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里很少有偶然,即使有一些偶然事件,都是有内理所在。中国是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国,也是第一个封建制国家,这不是某几个强力历史人物所能决定的,虽然他们在这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作用。历史不具有人的思维和理性,却有类似于着人的本能,毕竟历史是由所有人一起运作而成的,只是有人扮演主角,有人只能充当配角,还有人只能做看客。历史类似于人的本能便是,会依据环境决定最利于自己、适合自己的行动。
中国特有的地理、气候等条件,使中国成为物产盈盛之地,这些财富已经足够吸引人,统治者没有必要向外拓取,而是要提防垂涎三尺的游牧民族。上天赐予了中国江河沃土,还赐予了中国海、山、沙漠等天然屏障,中国人又修筑长城等军备工事,虽然不足以彻底杜绝觊觎者的扰乱、进攻,但足以遏制他们。从商周到秦这近一千四百年的时间里,华夏族占据了自己视野内最肥沃的所有地区,从此开始防御型与内向型的帝国时代。
有重则会有轻,重了防御,便少了攻取,重了内向,便少了对外的拓展。而游牧民族的方向是与中国完全相反的,轻防御,因无所谓防御,你来我就跑;重攻取,或是以抢劫财富为主,或是抢占并用,抢了战利品不说,还在某块地区盘踞,将之变为自己的牧场。轻内向,因内部没有多少财帛城池,极易管理,重拓展,一则四处攻城拔寨,一则大规模迁移,擅骑射之利,逞来去如风,游牧民族很少能安分下来。
这便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两个最大的不同点。除了这些,在行为模式上,也是大相径庭。
游牧民族视进攻为生命,为保持民族的活力与进攻的效率,采取的策略是——对敌人残暴,对自己人仁慈。游牧民族几乎都是踏着鲜血崛起的,他们最擅长的便是烧杀抢掠,最爱屠城的便是游牧民族,他们这么做,是要以不断获取财物来激起全民族的进攻动力,以杀伐来维持民族的血性与战斗力,还可威慑敌人。此外,这也算是一种心理战术。民族内部,虽作风粗野,好勇擅斗,但不会刻意去攻击谁,内部的分配,纠纷处理,保持着半原始状态,比较公正化。作为领袖者,通常要亲自上阵杀敌,有时还冲锋在前,以做表率来鼓舞士气。
农耕民族的策略则恰好相反——对敌人软弱,对自己人严厉。农耕民族视防御为生命,只要防住了来犯的敌人,保证内部的安宁,便能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源源不断地创造财富,帝国便能维持下去。对外敌,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比较软弱的,经常会采用和亲、送厚礼等方式来怀柔强悍的游牧民族。统治者也不在乎这些,中原有的是子女财帛。偶尔会举兵反击,打击一下游牧民族的锐气,但很难长期维持。农耕民族的重心在内部。对百姓而言,是勤劳耕作,纳粮服徭役,养活家人,生儿育女,延续同样的生活样板;对统治者而言,说好听点叫管理百姓,说不好听就是驱使百姓,令其为帝国创造财富,还要修筑水利、城池、防御工事。人都会有目标,统治者常把敌人当做友邦,而把自己的臣民看做是假想敌。他们认为,敌人虽然凶猛,毕竟在千里之外,偶尔来骚扰哄抢,也仅为疥癣之患,再进一步,攻破了防线,占了一些城池,也不过是臂腕之患,地大物博,丢几块地算什么,大不了退到长江以南去,反正骑兵游不过来。而臣民近在咫尺,就在眼皮子底下,这才是心腹之患!十步一杀,五步一砍,刀子不长眼,那可是随时要人命的。若大臣们联合起来谋反,民间百姓聚众起来造反,这江山还能再坐?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有统治者会将国土和国家利益“宁予友邦,不予家奴”了。
世道如天平,轻重自失衡。重心在内,内重而外轻,一代代的统治者煞费苦心地筹划出一套套的理国方案来,以图子子孙孙永生永世据有江山,恒享天下。但都没得逞,帝国时代的王朝,长不过四百多年,短不足百年,还有的“不二世而亡”,所谓同类相通,统治者的思路和办法被延续下来,形成了越来越细密的帝国体制。要想把这些体制说清,非几十本书不可,为节省时间,本人来个概括,帝国体制之核心,无非两条,控制与维持。控制的是臣民与局势,维持的是秩序与现状。以下内容就此两条,做个简略的阐述。
最精明的驾驭艺术
人或许是最难控制的危险分子,可我国古代的君王们做到了,堪称伟大奇迹。常说古代中国是典型的“人治”,而不是制度管人,那是大大的误解。在秦以前,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是比较松散的国家,但在秦以后,一部强大的国家机器构建而成,中央制度是三公九卿制,地方上是郡县制。除此二制外,秦帝国还在商周制度的基础上,增删修改,形成了诸多新制度,画出了今后两千多年封建帝制的基本模型。秦帝国虽暴亡,但随后的两汉帝国,大体沿袭了秦帝国的制度。秦汉之后的历朝历代,统治者为自己所需,常会废止某条,又会加强某条。频繁的改弦更张,使制度失去应有的权威性,君主又常随个人喜好,率性为政,也常常取代制度应起的作用。当制度搁置时,国家机器还得继续运转,就只得人上场手工操作了,所以中国古代,是法治与人治兼杂行用。
说到人治,便是常说的权谋与权术,以最大限度地驭臣、制臣。虽然大凡是君王都口口声声要臣下忠于国家,不能拉帮结派,更不能结党营私。可实际上这是制止不了的,而且很多朝中的争斗便是君王处心积虑渲染而成。若一派独大,将会变成一个尖刺,让君王坐立不安,所以必须得磨平这根尖刺,但“圣仁慈厚”的君王是不会自己动手的,便会假借于其他臣子,支持、鼓动其与独大的那一派针锋相对,最后是两败俱伤,坐收渔翁之利的自然是端坐于上的天子。
