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步发展战略目标,自从邓小平提出、党的十三大确定后,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从1981年至1990年,我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36倍,平均每年增长9.3%,大大高于世界经济的平均发展速度。这1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生机最旺盛、国力增长最快、人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我们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并且为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巨大成功的取得,原因是多方面的。制定一个符合实际的正确的发展战略,无疑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最初考虑这个问题,是邓小平与一位外国客人的谈话引起的。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与前来我国访问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举行会谈。在会谈中,大平首相向邓小平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根据自己独自的立场提出了宏伟的现代化规划,要把中国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将来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整个现代化的蓝图是如何构思的?”大平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与他自己的经历有关。196c年池田内阁成立时,大平担任军官长官,当时他提出了日本未来10年的收入倍增计划。到1970年,这个计划实现了。大平对日本现代化发展的战略的制订起过重要的作用。
大平的这个问题,使邓小平陷入了沉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决定一心一意搞现代化建设,但实际上达到什么程度,步子怎么走,心中还没有数。大平的提问启发了邓小平具体思考这个问题。他“想了一分钟”,随后提出了一个着名的、影响中国今后几十年命运的设想。
他说: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即使到本世纪末,我们的四个现代化已经到达了某种目标,我们的国民平均收入也还是很低的。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平均收入达到一千美金,我们也还得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行。就算是达到那样的水平,同西方来比,也还是落后的。我只能说,中国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
这样一个重大设想的提出,看起来似乎是在一种偶然的情况下、只经过短暂的思考,其实决不是出于邓小平个人一时的灵感,而是有重要的认识背景,经过全党一个较长的认识过程。正如邓小平自己后来所说的“这个回答当然不准确,但也不是随意说的。”
我国现代化任务是1964年12月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由毛泽东建议、周恩来第一次提出的。提出这个任务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决策和十年动乱的影响,我们不可能集中精力搞现代化建设。同时,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在经济建设上又表现出急躁冒进的倾向,提出过一些过高的、不切实际的目标和口号。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粉碎“四人帮”以后华国锋主持中央工作的两年。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了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党中央在考虑现代化建设的问题时,吸取历史的教训,首先明确这样一个思想:认真研究国情,“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陈云同志当时讲了一段很透彻的话:“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的,讲实事求是,总是要把事实搞清楚。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什么事情也搞不好。”他强调这是我们设计“建设蓝图的出发点。”那时,党中央和国务院召开了一系列会议,邓小平和许多领导同志发表了重要意见,深刻指出我国国家大、人口多、底子薄,基础差,因此发展目标不可能订得过高,实现现代化的时间也不可能太短。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党中央提出经济调整的任务,也为不久开始制定的“六五”计划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定下了基调。邓小平提出小康水平的目标,也是建立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的。从它的几个特点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实事求是,是小康目标的最大特点。邓小平一再强调,这个目标并不高,只要达到第三世界比较富裕一点国家的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起来还是落后。他把80年代初到本世纪末20年的发展目标规定为翻两番,而不是翻三番或翻四番。这与过去曾经发生过的那种看似鼓舞人心、实际上是天方夜谭式幻想的目标比起来,似乎是低调的,但却是符合我国实际的。这一目标规定20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7.2%,从前10年发展情况看,年均增长超过了9%,这充分证明小康目标是切合中国实际的。
小康目标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较长时期内定量化、明确、具体的发展战略目标。这是它的另一个重要特点。邓小平在提出这个具体目标时采用了世界上许多国家通用的、用人均收人换算成美元的方法。这种方法我国过去从未采用过,可能当时他考虑谈话对象是外国人,这样说便于对方理解。但更主要的,这反映了邓小平是在同世界经济发展的比较中来考虑我国发展战略的。这样表述不但使目标明确、具体,而且也使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一目了然。
使用这种方法涉及许多统计数字和外汇比率的换算。邓小平能够这样准确表述,说明他对这些问题有很深入的了解。这也反映出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在认真研究国情的同时,也注意研究和了解世界经济发展动向,并且对我国与发达国家经济上的差距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
从人民生活状况的改善这个角度来描述发展战略目标,是小康目标的第三个重要特点。后来邓小平在表述三步发展战略目标时,提出的“温饱型”,“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也体现了这一点。过去我们在经济建设上有失误,对改善人民生活注意不够。以致于多年来人民生活没有多大改善,对人民“欠账太多”。因此,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十分重视这个问题,采取了许多措施,强调要“还帐”,要体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邓小平在考虑发展战略问题时,也是基于这种认识的。从这个角度、用“温饱型”“小康型”这样的语言来描述现代化目标,能使人们更生动、直观地认识这个目标。现在,二十年“翻两番”,人民生活由“温饱型”达到“小康型”,这些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们从自己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的切身体验上,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一目标逐步实现的过程,从而坚定了实现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没有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没有对国情和世界经济状况的深入研究和了解,没有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领导集体对这些问题的深思熟虑,邓小平是不可能提出这一设想的。同时,邓小平作为一位战略家特有的思想风格和思维特点使他善于站在战略的高度,把握历史发展的契机,从新的角度,富有想象力和创见性地构思,设想未来,无疑也是他能够抓住偶然机会提出这一设想的重要原因。
邓小平提出的小康目标,经过党中央领导集体和理论界的研究论证,被认定为是一个科学的设想。1981年11月这一设想第一次写入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它确定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到本世纪末的奋斗目标。
