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去世时,只有包括梅里美在内的三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只有两家巴黎当地报纸有所报道。他似乎已经被完全遗忘了。确实,如果不是他的两个挚友成功说服了一家颇具影响力的出版公司出版他的代表作,他可能真的会被人抛诸脑后。作品出版了,除著名评论家圣佩韦写了两篇文章对其大加赞赏,公众仍不买账。这并不意外,因为圣佩韦的第一篇文章是围绕司汤达的早期作品,与他同时代的人都对这些书视而不见,更何况后来的人。第二篇文章中,他依然保留对司汤达的旅记《罗马漫步》和《旅人札记》的褒奖,但却没从小说作品中发现可圈可点之处。他说司汤达笔下的角色就像木偶,结构完美,只是一举一动无不透露出机械感。他还批评了故事的情节没有可信度。司汤达还在世时,巴尔扎克就曾写文赞美他的《巴尔马修道院》;圣佩韦则认为:“显然,我不能体会巴尔扎克先生的那股崇拜之情。事实上,他之所以把贝尔先生写成这样的一位小说家,是因为他也希望别人能把他写成这样。”没过多久,圣佩韦又颇为恶毒地说,在司汤达死后的遗稿里发现一张他给巴尔扎克三千法郎的借据(对巴尔扎克来说,借钱就是送钱),想必是收买他给自己写颂词的。对此,圣佩韦引用了这样一句话:“荣誉中掺杂着不合时宜的收获。”或许他不必如此苛刻吧,他那两篇评论司汤达的文章不也是收了出版商的钱,而他关于司汤达的表兄皮埃尔·达鲁的两篇评论,也是受其家人委托而写,可达鲁作为“作家”仅有的贡献不过是翻译了贺拉斯的作品,以及写了一套九册的威尼斯史而已。
司汤达从未怀疑其作品能否流传下来,但他以为要等到1880年甚至1900年才能获得迟来的认可。很多在世时不得志的作家都借此安慰自己,自信他们的作品一定会得到后人赏识。但这种情况其实很少发生。我们的后人多么忙碌而疏忽,如果真要关注过去的文学作品,也一定会从那些已经成名的书里挑。一位生前默默无闻的作家在去世后反而得到认可和重视,这种机会未免也太渺茫了。而司汤达的故事则要从一名教授说起,他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上课时激动地称赞了司汤达的书。碰巧课堂上有几个非常聪明的年轻人(后来都有所成就),他们读了这些书,发现其中的观点和当时年轻人推崇的理念不谋而合,因此开始热烈地崇拜司汤达。这些人中最有才华的一位叫依波利特·泰纳,多年后成为极具影响力的著名文学家。他写了一篇长文,引起了大家对其作品中心理透视的关注。顺便说一句,我发现当文学评论家提到小说家的心理时,用的往往不是心理学家使用的同一概念。所以在我看来,评论家所谓的心理,是指比起角色的行为,小说家更多地把关注点放在角色的动机、想法和情感上。这种偏向会让小说家更多揭露人性的阴暗面,诸如嫉妒、恶意、自私和卑鄙——即人性中更为基本的一面;这种写法让人感到真实,因为除非我们是傻子,否则都很清楚自己内心有多少可憎的东西。“幸好有上帝保佑,不然上刑场的就是约翰·布莱德福了。”[20]自泰纳那篇文章之后,围绕司汤达的评论越来越多,大家普遍认为他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三位作家之一。
