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个体的自我升华为团体需要。譬如,合唱团只准表演全本歌剧,不准独唱咏叹调。像军队分列式,步伐整齐划一。或者关掉聚光灯,即使意味着全员必须坐在黑暗中也一样。
当她们付诸行动(也就是这三个女人以“统一表述”的方式过了好几个月),很快也就习惯了。“我们”这个词用了好一段时间后,再切换回“我”,其实挺不自在的。讲“我”这个字,听起来怪,感觉也怪。感觉不熟悉、格格不入、自我大暴走,感觉背叛。就像一般人说的,团体中没有“我”这个字。
但事实是,其实我应该在好一段时间以前,就改用“我”了。我们的人生故事,以兰兹和艾莉丝为重点的祖先们的故事,是我们(我们三个)一起写的。但这夏天,只有我一个人在写。紫罗兰·斯莫克闯进我们人生的那个混乱周末,是我一个人写的。只有我(德芬或茱莉,不管是谁都好)写到今天。这点我早该诚实地说出来的。现在我坦诚招供:只剩我一个人了。
买好折回长岛的火车票,我冲上站台、一心想上车回斯莫克家;然而,就在我即将抵达验票闸口、瞥见通往地铁的楼梯时,我突然意识到地平线的天光。这里没开窗户,光不知是从哪儿渗进来的。这光比往常更清晰可辨,不若电子光刺眼,也没有阳光耀眼。没有热度。颜色则有如暴风雨来袭前,天边最后一朵积雨云底部的亮灰。这道光头一次离我这么近,就在我眼前,近得我可以一脚踩进去——我踩进了那道光。感觉就像裹在飓风过后,我们在公寓窗外看见的那片白雾里。我站在那儿,笼罩在光芒中;我举起手,手也变成银色的了。
然后,我退出那道光。背过身,改变方向。我把握在手里的面纸、时刻表扔进沿途看见的第一个垃圾桶。经过询问台时,我刻意低下头,以免那位美丽的女士注意到我、喊我:“你走错方向了!”
我登上阶梯,来到比较新也比较舒适的国铁候车室。这里不但有窗户,而且都是非常宽阔的大窗,地平线天光即是透过这几扇窗,以极其奇特的角度渗入走廊。我隔着一段短短的距离,选了张表面抛光的木板凳坐下,望着人们进进出出那道银光。我憎恨他们,不满他们竟如此满不在乎地穿过它。
我思索,长岛那边会有什么样的未来等待着我,那个现成且家庭成员带有多重角色的一家人:表哥兼爱人,阿姨兼婆婆,而我很清楚,那并不是我要的;至于公寓这边,我也不想要。于是突然领悟:我无家可归了。
过了好一会儿,身体的需要接管意识:肚子饿,睡眠不足导致两眼灼痛。我离开宾州车站,走路进城。在夏季周日的这种时刻,走进纽约这一区,感觉就像进入无人荒境。这里不是雀而喜区,不是格拉梅西公园,也不属于默里山;这里只是先锋广场尾端,商家和办公大楼尽是一片黑。举目所及,唯一的人影是出租车内的剪影。我在转角的小店暂停,买了份现成的三明治和一瓶酒。由于我已养成书写的习惯,我又给自己买了本笔记本和一支原子笔。
我找了间旅馆。虽还不到简陋肮脏的程度,但除了价格之外,不管从哪方面来说,皆十足单调、质量不佳。横竖我也不在乎价钱就是了。我递出信用卡,报上需求,于是他们把最好的房间给我:房里有张超大双人床,其中一面墙还设有简单的厨房设备。我走进小小的浴室,摁了摁墙上的皂液瓶,顺手洗把脸。我试着不去看镜中的自己。我在床边坐下来,啃三明治,拿一条粗干的白毛巾当餐巾用,拿浴室的塑料杯盛酒。从现在开始,就这样过,我心想。在这间单人房里,有一餐没一餐、有一搭没一搭地照顾我的基本需求。我和衣而眠,沉沉睡去。
再醒过来时,我发现我斜躺在床垫上。床头柜上电子钟的红字,显示为晚上八点。才八点。我拿起话筒,又放回去。我提笔写字。我写下“七月,小约翰·肯尼迪坠机,我们照例为此拌嘴”。我们。我写我们。
我奋笔疾书,彻夜未停。我没开电视、没开窗,喝完整瓶酒,肚子又饿了。我还想再喝。我考虑去楼下的小酒铺买酒,但我继续埋头写。
退房时间是早上十一点。我准时离开,和抵达时同样精疲力竭。外头下着倾盆大雨,街上没半盏灯,就连人行道上平常总亮着的水晶灯也没亮。即便如此,即使没有那道光,我知道我已决定好了。我又一次变卦。我知道我没办法这样活下去。我搭地铁回家。
一开门,我立刻察觉到姐姐们已不在这间公寓里。我把门关好,落锁,上链条,再次侧耳倾听,仍未听见任何人声话语。即使后来我找到蕾蒂和小薇(她们不在小薇的床垫上,而是在老妈房里),我也依旧维持原来的想法:我的姐姐们不在这里。
