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世界2-动物的奇异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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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猕猴——实验的高级用具

    猕猴不仅是自然界中的珍贵物种,也是世界上用途最广泛的高级实验动物,在生命科学、环境保护、航天飞行、医药保健、计划生育、生态平衡等方面,都有它的一份功劳。猕猴是人类的近亲,在形态结构、生理机能和生化代谢方面同人类非常相似,应用猕猴进行研究实验的结果,最容易外推于人类。

    在医学生物学领域内,猕猴作为实验动物的基本用途一是作原材料用,二是作鉴定和实验用,三是作为人类的疾病模型用。人类的许多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都可以在它身上制作模型,所以在近代医学生物学的一些最重要课题,如神经生理学、病毒学、心理学和行为学、计划生育、老年学、肿瘤学和器官移植等研究中,应用猕猴作为实验材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价值是其他动物所不能比拟的。据统计,迄今为止已经有46种灵长类动物被用于生物学和医学研究,而猕猴是其中应用得最多的一种,近年来全世界每年应用于疫苗生产、鉴定和医学生物学研究的数目达几万只,甚至更多。

    应用猕猴等灵长类动物进行科学研究已经有1000多年的历史,内容包括解剖学、形态学、胎儿和胎后发育、脑功能、神经生理、性周期及子官黏膜变化、心理学、行为学、病毒的感染和小儿麻痹、麻疹、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脑炎、霍乱和痢疾等多种传染性疾病的研究。这些研究工作在本世纪,尤其是近30年来进展较快。本世纪30年代中期,人类就已经应用它们成功地制造了高效抗破伤风疫苗(破伤风类毒素)和抗白喉疫苗,并且用实验证明可以在其身上产生实验肿瘤,也得到了诸如高血压、冠状动脉不全、心肌梗塞等疾病的模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则大量地使用猕猴作为小儿麻痹疫苗的生产和检定,以及在生物学和医学研究中应用猕猴进行放射线的危害、遗传毒理、环境生理、器官移植和国防医学等方面的研究。近年来,许多国家将艾滋病疫苗在它们身上进行试验后,取得了很多令人欣慰的效果。

    作为实验动物,猕猴在其他领域的科学实验中也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宇宙航行中,可以利用猕猴代替人类进行失重条件下的反应的研究和各种生理指标的测定。所以早在40多年前,美国太空总署为了实现登上月球的目标,利用40多只猕猴来验证太空旅行的安全性,多次将它们发射到月球轨道。1997年1月8日,两只分别取名为“穆尔季科”和“拉皮科”的猕猴,乘坐俄罗斯“生物型-11”号卫星在近地球轨道上遨游了两个星期以后,在哈萨克斯坦的库斯塔奈市西北130公里处返回地面,它们是1996年12月24日从普列谢茨克发射场发射升空的。在飞行过程中,俄罗斯、美国、法国、乌克兰和立陶宛的科学家对它们进行了一系列生物考察和试验,希望得到有关机体的前庭系统和支撑——运动系统在失重条件下的功能情况的资料。返回地面的第二天,科学家给它们注射了麻醉剂试图通过手术对其肌肉和骨骼细胞进行研究,不幸的是,“穆尔季科”未能承受这一实验,死在了手术台上,“拉皮科”虽然幸存,但健康状况也很糟。结合以前的研究结果,科学家们得出了这种手术应该在它们返回地面的第三天或第四天才能进行的结论,从而为宇航员返回地面后的行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1997年8月,美国俄勒冈的科学家还用克隆胚胎培育出2只猕猴,这是首次通过克隆技术培育出来的灵长目动物。科学家们使用了跟苏格兰研究人员用来克隆绵羊相类似的技术,但这2只猕猴是用从胚胎身上取出的细胞克隆出来的,用这一技术可以使一个细胞制造出8只或更多的完全一样的猕猴。不过,因为是用不同的胚胎细胞克隆出来的,所以这次培育出来的2只猕猴长相并不相同。

    最近,美国的一个科研小组还进行了猕猴头部的移植手术,获得成功。他们将一只猕猴的头从第四颈椎部位切断,然后移植到在相同部位切断头部的另一只猕猴的身体上。先后参加这种实验的共有30多只猕猴,其中生存时间最长的达一个星期以上。经过换头手术后的猕猴能够与普通的猕猴一样进食和饮水,对声音也有反应,面部的神经功能健全。据这个科研小组的专家说,再过25或30年,成功的换头手术就可以应用于人类。

    在我国医学生物学领域中,应用猕猴作为试验研究的对象是从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开始的,以后逐渐增多。目前,除在脊髓灰白质炎疫苗的生产和检定方面,每年需要数以千计的猕猴以外,也开展了形态解剖、生理、生态、计划生育、放射生物学、辐射遗传学、病毒学、药物学、疾病和驯养繁殖等研究工作,并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

    鲸——水下工兵

    美国海军的宠儿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全世界有90多种。其中最大的蓝鲸,长可达33.5米,体重195吨,相当于35头大象的重量。它的一条舌头重约3吨,一颗心脏重70千克左右,肺重1500千克,血液总量约为8~9吨。抹香鲸可潜至2200米的深海之中,历时1~2小时。一般的鲸可潜入水下3至500米,在水中的时速30公里左右。有一些鲸可驯化来打捞海中的物品,可在海洋牧场中管理放养的鱼群。有的可以训练成“海军”,用来打捞海中的武器装备和排水雷。

    在美国海军夏威夷水下作战中心的深水作业部队里,有两条服现役的“鲸兵”——摩尔根和阿赫布。摩尔根体重有540多千克,它能接受教练员的指令深潜海底,在声波定位装置的引导下,向发生器游去,搜索目标,完成任务后会自动返回。阿赫布是头虎鲸,体重2.5吨,它比摩尔根游得更快,潜得更深。

    这两头鲸是美国海军的宠儿。它们具有深潜、导航、搜索目标的特异功能。常被派遣执行导航和深水排雷任务,被称为“水下工兵”。

    “鲸工兵”的排雷技术很巧妙。教练员在它们的口上安上一个带有攫爪的充氨气的自动装置,当它在海底搜索到水雷、攫爪挂上水雷时,附带的气球就会自动充氨,气球充足了氨气就带着水雷浮出水面。摩尔根和阿赫布经常深潜到500米深的海底排除水雷。

    由于鲸受到人类大量捕杀,数量日益减少,大量驯化鲸来当水下“工兵”不可能,但是,驯化少量的鲸作为海上“特种兵”,用于关键时刻、执行特种深海打捞任务是可行的。蝙蝠——“活雷达”与“敢死队”

    会飞的“活雷达”

    蝙蝠善于在空中飞行,能作圆形转弯、急刹车和快速变换飞行速度等多种“特技飞行”。白天,隐藏在岩穴、树洞或屋檐的空隙里;黄昏和夜间,飞翔空中,捕食蚊、蝇、蛾等昆虫。蝙蝠捕食大量的害虫,对人有益,理应得到保护。

    到了夏季,雌蝙蝠生出一只发育相当完全的幼体。初生的幼体长满了绒毛,用爪牢固地挂在母体的胸部吸乳,在母体飞行的时候也不会掉下来。

    蝙蝠有用于飞翔的两翼,翼的结构和鸟翼不相同,是由联系在前肢、后肢和尾之间的皮膜构成的。前肢的第二、三、四、五指特别长,适于支持皮膜;第一指很小,长在皮膜外,指端有钩爪。后肢短小,足伸出皮膜外,有五趾,趾端有钩爪。休息时,常用足爪把身体倒挂在洞穴里或屋檐下。在树上或地上爬行时,依靠第一指和足抓住粗糙物体前进。蝙蝠的骨很轻,胸骨上也有与鸟的龙骨突相似的突起。上面长着牵动两翼活动的肌肉。

    蝙蝠的口很宽阔,口内有细小而尖锐的牙齿,适于捕食飞虫。它的视力很弱,但是听觉和触觉却很灵敏。一些实验证明,蝙蝠主要靠听觉来发现昆虫。蝙蝠在飞行的时候,喉内能够产生超声波,超声波通过口腔发射出来。当超声波遇到昆虫或障碍物而反射回来时,蝙蝠能够用耳朵接受,并能判断探测目标是昆虫还是障碍物,以及距离它有多远。人们通常把蝙蝠的这种探测目标的方式,叫做“回声定位”。蝙蝠在寻食、定向和飞行时发出的信号是由类似语言音素的超声波音素组成。蝙蝠必须在收到回声并分析出这种回声的振幅、频率、信号间隔等的声音特征后,才能决定下一步采取什么行动。

    靠回声测距和定位的蝙蝠只发出一个简单的声音信号,这种信号通常由一个或两个音素按一定规律反复地出现而组成。当蝙蝠在飞行时,发出的信号被物体弹回,形成了根据物体性质不同而有不同声音特征的回声。然后蝙蝠在分析回声的频率、音调和声音间隔等声音特征后,决定物体的性质和位置。

    蝙蝠大脑的不同部分能截获回声信号的不同成分。蝙蝠大脑中某些神经元对回声频率敏感,而另一些则对两个连续声音之间的时间间隔敏感。大脑各部分的共同协作使蝙蝠做出对反射物体性状的判断。蝙蝠用回声定位来捕捉昆虫的灵活性和准确性,是非常惊人的。有人统计,蝙蝠在几秒钟内就能捕捉到一只昆虫,一分钟可以捕捉十几只昆虫。同时,蝙蝠还有惊人的抗干扰能力,能从杂乱无章的充满噪声的回声中检测出某一特殊的声音,然后很快地分析和辨别这种声音,以区别反射音波的物体是昆虫还是石块,或者更精确地决定是可食昆虫,还是不可食昆虫。

    当2万只蝙蝠生活在同一个洞穴里时,也不会因为空间的超声波太多而互相干扰。蝙蝠回声定位的精确性和抗干扰能力,对于人们研究提高雷达的灵敏度和抗干扰能力,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敢死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美国曾训练过一支蝙蝠“敢死队”,计划用于“轰炸”日本。当时日军常用气球携带炸药飘过太平洋,袭击骚扰美国。美国人就想用“蝙蝠炸弹”报复一下。他们把微型定时炸弹捆在训练过的蝙蝠身上,准备用飞机空投到日本。具体方法是这样:从飞机上用降落伞投下一个大圆筒,在大约300米高度上圆筒自动打开,数千只蝙蝠飞出圆筒,扑向预定的“攻击”目标。蝙蝠喜欢倒挂在屋檐下栖息,昼伏夜出,很难被人发现,美国人为此项计划耗费了200万美元。但没等到蝙蝠“敢死队”出动,日本就投降了。“蝙蝠炸弹”没有吓着日本人,倒使美国人自己受了一场虚惊:一个全副武装的蝙蝠擅自飞离基地,不知去向。训练人员带着侦测仪器四处寻找,好不容易在一座飞机库的房梁缝里找到了它。在手电筒强光照射下,心情紧张的训练人员一手就逮住了蝙蝠,卸下了那滴滴答答还在走动的定时炸弹引爆装置。

    蝇——飞行间谍和剧毒杀手

    蝇的身体粗短,全身有毛。它的毛被称为感觉毛,对气流变化十分敏感。头部呈半球形,两侧有一对大的复眼,头顶有三个单眼。每只复眼都是由成千上万只单眼组成,能灵敏地感知物体的形状和大小,其视力宽度比人还宽。

    头部正中有一对具芒的触角。头的前下方是舐吸式口器。口器的末端有肥大的唇瓣,唇瓣能舐吸液体食物,或者先从口中流出唾液,使固体食物溶解后,再舐食。胸部背面有一对发达的前翅,后翅已退化成平衡棒,飞行的时候用来平衡身体。有三对足,足的末端有爪和爪垫。爪垫能分泌黏质,因此,蝇能在直立而光滑的玻璃上爬行,并且容易携带大量的病原体。

    蝇的生殖能力很强。每个雌蝇一生一般产卵600~800粒,有的可以达到2000粒以上。从卵发育到成虫,在一般生活条件下,需要10~15天。在温度适宜、食料充足的生活条件下,只需要8~12天。在南方温暖地区,一对蝇一年可繁殖10~12代,可见蝇繁殖后代的能力是惊人的。

    飞行间谍

    60年代美中央情报局曾用苍蝇运载窃听器,进行情报活动。他们把一种安在硅片上小如针头的微型集成电路做成一个超微型的窃听装置(这种装置可以听到20米以内的对话,并能将其传送到1英里外的接收站),黏在苍蝇背上。苍蝇通过房门上的钥匙孔或通风设施飞进戒备森严的办公室或会议室,去执行窃听任务。在苍蝇出发之前,要让它吸一口神经毒气,这种毒气能在预定时间内发挥效力,苍蝇到达窃听目标后,就很快地毒发身死,跌落在墙角桌旁,它携带的窃听装置就不致受到苍蝇翅膀振动颤音的干扰而影响窃听效果,房间里的声音就点滴不漏地收录下来,传送出去。

    前苏联也使用过这种负有“特殊使命”的苍蝇。美国驻莫斯科大使馆的办公室就飞进过一只这样的苍蝇,它是苏联克格勃派来的。如果不是一个保安官员在例行无线电监听时发现的话,它可能连续工作几周。

    最近,西方某国又研制出一种人工苍蝇。它是仿照苍蝇的某些特殊的生物学特性而制造的。这种人工苍蝇有一套完整的窃听收发装置,它能像真苍蝇那样寻觅着带有人体特殊气味的目标,叮在不易被人发觉的地方进行窃听;它的飞行方向还可以用无线电遥控,使它在完成窃听任务后再返回基地。

    下面是一个间谍苍蝇被歼灭的故事。

    某大使馆的一项重要情报被外国间谍窃去了。中央情报局大为恼火,忙派高级特工汤姆率员飞往巴利城。

    在使馆里,汤姆听了大使和武官的情况介绍之后,断定情报失密原因是通过窃听方式搞走的。但几经调查,终未发现窃听器安放何处。更为严重的是,他们此行的情况也被搞去了,汤姆好不焦虑。

    这天,汤姆叼着雪茄坐在沙发上出神,他打开专门侦察窃所器用的电子测量仪,可是一点动静都没有。这时几只苍蝇从半开的窗子飞了进来,有一个居然大模大样地落到汤姆的脸上,他骂了一声“讨厌的东西!”便来到办公桌前,打算关上仪器到外边吹吹风。正当这时,蜂鸣器发出了警报,嘟!嘟……“啊?有窃听!”汤姆赶紧拧动旋钮,测定方位。

    但讯号很不稳定,忽高忽低。老练的汤姆知道,这是一部正在流动的窃听装置,从讯号的强弱判断,窃听器距离测量仪不超过5米。

    汤姆环顾四周,发现除了满屋乱飞的苍蝇外,再没有什么活动的东西了,窃听器到底在哪里呢?他把窗子关死,烦燥地一拍把落在办公桌上的苍蝇打死。这时讯号骤然增大,破了的蝇肚子里有一颗砂粒样的金属体显露出来。

    “啊!原来是你!”有经验的汤姆大喊一声:“来人呀,捉拿间谍!”几个特工人员如临大敌,端着手枪窜进室内,懵懵懂懂地问:“间谍在哪?”“在那!”

    特工们顺着汤姆手指的方向看去,哪有什么间谍,只不过是几只飞着的苍蝇。

    “笨蛋,放下手枪,快拿拍子、掸子、笤帚给我把这几个苍蝇消灭掉。汤姆向迷惑不解的特工们发布命令。

    于是,经过一场乒乒乓乓的特殊战斗之后,苍蝇全被歼灭了。通过解剖,不禁惊呆了:原来某国特务机关利用苍蝇喜欢钻进室内的特点,把微型电台移植到它们的内脏里。这种间谍苍蝇即使死去,电台也会照样把收到的情报发射回去。

    而且即使是被发现了也不会承担什么责任,因为苍蝇是没有国籍的。

    苍蝇间谍虽然查出来了,但大使馆也未必因此就安宁,因为他们不知道究竟还有什么生物会成为新的间谍。

    剧毒杀手

    苍蝇还可以被训练做杀手,只要收集暗杀对象的体臭,并培养苍蝇的嗅觉,苍蝇便会自动去找这种特殊体臭的人,以在苍蝇脚上与身上的剧毒,将人毒死。当然,苍蝇本身必须具有抗拒该剧毒的能力才行。否则,人尚未毒死,苍蝇已经一命归西了。

    蜘蛛——风云变化它先知

    蜘蛛是肉食性动物。不结网的蜘蛛,如狼蛛、跳蛛、蟹蛛,是游猎捕食。结网蜘蛛如同蛛,用蛛网来捕获昆虫。

    蛛丝有黏性,当昆虫黏在网上挣扎时,园蛛就立刻从隐蔽处爬到蛛网上,用螫肢刺破昆虫的身体,将毒液注入昆虫体内,使它麻痹,然后再分泌消化液,将昆虫体内的组织溶解,成为蜘蛛能够吸食的液体食物。

    蜘蛛捕食的昆虫大多是害虫,所以,蜘蛛是对人有益的动物。我国已经发现的蜘蛛大约有1000多种。

    蜘蛛的形体雌雄悬殊甚大。大多数雄蛛都比雌体小,有些种类雌体超过雄体1000~1500倍,所以蜘蛛交配时,如同螳螂那样,雄体常有被雌蛛吃掉的危险,因此雄蛛欲与雌蛛交配时,必须小心翼翼地事先试探雌蛛是否允诺。

    千奇百怪的蜘蛛蜘蛛是最常见的动物。世界上大约有4万种蜘蛛,除南极洲外,各地都有分布。它们有的外貌奇丑、有的步履蹒跚、有的能走善跳,可谓千奇百怪。

    世界上最小的蜘蛛:巴拿马的热带森林里生活着一种小蜘蛛,体长只有0.8毫米,可能是世界上最小的蜘蛛。

    名称古怪的蜘蛛:在所有动物中,名称最古怪的要算生活在夏威夷的卡乌阿伊岛上某些洞穴里的一种盲蜘蛛了。这就是无眼大眼蛛。原来,根据各方面的特征它都属于大眼蛛科,只是由于它乔居洞穴,造成双目失明,空留下“大眼”之称。

    子食母的蜘蛛:红螯蛛就是子食母的一种。红螯蛛的幼蛛附着在母蛛体上啮食母体,母蛛也安静地任其啮食,一夜之后母蛛便被幼蛛啮食而亡。

    猎人蛛:澳大利亚境内有一种世界上最大的蜘蛛。大的约有半斤多重,有八条腿,相貌丑陋,但却是捕捉蚊虫的好手,凡敢于来犯的蚊子无一生还,具有猎人般的本领。同时,猎人蛛含有大量蛋白质,是土着人的上乘佳肴。

    吃鸟的蜘蛛:在南美洲有一种很大的蜘蛛,最大的像鸭蛋那么大,吐的丝又粗又牢,在树林里结网,经常用网捕捉小鸟。

    投掷蜘蛛:在哥伦比亚有种奇特的“投掷蜘蛛”,它不是拉网捕食,而是将自己的丝滚成圆球,当有蛾子时,它能准确地将黏丝球一掷,击中飞蛾,顺势一拉,成为美食。同时,它还能放出一种蛾类性外激素,来吸引蛾子。

    世界上最毒的蜘蛛:澳大利亚有一种生活在灌木丛或草地上的黑蜘蛛。它身上有一个毒囊,其中有毒性极强的毒汁,人兽或家禽被它咬伤,几分钟内便有丧失生命的危险。

    替人守店的毒蜘蛛:伦敦一家百货商店的老板哈斯维尔,每晚用两只毒蜘蛛替他守店,说来也妙,这种毒蜘蛛把门,盗贼纷纷逃遁。几年来,该店从未丢失过任何东西。原来这种毒蜘蛛有两种致命的毒素,一旦被它刺中,轻则剧痛难忍,长期不愈;重者会死亡。

    与植物合谋吃人的蜘蛛:在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的一些森林或沼泽地带,成群地生活着一种毛蜘蛛。这种蜘蛛喜欢生活在日轮花附近。原来这种花又大又美丽,很能将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吸引到它的身边。不论人接触到它的花还是叶,它很快将枝叶卷过来将人缠住,这时它向毛蜘蛛发出信号,成群的毛蜘蛛就过来吃人了,吃剩的骨头和肉,腐烂后就成了日轮花的肥料。

    织渔网的蜘蛛: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人们用来捕鱼的渔网是由蜘蛛织成的。人们只是把渔网的基底织好,然后将“半成品”挂在两棵树之间,再由蜘蛛去完成大部分织网工作。这里的蜘蛛吐的丝非常坚固结实,织成的渔网足可以使用两个星期。

    在希腊神话里,蜘蛛是一位纺织巧匠的化身。的确,蜘蛛称得上是第一流的纺织家,一个蛛网织成,就是数学家也难以挑出什么毛病。

    蜘蛛靠它的网而立世。蛛网的黏滞性相当强,小昆虫一旦触及,就是有翅也难逃的。蛛网粘不住蜘蛛自己,这是因为蜘蛛身上有一层润滑剂。蛛网圆心的那一小块地方是蜘蛛休息室,不具黏性,框架及半径线也不黏。蜘蛛一般有6个纺织器,位于肛门附近。每个纺织器都有一个圆锥形的突起,上面有许多开口及导管与丝腺相连,丝腺能产生多种不同的丝线。如果放在显微镜下观察,你会看到那纺织器犹如人们灵巧的手指,它们拉丝、梳理、搓丝为线,如同流水一般。蛛丝是多种腺体的共同产物,它是由许多根不同的、更细的丝混合纺成的。丝线是一种骨蛋白,在体内为液体,排出体外遇到空气立即硬化为丝。最细的蛛丝直径只有百万分之一英寸。一条能环绕地球一周的蛛丝,只有168克重。在人们的心目中,都以为蛛丝是不堪一击的,其实不然。和蛛丝同样粗细的钢丝是没有蛛丝结实的,水下有些蛛网可以网住小鱼。