历史上很多帝王都是这方面的高手:如武则天启用酷吏诛杀李氏宗族与门阀,同时她又暗中保护了一些旧臣与正直之士,朝野始终有钳制酷吏的势力存在,反对她的李氏宗族与门阀被批量罗织罪名,扑杀殆尽后,武则天又“采纳”旧臣与正直之士的政见,将不得人心的酷吏一网打尽,天下人又觉得她很是圣明了。朱元璋手段也不差,同他一起起兵的李善长、胡惟庸、蓝玉、汪广洋等“淮西派”因功大勋高,成为朝廷一霸,朱元璋便策动刘伯温、杨宪的“浙东派”与之抗衡,二派相争,均不得好果,“浙东派”首先瓦解,刘伯温被毒死,杨宪被灭族,“淮西派”也没笑多久,汪广洋被绞死,李善长、胡惟庸、蓝玉均被灭族。曾经的战友们全都见了阎王,朱元璋安享其成。“仁孝性成”的康熙皇帝,并不是善人,众所周知的是他手下的两个亲信大臣,索额图与明珠互结朋党,缠斗了二十余年,康熙耳目众多,岂能不知?索额图与明珠的争斗就是康熙暗中挑起来的,如此一来,两人竞相暗地里在康熙面前,揭对方的底,说对方的坏话,两人的把柄都落在康熙手中,更便于他控制这两个大臣,也就能控制他们所组建的朋党集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康熙失策的是,朝中的“朋党之争”与“诸子夺嫡”裹在了一起,越裹越紧,宫廷、朝廷内外迷雾重重。康熙可以杀掉大臣,奈何自己的儿子也参与其中。康熙后半生都在和自己的儿子们怄气,他自己也有很大责任。
帝王们还精于心术,光靠皇权与强势来压人,太过蛮横,治标不治本,帝王们便会抚心柔化。比如对某个不久前还大力打击的臣子,忽然赏赐他些自己不用的小玩意儿,那臣子见是御用之物,自是感激涕零;对某个被疏远的臣子,忽然提擢,甚至任命为宰辅,这个臣子自然是大谢天恩,他所代表的地方与势力,也会更加效忠;对某个实际是被帝王给逼死、害死的臣子,风光大葬,还赐予颇高的谥号和爵位,恩荫其家人,可谓是极尽哀荣,人们便会大赞皇帝不计前嫌,仁厚无比。帝王们这些太极推手,平衡有术,擢降恩赏运用之妙,可谓巧夺天工。
在古代中央集权体制下,是由上到下一级一级的管控方式,皇帝以权制、权术来管控朝中大臣,朝中大臣便会以类似的手法来管控下级,权力社会,在下级的眼中,上级便是“皇帝”,能定其仕途沉浮,甚至于富贵生死。以此类推,大官管小官,小官管小吏,小吏管差役。媚上厉下,一直为我国传统,在上级面前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在下级面前则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一副活脱脱的“狼狗变形记”。
权力之剑,柄把握在帝王手中,剑身由宽及窄,这是一级级的大官到小吏,剑最末端的剑尖,反而是最锋利的,差役是权力的最下层,便是剑尖。
官身是高贵的,哪怕是小小的书吏,半官半民,也有免役的特权。到了差役这一层,非但没有权力阶层的贵重,反而连小民都不如。“娼优隶卒,世所不齿”,娼即是妓女,优即是戏子,隶即皂隶,卒即是衙役,这是四种贱民,为地位最底下之人。隶卒是差役的统称,大体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站班皂隶,就是县官审案时,手持棍棒在那里唱“威武”的人;第二类为捕快,负责通缉捉拿犯人;第三类为民壮,负责看守城门、监狱、粮仓等地,有时也负责四处巡逻;第四类为监狱中的狱卒,最低级的为牢子,管理他们的是牢头。此外还有行刑的刽子手,验尸的仵作,巡夜的更夫,报时的钟鼓夫,做饭的伙夫。
因差役直接同民众打交道,巡逻、警戒的是他们,惩戒、行刑的是他们,抓人、杀人的是他们,催粮、催款的是他们,权力的暴力末节在这里暴露无遗。杀人沾血,全在剑尖,为不祥之物,因此古代社会中将这些“干脏活”的差役化为贱民,历代不齿,试图将这一阶层与权力系统相脱离。
差役身份低微至极,但其中有人狡狯残忍,又经营有方,利用手中能为害之权,甚至能成为巨富。就拿监狱中的牢头来说,犯人的亲属要来探望、送饭给犯人,都得给牢头塞钱,犯人想要在牢里不被狱霸欺负,要过好日子,要改善生活,有钱都能办到。此外牢头还会克扣犯人的伙食钱,敲诈犯人,有的还在牢房里放高利贷。
但大多数差役难脱贱民命运,上边给摊派任务,他们只有按指示去卖力办理,以便交差,至于会不会骚扰百姓,弄得鸡犬不宁,这就“古难全”了。最后被骂声四起的是他们,被啪啪啪挨板子的也是他们。没法交差,便得挨板子,长官不满意,也会有事没事拿他们出气。所以在古代很多人觉得差役连乞丐都不如,乞丐虽然穷,还不至于动辄被打骂。如惹起重大纠纷,甚至是民变,差役不管有无参与,都脱不了干系,背黑锅的时候,总有他们的身影。
差役们受气挨骂,薪水低得无法养活自己,为了求生便会另想他法,因几乎是任何法令、政务的执行都得靠差役,他们凭借此权,敲诈勒索百姓,上官为完成任务,也会姑息纵容。虽然会被老百姓戳着脊梁骨骂,虽然常常被上官大骂,差役们也无所谓了,反正老子是贱民、恶民。每个朝代,越往后走,差役们越是穷凶极恶,越是变本加厉,不知是人性本恶,还是制度所逼?
最高超的畜牧办法
对我国古代历史的研究,多集中在官制、朝制、赋税等上边,对户籍的研究相当少,很多人都以为,中国古代如《天仙配》里一般,社会淳朴,人民安乐,一幅与世无争的田园风光。有时候,某些地方可能会这样,但大多数时候,大多数地方,都不会如此美好。
官员集中在朝廷与各级官府,在权柄之下,以赏罚升降制之,官僚体系虽然庞大,但以品级、官俸等方式连接在一起,那就相当于是一部部电梯,大臣命运掌握在君主按电梯的玉指上,下级命运掌握在上司按电梯的黄油指上。官僚体系虽然庞杂,但有体系在其中连接维系,是便于统治者管制的。
那千千万万百姓,该如何管制?
