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洁净与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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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丹〈论语〉心得》

    粗浅的话语,朴素的道理

    于丹,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传统文化研究者和传播者,知名影视策划人和撰稿人。曾为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今日说法》《艺术人生》等多个栏目进行策划,2006年“十一”黄金周在《百家讲坛》解读《论语》,一举成名。

    今天大家都喜欢说大道理,说怎么样才算是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做什么,但是往往忽略了日常生活中最朴素的东西,比如敬老。

    这几年《论语》和孔子突然成了潮流,很多人重新谈论起《论语》。《三联生活周刊》也拿孔子做了封面文章,将解读《论语》的历史分成“俗讲”和“学术讲法”两部分。说到“俗讲”,大家就会想起南怀瑾先生,认为他的解读是俗讲的代表。我个人觉得这个区分不完全准确,因为所谓的学术讲法和民间讲法在古代是不存在的。中国古代根本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界”概念,不像今天,有一个专业的学术体制,有大学,有研究所。有人从很专深的古文献的角度,从哲学、社会学甚至人类学的角度去研究孔子,这属于学术界的讲法。还有一些人叫作民间学者,在民间用通俗浅白的语言去讲《论语》。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及使《论语》重新大火一把的功臣于丹教授。自从在央视《百家讲坛》讲过《论语》之后,她跟《论语》便同时红火起来。于丹教授这本书的确把《论语》解释得非常通俗,甚至被人诟病,觉得她简直把《论语》讲成一本现代版《心灵鸡汤》了。比如“君子”在《论语》不到两万字的篇幅里总共出现了100多次,而在《于丹〈论语〉心得》里,“温度”恐怕少说也出现了100多次。所谓“温度”就是有厚度的、有情感的、很温存纯朴的一种状态,她认为孔子的《论语》是个讲温度的东西。

    于丹教授现在是北京师范大学做传媒学研究的教授,但是她的本行是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念的就是这个。我们举一个书里的例子,看看什么叫作“俗讲”。

    我们都知道孔子说“仁”是很重要的,仁民爱物的“仁”,且看于丹教授怎么去解释“仁”。她说“仁”就是两个字——“爱人”。于是很多人看完就会觉得“哎呀,这不太像话吧”,儒家哲学都说“仁”是最重要的概念,可以写好几百乃至好几万本书出来,你现在用“爱人”两个字就带过了,这行吗?

    我觉得于丹教授很了不起的地方在于,她很懂得用一些现代摩登的小故事去解释《论语》里面的道理。比如孔子说“君子不器”(出自《论语·为政》),于丹教授解释的时候用了一个小故事。她说有一个人去看心理医生,跟医生说,他常常觉得下班很痛苦,完全失去了自己,不知道自己心里真正的愿望是什么,恐惧、压抑又失眠,但第二天一上班,症状就消失了,很怕这样时间久了会患上抑郁症。心理医生就跟他说,那你应该去看一场喜剧,让自己高兴一点。谁知这个病人回答说,医生啊,我就是那个喜剧演员。这个喜剧演员平常的工作就是要让大家高兴,讨好人家,没想到反而因此丧失自我,自己高兴不起来了。

    于丹以此来解释什么叫“君子不器”,就是说人应该要安抚一下自己的内心,让内心安稳舒适,掌握到自己的内在,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么解释,你能说她错吗?当然没错,但是她说得非常粗浅,这是很重要的。

    正如于丹所讲的,《论语》是一本教大家怎么做人的书,里面的道理都是很纯朴的。不要看不起这些纯朴的话,当你在一些特定场合的时候,往往是这些纯朴的东西能够显现出巨大的力量。

    如果我来讲《论语》的话,恐怕也是“俗讲”,但是我最注重的字或者说最喜欢的关键词恐怕不是“温度”,而是“气魄”。《论语》是本教人怎么做君子的书,因为从中特别能看出一个君子该有的气魄何在。什么叫气魄?《论语》里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叫作“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话说出来很有气魄。但是你想想看,要落实到做人的情境里,在特殊的环境下那个气魄要如何张扬?

    大家或许听说过梁漱溟先生,他堪称当代大儒,共和国成立以来只有一个人敢公开顶撞毛泽东,就是他。因为梁漱溟认为共产党建立政权以来对农民并不好,他当时就提出尊重城市的工人,但是乡下的农民怎么办?他一直要跟毛主席继续辩论,要求发言,就是这么一个倔强的老先生。

    老先生是个儒门弟子,尊重孔子,所以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批林批孔”的时候就惨了,被逼着出来交代。于是他就做了一场演讲,结果讲了两天都没讲完,而且还大谈孔子如何了不起。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他居然敢这么说,说孔子是很重要的,我们要好好读孔子、了解孔子等等。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几个月实行大批判,有一回革命红小将要重重批判梁漱溟的时候,他突然说了一句话,就是那句“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他自己作何解释呢?他说这是受压力的人说的话,不是得势的人说的。“匹夫”就是独自一个,无权无势,我的什么东西你都可以夺掉,但是我的“志”你是夺不掉的。这是何等的气魄!这就是儒门弟子的气魄,梁漱溟先生真不愧是当代大儒,没有辱没至圣先师的教导。

    大家不要以为我们只讲大道理,《论语》里有一句话听起来非常粗浅,却是最朴素的做人道理。《论语·乡党》:“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孔子说:“我跟乡里头的人一起喝酒的时候,退席时总是等拿着拐杖的老人家先出去,我才出来。”你看这句话听起来也太粗浅了,跟刚刚我们讲的那种“不可夺志”的气魄是不是差得很远?可你千万别小看这种事。

    今天大家都喜欢说大道理,说怎么样才算是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做什么,但是往往忽略了日常生活中最朴素的东西,比如敬老。现如今,当各位都在讲大道理的时候,应该去搭公交车、地铁看一看,有哪些人是愿意让老人先出门、让老人先上车、让位子给老人坐的呢?