我打开抽屉,取出紫罗兰现身那晚被我匆忙塞进这里、我们三姐妹一起写下的冗长手稿,并把我昨晚在旅馆匆匆写下的几页夹进去。等等我会再加上最后几页,也就是此刻我正在写的这几页;然后,会以大大的黑色长尾夹,夹好这整份手稿。接着把手稿放进快递信封,封好,指名寄给丹尼·斯莫克。我会下楼,把信封靠在大楼管理人的门上,并在上头黏上一张“烦请尽速寄出”的便利贴。
然后,我会上楼回家,给自己弄杯饮料。
然后……然后……然后……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
三姐妹要如何合写一份遗书,而且还是一份有意使其成为某种回忆录的遗书?就我所知,应该还会有一个人负责结局,写下遗言,于是这角色就落在我——丹尼·斯莫克的头上。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亚特女士在四连休假期后并未正常到班,她任职的书店老板做了件此生不曾做过的事:她刻意路过河滨大道,摁了摁电铃。由于无人回应,她转而找上大楼管理员。管理员用备用钥匙进了公寓。她在三人母亲以前的睡房找到三姐妹。蕾蒂和小薇手牵手。德芬躺在她们脚边,两手分别握着蕾蒂的左脚踝和小薇的右脚踝。
管理员吓坏了。结果得仰仗书店老板将拔掉的电话线插好,并且报警。警方赶到,联络我朋友佛莱迪(因他们在德芬皮夹里的一张名片上,找到他家的电话号码),佛莱迪再打给我。而那装有德芬和她两位姐姐合力完成、并称之为遗书的巨著的快递包裹,则在约莫一个钟头后送到我手上。我彻夜未眠,通宵读完。隔天,一切从头开始:我先打给书店老板,问她我该联络谁、该邀请谁来参加追思会。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做这个决定,只是觉得应该替她们办一场追思会。
至于这份遗书,不得不说,我觉得很迷惑。有些部分确实填补了我家族历史的许多空白,有些部分我读得哈哈大笑,但整体来说,它令我哀伤。仔细想想,我才认识表妹们几个小时,但以某种程度来说,我似乎比她们还要了解她们自己。她们才不是乏味无趣的人,根本不是;而且也不是那种古怪或不懂得活跃气氛的人。事实上,她们感觉很吸引人、朝气蓬勃,就连小薇也是。但现在我终于明白,那个周末根本不该让她离开自己的床才是。
还有,我真的很爱德芬的头发。
读到德芬写我的段落,我心里很乱;读到她如何看待我们的相遇,我的沮丧更是不在话下。就如同那晚,她没跟我说她是处女,之后也没办法把最后那几页的真心话(实在很难搞懂)完整告诉我。有一段她也略去未提:星期天早上,开车送她们去火车站之前,我曾把德芬拉到一旁说话。我说,我很后悔前一晚屈服于生理冲动,酒精害我冲昏头了。我妈说得对,我们谁都不该喝酒,所以,这段时间我都试着让脑袋保持清醒(或至少清醒一点)。但这是后话了。我对德芬说,昨晚我们在一起的事,那是个错误。
“我爱你。”我说。这是实话。我一见到她,就立刻喜欢上她,那种初次见到小表妹的喜欢。她身上流着和你一样的血,她是你的一部分。你马上就能辨别出来。“但我对你的爱不是那一种。”
“噢,谢天谢地。”她说,她的反应彻底说服我了,“我的感觉和你一模一样。”
我想她那时肯定已知道,如果她在离开当天又折回来找我,我绝不可能有多高兴。所以,各位一定也能想象我此刻的心情。要是我把嘴巴闭上就好了。我宁可她搭火车回来找我,也不要她走上最后选择回去的地方。“我可以寄给你。”葬仪社的人提议把她们的骨灰寄给我,但我告诉他,我会开车进城,亲自去领那三个纸盒。我到的时候,他们还没包好,所以我得坐在大厅的咖啡车边等候,身边摆着一只骨灰坛和装咖啡奶精的大棕色玻璃罐。我得承认,那一刻,我任自己想象:是不是我那三位爱促狭的表妹,刻意将这口罐子放在这里的。骨灰(cermains)和奶精(cremora)。来自几缕幽魂的小玩笑,上路前的最后一句双关语。
现在,那只装有她们三人骨灰的骨灰坛,就放在我家客厅的壁炉架上。这只骨灰坛一度和我妈搜集的牧羊女瓷偶摆在一起;不过,在我妈过世后,我把这几位小姑娘和她们的小白羊与精致的小白杖包起来,放进纸箱寄给玛歌。玛歌一直很喜欢这些东西,我则是压根儿不感兴趣。顺带一提,我妈在世纪交替后不久,于睡梦中溘然长逝。她是她这一代唯一(若包含前几代则是唯二)实现“平静安息”的亚特家人,也是亚特家数代以来,唯一葬在墓园的人(她就躺在我爸以及我将来也会躺进去的另一个空位之间)。