其一为牧民。
我国地域宽广,人口分布均匀不一,风俗亦不同,着实难以管理,历史上很多大帝国之所以溃灭,便是地方管理失控,导致最终崩盘。地方管理、民众管理,每个统治者都不敢掉以轻心。翻开史书,都是一些爱民、亲民、抚民的字眼,但真是那么来的吗?在王权时代,以士民为私产,为臣妾,在皇族贵戚眼中,民便是可使用的财产,便是可驱使的牲畜,怎么还能有爱,有亲,有抚呢?每个王朝干的事便是愚民、弱民、制民,如果总结起来便是“牧民”,天子“代天牧民”,各级官僚便是“代天子以牧民”。
且夫君也者,将牧民而正其邪者也,若君纵私回而弃民事,民旁有慝无由省之,益邪多矣。
——《国语·鲁语上》
余闻昔子游氏之为武城也,以礼乐为教,而圣人喜之,此千载牧民之良法。
——明 宋濂《送王明府之官序》
牧民岂谓非良干,伐畔何教震友邦。
——清 姚鼐《咏史》
精简言之,牧民便是将老百姓当做牲畜来放牧或蓄养。在各类典籍中,他们却能把“牧民”这种管畜生的方式,描绘得冠冕堂皇,不得佩服起行文者的文采超然。
放牧或蓄养牲畜,要么是将一群牛羊集中在一起,白天赶去吃草,晚上赶回来;或者是围一个圈,把猪、鸡、鸭等家畜家禽集中喂养,养肥后杀食或卖掉。
中国古代的牧民之法太过繁杂,最为体现管理艺术的便是户籍管理。
在商周时期,便有“田籍”,以田来决定老百姓的户籍,按人头收取相应的赋税,并有“籍臣”专门负责对百姓户籍进行管理。
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进行了改革,助齐桓公首霸中原,管仲改革中重要的一条便是户籍改革。管仲将齐国所有老百姓一一登记在册,其中有每个百姓姓名、性别、高矮胖瘦、身份等级、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便于官府查询与搜索;若无籍,就是黑户口,不仅本人要被治罪,街坊四邻与负责此片区的官吏也要被惩罚。管仲还将每五户为一伍,设伍长,五伍为一里,设里长,伍长与里长坐中统筹,居民之间互相监视,并密切观察来往的人群,若有可疑,便要通知官府,通过这种办法来维持地方稳定与社会治安。
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将管仲的户籍举措再次加强,商鞅新法规定:每个居民都要登记造册,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伍”、“什”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便是著名的“伍什连坐制”,以求“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将地方牢牢地控制在中央手中。
在春秋战国时期户籍管理已经确定了两大主线,其一是掌控赋税兵役来源,其二是严格控制百姓。两汉时期虽废除了残酷到无以复加的“伍什连坐制”,但“汉随秦制”,加强户籍管理,以彻底把百姓捏在手里,遂实行“编户齐民”政策,将所有百姓编入统一户籍,同时兼以“八月案比”之制,即每年八月进行户籍的清理与复查。
北宋中期实行“保甲法”,十家为一保,有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长。家有两人以上者,选一人作保丁,组成保甲。保丁自备兵器,闲时操练,农忙时耕种。同保范围内如发生犯法事件,保丁须检举、揭发或追捕。保甲制度是伍什制度的一种变相,但没有后者那么严苛。保甲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期间各朝代各时期,具体规定、操作办法有所不同,但大体模式相同。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度颇有法西斯味道,其组织形式是户—甲—保—乡,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为了内战,国民党政府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并命令各地保长拉壮丁,强推向战场当炮灰。反映那时保甲制度的四川话版《拉壮丁》,直到现在还以话剧、电视剧演出。
其二为弱民。
整个中国的古代史就是一部饥饿史,绵延到现代,人们间最常用的问候语就是:“吃了没?”直到现在很多北方人见面打招呼见面头一句话,仍是此句。
我国长期是一个富强繁荣的国家,但国强民不富。民弱国强,民强国弱。统治者的看法是,民强了,国必然弱,如果民众有喧嚣之心,聚而闹事,何以制之?“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这样无厘头的结论,按如此推论,便相当合理了。但为什么不思考片刻,民众若吃饱喝足,生活无忧,谁还会来闹事?
弱民策略是与赋税、户籍、官制等各方面相连的。
帝国收拢绝大部分核心资源,绝大部分财富,让百姓一直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中,时不时地再以赈灾、抚慰民心等方式,将从百姓手中拿过去的东西,再分发点下来,以示恩泽。再或者把官方闲置的山林池泽暂时开放,允许百姓开荒渔猎,当然这是属于官家的,可随时再收回去,若要继续在此求生计,便得叩谢皇恩、多孝敬、老实点。
通过上文所讲的户籍制度,帝国将人民拴在某个固定的地方,不准随便迁移,如此一来可断绝各地区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避免风闻造乱;可随意监视百姓,有效钳制,一旦出事,马上派人处理。除了是制民策略,也可视作是弱民策略。
最大的弱民战略还是“重农抑商”,首次提出重农抑商思想的是魏国改革家李悝,但其实在他之前,已经有人在这么干了,商周两朝虽没对商业与贸易设有特别限制,但相比而言,更为重视农业。从战国至清末,重农抑商这一基本方略,一直为历朝历代所践行,其间也有差别,比如汉文帝、唐朝与宋元时期,便不是特别地蔑视商业,唐代起,国家还专门设立了机构进行海外贸易,并对商人阶层进行集中管理,商人的地位也有所提高,并不轻贱。但总体而言,商人地位长期都低,被视为“末民”,即末流之民,除了商人,还有流民、江湖艺人等。这几类人有一共同特征,便是行踪不定,四处穿梭,帝国是不喜欢这号人的。
之所以会重农抑商,总结起来便是三点。
第一,帝国时代国家的根本是农业,但农民们辛苦耕耘却始终贫困,商人买空卖空,却能获得厚利。“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不如倚市门”,如不加以格制,哪还有人愿意务农?
第二,帝国时代国家最有效的管理是集中制,商人为获取商机与信息,采购、倾销货物,便会长途奔波,四处分散,这肯定是不便于帝国管辖的。
第三,帝国时代国家最大力倡导的是朴素清净的社会风气,构成这种社会风气的有效分子便是闭塞憨厚的老百姓,所以国家一直忌讳民多智计,民风浮华,因为这样不好管制。而商人见多识广,巧言令色,诡计多端,这样的人不仅不好教化,反而会“带坏”其他的良民。
重农抑商对商人与贸易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
第一,先导式管制。对商业与贸易都定位为末业,将商人定位为末民。士农工商,如此排位,最穷的农民排名靠前,仅次于士大夫阶层,工即手工业者排在中间,最有钱的商人排在最后,如此一种诡异的现象便产生了,商人大多会雇工,商人是东家地位更低,工是雇员地位却更高!
