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个原始民族都有文身的习俗,现在社会中的原始部落依然保留着这样的传统,文身究竟有什么样的意义呢?是原始的化妆还是等级的反映?
文身是一种古老的习俗。从某种意义来讲,文身也是一种文化。在古代社会,人们大都喜欢文身。文身是一种十分独特的原始艺术,从中人们可以窥见原始人的某些宗教信仰和社会风俗,是现代人了解远古文明的一面生动的镜子。
文身产生于人类蒙昧时期,在数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已经产生,是一种极为古老的习俗。这种习俗曾盛行于世界各国,如澳大利亚的阿兰达人、阿内特人,新西兰的毛利人、巴希亚人,南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南美的海达人,印度南部的图达人,日本的阿伊努人等,以至于古代的欧洲人,都盛行过文身习俗。直到今天为止,在那些不穿或者很少穿衣服的原始部落中,仍然流行着文身的风俗。
古人文身的部位,因地区与民族而异,或全身,或局部,一般在面、胸、臂、背、腿、腹等处。古人文身的图案也因民族在信仰、爱好、习俗等方面的差异而不同,主要有“鸟兽”、“花草”、“树木”、“龙蛇”、“星辰”及一些几何图形等。当然,文身多少要忍受一点痛苦。如澳大利亚某些土著是用锐利的贝壳片或石片在胸部和腹部制作瘢文的,为了使纹路更深、更大,不少人还用泥土揉擦伤口,以减慢愈合的速度。伊利安岛上的巴布亚人更是用火在皮肤上烫制瘢文。尽管要经历这种种的痛苦,但人们在施行文身时仍然会举行隆重的仪式。太平洋中马绍尔群岛上的土著居民不仅在文身之前要唱祈祷歌,而且要奉上供品并跳起舞蹈,以献给他们崇拜的两位文身之神——里奥第和兰尼第,据说文身术就是由他们发明并传授给人类的。
那么,原始人究竟为什么要这样费尽心机地去文身,还要忍受如此的痛苦呢?
有人认为文身的产生与原始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充满巫术与原始宗教图腾崇拜相关。图腾是原始的宗教形式,古代人们认为自己的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有亲属或其他的特殊关系,因此,它们就把它视为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对此顶礼膜拜。并把它刺在身上,作为护身符,以此来避邪与求得神灵的保佑。在有文身习俗的民族中,一般都这样认为,文身不仅是一种成人与美的标志,同时又认为还可用以避邪。据记载,居住在大洋洲托列斯海峡附近岛屿上的土著每个人都从鼻尖到前额,再沿背脊到腰际画一条红线,象征着他们的图腾——儒艮。生活在澳洲中部的阿兰达部还把他们的图腾绘在自己身上,再用山鹰的羽毛蘸上自己胳膊的血贴在那些图案四周,并且跳一种“图腾舞”以与神灵交流。
也有学者认为原始人是出于对美的追求与装饰而文身的。的确,大多数的原始民族都认为,他们文在身上的花纹是最美丽的,而一旦缺少了这些花纹,人就会变得很丑。据记载,新西兰土著毛利人妇女到了成年以后都必须在下颌部、特别是嘴唇上文出一条条的横线,原因是她们认为红嘴唇是很难看的,男人如果娶了红嘴唇的女人做妻子就是极大的羞辱。在装饰物和衣服缺乏的古代,人们很可能就通过文身来弥补这些缺憾,而文身的图案丰富多变,而恰好说明了这一点。
此外,通过深入现存的原始部落,人们发现文身也往往反映出各人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如巴布亚人年青时一般用红色绘身并黥刺面部。老年人则用黑色绘身并加刺手臂、腿部或胸部。加洛林群岛的土人甚至明确规定,只有贵族阶级才有权在背部、手臂、腿部上黥刺精美的花纹,非自由的人只能在手、足部上刺一些简单的线条。而新西兰的毛利人也是面部黥文越复杂精细的人社会地位越高。
也许在原始社会,最初的文身只是出于单纯的一种目的,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文身被赋予了许多含义,文身的讲究也越来越多,可能同时出于宗教、文化或者爱美等多种不同的需要,因此简单地把文身归于某个原因是难以解释这种复杂的现象的。
原始部落的“处女禁忌”之谜
处女是圣洁的象征,可是在原始部落里却存在着“处女禁忌”,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或巫师弄破处女膜,这又是为何呢?
