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国王进入石库一看,大吃一惊。石库没有任何异状,还是没有出入口,陷阱里却有盗贼的无头尸体。于是国王又心生一计,他将无头尸体吊在城墙外,派人看守,并要守卫注意往来行人,等着人靠近。结果幸存的儿子在此又使了一个诡计,顺利偷回兄弟的遗体。国王大为震怒,这次派出了自己的女儿,也就是让公主进妓院(希罗多德声明这有点儿令人难以置信),打听每一个客人的身世,想查出盗贼究竟是谁。
活着的儿子听到传闻,特意前往那家妓院。他带着另一个诡计,从一个新墓地砍下一只尸体的手臂,偷偷带去娼馆,告诉公主自己就是盗贼。公主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黑暗中公主以为已抓住盗贼便松了一口气,没想到那其实是从尸体上砍下来的手,贼人留下手臂趁着黑暗逃了。国王听说了这件事,深深佩服年轻人的智慧,甘拜下风,还将公主许配给他。就是这样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假手臂的诡计也曾出现在法国的《幻影故事》[21]中。我年轻时读到这里,印象深刻,因此后来在某些通俗长篇中也用了同样的诡计)。
还有另一个公元后的例子,出现在同样是古希腊作家的保萨尼亚斯(生活在公元二世纪)的记录中。这是被派去建造德尔菲的阿波罗神殿的两名建筑师阿嘉梅迪斯与托罗波尼欧斯的故事,他们制造密道通往宝库,掉进陷阱,砍下首级的情节,都与拉姆普西尼托司国王的故事一模一样。我想应该是埃及的传说流传到希腊,稍作改动又成了另一个故事留传下来了。
再举一些发生在东方的实例,我猜想古代佛典应该会有这类例子,但我尚未考察。十三世纪初期宋朝的《棠阴比事》中有一则叫《从事函首》的有趣故事。一名富豪爱上商人的妻子,偷走了这位女子藏起来,取而代之在商人家留下了只有躯干的尸体。商人因此蒙上了杀妻的嫌疑,但最后找到富豪藏起来的另一个的首级,和以为是商人之妻的尸体躯干接起来一看,居然完全吻合。由此查明尸体并非商人之妻,富豪遭到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到了冯梦龙编纂的《智囊》中时改名为《郡从事》,并收入以《智囊》的日文译文为主要内容的辻原元甫的《智慧鉴》里。《智慧鉴》早于西鹤的《本朝樱阴比事》,是万治三年(一六六○)出版的原生态侦探小说。
我认为日本的《古事记》、《日本书记》或《今昔物语》、《古今著闻集》中应该也有“无头尸”的故事,但尚未确认。目前知道的有更古老的《源平盛衰记》卷第二十篇《公藤介自害事》,以及后来的《楚效荆保事》中的例子。不过与其说公藤介是为了隐瞒,不如说是为了保全名誉而让孩子砍下首级,两个故事都没有诡计元素。
(收录于《续·幻影城》、《侦探小说之谜》)
或然率犯罪
侦探小说中有时候会有一些故事,凶手并不是因为非杀害目标不可而制定缜密的计划,而是利用“这么做或许可以杀了他,或许不行,一切都交给命运吧”的无常规律。这当然是谋杀,然而凶手却可以脱罪,不被问责,是极端狡猾的方法。以这种方法杀人,法律上究竟会如何处置?
