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无悔-蓝鞋子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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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曾逢

    也许心绪永远不会沉重

    如果真的失之交臂

    恐怕一生也不得轻松

    一个眼神

    便足以让心海掠过飓风

    在贫瘠的土地上

    更深地懂得风景

    一次远行

    便足以憔悴了一颗羸弱的心

    每望一眼秋水微澜

    便恨不得泪光盈盈

    在一个公共场所、一个不合适的时候,我们会注意到美吗?我们会停下来欣赏吗?我们会在一个意料不到的地方发现一个天才吗?

    地铁里的小提琴家

    文/[美]吉恩·温加腾

    这是一个寒冷的早晨,有个男人站在华盛顿的一个地铁站里,开始拉小提琴。45分钟的时间里,他演奏了6支巴赫的曲子。此时正是上班高峰,在他演奏的这段时间里,一共有几千人穿过这个地铁站,大多数人是在赶去上班的路上。

    3分钟之后,一个中年男子发现有个音乐家在演奏,他放慢脚步停了下来,几秒钟后他又着急地赶路了。

    又过了几分钟,小提琴家收到了他的第一笔小费:一位女士把钱扔进了琴盒,停都没停就继续走了。

    几分钟后,有个人靠在墙边听他拉琴,不过那个人看看表,又继续前进。很显然,他上班要迟到了。

    最注意他的是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妈妈拉着他急匆匆地走,但他停下来注视着小提琴家。最后,母亲用力推着孩子,孩子走开的时候依然不停地回头张望。其他几个孩子也有同样的表现,而他们的父母无一例外地逼着他们继续前行。

    在音乐家演奏的45分钟里,只有6个人停住脚步并稍加停留。大约有20个人给了钱,但依然按照他们正常的速度继续前进。

    他一共收到了32美元。

    当他结束了演奏,安静地离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没有人喝彩,也没人发现他的才能。没有人知道,这个小提琴家是乔舒亚·贝尔——世界上最好的音乐家之一。

    在地铁演奏的前两天,他在波士顿一座剧场的演奏会的票全部售光,平均票价100美元。

    乔舒亚·贝尔隐姓埋名地在地铁站演奏这件事是《华盛顿邮报》组织的一项关于感知、品味和优先性的社会实验中的一部分。实验的主题是这样的:

    在一个公共场所、一个不合适的时候,我们会注意到美吗?我们会停下来欣赏吗?我们会在一个意料不到的地方发现一个天才吗?

    从这个实验里,我们可能总结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我们没有时间停下来聆听世界上最好的音乐家演奏世界上最好的音乐,那么我们还会错过多少事情呢?

    我只有一个想法:太多的人做一些事情只因为他们“时髦”,但他们忘记了用自己的双眼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用自己的心去感受。

    我固执地想要飞走,不管在这里曾留下多少脚印,多少花香,多少火焰,多少歌声。

    把世界当成一朵莲花来爱

    文/朱成玉

    已近午夜,仍迟迟不肯睡去。总在固执地相信,这世上肯定有一双翅膀在所有脚步停歇的地方飞翔,有一枚花瓣在所有花香沉睡的时候独醒,有一双眼睛在所有火焰熄灭的地方燃烧,有一把提琴在所有声音喑哑的时候歌唱。

    不是我心灵上盛开的花瓣,请不要挂满我的露珠,不是我杯中浮起的月亮,请不要沾惹我的泪水。我固执地想要飞走,不管在这里曾留下多少脚印,多少花香,多少火焰,多少歌声。我要飞走,把颗粒大小的背影也带走。我是个完美主义者,一个失败的习惯幻想的人。我要到陌生的地方行走,我要去高高的枝头经历风寒。

    我终于愤怒地撕掉了那些被墨水腌渍过的稿纸,上面有我泛滥不息的谎言和唾液。我知道我曾经卖掉过我自己,像我的笔为了一些稿费卖掉我的纯洁和真实,像我的影子为了前程跑到灵魂的前面去。

    在这个夜里,我消失了,正在与夜融为一体。

    我终于没有再次点亮蜡烛,我站在窗前,等着月亮出现。

    许多年了,都是这样悄然走过。眼睛还是那双眼睛,笔还是那支笔,却知道了把守自己,尽力不要再写出那些不干不净的字来,让思想中永远有睡莲的芳香。那一张张洁白的稿纸,是值得珍惜的雪地,还有映在上面的月光,是遥远的年代里流传过来的美德啊。

    月亮迟迟没有出来,哪怕只露出一抹短暂的微笑,也能救我。我被捆缚在时间的雨里,任思念生满青苔。

    莫奈在晚年画了许许多多的睡莲,他是如此钟情于睡莲,据说他临终前的遗愿竟是让人把他所画的睡莲置放在一个圆形的展厅里,让观众沐浴在这个“睡莲”盛开的“池塘”里。

    多么美的一个愿望啊,可是有谁知道,莫奈这一幅幅安静的、精美的睡莲,竟是在病魔缠身的妻子撒手人寰的时候画出的。他能画出涂满阳光的精品,却没钱医治常年卧病在床的妻子,没钱喂养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这到底是谁的过错?

    总以为厚厚的窗帘一拉上,便与这世界断了音讯。无奈电视和网络,杂志和报纸,仍在继续一幕幕恐怖袭击、飞机失事、自杀性爆炸、宗教冲突,一个混乱的世界,一个战火纷飞的地球。

    哎,世界就是有这么多的烦恼。还是这个夜好,看,月亮终于出来了。靠近零点的门框里,一朵睡莲诞生了。它是燃起整个世界的那盏巨大灯笼的灯芯!

    在这个夜里,我把丢失的一切都捡回来了。我把它们一一摊开,在生命的卧床上,像一只鸟梳理着自己的羽毛。我是那么愿意和它们,和每一个深深的夜,每一双凝神的眼睛,在这个世界的最深处推杯换盏,以心交心。

    我渐渐忘却了白天发生的一切,我不再关心物价、住房和股市行情,只有一些老去的旧事,在眼圈里慢慢浮肿,并罩上一层月亮的光环。既然,醒着有那么多的烦恼,那就睡下吧。睡了,这个世界就是一朵莲花。

    一朵纤尘不染的莲花。

    当我后来又看见很多很美丽的花的时候,我依然坚持着我这朵最美的信念而不再动摇。

    爱情、婚姻与幸福

    文/一叶

    有一天,柏拉图问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

    苏格拉底说:我请你穿越这片稻田,去摘一株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回来,但是有个规则:你不能走回头路,而且你只能摘一次。

    于是柏拉图去做了。许久之后,他却空着双手回来了。

    苏格拉底问他怎么空手回来了?

    柏拉图说道:当我走在田间的时候,曾看到过几株特别大特别灿烂的麦穗,可是,我总想着前面也许会有更大更好的,于是就没有摘;但是,我继续走的时候,看到的麦穗,总觉得还不如先前看到的好,所以我最后什么都没有摘到。

    苏格拉底意味深长地说:这,就是爱情。

    又一天,柏拉图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

    苏格拉底说:我请你穿越这片树林,去砍一棵最粗最结实的树回来,好放在屋子里做圣诞树,但是有个规则:你不能走回头路,而且你只能砍一次。

    于是柏拉图去做了。许久之后,他带了一棵并不算最高大粗壮却也不算赖的树回来了。

    苏格拉底问他怎么只砍了这样一棵树回来?

    柏拉图说道:当我穿越树林的时候,看到过几棵非常好的树,这次,我吸取了上次摘麦穗的教训,看到这棵树还不错,就选它了,我怕我不选它,就又会错过了砍树的机会而空手而归,尽管它并不是我碰见的最棒的一棵。

    这时,苏格拉底意味深长地说:这,就是婚姻。

    还有一次,柏拉图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幸福?

    苏格拉底说:我请你穿越这片田野,去摘一朵最美丽的花,但是有个规则:你不能走回头路,而且你只能摘一次。

    于是柏拉图去做了。许久之后,他捧着一朵比较美丽的花回来了。

    苏格拉底问他:这就是最美丽的花了?

    柏拉图说道:当我穿越田野的时候,我看到了这朵美丽的花,我就摘下了它,并认定了它是最美丽的,而且,当我后来又看见很多很美丽的花的时候,我依然坚持着我这朵最美的信念而不再动摇。所以我把最美丽的花摘来了。

    这时,苏格拉底意味深长地说:这,就是幸福。

    他们不该一开始就感受到太多的艰难和冷漠。我不过是给他们一点自信,这给予非常简单:只需接受。

    给予有时只需接受

    文/苗连贵

    一次,道旁立着一个小女孩,捧着一摞未发出的传单,老远就满怀期望地迎着我,等我走近,她怯怯地将传单递过来,两只青杏小眼紧张地看着我,生怕我视而不见或面呈厌烦。我一眼就看出,她不是那种“百折不挠”的职业发传单人。我接了,她咧嘴一笑,分明听见她如释重负地吁了一口气:“谢谢,谢谢您!”

    谢谢?她从我这里得到了什么?一路上我都在想。

    忽然想起儿子。那时儿子正在学烹饪,学得很勤勉。妻买回一条鱼,绝好的实践机会,儿子执意要表演烧“松鼠鳜鱼”的绝活。结果,鱼烧得有些过头,鱼身上的肉断成两截,“松鼠”那优美的造型自然也未能立在盘中;更糟糕的是,还有些焦煳味。我不顾妻的埋怨,全盘吃下了它,而且对这道“美味”赞不绝口。儿子感动得眼里含泪。儿子的厨艺从此起步。

    发传单的小女孩也是在学习。发传单这活,可能是她人生体验的开始。她不一定指望从自己手里卖出一套房子,她的成功标志就是把手里的传单全发出去,以检验自己的能力,这并不容易,有人一天也发不出多少。她肯定不会把发传单作为终生职业,这不过是幼鸟出巢前的试飞。自然界中,可能没有因为感到飞得太难而一辈子窝在巢里的鸟,但是,人的社会中有。

    因此,凡是这些青杏似的孩子发传单,我都接。他们不该一开始就感受到太多的艰难和冷漠。我不过是给他们一点自信,这给予非常简单:只需接受。

    掠过十几年的光阴,我似乎看见曾经的自己——那个小女孩正把她胖嘟嘟的小脚,悄悄地伸到她妈妈的皮鞋里。

    爱,也是天赋

    文/邓迪

    小的时候,我就喜欢偷穿妈妈的高跟鞋。

    我把自己白嫩嫩的小脚埋在妈妈那双红色的尖头皮鞋里,鞋面上还镶嵌着玫瑰色的蝴蝶结。我就这样,拖着妈妈的鞋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在夸张的愉悦里想像着自己的娉婷与美丽。似乎,那是双有魔力的水晶鞋,谁把脚伸进去了谁就是传说中的公主。

    在很多年后的回忆里,这些细节都富有玫瑰花瓣的颜色和气味,温暖和放大着我童年时关于美丽的梦想。

    记得妈妈曾经阻止我很多次,告诉我不可以穿她的高跟鞋。她说等我长大了,就能穿漂亮的鞋子了。妈妈没有更详细地解释,当然,她这样的阻止太简单,年幼的我无论如何都抵制不了那么美丽的诱惑。在我所能搜集出来的记忆中,那时候我满脑子没别的,只希望自己能快点儿长大。哪怕成长过程就像肥皂泡一样快速而虚幻,我也乐意。

    前年夏天,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迎来了18岁生日,但是,却蓦地发现,心里关于某种东西的期待已恍惚起来,远了,淡了。

    生日那天早上,妈妈笑吟吟地递了个玫瑰色的盒子给我——那是我的生日礼物。打开一看,一种玫瑰一样绚烂的色调扑满了双眼,是双高跟鞋。

    跟盒子一样,鞋子也是玫瑰色的,缀着一个曾经无数次在我梦里飞翔过的蝴蝶结。

    我笑了笑。多年的校园生活已让我习惯了平底鞋的踏实,我想,如果生日礼物是诸如铂金项链、尼康数码相机之类的东西,我也许会撒娇,惊喜着扑进妈妈的怀里。可是,礼物却是……

    我知道离我慢慢远去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了,我需要更实际的收获。我一直都没穿那双鞋子。当然,妈妈眼里的几丝失望让我欲言又止。