处女,又称在室之女,指未出嫁的女子。在远古时期,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生理现象不能得到明确的认识,故而产生了诸多忌讳习俗。在一些原始土居部落里,有一种“处女禁忌”现象,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或巫师弄破处女膜。
处女膜禁忌在原始部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在澳洲某些原始部落中,在赤道非洲的马萨,在马来西亚沙凯族,苏门答腊的巴塔斯族都有这样的习俗。有些部落请丈夫的朋友,有的则由姑娘的父亲,有的则由部落里的特殊的人物。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里,巫师帮助新娘弄破处女膜。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原始土居部落,部落里如果有人结婚,人们就纷纷前来祝贺,大家尽情地跳舞、喝酒。狂欢达到高潮时,部落里的一些人把新娘簇拥到另一间房间里,用石器或其他什么工具破除她的童贞,然后由一个人带着沾有处女血的东西向大家展示。至此,婚姻仪式才算真正完成。
在古希腊,处女在神庙前向神的代表献出童贞。在中世纪,欧洲领主拥有姑娘的初夜权,可能也是一种处女禁忌的遗风。在印度的不少地区,新娘用木制的“神像生殖器”破除童贞。但是,完成这一人生使命的绝不是新娘的丈夫。这种习俗告诉了人们史前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的婚姻状态和心理状态的某些信息。这种文明之前人类流行过的现象反映了一种群婚的残余,也反映了贞操观念是人类社会后期有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后才发展起来的。这种奇怪的现象至今也还在世界的某些地区真实地存在着。
为什么原始部落会有处女禁忌呢?它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性自由的群婚生活时代的一种心理沉淀,史前人类的性自由留下了不少残留现象,婚前性自由是一种群婚残余。处女禁忌由第三者,并且常常由男性真实地或仪式化地进行,有时由多个男子公开地、仪式化地进行,这是对古代群婚生命的一种回忆和重演,也是向群婚生活的一种告别。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初原始居民对处女流血的一种恐惧疯狂心理的防止。在安达曼群岛上的安达曼人那里,女孩子初潮时有许多禁忌,例如不得外出,不得用原来的名字等等。害怕流血会带来可怕的祸害。而这种祸害与结婚的喜悦是矛盾的,作为避免的方法,就由第三者来承受可能带来的祸害。有人认为原始民族大多对红色有一种神秘的心理,原始埋葬中常常把红色粉末作为殉葬品,认为它能注入生命的活力。另一方面原始人有渴血情操。他们喝动物的或敌人的血,血会引起原始人疯狂的杀欲。这样一来,处女禁忌的产生就可以解释了。
著名的心理分析学之父弗洛伊德则认为,就女性来说,初婚导致肉体器官的受损和自恶的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常常表达为对于逝去的童贞的怅惘和惋惜,表现为对夺去其童贞的人的一种深刻的恼怒。原始人把女子看成神秘的、令人恐惧的,害怕女子在初婚时会对丈夫造成某种危险,而处女禁忌则使将来要与这个女子共处一生的男人避免成为女子内心恼怒的对象,避免妇女因童贞的丧失而产生对丈夫进行报复和敌对的心理。因此,丈夫也认为处女禁忌是有益的。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这是一种期待和焦的心理造成的。原始人对各处新奇的事情总是伴随着一种神秘、紧张的心理,作为紧张心理的外观,往往产生种种仪式。成婚是人生的一大件大事,作为一种纪念,采用类似成丁礼一样的忍受某种折磨的仪式,也就更有纪念意义了。
处女禁忌反映着原始人的观念与心理,但是这种观念是建立在原始社会落后的社会状况上的,究竟在原始民族为何如此广泛地存在着处女禁忌,还是值得深究的一件事。当然,破除这种迷信的思想,有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生理现象,认识人类社会的家庭观念,这无疑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
原始巫师嗜吃毒蘑菇之谜
毒蘑菇是人们避之不及的东西,可是在一些原始部落中,巫师却非常喜欢食用毒蘑菇,难道他们不怕中毒吗?
