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里的中国:即将到来的社会危机-我们的价值观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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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两种行为很流行:一种是强迫的利他,一种是借强权强制别人来利己。中国的一切事情都是这样搞坏的,世界上的一切事情也是这样搞坏的。奥斯威辛集中营的门匾上有一句格言:“劳动使人自由”。在另外一个集中营也有一句格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些话,听起来很好听,但是这样的东西一旦和不受约束的权力嫁接起来,就会变得恶莫大焉。

    核心价值观对于未来中国有何意义?

    潘维(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迷失,是中国社会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七层的同心圆体系,自内而外包含七大类核心价值观:道德观、自然观、群体观、社会观、政治观、民族观、国际观。其普适性、牢固性自内而外逐层降低,体系的崩溃往往始于最外层的国际观。缺少了社会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没了“主心骨”。重建价值观,精英共识是关键。

    与动物不同,人类拥有“观念”。人类的“观念”有无限多,而价值观不是一般的观念,它是关于是非曲直的观念--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正因为有了它,人类才能分辨生活的甜酸苦辣,才懂得耻辱和光荣,才有了梦想。

    作为政治学人,笔者关心的是能给“现代民族国家”带来和谐社会关系的那些是非曲直观念。笔者把关系到社会凝聚的价值观称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强调社会价值观对社会关系的作用是本文的基本出发点。社会行为准则的前提是界定身份认同,即确定“我(们)是谁”。比如,我是男人,所以我“应该”保护女人;我是老年人,所以“不该”去迪厅蹦迪;我代表政府,“不该”办博彩;我们是中国人,“不必”以美国的标准做判定是非的标准。

    界定了社会身份,价值观就比较稳固,就能润滑社会关系。自我身份界定清晰,与身份相关的行为准则也得到公认,社会关系就和谐。比如,我是子女,就应当孝敬父母;我是父母,就应当养育子女;我是商人,就应当做生意赚钱;我是教授,就应当教书写书;我是管理社会的官员,就应当为老百姓服务。各安其位,方能各司其职,社会方能和谐。

    相反,当自我社会身份定位出现混乱,则价值观就不稳固,行为纲常随之紊乱,社会关系中的矛盾被催化。比如,男人同时自认是女人,教师同时自认是赚钱机器,官员同时自认是商人,商人同时自认是官员,则各自的行为准则就会混淆紊乱,导致怪异行为:掌握公权的官员挖空心思去赚钱,官场纲常就崩溃,官员的行为就似强盗了。老百姓视官员为强盗,社会就会烽烟四起。

    基本的社会关系比较稳定,社会核心价值观也就会比较稳定。基本的社会关系没有变,核心价值观变了,可以使基本的社会关系发生不应当的紊乱。在任何时代,人际关系出现急剧恶化都是“不应当”的,而普适道德观迷失后这种“不应当”就会发生。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阐述核心价值观变化的独立逻辑和它对基本的社会关系发生的杠杆作用。

    核心价值观体系及其层次

    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构成的“骨架”。“骨架”散了,“社会”就崩溃了。现代社会的骨架由七大类关系构成: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个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与群体的关系,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人民与民族国家的关系,民族国家与国际体系的关系。对应这七大类基本社会关系的是非判断就是核心价值观。若把这些基本的是非判断当作一个体系--核心价值观体系,就能观察到这个体系的分层,乃至层次间相互关联的逻辑。对应基本社会关系的种类,核心价值观自成一个七层的同心圆体系,自内而外包含七大类核心价值观:道德观、自然观、群体观、社会观、政治观、民族观、国际观。其中,内核是人类的普适道德观,最外层是国际观。

    第一层:个人与他人的关系--道德观

    在社会里,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是六条区分“人”与“动物”的“普适道德”。既然我们是“人”,就不能认同:①杀人(比如随意监禁,滥杀无辜);②抢劫(比如强占农民土地,违法迫使工人超时工作);③偷窃(比如剽窃别人的研究成果,把全民或集体所有窃为私有);④欺骗(比如出尔反尔,不讲诚信);⑤遗弃(比如抛弃老人和缺乏劳动能力的人);⑥滥淫(比如强奸及同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人们对普适道德观有分歧吗?一般而言,人类在普适道德领域里基本没有分歧。不过,近代市场体系确立以来流行的“物质主义”--个人的物质利益享受至上,以及“理性主义”--盘算利益得失是个人行为的至上准则,往往是道德和宗教界的批评对象。其实,在任何时代,追求物质享受都是人的本能。农人努力使田地多出产,商人努力赚更多的钱,自古皆然。即便对于孔子,依然“食、色,性也”,而且要“食不厌精”。对物质享受的理性追求,提供了人类基本的前进动力。

    然而,理性地追求物质享受只是人类的本能,而不是价值观。价值观不是本能,而是精英们制造的关于社会关系的观念,要求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不能不择手段,不能伤害社会中他人的利益。物质利益是重要的,成为“主义”,则反社会了。个人理性是重要的,成为“主义”,也是反社会的。本能以利己为要,而社会价值观在本质上是利他的。当社会精英把“人类社会”的法则简化为市场法则,甚至简化为动物界法则,普适道德就成了“理性主义者”们的逻辑“累赘”。维系人类社会,靠的是人类成千上万年痛苦积淀的普适道德规则,亦称“正义”或“基本法”,是深深种植在人类心灵里的。

    正是这种“人性”使人类脱离动物界,并且优越得多。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如果社会精英们不把自己看作“人”,而自认是动物王国里的一员,赞美弱肉强食自然法则下的“自由”及“理性”,心灵里的“普适道德”就会迷失,这个社会就有堕入动物界的危险。

    第二层:个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观

    大自然--山川、平原、海洋、空气、动植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就被归为社会关系。人类对待自然的观念,深刻地影响着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观念,影响各种社会观念。

    我们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观念有什么分歧?近代以来,有教养的人们摒弃了万物有灵的迷信观念,放弃了“天人合一”的玄学,避开成体系的宗教解释,用科学的怀疑求知精神去解释大自然,解释“为什么”。如果我们自认是“现代人”,那么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尊重科学就是时代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学校教育的主体,更是社会进步的基础。社会潮流是由社会精英引导的,如果社会精英们不再自认是“现代人”,不信科学而信迷信,用迷信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会用迷信来处理其他的社会关系,那么,我们的社会就盛行“怪力乱神”。

    第三层:个人与群体的关系--群体观

    从生物学的角度看,对于任何一种生物来说,群体的存在是个体生存的先决条件。生物学还告诉我们,群体和群体结构大于个体,群体生存竞争的能力取决于群体结构的复杂性。人是属于社会的,个人的地位是由群体赋予的,也是因在群体中出类拔萃而获得的。没有群体认同的个体,虽然自由,却是社会垃圾,也是社会碎片化的原因。所以,个体的自由和创造力不是在伤害群体中体现,而是体现在为群体的生存和发展作贡献。这种群体观有相当的普适性,也体现在各种成体系的宗教观里。然而,在群体观上,中国出现了重大分歧。到底是群体在先,还是个人在先?群体观被中国很多的“精英”倒着讲:雷锋不代表“人性”;而反雷锋,见死不救,是“人性”。像这样的价值多元化、个人至上是反社会的,不会让中国的社会和谐有序。

    以为西方社会信奉个人自由至上,这是中国一些社会精英“食洋不化”的误读。相对于中国社会事实上的个体家庭至上,西方社会自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是群体主义的。中世纪自不待言。进入工业时代后,纪律和规则成为社会纽带,群体严丝合缝地配合劳作成为西方社会强大的关键。在西方的群体里,等级、纪律、服从、权威、共同意志之类的词汇屡见不鲜,那是西方社会的“基因”。

    中国传统社会关于“公共”及“公民”的意识相当淡薄,仅极少数精英在意“公共”的传统。一直到1900年,中国的四亿五千万人仍被两万洋兵打败,赔了人家四亿五千万两白银,不分男女老幼,一人赔一两。如果中国人能团结一心,即使每人向这两万洋兵吐一口唾沫,侵略者也会被淹死在口水里。

    所有发展中国家的群体价值观都不如发达国家的稳固。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是个强化群体意识的过程。日本、新加坡、韩国在亚洲率先由发展中国家进入发达国家行列,是加强和扩展了群体价值观的结果。在现代中国,社区范围的“社会主义”是强化群体意识的核心价值符号。

    第四层:群体与社会的关系--社会观

    在现代市场社会,市场竞争是以群体为单位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是竞争关系。村与村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之间,都存在竞争关系。群体间的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然而,人类社会并不处在完全自然的状态中。大同世界,人皆兄弟,是人类进步的希望。群体的自由竞争是受限制的,受更大的群体利益的限制。近代以来,我们的群体价值边界一直在扩展之中:小集体之上还有大集体,还有中华民族;中华民族之外还有国际社会。换言之,由家族认同而村落认同,由村落认同而乡镇认同,由乡镇认同而县市认同,由县市认同而省份和国家认同,这是靠不断扩展边界而进步的现代群体价值观。我们称这种现代观念为“公民”意识。因为“我是公民”,所以不能伤害社会整体利益。

    近代以来,交通运输和通信工具发达了,地球缩小了,国际竞争以民族或国家为基本单位,所以,全民族的社会整体利益至上,不能被危害。正是在这个核心价值观基础上,各地各单位的人民必须遵守全国统一的法律和政令。

    群体间的市场竞争,可能引发阶级斗争和利益集团的斗争,从而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因此,对市场机制的尊重要以尊重社会整体利益为前提,以服从关于保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强制性规范为前提。在现代中国,全国范围的“社会主义”是强化社会整体意识的核心价值符号。

    第五层:人民与政府的关系--政治观

    群体的集合就是人民,人民组成社会,社会是由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应当如何?这是个政治价值观的问题。一切出色的文明都以一个独特的政治文明为核心。政治文明凝聚在政治制度中。政治制度有社会结构和政治价值观两个来源。社会结构不同,各国的政治体制就不同,有些政治体制貌似相同而实际不同。

    叶利钦时代的俄国,虽然进口了自由民主制,但实际运作上更像哥伦比亚,甚至西西里的黑手党。日本表面上奉行自由民主制,但其实际运作却与西方大相径庭:半数日本议员出身政治世家,部长的儿子是部长,部长的孙子也是部长,部长的重孙还是部长;日本的首席部长(首相),出自700个左右自民党党员的选票,实际上真正的掌握实权者不过寥寥数人。中国农村的基层选举也是这样,法定的程序是一回事,实际的运作是另一回事。

    为什么有些国家的精英非要硬性抄袭与本国社会结构不相匹配的政治制度?原因在于政治价值观。政治价值观可以独立于社会结构而存在,是可以被精英们信奉、宣扬而流行的。政治价值观集中体现为如何看待人民与政府的关系,特别是关于应当如何遴选政府官员,以及应当如何约束政府的观念。倘若精英们认同的政治价值观过于西方化,致使流行的政治价值观与中国实际的社会条件不兼容,就会撬动和扭曲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中国社会也就不可能和谐。