小康目标提出以后,邓小平进一步构思中国21世纪的发展战略,逐步形成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完整设想。
为什么要进一步提出下世纪的发展战略?这与党中央对我国实现现代化时间的认识上的变化有关。有一个时期,我们把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规定在本世纪末,提出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对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有了深刻的认识,认为在本世纪内还不能够完成这个任务,实现现代化的时间必须拉长,要分几个阶段。1979年3月,陈云指出:“一方面我们很穷,另一方面要经过20年,即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是个矛盾。”1979年9月,叶剑英同志在庆祝建国30周年讲话中指出:“在我国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中进一步指出:要“分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目标”。在这段时间中,尽管仍然使用“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提法,但其含义已逐渐有所变化,不再从完成的意义而是从阶段的意义上来使用。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定了本世纪末翻两番的具体目标以后,就不再使用这种提法了。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只有到了下个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基本上实现现代化。”
邓小平很早就认识到这个问题。他在1979年12月第一次提出小康目标的那段话中,就明显地包含着这样一个意思:本世纪末实现的小康目标,只是现代化的初步目标,是“最低的目标”。1980年12月他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这篇讲话中提出,达到小康水平以后,还要“继续前进,逐步达到更高程度的现代化”。
但是,具体地提出更高目标的条件当时显然还不具备。小康目标刚刚提出不久,其正确性有待实践的检验。而只有通过实践证明小康目标规定的发展速度是正确的,才有可能正确地预见和提出下世纪的发展战略目标。
那么,小康目标实践的情况怎样呢?
80年代前期,全面拨乱反正和经济调整取得成功,农村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那些年,每到金秋季节,从国家统计局里传来的消息总是那样激动人心。按照“六五”计划规定,1981年到1985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为4%到5%。但实际情况是,1982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8.7%,1983年增长10.2%,1984.年增长14.2%,在这一年里,我国粮食产量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1983的早春,邓小平到江南视察,亲眼看到了统计数字所不能反映的、比江南春色更加赏心悦目的景象。在回京的列车上,有人问他此行的感想,向来言语不多的邓小平只说了一句话:“到处是喜气洋洋。”所有这些,都坚定了邓小平对实现翻两番的信心。1983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杨振宁时,充满信心地说:根据这几年的经验,本世纪末翻两番的奋斗目标是有希望实现的。1984年9月20日,会见美籍华人学者吴健雄、袁家骝时,他更加肯定地说,实现小康目标,是有把握的。
1984年是邓小平思维十分活跃的一年。年初,他视察了深圳等三个经济特区,回京以后提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思想。随着中英关于香港达成正式协议,他完善了“一国两制”的思想。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在他的思想指导下,我国出现了全面改革和全面开放的局面。他是在这一年里,邓小平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一幅更为完整的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蓝图在他的头脑中形成。
1984年4月18日,邓小平会见英国前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提出:同我们的大目标相比,这几年的发展仅仅是开始。达到小康水平以后,我们还要在下世纪30年到50年内,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在后来多次的谈话和讲话中,他反复提到这个设想。到1987年十三大召开以前,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表明,“七五”计划的主要指标能够提前完成,这说明第一个翻一番的战略目标可以提前实现。我国经济的发展远景更加清晰了。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指出,达到人均1000美元的小康水平以后,“再过50年,翻两番,达到人均4000美元的水平。……中国是一个中等发达国家了。那时,15亿人口,就是说国民生产总值是6万亿美元,这是以1980年美元与人民巾的比价计算的,这个数字肯定是居世界前列的。”在这段话里,邓小平已经把下世纪的战略目标表述得十分具体和明确了。
直到这时,邓小平还没有把整个发展战略慨括为三步目标,而一直是说两步目标。即第一步在本世纪末实现小康水平,第二步到下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就在这次谈话后不久的4月30日,邓小平在会见西班牙副首相格拉时,第一次提出了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设想。他是这样表述的:“从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将近九年时间,算是第一步。第一步原定的目标,是在80年代翻一番,以1980年为基数,当时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只有250美元,翻一番,达到500美元。第二步是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翻。人均达到1000美元。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我们进入小康社会,把贫困的中国变成小康的中国。那时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美元。虽然人均数还很低,但是国家的力量有很大增加。我们制定的目标更重要的还是第三步。第三步是在下世纪用30到50年再翻两翻。目标大体上是人均达到4000美元。”
这段话完整地表述了从本世纪80年代到下世纪中叶共70年时间我国现代化三步发展战略的设想,标志着邓小平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战略思想的成熟。党的十三大报告正是根据邓小平这段话的内容,正式提出这一战略任务的。
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确定,解决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这是邓小平作出的重大贡献。
治理整顿
1988年起的抢购风潮,表明国人与国家承受急剧改革的能力仍不足,全国人心浮动,群情激奋,中共中央决定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以后经济腾飞准备更好条件。
1988年9月至1991年底的三年治理整顿,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上的一个特殊阶段。从表面上看,治理整顿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延缓下来,经济建设的速度与此前五年的快速发展相比也形成了明显的反差。但实际上,这三年的治理整顿是我国的改革走向成熟和深入的转折点,是后来几年经济建设跃上新台阶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垫步和过渡。从治理整顿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措施实施和最后的成效中,我们可以认识到这一特殊阶段在整个改革开放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
“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方针的制定和初步实施
中共中央关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决策,相对1984年以来的经济工作方针、特别是相对价格改革闯关来说,是一个比较重大的转折。因此,这个决策的形成也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
