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伴我同行-此心安处是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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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和朵朵告别,就踏上了南下的火车,先是到了成都。成都算得上一个温柔富贵乡了,当然这是对有钱人而言。对于我来说,任何地方都是考验我的炼狱。

    晚上我和几个通过网络认识的写小说的朋友住在市中心一个小区的地下室里,白天我就在成都的街头四处游走。看到路边有店铺招工的时候我会停下脚步看上一会儿,但绝对不会上前去咨询,不是没勇气,也不是嫌服务行业丢人。我是在等待,到成都以后我在网上给很多在报社杂志社或者出版社工作的朋友留言,让他们帮忙介绍个跟写作有关的工作。

    我就是在等这些朋友的消息。典型的双鱼座性格,习惯等待,毫无根据的认为明天会更好。街上的人聚了散,散了聚,直到寥寥无几。

    一片孤城万仞山,站在过街天桥上的时候,我心里常常会涌出这样一句和我的境遇似乎并没有多大关系的诗。对于我来说,每个地方待久了都会厌倦,可是这一次我却决定在成都或者说在四川待上几年。

    每天晚上睡觉前他都会问自己,明天会发生什么呢?这样问着问着,一个月就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其实也是发生了一些事情的,比如公交车的燃烧,道路被人蓄意堵截,行人因为一两句口角相斗至死。只是这一切都和我没多大关系而已,我就像个路人,或者说我本就是个路人,路过而已。

    夏天的地下室很凉快,如果有卫生间又能洗澡的话,这里会是个不错的住所。在我和那些写小说的朋友住进来之前,这里住着一群摇滚青年,他们在墙上涂满了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东西,他们整日痛饮狂歌,最后被房东赶了出去。

    我们这帮文学青年和那帮摇滚青年一样有理想没钱,只是我们不吵闹,不折腾,我们白天有工作的工作,没工作的四处溜达,晚上回来看看书,扯扯淡,忧郁感伤一会儿,就睡了。属于无益也无害的一类人。

    除了地下室和街头,我待的最多的地方就数网吧了。网络让我失去了很多东西,比如学业,青春。也让他得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梦想和女朋友。

    学业和青春是迟早要过去的,梦想和女朋友却有可能成为永恒。所以我谈不上后悔。我只是常常感到沮丧,现实的梦想的差距如此之大。

    很多人小时候都觉得自己长大了可以成为万能的神,我们将这种想法视为天真,年华逝去,天真不在,很多人都是这样。而我却是个例外,时光从我身上走过,改变了我的模样,声音,却没有改变我的想法,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像五六岁的小孩一样天真,任性。

    也正是因为这种性格,我写的小说里具有一种常人无法超越或复制的力量,只可惜在这个时代,小说家不是一种受尊崇的职业,甚至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

    在成都待了两个月后,我还是去了峨眉山。

    到峨眉山的时候,我收到一条短信,是一个湖北的朋友发来的,他说听说我南下了,他也南下了,他说南方人真热情,他一下飞机就被一群记者围住了。

    我没有回他的短信,我想,他这是在炫耀吧,我们一起开始写小说,现在他成名了,走到哪儿都会有记者围着。

    我却依旧是暗夜独行。

    到峨眉山后我先是找了家旅馆睡了一觉,然后才给莫莫打电话,我说,我到了。

    电话那端的她很久没有出声,但是可以听到她的呼吸在加剧,她忐忑不安的说:“你是苏然?”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很轻盈,很悠扬。

    我说:“是我,你在哪里?”

    她说:“我家在乡下,到城区要一个多小时的,现在已经没有车了,我明天再去找你好么?”

    我说:“不好。”

    她说:“那怎么办?我步行去找你?”

    我说:“逗你玩呢,你明天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

    莫莫比我想象中的要漂亮很多,典型的四川美女,皮肤嫩白的像果冻一样。在约好的地方碰面后,我们就一起去吃饭,然后一起去旅馆睡觉,像是相恋多年的情侣一样。

    朵朵知道我去四川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理我,不过她把我走后她做的事儿全写到了博客里,博客密码是我的名字。我隔三差五就去看看。她去了离家很远的一个小城市读高中,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整日沉浸在卷山题海中,不交新朋友,以前的旧朋友也很少联系。

