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阿瑟-漂泊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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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哨所距离大城市很远,远离社会,生活单调乏味。但在小麦克阿瑟看来,这些地方却是他的天堂。……麦克阿瑟后来说,自己在学会走路和说话之前,就会骑马和打枪了。

    苏格兰贵族世家

    1880年1月的一个清晨,美国南部阿肯色州小石城一座军营。一栋有着两座引人注目的八角塔的红砖大楼里传来一阵阵忙乱的脚步声,许多人围在一间房间外面,小声说着什么。不久,房间里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一个男婴来到了人世。就在他那嘹亮的哭声划破了长空的瞬间,太阳穿过了茫茫雾气,从云端露出了笑脸。在云开雾散之后,万物摆脱了惺忪的睡意,显示出了勃勃生命力。

    房间外面,一位30岁出头的军人一直在紧张地踱步,显然他就是孩子的父亲。听到孩子的哭声,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进屋内。屋里的人仍在忙碌着,刚刚奋力从母亲体内挣脱出来的小家伙,正在号啕大哭,小身躯滑溜溜的,还有片片的血块。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响亮,父亲骄傲又兴奋地说:“好有气魄的孩子,准有出息!”孩子的母亲呢?此时此刻,她正用怜爱和希望的目光注视着他,对他的明天充满了信心。父母亲的企盼并没有落空,这个黑发黑眼的男孩子,后来成了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准将、最年轻的西点军校校长、最年轻的少将和最年轻的陆军参谋长、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叱咤太平洋的盟军统帅、美国为数甚少的五星上将之一。他的名字叫道格拉斯·麦克阿瑟。

    麦克阿瑟的祖先是苏格兰贵族,曾经富甲一方,拥有很多产业。1427年,祖先约翰·麦克阿瑟不幸卷入了反抗苏格兰君主詹姆士一世的战争中,兵败被杀,家道从此败落。为了躲避灾祸,遗族被迫变卖产业,迁到格拉斯哥。格拉斯哥是一个刚刚兴起的工业城市,这儿有商会大厦、麦片厂、大豆厂、银行以及许多丑陋的水塔,整天冒着浓烟的高高的烟囱。居民住宅大多十分简陋,有点钱的人家都搬走了,剩下的居民过着贫寒、宁静的生活。在机器整日轰鸣的格拉斯哥,麦克阿瑟的祖先一住就是300多年,直到祖父这一代,情况才发生转机。麦克阿瑟的祖父亚瑟·麦克阿瑟是个遗腹子,出生前10天父亲就去世了。1825年,10岁的亚瑟·麦克阿瑟随同母亲远渡重洋,移居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投奔外祖母一家。外祖母一家很早就移居美国,很有势力,丘吉尔和罗斯福两家都是她的亲戚。在外祖母一家的帮助下,亚瑟·麦克阿瑟渐渐长大成人,在美国开创了新的天地。亚瑟·麦克阿瑟对政治很感兴趣。长大后,他只身一人来到纽约闯荡,在那里加入民主党。从此,他的事业开始腾飞。在纽约工作一段时间后,1849年,亚瑟·麦克阿瑟被派往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市。两年后,他被推选为市检察官。由于工做出色,民主党器重他,1856年,推选他为威斯康星州的副州长。1868年,安德鲁·约翰逊总统亲自点名,让他担任美国代表团团长,前往巴黎参加当年举办的巴黎博览会。1871年,格兰特总统任命他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他的事业达到了顶峰。

    小麦克阿瑟对长着络腮胡子、颇具英雄气概的爷爷十分崇敬。在他的记忆中,祖父“高大英俊、性情温和、精力充沛、不苟言笑”。“我小时候常坐在他膝盖上,听他讲述那些过去岁月的奇闻轶事。”小时候,爷爷一有空就带他到东部海岸去度假,他们一同出海冒险去钓鱼,或到岸边去捕获鲭鱼和绿鳕。有时,两个人并排坐下来吃着冰淇淋,看潮涨潮落,享受着美好的时光。这些往事,麦克阿瑟终生难以忘怀。