    而今,流行于全球的政治价值观是选举,是直选,是多数决,是人民组成阶级和利益集团,由集团的代表争夺政府权力,通过占有政府权力来保卫和促进本集团的利益。于是,政治成为政府权力的拍卖场,相对势大者赢。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这种政治价值观变成了人民与人民、人民与政府激烈冲突的催化剂。在历史上,别的国家靠两党或多党竞争解决了阶级战争;在中国,两个党或多个党却制造了战争,制造了所有人之间的混战。中国因拥有自己独特的核心政治价值观而拥有独特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明,从而能自立于世界文明之林。在历史上,中国靠儒家精英集团来领导;在今天,中国由一支称为“共产党”的“先锋队”来领导。两者之间显示着社会结构和政治价值的传承异曲同工。

    不可否认,历史上,儒家精英集团屡屡出现退化。但同样不可否认,在历史上,西方民主曾经堕落为希特勒统治。今天,西方民主再次遭遇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人民对政治失望、无助、乃至冷漠--2006年美国中期选举的投票率才20%左右。今天,在广大发展中地区,西方式的民主选举也在四处遭遇“合法性”危机:街头政治与票箱政治齐飞共舞,社会被急欲绑“票”的政客挑动得四分五裂。

    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首先是对本民族政治文明的自觉。如果中华民族不拥有自己民族的政治价值观,就不可能拥有适应自己独特社会结构的杰出政治文明,就会播种“龙种”而收获“跳蚤”。

    第六层:人民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民族观

    个人、群体、社会,都存在于民族国家之中。世界范围的竞争,是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过去是这样,现在更是。世界市场将当今世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加剧了世界范围的竞争和冲突,导致民族国家的快速兴衰,也导致庞大国家的天然竞争优势。为了避免被淘汰的前景,欧洲大陆过了气的强国联合起来,试图建立一个庞大的欧罗巴合众国。世界各大区域的中小国家之间也盛行区域合作。

    民族国家是以现代民族为基础的国家。现代民族是个政治概念,指的是国家行政疆域内的所有人民,比如美利坚民族、中华民族。传统民族,指的是现代民族内部依照宗教、人种、语言、文化、天然地理等界限划分的民族。中华民族在20世纪靠浴血奋战才建立起了自己的现代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建成了本民族的安全保障。所以,爱国主义就是爱我们中国,民族主义就是在与其他民族国家的关系里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至上。自认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爱国主义是天经地义的核心价值观,是毋庸置疑的。

    第七层:民族国家与国际体系的关系--国际观

    国际体系是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因为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没有统一的世界政府,各国都依赖本国的武装力量自保安全,所以,通行于国际社会的基本法则是“弱肉强食”。被欺压的民族会反抗,甚至联合起来反抗,因此弱肉强食是需要结盟的,没有任何强大的民族或国家有能力单独主宰整个世界。于是,在国际体系里,一方是压迫者,另一方是被压迫者,当然还有地位模糊的中间群,是压迫和抵抗压迫的中介和中间地带。

    由于被压迫者也有国防和兵器,这会给赤裸裸的压迫和掠夺带来高昂代价,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便成为国际财富交流的最常态形式。貌似公平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体系,其实并不公平,大多掺杂着强国集团的政治和军事压迫。

    文化血缘可以成为利益纽带,对国际关系体系的是非判断则构成结盟的纽带。然而,世界体系里结盟的基础是利益,不是文化或文明。压迫者对国际关系的压迫有一套辩护词,被压迫者对反抗压迫也有一套辩护词。认同压迫者的说辞,当然有可能成为压迫者的朋友。但能否成为盟友,并不取决于对国际体系的认识,而主要取决于利益,取决于你的国家是否被压迫和被掠夺。最悲惨的国家是,一方面认同压迫者的国际观,另一方面自己就是被压迫者,不得不反抗压迫。伊拉克并不反感美国,是美国在冷战末期在中东的主要盟国。在美国入侵前夜,伊拉克电视台播放的是好莱坞电影。因为石油和地缘优势,伊拉克又不得不被压迫,也不得不反抗。但被压迫的伊拉克政治和军事领袖们,并没有抵抗美国压迫的意识和意志,却有变成美国盟友的梦。意识混乱,内部就分崩离析,就软弱,就招抢,招打。

    由于上述道理,一个国家的人民,特别是这个国家的精英,需要有对国际关系的清醒认识。当今国际体系的本质到底是“相互依存”还是“压迫与被压迫”?我们自己是不是被压迫民族?我们要认同压迫民族的国际主义,还是被压迫民族的国际主义?

    综上所述,对七层社会关系的是非判断构成了七大类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的所有层次,在今天的中国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看法,也看不出哪一种是主流。这种情形就是核心价值观的迷失。

    价观迷失的“多米诺骨牌”

    今天议论价值观,大家容易集中着眼于普适道德观念的缺失。普适道德是人类最核心的价值观,人皆有之,维系着人类社会,怎么会迷失?

    在世纪之交,向来淳朴的俄罗斯公民们似乎突然丧失了道德意识。在短短十几年内,俄罗斯遍布杀人越货的匪徒,无人敢管。笃信伊斯兰教的伊拉克公民原本安分守法,现而今“民主”了,伊拉克社会却突然盛行暴戾之风,所有人偷窃和抢劫所有人,甚至稍有不合就相互杀戮。同为一代人,普适道德怎会骤然迷失?

    价值观当然受社会关系的制约,反映社会关系的变迁。社会关系变了,价值观也会发生变化。南斯拉夫的民族国家都垮了,南斯拉夫的民族观就没了载体。然而,与一般价值观不同,核心价值观有其独立的一面,有其自身的变化逻辑。倘若不应当变化的核心价值观出现了变化,我们就要考察核心价值观变化的内在逻辑,这种逻辑对于社会关系的变迁有相当的独立性,而且是社会关系变迁的杠杆。核心价值观变了,政策就变了;政策变了,社会就变了。换言之,先有南斯拉夫民族观的崩溃,后有南斯拉夫民族国家的崩溃。

    上节提出了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分层。运用这个分层,我们可以分辨核心价值观变迁的逻辑,即独立于社会关系变迁的逻辑机制,从而解释普适道德的骤然迷失。笔者由下述分析中得出的结论是:外层价值观的迷失会触发内层价值观的迷失,直至触发位于最内层的普适道德观的迷失。换句话说,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崩溃往往始于最外层,即国际观的崩溃。

    国际观是核心价值观最薄弱的一层

    国际关系体系与人民的日常生活距离最远,一般人对国际关系的理解远远弱于对身边日常生活的理解。所以,对国际体系的判断基本来自本国精英的看法:精英对国际体系的看法变了,整个社会的国际观也随之变化。

    在中东,美国采取令世人瞠目结舌的政策--无条件地支持以色列做任何事情,不惜得罪该区域所有的穆斯林国家。除了占全国人口不到2%的犹太人,美国实行这种政策似乎得不到多少利益。与该区的穆斯林国家不同,以色列没有石油,也并不居于交通要道,支持以色列种族清洗政策甚至还导致了美国国内的不安全。但是,大多数美国人对深究国际关系没有兴趣,美国对中东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执行,都掌握在犹太精英集团手中,他们成功地引导了美国的国内舆论:把反对美国中东政策与反犹主义、反基督教文明甚至与支持希特勒的法西斯大屠杀联系在一起。

    同样,在中国,绝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国际事务,中国人对国际关系的看法大多来自本国的精英。倘若精英们认同美国领导的国际体系,这个世界就没有压迫与被压迫民族之分,而是一个以美国为核心的“国际文明社会”在创造和维护进步的国际秩序,是美国正在领导与反文明、反进步的“流氓国家”进行正义战争。在国际关系现实中,妥协和讨价还价是一回事,持有某种国际观是另一回事。国际观变了,妥协和讨价还价的性质也会变。罗马帝国丧失了区分罗马人与日尔曼人的意识,罗马帝国的末日也就不远了。“华夷之辨”消亡了,中华帝国体系就不可能持久。1975年,是苏联经济非常健康的年代,是自信心膨胀的年代,但在该年举行的第一次“欧安会”上,苏联签署了“赫尔辛基协议”,向西方的国际观缴枪。当一部分苏联的知识精英们改变了对国际体系的认知,苏联的核心价值体系就开始了自外而内的多元化历程,直至崩溃。

    国际观的迷失会触发民族观的迷失

    如果美国领导的国际体系是正义的,代表进步,那么与这个体系的冲突则罪在本国,本国的爱国主义就是“极端民族主义”,就应当遭到抵制。中国的一些知识精英常把中美矛盾归于中国对主流国际机制缺少认同,归于“极端民族主义”。对于压迫国家联盟的成员,认同压迫民族的国际主义与认同爱国主义毫不冲突:美国国庆日家家户户都自动高挂国旗,“不爱国”的帽子对美国精英们是不堪重负的。

    同样,对于被压迫国家而言,认同反压迫的国际主义与认同爱国主义也毫不冲突,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反压迫的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浑然一体。然而,在压迫国家内部,反压迫的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会发生激烈冲突,美国的政论家、哲学家、语言家乔姆斯基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同样,在被压迫国家,信奉压迫民族的国际主义与信奉爱国主义也会发生激烈的冲突,因为,被迫抵抗国际压迫的现实与其国际观必然发生冲突。在中国,国际观的迷失正在导致爱国主义的消解,反对爱国主义的价值观公然登上了大雅之堂,是否应当坚持爱国主义已经成为一场舆论混战。

    不信奉现存国际体系的人们指责说,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大丈夫,现在有人存心让中国做美国的小老婆。而信奉现存国际体系正义性的精英们,像美国那样要求中国“理性地融入”美国领导的世界体系,无一例外地斥责中国的“极端民族主义”。主流媒体,甚至教育界,以貌似公平的姿态给双方提供“平等”的平台,助长非爱国主义的舆论,直至让历史教科书“淡化”民族国家意识。舆论混战和教育的变质,体现了中国民族观的迷失。

    民族观的迷失会触发政治观的迷失

    如果认定现代民族是虚无的,如果相对于外族利益而言的本民族利益不是至上的,如果爱国主义是可以反对的,那么,民族的政治价值观就要让位于所谓的“普世政治价值”。迷失了民族观,会丧失对本民族政治文明的自觉,就会轻浮地谈论“普世政治价值”信仰,而无视其能否适应本国特殊的社会结构。

    民族观,并不与某种具体的政治观必然相连--爱国与爱党当然有区别。但是,民族观要求以本国利益为至高标准,不会被什么主流的普世政治价值吓倒。人类道德观是普世的,但政治价值的所谓普世性明显不是事实,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不同的社会结构,政治价值观就丰富多彩,政治文明也就丰富多彩。例如,中国的民本主义与西方的民主主义就是两类不同的政治价值观。以多数决为程序的普选并不代表普世政治价值,正如公开考评也并不代表普世政治价值。古罗马的政治价值观风靡了整个古罗马帝国,却与中国汉朝的政治价值观不同,因为两国的社会结构不同。若小农的中国也奉行起古罗马的政治价值观,那么,这个世界也就没有了“中华文明”。美国军威给阿富汗带来了“民主”,也制造了军阀混战和世界上最大的毒品生产基地。毛泽东所持的政治价值观与“世界潮流”不同,邓小平也顶住了所谓的“世界潮流”,坚持非西方的中国政治价值观。而戈尔巴乔夫则被所谓的“世界潮流”吓坏了,结果导致中苏两国迥然不同的命运。