巫师一般都会利用虚构的超自然的力量来控制信徒,在原始社会,巫师的权力极大,承担着祭祀鬼神及占卜的职责,在现代某些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中间,巫术仍很流行。
无论在中美洲的热带雨林或是西伯利亚寒带的白桦林中,都生长着一种色彩艳丽的蘑菇——蛤蟆菌,它具有猩红与黄相间的艳丽色彩,总是最能吸引采蘑菇人的注意。然而这种美丽的蘑菇其实是一种有毒蘑菇,少量食用能麻痹人的中枢神经,使人进入酒醉状态,并且产生各种幻觉与幻象,过量则能置人于死地。
在现生于世的大约1.6 万多种蘑菇中,能够产生致幻作用的有24种,其中有些如蛤蟆菌等是全球性分布的。学者们发现,中美洲和南美洲不仅出产蛤蟆菌,而且有致幻作用更强的墨西哥裸盖菇,阿兹恃克裸盖菇以及古巴球盖菇等,是世界上致幻菇出产最集中的地区。
对一般人来说,吃毒蘑菇是非常危险的,然而,考古学家的发掘与人类学家的调查都表明,历史上世界各地的巫师都曾经十分爱吃这种被称为“神菇”的毒蘑菇,认为食用“神菇”之后可以与神交往,能够增强法力,更好地占卜和预言,由于疯狂的迷信作用,致幻菇与原始宗教已经到了密不可分的地步。在毒蘑菇出产最多的地方,同时当地食用各种毒菇的风气也最盛。早在16世纪,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后就注意到本地的印第安土著喜欢在拂晓前吃致幻菇,并且自我陶醉在幻觉之中。等幻觉过去以后,清醒的人们便在一起谈论各自所见的不同幻境和各自体会,他们把这些当成是天神赐予的某些启示。
参加这类吃蘑菇仪式的人,当然不会完全出于对被麻醉后出现的种种幻觉的嗜好,显然他们相信这样能使人们感知天神的旨意,看到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最终将把人的灵魂引导到法力无边的极乐天堂。可是,大多数能够致幻的蘑菇都带有毒性,吃起来要十分谨慎。在古代美洲巫师的眼里,这种危险性无疑更加强了他们法术的魔力,为此他们还雕刻了许多蘑菇形的神像以供崇拜。据参与过古玛雅遗址发掘工作的法国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教授海姆的研究,石刻雕像上的“神蘑菇”曾经主宰过玛雅宗教的教义。
其实,墨西哥印第安人的宗教,一直充满了对致幻菇神秘力量的崇拜。如在举行重大的宗教庆典时,要吟唱对鬼神祖先的颂歌,然后由专门的祭司指导食用“提奥那纳卡托”(即“圣肉”,亦即“神蘑菇”的意思)。至今,食用乃至崇拜蛤蟆菌的风俗仍在墨西哥等国的山村中流行,当然,食用它的主要是与鬼神沟通的职业巫师。除了美洲之外,在非洲的几内亚、亚洲的婆罗洲、印度和西伯利亚等地以及欧洲北部北极圈附近的拉普人诸部落中,都曾盛行过吃致幻菇的风俗。
据学者考证,世界各地原始民族绚丽多彩、想象丰富的史诗和神话与崇拜并食用致幻菇这种风俗有很大的关联。在印度教最古老的经典、四吠陀之一的《梨俱吠陀》中有1000多首赞美蛤蟆菌的颂歌,用形象生动的词汇直接描述了这种致幻菇的形象和效用。某些学者还进一步指出,连早期的犹太教、基督教的教义,都深受致幻菇崇拜的影响。有学者认为,现代基督教起源于多元崇拜,其中对致幻菇的崇拜是其基础。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信徒中,至今仍有把蛤蟆菌作为圣物来崇拜的。有人将世界各地致幻菇崇拜风俗的分布状况做了调查,发现这种崇拜是全球性的,大多数的原始民族都有致幻菇的崇拜。由此推之,早期人类的原始宗教很可能都曾或多或少地与崇拜并食用那些毒蘑菇有关。
当然,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演进,原始巫教正日益萎缩,崇拜致幻毒蘑菇的风俗也正在迅速地消失。但是,原始巫师为什么如此喜欢食用毒蘑菇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究,也许它不仅仅与宗教崇拜有关,或许还有别的因素。
人类历史早期是否存在“食人之风”
今天人们一提到人吃人现象,总觉得这是非常残忍的、野蛮的,令人难以相信的事。但是,“食人之风”在人类历史上可能真实存在过。
在远古时代有没有食人之风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20世纪初,学术界在早期人类之间的关系上,存在着两种互相对立的理论:一种认为那时就有互相敌对的人群,另一种认为早期人类互相和平共处。由于这两种不同的观点长期未能统一,因而对远古时代的食人之风也就有着不同的认识。然而北京人的化石视乎使这个问题有了答案。
