似乎太危险了”,奥姆·萨金特爵士在11月28日会议记录中写道,当时仍普遍希望(结果证明,这是十分不现实的),在战争中与苏联的联盟能以某种方式持续下去。“在这个国家,让特别行动处在和平时期维持一个机构,该机构能在战争时迅速而有效地扩大,这是一回事;在目前的情况下,让其从事反对苏俄或其他任何友好国家的活动,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但要采取某种这样的行动在某些情况下就将“完全是时候了”,那就是当政府“决心备战,打击苏俄时,在这个时候,如果确实有地方让特别行动处采取其在上一场战争中使用的效果并不可靠的手段”。他称特别行动处在德国打击纳粹顽固分子的行动应是“秘密警察”的行动,是“危险而易激起怨恨的任务”,特别行动处没有足够的装备,其成立的初衷也不是为了执行这样的任务。[534]

    秘密情报局对特别行动处的合并,表明外交部对海外秘密行动控制权的主张进程进入了新的阶段,孟西斯显然对此完全赞同,这在其草拟的“给秘密情报局局长的重要指令”中能够得到证实,1946年1月他将这份指令呈递给哈罗德·卡恰。事实上,孟西斯能将自己的职权范围写下来,表明他对自己政治主人的要求很敏感,同时也证明二者之间已经建立了相互高度信任的关系。

    [孟西斯草拟指令中陈述道]在和平时期,基于政治以及经济原因,非常重要的是将特别行动处国内机构缩减到一个较小的规模,在没有外交部授权时,特别行动处不得在国外开展任何行动或准备性工作。惟一可以例外的是在中东和印度的某些经过专门授权的活动……特别行动处与秘密情报局将组成一个统一的特情局,由您控制与管理。

    1946年2月2日,卡恰对这份指令表示赞同,认为它不仅反映了“参谋部的决定”,而且“非常符合外交部的要求”。1946年3月发给全世界英国外交代表的通函中拟定,自此以后,将“只有一个特情局”,“局长在各国的代表”将“只负责在该国的事务”。特情局“在没有得到外交部许可时,不得从事除获取情报之外的任何活动。尤其是为抵抗活动而进行的秘密招募,已经被禁止了”。[535]

    合并特别行动处的工作持续了几年时间。这项工作的浩大可以用这样一个事实来说明:1946年至1947年,秘密情报局的秘密表决拨款大约是175万英镑,而用于特别行动的拨款便占50万英镑,超过了拨给军情五处的全部款项(32.5万英镑)[536]。而且,除了特别行动之外,特别行动处还在技术能力和培训技能方面为二战后的秘密情报局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技术研究和开发方面,建立了两个部门,一个是基于特别行动处的强项而建立的,比如蓄意破坏、爆炸、保险熔丝、武器及各种化工任务等方面;另一个则借鉴甘比尔——帕里第八处的经验,致力于通讯及电子开发。但特别行动处留下的最大财富在于培训方面,其发展基础比秘密情报局深厚广泛得多。特别行动处培训与发展部的大部分都纳入了秘密情报局,到40年代末其培训对象不仅包括军官,还包括大臣和特工,他们可能学习如何通过海陆空(包括使用热气球)等方式“秘密”跨越边境。在向参谋部汇报1946年上半年特别行动进展情况时,孟西斯表示希望“所有联合特情局的成员”都将“在未来的两年内接受培训”。他强调说,“军官将既要接受特别行动方面的培训,也要接受秘密情报方面的培训”,这样他们才“有能力承担这两类工作中的任何一种”。但事实上,培训工作的进展并没有孟西斯所预期的那样快。到1947年中,参加特别行动课程学习的军官还不到四十人,虽然秘密情报局刚招募的所有新手(1946年有100名新手)在学习新开设的“基础课程”时,都接受了“关于特别行动工作性质及要求的短期培训”。

    秘密情报局对特别行动处的合并,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赞同。1946年至1948年任帝国总参谋长的陆军元帅蒙哥马利勋爵,对特别行动处独立职能的丧失表示非常遗憾,并试图对整个特别行动处与秘密情报局问题进行重新思考与处理。1946年11月,在共议希腊(英军正援助希腊内战中反共产主义方)与土耳其的重要性地位时,蒙哥马利勋爵对参谋长委员会称,“在土耳其的特别行动将证明是十分有价值的”,并说服委员会“重新考虑特别行动处机构的控制权及职责问题”。次年3月,他开始努力将整个特情部门(包括特别行动处和秘密情报局)的责任权从外交部移交至国防部。他认为,“和平时期采用的管理系统,应尽可能的与战争时期所需要的管理系统保持一致”;作为推进英国政策的手段,特别行动的使用“不容忽视”;“目前所有工作的重点”都在秘密情报上,在外交部掌握着控制权的情况下,“要充分运用实现英国利益所需要的‘无法公开承认’的行动”,是“没有可能性的”。而且,国防部已经负责着三军几个组织,如果它来接管秘密情报局,“外交部将不用再担负令人尴尬的职责:批准‘无法公开承认’的行动的职责”[537]。但这样慷慨的提议既没有给秘密情报局带来什么影响,也没能让外交部有什么改变。虽然蒙哥马利说服参谋长委员会支持他的建议,但是他想把秘密情报局从外交部挖走的努力很快便以失败而告终。作为帝国总参谋长,蒙哥马利是不成功的。不管他在战场上是怎样叱咤风云,他在伦敦“权力走廊”(指上层权力中心)总是空谈理论,而且粗鲁莽撞、盛气凌人,根本比不上白厅诸如孟西斯一类的老将,相比之下,他们采取的方式与手段则更加巧妙,更加温和。