    祖父身上所具有的绅士风度给小麦克阿瑟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真正影响他一生志向的人还是他的父亲——阿瑟·麦克阿瑟。

    1861年,也就是祖父亚瑟·麦克阿瑟担任副州长期间,出现了美国历史上极为重大的一次战争——南北战争。在美国北部各州,从19世纪20年代起就开始了工业革命,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工厂制度逐步代替了手工业生产制度,资本主义大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工业发展导致了对农产品需求的大量增加,北方的农业逐步从小农经济过渡到资本主义的大农场经济。而南方的农业还主要依靠奴隶的无偿劳动,奴隶主千方百计扩大土地,强迫奴隶日夜耕作。南方的土地分割成一个个的庄园,土地和奴隶都归庄主所有,还是不折不扣的奴隶制经济。由于南方的奴隶主们把资本主要用于购买奴隶,无力对土地进行施肥保养,致使一块土地用不了几年就会因地力耗尽而无法使用,因而必须寻找新的土地。因此,土地对于他们来说是性命攸关的。正因为这样,南方奴隶主总是企图把西部建立的新州都定为奴隶州。与此相反,北方人则希望西部发展自由的农民经济,从而为北方工业区提供粮食和原料,并购买北方的工业品。因此,北方的资产阶级和农民都主张在西部新州内废除奴隶制,要求把新州定为自由州。1860年,反对奴隶制的共和党人亚伯拉罕·林肯当选为总统,使奴隶主占优势的民主党丧失了联邦政权。于是,南部各蓄奴州纷纷退出联邦,并于1861年2月在亚拉马州的蒙马得成立南部同盟,推选戴维斯为总统,同时征集10万志愿兵,积极备战。4月12日,南部同盟军炮击联邦军守卫的南卡罗莱纳州萨姆要塞,内战爆发了。

    战争爆发时,麦克阿瑟的父亲阿瑟·麦克阿瑟还不满17岁,正在一所中学读书。一天,在放学的路上,他看见一支部队神气活现地从街头走过,正赶往火车站。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闪现在他的头脑里,为何不去当兵呢?他当即停下来,拦住路过的军官,请人家收下他。一连过去,几个军官都不理会他。一名军官实在看不过眼,停下来对他说:“不行,孩子,你还太小,也不够强壮。你连一个月都坚持不下来。”

    旁边的人也附和着说:“是啊,当兵有什么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丧命了。搞学问不是比当兵要更有出息吗?”

    “我两样都会干好!”阿瑟扬起头认真地说。

    最终还是没有人收留他。阿瑟并不甘心,回到家里,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亲,并央求他帮忙。老麦克阿瑟一直对儿子的前途抱有很大期望,他想,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从军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于是,他找到一位关系不错的威斯康星州资深参议员。在这个人的引见下,老麦克阿瑟把儿子直接带进白宫,面见林肯总统,请求他担保把儿子送进西点军校。林肯是共和党人,对一个民主党州长推荐的人没有多大兴趣。因此,他以名额已满为借口,推托了事。

    亚瑟·麦克阿瑟当然不满意这种结果。他利用副州长的身份,运用政治手腕,在当年8月就弄到一个名额,直接把儿子送到新组建的威斯康星第24步兵团,并使他担任该团的中尉副官。

    阿瑟不满17岁,外表看起来像个孩子。可以想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便担任中尉副官,这本身就使人们不由得用怀疑的眼光来打量这位“娃娃副官”。阿瑟入伍不久,部队举行开拔仪式。长得瘦弱、苍白、说话细声细语的阿瑟一时紧张,下达口令时含混不清。见此情景,团长非常气愤,当面吼道:“我要写封信给州长,要求换一个成人做副官,不要小孩子!”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位“娃娃”副官很快脱颖而出,在战场上成为令人注目的英雄。

    威斯康星第24团开拔前线后不久,就遇上了一次大战——传教士山之战。传教士山位于田纳西州,是一座宽阔的新月形山峰。4万多南部联邦军控制着整个山头,挡住了北方合众国军队南下的道路。战斗一连几天都毫无进展,总司令格兰特也赶到这里,亲自指挥战斗。1863年11月25日,威斯康星第24团奉命夺取传教士山。战斗发起后,部队勇猛冲击,但因遭受猛烈火力压制,伤亡惨重,进攻几次都失败了,进退不能。

    “怎么办?”阿瑟焦急地想:“无论如何,一定要冲上去!”