自从“北京猿人”化石重见天日那一天起,一系列扑朔迷离的“迷雾”就笼罩在它的身上。其中有一个争论了几十年的谜,就是北京猿人头盖骨上的打击痕迹是怎么回事。有的专家认为,这些打击痕迹应当是猿人在洞穴内被顶上的落石击中而成。后来,考古学家、人类学家经过考证,认为北京猿人头盖骨上的打击痕迹是远古人类“同类残食”的结果。在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其低下,为了求得生存,猿人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同类相食的现象。由于古猿人意识到后脑勺较身体其他部位更易置人于死地,于是就用打磨过的锋利石器敲打头部,然后先吸干脑浆,再慢慢地割下其他部位的肉吃。据此推测,原始社会的确存在着食人现象。
后来经过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多方调查,并参考了世界民族志材料,证明食人风俗是一种历史上人类进化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它曾广泛地存在于亚洲、非洲、欧洲等广大地区,是许多民族远古时代的文化特征之一。
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他的妻子是女神瑞亚。克洛诺斯有个毛病就是吃孩子。瑞亚生了许多子女,但都是刚一出生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因为担心他再被丈夫吃掉,就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称这是新生的婴儿。克洛诺斯错吃了石头,这才让宙斯躲过一劫。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里曾记载了黑海一带的食人部落;1688年,荷兰出版的《吃人的本性和习俗》也报道了不少部落的吃人风;1863年出版的赫胥黎的《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附有“16世纪非洲的吃人风气”一节,说刚果北部的安济奎人,“不论朋友、亲属,都互相要吃的”,“他们的肉店里面充满着人肉,以代替牛肉和羊肉。他们把在战时捉到的敌人拿来充饥,又把卖不出好价钱的奴隶养肥了,宰杀果腹。”达尔文在《一个自然科学家在贝格尔舰上的环球旅行记》,写过南美洲火地岛吃人的情形:“在冬天,火地岛人由于饥饿的驱使,就把自己的老年妇女杀死和吃食,反而留下狗到以后再杀。”总之,由文献记载看来,至少在亚、非、欧、美、澳诸洲,都存在过“食人之风”。
据资料记载,一百多年前,斐济群岛还是一个食人风盛行的恐怖世界,当两个敌对部落成员相遇,出路只有两条:其一,冲上前去打死敌人,吃掉敌人。其二,立即逃跑,或者被人吃掉。斐济人把打死的敌人称为“长猪”,有时,斐济人为了猎取“长猪”偷袭敌人,潜入敌寨进行埋伏,一有机会就跳出来用石棒打死敌人,或用竹刀杀死敌人,然后拖回本村,直接用火烤食,或者煮熟后分食。自1890年英国殖民当局强行宣布废除食人之后,斐济土著才开始不吃人肉。
有人认为食人之风乃是个别民族所发生的稀有事件,但是,现在资料已经证明食人之风在许多民族中都是普遍发生过的。至少,吞食本族成员的尸体与分食战俘是不少民族都发生过的。生活于马勒库拉岛阿莫克的大南巴人有吃人肉的风俗,有时直接用火烤着吃,有时用人肉包馅饼。此外,在达尼人那里,往往用分吃战败者的尸体表示对敌人的蔑视。16世纪前,台湾的土著部落也有食人之风。20世纪前,太平洋诸岛的毛利人也是著名的“食人部落”。总之,直到19世纪末,甚至本世纪中期,在太平洋地区、澳洲、大洋洲与印度尼西亚的某些海岛上,以及非洲和南美洲的某些地区,还生存着数十种食人部落与猎头部落。
然而,即使有这些事实依据,也有学者认为远古时代的食人之风在现在灵长类习性的研究中是得不到支持的。因为对于黑猩猩、大猩猩的野外观察表明,它们群体之间和群体之内通常都是和平共处的,经过长期的野外观察,并没有见到互相捕食的行为。他们认为,任何一个物种都不可能把同一物种的个体作为重要的食物来源而长时间生存下去。特别是人类,怀孕与产出后的生长时间相对地说是很长和缓慢的,因此更不可能把自己的同类作为重要的食物来源而不遭到灭种的危险。
时至今日,围绕远古时代的食人之风,依然存在着各种观点、假设和理论。至于食人之风的产生原因和时期,更是众说纷纭。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残忍的活人祭神仪式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在亚洲、非洲、美洲等古代原始部落中均存在过用活人做祭祀贡品祭神的现象,他们为何如此执迷不悟呢?
