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三大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比较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出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概括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这次大会正式宣布中国共产党在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的飞跃中,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即在改革开放中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这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使毛泽东在1956年提出的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继往开来,这个伟大成果,为中国进行第二次伟大革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具体途径,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国以来取得的最重要成果之一。
十三大的筹备
中共十二大是1982年举行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的章程规定,每五年举行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上,会议通过了在1987年第四季度举行中共十三大的决议,当时党的总书记是胡耀邦。大会的筹备工作也由他来负责,胡耀邦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并组织了政治报告的起草班子。
在六中全会上,邓小平同志发表了一个重要讲话。他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为什么呢?第一,现在群众中,在年轻人中,有一种思潮,这种思潮就是自由化。第二,还有在那里敲边鼓的,如香港的一些议论,台湾的议论,都是反对我们的四项基本原则,主张我们把资本主义一套制度都拿过来,似乎这样才算是真正搞现代化了。自由化是一种什么东西?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邓小平还要求在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使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一提法。他强调说:“看来,反对自由化,不仅这次要讲,还要讲十年二十年。这个思潮不顶住,加上开放必然进来许多乌七八糟的东西,一结合起来,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对我们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冲击。”
在这次中央全会之前,邓小平也针对社会上的情况让人向胡耀邦转达过反对自由化的意见,但这没有引起胡耀邦的足够重视。1986年底,在合肥、北京等几个大城市发生一场较大的学潮,这场学期成为变动胡耀邦职务的重要起因。1987年1月10日至15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决定,召开了中央一级的党的生活会。会上对胡耀邦进行了批评,胡耀邦向中央政治局提出辞去中央总书记职务的请求。
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扩大会议,做出决定(1)一致同意接受胡耀邦辞去党中央总书记职务的请求;(2)一致推选赵紫阳代理党中央总书记;(3)以上两项决定,将提请党的下一次中央全会追认;(4)继续保留胡耀邦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职务。
由于以上情况的发生,中共十三大的筹备工作就在邓小平等老一辈领导人的关注下,由赵紫阳具体负责。
会议实质上有两项最重要的准备,一个是人事问题,这项准备在1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已经基本明确。老一辈革命家从党的事业着想,从国家的长治久安着想,在这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带头推进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徐向前、聂荣臻、邓颖超、彭真“四老”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实行半退。即所说的“四老”全退,“三老”半退。并在198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实行年轻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实行年轻化的步伐,尤其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班子,基本上由年富力强的同志组成。
再一个重要准备就是起草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这项重要的准备工作虽然由赵紫阳具体主持,但老一辈革命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邓小平在1989年5月31日曾有针对性地说:“十三大政治报告是经过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个字都不能动。这个我征求了李先念、陈云同志的意见,他们赞成。”可见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对这个政治报告的态度。
对这次报告的起草工作,邓小平给予极大关注和重要指导。他一再强调,报告要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的改革的性质讲清楚,阐明我们的改革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而不是搞资本主义,这样就可以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识统一起来,更加勇敢更加大胆地投入改革。他还多次指出,加快和深化改革,尤其是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应该是十三大的主题和基调。
1987年2月底到3月中旬,赵紫阳开始约集中央部分主要领导同志,以及参加起草报告工作的同志,多次反复地讨论了报告的思路、结构和主要内容,在广泛深入的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就起草十三大报告的设想,于3月21日给邓小平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大家都认为,这个文件,关系重大,一定要写好,要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写清楚,写出分量来。”信中接着说:“初步考虑,报告主要写七个部分。
一、讲三中全会以来,包括十二大以来,我国出现了哪些历史性的变化。
二、讲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着重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我们所以必须采取现在这样的方针政策而不能采取别的方针政策的基本根据。
三、由此而来的经济建设的发展战略。
四、由此而来的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任务,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
五、由此而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任务,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
六、由此而来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包括执政党的领导体制、党内民主和对党的领导人的监督、党的干部、党的风气。
七、由此而来的在理论和思想指导上避免‘左’右两种倾向的必要性,着重阐明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两个基本点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指出在新的实践中必须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这封信还说:“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般地泛指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的初始阶段,而是特指由中国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必须经历而不能逾越的初级阶段。中国进入社会主义,不是脱胎于资本主义,而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此产生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一系列特点。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不仅与发达国家不同,而且与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同。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必须从自己的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确认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是明确提出我们是社会主义,不能倒回去搞资本主义,全盘西化就会害国害民的;二是明确指出我们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只能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急于求纯,必须允许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存在,必须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育,正确处理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同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必须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有秩序地逐步展开。”这封信最后说:“看来,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立论,有可能把必须避免‘左’右两种倾向这个大问题说清楚,也有可能把我们改革的性质和根据说清楚。如能这样,对统一党内外认识很有好处,对国外理解我们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也很有好处。”
