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卡耐基经典全集-探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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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探险之王哥伦布

    他为了寻求真理决定去探险,但他的探险计划被人视为疯狂愚蠢之举,为此他整整努力了17年。

    每年的10月12日,我们都会庆祝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哥伦布发现美洲。然而,这件事说起来却有点可笑——哥伦布发现美洲其实并不是在10月12日。他真正发现美洲的时间是10月23日。我们现在所用的历法是教皇格雷哥里创制的。哥伦布在当时根本就不曾听说过这种历法。事实上,这种历法在他死后100年才产生。美洲殖民地于1752年采用了这种历法。

    当我们采用这种历法时,我们恰恰在时间上提前了11天。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的历法比太阳历要迟11天,因此,根据现在的历法,哥伦布发现美洲并不是在10月12日,而是在10月23日。

    哥伦布在年轻的时候曾当过海盗,这在当时并不是什么值得惊奇的事,因为当时一些比较有条件的家庭都愿意把孩子送到海盗船上去工作,这样可以使孩子多增长一点见闻,经历各种事情,而且还可以多赚一点钱。在他们看来,这种事情只要不被官方捉住,也就无所谓羞耻卑贱;如果真的不幸被逮的话,那就只好自叹时运不济了。

    哥伦布还在上学时,偶然读到过一本毕达哥拉斯的著作,知道地球是圆的,他就把这一点牢记在脑海里。经过长时间的思索和研究后,他大胆地提出,如果地球真的是圆的,他很快就可以到达印度。

    但是,大学里那些资深的教授和哲学家们都嘲笑他这种愚蠢的想法。他们想:难道这个疯狂的蠢人竟然想向西直行,前往东方的印度不成?如果确有此事的话,这个人一定是个疯子。他们对哥伦布说,地球不是圆的,而是平的。他们还警告他,说他的这种行为简直就是自杀:他的船会走到世界的边缘,不小心就会跌落到无底的深渊里去。

    哥伦布努力了17年,希望能够有一个人对他的这种冒险事业进行资助。他努力了17年,也失败了17年。最后,他在失望中准备放弃他的理想,他退隐到西班牙的一所修道院里准备安度晚年。那时他还未满50岁,但是,他遭遇到了太多的艰难困苦,有着太多的伤心往事,以致他的红头发都变得雪白了。

    此时的哥伦布灰心丧气,只想进西班牙的修道院,在那里了却他的后半生。

    正在这时候,罗马教皇拜见了西班牙女皇伊莎贝露,劝说她对哥伦布予以资助。教皇先送了65个银币给哥伦布,作为他的路费。但哥伦布感觉自己的衣服过于破旧,就先用这些钱买了一套新装和一头驴子,然后启程去见伊莎贝露女皇,沿途穷得只得以乞讨度日。

    女皇给了他所需要的船只。可是,他发现要找到足够的船员非常困难,几乎没有人敢去冒这个险。于是,他走到海边,野蛮地抓了几个水手,强迫他们和自己一同前去。他对别人软硬兼施,贿赂加威胁,他甚至把囚犯已从监狱里提出来,只要他们肯参加这次冒险,就给他们以自由。

    最后,一切准备就绪了。1492年8月3日,星期五,日出前半个小时,哥伦布带着他的三条船和88个人,开始了世界历史上最重要的、划时代的航程。

    哥伦布的探险获得了成功。可是在新大陆建立起来的殖民地,却令他非常失望和痛苦。因为殖民地的人全部被印第安人所杀。另外,殖民地的主管嫉妒他的功劳,故意控告他贪财失职,用铁链将他锁起来并将他送回了西班牙。虽然哥伦布一到西班牙马上就恢复了自由,但是他所遭遇的失望和痛苦,却令他伤心和感叹不已。

    哥伦布在60岁时离开了人世——那时已没有人再注意他,没有人纪念他,也没有人为他歌唱。他是在一间破旧的、空气流通不畅的房子里去世的,墙上还挂着他被囚禁时所戴的那副镣铐。他一直把它悬挂在那儿,作为人世空虚和天地不仁的一种残忍的标记。这位探险新大陆的一代英雄,竟沦落潦倒一生!

