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里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一切都可以慢慢解释
心里甚至还能感觉到所有被浪费的时光
竟然都能重回时的狂喜和感激
胸怀中满溢着幸福
只因为你就在我眼前
对我微笑一如当年
我真喜欢那样的梦
明明知道你已为我跋涉千里
却又觉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好像你我才初初相遇
没想到隔了那么远,彼此都是感应的,更没想到彼此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一语成谶。
彼此的一语成谶
文/周瓦
这是一个穿白色棉布裙子的女孩。
他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大雪天,他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突然看到前方出现她,穿着白色棉布裙子,正看着他。他注意到她一边的脑袋是没有的。他猛地停下车,在路边,给女孩子的哥哥打了个电话。
他问:明明在新加坡怎么样了?她哥哥说,明明挺好的。他继续问,她是不是出事了。她哥哥继续说,没什么事情。他说,她的一边脑袋没有了。她哥哥在电话里顿时哭了起来。
他和她最后一次通电话,是她去新加坡的机场,她问他会不会送他。正巧他有事情。她狠狠地说:你老是那么忙,是不是每年我们只能见一次?
她去了新加坡后,没过多久是圣诞节。他打不通她的电话,只好打给她的家人,在新加坡的奶奶,说:上帝保佑她,祝她圣诞快乐。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已经遭遇车祸,不在人世了。但是他还不知道。
女孩子是去新加坡海滩的路上,两辆车相撞,她当场死亡。
在女孩子发生车祸的那天,北京下着大雪,他开着车在路上,看着一串车子在雪地上打滑,一路小心翼翼地开,最后还是被撞到了。三辆车撞在他车上。只是他没事。
没想到隔了那么远,彼此都是感应的,更没想到彼此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一语成谶。
女孩去了五年,男人真的每年见她一次,每年的清明节。当年是他帮着把女孩的骨灰抱下飞机,安葬在北京。
女孩死的时候,才27岁。和他相恋了五年。
女孩长得非常白,白得就像一片纸,坐在朋友中不怎么说话。见过她的朋友说,如此短短的人生,仿佛就是为了转世。
短短的一生,转世之前那就是为了与他相恋。
相恋的时候,他还有家室。一个聚会可以不说一句话的她,打电话打到他妻子的手机里,她说,她想和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他当时有个七岁的儿子,这个小男孩对父亲身边的女人天生的敏感和排斥,只有她,两个人相处得相当好。儿子知道后,当场傻了。
男人说完这一切,环境是喧嚣的饭桌,是不合适伤感和深情的场所。有人在开他玩笑。他捋着头发,说,我现在可以把这个说出来,就是没事了。
毕竟过去了五年。我坐在他边上,我还是看到他的眼睛红了。
他轻声地再次回忆他最后看到的她,白色棉布裙,长发,脑袋一边空了。他是永远忘不了她的灵魂刻意来与他相见的那一刻。以后他再也没有梦见过她。
这是今年清明节后,听到的最伤感的故事。
假如你学不会以具体的物质方式来表达爱情,走着瞧,失败就在不远处等着你。
以物质证明爱情
文/刘仪伟
自古到今,纵横中外,无数大人物都曾经洋溢着一脸幸福,无比陶醉地告诉过我们:爱情是纯真且纯粹的,掺不得半点杂质。
在爱情尚未来临之前,在我做一名诗人的梦想尚未破灭之前,我坚信。后来,对爱情的渴望转化成为对爱情的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才发现,原来爱情仅仅是爱情,沉积在心里,独自打转。当爱情需要传递、当爱情需要表白、当爱情需要被接受的时候,爱情便不可以仅仅是爱情本身,必须依附在某种物质某种载体上,才能够完成使命。
爱情是需要也应该以物质的方式来证明的。
不要一提到物质就狭隘地只联想到身体,联想到贵不可及的钻石、跑车、别墅。物质本来是无辜的,如果有分别,是对待与使用物质的方法各不相同罢了。
我的一个朋友与他的女朋友分手了。他们已经两情相悦了接近四年,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甚至我这个朋友的存折都掌握在女朋友的手里,一干人等均以为他们很快要修成正果,结为夫妻,世事难料,爱情更难估算,说分便分了。
我自然得去行使安慰对方的义务,尽管安慰的行使方和接纳方都心知肚明,此时此刻如此这般的安慰不过是一件看起来不错,其实没有半点儿用的摆设。
他说是和平分手,没有吵,没有闹,人家搬走了,除了一己之物,什么都没有带走,存折也还给他了,双手递过来的,并非想象中的扔在他的脸上。好吧,说得直接一点,我这个年纪一大把渴望结婚的朋友被人家甩了。
窃以为,和平分手表面上很文明且体面,本质上是最麻烦的分手方法之一,因为被抛弃的一方一般情况下都无法想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于是就心存复合的幻想。作为这个人的朋友,千万别以为自己只需要装出一副与当事人同样垂头丧气的样子坐在他对面,将一堆不知被多少人说了多少遍的不中用的劝解废话再说一遍就万事大吉,看着当事人无助而哀求的目光,无论是谁,都只能够挺起胸膛,遮掩住内心的不安表现得信誓旦旦:我去劝她,回心转意。
我就去劝那个女孩子,责无旁贷。
“我知道他爱我。”女孩子没有想象中的矜持,没有想象中的难过,一切正常,仿佛没有这回事一样。或者,她的确是感受到了四年来第一次的轻松,“良心告诉我他爱我,但是,我从来没有感受过他对我的爱。”
我茫然。
“他从来没有给我送过花。”
“出差回来,他从来没有给我带回来一件衣服。”
“他从来没有给过我一丝的惊喜。”
我赶忙为我的朋友辩解。是啊,他是个不解风情的人,不会来事,不会讨女孩子喜欢。可是,他对你是百分之百的,他不是把赚回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你了吗?什么花啊,衣服啊,自己买不就是了……
没等我说完,她居然笑了:“当初,你给你妻子一笔钱,跟她说,去买两枚戒指回来吧,我们好结婚。她会答应吗?”
我语塞。
“我需要爱情,更需要他把对我的爱证明给我看。”
“那多假啊!”我这话说得明显底气不足。
“他真心爱我,怎么会假?”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讲的真实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我的游说显然是苍白无力的,所以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后来,两人分手后不到半年,那个女孩子又交了一个男朋友,收入没有我的朋友多,但很会表达他的爱慕,女孩子过生日,他把他的捷达车卖了,为她买了一枚大钻戒,求婚,成功了。由于我跟这个女孩一直有联系,也就认识了她的新男友,她男友跟我坦白,其实他父母答应在他结婚时送他一辆新车,旧捷达车迟早要卖,在那个时候用那个方法卖,才有意义。
“她感动得哇哇的,老实说,我自己也挺感动的。”
而我的朋友,今年三十七了,钻石王老五的名头越来越响,却始终是孤家寡人,时不时地还跟我唠叨几句:“我不是那种虚头虚脑的人。”
面对爱情,能够付出多少,因人而异,希望得到多少,也因人而异。我只想说,假如你学不会以具体的物质方式来表达爱情,走着瞧,失败就在不远处等着你。
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我改变了露丝的9岁生日。而妈妈改变了我的一生。
成长记
文/[阿根廷]维维安娜·萨瓦诺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妈妈强迫我参加一个生日聚会的那一天,那时我刚上小学三年级。一天下午,我带着一张被果酱弄得脏兮兮的请柬回到家。
我说:“我不想去。她是个新来的同学,叫露丝。贝尔尼和帕特都不去。她邀请了全班所有的36个人。”
妈妈带着一种奇怪的忧伤神情仔细阅读了那张手工制作的请柬。她突然说道:“那么你去吧。明天我去买礼物。”
我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妈妈从来不强迫我参加聚会!
星期六那天,妈妈把我从床上拉起来,让我带上礼物:一套漂亮的梳妆工具,包括珍珠粉色的梳子、镜子和刷子。之后她用老旧的黄色汽车送我到露丝家。露丝开了门,引着我从一个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高、最危险的楼梯上楼。
进门时我松了口气:木质地板在充满阳光的客厅里闪闪发光,里面的家具很陈旧,但都套着洁白无瑕的罩子。
我在桌上看到了此生见过的最大的蛋糕。上面用9根粉色的蜡烛歪歪斜斜地摆成“露丝生日快乐”的字样,有点像玫瑰的嫩枝。蛋糕周围是36个装满自制巧克力的杯子,每个杯子上都写着一个名字。
我问露丝:“你妈妈在什么地方?”
她垂下头:“她生病了。”
“那你爸爸呢?”我又问。
“他走了。”
随后是一阵沉默,15分钟过去了。之后,10分钟又过去了。我突然明白了一个可怕的现实:其他人都不会来了。我怎么才能逃出这里呢?当我正在自我怜悯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低微的抽泣声。我抬起头,发现几颗泪珠划过露丝的脸颊。突然间,我的心中充满了对露丝的同情和对其他35个自私的同学的愤怒。
我突然站起身,用尽全力大声地说:“我们为什么还要等其他人?”
露丝起先很惊讶,但很快就兴高采烈地表示赞同。于是,我们两个女孩子共享了1个三层的大蛋糕,36杯巧克力和很多红色的饮料。我们一起跳舞,玩抽奖游戏,不亦乐乎。
眨眼间就到了中午。妈妈在她家门口按响了汽车喇叭。我向露丝道谢后,满心欢喜地跑到汽车旁。
我在车上对妈妈说:“我赢得了所有的生日大奖!哦不,实际上是露丝也赢了几个奖品,但她全送给我了。”
我还说:“露丝非常喜欢那套梳妆工具,妈妈。我是整个三年级唯一送礼物的同学。他们错过了一个非常棒的生日聚会!”
妈妈停下车,用力地拥抱了我:“我为你感到骄傲!”我看到她眼中充满泪水。
那天我发现,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我改变了露丝的9岁生日。而妈妈改变了我的一生。
有这样的美在,人世间还有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不能逾越的?!
那些低到尘埃里的美好
文/梅子
一
家附近,住着一群民工,四川人,瘦小的个头。他们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搞建筑的有,搞装潢的有,修车修鞋搞搬运的也有。一律的男人,生活单调而辛苦。天黑的时候,他们陆续归来,吃完简单的晚饭,就在小区里转悠。看见谁家小孩,他们会停下来,傻笑着看。他们想自家的孩子了。
接着就有孩子来,起先一个,后来两个,三个……那些黑瘦的孩子,睁着晶亮的大眼睛,被他们的民工父亲牵着手,小心地打量着这座城。但孩子到底是孩子,他们很快打消不安,在小区的巷道里,如小马驹似的快乐地奔跑起来。
一日,我去小区商店买东西,在商店门口发现那群孩子。他们挤挤攘攘在小店门口,一个孩子掌上摊着硬币,他们很认真地在数,一块,两块,三块……
我以为他们贪嘴,想买零食吃呢,笑笑走开了。等我买好东西出来时,看见他们正围着卖女孩子头花的摊儿,热闹地吵着:“要红的,要红的,红的好看。”他们把买来的红头花,递到他们中的女孩子手里。又吵嚷着去买贴画,那是男孩子们玩的,贴在衣上,或是墙上。他们争相比较着哪张贴画好看,人人手里,就多了一份满足。
再见到他们在小巷里奔跑,女孩子们黄而稀少的发上,都盛开着两朵花,艳艳地晃了人的眼。男孩子们的胸前,则都贴着贴画。他们像群追风的猫,抛洒着一路的快乐。
二
去一家专卖店,看中一条纱巾。浅粉的,缀满流苏,无限温柔。
爱不释手,要买。店主抱歉地说,这条不卖,是留给一个人的。
便好奇,她买得,我为什么买不得?你可以让她去挑别的嘛。
店主笑,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女人,女人先天性眼盲。家里境况又不好,她历尽一些人生的酸苦,成了盲人按摩师。女人特别喜欢纱巾,一年四季都系着,搭配着不同的衣服。
很奇怪的,女人的手,居然能抚出颜色来。她来她的店,只轻轻一抚这条纱巾,就脱口说出它的颜色,浅粉的呀。她当时没带钱,走时一再关照店主,一定要给她留着。
我最终都没见到那个女人。但我想,走在大街上,她应该是最美的那一个。有这样的美在,人世间还有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不能逾越的?!