所以,壁炉架上这会儿就只剩骨灰坛了。每天下午,夕阳余晖穿过客厅落地窗,照在她们身上。
在她们过世后的某个周末,我安排了场追思会,地点就在公寓大厅角落的公共空间。她们总说的一副在世上没有半个朋友似的,但出席聚会的人还真不少。我见到几位挺喜爱她们的邻居,其中一位甚至还记得妲莉。我也见到大楼管理员,他止不住地啜泣。“她们才刚出生我就认识她们了。”他边说边摇着怀中假想的婴儿,“她们就像我自己的女儿。”
我遇见两位男士,他们在蕾蒂与牙医的婚外情结束许久之后,曾在不同时期和蕾蒂出去过几次。这两名男子外貌相近,苍白消瘦,顶上稀疏且无精打采。两位都表示,他们想与蕾蒂认真发展关系,却双双遭拒。这天他俩初次相见,两人都认为,尽管过了这么多年,他俩还是觉得很受伤。对他俩来说,她永远都是那个先放手的人。
“她说,她对我没感觉。”其中一人说。
另一人点头。“没感觉。”他复诵,“完全一样。她就是会这么说。”
我遇见一小群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四名中年妇人,她们一致认为小薇是这个小团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前我们总一起行动,”一人说,“嗯,不见得每次都是啦。我们几个都有小孩,时间比较难配合;但有时我们会一起出去、一起吃早午餐:想吃清淡就选烘蛋,想来点重口味就喝血腥玛丽。我们也会参加读书会、逛画廊,聊男人、聊性爱、聊女人问题之类的。”
“我们也不是真的聊啦,”另一人说,“只是开玩笑。”
“她会摘掉头巾。我们还以为这是好现象,因为她这样看起来比较健康,你懂吧?看起来更强壮。我们没意识到,原来这是结束的意思。后来她打电话到公司,三两句就把工作辞了,再也没进办公室,甚至连她的小隔间都没清。”
“我们打过好几次电话,没人接,还以为她搬走了。”
“我们每天注意讣闻栏,以免漏看了。”
我们拿油滋滋的可颂配愈来愈温凉的咖啡,边吃边喝。德芬的老板(这回他没戴牛仔帽,勇敢地露出整齐但稀疏的头发)请大家安静一下。他想念一段悼词,他说。他起身,滔滔不绝讲了好长一段德芬的事,却惹怒了也想以同样时间篇幅怀念故友的律师事务所职员。当他终于说完,她们扑上去团团围住他,七嘴八舌地告诉他小薇的故事。与此同时,早先那两位因蕾蒂而心碎的男士,则转而聊起运动比赛。我也打过电话通知小薇的肿瘤主治医生,结果他也来了。他气炸了。“她连帮都不让我们帮!”他说。我问他小薇是否还有其他选项、其他能救命的医学处置。“这种事谁也说不准,是吧?”他说,“试验中的药物一直都有,但她却不给我们机会,去证明其中一种是否有效。”他气到发抖,可颂碎屑随着他每一次比手势,而不断落在地上。“我真想杀了她。”他说,“我真的好想掐死她。”
后来,我开始清理环境,把用过的纸杯纸盘送进垃圾袋;这时,一位来自哥伦比亚大学、正在写论文的博士班学生找上我。她说,她碰巧看到《纽约时报》上的小布告。她问我,她们三姐姐妹是否拥有任何与艾莉丝·埃玛奴·亚特生平有关的原始资料。“如果我能亲手翻一翻艾莉丝的遗书,这会是非常重要的突破。”她说。
“家族里的人都没留下遗书。”我说。这是我在三姐妹的遗书里读到的,但我并未据实以告。我偶尔会对自己开玩笑:如果我要让三姐妹的遗书曝光,再怎么样也要找“金氏世界纪录”的人爆料。
就我所知,蕾蒂一度立了遗嘱,但目前我完全找不着;所以就本州岛的立场来看,她们属于未立遗嘱死亡。“你们想,”法律事务所的人说,这时德芬的老板(现在他已知晓所有借以了解小薇为人的事迹)接着说:“难得有这么好的资产,却不懂得造福自家人。”法院指定我代为处理她们的资产,结果她们的遗产规模大到超出所有人想象:尽管她们三人各自的团体保险拒绝给付,但她们的积蓄、股票和退休金计划结算下来的金额,可谓相当可观。帮她们缴清账单、支付火化费用、再跑完遗嘱查证程序之后,我把她们的资产统一分配如下(我想她们应会很满意我的规划):百分之七十五捐给几个以“终结化学战”为目标的国际慈善单位,其余百分之二十五捐给“人猿之家”。
