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天官·冢宰》:“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有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医师是众医之长,是负责医药行政事务的官员。他负责把国中不同病人分配给不同医生治疗,并在年终考查医生医疗成绩,根据优劣而制定俸禄。医师之下设有士、府、史、徒等职,士负责医疗,府掌管药物、器具和会计业务,史掌管文书和医案,徒供役使并看护病人。当时已有一整套医政组织和医疗考核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时医案的书写已成为制度,即“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岁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早在2000多年前就有病历记载和死亡报告的书写,这在人类医学史上是一件很突出的业迹。
《周礼》中不但记载了当时医政管理制度,而且还记录了当时医学的初步分科。在医师之下,有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各有所司。这是西周宫廷中医疗的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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