    哥伦布完成了历史上最惊人、最勇敢的功业,然而他因此得到了些什么呢?他曾经想因此发一笔财,但直到他死时还是穷困潦倒。他曾经被授予“海军上将和印度总督”的头衔,然而那只不过是虚有其名而已,根本没有什么实权。甚至连他所发现的大陆都没有以他的名字命名。那块大陆是因一个地图制造商亚美利哥·韦斯普奇而得名的。实际上,他发现这个新世界唯一所得到的东西只有伤心和耻辱!

    假如哥伦布知道自己发现的是新大陆,至少他的精神上也可以得到快慰,只可惜他临死都不知道这一点。他还以为自己只不过发现了一条到达印度的新航线而已,所以他把居住在美洲的红皮肤的土人也称为“印度人”——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已经发现了新大陆!

    然而,哥伦布还是得到了某种“荣誉”——大家都相信他是发现美洲的第一人。而事实并非如此,早在哥伦布诞生前1000年,一名中国佛教徒海信就发现了美洲,后来,在哥伦布诞生前500年的时候,古代斯堪的纳维亚一个名叫雷弗·艾利克逊的人再度发现了美洲。历史学家们认为,雷弗·艾利克逊在马塞诸塞州查理河河岸上所修建的房屋的遗迹,至今仍然可以找到。事实上,那些遗迹就在哈佛大学附近。

    我们姑且不论哥伦布是不是第一个发现美洲的人,可是他那种勇敢无畏、百折不挠的精神,实在是值得我们作为楷模来学习。当水手们因畏惧而退缩时,只有他还在勇往直前;当水手们恼羞成怒地警告他如果再不折回的话,便要叛变杀了他时,他的回答是:“前进!前进!前进!向前进!”

    2. “北极熊”史蒂文森

    当他提议前往北极探险时,很多人警告他可能会饿死在路上,结果他不但没有饿死,反而发明了许多探险食谱,包括牛皮靴。

    我曾和一位在北极圈内居住了11年,其中6年完全靠肉和水两种东西生存的人交谈过。他是中世纪一个海盗的后裔——有着银灰色头发的帅气的挪威人,他名叫史蒂文森。他是第一个敢于从没有粮食和燃料的北冰洋前往北极探险的人。

    当他第一次提议前往北极探险时,许多人都以为他精神上出了问题。并且警告他,要是他真打算这么做,他将很可能在途中饿死。究竟会不会饿死呢?连他自己也不敢妄下断语。不过,他是一个科学家,无论别人说什么都要经过事实的证明后才肯相信。所以,他终于偕同两位勇敢的助手,带着枪弹火药之类,向北极出发了。

    他告诉我说,他们在北冰洋时就在漂动的浮冰上过了好几个月。这些浮冰有的只有足球般大小,有的却像海岛一样巨大,有的厚度只有一两英寸,有的却厚达100多英尺。这些冰块都在大约深达1英里至3英里的北冰洋内漂荡。他们在冰上的最初40天,还可以吃自己带的食物;但是到后来,他们的食物吃光了,只好射杀海豹和北极熊来充饥;冷了就用鲸鱼脂取火,渴了融化冰块来喝。

    他告诉了我他探险经历中最惊人的一段:他们跟随浮冰在北冰洋中漂流了七百多里,不但没有像一般人所担心的那样在半途饿死,反而在97天当中体重都增加了数磅。他说要是专吃瘦肉,或许他们真会被饿死,但北冰洋中有的是肥美的海豹和北极熊,生吃尚且可口,有时用熊毛作燃料烤熟了吃更是鲜美无比,所以他们的身体依然很好。

    史蒂文森非常喜欢抽纸烟。这里有他的一段探险趣话,有一次他的烟瘾大发,但他带来的纸烟全被助手抽完了,他竟急得咀嚼装纸烟的布袋,并将布袋翻转过来找寻里面的纸烟碎屑。

    他们的探险食品,除了海豹和北极熊外,还有各种动物,如野鸭、野鹅、鹧鸪、枭鸟等等,据说其中味道最美的是枭鸟。此外,史蒂文森有一次在饿得实在无法忍受的时候,还吃过皮鞋上的生牛皮。他说,一块煮熟的牛皮滋味真是非常的棒,和猪蹄一样好吃!