    几天后,妈妈陪我逛街。路过商场里的皮鞋专柜时,我发现妈妈一直盯着一个地方看,眼睛里充溢着意外、欣喜和宽慰。我以为她看中了某双皮鞋,但当我顺着妈妈的目光望过去时,我的眼泪差点儿掉下来。

    我看见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花骨朵般漂亮崭新。刹那间我甚至有些恍惚:掠过十几年的光阴,我似乎看见曾经的自己——那个小女孩正把她胖嘟嘟的小脚,悄悄地伸到她妈妈的皮鞋里。那是一双高跟皮鞋,玫瑰一样的颜色,只是有些旧了。

    我看着女孩眼睛里散发出来的光芒,仿佛看见了许多年前自己的憧憬、喜悦。

    妈妈说,小孩子都是一样的啊。

    我偏过头,嘴里应和着妈妈,是的,也许这世界上的孩子都一样。

    回到家,我从鞋柜的角落里找出了那双高跟鞋。

    那双鞋仿佛是特意为我订做的,出乎意料地合脚。我问妈妈,买鞋时干吗不叫我一起去,你怎么知道这双鞋就一定适合我?鞋子是需要试穿的。

    妈妈笑着告诉我,因为她已经试过了。

    她把右脚伸进我的另一只新鞋里,说:“我们的脚,是一样大的。”

    肯定的力量存在于每个人的人生当中,谁都可以分享和接受。

    当你有了孩子

    文/朱秀丽

    有一天,当你有了自己的孩子,做了爸爸或妈妈,从此你的人生将有所不同。

    你的心因为这弱小的生命而柔软了,他那么小,那么弱,需要你的呵护和怜爱。在外面奔波,你戴着面具,学着冷酷,试着无情,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但回了家,看了小小的他,你迅疾丢掉了行走的盔甲,找回了人性的至真。

    有了小人儿后,你忘记了很多宠爱自己的习惯。以前你习惯睡到自然醒,习惯喝牛奶,习惯吃零食。现在不同了,你常常夜里醒N次,把尿、换尿布,瞌睡虫断了和你的老交情。你的洁癖也没了,手不止一次沾过那小家伙的排泄物。你的牛奶和零食都归那小人儿享用了,你的手情不自禁地拿自己最爱吃的喂他。他的手里有了食物,则是自己先吃。以前你认为人的手离自己最近,有了孩子你发现这是错的,离孩子才是最近,确切地说,离爱最近。

    他给了你爱的机会,你感受到付出的幸福。许多的爱都在意成本,核算得失,但父母之爱不然,是全然的包容、接纳,不在乎盈亏。你心里涌起了深深的感恩,感谢上苍,让你有了做父母的机会,感谢孩子,他忠诚地延续着你的生命。即使有一天,他疏远了你、冷落了你,你依然在最初的方向等他,直至老去。在岁月的风里,你日渐干枯,心却润湿,不舍不离地凝望他。其实,你忘了回头,时光的隧道里还有两个人深深地牵挂你,是那两个给你生命的人。

    从他来到人世,你就责无旁贷地做了老师,教他你熟知的一切。虽然你的人生经验只有几十年,你却期望他因为你的指导,少犯或不犯错误。你在他身上有了完美的向往,你希望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对他的人生,你比对自己还认真。你俨然成了全能的化身,有了个小人儿崇拜你。若干年过去了,他羽翼已丰,无须你的牵引已能独自飞翔。回望一生,蓦然发现,其实他才是你的老师——他教会了你去爱,无怨无悔地爱。

    人生的路上,你会丢下很多行李,诸如事业、荣誉、金钱等等,但有一样行李你从不放下。对了,是他——你的孩子。孩子是父母一生的行李。

    那码头两岸的红花,便也不再仅仅是离人眼中血,也成了等待和思念归人的赤诚。

    蓼花停泊在送别的码头

    文/薇雨

    入秋,又是蓼花开的时节。点点淡红染上了湖岸,衬着碧水衰草芦花,晕染出好一派迷人的秋景。

    蓼花,小小的叶,小小的花,静悄悄地开着,毫不起眼。花苞红中带白,好像染色的小米粒,密密麻麻地结成穗状,沉甸甸地在风中点着头,似花,又似果实,成片开放着,在不知不觉间就铺满了一大片河岸,很是艳丽。

    “灼约有芳艳,本生江汉滨。临风轻笑久,隔浦淡妆新。白鹭烟中客,红蕖水上邻。无香结珠穗,秋露浥罗巾。”北宋诗人梅尧臣,一首《水荭》体物细微,把蓼花之美刻画得淋漓尽致。遍布河岸的蓼花,在迎来送往的码头,似乎格外繁茂,而那小小的花朵之中,竟寄托了送别与重逢的种种情谊。

    唐代许浑《朝台送客有怀》曾曰:“岭北归人莫回首,蓼花枫叶万重滩。”离乡之人莫回首,再回首,所见也只有无尽的蓼花和枫叶在风中飘荡,一片空茫。蓼花,江水之畔的火红色,为离别平添了几分愁韵。

    蓼花因开在秋天,花朵细小,似烟含愁,自有一番清冷,因此也常寄托着诗人悲秋的情愫。有一首《蓼花》写得尤为哀怨:“蔟蔟复悠悠,年年拂漫流。差池伴黄菊,冷淡过清秋。晚带鸣虫急,寒藏宿鹭愁。故溪归不得,凭仗系渔舟。”字里行间尽述蓼花的高洁和寂寥,和着将逝的秋虫、独宿的白鹭,遍地蓼花,在诗人笔下竟成了无限弥漫的愁思。

    实则,蓼花固然开遍码头渡口,但来往的船只中,并非只是送别,其间的点点白帆,也有归来的游子翘首张望的身影。南唐中主李璟曾赋诗说“蓼花蘸水火不灭”,把火红的蓼花比喻成近水而水浇不灭的火焰,后人因此诗句,便不仅仅把蓼花当作送别苦旅天涯的哀叹,亦当作期待归人水浸不灭的热切之情。于是那码头两岸的红花,便也不再仅仅是离人眼中血,也成了等待和思念归人的赤诚。

    她太贪恋泥淖里的温暖,不肯孤立无援地站在天地之间。直到她弥留之际,才脱下了那副天真热情的面容,写道:平生遭尽白眼,身先死,不甘、不甘。

    只因她贪恋泥淖里的温暖

    文/闫红

    萧红不长的一生里,大致跟过三个男人,每一个男人对她都不好。第一个男人曾与她订婚,但萧红莫名其妙地跟另外一个男人出走了,过了一段时间再回头找这位未婚夫,被对方家人逐出门外。这未婚夫也似是个有情有义的,把萧红安置到一个地方,两人同居数月,等到萧红的肚子渐渐大起来时,未婚夫突然无影无踪了,结合整个事件来看,简直像个有预谋的报复。但是,就算是一个报复,仍比萧红后来遇到的男人对她要好一些,起码这个男人给她留下的是一个谜团,而不是确凿的侮辱与冷漠。

    第二个男人是萧军,很多文章喜欢把他的形象描写得很正面,与反面的端木蕻良作对比。据说,有一次,萧红的脸上有一块青肿,朋友问她怎么了,她说是跌伤的,萧军冷笑道,别不要脸了,什么跌伤的,还不是我昨天喝醉了打的。要不是转述这话的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我简直要怀疑是无中生有的传闻,一个文明的男人,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粗暴地撕下那女子最后一点遮掩,冷酷的语言比拳脚伤害更重。

    至于端木,就更不用说了,他对于萧红的文字都轻视,当着她的面对她的朋友说,她不就会写那些婆婆妈妈的东西吗?对于一个以文字为生命的女子,这伤害可想而知,要是别人这么说,还可以对他的有眼无珠一笑了之,偏偏这个人,是她无法忽略的丈夫。或者萧红意乱情迷死心塌地倒也认了,但她接受他以前,曾对人说,端木是个小人。

    她的一生,确实可堪同情,可是,她为什么总是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呢?

    不要拿才女薄命来遮掩,和她时代相近的才女,虽然情路都不是很顺当,但起码都保住了自己的尊严。就说丁玲吧,胡也频对她始终钟情,冯雪峰虽为现实所阻,却也脉脉有情,更不用说与她白头偕老的丈夫陈明,在她去世多年之后,写回忆文章时,仍饱含着动人的柔情。张爱玲算比她运气差点,但也只是感情上受点伤,跟尊严被践踏没法比。

    萧红落到这个地步,要怪她自己,萧红太习惯于在灵魂上依赖他人,这个他人,不专指男人。我们都知道,鲁迅对萧红很爱护,萧红也写过一些怀念性文字,可是这份友谊在许广平的笔下又是一种味道,尽管她努力写得非常温婉。

    许广平说,萧红特别喜欢去她家,几乎每天都去,一待就是大半天,鲁迅先生没有那么多时间奉陪,就让许广平陪着,他自己在楼上看书。许广平身在楼下,心却在楼上,那时鲁迅的身体很差,她担心他照顾不好自己,又没法上去探视,一边陪萧红说话,心里却非常紧张。果不其然,有次鲁迅看书时,坐在躺椅上睡着了,被子滑落下来,先是小病,最后演变成大病,再也没有起来。

    许广平是在萧红去世后写这篇文章的,仿佛只是为了怀念,但那份怨责怎么着也是掩饰不住的,像我这样的读者看了就要叹,萧红,你也真是的,老是去人家家干什么呢?你难道看不出人家的不耐烦吗?

    我想,萧红绝不是那么不敏感的人,只是她没办法,她没有一份好爱情。鲁迅及许广平曾经给予她的爱护就是她唯一可以投奔的温暖,她也许已经看出人家的冷淡,可是,不朝这儿朝哪儿走呢?这儿,毕竟是逐步冷下来的微温,剩下的三个方向,则是无边枯寒。甚至她和许广平絮絮而谈时,心里也不是不紧张,但她仍然将身体在椅子上陷得更深一些,无视墙上移动变幻的光影,言笑晏晏。

    张爱玲有过类似的经历,她在美国,拜访胡适,头开得非常好,也算相见甚欢,可是,当说到某个话题时,胡适脸色稍稍一暗,张爱玲马上捕捉到了,十分不安。即使在那异国他乡,面对这位非常欣赏自己的偶像级前辈,张爱玲也未敢多加亲近,她太明白求近之心往往弄成疏远之意,距离也许是友谊的保鲜剂,倒是胡适还来看望过她一回,他们一直保持着这样淡然的君子之交,避免了因过于亲近而生出的尴尬。

    萧红与男人的关系,其实是她与这世界关系的一个缩影,她不够决绝,不够果断,她老想贴上去,拖延着,赖着,她太贪恋泥淖里的温暖,不肯孤立无援地站在天地之间。直到她弥留之际,才脱下了那副天真热情的面容,写道:平生遭尽白眼,身先死,不甘、不甘。

    她心灵里的寒逼出来,灵魂终于孤单单徘徊于天地。

    它温柔而且娇惯,如同一个宠儿,也更像是一颗掌上明珠……然而,它的内心却刚强而坚定,好像是石头。

    小银

    文/[西班牙]希梅内斯

    毛茸茸的小银玲珑而温顺,外表是那样的柔软,软得通身像一腔纯净的棉絮,没有一根骨头。唯有一双宝石般发亮的眼珠,才坚硬得像两颗精美明净的黑水晶的甲虫。

    我把它解开,它自己就向草地走去,漫不经心地用鼻子微微地去嗅触草地上的小花;那些玫瑰红的、天蓝的、金黄的花朵……我轻轻地呼唤:“小银呢?”它就仿佛带着满意的笑容,轻盈地向我走来,不知为什么会像是一只小小的风铃在娴雅地摇晃……

    我给它什么,它就吃什么,可是它最喜欢的是黄澄澄的蜜橘,颗颗琥珀般的麝香葡萄,紫色的无花果,以及那些由渗出的果汁所凝成的一粒粒晶莹欲滴的蜜露……

    它温柔而且娇惯,如同一个宠儿,也更像是一颗掌上明珠……然而,它的内心却刚强而坚定,好像是石头。每当我星期天外出,骑着它经过村里的僻街陋巷时,那些衣着整洁、悠然自得的农民们,都注视着它说:“真棒!”是真棒。月样的银白,钢样的坚强。