    在西方成长的孙中山先生,本来认同西方的政治价值,但是,当他看到中国正是受到西方帝国主义侵略而衰落,就对原先认同的价值产生了怀疑,转而求助于中国本土的政治价值,以及能使中国获得民族解放的其他政治价值。孙中山的思想核心是民族利益至上的民族主义,即爱国主义。不谈民族自主的“主权”,哪里还谈得上“民主”?中华民族的社会过去是独特的,现在也是。中国不是阶级和利益集团组成的社会,一如中国台湾不是,中国香港不是,新加坡也不是。在这些与西方不同的中华社会结构里,选票主要靠族群和地域区隔,所以多数决在本质上是分裂性的,反现代的。正因为如此,无论是暴力阶级斗争的政治价值观,还是程序阶级斗争的政治价值观,我们对待它们的唯一标准就是本民族的利益。没有对本民族政治文明的苏醒和自觉,就不会有真正的文化自觉。有了民族政治文明的自觉,就不难发现:乞丐并不因为获得一张选票就成了主人,对他来说,那张票还不值一瓶酒。

    在今天的中国,政治价值观是争议最大的一类核心价值观,精英们的思想一片混乱,而且在进行着“百花齐放”的混战。在政治价值观方面,我们应依靠以集团为基础的“多数决”,还是继承中国政治文明传统,靠考评考选的“绩优”原则来公开透明地选拔一个中立的领导集团?决策者应当是全民利益的代表,还是某些集团利益的代表?应主要靠“多数决”的票箱子,还是靠“分权制衡”的法治来约束政府?

    中国今天在政治价值观上的混乱,还体现在官方的反应上:一旦美国批评中国没自由、不民主,中国就极力辩解。这种辩解,体现了对美国“普世”政治价值的认同,以及对自己民族政治文明的自惭形秽。

    政治观的迷失会触发社会观的迷失

    政治价值观是关于政府与人民相互关系的价值观,在逻辑上与社会整体观是紧密相连的。“官”者,“管”也。为什么社会需要政府“管理”?因为社会要求整体的和谐。在现代市场社会,有政府管理未必就有社会的整体和谐;但是,没有政府管理就肯定没有社会关系的整体和谐。

    政府的管理是受政治价值观制约的。在结构不同的社会,处理社会关系的方法不同,政治价值观也就不同。政治价值观不同,关于如何维系社会整体性的观念也就不同。由此,政治价值的混乱,将导致社会整体观的混乱。如果维系社会的整体价值观迷失了,人们的认识不统一,维持社会的整体性也就极为困难。

    法定的固定社会分工,是维系封建社会整体性的价值观;物竞天择,自由竞争,强者获胜的集团型社会分工,是维持资本主义社会整体性的价值观;竞争服从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分工,是维持社会主义社会整体性的价值观。在今天的中国社会,群体间的竞争经常呈恶性竞争态势,以邻为壑、无法无天,规范群体竞争的社会准则滞碍难行。

    传统中国的社会整体观是非常薄弱的,这也是引入社会整体利益观的主要缘由。这个社会整体观就是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当政治价值观崩溃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也崩溃了。缺少了社会整体观,群体之间的竞争利益就至上,社会就陷入群体间的恶战。于是,为了小集团利益,可以去侵吞全民所有的财产;为了本单位利益,可以无视国家环保法律而污染江河湖海;为了本省本地的利益,国家法律和中央政令被搁置一旁。

    社会观的迷失会触发群体观的迷失

    如果全社会的利益是虚无的,较大群体的利益也就不实在,小团体的信念也将随之动摇。当群体的精英和领袖们自己都不在意自己所领导的群体,搞“五鬼搬运”,窃本集体内的“公家”利益为自家所有,那么,哪个员工还会珍惜自己的团队?群体观垮掉了,团队就会兵败如山倒。原本盈利的企业瞬间被“企业家”搞垮,而这些企业家还振振有词地引用“经济学家”们的话,指责“产权不明晰”,认为只有“明晰”到“个人”的产权,才是真正实在的产权。然而,“股份公司”难道不是集体企业?股票的所有者对企业必然有责任心,而不会“望风而逃”?“职业经理人”没有产权就肯定不敬业?教师不拥有学校产权就应当不认真教书?军人因为不拥有军队的产权就不拼死作战?总理因为不拥有国家的产权就不认真办事?

    群体观的迷失,会导致个人利益无限膨胀,就只剩下原子的“个人”。如果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只剩下个人主义,我们得到的只是普遍的“反社会”的意识,这个社会离陷入“所有人与所有人”之间的战争也就不远了。我们中国社会的群体观就是(社区和集体范围的)社会主义--强帮弱,富帮穷,扶老携幼,同舟共济,共同进步。

    群体观的迷失会触发自然观的迷失

    在现代社会里,个人是非常无助和脆弱的。缺少了群体的信念,无助的个人就只好乞灵于各类神怪赐予的“奇迹”。科学的知识与个人利益相距遥远,需要靠群体的配合,乃至靠全社会和全人类的协作才能发挥效益。缺少了群体的信念,对科学的信念就丧失了根基,因为,科学知识无助于克服个人的恐惧,也不解决个人面临的重大社会挑战。

    在一个社会里,当赖以进步的科学精神被打入冷宫时,这个社会就会流行各种“妖道”,“现代人”就堕落成“传统人”。在中国最近15年间,传统迷信和各类变种了的西洋宗教杂交,遍地开花。对此,社会精英们的推波助澜,“功”莫大焉。西安有所华中科技学院,原先一年只能招到200名学生,遂在教学楼一层的副院长办公室设了神坛,还请专职神棍做法。据说设坛之后的第二年学校就招了600名学生,而今已经招到1500名学生。此事竟然发生在每年要培养上千名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学院。以前,有报道说,西部某县的首脑机关里也设神坛。在当今的中国,有不少官员和商人们靠求神拜庙打卦来祈求升官发财,楼层不设4、13、14层,车牌、门牌拣选88、66。如此这般,流行邪教不足为怪。王道衰,妖道兴,自古皆然。

    自然观的迷失会触发道德观的迷失

    群体观迷失了,科学观也迷失了,“社会”就成了一个空洞的概念,适用于社会关系的普适道德也就没了依托,我们对“人类社会”的信念就只剩下了缺乏科学信念和没有群体归属的个人。

    宗教信念固然可以替代科学信念,但人们信奉的宗教各不相同,现代的人类社会也无法依赖宗教来引导群体的生产活动。当社会不存在了,世界上只有个人,人的兽性就彰显。丧失了道德观的人们,是非常可怕的人。丧失了道德意识的社会,当然不可能是和谐的社会。国际观、民族观、政治观、社会观、群体观、自然观、道德观,就是这样层层相关,构筑了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道德观是普适的,最为坚固;自然观基本上是普适的,坚固程度次之;群体观和社会观的普适性依次递减,坚固程度也依次递减;政治观是普适性的分水岭,人们在政治观上的显著区别已经说明其非普适性,尽管政治观的坚固程度相对较低,却是有关社会统一的核心观念基础;民族观当然依民族不同而各自独立,现代民族的历史并不悠久,长者二三百年,短者二三十年,民族观不是坚固的观念,却是现代民族国家赖以生存的关键;国际观被明显分割成阵营,不可能普适,因为各国在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国际观的坚固程度最低,却是核心价值观体系“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综合而论:核心价值观的崩溃是自外而内,由易到难的,越往里越难崩溃。在这个体系里,政治观是普适性的拐点,也是坚固程度的拐点。倘若我们看到了政治价值观的多元化,那时,核心价值观体系已经处在风雨飘摇之中了。倘若我们看到了最内层的价值观开始崩溃,那时,这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系肯定处在全面的混乱(多元化)和崩溃之中。因此,攻击一个强大的国家,攻击其核心价值体系是最廉价的进攻手段,能收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有效的攻击往往从最薄弱、有争议的外层开始。被攻击方的核心价值体系是自外而内崩溃的,直至垮到最内层。苏联的瓦解,以及瓦解之后的情形,给这个逻辑提供了生动的案例。中国核心价值观的迷失,也是从国际观的变化开始的,从不会发生世界战争的判断,发展到今天的融入论。同样,我们要重建社会核心价值观,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从国际观着手,重新审视本国的战略方向,将偏向“事秦谨,与诸侯信”的“连横”逐渐调整为倾向制衡霸权的“合纵”。

    知识精英的责任所在

    维系社会整体性,关键在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和巩固,使之成为社会的主流认同。在价值多元化的当代中国,核心价值观如何能被确立和公认?回顾中外社会的变迁史,核心价值观生成为社会主流价值的路径大体如下。

    知识精英形成关于核心价值观的共识

    核心价值观是由知识精英界定的。这些精英自上而下地界定本民族文化的各层核心价值观,最终形成一个社会主流体系。在现代社会,这些知识精英包括以下四大类人:①主要大学的人文和社科类教师;②主要政党的领导人和政府的中高级官员;③主流大众媒体的管理和从业人员;④大型企事业机构的管理者。主流体系形成之后,知识精英们会自觉地群起围攻、挑战这个价值体系,甚至用彻底忽略来抵制它。

    通过思想论战取得和巩固精英的核心价值观共识

    精英们思想混乱,对自己拥有的价值体系没信心,又不敢放弃,就心虚,就不许争论,就本能地进行思想压制。然而,核心价值体系是在论战中成长的,也是在批判中创新和进步的。知识精英们的共识是通过激烈辩论形成的。用粗暴的行政手段压制争论,是一个社会主流价值观体系僵化衰落的根本表征。思想,不可能靠行政压制占据上风;相反,压制讨论使对方思想更容易流行,因为,公众本能地要求了解和关心受到行政压制的思想。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野蛮压迫制造了数以万计的“殉教者”和数以千计的“圣徒”,促进了基督教取代罗马的多神教。汉初对儒家思想的压制促进了儒家确立“独尊”地位。基督教神权对近代思想体系的压制促进了西方整体上的世俗化。同样,近代国家对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强烈压制,反而促进了共产党人的思想如狂风暴雨般传播;而共产党国家对现代西方思想体系传播的压制,则导致了原有正统思想体系的僵化与虚弱。

    作为建立或者摧毁思想的工具,监狱和行政压制是极为落后的手段。在现代社会,随着传播技术的日益发达,早已被高明得多的手段所淘汰,比如,对传媒的控制。怀疑本国精英和大众的价值观判断力,不允许手中的舆论工具论战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在制造核心价值观的多元化,也是在损害原有的核心价值体系。在中国,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观是有强大民意基础的。然而,行政对舆论的压制,已经把承载主流价值观思想的精英和舆论工具边缘化了,而反主流的价值观却在主流媒体上大行其道,甚至利用官方政治帽子去压制原有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使其流落到网络论坛上。可以认为,正是因为主流传媒拒绝思想领域的论战,失去了活力,才丧失了对主流价值观战场的主导权。