    史蒂文森幽默地说:“因此,在寒带,皮制的衣服比毛织品更有用些,饿极了的时候,不妨将牛皮煮熟饱餐一顿。”就因为这样,在这里要讲一句笑话,当你们家里清理杂物时,发现了一双破旧的皮鞋,请你们千万不要抛弃,因为,也许有那么一天你们还需要用到它呢!

    史蒂文森回到纽约后,向人们宣称他们有6年多时间只靠肉和水来维持生存,立刻就有许多人对他们加以斥责,说他们信口开河,荒谬透顶,认为他们是最卑鄙无耻的说谎者。因为根据科学和卫生经验,他们认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史蒂文森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便决定和一位助手除了吃肉类和水以解饥渴外,再继续肉食一年,同时他们仍旧照常工作,想让这些人看看事实是否真如他所言。

    这项有趣的试验是在比利维医院的赞助和监视下进行的。在整整一年内,史蒂文森和他的助手时时接受医生严格的检查。他们的血液每天要分析一次,每星期需要记录一次血压,甚至从肺里排出的气体也要检验。结果是检查不出任何问题。尽管他们天天吃肉类,他们一切都很正常,和平常人一样。

    在这项试验进行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了异常,史蒂文森的助手血压起初很高,并且开始脱发,又患上了伤寒病。当许多人正要为这个试验将要失败而庆幸时,不料这位助手的血压在90天之后又恢复了正常,不但不再脱发,连伤寒病也痊愈了。

    试验自然是史蒂文森和他的助手获得了胜利,并且,在这一年内,他俩都没患过龋齿病。史蒂文森附带着说明:从前,爱斯基摩村一带的居民因为所吃的99%是肉类,所以几乎没有一个患龋齿病的人,但是自从他们学到我们的食谱后,在那里流行起了龋齿病。

    3. 南极探险家斯科特

    他对南极充满了好奇,直身前往那里,但却再也没有回来。

    我想,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第二个到达南极的斯科特上校的故事更为英勇、动人和悲惨的了。时至今日,斯科特上校和他的两个同伴在南极罗斯冰川惨死的经历仍令人痛惜。

    斯科特上校的死讯传到英国时是1913年2月一个晴朗的下午,皇家花园中怒放着番红花。消息传来,整个英国为之震惊。此前只有在特拉法加海战中阵亡的纳尔逊海军大将的死讯传来时,英国人曾如此震惊过。

    22年后,英国为斯科特上校建立了一个极地博物馆作为永久的纪念,这也是全世界第一家极地博物馆。在那个博物馆开幕之际,全世界的极地探险家都不远万里赶来参加。在那所建筑的顶端,有用拉丁文写成的献给罗伯特·斯科特的题词:“他去寻求南极的秘密,却找到了上帝的奥秘。”

    斯科特上校去南极探险时,乘坐的是“特拉诺瓦”号船。自从那只船进了南极圈的冰洋之后,厄运就接连不断。船身被无数的巨浪击打着。船上的货物被怒吼的浪花席卷一空,海水涌进了船舱,锅炉的火被浇熄了,抽水机也转不动了,在咆哮的大海中,这只无畏的船无助地走了许多天。

    然而,这对于斯科特来说,他的厄运才刚刚开始。

    他曾带了几匹能在西伯利亚寒地赛跑的强壮小马,但这几匹小马到了极地却受了大罪。它们在大雪中无力地挣扎着,它们的腿踏进了看不见的冰孔中而折断,无奈之余只有用枪将它们打死。他从爱斯基摩人那里带来的能拖雪橇的狗,也在冰地的裂缝里跑没了。于是,斯科特和他的四位同伴只得把它们都丢下,拖着一辆约1000磅重的雪橇继续向南极进发。

    他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地拉着雪车在坚硬的冰地上挣扎着前行,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冻得喉头闭塞,因为他们是在海拔9000尺的稀薄、严寒的空气里。

