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对美国警察做出评价。因为我只有直观印象,而无更为全面的资料,但就我所看到的事例而言,它是一种十分耐人寻味的职业。
是不是美国人口不到三亿的原因,警察可以管起那么多的事情?比如:一个家庭里买了只公鸡,这只公鸡黎明时打鸣叫个不停,那声声鸡啼惊扰了邻居,街坊便给警察打一个电话,说是受到了惊吓,警察是有责任来调查并拿出意见来的。当然,处理这琐碎的事情很难,可是再难也得调查解决。中国有句古话:“清官难断家务事。”公鸡打鸣的是是非非,该如何解决?孩子家院里篮球场旁,有个锻炼身体跳远用的沙坑,一只野猫专爱到沙坑里来拉屎,孩子找到警察,警察让孩子到管界警察所,去领一把诱捕野猫的网罩。这一招确实很灵,野猫抓住了,但是苦于没法处置,想来想去最后还是交给了警察。警察说要想办法,把野猫的主人找到,对猫的主人进行罚款。
如何找?只有天知道!当然,这些琐碎而烦人的工作,确实是美国警察生活的一个侧影。其正面的标准影像,则是一张张不苟言笑的面孔。一天黄昏,孩子从死火山公园开车回来,当他行驶到17号公路上时,身后突然响起了警车的鸣笛声。孩子立刻停下车来,因为后视镜里显示,警笛是对我们这辆车而鸣。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魁梧的白人警察,出现在我们车窗口,并示意孩子摇下车窗。此时,这个警察的形象是十分怕人的:他先让我们打开车里的灯,然后目光严厉地向车里巡视一周,在这短短的刹那之间,他的另一只手始终没有离开他腰上的手枪。之后,他要走了孩子的驾驶证,拿到他的警车的电脑里进行核查,当他确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才把孩子的驾驶证还给他。事后才知道,这里地靠美国与墨西哥的边界,近日毒品交易猖獗,那警察怀疑我们是毒品贩子——因为我们在停车加油时,他可能看见我们不是美国人的面孔。但由于灯光太暗之故,他无法看清楚我们的肤色,便一路跟了过来。之所以他一直追踪我们很久,而没有让我们停车,大概是想碰到另一辆警车,一块儿对付我们。可是在漫长夜路上,他再没有碰上另一辆警车,便也只好独自下手了。这是不是美国警察生活的另一种表象?在我的认知里,他们可以装作视而不见的事情,几乎是零。
始终难忘我在1994年的一次历险——那也是在墨西哥与美国交界处发生的事情。因为美国入境墨西哥是不用签证的,我在美国逗留期间,孩子便动员我到墨西哥边城玩一玩。我和孩子们已然步入美墨边境海关时,想不到的麻烦事情来了:一个人高马大的美国边防警察,看看我的护照对我说:“我可以放你去墨西哥,但是你不许再进入美国!此外,我现在就可以把你送到移民局,他们有权勒令你立刻返回中国。”警察态度十分严肃,并用他那双蓝蓝的眼睛死盯着我。在这短短的瞬间,不仅我吓出了一身冷汗,连我孩子也吃了一惊。儿子走上来与警察交涉,警察是有理的——原来我护照上签署的在美停留的日子,已然超过了期限,此时此刻,我已然是在美国非法滞留了。经过仔细考虑,终于找出事情的原委来了:过失不在我,而在于中国作家代表团过美国海关签证时,随团翻译汪晓兰,把我和赵大年在美停留的日期,阴差阳错地张冠李戴了;而我一直认为归期未到,便出现了眼前这个令我尴尬的局面。
