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佼与《尸子》
尸子,名佼。《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楚有尸子、长卢。”集解刘向别录曰:“楚有尸子,疑谓其在蜀。今按《尸子》书,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卫鞅商君谋事划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之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自为造此二十篇书,凡六万余言。卒,因葬蜀。”
《汉书·艺文志》杂家著录《尸子》二十卷,班固注曰:“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隋书·经籍志》杂家著录《尸子》二十卷,并注曰:“秦相卫鞅上客尸佼撰。”以上是史书文献中关于尸子生平的记载。尸子,姓尸名佼,在这一点上所有记载都是一致的。尸子曾经做过商鞅的门客,《艺文志》说师事过他,《经籍志》说他是卫鞅的“上客”,大概尸子并非商鞅真正的老师,他只是商鞅的一个门客,不过却是门客中的上等嘉宾,商鞅很敬重他,像老师一样对待他。他为商鞅出谋划策,并协助商鞅实行变法治国理民,算是商鞅的一个高级智囊。秦孝公死后,惠文王继位,商鞅被处以车裂之刑,尸子害怕被株连,于是就逃亡到蜀地(今四川成都一带),过起了隐居的生活,生活闲暇之余著书二十篇,也就是《尸子》一书,死后就葬于蜀地。这基本上可以算是尸佼的个人简历吧。但其中还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他的出生地。《史记》说楚国有两个贤人尸子和长卢,集解刘向别录怀疑司马迁所说“楚”,应该就是“蜀”,由于古蜀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史料很少,我们也无法通过考证长卢这个人来了解尸子迁蜀之后的情况。刘向《别录》认为尸子是“晋人”即三晋地区韩、魏、赵某国人,《汉书·艺文志》认为是鲁国人。钱穆认为,尸佼很有可能是魏国人。三晋法家文化传统很强,尤以魏国为盛。尸佼能与法家人物商鞅志同道合,勉强也可作为一个小证据。
关于《尸子》一书,《汉书·艺文志》杂家类著录为二十卷,而《隋书·经籍志》杂家《尸子》篇注云:“其九篇亡,魏黄初中续。”可知魏晋时已非全本。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本子,皆为后世的辑佚本。
关于《尸子》一书的思想,《春秋》两次引用其语:“正名以治,为法家师,如吴起之流矣。”刘向在《荀子叙录》中说:“尸子非先王之法,不循孔氏之术。”但《后汉书·宦者吕强传》章怀太子注云:“尸子书二十篇,十九篇陈道德仁义之纪,一篇言九州险阻水泉所起。”这说明《尸子》一书的思想很博杂,有法家的思想在其中,同时又继承了儒家的思想并对其进行了改造。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尸子》,分为上下卷,上卷十三篇,下卷为辑佚的逸文和若干存疑文字。许多篇章都残缺不全,我们对其内容进行了梳理后发现,《尸子》全书对于儒家思想吸收最多,其次是法家、道家、墨家和名辩思想。《尸子》全书有一条主线就是“治道”,而其“治道”是将儒家“治己则人治”与法家“刑罚者民之鞭策”相结合,并将道家“事少而功立”、“执一之道,去智与巧”思想与墨家治天下有术的“四术”糅合在一起。史书(除《宋史》外)典籍都将其作为先秦杂家是颇有道理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尸子》是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先秦杂家,或从儒家中走出的先秦杂家。
(二)吕不韦和《吕氏春秋》
