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犹豫了一番:独自在挤挤攘攘的饭店吃饭很没意思,可去俱乐部时间又嫌太晚,我最终还是决定就在此处解决午餐。我信步走到餐厅。能被时髦餐厅的领班叫得出名字,似乎令许多讲究人颇为自得,我却一向不以为然。不过,眼下如果能够不被冷眼相迎,我肯定会感到欣慰。可惜,领班绷着一张不怀好意的脸,跟我说每张桌子都订出去了。我无助地环视这间宽敞富丽的餐厅,突然非常高兴地看到一个熟人:伊丽莎白·福蒙特夫人,我的一个老朋友。她对我笑笑,我注意到她独自一人,便走了过去。
“可怜见我这个饥肠辘辘的人,容我和你坐在一起好吗?”我问道。
“噢,请坐。可是我快吃完了。”
她的小台面挨着大柱子,我落座以后发现,尽管餐厅人多,我们却几乎不受打扰。
“我真是走运,”我说,“我都快饿晕了。”
她笑得十分可人,不是一下子就满面春风,而是徐徐绽放,魅力渐增。笑意先在唇边逗留一会儿,然后渐渐升到亮晶晶的大眼睛里,温柔地徘徊不去。人人都说,伊丽莎白·福蒙特长相不俗。她是个年轻姑娘的时候,我压根儿还不认识她,但许多人都告诉我,她那会儿美丽可爱得都能叫人落泪,对此我深信不疑。即便眼下,她已年过半百,还是美得无人能及。只凭着残褪的美貌,仍把鲜花般的标致少女衬得黯淡无光。我不喜欢涂脂抹粉的脸,看上去都一个样;我认为,女人涂粉、抹胭脂、画口红,反倒使她们光彩暗淡,特色尽失,实在蠢到家了。然而,伊丽莎白·福蒙特化妆不是为了模仿天然,而是为了提升造化:你顾不上打听她的手段,只会赞叹修饰的效果。她把化妆品用得张扬大胆,非但无损那张完美的面孔,反而增加了她的韵致。我猜她的头发染过,看上去乌黑亮泽。她腰身笔挺,仿佛从没学会懒懒散散歪靠。她身材苗条,穿着一条黑缎裙子,线条美妙,简单利落。除了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她身上的另一件珠宝就是镶着大颗绿宝石的结婚戒指,熠熠生辉,把她的手衬得越发白皙。但也是这涂着红指甲的手将她的年龄暴露无遗;她的手完全不像姑娘的手那么柔软、圆润,手背上带着小窝。看着这双手,你不免心生遗憾:它们很快就会变得像老鹰的枯爪。
伊丽莎白·福蒙特不是个一般的主儿。她出身高贵,是圣厄斯公爵七世的女儿。十八岁时,嫁给了一个很有钱的男人,自此开始以奢侈放荡、花天酒地为业。她骄纵无度,不计后果,不到两年,丈夫便因她的惊天丑闻而提出离婚。接着,她嫁给了丑闻所涉的三个被告中的一个,十八个月后从那人身边逃开,接着便走马灯般的更换情人。她艳名远播,美貌惊人却行为放浪,一直是人们关注的对象,隔三岔五她就会惹出点儿是非来,引得爱嚼舌头的人讲闲话,让体面人觉得她臭名昭著。她是个赌棍、荡妇,花钱如流水。然而,她虽说对情人不忠,对朋友可是始终如一。总有少数人不在乎她的所作所为,觉得她绝对是个很好的女人。她坦率直爽,兴致勃勃,勇气十足。她从不作伪,待人大方,真挚诚恳。正是在她人生的这个阶段,我才与她结识。现在上流社会的女士们声名扫地时,已经不屑于靠宗教排解,常常会把兴趣寄托到艺术上。在自己的阶层里碰一鼻子灰的时候,她们有时会屈尊,着意与作家、画家,还有音乐家交往。我发现她是个让人愉快的同伴,属于极少数上天眷顾可以无所畏惧地暴露自己想法的人(由此也节省了不少宝贵时间),言辞机敏俏皮。她总是乐意讲她那辉煌的过去,并且讲得幽默风趣。她的谈吐尽管未经教导,却很出色,不管怎么说,她是个诚恳的女人。
她后来做过一件很惊人的事。她四十岁的时候,和一个二十一岁的男孩结了婚。朋友们都说,这是她这辈子干的最疯狂的事。那些曾对她不离不弃,和她同甘共苦的人,为了这个缘故,和她断绝了交情,因为这个男孩是个好人,而她竟然占人家年幼无知的便宜,实在是太无耻了。越了界限是不行的。人们等着看好戏,因为伊丽莎白·福蒙特跟任何男人都维持不了六个月。哎,不对,人们简直是盼着出事,似乎这个倒霉的男孩唯一从妻子身边逃掉的机会,就是等着她闹出丑闻。他们全错了。我不清楚,到底是时间转移了她的性情,还是彼得·福蒙特单纯的爱打动了她,总之,事实就是她成了他的贤妻。他们穷,她又铺张,可终归她却变成了节俭的主妇;突然之间,她变得爱惜名节,爱嚼舌根议论丑闻的声音也就鸦没鹊静了。没有人怀疑她全身心地爱着他。做了多年的话题人物,伊丽莎白·福蒙特现在不再遭人议论,她的故事似乎已经了结。她已然洗心革面,而我会冒出一个有趣的念头:多年十足十地令人尊敬之后,待她年老回首往事,而过去,那荒唐的过去,似乎已跟她无关,仅属于一个早早离世、留下斑驳记忆的人。毕竟,女人都有一项叫人嫉妒的本领,就是遗忘。
可是,谁能知晓命运里藏着什么呢?只眼睛一眨的工夫,一切全都变了。享受了十年理想的婚姻生活,彼得·福蒙特却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叫芭芭拉·坎顿的姑娘。她很可爱,是一度官至外交部次长的罗伯特·坎顿勋爵的小女儿,美得干干净净,脑袋空空。当然,她一点儿也无法与伊丽莎白夫人比肩。许多人都已经知道此事,可是没人说得清伊丽莎白·福蒙特是否听到过风声。人们都心痒痒的,想看看她怎么对付这个局面,这可是她的经历里未曾有过的。总是她抛弃情人,还未曾轮到别人抛弃她。我个人以为,以她的勇气和干练,她会速战速决,除掉小可爱坎顿小姐。眼下我们正边吃边聊,这些想法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她的举止态度依旧愉快、迷人、坦率,一点看不出有什么烦心事。她的言谈依旧轻轻松松,说到各种话题,都很活泼地发现可笑之处,也很有见识。我很开心。我想,肯定是某种奇迹般的力量让她对彼得的变心毫不知情,难道,她是太爱彼得了,所以无法想到彼得会爱得比她少吧?