    叶散的时候,你明白欢聚;花谢的时候,你明白青春。

    光阴

    文/宋如德

    天知道那时候我怎么那样喜欢他。

    晚上,我正在父亲“陪伴”下,翻看无趣的课本,突然,木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灯光略显稀薄的门口闪出了董晨的影子。他和往常一样,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圆圆的脸上满是笑意与谦和。我从书堆里抬起头来,心里紧绷得弦立刻就松开了。因为,他一来,父亲就会陪他聊天,我正好可以借机开开小差。

    那时候,董晨刚高中毕业,衬衫要天天换,早上一起来就蹲在门口刷牙,不喜欢干农活,也不喜欢和村里的同龄人打牌、喝酒。碰到谁,都只是淡淡地点个头,显得有点另类,也有点孤独。倒是喜欢来我家,找我父亲聊天。那时父亲刚退休,家里订有一份《参考消息》,两个人,一老一少,各拿一张看着,然后就热闹地谈论起来。一晃,半天就过去了。

    董晨喜欢教我念唐诗。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有一回给我讲《长恨歌》,念到“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一句时,他突然顿了下,脸扬起来,望了一眼远方,目光迷蒙而涣散,然后,叹口气,才又接了下去。记得我妈要给他介绍一个对象,他死活都不肯去见人家。

    大约过了两年,他学起了木匠活。有一天,他送来一个小板凳。是个圆凳子,四条腿很艺术地弯曲着,涂着通红的漆,说是送给我的。他将板凳搬到我经常写字的小方桌前,让我试一下,结果,高矮正合适,于是董晨很开心地笑着。这个板凳,我家现在还留着,完好无损。

    我读高中的时候,他终于结婚了。是个很胖的姑娘,粗枝大叶的那种。说实话,第一次看到这个女人,我有点失望。董晨似乎也不太满意,总说她早上起来不叠被子,吃饭前不知道洗手什么的。后来,他到我家的次数渐渐少了,就没再听他说过什么埋怨的话。偶尔见到他,倒是觉得比以前老了许多,衣服也不像以前那么干净整齐了。

    后来,我到外地读书,有一次回来,看到他和一大群人蹲在村口,衣着、神态、姿势和周围的村民已经浑然一体了。

    到家后,我妈对我说,董晨现在对我们有意见了呢。我问怎么了,我妈说,有一次,他到我家来借自行车,车子刚好坏了,就没借给他,之后,见到我爸妈就有点生分了。

    最近一次见到他,是去年过年的时候。我站在老家的后门抽烟,见有人挎着粪箕在捡枯树枝,穿着厚厚的棉衣,弓着腰。他一抬眼看到了我,就扬起脸,有点迟疑又很谦恭地对我说,哎呀,二叔回来了啊。我这才看清,竟是董晨——原来,他竟确乎是比我晚一辈,要喊我二叔的。只是,那一刻,我竟答不出话来,只觉得许多灿烂的回忆,在这刹那之间突然就被风吹灭了,黯然飘零。

    每一个人的青春都会消逝,女孩总有挽髻做妇人的那一天,少年最终会变成扶杖的老者。

    青春符号

    文/张伟明

    A是一座金字塔,是进取。青春永远要争第一,不做第二。只有锐意进取,青春才能焕发出巨大的能量,推动历史的车轮。

    B是青春,是两个联结在一起的心,是友谊。青春的友谊是无私的。纯洁的。

    C是未满的月芽儿,是缺憾。青春总是不圆满的。因为不圆满,就多了一种美好的期冀。

    D是一把竖琴,要用心去弹奏。

    E是书架,是智慧。青春如果不与书结缘,就失去了和世界上无数优秀的人交流的机会。

    F是一面旗帜,是理想。是奔跑中的一面风中旗帜。

    G是拳头,是力量。青春的力量=朝气+勇气+灵气。

    H是单杠,是运动。青春的第一标志就是健康,而健康来自于不懈的运动。

    I是单个的人,是独立。这意味着你长大了,要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能力,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担负起一个公民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

    J是一个鱼钩,是等待。为了等到成功的机遇,必须要有耐心。因为在等待中,磨练了浮躁的性情,变得沉静如水。

    K是迈出正步的军人,是规范。还记得军训吗?学会规范自己,才是成熟的开始。

    L是一只靴子,是时尚。时尚总是青春的代表。

    M是一扇大门,是抉择。抉择要有勇气,又要慎重,因为抉择是否对路,关乎你的发展前途。

    N是一道闪电,是激情。没有激情的青春是乏味的,有激情才有创造力。

    O是一轮太阳,是朝气。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青春的每一天也都应是新的。

    P是一株芦苇,是思想。有一句名言:人是一株会思想的芦苇。青春不和思想结合,就会显得盲目和浮躁。善于思考,勤于思考,青春才会发出智慧的光芒。

    Q是一个气球,是梦想。唯有梦想是无限自由的,青春的你尽可以梦想,但一定要用现实的行动去逐步实现它。

    R是扶杖的老人,是消逝。每一个人的青春都会消逝,女孩总有挽髻做妇人的那一天,少年最终会变成扶杖的老者。知道会消逝,就要好好把握每一天,不要虚度青春年华。

    S是曲线,是优美。欢乐是美,忧伤是美,希望是美,失望也是一种美,因为,你还可以重新来过。

    T是戴着帽子直立的人。那帽子可以象征某种荣誉,也可以象征某种压力。无论获得了荣誉还是遭到压力,你都应挺直脊梁,做一个直立的人,不要被虚荣捧垮,也不要被困难和压力压倒。

    U是一只空杯子,是谦逊。有个禅语说:你不把自己杯子里的水倒尽,我怎么给你倒进去?青春的心是谦逊的,思想和智慧才会注入你的内心。如果你抱着自己的知识不放,又不肯去向他人学习,就永远只能是半杯水。

    V是一个楔子,是专一。青春需要把所有的精力汇聚到一个点上,才能钻透模板。

    W是两个V组合在一起,是双赢。青春固然要争取胜利,但是在竞争中,并不一定要争个你死我活。大度一点,宽容一点,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也少不了他人扶助的双手,让青春少一分嫉妒,少一分狭隘,那么最终每个人都会赢。

    X是作业本上的红叉,是错误。青春不可能没有错误,认识了错误,就能收获正确。

    Y是一株树,是洗礼。青春之树应该站在高高的悬崖峭壁上接受风雪的洗礼,而不是在温室中懒洋洋地晒太阳,当“小皇帝”。经历风雨,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Z——你说呢?

    亲友、邻里和社团就好比避难所,生活中的强风袭来时,他们就会伸去援手,彼此互相扶持,奋力图存。

    相互扶持

    文/晓林

    游览加州巨杉林地区时,向导指出巨杉的根很浅,仅及于表土层。

    “那不可能!”我大声说,“我是乡下人,知道树如果根不深,就会被强风吹倒。”

    “巨杉不是这样的,”向导说,“因为丛生的巨杉,根部在地下互相缠结,强风吹来时,它们会互相扶持。”

    这给了我一个启示:

    人在某种意义上就像巨杉。

    亲友、邻里和社团就好比避难所,生活中的强风袭来时,他们就会伸去援手,彼此互相扶持,奋力图存。

    要是你谁也保护不了,那你真是最弱小的人!

    勇敢的人

    文/[苏联]苏霍姆林斯基

    有一次,有一家人全家在假日里到森林中去:父亲、母亲、五年级学生托利亚和四岁的萨沙。森林里是那么美好,那么欢快,孩子们的父母让他们看看盛开着的铃兰花的林中旷地。

    林中旷地附近长着一丛丛野蔷薇,第一朵花开放了,粉红粉红的,芬芳扑鼻。

    全家人都坐在灌木附近。父亲在看一本有趣的书。突然雷声大作,飘下几滴雨点,接着大雨如注。

    托利亚把自己的雨衣给了妈妈,虽然她并不怕淋雨;而妈妈却又把雨衣给托利亚,虽然她也并不怕淋雨。

    萨沙问道:“妈,托利亚把自己的雨衣给您,您又把雨衣给托利亚,托利亚又把雨衣给我穿上,你们干吗这样做呢?”

    “每个人都应该保护更弱小的人。”妈妈回答说。

    “那么,我干吗又保护不了任何人呢?”萨沙问道,“就是说,我是最弱小的人啰?”

    “要是你谁也保护不了,那你真是最弱小的人!”妈妈笑着回答说。

    他朝蔷薇丛走去,掀起雨衣的下部,盖在粉红的蔷薇花上;滂沱大雨已经冲掉了两片蔷薇花瓣,花儿低垂着头,因为它娇嫩纤弱,毫无自卫能力。“现在我该不是最弱小的了吧,妈妈?”萨沙问道。

    “是呀,现在你是强者,是勇敢的人啦!”妈妈这样回答他。

    警官低头仔细瞧了瞧女孩,仿佛看到了她那孩子特有的贪心和天真。

    咬过的苹果

    文/[蒙古]波仁钦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人们在翘首企盼。小女孩的爸爸还没有回来,像往年一样。

    “妈妈,爸爸是不是该回来了?”她有些担心。

    “还不到时间……”母亲长长叹了口气。

    “爸爸犯了什么错?”

    “听说他拿了别人箱子里的饼干。”母亲只能这样哄她。

    “原来是因为饼干……”孩子记下了母亲的话。几年前,她经常去父亲的单位。每次去,父亲都会给她一个深深的吻,然后说:“我的宝贝女儿来了,给,分一块给弟弟。”边说边递给她两块饼干。虽然那饼干已经不再松脆,可小口小口地吃,或者舔一舔,立刻会有一种甜蜜布满她的全身。

    现在因为生活拮据,一家人经常吃不饱。邻里们平时总给小女孩一些糖果和饼干。但她却把饼干和糖果小心翼翼地包在母亲的头巾里,没有告诉任何人。

    明天就是除夕。女孩带着一小包东西向监狱走去。在此之前,她和母亲来过这里几次。门口的警卫没有阻拦她。

    “叔叔,我是来带我爸爸回家的。我和妈妈还有弟弟都等着他回去过年。对了,我把爸爸偷去的那些糖果都带来了。”说着,她拿出头巾小包。

    “你是谁家的孩子!是谁放你进来的?那些饭桶。”警官有些不耐烦,骂着门卫。明天,他和家人就可以过一个喜庆的春节,今天怎么会有这么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他转身要走。

    这时,一双小手抓住了他的军大衣。女孩的包裹掉在雪地上,糖果和饼干撒了一地。小女孩如雪橇般在雪地上跟着警官滑行。

    “叔叔,放我爸爸出来吧。我带来了他偷去的糖果、饼干,还有苹果。我们家人都好想他。好吗?叔叔!我求求你。”女孩忍不住大声哭了出来。雪地上仿佛一下子洒了很多泪水,她的包裹寂寞地躺在雪地上,一个苹果滚了出来。

    不经意的一瞥,警官愣住了。他清晰地看见那苹果上有一排牙印,准确地说,是一个孩子的牙印。可以想象,那个拽住他军大衣不放的女孩看到苹果后一定想大咬一口,可她脑海中又浮现另一个人——她的爸爸。于是,女孩强忍着诱惑把洁白的牙齿拔了出来。警官低头仔细瞧了瞧女孩,仿佛看到了她那孩子特有的贪心和天真。

    他回过头问女孩:“那苹果是你的吗?”孩子像犯了什么错,默默低下了头。

    “告诉我你爸爸叫什么?”