    《丧家狗》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李零,著名学者,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著有《中国方术考》《中国方术续考》《〈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入山与出塞》《放虎归山》《花间一壶酒》《李零自选集》等。

    老师啊,那边有个人说你像一条狗。

    经常有读者问我,每天介绍一本书,那些书你自己是不是都看过?我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没错,我介绍的每一本书,或许不是读得非常细,但起码我是从头到尾看过一遍的。因为我很相信专业伦理,我写评论写了大概十八九年,我常常相信做评论或者发表任何意见也要讲究一个专业伦理。什么叫“专业伦理”?我这里有个特别好的范例,就是北大中文系李零教授写的《丧家狗》。

    这本《丧家狗》副题叫“我读《论语》”,顾名思义,讲的是李零对《论语》的看法,而且是逐章解读下来的。按理说我不应该太着重推崇谁或是谁的书,我也不想帮谁卖广告,何况我根本不认识李零教授本人,但是我觉得围绕着这本书惹起的诸多争论很有意思,而这些争论正好可以用来证明何谓专业伦理。

    关于《丧家狗》这本书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一点上,就是孔子到底是像条丧家之犬一样,近乎一条狗,还是大成至圣先师、万代受人敬仰的素王呢?争论闹得非常大,不只网上各个论坛都特别开出一个版块去讨论,甚至我的同事胡一虎也在他主持的节目《一虎一席谈》里专门就此做过一次辩论。可是我发现,大部分围绕着这本书说事儿的人,从他们的意见里我大胆地推测,他们似乎没看过这本书。为什么没有看过一本书却能够只因为它的名字叫《丧家狗》而立刻上升到“李零教授这家伙不是人”的评判层次呢?这真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一开头李零教授就解释了他出这本书的目的。这会儿孔子热,大家都在捧孔子,而过去大家又曾贬过孔子。李零教授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指出孔子既不是圣人,也不是很糟糕的“臭老二”,而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而且,孔子曾经形容自己是丧家之狗这个说法是有典故的,也就是说,“丧家狗”并不是李零教授的说法,至少有五条资料能够印证这个典故。

    最有名的就是《史记·孔子世家》了,还有《孔子家语》里面也说,孔子当年到了郑国的时候跟弟子走散了,一个人在郑国外面的城门口逛来逛去。有个当地人看见他的弟子子贡,就跟子贡说:“那儿有个老家伙,看起来上半身是模是样的,下半身颓颓唐唐,哎呀,看起来就像条丧家之狗。”子贡也不怕老师生气,就据实相告:“老师啊,那边有个人说你像一条狗。”结果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就是说外形不重要,然后又说:“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意思就是,他说我像丧家之狗,那倒也是,那倒也是。

    为什么孔子说自己是丧家之狗?我们想想看,孔子一生颠沛流离,游历多国,跑了那么多地方,却始终没有一个地方愿意诚心诚意地接受他对政治和世道的看法,让他好好地安顿下来。这几十年来,他一路过得非常苦,有的时候甚至被困在一些地方,饭都没得吃了。但是孔子依然非常达观,依然乐于去教授他的学问。所以他形容自己到处奔波但是始终没办法完成自己的理想和使命,这叫作“似丧家之狗”。

    既然有典故,又有解释能证明是孔子自己这么说的,为什么大家还要骂李零,说他诬蔑圣人呢?是这五条材料全都不准确,全都不是真的吗?与其争论这个书名上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地读一读李零这本书里到底是怎么去解释孔子,怎么去介绍《论语》的呢?

    之前我看到一些网友在谈这本书,其中有位网友就从《丧家狗》里面一句话开始衍生,我觉得他的推理能力很强。李零说“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这位网友单拿出这句话,推论到“李零现在是一个为了名、为了利,不惜出卖人格,诬蔑圣贤的混蛋”。这句话或许有语病,不过这位网友也写得很仔细,他说现实世界当然找不到虚幻的精神家园了。

    我们怎么能从一句话就去推断一本书,由一句话就去否定作者的人格呢?所谓评论的专业伦理是,你有多少材料,你获得的材料有多大的范围,你说话就说到多大的范围,不要过分。孔子老教我们要“慎言”,意思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你不知道的事情就说不知道,知道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就说多少。

    孔子在《论语》的《为政篇》里有一句名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今天中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每个人都挺有思想,每个人都很会动脑子,常常喜欢发表意见。大家都想发表意见,这个动力是好的,可是“思而不学”很危险。如果我们连事情都没搞清楚,连一本书都没看过就大发议论,评论这本书乃至于作者的人格,这是不是有点太过了呢?或许大家应该回去先从头好好读一读《论语》。

    我们现在读书,特别是读古书、读经典的时候,常常要面对一个问题,就是怎么读出那本书的原始意义,或者说这个原始的意义到底存不存在。一些书的文句,特别是文言文,断断续续的,于是有很多种诠释的方法,哪一种才是最好的呢?光从文字上面下功夫是不够的,还是得回到义理上去。但一说到道理的解释,你的解释和你的道理是否说得通,又会有很多问题出现。我觉得李零教授这本《丧家狗》之所以会引发争论,除了题目很耸动之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这本书诠释《论语》的方法以及李零教授的书写方式。

    李零的目的其实很明确,就是要教大家细读《论语》。说到这一点,我向来很佩服李零,他的文献学功底是很扎实的,他下了很多功夫,希望尽量还原《论语》到底在写什么、说什么。可是另一方面,李零有个想法,就是要“拨乱反正”。如今当《论语》热得那么厉害,人人称颂孔子的时候,他觉得有责任要带大家从细读《论语》出发,还原孔子的真实面目。[1]他说:“孔子跟你我一样,都是个常人,他虽然致力要求自己,不怕人家不了解他,所谓‘不惧不为人知’,可是同时他还是很好名的,甚至是很想做官的。”