    危急时刻,他自告奋勇,主动要求带兵再次进攻。他带领3名掌旗兵冲在最前面,部队英勇地一步步向前挺进。突然,枪声响过,第一个士兵摇晃了两下,倒下了;接着,第二个、第三个士兵也倒下了。两名军旗手相继中弹牺牲。这时,阿瑟奋不顾身,接过军旗大呼:“向前,威斯康星!”部队如大梦初醒,怒吼着冲了上来,其他部队紧接着跟了上来,终于将传教士山夺了下来。而阿瑟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尘土满面,血染征衣。战斗结束后,骑兵司令谢里登奔上山顶,一把抱起这位素不相识的年轻军官,哽咽着对身旁的士兵说:“要好好照顾他,他将获得荣誉勋章。”原来瞧不起他的团长也在报告中说:“我想,说他是战场上表现最好的一员,是不会有人反对的。他应该获得最高奖赏。”

    这次战斗为谢尔曼将军南下横扫佐治亚州铺平了道路,并为联邦军队的胜利建立了功勋。阿瑟因为在这次战斗中的突出表现而获得了国家最高奖赏——国会荣誉勋章。他成了团里的英雄。在一年之内,阿瑟得到连续晋升,成为北军中最年轻的团长和上校。此时,他年仅19岁,成了名副其实的“娃娃上校。”

    1865年4月,南军统帅罗伯特·李和约翰斯顿先后向联邦军投降,南北战争结束了。阿瑟退役,回到家乡学起了法律。然而,3年多的军事生涯使阿瑟深深爱上了军人这一行,他再也无法忘记曾经响彻耳边的隆隆炮声了。他觉得,只有军队,才是他一展宏图的地方。于是,一年后,阿瑟毅然回到军队,成为一名正规部队的职业军官。然而,他不可能再享有内战时的上校军衔了,他的军阶变成了上尉,阿瑟在上尉这一军衔上整整度过了24个春秋,一直到1889年他44岁时才晋升为少校。这期间,他随部队到过许多地方,多半是在艰苦的西部、西南部戍边,并参加了讨伐印第安人的战争。这段时间,阿瑟看似成绩平平,然而漫长的军旅生活培养了他作为军人的许多优秀素质,为他后来在美西战争中扬名菲律宾奠定了基础。

    1875年,阿瑟认识了平克尼,并与之结婚,开始了家庭生活。平克尼就是麦克阿瑟的母亲。那时候,22岁的平克尼正在路易斯安那州享有“忘忧城”之称的新奥尔良过冬。圣诞节过后,在1875年1月狂欢节最后一天的舞会上,她结识了当时正在那里执勤的阿瑟。

    玛丽·平克尼·哈迪是一位南方贵族的小姐。她于1852年出生在弗吉尼亚州的诺福克。平克尼的父亲是位有钱有势的棉花商人,拥有一片面积不小的种植园。内战期间,位于东部战场中心的弗吉尼亚战火连天,她父亲不得不把孩子们送到西海岸去避难,防止战争的侵扰。战后,平克尼就学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一所中专学校,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这时,平克尼长大了,成了一位漂亮的大家闺秀。她不仅仪态动人,知书达礼,而且多才多艺,能歌善舞,还会刺绣和水彩画,是个人见人爱的姑娘。