孩子用英语向他解释了这些情况,似乎并没有能够说服他。也算是天意不想让我被押送回国吧,我儿媳忽然从她的背包里,找出一张华文报纸,上面虽然没有让警察能读懂的英文,但是报纸上印有我的一张照片——那是洛杉矶《世界日报》的记者,采访我后发表于该报上的。警察把我和报纸上的人头像核对了好一会儿,脸上的冰霜才渐渐融化,并第一次流露出了笑容。他确信我并非有意滞留之后,才把护照交还给我,并用英语说了一句:“请原谅——这是我的工作。”此事对我来说,一直余悸未消。但我并不觉得那个美国警察有什么过分之处,试想,如果他放我过境去了墨西哥,而不让我返回美国,我该如何处理?是向中国驻墨西哥使馆打个告急电话?还是让我当上几天流浪墨西哥的文化人?要是碰上了什么毒贩和黑社会之类的团伙,那不是一件更为可怕的事情吗?!事后,尽管我向美国有关方面写明了情况,他们把我的延期变更为合理停留,我还是十分感谢那位边防警察,因为他让我免受了一场灾难。当然,我有了合理停留的签证,再也不会产生重游墨西哥的雅兴了。
身为美国警察,可能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警察,都更多一些生命悲歌——由于美国允许私人有枪,无形中增加了美国警察的危险系数。在我来美国的前几天,一个佛罗里达州的犯人越狱逃跑,亚利桑那州的交通警察,并不知他是个逃犯,只因其驾驶的汽车超速,便开着警车追了上去,并勒令其停车。逃犯倒是把车停了下来,可是当警察上前去质询他时,还没能接近他的车位,那逃犯就对警察开了枪。警察虽然身穿防弹背心,也没能幸免于难——罪犯的子弹打在了警察脖子的动脉上,那位交警的血,流淌在车辆如织的60号高速公路上。在21世纪初的1月的一天,我打开电视,又看到一个美国少年枪击警察致死的画面。亚利桑那州的电视十台,定期播放刑警与刑事犯罪较量的纪实短片,在这些短片中,我看见许多类似好莱坞影片中的惊险镜头。其中最让我为之心跳的,是一组警察追击匪徒的场景,在城市高速公路上,匪徒掉转车头突然开向了逆行车道,那警察也立刻把车开上了逆行道,最后“砰”的一声,匪徒的车子与迎面驶来的汽车撞在一起,公路上长龙般的汽车,陷入一片混乱……那三个匪徒也真算命硬,撞车时居然没有伤及身体,他们跳下车来,便向旷野逃窜,那几个警察也从车上跳了出来,一边鸣枪示警,一边向歹徒追了过去。这时天上飞来了直升机,在直升机的轰鸣声和一片枪战声中,结束了这场追捕。最后,屏幕上出现了歹徒被制服的场景——但在这场长达几分钟的追击战中,有一个警察罹难殉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当然,英勇献身是各国警察的共性,但是美国警察的职业风险,显然比其他国家要大得多——这就是美国警察的全幅肖像。美国电影大片中警察的献身精神,并不都出自于好莱坞影城的浪漫。但是警察的枪弹百发百中,倒下的永远是歹徒,则是好莱坞编造的神话了……
2001年3月
[“牛仔小镇”记趣]
小镇在美国版图的西南边陲,它有个并不吉利的名字——墓碑石镇。19世纪中叶,这儿还是一片荒芜的山地,有一个名叫沙福尔乐的退役军人,向别人述说他如下的梦想:“我不想去阿拉斯加淘金,我想到南边去找金矿。”当时的淘金者都认为他在做梦,因而嘲讽他说:“你哪里是去找金矿,分明是想去找死。到那儿你挖出来的,将会是你的墓碑石。”后来,这个开拓新路的人,当真在这块地方挖出来黄金,并开掘成了一座简陋的金矿,人们难忘第一个来这里的淘金者的功勋,“墓碑石”就成了这个小镇的名字。美国历史短暂,可以成为古迹的地方不多,因而这儿便成了现代美国人假日的去处之一。西部牛仔这个称呼,对我这个东方来客也不乏诱惑力,在一个周末,便与孩子们一起,前往这个小镇观光。