    我们首先要知道,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一个知识分子老想做官,大家就对他很怀疑,很有看法。而李零已经界定了孔子是个古代的知识分子,但他为什么又很想做官呢?我觉得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在孔子那个年代,做官是一个知识分子、一个有志于天下的人,要改变世界、让世界太平的唯一出路。换作今天,我们的出路可能比较多,你可以去弄个非政府组织,搞一些社会活动,等等。我们从这本书里看到,孔子想出名、好出名,但是他又很矛盾地说,自己不怕人家不知道自己的志向,不怕人家不了解自己。对此,李零就把孔子说得有点酸,而且我觉得他刻意要这么说,来矫正大家对孔子的印象。

    李零用了几个例子说孔子讲闻达,“闻”和“达”讲的都是出名,但李零就区分开来,说“闻”是一种虚名,“达”是一种真名,有实质的名声。他引用了《雍也篇》里一段很有名的话,即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后来的成语“成己达人”就是来自这句话。李零用这句话当例子说“达”是一种成名,然而是否真是这样呢?我觉得这应当有所保留。

    我们看到李零在《雍也篇》里也有注解,他说孔子讲“仁”,仁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强调从自己做起,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从这个角度去看“达”,恐怕就不只是出名那么简单了。

    此外,孔子在《阳货篇》里说:“鄙夫可与事君也与(欤)哉?其未得之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李零如何解释这句话呢?“鄙夫”就是乡巴佬,问说可不可以跟乡巴佬一起侍奉国君,一起出来从政呢?孔子就说,哎呀,有麻烦,因为这些家伙没得到的时候老担心得不到高位,得不到名利,得到了又怕失去它,这叫患得患失。孔子说,一个人抱着这种心态,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了。换句话说,这种人很有问题。这是孔子关于名利、做官的一个判断和想法。由此可见,孔子讲名利、做官,讲的并不是为了做官就什么都可以做,他讲究的是你不能有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情。

    “鄙夫”在这里的解释我觉得颇有意思,李零教授解释成乡巴佬,可是在《论语》里面,我们常常看到这个“鄙”字,它原来的意思是“乡下”,可是它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粗鄙”。《宪问篇》里面说孔子打磬,磬是一种石制乐器,孔子喜欢玩乐器,他自己敲那个磬玩。有个古隐者经过,说:“鄙哉,硁硁乎!”意思是说这个人敲磬的声音“鄙”。他说,从孔子敲的声音,听得出来这个人心底是有所求的。他是在嘲笑孔子,觉得孔子仍然有所求。然后孔子说:“哎呀,是吗?那么看来要想无所求,真的是很难的事。”

    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其实是个挺大度的人,他并不一定是酸,他只是要求自己别做一个患得患失的人,别总是计较别人怎么看自己。可是他有时候难免还会摆脱不了这种心情,到了最后他说要放弃这一切,宁愿天知道自己就行了。这一点我们对他不能要求过多,但问题是李零强调我们读《论语》要读出它原本的意思。但是,我们能够真的完全还原《论语》原本,而不添加自己的解读吗?

    《论语》里面最有名的那一段,就是孔子叫几个弟子谈谈各自的志向是什么。一个弟子说自己要治大国,另外有人说要治小国、搞祭祀,最后曾皙说我只要洗个澡,跟几个小孩唱唱歌,那就行了。孔子说:“我的志向跟你一样。”

    李零对此提出一种解释,使得四个志向互相补充。为什么曾皙的志向反而被孔子认为是最好的志向呢?因为如果天下太平,国治好了,百姓幸福了,我们想过的就是这种舒适自在的洗洗澡唱唱歌的生活,那才是最高的理想。而为了达成这个理想,我们才要讲庙堂之事,才要讲治国,才要讲富国安邦。李零这个解释是从原文的文句上读不出来的一层意思。由此我们看到,即便是追求原解如李零,也很难避免把一套另外的义理加上去吧。

    《伊利亚随笔选》

    一剂心灵创伤的“止血良药”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国散文家。因口吃失去上大学的机会,14岁即开始谋生,先后在伦敦的南海公司、东印度公司当职员,并业余创作诗歌、剧本、散文等文学作品。1820年开始以“伊利亚”为笔名在刊物上发表随笔,分别于1823年、1833年结集出版两集《伊利亚随笔选》,被公认为英国随笔散文的典范。

    他一生坎坷,但你在他的文章里完全看不出生活磨人的痕迹,反而总让你觉得他很幽默。

    很多文学史上响当当的人物到了后来只剩一个名字。文学史会描述说他非常非常重要,但事实上已经没有多少读者会看他的作品了。查尔斯·兰姆就是这样一个名字。他在19世纪被认为是英国最有代表性的散文家,到了20世纪,很多中国学者,尤其是五四文人,喜欢并翻译他的作品。兰姆的很多作品都曾被引荐到中国,但过去一直没有被完整翻译过。很多散文名家和文学界的重要人物都曾大力推荐查尔斯·兰姆,并希望中国读者多向他学习。但到了今天,年轻一代读者对查尔斯·兰姆知道得并不多,甚至在西方英语世界里他也被认为是一个过气的老古董。

    我们通常把文学分成小说、诗歌、剧本以及散文四大文类。中国是一个散文大国,自古以来就有不少散文名篇,很多文学大家除了写诗,最脍炙人口的作品就是散文。到了现代,白话文运动兴起后,中国的散文进入一个新阶段,自然也受到很多西方散文家的影响,尤其是英国,而其中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无疑是散文家查尔斯·兰姆。

    虽然作者已死,我们不能从一个作品推断作者的为人如何,更不能假设作者的为人与作品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但是散文不同于小说,历来有一种说法,小说家可以用小说撒谎,散文家不能用散文撒谎。当散文家在文章里提到“我”的时候,必然在吐露真挚的情感。

    如果你想学英文,看查尔斯·兰姆的文章一定不是最好的入门选择,里面有太多生僻的古字和典故。他文风陡峭,惯常使用巴罗克式文体,但他的长处在于,即便用这么古怪的笔法依然能够写出真挚的情感。他常常令你觉得可爱温润,即便他笔下没什么太特别的事,但你依旧乐于反复阅读,并觉得非常感动。他的作品里最有名的要数《伊利亚随笔选》(Essays of Elia),有人说这是他唯一一本散文选。近年这本书由上海译文出版社重新出了精装插图本,由刘炳善先生翻译,译得相当不错。