    用高倍电子显微镜扫描,可看出一条蛛丝是由两根不同的线绞在一起的:一根干性直线状的,只能拉长20%;另一根黏性螺旋状的,可拉长4倍,复原后不下垂,这便是一根“拥妖索”了。此索周围覆盖一层胶质液体微滴,每一微滴中有一丝团。当昆虫被捕挣扎时碰撞微滴,其中团丝便伸展,增加了线的长度,当然不会被挣断,而是越挣越多,箍得越牢。

    就像紧箍圈一样,越箍越紧,任大闹天宫的孙大圣腾挪变化,直箍得他满地打滚。

    蛛网大小不等,形状各异。圆网蛛的网很大,形同车轮;树林间棚蛛的网如棚;球腹蛛的网似笼;水蜘蛛的网像钟;草蜘蛛的网则不啻是一架吊床。有的蜘蛛还能织成套索状的网,它在空中嗖嗖抖动。有的蜘蛛能织出一片密网,安装在草秆上,它在微风中展开,像船上的风帆。南美洲有一种蜘蛛,它的网很小,只有邮票那么大。这种蜘蛛没有守候的耐性,总是用前面的四条腿扯着网,见有合适的过客,随时将网蒙过去。危地马拉有一种蜘蛛,总是几十只集在一起织一张硕大的网,网的色彩和图案都很美丽,当地居民用它作窗帘。

    蜘蛛织网时是专心致志的,即便是外面闹翻了天,它仍然有条不紊地在织自己的网。编一个网一般只要25分钟,如果受风力、环境等影响,则可能要多花一两倍的时间。网织成以后,有些老谋深算的蜘蛛还会在网下另加一条保险带。

    同其他生物一样,蜘蛛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进化过程。最早的蜘蛛,仅会扯一条独丝,像晒衣绳那样单调。

    至今,在南美洲的热带森林里,还有一种“渔翁”蜘蛛呢。它在树林里选择一根又轻又直的枝杆做“钓竿”,在竿端吐出一根长长的蜘蛛丝,下面缠着一团黏液般的乱丝,做成“钓线”和“鱼饵”。当昆虫在森林边飞来飞去觅食时,看到随风飘荡的“鱼饵”,常当作是自己爱吃的食物。无风的时候,“渔翁”蜘蛛会用前脚拉动蜘丝,让“鱼饵”来回摆动,布下“迷魂阵”,引诱昆虫来上钩。当昆虫飞扑到“鱼饵”上,黏液把它逮住,蜘蛛就攀丝而下,把昆虫吞食掉。

    虽然大多数蜘蛛有4对眼睛,但视力都很差,只有那些不以张网取食的蜘蛛才能看得比较远些,但也不过30厘米。

    正因为这样,蜘蛛在爬行时,尾后都拖有一条干丝,这是用来保持同后路联系的,生物学家称它为“导索”。

    蛛丝也是蜘蛛的生命线,当它突然受震从空中跌落时,那线便将它吊住。蛛丝也有扩散运行的作用,小蜘蛛们可以放出长长的丝来,让风儿把它们吹送到很远的地方去。

    美国科学家最近指出,蛛网也是一种符号语言,这种密码在生物语言中或许是最为神奇的。通过这张网,蜘蛛与邻居聊天,与配偶谈情说爱,以及规劝猎物就范。

    蜘蛛是一种神奇的生物,它的网是一种美妙的艺术结晶。随着科学的发展,蜘蛛学现在已经成了一门学问,许多人都在企望着能透过那层晶莹的蛛丝看到一些新的自然奥妙。

    蜘蛛帮助了拿破仑

    很多蜘蛛织网都选在破晓前进行,因为这时温度最低。蛛丝含有胶状物,很容易吸收水分而失掉黏性,如果空气潮湿,野外的蜘蛛就会敏感地觉出而停止织网。在气温较低而又干燥的条件下结网……蜘蛛的这一特性曾经帮助过拿破仑打赢了一场战争。

    1794年深秋,拿破仑的军队大举进攻荷兰。荷兰人打开各条河流的水闸,用洪水来阻挡法军。法军正准备撤退时,却接到了“蜘蛛在大量吐丝结网”的报告,拿破仑当机立断,下令就地待命。原来。蜘蛛吐丝结网预示干冷天气即将到来。不久,寒潮果然袭来,河湖冰封,法军得以踏冰前进,攻陷了荷兰的乌德勒支要塞。

    蜘蛛虽曾助过将军们一臂之力,但未加入过军队序列,它在直接参战方面的作用远不及在军事仿生学方面大。鹅——机警的“海军上将”

    有一位前苏联的作家这样来描写鹅的形象:“如果能授予禽类高官厚爵,这只公鹅就该是海军上将了。它的步姿,它昂首挺胸的架势,它和别的公鹅谈话的神态,俨然一副海军上将的派头。”它走路慢条斯理,似乎每一步都得经过深思熟虑。它每迈出一步,都是先把爪子提起来,在空中滞留一会儿,然后才不慌不忙地放进泥泞里。所以,即使从泥路上走过,它身上也还是像雪一样洁白无瑕。

    “即便身后有狗追赶,这只公鹅也从未跑过。它什么时候都高昂着头。……”你看,是不是挺像?

    但是,在现实中,鹅并不是什么显贵的角色,也没有叭儿狗那样的好运气,成为贵妇人的宠物。它只是依靠灵敏的听觉,在古代曾立下战功,即使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还仍然受到将军们的青睐。

    鹅救了罗马

    罗马共和国从襁褓时期起,经常对外发动战争,有时也遭到外来进攻。公元前5世纪,北方的高卢人侵入波河流域。

    至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在首领布雷努斯的率领下进犯罗马城。两军在该城以北的哀利亚河畔相遇,大队的高卢战士装备着坚厚大盾和锐利长剑,呐喊着前进,一举击败了罗马军,并穷追向都城溃退的罗马士兵。

    罗马城当时还没有高大的城墙,残兵败将守不住城池,几乎全部溃逃。次日,高卢军进入了毫无抵抗的罗马城,并大肆劫掠,焚毁房屋,杀戮来不及逃走的居民。

    许多罗马人躲避到他们祖先发迹的古罗马七山上。执政官曼利乌斯带领部分元老,指挥着一支部队上了七山中最高的卡匹托林山。据守山崖上的堡垒。这座高山的顶上筑有丘比特神庙,向来是宗教祭祀的圣地。大殿上供奉着罗马人献给丘比特大神的一群白鹅。

    随后,罗马全城除了卡匹托林山之外,都落入高卢人手中。布雷努斯派兵猛攻山头堡,被守军击退。于是,高卢军把卡匹托林山团团包围起来。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雨夜,从山峰到山麓一片寂静。栖息在丘比特神庙里的罗马人都进入了梦乡。连守卫的士兵也因连日苦战,一个个酣睡如死。担任了望的战士见山下敌营里悄然无声,紧张的心情稍微松弛竟也沉沉睡去。

    正是在这个漆黑的雨夜里,高卢军实施偷袭。他们悄悄向上攀登,没有一个罗马人听到敌军的声息。先头的高卢战士越来越迫近山堡。当此千钧一发之际,神殿里的鹅群却十分敏感地嘎嘎叫了起来。曼利乌斯和罗马守军因此惊醒,发觉敌军正要登上堡楼,便立即冲上去勇猛拼杀。经过一场激战,高卢军全被推下悬崖,罗马人得以保卫他们的国家,免受外族的奴役。

    朱阿尧养鹅守寨

    清朝顺治年间,广东饶平县农民领袖朱阿尧在海山岛聚义。为了抗击清兵,构筑了坚固的水寨,并在水寨周围驯养鹅群,用以值更放哨。由于义军熟悉水性,防守严密,清兵在日间屡攻不下,就改为夜袭。

    但清兵一接近水寨,便被听觉灵敏的鹅群发觉,鹅声大作,义军闻讯立即出击,把偷袭的清兵杀得狼狈而逃。

    美国组建“鹅兵”部队

    1986年,美国新建了一支特种兵——“鹅兵”,并且将其部署在联邦德国法兰克福附近的一处军事基地上,与哨兵一起执行巡逻警戒任务。这些警鹅个头高大、脖子长、好叼人。而且听觉器官非常敏锐,稍有异常,马上“嘎嘎”大叫,提醒巡逻哨兵注意。1987年,美军制定了一项“鹅兵”发展计划,打算在驻欧洲的美军中发展一支拥有近千只鹅的部队。

    鼠——动物军队的新成员

    老鼠在中国属“四害”之列,早已被判处死刑,无一人为它申辩。但凭着顽强的生命力,老鼠家族还是生存下来了,而且还颇为兴旺。有的科学家甚至预言:老鼠将成为地球上最后的走兽。有些国家看上了老鼠的“特异功能”,尽力加以利用。美国和以色列已建立了训练和运用老鼠的“老鼠部队”。如果把参与细菌战这笔老账不算,老鼠可算是动物军队的新成员。

    怪鼠种种

    踩不死的老鼠:在非洲有一种全身肌肉、骨骼都很柔软的老鼠。由于其五脏位于下腹,用脚踩上去脊骨和五脏分别挤向两边,全都重力由肌肉承担,稍一抬脚,它便可溜之大吉,是一种踩不死的老鼠。

    冻不死的老鼠:在俄国的雅库特地区,有一种不怕寒冷的野鼠。在零下7℃的严寒下,钢铁都会像冰一样脆,可这野鼠却怡然自得。

    摔不死的老鼠:有一种老鼠不怕摔,在美国曾有人把它从摩天大楼顶上使劲往下摔,但老鼠却安然无恙。

    毒不死的老鼠:在非洲有一种老鼠,任何毒品对它都无效,是毒不死的老鼠。可是当它把人给咬伤后,沾染了它那毒性极强的唾液,可就无一幸免了。

    吃猫的老鼠:非洲有一种老鼠,专门吃猫。猫见了它就害怕,并且变得痴痴呆呆,浑身无力,任凭老鼠从容地咬破喉管,吸饱血液而去。这种吃猫的老鼠与普遍的老鼠大小差不多,它一见到猫时,即从嘴边的一层硬壳上分泌出一种“迷魂”气体,猫一嗅到,便会失魂落魄,迷迷糊糊,任凭这种食猫鼠摆布而无还手之力。

    滴水不沾的老鼠:美洲沙漠中的加鲁鼠,一生中可以滴水不进。平时,它从多汁的草或仙人果浆中获得水分,在体内贮藏,到只能吃植物干种子的季节,又可将其中的水分释出放来,以分解种子的糖分。

    “畏罪自杀”的老鼠:我国东北兴安岭林区,有一种富有“武士道”精神的老鼠。当它们看到偷回的粮食被人挖走,自觉“羞愧”,一个个爬到小树上,找一个树杈,把脖子伸进去,身体和四肢垂下,上吊自杀了。

    烫不死的老鼠:在希腊维库拉热泉有一种烫鼠,它常年在90℃的热水中自由生活,凫游自如。但如果它离开热水,在常温下则会冻死。

    可作燃料的老鼠:坦桑尼亚的基戈马地区有一种老鼠,它的脂肪含量约占80%,晒干后可以做蜡烛点,当地人亦用它作燃料。

    硬气功鼠:赞比亚有一种会气功的鼠,当地土着称它为拱桥鼠。体重达一斤。如果有人用脚踩它,它会用锁骨抵在地拱起脊背,浑身鼓气,发出奇妙的硬气功。一个60千克的人踩在它身上,它竟不吱一声,若无其事,脚松后才溜逃。

    最大和最小的老鼠:世界上最大的老鼠产于南美洲,其体重可达50千克以上,身长可达1.5米。最小的老鼠则是生活在泰国热带丛林中的小飞鼠,它体重约2克、体长3厘米,头长11毫米,翼展5.5厘米,以小昆虫为食。小飞鼠也是最小的哺乳动物。

    老鼠部队

    老鼠的嗅觉特别灵敏,与狗相比毫不逊色。狗凭这一独特的本领早已在军事方面诸如排雷侦察或缉毒上大显身手。

    将老鼠也用于这些领域,恐怕还没有多少人听说过吧!其实,这在美国、以色列等国并不算什么新鲜事了。美国早在80年代就已开始训练老鼠排雷;以色列也正在训练一支搞侦察的“老鼠军团”。经过以色列专家训练的一只老鼠,可以准确无误地侦察出任何类型的爆炸物,包括伪装巧妙的邮件炸弹。

    这种能起侦察作用的老鼠叫警鼠,特别适宜在机场或飞机上使用。倘若在飞机上、仪器中或者旅行者包里藏匿有炸药或其他违禁品的话,警鼠很快就能侦破。警鼠侦察全凭嗅觉。经过专门训练的警鼠,只要嗅到一丁点爆炸品的气味,就会在笼子里乱跑乱窜。以其出现的焦急和不安向主人报警,从而使警察缉获那些携带炸药或其他爆炸物的恐怖分子。警鼠体小灵活,动作敏捷,又能上窜下跳,这是警犬所望尘莫及的。

    据报道,目前美军已有一支数量可观的老鼠部队来完成一些人们不宜完成的军事任务。那么,美国又是如何对老鼠进行专门训练的呢?老鼠天性怕光怕声,为了克服这种“心理障碍”,训练人员首先把一群关在笼子里的老鼠放在机场上,让其习惯于各种各样的热闹场面和飞机起降发出的刺耳噪声。久而久之,这些老鼠“见多识广”,不再为飞机和旅客而受惊吓。其次,从大群鼠中选出最大胆者为领头鼠,带领“胆小鬼”和新来者,使鼠子鼠孙随其后或周围,这样反复训练,老鼠的胆量就会越来越大。再次就是培养老鼠的嗅觉灵敏度和鉴别侦探物的本领,最后择优录用。

    美军训练老鼠排雷时,先将一根电极插入老鼠大脑的兴奋中枢内,当老鼠闻到梯恩梯炸药气味时,就会立即兴奋。据称这一方法比工兵使用电磁探测器安全得多。经过训练的老鼠,短时间内就可以成千上万地涌入敌方阵地,明目张胆地进行军事活动。此外,美军还驯养出一种体形较大的老鼠,她能咬断敌人的喉部。

    美军训练老鼠部队的计划正在进行中,但老鼠部队也有其自身弱点,美军最大的担心是,如果敌方对老鼠进行“策反”,将奈之何?

    蜂——毒刺生威

    蜜蜂助英王

    早在11世纪,英王理查德一世在攻打耶路撒冷的古城让达克时,曾把一箱箱的蜜蜂抛到守城的士兵群中。无数的士兵被蜜蜂蜇伤,疼痛难忍,个个抱头乱窜,无法投枪放箭。英军乘机一拥而上,轻而易举地夺取了让达克。

    林则徐巧布尿壶阵

    公元1839年(清朝道光十九年),湖广总督林则徐不顾穆彰阿等当权派的阻挠,上疏奏禀寅宗,提出彻底的禁烟主张。宣宗即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往广州查禁鸦片。林则徐一到广州就检阅三军。他觉得士炮太陈旧,就下令制造新炮。在新炮尚未造好之前,经常遭到英舰袭击。林则徐为筹谋良策苦苦思索,往往废寝忘食。

    这一天早晨,浓云笼罩着海面,英舰艇又来偷袭广州。当舰艇驶近虎门时,突然发现满海都是清军的红缨笠在游动。

    “发现清军水兵!”英国侵略军指挥官大喊着,对所有战舰发出命令:“枪炮手准备射击!”红缨笠渐渐接近敌舰。“目标红缨笠,预备,放!”指挥官喊声刚落,枪炮同时齐鸣,掀起条条水柱。一阵浓烟过后,海面上出现无数黄蜂,一齐向英舰飞过去,蜇得英军“哇哇”直叫。指挥官也被蜇得脸青脖子肿,掉转船头逃跑。

    海上哪来这么多黄蜂?原来是林则徐布下的尿壶阵,尿壶里装满黄蜂,封住壶口,罩上清军的红缨笠伪装成水军,等退潮时放出海面。英军误认是水勇,开枪击破尿壶,黄蜂就飞出来了。

    洋鬼子吃了亏,恼羞成怒。第二天,指挥官命士兵个个穿皮衣,套手套,罩面具。舰艇驶近虎门,指挥官发现海上又浮游着无数尿壶,不免哈哈大笑道:“东亚病夫,能有多少计谋?”即下令把尿壶捞起,用火把将黄蜂烧死。

    兵士们小心翼翼地把尿壶钩上船,用火烧了起来,说时迟,那时快,“轰!轰!轰!”舰上顿时响起一阵阵爆炸声。

    鬼子死的死、伤的伤,哭爹叫娘、抱头鼠窜。未被炸死的那些英军,慌忙驾起着火的舰艇溜之大吉。

    马蜂严惩侵略军

    在越南的深山密林中,生活着一种毒性很强的马蜂,当地老百姓又叫它黄蜂。美帝国主义在侵越战争期间,常常派出部队到处烧杀抢掠,残酷地屠杀越南人民。手无寸铁的越南人民,为了反抗美国侵略者,把马蜂从深山密林中找出来喂养。当美军出来扫荡的时候,事先把这些马蜂埋伏在美军必经的道路旁。一旦美军接近马蜂,立即把蜂巢打开,成群结队的马蜂一拥而上,向美军发起猛烈的冲锋,一个个美国兵被蜇得鼻青脸肿,喊妈叫娘,狼狈窜逃,使美军闻蜂丧胆,恐慌万状。

    无独有偶,我圈的老山一带也有一种毒性很烈的马蜂,名叫细腰蜂。被它蜇了以后抢救不及时,也会丧命。自1979年以来,越军的特工队经常偷袭我老山阵地,搞得我军阵地日夜不得安宁。我坚守老山前线某阵地的3名战士,巧妙地利用马蜂打击越军特工队,使其连吃苦头,一次又一次地败下阵地。

    一天傍晚,夜幕刚刚降临,5名越军特工队员偷偷地摸到我阵地上来,3个战士一合计,立即抱了四箱细腰蜂放在猫耳洞口。当敌特工队进到离猫耳洞只有十几米远时,战士们迅速将4箱马蜂全部打开,霎时,马蜂争先恐后地冲出蜂箱门,向侵略者飞去。3个战士趴在洞口,屏住呼吸,倾听着阵地上的动静。不一会儿,只听得越军特工队员“哇啦哇啦”地发出被马蜂蜇的惨叫声。就这样,我军没费一枪一弹,就把越军特工队打退。

    大猩猩,亦称大猿。哺乳纲,灵长目,猩猩科。体躯壮大魁梧,雄性高约1.65米,雌性高约1.40米。其脑比人脑小得多,但结构和人脑最为相似。毛黑褐色,略发灰,老年时灰毛增多。栖息密林中,雌性和幼仔常树居,雄性多半在地面上生活;通常3~5只在一起生活。性凶暴。主要以植物嫩芽、野果为食。分布于非洲西部和东部的赤道部分地区。

    猩猩——它们能代替人类作战

    猩猩趣事

    猩猩乐队

    前苏联驯兽家伊凡诺夫领导的猩猩乐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十几只大猩猩操纵着各自的乐器:吉他、提琴、铜管及锣鼓、钹等,能演奏许多着名的爵士音乐。这些“音乐家”每到一地,总是拥有成千上万的观众。

    猩猩护士

    巴西有位兽医,专门训练了一只能照颐其他发病动物的黑猩猩。这位“猩猩护士”负责给“病号”喂饭、扫地、洗碗、送药。它与主人一起进餐、一起上班。在“猩猩护士”照料下,住院的动物显得格外乖。

    猩猩画家

    英国的一家动物园里,有一只名叫“伦布兰特”的猩猩,会临摹绘画。主人只要把画稿挂在墙上,它就用各种彩笔,比着原样,画出一幅差不多的新作来。

    猩猩司机

    美国密执安州一个名叫布里斯特的农场主养了一只名叫“赛多”的猩猩。“赛多”9岁时开始学干农活,11岁时居然学会了开拖拉机耕地。如今,13岁的“赛多”已经是一名熟练的拖拉机手。

    爱清洁的猩猩

    一只健康的黑猩猩从来不会尿湿自己的窝,它会仔细地把粪便清除出去,即使夜间也是这样。

    猩猩的骗术

    一只黑猩猩向其同伴示意,附近有香蕉。但当其他黑猩猩向“有香蕉”的地方摸去的时候,这只说谎的黑猩猩却独自往真正有香蕉的地方摸去。一只黑猩猩懂得等到夜晚它的同伴都睡着以后再去翻出它在白天藏起来的柚子并单独一个人悄悄地享用。动物园的一只大猩猩假装被铁笼的铁支架压着了,当管理员匆匆忙忙赶去救它时,它却突然放开手臂,把管理员抱住。原来,它只是为了希望有个伴,而做出了“苦肉计”。

    猩猩的“爱情”