有一些人,在你心中,就像山岚中的一弯秋水,在有月亮的晚上,盈盈地流淌过你心中裸露的沙滩。
秋水静好
文/李娟
暮霭沉沉的时候,我在江边漫步。
路旁的桂花开了,细碎的淡黄色的花瓣如星,风中就飘逸着隐隐的暗香。有雨滴落,蝉翼一般的薄雾由江面飘来,穿梭在树梢,眉间。江水微澜,雾笼群山。撑着一把伞,走一段细雨如织,走一段薄雾浓云,走一段杨柳依依,走一段繁花静好。
我习惯这样的时光,一个人静静地走路,静静地想着心事。天色渐渐暗了,江上腾起淡淡的迷雾,像婷婷的女子的裙纱,人便如同徘徊在梦境中一般。
江的对岸泊着两只小船,默默地相偎相守。
不远的江水的转弯处,有一片裸露的沙滩,婷婷立着一对白鹭,静静地相依相伴。
想起叶芝的诗:“她劝我们从容相爱,如叶生树梢。她劝我们从容生活,如草生堤堰。”这样的诗句让灵魂一瞬间感到安然。其实,人可以像植物一样简单生活,内心从容而身体舒展。
静静守着一江秋水的日子,记起《诗经·蒹葭》中的诗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年少时的我,一直不明白,“蒹葭”是什么样的植物?原来,却是水边一丛丛开着洁白花絮的芦苇,在寒霜中随风起舞的芦花,在我眼中,它竟然也有一种萧瑟的美。萧萧的芦花盛开,像守望的男子纷乱而美好的心事。伊人远去,只留下一个华丽的转身,一个缥缈的仙子一般的幻影。然而,世间一切的美好,竟永远都在远远的守望与默默的等待中。
从这些诗句,想到一个词“秋水伊人”。有一些人,在你心中,就像山岚中的一弯秋水,在有月亮的晚上,盈盈地流淌过你心中裸露的沙滩。他辗转千里沟壑,万里峡谷,只为以微澜的秋水洗过你荒凉寒冷的心滩。心中充盈着一泓秋水的人,该是温润、柔和与安详的。
忽然,听见有飞鸟在枝头扑着双翅的声响,在寂静的江畔回荡,又如湖心泛起的层层涟漪,渐渐的,一波波又恢复宁静。
阵阵松涛,风袭芦花。山中松子落,万户捣衣声。
真正的寂静,不是无声。
真正的思念,不是无声。
四月的阳光照在石桌上,温暖而且明亮,两碗茶摆放在我们面前,大家都不再说话。
送行
文/贾一丁
有人说:从爱情退回到友情是不可能的事。我不相信,这次回乡探亲结束,偶遇从前的男友旭,我便提出让他送行,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从家到汽车站还有一两里路,他帮我提着行李,昂首走在前面,很坦然的样子,而我挎着小包,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一想起母亲又将在那幢临街的大楼里孤零零地生活,我不禁叹息,目光在旭的背影上摇曳了一下,便立即空荡起来。
汽车站到了,旭放下行李,安详地注视着车来的方向。和他在一起,总有一份安定和自然,多年前的感觉重又回到心里。这会儿,说点什么好呢?家?家是不便谈的,那么就说说彼此的工作、谈谈人际关系、最近的新闻热点,我戏言爱下围棋的他该办个少年围棋学习班以创收,他知道我喜欢读书,便积极地为我推荐昆德拉的那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原来,感情之外的话题依然这么丰富。于是,从等车聊到上车,上车聊到下车。
从家到火车站需要转两趟公共汽车,中途,还要到一个我们单位设在市内的工作组拿预订的卧铺票。他的相送,让这一切辗转变得轻快。
拿到票后,我一看离开车时间还有三个多小时,便提议到离车站最近的一个寺院——文殊院里走走。他对我的话一向很少表示异议,就连当初我说分手吧,他也紧闭着唇,不说出那个“不”字。如今,彼此都有儿女承欢膝下了。
文殊院里,香烟缭绕,我一向是不信佛的,可是自父亲去世后,菩萨在我的眼里也亲切起来,期待它的慈眉善目能够抚慰父亲的在天之灵。“你怎么了?”旭看我一下问。我忙说:“没什么,没什么。”我不能让旭也跌进回忆里,让他伤感地想起那个当年很喜欢和他小酌两杯的老人。
我们坐在院内的露天茶馆,旭掏出一支烟,以目示意:“不介意吧?”我淡然一笑,摇摇头。我其实想说“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但话没有出口,现在的我是没有资格和理由去约束他的。四月的阳光照在石桌上,温暖而且明亮,两碗茶摆放在我们面前,大家都不再说话,他默默接过我手中的小提包,修着坏了的拉链,看着那双我非常熟悉而灵巧的手,心中不禁一动,我连忙端起茶碗,慢慢吹开水面上的浮茶,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饮着……
终于要到分别的时刻了,他已是满头大汗,检票、进站、放行李,帮我拿出路上需用的一切。“你走吧!”我说道。“谢谢你”三个字在喉管里迟疑了很久也没有说出来,我明白我们之间自始至终是用不着说谢的。离开车还有5分钟,已经有伤感在空气里浮动,我怕他再说些什么“路上小心、到了来个电话”之类的话,忙催已站在车下的他走,他却笑嘻嘻地说:“慌什么,车还没开呢。”猛然间,我好想告诉他那些《无题》诗背后的故事,告诉他……可是车启动了,他蓦然黯淡下来的眼神和逐渐远去的站牌很快消失在一阵清风里,转过头,我的泪终于涔涔而下……
爱是不能过滤的,他就是他,永远不能普通。我现在才明白。
有些爱情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爱情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她)。
蜂鸟之泪
文/树英
在英国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镇上,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安娜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彼得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安娜仍然昏睡着,而彼得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彼得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彼得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彼得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三年的爱尔兰蜂鸟,这是世界上最小的鸟,你愿意吗?”彼得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彼得已经变成了一只微小漂亮的蜂鸟,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安娜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安娜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彼得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彼得究竟去了哪里。安娜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蜂鸟的彼得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
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蜂鸟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安娜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微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蜂鸟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蜂鸟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安娜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安娜已经快乐如从前。
蜂鸟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蜂鸟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蜂鸟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蜂鸟,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蜂鸟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蜂鸟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蜂鸟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蜂鸟擦干了眼泪:“没有!”“这是你的爱情缘分!”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蜂鸟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蜂鸟吧……这样,我会在激情的泪水中永远爱她……”
它躺在小兔子身边,小声地微笑着说:“我爱你,到月亮那么高,再——绕回来。”
猜猜我有多爱你
文/[英]山姆·麦克布雷尼
栗色的小兔子想要去睡觉了,它紧紧地抓住栗色的大兔子的长耳朵,它要栗色的大兔子好好地听。
它说:“猜猜我有多爱你?”
“噢,我大概猜不出来。”栗色的大兔子说。
“有这么多。”它伸开双臂,拼命往两边张。栗色的大兔子的手臂更长,它说:“可是,我爱你有这么多。”嗯,是很多,栗色的小兔子想。
“我爱你,有我够到的那么高。”栗色的小兔子举起胳膊说。
“我爱你,也有我够到的那么高。”大兔子也举起胳膊说。
这太高了,栗色的小兔子想,我真希望我也有那样的胳膊。
然后,栗色的小兔子又有了一个好主意,它朝下倒立,把脚往树干上伸。它说:“我爱你,一直到我的脚趾够到的地方。”
“我爱你,一直到你的脚趾够到的地方。”栗色的大兔子说,它把栗色的小兔子高高地抛到了它的头顶上。
“我爱你,有我跳得那么高。”栗色的小兔子哈哈大笑,它跳上又跳下。
“可是我爱你,也有我跳得那么高。”栗色的大兔子微微地笑着,它跳得那么高,耳朵都碰到树枝上面了。
跳得太高了,栗色的小兔子想,我真希望我也能跳那样高。
栗色的小兔子大叫:“我爱你,从这条小路一伸到河那边。”
“我爱你,过了那条河,再翻过那座山。”栗色的大兔子说。
这实在太远了,栗色的小兔子想。它太困了,实在想不出什么来了。
于是,它抬头朝高高的灌木丛上望去,一直望到一大片黑夜。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天空更远了。
“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么高。”它说,然后闭上了眼睛。
“噢,这真远,”栗色的大兔子说,“这非常远、非常远。”
栗色的大兔子把栗色的小兔子轻轻地放到了树叶铺成的床上,低下头来,亲亲它,祝它晚安。
然后,它躺在小兔子的身边,小声地微笑着说:“我爱你,到月亮那么高,再——绕回来。”
我是担心你把这七个小板凳随随便便就给丢了,它们跟你有关。
七个小板凳
文/许志强
刚才,我发了火,硬逼着你,要你把这七个小板凳找回来,这辈子,爸爸第一次发这么大的火。你已成家了。我知道,这七个小板凳放进新房子里,确实不那么协调,就像你说的那样,一个穷要饭的进了豪华的别墅。你嫌它们会丢了你的面子,是吧?
可是,搬了那么多次家,我都没舍得丢掉那七个小板凳,你认为我守旧,说我留着没用的东西,舍不得丢。确实,那七个小板凳再也派不上用场了。它可是跟你小时候有关系呀。
我一直把它们保存在贮藏室里,现在,你结婚了,我把它们移交给你,我想不到你背着我和你妈,把小板凳扔掉了。
你出生那年,我还是个兵,在西陲边境守哨卡。听你爷爷说,你妈难产,生了一天一夜还生不出你。医生要动手术,需家属签名,我还在巡逻,隔了千山万水,我根本不知道。最后,你外公代表家属签了字。我这辈子对不住你妈,你的生日,是你妈的苦难日,偏偏我不在场。
你不满周岁,你妈抱着你来雪山哨卡探亲,乘火车,转汽车,一个多礼拜,才来到雪山哨卡,你妈没有哭,你却哭了。我们都乐了,哨卡第一次听见婴儿的哭声,要多高兴就有多高兴!
你们回去乘的直达快车,走了两天三夜。回到家,你妈给我通了个电话,报了平安。我知道那次没买上座位票。你妈抱着你在车厢的走廊坐了两天三夜,坐的位置被别人占了,就坐进厕所间。
第二年,我别提多快活了。你妈抱着你一见到我,你就叫一声爸。那一声爸,是一块牛皮糖,吐了半天终于吐出来了。我知道,是你妈教你的,你还咬不准音。你和你妈到了哨卡,就像是哨卡的节日。
临送你和你妈时,我给了你妈一个小板凳。那么艰难的上山路,颠得不行,你妈都没掉泪。可是,你妈拿到小板凳,泪就出来了,像雪花融化了那样。
你妈抱着你,坐了两天三夜的小板凳,回到了家乡——还是没座位票。你现在连硬座都不愿坐,可是,那年头火车很吃香呀。哨卡离城里的车站还有三天路程,咋买座位票?委屈了你妈。
小板凳确实做得很粗糙,不过,它很牢靠。我守卫的边防线,都是雪山,山上有雪松,我用雪松制作的小板凳,没办法上油漆——哪来油漆?还是保留着天然的木纹好。
第三年、第五年,你妈抱着你一年一年来探亲,我看着你一年一年长大,好像一棵小松树,壮大起来,你会走了,会跑了。你是哨卡的节日。你一来,战士们都准备了礼物,都抱你。我记得,我忘了刮胡子,亲你,胡子把你扎哭了。那以后,你就怕我抱你。
做第六第七个小板凳时,我的手艺已经不错了。七个小板凳排在一起,你细细瞅,肯定能凭做工辨别出它们的先后顺序,它们是跟你一起成长的。
你最后一次来雪山的哨卡,你妈说:明年,我就不带儿子来了,他要上学了。那是我送你和你妈的第六第七个小板凳。一个你妈坐,一个你坐。可是,你妈告诉我,你不肯坐小板凳,还要你妈抱着,抱惯了。你妈抱着你,胳膊都抱酸了,抱麻了。现在,天一阴,你妈的胳膊、腰骨就会有反应,你不是说过,妈是“气象预报”吗?
你念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复员了。我回到家,看到一地的小板凳。你妈说,这是你的游戏,把小板凳连起来,排得像一列火车,你还模仿火车的鸣笛,火车的节奏……这些,你恐怕已记不起来了。
小板凳已磨得光滑了,清清楚楚留着树的年轮,那花纹很自然,火车上坐,家里边玩,它们是你童年留下来的东西。你别嫌我啰嗦,我和你妈商量,把七个小板凳送给你,你们也会有孩子……不会再过我们那个年代那样的生活了,打个电话也要半天一天……我是担心你把这七个小板凳随随便便就给丢了,它们跟你有关。爸爸不该对你发那么大的火,是吧?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红般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小小的解说上记着,一只毛虫变成蝴蝶是多么地不容易。
蓝蝴蝶
文/姬小苔
他不喜欢蝴蝶,蝴蝶是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是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和同学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虚!会你吓着它。”
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虫。拣了球就走开,后来才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滨海的小镇,到外地去求学,对家乡可说是完全没有印象,
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所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
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的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是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待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子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粘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
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边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过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或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愈来愈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
她总是一本正经的回答:“蝴蝶不是鸟。”
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一个礼拜有六天待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中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是保持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得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孩子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时偶尔回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好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已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他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他也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下午,他在家里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有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告别式时,他没有去。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欠,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的记叙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竟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红般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的看蝴蝶。
小小的解说上记着,一只毛虫变成蝴蝶是多么地不容易。
在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自己学着把泡面变成蛋炒饭,自己学着把脏衣服变成干净衣服,自己学着把不及格的历史成绩变成满分。
亲爱的,我们都一样
文/凄小然
你说我小时侯长得像爸爸,长大了却不知为什么越来越像朱元璋了。我反驳你:“你是我妈吗?”你说不是。我说:“那你怎么知道我小时侯像我爸?”你没说话。我又说:“你是朱元璋的妈妈吗?”你没说话。我说:“那你怎么知道我长像像朱元璋?拜托你,我姓骆,我叫骆金金,是二十一世纪的无敌青春美少男,可不是什么朱元璋。”你笑了,又笑了,像桃花,没说什么,转身又去干那些似乎永远干不完的家务活儿。我找到历史书,翻到朱元璋的画像照镜子对比……骆金金,你确实像朱元璋,确实越来越丑了。
你不让我看电视,不让我打电话,不让我上网,不让我用手机,“四不”政策在家里雷打不动,而且有待增加。我说:“别等我翻脸。”你一脸奸笑:“你翻翻试试,我扣光你的零用钱。”说完你就拿起自己的手机玩起游戏来,而且每天至少五小时“TV时间”,每周至少上三次网,打两次电玩。我找爸爸抱怨:“爸,你看看她呀!你也管管她!”爸爸苦笑,“她翅膀硬了……我哪里敢管她呀!”