    既然散文关乎作者性格,那么查尔斯·兰姆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一生的遭遇相当不幸,出身贫穷,父亲是一个律师的亲信用人。他天资聪颖,用功读书,7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认识了后来成为大诗人的柯勒律治,跟他成为终生好友。他的拉丁文学得很好,是个高才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学。他14岁即辍学自谋生活,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36年职员,直到50岁退休。所以,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里写的那些大账本。

    兰姆小时候常去外祖母家的庄园住,认识了一个叫安妮·西蒙斯的漂亮女孩,两人青梅竹马。到了20岁,他想向这个姑娘求婚,但姑娘没看上他,跟一个当铺的老板结婚。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住了六周才得以康复。次年,他家里发生一件大祸:大他10岁的姐姐玛利日夜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因过度劳累,发了疯病,竟拿小刀刺死自己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辈子的生活道路。为了赡养老父亲、照顾疯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负担完全挑在自己身上。

    姐姐状况好的时候,两人可以一起读书、写作。兰姆还把莎士比亚的剧本改写成散文版的故事,让大伙儿都能看懂,这正是我们熟知的那本《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Tales from Shakespeare)。姐姐病情不好的时候,她自己常常有预感,知道快要发疯了,这时候她会一边拖着弟弟的手一边哭,姐弟俩一起走向疯人院,等到病情好转她再回来。

    兰姆曾爱恋过另一个邻家女孩,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女孩就去世了,他只能写篇文章表示怀念。再后来,他又向一个熟识的女演员求婚,信刚刚发出去,他考虑到自己如此贫穷,还有个姐姐要照顾,于是又打消了念头,写了封信说你当我上一封信没说过吧。为了不让姐姐流落到疯人院,他一生未婚,与姐姐相依为命,过着清寒寂寞的生活。

    晚年姐弟俩移居乡下,收养了一个祖籍意大利的孤儿爱玛·伊索拉为养女,两人才算有了依靠。但养女大了自然要嫁人,姐弟俩又回到孤苦的状态。到最后,两人已经穷到不能负担自己的生活了,于是就到别人家寄居,可是姐姐玛利到哪儿都招人嫌。他曾经跟姐姐约定,最好姐姐先他而死,免得受苦。不幸的是,1834年,他跌倒后重伤,比姐姐先走一步。

    即便生活如此坎坷,兰姆仍然很乐天。他很喜欢在自己伦敦的住所招待文学界的朋友,大家喝啤酒,谈天,说笑话。这样一种境遇,这样一个人,他笔下的散文反而透着英国式幽默。不是爆笑型的幽默,是对人生的痛苦经过通达的关照后那一层醒悟,并将这种醒悟以一种可笑而自嘲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是查尔斯·兰姆的散文风格。

    这位遥远的英国作家笔下的散文其实是一种心灵鸡汤。他一生坎坷,但你在他的文章里完全看不出生活磨人的痕迹,反而总让你觉得他很幽默。民国时期的大散文家梁遇春先生曾说,兰姆的幽默不是那种自嘲到极点把肉麻当有趣的幽默,他的幽默是一种达观的幽默:既然你能用同情心去同情别人,当然也能同情一下自己。这不是自我怜悯,更不是在为自己人生的遭遇和种种不幸感到悲哀,而是能适度地看看这些不幸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兰姆不只是在坏处里面看好处,而是去承受这些坏处。当你承受它的时候,便已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了。

    兰姆一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年幼失学。他成绩那么好,偏偏因为口疾上不了牛津大学。当年在伦敦当小职员的时候,他常常跑到牛津去“度假”。“在校园里,我可以充一充上流人,当一当大学生。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早年被剥夺掉在高等学府里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的人,能在这一所或那一所大学里消磨一两周闲暇的时光,是再愉快不过的事情。”然后他开始想象自己是一个学生,看起来好像有点可悲,但他却得意扬扬:“我一本正经地给自己授予了硕士学位。说实在话,跟那种体面人物相比,我也差不多可以乱真。”

    姐姐玛利可以说是“害苦”了他,但姐弟俩却相亲相爱。他在文章里把姐姐化名为“勃莉吉特”,称她“为我做管家,年头可不算少了”。他从不忌讳提到姐姐脾气不好,但他很温和地说“我不能刺激她,免得她发我脾气”,从字里行间看得出姐弟之间的温情。姐姐再怎么样不好,兰姆仍然很爱她,对她好得不得了。

    事实上,兰姆本身也是有病的人。当年青梅竹马的初恋情人居然嫁给一个小老板,穷苦的兰姆身为用人之家的后代,难过至极,很受刺激,于是发了疯,被送进精神病院。后来他还常常出现一些精神抑郁的症状。那时候精神病院讲究卧病在床,我们看他如何描述这段卧床的经历:“病人独卧床榻,亚赛王侯。看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君临一切,不受约束,只由着性子为所欲为,多么像一个国王!”即便是在养病,他也能从中找到乐趣似的。

    关于过去的种种不幸,他说:“过去的不顺心之事,我不断地纷纷然重新经历一番。往日的挫折,我不再受它们伤害,像是穿上了盔甲。往日的仇敌,我在自己的想象里要么加以宽恕,要么加以制服。……在我一生中所发生过的各种各样的倒霉事,如今我一件也不想取消。”

    兰姆对自己过往的遭遇总是很看得开,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对别人也充满同情心。他有很多好朋友是激进的社会改革分子,在当时保守的英国社会里常常被抓去坐牢,他总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也要想办法为他们请命。他自己已经够穷了,有朋友比他还穷的时候,他也愿意拿自己的财产出来赈济朋友。

    他并不是激进的社会改革派,他只是宽容地看待身边所有的人。在他眼中,没有人是不美好的。他不是那种因为特别怜悯乞丐,所以要带他们去搞社会革命的人,但他总是能够欣赏他们美好的一面。