第一步,在价格闯关受挫的严峻时刻,国务院制定紧急补救措施,以控制局势。8月30日,在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同一天,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和《通知》针对一些地方出现抢购商品和大量提取储蓄存款的问题,做出如下决定:(1)采取有力措施,确保1989年社会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2)要求各地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1988年下半年不出台新的涨价措施的决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各地一律不得擅自提高。地方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也不得任意提高。企业也不得违反规定乱涨价。违者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3)决定人民银行开办保值储蓄业务,使三年以上的长期存款利息不低于或稍高于物价上涨幅度。(4)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停建、缓建一批楼堂馆所项目,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抓紧清理整顿公司,清理整顿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要把1988年的信贷和货币发行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数额之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停止贷款;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贷款,也要从严掌握。(5)必须切实做好粮、棉、油等农副产品的收购工作,确保合同订购任务的完成。(6)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好市场供应,严格市场管理。要认真整顿市场秩序,坚决取缔和打击囤积居奇、投机倒把、中间盘剥等行为。要充分发挥城乡群众、社会舆论对市场物价的监督作用,对制造谣言、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要坚决打击。上述要点,是党中央和国务院认真研究了当时的经济形势之后所做出的重要决策,尽管还没有明确使用“治理整顿”的提法,但已经包含了后来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这一指导方针的基本内容,因此,这个紧急通知的发出,在客观上也就成为三年治理整顿开始的标志。
第二步,初步形成“治理整顿”的思路,并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9月6日,中央一位领导人在会见美国客人时第一次公开使用“治理整顿”的提法。他说,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进行物价改革,但是物价改革不能孤军深入,要与治理环境和整顿秩序协调进行。治理环境和整顿秩序包括堵住流通领域中的漏洞,解决改革中党政机关的廉洁问题。他认为,当时面临的重要的问题是清除经济过热现象,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控制经济发展速度。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至迟在9月上旬,中央决策层对于治理环境和深化改革的关系的认识已经有了重要的变化,放弃了那种认为物价改革可以孤军深入的片面观点,形成了关于治理整顿的比较明确的思路。13日至1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爱国人士民主协商会和在京经济专家座谈会,分别就《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征求意见。与会者对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继续深化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人民日报》发表了这一消息,“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提法也更加明确、完整了。
第三步,中央工作会议制定“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9月15日至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央政治局正式做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会议决定,1989年和1990年要把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会议指出,治理整顿,既是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会议还提出了坚决抑制通货膨胀、深化改革的若干重要政策建设。24日,中央政治局又召开了第十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赵紫阳代表中央政治局在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的主要内容,就是阐述“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
第四步,中共中央全会正式批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9月26~30日,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批准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全会确定,在坚持改革、开放总方向的前提下,把1989年和1990年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以扭转物价上涨幅度过大的势态,创造理顺价格的条件,使经济建设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赵紫阳代表中央政治局在全会上作了《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报告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中央新的经济工作指导方针。报告指出,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主要措施是:第一,压缩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重点企业采取倾斜政策,对涉外项目采取保护政策,合理调整投资结构。第二,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特别要坚决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第三,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金融,严格控制货币发行,开辟多种渠道吸收社会游资,引导购买力分流。第四,克服经济过热现象。降低工业增长速度。整顿经济秩序,就是要整顿在新旧体制转换中出现的各种混乱现象。主要措施是:第一,坚决刹住乱涨价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价、财务、税收大检查。通过检查,进行教育,严肃法纪,堵塞漏洞,把物价、财务、税收监督制度和市场规则建立健全起来。第二,整顿公司,政企分开,官商分开,惩治“官倒”。第三,尽快确立重要产品的流通秩序。第四,加强宏观监督体系。第五,制止各方面对企业的摊派、抽头和盘剥。报告还提出,治理整顿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纪律的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五管齐下,进行宏观调控。报告强调: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是长期要注意的大问题,最要紧的是1989年和1990年两年一定要抓出成效,首先要确保1989年的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这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且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中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同时建议国务院在此后五年或较长一些时间内,根据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要求,并考虑各方面的实际可能,逐步地、稳妥地组织实施。至此,中央已经形成了在此后一段时间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比较完整、明确的思路。
根据不同的侧重点,三年治理整顿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1.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决策的初步实施:侧重点为压缩需求,降低速度,实行信贷和货币“双紧”政策(1988年9月到1989年8月)。