    这并不是孟西斯在某个熟悉的官场表演中比蒙哥马利技高一筹的事,很明显,不仅是外交部,事实上国防部也很不希望改变秘密情报局目前的状况。1947年6月,国防部长A.V.亚历山大对参谋部称,将秘密情报局转由国防部接管是“很不现实的政治活动”。“即使外交大臣有意于此,”他补充道,“我也不同意让国防部接管秘密情报局,更何况他对此也并不赞同。”[538]

    管理情报局

    由于一些重要行政档案的缺失,“二战”期间及“二战”后初期,秘密情报局的机构重建工作遇到很大的障碍。比如,1942年春,来自三军的副局长就职后,便组成了由局长助理克劳德·丹齐任主席的副局长委员会(该委员会似乎相当于一个执行委员会)。有证据表明,此委员会所召开的会议仅有一些程序记录,档案馆中找不到任何一次具体会议的完整记录,更找不到所有会议的整套详细记录(不知曾经是否有过)。局长重组委员会提议情报局进行了体制改革,新体制下,从1945年11月开始,每周召开一次“部长周会”,同时情报搜集部部长定期召开其地区总监会议,会议讨论的事宜涉及较广的范围,包括行政管理、财政、招新、人事、培训及情报要求等。由于此前没有任何部长会议记录,这些周会及例会的会议记录便成了“二战”后关于秘密情报局的主要资料。1947年1月,地方情报负责人会议被秘密情报局副局长情报搜集会议取代,但其处理的事务范围大多保持不变。[539]

    局长重组委员会1945年11月提议创建的体制,在1946年被战后情报机构广泛采纳。1946年春,任命了作战计划处处长,克劳德·丹齐任处长的任务处也得以创建,同时已有的一些情报传递部门被冠以“R”处[540]的称号。1948年成立了联络处,即R.8,其主要任务是处理与秘密情报局情报搜集方的关系,以及与政府代码与密码学校之间的关系。反情报处R.5(该处接管了战时的第五处和第九处)被分成了两个部门:一个是R.5/情,主要负责反情报方面的工作;一个是R.5/共,主要负责共产主义方面的工作,这说明苏联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目标。1947年1月,副局长约翰·“辛巴德”·辛克莱开始直接负责情报搜集部的工作,他任命了三位总监:欧洲总监,负责北欧及西欧地区;中东总监,负责地中海、巴尔干及中东地区;太平洋总监,负责远东及美洲地区,尽管迪克·埃利斯仍称自己为远东地区总监,他自1947年5月一直任该职务。肯尼斯·科恩在1944年初期任西欧总监,现任欧洲总监,约翰·梯格任中东总监。职位大致相当的还有特殊联络总监邓德代尔及情报搜集调研新总监,该新总监还建立了一家合法公司,为其行动提供商业掩护。

    但是,总部的战后重组工作没能圆满解决情报任务部与情报搜集部之间固有的矛盾,前者组织是基于全世界的,而后者则基于具体的地区。正如辛克莱1949年3月所评述的那样,这是两个极端,一个是“情报站控制”,一个是“情报目标控制”。如果严格地使用“站控制”,总监及其情报搜集人员也许就会忽视“在英格兰,自己身旁便有特工的可能性”,也不会注意到“其他总监也许正在自己的区域活动”。但如果严格地使用“目标控制”,将“要么引起情报站不可协调的混乱,要么给总部带来麻烦”(当然,可能二者兼具)。“二战”期间便发生了几例情报目标遭到偏远地区情报站攻击的事件,当时秘密情报局所能搜集到的关于日本的情报很少,且大多来自世界各地的外交使馆。“站”与“目标”之间的紧张关系,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管理着大英联邦特工的情报搜集调研部的存在,与邓德代尔特殊联络控制网的存在,很明显是不太协调的。1948年10月,情报搜集调研总监对秘密情报局副局长情报搜集会议称,虽然他的一些海外英国特工(他们大多以经商为掩护)愿意在秘密情报局当地代表的手下工作,但其他工作小组或个人则“不愿意行动,除非其所有联络都直接源于大英联邦”。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只能“如实告知相关总监”。对意欲“派线人到其他总监领域的总监”,也同样要随时提醒他。同时辛克莱还规定,在这些情况下,总监们(包括情报管理研究总监及邓德代尔)应该互相告知彼此所负责地区的任何项目。在意见不和之时,辛克莱将自己做最后决定。