司汤达绝对是个特例。伟大的作家大多著作等身,关于这点没有人能比得过巴尔扎克和狄更斯。几乎可以确定,如果他们长寿,还会一部接着一部地写下去。我们认为对一个小说家来说,旺盛的创造力是最重要的才华。而司汤达几乎完全欠缺这种能力。但他也许是小说家中最聪明的那个。他年轻时曾梦想成为一名剧作家,结果根本没有写剧本的创意;后来开始写小说,似乎也不能用自己的脑袋构思出一个完整的情节。我说过他的第一部小说是《阿尔芒斯》。在这之前,德·杜拉斯伯爵夫人曾经写过两本小说,因为内容露骨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还有一个颇为著名的作家亨利·德·拉杜什也匿名出版了一本小说,希望大家认为这是出自伯爵夫人之笔。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有阳痿的毛病,我没有读过,只能写点道听途说的事。我因此怀疑司汤达的《阿尔芒斯》不仅抄袭了拉杜什小说的主题,还包括某些情节。他甚至厚颜无耻地照搬原作中主人公的名字,后来才把名字从“奥利维亚”改成了“奥克塔夫”。他借助所谓的“心理现实主义”渲染了主题,但小说本身仍然糟糕:其中发生的事非常难以置信,至少我认为一个有着特殊残疾的男人(也正是本书的中心人物)是不会深深迷恋上一个年轻女孩的。《红与黑》中,司汤达细致地描述了一个年轻人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则来自当时一场轰动的审判。《巴尔马修道院》里唯一受到圣佩韦赞赏的是一处对滑铁卢战役的描写,可这段描写其实来自于一个参加过维特多利亚战役的英国士兵的回忆录。这本书的其他部分则是根据意大利编年史和备忘录写成的。诚然,小说家编故事的灵感有时来源于生活,即他在某个地方亲身经历、目睹或听说;但有时也来自对某个角色的详细描写,这激发了作者十足的想象力。除司汤达以外,我再也想不到有哪个第一流的作家能直接从他读过的东西中找寻灵感。我并不对这件事持轻蔑的态度,只把它当作一个令人好奇的事实。司汤达并不擅长编造故事,但谁能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傻子偏偏具有这样的天赋:他敏锐的观察力能一眼洞察人心中的错综复杂、奇思怪想和光怪陆离。他看不上身边的人,却对他们很感兴趣。《旅人札记》中有一段讲到他旅行时曾途经法国,刚开始搭了一辆送邮件的驿马车想在闲暇时看看风景,但没过多久就觉得百无聊赖,为了和别人聊天换乘了另一辆公共马车,坐在公用的桌子旁听他们讲故事。
尽管司汤达的旅记生动有趣,非常好读,但你只能从其中看到作者的个人性格罢了;他的名气主要还是来自两部小说和《论爱情》中的几个段落。其中一段并非原创:1817年的博洛尼亚,他参加了一场由盖拉尔迪女士举办的晚宴,这个“美目之城——布雷西亚最美丽的女人”对他说:
爱分为四个类型:
(1)肉体之爱,是野兽、粗鲁之人及堕落的欧洲人的爱。
(2)激情之爱,是爱洛伊丝对阿伯拉尔[21]、朱莉·埃唐什对圣普罗[22]的爱。
(3)L'Amour Got,这是十八世纪的法国人最为赞扬的爱,是马里沃、克里必伦、杜克洛和德毕内夫人都曾以优雅的语句歌颂过的爱。(我直接用了法语中的L'Amour Got,因为不确定该怎样翻译它。它指的是你对一个很感兴趣的人的爱意,如果牛津词典上有这个词,我想应该被叫作“爱欲”而不是“爱”。)
(4)虚荣之爱,就像……
司汤达补充道:“认为所爱之人的一切都是完美的,这种愚蠢行为在盖拉尔迪女士的圈子里就是爱情,是一种‘结晶’。”他自然会借这个主题继续发挥,直到几个月后,在某个他称为“天才之日”的时刻,那个经典的比喻才最终诞生:“把一根光秃秃的树枝扔进萨尔斯堡荒凉的盐矿;两三个月后再拿出来,你会发现上面满是晶莹的结晶:如此细小的枝丫,还没有山雀的爪子粗,却覆满无尽闪烁的‘钻石’,几乎让人认不出是原来的那根树枝了。所谓‘爱情’,所谓‘结晶’,就是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从身边的一切发现中,证明所爱之人是完美无缺的。”
所有正在恋爱或曾经爱过的人,都应该懂得这个比喻有多么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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