第一阶段为初步实施阶段。这一阶段治理整顿所要达到的目标是:(1)消除经济过热,把发展速度降到比较合理的水平。(2)遏止通货膨胀,使1989年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1990年以后的上涨幅度讲一步下降。(3)压缩固守资产投资规模,使它同国力承担的可能相适应;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使它同国民收入的增长相适应。(4)逐步缓解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矛盾,实现财政、信贷、物资、外汇的基本平衡。(5)认真调整经济结构,使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有较多增加,使能源、交通、原材料供应的紧张状况有所缓解。(6)建立健全必要的经济法规以及宏观调控体系和监督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设。(见1989年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从这六项目标可以看出,最初的治理整顿的侧重点在于压缩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为过热的经济降温。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对物价的调控。根据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国务院于1988年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决定》,对于加强物价管理提出了九点要求:第一,坚决稳定群众生活基本必需品的价格。第二,坚决制止农用生产资料乱涨价。第三,严格执行计划外生产资料的最高限价。第四,对已经放开的工业消费品价格,也要进行管理和引导。第五,整顿流通领域的价格,取缔中间盘剥。第六,整顿城市公用事业和服务行业收费。第七,严肃物价法纪。第八,依靠广大群众,搞好物价检查。第九,1989年物价上涨的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此后,各级地方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经济的和行政的措施,强化了对于物价的管理和控制。
二是调整银行储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1988年9月10日开始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并于9月1日和1989年2月1日两次提高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特别是第二次提息,幅度之大,为建国以来所仅见。这些调整措施对于群众的吸引力很大,1989年前9个月的储蓄存款净增1000亿元,相当于1988年同期的两倍,为建国以来吸收存款最多的一个时期。新增存款中80%是三年以上的保值储蓄。
三是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1988年10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提出1989年和1990年两年的社会集团购买力,要在上年实际支出的基础上,按实际可比口径计算每年压缩20%。
四是压缩基建规模。国务院北戴河兴城楼堂馆所清查工作小组清查了北戴河、南戴河、黄金海岸、辽宁兴城等地兴建楼堂馆所的情况,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做出允许续建、缓建和停建的初步处理;1988年9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提出这次清理的总的要求是:既要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又要调整投资结构,使国民经济发展有必要的后劲,使生产保持一定的、实在的发展速度,使建设项目的新增生产能力尽可能符合市场的需要。1989年1月初,国务院又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的通知》,决定9类项目在1月10日前一律停止施工,实行“先停后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五是清理整顿各类公司。据统计,1988年全国共有各类公司294946户,如加上分支机构则达477431户。公司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许多公司,实际上并不是为商品流通服务,而是纯粹增加流通环节、为商品价值的实现设置障碍。这些公司,从本质上说,是长在我国流通领域的毒瘤。不清除这类公司,我国的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为此,1988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这一文件提出,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1986年下半年以来成立的公司,特别是综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领域的公司。主要解决公司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转手倒卖、牟取暴利等问题,进一步明确经营方针、经营范围,使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1989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更加明确具体地提出了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重点,是砍掉各级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流通领域中过多、过滥的从事商业批发、对外贸易、物资供应的公司和金融性公司。文件严肃指出,清理整顿公司,既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坚决惩治腐败、振奋党心民心的一项重要措施,不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且是全国上下十分关注的政治问题。9月初,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成立。在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上,领导小组决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坚决撤并“实际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经营场地、组织机构等不具备《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开办条件的公司”等11类所属公司。
六是定期公布八项重要经济指标资料,以加强和改善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为了加强和改进宏观经济控制,推动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逐步把各方面的注意力从盲目追求和攀比产值增长速度,引导到提高经济效益上来,国务院决定,从1989年1月起,由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定期公布八项重要经济指标资料。这八项经济指标是:固定资产投资额,银行贷款余额及增加额,职工工资总额,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销售利税率,工业资金利税率,工业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工业能源消耗综合降低率。
七是制定国家产业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依据。1989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文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制定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方向和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农业、能源、交通和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加强能够增加有效供给的产业,增加经济发展的后劲;同时控制一般加工工业的发展,使它们同基础产业的发展相协调。
经过一年左右的治理整顿,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最显着的变化,就是过旺的社会需求得到有效的控制,过高的工业生产速度明显回落,市场开始降温,相当多的商品由原来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1989年l至9月,工业生产速度回落到8.9%;在国家信贷收支上比1988年前9个月少发放377亿元贷款;社会商品零售额6073亿元,名义上比1988年同期增长12.3%,但如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下降8.2%。但是,以压缩社会需求为重点的治理整顿.由于刹车过猛,同时也带来厂一些负效应,主要就是市场疲软,企业效益下滑。根据这种情况。中央对于治理整顿的侧重点和压缩力度及时做了调整,由此治理整顿也就进入了新的阶段。