    “巴拉丹……人们都叫他胡子巴拉丹,叔叔。”

    警官抚着女孩的头,郑重其事地说:“孩子,你父亲可以陪你到明天的这个时候,一到时间你必须亲自送父亲回来。”

    “叫巴拉丹出来!”他清了清嗓门喊门卫,伸手捡起苹果,放回女孩的手中。

    爱心如水长流,善于淘出孩子身上的“金子”,并使其熠熠发光。

    爱心如水长流

    文/廖小勇

    一

    苏霍姆林斯基曾是乌克兰一所乡村中学的校长,那年校园的花房里开了一朵最大的玫瑰,引来许多人观看。这天早上,苏霍姆林斯基在校园里散步,看到幼儿园一位4岁的女孩摘下了那朵玫瑰,他很想知道这个小女孩为什么要摘花,便走过去,弯下腰亲切地问:“孩子,你摘这朵花想送给谁?能告诉我吗?”小女孩害羞地说:“奶奶病得很重,我告诉她学校里有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点不信,我摘下来送给她看,看过后我就把花送回来。”苏霍姆林斯基的心颤动了,他牵着小女孩,从花房里又摘下两朵大玫瑰花,对女孩说:“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得爱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你妈妈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的好孩子。”

    后来,苏霍姆林斯基成了一代教育大家,人们对他的评价是:爱心如水长流,善于淘出孩子身上的“金子”,并使其熠熠发光。

    二

    在英国亚皮丹博物馆中,有两幅引人注目的藏画,一幅是人体骨骼图,一幅是人体血液循环图。这是当年一个叫约翰·麦克劳德的小学生的作品。一位小学生绘制的解剖图为什么能成为博物馆的珍藏且让英国人引以为荣?这还要说到麦克劳德在念小学时的一件事。

    有一天,他忽然想亲眼看看狗的内脏是怎么样的,于是偷偷宰杀了一条狗,把狗的内脏一件件分割、观察并作下笔记。谁知这条狗是校长家的。麦克劳德一时懵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后果,等待他的可能是被校方开除。很快,校长的处理结果出来了:罚麦克劳德画一幅人体骨骼图和一幅人体血液循环图。这大大出乎麦克劳德的意料,他为此深受感动和鼓舞。这件事后,麦克劳德更加发奋致力于解剖学的学习和研究,最终成为着名的解剖学专家。

    成名后的麦克劳德在自传中写下一段颇具启迪意义的话:我很感谢我小学时的校长,他给予我的“处罚”充满宽容、怜悯和正义的力量,这一切都源于他的仁爱,假使不是这样,世界上可能就多了一个“小偷”而少了一名专家……

    穿越时光,两个墨绿本子亲密地拥抱在一起,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细数光阴里的故事。而两个对面坐着的人,却不能。在他们心底终于可以隔着时间,轻轻抱一下当年的自己,而后释然。

    墨绿本子的似水流年

    文/苏细细

    那一年,他17岁,她16岁,正是最青涩的年纪,升入同一所高中,坐前后桌。虽是触手可及的距离,却楚汉分明,从不多说一句话。即便他是班长,她是宣传委员。偶尔,他提醒她班里的黑板报该换了,她就笑着应一声:“好啊。”再没多余的话。然后趁午休或课外活动的时间,一个人写写画画,很快就做完了。

    初秋的季节,她穿一件玫红的毛衣来上课,领子是荷叶形,下面两条带子系成蝴蝶结,走起路来很生动,也衬得她皮肤更白皙。他坐在那里,一下子就看呆了。自此上课再也无法专心,下课直扑窗边,只为看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看她胸前活泼的蝴蝶结,看她脸上浅浅的微笑。

    他学习不怎么好,因为父母托了关系,他才进了这所重点学校最好的班级。听不进课的时候,他的目光就不经意地落到前桌她的身上,看她浓黑的短发在阳光下散发着迷人的光泽;从玫红毛衣领子露出白皙的皮肤。有一次头歪在课桌上,他看到黄昏的夕阳下,她脸上细细的汗毛,笼了一层金橙。他忽然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像做了一个柔软的梦。

    就那么一点一点喜欢,一天一天陷进去。夏天,看她穿白衬衫绿裙子轻盈地穿过教室后面的操场,在开满粉红花朵的榕树下,捡起几朵落在地上的绒花,他觉得,那是一幅画;冬天,看她穿一件粉红的棉外套,走在雪地里,有点炫目。

    春天来了,学校开运动会,他和她都得了跳高第一名。班里要奖励,他是班长,去买奖品。一家一家商店走下来,要挑最中意的,仿佛,这是他送她的礼物。其实,班主任有交代,一等奖是笔记本。最后他挑了厚厚的墨绿笔记本,封面有白裙的芭蕾舞者,翩然若飞。重要的是只有他和她的奖品是一样的墨绿本子。

    把本子给她的时候,手心里汗都沁出来了,眼睛慌忙扫过她:“给你的,拿好啊。”然后,一夜辗转,期待又害怕明天的相见。当他看着她穿了蓝色运动服走进教室的时候,心一下子沉到了冬天的水底。因为,他在笔记本里夹了张纸条:“我喜欢你,如果你也喜欢我,明天,请穿那件玫红毛衣。”姹紫嫣红的春天里,青涩少年独自体会着一片漆黑的寒冷。

    高三刚刚开始的时候,他觉得读书成了越来越重的负担,压得他喘不过气。于是,不顾父母的反对,退学去闯世界。而她,最终上了喜欢的大学。

    十几年的辛苦岁月后,同学会上再次相遇。从千里之外的工作地匆匆赶来的她风尘仆仆,仍旧高高瘦瘦,只是短发成了妩媚的长发,玫红的宽领毛衣,略显疲惫的神态里透着优雅。

    聚会散时,都已酒到微醺,他送她回家,借了酒力,问:“还记得那个墨绿本子吗?”

    “我一直保留着。”她轻轻地说。

    “没发现里面,有什么吗?”

    “没有呀?!”她转过脸看他。

    “那怎么后来没见你再穿那件玫红毛衣呢?”

    “毛衣后背被宿舍门上的钉子挂了个小洞,因为你在我后桌,不想在你面前有任何瑕疵。”停一停,她用开玩笑的口气说,“你不知道,我暗恋你好久……”

    原来是这样,他和她说起当年的事,说起他放到墨绿本子封皮里的纸条。她惊讶,没见到呀。两人默然。

    几个月后他去她居住的城市,再见时都拿了墨绿本子,只是她的多了一张已经发黄的纸条。她轻轻笑了,眼里有雾:“你把纸条藏得太严实了,我把外面的封皮抽掉,才找到。”

    穿越时光,两个墨绿本子亲密地拥抱在一起,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细数光阴里的故事。而两个对面坐着的人,却不能。在他们心底终于可以隔着时间,轻轻抱一下当年的自己,而后释然。

    玫瑰红的初春,注释着他们的少年时光,曾经多少青涩,多少期盼。

    以后的日子里,偶尔打个电话,他问她的工作,她问他的生意。还好还好,千篇一律。没人提起那个字,以前,是不敢,现在,是不能。

    终于知道,有些爱,可以穿越时空,却无法相濡以沫。

    老妇人温柔地碰碰年轻人的肩膀,抑制住自己的泪水,说:“看!噢,看,树上挂满了白丝带。”

    记号

    文/[美]詹姆斯·道森

    年轻人孤单地坐在巴士里,大部分时间都望着窗外。他大概二十来岁,相貌和善,他的头发短而整齐,目光很少转离车窗。这动作引起过道另一边一位看来像祖母的老太太注意。

    当巴士驶入市郊,老太太快步走到年轻人身旁,询问是否可以坐在他旁边。

    闲聊过春季温暖的天气之后,年轻人突然说:“我在监狱里待了两年,今天早上才被放出来,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他用有点激动的声音告诉老妇人,自己是怎样在一个贫穷而懂得自重的家庭生长,他的罪行如何使家人蒙羞及心碎等。两年来,他一直没有收到家人的消息。他明白家人实在太穷,不会有钱到遥远的监狱看望他。而且未受过教育的双亲也不懂得怎样写信,既然没有回音,他也就停止了写信回家。

    在被释放前的三周,他抱着最后一次希望写信回家,告诉家人他对使他们蒙羞是何等抱歉,并请求他们的宽恕。他也提到自己将被释放,打算坐巴士回家,巴士将经过他从小长大、父母至今仍住着的家园前面。他在信中说,就算家人不原谅,他也能够理解。

    他替家人想出一个方便的办法,就是在他车子经过的时候,在门前做个记号,假如父母亲愿意原谅他并且欢迎他回家,可以在前院的苹果树上系一条白丝带,若是看不见这个记号,他将留在巴士上,从今以后在父母亲的生命中消失。

    当车子驶近他的家门,年轻人愈来愈焦虑,甚至不敢看窗户外面,因为他几乎确定树上不会有白丝带。老妇人听完他的故事,只简单地说:“我们换个位置好吗,让我来帮你看!”车子继续开了几条街,她终于看到那棵树。老妇人温柔地碰碰年轻人的肩膀,抑制住自己的泪水,说:“看!噢,看,树上挂满了白丝带。”

    无痕代表了一种深厚博大,一种不愿被磨难摧垮不愿被享受腐蚀的高贵、理智。

    无痕

    文/素素

    虽然大喜大怒极富感染色彩,我却更欣赏前尘往事缈然无痕的人生境界。

    不是心如死灰冷酷淡漠的苍白,不是造作虚伪貌似平静的脆弱,无痕代表了一种深厚博大,一种不愿被磨难摧垮不愿被享受腐蚀的高贵、理智。无痕就是能够将人生五味在心中过滤演化成松弛、自信与优雅,从此不再耿耿于怀不再患得患失。

    淡极始知花更艳。而人,也确是要在无痕的境界中方能显示其销魂的美丽。

    在极浅极淡的颜色里,流动着一种无处可以放置的心情……

    栀子花开

    文/刘剑桦

    有两次经过附近的菜市,见一个有着我祖母一般笑脸的老妇蹲在地上卖栀子花。自顾着往前走,没停下问问价钱,道道家常。

    过滤后的童年记忆,不是玩,便是吃。小萝卜秧,红花草,马齿苋,红薯梗,俱是餐桌上的喜悦。只是没想到今天,这些素味野蔬,偶尔吃吃,倒成了生活中的一种奢侈。

    祖母能干,变着花样让我穿得体面吃得香。衣服上破了洞,不打补丁,用同色的布料在上面缝个口袋,毛豆野果敞势装,把一湾的伢妹子眼红得要死。菜园里青黄不接,一双三寸金莲,带着我上山采摘栀子花。雪白雪白的栀子花,一路香到家里,经滚水一烫,蔫黄蔫黄,也没了香味,吃到口里,味道也好不到哪里去。哭着跟祖母吵,怪她把好漂亮的花糟蹋了,祖母不恼,只笑笑:乖孙,好看当不得好吃呢。这话一直记到今天,仍受用。

    印象中,席慕蓉写过栀子花,刘若英那首《后来》也唱到栀子花。她们心中的栀子花,别在青春的衣襟上,香雪中便有了几许花好月圆人缺的轻愁。还是喜欢老家的那首情歌:

    栀子花开白如银,

    情姐送郎白手巾。

    手巾绣花十八朵,

    朵朵连着情姐心。

    栀子花原本生长在乡野,这样的情怀,只有这样的歌才唱得出。

    栀子花是乡野之花,也是女儿花。在乡村,只要哪里有栀子花,便有女孩子,风一吹,馥香扑面而来,浓郁,却也纯澄。我不解的是,乡村的女孩多以花儿取名,比如爱兰、桂香、秋菊、秀梅,却绝少把栀子花嵌入名字的。这么多年,我唯一见过一个,叫栀音,我的同桌。我第一次见到这名字,自以为是地笑她把自己的名字都写错了,不是“音”,是“英”,她涨红着脸回道:我没写错,就是声音的“音”,不信,你去问我娘。她娘是我们学校很受欢迎的音乐老师。栀音长得水灵,学习成绩总是班里第一,歌也唱得水灵。自从我回到城里父母身边读书,就再没见过她,听说她初中毕业后进了师范学校,而后和她娘一样当了音乐老师。栀音栀音,莫非她娘喜欢音乐,希望女儿也喜欢音乐呢?我想象,栀子花开的时候,满教室的阳光,栀音领着她的学生优美地歌唱,那定是另一番栀子花开。

    栀子花开于石榴红酣时节,以后由白而黄,成黄栀子。黄栀子可入药,亦可做染料。开学老师发新书,见课本中的插图寡素无色,不入眼,便趁放牛去山里,挑成熟的黄栀子摘。黄栀子状若古代的酒杯,摘下小心地藏在口袋里,上课的时候,去皮,打碎“酒杯”,将颜色涂在插图上,为书添彩。人虽小,却机灵得很,每回干得悄无声息,老师一无所知。

    和栀子花一道走过童年的我们,转眼成苍头,再回不到从前,而花开依旧……

    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灰败的样子,她所受到的伤害,那曾经是她的全部。

    青春期轶事

    文/魏微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长的是什么样。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疑惑。我们每天都照镜子,然而我们看到的一定是另外一个自己。我们的容颜每天都在腐坏……在我们和镜子之间,隔着很长的一段距离,隔着空气和灰尘,一层又一层的光线,我们那可怜的、被蒙蔽的双眼,我们对自己的怜爱。