古人相信宇宙的一切都由神来掌控,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信仰的守护神,因此人们通过祭神的活动来祈求神灵赐福。为了表示自己对神的尊重,每当祭神的时候,人们拿出贵重物品作为贡物,有的地方甚至用活人做贡品供奉这些神。
在现代人看来,用活人做祭祀贡品是非常残忍的事情,但这种用活人祭神的现象,在亚洲、非洲、美洲等古代原始部落中均存在过。今天南亚的某些部落则是这一风俗的最持久保持者之一,在印度河流域的土著部落,这种活人祭神的风习俗延续了4500年的历程,直到1835年才在法律明令禁止的情况下绝迹。
南亚土著宰杀人牺目的是为了博取大地女神的好感,以确保一年的风调雨顺和庄稼丰收,即祈求大地女神保佑一年的丰收,身体健康,无灾无病。而且尽量延长人牺的痛苦挣扎,是为了尽可能地使他多流眼泪,因为他们认为,人牺的眼泪象征着雨水,所以人牺流的眼泪越多就预示着该年的雨水越充沛。
孔德人(达罗毗茶族的一支)的人祭仪式很清楚地体现了这种信仰。孔德人的人牺被称之为“默利亚”,“默利亚”一般是买来的,不过有的时候,孔德人也将自己的亲生子女卖为人牺。因为父母相信,子女如此死后,其灵魂会获得特殊的幸福。人牺由于被视作是祭神的圣物,所以生前备受崇敬和善待,所到之处人人欢迎。人牺成年后往往有另一个“默利亚”作为配偶,他们的子女也将成为“默利亚”。
孔德人一般在重大场合或者每年播种前的节日举行人祭仪式,所以每户人家每年至少有一次可以分得一片人牺肉。这片肉被埋在农田里,以期提高庄稼的产量。距祭神还有10天或12天时,人牺的头发被剃去,全身涂满油膏、酥油和郁金根粉。接着举行一连好几天的宴饮狂欢。狂欢结束后,人祭仪式开始,在音乐和舞蹈的伴随下,人牺被带往离村落不远的“默利亚树林”,这是一片从未砍伐过的茂密丛林,专为举行人祭仪式。人牺被缚在木柱上,再一次被涂上油膏、酥油和郁金根粉,并戴上花环。众人则绕着他舞蹈,祝告大地赐予他们良好的气候、丰盛的庄稼和健康的身体。在此期间,人牺身上的装饰品——花朵、郁金根粉、乃至一滴唾沫——都成了人们竞相争夺的宝物,因为大家确信它们具有巫术作用。这种喧闹的场面一直持续到翌日正午,从而进入人祭仪式的高峰。此后,人牺又被涂上油膏,每个人都蘸一点他身上的油膏,然后抹在自己的头上。
处死人牺的方法不尽相同,有的用烙铁慢慢地将人牺烧死,有的将人牺缚在木象鼻子上处死。不过,最通用的方法之一是将他绞死或者挤死:一根大树居中劈开数尺,祭司和助手们便将人牺的脖子或胸膛塞入树缝中,并尽力夹紧。然后,祭司用斧子稍稍砍伤人牺,人群便争先恐后地在他身上割肉,但头颅与内脏则不触及。人牺的肉会被送到各个村落去,在村落里,祭司把肉分成两份。一份献给大地女神:祭司把肉埋在地上的一个洞内,但必须旋过身去,不能看见人牺肉,埋好后,众人便各加一小撮土,祭司再浇上一葫芦水。另一份人牺肉则按户数的多少平分,各户家长用树叶包卷,也以转身不看的方式埋在本户最好的田里。至于人牺的剩余部分(头颅、内脏和骨头)则在第二天早晨和一只整羊一起焚化。此后将骨灰洒在农田中;或和成浆状涂在住房和谷仓上,也有和新谷混在一起的,据说可以防虫蛀。
人们这样做的目的十分明显,即祈求大地女神确保一年的丰收,人体康健,无灾无病;若要郁金丰收,则尤其需要活人献祭,因为他们相信,如果不流鲜血,郁金就不会有深红的颜色。
对于这种活人祭神的仪式,到底是什么因素使得古代部落的人们执迷了这么久呢?他们又是持着什么样的依据想到了以活人祭神的仪式就可以得到神灵的保佑?而仪式完成后,他们真的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了吗?