1989年9月29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江泽民的这篇讲话,在发表前经过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经过几千名同志的深入讨论和参加修改,是在经过了一场严重的政治风波的考验之后,党和国家的新的领导集体的一篇重要的政治宣言。在谈到治理整顿问题时,江泽民指出,“当前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力争用三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从根本上缓解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矛盾,逐步消除通货膨胀,使国民经济走出困境。”这是第一次明确把治理整顿的时间由原定的1989和1990两年修改为三年或更多一些时间。此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在回答新华社记者问时指出,“紧缩的第一阶段效应已经出现了,现在治理整顿已经进入了以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为重点的关键阶段。”这说明,从9月份开始,中央开始考虑调整治理整顿的部署问题。最后确定新的部署,是在11月6日至9日召开的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上。
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文件提出,包括1989年在内,用三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努力缓解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的矛盾,逐步减少通货膨胀,使国民经济基本转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为到本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治理整顿的主要目标是:(1)逐步降低通货膨胀率,使全国零售物价上涨幅度逐步下降到10%以下;(2)扭转货币超经济发行的状况,逐步做到当年货币发行量与经济增长的合理需求相适应;(3)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逐步消灭财政赤字;(4)在着力提高经济效益、经济素质和科技水平的基础上,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争取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5%至6%;(5)改善产业结构不合理状况,力争主要农产品生产逐步增长,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和运力不足的矛盾逐步缓解;(6)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建立符合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的宏观调控体系。全会要求,治理整顿必须抓住四个重要环节。一是,继续压缩社会总需求,坚持执行紧缩财政和信贷的方针,解决好国民收入超额分配的问题,下决心过几年紧日子。二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三是,认真整顿经济秩序,继续下大力量清理整顿各种公司特别是流通领域的公司,克服生产、建设、流通、分配领域的严重混乱现象。四是,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下功夫改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科技水平,走投入少、产出多、质量高、效益好的经济发展路子。
同三中全会和全国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的文件相比,这个文件对于治理整顿的部署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一是对于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做了重要调整。这个文件对于治理整顿工作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在治理整顿过程中,近来出现了市场销售疲软、某些企业产品滞销、工业速度回落过猛等现象。总的来看,这种情况对进一步治理整顿是有利的,但已存在着值得注意的消极影响,需要认真研究,具体分析,不能掉以轻心。一方面,应当抓住有利时机,变市场对企业的压力为动力,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努力提高企业的效益和效率。另一方面,也要在宏观上采取必要的疏导措施,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努力增加有效供给,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任何时候都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牢固树立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坚决防止片面追求过高的发展速度,始终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放到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这是一个既要控制总量、又要适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对十三届三中全会指导思想的发展和深化。指导思想的深化,表明治理整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是考虑到治理整顿的艰巨性,提出治理整顿需要三年或更长一些时间。为了解决经济中的一系列尖锐矛盾,十三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决策。但是,受当时情况的限制,三中全会对于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估计不足,对于产生这些困难的原因也分析不够。因此,不少地方、部门和单位对于治理整顿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缺乏认识。治理整顿一年有余,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诸如:社会总需求远远超过社会总供给,现有国力和社会生产能力已支撑不了庞大的建设规模和严重膨胀的社会消费需求;工农业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现有农业已支撑不了过大的工业生产规模;基础工业、基础设施与加工工业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能源、交通、原材料的供应能力已支撑不了过大的加工工业;资金、外汇、物资的分配权过度分散,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严重削弱;生产、建设、流通领域中普遍存在着高消耗、低效益,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费、低效率的现象,各方面浪费严重。十三届五中全会对于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做了深刻的分析,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难度还很大,不能急于求成,时间短了不行。因此,全会决定,把原定的两年治理整顿时间,延长为三年或更长一些时间。此外,北京政治风波的干扰,延误了治理整顿的步伐;再加上西方国家对我国的所谓“制裁”,给我国的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困难,同时也加大了治理整顿的难度。这些意外情况的出现,也需要对原定的时间表做出调整。
三是根据既要控制总量、又要适度发展的指导思想,全会修订和充实了治理整顿的目标。坚决控制社会总需求仍然是治理整顿的首要任务,但适当调整了紧缩力度,提出在坚持实行从紧的财政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根据新的情况,采取必要的灵活措施,按照产业政策有重点地解决某些方面资金困难的问题,以利于促进生产的稳定增长;一些重要指标更加具体,如要求全国物价上涨幅度逐步下降到10%以下,货币发行逐步做到当年发行量与经济增长的合理需要相适应,具体到1990年,货币发行量大体维持1989年的水平;继续整顿经济秩序,特别是流通领域秩序,提出1990年要以煤炭市场的整顿为突破口、逐步解决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等任务;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把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在着力提高经济效益、经济素质和科技水平的基础上,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争取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5%至6%;提出深化和完善改革的具体任务,主要有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财政包干体制、金融体制、外贸承包制、物资管理体制、价格体系与价格管理体制、计划体制等等方面的改革,并提出坚持对外开放,使对外开放和治理整顿相互促进;要求在进行治理整顿时,坚持把教育和科技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些补充和修改,使得治理整顿的目标更加具体、完善和可靠。
至此,进一步治理整顿的目标就确定下来了,这就是: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紧缩力度,争取经济适度发展,并逐步把重点放在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由速度型逐步向效益型过渡。