    科科是加利福尼亚一头着名的雌性大猩猩。自70年代以来一直是动物生态学家们谈论的话题。多年来人们一直想给科科找一个配偶。原来的那个配偶因为脾气不好和肠胃有毛病而被科科抛弃了。前不久,科科在录像中看到了邦戈之后就“爱”上了它。证据是它一看邦戈就激动得去亲荧光屏中的它。但是,饲养邦戈的罗马市不愿意出借邦戈,科科表现出了种种受爱情折磨的样子。最近,科科又爱上了芝加哥某动物园年青漂亮的大猩猩恩杜姆。每当人们让它从录像中看到恩杜姆,它就很激动。

    “语法大师”坎齐

    猩猩坎齐现年12岁,受教于佐治亚州立大学语言研究中心的心理学家。和所有猩猩一样,坎齐也未能形成语言的发音控制能力,但它却能听懂人说的话。当坎齐想表达自己的愿望时,它可通过指认一块闪光板上的符号或按动特殊键盘使之转换显示出英语。

    心理学家在用抽象视觉符号对坎齐进行教学时,发现它学习语言的过程和儿童极为相似。坎齐已能用两个以上的符号表达愿望。例如,当它想看一部喜爱的电影时,便按动“火”和“电视”这两个符号。坎齐最喜欢看有关史前穴居人的电影。心理学家在严格的实验条件下对坎齐和一岁半的女孩阿利亚作了对比研究。他们发现,在对660个英语口语句子的反应测定中,坎齐在多数情况下和阿利亚不相上下,阿利亚在语言能力上超过坎齐,坎齐则在语法理解上超过阿利亚。坎齐对语序的概念相当清晰。

    会制造工具的猩猩

    猩猩是一种会使用工具的动物。黑猩猩经常手挥树权来威胁其敌手,而且还会以树枝利用杠杆原理来撬开东西,所以当这些动物大发脾气时,会拿起“武器”来怒殴对方,是非常合乎逻辑的事。黑猩猩能够把木箱叠起来,爬到木箱上面,去取悬挂在高处的物品。黑猩猩不但会用现成的工具,而且会自己制造工具,它会把树枝上的叶子摘去,然后将其截为适当的长度,用来掏白蚁窝中的白蚁,等白蚁从窝中爬出来,黑猩猩就把它们当点心吃。小猩猩会跟着长辈学,可是要技术到家,得花四年功夫呢。西非的黑猩猩会把石头当锥子来敲开核果食用,东非的黑猩猩就不会。

    猩猩“宇航员”

    黑猩猩还是先于人类进入太空的第一个“宇航员”。

    表情丰富的猩猩

    黑猩猩有喜、怒、哀、乐的表情,还能通过不同的表情、姿态、手势和发出不同的声音,来交流情况和表达感情。

    会驾飞机的猩猩

    轻型飞机驾驶员大卫·史密斯在飞行中因心脏病突发而昏迷,随机飞行的猩猩芝芝代他操纵飞机安全着陆。芝芝曾随大卫飞行过多次,因此能够模仿操纵飞机的动作。

    身手不凡的“猩猩兵”

    有数以千计的猩猩在接受正式军事训练,目的并不是为了表演,而是真正到沙场作战。据说美国在索马里、伊托克及海地等战役中,派上了用场。

    利用聪明且身手敏捷的猩猩上前线作战,是美国一家由退役军人组成的私人训练公司的主意。他们希望美国在对外作战中,不用美国军人也一样可以完成任务,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军队伤亡。

    事实上,他们的计划也获得美国军方高级将领的支持。原因是美国政府在派遣军队出外作战时,无论武器如何精良也会有伤亡,这引起国内舆论的不满,令政府受到很大的压力。

    一名高级将领说,“在得克萨斯州的一个秘密军事基地中,现在已有5000只猩猩接受训练和观察,以决定是否可以代替军队。猩猩虽然体形小,但具有很高的智慧,学习能力也强。我们现在想知道的是,猩猩在战场上能否分辨敌我,并遵守规则。我们的长远计划,是希望可以用猩猩完全代替人类作战。在用刀杀人和瞄准射击两方面,猩猩是可以应付自如的。它们体力强壮,在野外适应力比人类大得多。”

    据说美国出兵索马里,曾经派出“猩猩兵”作战,结果大多可以完成任务。

    据队长卡米纳迪说:“当它们接受训练时,我觉得好像在表演马戏。但当它们真正执行任务时,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两只黑猩猩走近一名索马里兵后面,在5秒钟内将他们制伏。在夜里,它们行动快如闪电,当敌军发现时,要反抗已经太迟了。据估计,将来会有更多‘猩猩兵’在战场上亮相。”

    象——动物军队的重型坦克

    如果说发达的肌肉是健美的象征,那么大象是动物中当之无愧的健美冠军。这位身体魁伟的大力士,光是那根既能抬起树木又能灵巧地拾起一枚钉子的大鼻子就有4万块肌肉,这大约相当于人体肌肉总数的70倍。象的大脑重量只占自重的0.08%,这个比例数比老鼠要低得多(老鼠大脑重量是自重的3.2%)。但象并不笨。它会使用工具,例如用鼻子抓住树枝搔痒。象“踢足球”的历史远远早于人类。幼象用一些柔韧植物的根茎裹上泥土,制成大球,然后津津有味地在河边平缓的空地上踢着玩。在东南亚各国,大象是翻山越岭的理想邮差。它仅仅是“举脚之劳”,便能轻松地攀上45度的陡坡,86头训练有素的大象,终年穿行在缅甸的哈卡-皎托-洞鸽一带邮路上,形成了举世闻名的“象邮之路”。

    大象求医

    为了认识大象,先让我们来听一个大象求医的故事:不过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象兵”而是“象民”。

    一天早晨,赞比亚卢安瓜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刚打开管理处的大门,只见一只大象站在门口,对着院内高声吼叫,工作人员嫌它吵得慌,便拿着大木棒呼喊着把它赶走了。第二天清晨,当他们打开大门时,又见这只大象站在门口,这次它是伏在门前,除了叫喊之外,还用长鼻子把管理处将要开出去的巡逻车的车头用力推向另一方向。管理人员听得出,大象的叫声似乎带点凄楚,猜想可能有什么事情。于是,他和管理处两位动物学家一起,坐上巡逻车,按大象鼻子所推拨的方向开车缓缓驶去。大象随即站起,跟在车子后面,并用鼻子推着车后,催促车子快开。车子沿丛林中的公路行驶了一段之后,大象便在后面高声叫喊,管理处的人员立刻停车,在森林中看见一群大象,围着一只被偷猎者打伤的母象,伤势不轻,旁边还躺着一只出生不久的小象,因没有奶吃,已奄奄待毙。象群见来了人,便纷纷走开,只剩下受伤的母象和小象。

    两位动物学家从巡逻车上取出常备的药物和医疗用具,为母象包扎伤口,又去取来牛奶喂养小象。此后每天他们都到那里给受伤的母象换药和喂饲小象;一连20多天,受伤的母象基本痊愈,能够站立行走和喂小象了,他们才不再去了。

    古老的战象

    在中国象棋中,象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在现实生活中,象确实曾经在战争舞台上作过一番精彩的表演。

    最早用大象进行作战,据说是印度。在古代,骑兵曾风行世界,成为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印度由于气候关系难以培养出品种优良的马匹,因此,它的骑兵很少。为了加强其国防力量,就把大象训练来作战。据说大约在公元前600年的时候,印度就开始用大象进行作战。古印度亚格伯皇帝在一次战争中利用300头大象参战,踩死敌人士兵无数,一举攻占了有8000名敌军据守的希托安要塞。这种巨型动物组成的部队突然出现在战场,好像是不可战胜的庞然大物,使敌人恐慌万状,从来不敢等闲视之。加上大象生性聪明,力大无比,势不可挡。当它刚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给敌军在心理上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好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坦克刚使用于战场一样,曾使对方束手无策。因而大象的使用很快扩大到了近东和非洲地区。迦太基统帅汉尼拔在同罗马人作战中就曾使用过战象。

    第二次布匿战争之后,古罗马人曾迫使迦太基人接受和谈,规定在作战中禁止使用大象。

    我国是最早使用大象作战的国家之一。据考证,在殷初或更早的年代,可能有过象车出现。春秋时候,吴国同楚国作战,一直打到了楚国京都。楚王弄来一群大象。在象鼻子上系上尖刀,尾巴上绑着火种,让象群列队出阵。

    人们在它尾上点燃火把,使其拚命向前猛冲,终于把吴国军队赶跑了。

    传说中国南北朝时宋国名将宗悫(言确),被文帝(刘义隆)任命为“振武将军”,征讨林邑国。在战斗中,林邑国工一见宋军到来,便命令大象部队出战。由于象的力气很大,皮也厚,刀枪不易杀伤,宋军难以取胜。于是,宗悫便设计制作了一些狮子的模型,上阵迎敌。象见假狮子,吓得乱跑。宗悫乘胜追击,获得大胜。

    尽管大象具有很大威力,也有很多局限性。一是目标大,容易被发现和击伤;二是不太听指挥,很容易四散乱窜,反而将自己的队伍搞得乱七八糟。由于有这些弱点,各个国家很快找到了对付大象的办法。如印度军队用沉重的铁箭和燃烧的火箭射击大象;希腊军队用与现在的反坦克地雷场相似的办法,将铁火桩连环埋在大象必经的地方,以划破大象柔软的脚等。

    从此以后,大象作为作战部队逐渐在战场上消失。但是,如今大象作为运输工具仍在东南亚一些国家中存在。

    如柬埔寨爱国武装力量,在反抗越南侵略的战争中,以大象担负前输后送的任务,往返于深山密林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泰国还存在训练大象的专门学校。训练大象用头推倒大树,用脚蹬踏地面,用鼻子搬运木料,发动推土机和电锯上的引擎,以及在狭窄的树林小道上行走保持平衡等。教会大象这些本领,目的是使它更好地为人类服务。但在战争情况下,无疑也可以为战争服务。

    “白象王国”的象军

    泰国人喜爱大象,崇拜大象,这不仅是古代神话传说中大象总是吉祥的象征,而且也是因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象与人确实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泰国的历史风云里也常常出现象的足迹。

    象一般是黑色的,因此,一旦发现或捕获白象,就是十分罕见的事,古时,泰国人以此作为国运昌盛的吉祥之兆。

    泰国大城王朝十六世王时期,曾因获白象7头,群臣劝王晋号“白象之君”。此时,泰国以“白象王国”的美名蜚声中南半岛。

    大城王朝时期,白象还被作为“友好使者”送来我国。据《明史》卷324暹罗条记载:“三十二年遣使贡白象及方物,象死于途,使者以珠宝饰其牙,盛以金盘,并尾束献,帝嘉其意,厚遣之。”

    现今的曼谷王朝拉玛二世时,曾因喜获白象3头而改国旗,把当时一色红的国旗,改为红底中有白象图案的国旗。至拉玛六世时则有明文法规,凡捕获到的白象都要献给国王,被王宫接受的白象称为“御象”,尊为国宝。

    每年11月10日是泰国的象节。那一天,全国各地的大象“健儿”,要在素攀市举行运动会,进行拔河、举重等项比赛。

    大象虽然体态笨重,行动缓慢,但却聪明乖巧,跋山涉水,如履平地。在泰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的历史上,经过训练的象,在战争中不但是交战双方帝王将相的理想坐骑,而且还是双方的主要武装力量。在200多年之前,泰国王家军队中曾有2000头训练有素的战象,当时连国王出巡也都是骑着大象,在曼谷大王宫中至今仍完好无损地保留着一个3米多高的御象台,是专供国王乘象而设立的。

    作战时,经过训练的战象,冲锋陷阵,勇往直前,给对方以很大的威胁。正因为象体笨重庞大,有如现代战争中的坦克和大炮,在古代战争中,常用它破城门,毁营棚,拔鹿寨,无坚不摧。一头战象,其背上常设一象舆,舆中插有各种长兵器,坐一战将,前后各配一驭象手,他们都是既武艺精通,又能熟练指挥战象的兵将。在象的四条粗腿旁,各有一士兵手持武器保护象腿。这样便组成一个独立的作战单位。

    如果象颈上坐的是帝王或统帅,象舆中则坐一士兵,双手高举长长的孔雀尾羽,相当于军中的号兵,给自己一方以信号。

    一次重大的战役,投入战斗的大象,有时多到几百头,远远望去,宛似滚滚黑浪席卷而来,势不可当。

    一头有功的战象,还受到封官晋爵的待遇,爵位高至“昭帕耶”,相当于我国古代“公、侯、伯、子、男”中的“公爵”。

    泰国历史上有功的战象名载史册。如素可台石碑上记载着素可台王朝膺塔拉贴一世王时期,19岁的王子兰堪亨骑象奋战敌酋,营救父王,反败为胜的事迹。王子的英名与其坐象的名字——“馁蓬”一起铭刻在石碑上。

    在泰国历史上最着名的一次象战,是泰王纳黎萱同缅甸王储帕玛哈乌拔拉的一次战斗。

    1569年,泰国大城王朝被缅甸灭亡。1584年泰王子纳黎萱在肯城自立为王。缅王闻讯,于1592年派王储帕玛哈乌拔拉率兵讨伐。纳黎萱与弟帕埃戛托萨录在素攀府领兵迎战。当缅军刚进入泰军埋伏圈时,伏兵四起,缅军阵乱。其时,泰王及其弟所骑之象春情勃发,见敌象奔逃,立即追赶,尘土蔽天。待尘土渐落,泰王发现已陷入敌阵,只见缅王储骑象率众立于树荫之下。泰王当即以言相激曰:“皇兄!为何呆立树下,敢来一决雌雄否?良机莫失!”当时,缅王储若要一声令下,将士蜂拥而上,泰王及其弟必被杀或被俘,因为泰国王周围只有数名随从。然缅王储也非闻鸣镝而战股之辈,若不应战,有失王威。泰王话音一落,缅王储就催动坐象向泰王坐象撞去,撞得泰王坐象横向缅王储,王储乘势举刀砍去。泰王俯首闪过,砍破帽盔。此时,泰王坐象回过身来反撞缅王储之坐象,也使其象横向泰王。泰王举刀猛砍,正中缅王储之右肩,王储当即死于象颈。缅军见将帅已死,无心再战,退兵而回。

    这次象战,泰王纳黎萱名闻遐迩,威振四方,对泰国历史起到重大的影响。这以后,150年间无人再敢染指大城,侵犯泰国。象战中泰王坐象——昭帕耶猜耶势拍,与泰王一起名垂青史。

    今天,在泰国素攀府,矗立着一座泰王纳黎萱骑象出征的纪念像。每年素攀府都要举行象节游行,大象被装饰得彩色缤纷,驭手戴盔穿胄,手执长矛,其他的象手也按古时装束打扮,活像一支古代出征的象军队列,以此纪念泰国历史上这场着名的象战。

    邓子龙破象阵

    明朝万历年间,汉奸岳风勾引外敌入侵云南。敌人拥有千万大军,象队、马队,浩浩荡荡,直逼姚关、施甸、永昌、危及云南全省。铁蹄所至,人民遭殃。

    无数战象,身披甲衣,刀枪不入,身驮“战楼”,内藏枪手、弩手,好似现代的坦克,威风凛凛,所向披靡。云南巡抚刘世曾苦无破敌之策,焦急万分。

    这天,刘世曾突然想起一个人来。他叫邓子龙,1531年生于江西丰城,1558年中武举,后转战于今福建、广东沿海抗倭战场,由小旗升至把总,是难得的将材。经刘世曾举荐,1583年(明神宗万历十一年)邓子龙被任命为永昌卫(云南保山)参将。刘世曾命邓子龙率数千兵丁星夜驰往前线抗敌。

    邓子龙骁勇又稳健,精于用兵。他与敌人对峙,任凭敌人叫骂讨战,并不贸然出击。只是带领少数随从,骑马四处察看。经过反复思考,他终于想出了破敌良策。象、马战阵虽然厉害,但到了狭窄地带,就难以发挥作用,只能挨打了。

    因此,邓子龙决定把敌人诱入预先选好的战场。

    这时,敌方派来间细向邓子龙诈降。邓子龙识破了敌人的伎俩,将计就计,对敌方间细殷勤接待,装出十分信任的样子,任其在营中到处走动。间细看到,明军不足万人,而且军纪涣散,士兵怯战,武器不精,不觉心中暗喜。

    夜间,邓营中竖起两个纸扎的庞然大物,里面点着油灯。间细问道:“这是什么东西?”邓子龙说:“这是怯象神灯,敌人的象队见此物必然后退。”间细自以为探得邓军机密,急着回去报功。

    邓子龙暗中通知卫士佯装瞌睡,不加拦阻。

    敌军头领听了间细的报告,决定对邓军发起进攻。前边是象队,后边是马队和步军,气势汹汹,直扑邓营。邓子龙在山道口、栅栏旁,早布下火弩、利箭,严阵以待。等象队走近,只听一声令下,火弩齐发,雨点般落在象背的战楼上。

    顿时,烈焰升腾,象队大乱。埋伏在壕沟里的邓军士卒一跃而起,手持利剑,专砍象鼻。缺了鼻子的大象,疼痛不已,折身回窜,与马队相撞,战楼坠地,人死马翻。巨大的象掌,在敌阵中乱踩,敌军死伤无数。邓子龙乘机挥军掩杀,十万敌军败如枯朽。

    战后,邓子龙命人烹杀大象,犒劳三军。猴——勇敢的“猴兵”

    猕猴的生理特点接近于人类。猕猴的大脑发达,行为复杂,记忆力和模仿性都很强。猕猴行动敏捷,善攀援跳跃,会泅水。猕猴是世界上重要的高等实验动物,对于医学、心理学和航天飞行等方面的科学研究,都是理想的实验材料。猴子还曾在战争中一展风采。

    猴子趣闻

    疟疾自疗生长在热带森林里的猴子,比人类更早发现了金鸡纳树对疟疾的疗效,当它们患上疟疾时,就会啃嚼金鸡纳树的树皮,达到治疗的目的。

    非洲尼日利亚的喀萨、祖鲁等地,人们将母猴和小猴拆散,使它们分居两地。再把装有信件的竹筒绑在小猴身上,然后放掉小猴,任其按原路去寻找“母亲”。从而实现信件的传递,小猴能百找百中。

    科学家研究证明,经过训练的猴子能够用“钱币”来交换实物。一只吃饱喝足的猴子身旁放了大量香蕉,隔着笼子的另一只饥饿的猴子则拥有一些玩具。这时,猴子就会拿出三角牌来向毗邻的猴子购买香蕉,而吃饱喝足的猴子在给了香蕉后,也会挑出圆形牌向另一只猴子买玩具。

    美国动物学家李杰经过一年的努力,成功地将4只性格温顺的金毛猴训练成为出色的“守林者”。这些守林猴在守林高塔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警惕着林中升起的每一缕可疑烟雾。如遇火灾,它们会马上按动设在塔上的无线电报警器报警。不过守林猴工作起来耐心不够,每隔2~3小时就得换班。

    在泰国设有猴子学校,训练猴子采摘椰子。一只训练有素的猪尾蛮猴一天之内可以摘到1400个椰子。前不久,猴子学校的毕业生们举行了比赛,获胜者在半分钟里摘下了9个椰子。

    动物学家发现,猴子会使用不同的声音来报告不同敌人的来临。如遇见豹子,它们会发出狗吠似的“汪汪”声;看见秃鹰,就发出一声低沉的喉音;见到逼近的毒蛇,则发出急促的“嘶嘶”声。

    世界上最小的猴子生长在南美洲亚马孙河上游森林中的侏儒猴,身高10~12厘米,重80~100克,只有人的中指大小。通常一胎产两仔。刚出生3天的小猴仅3厘米高。猴毛呈黑色,密而长,外形像哈巴狗。它们喜捉虱子吃。最大的敌人是鸟,瑞典斯德歌尔摩的乔纳斯。瓦尔斯特龙家里养了两只猴,每只不超过四五厘米,小到可以爬在你的食指上。

    千猱破寨

    宋徽宗政和年间,晏州地方民族首领卜漏反叛宋朝,他们占据的轮囤山山高林密,卜漏在山上用石头砌成城堡,城堡的外面围上木栅栏,所有上山的道路都挖下了陷阱,狭窄的关隘有士卒严密把守。

    兵部尚书赵通奉命讨伐卜漏。他围绕山的四周观察了一番,发现旁边有一悬崖绝壁,卜漏倚仗天险而没有设防,他又发现山上有许多猱(nao,一种猴子)。于是他想出了一个破敌的奇妙办法。他派壮丁捕捉了数千只猱,用麻浸上蜡油做成火炬,绑在猱的脊背上。一切安排好了之后,赵通就率领一部分军队攻打卜漏的正前方,从早打到晚,以吸引敌人的注意力。暗中派遣士兵从悬崖绝壁处,偷偷地登云梯把猱送上山,待靠近敌人的栅栏时,点上火炬,火炬燃烧,吓得猱群向敌人的住处狂跑起来,敌人的住房都是用茅竹盖起来的,猱窜上去后,立即点着了房屋,敌人呼号奔逃。人一乱跑,猱更加受惊四处奔跑,火燃烧得更加炽烈,这时,官兵一齐鼓噪前进,冲破栅栏。在前后夹攻之下,敌人被烧死的、跳崖摔死的不计其数。卜漏突围逃跑,被官兵追上捉获。

    戚继光以猴助战

    戚继光(1528~1588)是明朝抗倭名将。祖籍安徽定远,生于山东济宁。17岁袭父职任登州卫指挥佥事,从军终生。曾写下“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名句,表达了爱国宏愿。

    1555年调浙江都司,次年任参将,镇守宁波、绍兴、台州三府。曾以岳家军为榜样,编练军队,人称“戚家军”,令倭寇闻风丧胆。

    戚继光曾训练数百只猴子,教会他们施放火器。有一次,一队倭寇入侵,戚继光预先埋伏好伏兵,接着放出带着火器的猴群,让它们闯进倭寇的营寨。当时倭寇毫不在意,突然一声炮响,猴子纷纷放出火器,瞬时间,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伏兵随之冲入敌营,经过一番厮杀,全歼倭寇。

    鸽——带翅膀的电报

    鸽子——和平的使者,这恐怕在当今世界任何国度里都是无可非议的。然而,这可爱的小家伙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充当这一角色的。

    远在上古时期,人们把鸽子看作爱情使者,而非和平使者。比如在古代巴比伦,鸽子乃是法力无边的爱与育之女神伊斯塔身边的神鸟,而在当时,民间则把少女称为“爱情之鸽”。

    大概一直到纪元初,鸽子才被当作和平的象征。《圣经》上记载,大约9000多年前,上帝耶和华为惩罚人类的罪恶,制造了一场洪水浩劫,只留下守本分的诺亚一家。诺亚按照上帝的旨意,用歌棐木造了一只方舟。当滂沱大雨狂泻了40个昼夜之后,世界上最高的山被淹没了,人与飞鸟、走兽等一切生灵也都被淹死了,只有诺亚的方舟载着一家老小和各种成双的动物漂浮在无垠的水面上,逃过了这场毁灭性的灾难。十余日后,他们放出一只鸽子,鸽子噙回一枚橄榄叶。据此,诺亚夫妇知道家乡的水已退,于是回到家乡去了。

    16世纪波澜壮阔的宗教改革运动,赋予鸽子新的使命,使它成了圣灵的化身。新教徒鲁卡斯在一本书中写道:“耶稣在做祷告时,忽然天门洞开,圣灵化为一只鸽子朝他飞了下来……。”在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最伟大的画家丢勒的一幅版画里,圣母玛丽亚的头顶上有一只圣灵化身的白鸽。而在宗教改革时期的绘画作品中,宗教改革之父马丁·路德的头上更是经常出现象征天命的鸽子。

    直到17世纪,三十年战争宣告结束时,鸽子才“官复原职”,再次充任和平使者。当时,德意志帝国各个自由城市发行了一套纪念币,图案是一只口衔橄榄枝的鸽子,底下有“圣鸽保佑和平”的铭文。

    德国狂飙突进运动时期杰出的代表席勒很早就把鸽子从宗教意义上的和平象征引入到政治。在其名作《奥兰西的姑娘》的序幕中,他让法国抗英女英雄贞德庄严宣告:“奇迹将会出现白鸽将要起飞,她将以鹰的勇气,去击败那蹂躏我们祖国的秃鹫!”在此,鸽子已不再是毫无抵抗力的希望之象征了,它成了斗士!