    秘密情报局管理规范及流程的现代化增强了其官僚化程度。“二战”以来,辛克莱上将及其同事们曾经享有的更加随便的氛围,在情报局里再也没有了。由于机构十分庞大(“二战”后情报局的规模是“二战”前的十倍),日常文书工作及合理的办公程序对其有效运转尤为重要。到40年代末,外交部正式批准的取得情报站详细指令的起草,定期的系统化培训,对用户部定期反馈的密切关注等,都成了例行公事。1946年5月,伦敦在向中东情报站作指示时提出,后来者应将在特工的管理及谍报活动中“所获得的经验”不定期地汇报给总部,这于他们自身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这样的经验对培训部“有着巨大的价值”。鉴于当时艰难的财政状况,伦敦指出,“虽然在战争期间,对秘密情报局合理目标所需经费没有作限制,但从现在开始,这必须经过十分严格的审查”。他们还指示,由于情报局可支配的资源很有限,将来的财政预算将“需要更加周到而严密地考虑”。同时,为了系统地了解秘密情报局对用户部门的服务情况,情报报告送出时将附上一张“质量评价表”,由用户对该报告打出从A到D的等级。但是,跟业绩表现评价体系常出现的情况一样,该衡量标准本身也成了应对的目标。据发现,情报站有时拣容易的任务以获得评价A,这对完成更困难、更重要的情报任务的努力有很不好的影响,而用户部的做法更助长了这种趋势:因大量需求这种比较低档一些的情报,便打A以刺激这类情报报告的不断供给。因此,初衷本很良好的体系,却并没有产生期望中的效果。

    依然如昔的财政照顾,支撑着情报局在40年代末的所有活动。孟西斯相信,自己在和平时期给秘密情报局的首笔拨款足够其开销,但随着英国开始财政紧缩,所有的拨款都被削减了,而且任何花销都要经过严密的审查。在旧体系下,局长本人或“出纳”赛克斯亲自审查并批准包括小笔费用的所有花销,但该体系没有维持到战争结束。1946年1月,在局长重组委员会的推荐下,一空军部长官(曾是兰开夏郡板球队员)被任命为财务与行政处长,便逐渐开始采用新行政事务程序及财务体制。这需要一个过程,但1949年11月,辛巴德·辛克莱向其情报搜集会议汇报。此后,财务与行政处将“在每月结束后”向地区总监提供其负责地区的经费月开支报告。情报站账目将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同时总监接到严格指令,他们“在没有征求情报局副局长委员会的意见时,开支绝不可以超过预算拨款”。但是,旧习惯不容易改掉。当月,埃利斯(远东总监)汇报,“远东提议,通过销售海关没收的鸦片的方式筹集资金”。埃利斯称这种做法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鸦片交易的道德问题”及“该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问题”。鉴于此,他对“远东”的提议提出了反对意见,非常合乎情理的理由是“那样做将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其代价是情报搜集工作将受到很大影响”;同时,他还提出一个让人有些吃惊的理由(不过这也许只是个玩笑),即“那样的话,我们可能不得不跟无赖或什么让人讨厌的家伙打交道”。但他的同事们基本上不反对,他们认为“有时候通过非正常手段筹集资金,是合理的”,但也要看是什么具体情况。“二战”后的秘密情报局,不仅可用资金减少了,而且任何筹钱方式都要经过外交部比以前更为严格的审查。

    与军情五处的关系

    1946年至1950年,孟西斯与军情五处处长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对双方情报机构的职责问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军情五处主要负责联合王国国内以及英国海外领土的安全情报;而秘密情报局则主要负责在英国领土之外搜集情报。事实上,这两个情报机构之间的界限并不分明,二者就各自所负责的区域问题总是争论不休。“二战”期间,由于一些机构的活动,比如保安执行处、纽约英国安全协调处、中东安全情报处、远东安全情报处等的活动,军情五处与秘密情报局之间的区别变得尤为模糊。军情五处加强了海外代理,尤其加强了有广泛英国驻军的中东地区的代理。到1944年,陆军总司令部在中东的反间谍与安全组织,即中东安全情报处,与印度、阿尔及利亚及意大利都有联系。1945年以后,英国减少了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活动,同时殖民地独立问题让英国遭遇到来自国内与国外(主要来自美国)的双重压力,因此什么是国内情报、什么是国外情报的问题,便越来越难以回答。