第二,羞辱式管制,历史上大多数时期对商人都有特别规定,有时不准商人穿绸缎,只能穿布衣;有时不准商人出门骑马、乘车,只能走路,叫你有钱也无法消费,憋死你。每个时期都有稀奇古怪的规定,这里不一一列举,仅说个好玩的。譬如西晋时规定商人出门只能戴绿帽子,还要在帽子上贴上纸条,上写其名某某,穿的鞋子不能是一个颜色的,须是一黑一白,简直难以想象那时商人走在街上的滑稽场面。
第三,打压式管制,利用税收,合法地剥夺商人,这倒罢了,可各级官吏经常巧立名目,大棒小棍来敲诈,商人无还击之力,只得暗吞苦水。此外商人如果与官吏、农工发生纠纷,仲裁者一般都会偏向后者。
第四,断后式管制,古代的通常规定是商人不能做官,而且他的子孙三代以内都不准科举,白白断了仕途。古代官道即大道,为官能封妻荫子,光耀门庭,经商则今世抬不了头,子子孙孙都被连累。不过,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有的大富商为了能摆脱低贱身份,让子孙能科考,便大散金钱,给各方官员送礼,给朝廷献纳,从而买得一个虚衔,并无任何实质权力,却能提高身份,朝廷和官员也能通过这一途径敛财,可谓皆大欢喜。
其三为愚民之策。
什么样的人最好控制?最易驱使?自然是憨傻老实之人。基本上可以这么说,人人都希望别人憨傻老实,但一旦身边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人,多半都会去无情地嘲弄、欺凌甚至掠夺,并且不会有愧疚之心,因为其他人也在这么干。
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中,影响最大的三家——儒家、法家、道家,都不约而同地走向了愚民之路,老子说:“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多智。”孔子说:“民可使由之,而不可使知之。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商鞅说:“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疾务农;民愚则易治也。”
其余如兵家与纵横家,更是巧诈无端,连诸侯都可以骗,何况是老百姓?
关于愚民之策,我不想多说,从帝国第一个朝代秦朝的“焚书坑儒”,到最后一个朝代清朝的“大兴文字狱”,这几千年来的文化摧折和思想钳制,真可谓是血色残阳,惨烈无比,甚是触目惊心。
掌控机核,始终利剑在手
对帝王而言,对权贵而言,无所谓大局,无所谓政见,机要在于谁掌控一切。动辄江山社稷,千秋万业,若不在自己手中,那还有何意义?
帝王欲图控制局势,通常是双管齐下,其一是朝堂,扼住上流,其二是民间,拦着下流。天下如江河,上下流的水都被制住,纵不是一如平地,也不会有大风大浪,舟行水上便能无忧无虑。
帝国体制下,只有强与弱,成与败,没有是非对错,胜利者有最终解释权。就算是皇帝,如果软弱仁善,常常反为大臣所乘,成为其工具,如皇帝强势,能掌控一切,那么大臣就成了他的工具,而且是没有商量与回旋余地的。皇帝对所有臣民有生杀予夺之权,这个权力太有诱惑性与杀伤力了,皇帝知道失去了这个,自己将会是何下场,因此小心翼翼,视若珍宝,不允许任何人染指。有一把神兵利器,能斩除世间任何障碍,其拥有者最怕的就是有人偷了去,拿来斩他。
皇帝最在乎的是两种大权,其一是军权,其二是朝权。军权乃政权之保障,暴力性政权都会将军权视为首位,军权旁落,则篡立迭起。朝权乃政权之行使,朝权是对朝廷的控制,使政令发布皆出于君,若政令、条例被大臣所握,皇帝虽贵,却成了摆设。皇帝孤家寡人,精力有限,需要人带兵、理政,前提是这个人要在自己的掌握中。
那种能力强难驾驭的大臣,在危机时用得着,譬如敌国来攻,朝野混乱,财政匮乏,但危机一过,这种大臣的政治生命或者是生命便走到了尽头。历史上的能臣名将,多半没有好下场。而一些奉行多磕头少说话,多作揖少惹事的官员,即常说的庸官、昏官,却能长盛不衰,功成身退,在于他们不仅不让皇帝感到威胁,而且千方百计让皇帝舒爽怡然,这么懂事的人,岂能不荣华富贵?
后来的史书上会大概如实地记录官员们的所作所为,以褒奖定性,史官们为稀里糊涂被皇帝杀掉的忠臣志士惋惜,对其赞誉不绝,而那种尸位素餐甚至吃里爬外的庸官奸臣,则列入贰臣逆臣,被剧烈地指责詈骂。纵是如此,愿意做前者的官员越来越少,愿意做后来的官员越来越多。
居安思危,皇帝们危机感天生即来,后天锻炼后,更是强于宇宙,但他们的危机感不在于忧患国家兴衰,民族未来,而是忧患皇权是否稳当。皇帝宁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杀掉军功赫赫的大将,宁愿昧着良心也要罢黜为国呕心沥血的大臣,宁愿用低贱的太监来对付自己的亲人。即使这些人并无谋反,甚至连任何迹象都没有。皇帝们是不管的,心疑即杀之,还振振有词,难道要等人家反了才动手?捕风捉影,莫须有便能置人于死地,法律的尊严,王朝的神圣,经常以这样的方式坠落。
每个朝代都有一整套对官员的监督体系,可皇帝们尚嫌不足,便派心腹、密探去打听刺探大臣们的情况,谁有不顺之意,谁暗谤朝政,等待他们的将是龙颜不悦,天威下凡。明朝时则先后建锦衣卫,东、西、内三厂,正大光明地实行特务的政治任务,让臣民体会到皇帝的亲切关怀。紧随其后的清朝虽名义上取消了特务机构,但仍实行密探、秘奏制度,让大臣们相互监视、掣肘,以雍正时期最甚。围绕雍正还有很多故事,比如止维社与血滴子这两个暗杀组织,以及民间传说的吕四娘夺走雍正头颅,和电影《血滴子》中表达的一样,“从来没有过”。“查无此事”是官方敷衍了事的最好途径。
伴君如伴虎,可聪明的大臣们也不是吃素的。