    然而,他们没有任何抱怨,因为他们相信在最艰苦的行程尽头,南极的秘密在等着他们,自从上帝开创世纪后,那里就没有人去打搅过。

    那里没有一个生物或会呼吸的东西,连一只海鸥都没有,到处是死一般的静寂。

    到了第14天,他们到达了南极——但是他们收获的却只是震惊和心碎。在不远处的冰天雪地里立着一根木棒,上边有一块碎布片在凛冽的寒风中迎风飘摇——是国旗!挪威的国旗!原来挪威的探险家阿蒙森已比他们先到了此地——他们没想到,自己多年的精心准备,数月的困苦挣扎,历经千辛万苦,却仅因五个星期之差被阿蒙森捷足先登了。

    经受了失望的重击,他们怀着颓丧、失落的心情踏上了归途。

    他们返回文明世界的悲惨奋斗,才真正是经历了奥德赛式的巨大痛苦。凛冽刺骨的寒风将他们浑身都裹上了一层冰,就连胡须上也结了冰。他们几人跌跌撞撞地迈向了死亡的边缘。一行人中,首先是强壮的军官埃文思不小心脚下一滑,头部撞在冰块上严重受伤而亡。

    接着,队长奥茨也病了,他的脚被冻僵,每走一步都非常困难。他明白这会连累他的同伴们,因此在一个夜晚,他爬到遮天蔽地的风雪里把自己冻死了,以此来保全其他同伴的性命。当时他没有说英雄式的夸大诗句,没有表演出动人的戏剧,他只是安静地说:“我想到外边去走一走,过一会儿就回来。”他却永远地走了。

    人们始终没有找到他那冻僵的尸体。但现在,在他失踪的地方,竖起了一个纪念碑,上边写着:“一位英勇的绅士死在附近。”

    斯科特和余下的两个同伴仍继续挣扎着往回走。他们被冻得几乎到了他们的鼻子、手指、脚一触即碎的程度。到2月19日(1912年),他们离开南极后的第20天,他们最后一次支起了休息的帐篷,他们只剩下刚够煮两杯茶的燃料、只够吃两天的粮食。但现在他们所处的位置距来时埋藏食粮和其他东西的地方只有11英里了,因此他们想自己这次一定有救了。只要再奋力一搏,他们就可以到达那个地方了。

    但让人始料不及的是,悲剧却在这时发生了。

    天边突然刮起了刺骨的雪风,猛烈得竟将冰块也吹碎了。恐怕地球上没有什么动物能够抵挡这次飓风的袭击。斯科特和他的同伴在帐篷中被困了11天,而狂风仍不停地怒吼着。他们已经没有任何赖以生存的东西了,他们明白自己的末日来到了。

    他们有一条路可走,一条很容易的路。他们出发时带了很多鸦片,就是为了用在这种紧急关头。只需多吃一点,就可以安然入梦,永不再醒来。但是,他们不想用这些东西,他们决心以英国人的尚武精神来迎接死神的到来。

    斯科特在他临死前,给著名作家巴里爵士写了一封信把他们临终的情形叙述了下来。他们的食物已经都吃光了。死亡就要在他们头上降临了,然而,斯科特在这时却这样写道:“假如你能听到我们在帐篷里唱着愉快的歌声时,你的心中或许会好受一些。”

    8个月后的一天,温暖的太阳又重新普照着南极大地,一支搜寻队找到了他们冻僵了的尸体。队员们将他们的尸体就地埋葬在那里,并用两根滑雪木板做了一个十字架。在他们的墓碑上,写着英国著名诗人丁尼生的长诗《尤利西斯》中的名句:

    几颗英勇的气质相同的心,

    虽经受了时间、命运的摧残,

    但意志坚定不移。

    奋斗、前进、探求,

    决不屈服。

    4. 赛车手坎贝尔

    他是世界上最快的赛车手,寻起宝来也一样疯狂。

    一提到埃迪·里肯巴克,这不禁使我想起了马尔科姆·坎贝尔爵士——因为在一次晚宴上,我正坐在他们两人中间,他俩有些相似,都有点沉默寡言,又都醉心于风驰电掣般的速度。

    我知道,里肯巴克之所以参加这种疯狂的飞车比赛,首先是因为他需要钱。但是,这位坎贝尔也到这儿来凑热闹,他图的是什么呢?坎贝尔自己是很富有的——我知道,即使赛车赚不到一分钱,他也丝毫不会在乎的。

    那他到底为的是什么呢?荣耀?名誉?但是他说都不是——他仅仅是因为感兴趣才这样做的!