    在得知我有了新的女友后,楚楚也绝口不再提我们的感情问题。在博客或者论坛上她偶尔会不点名的骂我没良心,但是私下里,看到好玩的书或者好看的电影了,她还是会打电话跟我闲扯,就像多年的好友一样。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算是看透了,你就是一大色狼。

    我回她,不对,应该是超级大色狼。

    是在用新恋情缓解旧恋情的伤?还是我本身就是个色狼?我懒得去想。莫莫实在是个好姑娘,和我在一起后,她把所有悲伤绝望的情绪都隐藏起来了,整天嘻嘻哈哈的,如果不是偶尔去她空间还会看到一些伤感的的文字的话,我会错以为她天生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忧伤可以感染人,快乐也一样,我想莫莫之所以突然变得外向开朗,也是为了让我走出抑郁的心境吧。

    峨眉山的消费水平很低,住宿也很便宜,我在一家旅馆的顶楼租了一间房子,然后又在一家书店找了份工作。莫莫在乐山读书,每周回来一次。

    大部分时间我都把自己沉浸到小说里,我工作的书店很大,有整整一层楼的中外小说。晚上睡不着的话,我就写小说,写得不好就直接扔了,写得好就拿去参加一些文学比赛。

    以前我很不屑这些文学比赛的,可是眼看着当年一起混论坛的朋友一个个因为参加这样那样的选秀比赛而成名,我也坐不住了。我需要钱。

    莫莫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她现在的妈妈,是一名医生,终身未嫁,只养了她这么一个女儿。家境虽然不算好,但也可以勉强生活。

    莫莫希望我能在文坛出人头地,因为她妈妈希望她嫁一个善良且富足的人。善良我已经有了,只差富足。富足了,她便可以风风光光的带我回家。她爱我,更爱她妈妈,她希望我也能爱她的妈妈。而把爱她妈妈转化到行动上,便是让自己变得富足。

    十七岁的我和十六岁的她,每个周末都会背靠背坐在床上,憧憬我们的未来。我住的房间有一扇朝南的窗子,推开之后可以看到远处的峨眉山,我们决定,等攒够一定数目的钱了,就一起去爬峨眉山。

    和陕西一样,峨眉山也有很多独特的美味小吃,比如叶儿耙,冒菜,担担面等等。每到周末,我们就一起去吃这样那样的小吃,花极少的钱却可以带来极大的幸福感。

    在莫莫面前,我没有丝毫的自卑感和距离感,我们都不是有钱人,我们都希望变成有钱人但是没钱我们也能很快乐。这种感觉,是楚楚和朵朵无法带来的。

    我们平时吃得最多的是烤红薯和地瓜,两个人傻傻的,吃得满脸都是。如果说和楚楚还有朵朵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总有一种迟早要失去对方的不安的话,和莫莫在起,这样的不安从来没有出现过。我甚至有些庆幸我优柔寡断的性情,如果当初在楚楚和朵朵之间做了选择,怕是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快乐和心安了。

    我决定在这里长久的住下去,再也不去想过去那些恩怨是非,等莫莫一毕业,我们就结婚,到时候大概会积攒到一些钱,我们可以开一个书店,每日看书写字,过清闲的生活。

    这样生活过了半年多,我的第一本书出版了,公司寄来一万块钱的稿费和两本样书。我用这笔钱给莫莫买了一个项链,本想再给她买几件衣服的,可是她拒绝了。

    一万块钱根本做不了什么的,莫莫说,等我们有了更多了钱再挥霍吧。

    我说,那我们可以去爬峨眉山了么?

    莫莫说,不可以,攒够十万块钱再去爬。

    我叹了口气,十万,以我目前在书店每月五百的薪水来算,我得在这个书店干二百个月才能去爬峨眉山,那时候我都三十多岁了,都不一定爬得动了。

    还是得在写作上想办法,如果我每个月写一部长篇小说,每部长篇小说都顺利出版,每部小说按一万块钱算,十个月就够了。

    可是生活总是不会让你这么简单的去计算的,它总是会不断的变化,让你欢喜让你忧愁,让你在欢喜忧愁中渐渐老去。

    到了年底的时候,我收到一封信,信中是一张复赛通知书,上面说我上半年投过去的那篇小说顺利的通过了初赛,现在通知我到上海参加复赛。

    那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出名的文学比赛,虽然没有丰厚的奖金,但是可以获得很大的声誉,之前有很多人通过参加这个比赛而出名的,出名后再出书就不止是一万块钱的稿酬了。

    我把信拿给莫莫看,莫莫看了之后皱起了眉头。她说:“为什么要去上海比赛,那么远,隔着大半个中国了。”

    我说:“因为主办方在上海嘛。”

    莫莫说:“那我们就要分开了。”

    我说:“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莫莫说:“我不想你去,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一旦你去了,我们就再也不能见面了。”

    我说:“怎么会呢,你别那么悲观,我参加这个比赛也是为了我们的未来呀,出名了就会有很多钱了,你不是希望我们有很多钱么?”