大臣们有的采用“自污战术”,即以贪污来表示自己仅有小贪之心,没有大野心。汉朝开国丞相萧何就这么干过,他见刘邦对其愈加猜忌,便听从了门客之言,公然侵夺民田,还骄纵属下贪污,如此一来骂声四起,可刘邦一听,却暗暗欣喜。有的采取“自愚战术”,能在朝廷立足,自是胸有韬略,非同一般,但为了不让君王嫉妒,便明哲保身,干脆装起傻来。五代时有个著名的四朝宰相冯道。他一生庸庸碌碌,无所主见,无有政绩,却历经二十多年屹立不倒,被誉为朝堂不倒翁。还有的采用“自贱战术”,为了功名权位,大臣们逢迎君王势不可少,可士大夫阶层常自诩清高,不愿太降身份,这便有了顾忌,有的大臣则走上了百无禁忌的“无耻大道”。譬如和珅简直把自己当成了乾隆的贴身奴才,堂堂宰辅还为乾隆端痰盂尿盆,这能不恩宠有加吗?和珅巨贪大污,乾隆不是不知,却从不干预。
控制局势,始终波浪不起
朝堂是中央核心,枢控全国,但中国疆域广阔,虽王权浩荡,也有鞭长莫及之困。一个王朝要统治偌大个国家,不得不倚靠各级地方官、吏,以及上不得台面的差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古皆然,地方官员选择性、变通性地执行中央政令,甚至扭曲执行,使得利民变为害民,那是常有的事。中央并不信任地方,汉有刺史,唐有黜置史,宋元有按察史,明清有观察史,都是专门设置来刺探、稽查地方官员的,皇帝还经常派钦差大臣到各处巡视,以检查地方官是否执行中央政令,是否秉公理政。此外监察机构也有弹劾之权,如若某地方官有徇私舞弊、渎职犯法之弊,监察官员便可上书朝廷,揭发其罪。
稽查、钦差、监察三拳并用,能量非凡,看来做官还真是高危职业,官员之喜是“上马”,之哀是“落马”,这一上一落,可谓是悲喜九重天。虽然有个别落马的官员,还可利用余财和关系网经商致业,做一逍遥富翁,可大多数落马的官员没这么幸运,历代对官吏的处罚都很重,伴随罢官丢置,往往是抄家、没收财产,况且官员落马即意味着失势,没有了利用价值,以前曾支持、依附他的人,都会转向其他新兴目标,官场比生意场还来得精。落马,失势,也就失去一切,不管是正史还是稗官野史,都记载着一个个落马官员的悲惨后半生,以儆效尤——为官者要忠君爱民,切勿贪赃枉法。大多数官员落马的官方解释都是贪赃枉法,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几乎所有官员都在疯狂地贪赃枉法,落马的官员终究是总量中的极少数,为什么有的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更多的却笑傲士林,富贵无边?
官方解释、公开告示,那只是门面,背后实际运作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套规制,就连普通老百姓都知晓此理,何况浸润已久的官吏?至于,实际运作的那套规制究竟为何物,还真难一时半会说清楚,简单点说就是潜规则、隐规则。为官之道是长袖善舞,广结人脉,如此便能上有所托,左右逢源,官员虽处处敛财,但自己留着的可能并不多,都挥洒在上司及各类权贵身上,官场上可以说是利益均沾,这才有了官官相护。要扳倒一个官员,重点不是他本人,而是他所站的盘根错节的网络。
地方官的腐败主要为三方面,其一为横征暴敛,除法定的赋税款项外,各个地方官都在私立名目,设法聚敛。其二为执法不公,地方官除管理一方行政外,还兼司法权,地方官以诉讼为榔头,能敲打出难以计量的金水银流,富甲一方,事同平常。其三就是渎职荒政,有利争先恐后,无利充耳不闻,修葺水利、剿灭盗贼等本该官府管的事,不管不问,因其费力不讨好。
中国是人情社会,中央虽对地方颇多顾忌、不满,也常常能体谅,千里做官为的吃穿,小贪小赃,不算什么,但有一个底线:不能出事!所谓出事,或是民间集体状告,或是丑闻不断,千里可闻,或是直接发生民变、暴动。帝国体制稳中求稳,不停出事,若是其他地区的民众受此鼓励,跟着效仿,何其之险!所以官员最忌讳的就是“事情闹大了”,事情一旦捅破、曝光,传到了朝廷,便公开于世。就算是上边要姑息之,有权贵要保护之,都极其困难。朝廷总得维持一张公平的门面,不处理难以平民愤,不追究难以息事态。
由此在中国古代民间形成了对官员和官府的核心办法——闹,闹得越大越好。官府自然有防范对策——不要你闹,越不闹越好。
因此地方上最擅长最热衷的便是报喜不报忧,欺上瞒下。帝国上层在粉饰太平,歌舞升平,地方上心领神会,也跟着炮制出所谓的“地安民乐,天下晏然”。所谓治世盛世,都需要上下联动,方能闪亮登场。我之所以质疑古代的治世盛世,是因为即使经过粉墨后的史书记载,那些用各类华丽辞藻形容的治世盛世,经常还能看到许多不精彩的细节:如某地流民乱窜,某时大饥荒民尽相食等。官家是上下齐心,皆大欢喜了,可民间依然疾苦不断。
报喜不报忧,欺上瞒下要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一方面是地方官员启用钱财、吹捧等各种手段,打通各路关节,让上边不过问不细究,另一方面是为杜绝不利信息外漏,地方官员让手下以连哄带打等手法,严防死堵,对拒不合作者,还会杀人灭门,以警示其他企图效仿者。为掩饰一个虚伪,只有制造更多的虚伪;为掩饰一个错误,只有制造更多的错误。如此一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便用在了弄虚作假上,铁打的官府流水的官,换了一任又一任,采用的手法都类似,一个个虚假但缤纷的太平盛世泡沫被相继制造出来,而经过这一番番的折腾搜刮,民力愈竭,民怨愈盛。那些王朝越到后期,越是民变频发,差不多都是如此。
可控之局面,哪怕是表面繁荣,哪怕是虚伪造作,只要体制尚存,时态未乱,至于下边民怨沸腾,风德沦丧,反正自己是坐稳了位子,又有何妨?