有学者认为,活人祭神是为了博得大地女神的欢颜,为了来年的农业丰收。因为这些部落的人们相信庄稼的发芽 生长与结果,是建立于其他事物的死亡基础上的,没有死亡,也就没有再生。把人杀死以祭神,正是为了庄稼的新生。当然,这些分析也只是生活在当代的学者们的大胆推测而已,是否真正符合于古代部落人的想法,则就不得而知了。
“死亡瓶”通灵之谜
据说吞下“死亡瓶”里的药物之后,古玛雅人就可以和祖先通灵,预知未来的灾难。“死亡瓶”真的如此灵异吗?
2005年,考古学家在洪都拉斯一个金字塔状宫殿下发现一个罕见神秘的“死亡瓶”。据考古学家考证,其历史可追溯至1400年前玛雅文明时期。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第一个“死亡瓶”,它可能是古老的玛雅人在祭祀时使用的通灵物品,通过这项研究将使科学家进一步揭开玛雅古文明的神秘面纱。
通过与以往出土的玛雅器物对比,考古学家指出,这个瓶子的类型尚属当今考古界的首例。这是一个没有瓶塞的瓶子,属于玛雅乌卢阿风格装饰瓶,其作用是古玛雅人祭祀时与祖先“通灵”的器皿,在瓶底还残留着祭祀供奉食物、可可灌肠液以及诱导呕吐的迷药。这个被命名为“死亡瓶”的神秘瓶子在出土的时候,旁边有一具人体骨骼残骸。瓶子内和外部的土壤分析显示其中包含着玉米、可可树和人工吐根树花粉,这些花粉人体服用后会出现严重呕吐现象。
据记载,古玛雅人祭祀时有以下几种通灵方式:祭祀者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切割或放血;口服大量的浓可可灌肠液产生昏迷;或者是吸食人脑浆然后呕吐。负责此项考古研究的南佛罗里达州大学人类学家克里斯蒂安·韦尔斯解释道,这些迹象显示这个神秘瓶子可能是一千多年前古代玛雅人在祭祀仪式中所用的器皿,当人们服用瓶内的“迷药”物质会表现出精神恍惚,从而进入幻觉状态。古玛雅人认为这种状态下能够实现与祖先“通灵”,通过与祖先的接触和沟通可以预知将来的灾难。而死亡瓶内的饮料含有吐根树花粉,这可能是玛雅人用来与祖先沟通的药物。
韦尔斯带领的考古小组指出,诸如死亡瓶这样的乌卢阿风格装饰瓶十分罕见,大多数这样的瓶子不是被盗墓者偷窃就是仍埋藏在地下有待于现代考古学家进行勘查研究。这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出土的乌卢阿风格装饰瓶,它将有助于揭示玛雅乌卢阿风格装饰瓶的神秘面纱。虽然它被命名为“死亡瓶”,但其真实用途仍有待于考证。
同样,考古学家也对瓶子的出土地点困惑不解:这个瓶子出土于洪都拉斯帕玛雷若山脉一个偏僻的小型玛雅遗址,出土瓶子的金字塔宫殿是一个台阶型建筑物,在其顶端有一个单个的房屋,这个房屋呈长狭窄、矩形。它看上去像一个房屋,但却是非常精美细致。从金字塔状宫殿和瓶子来推测,这个宫殿的建造是为了纪念具有一定声望的玛雅贵族名仕,或者这儿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农业村庄。与该地区的其他玛雅遗迹相比,这处古迹非常小,也很不起眼。但为什么会有如此超等级的祭祀器皿埋藏于此呢?这是一个未解之谜。
考古小组猜测,埋葬于这个金字塔状宫殿下的玛雅人应该是当地很重要的人物,很可能是标志着一个文明时代结束的玛雅人祖先,他有可能是这个部落和村庄的奠基人。大约在公元650年左右,当坟墓埋葬之后,金字塔状宫殿很快就在坟墓之上建造完毕。然而,这个死亡瓶是在坟墓埋葬一百多年之后才放入墓室中的,这很可能是当地玛雅人为了纪念这位祖先。
“死亡瓶”真的可以和祖先通灵吗?它的真正用途真如专家所分析的那样是用来装“迷药”的吗?为什么这么高级的祭祀用品会埋藏在一个小村庄呢?针对这些问题,考古学家目前也只能进行推测,真正的答案还要更多的考古发掘来解释。