    把鸽子作为世界和平的象征,恐怕是西班牙画家毕加索的一大发明。1950年11月,为纪念社会主义国家在华沙召开的世界和平大会,毕加索特意挥毫,画了一只昂首展翅的鸽子,当时,智利着名诗人聂鲁达把它称为“和平鸽”,从此,作为世界和平使者的鸽子,就为各国所公认了。

    无言的通信兵

    鸽子有惊人的导航能力。1978年,美国科学家发现在鸽子的头部有一块含有丰富磁性物质的组织磁石。它不仅能靠太阳指路,还能根据地球磁场确定飞行方向。因此,即使远在千里之外,依然能重归故土,从不迷失方向。据记载,1935年,有一只鸽子整整飞了8天,绕过半个地球,从越南西贡风尘仆仆地飞回法国,全程达11265公里。

    由于鸽子有导航的特异功能,自古以来,就广泛地用于军事通信。大约公元前2000多年,古罗马凯撒大帝的将军们在战争中已开始使用信鸽。相传中国远在楚汉相争和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鸽子就被用来传递信息了。在交通和通信不便的古代,城市的商人也常把鸽子作为互通行情的工具。那时的航海者在远航时,也免不了要带上几只鸽子,用它们来传递家信和报告归期。即使在科学发达、交通方便的现代,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边防军,也仍然用鸽子当“义务通信兵”。

    在战争史上,所有参战的动物中,信鸽是战功显赫的,它与军犬不分高低。它历来被编成“通信兵”,担负传递信件、药品和文件的任务。

    法国革命以后,拿破仑征服欧洲。但终于在1815年败于滑铁卢之役。当时,见到战况的罗斯奇尔德用信鸽将战况通知伦敦,竟使股票交易进行顺利,获利甚厚。这就是信鸽在一夜之间使他骤变为富翁的佳话。

    1870年普法战争时,巴黎被德军包围,与外部的联系完全断绝。但这一期间与法国各地的通信一直保持到最后,就是由信鸽一手承担的。随后,法国人民对此很受感动,从而热衷于饲养信鸽。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信鸽曾为交战双方做出不少贡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德国是世界上建立军鸽最早的国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许多城市都有相当数量的军鸽房,每个鸽房可容纳400只军鸽。在战争中经常会发生电话线路被炮火摧毁,无线电通信也因气候恶劣、地形险阻不能畅通的情况,这时优秀的军鸽能大显神威,将重要的军事情报迅速送到目的地。

    英国空军于1916年建立拥有11万只军鸽的军鸽团。

    1936年成立了全国信鸽学会,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已为英军培育了20万只优秀信鸽并为驻英美军提供了5万只信鸽。英军的军鸽被分配到各种战斗机上以及陆军情报部门。当时每名英国伞兵胸前带有一个圆筒军鸽笼,这种装备成为英国伞兵标准装备。

    美国于一次大战后先后在新泽西、南卡罗来纳一些地区建立了数所军鸽学校,培养出大批驯鸽人才和军鸽。美国军鸽事业发展极为迅速,军鸽部在一位将军领导下不仅在本土建立了许多大型军鸽场,还在北非、意大利、英、法、德、缅甸、印度、冲绳岛建了军鸽场。

    1942年,正在海上航行的一艘法国轮船出了事,由于对外联络中断,船上数千人的生命危在旦夕。幸好,有一只信鸽把遇难的信息传了出去,结果船上的人被营救脱险。人们为了感谢鸽子的救命之恩,在法国首都巴黎修建了一座鸽子纪念碑。

    军鸽携信的原始方法是将信函装入鹅毛管内,以蜡浸丝线系在信鸽尾部。照相术问世后,信鸽一般携带薄而轻的软片。一只军鸽一次可带18张软片。

    今天,人类虽然进入了卫星通信的时代,世界各国信鸽的数量仍有增无减。据有的资料介绍,仅保持4万现役军人的瑞士,在军队中服役的鸽子多达4万余只,与其军队人数的比例几乎是一比一。

    “美国大兵”和“爱咪”的功勋

    绰号“美国大兵”、足环号USA43SC6390的雨点花雄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最着名的美国军鸽,当时在意大利英国第7兵团司令部值勤。1943年10月18日英军第52师正在进攻德军占领的柯尔维·维契亚城,英国步兵要求空军支援,轰炸该城以削弱德军防御。空军答应要求并开始做出动准备。可是这时候英国步兵进展很快,突然拿下该城,而司令部并不知道这个新战果。空军一旦起飞执行任务,炸弹必然落在自己人的头上。在千钧一发的紧急时刻,“美国大兵”的足筒内带着这个最新战报展翅疾飞,迅如闪电,仅用20分钟就飞了32公里,及时飞到司令部。这时轰炸机的马达已在隆隆作响,准备起飞。情报及时送到,挽救了1000多英国兵的性命。

    “美国大兵”因此获得了英国政府颁发的“迪金”勋章。在二次大战中,共有32只鸽子获得这种勋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军军鸽部成立了中国分部。首批运往中国的军鸽从佛罗里达空军基地出发,到太平洋海岸后,装上军舰,运达印度加尔各答,然后用军用飞机转运到昆明和重庆,并在那里建立军鸽基地。为了适应战场的需要,美国军鸽房可以移动,无论这种房盖涂有特殊标记的鸽房移到何处,军鸽返巢时都能识别出来。一次,一批美军越过前线进入敌人阵地,被敌人重重包围,粮食、军火即将用完,通信联络也已中断,当时这批美军只剩下一只叫作“爱咪”的军鸽,他们将求援的一线希望寄托在这只军鸽身上,当“爱咪”携带情报起飞后,先在她所栖息的鸽房上空盘旋几周,似乎要认清自己的基地似的,然后在炮火掩护下,勇敢地向目标飞去,顺利地完成了任务,然而“爱咪”的胸部和腿都受了伤。“爱咪”这次飞行立了大功,主人精心为她治疗,死后将她的“遗体”放在军鸽博物馆中。美军为数百只像“爱咪”那样立下战功的军鸽建立了详细战功档案,“遗体”都放在博物馆中。

    “听话”的侦察兵军

    鸽不仅用作通信,而且用于侦察。让它带上微型照相机或其他侦察器材,到对方阵地上去搜集情况,为军事指挥员决策提供战场信息。

    70年代初,美国情报机关独出心裁地研制出一种大功率的窃听器。他们先把它系在经过专门训练的鸽子身上,然后再把一束激光射向要窃听的目标(如某个房间的窗户),鸽子就会乖乖地按着激光的导向,飞落到这扇窗户的窗台上。这只不寻常的鸽子用嘴啄一下它身上的按钮,窃听器就脱离鸽身,开始窃听,而这只“听话”的鸽子就又轻松地飞回原地。

    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利用4只鸽子来搜寻遇险落海的飞行员。这些鸽子被安置在直升机上,它们一旦发现目标,就会啄动一个按纽,这个按纽与驾驶室内的“发现目标指示灯”相连。

    军鸽取药救战友

    我国是世界上使用信鸽最早的国家之一。我军从50年代起,每年都选征大量信鸽入伍。

    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我军一侦察员忽患急症,必须立即赶到后方取药。如果派人,途中往返至少两天,这将危及病人的生命。军鸽员当机立断将任务交给服役的4只鸽子,结果只用了30分钟的时间,往返传递,取回了必需的药物,使病员得到了及时抢救。麻雀——“播火兵”

    20世纪50年代,麻雀在我国曾被定为“四害”之一,被判处“死刑”,人人得而诛之。但是麻雀并没有被消灭,现已得到平反昭雪。

    顽强的麻雀无论是论长相,还是论歌喉,麻雀都很难登大雅之堂,因此没有人会注意这种极不起眼的小生命,更不会有人像养画眉、百灵、鹦鹉那样把麻雀当成观赏鸟来饲养。但是,鸟类学家的研究表明,麻雀是世界上生命力最顽强的鸟类。

    据科学家的研究,在300年前,麻雀仅分布在亚洲和欧洲的大陆上,但是现在,在全世界的各个角落都能看到“老家贼”的身影。以美国为例,在1852年以前没有麻雀,后经引入和繁衍,目前,麻雀已经遍布美国各州,并成为美国最常见的鸟类。甚至在人迹罕至、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阿拉斯加,也有麻雀那小巧的足迹。在人类不断破坏环境,大量鸟类濒临灭绝的时候,唯有麻雀“雀丁兴旺”。据估计,目前全世界麻雀的数量约有100亿。

    麻雀除了经常出没房前屋后、丛林野外,还经常光顾甚至栖息在一些出人意料的地方。几年前,人们惊奇地发现,一个庞大的麻雀家族竟生活在伦敦地铁里。这些小家伙们出入地铁站时还会“坐电梯”,即使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它们也要堂而皇之地挤进电梯,而从来不走“冤枉路”。另外一个麻雀家族,则看中了英国伦敦希斯罗机场的旅客候机大厅。每天来来往往几千名世界各地的旅客给这些麻雀留下了丰富的食物,因此,它们从来不用外出觅食。而一年四季享受机场的中央空调。

    与“地铁麻雀”和“机场麻雀”相比,生活在英国一座矿井下的麻雀就更令人感到吃惊了。1975年,一名矿工在深达650米的矿井里发现了一对“麻雀夫妻”。这对“地下夫妻”竟然在这暗无天日的矿井里生活了5年之久,而且还养了十几个“黑孩子”,鸟类学家在对这些“地下鸟类”进行了长期观察以后发现,由于终日见不到阳光,这些麻雀的生物钟已被打乱,它们的“作息时间”极为混乱,完全遵循“饿了就吃,困了就睡”的原则,它们的主要食物多是下井干活的矿工留下的。但是,它们是怎样在黑暗中找到食物的却是一个不解之谜。

    科学家们认为:麻雀家族之所以能如此不断“发展壮大”,原因之一是麻雀的相对脑容量(即大脑重量与身体重量的比例)和大脑皱褶,都在鸟类中名列前茅。这说明,“麻雀虽小,智商不低”。

    科学家们预言,麻雀和另一种生存能力极强的动物老鼠,将成为地球上最后的“飞禽”和“走兽”。

    雀撒火种攻城

    唐将薛礼(薛仁贵)征东时,高丽王盖苏文退守岩州城(今辽宁省辽阳地区)。这座城池非常坚固,城里粮草如山,有利于长期坚守。薛礼几次都没有攻破,一筹莫展。这时,有人献计。薛礼听他如此这般讲了一遍,激动得高声叫道:“妙极了!”

    第二天,薛礼命所有的士兵去捉麻雀,然后放到笼子里饿着。同时,薛礼又下令把城外四周的草垛全部烧光。

    一天清晨,刮起了大风。薛礼吩咐士兵把硫磺和火药装在小纸袋里,用纸绳系在麻雀爪子上。士兵们同时将成千上万的麻雀放了出来,由于城外找不到草籽和粮食,麻雀都飞到了城里的草垛上,攫食时挣断了细纸绳,一个个小纸袋就留在了草垛上。这时,从城外又飞来一群群爪上系着香火头的麻雀,它们刚一落下,大火顿时冲天而起,整个岩州城顷刻大乱,陷入一片火海。薛礼乘机挥兵攻城。盖苏文见大势已去,弃城夺路而逃。

    猪——活探雷器

    为猪树碑,或许会令人咋舌,可是在西德的一个小镇上就有一座猪的纪念碑。关于这座纪念碑,还有着一段趣闻。相传这个地方过去缺盐,以致盐价高得出奇。有一天,镇上居民发现一头猪老在一个地方拱土,挖开一看,地下竟是一个盐矿,于是知恩的人们便建立了一座猪的纪念碑,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美国一头名叫“普里斯希拉”的母猪,不久前因救活主人家一个溺水男孩而获得勋章。当时,小孩紧紧抓住这头猪,猪从容不迫地把孩子从湖中心拖到岸边。

    “活探雷器”

    自古以来,人们就知道猪肉好吃,但人们对猪却存在着很深的偏见,嫌它脏、笨、懒、馋。其实猪并不笨,经过训练,能学会狗所能够做的任何技巧,而且比狗学得快。猪会打滚、跳水、跳舞、取报纸、拉车子,甚至还会把东西找回来。在战争年代,人们把它赶到地雷场去,让它排地雷。如苏联在卫国战争中,有一支游击队为了突破敌人的地雷阵,训练了一头猪,准确无误地探明了一个个地雷,为游击队开辟了前进道路,被称为活的“探雷器”。

    今天,科学家们正在研究猪在战争和防毒、反恐怖中的运用。据报纸报道,最近,联邦德国的两尔德斯海姆警察局驯养了一头警猪,它的名子叫路易斯,现已两岁半,体重约130千克,它从1984年末就跟随警察们破案,凡是在搜寻毒品和爆炸物时,警官们都愿意带上它。它不但有军犬般的嗅觉,而且有一张长而大的嘴巴,当它发现地下有疑点时,便使劲地掘地,直到把埋存地下的东西拱出来。这头猪还和摄影师配合,表演了它在参与破案的各种技能,其动作之敏捷,令人惊叹。据说,这头猪将在一部侦破故事影片中担任角色。

    如果我们对猪的嗅觉器官和猪嘴巴进行深入研究,仿照猪鼻子、猪嘴巴的功能,制造一种探挖结合的排雷工具,在战斗中,将能大大提高探雷和排雷的效率。

    猫——它得过一枚勋章

    猫的身上总共有230~247块骨头、500块肌肉,比人类和某些动物还多。故而四肢运动频率高,奔跑时姿势就像一只正在追捕猎物的猛虎和猎豹一样。猫爪的钩朝后生长,因此上树容易下树难。位于高处时,不是滑下来而是直接跳下来。这与它发达的平衡系统和完善的机体保护机制有关。即使猫从高处四脚朝天地落下,也能够在瞬间迅速地转过身来,四脚着地,脚底厚实的肉垫能大大减轻猫体的反冲震动;猫在围墙或栅栏等较高而窄的物体上行走时,尾巴高高竖起,如同飞机尾翼般使身体保持平衡。

    猫是怎么来的?

    据传说,在上帝创世时大洪水之前是没有猫的。挪亚造了一条方舟,把地球上的动物每一种都放一对进方舟,可没有想到老鼠会成问题。老鼠在方舟里开始大量繁殖。挪亚灵机一动,摸了一下狮子的额头,狮子低下头,一对猫从它嘴里冲了出来,这才使老鼠的数量降到合理的程度。

    家猫的起源实际上要追溯到地球上出现哺乳动物的时代,也即追溯到4000万年以前。当时的原猫体长,腿短。原猫的进化过程中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在2万年以前已经灭亡的剑齿虎。第二类又分二三个亚属,其一为现在的家猫的始祖(另两种为豹和猎豹)。由此可见,猫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了。

    关于存在家猫的最初的证据来自古埃及,要追溯到3500年之前,确切的年份是公元前1668年。埃及人驯养猫是为了捕鼠,古埃及人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制伏尼罗河,从而发展了农业。猫就在这时出场了,来守护粮食。

    古埃及人确实喜爱猫。他们在寺庙里和自己家里向猫膜拜,保护猫不受侵害。打死猫,哪怕是不经意打死猫,都要受到处分。这种对猫真诚崇拜的程度,有古埃及时制作的铜、青铜、彩陶、黄金和木制的众多的猫形象的艺术品可资佐证。这些艺术品上的猫鼻子上常常串着一个金环,猫还戴着精致的项链。

    灵敏的感觉猫

    跟我们人一样,有五种感官,但是每种感官的重要性不同于我们人类。对于猫来说,最有用的,能向它提供外界最充分的材料的是触觉。猫似乎对于所看到、听到、闻到的东西并不相信,一直要到触摸到了才算完。

    猫眼的瞳孔放大和缩小就像照相机快门一样迅速,保证猫在快速运动时,能根据光的强弱、被视物的远近等迅速调整瞳孔,对好焦距明视物体,猫是色盲,在猫眼里整个世界都呈现深浅不同的灰色。猫的视野很广,达到287度,而人只有200度,猫的两眼朝一个方向看时,能达到130度,而人为125度,狗只有83度。对于猫来说,最突出的是,夜间看得很清楚。仔细观察猫眼有一层特别的“眼皮”横向来回地闭合,这个“第三眼睑”对眼睛具有特殊保护作用。猫可听到声频在30~45千赫兹之间的声音;它能区别出15~20米远、距离1米左右的两个相似声音。耳朵像两个雷达天线,头不动时可做180度的摆动,从而使猫对声源作精确定位:可在50米距离内辨出自己主人的脚步声,以及呼唤其名字的声音等。猫也有先天性耳聋,蓝眼睛白猫较高。而猫利用其四肢爪子下肉垫里相当丰富的触觉感受器,侦察地下鼠洞里老鼠的活动情况。猫嗅觉可与狗媲美,能嗅出稀释成800万分之一的麝香气味。猫靠灵敏的嗅觉以觅食、捕鼠、辨别自己产的小猫。发情季节公母猫在很远的距离能嗅到对方身上特殊气味,彼此追求联络。猫味觉也很发达:能感知苦、酸和盐的味道,对甜味不敏感。猫可以利用胡须在空气所产生的压力变化来识别和感知物体,在某些情况下可起到眼睛的作用,以测定在遇到狭窄缝隙或孔洞时,身体能否通过。如果剪掉猫的胡须,就如同到生疏地方,甚至会弄不清方向和远近。

    古怪的性格

    猫聪明伶俐,感情丰富。目前虽没有对其智商进行测定,但不难看出猫有很强的学习和记忆能力,很善于理解人意,且能“举一反三”:如它能自己打开水龙头喝水,喝完再给关上。

    猫的时间观念较强,能预测主人何时喂食;甚至能感知主人可能要出远门或去度假,而和主人倍加亲密;还能预测如地震及风雷将至等某些自然现象。之所以还未见到驯兽表演中有猫登台,主要是因为猫性格倔犟,它愿去的地方硬要去,不喜做的事强迫也不行;和猫相处必须有点“民主精神”,态度还得温和些。若将猫惹恼,它还会离家出走。平常可以看出:猫高兴时,耳朵扬起,胡须放松,瞳孔没有变化,尾尖抽动;发怒时,双耳直立向后摆,耳尖向里弯,瞳孔缩小成一条缝,胡须向前竖起;要争斗时,瞳孔放大,两耳平伸,胡须侧竖,尾巴拍打地面,前肢伏地准备跃起;要求主人爱抚时,两眼微闭,尾巴温和地晃动。

    猫有很强的好奇心,它时时警觉地注意着周围发生的一切。你若往家里带一件新东西,家里的人或许不注意,但是猫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件新东西。如果它不马上去看看,你放心好了,它以后总会走过去看看的。有的猫好像想掩饰自己的好奇心,整天装做什么都看不见的样子,而到了晚上,家里人都睡了,它就过去碰碰、摸摸、闻闻。

    猫记得好坏。有一只猫被客人无端地从窗口扔出去,它四脚落地后,不肯回家,直到客人走了才回去。以后,凡有客人来,它都躲开。而当把它扔出窗外的客人来时,它就躲在椅子底下,不断地叫着,露出凶相。

    猫生性孤独,有很强的妒忌心。它除发情外,很少三五成群一起栖息,更不喜欢其他猫进入自己领地;若多有一只,也必须食盆、便盆一只一个,猫不允许吃食时有其他猫靠近。

    猫不但嫉妒同类,有时你对孩子过多亲昵,猫也会愤愤不平;如你抱起两只猫中的一只,另一只会立刻发出“呜呜”的威胁声,怀中猫也不甘示弱,倘将两只猫放在一块儿,会立即引起一场争斗或者有只猫不辞而别,永不返归。

    母爱无限

    20多年前在美国引起巨大反响的一则报道证明,猫是多么慈爱的母亲,同时又是多么顽强的动物。底特律有一只没有主人的猫,要下仔了,它找不到可靠的地方,跑到往遥远的一些国家装运汽车发动机的车间。它爬进一只装满了发动机和草垫的大箱子里,在那里安顿了下来。第二天,箱子封盖后就由轮船运往埃及。40天后,船抵达亚历山大港,从那里又经火车和卡车运到开罗。2天后,才打开箱子。从里面爬出一只很瘦的母猫和4只相对来说干净和健康的小猫。其他某种动物处于这样的境地,为了活下去有可能吃掉小仔。而这只猫靠发动机里滴下来的油。活了下来,喂养幼仔达6周之久。真该向它脱帽致敬!