公正的名义,法令之维
任何团体、组织要想正常运作,都得维持一个必要的平和状态,减少无谓的争夺,那就需要秩序。诸子百家几乎都强调秩序的重要性,儒家以礼定秩,法家则以法定秩,道家以静定秩,最终都是想达到尊卑有别,上下不争,国家乃治的效果。
帝国就是一部国家机器,法令是这部机器的说明书,按这个说明书操作,其最终目的必然是为了维持这台机器能够按预定的方向运转。不公平的社会与帝国体制,必然匹配着不公平的法制,所以法令这个说明书,常常是不完善不合理的。
法和令本是分开的,法以律构成,各朝各地都有自己的律法,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法规;令是朝廷的政令、皇帝的敕谕,即行政命令。行政命令应该是低于基本法规的,政令要在律法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因为律法是经过反复修正后出台的、被各界所认可的,其作用是长久的,而政令只是朝廷临时决定的、并不一定被各界所认可的、其作用也是短期的。行政命令超越基本法规的后患无穷,其结果是法令体系稳定性权威性被自己所破坏,以至于到了后来,无法可依,令出而不行。
但实际上政令经常超出律法的规定范围,甚至互相矛盾、抵触。接到政令的各级官吏到底是捍卫律法,还是听话执行命令呢?毫无疑问,绝大多数官吏会选择后者,他们的命运掌握在朝廷与上级手中,而不在律法手中。
退一步说,即使某个法令体系是不完善不合理的,如果都承认这个规则,都遵守之、执行之,虽然不能做到公平性,公正性却还是能保证的。
偏偏很多人知法犯法,违规乱纪。带头的是谁呢?往往是皇帝本人,他是唯一可以超越法律的人。一般而言,有作为的皇帝能收敛自己,尽量减少“法律代言人”违法的现象发生,实在不得已时才去做“超越法律”的事,比如要除掉某个政见不合的大臣,却又没任何迹象与证据;财政困难,擅自征收税赋等。可其他皇帝则只图自己痛快,我行我素,反正天下是我的,这个球,我想怎么踢就怎么踢。然后就是皇族、宠臣、近臣,他们与皇帝要么是血亲,要么受皇帝恩宠,都是亲贵之人,即使犯法违法,也无人可制,除非皇帝亲自出马。再以下便是有各自势力的大臣及其子弟,大臣们仕途崎岖,能从底层爬上高层,势必艰难,大臣们大多是谨慎以待的,不敢轻易冒法。但大臣们却常常管不住其子弟以及家仆,大臣的儿子,古时称“衙内”,法官都知道他背后是谁,对“衙内”横行不法,常视而不见。大臣的心腹家仆,也会狗仗人势,气焰嚣张,同理,都知道他的主子是谁,无人敢去惹。历代的“衙内现象”、“恶奴现象”都很普遍,这也可视为中国古代的特色之一。
权贵们连这点微薄的情面都不愿意给律法,中国人常爱说情面,从情面里可以看出高低尊卑的差别来,你够尊贵,够格,够分量,就给你情面,反之则不给,看来在权贵的眼中,律法就是一只夜壶,用得着的时候拿出来,不需要的时候,就丢在床底。
皇帝对官员及其子弟部属们的一些违法活动,并不穷追猛打,而是选择轻弃或者无视,水至清则无鱼,皇帝也明白,谁会没有任何过错呢?古代的律法中,对官员的规定和约束条款,比对民众多,实际上并不屡屡兴用,得饶人处且饶人,帝王保持对法律的最终拥有权与解释权,放在手边,以约束臣子,每一条法律都是利剑,保证帝王想要灭谁时,可随手拿剑即斩。等皇帝对这个大臣不喜欢、不满时,大臣的子弟和部属们的斑斑劣迹便会公之于世,作为罪证按律判刑,大臣受其波及被迫辞职。百姓便大赞皇帝能为民做主,是好皇帝,还会为那个官员叹息几句——教子无方啊!
但对一种行为,皇帝是绝不姑息的,须臾都不可犹豫,那就是谋反。但凡有人有谋反忤逆的野心,不管有无证据,必除之而后快,杀其身灭其家,而且还要株连九族。擅入皇宫、盗窃皇陵等冒犯皇家威仪的行为,同样也是灭族大罪。秦时制定的株连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从无间断,为的就是对付有二心者。
法律针对的主要对象是百姓。拖欠赋税,不服徭役等行为,那是重罪;聚众结社,风言风语,那也是重罪;不服管教,由着性子,那也是重罪;冒犯官长,阻挠执法,更是重罪中的重罪。皇帝常用谋反的罪名整治大臣,有无证据,是何原因,他是不会管的。地方官也常用谋反罪名整治百姓,地方官都自视为朝廷的代表,违抗他就是违抗朝廷,就是违抗皇帝,如此之推论,简单、直接、有效。有上述行为的百姓,他为何会有此举动,他是否是因为官吏横征暴敛、粗野执法等原因造成这样的举动,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被扣上逆民、恶民的帽子,基本是死路一条,有时其家族还会被株连。
手握法典,等同抱着摇钱树,在古代时期,诉讼断狱一直是地方官的生财之道。各级官员都会说一句,我就是王法。“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古之常语,可见司法之不公正已经深入人心。实际上即使有钱的富商,对衙门也是避之如瘟神,一旦沾上官司,就会被凶残的官吏缠上,被其用各种手段敲诈挤压,倾家荡产也就近在咫尺。
因此在古代中国,老百姓是不想也不愿打官司的,打官司会把诉讼双方都打破产,这是常态。于是,老百姓便尽量避开官府,私下和解,这种事已然成为“传统”。直到民国时期,承袭晚清之风,很多老人还以从未进过官府,从未打过官司,而感自豪,以此为幸运。之所以自豪,是有了一世的清白身家,之所以幸运,是无须破财免灾。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曾提及,发生纠纷,95%的中国人不愿去法庭,都会私下解决。这个比例或许高了点,但也不会低到哪儿去。中国老百姓的法律观念是,千万不要惹上官司!惹上了官司,千万要找到关系!
史书上记载着这样的句子:比如“无诉讼之烦”,“刑狱尽罢”,意思是没人来官府告状,很久没案子可断了,监狱里无人可关。这意思便是当地的地方官能行惠政,百姓安乐,没有人喊冤叫屈。我一直在怀疑,真是这样吗?是百姓没有冤屈,还是不敢到官府来申冤?