    《伊利亚随笔选》中有一篇文章很有名,叫《扫烟囱的小孩礼赞》。当时英国家家都用烟囱,久了难免会积攒烟灰,所以要找一些身体瘦小得能够钻进烟囱里的小孩去清扫烟灰。这是穷苦人家的小孩干的苦力活,小孩也因此常常生病。有一天,兰姆在街上走,冬天的街道地面很滑,急急行走时,不小心摔倒了。他说我这个人啊,很是要脸,这时候赶快起来看看有没有人发现。结果有个扫烟囱的小孩看见了,正在耻笑他。他发现这个小孩“笑得他眼泪都从那红红的眼角里流出来了,他那眼睛是因为平时常哭,再加上烟熏火燎,才变得那样红红的;然而,在万般凄苦之中,他那眼睛里还是闪耀出一点儿得之不易的快活的光芒。……只要一个上流君子的体面能够容忍得了,我情愿站在那里,做他的嘲笑对象,一直站到深夜”。这就是查尔斯·兰姆式的心灵鸡汤,而且别忘了,他是个散文大家,这样的心灵鸡汤是不是比如今那些划算多了呢?

    《沉思录》

    哲学是一种生活的方式

    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121—180),著名的“帝王哲学家”,罗马帝国皇帝,在希腊文学和拉丁文学、修辞、哲学、法律、绘画方面受过良好的教育,是晚期斯多亚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沉思录》是马可·奥勒留的传世之作,大部分内容是他在鞍马劳顿中写成的,是西方历史上最为感人的名著之一。

    作为人,无论你是有神论者或无神论者,无论你有没有信仰,你还是有精神需要的。

    我发现无论谁来介绍书都不如一个人有效,这个人只要随便说一句“我最近在看什么书”,这本书立刻就变成畅销书。这个人就是温家宝总理,他所说的书就是《沉思录》。有一回温总理告诉大家,他把这本书放在床头,常常翻看,据说看了不下百遍,于是大家就很好奇,纷纷找来看。除此之外,温总理还介绍过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我也在多年前就写过文章谈《沉思录》和《道德情操论》,这两本书我都很喜欢,特别是《沉思录》。

    然而,倘若你真的买回来看,很快就会遭遇到一些难题。这到底是一本什么书呢?是一本哲学书吗?为什么充满人生格言?难道人生格言的组合就是哲学吗?如果是人生格言,那么妙处又在哪里?

    我先讲讲这本书的作者,他就是罗马帝国皇帝马可·奥勒留。古今中外,身为皇帝兼写书的人真是不少,比如雍正帝,可能是别人帮他代笔,但他那本《大义觉迷录》现在还有人看吗?没人看了。为什么马可·奥勒留皇帝写的这本书却历久不衰,在中世纪被湮没了一段日子之后又重新被发现,引得那么多人想去看呢?或许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马可·奥勒留这位皇帝的生平,其实热爱电影的观众可能已经在《角斗士》里面见过这位皇帝了,就是在最后的镜头里仰天长叹的那个人。

    马可·奥勒留生于公元121年,这位皇帝年少的时候就很聪明,学习成绩非常好。当时的罗马贵族或者有钱人家的孩子都要学习各种体育运动,他也学过,据说表现很不错。

    当时罗马有位非常有名的皇帝叫哈德良,他很看中少年时的马可·奥勒留,觉得这个年轻人品德端正,为人又很诚恳,非常欣赏他。于是哈德良皇帝做了一个决定,收养马可·奥勒留的姑父当自己的继位者,但条件是姑父也要收养马可·奥勒留当养子。这样哈德良皇帝驾崩以后,就由马可·奥勒留的姑父登基,等到这个姑父驾崩之后,就让马可·奥勒留去当皇帝。这也是当时罗马人的一个习惯,并不是任命自己的儿子去继位,而是由皇帝选一个人来继位。这个时期的罗马皇帝后来被历史学家认为特别优秀,因为这种继位的方式有点近似于“禅让”而不是依靠血缘世袭,让人感觉这样选出来的继承人都是出类拔萃的,而马可·奥勒留也是最后一位用这种方式得到皇位的人。

    历史上,有人称马可·奥勒留是罗马帝国“五贤帝”之一,这个说法是由《君主论》作者马基雅弗利提出的。后来有本名著叫《罗马帝国衰亡史》,也被翻译成了中文在内地发行,很受欢迎,它的作者爱德华·吉本也说过马可·奥勒留是个相当好的皇帝。其实回头看他主政时期,他也是相当呼风唤雨的一个人物。比如我们曾在电影《角斗士》中看到的那个战场,就在今天的维也纳附近。现在的维也纳是个大都会,在当时却是蛮荒之地,多瑙河河畔全是蛮族。

    马可·奥勒留皇帝戎马一生,辛苦劳碌,一方面要对付安息人,另一方面要对付北方蛮族的入侵,同时还要提防内部有人叛乱。加之国内台伯河洪水泛滥,还闹过几次地震,更严重的是还遭遇了大型瘟疫,使得罗马帝国的人口锐减。所以也有人说,马可·奥勒留在位时期正是罗马帝国由盛转衰的时期。在这样一个环境下统治国家,很勉强地维持整个局面,那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马可·奥勒留要用一种方法来平静心灵,让自己面对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能够平稳地做人,能够更好地处理政事,这便是他写《沉思录》的初衷。

    如果你熟悉哲学,去看《沉思录》一定会觉得很惊讶,它看起来完全不像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哲学。回想一下你读过的哲学史教科书,会发现《沉思录》乃至于整个罗马帝国时代的哲学都不被当作哲学,或者是被当作不重要的哲学。今天的哲学是一种严密的逻辑体系,要有论证,要处理一些所谓很专业的哲学问题,比如说理性的限度在哪里等等。问题是奥勒留这本书却只是一连串的人生格言,甚至更像是心灵鸡汤,教我们怎样为人处世,教我们面对逆境怎样保持达观,以及如何面对自己的生与死、病与痛。这样的书能够叫作哲学书吗?我以前也有同样的疑惑,甚至很看不起这一批哲学家,直到我认识一位法国的哲学史家皮埃尔·阿多(Pierre Hadot)。阿多先生是法兰西学院荣誉教授,在欧洲思想史界的地位相当崇高。可以说,是他和他的一些同伴重新发掘出马可·奥勒留乃至于整个罗马时期的一批思想家和哲学家,重新赋予了他们在思想界和哲学界的地位,同时还让我们看到一种对今天的人而言非常陌生的哲学观念。