    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取决于精英与大众的交流能力

    一种核心价值观能否成为主流,以及能否巩固其主流地位,在于创造和宣扬这种价值体系的精英与人民大众交流能力的强弱。及时更新语言概念表述,使之有强大的渗透力,清晰地回答而非回避人民热切关心的现实问题,就能把知识精英团结在“主旋律”周围。

    如果“主旋律”成为官气十足的“党八股”,那就不是主旋律了。要求人们“认真学习”的党的文件谁都看不懂,也不爱看,就不叫党的文件了。伤害核心价值观,“党八股”是最致命的,体现了思想的封闭、枯竭、无能。美国和日本的保守主义,伊斯兰世界里的原教旨主义,之所以迅速流行,因为他们更新了表达传统思想体系的语言,给出了亲近人民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毛泽东惯于使用人民的语言,是他成为人民领袖的重要原因。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毛泽东用“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来说明他的“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一个全新的价值观,就这样传播到了全社会。过去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了确立一套新的价值体系,发明了能打动民心的通俗口号。比如,“打土豪,分田地”这六个字,通俗而又精确简化地传达了党的复杂纲领,深刻地触动了所有人。自“五讲四美三热爱”开始,中国官方文件里的“大众语言”日渐拙劣,成了毫无生气的“新八股”。深宫里的秀才拼命制造二、五、八、三、六、九之类的廉价数字口号,官僚气十足的“全面”、“完善”、“大力”、“充分”、“深化”、“加强”、“健全”、“推进”弥漫在党和政府的所有文件里。这种语言成为笑话,被芸芸众生恶搞,遑论团结知识精英了。

    知识精英要让核心价值观赢得关键的机构、人群和场所

    知识精英们拥有与人民大众的强大交流能力,核心价值观就能赢得关键的机构、关键的人群和关键的场所,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知识精英们选择和界定了核心价值观,若要使之成为公认的核心价值观,就需要这个价值观体系掌握关键的机构、关键的人群、关键的场所。

    所谓关键的机构,指的是关键的大学(比如一流大学、党政干部培训机构、民族学院、行政学院、政法学院),关键的政府机构(比如立法、行政和执法机构,主要政党机关),核心的人文社科科研机构,以及关键的大众传媒(在西方,教会也属关键传媒的一种)。

    所谓关键的人群,指的是大都会居民、大学生、媒体从业者、青年白领、妇女团体和社会最贫困的人群,比如,中国城市里的民工--当今产业工人的主体。为什么社会最贫困的人群是关键的人群?核心价值观忽略社会最贫困的人群,给不出解决贫困问题的答案,就丧失了社会道义上的制高点,就难以成为社会主流。比如,宗教价值观的传播,往往在于他们扶助最贫困人群,占领了道德制高点。共产党人价值体系的核心是照顾和解决贫困。反对者攻击这个价值体系,指责其制造贫穷。

    所谓关键的场所,指的是各种能集合人群的场合,比如,电影、戏剧、小说等大众的网络聚会空间,城市和社区的集体活动场所以及各种民间社团的活动场所。

    当一种核心价值观体系掌握了关键机构、关键人群、关键场所,这个社会就拥有了主流价值观,而这些机构、人群、场所就会自觉地排斥、挑战非主流观念的企图。有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社会的团结是有机的,而非机械的。

    在七层核心价值观里,每一层都有历史的和当今的社会榜样。这七大类符号是主流价值观的旗帜和号角。金字塔是埃及政体的象征符号,遍布全国的孔庙是传统中国政体的象征,斯巴达城邦自俄瑞斯忒斯的传说而兴起,雅典城邦以忒修斯为开国之王,天主教为殉道者们封圣,庄严的华盛顿纪念塔和杰佛逊纪念堂稳固地耸立在美国首都的中心。当列宁和斯大林被妖魔化,苏联的价值观体系必定是无以为继的。

    当一些知识精英开始丑化我们民族的精神楷模,就是在挑战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当台上的“劳动模范”被赚大钱的商人替代,我们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就开始裂解。当鹤岗市为保护国家财产而致残的方玉荣女士被社会长年忽视,生活陷入困窘,我们就不难知道,为什么在常州--苏南一个拥有深厚社会主义传统的城市,上百市民会“围观”小偷殴打“多管闲事”抓小偷的老人,直至老人被打死都无人伸出援手。

    核心价值观依赖一些符号才能被社会传承。那些符号背后的故事,当然有事实根据,也包含了浪漫的想象。但是,那些故事全是事实,或者说应该全是事实,因为,那些故事比事实更壮丽,更动人,是人类和民族的精神遗产,是学校里人文教育的核心。人们由此懂得,当他们为做人的尊严、为科学的探索、为社区的利益、为社会的团结、为政治的正义、为祖国的安全、为世界的公正而奋斗的时候,即使牺牲了,也会博得永恒的纪念,为世世代代的同胞树立榜样。

    在今天的中国,个别学者拿着所谓“理性”的标杆去批判所有导致中国当今社会制度的社会运动,特别是爱国主义运动,贬低中国20世纪社会革命所取得的成就。这样的思想,成了2006年新版上海中学历史教科书的指南,却没有主流媒体刊载批评。没有昨天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被阉割了精神的“理性”,会让孩子们成为没有血性的行尸走肉。没有精神,中华民族是不可能世世代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这精神的骨架,就是我们的核心价值体系。维系和巩固这一价值体系,有赖于我们细心地呵护承载这一体系的典型符号--从《义勇军进行曲》到狼牙山五壮士,到八女投江,到黄继光,到埋葬在坦赞铁路边的中国工程技术人员的尸骨--这些符号是我们国际观和民族观的载体和基石。正是这些处在核心价值观体系外层的基石,构筑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长城。

    我们不能被“乌合大众”所引导

    张维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和谐社会包括三个要素:第一,要有一些绝大多数人都认可的基本价值观念;第二,要有一个行为规则;第三,要有社会组织形态的保证。作为和谐社会核心之一的新价值观,在经过近代100多年尤其是近20多年改革的经验积累,到了建立的时候。

    和谐社会,是人类存在以来就一直追求的目标。我认为,和谐社会包括三个要素:第一,要有一些绝大多数人都认可的基本价值观念;第二,要有与核心价值相一致的游戏规则,或者说行为规范;第三,要有社会组织形态的保证。以历史实践为例,在古代儒家理想的和谐社会中,仁、义是它的核心价值观念,礼是它的核心行为规范,家庭是它的核心组织形态。通过家庭这个组织,保证了儒家崇尚的核心观念的推行、行为规范的维系,所以,儒家一直十分强调家庭在维持社会秩序中的重要性。

    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核心价值观

    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对和谐社会的建立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没有一个大多数人都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念,那么,我们对于是非就会失去评判的标准,对于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的看法会南辕北辙,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是不可能达到和谐的。这就好比在数学界要达成和谐,则数学家之间必须承认一些基本公理,比如,都承认1+l=2,如果有一部分人不承认这个前提,认为1+1=3,然后得出了不同的结果,那样的话,就没有办法讨论了。

    建立和谐社会需要建立一些基本的核心价值。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个人基本权利的尊重,进一步的延伸就是对产权的尊重。事实上,产权不仅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个人自由的基础。一个社会如果对个人的产权没有很好的法律保护和文化心态上的尊重,那么,人们就会热衷于争夺他人的财产,就可能带来更多的冲突而不是和谐。所以,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很难看到一个不尊重产权而能保持和谐的社会。

    对产权的尊重进一步延伸就是对企业家地位的尊重。在经济生活中,有一些活动面临不确定的前景,是需要冒风险的,应付这些不确定性和冒风险的行为本身就应该得到一定的补偿。如果我们不承认企业家的地位和报酬形式,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尊重产权的行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想得更多的可能不是怎样去创造财富,而是怎样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分配或者争夺财富上,这个社会也就不可能和谐。

    企业家的活动一般充满了风险,比如,许多人去做同样的事情,可能只有少数人有机会成功,使得人们愿意做这件事情的条件就是成功者获得的报酬要超过所有投资者付出的总成本。比如,10个人每人投资100万,只有2个人成功,那么,每个人都面临着20%的成功概率,成功者所要求的报酬就起码应该是500万。进一步,如果考虑到人们对于风险的规避态度,这个报酬就应该超过500万,比如是600万或者700万。所以,从事后来看,分配可能是很不平等的,有人一无所有,有人却得到了好几百万。但是,从事前来说,却是很公平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冒这个风险。因此,如果在机会均等的前提下得到的分配不均等的结果不被承认,实际上也就否认了我们对机会均等的尊重。

    核心价值观还应该包括对帕累托改进的认可。具体就是,如果我们进行了一项变革,这项变革不会使任何人受损,而至少有部分人得到好处,那我们就应该承认这项变革是合理的。如果连这一点我们都不承认,那么,任何变革都不可能发生,我们的社会也就无法取得进步。我们还要承认自愿、自由的交易和契约权利,也就是说,人们有自愿交易和自由签订合约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承认这种权利,那就意味着允许一部分人把强权强加给另外一部分人。

    上面提到的这些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它的形成需要思想家和学者来倡导。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念,是由孔子和弟子们倡导的;现代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是由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学者们倡导的;今天,中国的学者具有同样的使命。

    合理的行为规则

    核心价值观在指导我们处理大量的利益冲突、协调大量的活动的时候,需要一套相应的游戏规则或行为规范。古人讲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具体的行为规范。如果没有明确的游戏规则或行为规范,那么,我们遇到了具体情况就会不知道如何处理,结果,我们这个社会也就不可能和谐了。

    这种游戏规则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法律,一种是社会规范(social-norm),也就是狭义的文化。对于法律的重要性,人们好像没有什么分歧。相比而言,我们对于社会规范的重要性的认识还远远不够。然而,社会生活实在太复杂了,我们无法要求把所有的社会规则都变成法律,因此,在法律之外我们还需要一些社会上都承认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来指导我们具体的行为。进一步讲,道德规范也是很重要的。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法律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一定是法律本身是合理的,其合理性来自于前文所说的价值判断。反之,如果法律本身不符合众人接受的价值判断,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当一个社会中“恶法”太多时,这个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

    在一个理想社会中,合理的就应该是合法的,合法的一定是合理的。目前,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合理却不合法、合法却不合理的现象,这需要我们通过进一步地深化体制改革去改变。如果这种现象不改变,那么,我们在遇到这种现象时就依旧会无所适从。比如,当你遇到一件合理但不合法的事情,你应该做还是不做?从个人的社会责任角度来讲,你应该去做;但是,从个人的风险角度来讲,你就不应该去做。同样,如果你遇到一件合法但不合理的事情,如果你去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可能对整个社会带来很大的伤害。

    正是为了避免上述种种令人无所适从的困境,我们需要通过游戏规则或行为规范的修改,使得合理性与合法性最大限度地一致起来。这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社会组织形态的保证

    前文提到在儒家的和谐观念里,家庭组织起到很大的作用,家庭通过连带责任,通过家庭中不同人的行为规范,影射到整个国家,维系了传统的社会秩序。

    在现代社会中,虽然家庭依然是一个重要组织,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组织--企业。现代的企业组织,对于保持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我们去跟一个陌生人买东西,可能不放心这些东西的质量,怀疑自己会受骗。但是,如果有一个企业在出售产品,这个企业非常重视自己的信誉,重视长期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跟企业进行交易可能就会比较放心。

    事实上,现代市场秩序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大的、有品牌的企业来维持的。大企业监管小的企业,这既是一个价值链,也是一个诚信链。比如,一个大的超市背后有成千上万家供应商,消费者没有能力对每一家供应商都进行监督,所以,就把监督这些供应商甚至更上游企业的责任交由这些大超市来承担。因此,这个大超市价值的很大一块就在于帮助消费者监督这些上游生产厂家。如果没有大企业,市场就会混乱不堪。

    进一步来说,企业要承担起维持市场秩序的责任,必须有真正的所有者才行。所有者,实际上就是企业信誉价值的索取者,他要对消费者负责,要为企业的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就像传统社会中家长对家庭成员承担连带责任一样。如果企业没有真正的所有者,就没有人关心企业的信誉,市场秩序就建立不起来。而要使所有者关心企业的信誉,对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就非常重要。这样,我们就又回到了前文提及的一个核心的价值:没有对产权的有效保护,就没有和谐社会。

    除了企业,还有一类很重要的组织--非政府机构和非营利机构。有一些事情无法完全靠营利性机构来做,也不可能靠政府部门做好,由非政府的非营利机构做更合适一些。非政府组织也是人们表达爱心的有效形式。所以,大力推动民间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建立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也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价值如何整合成社会价值?