    我小时候,父亲相当喜欢我,去我外婆家看我的时候,他总是跟邻居们说,这是整个镇上难得见到的漂亮女孩。邻居们总是笑他。

    我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突然对当电影演员发生了浓厚的兴趣,那真是一个有极强虚荣心的年龄。那时我们家订了《大众电影》,我把电影演员的名字写在字典上背诵,有一天被我母亲发现了,她对我说,你难道想做电影演员么?你长得又不好看!我突然红了脸,有种被揭穿隐私的羞耻感。我想我母亲总是能一语中的,她说的话很准确,而准确的话总是能伤害我。

    整个青春期回忆起来是不愉快的,相当灰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完全被忽略了,被所有人,我的父母,老师和同学们。我在一所重点中学读书,成绩是中游。我很少讲话,下课的时候,我坐在自己的课桌上,看着玻璃窗上反照过来的自己的脸,一张少女的脸,没有神采的、灰暗的、游离的。像很多年前的一张死人的脸。

    我母亲那时不喜欢我,她的脾气渐渐大起来。有一天在饭桌上,她看了我一眼,突然对我父亲说,她长得一点也不好看!我把碗一推,低下头,眼泪便淌下来了。我和母亲的冲突渐渐地多起来,我明白绝不是因为我长得不好看。我坐在自己的小房子里,是在晚上,没有开灯。然而我还是想像着自己,在黑暗中,我的少女的身体,灰败的容颜,刻板的性格……连我都要讨厌自己了。

    天知道我多么自卑,而一个自卑的人是要写作的。

    我猜想有一天我真地可能会写作。我更加沉默,我从那时开始养成了严酷的内省习惯,我对待自己非常冷漠。我总觉得我是一个没有童年和少年的人。有过短暂的青年时期,只两三年,一晃就过去了。多年后的今天,我仍觉得选择写作是我的必然之路,我这一生不太可能做好别的事情,我的性格使然。

    非常奇怪,我和父母很相爱,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怎样影响了我的一生。他们是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工作的所有理由。

    我19岁那年,母亲有一天悄悄地对父亲说,她又开始变好看了。我无意间听到这些,怔了一下,很快平静了。

    我母亲那时开始打扮我,为我买很多好看的衣服。我们常常逛商店,因为眼光不同争吵着。我站在穿衣镜前,看着人来人往的身影从我面前穿过,遮住了镜子前的我。仿佛做了梦一样,我看见了一个姑娘的面庞,在镜子的川流不息的人群里若隐若现,那是一张被定格的脸,相当模糊,然而也很年轻。

    我觉得一切全错过了,一切都迟了。我并没有觉得容颜在我的一生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成年后的我完全脱离了这个东西。它也不是我写作的原因。然而我仍想起很多年前,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灰败的样子,她所受到的伤害,那曾经是她的全部。

    骄傲败给时间,快乐败给想念,决定败给留恋,身体败给失眠,缠绵败给流年。

    我的那些旧爱与我的那些新欢

    文/桃子

    旧爱分为很多种,就像新欢也分为很多种。

    一种是败给时间,一种是败给新欢,还有一种就是败给自己。前两种大概是常理,是惯性,是不可控的力量。最后一种就更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了。

    结束一段长时间的感情我想需要接近自杀的勇气,当然那些分分合合闹着玩儿的小孩子游戏不算在内了。决定是对我来说从来都是最轻易的事情,但是决定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血淋淋硬生生的吧。

    一段摇摇欲坠的感情,也有想过分开的时候是怎样惨烈的场面。最后发生的时刻,比想来的平静很多。不是没掉眼泪,也不是没有难过,只是最后的时刻大概也需要像最开始的时候一样,礼貌吧。只是如潮水一样的朋友的劝说,家人的担心,众人的惊讶会让我觉得很烦。不停的强调,不要再跟我讲,谁也不要跟我讲。就像我以为我是在逃避,我也没空去应付一个一个的人,因为生活和电影一样残忍,太多的残局要收。

    现在变成旁观者看自己的故事,确实有好多的错误,好多的不懂事,那又怎样,回不了头。还好似乎还能说自己仍年轻,输的是我,那又如何。不过是从头再来吧。

    说到底是败给了自己。这样的时候,是谁问都会烦躁的。像模像样的自省:可是你看,这么多事情都变了,我几乎都以为我长大得不可救药了。可是,那些模样,那些调侃,那些忧伤,那些小心眼儿,竟然都原汁原味地传承到了现在。不过是几年前的新欢变成现在的旧爱。

    一个人可以离开另一个人而毫发无损,一种生活中也可以把其中某一部分抽离出来而貌似无恙。

    到时候该戒掉臭毛病了,那些抖落自己生活尘埃的臭毛病,不可以永远拒绝长大的。

    或许应该简单活着,快乐痛苦不说。如果都是爱,何苦计较是新还是旧?

    骄傲败给时间,快乐败给想念,决定败给留恋,身体败给失眠,缠绵败给流年。

    我们一直到最后才学会哭泣的时候谁在安慰。而成长让人觉得累,却已没有办法后退。

    蓝鞋子的伴侣

    文/[美]彼得·H·雷诺兹

    从前,有一只没有配对的蓝色的鞋子。

    这只鞋子在某一天早上走出了家门,去寻找她那唯一的伴侣。一路上,她碰到了许多鞋子,但他们都不是她要找的“唯一”。

    一天,她碰到了一只绿色的靴子。那是一只漂亮的绿色长筒靴,他对蓝鞋子非常友好。可是,他不是一只蓝鞋子。

    开心地聊了一会儿后,她离开了。

    她又踏上了寻找她的“唯一”的旅途。

    许多个日日夜夜过去了。终于,她遇见了一只蓝色的篮球鞋。

    也许他行。她想。

    篮球鞋对蓝鞋子微微地笑着。然后,请她跳舞。

    他对她非常殷勤,有礼貌,而且,他是蓝色的。

    她被深深地打动了。

    “您的舞跳得真好!”她赞叹道。

    “谢谢!大家都这么说。我必须承认,我非常非常出色。”

    然后,篮球鞋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自己的事情。

    他说啊,说啊,一直说到天黑也没停下来的意思。

    蓝鞋子非常疲倦,也非常厌烦篮球鞋了。

    于是,她悄悄地离开了。篮球鞋似乎没有察觉。

    天色已经很晚了,得先找个地方过夜。蓝鞋子看到山谷上方有一所房子。她决定上去问一问是否能借宿一晚。

    门开了。是那只绿色长筒靴。蓝鞋子有些意外,但还是向他说明了来意。

    “当然!住下来,好好休息一下吧。”又看到蓝鞋子,长筒靴很高兴。

    蓝鞋子微笑着说:“谢谢你!”

    绿色长筒靴给蓝鞋子泡了一壶薄荷茶。喝过茶后,他领她到她的房间。

    蓝鞋子笑了。“比我期望的好多了。谢谢你!”

    她跟他道了晚安,很快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长筒靴在门外悄悄窥视蓝鞋子。他注意到她的鞋底已经磨得很薄了。

    她一定走了很长的路。他想。

    第二天早上,蓝鞋子醒来。透过窗户,她看见外面正在下雨。

    她走到楼下。绿色长筒靴正坐在餐桌旁等她。

    “早餐准备好了。”他高兴地说。

    “我想留下来,但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说。

    事实是:她饿了,而且也很想和长筒靴一起吃早餐。

    但是,她还是饿着肚子上路了。

    “再见,绿色长筒靴。”

    “再见,蓝鞋子。”

    她冲进了风雨中。天空电闪雷鸣:“轰隆!噼啦!”

    蓝鞋子没有退缩。

    风越刮越猛,雨越下越大。旅程变得越来越艰难。蓝鞋子在泥泞的小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路面很滑……突然,蓝鞋子的后跟陷入了烂泥里。

    雨还在不停地下。蓝鞋子在烂泥中越陷越深。

    但她没有惊慌,也没有放弃希望。就像她不会放弃去寻找她的“唯一”一样。她努力把自己的身体往上拔。

    然而,她最终还是累了。她闭上眼睛,昏了过去。

    忽然,她听到一个声音:

    “嚓——嚓。”

    “嚓——嚓。”

    一只鞋子踏着泥泞奋力向她走来。

    啊!是绿色长筒靴!

    她的心激动地跳着。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喜悦!

    不是因为她得救了——在她的生命中,她已经经历了无数次的风雨。而是因为,在这一刻,她终于意识到,绿色长筒靴就是她唯一的伴侣。

    雨停了。在湛蓝色的天空下面,绿色长筒靴和蓝鞋子一起品尝一壶翠绿的薄荷茶。

    影子有时候比现实更能映现真理,隐藏着现实无法触及的广大领域。

    影子

    文/叶锦添

    黑夜是白日的影子,风是空气的影子,石头是山的影子,山亦是石头的影子。建筑物是空间的影子,神只是人的影子。女人是男人的影子,男人是女人的影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

    影子是虚无的重复。再生,是影子的力量。影子有时候比现实更能映现真理,隐藏着现实无法触及的广大领域。影子的活动过程甚至颠覆人类执着的基本逻辑,在模仿与重复间,产生了一种无穷的再复制。无形的力量操纵着意识的世界,无远弗界。

    一棵树,就是“树”本身的影子。儒家是一个虚构中国的影子。虚空是禅的影子。宇宙是虚无的影子。一切宗教、哲学无法穷究真理,因为影子与实体并非同属一宗。人们只能学习,以影子折射真理,去重构自我完整的意识。

    戏剧是人类行为的影子,电影是意识的影子,摄影是时间的影子,科技是人类智慧的影子,历史是权力的影子。

    然而梦境是觉醒的影子,梦境是潜藏的流动力。鬼不是人的影子,是人的变体。创造物是创造者的影子?或“创造者”是创造物的影子?

    影子是虚的?或者是实的?真实是实的?是虚的?真实与影子间的虚实互动,无可言述。究因皆是,皆不是也。

    闷蛋的闷,是闷得有意思的闷,闷得自得其乐的闷,是趣味的闷,淘气的闷,欢喜的闷,自娱自乐的闷。

    闷蛋论

    文/榛生

    闷蛋概述

    有一些爱好使人变成闷蛋。不!是有一些爱好只能由闷蛋去从事。

    比如,写小说、画画、拼布、修小提琴、炒菜、数钱。

    因为这些爱好都很讲究专心致志:写小说是一件需要跟自己较劲的事;画画不是刷墙,它要一边画一边审视自己的内心;拼布的人如果分心,那么很可能扎手;修小提琴的人要求极度安静;炒菜如果还和人讲笑话可能会忘了放盐;数钱如果不闷,也许会把一万数成八千,自己赔本儿。

    相反,有一些爱好闷蛋无法从事。比如:当文娱委员、做学生会主席、歌星和演员,也许教师这个职业也只能由开朗活泼的人去做,还有就是记者、商场化妆柜BA、电台主持人。

    闷蛋的成因

    闷蛋形成原因有很多种。

    有些来自父母的遗传:长辈就是闷蛋,孩子有极大可能也是闷蛋。

    有些是因为后天游戏细胞的不发达:跳橡皮筋总也跳不赢,丢沙包总是丢错,唱歌跑调五音不全,于是,一个本来活泼开朗的人变成了数学题大闷蛋。

    判断闷蛋的标准

    闷蛋们往往都有一个丰富的内心世界。

    这个世界的大小、形状、格式、内容因人而异,但是它们使闷蛋很自恰。

    所以,那种认为“闷蛋=孤单的人”的想法是错误的。

    当然,确实有人闷得空空如也、荒草丛生,这样的人就不是本文里所说的闷蛋。

    闷蛋的闷,是闷得有意思的闷,闷得自得其乐的闷,是趣味的闷,淘气的闷,欢喜的闷,自娱自乐的闷。

    总之,会不会和自己玩儿,是判断闷蛋的唯一标准。

    闷蛋的友情

    诚然,按照逻辑推理,闷蛋们不容易交到朋友,因为他们太闷。

    但是与理论相悖的是,不闷的人却往往喜欢和闷蛋交朋友。

    这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

    首先,闷蛋给人惊喜,一个闷闷的人,也许会在某种冷场的时分说出一句好玩的话,出人意料的同时又让人觉得非常过瘾,因而遭到另眼相看。

    其次,闷蛋很安全,闷蛋一般不喜欢八卦,不爱说人是非,单纯的闷蛋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安全感,反而受到了欢迎。

    最后,闷蛋比较深情,因为朋友较少,闷蛋不敢轻易的抛闪朋友,即使和朋友闹了别扭,闷蛋也会在事后默默地去要求和好。

    当一个闷蛋遇到另一个闷蛋,并且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语言的时候,那么这两个闷蛋很可能因为互相欣赏而结下深厚友情。

    闷蛋发生变异的可能性

    当两个闷蛋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很可能因为太开心和太快乐而发生小小的变异。

    他们也许忽然不闷了!