至于我自己,则留了这些:“亡者之室”床底下的那几口纸箱。小薇搜集剪报的鞋盒(里头尽是与“真实生活中的巧合”有关的剪报。假如这些文章没刊在《纽约时报》的话,极可能曲解巧合、混淆视听)。那把塑料柄是蓝色的十字螺丝起子。铁血宰相俾斯麦的画像。我把画像送去估价,不值几个钱,便继续把它挂在我自己的浴室里。这么做似乎颇为合情合理。
尽管她们没留下遗嘱,但蕾蒂、小薇和德芬倒是留给我一则传奇:我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她们对兰兹及艾莉丝·亚特的迷恋。在遇见三位表妹之前,我不曾听说过兰兹·亚特这个人;我妈没提过,我姐姐没提过,就连我在十年级的化学课堂上,也没听过这号人物。然而,在读完这份回忆录之后,我开始追问外曾祖父母的故事。若老妈神志清楚,她还能回答我不少问题。在提到她的外祖父时,老妈的语气既骄傲又羞愧,这两种彻底相反的情绪,经常让听她说话的人(也就是我)迷惑不已,却也实实在在帮助我明白那种感受。这就好比品尝一道异国美食,每一口皆苦甜交融;道理虽说得过去,但方式不太舒服。
哥大那位博班学生,曾多次联络我。我大多在礼拜一进城清理公寓或处理表妹们的遗产,她即前来与我会合。她会盘腿坐在地上,看着我打包妹妹们的遗物,安排“好愿”捐赠中心的人来收件,把古董运到我姐姐家,再把剩余的东西全包给一个开破卡车(车身漆上“垃圾庞克”)的家伙,最后只留下一件家具(也只留了一阵子)——亡者之室的那张床。因为她想在那张床上做爱。偶尔,她会在事后满足地叹气,“我们竟躺在理查德睡过的床上耶,你相信吗?”
对这女人来说,我的祖先似乎是某种名人。她直呼他们的名字,仿佛他们是欧普拉或碧昂丝;不知道她是否会在我们做爱时,幻想我是理查德?不对,不是这样,我压根儿没怀疑过。我认为她把我当成理查德,我很确定她是这么想的。一个聪明又有魅力的年轻女人,只要一想到他的原子曾在这间房里弹跳,立刻欲火焚身、性致勃勃;不知理查德会怎么看待这件事。
不过,最后我还是把床扔了。我把钥匙还回去,也不再和那位博班学生见面。我不知道后来是谁接手那间公寓。肯定是非常有钱的家庭。毕竟,还有谁负担得起以市价承租呢?又或者公寓会出售或改为合租公寓。我不清楚这种事是怎么运作的。只知道,不论下一任住户是谁,他们肯定不是迷信的人。有时,我会想象房东刊登的房屋广告,让自己开心一下:战前建造,坐拥河景,七个房间,死过六个人。
也许是我的天线竖起来了吧,自二〇〇〇年起,我愈来愈常听闻兰兹·亚特的事迹,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学术期刊与流行杂志上。二〇〇一年,美国出版商重新整理兰兹·亚特的德文传记Lenz Alter : Deutsch, Jude, Heiliger, Sünder(表妹书架上也有这本),译成英文版《兰兹·亚特:德国人、犹太人、圣人与罪人》;五年后,另一位美国记者又写了本新传。这本新传纳入更多兰兹·亚特的个人生活信息,亦着重于探讨他的研究与气候变迁的关系。这么说吧,到头来,也许玛纳甘露法要比氯气、齐克隆为更多逝去的生命负责。也许,我们最后全都难逃氮循环的魔掌。
葛丽特·罗森塔尔的回忆录小品《兰兹·亚特与我的人生》也在二〇〇五年再版,不过依旧没有翻译本。得知专业译者的价码有多昂贵之后,我花了好几个星期,把与艾莉丝有关的那章,一段一段输入网络翻译器,得到一份错误百出、七拼八凑的英文版本。就我的理解(我尽力了),如果你相信葛丽特·罗森塔尔的说法,那么艾莉丝就是个刻薄的婊子、兰兹是鬼吼鬼叫的疯子、理查德是无法无天的兔崽子,而葛丽特自己,则是受尽使唤利用的烈女,更别提这位烈女拥有差一点点就能成为好莱坞电影明星的绝世美貌。
美国公共电视网制播了一部纪录片,甚至连外百老汇也推出以兰兹与爱因斯坦的关系为主轴的舞台剧。《纽约时报》评之为毫无笑点的《单身公寓》,我根本懒得进城去看。