    平克尼从小喜爱战斗中的英雄,她崇拜南北战争中的南军统帅罗伯特·李,喜欢听战斗故事。舞会那天,平克尼身穿天鹅绒的黑色舞衣,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修饰,然而那合体的礼服和白皙的面庞却使她显得格外端庄秀美,别具一格。共舞时,他们攀谈了起来。很快他们就发现谈话进行得相当投入,阿瑟的军人风度和丰富多彩的人生经历把玛丽深深地吸引了,而阿瑟也被平克尼美丽活泼的外表以及思想的与众不同深深吸引了,产生了由衷的爱慕。舞曲结束后,他们再也没跳一支曲子,而是坐下来聊天。两个人都深陷于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喜悦之中,觉得彼此寻到了知音。此后,他们深深地相爱了。不久,阿瑟正式向平克尼求婚。但令这对年轻人没有想到的是,平克尼的父亲极力反对。原来事出有因,平克尼的两个哥哥都曾参加过南方军队,在战场上与阿瑟效忠的北方联邦军队交过手。作为一位庄园主,平克尼的父亲不愿意看到他喜爱的女儿跟从一位曾提起枪来对南方人射击的“北方佬”,而且同意女儿与他结婚就意味着自己娇养的女儿将与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上尉四处漂泊,过一种近似流亡的生活。可是他并未料想到女儿的倔强。平克尼喜欢军人,希望能够亲眼看到那些英雄们为了国家和人民去浴血奋战、创造业绩。她不顾父亲的反对,毅然地决定把后半生的日子与军人生活联系起来。最终父亲认输了。1875年,这位南方小姐在哈迪种植园的家中,与阿瑟举行了婚礼。

    在婚后的4年多时间,平克尼先后于1876年、1877年和1880年为阿瑟生了3个儿子。老大取了和祖父相同的名字;老二不幸早天;而老三便是道格拉斯·麦克阿瑟。

    小小“西部牛仔”

    在新墨西哥州的温格特堡军事哨所,每天下午5点30分,一支队伍都会准时集合,举行降旗仪式。此时,军官们穿着长军大衣,夸耀般地佩戴着红饰带、流苏肩章和闪闪发光的军刀。士兵们挺胸收腹,排列成整齐的队形,头上黑金两色带短刺的德国式头盔华丽辉煌。一切准备停当,由一名鼓手、几名提琴手和几名军号手组成的军乐队奏起国歌,星条旗从旗杆上缓缓地降落下来。远处,金色的夕阳跌入地平线。立即,一门轻型榴弹炮鸣放起来。隆隆的炮声穿越军营,沉闷地漂向很远的地方,在即将沉睡的天空、寂静的沙漠和广漠的平原上长时间回荡。

    麦克阿瑟6个月大时,父亲就从阿肯色州调到这个偏远的哨所。这是麦克阿瑟来到人世后全家第一次搬迁,小麦克阿瑟蜷缩在母亲的怀里,跟随父亲穿越新墨西哥州的沙漠,经过8个昼夜的奔波才最终到达目的地。4岁那年,父亲又被派往新墨西哥州拉斯克鲁塞斯以北格朗河畔的军事要塞——塞尔登堡。这些地方距离大城市很远,生活单调乏味。但在小麦克阿瑟看来,这些地方却是他的天堂。这里有军旗和意气冈发的战士,他们身穿制服,脚蹬长靴,皮鞘锃亮。麦克阿瑟刚会走路说话,父亲就教他骑马,带着他出去打枪玩。每天早晨,父亲都会准时地走进小麦克阿瑟的房间,朝他大声喊道:“该起床了,中士!”

    睡意蒙胧的麦克阿瑟听到父亲的声音后,立即睁开眼睛,双脚踢开被窝,站起来举手敬礼。等到父亲还礼后,他迅速地穿起衣服,临了准会将一把精美的木剑别在腰间。这是他3岁那年,父亲花了两个晚上时间特意给他制作的。麦克阿瑟高兴极了,一直带在身边。每当挥舞起这把木剑,麦克阿瑟都感觉自己像是一名勇往直前的“西部牛仔”一样。这一切收拾停当后,麦克阿瑟跟在父亲的身后,欢蹦乱跳地跑出去,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一身戎装的父亲是麦克阿瑟心目中的偶像。从他那里,麦克阿瑟继承了刚毅、果敢和倔强的性格。有一次,父亲带他出外打猎。突然从树林中窜出一只豹子。那只凶猛的野兽呼啸着向麦克阿瑟奔来。麦克阿瑟吓坏了,他惊惶失措,跑到父亲的身后,抱着父亲的身体再也不肯松开。父亲很生气,松开他的手,对他说:“道格,不要害怕,我的孩子。要勇敢,做个真正的男子汉!人如果总是这么胆小,将来战争一旦发动,谁敢去杀敌报国呢?永远不要忘记,你是军人的儿子!”

