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草原丝绸之路(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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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显灵当然是无稽之谈。不过这一故事反映出蒙古时代撒马尔罕的也里可温和回回人之间的争斗。在这场争斗中,也里可温曾得到过蒙古统治者的支持。在阿美尼亚国王海敦的兄弟三帕德(Shambat)1248年2月7日从撒马尔罕写回国的信中,反映出该地也里可温和回回人之间的争斗。信中描述了聂思脱里教在蒙古人中的传播,并说可汗本人(贵由)最近已信仰正教。三帕德还访问了当地的一礼拜堂,看到一副基督和三位贤人的像。三帕德还说:“撒剌森人过去曾虐待过他们(指基督徒),现在忍受着他们过去所为的双倍的(苦难)。”(巴托尔德:《蒙古入侵时代的突厥斯坦》,俄文全集本,第569—570页。)

    在术扎尼书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该书曰:回历657年(1259年),一位撒马尔罕的赛夷(Sayyid)(赛夷,指亲王、领主、首领、主人等,今译称赛义德)。来到德里市贸易。他名叫阿失剌福丁(Ashraf ud Din),出自回回教长世家,就职于撒马尔罕城的纳剌丁阿马(Nur ud Din i A'ma)寺院。他说:撒马尔罕城有一位迭屑(基督徒)皈依了伊斯兰教。一位来自中国的不信教的傲慢的蒙古人,偏爱聂思脱里教。城中的也里可温抱怨回回人勾引他们的信徒。那个蒙古人下令,将那个皈依伊斯兰教的年轻人带来,用种种手段企图使他放弃伊斯兰教,但他不干。于是那个蒙古人大怒,把他严刑拷打致死。撒马尔罕的回回人向钦察汗别儿哥申诉。于是别儿哥下令逮捕聂思脱里教徒。在一次也里可温们聚集在教堂中礼拜时,他们全被逮捕,教堂也被拆毁(术扎尼书英译本:《亚洲穆罕默德王朝通史》,伦敦,1881年,第1287—1290页)。

    撒马尔罕是中亚传统的景教中心。直到1404年,西班牙使臣克拉维约在撒马尔罕逗留时还看到,那里“伊斯兰教以外之亚美尼亚人、希腊教徒、基督教之雅各派、聂思脱里派皆有”(杨兆钧译:《克拉维约东使记》,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157页。)

    (五)内地的秦教

    入元以后,由于西北边地信奉聂思脱里教的诸强部相继为成吉思汗所灭,其部民随蒙古军散居全国各地,于是它又重新传入内地。

    元代文献中经常出现“也里可温”这个名称。用八思巴字拼写的该词蒙文复数形式为Erke'ud(见《石墨镌华》卷6),用来指聂思脱里教及其教士或其信徒。近代鄂尔多斯南部的蒙古族居民中有名为Erkud部落,尚保持用香油抹死者身躯、以尸身为十字形等聂思脱里教徒的习俗。他们以Erkud为部名,很可能就是元代的聂思脱里教遗民田清波:(《鄂尔多斯志》,《辅仁大学学刊》卷9,第14页)。

    元代管领也旦可温教门的政府机构,是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建立的宗福司,秩从二品,“兼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元史·百官志五》)。马儿·哈昔是叙利亚文Mar(圣)hasia(使徒)的音译,是对聂思脱里教大德(主教)的称呼,在其他汉文史料中,它有时也被译为马里·哈昔牙(见梁相:《大兴国寺记》,《至顺镇江志》卷9;夏鼐:《两种文字合璧的泉州也里可温(景教)墓碑》,《文物》1981年第1期)。列班系叙利亚文Rabban的音译,原意为法师,乃是对聂思脱里僧侣的敬称,他们与其他宗教教士一样,享有蠲免差发的优惠。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也里可温掌教司,一度达到72所。崇福司是否被授权管领天主教的传教活动,目前还不清楚。元代聂思脱里教从西北地区重新传入内地,大都、西北地区乃至江南沿海各地都有信徒。

    大都是元代的政治中心,因而成为基督教各派争相活动的地区。聂思脱里教徒在大都势力颇大,大都附近房山三盆山十字寺遗址一直保留到现代。天主教教士孟特·戈维诺(Monte Corvino)在他的信中谈到这里的聂思脱里教说,一种自称为基督教,但其行为极端违反基督教教义的聂思脱里教徒的势力在这里是如此之大,他们既不允许奉行另外一种仪式的基督教徒保持自己的信仰,也不许传播任何别的教义。聂思脱里教徒千方百计地败坏这位教皇使臣的声誉,甚至把他说成是侦探、骗子和谋杀者。这种情况维持了四五年之久(《出使蒙古记》,第224—227页)。比孟特·戈维诺晚到大都的彼列格林(Pregrino)书信,证实了孟特·戈维诺的叙述(《出使蒙古记》,第232—233页)。