虽然我错过这出剧,但我把所有的传记都看完了,纪录片也是。我把亡者之室那几个纸箱里的东西,仔细读过一遍,也动手上网搜寻。二〇〇〇年年初,我还在万事通网站“Ask Jeeves”搜寻兰兹的数据;后来Google兴起,接下来又推出Google快讯,于是不出几秒就能取得与各种亚特家族有关的详尽资料。维基百科首次出现“兰兹”条目是在二〇〇三年,艾莉丝则是二〇〇五年。二〇〇七年又蹦出一篇文长且详尽的鲁迪·亚特死亡调查报告。我在鲁迪丧命的那座城市,偶然发现一本观光手册,推荐大家造访他的纪念碑;册子里放了张纪念碑的照片(碑文上的德文还拼错了),下方图说写道:许多恋爱中的男女常来这里野餐,欣赏樱花盛开的美景。
还有,截至目前,输入“坚果满满咖啡店大屠杀受害者”几个字,约莫可搜寻到一千零八十万条结果;不过,若想进一步了解受害者家属或遗族的生活,这些资料帮助有限。
其他方面,华特·惠特曼的故居在二〇〇〇年大肆翻修,整理得很漂亮。门口的紫丁香现在有别人照顾了。二〇〇五年,水门案“深喉”的身份揭晓,结果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最后整件事草草结束。同样也是在二〇〇五年,实境秀《迈阿密刺青客》开播,讲的就是刺青。我现在都快想不起来,刺青(在小腿肚上低调地刺一句格言)被视为惊人之举是什么时代的事了。我自己就有好几个,其中一枚是和小薇一样的鸢尾花,不过我的风格更大胆、面积也比较大,布满整只右臂。
上个月,我趁放假去了趟芝加哥。十一月初并非造访这座以严寒出名的城市的好时机,不过,我最近的一项发现,迫使我决定立刻出发。
这几年,我一直在找我母亲的姐姐萝丝的资料,找得很勤却徒劳无功;但今年十月,我突然得到几条线索。有人上传了一大笔停刊已久的《芝加哥每日论坛》案卷数据,于是我在屏幕上看到这标题,“男厕惊见女学生自杀:死者为集中营毒气发明人后代”。
我就是在这时候知道,表妹们说“自杀过世的家人都未留下遗书”其实并不正确。萝丝就留了,刊在那篇报道中。她的遗书言简意赅、平铺直叙,精练得有如制式卡片里的贺词。她写道:“你不要我,其他人也不甩我。与其活着没人爱,倒不如死了算了。”她把遗书寄给她的化学教授。
报道也登了教授的名字。不过这名字实在太滑稽,害我以为可能是假名或某种恶毒的笑话。心想,就算这名字是真的,这家伙肯定已作古了吧。不过我还是上网搜寻,结果他还健在,名列芝加哥大学化学系荣誉教授:亚培·寇斯提洛教授。我通过学校转信给他,他答应见我,但建议我动作要快,毕竟他不年轻了。
芝加哥对我不错。我与年迈老教授约在大学书店碰面,那天天气晴朗,气温也有个十三度左右。教授九十多岁了,但步履平稳、不用拐杖,背有点驼,却仍设法挺起肋骨分明的胸膛。如果饰蛱蝶能和老公鸡交配的话,生下的后代大概长得就像他这样。
他的脸色异常红润,仿佛严重晒伤;颈部的血管相当明显,皮松肉垮,宛若鸡皮。他身上唯一有肉的地方是耳垂。不过,尽管光阴无情摧残,你不仅能一眼看出他年轻时肯定是个大帅哥,就连现在也帅气依旧。
他带了束没精打采的黄玫瑰,我敢说,他一定是在超市买的。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
“亚培·寇斯提洛先生?”我说这话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确认,他是不是就是我约好碰面的人。但对方以为,我对他的名字有疑问。
“我这名字是在一九一八年取的。”他说,“我父母哪晓得后来会碰上这种巧合。”
“你每解释一次,就能赚到五分钱,对吧?”我说。
“其实是每次有人说:‘你每解释一次,就能赚到五分钱,对吧。’我就能赚到五分钱。”他不甘示弱。他无意间流露出淡淡的英国腔,但也马上澄清,他出身爱尔兰裔,而非恶名昭彰的意大利黑手党。
他要我喊他亚培,我说好,但到头来,我也没这么喊他。我直接跳过称谓这部分。
他说他不仅记得萝丝,也记得我母亲。萝丝容易紧张,胆子很小,但紫罗兰完全不一样。“你妈妈脑筋没萝丝好,”他说,“也没她敏感纤细。紫罗兰可以睁着眼睛在课堂上睡觉,这点实在叫人难忘。有一回,我还问她到底为什么兰兹·奥图·亚特的孙女(更别说是萝丝·亚特的妹妹了)化学怎么能这么差。她哈哈大笑。她才不在乎哩。她是那种会坐在教室最有‘钱途’的位置,立志拿到有钱太太学位的女学生之一。”若非他年纪太大,我可能会一拳打断他的鼻子。在我刚才想瞄准的位置上,有个紫色斑块。可能是小小的癌征。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愤怒。“我敢说,她一定是位很棒的母亲。”他试着缓和气氛。