西方的侦探小说中经常出现的有这类方法:这是一个有幼儿的家庭,A对B心怀杀意,A想可以让卧房在楼上的B半夜下楼时从楼梯上摔落。西式洋房的楼梯很高,万一摔个不好,确实有可能丧命。于是A把幼儿的玩具弹珠(在日本的话,就是弹珠汽水的玻璃珠)摆在楼梯上容易踩到的地方。B有可能踩到弹珠无恙,但B也可能踩到了弹珠摔落,却不到重伤致死。可是不管目的达成还是失败,A都不会受到丝毫怀疑。因为众人都会认为玻璃珠是幼儿白天忘在那里的。
天真无邪的幼儿的玩具弹珠被拿来当成可怕的杀人工具,或许是这种极端对比的妙趣,使得西方侦探小说作家经常使用这种手法。最近出版的英国作家卡林福德[22]的长篇侦探小说《死后》(Post Mortem)也出现了这种方法,我忍不住在心里暗笑。
就像这样,顺利成功就好。即使不成功,也丝毫不必担心被怀疑,不管失败了几次,只要不断地尝试同样的方法,迟早有一天能达成目的。我将这种狡猾的杀人方法命名为“或然率犯罪”。因为这种方法并非“绝对成功”,而是“顺利的话就能成功”。以此为主题的作品自古就有,举个一例,R.L.斯蒂文森[23]的《是杀人吗?》,在这则短篇里,就描写了巧妙利用人类好奇心及逆反心理的或然率杀人。
故事中一位伯爵欲向一位男爵复仇,两人留宿罗马的时候,伯爵不着痕迹地向男爵提起自己做过的怪梦。“我昨天做了个不可思议的梦。你也出现在梦里。我梦见你走进罗马郊外的地下墓地。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那样的墓地,却清楚记得路线和沿途的景色。”伯爵巨细靡遗地描述着,“你在那里下了车,进地下墓地参观。我也跟了上去。那是条又长又宽阔的荒凉地下道。你在黑暗中借着手电筒光线快步前进,我不安极了,总觉得你好似要消失在无边的地底,好几次叫你别再走下去了,赶紧离开,你不理会我的劝告,直往黑暗深处迈进……我怎么会做这么古怪的梦呢?”伯爵说得活灵活现的。
几天后的某一天,伯爵开车在郊外兜风,无意间看到一条与伯爵梦中景色一模一样的乡间小径。仔细一找,那里竟然真的有梦境中的地下墓地。梦与现实不可思议地重合了。男爵无法克制自己的好奇心,欲带着手电筒进入墓穴一探究竟,这种想法令他异常兴奋,便采取了行动。他不断地深入墓穴。当男爵惊觉不对时,脚下一绊扑空了,眼前的地面突然消失,他摔进墓穴的古井里了。他想叫人,四下空无一人。男爵最后就这样死在墓穴里了。
伯爵的复仇就这样实现了。他的梦是精心设计的谎言,其实几天前他曾去勘察过那个墓穴,知道里面的古井扶手因为老旧而损坏了。“这究竟能不能算是谋杀?”作者加上问号,将之当成了标题。
日本的谷崎润一郎氏是我所谓“或然率犯罪”的先驱,代表作是谷崎氏的初期短篇《途上》。丈夫想杀害妻子,想出许多能帮自己全身而退脱罪的方法。像是将暖炉的瓦斯管开关放在妻子卧室容易被踢到的地方,期待女佣不小心经过时,裙摆会钩到开关而打开;又因为撞车时坐在右侧座位的人受伤的概率比较大,他总是让妻子坐在右侧——他尝试了许多这类乍看之下没有恶意的行为,终于成功害死了妻子。我读到这篇作品时十分震撼,心想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巧妙的谋杀方法了,在它的影响下写了《红色房间》这则短篇作品。
《红色房间》中,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而且一意孤行的盲人,听到朋友说“危险,右边有地下工程的洞穴,你往左边靠一点”时心想,“朋友一定又在捉弄我”,故意往右边靠,结果掉进下水道的洞穴里,摔成重伤,丢了小命;半夜载着生命垂危伤患的汽车司机询问最近的医院在哪里时,明知道往右行会碰到一家医术高明的外科医院,却故意告诉司机庸医开的内科医院的地点,使得伤患由于未能获得及时的救治,不治死亡。我在作品中举了五六个这种或然率的杀人方法。
英国的菲尔伯茨曾以这个主题写了一部长篇侦探小说《极恶之人的肖像》(Portrait of Scoundrel)。凶手为了杀害某人,间接且不为人知地杀害了对方与自己无冤无仇的幼子。凶手与幼子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丝毫不必担心被怀疑。孩子的父亲早年丧妻,儿子是他唯一所爱。如今爱子比他早一步离世,使得他对生命失去希望,自暴自弃,沉溺在骑马运动中,越是危险的方式越得自己喜爱,不幸在山中坠马而死。间接杀人成功了。此外,对于某个内心软弱的男子,凶手利用医师的立场,谎称他得了不治之症,并让对方相信了他说的,使其在痛苦之中绝望自杀。