    从此,在麦克阿瑟心中,谁要认为他不是一个男子汉,那就是对他最大的羞辱,是他不能容忍的。这件事对他的影响很大,在以后的许多事情中,他总是表现得很勇敢。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一天黄昏,他和另外一个孩子在军营旁的火车站附近玩耍。正要过铁道时,一列火车突然停了下来,挡在了孩子们的面前。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麦克阿瑟带头钻到火车下面向对面爬去。仅过了几秒钟,火车一声长鸣,轰轰地开动了。此情此景恰好被母亲看在眼里,她吓坏了,当场昏倒在地,不省人事。

    当麦克阿瑟事后被叫到父母面前解释冒险理由的时候,他振振有辞地说:“我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于是,他得到了这次冒险的酬劳,那是一顿父亲的痛打。不过,打过了儿子,父亲又给麦克阿瑟讲述了一个关于勇敢和莽撞导致牺牲的战斗故事。这时,麦克阿瑟总是似懂非懂地听着。

    父亲特别注意培养麦克阿瑟的竞争意识,经常鼓励他做事要争第一,要勇于接受挑战,不怕失败。有一天,家里来了几位亲戚。正当大人们交谈时,麦克阿瑟和哥哥突然在院子里拳打脚踢地打斗起来。显然,两个人是在某件事情上发生了争议。亲戚们都劝父亲把孩子拉开,帮他们和好。而父亲却稳稳地坐在沙发上,叼着烟斗,微笑着一声不响。

    “你怎么可以这样任凭孩子打架呢?”一个客人问。

    父亲说:“让孩子自己想办法去解决矛盾,或者和谈,或者动武,总之是他们俩之间的事。要是插手太多,会使他们觉得自尊心受挫,况且要体魄强壮的男子汉不打架是不可能的。”一次,母亲正在厨房里烤面包,两兄弟又打了起来。一会儿,年纪较大,身体较壮的哥哥明显地占了上风。他骑在趴卧在地上的麦克阿瑟身上,给了弟弟一顿重拳。

    “服了吗?”哥哥大声问。

    “不服!”麦克阿瑟重重地喘着气回答。

    母亲跑出来,试图扯开打得热火朝天的两个宝贝儿子。不料正处于下风的麦克阿瑟当即严肃地对母亲说:

    “别管我们,让我们自己解决!”

    说这话时,他正躺在地板上,脸上多处青肿。

    如果说道格拉斯·麦克阿瑟的父亲给了他做男子汉的榜样和勇于献身的进取精神的话,那么他的母亲平克尼则给了他终生受用不尽的许多本领和品质。平克尼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有着高贵的血统和良好的教养。她以古老的南方贵族传统来熏陶道格拉斯·麦克阿瑟。麦克阿瑟一生中都极其注重着装、礼仪、讲话方式,这些都源于母亲的影响。母亲还是麦克阿瑟的启蒙老师,从很小的时候起,母亲鼓励他学习,给他朗读各种读物,努力培养他对家庭和国家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不论什么特殊场合,诸如升旗、降旗、客人来访,甚至报纸登载自由女神像送达纽约的消息,她都要求孩子们行举手礼。她每天晚上照顾孩子们上床,末了总要对小麦克阿瑟说:“你将来长大,要做一个人物。”有时还加上一句:“要像你爸爸。”她特别告诫小麦克阿瑟,男人不该哭泣。