“嗯,至少她没给我取名亚培·寇斯提洛。”我说,“光这点她就拿了不少分数。”
我们相偕走出书店。左手边的对街是校园,右手边是华盛顿公园。现在气温大概有十五度。如果你相信气象学家的说法,那么,如此异常的气候大概会令你害怕,但不信的人可就开心了。我敞开夹克前襟。学生穿短裤、人字拖吧嗒走,不时踢起梨黄色的落叶;每走一步,叶子要不嵌进趾缝,要不滑入鞋底。
“那栋是化学系旧大楼。”寇斯提洛教授指给我看。“那边,公园的另一边,以前我住那里。晚上离开系馆后,我会穿过公园,抄近路回家。那时治安比现在好,不过也已开始变坏了。”
我们走进公园,取道眼前所见的第一条小径。在我的想象中,一直以为这是个比拟中央公园或展望公园,占地数千公顷,有池塘、有野鸭、有天鹅造型小船、森林浓密的辽阔绿地,能让人在里头健行或搞失踪;结果,这公园小得不得了,树与树之间的空隙,大到视线一路不受阻,能从我站的地方直直望到对面去。公园北边有座博物馆,南边则是难看的水泥雕像与喷泉,其余绝大多数是草坪和小径。放眼望去,不见半个人影。
我们继续走了好几米。在小径岔路口,教授指着几步开外的一幢小屋。我们朝小屋走去,这时我才发现,那不是小屋,而是公厕。男女厕的门把上,都挂着铁链和锁头,但我还是硬扯了几下,试试男厕。这门自然是开不了。我很失望,气死了:我这么大老远跑来,却进不去。我想亲眼看一看萝丝倒下的地方。我和那些学者、文史研究员一样(包括跟我睡过的那一位),就是想站在萝丝也驻足过的那块地方,站在她瘫倒的位置上。
“她为什么非得选男厕不可?”后来我终于迫使我妈开口谈萝丝,她如此大喊;当年是我妈去指认尸体的。经过这么多年,她终于接受当时那惊恐的一瞥,尸体的皮肤明显呈现粉红色,她说,但萝丝手臂上的针孔周围,有圈亮紫色的血痕,但一想到萝丝选择如此有悖常理的地点,她依旧觉得心痛。
“如果她选的是女厕,任谁也不会多说一句。”我妈叹道。
这地点也一直深埋在寇斯提洛教授心底。“我不知道她怎么会贸然闯进这里。”他说。
话说回来,此刻站在这里,答案似乎再明显不过。我好想告诉我妈,好想告诉德芬,但我却只能对我身旁这位老先生说:他,萝丝年轻少女心倾慕钟情的对象,就住在穿过公园即可抵达的公寓。每天工作结束后,他离开化学系馆办公室,打道回府,走的正是我们今天走的这条路。如果途中他要用洗手间,一定也会像我们现在这样,拐个弯到这儿来。照理说,他应该会到这儿来,发现她,救她。
其实她无意寻死。她一直在等,指望亚培·寇斯提洛教授走进来小解而已。
我非常确定这就是真相。她希望他找到她,在她把针头戳进血管前,及时拦下她。她想象他拥她入怀,因松了口气及明白自己有多傻而呜咽啜泣:他的脑子拒绝承认他心中始终明白的事实,现在,他差点赔上整个人生,才终于明白,他爱这个女人,她是他要与之厮守终生的女人。
要是他太晚赶到公厕呢?又或者,他先在系馆上过厕所,不需要公厕了呢?与其活着没人爱,倒不如死了算了。萝丝的遗书是这么写的。
但这应该只是她的B计划。我深信,她原本的计划是,有人会来救她。
“家族里的人始终认为,她之所以走上绝路,肯定跟兰兹·亚特与毒气室气体有关。她内疚,有罪恶感。”我说,“但现在我怀疑这说法。”
“关于毒气,我不曾听她提过半个字。”寇斯提洛说,“在那篇报道出来以前,我甚至不晓得那是她的研究。况且,硬要扯上这件事也很荒谬。她干吗要为亚特的研究感到内疚?当时她正在接受训练、成为科学家,而科学家的职责就是尽力做好研究,跟着他们发现的世界一步步前进。这点我们很清楚,她也晓得。任何事只要一扯上政治,没事都变得有事了。”
“我想也是。”我说。
“不过,”寇斯提洛教授重重叹了口气,“你是对的。她这么做的确是因为我。我一直都晓得。我始终没搞懂,男厕跟这事儿到底有什么关系,但她选这里一定有意义。而且我也没对报社记者提过,事发前一天,她曾到我公寓来找我。她扑向我,号啕大哭,搞得自己狼狈,我也尴尬。”
“她到底看中你哪一点?”我原本是想单刀直入地羞辱他,却又自动补上一句,缓和侮辱的力道;“显然你并不喜欢她。你对她甚至也不够亲切。她才刚失去双亲,而你却连一点仁慈也不肯给。”
