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战”,主要是诸侯国间的兼并战争。这种战争始于春秋时期。到了战国时期,列国间的兼并与攻伐更加频繁,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伤亡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战争最直接的后果是诸侯国的数目越来越少,战国前期(公元前475—公元前386年)就逐渐产生出七个最强大的诸侯国,史称“战国七雄”,此外还有一些不多的小诸侯国存在,像越、鲁、营、部、祀、滕、薛、郑、卫、曾、蔡、宋等和周边一些少数民族国家,多通过结盟而成为大国的附庸。战国中期是七国兼并战争的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七国之中,先是魏国,进而是齐国和秦国相继强大起来,赵国也有短暂的中兴,兼并战争主要也是由这几个国家来推动的。魏国是战国七雄中最早实行变法的国家,因而其国力也最先强大起来。魏国的强大得力于魏文侯任用李悝进行的变法和在位期间一系列对外战争的胜利。公元前413年及其后几年,魏国攻占了秦国的河西地区(今陕西韩城、大荔、澄城、合阳)和郑(今陕西华县)。公元前406年魏灭中山国。公元前405年,魏、韩、赵联军打败齐国,并攻入齐长城。后魏、韩、赵打败楚国。公元前391年,魏与韩、赵联合伐楚,夺取大梁、榆关,疆域扩大到黄河以南。魏国到了魏惠王时期,国力达到最强盛。魏国屡次对赵、韩用兵,图谋统一“三晋”建立霸权,恢复春秋时期晋国全盛时的地位。但由于齐国和秦国的相继壮大,并从东西两线上牵制魏国,使魏国的图谋没有得逞,尤其是公元前342年魏攻韩,次年齐救韩,并在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打败魏军,从而使魏国一蹶不振。马陵之战的同年,魏国又被齐、秦、赵联军所败,次年又被秦国大败。
齐国的强大始于与魏惠王同时期的齐威王的改革,齐威王任用邹忌进行改革并迅速强大起来。到齐宣王时期,国力最为强盛。齐国向外扩张的兼并战争主要有:齐宣王以燕国“燕王哈禅让”之乱攻入燕国,齐国联合韩、魏攻楚,大败楚军,以及公元前286年齐攻灭宋国。秦国在战国中期的崛起晚于魏国,和齐国大约同时。齐威王任用邹忌在齐国进行改革的同时,秦孝公(公元前361—公元前337年)也在秦国任用商鞅进行变法。经过变法,秦国也迅速强大起来并积极地向外进行扩张。赵国在战国中期有短暂的中兴,是因为赵武灵王于公元前307年实行的“胡服骑射”的军事改革,之后赵国于公元前295年攻灭中山国并折服强秦,成为齐国之外的东方强国。
战国晚期,是秦兼并六国一统天下的时期。首先,秦国通过公元前284年联合燕、楚、三晋大军攻齐的战争和公元前260年的长平之战,分别削弱了齐国和赵国,齐国几乎灭亡,而赵国至此由强转弱。从长平之战的次年(公元前259年)到公元前221年秦灭齐国,秦国仅用38年的时间便消灭六国实现天下的统一。
从战国时期三个历史发展阶段来看,虽然战争依然是国与国之间斗争的主要形式,但是战争的目的已经由春秋时期打着“尊王攘夷、兴灭继绝”旗号建立霸权,逐步转变为战国时期消灭他国统一中国“往中国而抚四夷”的兼并战争,“天下一统”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建立统一的全国性政权不仅是战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需要,也是长期遭受战争灾难的民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要实现上述目标,战争依然是最直接的手段。战争是残酷的,战争对社会生产、生活的破坏也是巨大的。仅以战国晚期秦国的攻伐兼并战争为例,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国战斗胜利后斩敌首的数目就超过百万之众。战争惨烈之时人们“易子而食,拆骸而炊”“臼灶生蛙,人马相食”。但是战争对于新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出现起了催生的作用。
(一)诸侯国变法图强
战争对于当时政治的影响主要是促使各诸侯国变革图强。战国时期,七个主要国家都先后进行了政治改革,以期巩固政权、增强国力、争雄天下。魏文侯(公元前445—公元前396年)任用李悝进行变革,楚悼王(公元前401—公元前381年)任用吴起在楚国进行变法,秦孝公(公元前361—公元前338年)任用商鞅在秦国进行改革,齐威王(公元前356—公元前320年)任用邹忌在齐国进行改革,韩昭侯(公元前362—公元前333年)任用申不害为相进行政治变革,赵烈侯(公元前408—公元前387年)任用公仲连为相国主持赵国的政治改革和赵武灵王(公元前325—公元前298年)“胡服骑射”的军事改革,以及燕昭侯(公元前311—公元前279年)任用乐毅等所进行的改革图治。在这些改革中,以秦孝公(公元前361—公元前338年)时期的商鞅改革最为彻底。