    一次,麦克阿瑟和几个小伙伴比赛攀援。军营里没有大树,往哪里爬呢?一位小朋友灵机一动,指着高耸的旗杆说:“就爬这个!看谁爬得高,爬得快!”于是几个孩子轮流沿着那根粗大的旗杆由下向上攀援,旗杆飘扬着一面星条旗。轮到小麦克阿瑟了,他奋力地向上爬呀爬。旗杆并不很高,不一会,麦克阿瑟就爬到顶端。下面的小朋友都为他鼓掌喝彩。小麦克阿瑟一时得意,竟撕下一小片旗帜,作为“胜利的纪念”。很不幸,晚上回家后,这片“纪念”被母亲发现了。母亲忙追问来源,麦克阿瑟一五一十地说了。母亲先是沉默不语,而后叹了一口气说:“孩子,你知道这星条旗的意义吗?你是一个美国人,而星条旗是美国的象征啊!在战争的时代,它代表着胜利,是战士们心中的希望,多少战士宁愿自己死,也不让这面旗帜受损,或让这面旗帜倒下;在和平的年代,它代表着荣誉,是人们前进的动力,当你灰心失望时,它会带给你力量。记住,这就是国家——荣誉!”

    母亲点点滴滴的教育,使年幼的麦克阿瑟深受感动和教育,他后来回忆说:“母亲对我的教育不仅包括最简单的知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启迪我们的责任感。她让我们逐渐懂得了,不论什么事,只要对国家有利,不管个人做出什么牺牲,都是应该的,而且要努力去做。”

    从华盛顿小学起步

    1886年,麦克阿瑟的父亲调到堪萨斯州的莱文沃思步兵骑兵学院。此时,麦克阿瑟6岁,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父母把他送进驻地附近的一所小学就读。已经习惯了天马行空、无拘无束地生活的麦克阿瑟,根本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上课时,他总是想着打打杀杀的游戏。麦克阿瑟的成绩一直不理想,每次考试都有几门功课不及格。老师对他的评价是:“厌烦学习,注意力不集中,尽管聪明却不刻苦”。麦克阿瑟对此一点也不在乎,每天放学后,他简单地收拾一下,立即冲出教室,不是到操场上去看骑兵耀武扬威地操练表演,就是跑到外面去看炮兵的实弹射击。他最热衷的是捉俘虏的游戏。这种游戏非常激烈,年龄小和个子小的孩子一般总是吃亏。每当这时,麦克阿瑟总是先发制人,动作迅速,因此吃亏的次数很少。

    两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1889年7月,父亲被调到华盛顿陆军司令部任高级副官助理。这样,麦克阿瑟有幸第一次来到首都,就学于华盛顿小学。华盛顿小学是一个富人子弟学院,位于一条无轨电车线的起始点上。校舍是一套木制的楼房,有草坪环绕,不远处还有一个不小的操场。校园的环境安静、典雅。来到繁华的首都,麦克阿瑟的脑袋里充满了憧憬和幻想。

    然而就在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年夏天,父亲带领全家赴美国东海岸旅行,海边的旖旎风光是迷人的。阿瑟本想让孩子们换换空气,把美丽的景色留在记忆里,借以陶冶他们的情操,使他们增长见识,开开眼界。然而,事与愿违,小麦克阿瑟在整个旅游期间,始终没能摆脱疾病的纠缠。在浏览旧金山唐人街的那天,他感冒了,不停地咳嗽,在其后的几天又淋了一次雨,病情加重了。晚上,他发着高烧,脸涨得通红。几天后,高烧才退下去。但不幸的是,经过这次大病的折磨,年幼的麦克阿瑟患了口吃病,说起话来吞吞吐吐、结结巴巴。