《报任安书》中赫然语:“不韦迁蜀,世传《吕览》。”实际上吕不韦于嬴政责令其迁蜀之前已编成了《吕氏春秋》。《报任安书》中语自有司马迁的感情因素和写作需要,更蕴涵着司马迁与吕氏相同的悲剧元素,也引出了我们对一代大家吕不韦镜窥之必要。因《史记》中有“(吕不韦)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语,且鉴于《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崇高地位,使吕氏商人形象历经后人演绎而遮蔽了其政治上的光辉。关于吕氏“奇货可居”“进嫪毐”“献有身之姬”诸事,当时最具权威的“时政新闻记录著作”《战国策》未有记载,诸说便失去了作为史料的印证价值。笔者认为,无论文治还是武功,吕不韦都堪称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政治家。
1.吕不韦其人
吕不韦(?-公元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杂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后为秦国丞相,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吕不韦是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的大商人,故里在城南大吕街,他往来各地,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所以积累起千金的家产。他以“奇货可居”闻名于世,曾辅佐秦庄襄王登上王位,任秦国相邦,并组织门客编写了著名的《吕氏春秋》,即《吕览》。
吕不韦长期以来受到了众多的负面评价,形象被严重扭曲,直到近现代,随着学者们研究的深入,附在吕不韦身上的积垢才逐渐被清除。吕不韦以商人的身份进行政治投机,一跃成为秦相国,他成功的政治投机一方面是个人能力的体现,同时也是当时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给他带来了机遇,而吕不韦以自己卓越的才识和能力成功地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执政后的吕不韦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继续推动秦的统一大业,并且以敏锐的政治眼光,组织门客编纂了融合诸子百家学说的《吕氏春秋》,为统一之后的秦帝国提供一整套的治国方略。
吕不韦经商的谋略。关于吕不韦早年的情况,《史记》卷八十五《吕不韦列传》载:“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吕不韦经商的精明之处在于时时处处观察商机。当他在赵国邯郸经商时,遇见了正在赵国做人质的秦国公子子楚,虽然子楚当时处境窘迫,但吕不韦透过诸多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看到了子楚身上蕴藏的巨大价值,断定“此奇货可居”。继而投入重金运作,最终使安国君和华阳夫人立子楚为嫡嗣。安国君死后,子楚即位,是为庄襄王。为了报答吕不韦,庄襄王乃“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雒阳十万户”(《吕不韦列传》)。庄襄王即位三年,薨,“太子政立为王,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吕不韦列传》)。
有人对此认为是投机政治所致,其准确的说法应是:吕不韦是一位做成了一笔大买卖的最成功的商人。在这笔买卖的交易过程中,吕不韦充分显示了他通达古今、预测未来的深邃智慧和凭借外力、知化善变的商人机巧。他立足现在,瞩目未来,小处着手,大处着眼。《战国策》记载了吕不韦在邯郸见到秦公子子楚后,同他父亲的一段对话: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子楚),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这一段对话透漏出吕不韦不凡的眼光和谋略。于中城先生认为,如果说这样做仅仅是商人的贪婪和狡黠,那恐怕有失公允。因为贪利是商人的本性,获取利润是商人的愿望,但并非所有商人都有吕不韦这样的智慧和眼光。李一凡先生认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战国商人吕不韦是历史上所有商人中最出色的商人。商人的本领就是交易和投资,有政治头脑和战略眼光的吕不韦是最善于进行长线投资和最大宗买卖。他的买卖非常成功,令人叫绝。”
