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前任-7月22日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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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程的最后一天,我和孟云被电话吵醒。睡眼朦胧中,听到电话那边一个女声凶巴巴地叫孟云赶紧回去干活。

    我翻个身,还没完全醒,“谁啊,这么凶。”

    “公司的另一个老板,罗茜。”

    这是个我没听过的名字。我逐渐清醒,看着孟云下地收拾行李的背影,知道旅途要结束了。

    飞机落在首都机场的那一瞬间,我心里空落落的,很舍不得,像是要从两人世界重新回到多人世界,十分怅然。隐约中,总觉得会有些麻烦事迎面而来。

    提完行李还没等走出出口,就远远地看到一个活力四射的男人拼命向我们挥手,一猜就是孟云提到的哥们儿加助理余飞。他身边站着一个穿黑裙的女人,长卷发高跟鞋,眉眼清冷,面无表情,看着我们走近。

    罗茜跟我想象中几乎一模一样。

    从接到我们开始,罗茜只跟我点头示意了下,再没看过我一眼。或许是工作繁忙,她匆忙地拉走了孟云,留我跟余飞在原地。

    余飞似乎看出了我的尴尬。在车上,他大大咧咧地安慰我,“嫂子你别介意,茜爷就是这样的,不乐意搭理人,我都跟她这么熟了她还不搭理我呢!”

    我笑着点点头没说话,听着余飞扯东扯西哄我高兴,一会儿说孟云的糗事,一会儿让我介绍自己闺蜜给他做女朋友……我看着窗外广告牌上Kate Winslet黑裙红唇冷傲的脸,不由又想起了罗茜。女人的第六感一向很准,而且对陌生人警戒感高,因此更加敏感,我分明感受到罗茜对待我的态度并不单纯是性格使然,她看我的眼神,刻意忽略我的举止,显然是有敌意在里面。

    晚上孟云回家时我正窝在沙发上看书,见屋里黑着,他问:“怎么不开灯啊,多伤眼睛。”

    其实我根本什么都没看进去,一晚上脑子里都在好奇罗茜到底是什么人,要不要问孟云,不会她就是他的前女友吧?

    “不懂你家的灯。”我有点不高兴,“连个开关都没有,怎么开啊?”

    他笑我傻,走到桌边对着灯泡轻轻吹了一下,灯“啪”的亮起来,再一吹,灯就熄灭了。

    “好玩吧?”

    “挺有意思的,哪儿买的啊?”我吹来吹去,灯一明一暗,吹得我脑乏氧。

    “客户送的,仿蜡烛灯。后来项目没谈成,俩样品就被我们搜刮了,另一个给罗茜了。”

    嗯哼,又是罗茜。

    从他和余飞的字里行间,我渐渐感受到,这个罗茜在孟云的生命中存在感相当强。

    我已经好奇得抓心挠肝了,还是没问出口。

    晚饭后我跟孟云挤在沙发上看电影,Meg Ryan和Billy Crystal的《当哈利遇到莎莉》,两个认识十几年的老友,在一次次错误的感情后,终于意识到多年一直陪伴在身边的才是真爱,当哈利在新年夜表白说:“我爱你当外面71华氏度的时候还感冒,我爱你用半个小时点三明治,我爱整天和你在一起然后在我衣服上能闻到你的香味,我还爱你是每晚睡前我最后一个想说话的人……我来是因为如果你意识到你要和某个人共度余生,你会想你的余生能越快开始越好”时,我终于控制不住,被这大段的台词感动得痛哭流涕。

    孟云啼笑皆非地给我递纸巾,“有这么感人吗?”

    “不、不感人吗?”我抽抽搭搭地反问。

    “还……可以吧。”他十分勉强。

    “什么时候你能说出这样的情话,我一定哭昏在地上。”

    孟云刚想说些什么,我没理他,转身走进卧室。

    心情很糟糕。

    在这样的一天这样的一个夜晚看了这个电影,简直像是某种影射。哭过一场之后,心情更焦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终于忍不住问:“孟云,你跟罗茜认识多久了?”

    他正迷迷糊糊地要睡着,“大学认识的。”

    脑中快速计算起来,刚上大学差不多是十八九岁,那也有个十来年了……

    得到这个答案后,心里渐渐地浮出另一个问题。

    “孟云?”

    “……嗯?”

    我尽量让自己的表述变得委婉一些,“如果,你是电影里的哈利,你会不会跟自己的老朋友在一起啊?”

    孟云沉默了很久,蹦出一句,“你在担心啥呢?”

    呃,被发现了。这个问得太明显了吗?我有点心虚,“……没啥。”

    “我跟罗茜以前是同学,现在是合作伙伴,生活里是哥们儿;她不想嫁给我,我也不想娶她,就是这样。”他说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你不是睡觉了么?”

    “有人难得吃醋,我得赶紧醒来啊。”

    他笑嘻嘻地来抱我,我佯装生气转过身不理他,好半天,听到他在我耳后说,“露露,这是你第一次问。”

    是吗?我仔细回忆之前,也有过几次好奇的时候,都被自己憋了回去。

    “你要是不高兴或者有疑虑应该告诉我,不用自己憋着。”

    听到他这样说,倒让我认真地回想了一下自己之前的心情。的确,有时候会为了对某个人以及这个人牵扯的某段故事而感到好奇跟疑惑,也会有些小吃醋,不开心,胡乱猜测……但只要那一刻过去,我就真的会淡忘自己之前抓心挠肝的感觉。

    也不是怕让他讨厌而故意装作不在乎,什么都不问,没那么无私,我还是为了我自己。好奇归好奇,大部分状况下我是真的不想在乎,不想追究;年少不经事时,世界里非黑即白,非常简单纯粹,容不得一点欺骗。长大后终于明白了难得糊涂的道理,有些事不知道,自己反而比较开心。所以我不想主动问,生怕结果不佳,自找不快,不如维持现状;也不想让他问——我这颇有些失意的三次恋爱,还是闭口不谈的好,给自己留点面子,给彼此都留点美感。

    张太曾跟我说:“婚姻的秘诀之一是,装傻。”

    三十年的婚姻经验和十年的恋爱经验难得有了共鸣,证明这的确是良方一剂,需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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