    于是,我转过脸来问里肯巴克,如果他看见坎贝尔在比赛中以仅次于彗星的速度飞驰,他有何感想?参加过200次汽车竞赛的老将里肯巴克略微耸了耸肩,然后慢吞吞地说道:“我从来也没有见到过,而且我也不打算去看。我想,像他这样参加赛车,被摔死的机会在十回中会有九回!”

    从来没有一个人曾经像坎贝尔爵士一样,在这个地球的表面上跑得如此之快——每小时300英里,平均一分钟5英里!按照这一速度,从美国的东海岸城市纽约到达西岸城市旧金山只需要10个小时的时间!全世界只有四个人每小时曾跑到过200英里——西格雷夫、洛克哈特、基奇和拜布尔——而他们每个人都死得很惨。坎贝尔却是这些“飞人”中幸存于世的一个。

    但是,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本人却是一位宿命论者。他从来都不着急、也从不心慌。每次比赛完之后,当他从赛车中走出来时,非常轻松,就像平常人下班后驾车回到自己的家一样。

    在坎贝尔16岁那年,他对父亲说自己想做一名赛车手,他的父亲生气地打了他一巴掌,并立即为他在伦敦最著名的罗德保险公司找了一份秘书的工作。坎贝尔爵士对我说,他为那家公司效力了两年,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一分钱。从第三年起公司才答应发给他一些薪水。而今,他却成了这家世界驰名的大公司的一位董事。

    他在19岁时突然想出了卖诽谤保险给英国报纸的主意。在英国,有关诽谤的法律法规要比美国严厉得多。不久,坎贝尔便得到了英国许多家报纸的诽谤保险单。到21岁时,他已经拥有很有钱了。于是,他立即开始购买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并开始参加正规的比赛。他为了满足自己打破赛车速度记录的渴望,共花去了5万英镑(相当于25万美金)。

    他还到世界各地去旅行,为的是寻找最适于开飞车的地方。他曾到过丹麦、撒哈拉大沙漠、南非以及美国南部的佛罗里达州。但是,他对我说,美国西部犹他州的盐碱地才是世界上最好的汽车跑道——数万年前的湖沼干涸后的盐碱性湖底又硬又滑,就像冰一样。

    一次,他在丹麦参加比赛,当赛车的速度达到了140英里时,突然“嘭”的一声,他的汽车前轮脱离了车身,跑飞了。汽车笔直地向路边的观众冲过去,结果一名儿童不幸被撞死,车身一跃而起,飞过人群后,还继续向前连滚带跳了约一英里才停住。

    不过,坎贝尔爵士对我讲,让他最感惊心动魄的经历还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当时,他以飞行员的身份参战。他的任务是从英国驾飞机经过英法海峡到西部战场去。然而,要知道他以前从未驾驶过飞机,而且,他还要降落到一个自己看不见且很不熟悉的地方。当他飞过德国兵的阵地时,德国的许多飞机立刻飞上云端对他实施拦截,并用机关枪密密地扫射。然而,他就这样飞了四年之久,却连哪怕是一点点的皮外伤也不曾受过!

    但是,坎贝尔一生中最冒险的经历还要数他到南太平洋上的科克斯岛去寻找埋藏多年的宝库的经历,海盗在那里埋藏了无数珍宝!科克斯岛是地球上最可怕的一个地方。那里没有一间房子,一个人影也看不到。当地住的是一些以自身的古老文化自足的印加土著,他们白天藏在深山老林中,夜里才偷偷地跑出来,到海边去猎食。

    他们这些人比海滨绿棕树的影子还安静。普通人的眼睛很难看清楚他们所在的位置。蜘蛛、螃蟹、蜈蚣、蚂蚁使得沙土和岩石像滚沸一般的蠕动;空中群蝇乱飞;成群结队的鲨鱼在海岛周围的水中游来游去。

    为了找到珍宝,坎贝尔应当顺着一条小河一直往前走,直到发现一座岩石,这座巨大的岩石上有一道裂缝,如果用铁锨插入这空隙中,就能够发现一扇门。只要能发现这个通道,摆在他面前的就将是与出现在《天方夜谭》中阿拉丁眼前一样的价值连城的黄金和奇珍异宝。