吕不韦从政的功过。吕不韦先后任丞相、相国13年(公元前250—公元前237年),在其当政期间,据《史记》《战国策》等记载,他至少办了四件有利于秦国稳定、强大的事情。
减少了战争中的大屠杀。秦在商鞅变法时立有“计首授爵”“尚首功”的政策,这对提高秦军的战斗力,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它造成了秦军在战争中杀戮过重,乃至大屠杀的严重后果。据不完全统计,从商鞅变法到秦昭王五十一年(公元前354—公元前256年),在这近100年中,先后有大屠杀18次,共杀死1617000人(小杀戮不计),秦昭王时达到鼎峰,先后屠杀14次,共杀1263000人。大屠杀引起了山东六国的惊恐和拼命抵抗,使秦统一战争遇到了极大的障碍。吕不韦当政期间,改弦更张,实行“王者之治”,提倡“义兵”。吕不韦所讲的“义兵”,据《吕氏春秋·怀宠》载:“入于敌之境,则民所知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于国邑之交,不虐五谷,……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奉而题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这样“义兵至,则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正是由于吕不韦提倡“义兵”,在他当政的13年间,很少有大屠杀的记载。以后尉缭子继续执行该项政策,使秦国得以统一六国。
招纳贤士,收罗人才。古今中外所有国家在制定兴国方略时,都有一个收罗人才、重用人才的问题。战国时期形成的养士之风,就是收罗人才、争取人才的体现。吕不韦在当政期间认为以秦国之强,而不养士是耻辱。于是“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吕不韦招致食客三千人,不仅仅是为了编写一部《吕氏春秋》。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道破其真实的目的:“文信侯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
兴修水利,重视农业生产。关中是秦国的根据地,巴蜀地区是秦后方,但关中地多咸卤,粮食产量不高,都江堰修建之前,也是地瘠民贫,遇到连年的灾荒,人民生活困难之急是解决粮食问题。郑国渠、都江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自都江堰修成后,关中、四川才成为秦国仓,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了雄厚的基础。吕不韦不仅关心水利事业,而且关心农业生产的科学化,在《吕氏春秋》中《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文章专门讲农业生产化问题,对农业经营管理、土质的好坏,都进行了阐述和论证。
以杂家代替法家为政治指导思想。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为政治思想。法家的法治及耕战政策虽然对巩固政权和富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统治阶级的残暴寡恩、严刑酷法、对外大屠杀等弊政已经暴露。吕不韦编著《吕氏春秋》以一个新的思想体系来代替法家思想。《吕氏春秋》融合了儒、墨、道、法、兵、农各家学说,故被称为杂家。但杂家不是各家学说的“拼盘”和“杂凑”,而是在新的思想意图指导下吸收各家之长而建立的思想体系。这是吕不韦有计划、有目的吸取各家学派有益的治国方略及其学术特长,让其宾客集体完成的治国治世的指导书,其中的政治主张及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是先进的和切合实用的。
吕不韦之过。关于吕不韦之过,史书没有提及多少。侯先生认为,吕不韦的过,主要是他不德无才地登上政治舞台,扰乱了秦稳定形势,并给秦始皇独揽政权、打击消灭吕不韦势力找到了绝好的机会。