    阿多有一本专门研究马可·奥勒留《沉思录》的专著,写得相当精彩,叫作《内在的城堡》,正是这本书改变了大家对马可·奥勒留的看法。根据阿多的理解,《沉思录》这本书乃至于整个古希腊罗马哲学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被我们忽略了,那就是:哲学不是书面上的学问,哲学是一种生活的方式。

    西方最重要的源头哲学家是苏格拉底,我们今天研究苏格拉底的思想是透过《柏拉图对话录》,我们想办法从中分析出苏格拉底对政治哲学有什么看法,他的美学观是什么,形而上学是什么,通过那些对话去研究他的哲学观念。可是对当时的人来讲,他们注意到苏格拉底未必是因为他的哲学观念,而是他为人处世的方法。他是一个有事没事喜欢跟人瞎侃的人,非常喜欢跟人辩论。我们在《柏拉图对话录》里看到,有时候他在街上闲逛,看到一个好朋友,假设是窦文涛,他就说:“哎,文涛,怎么样?今天天气不错,出来逛逛,我们一路散步一路聊吧。我们今天来谈一谈什么叫作正义。”苏格拉底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他并不注重外在的物质享受,喜欢有事没事跟别人聊这些问题,聊一些起码他觉得是核心问题的东西。

    当时的哲学首先是指导人们的人生目标在哪里,怎么样为人处世,当人们学一套哲学时生活方式和风格是否会被改变,等等。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不只是一套系统的学问,更重要的是它会作为一种精神上的指南而存在。换言之,比如中国的儒学,从严格的西方现代哲学角度看,似乎并不是很系统的哲学。儒学是一套做人的方法,但它不仅仅是一套心灵鸡汤,还包含一种近乎佛学的精神境界的修念,而这些学问就相当于古希腊罗马所讲的哲学了。所以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哲学其实是一种精神传统,有时候更像是宗教传统,在这样的传统下又形成了各种流派,比如对马可·奥勒留影响最大的便是斯多亚派哲学。

    斯多亚派的基础是罗马的多神教信仰,但是世界上各种不同宗教的人士或是无神论者看了都很喜欢,比如说温家宝总理。作为人,无论你是有神论者或无神论者,无论你有没有信仰,你还是有精神需要的。而斯多亚派哲学,特别是到了马可·奥勒留皇帝这里,它的神学味道已经渐渐淡化,精神传统这一面却保留下来并发扬光大。但是问题也来了,任何一种精神传统都是需要修炼的,我们中国的道家、佛家都有修行的方法,而这些哲学家们怎么修行呢?

    回到《沉思录》最初的问题上,这是本什么样的书呢?这本书今天广受欢迎,但它原来的书名不叫《沉思录》,也从来没打算要出版。最早的原始稿本叫作《给自己》,换句话说,这是一本自己写给自己看的书。这本书跟很多哲学家的笔记不一样,像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笔记是为了要发展一个哲学观念,里面有很多严密的论证或一些灵光一闪的点子,但这本书没什么论证,也没什么原创性的见解,大部分内容都是重复以往哲学家说过的事情。同时,它也不像日记。日记是记述自己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事情,但是这本书除了“卷一”描述了一下他的生平,感谢恩师、家人、亲友之外,就没有什么自传色彩了。我觉得这本书牵扯到斯多亚派的一个修行方法:用写作来修行。

    我们想象马可·奥勒留作为一个皇帝,每天都会遇到很多让他心烦气躁的事情,到了晚上,他就要好好回想一下今天遇到什么事情,回想一下斯多亚派哲学教给他的最基本道理,然后把它写一遍,用这样的方法来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这些道理。这种不断的反复就等同于我们通常所说的背格言,或是教徒背诵经文,通过这些反复的书写来约束自己、节制自己。比如他说:“在任何场合的时候,这些都是在你的力量范围之内的:虔诚地默认你现在的条件;公正地对待你周围的人;努力地完善你现在的思想技艺,未经好好考察不让任何东西潜入思想之中。”我们会发现这段话在后面又用不同的方式被重复表述:“你使自己现在的意见以理解为基础,使你现在的行为指向社会利益;使你现在的性情满足于一切发生的事情——这就足够了。”

    归根到底,这本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啰唆”,很多东西都是重复的。为什么重复呢?可见人生中有很多场景是不断重复的。当你每次遇到这些场景,每次遇到挑战的时候,所坚信的道理往往会受到动摇,坚守的信念也会受到冲击。于是这位皇帝就在晚上写一遍我的信念是什么,我依据的信条是什么,把它好好记下来反省自己,用来塑造自己的人生。同时我们注意到一个很有趣的地方,这本书是一个罗马皇帝写的,罗马人的官方语言是拉丁文,但是这本书的原稿却用希腊文,当时希腊文在罗马帝国属于哲学语言,是高尚的语言。就像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很多宫廷大臣都流行讲汉语,因为汉语对他们而言属于学问高尚的语言。想想看,皇帝写给自己看的东西,本来可以用母语拉丁文来写,但是偏偏用希腊文,就是为了用属于哲学的语言和术语隔一层来反省自己,跳出来用一种陌生的语言来检视自己。因为陌生,所以有距离了,你看自己可能会看得更客观、更清楚。