2.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紧缩力度,争取经济适度发展(1989年10月~1990年8月)。
但是,把调整结构、提高效益真正摆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情。1989年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全国计划会议上指出:“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要比压缩需求、降低速度困难得多。而这一关又非过不可,不然的话,不仅多年积累的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矛盾难以缓解,而且新出现的一些矛盾也都解决不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治理整顿在1990年进入了攻坚的阶段。”也就是说,中国的经济要真正走上稳定发展的轨道,根本的出路就是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胜利完成治理整顿的任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把这一阶段的治理整顿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在调整结构的同时,以启动市场,争取经济适度发展为侧重点。从1989年10月到1990年8月,中央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第一,加大对于基础产业的投入,以改善经济结构。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迅速在全党全国造成一个重视农业、支援农业和发展农业的热潮,齐心合力把农业搞上去,确保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稳定增长。根据这个精神,1989年11月27日,国务院做出《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强调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国务院明确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但最终还是要靠科技解决问题。在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决定的推动下,1990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切实实行了向农业等基础产业倾斜的方针,在中央掌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对农业的投资比1989年增长30%。中央还采取措施改善工业产品结构。1989年12月31日,国务院下文成立“国务院生产委员会”,以加强对大型骨干企业的生产协调和全国的生产调度工作。1990年初,国家计委和国务院生产委员会提出《关于对二百三十四户重点骨干企业试行“双保”办法的报告》,确定234户重点骨干企业为“双保”企业。一方面,这些企业在1990年保证向国家上缴利税385亿元,上交统配产品原煤3.23亿吨、原油1.36亿吨、发电量3671亿千瓦小时、钢材2617万吨、化肥1386万吨、汽车8.06万辆、发电设备695万千瓦;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保证向企业提供能源、原材料、运力和资金等主要生产条件。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向9个重点行业234.产骨干企业增加80亿元信贷资金,用于生产急需。上述措施在1990年开始发挥作用,这一年农业总产值增长6.9%,原煤、发电量、钢材分别增长2.5%、6.2%、6.1%。
第二,在坚持控制总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紧缩力度,以启动市场。1990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召开全国银行电话会议,会议决定,(1)适当增加上半年银行贷款规模。新增加的贷款主要投向234户“双保”企业、农业春耕生产、国家计划内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等。1990年总共扩大固定资产投资400亿元。
(2)从3月21日起,贷款利率下调1.26个百分点。(3)从4月1日起恢复于1989年8月取消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以帮助承担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较多的骨干企业收回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还决定从4月15日起降低部分存款利率,城乡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定期存款年利率(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期存款)降低1.26个百分点;八年期存款年利率降低1.44个百分点。这些经济手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从3月份开始,工业生产逐月回升,6月份速度达到5.3%,全年增长了7.8%。
第三,继续整顿经济秩序,为生产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从1990年开始,国务院及各部门以煤炭市场为突破口,清理整顿各类依靠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而层层盘剥、转手倒卖、牟取暴利的皮包公司。到年底,全国已撤并各类公司10万多个,占原有公司总数的352%。二是开始清理“三角债”。由于一段时间里市场疲软、产品积压,企业流通资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锐,造成企业、单位之间互相拖欠货款的情况十分严重,1989年全国拖欠总数已达1000亿元以上,进入1990年以后继续呈上升趋势。“三角债”现象既妨碍了生产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损害了社会信誉,破坏了经济秩序。1990年3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三角债”,并成立了以邹家华为组长的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三是在市场疲软、价格回落的情况下,抓住时机出台一系列价格改革措施,以逐渐缩小生产资料“双轨制”造成的价差,整顿市场价格混乱现象。从1989年底开始,国务院对于生产资料的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主要有:从3月7日起,对计划外煤炭实行最高限价;从3月10日起,提高国产平价原油及部分成品油出厂价格;从3月15日零时起,提高铁路和交通部直属沿海、内河的货运价格;同时,调低国产彩电特别消费税,调整彩电基价;从3月15日起,对生产与销售计划外纯碱、烧碱实行不含运杂费的全国统一最高限价;从4月1日起,较大幅度提高油脂定购价格,等等。这些调整措施,向生产资料价格的最终并轨迈出了一大步。
3.把治理整顿的重点转移到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上,争取由速度型逐步向效益型过渡(1990年9月~1991年12月)。
到1990年8月,适当调整紧缩力度、启动市场、争取经济适度发展的治理整顿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90年1月至7月,工业生产逐月回升,工业总产值比1989年同期增长2.3%;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累计完成829亿元,比1989年同期增长5.4%;国内市场商品零售总额比1989年同期下降1.5%,但下降的幅度在逐月缩小;上半年全国物价指数为103,是1985年以来同期物价指数最低的时期;银行货币回笼增加较多,累计增加1268亿元,比1989年同期增加475亿元;出口持续增长,累计308亿美元,外汇结存增加;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夏粮总产量比历史最高的1989年增产560万吨,达9935万吨。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的经济形势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我国的经济并未完全转入正常发展的轨道,多年积累下的矛盾和在治理整顿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矛盾交织在一起,仍然严重制约着改革和建设的发展。当时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一是市场有所复苏,但结构性疲软状况没有改变,表现出即期需求不足。1至7月,物资系统生产资料销售额比1989年同期下降5.8%;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县及县以下则下降6%。国内市场仍呈平淡景象。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国内市场疲软,是一种结构性的疲软,呈现出极不平衡的特点。滞销的产品主要是在经济过热时期盲目上马、重复建设以致于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产品,特别是一些耐用消费品;而一些能源、原材料等产品,不仅未出现疲软现象,反而供不应求。