    他们可能会一反常态地夸夸其谈,甚至可能要求:喝一杯小酒吧!或者:去K歌吧!

    这种时候,闷蛋混同于非闷蛋,体会着人家那种华丽的生活,又不适,又有点舒坦……

    但使人绝望的是,基本上,闷蛋不太可能根本性地变成非闷蛋。通过环境的影响,有一些闷蛋努力以非闷蛋的外壳示人,因为闷蛋也需要在社会上生存,而众所周知,社会大家庭里最受宠的进化最快的还是活泼开朗的人。

    所以,即使远远地走来的这家伙笑嘻嘻一脸撒欢儿,但是安静下来他的眼神望着远方,你基本上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你误认为他在玩深沉或者诡计多端,但实际上你会失望,他只是在默默地心算着今天路上一共遇见了几只猫,花色为何只与名叫胖子的猫相类似。

    你不得不叹息着承认,唉,他原来是个闷蛋。

    这双手几乎能干一切活儿。然而,只在一件事上,这双手令人失望了:它永远没学会写字。

    父亲的手

    文/[美]加尔文·渥星顿

    父亲的手粗壮、有力,能不费力气地修剪果树,也能把一匹不驯服的骡子稳稳地套进挽具。他这双手还能灵巧、精确地画一个正方形。使我最难忘的是每当这双手抓着我的肩膀,我就感到的一股特殊的温暖。这双手几乎能干一切活儿。然而,只在一件事上,这双手令人失望了:它永远没学会写字。

    父亲是个文盲。美国的文盲人数现在已经逐渐减少了。但是,只要还有一个文盲,我就会想到我的父亲,想到他那双不会写字的手和这双手给他带来的痛苦。

    父亲六岁时,开始在小学一年级读书。那时,课上答错一题,手掌上就要挨打十下。不知什么原因,父亲那淡色头发下面的脑袋怎么也装不进课上讲的数字、图形或要背的课文。在学校才待了几个月,我爷爷就领他回家了,让他留在农场干成年男人干的农活儿。

    若干年后,只受过四年教育的母亲试图教父亲识字。又过了若干年,我用一双小手握着他的一只大拳头,教他写自己的名字。开始,父亲倒是甘心忍受这种磨炼,但不久,他就变得烦躁起来。他活动一下指头和手掌,说他已经练够了,要自己一个人到外边散散步。

    终于,一天夜里,他以为没人看见,就拿出他儿子小学二年级的课本,准备下工夫学些单字。但是,不一会儿,父亲不得不放弃了。他趴在书上痛哭道:“耶稣——耶稣,我甚至连毛孩子的课本都读不了!”打那以后,无论人们怎么劝他学习,都不能使他坐在笔和纸面前了。

    父亲当过农场主、修路工和工厂工人。干活时,他那双手从未使他失望过。他脑子好使,有一股要干好活的超人意志。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在一家造船厂当管道安装工,安装巨型军舰里复杂、重要的零件。由于他工作劲头大、效率高,他的上司指望提拔他。然而,由于他未能通过合格考试而落空了。他脑子里可以想像出通到船的关键部位的条条管道;同时,他手指可以在蓝图上找出一条条线路;他能清楚地回忆出管道上的每一个拐角、转弯。然而,他却什么都读不懂、写不出。

    造船厂倒闭后,他到一家棉纺织厂工作。他夜里在那儿上班,白天抽出些睡觉时间来管理自己的农场。棉纺织厂倒闭后,他每天上午到外头找工作,晚上对我母亲说:“通不过考试的人,他们就是不要。”

    最后,他在另一家棉纺织厂找到了工作。我们搬进了城。父亲总是不习惯城里生活,他那双蓝眼睛褪色了,脸颊上的皮肤有些松弛了。但是那双手还是很有劲儿。他常让我坐在他膝上,给他读《圣经》。对我的朗读,他感到很自豪。

    一次,母亲去看我的姨妈,父亲到食品店买水果。晚饭后,他说,他给我准备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水果。我听到他在厨房里撬铁皮罐头的声音。然后,屋里一片寂静。我走到门口,看见他手拿着空罐头,嘴里咕哝道:“这上的画太像梨子了!”他走出门,坐在屋外的台阶上,默不作声。我进屋看到罐头上写着“大白土豆罐头”。但是那上面画的的确像梨,难怪父亲把它当梨买来了。

    几年后,妈妈去世了。我劝父亲来和我们一起住,他不肯。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了,因为轻微的心脏病发作,他常常住医院。老格林医生每星期都来看他,给他进行治疗。医生给了他一瓶硝酸甘油片。万一他心脏病发作,让他把药片放在舌头底部。

    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时,他那双又大又温暖的手放在我的两个孩子的肩上。那天晚上,我们全家乘飞机离开父亲到新城市里居住。三个星期后,他心脏病发作与世长辞了。

    我只身一人回来参加葬礼。格林医生说他很难过。实际上,他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因为他刚给父亲开了一瓶硝酸甘油。然而,他在父亲身上却没找到这个药瓶。他觉得,如果父亲用了这药,大概还能等到急救医生的到来。

    在小教堂举行葬礼的前一小时,我不由自主地来到父亲的花园门口。一个邻居就在这儿发现的他。我感到十分悲痛,蹲下身,看着父亲生前劳动过的地方。我的手无目的地挖着泥土时,碰到一块砖头。我把砖头翻出来,扔到一边。这时,跳入我眼帘的是一只被扭歪、砸坏、摔进松土里的塑料药瓶。

    我手里拿着这瓶硝酸甘油片,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幕情景:父亲拼命想拧开这个瓶盖儿,但拧不开;他在绝望中,企图用砖头砸开这个塑料瓶。我感到极端痛苦,知道父亲至死也没能拧开这个药瓶。因为药瓶盖上写着:“防止小孩拧开——按下去,左拧,拔”。目不识丁的父亲看不懂这一切。

    尽管我知道这样做是完全不理智的,但我还是进城买了一枝金笔和一本皮革包的袖珍字典。在向父亲遗体告别时,我把这两件东西放在他手里,这双曾经是温暖、灵巧、能干,但永远没学会写字的手。

    在老师鼓励的眼神中扶起父亲说:我的父亲不能说话,但我能。

    他的手语——我来说

    文/冰茉儿

    夜已晚,同学们早就三五成群地走出了校园,我却静静地坐在操场的石阶上,不愿离去。一想到书包里那张家长会的通知单,我就不知该何去何从。

    儿时,每当我和父母走在一起,身边就会有人指指点点的。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逐渐长大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的父母是聋哑人,他们只能用手来进行交流。因为不愿看到旁人歧视或同情的目光,所以在潜意识里我开始回避这个事实。

    记得上小学时有一次下大雨,我刚走到教学楼门口,就看到校门口黑压压等着一群家长。所有的同学都在人群中寻找着自己的父母,我却恰恰相反,宁可淋雨回去,也不愿父母来接我,不想,父亲恰恰就站在人群的最前排,望着楼门口的方向。

    当我的大脑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阻止父亲的手语时,父亲就在看到我后兴奋地比画起来,同时,还伴随着他咿咿呀呀变调的声音。

    顿时,同学们惊异的目光齐刷刷投向了我。我却不敢回头看,一直跑到离父亲大约两米的地方,才停下来。可我的泪水已伴着雨水流了一脸。那一刻,我真希望他不是我爸爸。

    此后,经常会有同学在我身后指指点点,甚至有人问我:为什么我不是聋哑人……

    也因此,我心里非常排斥我的父亲母亲,人也开始变得孤僻沉默。

    升入初中后,我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没有人知道我的父母是聋哑人,更没有人在我背后指指点点的,我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然而,就在我刚刚找回了一点自信时,却意外地接到了这封家长会的通知单。通知单上写着,后天,让我和我父母中的一位到学校来开家长会。一想到我的同学们在见过我的父母后,又将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的,我就感到沮丧极了。

    我本想找个借口让我的父母回避这次家长会,但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

    这天终于不可避免地来到了。清晨,父亲拿着通知单,早早地收拾好东西和我一起前往学校。在去学校的路上,我用手语告诉父亲,在家长会上只要听老师说就行,一定不要发表意见。父亲心领神会地点点头。

    家长会开始后,老师让家长发表一下对我们学生的希望。家长们客气地相互推让着。于是,老师说:那么,还是先从班干部的家长开始吧。

    就这样,班长的家长讲完话后,老师将目光立即转到了我和父亲的身上。顿时,我感到大脑一片空白,失神地呆住了。父亲也用手轻轻碰了我一下,尴尬地看着我,眼中流露出一种无助的神情。

    事到如今,我还能怎样呢。于是,我低着头站起来,脸憋得通红通红的。在老师迷惑的眼神下,我用小得不能再小的声音说:我父亲是聋哑人,他不能说话。说完后,我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趴在桌上哭了起来。

    老师并没有想到是这种情况。教室里静了有一分钟之后,老师慢慢走到我身边,轻声说:茉儿,对不起,我并不知道……

    随后,老师走上讲台诚恳地说:同学们,人一生中有很多东西是不能改变的,比如我们的父母兄妹。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应该正确地面对并勇敢地接受这些现实。茉儿的家长和我们所有的家长一样,是个称职的好家长。甚至,他要比一般的家长付出更多才能换来茉儿今天这么优秀的学习成绩!

    老师的话重重地敲在了我的心坎上。是啊,我的父母和别人的父母一样疼爱我。他们养育我甚至比别的父母付出的心血更多,也因此更应该有权发表他们的想法。于是,我擦干眼泪又一次站起来,在老师鼓励的眼神中扶起父亲说:我的父亲不能说话,但我能。今天我就来当他的嘴,把他用手语说出的心里话翻译给大家听!教室里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而此时,一向坚强的父亲,他的眼眶也湿润了!

    如果你真爱一个男人,就请只给他半杯水吧,另外半杯留给自己。只有努力充实自己、爱护自己,让自己长成和他匹配的那一棵橡树,你们的爱才更长久,更经得起风风雨雨。

    只给爱人半杯水

    文/莫衣紫

    表姐离婚后,到处诉说表姐夫的负心薄情。她说她18岁护校毕业就跟了他,从不讲究吃穿,家务活更是不让他沾边,就为了让他出人头地。现在他发达了,就要抛弃糟糠之妻了。他一定是迷上了哪个狐狸精。

    其实,表姐夫是净身出户的,房子和存款都给了表姐。表姐一直不相信,表姐夫并没有背叛她。他现在还是独身。表姐夫说,他只是觉得她的爱太令人窒息了,他承受不了那么多的爱,他想走出婚姻透透气。

    表姐的失败之处就在于把自己的人生都寄托在了表姐夫身上,以为这才是全心全意的爱。她不知道,男人都希望和妻子成为并肩成长的橡树,一起承担风雨,一起迎接阳光。她以为她少吸收点养分,多给予他照顾,等他长成了参天大树,她就可以躲在他的怀抱里乘凉。可是,她忘了问他乐不乐意接受她这种照顾。她因此变得瘦弱单薄,经不起风雨,他是会愧疚的呀!太过一厢情愿的付出,也是会伤人的。

    我记得有一次,我的爱人正在忙碌,我想为他倒一杯水,减轻他的疲惫。满满一杯滚烫的水端过去,就如同一颗滚烫的心,递到了他的手心。满以为他会感激涕零,没想到他被溢出的水烫到了,一不小心杯子就掉在了地上,碎了。他还骂我:为什么倒这么热的水,还倒得这么满,你想要烫死我啊!看,这就是一厢情愿的后果。

    以前看过一道测试题:浩瀚的沙漠里,你和爱人迷了路,不幸的是,你们带的水也喝光了。正在你们干渴异常的时候,你发现了一个废弃的城堡,里面有个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杯干净的水。面对这一杯水,你会怎么做呢?请选择:A.独自享用;B.分给爱人半杯;C.全部都给爱人。