吕不韦失败的原因。在经商上谋得深、谋得远的吕不韦,最终却落了个“饮鸩而死”的悲剧下场。吕不韦悲剧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吕不韦混淆了政治与经商的区别,即经商上可以不断积累财富,永无止境;但政治上却要知进知退,不可久居权力的顶峰。吕不韦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叛乱之事牵连到吕不韦时,秦王嬴政因为吕不韦功劳大,不忍致法,而是免去了他的相国职务。但这时的吕不韦仅仅是失去了权力,经济上损失似乎不大,他还是文信侯,食雒阳十万户,仍是巨富,完全可以在雒阳颐养天年。但罢相后的吕不韦没有低调做人,淡出历史舞台,而是威势不减当年,最终引起了秦王嬴政的猜忌,被迫自尽。关于吕不韦罢相后的情况,《史记·吕不韦列传》载:“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秦王恐其为变,乃赐文信侯书曰:‘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鸩而死。”历史上与吕不韦可资比较的人物,笔者认为范蠡是合适的人物之一。但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范蠡为政在先,然后以为政的经验经商,最后获得成功。而吕不韦则是经商在先,然后以经商的经验为政,最后落了个自尽的下场。
2.《吕氏春秋》概说
战国伊始,诸子蜂起,形成百家争鸣之势。然诸子互相攻讦,虽各有创意,亦自有偏执。怎样把儒的醇厚、墨的谨严、道的超逸、法的冷峻、名的致密、阴阳的流传等各家精华吸纳融合以达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的统一而为未来的帝国服务,唯有吕氏做了一次大胆的尝试,“其愿力固宏,其成绩亦可观”,《吕氏春秋》便是“总晚周诸子之精英,荟先秦百家之眇义”的实践成果。
《吕氏春秋》一书并非吕不韦所作,而是吕不韦在秦为相之时所召集的众多门客集体创作的结晶。关于《吕氏春秋》的成书年代,《序意》篇这样写道:“维秦八年,岁在君滩”,后世研究《吕氏春秋》的学者多根据此句来考订论证。但是由于学者们对其考订理解的不同,故也成为聚讼纷纭的问题。对于《吕氏春秋》具体成书年代的考证,学界有以下几种说法:
其一是“八年”说,即秦始皇八年成书。持这一说的主要有宋吕祖谦、清周中孚、郭沫若和赵年荪等人。他们均认为《序意》篇所说的“八年”,即是说秦始皇即位八年《吕氏春秋》告成。
其二是“六年”说,宋人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清人孙星衍《问字堂集·太阴考》、陈奇献等均主此说。王应麟说:“岁在君滩”乃指申年,不合八年(乃王戌)之说,八年说乃算历者之差。”清人孙星衍说:“秦庄襄王灭周后二年癸丑岁至始皇六年,共八年,适得庚申岁,申为君滩,吕不韦指渭是年。”断定是秦始皇六年。陈奇献和王、孙二人不同之点在于,他虽赞同王、孙二人关于秦八年是指秦始皇六年的说法,但他认为《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成于秦始皇六年,《八览》和《六论》成于“不韦迁蜀”之后。
其三是“吕氏死后”说,明代的顾亭林和徐复观力主此说。明顾亭林《日知录》说吕书成于秦初,并三晋时吕不韦已死。徐复观说《吕氏春秋·安死》篇载:“以耳目所闻见,齐、荆、燕尝亡矣,宋、中山已亡矣,赵、韩皆亡矣,其皆故国矣。”指出此篇应是秦政二十六年以后所写,并由此推断《吕氏春秋》的初稿写于秦政八年,而其成书定本应该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其四是“七年”说。姚文田《邃雅堂集》、钱穆《吕不韦著书考》、田凤台等都从此说。钱穆认为:“吕书确有成于迁蜀之后,并有成于不韦之身后者。”田凤台认为《序意》所说“八年”是指庄襄王而言,吕书成书应在始皇七年。
除此之外尚有“迁蜀说”“四年”说等。笔者从“维秦八年”即是秦始皇八年的说法。
首先,《吕氏春秋》并非吕不韦亲著,是吕不韦集合相府门客中的才俊之士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分工协作完成的。
其次,《吕氏春秋》中的《序意》篇应是全书的序,并非如陈奇献等学者所说仅是《十二纪》第一部分的序。过去《吕氏春秋》曾被称为《吕览》,按照古人习惯,多以篇之前两字称呼篇名和以书之首篇名字称呼书名的习惯,《吕氏春秋》的《吕览》在最初之时很有可能是排在书之前,而非像今之传世本将《十二纪》放在最前。因此《吕氏春秋》才会被简称《吕览》。《十二纪》应该是排在最后,按古人著书之习惯,书的《序》多是放在书之最后,故《序意》排在《十二纪》之后完全符合古人之习惯。汉代以后的学者出于强调其书中阴阳五行学说的需要,才将《十二纪》编排在书前。