    猫与战争

    关于“猫兵”的故事,我们知道得很少。但猫确实有过一段为战争服务的经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就曾有一只猫获得了英国政府颁发的“迪金”勋章。

    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说的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只家猫无意间给德军指示了目标,葬送了英法联军的一个旅指挥部。故事是这样的:1914年9月在英、法联军对德作战的西线战场——巴黎北部马恩河附近发生了一次大会战,英、法联军浴血奋战,德军被迫撤退。尔后双方开始构筑隐蔽的防御工事和地下指挥部,双方人员深居简出,同时加强了侦察工作。11月下旬,德军侦察兵在英、法驻军阵地上发现有一只漂亮的小猫,这只小猫几乎每天上午八九点钟都躺在一座坟地上晒太阳。德军据此断定,这是一只家猫,而坟地周围没有农舍,猫主人的安身之处可能在地下;而战争期间带猫上战场的绝对不是普通的下级军官,所以坟地下面肯定是一个高级地下指挥部。

    之后,德军集中了6个炮兵营向这块坟地轰击,把整个坟场炸成了平地。事后查明这是英、法联军一个旅的指挥部。炮火轰击后,隐蔽在地下指挥部的人员全部阵亡。

    这个故事里的猫虽然与战争沾上了边儿,但同我们所说的“动物部队”、“动物参战”不相干。

    假如缺了猫

    有的人喜欢猫,有的人不喜欢猫。喜欢猫的人说猫聪明、忠诚、有自尊心;不喜欢猫的人说猫自私、懒散、调皮。褒也罢,贬也罢,大家对猫逮老鼠的功绩恐怕都是肯定的。这里有个现实的例子说明缺了猫会造成怎样的恶果。

    近年来,马来西亚一偏僻地区疟蚊猖獗,危害人体健康。为了消灭疟蚊,人们使用了大量高效杀虫药进行毒杀。在疟蚊被杀死的同时,蟑螂和其他一些昆虫亦一起同归于尽。以蟑螂等昆虫为食物的壁虎由于断炊,数量也大大减少。而当地的猫大多以壁虎为主食,因而猫的数量亦急剧减少。结果老鼠却大为增加。鼠虱肆无忌惮,开始传播鼠疫。

    正当人们愁眉不展之际,世界卫生组织伸出了援助之手,决定派飞机尽快到这一灾情严重的地区空投大批活猫,以恢复被破坏了的生态平衡。不久,一幕活猫乘降落伞着陆的壮景,使这一偏僻地区的群众大开眼界。

    海豚——海上作战的多面手

    海豚在4500万年前便与其他哺乳动物脱离开来,却也显示出高度的智力,是有名的智能动物。

    海豚的脑部非常发达,不但大而且重。海豚大脑半球上的脑沟纵横交错,形成复杂的皱褶,而且大脑皮质每单位体积的细胞和神经细胞的数目非常多,神经的分布也相当复杂。

    例如,大西洋瓶鼻海豚的脑部重量约为1500克,这个值和成年男性的脑重1400克相近;而大西洋瓶鼻海豚的体重约250公斤,故脑重和体重的比值约为0.6%,这个值虽然远低于人类的1.93%,但却超过大猩猩或日本猕猴等灵长类的比值。

    至于海豚大脑半球上由脑沟所形成的皱褶,根据研究显示,大西洋瓶鼻海豚的皱褶甚至比人类的还多,而且更为复杂。它们的大脑皮质表面积为3745平方厘米,人类大脑皮质的表面积则为2500平方厘米,前者约为后者的1.5倍。海豚脑部神经细胞的数目,比人类或黑猩猩的还要多。因此,无论是从脑重和体重的比,或是从大脑皮质的皱褶数目来看,大西洋瓶鼻海豚脑部的记忆容量,或是信息处理能力,均应和灵长类不相上下。

    海豚有许多奇特的本领。海豚头部的瓣膜和气囊系统,能发射超声波,具有回声定位功能,而且非常准确。所以,它在光线黑暗,地质情况复杂的海洋世界里,能够十分灵活、准确地跟踪和捕捉各种目标而不会碰撞伤害自己。

    它分辨目标的本领很高,在3公里以外,它能分辨出在水中游动的是它喜欢吃的石首鱼还是厌恶的鲻鱼。蒙住它的眼睛,能在迷宫中避开障碍物,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也能准确无误地区分两个直径分别为5.2厘米、6.1厘米的镍钢球。有人做过一个试验,在一张网上做出了两个门,轮流开关,关着的门用透明的塑料板挡起来,看上去好像开着的一样,让海豚进入网中,它从来不会走错门。如果在水中放两条鱼,一条用玻璃板隔开来,结果,每次海豚都抓到了水中的鱼,而绝不会碰在玻璃板上。它学习本领快,猴子需要几百次才能学会的本领,海豚只需要20次就可以掌握了。实验研究表明,海豚与人的交流主要通过姿势语言,它们能很好领悟训练者姿势的语义。

    海豚能形成对物体的一般概念。例如,对圆形、八角形或方形的铁圈。海豚在学习态度上比许多小孩强。当它们答对题时,便兴奋地叫着游向训练者,当答错时,便明显露出垂头丧气之态。海豚也会耍小花招,例如,当它追错了一个目标,便转头冲向另一个目标,或者游到两个选择目标之间,做模棱两可之态来观察训练者的表情。

    美国科学家曾精心训练过一头名叫达菲的海豚,它能够频繁地往来于海面和海底“实验站”之间,及时把报刊和书信送到水下工作人员手中,充当了一名出色的邮递员。

    人类的朋友

    海豚自古以来和人类的关系就十分密切,有许多动人的佳话。希腊有一个海豚救人的传说:在大约距今3200年前,有一次,希腊着名的抒情诗人和音乐家阿莱昂参加由一位意大利富商所举办的音乐大赛,结果赢得了巨额奖金。他携带这笔财富乘船返回希腊科林斯,不料途中引起船员的眼红,而欲将他杀害。他临死之前要求能再演奏一曲,演奏完毕,他怀抱七弦琴跃身大海。谁知,一只海豚将他救起,并驮着他安全到达陆地。这只海豚是被美妙的乐声引来的。

    1871年的夏天,在澳大利亚的海岸地区,大雾迷漫,一艘远洋海轮在暗礁丛生的浅海地区颠簸,分不清航道,面临触礁的危险。这时,一只白色的海豚赶来为这艘船领航,船长指挥轮船跟着海豚,穿过迷雾,绕过暗礁,顺利地到达了安全地区。从那以后,每艘海船经过这里时,这只白海豚都来领航。有一次,这只海豚在领航的时候,被船上的一名旅客开枪打伤了。可是过了几星期以后,这只“心地善良”的海豚又来领航了。为了保障海船的航道安全和保护海豚,新西兰政府专门召开了会议,颁布一条法令:任何人都不得伤害这只白海豚。从这以后,这只白海豚日以继夜地执行“领航任务”,在长达40年的漫长时间内从不间断,直至1912年,这只白海豚为人类鞠躬尽瘁一生后,才在海面上永远消失。

    由于海豚具有较高的智力和多种能力,美国等国家早就把它训练成“水下侦察兵”和“特种部队”,多次用它去完成各种水下的作战任务。

    水下杀手

    1971年越南战争期间,美海军在越南金兰湾曾部署由12名驯兽员和6只海豚组成的“水下侦察兵”分队,作为水下“哨兵和杀手”,用以对付企图接近美国军舰的越南潜水员。海豚被安置在动力浮箱小艇里,昼夜不停地监视“敌人”,每隔30秒钟,就能对通往金兰湾的各航道“扫描一次”,其效率与准确性远远超过声纳,“扫描”距离可达1200英尺。据美国中央情报局透露,这些经过训练的海豚,一旦发现越南潜水员后,立即向驯兽员发出无线电信号。接到指令后,它就会飞快地追上前去,把固定在头部类似注射器的武器插入对方体内,并放出高压二氧化碳。被刺伤的人,皮下肌肉绽裂,气体源源注入,导致结肠、直肠脱位而集结在一起向肛门冲去,胃部则被挤向上方,从口腔喷出。尸体因充满气体而浮出海面。据统计,在15个月内,海豚共截击了对方60名潜水员。

    打捞能手

    美国海军还用“海豚兵”进行寻找、识别和打捞作业。在1965年至1967年间,美国在试验“阿斯罗克”反潜火箭和“天狮星”巡航导弹时,海豚成功地在60米深处找到了“阿斯罗克”反潜火箭脱落的战斗部和“天狮星”导弹的发射轮架。1967年至1968年,海豚被首次用于寻找和识别同样装有音响信标的教学水雷。直升机将海豚运到搜索海域,并用专门的拖架将其放入海中。3天内,有一只海豚找到了17枚水雷,它们完成任务所用的时间,比一般潜水员缩短了一半。

    扫雷尖兵

    军舰在海上航行,通常会受到水雷的威胁。一种是漂浮式水雷,它由固定在海床上的缆绳系浮于水中,一碰到船只就发生爆炸。扫雷艇因吃水浅而望雷莫及,只得用其他拖着的小艇把缆绳切断,使水雷漂到水面上,将它安全引爆。另一种是暗藏式的水雷,它精密度很高,被放在海床上。当它探测到舰船经过时发出的声波或磁波便自动起爆。为对付这两种水雷,美国海军在波斯湾使用直升机,让直升机拖着一个像雪橇似的可以找出及引爆水雷的扫雷器。但是,直升机在恶劣的天气中不能出航,并且据规定不能在公海里使用雪橇式扫雷器。在这种情况下,美军用经过训练的海豚来协助扫雷。海豚用眼睛和自身的声纳系统识别水雷,发现水雷时,在海面跳跃,表示该海区有水雷。有的海豚还能把炸药带放到水雷旁边,将水雷引爆。据报道,早在70年代,美国训练的海豚在波斯湾扫雷已显成效。

    舰艇卫士

    1978年,海湾地区风云突变,美伊摩擦加剧,美国为了维护其在海湾的利益,美军先后派遣40多艘舰艇、2万多军队参加海湾护航。美军的这一行动,激起了伊朗的强烈反抗。

    他们不断派出蛙人和潜艇偷袭美军舰队,设置水雷等障碍封锁航道。美国五角大楼为了“提供水下监督和侦察能力”,帮助驻扎在这一地区的美海军舰艇执行护航任务,于10月13日将6只经过训练的海豚送至海湾地区,除执行巡逻、反潜、排雷等任务外,还执行警戒任务。

    当时,美军的海上流动补给基地——一艘巨型的军事驳船,停泊在海湾北部法西岛附近。船上驻有200多名美军,分别隶属直升机机组、陆海空突击队和其他特殊部队,是伊朗特工人员袭击的主要目标之一。美军为确保这艘驳船的安全,将6只海豚部署在其周围进行巡逻。每只海豚的鼻上装有一只重型夹钳,一旦发现敌方特工人员蓄意破坏驳船,它们便一拥而上,用鼻子猛击对方,然后浮出水面吼叫或用嘴拉响警报器通知船上的哨兵。因此,伊朗的特工人员无法接近这艘驳船。

    “活水雷”

    设在佛罗里达州的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专家们,多年来一直在研究由海豚携带机动水雷。这种“活水雷”,战时将用专门的船只直接运往敌方海军基地,让它们在那里拦截敌人的潜艇和水面舰艇或在其进小港时将其击毁。在有些情况下,还可深入基地以内水域,攻击停靠在码头上的敌方舰艇。最简单的一种是将重20磅的圆柱形水雷,绑在海豚背鳍上。另一种较复杂的方法是施行外科手术,将一枚5磅重的小水雷(有定时雷管)植入动物胃里,既吐不出来,又不会被敌方识破。不过这种爆破威力不大,不能重创敌舰。所以,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专家们在基韦斯特基地多年来一直训练海豚运送鱼雷。在鱼雷尾部开一个海豚吻突形状的缺口,让海豚吻突正好套住,推着鱼雷前进,还有一种称为“活鱼雷”的,那是在吻突上穿一个环,用绳子系着鱼雷。海豚与鱼雷距离3英尺。这样,海豚直接将鱼雷拖向攻击目标。

    水下间谍

    在1962年古巴危机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用一艘伪装的走私船把“海豚侦察兵”运到哈瓦那港,然后把船底一个特设的门打开,让海豚出来游向港内停泊的一艘核动力苏联船,把携带的侦察仪器放置在该船的外壳上。就这样,苏联船上的资料全被美方窃走。

    海狮——深水打捞的行家

    海狮是一种十分聪明的海兽,种类很多,不下10余种。其叫声极像狮吼,因而有“海中狮王”之称。经过驯养之后的海狮,可以表演顶球、前肢倒立行走、跳跃距水面1.5米高的绳索等技艺,还会帮助人类潜入海底打捞海中的东西。海狮的胡子比耳朵还灵,能辨别几十海里外的声音。

    随着航天技术和导弹技术的发展,从太空返回地球而又溅落于海洋里的人造卫星,以及向海洋发射导弹的溅落物,需要找回来加以分析研究。然而海阔水深,在海底寻找这些溅落物十分困难,用潜水员下海打捞,而水深超过一定限度,潜水员也无能为力。可是海狮却有高超的潜水本领,完全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因此,从1969年开始美国海军就开始研究对海狮的运用。

    1969年美国海军利用海狮进行了一次代号为“快速搜寻”的综合试验。海狮在驯养方面比海豚更简单,运送货物也更容易,比海豚潜得更深。海狮听到沉没物体的指向标的声音后,即用头顶一下装在快艇底部的橡皮信号器,向人们表示已收到声音信号。然后,驯兽人员把一个带尼龙绳的抓钩绑在海狮嘴上。绑好后,海狮迅速游到声音发源处。待海狮接近物体时,钩子只要一碰上物体,专门的器具便把抓钩喀哒一声锁在物体外壳上,钩子从嘴分开。海狮借助系在抓钩上的绳子将物体拖上来。

    美国海军专家针对海狮嘴馋,特别喜欢吃鱼和乌贼的习性,对它进行打捞训练。通过训练,海狮能朝着音响信标潜游达230米深。音响信标发出音响信号,海狮能在550多米的距离上听到。给它戴上抓取设备,它便可按照人的指令下海执行打捞任务。例如,美国海军特种部队中的一头海狮,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在一分钟内将沉入海底价值10万美元的火箭取上来。现在,美海军把训练有素的“海狮兵”正式编入近海作战部队,专司潜水打捞。臭虫——从天而降的“间谍”

    臭虫忍受饥饿的能力很强。有人观察到,成熟的臭虫在寒冷的季节,能饿6~7个月以上,小的臭虫也能饿2个多月。

    这种耐饥的本领,是长期适应寄生生活中得到的。大家知道,虱子寄生于人体上,它不离开人体,随时都可以吸血。而臭虫则不然,它只有吸血时才爬到人身上来,吃饱后就离开。如果臭虫没有机会遇到人,它只好挨饿。祖祖辈辈长时期的适应,使它锻炼成一种能吃能饿的习性。

    臭虫在低温条件下,发育很慢甚至停止,生理代谢也进行得很慢。同时,冬季气温低,不适于臭虫活动和繁殖,这样,体内储存的养分,仅仅被用来维持最低的生命活动。因此,即使冬天不取食也不至于饿死。一到天气变暖,它就又活动起来,到处寻找吸血机会。

    臭虫引来轰炸机

    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国就曾用飞机把臭虫撒在北越的丛林中,用它来发现北越军队。臭虫对人体的汗味特别敏感,当它嗅着汗味爬到越军官兵身上吸血时,它背上的超微型发射器就发出信号,美军的轰炸机就按着臭虫发出的信号进行轰炸。

    1972年春,美国发动了“后卫”一号战役,对北越进行猛烈空袭,其目的之一就是“封锁交通网,阻止北越向老挝和南越输送人员和物资”。就在这次着名的战役中,其貌不扬的臭虫也被派上了用场,许多身背超微型无线电发射器的“臭虫侦察兵”“空降”到北越。北越的运输队员S及其同伴在丛林小道上艰难地跋涉着。他们是给南方的战友送弹药的。

    他们走的就是那条着名的“胡志明小道”,这里很隐蔽,通常不用担心美国飞机的空袭。走累了,他们坐下来休息。S觉得背上奇痒,伸手摸索着,抓到一只臭虫。这种讨厌的家伙,在越南是并不稀奇的,S当然也不会特别在意。谁身上没有捉到过这种“宝贝”呢。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今天臭虫会给他们招来麻烦。就在臭虫的口器刺进S们的血管时,它们背上的发射器向美军指挥部发出了信号……

    S们开初听到隐约的马达声。声音越来越大。“飞机!”S叫同伴们赶快散开。就在这时,炸弹从天而降……

    骆驼——沙漠之舟

    骆驼的胃里有水囊,能贮存很多水;驼峰里储存有100多千克脂肪,必要时可以转变成水和能量,维持骆驼的生命活动。因此,在沙漠里,可以一连三四十天不吃不喝。

    骆驼是动物中的慢性子,走起路来不慌不忙。它在速度上的缺陷被那惊人的耐力所弥补。这种名副其实的驮兽能背负千斤日行五六十公里,真称得上是负重赛跑的佼佼者。

    自古以来,骆驼就是人类的助手,军人的忠实战友。

    当沙漠中出现大风沙时,它会自动卧下为主人挡风沙。夜晚在沙漠中露营时,它们会团团跪成“圆阵”保卫主人,让主人钻在它们身下安然入眠。最让人佩服的是,无论风沙多大,路途多远,它们从不会迷路,它能“嗅”出好几公里外的水源。

    至今,在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中仍有军驼服役。印度、巴基斯坦等国也都有数量可观的骆驼部队。中东一些国家将骆驼编入王家禁卫部队,并用骆驼追捕越境者和贩毒者。

    骆驼秘闻

    暴怒的骆驼:骆驼的忍耐力、承受力和持久力都是一流的,平时总是一副慢吞吞的温顺的模样。一旦超出其承受限度,也会发生异乎寻常的情况。一个牧人痛打一峰离群的骆驼,使它勃然大怒,用巨颌咬住牧人的腰部在空中狂挥乱舞,将其摔落在地,牧人当场死亡。

    忠顺的骆驼:骆驼是忠顺可靠的,沙特、巴林、约旦等国的王族都将骆驼编入禁卫部队。利比亚的领袖卡扎菲更是一天也离不了骆驼,他每天喝骆驼奶,出国参加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也要带上骆驼。

    气死的骆驼:一峰被主人暴打的骆驼,一直伺机报复。夜间,它找到主人睡觉的地方发起袭击,又踢又咬。碰巧主人外出未归,当它发现它攻击的仅是主人的一条毛毯时,气破五脏而倒毙。

    悲死的骆驼:骆驼能在人群中识别自己的主人。主人死后,它会找到主人的墓地,跪在墓穴前悲伤而死。

    友情的骆驼:发情季节,雄骆驼总要撕咬打斗,老弱疾残者在争斗中死去,只有最强壮的才能幸存。最后获胜的雄骆驼将占有驼群中所有的雌骆驼,至少要与50峰雌骆驼交配。

    中国的“骆驼兵”

    我国盛产骆驼的国家,现在全国有骆驼30多万峰。仅内蒙古西端的阿拉善盟地区就养育16万峰,占全国骆驼总数近1/2。

    在历史上,骆驼曾在保卫祖国西北边疆的战争中立过战功,在开发西北的战斗中立过汗马功劳。

    清朝军队中就有“骆驼兵”。清朝诗人吴嘉纪有这样的诗句:“陇雨耕时大,人烟战后微。年年禾与黍,养得骆驼肥。”