这是个大山包围着的小小世界。镇口十分醒目的地方,高悬着西部牛仔骑马持枪的剽悍肖像。待我们走进村口,迎面奔驰而来的牛仔马车,已经坐满了过一把牛仔瘾的游客。当然,历史已然到了21世纪之初,“墓碑石”无法逃避美国现代化生活对历史沉积的洗刷,但那小街和临街的酒吧,仍然顽强地保留着许多往日牛仔的风习。过去,由于淘金的牛仔之间,不断发生酒后的械斗和枪战,警察成为当时必不可缺的人物。这儿至今不仅保留着当时的警察照片,在一座老式建筑的楼阁中,小镇的裁决法庭保护得十分完好。法庭周围的各间楼房内,展示着19世纪到20世纪初,美国淘金者使用过的煤气灯和蜡烛,当然少不了大大小小的枪支和十分简陋的采金工具。更刺激人中枢神经的是,小镇还保留着当时警察为了惩处淘金者,用铁棍焊接成的囚笼,它比今天监狱的禁闭室还要简陋,像是今天马戏团装运狮子和老虎的铁笼那般。
最有意思的是,小镇的展厅里还悬挂着一帧中国人的遗像,他是在19世纪后期,为淘金者当厨师——后来他成了这个牛仔小镇上餐馆的中国老板。他姓王,名字虽然没有记下来,但他的事迹,却使我永生难忘:牛仔们的酒后械斗,常常在他的餐馆里发生。该怎么形容这儿的一切呢?就像我们经常从美国西部牛仔片中看到的那样,一切都充满了原始的苍凉。这让我敏感地想起杰克·伦敦笔下充满生命蛮力的故事《野性的呼唤》,以及他流传于世的永恒之作《热爱生命》。一个早期跨洋来到美国谋生的中国人,能留下这样的生命符号,也算是难得的奇迹了!不是吗?
走出这座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楼阁,耳畔传来阵阵枪声。孩子告诉我,这不是今日的牛仔枪战,而是小镇露天剧场,上演着1881年发生在这儿的一幕悲怆往事——警察与牛仔枪战纪实。在那一年,警察开枪打死了三个牛仔(四名警察中也有三名受了枪伤),引发了当地牛仔的抗议,事情闹到法庭,法庭审理后宣布警察无罪。此判决激怒了众多牛仔,爆发了牛仔为死者送葬的示威。为了再现当年这一幕枪战的全部真实,露天剧场就设在枪战的原址。剧场一无舞台,二无幕布,只是根据历史原貌,在一个院子的尽头,设有一个酒吧和一个警察所;对面设有多排座位,大约可容纳600人观看演出。出乎我意料的是,竟有那么多美国人钟情于此,观众场场爆满。之所以如此,并非演员演技有多高超(在我眼中,它很类似于中国的活报剧),而在于事件虽然过去了一个多世纪,但是直到今日,美国法律界还常常探讨这起牛仔死亡事件的是是非非。争论的焦点非常原始:到底是谁先开的第一枪?是警察?还是牛仔?是不是当时的法庭袒护了警察?还是牛仔有意挑起事端云云。
可能因为剧场内只有我们几个亚洲人的缘故,散场之后,几个扮演牛仔和警察的小镇居民,走过来与我和孩子握手交谈,并合影留念。而今,昔日的淘金者,在这里早已没了踪迹,只留下小镇的风情和环绕小镇的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山峦……
2001年4月
[寻找原始……]