我们喝掉咖啡,又抽了几支香烟,然后她问我时间。
“差一刻三点。”
“我要结账了。”
“让我一起付,好吗?”
“当然可以。”她笑了笑。
“你急着走吗?”
“我和彼得约了三点见面。”
“噢,他好吗?”
“好得很。”
她对我微微一笑,还是那样徐徐绽放的笑容,令人赏心悦目。但是,我分辨出她的笑里好像有一丝嘲弄。她犹豫了一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你喜欢意想不到的情况,对吗?”她说,“你永远也猜不到我准备去办的事情。今天上午我给彼得打了电话,告诉他三点碰头。我打算要求他和我离婚。”
“不会吧!”我叫了起来,脸涨红了,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以为你们相处得非常好。”
“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我竟不知道,你觉得这可能吗?我还没有蠢到那个地步。”
对她这样的女人撒谎、佯装不知是不可能的,我也装不出不懂她是什么意思。我沉默了一两秒钟。
“你为什么要彼得把你离掉?”
“罗伯特·坎顿是个老保守。我非常怀疑,如果我先提出离婚,他是否会让芭芭拉嫁给彼得。至于我嘛,你是知道的,多离一次少离一次无所谓……”
她耸了耸美丽的肩膀。
“你怎么知道彼得要娶她呢?”
“他深深地爱着她,一头栽进去了。”
“他跟你这么说的?”
“没有。他甚至还不清楚我已经全部发现了。可怜的宝贝,他一直苦恼极了,一直努力不来伤害我的感情。”
“也许只是一时意乱情迷呢?”我试着说,“也许会过去呢?”
“怎么会呢?芭芭拉年轻漂亮,非常可爱。他们彼此那么般配。而且,就算是这一段过去了,又会有什么好处?他们正爱得死去活来,当下的爱情是最要紧的。我比彼得大十九岁,如果一个男人不再爱一个足以做自己母亲的女人,你以为他还会回心转意吗?你是一个小说家,对于人性的了解远比这个深刻吧。”
“为什么你要做出这个牺牲呢?”
“十年前,他向我求婚的时候,我就许诺他,他想要自由,我就会放手。你看,我们两个的年龄太不相称,我觉得只有这样才够公平。”
“那么你是要遵守一个他没有要求你遵守的诺言了?”
她那纤长的双手微微一颤,我感觉那颗绿宝石暗暗闪出不祥的光芒。
“噢,你知道我必须这样做。一个人必须要有君子之风啊。跟你说实话,我今天到这里吃饭,也是因为我下了决心。就是在这张桌子,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彼得向我求的婚。我当时也正坐在此刻的位置。恼人的是,我现在还和当初一样爱着他。”
她顿了一分钟,咬了咬牙,说:“好啦,我得走了。彼得讨厌不守时让他等候的人。”
她望了我一眼,眼神带着一丝无助,我突然注意到,她几乎无法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然而,她笑了笑,猛地一跃而起。
“你愿意我送送你吗?”
“最远送到饭店门口。”她笑了。
我们穿过餐厅,走过大堂,来到门口。门童拉开旋转门,我问她要不要叫一辆出租车。
“不用,我宁愿走走,天气多好啊。”她朝我伸出手,“碰见你真是太好了。明天我就出国,但整个秋天会待在伦敦。一定要给我打电话。”
她微笑着,点点头,转身走了。我目送她走到戴维斯街。空气温和,依然像春天似的,屋顶上空,小朵小朵的白云悠然飘浮在蓝天之上。她身姿笔直,抬着头,显得那么勇敢。她是这么一个苗条可爱的人儿,走过的时候,路人纷纷侧目。我看见她向一个对她脱帽致意的熟人优雅地躬身回礼,我想,那熟人永远不会料到,这女人此刻心正滴着血。容我再重复一遍,她是一个非常诚恳的女人。
(辛红娟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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