二是资金投放和占压并存,流动资金紧张。7月底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产成品资金占用比1989年增长45.9%。三是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进展缓慢,产品技术层次较低。据有关部广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调查估算,当时在国内市场上畅销的产品只占58.8%,在国际市场上畅销的产品只占出口产品的51%,真正具有竞争能力的产品只有25%左右。在我国每年开发的近6万项各类新产品中,可达到国际水平的只占3.5%。四是经济效益差的状况尚未好转。1至7月,全国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1989年同期减少197亿元,下降56%;企业亏损额达150.9亿元,增长99.2%。从能耗上看,当时我国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比发达国家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高出30%至90%;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能耗比日本高3倍,比印度也高出1倍。五是产品质量差的现象十分严重,已经成为工业发展的致命弱点。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的调查,当时我国工业产品的抽样合格率约为75%,优质品产值率约为27%,市场抽查商品合格率为55%。而发达国家的工业产品合格率则高达98%。我国企业生产中不良产品损失率约占产值的10%到15%,仅此一项,我国每年的经济损失就超过1000亿元。六是国家财政仍存在较大的困难。全国财政收入比1989年同期增长11.6%。国内财政支出增长16.4%,高于年度预算增长9.7%的幅度。这种情况说明,我国的经济形势虽然正在好转,但是仍然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问题。前一阶段的治理整顿,不论是压缩需求,还是启动市场,都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经济运行中所存在的深层次的矛盾。
鉴于上述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重点逐步转移到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方面来。8月2日,李鹏在全国工业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治理整顿还没有到位,明年还要继续治理整顿,但是主要任务可以有变化,要在压缩投资规模的基础上,把重点逐步地切切实实地转到提高效益、调整结构上来。他认为,当前工业生产的出路在于启动市场,这个观点是对的。但在强调启动市场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调整结构。8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社论指出,经济的增长当然要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但是当前更迫切的问题是提高经济效益,保持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协调。这是经济工作的重点。所有生产部门,都要把工作的指导思想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9月3日,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邹家华在汇报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时说,今年以来的治理整顿、深化改革进一步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形势正在好转。
但是整个经济形势仍然存在着相当严峻的一面,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宁愿估计得充分一些,看得重一点,把工作做得更深、更细一些,这样对我们更有利。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有所回升的形势下,各地区、各部门务必警惕重新出现经济过热,再度发生片面追求工业速度和争上基建项目的倾向,切实把治理整顿的重点真正转到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上来。12月25日至30日召开的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肯定了对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主要任务的调整,强调指出,1991年是“八五”计划的头一年,也是继续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一年,我们要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特别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保持农业稳步发展的问题。要把全部经济工作切实转到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力争工业生产的质量、品种,效益有一个明显的进步。
从1990年第四季度开始,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逐渐成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重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全国计划会议上宣布,国务院决定199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都必须切实把全面提高经济素质和效益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所有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都必须千方百计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性能,开发新产品,增加品种规格,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原材料消耗,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经济效益,使各项经济效益指标有比较明显的改善,1991年2月,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对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开发研制多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上哪些技术改造项目;产品质量有多少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创多少优质名牌,产品合格率提高多少;开发多少高附加值的产品,增加多少花色品种;从哪些环节上节能降耗,成本降低多少,资金周转加快多少,设备完好率提高多少,扭亏增盈多少等等,都要有具体明确的、分步实施的目标。《通知》还要求这个活动要与继续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年目标的实现。
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此,从1990年底开始,国务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增强企业活力的政策措施,有重点地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1991年5月30日的《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通知》将这些政策措施归纳为以下的11项:(1)适当增加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2)酌情减少部分企业的指令性计划任务,扩大其产品自销权;(3)适当提高部分企业的折旧率,逐步完善折旧制度;(4)适当增加新产品开发基金;(5)补充一些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6)适当降低贷款利率;(7)给予部分企业外贸自主权;(8)进一步做好若干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双保”工作;(9)继续清理三角债;(10)选择100个左右大型企业集团分期分批进行试点;(11)切实减轻企业负担。9月23日,李鹏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加上一条,即:降低国营工业企业的所得税率至33%,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税负,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
需要指出的是,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既是治理整顿最后攻坚阶段的主要任务,同时也是超越了治理整顿阶段的一项较长远的战略目标。当治理整顿作为一个特定阶段结束之后,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仍然是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