其三,《吕氏春秋》成书之时,也就是《序意》篇的作者写序的时候,再粗心的作者也不会将作书的年代在行文中写错的。何况是吕不韦如此重视的一部书,又是集体所创作,那么多双眼睛都盯着,这种错误出现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对于以王应麟和孙星衍等为代表的“六年”说的坚持者,学者赵年荪的考证颇见功力。他说孙星衍的考订有误,孙星衍说的始皇六年庚申岁是由“四分历”推算得出,而“四分历”最早推行于汉代。用四分历岁次向上推数,自秦二世三年至秦始皇八年,与当时实际所用岁次已相差一年,加之汉高祖元年岁次应该是“癸巳”,但为超用“甲午”所隐蔽故而成为虚次。由于四分历溯算时相差二年,因而误定秦王六年为申岁。也就是说,秦始皇八年才是申岁。赵年荪据此论断《吕氏春秋·序意》篇所载见之秦代纪年岁次,明确无误。通过以上分析,作者以为《吕氏春秋》成书在于“维秦八年”即秦始皇八年的记载根本没错,其书为一次完工,完工之后即布于咸阳市门而悬千金其上。至于有的学者认为《吕氏春秋》非一时一次编成而是分部完工的说法,并依据《史记》“不韦迁蜀,世传吕览”的记载说《吕氏春秋》部分篇章成于吕不韦罢相迁蜀之后,实不可信。试想,一位倒势了的相国不可能再豢养众多门客著书立说,何况书中许多论点和秦始皇王朝的政策多不相合甚至是对立,吕不韦在台上时兴许有门客仗着相府的庇护敢于自由放言,吕不韦倒台后是不会有了,即使吕不韦有这个胆,他大多是没有这个思想文采和心境了。
《吕氏春秋》是先秦杂家代表性的经典著作,《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在杂家,《隋书·经籍志》及后代的史书典籍均沿袭之。但是自从东汉高诱为其作注并撰序一篇评述《吕》书之后,试图找出它主要的学派倾向,进而欲把它归入其他学派的后世学者不乏其人。首先就有学者根据高诱为吕书作注所写的序,推衍出《吕氏春秋》为道家著作。高诱的《序》中如是说:“然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杨雄相表里也,是以著在《录》、《略》。”句中的《录》指的是刘向的《别录》,《略》是指刘歆的《七略》,刘歆的《七略》是据其父刘向的《别录》作成。而《汉书·艺文志》又是根据刘歆的《七略》编撰而成。高诱的意思是《吕书》很杂。而汉代也一直是将《吕氏春秋》属之于杂家类的,从刘向的《别录》,刘歆的《七略》到《汉书·艺文志》都将吕书列为杂家。许多学者根据高诱的《序》的前两句“然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认为《吕氏春秋》是道家著作。然而他们却忽略后两句《吕氏春秋》是“与孟轲、孙卿、淮南、扬雄相表里也,是以著在《录》、《略》”。高诱提到孟轲可能是指《吕氏春秋》思想有来源于孟子之处,孙卿、淮南、扬雄则是有显著融合百家特色的思想家,高诱说他们“相表里”主要是为了说明《吕氏春秋》“杂合”百家的特色。持此观点的学者有任继愈、熊铁基、牟钟鉴等人,任继愈说:“《吕氏春秋》用老庄哲学构造自己的理论原则,用阴阳、儒、墨、法名家的思想,构造自己的历史、政治、道德、军事、教育等方面的观点。”并认为它是“秦汉时期道家思潮的开始”。熊铁基认为,《汉书·艺文志》把《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两部书著录在“杂家”之类是很不恰当的,而应该归入秦汉之际的“新道家”,即有别于先秦老、庄“道家”的新道家。他还指出,《吕氏春秋》不是所谓“杂家”之始,而是“新道家”最早之代表作。熊铁基所说的“新道家”,其实就是黄老道家。黄老道家并不肇始于《吕氏春秋》,在吕书之前尚有许多黄老的代表性著作,如《文子》和《黄老帛书》等,因此所谓的“新道家”并不是汉初突然就出现的,《吕氏春秋》也并不能作为“新道家”最早的代表作。此外牟钟鉴先生也认为,《吕氏春秋》和《淮南子》是秦汉之际的道家著作。他认为两书的基本思想倾向一致,都崇奉老庄哲学,并以其为主干,融合、贯穿各家学说,构建成一种综合性的理论。这种理论的综合性,恰巧就是秦汉道家的特点。牟钟鉴先生显然是只看到秦汉之际学术思想的融合,而没有注意到从战国晚期就已存在着学术思想融合的思潮,以及此思潮下的一些先秦思想家及其作品。