他垂下眼睑,怒瞪着我。“我是个非常亲切仁慈的人。”他说,“我这人除了亲切,没别的长处。这也是我的缺点。就是因为我太亲切,才导致情势一发不可收拾。后来我甚至得放弃亲切、硬下心肠,不再容许她们半夜上门摁门铃。以前这种事经常发生,学生迷恋教授什么的;而我得说,我太常遇到这种事了。当时我刚从哈佛毕业,长得好看,年纪又轻,且已是个颇受器重的科学家了。我得学会如何和这些事保持距离。但萝丝·亚特她屡劝不听,她那是痴迷。她的心理和精神状态都不健康。毕竟,那些曾爱上我的女人,她们没有一个了结自己的性命呀。”他突然想到什么,神情一亮,“这就好比拿集中营的事去怪你外曾祖父一样。他只是做他的工作,研究氮合成。我也在做我的工作,教化学。其他人想做什么、要做什么,与我们并没有关系。”
我想起德芬,想到她的死。我想象自己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对某个好奇的陌生人说道:“这事跟我没关系。”
与其活着没人爱,倒不如死了算了。我心想。
寇斯提洛把玫瑰交给我。“要我蹲下不成问题,”他哀伤地笑了笑,“但爬起来就难了。”我单膝跪下,把花束摆在上锁的门前。起身前,我念了段从犹太学校毕业后,就不曾再想起的祷文,那是即使家里不守犹太教规的男孩,也必须经历的一项仪式,在他们初次理解死亡时念诵的经文;也就是说,我迟了将近六十五年,才念出这段经文。搞什么呀,我心想,但是管他的,我照念不误。如果硬要把这几句希伯来祷词翻译出来,意思大概是“好运福气全是上帝给的。他是主宰宇宙的力量,审判归于他”。我猜,这段祷词的意义顶多就是“就这样吧”。生命就是这么运作的。我们诞生,我们死亡,而上帝呀,希望你知晓这一切所为何来,因为对我们来说,走这一遭完全不合理啊。
“安息吧,萝丝·亚特。”亚培·寇斯提洛说道。
我陪他走回停车场。他提议我们一起喝咖啡。我意识到,这就是和寂寞老人打交道必须付出的代价。我也承认,这就是他的运作方式。
我坐上副驾驶座,教授开车前往星巴克,紧贴着约莫是耙地犁田的速限(时速不超过十公里)。来到咖啡店,他点了杯茶和一片饼干。我们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二手车场,这时,他问我是否听说了“靛青”这颜色的新消息。
我以为我听错了,但我没有。看来萝丝似乎向他提过一些我们的家族故事,因此,他晓得她的外曾祖父(我的外曾曾祖父)通过他的染料工厂,将这颜色炼得更精粹完美。
“每当我听人提起这特别的颜色,”教授说,“我就想起萝丝。”然后教授告诉我,现在,科学界的共识是牛顿错了:靛青不是(以前也不是,从来都不是)一种独立的颜色。它不该被当成光谱的一部分。因此已自光谱除名了。
搭出租车回旅馆的路上,我发现我反复思量,不断在琢磨靛青遭除名这件事。到底是谁他妈的看这第六道弧光不爽,这光是怎么犯到他了?而这群自命不凡、自以为是这些折射与反射光的权威仲裁人士,到底想表达什么?难不成是想告诉我们,当阳光穿过犹如棱镜的水晶枝形吊灯照在墙上,数出七个颜色的人,全都产生幻觉了吗?
我被自己的反应逗笑了。不过不知为何,这仍未平息我的愤怒。我真的很生气。彩虹里的靛青竟被切掉了!靛青居然像亚美尼亚人、智利人、犹太人一样消失了!咱们的“红橙黄绿蓝靛紫”,什么时候开始搞政治正确了?再过多久会换黄色说:“当初他们找上靛青时,我没吭气,现在我又能说什么?”
回到房间,我抵挡不住迷你吧那瓶苏格兰威士忌的诱惑。我叫自己别蠢了,别再这么情绪化。我告诉自己,要表现斯莫克家的气度,别做亚特人。我提醒自己,我根本不认识这些人,我活过大半辈子,却几乎不认识半个亚特人。话虽如此,靛青遭除名仍令我怅然若失。好像有某种东西在我睡着时被偷走了。感觉就像在伤口上撒盐,或者剥夺继承权,或者曾曾舅公鲁迪遭人碎尸万段的某种隐喻式的重现。这使我想到外曾曾祖父海因里奇·亚特,为了拯救工厂,最后不得不放弃蓝草、改用化学染料时(我敢说想必没有半个客户察觉到两者之间的差异)心里是何滋味。
真搞不懂哎,我心想,有些事就是能令你哀伤悲痛,有些却不痛不痒、无知无觉。
要是兰兹·亚特现在还活着,他会拥有和我一样强烈、尖刻的失落感吗?还是他压根儿不在乎?