你是学历史的,历史好的没话说,可我的历史成绩偏偏烂得呱呱叫。你说:“重要啊,历史非常重要,历史你要是学不好,以后就没法生存了!”读史可以让人明智,但它能让我无法生存吗?完全没有科学依据。读史可能有用吧——损人有用——你的精辟言论“骆金金似朱元璋说”在社区里早传开了。更狠的是,社区里的大爷大妈见到我都说:“啧啧,真的挺像明太祖”,好像他们都见过朱元璋似的。我发誓永远恨历史,永远恨朱元璋。
你缺点很多:贪吃贪玩贪钱,不爱洗脚,最大的乐趣是找我的茬儿。我的优点很少:爱吃爱玩,喜骗人不喜写作业,最大的乐趣是找你的茬儿。家里常常是“烽火连三月”,爸爸经常无奈地说:“怎么遇上这两个怪物。可是这个家,你我又带来了多少乐趣呢?你的努力,让这个原本支离破碎的家拥有了欢声笑语,不再乏味。
你病了,爸爸说很严重。每天我只得自己泡面吃。我突然就怀念起你的拿手菜——炒鸡蛋。去医院看过你一次,你小病猫一样蜷缩在床上,我不想看到平时要强的你这副模样,招呼没打就走了。
我想,我长成男子汉了,在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自己学着把泡面变成蛋炒饭,自己学着把脏衣服变成干净衣服,自己学着把不及格的历史成绩变成满分。
我问爸爸你的情况,爸爸憔悴地说:“是有一点严重……不过再住几天就没事了。”呵呵,这个“几天”好长啊,你都住了半年了,还没回家。
我向邻居奶奶学做鸡汤,邻居奶奶说:金金懂事了,会心疼人了。我都十九岁了,还不该心疼你一下吗?我抱着那碗颜色味道都不怎么样但我很努力地做出来的鸡汤去医院看你,你的精神好了不少,但还是下不了床。化疗把你弄疼了吧?还有你那几乎掉光的青丝。你喝光了那碗难喝得到某种境界的鸡汤,说这是你喝过的最美味的汤。我把这篇文章读给你听,你笑了,又哭了,像桃花。阳光洒在你脸上,我觉得你是天使。
最后,我对你说:“自从我妈过世后,自从你进了我家门开始,我就知道,你会让这个家再次活起来。你只比我大了十几岁,不知怎么的,我突然发觉……亲爱的,亲爱的,我们都一样,都一样地爱对方,一样地爱爸爸,一样地爱这个家,一样地爱生活。我知道,你会好起来的。可是我想,妈,我想要个妹妹,弟弟也行……妈……妈……妈!”
于是我看见,要强的你,和站在门口的爸爸,双眼都有晶莹的液体流下来,滴在我心里。你的泪,像盛开在你脸上的水晶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等到过了青春,烟头仍未安熄,仍有烟火的形状,但那余烬啊,经不起一吹一震,才知道青春,是强说愁。
才知道青春
文/蒋芸
才知道青春,原来是这样凄凉的岁月;
才知道青春是不知所以的凄凉与忧伤,连快乐的时候也是这样的。
才知道青春,青春是日月的踯躅,是不知所以,也没有目的的徘徊。
青春是一切的不自知,等到过了青春,才知道这等待与徘徊,不过是等待着过了青春。
才知道青春,不是春花的脸,不是初恋的心,青春摇曳着的烛光下,看不真切的脸和心;青春是烛光下点点滴滴的泪。啊!青春。
才知道青春的祝福,不是馨香祝祷的慎重;青春以为不须祝福,等到过了青春,才知道以后寂寞的路。不能浪掷着祝福。
才知道青春是泪,是不断的扑向,扑向,扑向着的恋情。青春的扑向,仿佛有过不完的岁月,等到过了青春,才知道伸出来,只能扑向空中,剩那一声:啊!青春。
才知道青春是冷雨打着窗子;青春时的雨是摇晃着即将溢出的泪,然而青春不知,青春只知没有寒意的冷雨与泪的欢喜,青春是无知的。
才知道青春的爱,只这样的一阵阵,是一阵阵的不知所以然;等到过了青春,才知道:那不是爱,是为了拥抱住那分明知道的青春。
然而,我怎么能说青春不是微笑?青春的微笑曾像快速闪过的镜头,接跳着闪过;青春的微笑,不是幸福,是以为的幸福;等到过了青春,青春是不知辛苦的渡过岁月。
才知道青春,是一个不可能的梦;等到过了青春,才知道梦的永不可能;等到过了青春,才知道重回青春更是永远不可能的事。虽然青春不知道那些梦,也许还不曾真正做过梦,等到过了青春,才知道清醒果然是更深沉的梦。
青春是燃起的那一支烟;等到过了青春,烟头仍未安熄,仍有烟火的形状,但那余烬啊,经不起一吹一震,才知道青春,是强说愁;等到过了青春是强自压抑的愁,是大笑后停顿的一刹那,啊,青春,等到过了青春,才知道……
我还爱那个女子,我忘不了她的容貌和样子。不管她还会不会叫出我的名字。
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文/丁然
A
原以为我可以与西凉厮守终生的。
可从暗夜里醒来,才开始明白自己又做了一场似是而非的梦。
我们曾经那些夜以继日的日子,流逝得那样快;而此时的夜,竟似凝固不动一般。
又想起那个深秋的街头,我呆呆地看着西凉拉着他的手,看他们消失在那拥挤的人群中,再看着他们搭乘的车消失在视线里。
西凉,你总是把决绝做得如此残忍而又漂亮。
B
盛西凉的小楚不见了,欣欣将我骂得狗血喷头。我敢发誓,没有几个男人会像我这样坚强,明明对那种毛茸茸的动物过敏,却还要将那只猫当儿子一样养着。
我有时真怀疑自己的价值,欣欣对盛西凉的猫竟然比对我这个男朋友还好。不过我不敢说出口,在认识盛西凉那天,某人就指着我的鼻子申明过了,严宽,西凉是我最好的姐们儿!
原本说小楚只寄养几个月的,可后来它就一直住我们家了。
小楚也是,猫就该有猫德,竟敢偷跑,害我一个大男人被欣欣拖出来站在大街上“小楚小楚”的叫,唉……
C
肖楚……肖楚……肖楚……
肖楚?
原来除了西凉,这个名字还会被别人叫出口。
原来除了我,这世界上还有其他的肖楚。
为什么我还要如此天真,总以为彼此就是对方的独一无二?
站在街上像在寻找什么的那个人,他为什么会叫着我的名字?记得那年他被西凉拖到我面前的时候,不是都不敢看我吗?我一辈子都记得的那张脸,此时这样不管不顾地叫着我的名字,又算是怎样?
D
原来小楚的名字是根据这个家伙的名字来取的,如果我要知道,我还会那样站在大街上深情款款地呼唤?我又没病!送走肖楚,端上欣欣最爱吃的小鸡炖蘑菇,去书房叫她吃饭,她却指着我的鼻子骂:严宽,谁让你去假扮西凉的新男友!
Why?怎么是我的错。当初明明是盛西凉你们两人……
让你去你就去吗?你知不知道西凉离世的时候只有盛妈妈在身边?原来肖楚这么爱她,她干嘛还要那么傻?什么都要自己做决定……
我能说什么呢,上帝,你让我遇到莫欣欣,有嘴也说不清了。
E
绝症?鬼才会相信!西凉只不过是不爱我罢了,莫欣欣你又何苦要把她塑造得如此伟大,你有一个宠着你的人,干嘛还要诅咒你的好姐妹……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在莫欣欣的哭声里走出来的,只知道那只我曾捡回来再顺手塞给西凉的流浪猫和我有个同音的名字。走的时候,莫欣欣好像说你可以去青山墓园……后面的我没听见,听见了我也不会去的。我去墓园干什么?
突然不惧怕我的个人世界少一个人,因为这样比这个世界少一个人好很多,就算我的世界失去了鲜亮安乐,起码也强过环顾怀念时整个世界都满目荒凉。
我还爱那个女子,我忘不了她的容貌和样子。不管她还会不会叫出我的名字。
年少时的爱慕,就像人生拼图中的一块,有的人握着它停在原地,有的人拿着它按图索骥,一路向前。
青春拼图里遗失的那一块
文/柯西莫
因为想起你,我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找到张桌子,把自己藏起来,写下这些句子。
慕尼黑大学图书馆,人少,书多,你说学哲学的人一定要来德国看看。它孕育了无数智慧的脑袋:康德、叔本华、黑格尔、哈贝尔马斯、维特根施坦……就连啤酒花里都是思辨的意味。
我来德国的时候是十月,刚好赶上慕尼黑啤酒节,空气中酒香忽浓忽淡,只呼吸也会微醺。被花车游行的队伍推攘着前行的时候,我想起了《大明宫词》。拥挤的人群中,少年太平揭开了薛绍的傩人面具——于千千万万人中,遇见一个人。故事就是这样开场的。
五年前,第一堂西方哲学课,我迟到了,打了报告,你不理会,依旧是眼望天花板的姿势,自顾自地讲。
你没有闲心给素不相识的我难堪,这不过是你一贯的作风罢了。
你是哲学系最年轻的副教授,国内颇负盛名的哲学教授的关门弟子,上课旁征博引、颇有见地,无奈和者寥寥。我知道,对我们这些扩招后已算不得精英的大学生,你多少是有些轻视的。
那个冬天,你的手套脱了线,一直不见缝补。有人说这么丑,这么自负,难怪没人肯照顾他。其实你面容清癯,拿粉笔的姿势尤其好看,不过那时的我,还会担心流言飞语闻风而动,不敢出言维护你,亦不敢告诉你我做得来针线活,只是在情人节的时候送你一盒不痛不痒的软糖。
那时候,我一度动了念头想考你的研究生,问你,你不置可否,“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做学问这种事情,还是挑人的”。学年论文,我专挑你做我的指导老师。如我所料,你没有给太多的帮助和建议,看到成稿的时候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也就这样了,改也改不成什么样子了。”
六月,日光灼人,银杏擎开伞盖,也遮不住我心头的火。学问是孔雀华丽的翎毛,用来炫耀。我承认自己虚荣浅薄,但你不应该因为这样就否认我的努力。那天下午,我对着飘满塑料袋的池塘哭得一塌糊涂。
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依然是你,其间我们甚少交流,末了,因为害怕你的不以为意,我甚至没有勇气亲自把论文交给你。
当初想要来德国,是因为气你,想证明自己,甚至隐隐约约地希望你能因此对我刮目相看。三个月来,一直想给你打电话,却一直没打,专拣电量不足的那天拨出去,又掐了,我该跟你说什么?五年前我对你的迷恋,你的骄傲对我的刺痛,还是炫耀我来了你一直心心念念的德国?
听留校的同学讲,你已结婚,穿衣品味日益渐好,水杯里也随着节令,菊花、枸杞、胖大海地变换。对方是怎样的人,我没有问,五年前,我可能关心,但现在,不了。
都不重要了。曾经的我,是追着自己尾巴跑的小猫,专心致志地和自己游戏。
五年前,你吐出第一个字,被我捡到了,我便爱上了哲学,这门平实优美的科学。
德语多难学,我学了,DAF考了五分的满分;泰勒斯、斯宾诺莎,我看了;卢卡奇、葛兰西,我看了;霍克海默尔、马尔库塞、哈贝马斯,我看了;分析哲学运动,我看了;证伪主义,我看了;现在最流行的偶态分析,我也看了。我知道你看不了原版的,也看不到原版的,但我没有一丝报复的快感。
本科毕业论文的结语,我东拉西扯地感谢了母校,感谢了哲学系,感谢了帮我留门的宿管陈阿姨。虽然没有写,其实我最应该感谢的人,是你。
啤酒节的喧嚣已被十月拖曳着离开,从图书馆的窗户探身看去,临街的小酒吧有三三两两的人闲坐着,今天天气极好,远远地可以看见阿尔卑斯山。
倘若没有遇见你,我还会不会跟这个美丽的城市发生联系?我的人生的轨迹又会有何变化?答案不得而知。
年少时的爱慕,就像人生拼图中的一块,有的人握着它停在原地,有的人拿着它按图索骥,一路向前。旅途之上,拼图可能面目模糊,也可能掉落,但辗转之间,女孩会长成女人,抵达自己的远方。
美貌的人都有许多烦恼,但我们才不怕哩!我们这些不太美丽的人一样烦恼多多。
下世你要有多美?
文/深雪
朋友告诉我,常到佛前献花的话,下世就会得到美貌。哗!大家参考参考,多献些花!