    秘密情报局与军情五处的矛盾在中东地区尤为严重。在该地区,中东安全情报处与许多国家都有联系。1947年1月,于1946年春由艾德礼任命为军情五处处长的珀西·西利托爵士致函外交部,称中东安全情报处应维持下去。威廉·海特认为,西利托的目标是“在中东地区建立长久的军情五处组织,同时压制秘密情报局在该地区的组织”。海特称,既然秘密情报局“负责该地区的时间更长,所承担的职责也更加重大”,军情五处“应该只负责在巴勒斯坦(仍是英国一自治领)的活动,其他地方应由秘密情报局局长负责。同时,局长应派一名代表到耶路撒冷,以保持与军情五处的联系”。孟西斯也认为西利托有很大的野心,称“他(西利托)这个观点就意味着,只能有一个由他控制的情报局”。他还断然指出,这个提议“已经被范德雷特·斯图尔特爵士拒绝了”。“而且,”孟西斯最后一句话很尖刻,“我不得不认为,安全局应将其精力放在自己在巴勒斯坦所面临的问题上,对其是否在该国采取了许多有效行动以打击共产主义渗透,我表示怀疑。”[541]争吵沸沸扬扬地持续了近两年。1948年底,西利托将自己的事情反映给英国财政部常务次官爱德华·布里奇斯。“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他写道,“分配给秘密情报局的安全任务不够明确,与我处任务有重叠。”对照整理的失败,及“无法控制、毫无系统的重复”,产生着“对国家安全不利的影响”,同时“也是对人力的浪费”。财政部另一官员艾恩·唐纳森对此根本不相信。他在会议记录中写道,“问题的根源在于军情五处和秘密情报局之间存在已久的敌对情绪,这让双方不愿交流信息,完全处于不合作状态”。西利托应该知道,自己“对任何无论会在什么地方进行的颠覆性活动问题,都不可能获得彻底的、毫无争议的授权”,因为这“会妨碍外交部对军事情报的鉴定,该鉴定工作由秘密情报局负责,而且必须长期由其负责”。[542]

    但孟西斯与西利托还是成功地解决了双方的争端。1948年圣诞节前,西利托在孟西斯的俱乐部与之共进了一次午餐。之后,西利托对布里奇斯称,“秘密情报局与军情五处之间的氛围已经彻底改变了”。孟西斯提议组建一个联合工作组,“因为双方尚有需要沟通之处,而且由于孟西斯是个敏锐的猎人,他们有时应该能够将狐狸追赶过边界,进入另一个猎人的领域”。唐纳森强调,“我希望此圣诞精神将对猎人们有所激励”[543]。很明显,它确实起到了激励作用。1949年上半年,工作组在会晤后商定,两个情报局“都不承担在英国(包括英联邦)领土搜集第一手情报的责任”。到7月4日,签订了一份共同的“协议备忘录”。备忘录设想,双方最终将共享在伦敦的总部,到时对共产主义与敌方情报机构的核定工作,将尽可能地与经济可能会实现的任何重叠区结合在一起,包括双方档案室。只有秘密情报局才能在国外雇用秘密特工,但军情五处“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向外交部提出申请,以获得在某外国保留一个联络官的批准。不过,这样的联络通常要通过秘密情报局进行。军情五处同意“在宪法许可的范围内,利用本处可用资源,代表秘密情报局或与秘密情报局共同努力,在英国领土上搜集第一手情报”,同时它还为双方共同执行任务进行了特别联络安排。在秘密情报局一方,这些事宜则主要由情报搜集调研总监负责处理。

    秘密情报局与军情五处签订协议后,1949年2月继萨金特任外交部常务次官的威廉·斯特朗爵士致函孟西斯,询问协议的执行情况。考虑到政府的所有工作重点都在经济上,斯特朗很肯定地认为,孟西斯“一定会牢记,在这样的艰难时期,国外特工应该仅限于必要的范围之内,应考虑是否必要而非是否合意”。1949年9月,西利托提出,中东安全情报处将关闭在希腊、黎巴嫩、阿曼、土耳其及伊朗的站点,这些地方将交由秘密情报局负责;但同时,它将继续在伊拉克活动,因为“外交部特地要求他(西利托)与伊拉克石油公司进行谈判,希望对它们的安全问题进行一些监管”。同时,西利托还提议中东安全情报处移交其埃及秘密特工。除了希腊,孟西斯对这些安排表示赞同。他称,秘密情报局不可能接管中东安全情报处在希腊的所有工作,因为那里仍驻有英国军队(接近1950年1月)[544]。实际上,与秘密情报局和特别行动处在“二战”中的情况十分相似,秘密情报局与军情五处之间的关系很融洽。1947年4月,孟西斯十分肯定地告知海特,“无论是在战争中,还是战争结束以来”,秘密情报局与安全局之间的“合作非常愉快”,双方在“令人满意的、友好的氛围中”进行着信息交流。他强调,“在过去的一年”,中东安全情报处与秘密情报局的代表,“经常利用各自已获得的情报,齐心协力地为中东联合情报委员会撰写文件资料”。[545]

    就“英国领土”与“外国领土”,以及秘密情报局在其中所承担的职责问题,英属印度问题非常特殊。到1947年初,印度有了明显的独立倾向(8月15日,印巴分治,印度独立),秘密情报局开始考虑如何为未来的情报任务做必要的安排。1947年1月1日,军情五处、秘密情报局、印度事务部情报机构及印度政治情报署的代表们召开了会议,专门商议此事。就安全问题,会议希望军情五处与印度某个安全机构建立恰当的联络关系。关于秘密情报局的问题,会议认为,即使独立的印度政府“愿意很友好地与之保持联系,由于低效率或无利可图等原因,它也不可能提供英联邦王国政府所需要的所有情报信息”。因此建议秘密情报局在独立后的印度建立一个秘密机构。孟西斯1947年1月向海特解释,此秘密机构将接管目前由印度政治情报署负责的部分工作,包括印度本身及其邻国的情报任务。这些国家“无一例外地要么与苏联相邻,要么已成为或可能成为苏联渗透的目标”。外交部奥布里·哈尔福德接受了此建议,他认为“明智的做法是要考虑到最糟糕的情况,即印度政府可能不愿意与我们的情报机构合作,或者即使他们愿意,也是完全不可靠的”。哈尔福德还称,“即使印度取得了自治领的地位,它也不可能与加拿大或澳大利亚相提并论”。[546]