    那时候我正值青春年少,毫不犹豫选了C。我觉得把生的希望留给最爱的人,这才是真正高尚的爱,就像《泰坦尼克号》里演的那样缠绵悱恻,令人感动。

    如果换了是现在,我会选B。

    选A当然太自私,意味着你并不爱你的爱人,你最爱的人是自己。可是,选C就是最好的答案了吗?一杯水,全部都给你的爱人,如果他真爱你,他会愿意接受吗?你自以为给他一杯水就是对他最好,有没有想过,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愿意丢下你,独自偷生吗?如果他真的因为这杯水而活下来,他终生将背负对你的愧疚。也许,他更愿意和你一起享用这杯水,然后你们携手去面对将来的困境。还有,如果他真的毫不推辞一口气把这杯水喝光了,你会不会觉得悲伤,觉得自己爱错了人?因此,选B才是最不会后悔的,最无愧于心的选择。

    如果你真爱一个男人,就请只给他半杯水吧,另外半杯留给自己。只有努力充实自己、爱护自己,让自己长成和他匹配的那一棵橡树,你们的爱才更长久,更经得起风风雨雨。

    让我嗒嗒的马蹄犯个美丽的错误吧——我不是过客,我是用一生蓄谋爱情的归人。

    嗒嗒马蹄的美丽错误

    文/神龙儿

    她到北京的时候已是傍晚,从车站风风火火地赶到西单,才发现茫茫人海里找一个人有多难。这年她二十四岁,小他两个月。

    她沿着长街越走越急,穿过商场门厅时从天而降的冷气浇得她满头满脸的寒意。啊嚏——她显然对这个陌生的城市感冒了。你在哪儿?我找不到!她用肩膀托着电话,手上是大包小包。一点衣角从兜里红杏出墙,朴拙干净,冲淡了西单的浓墨重彩。

    马上到了!马上到了!男中音传来,从车流不息的对面。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一条马路瞬间跌宕成恼人的银河。那路段没有红绿灯,他等了二十分钟才过去。一过去她就扑到了他的怀里。

    好了好了。男人的不耐烦里洋溢着得意与满足。她仰起头仿佛在看他,而他也耷下眼皮去。她小巧的鼻尖儿低低的压着,抬眼间,俊额上便牵出几道细细的愁纹。素美一如当年。

    那时候她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她喜欢青蛙和布谷鸟,喜欢风穿过树林雨跌落檐角,更喜欢沿着铁路漫步到好远,因为铁轨高高的,直直的,不会让人迷路。她总以为轨道是一棵卧倒的拔节芝麻,哪一天,大发慈悲的上帝会慷慨地送她一粒。

    山色虽好,火车却从不会为这个村庄留步。要不是那次山体坍塌,也许这段爱情永远不会在缘分抛锚的时候被钩沉起来。从山上流下的碎石埋了半列火车,他的双腿未能幸免。在铁路边闲逛的她循着呻吟声找到他,灰飞满天,遮云蔽日,她不知道他是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儿。那时候他正春风得意,来来回回地跨省演出。面如敷粉,唇红齿白,活脱脱一个戏子啊。邻座老人把他夸得醺醺欲醉时,山崩地裂了。

    他在昏迷中被呛醒了,因为给他喂水的女孩儿把水送到了他的鼻子里。睁开眼,是一春衫正薄的观音少女。两个人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这样你一勺我一口地喂,脸早已红透,心中是握不住的喜欢。他的身体好些,她就陪他在小茅屋后边下棋。你落一子,我落一子,把茫茫山色全都纳于指尖。一点情愫渐生渐起,漫过脚踝,淌成了淙淙流水。山中不知岁。救援队赶来后,男孩儿被接走了。他说,我每年从这里过两次,你等我啊。女孩儿点点头,一地清泪浥轻尘。

    铁路共光阴起伏。以后的每一年,她的心脏只在那两天跳出水面,他亦如是。火车一次次飞驰而过,他从窗口扔下情书,随身听,或者一张画着心箭的粉红卡片。这都是爱情的包裹啊,她收好每一份寄物,将这些期待与怀念束之高阁。岁月的铁轨,渐渐温柔成了缘分的回归线。

    其实她不知道,他的演出生涯早已被人枪毙。出事后的第二年,他在餐厅谋了一份洗盘子的工作,勉强维持生计。可每到约定日期,即便再没有路过村庄的必要,他也总会狠下心买一张昂贵的双程车票,为了让嗒嗒的马蹄犯个美丽的错误,为了一段此去经年的执着与牵挂。别人劝他别花冤枉钱,他说花再多也在所不惜,爱本来就不懂得鸣冤。那火车跑了十年,他们的爱情也跟着跑了十年,虽然是那么的跌跌撞撞,却满是百年刹那的心心相印。

    现在好了,他凭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昆腔在西单的食府大厅里设台唱戏,一幕下来,常常是满堂彩。于是他把她从小城叫来,仿佛呼唤一只苦情的候鸟。这时候,她正推着他的轮椅漫步北京,他给她描述着身边的一切,西单好美啊。她听着听着便略带怨气地问,有我美吗?他笑笑,居然调皮地捏起她的小鼻子,我是爱江山更爱美人呢。

    夜晚的西单华灯初上,照彻人间。一位面庞清秀的盲姑娘正搂着轮椅上的男人你侬我侬,大概是又想起了那列爬上心头的火车。也许他和她永远都不知道,十几年前的那次不幸的巧合。那还是他出事前的好几年,演出不顺,火车正走到小村庄。心烦意乱的男孩儿随手抓起桌上的一包保鲜石灰扔到了窗外,白蒙蒙一片,全撒进了她的眼睛里,她不知道石灰是不能见水的,竟然用泉水去洗,从此坏了一双干净的眸子。不过还好,老天让他在冥冥中赎了罪过,充当她的眼睛。

    树林里有两只动物,一只是小狼,一只是小狈。一天他们相爱了,在倒地的拔节芝麻上。小狈是瘸的,小狼是瞎的,狼问狈,多少年的擦肩而过,才能换一回含情脉脉?狈说,或者十年,或者是你我的青春吧。

    如有来世,请赐我爱情的皮毛,如有来世,也让我们修成一对含情脉脉的“狼狈”吧。即使需要用整个青春下本儿,我们也要赌一把。那个小小的山村茅屋边还有人下棋吗?那列跑得冤枉的火车还在兼营爱情速递吗?让我嗒嗒的马蹄犯个美丽的错误吧——我不是过客,我是用一生蓄谋的爱情归人。

    这个小女生的存在,对于儿子来说,仿佛是头顶上有颗星星,时不时要看一看;仿佛种下了一颗种子,时不时要浇浇水。

    暗恋

    文/戎华

    “我有些担心,怕这段感情浪费了。”

    “不会的,只要你以后还记得,就不是浪费。”

    我边开车接儿子回家,边和儿子探讨他的感情问题,儿子的神情苦恼而认真,我也陪着他一本正经。他今年12岁,正是会从心底对异性产生朦胧好感的年龄,像一只正在练习开屏的小孔雀。

    儿子喜欢的小女生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和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成绩优秀。据我的估计,这个小女生应该是全体小男生暗恋的对象。儿子曾经用诗朗诵一样的声调背诵他们班主任老师的话:“就把爱深深地埋在心底吧,让它变成你学习的动力!”看着儿子清亮而自信的眼睛,我真的很佩服这个班主任老师。但是,儿子今年“小升初”,他和他心仪的对象很可能不会在一个学校读初中。对于儿子,这成了一个大问题。

    “她知道你喜欢她吗?”我曾经问过儿子。

    儿子着急了:“怎么不知道,我去年就向她表白了。”接下来,儿子回忆了表白的过程:在走廊里,我的儿子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真心的。”然后撒开飞毛腿,跑了。后来呢?没有下文了。

    原来,儿子是在做着和爱有关的梦呢。

    儿子自豪地和我讲起他们唯一的一次交往。春游,小女生摔跤了,膝盖擦破了一块皮。儿子关切地对她说:“你以后走路要小心啊!”然后,儿子笑眯眯地问我:“你猜她怎么说?”“她会说,我才不要你管呢!”我笑着说。儿子惊叹:“妈妈,你神了!”儿子啊,你忘了,妈妈从前也是一个骄傲的小女孩呢!

    家里有一本《男孩的冒险书》。国外的儿童书,真是有意思,有各种各样的生活知识,甚至有专门的一章叫做“如何与女孩子交往”。儿子和我曾经共同探讨了这一章节,最后结论是:“大大方方地去交往吧,因为女孩和你一样害羞。”你看,在咱中国人心中神秘得说不出口的事情,对于西方人来说,就是那么简单明了。

    儿子的恋爱进行了一年多,主要交往细节如下:单方面表白一次,没来得及听对方反应;单独谈话一次,即春游的那次;送礼物两次,一根棒棒糖和一张卡片,直接放在小女生的课桌上,不留姓名,怕遭拒绝。

    这个小女生的存在,对于儿子来说,仿佛是头顶上有颗星星,时不时要看一看;仿佛种下了一颗种子,时不时要浇浇水。这或许就是成长吧,在这个过程里懂得如何去爱。

    很高兴地见证了儿子的“恋爱”进程。我觉得,儿子仿佛是拿了一把钥匙,左试试,右试试,就让他去试着打开门吧,这是生活之门。

    我不知道芦苇是不是地上的云,但是,他给了我一个童话似的快乐无忧的世界。

    心间的云朵

    文/简宛

    他弯着那肥肥、短短的手指。

    “我快三岁了!”

    那神情仿佛他是大得不得了的大孩子了,他开始要自己脱衣、穿衣,也爱坚持他的自以为是的意见了。

    “我是大孩子了嘛!”他总是骄傲地提醒大家。

    三岁,多么稚嫩的年龄,然而看着他跌跌撞撞,时而牙牙学语,时而哼哼唱唱,又不得不承认他是一天天在成长,在懂事,他会在你忙碌时,突然问你一句:“妈妈你累了吗?”

    他也会在你做好吃的点心糕饼给他吃时,搂着你的脖子说:“嗯!好吃,谢谢妈咪!”

    在他两岁以前,我不曾好好写一篇像样的东西,他是全家的搜索者,只要他醒来,他总是忙得一刻不停,他曾爬到床底下去拉出一本旧杂志,他也会钻到柜子后面拉出一只破鞋子,东西找不到了,问他,他会一副任重道远的样子认真为你找寻。有一次,我要出门了,却找不到车钥匙,遍寻不着,却看他弯腰屈腿也找得满头大汗,最后从他的枕头底下翻出来,他还非常得意地拍手跳跃。

    也许是上面有哥哥的关系,他学话学得早,当他发现嘴的功用之后,他除了四肢照忙之外,他的嘴也常发出惊人之语,使我们不能忽略他的存在,更惊异于他小脑袋时刻不停地创出新花样。

    有一天带他上超级市场买东西,付账时,前面站了一位吨位至少在三百磅以上的超级胖子,他目不转睛地看了那位男士之后,终于下了结论:“妈妈,他是个大胖胖。”

    虽然那老美听不懂他的国语,我仍正色地纠正他:“不可以这么没礼貌。”

    “妈妈叫我小胖胖,妈妈没礼貌。”他好委屈地说。

    他也爱看书,一本本地翻,一本本摊满在地毯上,常常把他那爱整洁的哥哥气得大叫。每天晚上临睡前,当我念完故事,他总是要我陪他。有一天,我对他说:“大孩子是不用妈妈陪的,只有小娃娃才要人陪!”

    他沉思了半晌,找到了答案:“那!爹爹是大娃娃,他要妈妈陪。”

    冬天,风大时,我要他们在屋子里面玩,因为那坚厉的风总是刮得眼睛鼻子淌水。

    “那呼呼的大风会吹得你流眼泪。”我说。

    “不是眼泪,是眼睛出汗,哭,才会流眼泪。”

    他的哥哥笑弯了腰。

    “眼睛怎会出汗,笑死人。”

    “会,眼睛会出汗,眼睛不怕冷,眼睛不穿衣服。”

    他又急又气,直着脖子,上气不接下气。

    而现在,他逢人就说:“我快三岁了!”

    “真的?你是大孩子了,你长大要做什么?”朋友故意逗他。

    “和哥哥一起上学呀!”