    在江南地区传播聂思脱里教最重要的人物是撒马尔罕人马薛里吉思,即马可·波罗所提到的Mar Sarghis。他于至元十四年任镇江府路总管府副达鲁花赤,在任期间他先后建教堂7所,其中1所在杭州。镇江的几所寺院中最著名的是“大兴国寺”,这些聂思脱里寺院的“常住”田产共计官、民田70余顷。记录马薛里吉思事迹的梁相《大兴国记》,是迄今所知反映元代汉族人对于聂思脱里教认识的唯一书面文献。其全文今已不存,仅在《至顺镇江志》卷9中保存了它的详细摘要。

    其文曰:“薛迷思贤,在中原西北十余万里,乃也里可温行教之地。愚问其所谓教者,云:天地有十字寺十二,内一寺佛殿四,高四十尺,皆巨木,一柱悬虚尺余,祖师麻儿也里牙(马薛里吉思的祖师“麻儿也里牙”,穆勒和吉勒以为系Mar Elijah之音译。并认为“灵迹千五百余”,指希腊历。在希腊历1500年初(公元1190年),的确有一位名Mar Elijah的主教死去,见《镇江府的基督徒》,第635页),灵迹千五百余岁。”这段记载与马可·波罗所记撒马尔罕的圣术安寺的传说显然同源。这里提到的“薛迷思贤”,为撒马尔罕的突厥语名称Semiz kent的音译,意力肥城,元代又写作薛迷思干、邪迷思干、寻思干等。从《大兴国寺》使用薛迷思贤的名称和马薛里吉思本人的名字带有元音和谐律的痕迹来看,马薛里吉思出自撒马尔罕操突厥语的聂思脱里教团。

    对于聂思脱里教的教义,《大兴国寺记》曰:“教以礼东方为主,与天竺寂灭之教不同。且大明出于东,四时始于东,万物生于东,东属木,主生,故混沌既分,乾坤之所以不息,日月之所以运行,人物之所以蕃盛,生生之道也,故谓之长生天。十字者,取像人身,揭于屋,绘于殿,冠于首,佩于胸,四方上下,以是为准。”(《至顺镇江志》卷9,《僧寺》)

    镇江一带是江南聂思脱里教的一个重要基地,这里还有其他人修建的若干所十字寺。另据鄂多立克报道,与镇江一江之隔的扬州也有3所聂思脱里教十字寺。

    据马可·波罗说,杭州只有一所聂思脱里教堂,它无疑就是马薛里吉思建立的寺院,汉名大普兴寺。入明以后,位于荐桥东的这所“十方寺”废址被改成了“三太傅祠”(田汝成:《西湖游览志》)。

    元代江南地区的聂思脱里教有官专理。在蒙古人看来波斯传来的明教(摩尼教)和聂思脱里教之间似乎没有多大区别,所以曾命信奉聂思脱里教的操突厥语的汪古部贵族为官驻节泉州,专掌“江南诸路明教、秦教”(吴文良:《泉州宗教石刻》,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46页)。

    除上述主要地区以外,其他地区亦有基督教徒的分布。如押赤(今云南昆明)城居民中就有若干是聂思脱里教徒。辽东地区的聂思脱里教徒一度相当集中,以致乃颜叛乱时曾将十字架画在战旗上以蛊惑人心。他失败之后,当地基督教徒备受凌辱,或被迁徙内地。元代辽东古城遗址中聂思脱里教遗物的发现,似乎可以证明后来那里仍有基督教徒在活动。

    4.犹太教

    (一)犹太人移居中国

    古代沿丝绸之路来华贸易定居长住的番商中很早就有犹太商人。唐代中西交通空前繁荣,景教和摩尼教先后传入中国内地。汉文史籍中虽没有明确提到唐代犹太人移居中国的记载,但当时中国已有犹太人却是无可怀疑的事实。据阿拉伯人不赛因·哈散(Abu Zaid al Hassan)记载,唐末黄巢起义军攻陷广州,杀死番客12万,其中包括犹太人、回回人、基督徒和祆教徒(雷诺:《阿拉伯人与波斯人在印度和中国的游记》卷1,1945年巴黎版,第64页;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2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07—208页)。阿拉伯地理学家麻速惕(Ali Masudi)也有同样记载。居留广州的犹太人应是从海路入华的。

    1901年斯坦因(Aurel Stein)在和田东北洛甫附近发现一封用希伯来字母拼写的新波斯语信件。1908年伯希和在敦煌又发现一封写有希伯来文祷词的残纸。这些都被确定为唐代遗物。可见除了海道以外,唐代也有犹太人沿陆路来华。