    1947年春,印度事务部常务次官戴维·蒙蒂斯就将来与印度的情报联络问题作出指示,提出将印度政治情报署并入军情五处,合并后的五处仍然继续与将在印度进行秘密活动的秘密情报局进行合作。蒙蒂斯在将此指示送达在德里的高级专员特伦斯·肖恩爵士时强调,“理论上讲,秘密情报局不能在英联邦的领土内进行情报活动。但我们认为,为此目的,我们应该明智地将印度视为外国”。由于与军情五处1946年指示背道而驰,这必须获得首相的批准。1947年3月,蒙蒂斯指示获得了首相的正式批准。8月,孟西斯在印度的新秘密情报站建立,他挑选了一个曾做过印度警察的人任该情报站负责人。虽然此人是以“经济顾问”的身份任职的,但肖恩认为他做过安全官员,必然有太多的人知晓,因此反对这个决定,但孟西斯仍然坚持,最后肖恩做出让步,但他告诫外交部,如果以后出什么岔子,“可别忘了我对此事是很不情愿的”。[547]

    后来的确出了问题。1948年3月,迪克·埃利斯向情报搜集会议汇报,此长官的德里情报局背景日益显露出来,在政治上十分危险。而且他准备回家休假,“很有可能就不再回来了”。埃利斯认为,这可能意味着他将“放弃常驻代表的职务,开始进入共产主义代表的行列”。同年底,阿奇博尔德·奈将军被任命为印度高级专员。他认为,秘密情报局在德里的站点是完全不必要的,已有的军情五处安全联络站能够满足英国的情报需求。此事再次向首相请示,这一次,首相决定要秘密情报局在1948年底前彻底撤出印度。这个决定开创了有名的“艾德礼主义”的先例。英联邦关系办公室(1947年7月取代英国自治领部)认为,艾德礼就印度问题的指示建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即在没有得到政府批准的情况下,秘密情报局不能在英联邦任何国家进行任何搜集情报的活动,这得到了军情五处的理解与支持。对白人自治领而言,比如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外国情报机构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1948年决定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对于在亚洲(及后来非洲)刚独立的前殖民地而言,此“主义”会阻碍秘密情报局的行动,尤其会阻碍其反对已经威胁到全世界的共产主义行动。

    情报局招新及其状况

    按《布兰德报告》的建议,40年代中期,情报局在招新方面及其他各方面条件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神秘的情报世界也被带入了现代行政事务领域。其标志是新财务行政处处长的上任。该部长虽然是财政方面的专家,但他的管理体制使秘密情报局开始成为一个文职服务部门,这跟之前部队式的管理与标准完全不一样。同样是遵照布兰德建议(在这件事上,远在其他政府部门之前),1946年5月,地方总监被要求“考虑在什么地方,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可以任命一些女性长官”[548]。情报搜集处长告知他们,“目前有几位可以任职的女士,但原则是,应当根据她们的资历与经验安排适合她们的职务”。同年底,他规定女性“应该与男长官在同一条战线上工作,也就是说,她们也应该能够被派往国外情报站”。虽然“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女长官最终不能成为代表……这将是一个例外而不是一个规定”。但他发现,目前有一个“小情报站”,自1946年5月以来,一直是一位女长官在负责。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样的职务任命需要获得外交部的批准。1949年4月,秘密情报局为中东情报站一女长官申请经费,却遭到外交部拒绝。战后几年时间,国内一直缺乏训练有素的秘书,情报局便在贝尔格维亚开了一家青年旅社,“在伦敦没有住处的年轻女孩花很少的钱便可住在这里”,这样就部分地解决了缺乏秘书的问题。

    1948年,招聘处成立(因清楚地认识到需要争夺人才)。第二年文职人员选拔委员会介入,以协助寻找优秀人才。1948年1月,上级指示,招聘处需要寻找的人才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普通情报官”,他们应该“富有个性,正直诚信,充满智慧,并且有想象力,会使用巧妙的计策”。这很明显遵循了布兰德建议,即秘密情报局“应该培训一批比目前人员更加优秀的多面手”,同时也反映了情报局局长委员会的观点,即“将来秘密情报局负责搜集情报的长官,必须能够胜任情报机构任何部门的任务”[549]。第二类是“非官方助理”,他们将在掩护下工作,他们应该是“比较冷酷的人,正直与智慧对他们虽然也重要,但并非绝对必要”。第三类是“为了临时的特殊目的而聘的短期人员”。