    他如此地渴望长大,使我更珍惜他幼年时依赖我时的稚嫩,每天早上送了哥哥上学之后,我牵着他的小手,穿过草地走向那一片原野去散步时,他天真的儿语,不成调的歌声像一首优美的诗歌流遍我的全身。

    当他发现那一片白茫茫的芦苇时,他高兴地欢呼:“看!妈咪,地上好多云,那是不是地上的云?”他睁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问我。

    我不知道芦苇是不是地上的云,但是,他给了我一个童话似的快乐无忧的世界,是千真万确的。

    在我临终时刻,我所珍盼的,就是我喜爱的人的一次微笑。

    微笑

    文/刘湛秋

    啊,谁不喜欢那柔美的微笑?

    像蓝天上一朵浮云,像夏日里一阵徐风,像鲜花轻轻点头。

    也许,孩提时母亲的微笑,直到白发苍苍也能回忆;也许,初恋时少女一次扬脸的微笑,会陪伴你终生的跋涉;也许,屈辱时一位友人的微笑,会融化你心中冰山般的郁结。

    啊,那微笑,那温暖的使人荡漾春天的微笑。

    我总是在寻觅你,在匆匆而去的车窗后的影子里,在黎明最初碰到熟人的第一声招呼中,在那些有花朵和没有花朵的土地上。

    我愿这微笑,到处为我所呼吸。

    也许在我临终时刻,我所珍盼的,就是我喜爱的人的一次微笑。

    有微笑的地方,我将坦然而去。

    一锭银子,彻底扰乱了王老汉的心神,从而使他难以发挥出自己真正的水平来。

    守住一颗心

    文/苇笛

    小镇上有个瓜摊,卖瓜的王老汉技艺出色:任何一只瓜,只要在他手里掂一掂,就能一口报出瓜的重量,并且丝毫不差。

    一天,附近寺院的方丈带着小和尚前来买瓜。面对他们挑拣出的几只香瓜,王老汉眯着眼睛说:“一共二斤六两。”小和尚不信,用秤一称,果真一两不差。

    接下来,方丈又挑了一只香瓜。他告诉王老汉,若是王老汉再能估准那只香瓜,他便将随身带着的一锭银子送给王老汉。那锭银子,足有二两重。

    王老汉爽快地答应了。他小心翼翼地托起瓜,掂了掂后沉思不语……过了一会儿,在旁人一再催促下,王老汉才咬着牙说是一斤三两。用秤一称,那只瓜分明是一斤五两。

    一锭银子,彻底扰乱了王老汉的心神,从而使他难以发挥出自己真正的水平来。

    大自然赋予了每一种植物以特定的作用。我们既不应该自卑,也没必要狂妄,重要的是应该努力发挥自己的长处,给大自然以报偿,为大自然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个朋友

    文/王扶

    我们曾经认为自己是渺小的一族。人们都叫我们是古老的低等植物。说起来也真让人脸红,你看我们的大蕨哥哥、小藻弟弟,还有我——苔藓,确实比不上那些种子植物。他们能开美丽的花,结有用的果,或生长出珍贵的用材,可我们哥儿几个呢?又有什么用呢!不用等别人说风凉话,我们哥儿几个一商量,决定离开大家,躲到那些人们不容易找到、不容易看到的地方去。

    于是,大蕨哥哥藏到山谷、林间和沼泽地带去了。

    小藻弟弟就一下子钻到了水里,什么海里、河里、湖里、池塘……到处躲藏着。

    我呢,因为生来极矮小,则在森林的地面上,水中的岩石上,池塘和小溪边,要不然就在沙地、荒漠、石山上,四处为家。

    大蕨哥哥的心中是最痛苦的。他想到在遥远的古代,他的祖先们曾是地球上的巨人,身高几十米,光茎就有两米多粗呢!后来他们由于地壳的变迁运动,被埋在地底下,年深日久炭化后就成了今天的煤,对人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可是今天,他的兄弟姐妹尽管有一万二千多个种类,但除了树蕨大姐以外,他们都没有祖先那样的高身材,也再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用处。这叫大蕨哥哥怎么不悲哀呢!

    可是有一天,大蕨哥哥呆的山谷里来了两个小姑娘,原来她们为了寻找丢失的羊迷了路。

    “姐姐,我真的走不动啦,饿极啦!”一个女孩眼泪汪汪地说着坐在了地上。

    “好妹妹,坐在这里会饿死的,咱们还是找路去吧!”另一个女孩说着去拉妹妹的手。

    姐妹俩拖着疲惫的身子勉强摇晃着又走了起来。可是没走几步,妹妹却一头栽倒在大蕨哥哥的身边,再也爬不起来了。大蕨哥哥真想帮一帮这两个小姑娘。他用自己的手指去推扶小姑娘的头,可是他的力气太小了,只是把手指搅在了小姑娘的头发里。他伤心地叹了一口气:

    “唉!我能为她们做些什么呢!一个没出息的蕨!”

    “妹妹,妹妹,你怎么了?你睁眼啊……”姐姐趴在妹妹身上哭喊着。

    妹妹半晌才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唔!我饿呀!”

    姐姐一把抓住了蕨,恨恨地说:“可惜这些草都不能吃,真是些废物!”说着她狠劲地一拔,竟把一棵蕨连根拔了出来。大蕨心里一阵绞疼,因为他就是牺牲了自己也帮助不了别人啊!

    突然,姐姐抚摸着蕨的根叫起来:“哎呀,这不是蕨根吗!”她记起来,爷爷活着的时候,在秋天常常挖来,捣碎了磨成浆,沥出淀粉来。那粉可好吃呢!“说不定这根也能这样吃呢!”姐姐忙用衣襟擦擦根上的泥土,使劲咬了一口。根里流出了白水,但有些麻口。

    姐姐又把蕨根放到饿得奄奄一息的妹妹嘴里,妹妹使劲儿咬了一口又吐了出来,说:“不好吃!”

    “傻妹妹,人饿极了连草根树皮都吃哩!这就是爷爷常做淀粉用的蕨根。将就着嚼一嚼吧!我们总不能饿死在这里啊!”

    妹妹也实在饿坏了,把蕨很塞在嘴里机械地嚼着。勇敢的姐姐却满山谷地跑着,爬着,挖出那些蕨的根。

    渐渐地,妹妹的嘴麻木了,但身上却有了些力气。两人挖了一堆蕨根,围坐着嚼了起来。

    “这根可不如用它制出的淀粉好吃。”妹妹说。

    “是啊!可是它也让我们没有饿死!”姐姐说。

    “真应该谢谢这些救命的草啊!”姐妹俩同声说。

    大蕨哥哥激动极了,心中不由得又产生了祖先的那种荣誉感——谁说他们是最没用的东西。他们曾经救活了两个饥饿的人的性命!

    这件事使蕨们一下子产生了信心。他们努力把自己的根长得又粗又壮,里面包含着许多淀粉。让人们在秋冬的时候挖出来制成淀粉。而大蕨哥哥再也不伤心痛苦了。他那水灵灵的大叶片伸展开去,孕育了千千万万个孢子。这些孢子渐渐变成褐色的粉末,看去很像一粒粒种子。他们随风在空中飞来飞去。当他们游玩够了的时候,有的落在树林里,有的来到山谷小河的旁边,还有的落在沼泽地带。在雨露的滋润下,这些小孢子发芽了。又经过不断的变化,长起那些生着一排排整齐的小叶的植物。

    再说小藻弟弟们,他们不像大蕨哥哥当初那么悲观,却有一股不服气的劲头。他们兄弟几个一合计决定:绿藻住在浅水里,褐藻住在较深的水里,红藻住在大海里去。

    他们最早的朋友是水中的那些鱼呀、贝呀等水生动物。

    鱼儿最欢迎他们,常感激地说:“小藻儿兄弟,你们不仅供给我们食物,还使我们呼吸得畅快多了!”

    “为什么呀?”一条小鱼儿不解地问那些大鱼们。

    “因为小藻儿兄弟住在水里边,他们的叶肉里有个制造氧气的工厂。这个工厂不断地向水里散发着氧气呗!”

    说着,鱼儿在藻类中间愉快地穿游着,嬉戏着。小藻弟弟的心里也感到甜蜜蜜的。他和他的兄弟们常想:别人越是看不起我们,我们越要努力多工作,变成有用的人。

    果然褐藻弟弟很快被人类发现了。原来有一种褐藻——海带,被人们发现是一种味道鲜美又富有营养的食品。

    从此,海带被人类大量培养繁殖起来。藻类弟兄们谁听了不欢欣鼓舞呢!生活在深海里的红藻兄弟们,向来是最腼腆的,这时也忙把自己的紫菜、石花菜……献了出来,送给了人类。

    他们很快成了人类的好朋友!

    藻类弟兄们的成绩,在我们哥儿几个中间是伟大的,常常使我羡慕极了。在哥儿几个中,只有我们——苔藓,才真是最不起眼儿,最没出息的了。因此我们总是生长在那些光秃秃的石头上,在这里常常没有绿色的生命。其实,我多么愿意和那些绿色的伙伴们在一起呀,但是我又多怕看他们的白眼,怕听他们的冷嘲热讽啊。因此,我这个低等植物只好躲得大家远远的,远远的……我甚至躲到了这不毛之地——火山上来。

    这是一座死火山。大约在几千年以前,这里也曾是一片绿色的生命。可是火山的岩浆燃烧了一切,毁灭了一切,这里再没有一棵草,一株树。因为这里除了像焦炭一样的火烧石以外,没有了绿色伙伴们安身的土壤。

    这里是一片死寂——没有生命的荒凉和死寂。而我和我的弟兄们却躲在这里。

    “啊!多么寂寞!”我和我的弟兄们也常常悲叹着,流出那酸性的泪水。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我们也一代一代地更替着,那酸性的泪水不断地流啊流……

    “别哭了,苔藓兄弟!你们的眼泪使我的心都要碎了。”沉默了千百年的岩石忽然忍不住开口了。

    “人们都说我们永远是最没出息的,最低能的,怎能不叫我们伤心呢!”苔藓说着,泪水不断地流了出来。

    “看看吧!我的身体都被你们的泪水溶酥了。我的心,眼看也要碎了。”岩石也悲伤地说。

    苔藓们一看,岩石果然被他们的泪水剥蚀得斑斑驳驳的,酥了,碎了……

    在一个大雨的夜晚,苔藓弟兄们只觉得身上那些坚硬的石头变软了,软得那样舒适。

    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我们发现,身下的石头真的分解了,竟变成了泥土。大伙儿吵吵起来:

    “没想到,我们竟连石头的心都能感动啊!”

    “如果真把这石山变成土壤,那该是怎么个情景呢!”

    “那时候,绿色的伙伴们就能在这里安身了,这座死山就又会有了生命!”

    “啊!这么说来,咱们可以当个开路先锋啦!”

    “原来我们还是伟大的拓荒者呢!”

    “苔藓万岁!拓荒者万岁!”

    弟兄们狂热地喊着,叫着。笑着。因为我们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存的价值,找到了生活的勇气——我们就做那勇敢的拓荒者吧!

    一个风和日丽的春天,几只鸟儿飞来了。啊!他们带来了植物的种子,带来了高级植物的绿色的生命。

    种子播在了我们耕耘的土壤中。苔藓弟兄们日日夜夜地盼啊!盼啊!

    雨水滋润着,阳光温暖着,千百万个苔藓兄弟们关心着,绿色的芽芽终于破土而出了。

    她是那么娇,那么嫩,但又是那么美!

    这些种子植物曾使苔藓弟兄们多么妒嫉过,自卑过。但今天,弟兄们却是多么钟爱她——因为她给这死寂的石山带来了光明,带来了生命。而这一切功劳是属于我们——苔藓弟兄们的啊!

    死山就要复活了!

    她每生长一节,她每吐出一片嫩叶,都会引起我们弟兄们的激动。因为她的成长象征着我们劳动的报偿。拓荒者的劳动是艰苦的——那是要付出多少血泪的啊,但那却是伟大而光荣的!

    从此,我和我的苔藓弟兄们世世代代,为沙地,为荒漠,为岩石辛勤地耕耘着。我们永远是默默无闻的,但我们再也不因自己的渺小而感到自卑了。再也不怕别人看不起了。

    请看我们的后面,一丛丛的鲜花,一座座的森林,一片片的庄稼,一块块的草场——写下了拓荒者的光荣,记录着我们的功绩!

    大自然赋予了每一种植物以特定的作用。我们既不应该自卑,也没必要狂妄,重要的是应该努力发挥自己的长处,给大自然以报偿,为大自然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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