    莫莫说:“可是我还是怕。”

    我说:“怕什么?”

    莫莫说:“怕你不爱我了。”

    我说:“你想太多了。”

    当晚,我们相拥而眠。半夜里我听到莫莫在低声的哭,我没有睁开眼,第二天,果然看到她红肿的眼睛,我想她一定胡思乱想了一晚上。

    复赛的日期越来越近,我对莫莫说:“要不我带着你一起去吧。”

    莫莫说:“我还要上学,再者那么远的旅程,两个人去花费会很大的。”

    我说:“可是你这个样子,我不放心。”

    莫莫说:“没事儿的,你早去早回,路上小心点。”

    我说:“我还是不去了吧,去了也不一定能获奖的。”

    莫莫说:“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相信你的才华,一定可以获奖的,你去吧,每年有那么多人参赛的,能通过初赛的寥寥无几,如果就这样放弃了,太可惜了。”

    离开之前,我带着莫莫吃遍了峨眉山的小吃,吃了她最喜欢却一直觉得很贵的爬爬虾,吃了所有以前想吃而没去吃的东西,吃到我们都想吐了。

    莫莫没有去火车站送我,像我妈妈一样,她害怕看到生离死别的场面。我们在旅馆里道别,一次又一次的拥抱,分开,再拥抱。她一直在流泪。

    火车驶出峨眉山市之后,我也有些难过了,仿佛不是去赶一场比赛,而且去赶一次葬礼,爱情的葬礼。

    我带着莫莫折给我的一千只纸鹤,分别装在红橙黄绿青蓝紫七个不同颜色的盒子里。莫莫说,假如有一天我和她分手了,或者她死了,我才可以打开盒子拆开纸鹤看她从十四岁到十六岁近三年的时光里写给我的话。

    到上海后,还要过一日才复赛。这是我第一次来上海,许文强曾经闯荡过的地方,我四处走了走,外滩,黄浦江,东方明珠塔,多伦路,南京路,衡山路。

    我给莫莫发短信,说:“这里真美,要是你在我身边就好了。走在黄埔江畔看着一对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想你想得心里很难受。”

    莫莫说:“你好好玩吧,注意安全,我看天气预报里说上海最近有雨,你小心点别感冒了,你体质一直不好的。”

    我说:“没事的,你放心吧,我一定健健康康的拿个一等奖回去见你。”

    莫莫没有再回复我。

    当时我也没想太多,我想她也许在上课吧。看到路边有一句特价书店,我就拐进去买了几本书。

    参加复赛的一共三十多个人,分别来自不同的省份,每个省只有一个人。这些人都被主办方安排在一个叫念安的招待所里,其中不乏帅哥美女。每天晚上他们都聚集在一起,玩到很晚才睡觉,有些干脆不睡觉,通宵出去K歌,看电影。

    我心里惦念着莫莫,所以一直待在房间里,没有去结识任何一个参赛的朋友。

    复赛的地点在一所女中里,两个小时的复赛时间,因为复赛题目很别扭的缘故,我写得很不顺畅。出了考场后我给莫莫发短信说,写得并不理想。

    莫莫说:“没关系的。”

    我说:“再过两天就会颁奖了,颁完奖我就回去。”

    莫莫说:“我等你。”

    颁奖的前一天,吃过午饭我待在房间里看电视,突然有人敲门,我打开门,看到门外站着一个陌生的女孩。

    女孩说:“你是苏然吧。”

    我点头。

    女孩说:“我读过你的书。”

    我说:“嗯。”

    女孩说:“我可以进去吗?”