    可是,坎贝尔走遍了岛上的每条小河,甚至连那些早已干涸的小河也不放过。当然,他还走遍了荒林,几乎把岛上每座岩石都炸开了,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有一天,当他正在扎人的野草和密集的灌木林中前进时,他看到当时的风正朝着他打算前进的方向吹。因此,他与同伴决定放一把火为他们在前面烧开一条路来。他点燃一根火柴,草木立刻劈劈啪啪地烧着了。不到四五分钟,这座岛就被烧得火光通天。

    突然,他们惊恐地发现火焰并没有完全按照他们预想的方向延伸,相反,火焰竟直直地朝他们扑了过来。眼看他们马上就要活活被烧死了,于是,他们赶忙掉转头来没命地飞奔逃命。

    最后,当他们逃到海边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被烟熏火烤得焦头烂额。数百英亩森林一齐燃烧,他们简直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痛苦不已,他们几乎就要跳入成群的鲨鱼堆里去了。幸好海滨绿油油的棕树林没有被烧着,他们才得以保住性命。

    在那个荒岛上度过了险恶的三个星期后,坎贝尔没有找到任何珠宝,倒是给自己带来了两条血淋淋的腿,撕碎的手指和肩膀。此时,与其说他是一名英国绅士,还不如说是一名逃犯。他非常灰心失望,加之身体不适,于是就急急忙忙地无功而返了。

    但是,他却对我讲,将来他如果有机会还要去科克斯岛,如果那里真的有宝藏的话,他就一定可以找到。

    他不慌不忙地说:“你知道,我为了这一冒险,已经走遍了半个地球了。”

    5. 海军大将李屈林·拜德

    他因剧烈运动而成了瘸子,但他第一个飞抵北极的梦没有破碎。他始终紧信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最终成了美国的大英雄。

    1900年,维金孔亚省温特斯特地区有一个12岁的孩子,他十分羡慕那位到北极去探险的海军大将柏瑞伟大而壮烈的经历,于是他买了一个日记本,偷偷地在日记本上写道:“我决心成为第一个飞抵北极的人。”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暗暗地立下了这个宏伟志向。他明白,要去北极,必须要先做好各种冒险的准备,还要有百折不挠的吃苦耐劳精神,所以,他开始以古代斯巴达的精神来训练自己,哪怕是在严寒的冬日,他仍只是穿一件单薄的衬衣。他要磨炼自己在寒带地区生活的耐力,要与风雪抗争。

    不要小看这个年仅12岁的孩子,他在许多年的准备和奋斗之后,终于完成了他当年日记上所写的宏愿,他的确是第一个飞抵北极的人。不仅如此,他还是第一个飞抵南极的人!他的名字也因此震惊了全球,他就是海军大将李屈林·拜德。

    如果把拜德将军的一生经历记述下来的话,那是非常动人的。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在孩提时代就具有坚强不屈,排除一切障碍的精神和魄力,这是多么不容易啊。

    他最喜欢旅行,并渴望能够到一些奇异的地方去游历,所以他从14岁开始,就开始环游世界。旅游归来之后,他开始进学校读书。他酷爱拳术、角力,以及足球之类的运动,但不幸的是,他在28岁那年,因为剧烈运动把脚踝折断了,成了跛子,因此他不得不离开海军,这让他伤心极了。

    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他总是这样想:“我虽然因残疾而离开海军,但我的手和大脑还是健全的,还有强壮的体魄,至少我还可以投身于航空界,将来照样可以有所成就的。我从未听说过飞机驾驶员是站着的——不错,飞行员都是坐在驾驶座上的,那么我的跛腿也就没有什么不利的影响了。”凭借自己坚强的意志,拜德后来果然进入了航空界,而且还创造了惊人的事迹。

    为了试验空中冒险的本领,他决定驾机飞往北极一次,但他的计划曾多次因特殊情形而受阻。起初他驾shemandb号大型机北飞,不幸中途机毁。然后他要求政府允许他驾机作横飞大西洋的试验,结果被政府拒绝了,原因是考虑到他的腿伤。后来又有一次,他要求政府允许他驾驶阿莫森曾计划过要飞渡北冰洋的那架飞机,但没有得到允许,这是因为他当时已结婚了。紧接着,他又受到第二个重大刺激——政府命令他再次从海军退役,原因还是他的腿伤。