西方短篇中,美国作家普林斯兄弟写过一篇作品《指男》[24]。主角是名心理异常的犯罪者,他在幼儿时期相信神明赋予了他审判看不顺眼的人的权力。神明的说法是:“你也是人,不一定就不会犯错,所以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我手中。你只要下手惩罚就是了。”因此这名男子从幼年时代直到长大成人,不断行使他的特权。七岁时,他为了杀害讨厌的奶妈,夜里将溜冰鞋摆在楼梯上。如果神明认为他的惩罚不正当,奶妈就会注意到溜冰鞋;如果神明认为他的惩罚正当,奶妈就会踩到溜冰鞋摔下去,结果奶妈摔断了颈骨死了。
有一位少女在路上蒙住眼睛玩捉迷藏。一男子悄悄拿开地下道孔盖,在一旁观察。结果少女失足掉进洞里摔死,蒙主召宠了。他拧亮一名医师诊间的本生灯,医师抽着雪茄走进房间,浑身着火,蒙主召宠了。男子深爱地铁这个“惩罚”的工具,众多男女在地铁里蒙主召宠。在人流高峰的地铁月台边缘丢下手提包,便有女人被皮包带绊倒摔下铁轨,被车轮辗断脖子。这名男子还溜进一名锻造师的工地,将大铁锤的柄弄松。锻造师扬起大铁锤时,被松脱的铁锤砸死,诸如此类。
举例就到此为止,若是从刑法学及犯罪学上仔细思考这种“或然率犯罪”,应该是个非常耐人寻味的主题。有句玩笑话说:“医生得杀上几十个人才能出师。”对于被包括在这几十人当中的病患当然是不公平的,不过这种善意的杀人(?)不能算是罪恶。如何区分这类行为与谋杀呢?“或然率犯罪”就在这种界限间左右徘徊,但要在其中划出明确的界限,想必非常困难吧。我想这一点正是这个问题需要深思的。
(收录于《侦探小说之谜》、《乱步随笔》)
冰制凶器
侦探小说的谜团越复杂越有趣,因此很多时候,现实中根本不可能施行的诡计,也被描写得煞有介事。所以侦探小说中出现的各式诡计中,可以实际应用的例子极少。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所谓“现实比小说更离奇”,而且人类想得出来的事,总会有人实践。如果仔细研究国内外的犯罪记录,也可以找到与小说家自以为独创的犯罪手法一模一样的实例,令人惊讶。从这个角度来看,也不能说侦探小说家的空想,与现实犯罪全然脱节。
战前我不太读外国的侦探小说,战后却又只读外国侦探小说,还读了相当多。每读一篇,我就记下作品中罪犯使用的诡计,加以分类,统计过往读到的诡计。将这些诡计列表,总数约有八百多例,大致的比例如同下述:
(1)与一人两角、替身及其他与人有关的诡计……二百二十五例
(2)与犯罪手法有关的诡计(意外的凶器、意外的毒杀手法、各种心理诡计)……一百八十九例
(3)与时间有关的诡计(交通工具、时钟、声响等诡计)………三十九例
(4)与犯罪痕迹有关的诡计(除了脚印诡计、指纹诡计以外,还包括侦探小说中最常使用的密室诡计)………一百六十例
(5)与人(包括尸体)及物品意外的隐藏地点有关的诡计………一百四十一例
(6)暗号诡计………三十七例
再进一步细分,可以再分成数十项,而细分项目当中最多的是诡计“一人两角”,约有一百三十例,第二多的是“密室”诡计,约有八十三例,二者占了绝大多数。
无论是“一人两角”还是“密室”,乍看之下只要用过一次,再出现都只是模仿,没什么意思,其实并非如此。“一人两角”和“密室”的用法可谓五花八门,不论哪一种都会让读者感觉有创新,体会到新的趣味。因此侦探作家从各种角度挖掘“一人两角”、“密室”诡计,尝试前人未曾用过的新手法,长久下来,便积累了前面所列的超过百例面貌不同的诡计。
我想就这些资料,写一本类似“侦探小说诡计论”的研究性作品,但资料还不够齐全,而且我更想把时间花在其他事情上,所以暂时无法整理成书了。(后来我写了一篇《诡计类别集成》,收录于拙作《续·幻影城》中。)这里我姑且先挑出一小部分,也就是与犯罪手法有关的诡计中的“意外的凶器”中的一小部分,“利用冰的诡计”。
我搜集到的“意外的凶器”种类共有六十三例,其中使用冰的诡计应用范围最广,多达十例。冰作为诡计实现的凶器,能有这么多用途,离不开其结冻时的膨胀力特性,以及可融化性。
冰结冻时的膨胀力足以撑破玻璃容器。如果利用它设计出杠杆及曲线的机关,就可以在深夜温度最低的时候实现从天花板掉下短剑,或让固定在某处的手枪发射等机关,但我在战后搜集到的实例中,没有任何一项利用冰块膨胀力的。如果命案发生在暖和的时节,隔天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冰想必已经融化了,没有人想得到凶器是“冰”,这是该诡计的妙处。难点是机关设计,而且不好掩饰,再加上使用复杂机关容易降低侦探小说的趣味,所以很少有知名作家使用这种诡计。我只在某些引用文中读过有西方侦探小说利用水结冰时的膨胀力开枪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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