其次,对于《吕氏春秋》还有“儒家说”“阴阳家说”“墨家说”“儒道兼畸说”等等不一而足。元代的陈皓说《吕氏春秋》有浓重的儒家色彩,《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更是认为吕书“大抵以儒家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与墨子、曾子言”。现代的学者也有主张此说,如张智彦、金春峰、修建军等人。持阴阳家说者乃是《吕氏春秋校释》的著者陈奇献,他说:“《吕氏春秋》虽说是杂家,集各家各派之说而成,但细读其书,很自然地会注意到,阴阳家的学说是书的重点,这从书中阴阳说所据的地位与篇章的多寡可以证明。”卢文弨持墨家之说,他认为吕书“大约宗墨氏之学,而缘饰以儒术,其重己、贵生、节丧、安死、尊师、下贤,皆墨道。”持“儒道兼畸说”的主要是郭沫若、杜国痒、张双棣等人。郭沫若认为该书主要是对于儒家、道家采取尽量摄取的态度,而对墨家、法家则加以批判。杜国痒则认为吕书“与其说是偏爱儒家,毋宁说是兼畸儒道”。张双棣则说,《吕氏春秋》的政治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以被改造了的道家思想为基础,兼采各家对它有用的成分融合而形成的吕氏独特的政治思想。笔者以为,历代的学者之所以企图从《吕氏春秋》中找出其他家派的倾向,甚而将吕书划归其他学派,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内因,即吕书自身的原因,《吕氏春秋》把兼摄诸子融合百家作为其思想体系构建的理论方法,但书中各家各派的思想融合不足,很容易区分出书中思想成分来自何处,这使得后世学者很轻易就能根据其论点的需要在书中找到所谓的吕书属于何种思想倾向的证据。也即是说吕书以自己的话论述与诸子相同思想观念的地方摄取的痕迹太明显,对于诸子思想消化不足,以致给后世留下纷争的口实。另一个外因,即如前文所述,历代都有一些学者根本不承认先秦杂家的存在,或者心中存在的对“杂”和“杂家”的偏见使他们仅仅将杂家作为类似于类书性质的“杂碎”“杂撰”之学,不愿去深入研究,从而妨碍了他们对于杂家和先秦杂家的客观判断。孟天运说吕书的思想倾向之争“分歧这样明显,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吕氏春秋》中并没有明显地倾向哪一派,没有明显地以哪家为主导的问题”。笔者完全赞同此分析。《吕氏春秋》在兼摄融合百家之学时对于诸子百家是平等看待的,它本就不打算以哪家思想为主去汲取其他诸家。
《吕氏春秋》作为先秦杂家的代表作,其产生及形成是和当时战国的社会历史背景及秦国的政治文化现实分不开的。战国末期,秦国一统天下的形势已非常明朗,作为秦相国的吕不韦积极地为即将出现的封建统一大帝国做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其中也包括思想理论方面的设计。元人陈澔说:“吕不韦相秦十余年,此时已有必得天下之势,故大集群儒,……将欲为一代兴王之典礼也。”杨宽在《吕不韦和<;吕氏春秋>;新评》中说:“吕书综贯各派之长形成一套封建统治理论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在大一统局面出现前后,地主阶级为寻找封建大一统的思想武器,有过探索的过程,之中吕书是有先行的历史贡献,应在思想史上给这名杂家应有的地位。”陈、杨两位对吕书的历史背景和著作目的已说得很明白了。孙人和在《<吕氏春秋>集释序》中通过分析吕书的思想更进一步地说:“尝谓《吕氏春秋》一书,……盖以秦势强大,行将一统,故不韦延集宾客,各据所闻,撰《月令》、释《圜道》,证人事,载天地、阴阳、四时、日月、星辰、五行、礼仪之属,名曰《春秋》,欲以定天下,施政教,故以《序意》殿其后焉。”以上所引几位学者的精辟论述,不仅将吕书写作的时代背景分析得很清楚,而且指出吕书的写作目的是为社会大一统的政治服务的。这和《汉书·艺文志》说杂家“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是完全符合的。《吕氏春秋·序意》说:“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有学者认为“其‘十二纪’,实际是为新天子的统治所设计的一个年度施政计划;‘八览’、‘六论’则是总结过去的经验,为新的天子行政提供了一种指导思想和批判是非善恶的价值体系。”