    他的这种写作方法常常包含一种想象的实验,这也是斯多亚派修行的方法。作为一个皇帝,会遇到很多人歌颂他,有很多被万般爱戴和拥护的机会,而在这种时候,他可能需要一种想象的实验来提醒自己。比如他说:“那对身后的名声有一强烈欲望的人没有想到那些回忆他的人自己很快也都要死去,然后他们的子孙也要死去,直到全部的记忆都通过那些愚蠢地崇拜和死去的人们而终归湮灭无闻。”接着他又叫自己考虑:“考虑一下例如维斯佩申的时代,你将看到所有这些事情:人们婚育、生病、死亡、交战、饮宴、贸易、耕种、奉承、自大、多疑、阴谋、诅咒、抱怨、恋爱、聚财、欲求元老和王者的权力。而这些人的生活现在已全然不复存在了。”他这是在想象古代那些名声显赫的人,即使有过伟大的功业,但是他们都死去了、消失了,我今天记住他们,但是我将来也会死去。

    的确,万事万物都是流动的,斯多亚派哲学的精神教父赫拉克利特就说过“一切皆流,无物常驻”“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当你了解这一切之后,你就知道什么皇帝、元首呀,都只是虚名。这些东西迟早都会消失,你真正能够把握的只有你自己的人生,和你自己道德上的良善。

    《道德情操论》

    丰富你的道德想象力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他所著的《国富论》是第一本试图阐述欧洲产业和商业发展历史的著作,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现代的经济学学科,也提供了现代自由贸易、资本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的理论基础。另一本名著《道德情操论》提出的问题是以自利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必须用以他利为基础的道德情感来协调。《国富论》说的是经济人,《道德情操论》说的是道德人。

    倘若有一些坏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使自己获利,在保证没有惩罚又没人发现的前提下,你做不做得出来?

    我过去每天一定要看点书,哪天不看书就很不舒服。但在四川汶川地震之后的那些天,大概是我几十年来第一次整整一周没有看书,不是不能看,而是碰不了书,完全看不下去。这种时候我总会想,到底读书的作用在哪里?读书人又应该做些什么呢?

    我有一些写作的朋友,汶川地震的时候他们发电子邮件给我,说:“你看,百无一用是书生,这时候还读书或者写作,意义在什么地方呢?”于是我想起一个西方思想史上跟地震有关的寓言故事,这个故事前后经过好几次变形。

    启蒙时代,法国有一位大思想家叫狄德罗,他曾主持过《百科全书》的编写工作,同时也写过很多文学作品、思想讨论文章、艺术评论等等。他曾经写过一个故事,里面出现两个角色的对话,内容是说,你想象一下,有一个很可怕的杀手,在我们法国穷凶极恶,现在跑了,跑到遥远的中国海岸去了,你会不会为那边的中国人担心呢?另一个角色说,好像不大会担心吧,因为他如果是跑到巴黎的塞纳河旁边,我当然很担心,但他若跑到中国,那儿离我们很远。第一个角色又问他,那你不担心他在中国也会像在我们法国时这样到处杀人放火吗?

    对于一个欧洲人来讲,当时的中国是个很遥远的国度,所以狄德罗特别用中国来比喻一个想象中很遥远的他方。试想一个欧洲的杀人凶手,倘若跑到中国去了,欧洲人好像就不再害怕和忧虑了,因为他不会害他们了,他害的是别人,害的是那些他们感到陌生的、不熟悉的、遥远的中国人。

    后来著名作家夏多勃里昂把这个故事变得更复杂一点,讨论到一种假设:如果一个欧洲人,不知何故拥有了一种很神奇、很玄妙的超能力,使得他可以利用这种力量去害死一个中国的百万富翁。他在欧洲这边的户头突然多了一大笔钱,原来他把那个中国富翁所有的财产都继承过来。至于百万富翁是怎么死的,中国那边的父老乡亲不知道,这边的欧洲人当然更不知道这笔天降之财原来是通过卑鄙的杀人手段获得的。接着夏多勃里昂就问,倘若在这种情形下,你愿不愿意使用这种超能力呢?

    这是一个很敏感的道德问题:倘若有一些坏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使自己获利,在保证没有惩罚又没人发现的前提下,你做不做得出来?你愿不愿意去做呢?前一个故事问的则是你对遥远地方的人有没有一份同情心,有没有一份感同身受的能力。

    关于这些,另一位大思想家亚当·斯密给这个故事做了更丰富的变化。亚当·斯密是《国富论》的作者,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健将。大家都觉得他是整个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始人,其最有名的观点就是“无形之手”。他曾经打比喻说一个面包师傅之所以要做面包,不是为了让我们吃到好面包,不是为了要填饱我们的肚子,而是因为他要挣钱。假如每个人都像这个面包师傅这么“自私自利”的话,奇妙的情形是整个社会都会获利。

    如果大家以为亚当·斯密是个很喜欢强调人性的贪婪和自私,同时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的思想家,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亚当·斯密是个道德哲学家,他写过一本很有名的书,叫作《道德情操论》。

    在《道德情操论》里,亚当·斯密把刚才的故事做了很大的变动。他说如果今天一个有人性、有良知的欧洲人,听说在遥远的中国发生了一场大地震,死了很多人,他会怎么办?首先,这个人会为之神伤,尽管他并不认识那些中国人;接下来他还会花一点时间去沉思一下这场地震灾害的意义所在;再接下来他可能开始想到贸易会不会受到损害,但第二天他就完全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的步调了。

    亚当·斯密讲这个故事的目的是说,其实人应该有一个普遍的道德关怀。在理性范畴,我们都知道应该用平等的态度对待世界上所有的同类,不仅不能对我们的父老乡亲干坏事,对一个陌生人也不能干坏事,对所有的人都应该有包容慈爱之心。但这是理性上的认知,感性上我们其实没有这种道德想象力。两三百年前的时候,苏格兰跟中国的距离有多遥远?一场地震传到那儿需要多久?所以亚当·斯密认为我们之所以要阅读,要学习,就是为了丰富我们道德上的想象力。

    如今我们有电视、电影,有互联网,能够随时看到世界上各个角落的人和他们的苦难。所以汶川地震发生的时候,有那么多跟我们不熟悉的人和我们一道哀痛,也来帮助我们渡过难关。