    秦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教授)

    社会价值观某种意义上不是文化问题而是制度问题,是个人在信仰自由的基础上自然地整合成为主流的社会价值。这一整合的关键在于建立起一套解决国家内部个人、小共同体和大共同体之间、国际之间国家与国家的群己权限的有效规则。

    利他、利己

    潘维的文章提的问题都很大,每一个问题恐怕都有很多可以讨论的地方。比如,谈到道德问题,潘维说利己是很糟糕的,利他是很好的。我以为,当我们说利他是一种善、利己是一种恶时,有一个附加的前提,即这种利他是自愿的。而被迫的利他从来是恶魔、是万恶之源。奴隶制就是被迫利他,古拉格群岛就是被迫利他,奥斯威辛集中营就是被迫利他。同样,慈善是一个好事情,但其前提必须是大家自愿做出的选择。

    凡是有生命力的民族,都是提倡利他的。我经常讲,如果西方人都是崇拜自私自利的人,他们就不应该崇拜耶稣而崇拜犹大了--耶稣为了拯救大众被钉死在柱子上,不整个一个大傻瓜吗?这让我想到中国的一句古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犹大不就是一个实践者么?

    我们不必搬出一大套的东方和西方文化来作证,所有有常识的人都承认这一点:自愿利他是大善,接受别人利己也不是恶。可以设想,如果人人都利他,一个社会不就成了李汝真小说里的“镜花缘”了吗?因为,买东西的人不能接受低价,卖东西的人不能接受高价,这一个买卖就无法做成。因此,如果你接受别人对你的利益赠与,对你自己来说也不是恶。

    反过来说,如果是强制、强迫别人利他就是大恶,而被迫利他也不是善。这一种人绝对不可敬,而是很可怜,他只是恶的牺牲品。因此,当我们讲价值观时,首先要承认这一些人--被迫利他者,也是有价值观判断能力的。否则,一切都谈不上。

    因此,我觉得只要承认人们有这一个选择的前提,那么,调子再高也无所谓。既然西方人可以崇拜一个为拯救全人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我们为什么不能敬仰雷锋,或者敬仰其他的人呢?当然是可以的。但这里有个前提,就是你不能强迫别人敬仰,你必须要尊重别人的选择。记得以前我们曾有过一个说法,说美国的西点军校也立了一个雷锋像,说是雷锋舍己为人的原则感动了西方人。要知道,基督的精神已经感动了西方人几千年,还要立一个雷锋像才能证明吗?所有这一切,老实说也是任何一个民族的共性,从古希腊到近东,只要你是自愿的,利他从来就是好事,也会得到人们的尊重。

    联系今天中国的现实,老实说,无论是志愿利他还是被迫利他,都太少了。中国现在流行的是两种行为:一种是强迫的利他,一种是借强权强制别人来利己。正如中国的先哲所说:“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自私为天下之大公。”中国的一切事情都是这样搞坏的,世界上的一切事情也是这样搞坏的。我们都知道,在奥斯威辛集中营的门匾上有一句格言:“劳动使人自由”。在另外一个集中营也有一句格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些话,听起来很好听,但是这样的东西一旦和不受约束的权力嫁接起来,就会变得恶莫大焉。

    我曾说,高调再高,愿意当圣徒、基督,非常好,我敬佩你,只要你不轻易地要求别人,再高也无所谓。同理,低调再低,只要不低于底线,再低也无妨。你总可以利己,但是要有一个限度,就是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不能抢别人的利益。在这样的前提下,你能够守住底线,虽然我不认为你是值得尊敬的人,但是,你完全有你的正当性。我们现在都知道,正当不等于好--rightisn‘tgood,正当不等于善,但是,正当有它的理由。

    结束本段时,我想补充一点:在中国,常有人讲,西方文明强调利己,东方文明强调利他。其实,这句话很可疑。我觉得,心善论这个东西在中国人的心目要比在外国人的心目中的根基大得太多、太深。

    划分群己权界的规则

    潘维在他的文章中提到了严复将穆勒名著《论自由》翻译成《群己权界论》--个人权力和群体权利必须有界限,这点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不管是中国文明还是西方文明,不管是提倡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都有一个群体之界要守住的地方。

    今天的中国,在群体方面还存在着很多好东西,但并非纯粹得自我们的历史传统,其中很多是20世纪以来在中国提倡社会主义的结果。不管是社会主义也好,共产主义也好,都源出西方,是西方价值,而不是中国本土的价值。直到现在,从公益事业到公民公德,乃至一般意义上的福利国家,不管是哪一种公益事业,西方国家做得都比中国好很多。大家都知道,2005年以来关于医疗体制改革失败的争论炒作得很热,有一些人就说,医疗改革学美国学坏了--美国医疗体制的公益性太差,我们不要再学美国了,而要向欧洲学习。但是,不管是学欧洲还是学美国,都是学西方的。我这样说,并非指西方有什么特殊的文化和法宝。历史表明,西方早先做得也很差,比如,中世纪他们就做得很差,并不见得比中国做得好。西方做得相对比中国好一点,那也是到了近代以后。之所以西方人在公益这个领域做得比较好,无非是他们有一些规则比较好地解决了群己权界的问题。

    关于解决群己权界的规则,说复杂非常的复杂,说简单其实也很简单。第一,我们要确认人类行为是要划分的,有一类的行为是属于个人领域的,国家公共权利不能随便干预。第二,有一类的行为是属于公共领域的,应该从公益出发,实施民主,而不能让个人专断。这两个领域不能混淆,更不能颠倒。一旦颠倒,就会造成个人意志专制公共领域,公共权利侵占个人领域。“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自私为天下之大公”这句话很精彩,前一句讲的是侵犯个人领域即己域的问题,后一句讲的是侵犯公共利益即群域的问题。

    那么,具体点讲,什么是个人领域,什么是公共领域?比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以至于纳税后的财产自由,这属于个人领域。比如,国家事务是公共领域,国家的立法是公共领域,不能由一两个人说了算,应该让大家讨论。总之,像这些部分没有什么可争的。真正可争的是什么呢?人类行为中的确有相当一部分领域是模糊的,或者说是一种灰色地带,说不清楚到底是个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到底是实行民主原则还是自由原则。比如,就拿财产为例,毛泽东时代按说是实行公有制的,但是,两个老百姓之间你偷我我抢你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说,即使在毛泽东时代也还是对某一些私人财产进行保护的。再比如,哪怕是最自由放任的国家也是征税的,即国家把你的一部分财产拿走了,换句话说,一部分私有财产是作为公共领域来处理的。但是这当中的幅度到底有多大,这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的。社会现实中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如果有一个人在我耳边放鞭炮,那我肯定很不满,因为,它侵犯了我的权利--在距离我耳朵一米的范围内我是有安静权的,而且不能以多数决定为理由在我身边放鞭炮。但当距离延伸到两公里以外时,我的这种权利就没有意义了,因为,这成了一个公共选择的问题,而不是我个人领域的问题了。那么,我个人的权利边界到底在哪儿,在两米之外?在10米之外?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

    虽然存在着灰色区间,但群己权界还是不得不划,如果不划,就会产生模糊和颠倒的问题。针对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灰色地带是实行民主原则还是自由原则,人类在实践中摸索出一种比较可行的模式:持不同见解的人,各自陈述理由,然后,允许大家对灰色区间每隔几年重新选择一次,实质就是重新划分个人和群体权利的界限。比如,征税属于公共事务,有人主张少征,有人主张多征,到底征多少,通过民主讨论进行选择,而不是一两个人说了算。像瑞典,社会党掌权,把80%的私人财产都作为遗产税征走,但这不是社会党说了算,而是瑞典大众民主讨论下做出的选择。在讨论中,虽然倾向福利国家并为此征高税的人是多数,但也允许主张自由放任、少征税的人宣传自己的主张。

    从群己权界角度看国家内、国家间的关系

    潘维的文章提到了国家主义的问题,我觉得,这也可以归结到群体的问题上来。潘维所提到的个人、群体、国家,用我的话就是个人主义小共同体和大共同体不同层次的群体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群己权界这个概念也适用。

    在国家这个层次,或在一国之内,如何处理大共同体、小共同体和个人的关系,人类已经找到比较成熟、可行的规则。相比之下,对国家之外,也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人类还没有找到一套比较成熟的规则,这使得国家间的关系比起国家内的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小群体与小群体的关系有了更大的随意性,从而给各式各样的强权、给弱肉强食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留下了更多、更大的空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潘维的文章把国家层次作为一个特殊的问题提出来,我觉得是合理的。

    那么,国家间的关系具体应如何看待、如何处理?我想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国家利己是难免的

    我们承认人难免要利己,请注意,我是说人难免要利己,而不是人一定要利己。类似毛泽东所说,一个人做一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也就是说,所谓的经济人理性从来不是说人都是自私的,更不是说人应该是自私的,而只是说,我不能够防止你自私,我不能够保证你不自私。正是基于这一点,一国之内的制度安排必须考虑到人会自私,并从人会自私这一点进行制度设计。

    个人是这样,国家当然更是这样。所以,我们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肯定要有国家利益的考虑。既然考虑到国家利益,我们就不能过于从意识形态出发来设计国际关系--社会主义国家站在一条线上,或者自由主义国家站在一条线上,这是站不住脚的。比如最近对待朝鲜的事情,中国的行为表明其已经开始注重国际关系中的实用主义,突出自己的国家利益,而不是意识形态。