谁知道呢?说不定他是个对研究特别卖力、特别投入的科学家。说不定兰兹·亚特的魂魄,以当代怀疑论者之姿重返这世界,而他唯一的目的,是策动色彩政变,将靛青逐出七色光谱。毕竟兰兹·亚特长大后成了化学家。所以,这么解释也许说得通。兰兹·亚特的鬼魂,为了得到父亲全心的爱,重回现世赶走他的对手。这是化学家,也是身为儿子的复仇。
然而,一直要到我搭上飞机准备回家,最后一块拼图才猛地跃上心头。我把额头抵在小窗上,睡睡醒醒。梦中净是奥斯维辛与特雷布尔卡集中营的影像。照片中的裸身妇女和她们的孩子,排成一列一列,等待淋浴。初学者之梦,我都这么说。即使没有弗洛伊德来为你说梦解析,你也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些梦,明白这些梦境的意义。
骤然领悟的刹那,我其实是醒着的。当我打直椅背,飞机也即将降落时,脑中突然闪过“集中营淋浴”的画面。那些女人排队走进看似无害、宣称用来净身沐浴的建筑。进入室内,恐惧涌现,她们顿时理解了等在前方的是什么。死亡的过程说快却也不够快。于是她们死于齐克隆,死于剧毒氰化物。
飞机顺利降落。待机轮一触地,我周围的乘客纷纷掏出手机,打给约好要来接机的亲朋好友或心爱的人。飞机才刚降落。我们约在行李转盘处碰头。我继续待在座位上。我想象萝丝走进公园男厕的画面:起初,我没想到马桶间和小便斗,只看见洗手台。沐浴,净身。我想象她的恐惧,想象她早已明了即将到来的命运;我想象她将药剂注入身体,剧毒氰化物。
这时,我才让自己看见马桶间和小便斗。死在他人便溺恶臭之中的屈辱。她也重建了这一部分。
然后,我看见镜子,从镜中看见男厕各处的反射影像。我想象她与镜中之人——她自己的影像——最后一次争论对峙。
我到现在依然认为,她始终在等寇斯提洛教授,希望他来拯救她、爱她。但这一刻,我也终于看清表妹们说得没错:即便萝丝当时并不知情,结果仍不可否认,借由采取和他最后的被害人相同的死法,她也在试图弥补兰兹·亚特犯下的罪孽。她望着镜中的自己,看见一张与必须为毒气负责的脸颇为相似的面孔。她知道她被诅咒了。她认为这诅咒再合理不过。
又或者,其实她企图转移、改变诅咒。也许她抱的希望是,如果她以这种方式死去,那么就能实现诅咒,而诅咒的魔爪也不会继续伸向紫罗兰和妲莉,以及她未曾谋面的外甥、外甥女们。也许她把自己当作献祭羔羊(然后,妈呀,我的老天爷,在我写下这几句话的这一刻,仿佛看见那几尊牧羊女瓷偶在壁炉架上排排站好。以前我总认为,这些甜腻的小瓷偶,只不过是老妈愚蠢无聊的嗜好。“好看嘛。”老妈总这么说。但现在,我家的壁炉架在我眼中,有了截然不同的意义,它是我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造的祭坛。她下意识地想纪念那位为我们的罪而死去的姐姐。天哪,我的老天,我收回之前说的话。弗洛伊德肯定会对我家的故事深感兴趣,拿来大做文章)。
萝丝好歹努力过了,我想。一次大胆的尝试。只可惜,父亲犯下的罪孽仍报应在孩子身上,延续至第三代、第四代,她无力阻止诅咒敲门,一一找上后代子孙。
但是,诅咒没来敲我的门,也没找上我妈及两位姐姐。这并不是说我们就此永远不识伤心与哀恸的滋味,只是和那些曾亲身经历过伤恸的人比起来,我们的感受远远不及他们的千万分之一。我们何以能侥幸逃过?
谁知道呢?
我只知生命不再是某种祈求。每一天都是一次选择。我们身边围绕着那些看得见地平线天光,也展臂拥抱天边乌云的人。有时,我们就是这些人。当我想到我能看见那道光,或想起我的表妹们时,我会逼自己看看四周,从眼前所及的一切汲取力量和欣慰:树皮底下圈圈缠绕宛如动脉膨起的节瘤,橡果焦橙色的顶盖,蓊郁的草地。又或者,假如我人在希克斯维尔或普莱恩维尤的酒吧,我会唱一两首自创曲,让自己高兴。旋律甜美,听完就忘,德芬如此描述我的音乐。也许真是这样吧,不过,总有比旋律甜美、听过就忘更糟的评语,人生在世总有比这更糟的境遇。好运福气概由宇宙决定。这也就是说:只管向前看,好好唱你的遗忘之歌吧。至少我那一小群追随者,那些上了年纪、爱跳舞的郊区居民们,似乎并不介意我唱我自己的歌。其实,我想说的话,他们大概早就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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