十三大的报告是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产物,要把大家的智慧集中起来,使之成为领导和群众、党和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报告实际起草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5月、6月、7月,分别写出3次草稿。第一、第二稿写成后,赵紫阳都亲自主持,邀集中央部分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讨论,同时还征求过中央国家机关和理论界部分同志的意见。7月底。在北戴河,赵紫阳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对第三稿讨论了三个半天,政治局部分同志也参加了讨论。到会同志对报告草稿的主题、结构和主要内容都表示同意,同时对整个报告如何进一步体现加快改革的精神,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若干论述,对经济发展战略要强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和重视质量、重视科技进步,对经济体制改革中计划和市场的内在统一,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和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对在改革开放中要从严治党等问题,都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讨论,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第3稿经过进一步修改形成第4稿后,中央书记处决定发到党内约5000人的范围内征求意见。参加讨论的,有全体十三大代表,中央3个委员会全体成员,中央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军队系统各总部、各军兵种和各大军区党委负责同志,还吸收了部分地、县党委的负责同志参加。与此同时,起草组根据赵紫阳的意见,专门约请了中央和地方各方面有代表性的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企业界的代表人物约100多人,集中讨论一个多星期,对整个报告的框架结构、理论观点和文字表述进行仔细推敲,字斟句酌。在党内讨论的同时,还请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共数百人进行讨论,认真听取和吸收他们的宝贵意见。经过这样广泛的讨论,集中起来的修改意见数以千计,各方面送来的集体修改稿有数百本。起草小组对各种意见经过汇集整理,仔细研究,提出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经向赵紫阳同志主持的中央书记处详细汇报,并经书记处讨论后,这才确定了进一步修改的方案。9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原则批准了经过认真修改后的第5稿。经根据政治局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做了再次修改,提交十二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是第6稿。经中央全会认真讨论,又修改了150多处,形成了全会一致通过报告的第7稿。经代表大会认真讨论,又做了数十次修改,公开发表的是第8稿。
这个过程充分说明,十三大的政治报告是领导和群众、党和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对这篇政治报告,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非常重视。邓小平在1989年前后曾有针对性地不止一次反复强调这样一个重要观点:“要继续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连语言都不变。十三大政治报告是经过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个字都不能动。这个我征求了李先念、陈云的意见,他们赞成。”这是一个具有极其重要的有深远意义的告诫,历史的实践一再证明这一告诫的正确性。
中共十三大的召开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正式代表1936人,代表着4600万党员。大会特邀代表61人。出席大会的代表1950多人。中共十三大还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96位,作为来宾列席大会。一些不是十三大代表的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内部分老同志,共317人列席大会。
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选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选举新一届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0月25日的大会由邓小平主持。十三大的中心议题是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改革。赵紫阳受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做了《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随后大会分组讨论这个报告。
10月27日,十三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通过将中央政治局建议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选名单和中央顾问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通过采取差额选举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等选举事项。经两天酝酿,10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差额选出了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提出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候选人名单。31日,各代表团又酝酿了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顾委委员、中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代表们同意这些名单。
11月1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中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新一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中央委员175人,中央候补委员110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20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9人。
接着,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分别通过了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赵紫阳致闭幕词。
11月2日,召开了中共第十三届一中全会。到会中央委员173人,候补中央委员106人,中顾委委员和中纪委委员列席了会议。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等,并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一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等。
全会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会的人选。
全会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中共十三大号召全党同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下,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牢掌握这条基本路线所规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加强党的团结,加强党与全国各族人民的密切联系,同心同德,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
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对中国国情进行再认识得出的最重要的论断,是从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阶段这个根本问颢卜对当今中围国情做出的科学的综合判断。但是,这个判断又是来之不易的。现对这一论断的形成作一简略的考析。
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他们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艰辛的探索,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社会主义实践的限制,他们只是在宏观上指出共产主义的两大阶段,没有明确指出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要经历的特殊阶段问题。他们虽然没有具体划分社会主义所要经历的阶段,但是他们为这一理论的创立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
毛泽东在领导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建设遇到挫折后,他对社会主义阶段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指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应该说,这一论段是很重要的,虽然非常遗憾的是,毛泽东没有展开论述,他的探索没有继续进行下去,但却为中国共产党继续研究这一问题打下了一个基础。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探索,是应该肯定的。