    个人利益怎么样整合成国家利益

    我们强调国家利己是难免的,但是,国家的利益是怎么形成的?这里面存在着一个个人利益怎么样整合成国家利益的问题,这就又回到了国内的体制。我觉得,我们国家之所以在很多情况下难以维护本国的利益,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实际上并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国家利益的代表机制。说得简单一点,没有一个能够把国民的利益整合为国家利益的机制。没有这样的机制,真正的国家利益就整合不起来,产生的所谓的国家利益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统治者的利益。而统治者的利益,有时候会以国家利益的名义侵犯国民的利益。这就产生了两种行为现象:一种我称之为“不爱国人去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一种就是近代以来经常出现的卖国行为。以上两种行为,只要对统治者有利,能很快地互相转换。晚清就是一个例子--清政府从鼓动山东义和团对外国宣战,一下子变成屠杀义和团。所以,在这一个问题上,任何真正关心中国国家利益的人首先要关心中国国家利益的形成机制,关心在中国国内建立一个有效的代表并维护中国国民整体利益的机制,而且,这种国民的整体利益是和国民的切身利益能够融合起来的。

    建立怎么样的国际秩序

    我前面讲到,在国与国的关系中,实用主义是必须要考虑的。今天的世界,在一个国家里面有民主、宪政制度,包括潘维讲的法制来协调,但是,在国际范围内没有类似有效的制度,现在并没有一个国际的民主,现有国际法的弹性也是相当大,更何况在国际法的运用中很多情况下存在着双重标准。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不能太书生气,而是要首先看到国与国关系中的实用主义原则。同时,整个人类在试图建立起一套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规则。对于建立怎样的国际关系规则或国际秩序的问题,现在有很多争议:

    一种是建立战国秩序。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能否打得过,因为,我们处在核时代,一旦真正打起来,很麻烦,可能就是《黄祸》所描写的结局--人类进入核冬天,回到蛮荒时代。所谓战国思路,就是承认弱肉强食,发展下去就是最后我们打一仗,用战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样的思路,我觉得无论对谁,包括对我们自己都是非常危险的。

    再一种就是民族主义者盛洪提出的用儒家道德来解决国际秩序问题。中国不追求自利,讲究退让和互谅互让。这种思路,从道德上听起来很理想,但是,实行起来很困难。你让他不让怎么办?

    既然互谅互让行不通,战国逻辑也行不通,到底怎么办?对此,我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国际社会应有不同的制衡力量。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还是要处理群己权界问题--每一个国家的单独利益和地球村的利益如何整合?我觉得,不管所谓的国际范围内的民主有没有可能形成,第一步还是有可能进行的--在国际范围建立类似的多党制。比如,欧盟和美国的势力均衡就是一个可以期待的现象,尽管欧盟的很多主张是否比美国的主张更可行或更合理,这是可以讨论的。在国际社会中,应该有不同的制衡力量。这就好比,即使我是自由主义者,我也认为一个健康的自由社会必须要有社会党的存在一样。

    同时,国际社会这种不同的制衡力量或者多党制必须负责任。我们不能无条件地讲多极社会一定优于单极社会,如果那样的话,我们为什么要攻克柏林,我们为什么要让日本无条件投降?让他们存在不是很好吗,那是多极社会啊--希特勒和日本军国主义存在的时候也是多极社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认为,有的时候多极存在未必是好事。中国力求成为世界多极中的一极,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一极到底怎么样建设?这就是我们需要讨论的。

    社会价值观是一个制度问题

    所谓的社会价值观,在某种意义上与其说它是一个文化的问题,不如说它是一个制度的问题。为什么?

    从常识来讲,进行价值判断的单元只能是个人,不可能是社会。社会没有一个共同的大脑,不管哪一个民族都是这样的。中国人和西方人都不是共脑人,进行价值判断的器官是大脑,而大脑每人只有一个。那么,个人的价值怎么样变成社会的价值呢?这其实是一个整合的问题。

    所以,我们所提的问题与其说是建立一个怎样的社会价值,不如说我们真正的问题是价值观如何社会化。这有各式各样的解决办法。一个解决办法是,建立一个国教,禁止各种异端邪说。还有一个办法是,在信仰自由的基础上,通过人民的自然整合,形成一种主流价值。当然,具体的做法我们可以讨论。如果我们能够解决好这一个问题,所谓真正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什么样就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了。对于潘维文章提到的那些价值原则,不管是利他也好,公益心也好,任何民族大概都没有多大的异议。其实有异议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怎么把个人意志整合为社会意志,这需要制度,需要机制。

    黑白分明的价值观不适合世俗社会

    吴稼祥(政治学学者、自由撰稿人)

    以是与非、压迫与被压迫这种非黑即白的对立的二元划分为基础的社会价值观,是好战社会的价值观。而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多元的--价值多元、利益多元,因为多元,好的政治态度是宽容,好的政治行动是协调或协商。

    我先知道潘维的破除民主迷信的主张,后知道潘维。我这个人似乎总有点生不逢时,20世纪80年代,民主思潮高涨,我主张新权威主义,受到围剿;如今,民主不吃香了,我却在探索民主化道路,被边缘化。潘维与我不同,他在世界民主化的高潮时期、国内民主化思想的低潮时期要破除民主迷信,虽然在青年学生中获得喝彩,但反的却是世界潮流。对于在那个自封为“民主的守护神”的美国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的潘维来说,这是需要一点独立思考的勇气和精神的。说到潘维论现代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这篇文章,我认为提出了一个好问题,但却给了一个坏答案,或者说作了一个坏的论证。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看来,潘维文章提出的所谓核心价值观,并不是和谐社会的价值观,而是好战社会的价值观。

    黑白分明的价值观不适合世俗社会

    潘维的文章认定,所谓的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判定是非。这是一种黑白分明、非黑即白的价值观,没有调和的中间地带,它适合于科学与宗教的世界,但不适合于世俗政治的世界。

    科学是探索真理的,就经验的真理而言,有真伪之分;就先验的真理,比如数学的真理而言,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就宗教世界而言,神意为是,非神意为非。如果把科学世界或宗教世界的价值观施行于政治社会,政治活动就变成了探索真理或巩固信仰的过程,社会就会变成了宗教裁判所,或堕入文化“大革命”。在我看来,政治主要是协调利益的活动,而不是探索真理或维护教条的活动。最符合是非标准的社会,大概就是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社会和中国“文革”时期的阶级斗争社会。历史经验表明,这恰恰不是现代社会或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而是传统社会与冲突社会的价值标准。

    我认为,最基本的人类价值有真、善、美三种,而潘维的文章枪毙了其中的两个--善和美,只留下了真。

    当代社会的价值观的最新进展是承认价值的多元化。所谓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应是多元而不是其他,其中包括价值多元和利益多元。因为多元,好的政治态度是宽容,好的政治行动是协调或协商。

    互惠而不是排他--中非合作论坛的实践意义

    潘维的文章,提出了从个人到国际的所谓七层同心圆价值结构。在这个结构里,文章的利益排序是:群体优先于个人,社会优先于群体,民族优先于社会,国家优先于民族,政府优先于人民,最后是国际优先于国内。

    对于当前的国际体系,潘维文章的定义是:被压迫民族和压迫民族之间的关系,并且认为决定国内价值观的是国际价值观,要矫正国内价值体系,必须从矫正国际关系开始。说白了,要树立正确的是非价值观,就要从反抗美国对世界的压迫开始。如果决策者采纳这个观点,中国很容易被动员进战争体制。因为,个人服从群体,民族服从国家,国家服从政府,政府要反抗美国压迫,打一仗,不会遇到任何限制。

    用潘维文章中关于国际体系的观点--压迫与被压迫模式无法解释中非合作论坛模式。在我看来,中非合作论坛模式,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协商模式在国际关系上的延伸,它塑造了一种新的外交模式--互惠而不是排他。

    中国从古到今,主要实践了三种外交模式:第一个是朝贡模式,盛行于皇朝时代。朝贡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呢?第一,不是平等的。第二,不是普世的。与中国发生朝贡关系的国家才有外交关系,如果不朝贡,那你就是潜在的敌人。朝贡模式主要特征是不平等--你必须承认我的地位,否则我不跟你发生外交关系。中国在历史上的外交关系是有选择性的,不可能像这次中非论坛广泛地拥抱非洲的48个国家,这是古代的中国做不到的。非洲一共才53个国家,这次中非论坛就来了48个,论坛刚结束,紧跟着南非也来了。第二个是毛泽东时代的革命模式。这是一种意识形态模式,具有排他性。只有认同我们理念的人我们才会与之发生外交关系。即输出革命或者被输出革命,如我们向第三世界输出我们的革命。这个链条也是不平等的--是一个老大哥、老二哥等排座位的模式。

    上述两个外交模式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都不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放在第一位的是政治利益。

    第三个外交模式,就是体现在中非论坛实践中的互惠外交模式。在这个模式面前,国与国是平等的,国家内部结构是不考虑的,没有意识形态的限制条件,发展经济关系也没有预设任何前提或限止条件,所有国家都可以和我们国家发生外交关系。现在,中国已经有了一定规模,正在寻求增长,而非洲国家既要寻求规模,也要寻求增长。中国创造了一种更适合非洲的经济增长模式,而非洲有中国需要的资源,于是中、非就走到了一起。这是一个互惠的外交模式,从中你绝对看不到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

    精英政治只是一个梦

    潘维教授对民主的质疑,是建立在精英政治理念上的。对此,我表示质疑。

    精英政治是源远流长的一种理念。从中国儒家的内圣外王哲学到柏拉图的思想,一直到后来的马克斯·韦伯、熊彼特等,都对大众民主抱有一种极大的怀疑,认为大众民主会有问题。

    尽管如此,但古今中外所有的精英政治都面临着一个根本的挑战,即必须假定有这样一个人和这样一个集团存在:这个人、这个集团必须是全能的、至善的。而人类历史实践的进程表明,永远不会存在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集团。正因为如此,精英政治永远是一个梦。

    社会价值观的“破”和“立”

    黄纪苏(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国际社会科学杂志》副主编)

    集体主义、英雄主义、利他主义的社会价值观,在中华民族的解放中起了难以估量的作用。“林彪事件”后,个人的、利己的、竞争的社会价值观成了主流,中国的内部关系受到严重伤害。今日,社会风气可能转向更多地强调互利利他、怜贫济困,此中难点在于对竞争与合作、利己和利他的平衡把握。

    百年价值--集体主义、英雄主义、利他主义

    1840年,中华民族遭遇空前危机,其后一百年内忧外患,这就好像身上挨了一刀,血流不止。社会的肌体随即出现应激反应,仁人毁家纾难,烈士奋身赴死,集体主义、英雄主义、利他主义的社会价值观深受尊崇,广为流传。这套社会价值观在中华民族的解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难以估量。很难设想,一帮身陷绝境的半亡国奴可以像经济学家为我们指定的“理性人”那样冷静地盘算利益,计较得失。世俗化的萨达姆政权隔三差五向将士们发放红包,怀揣美元的将士见了美军都跑得无影无踪。如今阿克萨烈士旅的人弹源源不绝,炸得以色列吊车推土机日夜轰鸣,不知是在为自己打隔断,还是在替巴勒斯坦国修长城。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在国贫民瘠、虎狼环伺的内外环境下快速发展经济,这套社会价值观非但不能休息还得加班加点,把“大河没水小河干”的道理唱得家喻户晓。