    此时,已经快到上学的时间。口吃病对麦克阿瑟打击很大。他一向是个要强的孩子,把荣誉和赞扬看得很重要。这一下,连发音都不能够准确,怎么可以在一所富贵子弟云集的学校里和那些受了良好的学前教育、又聪明又伶俐的孩子一争高低呢?事情果然不出小麦克阿瑟所料,病愈后刚刚返回学校,麦克阿瑟就受到了同学耻笑。那天,麦克阿瑟和同学们一起上课。这时,坐在他前面的一个同学突然搞起恶作剧来,向大家使鬼脸,把手伸到头顶上扮成怪怪的样子,逗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起来。老师生气地问是谁干的。那个调皮的孩子就把这一切推给了麦克阿瑟。由于他刚刚来到这里,别人对他都不够了解,而且他的成绩也不好,因而老师信以为真了。他批评阿瑟说:“你真是个调皮的坏孩子,我要把这一切告诉你的父亲!”

    麦克阿瑟委屈极了。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不由自主地站起来想辩解。然而因为口吃,他居然费了好大的劲,但还是说不清楚。后来,他竟急得把课桌上的课本摔到地下去了,这下老师更加生气了,训斥他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孩子”。倔强的小麦克阿瑟忍耐着不让泪水流出来,他一声不响地继续上课了。放学回家的路上,他还在为刚才的事伤心和懊恼,他认为同学和老师伤害了他的自尊心。回家后,母亲叫他去杂货店买灯泡,在懊恼情绪支配下,他竟然不小心把两只刚买好的灯泡全给摔碎了。

    母亲问明了情况,鼓励和启发他说:“做人要凡事对自己有信心,我的孩子。别人说什么都不必太在意,重要的是怎样努力去做,来改变别人对你的印象。”

    母亲的开导使小麦克阿瑟平静下来。从那天起,他默默地忍受同学们的羞辱和嘲弄,并把这一切挫折都转化为学习的动力。有些同学在课堂上模仿他发音不标准的朗读,有些同学还在黑板上模仿他不规范的拼写。有些时候,小麦克阿瑟真感到忍无可忍,真想冲上去把羞辱他的同学狠狠地揍一顿。但是,他从来没有真的这样做,只是默默地憋足一股劲头。每天,天刚刚破晓的时候,小麦克阿瑟就起床了。他一声不响地走出家门,在晨光中,一遍一遍地朗读课文,朗读妈妈给他买的读物,来纠正自己的发音。终于,一段时间后,小麦克阿瑟的努力见到成效。同学们不再嘲笑他朗读课文时结结巴巴了。麦克阿瑟用毅力成功地对付了口吃病。

    经过这次事件后,麦克阿瑟下决心要用十倍的努力使自己的成绩获得提高。每天放学后,他都极其认真地完成老师留给他的家庭作业。对于课本的知识,小麦克阿瑟采取灵活学习的方式,他总是能够把许多知识有效地结合起来,做到由此及彼。遇到难记的,他就把它们记在小本本上,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看;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他就静静地坐在书桌旁,先翻阅课本,然后集中精力运用所学的知识去攻克它。

    麦克阿瑟对写文章很感兴趣。他从小阅读了许多书,并有着极其广泛的爱好。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每天坚持写日记,把感兴趣的东西及时记录下来。每次带他去旅游或度假,他都会把自己的日记本记得满满的,把感受到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用自己的语言描述出来。在他持之以恒的努力下,成绩明显提高了,他获得了老师的赞扬。他的老师这样评价他:“刚开始时,他的成绩的确很差,但我发现他身上有种绝不认输的、执著的、只知道努力向前的品质,无论他的努力是否能换来成功,他都一如既往。而事实上,他成功了!”

    小麦克阿瑟从小显示非凡的抱负,因而他在同龄孩子中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坚强的意志力。在一次期末考试时,老师一面分发试题,一面宣布说:“今天考试可以参考课本,也可以相互商量。”同学们都拍手称快,笑逐颜开。他们三五成群,交头接耳,很快便把题答完了。等卷子收齐后,老师非常感慨地说:“今天的考试,目的是对同学们的学习精神进行一次考验。然而,大多数同学没能经受住考验。实际上,全班同学中没有翻阅课本,也没有同别人商量,真正独立思考答题的,只有一个人。”

    他就是麦克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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