以文明的名义,礼制之维
关于“礼”的词语,有很多说法,如礼仪之邦、礼教、礼仪、礼制。礼仪之邦为常用之词,用于形容我国的历史及传统,做褒义词用。礼教也是常用,味道却变了,本是中性词,但一提到封建礼教,人们马上会想到“礼教杀人”。
礼制在商朝时已经形成,在西周时基本成熟,孔孟等人极其倾慕西周礼制,为重振礼乐,周游列国,游说诸侯。但列国争锋的时代,法家风行,儒家失色,直到西汉中期时,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才替代法家,成为国家主流思想。不过在此之前,汉高祖时儒家便以“礼制”闪亮登了一回场。诛灭项羽后,诸将常争功邀赏,“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汉高祖心中不快。儒士叔孙通便为新朝制定出一套宫廷礼仪出来,并叫大臣们勤加练习。一次,诸将臣在宫中宴饮,将臣们亦步亦趋,都尊礼法,有人不合礼仪,马上被拉出去处置。整个场面一反常态,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汉高祖感慨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乃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儒家也开始由此而重。
儒教的胜利绝非仅仅是宫中礼仪和空泛的说教,礼教的影响甚至可以直接融入法制,也因此逐渐有了半法律的性质。儒家倡导礼教作为指导立法、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自汉朝之后,历代未变,直到清代末期,纲常礼教仍被赞誉为“实为数千年相传之国粹,立法之大本”。儒家所奉行的等级观念,“名位不同,礼亦异数”,等级越高,特权越多,颠覆了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传统。此外,在诉讼、断狱的过程中,法官不仅引用法律条文,还可引用儒家经典,所以有“春秋断狱”之说,以善恶动机论罪,以风化伦理定罪。
礼制算是法治与人治的结合,确定了尊卑有别,上下有序的社会等级体系,是儒家所谓的“德政”之工具。安于现状,遵守礼制,便是顺民,良民;有非分之想,触犯礼制则被视为犯上作乱、大逆不道,轻则受社会舆论冲击,被口水给淹死,重则被国法家规处置,以命填礼。
礼制的核心是三纲五常,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以此为纲领,在宗法传承、祭祀丧葬、巡幸朝会、朝觐礼聘、婚姻礼俗、宫室舆服、待人接物、建房造屋等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都有相关规定,其细密严格不逊于律法,其体系庞大则更超过了律法。
礼制不出则已,一出必见血。哪怕是权贵,也难避其锋芒。有时可以视而不见,而当有人要以此整治人时,其违礼悖制便成了最致命的罪名。建了不该建的房子,穿了不该穿的衣服,说了不该说的话,便是僭越、违制、大不敬、无人臣礼,那些倒台的大臣几乎都会有这么些条罪,而且极可能放在首位。这些倒霉的大臣到底是哪里开罪了皇帝,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违礼悖制,怎么样的死法都不为过。
礼制在民间照样横行无忌,法权应掌握在国家手中,禁止私人滥用,但家族中以家规、礼规来处置子弟,官方虽不承认其合法性,但并不干涉。被处置子弟的家属不服,到官府来告,官府也会将来人赶回去,不予理会。
在官府诉讼时,礼制常常高于律法,二者本来就有些混淆不清。譬如一个小媳妇和婆婆吵了嘴,落在不同法官手中,其命运有天壤之别。若法官重法,这小事不用审判,便会劝媳妇向婆婆道歉即可,回家好好过日子,若法官为礼教中人,对小媳妇大刑伺候,甚至判死刑,也没有人能说不对。
礼制势力大盛,充盈于天地之间,由此便出现了一大堆卫道士,他们手持礼教,言称道德,几乎是神圣之化身。朝中的权贵尊崇,他们本身就在朝廷高坐着,士大夫阶层奉其为师,恭听其言传身教,民间虽听不懂他们到底说什么,可还是会“随大流”,将之视作孔圣人下凡,如此一来,便通吃三界。
礼制是用来维持等级秩序与帝国道统的,最大的受益人是皇帝,但有利必有弊,他最终也难以逃脱礼制之网。皇帝身为天子,就要有天子的样子,大臣们不敢说英明神武的皇帝理政有失,治国无方,却敢拿礼制说事,旁敲侧击皇帝作风不好,行为不轨。所以,即便是尊为皇帝也不敢轻易与礼为敌,因为那后果将甚为严重——“捍卫”礼制的大臣借机集中起来与皇帝对抗,那种局势,比战场还难控制。皇帝们也学乖了,所以每朝每代,朝廷里都有不少声名显赫的道德家与卫道士,皇帝对其礼遇有加,但实际上并不倚重他们,这些人不过是皇帝贡的一块牌子罢了,以显示自己尊儒尚礼。
翻阅史书,有许多大臣对皇帝的上书与劝谏,其中近一半无关行政、治军、兴农、刑罚、理财等实际内容,而是有关礼制,无非是建议皇帝要“克己复礼”,有人君之风,带头遵守各类礼制,上行下效,全国自然会恢复重礼崇德之风,最终是不治而治,国富民强。举两个有名的例子:明朝中后期的两个皇帝,嘉靖与万历就因礼制与大臣数次争锋,彼时文官集团已然成气候,皇帝也拿他们没招。于是乎,两人气毛了,什么国家大事、千秋伟业,都不想管了,干脆深锁宫中,长期不朝。
以仁政的名义,教化之维
教化是指所朝廷与儒家所提倡的政教风化,教育感化,大体来讲是倡导仁义德政,教人质朴敦厚,导人谦卑礼让,以养成上下淳朴的社会风气。
教化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在商周时期便大为推行,在诗文中还有记述,如《诗·周南·关雎序》中有:“美教化,移风俗。”《礼记·经解》中有:“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
儒家向来重礼尚名,强调“德政”,反对“法治”,律法是凶器,他们认为能杀人却不能收人心,教化则如春风细雨,能以道德仁孝感化民众于无形之中。
自汉以后,几乎所有的政治家凡提及治国方略,都会提及教化,认为这是天下大道,著名的策论中都有“行教化”“敦教化”的字眼。
西魏时,苏绰为执政者宇文泰筹划了《六条诏书》,行之于国,使得西魏大治。《六条诏书》专门有一条便是敦教化,大体内容如下。
