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爱过一个少年-I miss yo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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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五年,他们终于又见面了,时间太久远了,以至于印象中的人面容都发生了变化,他们盯着彼此看了好一会儿,异口同声地说:“你怎么和冬天的时候长得不一样了呢?”随即,不约而同地笑了。

    达瓦给易遥找了间干净的旅馆,煮了壶热开水聊了大半夜的天。后半夜的时候,重逢的喜悦渐渐淡去,生活惨淡的底色又露出来了。他坐在易遥对面,垂着手,神色有些颓唐:“卡桑离开我五个月了,回了阿里,阿妈给她找了个很好的人家。”

    易遥反握他的手:“我就是不放心你,来看看你。”那晚达瓦的情绪很低沉,一事无成的失落感袭击着他。

    易遥只请到了三天假,她在酒吧听了一晚达瓦唱歌后,第三天就得搭飞机回去了。

    达瓦送她上机场巴士,没怎么说话,只是重重地抱了抱她。易遥在面前比了一个照相机的形状:“达瓦,笑一笑。”达瓦就笑了,这个走江湖的男人很久没有这样灿烂的笑容了,易遥回抱住他,“达瓦,继续给我写明信片,不管去哪里,都向我报一声平安。”

    时光就这样飞逝而过。

    易遥再见到达瓦是2012年的夏天,那个热火朝天的夏天,各大电视台都在举行歌唱选秀比赛,易遥下了班,抱半个西瓜坐在沙发里,听着那些或年轻或已经失去青春的人站在舞台上用煽情而到位的语言讲述着自己的音乐梦想。

    然后电视里出现一个长头发的高大男人,他高得电视机都快要装不下他了。易遥忍不住尖叫:“啊,达瓦!”他有一张古铜色刚毅的脸,站在舞台上只报了一个名字,然后开始唱歌。“当我站在大桥上面,静静凝视高速公路,没有人能知道,我有多想哭……”他选择了汪峰的《像个孩子》,声音很江湖,像北京夹着沙的风拂过脸颊,歌声漫过脑海,人们只记得这样几句歌词,“抱紧我抱紧我,直到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我真的需要你来爱护我,像个孩子……”

    想到这些年的居无定所、飘零浪荡,太多的冷眼,稀薄的温暖,达瓦自己流下了眼泪。

    达瓦四盏灯安全通过,他红着眼睛深深鞠了一个躬。评委问他有什么想说的,他说:“祝福我曾经的女友新婚快乐,也祝我遥远的朋友一切都好。希望她能看到,我取得的一点点小小的进步。”

    达瓦深情地看着镜头,电视外的易遥红了眼睛。

    不久接到达瓦的电话,他那边很安静:“易遥,你有看节目吗?”

    “我看到了。你唱得很好很好。”

    “谢谢你。”

    达瓦最后止步于20强,很多人扼腕叹息,他却心满意足的样子,离开舞台的最后一刻,又深深鞠了一个躬,像当初获得雷鸣掌声时一样,心怀感激。

    易遥在北京南站接到达瓦,远远地看着他走过来,还是高高的个子,不过他剪短了头发,意气风发的样子。他们来了个满怀的拥抱。易遥说:“欢迎来到流浪者的故乡,北京欢迎你!”

    他们第一站去了天安门看升国旗,太阳的红光把周围晕染得流光溢彩,达瓦目睹这样壮观庄严的场面,心里十分激动:“易遥,我觉得我在北京待得下去,我爱这里!”

    当然,他会爱这里。北京有夏利、大前门、燕京啤酒,有世界上最长最宽的长安街。这里是老皇城,是繁华之都,可更是无数有着梦想的人内心的乌托邦。达瓦,你在这里好好的,我会照顾你。易遥在心里轻轻地说。

    选秀节目给达瓦带来了一定的名气,他已经接了一些商业演出活动,甚至有音乐制作人联系他寻求合作。达瓦很快在北京安顿了下来,在三环外租了间小居室,厨房卫浴一应俱全,对流浪太久的他来说可以媲美天堂。

    搬进去的第一天,易遥带了一瓶酒来庆祝乔迁之喜,她闪进厨房,拿手术刀的手拿起锅铲也是像模像样。端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被油烟洗过一遍的房子顿时显出一股温柔的人情味,连易遥身上那股淡淡的酒精味也消减了不少,眉目看上去那么柔软。