战国时期的政治变革各国之间有一些共同之处,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其一,废除世卿世禄制及贵族的特权,建立“选贤任能”的官僚制度。魏国的李悝认为治理国家重在“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根据功劳和才能选拔任用官吏。对于那些“其父有功而禄,其子无功而食之”的世袭贵族,李悝称其为“淫民”,他主张“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用任人唯贤的官僚制度代替任人唯亲的世卿世禄制。吴起则认为,楚国贫弱的原因是“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这些贵族“上逼主而下虐民”。力主废除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并将旧贵族从都市迁到荒僻之地屯垦实边。商鞅在秦国也实行相似的改革措施。商鞅对秦国原有的爵标沛目度进行了改革,重新规定了等爵制,以此“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并规定,军功是获得爵禄、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国君的宗族(世袭贵族)没有军功不能列入公族的簿籍,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从而对世卿世禄制进行改革。此项改革措施,破坏了奴隶制下的宗法社会结构,加快了向封建制迈进的步伐,无形之中解除了社会前进中制度方面的束缚;“尚贤,崇有功”制度的确立,也使战国时对人才的培养、流动、使用得到了高度重视,间接地推动了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其二,改革土地田亩和赋税制度、发展社会生产。战国时期对于土地田亩和赋税制度的改革,多属于对春秋时期改革的补充和完善。为了奖励耕战,有大功者可以赐予良田数顷或邑税千户或万户,这说明土地的私有制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肯定,而且以邑税作为封赏也具有了封建制的形态。为了发展社会生产,魏国李悝实行了“尽地力之教”。商鞅则对土地和赋税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史记·商君列传》说:“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秦策三》说:商君“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汉书·食货志》说:“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在赋税方面,商鞅改革了按田亩征税的旧制。公元前348年,秦国实行“初为赋”,“舍地而税人”,即按户口征收户赋和口赋。秦国的法律规定,男子成年要向政府登记,分家另立户口,并缴纳赋税。商鞅曾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实行土地田亩和赋税制度改革,对于发展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增加国家收入,有很大的作用。秦国变法规定“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重农抑商,以鼓励耕织,发展生产。
其三、颁布法律,革新法制。战国时期诸侯国的改革,称为变法,基本都是以颁布法律的形式,将各项改革措施法制化,对政治、经济、军事等各项制度进行革新。李悝在魏国变法制定有《法经》(或称《李子》),并在经济上推行“平籴法”:“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以稳定国家的经济秩序。吴起在楚国变法,整顿吏法,“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达到革新政治的目的。齐威王时任用邹忌进行政治变革,提倡广开言路,对吏治进行整顿。齐威王时期,齐稷下学宫学者如云,齐统治者对这些学者“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齐威王还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这些措施的实行,对于齐国的政治的开明、经济发展、国力的强盛,发挥了很大作用。商鞅在秦国通过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两次变革,对秦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商鞅把李悝的《法经》在秦国颁布实施,并改“法”为“律”。在什伍户籍编制的基础上,建立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制度,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并且下令焚烧诗书,以申明法令。《韩非子·和氏》说:“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就是对商鞅变法的描述。
(二)由“争霸”“相王”到“称帝”
主要由兼并战争所推动的政治变革,使战国时期部分国家迅速强大起来,并使社会历史走向统一的趋势进一步得到加强。时代的主题由“争霸”“相王”发展到“称帝”。通过政治改革速强大起来的魏、齐、秦等国,不断地发动对外的兼并战争,使各自国家的国土面积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天下一统的历史机遇也已开始出现。先是魏国,在魏惠王国力最强盛的时期他曾谋划统一三晋,恢复春秋时期晋国的霸业,后来由于策略的失误,马陵之战(公元前341年)致魏国从此衰败,只能和齐国妥协,以“齐魏相王”来安慰失落的野心。魏惠王、齐威王称王之后,秦国的惠文君和韩威侯相继称王,接着是魏国的公孙衍起魏、韩、赵、燕、中山等“五国相王”。中山国是小国,齐国不承认它称王,废掉其王号,但未能实现。在魏国衰落的同时,齐、秦两国都强盛起来,成为“战国七雄”中能称得上是大国和强国的国家,争霸天下、统一中国的历史重任似乎非齐即秦。公元前288年齐威王和秦昭王为了共同伐赵,采取“连横”策略,相约共同称帝,齐为“东帝”,秦为“西帝”。