    理想主义幻灭,利己价值弥漫

    随着“文革”把中国革命推向高峰又推下深谷,上述这套价值观被狠狠挥霍了一次之后元气大伤,从此无精打采。于是,个人利己的价值观吊儿郎当过来,吹着口哨等接班。记得到了“文革”后期,不少革命歌曲都被少男少女重新填了词。例如,《大海航行靠舵手》的头两句“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被改成“大海航行全靠我,雷锋开车我坐车”。大英雄毛泽东靠边站了还不算,小英雄雷锋成了的哥,拉着“小我”们重新上路。

    社会价值转型的轨迹,首先是“林彪事件”。集体主义、利他精神还有其对立面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在相当程度上也属于集体行为。大家互相盯着比着:你利他,那我也利他;他都不利他了,咱还不赶紧利己!这情形有点像股市,大家忽而争先恐后地买,忽而你追我赶着抛。“林彪事件”后,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达到白热化的地步“云云,所造成的普遍读后感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的核心集体已经抛出理想主义了,这可是人家”二把手“的亲儿子透露的,咱小老百姓就别攥着那玩意儿不撒手了!那种幻灭,其力度和速度不亚于滑坡或雪崩。

    接下来是恢复高考,它明明白白告诉大家:社会竞争从今往后是”才“是”智“了,以往危难时期所格外倚重的”德“从此退居二线了。其影响是弥漫的,绝不限于莘莘学子。记得后来有个亲戚说起年轻时投笔从戎,没去中央大学、西南联大报到而是去了延安,颇有悔色。还有一位朴实忠厚的知识女性,因为毛泽东时代时兴谦让她谦让了,到后来评定职称没人说她舍己为人,都说她级别这么低可见能力特别差,她抚今思昔怪凄然的。我们最近排了出戏剧《我们走在大路上》,讲述近30年世道人心的变迁,其中有位右派平反后这样感叹:

    如今没人说我当右派不好,儿女们都嫌我右派当得太小--折腾一辈子才折腾了个公费医疗。

    接下来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兴起,”才能“的重心开始由能读书善考试向会赚钱敢折腾转移,当时有”T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说法。工具理性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往好里说,”才“的标准更多元、社会更平等了;往坏里说,不择手段唯利是图成为人生指南,社会将会更一元、更不平等。《大路上》有这样的台词:

    管它正义路西斜街--只抄那道近的;

    管它红砂掌黑砂掌--只练那致命的;

    管它奶妈奶粉--只喝那营养价值高的;

    管它名医名妓--只当那红得不得了的;

    说你”老实“可不是夸你;

    说你”邪性“可不是骂你;

    说你”本本分分“可不是抬举你;

    说你”咋咋呼呼“可不是数落你;

    说你”人挺可靠“是说发家致富靠不上你;

    说你”混蛋一个“是说将来混得好的可能还就是你;

    这次社会价值的变迁让经济精英们如坐春风:钱跟灯丝似的,咱跟灯泡似的,少女少妇跟扑楞蛾子弃暗投明似的!

    追原祸始,”八九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知识阶层的普遍不满。而”八九事件“的一个重要结果,则是官僚阶层的普遍恐慌。记得有个当处长的朋友在苏联解体之际对我说:“想想怪别扭的,你说职务到那儿了被人民群众拉出去枪毙也认了,咱这九品芝麻官顶多也就是被单位同事吐口唾沫扇俩耳光,还不够臊的呢!”这恐慌,有的朋友理解为对社会主义失去信仰,怕不大准确。其实,早在举国呼吸吐纳闹气功热的时候,那信仰就烟消云散了。与其说官僚阶层对主义失去信仰,不如说他们对政权失去信心--不知工资还能领到哪年哪月,就别提退休费了。凄惶的眼神旋即化作忙乱的脚步,那等不及的,套了救生圈--外国护照,就从左舷往水里跳;沉着点的,弃船之前拆走了不少值钱的器材。这种沉船心态、弃船运动持续了很久,直到近几年外国人都要偷渡来中国,船的左舷才稍稍清静了一点。不过,右舷却一直消停不下来:局长、主任们喊着改制的号子,把货物从右舷放入黑压压的民营化登陆艇。那些个头不显但吞吐能力超强的载体,穿过半明半暗的天色,兴冲冲驶往各家各户的码头。

    这样草草看下来就会明白,常言所谓“旧的不在,新的没有”,并非以往30年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观的实况。个人的、利己的、竞争的社会价值早已接过喇叭指挥我们走了很长的路。这套价值观的问题是,造成了普遍的“没有”:没有信义,没有尺度,没有德性,没心没肺。而原来的那套价值观虽不能说没有这些“没有”,但至少是少得多。

    历史轮盘转回强调互利利他、怜贫济困?

    如何看待上述这套个人的、利己的、竞争的价值观及所造成的普遍的“没有”,并解决这个问题呢?还要回顾迄今已经160多年的近代历史,这段大历史有一脉相承之处,那就是中国走上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跑道,至今也没跑到尽头。跑道意味着优胜劣汰,优胜劣汰意味着泰森牌价值观还得要。泰森牌价值观在传统儒家以及自由主义那里都有一些,但在社会达尔文主义中的含量最高。当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依然是霍布斯、达尔文他们说了算。面对这样的事实,如果对美国只是动情还没到痴情,就不难明白。问题在于,中国社会内部应不应该弘扬社会达尔文的原则--其实,根本不用三部四委下文件总动员,只要一甩手放任自流,社会三步并作两步就变成野生动物园。按照一类观点,对外竞争是对内竞争的自然延伸:对内不能断其喉,对外如何能食其肉?这个理,我想过去二三十年间中国社会上上下下都深信不疑。结果明明白白,群体性突发事件一年多似一年,一个中国差不多变成两个。受到严重伤害的内部关系,不可能不影响到对外竞争力。

    因此,历史的轮盘似乎已转到补偏救弊的阶段。这个阶段应该更多地强调互利利他的精神,提倡怜贫济困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价值观。

    转向是修偏,但也要特别留心不再重蹈我们历史中周而复始的场景--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而是要在动态中把握竞争与合作、利己与利他间的平衡。历史也让我们明白:一个内部长期缺乏竞争、缺乏张力的社会,无法适应外部丛林的严酷环境。不少昼夜唱歌跳舞的原著文化就是这样把生存的机会跳没了。

    社会价值之变是慢工细活

    社会价值观事关灵魂心性,风气的转变属于文化上的慢工细活儿,手术刀对它都嫌粗鲁,更别说大砍刀了。依靠国家权力强行禁什么纠什么树什么的办法,早在秦始皇时代都不算好办法。建构适应和谐社会的价值观,将是一个既能动又自然的过程。无论学者还是政府,都要留心有为与无为之间那漂移不定的边界。

    价值观的重建需要破除幻觉

    汪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文系教授)

    价值观的创新,需要历史的铺垫。近100多年来,中国人一直在寻找核心价值。但是,不打破现代的幻觉和帝国主义强加的幻觉,不批判地、反思地重新解释历史,从而把我们的历史经验开放出来,而只是按照既定的历史概念论证,是很难创造性地重建中国的价值观的。

    核心价值观的讨论引起大家的兴趣,是因为我们处于社会转型过程和价值观危机之中。

    近代以来寻找核心价值没有停止过

    看潘维这一篇文章的时候,马上想到了清末几篇重要的文章。其中,梁启超先生的《十种德行相反相成义》一文,就是为当时的中国社会寻找核心价值观,并在当时引起了很多反响,而且许多思考在今天也未过时。梁的文章讲了10个方面,都是对立又相成的说法。其中,有一部分和潘维的文章是重叠的,还有一部分是不重叠的。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讲价值观的时候既不是单讲个人,也不是单讲国家,而是强调二者的融合。在近代中国开端,即晚清时期,与价值观讨论相呼应的,是对于宗教问题的讨论。那个时代,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学习西方逐渐成为潮流,在这当中,以什么价值振奋人的精神、保持自身的文化认同,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除了上面提到的梁启超的说法外,梁的老师康有为在这方面也写过许多文章,康在后来还提出了设立孔教的想法,这让他在“五四”时期成为被批判的对象。但是,康有为的孔教设想并不是孤立的。同时代的论敌章太炎曾发表《建立宗教论》,但更倾向于佛教。在创立什么宗教上,康、章虽有分歧,但意图相似--创造一种新的宗教以激励民族的精神。

    因此,如果看看经验实践的过程,就会发现寻找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在中国有着很长的历史,可以说,近代100多年来一直没有停止过。现在回过头来看,一部分努力实现了,一部分基本上死掉了,也有一部分死掉了之后又重新出现了。像康有为的孔教,辛亥革命以后基本上就完了,但现在又开始有“祭孔”的事件。虽然这些取向跟潘维文章所谈并不一样,但回应的是同一个问题。

    历史经验需要重新解释

    价值观可以是创新的,但需要历史的铺垫。比如说,潘维文章中讲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国际关系,认为国际关系是弱肉强食、丛林规则,等等。吴稼祥的文章则提到了中非论坛和朝贡体系,等等。我的看法是,对于历史经验需要重新解释,不能按照既定的模式进行解释。因为,诸如朝贡概念和现代中国的国际主义实践,都已经被一套过去30年或更长时期里形成的固定说法僵化了。当年,费正清说传统中国的朝贡体系是自我中心的、等级的,而西方国家体系是平等的、交互的。费正清的这套说法影响很大,但它是近代殖民主义知识的产物。比如,1874年日本人在进攻中国台湾的时候,就是利用现代的国际法--所谓的万国公法观念,为日本的侵略行为提供合法性。日本攻打台湾的原因是,琉球的渔民跟台湾的居民发生了冲突,高山人把琉球人打死了,日本人要清朝管,但是,清朝的法律体制非常复杂。李鸿章告诉日本人,我们不能用大清律来治高山人,因为,根据清朝法律,高山人不在大清律治内--这是清代社会的法律多元主义的问题。于是,日本人以此作为借口,就说既然高山人不在你的大清律治内,那我们打高山人就跟你没有关系--这是用现代主权体系的内外观对清代多样性的法律制度进行曲解。在清朝制度里,不仅仅有自我中心的朝贡,还包括对内部多样性的尊重。经过20世纪的实践,我们对于民族国家体制的压抑性有了新的了解,我们能否从一个比较批判性的和反思性的角度重新思考上述遗产?