古印第安人的人头缩制术
古代印第安的某些民族为了把敌人的灵魂牵制住,总是通过缩制术来缩小俘虏的脑袋,他们以为这样自己救可以高枕无忧了,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
在秘鲁国立人类学和考古学博物馆的库房里,保存着几个被缩小的人头原物,只有拳头般大小,其中一个留着八字胡须、秃头、满脸怒气,十分生动。那么,世界上真的有人头缩制术吗?
据说南美洲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就使用人头缩制术缩小人头,以此来锁住灵魂。传说公元前1450年前后,印卡部队在尤潘基的率领下攻打基多王国南厄瓜多一个省份,当时军中传说这一次征战意义重大。本来印卡士兵全部训练有素,勇猛好战,但这一次是一帮特殊的希瓦罗族战士作为他们的对手,因此印卡部队不免有点犹豫。这个特殊的希瓦罗族部落非常神秘,他们对缩制敌人人头很在行,并且习惯于砍下敌人脑袋留作战利品,人头被他们缩成拳头那样大小,死者不散的灵魂也永不得翻身。印卡人倒不怕被人砍掉脑袋拿去当战利品炫耀,因为3000年前这种习俗在南美洲十分普遍,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但印卡人相信头脑内藏有灵魂,所以最怕灵魂受制不得脱身。
希瓦罗人在把人头缩制之前,仿佛要举行某种仪式,以使脑袋里的灵魂不能报复杀死他的人。为了炫耀胜利,别的部落通常砍下敌人的脑袋,而希瓦罗人却要举行仪式来缩小敌人的脑袋,使干瘪头皮困住敌人的灵魂,不再兴风作浪。否则,死者的灵魂即会报复杀害他的人。希瓦罗人相信死者灵魂若不用这种方法禁锢起来,自己将永无宁日。因此,如果说希瓦罗人也有害怕的事物,就是敌人那逃掉的灵魂。
希瓦罗人割取的脑袋大都是近邻阿希亚利族人的,因为这两个部落水火不容,世世代代互相仇杀。制作猎回的人头通常要好几天的时间,或者是在武士回乡后,再进行缩制工作,不然就常在凯旋途中举行缩制仪式。在每一次缩制过程中,都要有大吃大喝和跳舞的仪式。缩制好的人头,要缝合两眼上下眼皮,以使一心想报复的灵魂无法看到外间世界,缝起嘴来使灵魂无法逃脱,然后在隆重仪式中把干人头用布包好,用陶罐盛起来,通常在得胜战士的茅屋下面埋起来。
当然,这是个传说,其真伪性还有待于考证,但是秘鲁博物馆里确实存放着被缩小的人头,这引起了科学家的兴趣,许多科学家开始为解开人头缩小之谜而奔波。
20世纪50年代左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遣一些著名的科学家到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深入考察,他们在一个被莽林掩盖的山岩上发现了几十个一尺多高的龛式洞穴,每个洞壁间赫然陈放着一个仅拳头般大小的人类头颅,不仅五官俱全,而且科学家经过生理切片等一系列检验,证明它们都是成年人的头颅。这些头颅是当地与世隔绝的希巴洛斯族人制作的。
原来,希巴洛斯族盛行一种奇特的殡葬仪式:族里人死了,祭师就把死者的头颅割下,用一种名叫“特山德沙”的草药剂浸泡,把头颅缩小成拳头一般大小,既保持原来面目而又经久不烂;如果是受全族尊敬的酋长、元老死了,则全身都用“特山德沙”的草药微缩剂泡浸,使全身缩制成不到一尺高的“小人”干尸,以供全族祭祀。
那么,希巴洛斯族的草药微缩法是否就是传说中的印第安人的神秘“缩头术“呢?看来,这或许是有共通处,但却是难以证实的了。
突厥民族“狼图腾”之谜
突厥民族是一个强悍的古代民族,他们的图腾更是凶狠的狼的形象,在古代被作为图腾的动物种类繁多,为什么突厥人却选中了狼呢?