若然下世的容貌可以拣,你会想有多美?朋友就说,她要有惊世的美貌、美到冒泡的那种,她要试试这种虚荣。
我支持她这种选择,因为,我们在今世都看到美若天仙的女性的荣华富贵,她们没什么大才能,只是因为漂亮,于是俘虏了世人的心。
我呢,当然希望下世能漂亮过今世,不过,我依然最想要事业成就,于是,我会希望成为一个又漂亮又厉害的女人,那种漂亮和厉害的程度,比今世威猛十倍!
我们都认同美的重要,“真善美”这组合,美是其中一员。虽然说,内心的美能令人的面貌更美,然而,天生就长有一张美丽脸孔的人,始终有优势。
也许,只有像我们这样不算太美的女人最会珍惜美貌,我们勤保养,同时又为那些糟蹋美貌的女人可惜。那些美丽却不长进的纸上明星、模特儿,空有美貌但不努力,我们会想,要是那张脸属于我们,就不会如此浪费。
美貌的人都有许多烦恼,但我们才不怕哩!我们这些不太美丽的人一样烦恼多多。美貌、金钱、成就、幸福、健康、智能,这些好处我们多多益善,命运之神,尽给我们吧!
一个可怜的老头,为了赎儿子,在陡峭的岩壁上,徒手攀登了十多年,竟从没有失手过……
在岩壁上赎你
文/徐立新
爹每次出去挣钱给他买棉花糖时,4岁的他都站在旁边兴奋地拍着小手,使劲喊:“爹,加油,加油啊!”爹在攀岩,在表演。
他和爹生活在贫困的大山里,娘双目失明,吃穿用都指望着爹。后来,一个旅行社组织游客到山里旅游。憨憨的爹想出了这挣钱的主意,每周表演一次攀岩,旅行社付一定的报酬。
爹的速度永远是最快的,城里人两小时才能攀到顶峰,爹却只需10分钟。但那些城里的攀岩者身上都绑着各种绳子,而爹身上却什么也没有。爹说:“没有绳子绑着,轻便,爹才能攀得快啊!”他就真信了。
一次,爹在攀岩的过程中失手了,整个人滑了下去,他吓哭了。好在爹冷静地抓住了一棵小树。他说:“爹,我不吃棉花糖了,你别再攀了!”
爹不能停下来,爹要保他的命,他一直都不知道,他从3岁时就得了一种很严重的病。
他6岁时,病已经到了不能再拖的地步了,一个城里人出医疗费治好了他的病,然后把他接到城里,成为他的养父。他记得,爹说,有一天,会赎他回来的。
从此,他和爹失去了联系,他成了城里的人。习惯了穿名牌,吃肯德基。
在他15岁时,苍老的爹竟然来城里找他。爹和养父在屋子里争论了好久,他听见他们说:“这么点钱,就想把他带走?没门,除非增加20倍!”“好,就按你出的数,我过几年再来。”那是爹的声音。他听了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再次见到爹的时候,已经是7年后了,这次,爹带了一个大牛皮袋,里面全是钱。爹用了8年时间,筹齐了20倍的钱。
他说:“我不回去,我习惯了城市。”爹气得全身发抖。
一年后,他有了一个当护士的女朋友。一天,他去医院找她,一进门就看见女朋友正和一个老人在争论,就在老人气愤地转身而去的时候,他认出老人竟是爹。
女朋友说,那人得了癌症,却不肯做手术,说什么钱要留着赎儿子……
他泪流满面,终于认了爹。爹让他把钱送给他养父,赎他回去。他不肯,最后,爹说:“你娘没人养啊!”
原来,爹坚持要赎他,竟是为了双目失明的娘!他答应了爹,回去照顾娘。
他带着爹的骨灰回了老家,路上,他听见大家都在讲同一个故事:一个可怜的老头,为了赎儿子,在陡峭的岩壁上,徒手攀登了十多年,竟从没有失手过。人们都说那是爱的奇迹。
回首往日,他不胜追悔自己的性急失算:我不愿等待,一味追求满足,恰如馋嘴人偷吃蛋糕里的葡萄干一样。
耐心等待
文/[德]亨利希·施颇尔
一次,我为某事不得不等待,这时我想起了一个童话。
从前有个年轻的农夫,他要与情人约会。小伙子性急,来得太早,又不会等待。他无心观赏那明媚的阳光、迷人的春色和娇艳的花姿,却急躁不安,一头倒在大树下长吁短叹。
忽然他面前出现了一个侏儒。“我知道,你为什么闷闷不乐,”侏儒说,“拿着这钮扣,把它缝在衣服上。你要遇着不得不等待的时候,只消将这钮扣向右一转,你就能跳过时间,要多远有多远。”这倒合小伙子的胃口。他握着钮扣,试着一转:啊,情人已出现在眼前,还朝他笑送秋波呢!真棒,他心里想,要是现在就举行婚礼,那就更棒了。
他又转了一下:隆重的婚礼,丰盛的酒席,他和情人并肩而坐,周围管乐齐鸣,悠扬醉人。他抬起头,盯着妻子的眸子,又想:现在要只有我们俩该多好!他悄悄转了一下钮扣:立时夜阑人静。他心中的愿望层出不穷:我们应有座房子。他转动着钮扣:夏天和房子一下子飞到他眼前,房子宽敞明亮,迎接主人。
我们还缺几个孩子,他又迫不及待,使劲转了一下钮扣:日月如梭,顿时己儿女成群。他站在窗前,眺望葡萄园,真遗憾,它尚未果实累累。偷转钮扣,飞越时间。脑子里愿望不断,他又总急不可待,将钮扣一转再转。生命就这样从他身边急驶而过。还没来得及思索其后果,他已老态龙钟,衰卧病榻。至此,他再也没有要为之而转动钮扣的事了。
回首往日,他不胜追悔自己的性急失算:我不愿等待,一味追求满足,恰如馋嘴人偷吃蛋糕里的葡萄干一样。眼下,因为生命已风烛残年,他才醒悟:即使等待,在生活中亦有其意义,唯其有它,愿望的满足才更令人高兴。他多么想将时间往回转一点啊!他握着钮扣,浑身颤抖,试着向左一转,扣子猛地一动,他从梦中醒来,睁开眼,见自己还在那生机勃勃的树下等着可爱的情人,然而现在他已学会了等待。一切焦躁不安已烟消云散。他平心静气地看着蔚蓝的天空,听着悦耳的鸟语,逗着草丛里的甲虫。他以等待为乐。
在人生的低谷和暗处,要是有一缕阳光打进来,我相信这缕阳光将会永远留在他的心里,温暖一生。
欠他一窗阳光
文/叶小戚
儿时的一个伙伴打电话过来,说他的儿子结婚,要我去老家十里沟“喝喜酒”。父亲知道了,嚷着要去,老小孩似的,高兴得很。
说是老家,其实也就是当年父亲下放的村子。一想,有三十多年了。父亲年已古稀,胖,血压高,一百多里路的颠簸他能受得了?还不待我劝他,他已拿出我们平日买给他的奶粉、桂圆,好几包礼品拎在手里,不放下,非去不可的样子。我知道他是去看刘叔的。多年来他老是念叨着刘叔。我不明白的是他会欠刘叔什么呢?
村上人都叫刘叔“刘大瓜”。“瓜”,小村人理解就是有蛮劲,也有楞、憨厚、愚钝的意思,有不敬之意。父亲让我们叫他“刘叔”。
父亲下放时是“右倾分子”,算不上“好人”。队上对他还算照顾,因他识字,就让他在油坊做会计。刘叔也在油坊,他打锤。锤有近百斤,刘叔举锤的时候会猛猛地喊上一嗓子,那一嗓子跟落下的锤一样有力,好像能在地上砸出个坑来,一村的地都会颤。刘叔成分不好,是地主,他做这等力气活也是无奈的事。
车进十里沟,这里也没了记忆中的模样。我们只好下车问人。我并没有读出村民们的惊异表情,真有点“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感觉。我们报出了刘叔的名字,有一个孩子蹦蹦跳跳地带我们去,指着房前一个晒太阳的老人说“就是他”。
父亲急急地走过去,腿脚利索了许多。看来人了,刘叔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一点也不见当年抡锤时的雄风。想想也是,刘叔已近八十。父亲把礼品丢下,刘叔把手杖扔了。显然,他们都认出了对方。父亲抱住了刘叔的肩。刘叔拍打着父亲的腰。
父亲要刘叔领我去看我们过去住的家。刘叔笑:哪有,早拆了。刘叔儿媳端过几杯茶,我们似乎都没顾及,好像喝茶会搅了他俩说话。
父亲刚下放到十里沟时,队里安排我们家住在油坊边上的马房里。马房是过去拴马的,屋里有股很浓的骚味。没人敢住的原因是那些年在消灭“麻风病”。“麻风病”是令村民们恐怖的一种病,有好些村民误以为马房会滋生这种病,是不是“麻”、“马”谐音我就不知道了。好些村民不敢靠近马房。父亲不相信,其实,也是没半点办法。他用醋在屋内熏。这似乎也不管用,屋里气味依旧很难闻。
刘叔和父亲都是“黑五类”。跟我们家来往最多的也就是刘叔了,他常会送些水、咸菜之类的东西给我们家。我们家里少有人来,马房竟然没有一扇窗。土墙厚,刘叔从家里找来凿子,一凿一凿地挖出了一扇窗。刘叔又用自家风干的槐树棒打了一副木窗安在墙上。这之后,屋内没有骚味,阳光从窗外洒在地上……
呵,是这样。也是,在人生的低谷和暗处,要是有一缕阳光打进来,我相信这缕阳光将会永远留在他的心里,温暖一生。
只有最亲的人才会为了明天舍得让你承受那超脱前的痛苦涅盘。
我就是你的凤凰
文/草叶
暑假。半夜,电话骤响。迷迷糊糊抓过话筒——死妮子,我快咽气了你还不回来。恶狠狠的声音里透着微微喘息,静谧的夜,我吓得一激灵。翻身坐起,脱口而出,奶奶。黑暗里有力不从心的笑声隐隐约约传来,算你个死妮子没忘本,明天给我回家。电话闷闷地传出一句,吧嗒挂断。
冲进浴室,冷水一通猛浇。刚才我竟鬼使神差地叫了声奶奶,怎么可能呢?
十年前,在深圳定居的姑妈想在老家领养孩子。接到信,奶奶独自去深圳待了半月。返回来,她召集全家开会。什么鬼地方,五月就热死人,连口玉米糊糊都喝不上,蚊子倒是比人还稠,树上结个果子上火还不能多吃,真遭罪。可四丫头没娃不成,你们谁家舍个娃去?