    还有,为什么非洲人对中国人有这样的好感?在19-20世纪,双方都处于被压迫的地位,比那些主流国家对霸权性的全球关系有更加清晰的感受,因此对于其他弱小国家就有更多的感同身受的东西,对于帝国主义的丛林规则有更强的抵制。尽管现在的情境有所不同,使得重新发展中非关系不会重复冷战时代的中非关系模式,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把以往的经验重新总结出来,而不是简单地否定掉--有些事情是要在很长的时段中观察的。比如韩国人借中国搞中非合作论坛的东风,把27个非洲国家的部长和5个非洲国家的总统请到韩国搞韩非论坛。像这样的模式--中非合作论坛和韩非论坛,就打破了美国绝对单一的霸权主义,而且是对单一霸权体系的一种破坏。

    可以这么认为--不打破现代的幻觉和帝国主义强加的幻觉,我们很难把自己的历史经验开放出来,从而帮助我们在当代世界中重建价值取向。因此,在重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过程中,有一个重新解释历史而不是按照既定的历史概念论证我们价值观的问题,如果没有这一个过程,我们将很难作出真正具有创造性意义的总结。对潘维的文章,我比较赞赏的是把规范性讨论跟历史结合起来的倾向,但是有关历史的部分,在经验的概括和总结上还需要更深的挖掘。

    价值观问题与社会体制密切相关

    中国社会正在发生剧烈的变动,不太可能形成一个单一的、纯粹自上而下的价值观来规范整个社会。因此,我们时代的基本价值观必须具有包容性,其内部充满张力和斗争,只有这样才能够创造出真正的和谐,否则就是单一化。

    此外,价值观的塑造需要一定的社会力量。在社会主义时期,推进价值观的是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社会进程。现在,共产党本身已经经历了巨大的转型。谁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价值观的推进者?潘维文章中涉及的规范性的价值理念,给我的感觉是,把落足点放在了国家身上。而在现实中,我们看到--国家的行动和国家的政策经常是自相矛盾的。对于潘维文章中批评中宣部、《人民日报》的某些不合时宜的做法我完全赞同,可是,这些部门的一套做法跟中央政府、国务院实行的经济政策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复杂的,而要搞清楚,就需要对国家角色或者说国家构造进行再认识。

    我们不应忽略,价值观的问题是和社会体制的问题密切相关的。推广一套价值观不可能是凭空来的。所谓事实与价值的分裂,是一个现代现象。比如,我们讨论的价值观与经济生活是什么关系?经济学家现在说他们只是研究客观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他们不是道德家;但是,经济学提供的那些规则其实是市场社会中人的生活规范,因此是伦理性的,或者说是非伦理的伦理性的。同样,现代的伦理学家似乎只管人们的价值、精神现象。但如果与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脱节了,这样的伦理学也就做到头了。

    中国价值,母体文化应保持优先

    陈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

    “中国思想”不能脱离中国文明和中国文化,如果脱离开,很难具有跟英美所匹配的那种价值的普世性,也很难有文化的力量。所以真正要变成文化的软实力,必须要依托原来文明的整体。它要求执政党、全社会和我们自己要在实践上具有这种文化的自觉。

    讲“中国价值”、“中国思想”,我觉得不能脱离中国文明和中国文化。如果脱离中国文明和中国文化,另讲一套所谓的“中国价值”和“中国思想”,是很难具有跟英美所匹配的那种价值的普世性,也很难有那种文化的力量。所以真正要变成文化的软实力,必须要依托原来文明的母体。虽然中国文化在近代有许多曲折,但并不表示这个文明的话语权已经消失了,也不表示它的文明的价值今天没有意义了。我们今天要宣传的中国价值恰恰是要在中国文化伟大复兴的基点上来推行,我们今天还没有完全做好准备。它要求执政党和全社会在实践上具有这种文化的自觉,即今天整个中国的发展是要作为中国文明的新发展,中国当代文化的发展要作为中国文化的发展新阶段,中国当代文化就是中华民族新的生命的发展,民族文化的立场要更强。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不是价值上的两张皮。我们现在是两张皮,对外讲中国文化,但是我们自己在内部还没有真正完全把这方面转过来,真正自觉地做中华文明的继承者。20世纪90年代后期提出一些口号,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执政党和整个社会要真正地转到这个立场上,我们今天才能理直气壮地讲中国价值、中国文化。如果中国文化只是偶尔要用的一个招牌,就不可能在世界上真正推出一种价值体系,让别人认可和信服。

    近代西方文明有两个方面。中国近代早期发展中,从鸦片战争开始,我们接触的是这个文明的外部形象。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的外部形象,就是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丛林法则。所以日本的沟口雄三说近代西方文明和中国文明是对立的,西方进到东亚世界就是弱肉强食。而在中国人看来,弱肉强食是一个禽兽的世界原理,不是人的世界原理,人的世界原理应该是道德世界的原理,所以中国人很难接受。日本人为什么很快接受?是因为日本传统比较能接受弱肉强食的理念,而中国是发达的道德文明,觉得不能接受,觉得这不是人文的世界原理。这是从西方文明的外部原理来讲,所以,帝国主义就激起了中国人的反抗,一方面要学西方,一方面要反抗。但是西方有两张脸,它的另一张脸是对内的民主,这不是弱肉强食的,而是民主、人权、自由。西方国家国内的这套东西说起来是普遍价值,但是始终不能变成处理国际问题的基本价值。由于我们早期有一百多年跟它外面的原理斗争,使得我们容易从否定的角度看它的整体,对它内部的那张脸的意义相对来讲就忽略了。其实那个内部的东西跟中国文明也有相同的地方,中国文明中也有民主、自由的要求,表达的方式不同。而且民主、自由不能脱离人民,现代西方的政党虽有操纵老百姓的一面,但是归根到底是要面对人民的利益和选择,这和中国文明里面讲的那种对老百姓的态度是一致的。

    今天,中国应当强调什么价值?西方的宪政、民主、自由都有意义,中国需要强调的是一个与西方不同的价值结构。不能说民主、自由、法制的价值在中国没有意义,也不能说责任、仁爱在西方没有意义。关键是这些价值的优先性是怎么安排的?我们不能说中国不需要民主,当然需要民主,但是在社会价值结构里面民主排在哪个位置?这是跟历史的、文明的母体和传统有关系的,跟发展的现实有关系的。在中国不是不讲个人权利,只是个人权利在架构中的层级跟西方是不一样的。东西方的价值都是有普世性的,但还有一个价值结构的问题,结构的不同有很重要的意义。

    目前中国缺少重建核心价值观的契机

    祝东力(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有问题的症结,都可以追溯到核心价值观出了问题,尤其是中国的精英阶层缺少了一种能够抵消外部诱惑的强大精神力量。这种局面的出现,与马列主义价值体系的衰落直接相关。然而,目前的中国还缺少重建核心价值观的前提或契机。

    核心价值观问题,我已经关注了好几年。2004年,我的一次讲座就是关于核心价值观的问题。核心价值观,由于其所涉的广度和深度,是需要包括哲学、思想史、文化理论、政治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等等几乎所有的学科来共同研究的综合性课题。这回看了潘维的《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认为论述得相当系统--尽管有专家称,该文提出了一个好的问题,但给出了一个坏的答案。但却提供了一个让大家可以继续深入讨论的好平台。

    价值观讨论是对改革开放反思的深化

    在我的视野里,把潘维的文章看作是对近年来国内展开的反思改革开放系列讨论的深化。作为对近30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反思,学者和舆论提出了一系列话题,比如,三农问题、外资政策、贫富分化、出口导向、战略产业、国家安全等等,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反思了改革开放以来新出现的重大问题。但是,与上述问题相比,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更深层、更本质的问题。在我看来,核心价值观出了问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所有问题当中真正的症结所在。所谓政治腐败、国企低效等等,说到底,都是精英阶层在精神世界上出了问题,由于传统精神世界的崩溃,中国的精英们缺少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抵消外部的各种诱惑。从这个层面和意义上说,当前中国出现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可以追溯到精神层面--核心价值观或精神世界的崩溃。

    马列主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的衰落

    简单回顾一下中国历史。两三千年以来,中国有一套完备的核心价值观或者说信仰体系,如仁义礼智信、天地君亲师,这些东西支撑了历朝历代,使中华民族延续了3000年,成为世界的文明中心之一,这是相当成功的。

    但是近代以来,因为屡战屡败,这个核心价值观被打垮了。到“五四”的时候,中国的精英知识分子就自觉自愿地放弃这一套实践了两三千年的价值体系。“五四”时期流行的是进化论的价值观。但进化论在知识界占主导地位没有多长时间,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就确立了马列主义的主导地位,这个核心价值观或价值体系自此延续了四五十年,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我们今天面对这个精神世界崩溃的局面,同马列主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的衰落是直接相关的。它的衰落有这么几个关键点:

    第一,1971年的“林彪事件”。这是使中国持续半个多世纪的革命叙述中断,革命故事讲不下去的一个大事件。

    第二,1981年对“文化大革命”的全盘否定,加剧了革命叙述的中断,使整个20世纪中国革命的逻辑都出了问题。

    第三,就是接下来的“八九事件”和1991年12月的苏联解体,最终促使政治精英的信念崩溃了。

    前段时间,香港的一本杂志《海岸线》上发表了前中共云南省省委书记令狐安的文章,其中说到,苏联解体给许多党内高层官员打击非常大。从那个时候起,腐败全面铺开了。腐败,本质上就是缺少一种精神力量平衡各种现实的诱惑。如果有一种精神力量存在,就会有一整套相应的文化,让人们平静地面对金钱、美色、权力等等,就不会有这么普遍的腐败。

    重建核心价值观需要什么样的前提

    首先,潘维提出了一整套的核心价值体系--从内到外共七层,构成了一个互动的精神动力学的结构。但是,我认为,在这七个层面的价值观之外或者说之下,应该还有一个最基础的支撑力量、一个更根本的层次--人与自身的关系,这就是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问题。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为什么活着?我活着的最终目的和追求的目标是什么?

    第二,七层价值观的划分可以简化为四层甚至两层,就是个体和整体关系,以及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其他所有价值观可以追溯到这两种关系,或者可以从这两种关系中推演出来。

    第三,关于七层价值观的互动关系,除了潘维文章强调的内在逻辑性,更应注意外在的,即不同历史条件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多种多样的。

    第四,也是特别重要的,即潘维在文章最后提出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问题。怎么样生成一种新的价值观并且成为主流?或者说,我们怎样才能重建核心价值观?这样的一种价值观绝非仅仅由知识精英论证研讨就能形成的,而是需要一个契机。核心价值观的生成需要什么样的前提?整个主流社会形成一种新的价值共识需要什么条件呢?本民族的历史实践可为蓝本:比如,中国的革命价值观或者革命信仰体系支撑了几代中国人完成了几件大事--赢得国家独立,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在国际社会中成为大国等等,这些都是在革命信仰体系的支撑下完成的。而这种革命体系之所以能成为一种主流的核心价值观,它的前提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屡战屡败,是亡国灭种的紧迫现实压力和巨大危机感。在“戊戌变法”之前,谭嗣同曾经非常认真地考虑过中国灭亡之后的问题,所谓“筹办亡后之事”,包括湖南省要在中国被瓜分之后起什么作用的问题。正是在具体的强大的创剧痛深的历史和现实面前,才激发出支撑了中国大半个世纪的现代实践的革命信仰体系或核心价值观。

    正是从核心价值观催生必备的条件--强大的内外环境压力来看,我认为在目前的中国还不具备,换句话说,重建核心价值观的契机尚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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