虽然其后由于战略的需要,齐、秦相继又去帝号,但已反映出诸侯国们都欲统一中国称帝天下的野心和趋势,但是后来的燕齐相争(公元前315年齐破燕,公元前284年燕攻陷齐国复仇),燕、秦、楚、三晋组成的联军几乎使齐国灭亡。从而历史的天平开始由齐向秦倾斜,统一天下的历史机遇只有秦国能够把握了。其他一些国家由于改革不彻底或中途夭折虽有过短暂的中兴强盛期,但很快就衰落下去。例如,吴起在楚国的变革,由于楚悼王死去,致使变法因旧贵族群攻作乱而中途夭折;赵国公仲连在赵烈侯时期的改革,只涉及教化选官制度、财政方面,而国家的土地田亩、吏治等根本制度方面没有触及,改革很不彻底。而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改革,也只是涉及军事方面。因而国力或军力只有短暂的强盛,可以说国家并没有真正的强盛起来;燕国的改革始于燕王绘,燕王任用子之进行改革并禅位于子之的事件,简直就是一场历史的闹剧,后来燕昭王“卑身厚币以招贤者”任用乐毅、苏秦等人励精图治,有过一时军事上的辉煌;至于韩国任用申不害的变法,正如韩非所说:“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橘其辞矣。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致使韩国变法的效果很差,在战国七雄中韩国一直处于弱小的地位。从战国整个历史演变过程来看,天下一统的历史趋势逐渐清晰,战国初期除了战国七雄之外,所余诸侯小国不过十余家,到了战国晚期这些小国均被大国所吞并,“七雄”之中也只有魏、齐、秦能叱咤战国风云,此消彼长之下,最后只有秦国一国独强,秦消灭六国一统天下指日可待。
(三)学术思想的融合
天下一统的社会历史发展趋势,推动了人才的流动和地域文化的融合。一般而言,国力强盛的国家其文化相应地也很繁荣。战国时期,“七雄”中的强国魏、齐、秦、楚,分别形成了几大文化中心,即以魏为代表的三晋中原文化区,齐鲁为代表的北方文化区,以楚为代表(包括吴、越)的南方文化区。以魏国为代表的三晋中原文化区,包括韩、赵以及秦在内,是战国法家文化的大本营,侯外庐也曾说:“法家主要源于三晋。”魏国是战国时期最早实行变法的国家,魏文侯时期国力强盛,首开战国时期招贤养士之风,魏文侯礼贤下士、不拘一格地招揽人才,先后任用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乐羊为将,吴起为西河守,对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儒学人士也很礼遇,使魏国思想文化盛极一时。魏文侯任用李悝实行变法,李悝著《法经》作为变法之理论指导,为其后法家人物所效仿并尊其为法家鼻祖。齐国从桓公时期始建稷下学宫招揽各家学者和天下贤士,到威、宣二王时期国富力强,尤其是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次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使稷下学宫成为当时最负盛名的学术和文化中心。楚国是战国初年领土最大的国家,由于吴起在楚国改革中途夭折,楚国在战国时期一直没有真正地强盛起来。以楚国为中心包括吴、越(战国时吴已不存在,习惯称谓,作地理上的名词)形成了南方文化区,许多学者认为战国道家思想起源并兴盛于此。一般认为儒学产生于北方,盛行于鲁国等,道家文化产生于南方,兴盛于楚国等,儒家和道家作品合编于一简,也反映出战国后期地域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的趋势。值得一提的是,战国晚期的秦国在吕不韦“招致士”和李斯《谏逐客书》的推动下,文化政策颇为开放,天下才俊之士“纷然西入秦”,很快发展成为一个文化大国,而此时的魏国已是昔日的黄花,秦国取代魏国成为三晋中原地区的文化中心。这三大文化区各具特色,分别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在战国时期不同的发展方向和领域。随着战国兼并战争的发展,以及天下一统的趋势的出现,列国争雄“士无共主”所引起的人才流动更加频繁,由知识分子大规模流动形成的地域之间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也日趋紧密。战争是最直接的交流手段,被占领和兼并地区的文化与占领者文化的交流,在无意识之间也成为推动战国晚期文化融合的一种形式。
天下一统的历史趋势对于学术思想和文化发展的影响是直接的。天下一统社会历史的发展需要有胸怀天下、视野开阔、能治天下而不是能治一国的人才。战国晚期,诸子百家后学围绕时代的主题——“在中国而抚四夷”也即天下一统问题,积极展开学术的探讨和反思。通过战国中期诸子百家的争鸣与辩驳,学派之间彼此都看到了各自的长处和短处。到了战国晚期,这种认识的不断加深促使各学派对本派进行自我总结和批判,并主动地吸取对立学派或其他学派的长处弥补本学派理论的不足,从而学术界出现了由斗争走向融合的趋势,并迅速演变为一种思潮。这种学术思潮的主要动机就是“舍短取长,以通万方之略”。战国晚期诸子百家的泛“杂家”化已经是学术融合思潮的主要表现,先秦杂家正是受这种融合思潮“杂家”化的影响而被催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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