奶奶锐利地巡视周围,没人吭声。要是都不言语,我可指派了!结束妈,去给结束收拾东西,四丫头后晌兴许赶到家。奶奶轻松地交代,仿佛安排我去赶集。满屋皆惊,谁也没料到会挑选我。我腾地起身,我不去。奶奶眼一瞪,死妮子,你在娘胎就专和我作对,烧香拜佛求男娃,偏你这丫头片子赶着投胎,还敢顶嘴,舍定你了。
母亲望着一言不发的父亲,用眼神哀哀求助。父亲表态,妈决定的事我们照办就好了,又不是送外人。我就不去那鬼地方,打死也不去,我扯着嗓子喊。奶奶脸色倏变,抬手扇我一耳光。老巫婆,老慈禧,脸上火辣辣的我狂喊乱叫。顿时,屋里炸了锅。
空调在嗡嗡响,我裹紧浴衣。时光一晃而过,当初的场面仍旧刻骨铭心。一个被舍弃的孩子,无论怎样都不能坦然面对伤心旧地。至于狠心把我撵出家门的奶奶,已经彻底被我从记忆中删除。而她,也完全遗忘掉我,从没有与我联系过。
冷不丁,她半夜来电话。还是十年前凶狠霸道的逼人气势,只是在寂寥的午夜或多或少滋生出一份苍凉,让我包裹得厚实的心生生疼了一下。
只不过十年,曾经精明强干的她怎么突然间会衰老无比?血管里有一丝隐痛扩散,弥漫整个身体。我想,我还是应该回去看看她,毕竟她主动求和了。
打开柜子,我收拾行李。
村口。
笔直的水泥路,有辆轮椅朝我缓缓挪动。愣怔好半天,那瘦弱成一片树叶似的老太太怎会是当初风风火火的她?我迟疑着止步不前。后面的人见状也停步,只剩路中央,用手慢慢滚动轮椅的她,专注地望着我,一点点靠近。结束,你个死妮子,过来磕头。她威风凛凛停在我面前,咄咄逼人。突然后悔回家。命中注定,无论何时何地遭遇到她,我只能败阵。刚泛起的难过一闪而逝,我梗着脖子不说话。大家过来解围,别别扭扭地被他们簇拥着进到她的院落,我惊呆了。院中央,摆放着一具漆黑的棺木。下意识回头,她还端坐在轮椅里,尽管瘦得不成形,但神采奕奕。死妮子,害怕了?她呵呵地笑。看着她狡黠的神情,我甚至怀疑她是在故意吓唬我,要我主动向她低头。她一招手,大堂哥端过来一盘五彩缤纷的颜料。死妮子,把院里的景致给我绘到棺盖上去。
几十口人齐刷刷注视着我,偌大的院落顷刻间无比静穆和沉重。我才真切意识到,一切可能都是真的。
棺盖被翻过来,一片空白。我没想到,在学校有才女之称的自己,这次的画板竟是棺盖。可她既然发话,我也想让她看看十年前的弃儿,如今出落得怎样。敛神屏息,起落勾勒。生机勃勃的院子完整复制在纯白的棺盖里,古朴的屋,深深的窗,绿色的树,红色的花。
还是这死妮子,了不得。她不知何时靠近,啧啧称赞。我打量她,从容坦然的神态,仔细检查着棺盖上的画面。她眼睛里透露出无限依恋,语气从未有过的温柔。
她慢慢看院子里的每个人,明亮的夏日阳光,遮不住她眼中隐藏的离愁别绪。垂首,有压抑不住的东西从心底向喉咙奔涌。想张口,却吐不出一个字。
你们外面候会儿,我跟妮子说句话。她示意大伯抱她进屋,不经意地拽住我的手。盛夏时分,她十指冰凉。
她的卧室。
大伯退去,她安详地靠着被褥。我看见雪白的墙壁上悬挂一个大到夸张的木头镜框,里面装裱着我深大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她拿起一个小布袋,慢慢解开,一嘟噜玉石雕刻的殷红荔枝赫然出现在她手指间。妮子,那年一到深圳我就稀罕上那块地方和这果子。你打小就聪明,不比这串果子差,就是没落对地方。当时我就决定让你去深圳,可家里大大小小几十口,我总得谋划谋划不是?她急速说着,不容我插嘴。
透过窗户的阳光洒在她脸上,她吃力地笑。妮子,迟迟不告诉你,是在等你长大。你这辈子得有个人较着劲,要不然,你咋出息呢?如今好了,你都不知道我多稀罕看你画画儿,电视上说啥,粉丝,奶奶就是你的粉丝。不过都知道老当家一辈子没私心,你出去可别坏我名声。
她的声音弱下来,显得极度疲惫,脸上的红润倏忽不见,眼睛里刚刚还闪烁的光彩须臾间无影无踪。终于明白,她强撑着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为等我回家。一瞬间被狠狠抛进悲伤的海洋,撕心裂肺的疼痛劈头盖脸袭来。十年后,狠心的她才一股脑儿告诉我当年的真相。而时光,是否可以再等待我偿还她十年?我又到哪里找回十年前我亲爱的健康的奶奶?扑通跪下,奶奶,我声嘶力竭地大叫。奶奶仿佛即将入睡,喃喃自语。妮子,当初你骂我啥来着?老巫婆、老慈禧,其实呀,奶奶是个老妖精,这不活生生变出只凤凰来。她努力伸开双手,想拥抱我。我还没来得及回应,奶奶身子一歪,倒在床上。我慢慢为奶奶化妆,她是爱美的,只是今生太操劳繁琐,误了她的光阴。眼前一幕幕,全是当年的情景。精明强干的奶奶,眉开眼笑的我。奶奶说,我是她前世的魂,她是我今生的粉丝。可我还没来得及向她忏悔,没有紧紧抱一抱她,她就离我而去。
她永远是那样,只管做,不管结果,送我出去却不等我回来,让我直面生离死别,却不让我有机会对她诉说千言万语。奶奶让我知道了,血脉相连的亲人之间,根本就不需要苍白的语言来表达内心的爱。
闭上眼,有圣洁的光环闪耀,奶奶在里面狡黠地笑,冲我张开双臂。
一个人在家,他想吵想闹,也没有了对象。夜深人静时,他憋屈得搂着她的照片吵她,直骂得老泪纵横。
生死同床的爱
文/川流
他和她自结婚之日起,似乎就没停止过争吵。
他俩彼此性格差异大。他暴躁,急性子,动不动就是大嗓门;她则轻声细语,慢条斯理,天生的好脾气。说是争吵,其实左邻右舍总是只听到他吼吼叫叫的,大家都觉得他难说话,觉得她委屈。
他发脾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比如年轻时,说好一起上街,他都站在门口等半个小时了,她却还在房里脸上涂涂,手上抹抹,不慌不张的,急得他不由跺着脚抱怨。本是快乐的出行,最后成了他气冲冲地在前面快步走,她紧赶慢赶地在后面追。她虽然文静,但认定了的事,也不放弃,并不与他争执,只是默默地坚持,最后让他自己想明白了转弯,她也就不再计较了。与她吵,他就像拳击选手找不到对手,她越是不声不响,他就越生气,嗓门就越大,最后,他都觉得是自己跟自己在较劲了。
吵吵闹闹中,转眼两人都老了,但脾气却一点没改。退休在家,孩子们都出去了,老俩口大眼瞪小眼的,他就时常想找她吵吵,闹闹,心里才不觉得空落。她仍是那样,不管他怎么吼怎么叫,并不搭理他,只管做她的事,饭照样端到他手上,衣服照样叠好放在他床头,连洗脚水她都帮他倒好。最后,他觉得无趣,也就偃旗息鼓,自己找台阶下了。
只是,不管再吵再闹,几十年来,他们从来没有分过床。没有她静静地睡在身边,他就睡不踏实。她最生气时,也就是背朝着他睡,但只要他揽住她,她很快就会像猫一样地转身蜷到他怀里。
三年前,她患病住了一个月的医院后,先他而去了。怕他孤单,儿女们要接他去住,他死活不同意。一个人在家,他想吵想闹,也没有了对象。夜深人静时,他憋屈得搂着她的照片吵她,直骂得老泪纵横。
抑郁中,他感到身体不适。一检查,居然是肝癌晚期。儿女们都赶回来,准备送他去医院。他却坚持不离开家,逼急了,他就大声骂孩子们。其实内心里他是离不开家,离不开这张与她同床共枕了几十年的床。尽管她不在了,但睡在这张床上,他就觉得她仿佛还在身边一样,还能闻到她的气息。
他的病情越来越恶化,儿女们都跪着求他去住院治疗。万般无奈,他只有点头。但提出一个条件,他必须住她三年前住的同一个病房,睡她离去时睡的那张病床。
儿女们托人,还真的把他安排到了那张病床上。他这才安了心,静静地躺着,配合医生的治疗。无人时,他会一个人轻声细语地念叨着,仿佛是在跟人谈心说话。
半年后,癌细胞扩散。弥留之际,他尽管痛得满头大汗,却微笑着对儿女们说,看,你们的妈妈在叫我呢,现在好了,终于又可以跟她吵了。
说完,溘然长逝,脸上一片安详。
“美女”和“作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比较致命,后者比较泛滥,二者结合在一起,比较不靠谱。
美作
文/大仙
美女作家越来越多了,只要美人一动笔,立马就变成美女作家。以至于我们一犯懒,就管美女作家叫“美作”。
“美女”和“作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比较致命,后者比较泛滥,二者结合在一起,比较不靠谱。或者说,比较拧巴。
专有一帮写评论的串子,在石榴裙和腮红面前一喝高,恨不能把歌厅小姐都当成“美作”,境界高一点的,也把他家保姆当成“美作”。
我一哥们儿的保姆,突然想当作家了,吓坏了我哥们儿全家。多大的事儿呀!仅次于布什要打伊拉克。再一问才知道,人家保姆不写小说,要写诗歌。我哥们儿赶紧把我叫过去,让我给保姆上一课。
我问保姆:你写诗歌?你是写诗呢,还是写歌?保姆说:既写诗,又写歌,所以我写诗歌。我问:哪儿人?保姆:安徽。我说: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保姆脱口而出: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海子,我故乡的诗人。我真被惊着了,连呼人才啊人才!
考完保姆的诗,我又考保姆的歌。我说:谁手中真有把握?时间紧迫,那份爱水深火热。保姆:立刻要做出选择,空前绝后,明知道就别错过。郑秀文的《独一无二》。
我赶紧跟哥们儿说:换保姆吧,你已经留不住她了。保姆还对我说:我觉得我要真写诗歌,至少能达到席慕蓉和十一郎的水平。
那位安徽保姆姿色平平,但只要文笔动人,没准儿也会被评论家忽悠成“美作”。
美女作家,应该是美字当前,要不怎么不叫“作家美女”呢?所以“美作”在容貌上,至少得达到“二勃”的水准,就是伊丽莎白·勃朗宁和爱来莉·勃朗特。
信仰如此不同,但却能够一辈子长相厮守彼此尊重,而不是跳过尊重直接进入到爱。
布拉格当铺
文/刘茂胜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布拉格,有一对年轻恋人,在步入结婚殿堂前,彼此互赠了一件礼物,女人送的是一条银表链,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是它很别致,表链上有个漂亮的小坠儿,在小坠儿的末端,挂着一个嵌着肖像的玻璃圆饰,在这个漂亮的玻璃圆饰上,一面是马克思的头像,翻过来,是恩格斯的头像。而男人送的礼物是条金项链,巧的是,上面也有一个小坠儿,在小坠儿的末端,挂着的是一个小十字架。
不用说,这对年轻人彼此相爱,但却有着各自不同的信仰,因为信仰不同,当这个男人满含热泪读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或者是穿过布拉格的大街,满怀热情参加工人游行集会时,而他的爱妻,这位天主教信徒,正扑倒在布拉格日什科夫教堂冰冷潮湿的方砖地上,虔诚地向圣母玛利亚祈祷,有时候,她还想把自己的泪水串成念珠挂在圣母玛利亚的手指上。
婚后,这对夫妻过的日子很清贫,在长达几十年的婚姻生活中,日子常常像变幻不定的天气一样,时好时坏。有时候,为摆脱生活中的困境或是为解燃眉之急,他们不得不把两件心爱之物,一次次伤心地送进布拉格的一家当铺,当家境稍有好转时,再把两件礼物赎回来。就这样,这两样东西在这家布拉格当铺里,几进几出。然而,终于有一天,这两样东西再也没能赎回来。那张当铺的票证已经到期,而他们已无力赎取,就这样,挂着漂亮小坠儿的银表链和金项链,被那家当铺拍卖了。为此,男人黯然神伤,女人伤心落泪了很久。
上面的这个温馨又伤感的故事,是诗人赛弗尔特在其自传《世界美如斯》中讲的。尽管他在叙述这个故事时,不动声色地娓娓道来。当晚年的赛弗尔特穿过时空隧道,回忆起这些依稀往事时,他的内心百感交集。他感叹父母的婚姻生活,一个是那么热烈,一个是那么安静,一个是参加广场的万人集会,一个是扑倒在教堂冰冷潮湿的方砖地上,虔诚地向圣母玛利亚祈祷。信仰如此不同,但却能够一辈子长相厮守彼此尊重,而不是跳过尊重直接进入到爱,或者是把爱与尊重剥离开来,仔细想想,许多人的婚姻之所以失败,或许就是被这道沟坎绊倒的。
不过,我被深深感动的,是那两件心爱之物,在布拉格当铺里进进出出。为了生活,他们把心爱之物送进当铺,然后,再想办法努力赎回来。某些损失已无力挽回,但那种努力赎回来的意志,就像是一首生活里真实的诗,不能不令人感动。然而,时光不能倒流,当年老的塞弗尔特在回忆中,知道自己即便是用一生也换不回那两件礼物时,他没有一丝诅咒,而是把自己的一颗心变成了那家布拉格当铺。这样,父母的心爱之物就永远没有消逝,这样,美好而忧伤的记忆也永远不会消逝。赛弗尔特的故事似乎告诉我们,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可能一辈子没有跟当铺打过交道,或者不知当铺为何物,但在我们的生活及每个人的心里,这种布拉格当铺的方式也是值得珍视的,因为有些东西是永存的。或许,从某种角度上说,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个布拉格当铺。
高远蓝天下灿烂阳光里潇洒伸展的,始终是那些使劲生长自身树干的强大乔木。
高一尺天阔云美
文/王月冰
6年前,我和南刚刚大学毕业,工作相当难找,父亲便找到了在省城做房地产的叔叔,想让他在他公司给我们安排个职位。那时我和南虽然还没有结婚,但关系已经公开,也得到了双方家人和朋友的认可。叔叔有些不情愿地接纳了我们,我在宣传部做文员,南跟着他们在工地跑。
叔叔的公司实际是家族企业,百分之八十的员工都是叔叔的亲戚,我有八个姑妈,生养有36个儿女,年龄最大的已经50岁,最小的18岁,都在叔叔这里混饭吃。36位兄弟姐妹的家属和亲戚也在叔叔旗下,还有婶婶那边的七大姑八大姨,通通全在这里,形成错综复杂的根系。叔叔这方的王氏家族与婶婶那边的瞿氏家族竞争激烈,各家族内部也矛盾重重。似乎所有的人都在极力讨好叔叔和婶婶,绞尽脑汁排挤别人在这个公司的生存空间。鬼鬼祟祟,说长道短,流言飞语,每天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我和南看着这一切,不知所措。看到有办法的亲戚在叔叔那谋了好位置,我们也好生羡慕,可是我们不知道怎么样去讨好叔叔。虽然都是亲戚,但收入和地位有很大差别,所以“战争”愈演愈烈。姑姑们各怀“绝”技,总能想办法博得叔婶的欢心。我和南显然不是他们的对手,我们只是默默无闻地干活,拿着微薄的薪水。
我们向父亲诉苦,想让父亲到叔叔那去求个人情,好让叔叔重视我们一些。父亲不急不慢地喝着茶,说:“你们都是大学生,知道树木有乔木与灌木之分吧,人生如树,要像乔木那样使劲生长树干,才能高大参天;如果像灌木那样只顾在枝枝叶叶上努力,那么永远也只能在有限的拥挤空间里喘气挣扎。”
我和南理解了父亲的话,我们决心要做乔木。我们不再卷入他们的是是非非,静下心来努力提升自己。土木系毕业的南很快从工地上发现了新的天地,他说这几年钢材价格在涨,到处在扩展楼盘,钢材需求量大,钢材生意应该比较好做。于是他开始暗暗地了解钢材行情,摸清楚钢材的销售渠道,并且买来相关的书籍研究。我和南拿出了自己的两万块钱积蓄,决定慢慢摸索投资。开始时我们成本小,只能卖给自己建房的农户,一点点积累,成本越来越足,对行情也越来越了解,加上南在工地认识的一些熟人,我们渐渐开始与楼盘工地做生意,效益喜人。
6年后的今天,我们早已成为叔叔生意上的伙伴,而不是他的附庸。而我的那些亲戚们,6年来始终在那狭小的空间里彼此排挤着,他们绞尽脑汁后的所得,也许还不及我们的一点皮毛。最重要的是,我和南努力朝上高高生长的姿态,终于换来了高阔明朗的伸展空间。
人生就是如此,总有这样那样方方面面的事情需要我们去经营,有的人会被这些像蜘蛛网一样的人生元素所缠绕,他们努力讨好上级,排挤同行,看上去竞争力十足,实际上始终在狭低的空间里挣扎,再辛苦,也不过是一棵最高的灌木,与头顶的乔木相距甚远。高远蓝天下灿烂阳光里潇洒伸展的,始终是那些使劲生长自身树干的强大乔木。人生有主次,主干是重点,千万别被那些看上去茂盛的枝枝蔓蔓迷惑了双眼。人说,退一步海阔天空;我说,高一尺天阔云美。
简单生活并不一定是物质的匮乏,但它一定是精神的自在;简单生活也不是无所事事,但却是心灵的单纯。
简单之美
文/[美]丽莎·普兰特
斯迪芬在她所在的社区的一次停电中,发现了许多事情的真相。在那次意外的停电中,斯迪芬和她的家人,对科技强加的黑暗中的秘密十分感兴趣:不仅有神奇的萤火虫,还有城市的静寂、久违的家庭温馨和邻里的关怀。
其实,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已经有些人选择了“无电源插头”的生活。那么为什么要选择无电生活呢?最大的一个好处是:孩子们可以在无电视的环境里成长。没有暴力,没有商业行为,没有电子游戏。孩子们读书、爬树、在河里游泳……总之,他们像健康的小动物一样成长。其实,他们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3月的一个夜晚,瑞得·派克在他的无电小屋中和家人围坐在炉火前望着窗外的星空,静静地聆听,静静地观察。桌上几支蜡烛跳动着火焰,炉中的铁锅冒着热气。每一次小屋之行都让瑞得一家感到家庭的温馨和生活的恬静,夜晚也充满了神奇和憧憬。
当然,简单生活并不一定是物质的匮乏,但它一定是精神的自在;简单生活也不是无所事事,但却是心灵的单纯。
她们都是相貌平平、性格温柔、头脑精明、处世低调的女性。只有这种第三眼美女,才会是最后的胜者。
第三眼美女
文/孔明珠
第一眼美女是章子怡、黄圣依、林志玲;第二眼美女是徐帆、秦海璐、林忆莲、刘若英;第三眼美女是谁呢?