    据一位1947年进入秘密情报局的长官回忆,整个招募过程实际上既是正式的,也是非正式的。二战中,他服役于禁卫军,军衔至少校,退役后自行经商一年半,然后他开始考虑是否能在外交部门谋一个职位。他的一个朋友告诉他,“外交部一个特殊部门正在招新”,他表示自己很有意向。便有一个人两次将他带到圣詹姆斯大街的布德尔俱乐部共进午餐,并向他询问关于他生活及背景方面的信息。通过这一关后,他又在陆军部接受了一个叫“康诺利小姐”的深入询问。然后,他接受了由经济情报任务处处长任主席的五人委员会的面试,“我被问了许多问题,但是对所应聘部门的信息,我一无所知”。一周后,他接到被录用的通知,并让他到百老汇秘密情报局总部报到。

    在考查拟聘人员的同时对其进行掩护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题。1947年2月,在学习完“秘书及海外基本课程”后,一位女学生抱怨道,“第一次面试时”,她便“被录用,即刻到海外任职,但地点不明,薪水不明”,只被告知“这份工作很有趣”。她说“父母自然不会同意她接受如此不清楚的工作”,现在她怎样向他们解释都没有用。父母不明白,“为什么在她参加第一次面试时,他们没有像普通商贸公司那样,向她详细说明这份工作到底是做什么”。时任特情局安全处处长的维维安对问题做了简要说明,“我们考查的男女,也许永远不会成为秘密情报局的成员,但是我们必须为他们提供足够信息,以让他们知道是否愿意加入我们,同时也让我们知道是否希望他们加入我们”。问题并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尽管文职人员选拔委员会也介入了招募过程,维维安希望被拟录人员将会得到外交部联络处(或某个类似的部门)的考查确认。更重要的是,他认为特情局“应该抛却种种很不专业的、相互矛盾的小花招,我们过去被迫采取这些小花招,是因为外交部不愿公开承认与我们有任何关系,而且,这样的花招更多的是暴露我们,同时置外交部于尴尬的境地,而非弄清什么事实真相”。

    但是,特情局仍然没有得到正式承认,招聘处不得不继续尽可能地掩藏真相。不同的候选人被告知不同的信息,这些信息都不可靠,比如称这个部门“与部队有紧密的联系”,或者说它“是一个海外文职部门……主要归外交部管”,但现在又成了“国防部的一个部门”。一个被成功录用的候选人,讲述了选拔过程与他最后身份的隐藏之间是如何同步进行的(他很自然地将此告诉了自己的家人)。他收到的第一封函件来自“政府通信局”(秘密情报局1946年2月一次会议称,这个伪装名字“陈腐而不适应和平时代的新情况”)。面试委员会里有部队的军官,这让接受一份与外交部有关的工作变得很困难。“直到最后阶段(已经签约后)”,他写道,“候选人才被告知全部真相”,以及对外应该怎样“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与此同时,一个让人怀疑(同时又精确得危险的)说法便传开了。”当他的表面身份最后被提出“考虑”时,结果是令人尴尬的:“为什么‘小小’一个护照管理官(我的表面身份),却要经过如此复杂的选拔过程呢?”最后他说,“要糊弄过一个会动点脑筋的人,还是很困难的”。

    工作条件也现代化了。在新的评价体系下,是比较丰厚的薪水(高于外交部平均薪水,虽然男女同酬还得等一些时间),而且内部还有准备基金。1946年,对精通外语的人员还额外发放奖金。薪酬是免税的,由特情局长根据个人私人收入及部队津贴(如果有的话)决定,不得向任何人谈及。布兰德报告还建议实行与薪水及服务时间长短挂钩的养老金计划,但这会带来更多的问题。1943年以来,秘密情报局超过60岁的雇员都可以领一笔养老金,这笔费用来自秘密表决拨款的专门基金。1946年,财政部曾考虑按行政部门的模式设立养老金基金,但是很快便没再议(因为“我们实际上是在没有议会授权的情况下,便将养老金事宜交由财政部负责”)。要实行计划又要保密,确实太困难了,1946年10月,爱德华·布里奇斯爵士决定“我们应该保持目前的状态,承担一切可能的风险,从秘密表决拨款中争取这笔养老金。”[550]

    1946年情报官年度报告提出,秘密情报局评估标准应和政府其他部门及部队的标准保持一致,包括这样一些问题:“基本表现”,专业能力及心智能力,语言能力,以及“是否建议晋升”。情报局同时开始考虑其成员的福利问题。百老汇大楼的底楼成为他们午餐的地方,有午餐补贴。虽然便宜,但“太简单了,而且环境也很不理想”。对一些人来说,这显然是不够的,正如1946年9月孟西斯汇报,他已经注意到“一小部分情报官……似乎将其午餐时间延长了,超过了规定的一小时(这时间已经够长了)”。情报官们被提醒,“绝对不应该因为工作以外的事情而延长午餐时间”。鉴于“情报官”与“其他层次的人员”是有区别的,从1948年开始,情报局资深成员可以“在更有益于健康的、有女招待服务的(当然也更贵)百老汇俱乐部享受午餐”。该俱乐部设在总部大楼里,类似高级公共休息室,同事们可以在这里比较自由地谈论情报局的工作事宜。对年轻的情报官来说,受邀成为俱乐部“晚会成员”是莫大的荣幸,因为这样他们可以在非正式的场合见到他们的资深前辈。但即使是在百老汇,也必须注意安全问题。1947年11月,辛克莱提醒情报官“不应在通信员等面前,或在电梯、过道等处,或在倒废纸篓的时间等,谈论秘密事宜”。