    然而拜德并没有把自己的腿伤放在心上。他认为即使是个跛子,只要有智慧有勇气,那么仍然比一个身强体健而缺乏头脑和勇气的人要强得多。因此,他私下里筹集了一笔款项,开始了他的冒险计划。终于,他完成了震撼世界的丰功伟绩。

    他横飞了大西洋,从北极上空掷下了一面美国国旗,再飞至南极的上空,又丢下了一面国旗,当他返抵国门的时候,所到之处莫不万人空巷地欢迎这位飞抵了北极和南极的伟人。政府当局高度赞扬他的伟大功绩,赐给他“大将”的荣誉头衔——两次因跛足而被海军拒绝任用的他,却成了著名的海军大将。

    6. 非洲探险家约翰逊

    三个简单的词“Can You Cook”(你会做饭吗)使他走遍了世界。

    马丁·约翰逊曾在非洲的荒野中拍摄过数千张猛狮的照片,而且亲手打死过两只狮子。他曾告诉我说,他最后停留在非洲的一年半中所见到过的狮子超过了他以前见到的总和,然而他却从来没有放过哪怕是一枪。事实上,有时他在外出时连枪都不带。

    有些去非洲的探险家回来后都爱夸耀他们在那里和猛兽搏斗的经历。但是,马丁·约翰逊却认为,如果一个人真正懂得非洲野兽的性格,那么他完全可以随身只带一根竹竿手杖就会平安无事地从北部埃及首都开罗步行到非洲南端的好望角。

    他还对我说起过,他最近一次去非洲时,曾随身携带了一台效果不错的收音机,能够收听到美国的广播节目。起初一两个月,他经常听收音机,但后来他对那些冗长而无聊的商业广告很是厌烦,因此,一连好几个月,他都没有再听过它。

    马丁从14岁起就开始漫游世界。他的父亲是美国堪萨斯州独立城的珠宝商,马丁从小就乱翻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珠宝箱。他对那些商标上边奇异的地名(如巴黎、日内瓦、巴塞罗那、布达佩斯)非常向往,并决心将来要把这些城市走遍。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他先是游遍了美国,然后又混在一艘满载牲畜的船里去了欧洲。

    当他到了欧洲后,他不停地找工作,但工作却似乎并不青睐他。他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挨过饿;他曾站在法国的海边怅望大西洋,茫然无助,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他还在伦敦的空货箱里待过,因为没钱住旅店。为了回到美国堪萨斯州故里,他还曾偷偷地藏在驶往纽约的一艘商船的救生船里。

    在船上发生了一些改变他整个人生的事,促使他开始了自己伟大的探险之旅。船上的一个技师给了他一本杂志,这里有杰克·伦敦的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面,杰克·伦敦说他梦想着乘坐一条30尺、名为“蛇鲨”的小船周游世界。

    约翰逊回到独立城家中,立刻给杰克·伦敦写了一封信。他怀着满腔热情,写了满满的八页信纸,并请求与杰克·伦敦同行。信中他写道:“我已经去过一次大西洋,我从芝加哥出发时,口袋里只有五块半路费,回来时却还剩有二角五分钱。”

    他的信已经发出去两个星期了,他心急火燎地等候着回信。最后,他终于收到了一份杰克·伦敦拍来的电报。电文只有三个字(Can YOu COOk)——这三个字却使马丁的一生发生了改变。电报的内容充分体现了这一通信方式的爽快与简洁“你会做饭吗?”

    做饭?哈!他连米饭都还煮不熟呢。但是他还是马上写了回电,说“我愿一试!”——随即,他就找了一份在一家饭馆的厨房里帮忙做菜的工作。

    等到杰克·伦敦的“斯纳克”号船驶出旧金山海湾,向太平洋进发时,马丁·约翰逊真的成为船上的总厨师兼洗碗工,而他竟然还能现学现卖,做麦包、炒菜、打汤、甚至做布丁。同时,他还得负责采购路途中所需的饮食,他准备的盐、胡椒、香料等东西简直可以供全船水手吃上200年。

    在那一次旅行中,他学会了开船。他相信自己是一位驾驶专家,因此有一天,他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要凭自己的经验判断出船当时所处的位置。其实,当时“斯纳克”号正在太平洋中向檀香山靠近。但按照马丁的计算,船的位置却应当在大西洋的中间!