隔壁日本人开的婚纱店在报纸上大张广告,今天招聘服务小姐搞现场面试,婚纱店请来搞开张的两个小伙子很帅,他们根据自己的审美观,尽情指点着几个打扮时髦、神态高傲的姑娘:来,来,过来填表格,面试通过了。
一旁的日本老板伊藤看了一会儿叫停,他让翻译赶快把那两个小伙子撤下来。怎么了?只听见老板焦急地对翻译说,招服务小姐不是选美,不要好看的。翻译一脸的疑惑,说,总不见得选丑吧?老板做着手势说,要个子中等,神态谦虚,慈眉善目的姑娘,因为我开的是婚纱出租店,客人都是新娘子,而新娘子未必都是美人。如果到了你的店里,有一个青春逼人的漂亮小姐用挑剔的眼光审视客人穿这件、那件婚纱合不合格的话,谁还有自信明天去结婚?
记得上海刚刚建立起一些豪华大商厦那阵,招的营业员都很漂亮,也许那时商厦的工资比较高。顾客新踏进这些装饰耀眼的商店,不免有点刘姥姥初入大观园的样子,当你被五花八门的高级品牌搞得自卑感渐生的时候,抬头一位高傲、漂亮的女营业员在冷眼相看,似乎在说,你配吗?你买得起吗?你不买你凑那么近干嘛?那样,顾客立马后悔自己出门前为什么不好好地再修饰一遍,现在露出破绽,被人看穿,赶快走人吧。
后来,也许是大上海有了许多其他既轻松、工资高,又不需要多少文化的工作可以选择,那些冷面美女跳槽了。除了特别高级的商店不追求短期利润,仍然需要这些美女撑门面创牌子外,一般大商厦里忽然多了中年商嫂。她们高挑着蓝色文眉,脸刷得雪白,涂猩红色唇膏。虽然看上去有些俗气,但是你感觉压力小了很多。尤其是,她们用宽容的貌似善良的眼神追随着你。对着一件心仪的衣服你有些犹豫,说自己胖,穿什么都不好看,她说胖什么呀,看我的水桶腰!你说太贵了,她答,你想想,一只大闸蟹要几钿?想穿一点,对自己好一点!当然,对年轻漂亮的姑娘,她们又有许多其他说法。她们中有的穿着商场的推荐品,你看着会觉得也许自己穿上了效果更好,试一试,照一照,商嫂为你拽拽衣角,赞不绝口,一下子生意就做成了。
生意成交后,顾客转身再看一眼那商嫂,她们微笑着挥手和你说,再来啊,哎,你猜怎么着?这第三眼看看,女人让人心里舒服了,都变美女了,这就叫第三眼美女。她们都是相貌平平、性格温柔、头脑精明、处世低调的女性。只有这种第三眼美女,才会是最后的胜者。
其实女孩子结婚太早有点亏,只要相信自己潜力无穷,不如趁年轻多多修炼内功,你的好果子就在不远处高高的树上,沉住气,会有一架梯子溜溜地跑到你裙下,到时候爬上去就得。
这样的人生,处处都是江湖,时时都是刀光剑影——一样的东西,两样的眼光,它可以或是砒霜或是蜜糖。
她的砒霜他之蜜糖
文/江岸
《红楼梦》里贾宝玉去问王道士讨要“疗妒”药方,王道士给了一个方子,说:“老了死了,也就不妒了。”宝玉大笑,也自知荒唐,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膏药?
嫉妒是一种没有解药的毒药,在它的毒性之下,再聪明优秀的男人和女人,都会显露出自己最令人厌恶最不可思议的一面来。
嫉妒常常是由人们心底最脆弱又最在乎的那一部分开始燃起,这个燃点我们不自知,却有强大的破坏力。
嫉妒这种东西,在职场江湖当中的表现大有分别。在会欣赏自己和他人的聪明人的世界里,嫉妒能化作“最热烈、最深入、最明显的钦佩”,他的周遭,大多是可尊重、可欣赏、可学习的人;在字典里没有“欣赏”二字的人眼中,世界上的人只分两种:一种让他看不起,一种则让他嫉妒。这样的人生,处处都是江湖,时时都是刀光剑影——一样的东西,两样的眼光,它可以或是砒霜或是蜜糖。
可惜的是,大多数人,在很多时候,喜欢痛饮的,却是砒霜。
走过人生这一遭时,帮你自己一个忙吧!停下匆忙的脚步,花点时间,仔细观察你四周发生的事物。也许你会得到不少惊喜。
暂停你的脚步
文/[美]麦可·汤姆斯
既然上天赐我一双眼睛,我就该多观察身旁的世界,并尽力帮助其他不幸的人。
我们常听人说:在人生的旅途上,别忘了驻足片刻,欣赏路边绽放的玫瑰。但现代人忙碌得如陀螺打转,又有多少人曾放慢脚步,注意身旁美好的事物呢?我们脑里装的净是排得密密麻麻的行程表,整日为工作烦心,还要被乌烟瘴气的交通搞得头顶冒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几乎忘了身旁还有他人存在。
最糟糕的是,我也是属于这类庸庸碌碌、对生活失去敏感度的人,特别是在拥挤的街道上开车时。然而前一阵子我在街上目睹了一件事,霎时让我了解,在我这封闭的世界外,原来有这么广阔的一片天地。
那天我开车赶赴一个会议,一路上我一直在构思发言的内容。当我开到一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时,红灯突然转亮。我心想:没关系,待会儿速度冲快点,就不会再碰到红灯。
就在我心浮气躁地加足马力,准备绿灯一亮就冲出去时,路旁一幅景象突然吸引了我的视线。一对双眼失明的年轻夫妇手挽着手,准备穿越这个车辆川流不息的路口。先生手上还牵了个小男孩,少妇胸前则背了个婴儿,他们拿着白色拐杖一步一步探着,小心翼翼地往前进。
初见这一幕我十分感动。在所有的残疾中,我总觉得失明是最不幸的,失明真是一大惨事,我不禁为自己庆幸着。就在此时,我见到这家人走离了人行道,往路口中心的方向移动,对面的来车随时会将他们撞倒,但他们对自己所处的危险情况却浑然不知。我坐在车上替他们捏了一把冷汗,万一哪个司机闪避不及。
就当这一幕在我眼前发生时(我有全场最佳的视野),我见到一件令人不敢置信的事:从四面八方开来的每辆车,都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没有人鸣按喇叭表示不耐烦,也没有人火冒三丈地大叫:滚开,别挡路!在这一刻,似乎一切都为这家人而静止。
我睁大眼睛,转头望望身旁的车辆,发现里面的驾驶员也都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家人。突然我右边的驾驶员将头探出车外,对着他们大喊:往右走,往右走!其他的人受了他的感染,也都跟着叫:往右,往右!
这家人开始一步一步地调整自己的方向,在拐杖的扶持和众人的指示下,最后终于平安无事地到达路口的另一边。这时,他们仍是紧紧地手携着手,这一点带给我莫名的悸动。
我注意这对夫妻脸上并无惊魂未定的表情,可见他们并不知道刚才的情况有多危急,然而目睹到这一幕的驾驶员们,都如释重负般地松了一口气。
最先见义勇为的那位先生转过头,隔着车窗对我说,刚才好险呀!而我左边车道的女士刚说了一句:真是不可思议。显然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偶发事件所感动,平时大伙儿开车都是争先恐后,但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大家仍是会表现出人性善良的一面。
我后来常回想起这件事,同时也从中领悟了许多。我得到的第一个启示便是先前提过的放慢脚步,关怀四周(这是我以前常忽略的一点)。多抽点时间,仔细地瞧瞧身旁的人、事、物,也许你从某些细节里所得到的体会,能让你的人生全部改观。
我领悟到的第二件事是,不管眼前有多大的阻碍,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信任正确的引导,就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这对失明夫妻的目标只是想穿过路口,而他们身旁却有八线川流不息的车道。但在毫无畏惧及怀疑的情况下,他们还是一步一步地到达了对街。
其实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同样有相当多的艰险困难;我们若能信任自己的直觉,并接受明眼人的指导,自然能稳当地走到目的地。
最后,我十分感谢上天给我健康的双眼,以前我总认为看得到是理所当然。试想整日活在黑暗中是何种滋味?闭着眼穿越马路,心情该是何等慌张恐惧?我们常忘记自己在生活中拥有许多看似平常,却十分珍贵的天赋。
当我开车离开那十字路口时,对人生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对周遭的人更多了一分关怀。既然上天赐我一双眼睛,我就该多观察身旁的世界,并尽力帮助其他不幸的人。
走过人生这一遭时,帮你自己一个忙吧!停下匆忙的脚步,花点时间,仔细观察你四周发生的事物。也许你会得到不少惊喜。
多彩的年华里,她渐生了寂寞,谁让豆蔻时消磨许多呢。他来信说着天边的话,一壶清水漫过年年花开,信见短了,也少了,她亦习惯了落寞。
单车恋人
文/范菲菲
是怎么相识的呢?借了她的橡皮还是铅笔,又或是一本书?记不清了,后来,她等公交去车站,却错过最后一班,下了蒙蒙雨,那么巧,他骑着车就赶到了。第一次离男孩子那么近,她在后座上如坐针毡,悄悄撑起小伞,遮住他的背和她凌乱的发。他才知道,生她的那个偏远村庄,原来是美丽到诗意的。
再见已熟络许多,他不停地说,她听,偶尔笑笑,他便顺势约她一起逛街。她颦了眉,片刻,又点头。周日,他和单车早早地等在宿舍楼下,楼上乱作一团,频频有人探头。她终于走来,颤巍巍地坐上去,他在校园好一阵招摇。
那时,她初到小城,诧异于柏油路的宽敞,两侧的林木绿得耀眼,郁葱地延伸到路口,而后一转弯,变成了花树。成排成排的树上挂满粉色小伞,蜂缠蝶绕。他说那叫合欢,一时间芬芳太过馥郁,连呼吸也有些不自然。
路过月老庙,游人零落,老翁随意地喊,有情义的人哪,问问各自姻缘吧!他蓦地停了车,回头瞥见她红晕的脸,低头,真是不胜凉风,他想。脚下一蹬,小鸟似的掠过,杨柳湖畔,良辰佳苑。
他的单车成了云雀,载了两人云里雾里地飞,一飞就是三年。背靠着树一起坐在公园,她会念起一首老歌: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他说这么温情的歌,用在三毛的文里,思念到了断肠,有些不祥。她仰望天空,生命如流云莫测,即使没有未来,瞬间也是永恒。
终归是情意太浅,散的仓促。大学通知书来了,带着满心憧憬就踏上列车,他是,她也是。海誓山盟转身尚无力,何况不懂承诺的年少?只是她曾在月老庙里对自己说,用四年时光来守望过往,而后,一切将尘埃落定。
多彩的年华里,她渐生了寂寞,谁让豆蔻时消磨许多呢。他来信说着天边的话,一壶清水漫过年年花开,信见短了,也少了,她亦习惯了落寞。忽然有一天,胡同里浮动一个词,单车恋人。细琢磨下,他也是她的单车恋人哪!单车,只适宜初识的旅途吧!