薛暮桥整理的刘少奇在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读书会上的发言,也谈到关于社会主义的阶段问题,刘少奇说:共产主义两个阶段又可以分为许多小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中有几个小阶段,共产主义社会中也可以分几个小阶段。
部分理论工作者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在若干场合也使用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如孙冶方1958年在北京经济学者纪念毛泽东同志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出版一周年座谈会的发言中,使用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这样两个提法。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批判了这种无视价值规律的价格政策,但是他也是以两个所有制的存在为前提的,他也认为仅仅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还存在两种所有制,还存在商品流通,因此还必须经济核算,因此不能否定价值规律的作用等等。”
“最后,既然价值规律等慨念是因为存在两种以上的所有制形式和因此而发生的商品交换而保存下来的,那么至少对于未来的只有一个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以及对于当前的国营经济内部,上面那种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玻璃板一样清晰的自然经济(或实物经济)观点将是正确的了。
然而正是这种行而上学的自然经济观点,妨碍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前进,使得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缺乏一个完整的体系……
王学文在《经济研究》1961年第一期上发表的文章,《(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中使用过“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提法。
由于这些探索是初步的,尽管他们有人甚至使用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但其含义与我们党现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是不同的。
以上应该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和党内理论工作者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所进行的有益探索,是以后进行理论创新的基础。
比较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是伴随着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开始的。也就是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开始的。经历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经历了灾难性的“文化大革命”,深刻了解中国实际和世界发展现状的邓小平、陈云等人经过总结经验,为开创新的道路,在这时已经开始着重考虑中国国情这一基本问题。两人在1979年3月分别谈到,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应看到底子薄和人口多、耕地少这两个特点。他们认为,建国后,我们的经济建设虽然有伟大成就,但是由于底子薄,“现在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很贫穷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从总体上看要比世界上先进国家落后二三十年”。“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
邓小平的这一名言,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在当时成为一种共识。在1979年3月的理论务虚会上,有的理论工作者提到了社会主义的阶段问题,虽然其角度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提出疑问,但其中有些理论工作者的发言已经涉及到超越阶段问题。认为把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这样一个很长的时期,看作是一个整个的历史时期,不再分阶段,这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实际。这样,必然导致混淆历史阶段,而不能正确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必然在路线上、政策上犯错误,造成严重后果。他们还提出:我国原来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落后,小生产占绝对优势,人民文化水平很低,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还不可能进人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还是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在这一年的《经济研究》第五期和第九期上,分别发表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和《也谈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这两篇文章是理论界公开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的有分量的专题论述。虽然现在阅读这两篇文章,可以明显地看出其中仍然有着不够深入的地方,但其理论勇气和探索精神则是可贵的。第一篇文章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可划分以下阶段:1.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1)“过渡时期”。(2)不发达社会主义。2.发达的社会主义。3.共产主义。第二篇文章认为应当作这样的划分.1.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2.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1)不发达的社会主义;(2)发达的社会主义。3.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但可以看出这些论断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只是提到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论述也不够深入,其提法也是用毛泽东曾使用过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等概念。
在以上探索的基础上,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初次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的思想。这个讲话说:“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制度,它同世界上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有它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同已经有了三四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特长,我们的社会主义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旧社会的许多痕迹。毫无疑问,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开始显示出他的生命力和发展前途。但是,“它还不成熟,不完善”。这个讲话还指出:“在我国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这是中央文献上首次使用“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这一提法,虽然其中进行阶段划分的意思已经比较明确,但是还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
随后的一个时期,在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主持下,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地总结历史经验,作《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过程实际也是人们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这期间,邓小平在进一步思考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1980年4月,他曾说:“现在我们正在总结建国30年的经验。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这是党的领导人较早的谈论关于超越“阶段”问题。
1981年6月,中共中央通过了由邓小平等人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这个历史决议上提到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指出:“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决议认为:如果对这种长期性和艰苦性没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或者就会重犯超阶段的错误,或者就会丧失信心,导致对社会主义的怀疑。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文献上第一次明确指出中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但文字表述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按理说,全党的认识应该在此基础上统一起来,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一方面也是由于历史惯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正确认识需要一个过程。