    到宋代,犹太人已经在开封定居下来,他们于1163年兴建了一所祝虎院(犹太寺院)。该寺院后来因年久失修而毁坏,幸而有4通碑文留传下来,这些碑文先后镌刻于明弘治二年(1489年),明正德七年(1512年)和清康熙年(1663年、1697年)。这4通碑文是研究犹太教入华史的宝贵原始资料,也是中外学术著作论述这个课题的主要凭证之一。

    从元代开始,有关中国犹太人的记载多了起来。元代汉文史料把犹太人称为术忽、主鹘或术忽回回,他们在社会上属于色目人。犹太人在希伯来文中称为Yahudi,阿拉伯人和波斯人接受了这个称呼,把犹太人称为Yahud。大概汉人所听到的Yahud这个名称是由操钦察突厥语的人念出来的,钦察方言把词首半元音y读作j,所以汉文写作术忽。回回这个词在元、明时代并不一定表示穆斯林,它几乎是“西域”的代名词。同时由于犹太教的许多习俗与伊斯兰教相近,所以有“术忽回回”这个名称。

    《元史》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至元十六年(1279年)十二月:“八里灰贡海青。回回等所过供食,羊非自杀者不食,百姓苦之。帝曰:‘彼吾奴也,饮食敢不随我朝乎?’诏禁之。”(《元史·世祖纪七》)。

    蒙古人宰杀羊只时采用开膛法,而回回人包括穆斯林和犹太人则从喉部下刀,即“抹杀”。按照他们的观念,蒙古人宰杀的羊是不洁的。元代回回人、犹太人商人享受特权,途经驿站时由站户供应饮食。但他们不吃站户为他们准备好的羊肉,以为不洁,要求自宰取食,沿途骚扰,引起站户不满。情况反映到朝廷,元世祖忽必烈下诏禁止回回人自行其事。如果仅据上引《元史》的记载,此事似乎只与回回人有关,不涉及犹太人。究竟是否如此,还须查证其他文献,进一步探讨。

    13、14世纪波斯伊利汗朝史家拉施都丁(Rashid al Din)的《史集》也记载了一个故事:“一群回回商人自豁里、巴儿忽、吉里吉思到合罕廷献白足赤喙海青和白鹰。合罕嘉遇之,并赐以御食,然这些回回每却不食。合罕问:‘何以不欲食?’他们答曰:‘此食不洁。’合罕因之大怒,并下旨:‘今后回回人与圣经之民不得抹杀羊只,只能依蒙古法开膛屠羊。抹杀羊只者当以同法处死,籍没其妻子授以告发者。’”(《史集》德黑兰波斯文刊本,第654页)。《史集》接着叙述了聂思脱里教徒爱薛抓住此机会大肆攻击回回人的事。明眼人可以立即看出,拉施都丁所记与《元史》所记的是同一件事。因事情发生在中国境内,所以《元史》明确提到回回人不吃的是驿站提供的肉食,消息传到波斯,讹传成回回人不食忽必烈赐予的饭食。不过《元史》没有辑录忽必烈圣旨原文,只有“诏禁之”几个字。相比之下,《史集》对忽必烈圣旨的记载要多得多。特别重要的是,圣旨中提到抹杀羊只的人除了回回人以外,还有所谓“圣经之民”。“圣经之民”在波斯语中指基督教徒和犹太人。上述事件除了见于《元史·世祖纪》和波斯文《史集》之外,还见于《元典章》。其文如下:《禁回回抹杀羊做速纳》

    “至元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成吉思皇帝降生,日出至没,尽收诸国,各依风俗。这许多诸色民内,唯有回回人每为言:‘俺不吃蒙古之食。’上曰‘为天护助,俺收抚了您(按,即你们)也。您是俺奴仆,却不吃俺茶饭,怎生中?’么道,便教吃。若抹杀羊呵,有罪过者。’么道,行条理来。”

    “如今,直北从八里灰田地里将海青来底回回每,‘别人宰杀来的,俺不吃。’么道,骚扰贫困百姓来底上头,从今已后,木速忽蛮回回、木[术]忽回回每,不拣是何人杀来的肉交吃者,休抹杀羊者,休做速纳者。”“若奴仆告呵,从本使取出为良,家缘财物,不拣有的甚么,都与那人。若有他人首告呵,依这体例断与。钦此。”(台湾影印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刑部》卷十九,典章五十七。)很明显,《元典章》所录这段文字就是《史集》相应记载的原本。根据《元典章》的记载,与木速鲁蛮回回相对应的是术忽回回,所以所谓“圣经之民”,在这里仅指犹太人,并不包括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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