    解放以来,我国西北边境的策克、雅干、赛乌苏等边防站都编制有军驼。这些军驼长年累月和边防战士一道,巡逻在祖国的边防线上,警惕地守卫着祖国的边疆。现在,边防站虽然几乎都装备了汽车,但当汽车缺少汽油或需要修理时,随时都有巡逻任务落在军驼的身上。在未来反侵略战争中,在沙漠戈壁地区作战,油料、水等后勤保障困难,车辆还不可能完全取代骆驼,军驼还将长期战斗在使人望而生畏的戈壁沙漠。

    骆驼队西征立功

    早在公元前500多年,波斯帝国的居鲁士(前600~前529)就曾建立过一支“骆驼兵”,并在征伐中立下了战功。波斯部落原来是属于米底王国。公元前549年,居鲁士灭掉了米底王朝,建立了波斯阿黑明尼德王朝。征服米底之后,居鲁士开始西征。他西征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吕底亚。公元前546年,两军位于撒尔迪斯之前。吕底亚国王克洛伊索斯以骑兵为主布阵迎敌,居鲁士则以载重的骆驼为前队,双方交锋。吕底亚的战马第一次见到骆驼这样的庞然大物,惊骇不已,任凭骑士怎么鞭打脚踢,也不肯向前冲锋。无奈,吕底亚的骑士们只好下马作战,结果惨败。居鲁士率军攻占了撒尔迪斯,活捉了吕底亚王克洛伊索斯。

    蚂蚁——神秘的王国

    蚂蚁是人类的朋友,它能消灭大量害虫。据统计,一只雌蚁繁殖的后代,一年内便可捕食1.2亿只害虫成虫和1.5亿只害虫幼虫,堪称杀虫高手。

    此外,蚂蚁还有各种其他用途。如,印度人酷爱吃用蚂蚁做的酱。在新几内亚,外科医生则直接把蚂蚁用作缝伤口的“夹子”。手术后,把伤口并拢,让蚂蚁咬住伤口两边,剪去蚁身,伤口便被一个紧挨一个的活“夹子”夹住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天文学领域许多发现要归功于蚂蚁。远在上个世纪,埃里兄弟知道一些蚂蚁有捕捉紫外线放射的能力,他们便作了一项试验:他们在天文望远镜上放一盒蚂蚁,把望远镜对准肉眼难发现星体的天空。

    很快,蚂蚁活跃起来——它们发现了一颗星体。以后又多次重复这项试验,每当蚂蚁开始蠕动时,就表明它们发现了新的星体。后来,天文学家借助于完善的仪器证实了蚂蚁发现的新星体。

    “蚂蚁王国”的奥秘

    蚂蚁在8000万年前就建立了自己的社会,而我们人类仅有5000年的文明史。

    人类的许多大城市都有不少都市问题,可是小小的蚂蚁却能建立起组织完好的复杂“城市”。有许多“蚂蚁城”往往由5000万个成员组成,而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也不过才1000多万人。另外,蚂蚁女王(雌性蚁)随时都晓得食物的储存情况。如果食物丰富,她们就多生育,一旦发现食物缺少,就停止产卵。雌性蚂蚁还能够根据“护城卫士”(雄蚁)、筑巢和建立新群体所需的蚂蚁数量来调节其“人口”结构。

    “蚂蚁王国”的蚂蚁们都是彼此平等的,就连蚂蚁女王也仅仅是起“生儿育女”的作用。可以说,蚂蚁国王是一个永远协调一致的“共和国”。在这个群体中,每一只蚂蚁的功能就是设法“说服”其他蚂蚁。例如,当一只蚂蚁找到一个食物源时,它就建议“迁都”并劝其他蚂蚁一起行动。

    “蚂蚁王国”还有一个奥秘,那就是它们拥有高效的通信手段,并以此自由地传递信息。在蚂蚁的头上长有两根“天线”,每根“天线”由11个节组成,可以同时发出11种不同波长的信号,蚂蚁们靠“天线”的相互摩擦,在数秒钟之内发出信号。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蚂蚁的“舍己为人”的精神。蚂蚁都是“利他主义”者,只要是集体利益的需要,它们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蚂蚁对同类极其友善,且习惯把食物送给饥饿的伙伴吃。每一只蚂蚁体内都有一附属胃,当它的同伴需要时,它可以把附属胃中储藏的食物献给对方。

    人们很早就观察到蚂蚁是以留在路上的化学物质气味认路的,几百米以外也能归巢。有的蚂蚁,虽然不会在爬过的路面上留下什么特殊的气味,但它们对于往返道路上的天然气味很熟悉,所以也不会迷路。最近研究证实:蚂蚁的视觉极为灵敏。它们能辨别各种颜色,能辨别和记忆物象及天象等。例如沿路的石头、灌木和树丛等。白天以太阳辨向,黑夜能以天边极光或月光为指针。超过人眼视觉的70倍,对每秒75次的闪光不会眼花缭乱。年老的要比年轻的蚂蚁辨向经验丰富得多。大头蚂蚁比小头蚂蚁视觉好得多。因为蚂蚁眼睛是由许多个单眼组成的小复眼,眼面积与头面积成正比。

    澳大利亚有一种木蚁,是有名的“建筑师”。在营造巢穴时,它们内部分工明确,干起活来有条不紊。“搬运工”专管运输“建筑构件”——树叶,“泥瓦匠”则主司“构件”的拼接和堆砌。“搬运工”劳动时,先由领头的一只蚂蚁咬住叶片的边缘,然后第二只蚂蚁搂住第一只蚂蚁的“腰”。如此这般一只紧接一只,好似一支拔河队。

    “建筑构件”便被一片片地源源运至“施工现场”。在“搬运工”大干的同时,“泥瓦匠”们也在忙碌着。它们用自制“水泥”(一种蚂蚁自身分泌的细丝线)来加固“构件”,两片树叶间的空隙几分钟就被密密的丝网紧紧地连结上了。“房屋”建成后,造型甚美,体积足有半个足球大小。

    在非洲有一种会缝纫的蚂蚁,它们把树叶缝制成精巧的蚁窝。做窝时,两只蚂蚁挑选一张完整的叶片,用嘴在两边啃出整齐的孔眼后,把叶边弯折过来。这时,一只蚂蚁藏在叶内,另一只则留在叶外,共同缝制新窝。蚂蚁的缝纫方法非常巧妙:它们捕捉一种会吐丝的小虫,用它吐出的丝做线,小虫作引线的针。叶外的蚂蚁把小虫放在叶片的孔眼上让它自己钻进去,而留在叶内的蚂蚁在丝拉紧后,又把小虫放在另一针孔上让它钻出来,就这样,反复地“穿针引线”,把叶片缝成窝,而且针脚十分整齐。

    南美洲有一种以务农为主的“农作蚁”。它们在树洞里填土造田,然后种上各类作物。收获季节一至,全体蚂蚁倾巢出动,全力抢收。

    在美国南部和墨西哥,还居住着一种蜜蚁,专以吮吸甜柞树等的树汁为生。除满足每日正常生活需要之外,精明的蜜蚁把多余的甜汁酿制成蜜,小心翼翼地贮存在“活蜜桶”里。

    这些“活蜜桶”是一些享有特殊待遇的蚂蚁,除贮蜜之外,不再参与其他任何劳动。待到蚁群断粮季节,“活蜜桶”便“开仓放粮”,接济同胞。

    蚂蚁内部还流行着一种有趣的殡葬习俗:一只蚂蚁死后,“送葬人”便把它抬到距蚁窝不远的墓地,挖出一个深2~2.5厘米的墓穴,将死者埋入。

    四川省潼南县龙形乡十村三组桑树湾内,从1978年开始,发生了一场持续近10年的蚂蚁大战。每年春天,成千上万的蚂蚁有组织有纪律地拉开100多米的战线搏斗。在这起大蚂蚁与小蚂蚁进行的战争中,每年有大批蚂蚁阵亡。双方都因伤亡过重,兵力一年比一年减少。这种持续数年的蚂蚁大战,当然是比较罕见的。但是,规模较小的蚁战,却是不难见到的。为什么蚂蚁要打仗呢?多数昆虫学家们认为,这是一种化学强制反应。不同窝的蚂蚁,身上都有一种特殊的“窝味”。这种“窝味”是由窝的建筑材料、储藏的食物和本身分泌物的不同造成的。每一只蚂蚁都有辨别“窝味”的本领。一旦发现异窝的成员,就会咬杀起来,慢慢形成大战。把正在争斗的蚂蚁放在水中,洗掉它们身上的“窝味”,双方就会尽弃前嫌,安然无事地各自走开。

    蚂蚁激死楚霸王

    公元前203年,楚汉相争的最后一役,项羽的10万人马被韩信的30万大军围困于垓下。项羽虽然连吃败仗,但还是率残部与汉军决一死战。无奈楚军大势已去,陷入“四面楚歌”之中。项羽兵败,逃至乌江边,正要乘一只小船渡江时,突然看见江边由蚂蚁组成的“楚霸王死”四个大字,他长叹一声:“此乃天意,非战之过也。”说完拔剑自刎。原来这是韩信的计谋,他用蜂蜜预先就写下这几个大字,蚂蚁见蜜而来,致使十分迷信的楚霸王受骗上当。

    鸡——防化尖兵

    每年6月的最后一天,是西班牙一些地区的鸡节,这天,主人把鸡舍打扫得干干净净,四周用鲜花装饰得五彩缤纷。

    “奇鸡”种种

    世界上飞得最远的鸡: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市的比尔和鲍勃·克诺斯兄弟,喂养了一只矮脚鸡。这只鸡曾一跳飞出192米远,创造了飞得最远的鸡的世界纪录,时间是1985年5月31日。这对兄弟用录像机记录了它飞过这段距离的情形。

    能潜水的鸡:有一种鸡可一连几小时潜在水下啄食,这是前苏联科学家培育出来的两栖小鸡。这种鸡经过一套完整的训练过程后,不仅可以自由潜水,而且可以在水中生活。

    娃娃鸡:生长在四川省万源县涌泉山密林中的娃娃鸡,是深山老林中大鸡,重1500克至2500克。每当清晨或黄昏,它们就“哇——哇——的妈也”的啼喊,声音像有家难归的孩子。其实,它们是在呼唤同伴。

    世界上最重的公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格兰特·西尔耐斯花了7年的时间,对罗德岛大红鸡用杂交和再次杂交法培养而成的白斑鸡,是当今世界上最重的鸡。有一只名叫“维尔多”的大公鸡,1973年7月时重达10千克,可算为鸡中之王。

    鸡变凤:在山东省牟平县解家庄刘家埠村,有一只下了三年蛋的母鸡,从1982年冬开始,逐渐变化,脸色由黄变红,头顶上长成一撮紫红色的长羽毛,尖稍带白色,身上的羽毛由深褐色变成红、黄、绿、黑相间,尾毛很长,浑身金丝金鳞,鲜艳夺目,十分美观,很像传说中的“凤凰”。

    啄死黄鼠狼的老母鸡:一天,江苏省国营临海农场二分场九大队顾生平正在做晚饭,忽然听到屋后传来不停的母鸡“咯咯咯”的叫声,忙跑出去看,只见20多只老母鸡围住一只黄鼠狼乱啄。开始黄鼠狼还很凶,一会儿向东溜,一会儿向西溜,可群鸡穷追不舍。这只二尺多长的黄鼠狼不到30分钟就在群鸡攻击下丧命了。

    江迪“出鸡”退羌兵

    战国时期齐国即墨守将田单用“火牛阵”打败了燕军。真是无巧不成书,在中国历史上,还有用“火鸡阵”战胜强敌的战例。公元353年,羌人酋长姚襄叛晋,东晋将领江迪奉命领兵攻打羌兵。羌兵凭借雄厚的兵力和坚固阵地顽抗。江迪心想,用强攻恐怕难以取胜。于是,想出了“火鸡阵”的妙计。

    他命人找来数百只大公鸡,用长绳将其连住,然后把硫磺等易燃物系在鸡的身上,准备实施火攻。进攻发起后,点燃鸡身上的硫磺,受惊的鸡群直冲敌营,加上鸡翅拍击,火势更猛,顿时敌营火光冲天,浓烟四起。江迪乘势率兵而上,一举打败羌兵。

    “养禽遮声”

    鸡的叫声还为明成祖朱棣起兵,夺取政权立过大功。据说明太祖朱元璋死后,惠帝炆继承了皇位。他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就削减诸侯王的权势,诸侯接连被罢免或治罪,朝中许多官员对此非常恐惧和不满。当时朝廷里有个高僧叫道衍,他暗中找到燕王朱棣说:“惠帝的行动大失人心,趁着现在形势乱,你应该起来打天下。”朱棣采纳了道衍的意见。但当时朱棣手中没有足够的兵力和武器。道衍又建议朱棣选择燕邸(元朝的北京旧宫殿)深宅大院训练军队和制造武器。他怕被人看见,泄露天机,就在四周筑起了高墙。但是,高墙虽然可以挡住人们的视线,却挡不住练兵时士兵的呼喊声、刀枪碰击发出的声音和制造武器时的锤击声。若让这些声音传到外面去,惠帝知道他们在这里偷着练兵和制造武器,准备造反,那他们就没命了。于是,道衍又想出一个“养禽遮声”的绝招,在燕邸里饲养大量的鸡和鹅、鸭,一天到晚叫声不断,鸡、鸭、鹅的声音把军队练兵的呼喊声和制造武器时的锤击声都给掩盖住了。外面听起来,鸡鸣鸭唱,一派升平景象,根本没有引起惠帝的注意。到公元1399年(明惠帝建文元年),燕府护卫百户(官名)倪谅谋反,朝中大乱。

    朱棣趁乱起兵,夺取了政权,当上了皇帝。后人在评论朱棣夺权成功的原因时说,鸡、鸭、鹅从中帮了大忙。

    海湾战争第一“兵”

    对于90年代初发生在波斯湾地区的那场战争,大家一定记忆犹新。

    “沙漠盾牌”计划实施后,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云集海湾,为了防备伊拉克军队可能使用“二元化学武器”突然轰击,多国部队除了大量装备化学侦测和报警器材以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鸡。

    对于有害气体,鸡比人或其他动物要敏感得多,甚至有人说,鸡是使人免遭化学武器伤害的哨兵。

    海湾战争集当今现代化武器装备和高新技术为一体,堪称是当今最典型的现代化战争。那么,有的人会问,从空中到地面,从海上到海下,从有形到隐形,从硬杀伤到软杀伤,现代化装备可以说是无所不有,为什么还要用鸡报警这种土办法作为预警手段呢?

    理由有以下三点:(1)在毒气报警器报警以后,让鸡来证实是否有使人致命的神经性毒气存在,以免出现误报的现象。

    (2)在单独执行任务和分散部署的小分队没有毒气报警装置的情况下鸡可以起报警作用。

    (3)根据鸡的反应,随时都可以证实空气中是否存在有毒气体。

    由此可以看出,鸡在当今战场上的作用还是很大的。人们将永远记住这位“士兵”不可磨灭的功绩。驴——有功的“运输兵”

    苏丹某地的驴节定在每年4月的最后一天。这天主人给驴披红挂绿,牵到市场上拍卖。如哪头驴被远方客人买走的话,那它就不能在这里继续过节日。

    “蠢驴”不蠢

    驴在没有路的情况下能准确无误地择出两点间最短的路程,并且途中没有太多的坡坡坎坎。

    由此可见,驴并非我们所说的“蠢驴”。

    英国动物学家威廉·富尔认为,加利福尼亚驴的时间观念特别强。威廉在一家农场考查时,发现那里的田野上的一切农活,几乎全部由驴来承担。农场上的这种驴,尽管多如牛毛,可是它们行动非常一致。不用下命令,中午12点钟,它们就准时停止干活,哪怕让它们再多干上一分钟,也是徒劳的。

    在法国,还流传着一个驴预报天气的故事。说的是有一天,路易十一国王问过他的星象学家后,确信天气非常好,于是动身去打猎。他骑着马兴致勃勃地在林间奔驰,突然发现自己迷失了方向。正巧有位老农赶着一头驴从那儿经过,国王便向他问路。老农没有认出他是国王,给他指了路并关照说:“伙计,快些赶路吧,马上要下雨了。”

    “你怎么知道的?”国王问道。

    “我这头驴儿预报天气非常灵,它从来不会弄错。”

    “哼!”国王想起他的星象学家,“我倒要看看是你的驴预报得准还是我的‘驴’预报得准!”他问过老农的姓名之后,便拍马赶路,找到了他的狩猎随从。可这时,天上当真下起瓢泼大雨。

    国王被大雨淋病了,他躺在床上把星象学家召来狠狠训斥了一顿,撤了他的职,把老农和那头驴邀进宫,为他预报天气。

    吃人的驴

    最近,在肯尼亚基图依地区,一位妇女被毛驴活活地吃掉了。事情的经过是:一位名叫姆比拉·恩泽基依的妇女赶着毛驴去河边汲水。到了河边,她取下水灌正要打水。突然,毛驴掉过头来就咬她。她毫无防备,一只脚被毛驴一口咬下吞着吃了。接着,毛驴又张开大嘴向她走来。姆比拉慌忙扬起手抵挡,不料这只手又被毛驴一口咬下来嚼着吃了。可怜的姆比拉此时已是疼痛欲绝,惊恐万状,她用尽全身气力绝望地呼救,可是,终因无人救援,这位不幸的妇女活活被毛驴吃掉了。据说,这头驴在吃人前的一天,还吃了主人的一头羊。

    参战经历

    驴也曾经是动物部队的成员。中国隋朝时期,朔州总管杨义臣曾驱赶毛驴和牛一起虚张声势,迷惑敌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驴是意大利军队的主要运输工具,奔波于前线和后方,立下了汗马功劳。为表彰驴的功绩,意大利在首都罗马建了一座驴的纪念碑,驴背上驮着一尊大炮的炮筒。在美国和瑞士,也有驴的纪念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陕北的毛驴为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只是还没听说有人为陕北的毛驴立碑。羊——普通一“兵”

    羊在战争史上,虽不及马、牛、犬那样战功卓着,只是也并非无所作为。它除了为军队提供大量的毛皮、肉和羊奶间接支援战争外,也曾经有过直接参战的经历。

    羊群运粮大金川

    公元1772年,清朝政府派兵攻打大金川(今四川省大渡河上游),命令刘秉恬为钦差大臣,负责督运粮食。开始,刘秉恬负责督运西路的粮食。后来发现南路地形险峻,驿站间距大,运粮困难多,朝廷考虑到刘秉恬深谋远虑,有经验,就把他从西路调到南路督运粮食。

    大军爬山涉水向南路进发。可往大金川行进的沿途,山高林密,全是羊肠小道,车马不能行走,只有山羊尚可攀登。

    刘秉恬担心不知如何把这么多粮食运过去。

    这时,刘秉恬心想,打仗要灵活,不能墨守陈规,粮食不一定要用车马运。羊能通过山险,就用羊来运粮。于是,他命令士兵贴出告示,动员当地群众把羊送到军队来卖。刘秉恬很快买到了许多羊。他让士兵把粮食分装进布袋里,放在羊身上,6只羊驮一石粮食,驮好后,赶着羊群沿着山间小道往前走。羊边走边吃草,虽然山陡路遥,但羊不会饥饿无力。

    刘秉恬用这种方法很快把粮食运到了大金川前线。

    “悬羊击鼓”欺金兵

    宋代毕再遇和金兵守垒对抗,因为金兵强大,宋营兵少,他便使了一个“金蝉脱壳”的妙计,在一个夜里把队伍全部撤走,只留下旗帜在阵地上,并弄来许多羊,把羊倒吊起来,前边两条腿放在鼓上。羊被吊得难受,放在鼓上的两条腿不停乱动,于是把鼓敲得“冬冬”地响。金兵日夜听到鼓声,没疑心,也不敢发起进攻。等了几天,金人才发觉中计。但此时,毕再遇的队伍已经走得无影无踪了。这就是着名的“悬羊击鼓”掩护撤兵的故事。

    牛——它们曾经冲锋陷阵

    在男耕女织的封建社会里,人们利用牛为生产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早在几千年前,人们也曾利用牛冲锋陷阵,并取得了作战的胜利。

    牛的力量很大,在古代,我国人民把它看成伟大力量的标志,战旗上曾经用牛尾来装饰。诸侯会盟时,还要举行“执牛耳”的礼仪。

    牛角尖硬,是牛自卫和进攻的有效武器,人们不仅模仿牛角制造原始的兵器,还利用牛角作号角,进行战场通信联络,指挥部队作战。在战争史上,记载有不少关于牛的战斗故事。战国时候,齐将田单利用“火牛阵”大破燕军。南北朝时期,羯族首领石勒为了夺取西晋军队占领的幽州,也纠集了几千头牛,打着送礼的幌子,赶牛进城,堵塞了街道,趁机发起进攻,结果活捉了敌将,占领了幽州。

    在民间传说中,利用“火牛阵”破敌的故事就更多了,例如诸葛亮用“火牛阵”大败夏侯悖,杨六郎用“火牛阵”大败辽军等,都描绘得有声有色,十分精彩。

    田单大摆“火牛阵”