这个重要的判断并没有马上为人们包括理论工作者所真正理解。表现在一般的理论工作者这时还常常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相混淆。仅以《人民日报》上的文章为例,从1981年4月至1982年9月,就有近10篇文章,如《社会主义的学说与实践》等,就没有把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与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区分开来。
理论界如此,党的重要文献上也出现类似现象。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的报告再次强调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这一重要论段。但是,这个报告在讲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发展时,却又强调:“现在这个运动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并提出了建立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总任务。此后,为了驳斥对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基本事实持否定态度的不正确认识,理论界加强了宣传共产主义思想的力度,中共十二大以后,胡乔木在《人民日报)(1982年9月24日)上发表《关于共产主义的实践》,中宣部在《半月谈》(1982年第17期)上发表《关于胡耀邦在十二大报告的宣传提纲》,《人民日报》(1982年12月11日)发表的记者对邓力群的采访的文章,题为《共产党员的崇高职责》,于光远在《人民日报》(1983年3月14日)上发表《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等,都谈到我国现在是处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宣传口径颇为一致。但也有一些例外,如高放有一篇在《人民日报》(1983年3月21日)上发表的文章《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社会发生三次巨变》中就说:把中国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变为现代化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
此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概念,在国内报刊上几乎很少见。时间大约是从1983年的4月到1986年的4月。甚至在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非常重要的文件中,虽然明确地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其意思已经很明白是说我国必然要经历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篇重要的文献中没有使用“初级阶段”这一概念。
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再次成为理论界的研究热点是1986年5月以后。这一方面是由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认识的深入。1986年5月5日,吴江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阶段》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吴江指出:如果我们现实地清醒地思考问题,不难看出,我们现时已经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其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和马克思原来设想的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很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同年6月1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陈云文选》编辑组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坚持事实求是原则是一切事业的成功之道——介绍(陈云文选)》的文章,这篇文章说: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时期中,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从低级到高级,经历若干个历史阶段,我国目前社会经济文化的实际情况,表明我们还是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搞建设、搞改革,都要考虑这个事实。从以上两篇文章看,党内重要的理论工作者在认识上已经趋于一致,这是非常重要的。
1986年9月,中共中央第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这是经过一段沉寂后,党的文件上再次公开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中央全会通过这个决议,表明全党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认识的提高。
此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概念一时间成为传播媒介使用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理论文章、学术着作、领导讲话等都在大量使用这一概念,人们的认识逐渐清晰。彭真在1986年11月的一次讲话很有代表性且又十分明了。他说:“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
这个时期,理论界已经有人开始探讨比较深入的问题。如于光远提出需要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中国当前的全面改革等五个问题。并有理论工作者开始探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特征等问题。值得一提的是,1987年国家社科基金委公布的课题指南中,增加了关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研究的新课题。这表明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也表明实践是理论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邓小平再次强调:初级阶段是“不发达阶段”的社会主义,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
为准备召开中共十三大,邓小平在1987年2月6日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说:“十三大报告要在理论上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讲清楚我们的改革是不是社会主义。要申明四个坚持的必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必要,改革开放的必要,在理论上讲得更加明白”。根据这个指示,1987年3月21日,赵紫阳把《关于草拟十三大报告大纲的设想》报给邓小平。这个报告说:十三大报告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初级阶段”这个提法,在党的文件中已三次出现,但都没有发挥,十三大报告的起草工作准备循着这个思路加以展开,说明由此而来的经济建设的发展战略,由此而来的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任务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由此而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任务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由此而来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由此而来的在理论和思想指导上避免“左”右两种倾向的必要性。邓小平3月25日对这个设想做了批示:这个设计好。
随后,在中共十三大召开之前,邓小平在多种场合做了几次重要的谈话,诸如:1987年4月26目的《社会主义必须摆脱贫穷》,4月30日的《吸取历史经验,防止错误倾向》,7月4日的《我国方针政策的两个基本点》,10月13日的《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等,这些讲话从不同角度对“初级阶段”的理论进行了论述。特别是8月29日的《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这篇讲话,精辟地概括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他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他给初级阶段下的定义是“不发达阶段”的社会主义。他着重强调:“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到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的含义已经清楚。
中共十三大第一次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
1987年10月25日,中共十三大在北京召开。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的突出贡献之一,就是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确认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特定的较长的初级阶段,这个初级阶段至少上百年,而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个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必须依据这个实际来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方针。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指出:总的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
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应该确立以下具有长远意义的指导方针:
第一,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
第二,必须坚持全面改革;
第三,必须坚持对外开放;