治理整顿任务的基本完成
三年的治理整顿,扭转了原来呈现出“四过一乱”的经济形势,初步理顺了改革、稳定和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创造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为国民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特别是为1992年以后经济的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治理整顿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基本恢复了正常的发展速度。1991年国内生产总值比1990年增长93%,治理整顿三年(1989年至1991年)平均增长6%;1991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4.77%,三年平均增长10.36%。经济增长速度已经恢复到与当时经济条件相适应的正常发展水平。
第二,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双膨胀的局面明显缓解,严贯的通货膨胀得到有效的控制。在治理整顿阶段,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采取了经济和行政等方面的措施,实行信贷和货币“双紧”政策,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压缩投资规模,控制社会集团消费,有效地遏止了社会消费膨胀的趋势,促使供求关系趋于平衡。治理整顿的三年,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平均供需差率由1985年至1988年的11.8%,缩小列8%左右。商品零售物价指数由1988年的118.5逐步降至1989年的117.8、1990年的102.1和1991年的102.9。
第三,流通领域的混乱现象得到整顿,经济秩序明显好转。经过清理整顿,党政机关所办的各种公司绝大多数已经撤销或同机关脱钩。一批在公司中兼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公司中退出。价格混乱现象也得到比较有效的治理。
第四,对外开放取得较大进展。1984年到198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的状况,1988年进出口总额为1027.9亿美元,逆差为77.6亿美元。在治理整顿中,我国顶住西方国家无理制裁的强大压力,坚持改革开放,对外贸易取得长足发展,1990年即扭转了对外贸易逆差的状况。1991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13563亿美元,顺差达80.5亿美元。1989年至1991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达318.02亿美元,是改革开放13年历史中利用外资额最多的一个阶段。
第五,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一定的成绩。在治理整顿期间,农业、能源、交通、原材料等产业部门均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而一直处于长线的加工工业则受到一定的限制,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得到改善。
1989年和1990年粮食生产都获得丰收,从而结束了农业生产从1985年到1988年连续四年徘徊的局面。1990年,农业总产值达7662.09亿元,比1989年增长7.6%;1991年,尽管遭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但农业生产仍然获得较好收成,农业总产值达8157.03亿元,比1990年增长3.7%。
第六,在治理整顿期间,一些领域的改革得到新的进展。在治理整顿的三年时间里,虽然改革从总体上说放慢了步伐,但在某些领域改革仍然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了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外贸管理体制、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并在金融、财税、社会保险、住房制度、医疗制度等方面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
但是,治理整顿时期的调整结构、提高效益的任务,却没有取得明显的成效。1991年9月23日,李鹏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一直强调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但实际收效不大。企业亏损面和亏损额都在增加。现在经济生活中的问题不是速度上不去,而是效益提不高。在现有结构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已经不能带来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因此,在治理整顿阶段结束之后,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仍然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
尽管如此,以上几个方面的成效仍然说明,在我国改革第十年出现的严重的“四过一乱”的状况,经过治理整顿,已经从根本上扭转过来,治理整顿的主要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因此,1991年12月23日,在国务院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鹏宣布:从总体上来说,治理整顿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1992年3月20日,在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李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告:“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表明,治理整顿的主要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可以如期结束。”
当然,在充分肯定治理整顿成效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治理整顿对于改革的负面影响。在治理整顿时期,虽然中央一直把深化改革和治理整顿放到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上,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初期,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央不得不把工作重点放到治理整顿方面,而改革的步伐则明显放慢,在某些方面甚至出现暂时的徘徊或倒退。
这种暂时的徘徊或倒退,主要出现在对于计划体制的改革上。当时,为了迅速控制正在蔓延的混乱现象,将国民经济的运行纳入正常的轨道,中央不仅采取了各种经济措施,而且还过多地动用了行政的、强制性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计划体制时期的一套调控宏观经济的做法。在新的调控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时候,以以往惯用的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来遏止混乱现象的蔓延,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也是唯一的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整顿初期改革的延缓、停滞乃至倒退,根本原因不在于治理整顿,而是此前没有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忽视环境治理,致使经济环境恶化。改革滞后现象到十三届五中全会后逐渐得到改变。
但是,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由乱到治的过程,却使一些人产生了一种误解:似乎“四过一乱”现象是由计划体制的削弱引起的,而恢复使用过去惯用的行政干预的手段并迅速产生效果,似乎也证明了还是计划经济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因此,在治理整顿时期,理论界在改革方向这个关键问题上就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出现了改革的“市场取向”和“计划取向”之争。一些人主张放弃十三大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这个公式,在改革中加大计划经济的分量。这种认识,成为90年代初期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严重的思想理论障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大事件和决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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