    公元前284年,燕国以乐毅为上将,统帅燕、秦、楚、韩、赵、魏等国的军队进攻齐国。在济西(古济水以西,今山东高唐、聊城一带)大败齐军后,乘胜攻占了齐国国都临淄(今山东临淄北)和齐国大部领土。接着对齐仅存的莒(今山东莒县)和即墨(今山东平度东南)两县实施重兵包围。齐国即墨守将田单,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为了挽救危局,坚守抗燕,为反攻创造条件。他首先施展计谋、除掉了燕军统帅乐毅,并想尽办法动摇燕军斗志,鼓舞守城军民的士气。为了实施反攻,田单把全城1000多头牛都集中起来,在牛角上捆上两把锋利的尖刀,在牛身上披上五彩龙纹的外衣,在牛尾系上浸透油脂的麻和苇,并在城墙脚荫蔽地挖了几十个能通城外的洞;又挑选了5000名精明强壮的勇士,扮成神兵的模样。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田单利用敌人晚上熟睡的时候,下令点燃牛尾上的苇和麻,1000多头牛从城墙洞冲出去,不顾一切地向燕军军营狂奔猛冲,5000名勇士随后冲杀过去,全城人民敲打铜器,顿时火光冲天,杀声震地。燕军将士从梦中惊醒,魂飞魄散,惊惶失措,四处奔跑,死伤无数。燕军主将骑劫也在混乱中被杀,同攻即墨的燕军完全溃败。齐军大获全胜后,乘胜反攻。在齐国人民的支持和帮助下,很快收复了失地,把燕军赶出了国境,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火牛阵”。

    牛驴壮军威

    公元604年(隋朝文帝仁寿四年),汉王谅谋反。代州总管李景被汉王将领乔钟葵包围,朔州总管杨义臣奉命出兵救李景。乔钟葵见杨义臣只有2万人马,没把他放在眼里,派亚将王拔常以突袭的方式冲入杨义臣营垒中,大杀一阵,快速撤走。杨义臣的得力将领杨思恩也被杀死。杨义臣深感兵力不足,为了摆脱困境,争取胜利,他想出了一个虚张声势的妙计,决定以牛和驴充当兵员。他命令士兵把军队里数千头牛和驴都集中起来冒充部队,又挑选了几百名士兵,每人手拿一个大鼓,夹杂在牛驴之中。然后连人带牛、驴埋伏在一个山谷中。一天午后,杨义臣主动向乔钟葵挑战。当乔钟葵的军队进入山谷之后,杨义臣命令士兵驱赶牛、驴突然从山谷中冲杀出来,直向乔钟葵的军人猛扑过去,士兵在牛群、驴群中使劲擂鼓,人和牲畜踏起的尘埃遮天蔽日,声势浩大。

    乔钟葵的将士一时看不清烟尘中的牛驴,搞不清到底有多少军队,吓得连忙溃逃。杨义臣乘势追击,大败乔钟葵军。

    牛犊戏倭寇

    对明朗抗倭名将戚继光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会感到陌生。你可知道,戚夫人也是一位抗倭英雄。这一出“牛犊戏倭寇”就是她亲自导演的。

    有一次,戚继光率军出海与倭寇作战,戚夫人率领女兵和新河城百姓出海给戚家军运送粮食物资。大家忙碌了一天,回到新河城下的时候,已是二更时分了。只见城中火光冲天,鸡飞狗叫,老的少的哭呀喊呀,四散逃走。原来,一股倭寇侦知戚家军已经出海作战,连夜偷袭新河城,正在到处烧杀抢掠。

    戚夫人非常气愤,立刻传令在城外宿营。这股倭寇约有千余人,可是戚夫人身边的女兵只有200人。她想:要全歼这股倭寇,光靠勇斗还不行,得来个智斗。

    正想着,忽见火光中几头小牛像逃命似的冲出城来,两个倭寇在后边追赶。戚夫人一招手,几个女兵从暗处猛扑过去,手起刀落,把倭寇劈死,夺回了小牛。戚夫人突然计上心来,悄悄集合全体女兵,作了一番巧妙的部署。

    倭兵正在烧得痛快,抢得高兴,忽听得城外披云山上传来姑娘们清脆的喊声:“杀倭贼呵!”直震得山谷回响。

    接着响起“冬冬冬冬”响亮的战鼓声。

    倭酋一听乐开了,说:“怪不得城中花姑娘都不见,原来逃到山上去啦。”立刻“嘟嘟嘟”地吹起螺号,集合了全部倭兵。倭酋把指挥刀一挥:“上山去抓花姑娘!”倭兵连忙点起火把,出了城,直奔坡云山。

    披云山顶战鼓冬冬地擂个不停。倭酋侧耳听准了方向,咧着嘴指着前边喊道:“花姑娘在那边树丛中,快往那边包抄!”

    倭兵立刻分为四路冲上去,紧紧包围了松林。

    这时,天已经蒙蒙亮。倭兵冲进松林搜索,哪有半个花姑娘?只见一片大松林里用长绳系着三头小牛,每头小牛的双角上都挂着一面面战鼓,牛头牛背上扎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远远望去,很像一群“花姑娘”。那小牛不住地挣扎,挂在牛角上的战鼓,便“冬冬冬”地擂响起来。

    倭酋近前一看,见是一群着花衣服的小牛在擂鼓,勃然大怒,追上去用倭也猛砍。小牛疼得发了狂,后脚乱踩,哞哞乱叫,“冬冬冬冬……”战鼓擂得越发响了。

    埋伏在松林前边草丛中的戚夫人,见时机已到,便引弓对准倭酋后脑勺,“嗖”的一箭。倭酋大叫一声,倒在地上。

    戚夫人大喊:“杀啊!”埋伏在松林四周的女兵一齐包围上来。倭兵见首领已死,大惊失色,争着逃命,但怎能逃得出戚夫人布下的天罗地网!女兵们四面夹击,刀枪齐举,勇猛异常,直杀得倭兵哭爹喊娘,四处乱窜。这股倭寇很快被全部歼灭。

    诸葛“活火”烧夏侯悖

    诸葛亮初出茅庐,在博望坡用火攻大败曹军。曹军大都督夏侯悖带领残兵3万败走余山,不料又遇上诸葛亮预设的伏兵。

    东方将要发白,余山脚下云长马前的周仓看得清楚,只见夏侯悖等三将,带领着大队人马,向这里败退。周将军很快转身到后山来禀报关将军。

    这时的后山,云长与关平父子二人带领20个关西汉,100名刀斧手,50条牛。这些牛身上都用五颜六色的布包扎了起来,一下子看不出是牛是马,像天上降下的神兽一般。每一条牛身上6口利刀,两口结扎在牛角上,4条牛腿上各结扎着一把,都是刀刃向外。这样要是牛在人群中冲过,可以把两旁的人一铡二断。要是牛头一挑,牛角上的利刀可将人划破,五脏落地。要是牛在人群中打一个滚,好像在盘车中铡稻草一般,至少二三十人被他铡得身首分离,骨肉两段。50条牛分为10排,每排5条,中间用3尺长的竹竿将它们隔离开来。

    这样凭你开阔的山路,被一排牛冲出,已经很难躲避的了。那么,怎样会使牛疯狂地冲出去呢?就是在每条牛的尾巴上,扎着一个长长的火把,火把上早已涂上了一层油,不但一点就燃着,而且可以维持一段很长的时间。到时间只要点燃火把,不需要鞭打,它自动地会冲向前去,火把烧得越旺,老牛冲得越急。每一排牛的后面,10个刀斧手。在他们的脸上,也涂上各种颜色,看不出是军兵,就像天神天将一般。每人手执一口锋利的钢刀。孔明的布置,不但有强大的杀伤力,就是在表面上也要吓得敌人胆战心惊。

    这时,周仓已赶到马前:“主人,小人探得夏侯悖三将带领败兵3万,由此道而来,请主人定夺!”

    关将军又一次感到孔明料事如神。他的用兵,的确在徐庶之上。云长便一声令下:“来!与某点炮!”

    余山背后号炮一响,顷刻间刀斧手将50条牛尾巴上的火把全部都点燃。它们不懂得后面究竟出了什么事,一面嘴里叫着,一面向山路外大道上跑去。火把越烧越旺,烧着了牛尾巴,很快火烧痛了牛屁股。这时50条牛都发了狂,拼死地向大道外面奔驰而去。老牛一发狂,不比马的速度慢多少。刀斧手紧紧跟上,到了大道上当然没有次序了。这里三排,那里四排,总的方向是冲向曹兵。

    再说,夏侯悖原以为是太平无事了。现在听得炮声,知道事情不妙。他便同李典、乐进二将圈马向后退去。心想,后面到底来的是什么样的敌人。可是,没有发现刘备手下战将,只见对面冲来的不知什么怪物。曹兵团在一起,哪里来得及分开。老牛习惯将犄角来挑,正好在犄角上扎着利刀,前面的几个曹兵顿时破腹开膛,血流满地。

    这时,曹兵方才知道事情不妙,要想往左右散开来。但牛群横冲直撞而来。曹兵要想往后撤退。只见3万人马挤得人山人海,自己人堵了自己人的路。此刻,一排排的火牛已经冲进了人群,不单是牛头撞,犄角挑,就是老牛在人群中奔驰而过,牛腿上的四口钢刀好像四柄板桨一样,把这批曹兵,像划过船的水花相仿,分了开来。顷刻间,血肉横飞,尸骨堆山。

    这班曹兵,哭叫了起来:“不好了!活火来了!活火来了啊!”

    什么叫“活火”?因为博望坡的火虽然厉害,只是烧定在一个地方。这里的火,生了四只脚会四面跑的。所以,称它为“活火”。有些曹兵急中生智,他们想,只要不在它对面阻拦,它是不会伤人的。因此往左右分开。你们算聪明,总不及孔明厉害。的确,老牛只是往对直冲去。可是,每排牛的后面窜出来一批刀斧手,挥动手中的钢刀,杀曹兵一个措手不及。就这样,两路夹攻,曹兵死伤无数。

    夏侯悖跟在李、乐二将后面,一路看,一路退。他想,我跟了曹操多年,这是什么家伙,我从来未遇到过。所以,他回头问李典说:“李将军,这是什么名堂?”李典说:“大都督,我虽然也是初次遇到,但听得已久,古代齐国田单复兴齐国,便是用的这些东西。照末将看来,这便是‘火牛阵’。”

    夏侯悖想,诸葛亮不但用兵好,而且他肚里的古董也不少。看来,这3万兵很难保牢。此路不通,另找别处。

    但是,不知道“火牛阵”何人所用?总要问个明白。正在此时,云长带领关平、周仓随后杀出。

    夏侯悖眼睛一只,但看得很清楚,在将近天明前的一段时间里,加上火光中,见得云长的大旗高飘。他方始明白是关云长用下的“火牛阵”。即使没有火牛,遇到姓关的也难抵挡。他回头对四处一望,只见在左边有条山路十分狭隘,想必这样狭的山路,火牛是无法布置在这里的。而且,看来是一条暗暗的小路。哪里知道,这条路就叫安岭道。牛倒没有,却有条“猛虎”在那里等待。夏侯悖哪里能料到,又会遇到张飞。他眼快手快,圈转马头,拖了长枪对李、乐二将喊了声:“李、乐二将,快跟本督往小道而走!”说罢,第一个带头。李、乐二将随后,眼快脚快的小兵也跟随其后,不满100人向安岭道退去。

    没有死的曹兵,他们见到关将军个个高喊:“君侯救命!我们愿降!关君侯救命啊!”

    云长感到自己大哥兵马太少了,这些曹兵都是年轻力壮的汉子,只要他们真心投降,不需要训练,沙场就能冲锋杀敌了。因此,关将军命手下人扯出一面大白旗,上面四个字——投降免死。曹兵纷纷赶来投降,因此,关将军在余山脚下收到降兵一万有余,其他的曹兵都死在火牛阵中。因为老牛毕竟是畜生,它们的包围圈越缩越小。因此,围在里面的曹兵是活不成了。那么,这些牛怎么样了呢?说也可怜,烧到后来浑身烧烂,互相乱撞,结果和曹兵同归于尽。这里的死人死牛无计其数,等一会有人来料理。云长收了降兵,回转新野去了。

    犬——军龄最长的动物

    犬种很多,按用途可分为牧羊犬、猎犬、警犬、玩赏犬以及挽曳,皮肉用等。其毛色可分为红、黄、蓝、黑、灰、白、棕和各种混合杂色。明代医学家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分为善守家门、善猎野兽和供馔食用三类狗。

    《动物学大辞典》则依狗的产地和其特性不同,分为豺狗、藏獒、牧羊犬、曲膝狗、喇叭狗、谍犬、水犬、向导犬、救冻犬、北极犬、澳洲犬、纽芬兰犬等34个品种。随着历史的发展,时代的变迁,狗的品种逐渐繁多。经过人们不断地杂交培育和诱导驯化,狗的作用不仅为人们守家护院,助猎捕兽,供馔食用,还扩大为人们找矿、报震、缉私、救人、检查物品、医学试验、杂技娱乐、军事侦察、刑事破案和探索危险物品等等。

    不同品种的犬,其体格大小差异可在20倍以上。犬体最高的可超过1米,最矮的只有20厘米;最重的犬有130千克,最轻的犬不足1000克。南非有一只世界上最小的狗,出生一个月后仅重35克,可以放进一只香槟酒杯里。母犬的乳头对它来说太大了,于是,主人用注射器给它喂奶。有一种微型狗,体重只有1000克。它叫奇娃娃狗,产于墨西哥的奇娃娃。

    这种小狗毛是褐色的,偶尔也有白色的;性情温顺,活泼,但遇敌时表现得相当勇敢。英国伦敦克尼哈青培育的一种小狗,成年后身高仅10厘米,体重380克。犬的体格虽然差异较大,但解剖构造基本相同。犬的肌肉发达、强壮,使它不但能快速奔跑,而且耐久性好。据报道,犬100米的纪录是5.925秒,是由一只荷兰灰犬在1971年创造的。这个速度远比人类快得多,而且与赛马的100米速度5.17秒很接近,就是一般的家养中型犬,其100米速度也不超过10秒。由于犬的腰荐骨较长,使犬不但跑的速度快,而且机动性好,非常灵活。

    犬的耐力闻名于世,犬能连续奔跑几十公里。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传令犬,仅用50分钟就跑完了21.7公里的路程。最着名的是在北极附近举行的雪橇拉力赛,十几条犬拉着几百千克重的物品,在摄氏零下40多度,寒风刺骨的雪地上奔驰,而每天只有短短数小时的休息。据记载,1只犬在雪地上可拉动100千克的物品。

    犬的后肢骨强壮,肌肉发达,因此犬也是跳高能手,最高可跳过5米的障碍物。

    有的犬对饥饿有极大的忍受力,最高绝食纪录达117昼夜。

    在列宁格勒(今圣彼得堡)实验医学研究所的大院里,矗立着一座“无名狗纪念碑”,它是根据着名生理学家巴甫洛夫的要求,于1935年建立的,因为狗帮助巴甫洛夫创立了伟大的学说。这座狗纪念碑台座上的题词是:“因长期对人友好、机灵、耐心和驯服,狗能多年乃至终生为实验者效劳。”

    在二次世界大战中,有18只狗获得英国政府颁发的“迪金”勋章。1994年6月20日,美国国防部为一尊德国种短毛猎犬铜像揭幕,以纪念战争中牺牲的军犬,铜像的题辞是“永远忠诚”,这尊铜像置于关岛的军犬公墓。

    加拿大的北极湾城等地,终年积雪,狗拉雪橇成了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为了感谢狗的辛勤劳动,这里规定:每年的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是狗的节日,这一天狗不拉雪橇,主人还要为狗精心打扮一番,并让狗享受一天节日佳肴。

    犬的感觉机能

    ①嗅觉灵敏。犬的嗅觉灵敏度位居众畜之首,对酸性物质的嗅觉灵敏度要高出人类几万倍。

    犬的嗅觉器官叫嗅黏膜,位于鼻腔上部,表面有许多皱褶,其面积约为人类的4倍。嗅黏膜内的嗅细胞是真正的嗅觉感受器,嗅黏膜内大约有2亿多个嗅细胞,为人类的40倍,嗅细胞表面有许多粗而密的绒毛,这就扩大了细胞的表面面积,增加了与气味物质的接触面积。气味物质随吸入空气到达嗅黏膜。使嗅细胞产生兴奋,沿密布在黏膜内的嗅神经传到嗅觉神经中枢——嗅脑,从而产生嗅觉。

    犬灵敏的嗅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气味的敏感程度,二是辨别气味的能力。

    犬对气味的感知能力可达分子水平。将硫酸稀释1000万倍时,犬仍能嗅出。其嗅觉灵敏度比人高100万倍。犬可嗅出各种制式地雷中的火药味。弥补探雷技术的不足。犬可嗅出“蛙人”通过呼吸器从水下发出的气味,及时向主人报警。

    犬辨别气味的能力相当强,可在诸多的气味当中嗅出特定的味道。经过专门训练识别戊酸气味的犬,可以在十分相近的丙酸、醋酸、羊脂酮酸等混合气味中分辨出有戊酸的存在。警犬能辨别10万种以上不同的气味。

    犬的嗅觉在其生活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犬主要根据嗅觉信息识别主人,鉴定同类的性别、发情状态,母仔识别,辨别路途、方位,猎物与食物等。犬在认识和辨别事物时,首先表现为嗅的行为,如我们扔给犬某种食物时,犬总是要反复地嗅几遍之后才决定是否吃掉。遇到陌生人,犬总要围着生人嗅其气味,有时未免使人毛骨悚然。

    犬根据留在街角的味道信息就可以知道在什么时候,谁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有人说犬的生活完全依赖鼻子,虽然有些绝对化,但是以此来强调嗅觉对犬的重要性也不为过。

    犬敏锐的嗅觉被人类充分利用到众多领域。警犬能够根据犯罪分子在现场遗留的物品、血迹、足迹等,进行鉴别和追踪。即使这些气味在现场已经停留了一昼夜,如果犯罪现场保护得好,警犬也能鉴别出来。人穿过的雨靴,虽经过3个月之久,警犬也能嗅出穿靴的人。缉毒犬能够从众多的邮包、行李中嗅出藏有大麻、可卡因等毒品的包裹。搜爆犬能够准确地搜出藏在建筑物、车船、飞机等处的爆炸物。救助犬能够帮助人们寻找深埋于雪地、沙漠及倒塌建筑物中的遇难者。

    ②犬的听觉非常灵敏。犬不仅可分辨极为细小的与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别能力也很强。据测试,人在6米远听不到的声音,犬在24米处却可清楚地听到,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

    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振动数为96次与100次、133次和144次。这对人而言,是难以想象的。

    晚上,它即使睡觉时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各种声音都能分辨清楚。立耳犬的听觉要比垂耳犬更为灵敏。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有注视音源的习性。这一特征,使猎犬、警犬能够准确地从听到的声音为主人指明目标,以追踪和围攻猎物。

    犬对于人的口令或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完成主人交给的任务。犬完全可以听从很轻的口令声音,没有必要大声喊叫。过高的音响或音频对犬是一种逆境刺激,使犬有痛苦、惊恐的感觉,以致躲避。当然,在犬做出错误行为时,为了禁止或纠正,可以用较严厉的口令。

    ③犬的视觉较差。犬眼的调节能力只及人的1/5或1/3。犬对物体的感知能力决定于该物体所处的状态。

    固定目标,50米之内可以看清,超过这个距离就看不清了,但对运动的目标,则可感觉到825米远的距离。犬的视野非常开阔,单眼的左右视野为100°~125°,上方视野为50°~70°,下方视野为30°~60°。它对前方的物体看得最清楚,但由于犬的头部转动非常灵活,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犬是色盲。在犬的眼里,世界就如同黑白电视里的画面一样,只是黑白亮度的不同,而无法分辨色彩的变化。

    导盲犬之所以能区别红绿信号灯,是依靠两灯的光亮度区别的。犬对灰色浓淡的辨别能力很细微,依着这种能力,就能分辨出物体上的明暗变化,产生出立体的视觉映像。

    犬视觉的另一个特征是暗视力比较灵敏,在微弱的光线下也能看清物体,这说明犬仍然保持着夜行性动物的特点。

    ④犬的味觉迟钝。犬的味觉器官位于舌上,但很迟钝。吃东西时,很少咀嚼、几乎是在吞食。因此,犬不是通过细嚼慢咽来品尝食物的味道的,主要是靠嗅觉和味觉的双重作用。

    犬的智力聪颖惊人

    犬具有很强的智力,能够领会人的语言、表情和各种手势,有时会做出令人们惊叹不已的事情。如通过训练,能计数、识字等。

    犬的时间观念和记忆力很强。在时间观念方面,每一个养犬者都有这样的体会,每天喂食的时间,犬都会自动地来到喂食的地点,表现出异常的兴奋,如果主人稍显迟钝,它就会以低声的呻吟或扒门来提醒你。在记忆力方面,犬对饲养过它的主人及住所,甚至主人的声音都有很强的记忆能力。

    如在英国,有一只犬从收音机里听到它阔别近10年的主人的声音后,马上站起来走到收音机旁专注地倾听着,直到长长的一段话结束后,才若有所失地带有着悲伤的神情,默默地离开收音机。

    犬有惊人的归家本领,能从百里千里之外返回主人家中。

    有关犬行千里寻主的故事很多,曾报道美国有一对夫妇,带着他们的苏格兰牧羊犬从美国西部的西尔巴顿到东部去,当到达印地安纳州欧鲁克特时,犬走失了,寻找无着。但约过了半年,经过3300公里跋涉,此犬浑身伤痕出现在主人面前,犬归家能力的生理基础,其说不一。有人认为与犬的嗅觉有关,有人则认为是依靠其灵敏的方向感来完成的。