第四,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第五,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建设民主政治;
第六,必须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精神文明。
至此,无论是文字表述的规范上,还是其含义的准确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都基本形成,被确立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客观依据。
关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确立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先后提出和确立过几条基本路线(或者叫总路线)。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总路线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是一条指引中国共产党取得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胜利的基本路线。
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这条总路线引导中国共产党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20年间,中国共产党也制定了若干总路线(或基本路线)。首先是中共八大的路线,但没有完整的表述。随后是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但由于当时指导思想上存在着矛盾等原因,这条总路线并没有带来“多快好省”。后来在1962年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又提出了一条“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毛泽东把这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当时被称为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这条基本路线在中共九大通过的党章中的表述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帝国主义和现代修正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这条基本路线可以说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严重挫折,给中国人民带来了灾难。
中共十三大确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继续、丰富和发展,是经过30年来的探索,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以及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而确立的路线,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正确判断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后而确立的路线,也是被实践证明是唯一正确的路线。这条路线也是逐步形成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思想,奠定了党的基本路线的基础。但是,正式在全党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还必须有一个过程。
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叶剑英在国庆30周年的讲话中确定的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对此评价说:“这是第一次比较完整地表述了我们现在的总路线。这就是当前最大的政治。”
1980年2月29日,邓小平再一次概括地谈到党的路线。他说:“我们党现阶段的政治路线,概括地说,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这件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要受干扰,必须坚定不移地干下去”。
中共十二大提出了中共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
以上是中国其产党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若干阶段性成果,说明要探索一条正确的建设路线是非常艰难的。
1987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和1月29日赵紫阳代表中央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明确概括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的基本点有两条,一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条是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这是中央首次概括“两个基本点”。
中共十三大,在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总结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终于确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基本路线的简明概括。
确立党的基本路线,实质上确定了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这表现在,第一,这条基本路线是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确立的,具有科学性;第二,明确规定这条基本路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又具有全局性;第三,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正式载入党的基本路线并作为主要内容,这又突出了重点;第四,确定“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这又指明了方向;第五,这条基本路线,在理论形态上,是党对建设道路进行长期探索的一次飞跃,它既包含了党的总任务,又包含了必须依据客观规律去做的根本方针,还包含了全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的宏伟目标。这条基本路线的确立本身,就体现了党在各方面的成熟。
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轮廓的基本形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理论的起点。在完成拨乱反正,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的基础上,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标志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正式提出。中共十二大后,中国共产党继续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探索,提出并阐述了与传统社会主义观不同的一系列新的科学理论观点,并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关联的方针政策。中共十三大比较全面地概括了这些新的观点,主要有12条,由此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即:
(1)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2)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根据本国国情,走自己的路的观点;(3)关于在经济文化落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的观点;(4)关于社会本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实现现代化的观点;(5)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观点;(6)关于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要条件的观点;(7)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重要特征的观点;(8)关于基础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这两个基本点互相结合、缺一不可的观点;(9)关于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来实现国家统一的观点;(10)关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观点;(11)关于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外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的观点;(12)关于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的观点,等等。
这12个观点,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划了中国共产党前进的道路。表明中国共产党在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多方面发挥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共十三大把这些理论观点概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说明这一新理论的轮廓已经形成,同时,这次代表大会还强调,马克思主义需要有新的大发展,这是现代的大趋势。这又说明,中国共产党深刻地认识到今后还要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还要继续创新。
中共十三大是一个全面系统地加快改革和开放的大会。它将作为改革、开放、民主、团结的大会而载人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光辉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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