    搬新总部大楼的事一直未定,因此,战后情报局的许多改革事宜都搁置了下来。1926年以来,总部大楼一直位于百老汇,这里拥挤不堪。而且情报局的各部门分得很散,在伦敦及其他一些地方的好多大楼里都有。百老汇逐渐成为秘密情报局的代名词,这让一些部门尤其是联络处,非常担心安全问题。比如,据报道,1944年5月,开罗的战略情报处及特别行动处的情报官,“都称秘密情报局为‘百老汇’”。此后,上级指示,情报官“应该称此机构为‘C’,而绝不是百老汇、秘密情报局或任何其他称呼”。1945年10月,情报搜集处处长称,“‘百老汇’这个词在各情报机构与总部之间的电话通话中的使用频率如此之高,让他觉得非常吃惊”,他认为这是“十分不安全的”。

    情报局局长委员会指出,目前这个地方“让人非常不满意”,并开始考虑新总部大楼的问题,秘密情报局及政府代码与密码学校都将入驻该新大楼。委员会以“非常不现实”为由拒绝了这样一条建议:秘密情报局“应该位于农村”,比如伦敦北部的伊士各,政府代码与密码学校于1946年从布莱奇利庄园搬至于此。委员会从工程部获悉,白厅的任何新大楼的竣工使用都需要至少五年时间,便告知孟西斯“需要采取最积极、最主动的措施”。和许多其他人员一样,孟西斯对老地方非常有感情,因此对搬出百老汇的事并不热心。但是,1949年,工程部在威斯敏斯特的马沙姆大街找到一块地用以修建总部大楼,大楼将专门为秘密情报局和军情五处而建,军情五处是主动申请要入驻该大楼的。之后修建工程便开始了,但后来因为政府建筑一律被冻结,工程被停止了,两个情报机构只好各自做安排。秘密情报局一直没有新的总部大楼,直到1964年,才搬入伦敦朗伯斯区的世纪大楼。

    技术开发

    “二战”后,秘密情报局的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主要有两个部门。特别行动处技术开发团队加入秘密情报局,组成了培训与开发部;同时特别行动处在斯蒂文尼奇的第十二站,由于有非常丰富的战争经验,主要负责各种秘密设备及特别行动所需物品,比如蓄意破坏、爆炸、保险熔丝、药品,及各种化工任务。秘密情报局在战争期间的技术部并入了政府通信中心,主要负责无线通信及电子开发。该通信中心同时还负责外交部的安全通信,因此它既归秘密情报局管,也归外交部管。由于两个部门都承担着十分重要的支柱性职责,绝不只是秘密情报局,它们的资金来源于公开表决拨款(这也是布兰德报告所希望的)。对材料与设备的管理,与对其进行研究及开发是同等重要的,包括对交通设备的管理。一个非常有经验的陆军军需处上校,代号为Q,被派来负责这方面的事务。Q处还接管了照相复制及培训处,该处设在百老汇,旁边是“二战”前就已经存在的打印及复印部。

    1947年9月开始,培训与开发部发出一系列“开发简讯”,以告诉同仁们他们的工作情况。第一条简讯宣布,“培训与开发部的开发任务是为特别行动研制设备。比如我们需要一种特别的消声武器,但我们不必研究枪或消声器。这个工作由研究部门来做。不过,我们需要他们的枪和消声器,以改装成适合我们特殊需要的东西”。目前正处于调研中的“五条主线”,可以说明我们的设备可以完成些什么任务(这可能也包括秘密情报局的行动)。第一,“能够增加企业盗窃人员安全性的装置”。红外线设备太重,因此目前正在研制一种能够照射出“深红光线”的手电筒。第二,“能不出所料地致人昏迷的药剂或药片”,要记住“对不同的人用量不一样”。第三,“打开保险柜的方法”,对此专家认为“并非没有希望”。他们正在试验使用电子设备,“而不是用手或砂纸,因为这绝不是什么‘找到口子’的有效方法”。第四,“使用时绝对无声的枪支消声器”。开发部已经研制出这样的玩意儿,“在有任务需求时,只需要将它安装在某个武器上就可以了”。