    那天晚上喝光一瓶酒,月亮又圆又亮,月光像牛奶一样从窗户里流进屋子,躺在柔软的枕头上。易遥不肯走,红着脸央求达瓦留她过夜。一切都发生得那么自然,他们也等待了那么久,像一朵花等待春天。

    恋爱中的易遥是那么可爱,好像有一只活泼的小鹿钻进她的身体。她总是动不动就脸红,一个人躲在角落痴痴地笑,这令科室里几个“我本有心向明月”的师兄望着易遥的背影不无摇头叹息。

    他们吃饱了晚饭沿着老胡同散步,易遥调皮地问:“我可以牵你的手吗?会影响你的人气吗?”

    达瓦捏了一下她的鼻子,把她的手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手掌中。

    他们还喜欢去长安街看夜景,趴在天桥上向下俯瞰流动的车河、绚丽的灯光,因为身边有个人而对这个城市涌起无限的爱意。他们轻轻地接了一个吻,然后消融在彼此灯火辉煌的眼里。

    达瓦和易遥都不去想遥远的未来,爱情的永恒是一幅无涯的壁画,而他们只是其中的一抹颜色,融在其中,像黄油抹在一片热气腾腾的面包上。

    漫长的心动

    她清清白白的恋人,从杏花微雨里走出来。

    回忆起爱情来,遗憾、悔恨都不怕,最怕回忆稀薄又锋利,把后来的你,割得痛不欲生。

    杜柔山二十四岁的时候,有一阵儿她需要依靠褪黑素进入睡眠,晚来寂静,当药效发作将睡意像棉被一样轻轻拉上来的瞬间,她总有几秒钟想到他。面容恍恍惚惚的,始终像一个对岸的人。

    而她清醒的时候,有时会想,如果在青春年少时,没有被这个人绊住脚,往后会不会更快乐一些。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么多年,她终忍不住,一次次转过头来。

    像夏天的白姜花,那些无以言说的心动与情愫,黯淡成一片惨白。

    一切都始于少年时代一场漫长的暗恋。

    柔山认识时俊是因为表姐杜晓棠,这个大她三岁的男孩第一次出现在她生命中时,也不过二十出头,像一枚雨后青杏。身量不高,面容可爱,站在她面前,羞涩地跟她问好。“小妹,你好。”

    倒是柔山,有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早慧,一下子明白过来为什么表姐在周末一定要来找她一起出门。那个年代的家长还视早恋为洪水猛兽,尤其是高三应考生。寄宿学校一个月才有一次双休,年轻的恋人们约一次会却要克服重重险阻。柔山是电灯泡,也是最好的庇护。

    三个人谁也不说破,却都心知肚明。这样微妙的三人行,一直持续了小半年。

    他们常常约在周六中午见面,一起去麦当劳吃个午饭,然后去枕草子看书,写作业。那是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墨绿色的门面,有一只好吃懒做的折耳猫。时俊和晓棠坐在一排,柔山坐在晓棠的对面。三颗毛茸茸的脑袋,亲密地挨在一起,埋头写作业。写累了,时俊会去给女生买两块蛋糕,每次他都知道晓棠爱吃什么,但总要再问一遍柔山,“小妹,这次你想吃什么?”

    后来,柔山明白,这就是恋人之间的亲昵与默契。

    有时时俊会帮柔山默写,就是那种很无聊的英语词组默写。他念一个,她写一个。他的声音很温和,但是她却总是很紧张,一紧张英文单词就拼不出来。时俊有些发愁,语重心长地教育她:“学习还要更用功一些啊。”

    她撇了撇嘴,觉得时俊好笑,又觉得自己好笑,明明是英语课代表,却被他扰得单词都默不出。她合上作业本往外走去,有的时候她是会这样一个人走出来,给恋人们留一些独处的时间。时值秋天,咖啡店外是一条幽静的马路,年久的梧桐树沉默厚重,手掌大的落叶温和地铺在地上,给大地一种像天空一样高远的感觉,从路的一头到另一头往返大约要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恋人可以做多少事呢?一个小时可以把MP3里的歌循环一遍,王菲在耳朵里唱:“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

    这是柔山第一次看见爱情的模样,它的底色是温暖而伤感的。

    又有谁会在意发觉一个孩子的暗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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