    但是,他却不承认自己的计算水平仅止于此。像那些充满激情的青年一样,他一心要过那种朝思暮想的惊险生活。任何困难也无法挫败他的热情。有一次,一连两个星期,水手们一滴水也喝不到,毒辣的烈日更把他们晒得几乎发狂——船板上的松油都被晒成了糖浆!

    他从那时起大约过了30年自由自在的惬意生活。这30年来,马丁居无定所,他走遍了五大洲,游历了全世界,从南海的珊瑚岛,到非洲的黑森林,他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他是第一个把食人族照片带回美国。他曾拍下了巨人、大象、长颈鹿和其他许多非洲旷野奇异生活的相片。

    他带回了一船的奇异动物——当然它们全都是拍在胶片上的。后来这些胶片上的动物出现在上千部电影银幕上。他把这些濒临灭绝的野兽生活拍摄成了永存的记录——即使到那时这些动物已经灭绝了,这些纪录片也可使你的曾孙的曾孙了解到曾经在广袤的非洲旷野出没的野兽的风采。

    马丁·约翰逊告诉我,一头野生的吃饱了的猛狮,如果不是人主动去招惹它,它便不会注意人身上的气味。他曾把汽车开到有15头狮子的猛狮群中,而那些狮子却仍旧安静地躺在那里,就像小猫一样驯服。一头狮子竟还站起来,上前去轻轻地咬着汽车的前轮。又有一次,他把车驶近一头母狮子,近得只要它抬一下爪子就可以抓住汽车,但约翰逊却连胡须都没有少一根。

    “你的意思是要告诉我,狮是最温顺的野兽吗?”我曾这样问他。

    他回答道:“绝不!我所知道的最好的自杀方法就是‘信任’一头狮子了。哈,因为你根本不可能知道,疲乏的它什么时候会忽然起了疑心而对你兽性大发。恐怕世界上最危险的事就是与狮子相斗了。那就像一个100磅的重型炸弹向你掷过来,狮子一跃可达40尺远。这比轻骑兵的速度还快。”

    我接着又问他,是否遇到过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他回答道:“这样的时刻有很多,但全都很有趣。”

    他在南海群岛遇到了一次最危险的经历。那一次,他几乎要在一锅沸水中丧命。当时,他正准备第一次拍摄食人族的生活情景。

    经商的白种人闯进了食人族居住的群岛,掠走了许多土人并将他们贩卖为奴隶。因此,食人族对白人深怀仇恨——而且他们经常饥肠辘辘。他们已经杀死了不少白人,并抢走了许多物品。因而,在捉住了马丁·约翰逊时,他们也一定在想,这个人的肉完全可以作为星期日的美餐了。

    当马丁同酋长谈话并将带来的礼品一一陈列出来的时候,一群食人土番从树林中跑了出来,将他团团围住。而他的同伴此时还在数里之外,呼救肯定来不及了,他虽然带有一支手枪,但是寡不敌众,他不敢轻举妄动。他的前额冒出了冷汗,心跳加速,但却想不出任何办法,只能故装镇静继续同酋长谈判。土番越聚越多,一个个只等他们的首领一声令下,就一起动手把他撕裂。马丁·约翰逊直到如今才第一次想到,当初如果老老实实地跟随他父亲当珠宝商,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正当一群土番要扑上去时,奇迹突然发生了。一只英国巡游船从岛下的海湾中驶来了。土番们一个个瞪大着眼睛张望着,内心充满了恐惧,他们以为是自己的冤家对头来了。马丁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他兴奋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他赶忙向酋长深鞠一躬,说道:“你看见了吧,我的船来了。很高兴和你们相识。再会了。”

    土番人被眼前的景象给镇住了,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拦马丁,马丁迅速奔向海岸,跳上大船,离开了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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