美国有原始吗?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如果没有原始,它何以走到今天?如果说它有古老的过去,那么它远古的脚印又在哪里?我在大峡谷游览时,在峡谷的最东端,看见一座耸立的石塔,形体多少显示出一点点苍老。我查看大峡谷的说明资料,目的是想找出一点美国原始的足迹,可是孙子对我说:“爷爷,你别查了,我告诉你它是在1933年建成的。”孙子是个地理通,在学校社科史地的竞赛中,拿了第一名,后又代表学校参加了亚利桑那州全州会考,因名列前茅而获得全州的嘉奖,因而我就没有必要翻看美国历史方面的书籍了。1933年正是我落生之年,那么这座石塔里没有藏有什么古老的过去,说实在话我是挺失望的。
为了满足我心灵之需,孩子在一个假日特意开车带我去寻找美国之古,说是去看一个600年前印第安人的故址。我虽然知道印第安人的过去,从严格意义上讲,还不能属于美国人文历史的范畴,但还是兴致勃勃地随车前去朝圣了。汽车一路东行,在高山峻岭中穿行了约有3个小时,才在一个大山的腹地停了下来。这座大山海拔6000多英尺,在群山中是一座最高的山峦。汽车上攀到相当的高度,印第安人远祖生活的洞穴,才出现在我们目光可及的范围。汽车沿S形山道上行时,山路两侧皆是有百年树龄的仙人掌,它们浑身披着芒刺,像一个个远古的角斗士威武地站在山崖,展示着与美国现代繁荣截然不同的赤裸与蛮荒。
直译其名这儿叫铜砣。山下的展厅里陈列着印第安人信奉的图腾——那是在一片片石头上刻下的变形人像,有的浑身裸露,有的腰围树叶,还有锈迹斑斑弓弩一类的锐器以及当时印第安人使用过的器皿。走出展厅,我们沿山路而上,爬了有二百多米,崖壁上开掘的山洞里,出现了土垒的房屋——这儿就是印第安人生存的旧址。进了洞穴,我深深为印第安人的坚韧而吃惊:山上到处都是石头,为什么不用石料垒屋,而偏偏舍近求远去山下搬土盖房?那是十分艰险的劳作,遍山仙人掌的芒刺不说,就以往返取土的路程而论,那是要累断壮汉子腰腿的。山洞里的住房等级分明:那山洞里残留的双层土楼,是部落酋长住过的;围绕这座土楼的几间低矮的土屋里,下榻的是他的子民。随着时间的推移,此时这里已然人去楼空,空留给朝圣者无限的感伤和幽思!尽管如此,我仍然感到有些失意,跑这么远的路,穿过这么多的山峦,看到的历史古迹还是显得太单薄了一点。
对比起来,来这儿访故的美国人,比我这个来自东方的游客,神态上似乎要虔诚得多了,他们又是拍照,又是画图,有点像中国人到了故宫和长城那般。是不是由于我是来自东方文化古国,那儿遍地皆历史遗迹的缘故,我有点怜悯起这个大国的骄民来了——尽管他们的国家是世界头号富裕的大国,这个不毛之地竟会有这么多的觅古来者,历史对于他们真是太刻薄了,他们除了在华盛顿看到过竖在那儿的越战浮雕纪念碑,以及林肯、华盛顿、罗斯福等的画像之外,别的人文古迹几乎接近于零。白宫里倒是有白房子、黄房子、紫房子,那都是近代装饰出来的东西,比不得我们一座座皇陵和地下宫殿,更不要说敦煌的飞天以及地下方阵中的那些披甲戴盔的兵马俑了。这是我留在铜砣的思绪之一。
走出洞穴,极目远眺。见山间一泓湖水碧波荡漾,里边游弋着一只只银色的飞艇。这个高山湖,名叫罗斯福湖。据说当年的印第安人,之所以没在湖畔垒房搭窝,是为了躲避野兽的侵袭。可是今天的美国人,却偏爱这个高山湖泊,环绕湖泊周围,像儿童散落开的彩色积木那般,停放着一幢幢颜色各异的流动房屋。那是一些特意到这儿觅古的美国人,用汽车把活动房屋驮到这儿来,在参观完了“印第安洞”之后,便留在这儿过夜,享受大自然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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