漫长的守望告一段落,她回到小城车站,他曾淋雨送她到这里,也曾匆忙离别。小城没有变,只是当初的懵懂已不在,她深呼吸,筹划着如何开始新生活。背了大包小包就要跨出去,背后有温暖的声音,要搭个便车吗?她以为是幻觉,眼睛有点酸,那么巧,他又赶到了,不早不晚。
都是淡泊的人,于是,早早成了家,柴米油盐里奔波。后来的后来呀,她把孩子送到学校,央他骑车去逛街,他一脸苦恼,汽车可要舒服多喽,何况单车几年前就坏了。于是,她跟着他钻进小车,回头看一眼,角落里的单车布满灰尘。
单车老了,日子也老了,所幸,现世安宁,岁月静好。
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金黄色的皮毛,满身是血,伤痕累累。她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皮毛被冷风吹动着,给人一种飘逸的感觉,仿佛是森林中最具古典性的精灵。
两只狐狸的爱情
文/天宇
风刮了整整一天,傍晚的时候下起了鹅毛大雪。他和她是两只狐狸,他曾经是个狐狸王,个子很大,很结实,目光锐利而有神,牙爪坚硬有力。她个子小巧,嘴巴是黑的,眼睛始终眯笑着。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像水的模样。他们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8年。在他看来,和她在一起就是幸福。
天渐渐黑了下来,他们想尽快弄到果腹的食物,在森林里转悠了好长时间。雪把一切变得洁白,大地像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他们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只得朝灯火依稀的村子走去。
“轰”的一声闷响,从他们的脚下传来。他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的眼前呈现出一个洞。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很快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枯井,他发出一声长叫,示意她不要往前走。她听见井底传来一声他信心十足的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重重跌落的声音。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一丈多高,但是离井口还差一大截呢。
她趴在井沿上,先啜泣,继而是呜咽。她想为他弄点吃的,那样,他增加了力量就能冲上来。她离开,消失在森林中。他在紧张地忙碌着,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然后收集起来,垫在脚下,再踩实。他的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淌出鲜血来。
就在这时,猎人循着雪地上的脚印发现了他们,发现了在井底忙碌的他,然后朝他的腿上放了一枪。他一下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猎人没想打死他,因为猎人知道,给他留口气,他就能发出声音,把他的同伴引回来,那样就会有双重收获。
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才回来的,但是还没有走近井台就听见他在井底嗥叫。他在警告她,要她远远地离开。她也嗥叫,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猎人在井边不远处守着,他弄不明白,两只狐狸叫着,只有声音,为什么看不到母狐狸的影子?猎人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出现了,她说不清哪来的力量,奔跑的速度像飞一样。没等猎人反应过来,她就把衔着的一只小松鼠扔进井底,然后飞也似的离开了。她想,她不能死,只要她还活着,他就有希望。枪声响起时,她已消失在茫茫的森林中。
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是愤怒的嗥叫,撕心裂肺的嗥叫。
天亮的时候,猎人熬不住了,打了一个盹。这时,她出现在井边,尖声呜咽着。她要他坚持下去,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井里救出来。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她一直在与猎人周旋。猎人射击了9次,都没有射中她。第4天的早上,嗥叫突然消失了。猎人望向井下,公狐狸已经死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流了一地。因为,受伤的他明白,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她会死于猎人的枪口下,如果他死了,她就不会再出现了,那样她就可以返回森林深处。他的死,是为了她。
猎人想,活着的母狐狸不会出现了,他想回村子去拿绳子,把公狐狸弄上来。没走多远,猎人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金黄色的皮毛,满身是血,伤痕累累。她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皮毛被冷风吹动着,给人一种飘逸的感觉,仿佛是森林中最具古典性的精灵。她微微地仰起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朝井边轻快地奔过来。枪声响过,她顺势滑落到了井底。
猎人想,等到转天早晨风雪停了之后再去探囊取物。是夜,狂风卷着大雪填平了枯井。第二天清早,大地一片洁白,猎人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口枯井了。
小松鼠的尾巴已经被咬掉了一截,头上背上都鲜血淋漓,它伏在贝基的手上,痛苦地战栗着。
睡在鞋子里的小老鼠
文/贝蒂
在那些凉爽宜人的初夏的上午,我经常带着两个女儿来到我们自己农场的一片草地上,安静地观察一群土松鼠在它们的地窝里高兴地蹦进蹦出。这个快乐的小巢建筑在一个圆面包似的隆起的土堆上,我的孩子们把这个圆土堆昵称为“月亮岛”。
有一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一只年幼的松鼠经不住大自然的诱惑,独自一个漫游到农场另一边的大花圃中。正当它只顾贪婪地啃嚼仙人球上粉红色的小花瓣时,一只墨西哥鹰张着巨大的黑翅从高空盘旋而下,在猝不及防中伸出它的利爪将小松鼠抓起,然后又直冲蓝天。
“妈妈!”贝基突然大喊,“看,妈妈!”在我们头顶上的高空中,几只苍鹰正在为争夺那只小松鼠而斗。它们拍打着翅膀,用铁爪和利喙彼此搏杀。正打得天昏地暗时,我看见那只小松鼠从松开的鹰爪中随风落下,像一片秋后的树叶落到地上。
贝基像箭一般地冲过去,用手轻轻捧起血绒绒的小松鼠,“妈妈,小松鼠流血了。”
小松鼠的尾巴已经被咬掉了一截,头上背上都鲜血淋漓,它伏在贝基的手上,痛苦地战栗着。
贝基仰着头对我说:“妈妈,我们把小月光带回家,好吗?”
“小月光”是贝基给小松鼠起的名字。
吃饭的时候,贝基向她的弟妹们宣布说,小月光是个女孩,因为它的肚皮上长了几粒小豆豆。贝基又把小月光放在爸爸的腿上,高兴地对他说:“妈妈准备把小鸟笼修理好,让小月光住到里面去。”
那天晚上,我和贝基为小月光的住宿忙了好半天,我们先在笼底垫上一层雪松木刨花,又在笼子的角落放进一小碗清水和一碟玉米粉。
一切整理停当后,贝基将自己的音乐盒放在鸟笼上面,满脸天真地说:“现在,小月光可以睡个好觉了,它会在快乐的音乐中忘掉关于老鹰的噩梦。”
两天过去了,小松鼠缩在笼子里一点动静也没有。“它为什么不出来玩呢?”贝基担心地问。
“也许它仍感到害怕,”我告诉贝基,“我想,它不会有事的。”虽然这样说,我还是怕它有什么不测,于是我给宠物店挂了一个电话。他们告诉我说,可以把苹果片上涂些花生奶油放在笼子里,这样小松鼠就会出来。
当小松鼠从松木刨花里探出小脑袋时,贝基低声喃喃道:“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小东西呀!”它小心翼翼地爬出来,用小爪子抓起了一小块涂着花生奶油的苹果,把它藏到雪松木刨花里去,过一会儿,又从刨花里将它找出来,放进小嘴里吃掉。
我的孩子们常常和小松鼠玩一些很危险的游戏,乐此不疲地对小月光干一些恶作剧。詹妮喜欢把它放在桌子上,让它在一堆油盐胡椒瓶子中间躲迷藏;艾咪,这个连话都还说不清楚的小女儿,却喜欢把小松鼠捉住放在小磁牛的背上,小儿子布达则老是把自己盘子里的利马豆硬塞进小月光的嘴里让它吃。
一天晚上,司科特又别出心裁地说:“我要让小月光骑一回马。”看着电动小黑马驮着小月光在地上兜着圈子奔跑的时候,孩子们都激动地发出尖厉的欢叫声。
渐渐的,连我也被小月光可爱顽皮的样子逗得神魂颠倒。出门有事时,我把它从笼子里拿出来,装在我身上的口袋里,让它跟着我一起到外面去呼吸新鲜空气。当我把它放在手掌上,这个小家伙就歪着身子坐着,偏着漂亮的小脑袋看我,有时还故意挤眉弄眼。
到了七月,小月光站起来就有五英寸高了。虽然它的毛尾巴缺了一截,看起来仍然很有生气。你根本看不出它是个野生的动物,特别是贝基给它穿上一件红色的玩具娃娃外套并在脖子上戴一只小项圈之后,它便更显得神气活现。然而,等到岁近晚秋的时候,我感觉小松鼠的眼睛老是显得迷盹盹的,快乐的叫声也听不到了,很多时间它只静静地躺在笼子里一声不吭。
我想,它是不是有点儿想自己的家呢?我该不该把它送回去?我打电话到野生动物研究所,将小月光的近况和我的想法告诉了一位专家,他说,现在小松鼠的身上已经没有了自己家族的气味,如果现在放回,原来的家族只会把它看成敌人。“等到春天”,他说,“雄性松鼠到处寻找情人,那时小月光再回到自然中去就不会孤独无伴了。”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鸟笼门开着,小松鼠不见了踪影。
贝基难过极了,她趴在地板上找遍了房子里的每个角落,一边找,还一边叫着小松鼠的名字:“月儿!月儿!”我在笼子上悬了一根长梯,上面挂着小月光最喜爱的花生奶油苹果片,还有涂着红色果冻的蚕豆和比尔制作的牛肉干。我想,这些东西也许会引来小月光,并且使它变得心情愉快。
两个月过去了,我们连小月光的影子都没见着。一个冬日的夜里,我和两个孩子躺在床上,看着比尔将一根火柴架在火炉里燃烧。突然间,贝基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妈妈!我看见小月光了!它在我们的小阁楼里,它正在艾咪的一只鞋子里睡觉!”