    最后一个问题是研究“文件销毁”办法,这并不是很容易的任务,但战争的痛苦经历表明这是值得尽全力的。1940年德军猛烈空袭前,情报站销毁文件资料遇到了极大困难。除了信使需要立即销毁文件的情况之外,办公楼“每天也需要销毁废纸”,以免引起火灾。研究人员全力研究“如何销毁需要你要保留到最后时刻的文件”,这必然包括那些最重要、最有价值的文件,“而这个最后时刻比你预料的来得早了一些。你根本没有时间把它们都扔到炉子里去,因为那个强悍的人会一只手对付你,另一只手把你扔进炉子的东西又抓出来”。有多种销毁办法正在试验中,包括加速燃烧和使用化学物质。比如使用酸,但在常温下这需要好几天的时间才能将文件销毁。因此必须想办法升高温度,既能让文件碳化(因为“烧焦的纸更容易溶于硫酸”),又能加速整个销毁过程。但一直没有研究出万无一失的、完美的办法来。因为目的是要“保证一整柜文件的迅速销毁”,而且“我们希望,文件消失的时间只相当于冲上一层楼梯的时间”,“一个又矮又胖、患有痛风的男人,气喘吁吁地冲上一层楼梯的时间”。

    战后技术开发使特情局计划的特别行动成为可能,同时渗透性特工进入敌方也更加容易。1948年1月,为解决如何摆脱追踪犬的问题,使用各种物质进行了各种实验,包括使用饿酸。因为饿酸“能够破坏气味,效果可达两个星期,即使它只有一天时间让追踪犬彻底搞不清方向,我们也可能已经实现目标”。第二年,培训与开发部拟了一份关于空中支持行动的详细报告。报告很明显吸收利用了战时经验,其中“一些关于狗的注释”,表明了该领域的研究情况。曾有人建议用茴香阻碍追踪犬的行动。“所有我们认为在这方面比较有研究的人”都称“狗是无法抵制茴香的诱惑的”,但是“我们在试验中发现,‘经过训练专门识别人体气味的狗’,对茴香或其他任何好东西,都是‘无动于衷’的”。也有人称,“熊油或猎豹油”能够唤醒狗的“原始记忆”,“它们会飞快地逃离这样的东西。我们对此表示怀疑,也不是没有原因。‘二战’中,曾有人将一块熊油丢给一条狗,结果它迅速地吃掉了这块油,速度快得惊人”。还有一个办法是隐藏身体气味,计划用脱臭剂来进行试验,但这被认为是“很不可行”的,因为要让身体的气味完全消失,需要的脱臭剂会很多、很重,“在进行秘密行动时,这似乎不具有操作性”。

    1949年12月,“开发进展报告”对该领域工作的进展情况做了进一步说明,同时还谈论了秘密情报局与政府其他部门在技术问题上的交流情况。目前已经开始研究英国皇家空军运输控制发展部使用直升飞机的问题,同时指南针在可折叠帆布艇上的使用,“也已经在海军部进行了令人满意的试验”。德国军犬学校正致力于怎样避开追踪犬的问题。皇家空军医疗服务部也已接到任务要求,“全面考查如何在作战指示及审讯过程中使用催眠术或药品”,同时“研究怎样使用塑料透镜来装成白内障患者,以避免被强征为苦力”。后方专家正对一种遥控“计数器”进行前期试验,然后秘密情报局将对其进行实地测验。东部地区总监安德鲁·金(1947年5月设立,负责德国、澳大利亚及瑞士),“已经递交使用掺毒香烟的请求”,并且已经确定“可卡因是惟一可能的毒品……将会产生期望的效果”。但是,“在这个地区要弄到生产足够香烟的足够可卡因是不可能的”。“在破坏活动中使用生化战剂”的问题,已交由波登当微生物研究中心研究,该中心作出的回答是,生化战剂“在破坏活动中是否可能使用,还不够明确”。

    同时,销毁文件的问题也得到“圆满的解决”。想销毁装满文件的文件柜证明确实是万分困难的,因此技术人员“需要考虑保留最少量的文件资料,最后一致认为,保留电码本及三份最重要的文件即可”。“去掉电码本的硬封面后”,这些资料的总重量是九磅。这样,销毁速度就加快了。“在实验室条件下”,他们在这些文件中“插入有氧物质”,不到两分钟便将其成功销毁。试验的下一步,是要看“锁在模拟保险箱中的文件是否也能被销毁”。大约有四十个人观看了这个非常精彩的户外试验,正如一篇报道所写的那样,“刚开始的大约十五秒钟,除了保险箱底部通风孔冒出的一小股烟雾外,没看出有什么变化。然后,便开始燃烧了,烟雾越来越大,很快变成咆哮的火舌”。后来有一些观众说,他们觉得保险箱“快爆炸了”,“里面喷出的气体威力如此巨大,保险箱都从地面蹦起了几英寸高”。那篇报道的作者无法确认这一点,“因为当时他已经躲到房子后面一个安全的地方”。于是便研制出另一种保险箱,文件在里面的燃烧过程没有那么大的威力,“几乎没有火苗从通风孔冒出来,尽管四周浓烟滚滚,无法去人”。研究与开发部圆满地完成了这项工作,同时研制出了这种能够“在两分钟内彻底销毁”九磅文件的能燃火的保险箱,这都是值得庆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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