    我回头看了一下房间,并不是很乱,于是就让她进来了。

    她说她也是来参赛的,江西的选手。

    她拿出我前段时间出的书,让我签名,我很惊讶,因为那本书印数很少,而且据出版商说卖得也不是很好。

    我打开书,看到上面写着,染染,某年某月购于怡园书店。

    染染,这个名字让我一颤。

    又是一个重叠的名字,从楚楚到朵朵再到莫莫,我总是和这样名字的女孩发生孽缘。想到这里我抬头仔细看了一下这个叫染染的女孩,她看上去要比莫莫大两岁,身高体型也比四川女孩大一倍,最漂亮的要数她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她看到我在看她,就笑了。

    我心中暗想,难道还有下一个?下一个人,难道是你吗?

    染染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一样,在我签完名之后,她并没有告辞,而是我和聊起了文学。说实话我最不喜欢和人聊文学了,一般遇到喜欢聊文学的人我都是尽量敷衍着让对方说。

    可是遇到染染,我的话突然变得多了起来,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和文学人物,我知道的全做了一番评价。染染也说了她的看法,我惊讶的发现我和她一样喜欢古典文学,喜欢唐诗宋词元曲。

    现在年轻的女孩子,喜欢唐诗宋词的不多了。

    不知不觉我们竟聊了五六个小时,然后我感到肚子饿了。我说我要出去吃饭了。染染说我也饿了,我们一起去吧。

    我们打车去城隍庙吃小吃,一直玩到半夜才回来,回来以后我才想起,我已经超过十个小时没有跟莫莫联系了,她也没有联系我。

    我心中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正要发短信给莫莫,电话就响了,是染染打来的,她说回来后发现自己在发烧,问我能不能陪她去一下医院。

    我说好的,然后放下手机就去了她的房间。

    我敲门,门随手就开了,我叫了她一声,她没有答应。我犹豫了一下,突然想到她是不是晕倒了,于是我就进了她的房间。

    她果然倒在床上,穿着单薄得可以看见肉体的衣服,我又叫了她一声,她醒了,然后马上发现了自己的窘态。

    我退出她的房间,等她穿好衣服。

    她出来的时候说,上海的天气太奇怪了,又湿又冷的,她本来想换身厚一点的衣服再出去的,谁知道竟然晕倒在了床上。

    很多年后我又回忆那一幕,总是觉得有些不自然,不对劲,像是人安排好的一样,可是时过境迁,所有的人都离去了,真真假假,也都不重要了。

    我陪她去医院,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拿起被我落在床上的手机,上面有三个未接来电,和三条短信,都是莫莫打的和发的。她问我在干什么。

    我打电话过去,说:“有个朋友病了,我陪她去了一趟医院,忘了带手机。”

    莫莫说:“朋友?哪里的朋友?”

    我说:“一起来参加复赛的。”

    莫莫说:“是个女孩吧。”

    我说:“你不要乱想,只是刚认识的朋友。”

    莫莫说:“她很漂亮吧,刚认识你就陪人家去医院啊,你今天一天都和她在一起吧?”

    我说:“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莫莫说:“你走的时候我就和你说了,你不该去的。”

    我说:“你不要胡思乱想了,明天就颁奖了,颁完奖我就回去。”

    莫莫挂了电话。

    第二天,染染一大早就来找我,要和我一起去颁奖的地方。我没有拒绝,也没有欢喜,和她一起坐着出租车上,我心情有些失落。

    和我想的一样,我没有写好,只得了个二等奖,我发短信给莫莫。她很久都没有回复,我打电话过去,才发现她关机了。

    领完奖,我就去火车站买回去的票,染染又要和我一起。我不置可否,自顾自的在前面走着,她在后面跟着。我们一前一后的上公交车,下公交车,一路上都没说一句话。

    因为快到年底的缘故,火车站里人山人海的,我排了半天才排到,但是当天的票已经卖完了,只能坐次日的。

    我发短信告诉莫莫,买不到当天的票,我要到明天才能回去。她依旧没有回复,打电话过去,还是关机。

    我坐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染染坐在我旁边,她没有买票。我也没有问她为什么不买。我一直把手机握在手里,像和莫莫分开的时候拥抱她那样,紧紧的握着。

    我一着急手心就出汗的毛病,大概就是那时候落下的。大概过了四五个小时吧,手机终于响了,其间染染去买了一些吃的,放在我旁边。

    是莫莫的短信,只有八个字:“亲爱的,我们分手吧。”

    我回短信,问她:“为什么?”

    她说:“不为什么。”

    我说:“你怎么可以这样。”

    她没有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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