    我们依旧阅读,因为阅读更能巩固和丰富我们的道德想象力。通过阅读,我们才发现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种不同的人,有那么多不同的生活方式。你要把自己设身处地地投入进去,想象你就是他,感受他的欢喜和悲伤。

    《洁净与危险》

    英国女爵士的“肮脏观”

    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1921—2007),英国人类学家,一生笔耕不辍,发表大量著作,对世界人类学有重大贡献,可谓现代人类学大师。其著述虽在华文人类学界享有高度赞誉,但论著多数尚待翻译,对中国人类学的影响主要通过国内同人述评之作间接产生。

    原来所有的禁忌都能够反向折射出一个社会或一个文化的宇宙观,可以从中看出它怎么去分类万事万物。

    人们常常提到禁忌。什么叫禁忌?一个社会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禁忌?禁忌有什么独特功能?比如“脏”的禁忌,一双鞋子,本身谈不上脏或不脏,尤其是当它放在地上的时候。你看到自家鞋柜或者门口地上摆的鞋子,不会说它们脏,但如果把这些鞋子放到一本白净的书上去,你会不会觉得很脏呢?至少有点不大对劲吧。同样,如果一本书放在桌上,你觉得是正常的,要是我把它甩到地上去,你就会觉得它被弄脏了。这说明所谓的“脏”不是一个固定的概念,而是一种空间里关乎位置的概念。

    我介绍的这本Purity and Danger,书名译过来叫作《洁净与危险》,作者玛丽·道格拉斯。玛丽·道格拉斯是个非常伟大的人类学家,活了86岁,死前还被英国女王封为女爵士。她完全改变了现代人类学,甚至是我们对人类思维方式的认识。

    这本书首先提出的挑战就是研究什么叫作“肮脏”的问题。我们过去常常觉得肮脏表示某个东西很不卫生,可是你仔细想过什么叫不卫生吗?其实这不只是自然科学范畴的东西,更是一个文化习惯。比如我们会觉得坐在地上很脏,但对日本人来讲,坐在地上就不脏了;我们会说用手吃东西很脏,但是印度人却觉得用手吃东西那才叫干净。

    所谓干净与不干净、脏与不脏,是有文化作用在里头的。一个东西干净或不干净取决于它所处的空间和位置,这就是玛丽·道格拉斯提出的一个极具创造性的想法。她从这个想法开始接着研究别的社会禁忌问题。

    她很仔细地研究了犹太教的经典《旧约圣经》里的《利未记》(Leviticus),认为过去有很多解释非常奇怪。书里耶和华即上帝对他的子民以色列人说:注意,猪是不能吃的,它是不洁的;骆驼是不能吃的,它是不洁的;兔子不能吃,它是不洁的。水里面的东西都能吃,可是水里没有鳍又没有鳞的也不能吃。天上的东西大部分可以吃,可是有些东西还是不能吃。他规定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而且规定得很奇怪。

    什么叫干净,什么叫不干净呢?什么叫洁,什么叫不洁呢?大家都不晓得该怎么理解这些命令。这规定到底是怎么得出来的?它的根据是什么?兔子是不是真的很不干净?猪是不是真的很不干净?没有鳍又没有鳞的东西,比如中国人常吃的海参、海蜇不就是这种东西吗?难道吃了它们会有问题吗?很多学者都曾经研究过,而玛丽·道格拉斯则用我们刚刚说的那种方法重新去看这些禁忌食品。

    她总结出一种规律:原来所有的禁忌都能够反向折射出一个社会或一个文化的宇宙观,可以从中看出它怎么去分类万事万物。比如像犹太人,他们对动物的看法就符合这一点。猪为什么不能吃?猪跟牛羊一样,有蹄有脚趾,可这其中的大部分动物都会反刍,猪不会反刍,所以猪是一种“异常”的动物,在这种类别里面它是不正常的,是异类。所谓不正常就是位置摆错了,像把鞋子摆在书上是不对的,所以它是“不洁”的。大部分水里面游的东西都是鱼,犹太人觉得,鱼有鳞片、有鱼鳍,可是海参、水母、海胆、海星这些东西没有鳞片,没有鳍,所以没办法好好地被安放在“水族类有鳞有鳍”这个类别里,于是它们也是不洁的、不干净的。

    有一些话常被叫作粗话、脏话,不是那些话本身是粗的、脏的,倘若你身边所有人都是黑社会和流氓,天天都说这些,你便不会觉得有任何问题。但是你若在大庭广众或者电视上说脏话,就会让人觉得很不能接受。一个东西的定义要看它的位置在哪里,这就是伟大的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的创见之一。大家看完这本书或听我介绍之后回去可以好好想一想自己身边有什么样的禁忌,有什么东西是不能碰、不能说、不能吃的,你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我们的文化和宇宙观,会发现我们是如何分类这个世界的。

    注释:

    [1]孔子不是圣,只是人,一个出身卑贱,却以古代贵族(真君子)为立身标准的人;一个好古敏求,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传递古代文化,教人阅读经典的人;一个有道德学问,却无权无势,敢于批评当世权贵的人;一个四处游说,替统治者操心,拼命劝他们改邪归正的人;一个古道热肠,梦想恢复周公之治,安定天下百姓的人。他很恓惶,也很无奈,唇焦口燥,颠沛流离,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读他的书,既不捧,也不摔,恰如其分地讲,他是个堂吉诃德。《论语》有个优点,就是没有后人的那种虚伪劲儿。书中人物,夫子也好,十哲也好,都是普通人,喜怒笑骂,毫不遮掩。谁说伟大导师就得高大全,圣门弟子就得身披光芒?他们师生在一块儿,学生顶老师,老师骂学生,都被记下来。我读《论语》,是读原典。孔子的想法是什么,要看原书。我的一切结论,是用孔子本人的话来讲话——不跟知识分子起哄,也不给人民群众拍马屁。古人说,“衣食足而知荣辱”。其实,衣食足了,也未必知荣辱。学《论语》,有两条最难学,一是“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二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现在,哭着闹着学《论语》的,不妨先学这两条,试试看!(《丧家狗》封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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