    睡觉时也保持警觉

    睡眠是恢复体力,保持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休息方式。犬在野生时期是夜行性动物,白天睡觉、晚上活动。被人类驯养后与人的起居基本保持一致,改为白天活动,晚上睡觉。但与人不同的是,犬不会从晚上一直睡到早晨,而且睡觉时始终保持着警觉状态。有人认为犬在睡觉时对于味道的反应完全停止,而对声音却特别敏感。另外犬睡觉的姿势也总是将头朝向外面,比如庭院的大门方向,随时可以观察到外面的各种变化。这一特性成为犬能看家、警卫的本领。

    犬每天约需要14~15小时的睡眠时间,但不会用这么长的整块时间,而常分成几次。

    有战争就有军犬

    自从世界上有战争以来,犬一直是军人的得力助手,在战争中累建战功;就是在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它仍活跃在世界各国的军队中,战斗在公安和国防线上,担负侦察、追踪、反特、防暴等特殊任务。

    据传,古巴比伦人、埃及人、亚述人以及罗马人在讨伐征战中,曾率先将犬用于战争。由于军犬在战争中大显身手,引起了许多国家的高度重视,一些国家在军队的训练体制中,出现了专门训练军犬的机构和编制管军犬的专业技术人员。

    古埃及的石碑上至今还残留着当年埃及人携带军犬,驰骋疆场的图形。我国将犬运用于军事也有悠久的历史。

    据古典文献《周礼》记载,当时周朝设有一种官职叫“犬人”,专司养犬、驯犬。在我国战国时期,着名防御专家墨翟,曾使用犬进行防御。在他的着作中曾专辟章节,论述犬在防御中的作用。敌人在城外挖地道,墨翟就在城内遍挖土井,进行防范。每个井口,均派上耳聪目明的狗来执勤,以“审知穴之所在,凿穴内迎之”。如果地道相通,就让狗“来往其中”进行巡逻,“狗吠即有人也”。唐代《通曲》有载:为防止敌人夜间攻城,“每30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有时还有专门驯养警犬和派遣警犬执勤的机构,官名“犬铺”。据《资治通鉴》述:唐代天复二年,“朱金忠穿蚰蜒壕,围凤翔;设犬铺,架铃,以绝内外。”“儿行军下营,四面设犬铺,以犬守之。敌来则犬吠,使营中知所警备。”

    公元16世纪,西班牙人在对付不可一世的法国军骑时,事先将训练有素、身披甲胄的军犬埋伏起来,待法军骑兵接近,便一声号令,群犬起而攻之,把整个马队的战斗队形搞得乱七八糟。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军犬参加反侵略战争也屡见不鲜。在中法战争中,黑旗军首领刘永福的爱犬——黑虎,在着名的谅山大战中专咬法国侵略军扛旗士兵的喉咙,致使法军士兵望旗生畏。时至今日,在广东陆丰碣石镇北郊,刘永福的“义犬冢”,仍赫然屹立。在中日甲午战争的黄海海战中,“致远”号管带爱国将领邓世昌,在军舰爆炸沉没后落水,被其爱犬救起,最后爱犬同他一起沉入大海,这只犬的献身行为,催人下泪,一直为天下英雄所敬佩。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使用军犬成为西方国家的热门。德、意、比、英、法等国都编有军犬勤务分队。当时,德军有3万之众的军犬在军队中服役,其足迹踏遍整个欧洲、伸到非洲和亚洲的部分地区。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军犬数量剧增,同盟国和轴心国共有25条军犬。美军以2万条军犬编成的“K-9部队”,配合各军兵种执行探雷、侦察、传令、警戒、放哨和拉雪橇等任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红军大约有170个分队使用过狗。当时有6万多条狗受过军犬中心学校的训练。它们的功绩包括:炸毁了300多辆坦克,传递了200万份情报,往火线运送了数千吨弹药,发现了400多万颗地雷,救出了60万负伤官兵。

    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局部战争中,军犬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犬还是人类探索宇宙奥秘的好帮手,曾经乘坐宇宙飞船遨游太空。

    朝战和越战中的军犬分队

    二次大战后,美军在侵朝战争(1950.6~1953.7)和侵越战争(1961.5~1975.5)中,赋予军犬的任务更加广泛。数十个编有27至36条军犬的排,担任陆军和海空军基地的警戒、巡逻、放哨、侦察和追踪等任务。在侵朝战争中,其步兵第26侦察犬排,参加过500多次巡逻。

    在越南战争期间,军犬排分散在仓库、弹药补给站、石油储存区、码头和简易机场等担任警戒勤务。陆军还使用军犬为小规模步兵作战部队充当尖兵,探查当面敌情,可在23米至900米的距离上发现敌人并及时报警。军犬还经常为机动分队担负翼侧和后方警戒任务,或支援警戒分队和伏击分队作战,或协助侦察队搜索可疑地区和居民点。

    使用军犬在森林地探测拌雷、饵雷和其他地雷,比探测器还有效。战斗追击犬,不仅能跟踪敌军,或捕捉逃跑的俘虏,还能跟踪并救回被对方俘获的美军人员,跟踪并引回掉队人员。美陆军中的军犬宪兵连,成为宪兵执行任务的好帮手。

    朱可夫的“军犬敢死队”

    1942年7月,德国法西斯为迅速打败苏联,集中了150万人的兵力,向苏联发动猖狂进攻。他们每天派出上千架次的飞机,不停地轮番对斯大林格勒进行狂轰滥炸。轰炸刚一过去,成群结队的坦克,又向苏军阵地发动猛烈的冲锋。在这紧急的关头,只见一条条军犬从那些炸坍的楼房废墟中冲出来,闪电般冲向迎面驶来的德军坦克,然后是轰隆一声巨响,火光冲天,德军的坦克被炸毁,军犬也同归于尽。原来,这支军犬部队是斯大林格勒保卫战的苏军指挥官朱可夫元帅专门用来对付德军坦克的“军犬敢死队”。当时,德军妄图一举攻下这座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的城市。先后调集了“A”、“B”两个集团军群,50个师的兵力(含1个坦克集团军)来进攻。而当时守卫这座城市的苏军,既没有足够的反坦克武器,也没有相匹敌的坦克进行防御。正当朱可夫元帅发愁的时候,苏军警犬学校及时提供了500多条“携弹犬”。这批军犬经过专门训练,能自带弹药去对付敌人的坦克。

    朱可夫将这些狗作为秘密反坦克武器,组成了4个反坦克军犬连,每连有126条受过特殊训练的军犬。作战时,“携弹犬”带上炸药去同敌人坦克拚命。共炸毁德军坦克300多辆,约占整个斯大林格勒防御战役击毁德军坦克总数的1/3,对战役的胜利,起到重要作用。说起苏军的“携弹犬”,还有一段有趣的插曲。原来,训练人员是采取食物引诱的方法训练这批军犬:将食物挂在坦克下面,让它们去寻找,找到就可以饱餐一顿。这样时间一长,它们一见到坦克就会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可是一上战场,却出现了出乎意料的麻烦:那些身系炸弹的饿犬被放开后,没有扑向敌军坦克,反而直奔苏军坦克。这倒不是它们临阵脱逃,而是由于它们只认得苏军坦克。粗心的驯犬员没有教会它们如何区分敌我。后来改用德军坦克训练才解决了这一问题。

    义犬复仇记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军犬文尔内随苏联红军战士斯达罗一起服役,抗击德国侵略者。有一天,斯达罗带着一个班的战士在临近德国边境的山林里警戒时,突然遭到德军的袭击。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肉搏战,斯达罗牺牲在一个德寇的枪口下。文尔内见状,嘶嚎着扑向凶手,一口咬下了那个德寇的三个指头,并带伤逃回驻地,然后又领着斯达罗的战友亚历山大等红军战士,来到烈士身旁,把凶手的三个指头放在烈士的胸前,伏在主人身上,默默地舔着。德国投降了,亚历山大所在部队,奉命驻守柏林市区。五年后的一天,军犬文尔内跟随亚历山大上街。

    当一个身着便服的德国人从它不远处走过时,它先是驻足一愣,旋即愤怒地猛扑过去,死劲地咬住那人的脖子,把他掀翻在地,没命地撕咬着,任凭亚力山大奋力制止,也无法抑住文尔内的狂怒。仅几分钟,那个德国人被狗咬死了。文尔内也因过度狂怒引起脑溢血,倒在亚力山大的脚下,再也没有起来。

    原来,那个被咬死的人手上少了三个指头。经多方证实,他正是杀死斯达罗的凶手。

    比美国兵勇敢的军犬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军使用了大量军犬,仅美国海军陆战队的战斗序列中就有465条军犬。这些军犬在太平洋战场和欧洲战场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站岗放哨,给巡逻兵带路,探察洞穴,地雷和其他爆炸物,搜索敌军的狙击手和伏兵,拯救了无数美国人的生命,为消灭敌人立了大功,“不愧是无所畏惧和忠心耿耿的战士”。

    从欧洲大陆到太平洋诸岛,不管是诺曼底滩头还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沼泽地,都留下了军犬的足迹。在硫磺岛战役中,美军动用了7队军犬,每队20条。在关岛战役中,有将近350条军犬参战。在战斗中,有25条军犬牺牲,一些军犬表现得比它们的主人勇敢。军犬霍珀在关岛带领一队海军陆战队队员沿着一条狭窄的小路搜索前进。

    前面出现了日军的营房,陆战队员个个退缩不前,只有霍珀不顾眼前的危险继续前进。陆战队员很快发现,眼前的日本兵都死了,他们的尸体摆出活人的架势,是为了吓人的。只有霍珀没有上当。

    一个流产的阴谋:“敢死狗”行刺周总理

    这是发生在本世纪70年代的一个真实的故事:为阻止中美关系实现正常化,台湾曾筹划谋杀周恩来总理。执行这一罪恶计划的是一条犬——也许是一条军犬。

    1971年7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在美国电视上公开证实:他将为“寻求美中两国关系的正常化”而出访北京。

    这一宣布令台湾“朝野”惊骇心悸,乱了方寸。

    蒋经旧紧急召集情报单位负责人谋划对策。情报部门负责人建议,为阻止中美实现关系正常化,最奏效的办法是刺杀周恩来。国民党选择这一决定的原因有二:一是周是仅次于毛泽东与林彪的当时中国第三号人物,他是中国外交路线的设计者。“乒乓外交”就是他的智慧一招。二是周的将被谋杀会刺激中共党内对美持强硬路线的人,迫使他们阻止尼克松访华,而使中国不得不重新回到孤立的国际环境中去。在台湾当局的支持下,特务头子们策划刺杀周恩来的阴谋终于出台。他们获悉,为寻求欧洲国家支持中国加入联合国,周恩来将在数个星期后的某个时刻赴巴黎访问,他们等待下手的机会来临,准备在欧洲打响暗杀周恩来的第一炮。

    由台湾“国家安全局”拟定、并由国民党最高当局首肯的这个计划“别出心裁”:由用重金雇来的某国一个新法西斯组织来执行谋杀,而执行任务的刺客竟是一条受过训练的“敢死狗”,他们设计让这条狗先熟悉周的气味,并在它身上藏匿遥控炸弹,选定在周恩来访问的某个合适时刻,即他向人群挥手,或下车时,或向大门走去时,这条训练过的狗便会猛扑周而去,直到炸弹爆炸和周同归于尽。虽然说该方案曾招致国民党军方的反对,他们担心此举一旦成功将会激怒中方,从而引发大陆对台湾更猛烈的攻击,但台安全局坚持认为此方案定能奏效。

    就在国民党特务机关焦急地等待周出访的这一天到来时,事情发生了突变。当时中国的第二号人物林彪,在政变阴谋被识破而仓皇乘机出逃时,坠机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

    林彪死后,中国国内大量棘手的事情等待周总理去亲自处理。同时,中国加入联合国即将实现,台湾被逐出联合国亦将成定局。周恩来的欧洲之行不再是迫在眉睫的任务,他全副身心投入到日理万机的工作之中。因此台北的暗杀计划终成泡影。

    对这种狗来说,以上发生的只是小事一桩。这种大猎犬体形大,相貌显得有点忧伤,是专门被驯养来凭气味辨别人的一种狗。它们营救了无数失踪的儿童和成人,而且经常在大批搜寻人员失败的情况下建立奇功。

    要闻出某种东西,如炸弹,德国牧羊犬比较在行;而黑色的拉布托多猎犬在某一特定地区进行搜索时表现十分出色;但说到要追踪一个人的特殊踪迹,大猎犬首屈一指。

    多少世纪以来,大猎犬曾追寻过逃亡的国王(苏格兰的罗伯特一世);曾受到两位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和维多利亚女王)的嘉奖,更不必说其他许许多多君主了。这种狗曾追踪过偷羊人、盗马贼、纵火犯、杀人犯和强奸犯。当然,大猎犬更常用来帮助追捕逃犯。

    对大猎犬的相貌,却实在不敢恭维。一条好的大猎犬颈部有很大的下垂的皮肉;它颈后松松垮垮的皮肉足够做一块牧师的头巾。这种狗的特征是有下难的皮肤和长长的耳朵。当它的头左右转动时,两只耳朵似乎要把气味“扫”在一起;当它的鼻子贴近地面时,它那松弛的皮肉垂向前下方,好像要将气味“掬”起来。它浑身皮肤松垂的现象扩展到下眼睑,有些大猎犬的下眼皮低垂得露出又湿又红的内眼睑。这酷似有鸦片烟瘾的人的眼睛。个别的大猎犬的皮肤垂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那裸露着的粉红色肉眼睑会使人感到它的眼睛被抠掉了,因此使这种狗看上去更丑了。

    流涎是大猎犬的特征之一。唾液从它上唇两边滴下来,有时挂在唇角与耳朵之间。它一摇头,松垂的嘴唇就将涎水甩向四面八方。于是,大猎犬的主人也得以分享。一些人认为:这种过量的唾液是有用的。当这种狗边流涎边闻时,可以使被追踪物的气味微粒蒸腾起来,从而使鼻子更容易嗅到它们。

    大猎犬的名字——血犬(bloodbound)和它的外貌一样有损于它的形象。养这种狗的行家花了大量时间、不厌其烦地说明,尽管它巨大的前爪会搭在一位尊贵客人肩膀上,可是它实际上对血毫无兴趣。它只是想给客人一个吻。行家们说:“血”这个字之所以和这种狗的名字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它是最早的纯种狗之一,是犬类中的贵族。也有人把这种狗名字里的‘血’字与英国的民间传说联系起来。在传说中说,有一种狗能透过衣服和皮肉闻到血腥昧。最后一种可能性,是这种狗的名字和血有着相当直接的联系,它把它的捕获物撕成血淋淋的碎片。

    现代的大猎犬极其温顺,和孩子们的感情特别好,甚至能忍受那些好奇的记者量它那28~30英寸长的耳朵。

    问题还不在外貌或名字,而在于有关气味的麻烦问题,因为人类对这个问题还不能做出科学的解释。有一次,一条大猎犬受命寻找一个失踪的18岁的男子,根据那人8天前留下的线索开始搜寻。这条大猎犬从一个住宅区的灌木丛中找到了目标的气味,继续追踪时它不断地闻着沿街铺面和其他建筑物,并钻进过一家杂货铺和一家银行。

    最后,它在公共汽车总站外的一条长凳旁站住了。但是失踪者的家属不相信大猎犬的发现。这不单单因为它所根据的是旧的、穿着非常繁忙的街道的踪迹,而且还由于调查人员已经获悉,那个人没有在汽车站里买过票。大猎犬没有搞错。后来这个人从加利福尼亚打电话来说,他是没进过汽车站,但确在车站外的长凳上等过车,并在车上买了票。

    为什么狗比人嗅觉灵敏呢?

    在人的鼻子里,起嗅觉作用的神经细胞都集中在鼻孔内部深处不到一英寸长的一块地方。而大猎犬的长长的鼻子里生长有至少长达6英寸的嗅觉膜。但长度仅仅暗示着敏感性的成倍增强。所有的哺乳动物的嗅觉膜都生长在涡形的、薄如纸的微小骨头上,这些骨头叫做鼻甲。涡形越多、嗅觉膜的表面积就越大。嗅觉膜上是嗅觉神经细胞,每个细胞有着外伸的纤毛。这些纤毛实际上是细胞起增加表面积作用的突出部分。

    在人的鼻子哩,涡形鼻甲及纤毛形成大约3平方厘米的嗅觉膜。但在一条大猎犬隆起的大鼻子里,由于鼻甲多,嗅觉就强,嗅觉膜的面积有150平方厘米。不过,人类也有更为先进的、阻断嗅觉的机制。人和大猎犬的嗅觉细胞都能迅速地习惯一种新的气味,这些细胞能调节它们的电极,要是气味的浓度不增加,它们就不再发出神经脉冲。

    这就部分说明了为什么在人刚进一个房间时觉得非常强烈的某种气味过一会儿就似乎觉察不到了。此外,人类的大脑里有一个强有力的机制,用于抑制辨人气味的意识,因为人需要把注意力放在其他事物上。这一适应性是人类之所以成为高智慧动物的原因之一。

    但是,要用鼻子寻找猎物的动物如果具有和人类相同的这些机制,它就会受到致命的影响。因此,大猎犬没有强有力的抑制机制。它必须有意识地跟踪气味直至发现它的猎物。

    它还必须避免嗅觉疲劳,这样就不会丧失对所追踪的气味的辨别力。当空气的短暂而迅猛的涌入和瞬息的停止这两者交替进行时,嗅觉细胞是能够得到恢复的,因为在空气停止涌入时鼻子被抽空,嗅觉细胞得到休息。相比之下人(甚至是品酒人)就显得比较笨拙。人在闻味的时候需使用隔膜,而大猎犬和其他大多数哺乳动物只需要使用它们鼻孔和咽部的肌肉。

    从生物学角度讲,大猎犬适宜于追踪猎物还有更进一步的原因。虽然它的鼻子辨认气味的整个过程尚未彻底明了,但它的鼻子里显然有许多不同气味的感受点。一种解释是,当一种气味分子像钥匙插进锁孔那样与它相应的感受点相合时,引起细胞的机械或化学变化。很明显,大猎犬有着较为密集的与人的气味协调的感受点。专家认为,这些感受点也可能在辨认人的气味分子时特别敏感。

    当一条大猎犬追踪一个人时,它到底是在闻什么呢?人的身体老是掉皮屑,四周的热空气就带着皮屑微粒和附生在上面的细菌上升。它们升到超过头顶的地方,然后逐渐冷却并飘落下来。它们像看不见的头皮屑,呈雨伞状降落在脚周围。它们会被微风刮走,但迟早会给草或灌木丛截住。这就是气味的一种形式,大猎犬追踪的就是它。

    由大约60万亿个活细胞组成的人体平均每天脱落5000万细胞的表皮。人体每天还要出很多汗。汗也好,脱落的细胞也好,表皮本身都没有多少气味,但这两者所带的细菌就不同了。微生物学家估计,人肩膀上每平方厘米皮肤上的“生物居民”总数达好几百万。当这些细菌干着每天的例行公事——分解皮肤上的脂肪物时,它们释放出的挥发物会像一股奇怪的气味团冲击着大猎犬的鼻子。

    饮食、洗澡习惯、梳洗、家庭环境以及其他一些因素都对皮肤上的细菌数目和种类有所影响,因而也影响到一个人的气味。同一个家庭的人不仅有同样的基本遗传体质,而且使用同一块肥皂,同样的洗涤剂,吃的食物也相同。因此,他们自然有相似的气味。这种情况有时会把一条大猎犬搞糊涂。

    不过,每个人的气味或气味团对于大猎犬的鼻子来说毕竟是个清清楚楚的个体,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指纹。大猎犬是被培育来辨别人的气味的,它甚至能区别出一家人之间极细微的差别,这就是大猎犬最大的优点。

    有人对一条大猎犬做过试验,让它追寻一双孪生姐妹中的一个。这对孪生姐妹长得太相像了,当她们还是婴儿时,做父母的就不得不好几次把她们送到医院去验证脚印,以便搞清楚她们谁是准。姐妹俩现在必须一个剪短发,一个留长发,这样就不会把她们搞错,还能防止她们在学校里交换位置。她们的母亲说,姐妹俩在什么事情上都相同,甚至用的香水和除臭剂也一样。

    那个长发女孩留下一件睡衣作为狗追踪的线索。她俩穿过高尔夫球场走了约100米,然后分手,长发女孩向左一直走出了人们的视线。现在,叫“月光”的那条狗出了笼子,看上去有点心不在焉。主人让它闻了闻女孩的睡衣,然后发出命令:“去找吧!”

    “月光”拉着主人跑在球场的草地上。它对整天在这里走来走去打高尔夫球的人留下的气味毫无兴趣,而是准确地跟随着两个女孩的踪迹。走到女孩分开的地方,它毫不犹豫地向左飞跑去。它很快就追上了那个长发女孩,在她身上迅速地闻了闻,以示肯定。

    显然,气味有着一种人类不能充分理解的力量。它是一种我们听来模糊不清的语言,而且,由于估计不足,我们可能抑制了这种语言的力量。大猎犬却把每一个细微声音都听清了。它对我们的认识比我们自己认识自己,比母亲认识孩子还清楚。因此,有些人觉得大猎犬不可思议,这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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