教:教之以孝悌,使民慈爱;教之以仁顺,使民和睦;教之以礼义,使民敬让。慈爱则不遗其亲,和睦则无怨于人,敬让则不竞于物。三者既备,则王道成矣。
化:然性无常守,随化而迁。化于敦朴者,则质直;化于浇伪者,则浮薄。浮薄者,则衰弊之风;质直者,则淳和之俗。衰弊则祸乱交兴,淳和则天下自治。治乱兴亡,无不皆由所化也。
教化的基本过程是这样的:搬出儒家及其他各家先贤的经典,根据皇帝或执政者的指示,汇编成圣谕;往各个地方下达圣谕,并要求各级官员组织学习,领悟其精神,再散播至各个乡村;在乡村中,由官府派出的学者与当地的长者、读书人,向民众宣讲圣谕,民众若有不懂,则要详细解释,以便于灌输;同时广泛传播一些伦理道德的普及读物,如《二十四孝》,政府令各地官民学习,作为圣谕的辅助教材;在官方树立一系列“清官”、“循吏”样板,以显示朝廷的仁政德政,和圣谕配合,言行并用,相辅相成;在民间树立一系列“孝子”、“贞妇”样板,各地大建贞节牌坊、英烈牌坊、功德碑,推行礼仪,清淳社会风气。
教化一直是历朝历代最重要的治国方略之一,只是有时效果奇佳,有时效果却全然没有。到鸦片战争后,清朝的官员都还在大行教化之道,国家衰微,各地纠纷、民变频发,官员们拿着一百五十多年前的《康熙圣谕》去劝说、感召民众,但毫无作用。朝廷还是肯定了官员们的行为,在官方文章上,还表彰了他们的功绩。当时有不少外国人在中国传教、经贸,他们也记下了这让他们匪夷所思的事情。有趣的是,清朝官方的文章与外国人的表述,是完全不一样的,也不知是谁在说谎。
如果以力度来区别,法令是刚性的,礼制是刚柔并济的,教化则是柔性的。刚过则苛,人们不喜,柔过则软,人们不从,惟法令、礼制、教化三者合一,长期并行使用,以互补其短,方可令国家意志能遍布天下,无所不含,统率臣民,无所不包。但三者之间亦有冲突,礼制常常与法令相悖,官员不按律法行事,而按礼法约制与各旧习俗来定,教化也常与法令相悖,教化崇尚无法而治,偏向教导式宣传,以塑社会风气为主,便会轻法宽刑,能免则免,这是与严明的法令体系相矛盾的。所谓“矛盾中统一”,这些冲突最终都要以“权”来做“天平”,谁官大,谁更有权威,便尘埃落定,不得再议。
谨慎以待,现状之维
现状是各种势力与利益的既定形态,要形成此态势,是多方相互周旋、妥协得到的结果,可以说,任何现状,哪怕是不好的或是不合理的,都来之不易。所谓“存在即合理”,存在之所以存在,必有其内在因素、内在力量。
打破一种现状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维持这种现状的能量是相当雄厚的。
上至国家法令,下至地方上的风俗与习惯,各个朝代都希望全国整齐划一,许多志向高远的思想者与官吏,都希望在任何地方、任何方面,都能够按自己的规划与治理办法来。但最终在中央集权下的中国,还是出现“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局面,即宣告了整齐规划的破产。少数强力的统治者与官吏,能使某个地方一时间内“齐风移俗”,但其卸任后,很快又会退回到从前。
以唐朝两个著名的官员为例。狄仁杰在江南地区做地方官时,吴、楚多“淫祠”,所谓“淫祠”便是各种地方供神,不符合国家规定,也不符合主流儒家文化。狄仁杰奏请焚毁祠庙1700余所,唯留夏禹、吴太伯、季札、伍员四祠,可狄仁杰离任后,那些被焚毁的祠庙又陆续被重建。韩愈曾被贬到连州阳山(今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做县令,此地处唐帝国边远之处,民风敦厚,韩愈便推行爱民、惠政、德礼之治策,还招募一大群青年才俊为门下,大倡文儒,师徒一起吟诗论道,一时蔚然成风。可韩愈上调到中央后,这里又变成了原来的旧模样。
对于帝国中央的朝政、制度等方面而言,几乎每个皇帝、每个有公心的大臣,都希望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永盛,可那是不可能的。中国历史上那些存续上百年以上时间的王朝,国家与社会的态势,差不多都是这个规律,活化——固化——僵化——崩解。王朝初期是相对活化的,应对百业凋敝的残局,统治者集团会启用很多新兴政策,也会广纳士人阶层、民间各界有才学者到朝廷中来,参与治理国家。到了中期后,朝廷中盘根错节,各利益集团各霸一方,官场秩序出现板结化,开朝的朝制、国策沿用至今,也成了习惯,即使有不合理处,也难以破除,遂出现僵化。改革派应运而生,他们要打破各种惯例,要触及各方利益,非如此不可打破僵局。都是在朝廷里厮混的,谁没有点见识?改革派能意识到的,其他人或许早就意识到了。但屁股决定脑袋,利益决定立场,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有人拿着祖制当令箭,这样保守派和反对派便产生了。权力中心的皇帝常常在变与不变,改与不改中徘徊,他既要消除积弊,又要维持局面,这样的算盘不好打,因为改革本身就是要冲破目前的局面,而按守旧派、反对派的来,维持局面,所有存在的问题不会自己消减,反而会越积越厚。皇帝还是略微偏向改革的,国是自家的,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但任何事态的演变,不取决于某一个人,哪怕是皇帝或权势煊赫的宰相,而是取决于所有力量的总和,守旧派和反对派久成气候,早已坐大,轻易便将改革派压了过去。一场风暴又过去了,风平浪静,心情怡然,哪管明天又会大雨倾盆呢?
求稳求全,便成了古代中国的传统,可即使在这种稳定下,仍是暗流涌动,即使在这种保全下,仍弊病丛生,只要还能保持虚荣的繁盛,不至疲态尽现,只要还能维系局面,不至顷刻崩塌,便很难改变。这成了历代改革、变法的最大瓶颈。等到了所有问题集中显露,所有矛盾集中爆发时,什么都晚了。
后人哀前人,哀其不争、不变,后人之后人复哀后人,亦哀其不争、不变,可谓闪光思想、言辞激烈,可当每个时代出现前人的同样窘境时,闪光思想又变成了暗淡保守,言辞激烈变成了沉默寡言,明知迹象不佳、现状愈坏,却很少有人敢出来挑明,敢于革故鼎新的便更微乎其微了。因为大臣们都明白:无论成与不成,下场多半不好,那为什么非要改呢?
故步自封,抱残守缺,成了很多时候的常态,谁也打不破,谁想去打破,那么被打破的必定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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