因此,可以说《吕氏春秋》的写作目的和书中所体现的思想主旨也是一致的,即杂家的“王治”,《吕氏春秋》的“王治”思想正是围绕当时天下的封建统一而展开的。《吕氏春秋》兼摄诸子融合百家是围绕着“王治”这一思想主旨和最高目标构建其思想体系的。在这一过程中,《吕氏春秋》有自己独特的理论方法,《用众》篇自述其方法说得很清楚:“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夫取于众,此三皇五帝之所以立大功名也。”句中的“白”指的是各家关于“王治”的理论。吕不韦就是想通过集合众家众派思想所长,在思想学术上做成一件“粹白之裘”为大一统的帝国所用。这是一种打破各学派门户之见,去粗取精,平等对待,集合众长的理论方法。如果从理论方法的运用上来说,高诱评吕书“大出诸子之右”,是一点也不为过的,经笔者粗略统计,《吕氏春秋》中儒家思想主要在《劝学》《大乐》《侈乐》《适音》《古乐》《音律》《音初》《制乐》诸篇中;道家思想主要见于《贵生》《重己》《情欲》《尽数》《审分》诸篇;墨家思想主要在《当染》《审时》《高义》《上德》《去宥》诸篇;《月令》(包括《十二纪》中各组文章首篇)保存了阴阳家的思想;兵家的思想主要在《振乱》《禁塞》《怀宠》《论威》《简选》《决胜》《爱士》等篇中;农家的思想则见于《上农》《任地》《辨土》等篇。从《吕氏春秋》一书的篇章思想成分的组成来看,各家思想所占分量大致相近。笔者以为这不是一种刻意所为,只能说明著作者真的是兼采诸家而不以任何一家为主。这种打破学派门户而又不带任何偏见融合百家的理论方法,诸子之中确实没有任何一家能及得上。这正是杂家区别于诸子各家独特的理论方法。《吕氏春秋》也有自己独特的思想理论体系。《吕氏春秋·序意》说:“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即要贯通天道、世道、人事三个层面。吕书的结构也是这样来安排的,《十二纪》是配天时的,《六论》是配地利的,《八览》在天、地之间是配人事的。“天、地、人”相配合的思想可能与《易传》有关。《系辞上》说:“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五”指的是一、三、五、七、九这五个奇数,其中数为“五”,因此《十二纪》中每“纪”安排五篇文章;“地数五”指的是二、四、六、八、十等五个偶数,其中数为“六”,故而《六论》与地相合,每“论”安排六篇文章;《八览》与人事相配来源于八卦之数,每“览”安排八篇文章。《系辞上》有:“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下》说:“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两句话合起来理解意思是八卦之中蕴含了圣人之意和人事的情伪,“八览”就是要览圣人之意和人事之情伪。“天、地、人”相合是贯穿《吕氏春秋》思想的一条主线,也是其理论框架的支柱。而吕书《月令》(《十二纪》中各组文章的首篇)的阴阳、五行思想,则在天、地、人各层面予以展开,构成吕书理论大厦的砖、瓦、墙和屋顶。“《吕氏春秋》是以天、地、人和阴阳、五行两种模式构建起来的。”“这座大厦既有天、地、人三者的和谐统一,又有阴阳、五行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宇宙观。”笔者以为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思想体系,吕不韦及其《吕氏春秋》发诸子所未发,在这方面也可以说是大出诸子之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吕氏春秋》的思想理论体系的建构也区别于诸子各家,体现出杂家兼融的特色。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吕氏春秋》的思想主旨是“王治”;其理论方法是兼摄诸子融合百家,平等地对待各家,不主任何一家;其思想理论体系的构建也体现出兼融的特色。因此,《吕氏春秋》只能是先秦杂家的著作,绝不会是诸子中的任何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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