我们一齐奔向阁楼,可爱的小松鼠正闭着眼睛安静地躺在鞋窝里,像个熟睡的婴儿。
比尔滑稽地将一根指头勾了几下:“这叫做冬眠。”他说。我和贝基连忙把小笼子提到阁楼里,将小月光轻轻放进去关上,比尔在笼子外放了一只微型电暖器,这样,小月光就可以更舒服地过冬了。
三月来临,万物复苏,小月光的身子开始慢慢地蠕动,嘴里发出低低的叫唤。有一天,我终于看见它坐了起来,用两只小爪子把脸反反复复地擦揉,然后扭过头用舌尖舔抚身上的毛发。“小东西,你总算醒了。”我如释重负地叹道。
我告诉孩子们,我打算把小月光放回月亮岛去。他们当然都不太情愿,但他们最终听从了我的意见。
那天晚上,大家轮流把小松鼠抱在怀里,和它说悄悄话,像老朋友一样亲密。贝基一个人躲在厨房里,把一些红色的奶油蚕豆放进小月光睡觉的鞋子里。
“你这是干什么,小宝贝?”比尔问她。
“妈妈要把小月光带走了,它喜欢红色的东西。”突然,小贝基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不想让小月光走,我舍不得它,我爱它。”
“可是,它是野生动物,”比尔一边为贝基擦眼泪,一边说,“大自然才是它的家,它需要有同类的朋友。”
“但是,它会忘记我们的。”
“不会的,好女儿,”比尔把贝基抱在怀里,“动物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些关怀过它们的人。”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牛肉干和红蚕豆放到一起,“好了,现在小月光也会记住我了。”
我带着小月光来到它原来的家——月亮岛。当我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掌中时,立即听见一声清脆的叫声从前面传来。我看见另一只小松鼠正从月亮岛里钻出来望着我们。小月光马上把腰伸直,更响亮地叫了几声。那边的小松鼠听见了回应,顾不上我在眼前,大胆地蹦出来,一边跳跃前进,一边摇动着尾巴,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我用手指轻抚着小月光的脑袋。在即将分别的时候,我心里也像贝基一样十分难过。几个月来,这个陌生的小动物给我们带来了那么多快乐时光;不仅如此,它还让我的孩子们,包括我和比尔明白了一个事实:除了人类之爱,世界上还有更博大的爱存在,因为我相信,我们的小月光一定也在心里爱着我们。
地上的那只小松鼠还在跑来跑去地叫唤,我凝神看着小月光,它也偏着头,用两只闪亮的眼睛盯着我。
“去吧,它在等你。”我将手掌一倾,小月光“唰”的一声跳了下去,它的新伙伴立即从那边奔了过来。它们交颈而歌,发出兴奋快乐的吱吱声。当它们觉得已经认识了解了以后,双双奔向月亮岛中的小巢。
我看见小月光在洞口前停顿了一下,向我投来了最后一次注视。
父亲微薄的工资,要养活一家六口,所以很少笑,只在递给我们栓鱼的草索时嘿嘿几声,在夜色中,牙齿很白,这是他留给我最深的印象。
在冬夜里歌唱的鱼
文/查一路
天空是一片灰蒙蒙的苍茫,鸟儿去了沉寂的北方。火烧云沉到山的那一边,山冈上,风一阵冷过一阵,蒿草在风中萧瑟。目光越过一道道山梁,一个人的影子就会在昏暗中挟裹着晚风,逐渐清晰。我和妹妹在等待父亲,和父亲手中的鱼。
胖头鱼,头重尾轻,一种乡村廉价的鱼,很适合我父亲的购买能力。父亲微薄的工资,要养活一家六口,所以很少笑,只在递给我们栓鱼的草索时嘿嘿几声,在夜色中,牙齿很白,这是他留给我最深的印象。
我飞跑着,把鱼交给母亲。妹妹在身后摇摇晃晃地追赶。母亲接过鱼,刮鳞、剔腮、破肚,整条的鱼分成小块。
菜籽油的香味混合和着松枝腾起的浓烟弥散开来时,厨房成了温暖的心脏,召集一家围拢到一起。
催促着母亲往炉膛添柴。火舌从灶口舔出来,母亲的影子贴上后墙,忽大忽小,斑驳摇曳。罡风缠绕窗棂发出呜咽的叫声,屋里的温度升起来,热量向着寒冷四散突围。
锅中的水,沸腾起来了。咕噜咕噜,鱼开始在水中歌唱,由一个声部转入另一个声部。这是世间最美的声乐,传递口福的消息。
大姐这时也不忘记做弟妹们的表率,装模作样地伏在灶台做作业;二姐的眼睛随着腾起的蒸汽升高,用桃木梳梳她又黑又粗的长辫;妹妹和我,绕着锅台打架,虚张声势,有别于平日里泄愤的争斗,而是在幸福的预感中,矫揉造作,故作娇嗔。
黝黑、冷峻的脸上露出慈爱和笑容,父亲还在沉默独坐,而他内心必然掠过一阵阵瞬间的喜悦,眼前的景象是他的成就。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母亲撮起嘴,吹锅盖上的蒸汽。揭开锅盖,如同揭开一个谜底。鱼怎么样了?母亲撒下大把翠绿的葱丝,鲜红的辣椒。锅盖合上时,她用毛巾环绕地盖住锅与盖的缝隙,让蒸汽闷在锅里,鱼骨就渗出骨髓和异香。
母亲只用鱼汤拌饭。她拨开贪婪的交叉着的筷子,挑出一块大而少刺的鱼肉。放在一只小碗中。
我知道母亲要干什么。父母都是善良的人,在寒冷的日子里,他们知道如何用善意给身边的人送去温暖。窗外刮着呜呜的北风,每一阵风,吹到她心里,都会转化成一声叹息:别看你们穿暖了,可这世上还有人衣不遮体,受寒挨冻啊;一顿美餐到来的时候,她又会说,别说是吃鱼了,这世上还有些人连饭也吃不饱,食不果腹啊。
“我们还拿一点工资”一点微薄的工资常常让他们与周边的人比较时,心怀愧疚。推己及人的爱心,总让他们在享受一点点可怜的温饱时惶恐不安。
当母亲要吃那块属于她的鱼时,她迟疑了,想了想,还是放到了一只小碗里。门前是一位孤单的老人。母亲等我吃完,让我端上小碗,给老人送去。
推开那间草屋的门。温暖的鱼,让瞎老爷爷冰冷的小屋同样获得了温度。老人边吃边有泪水涌出,他说辣椒太辣,不知道是不是太辣的缘故?同样是一个冬夜,这位孤寡老人孤单地走了。临终前,他告诉在场的人,他庆幸最后的时刻是在这个冬夜,因为他刚刚吃到了我母亲送给他的鱼。他用手摸着胸口,说,这里很暖!
另一个冬天,黄昏我们不再去那个山冈张望。我父亲在这年的秋天去世。妹妹的黄发已经扎成了小辫,我们渐渐长大成人。温暖只会在寒冷中感知,冬夜是我人生最初的一门课程。
严寒来袭时,需要取暖,并且不让一个人孤单。
狐狸一看见他带来的东西,嗖地翻了个筋斗,已经变成了一口漂亮的煎茶锅。
狐狸变成的茶锅
文/[日]坪田让治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名叫文邪吉的赌徒,赌博输得精光,回家的路上经过程岛附近时,遇见一只狐狸。他招呼说:“老狐狸,老狐狸,求你一件事,能不能帮我点忙?”
狐狸问:“什么事呀?”
“不是别的,我想求你替我变成一个上等的煎茶锅。”
狐狸立刻提出要求说:“你要是能给我送一木盒小豆糯米饭,一包油炸鲱鱼来,我可以替你变成个煎茶锅。”
于是,文邪吉赶快跑回家去,把饭菜做好,用包袱皮把小豆糯米饭和炸鱼包好,送到荒草丛中的狐狸洞里去。他说:“喂,老狐狸,给你送来了!”
狐狸一看见他带来的东西,嗖地翻了个筋斗,已经变成了一口漂亮的煎茶锅。
文邪吉十分高兴,连忙把茶锅用包袱皮包好,拿到山庙的和尚那里去,对和尚说:“师父,师父,我发现了一口很好的煎茶锅,请您用三两银子买下来吧!”
和尚一见,很合他的意就立刻给了三两银子买下来。他想马上用来烧开水,就叫小和尚来吩咐道:“把这个茶锅拿到前边河里给我擦干净!”
于是,小和尚把锅拿到河边,用砂子咯嚓咯嚓地擦。变成茶锅的狐狸,疼痛难忍,就叫喊说:“小和尚,痛哪!轻点擦,轻点擦。”
小和尚吓了一跳,飞奔回去报告老和尚说:“师父,师父,这个茶锅竟会说话,它说:‘小和尚,痛哪!轻点擦。’”
老和尚说:“甭担心,凡是新茶锅这类东西,就是这么说话的,所以必须好好地擦它。”
小和尚又回到河边继续用砂子咯嚓咯嚓地擦起来。
茶锅又叫喊:“喂,你当我不痛吗?我告诉过你轻一点擦,知道吗?”
但这一回,小和尚没理它。他按照老和尚的话,咯嚓咯嚓地擦,擦完后,装上水,放在地炉的火上,开始烧水了。
接着,茶锅怒叫:“小和尚,烫呀!灭火,灭火!”
小和尚又吓了一跳,跑到老和尚那儿去说:“师父,师父,茶锅又叫:‘小和尚,烫呀,灭火,灭火!’”
老和尚听了以后说:“新茶锅这类东西,就是这么说话的。你不用怕,狠狠地加大火烧它!”
小和尚不断把火烧得旺旺的。这一下,茶锅长出耳朵来。小和尚又害怕了,他说:“师父,师父,茶锅长出耳朵了。”正当他这么说的时候,茶锅又伸出了脑袋、尾巴和脚来。
“师父,师父,脑袋、尾巴和脚都长出来了。”
和尚紧接着说:“新茶锅这个东西……”话还没说完,茶锅己经从火上蹦下来,嚷着:“太烫呀!小和尚。烧坏啦,老和尚……”说着,狐狸现出了原形,逃窜到后山去了。
一转身的工夫,一切全绿了,绿在到处流,在往远处铺,往高里垛。漫长的冬天留下的灰烬、废墟,以及那遍地盐碱屑的残雪,都给这绿轻轻地吞掉了。
站立的平原
文/李登建
平原是怎么绿了的,满了的,谁也说不上。
好像昨天还是一片寂寞的灰白,望过去眼睛发木、心就空了的那种灰白一直混沌到天涯;好像今早晨还只有一两粒小草拱破荒漠的地面,怯怯地露出针尖似的绿芽芽,料峭的风一吹又缩回去,远非“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景观;好像刚才那啄破蛋壳的鸟儿的羽毛般的树叶儿,还被柔柔的阳光舔着,黄嫩嫩、湿淋淋地抖不开。一转身的工夫,一切全绿了,绿在到处流,在往远处铺,往高里垛。漫长的冬天留下的灰烬、废墟,以及那遍地盐碱屑的残雪,都给这绿轻轻地吞掉了。
一场撼人心魄的绿风暴卷过,可没人注意到。
满眼染着绿,满心漾着绿,这时候在梁邹平原上走,真幸福!
树是这个舞台的主角。它们有千人之众,万人之众,黑压压地呆在远处的河岸上,就那么默默无语地呆着,听不见它们说笑,也听不见它们悲叹,颇似一些承受着重负又无抱怨的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大路上有一群朝这边走来,仨一团,五一伙,呼呼啦啦,杂杂沓沓,如同下地割麦子的汉子,好不容易盼来好收成,勤劳的汉子们步子显得急切而又轻快。早有几株树蹲在地头上了,像是有经验的庄稼把式,点燃纸烟,舒徐地吐一口,乳白的烟雾裹住了它们,它们久久地对着金黄的麦田出神,阴郁的脸上慢慢现出亮色。井台旁,天真烂漫的少女似的小树们却只顾忘情地耍闹,你弯腰扯一扯我的裙裾,我扬手拂一拂你的长发,嘻嘻哈哈,前仰后合,透明的阳光叮叮当当飘荡在它们周围,青春的气息又浓了几分。这时,顺着水渠过来数名“醉汉”——它们到底是饮酒而醉还是被麦香熏醉的?——东倒西歪,趔趔趄趄,不出百十米,身后就尾随上一溜儿树秧子——好像是来地里捡麦穗的孩子,一边看热闹,一边拍着小巴掌起哄……
在村里,到处也能见到树们的身影,就在那一家家栅栏门的小院里,在那院子当央或者台前或者地墙根儿。它其实是这个家庭的一员——小院的主人是这么看的——是家里爱哼小调的人,虽然有时调子过于低沉,但有了它小院才有生气。他们这样相依为命地度日,谁也离不开谁,如果哪一棵遭了雷击或是砍伐,主人会好多日子很难过,很冷清。大门口一侧的树则仿佛一位大嫂在焦虑地翘首眺望,念叨外出打工的孩子咋还不回返;或者两三个正隔着街打招呼,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而村头那株磨光了皮毛、树干糟出洞穴的老树,是村里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的长者,村人都把它当成老爷爷,它经历过多少风和雨,它已经不轻易发火,它感到了孤独,每天,撩着胡须眯着眼看着村子的变迁,回味着早年的事情……
到了盛夏,受了充沛的雨水的滋润,绿在膨胀,平原深陷在无边的绿里。一块一块青纱帐田、稻谷田拥挤着,简直插不下一根别的颜色的针管,广阔的天空却为树们所独有,它们柔软的手帕挥动起来就像大朵大朵的云絮在自由地舒卷,这是它们很抒情的时候;而当它们憋着一股劲使不出,狂躁不已,痛不欲生的时候,万丈巨澜平地掀起,翻江倒海,喷溅翠玉的泡沫拍打天壁,凄厉的涛声如同群狮的怒吼,又恰似隆隆雷霆滚过头顶。如此雄浑、深沉,这平原的粗重的呼吸。满世界只有这一个声音,那丝丝叹息、缕缕哀号都淹没在里面了。这时候平原呈现出一种悲壮的大美,令人敬畏。你看,这尽情地燃烧着生命的绿色烈焰依然熊熊不熄,它们永远不会熄灭,你不能想象它们会熄灭,没有了它们,平原就躺倒在地,倒退到那片死寂,那是多么可怕!
啊,平原,站立着!
可是,谁想得到,这块土地异常贫瘠,盐碱很重,地下的水苦咸苦咸,好多娇贵的树木都在这儿存活不下去,就是它们,身上也多凸起一个个丑陋的瘤包,或者梢头往往过早地枯干,叶脉里的液汁也比别处的苦涩。但是它们却不逃奔他乡(想趁夜晚开小差的一小帮,进进退退,黎明前又回到了原位),它们祖祖辈辈在这儿繁衍生息,在这儿快乐、忧愁、挣扎、抗争、绝望、希望着,一代一代在这儿根猛往深里扎,去吮吸那苦咸苦咸的养分,这特殊的养分化为它们体内不竭的热血,使它们的骨头变硬。我在一条被冲毁的河岸上见到这样三棵树,它们的根几乎全部裸露出来,一半以上的已经绷断,那剩下的就更加狠命地抓住泥土,像鹰的铁爪,又有点颤抖,甚至不敢喘口气,这样保证着巨大的树冠继续伸向高空,在云里完成它们的绝唱!
平原是树的苦难!
树是平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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