突厥是生活在中亚的主要民族之一,突厥人最初大约居住在今叶尼塞河的上游,公元5 世纪被亚洲北部大国柔然所迫迁至阿尔泰山的南面。6 世纪获独立,突厥开始强盛,后来并灭柔然,随后征服中亚,其领土东起蒙古高原,西抵波斯帝国边境。
隋朝初期,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东突厥于630 年被中国唐朝所灭,西突厥人则向西迁徙。11和13世纪,西突厥人中的塞尔柱和奥斯曼两支部落先后迁徙到西亚,分别建立庞大的塞尔柱帝国和奥斯曼突厥帝国,现今土耳其国家的名称即源于突厥之名。
突厥人当其崛起之时,军旗上曾经绘有金色狼头,号称狼旗,显然表明狼曾经是突厥部落的一种图腾。一般认为,狼外貌丑陋,生性贪婪、凶残,汉语中关于狼的都是贬语。突厥人为何以狼作为自己的图腾呢?
据《周书·突厥传》记载,突厥人的祖先原是在匈奴之北的索国,部落首领名阿谤步,有兄弟17人,其中一个兄弟叫伊质泥师都,是母狼生的。阿谤步等人生性愚痴,所以败落下去。而泥师都由于感受到特别的灵气,能够呼风唤雨。他娶了两个妻子,分别是夏神和冬神的女儿。有个妻子一胎生了四男,大儿子纳都六,住在践斯处折施山(在今叶尼塞河上游),由于关心同部落人的疾苦,多方予以周济,被大家奉为君主,国号突厥。
但据另一个传说,突厥本是匈奴的一支,后被邻国所灭,当时有一个10岁的小男孩,士兵见他年小,没忍心杀死他,便将他砍去双脚扔到荒草中。后来,小孩被一只母狼救去,长大以后与狼结合。邻国国王听说这小孩已长大,怕有后患,便派人将他杀了,杀他的人,见他身旁有一条狼,也想一起杀掉,狼逃跑了,逃到高昌北边的山洞里。在那个山洞里,狼生下lO个小男孩,他们逐渐长大成人,各自成家,繁衍后代。其中一支,生活在阿尔泰山一带,阿尔泰山形似作战时的头盔,当地人称其为突厥,所以他们就以突厥为族号了。
两个传说的内容虽不一致,但有一个共同点,即认为狼是突厥人的祖先。《周书·突厥传》对此作了肯定,并进一步解释道:突厥人“盖本狼生,志不忘旧”。《隋书·突厥传》也说:“故牙门建狼头纛,示不忘本也。”
据现代历史学家考证,在母系氏族社会,人类不了解生孩子和两性结合的关系,同时在母系氏族制之下,自然地想象自己的女祖先感某种动物图腾之灵而生育,因而许多民族都有人与动物相交繁衍出该族子孙的传说。所以,突厥人的传说把狼看做是自己的祖先也就不奇怪了。然而,人们不禁要进一步问道:“被作为图腾的动物种类繁多,为什么突厥人却选中了狼呢?
大凡被当做图腾的动物,都与当时原始人类的现实经济生活,尤其是渔猎活动有关。其中,最大量的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如鹿、牛、羊、鱼及某些鸟类等,人们举行一定的图腾仪式,祈求他们的大量繁殖。但也有的是对原始人类的生存带来重大威胁的动物,如狮、虎、熊、鳄鱼,特别是狼,同样被奉为图腾。这种以狼为图腾而加以顶礼膜拜的现象,是不是反映了原始牧人们对于狼的畏惧心理,或是希望狼发善心并祈求狼的庇护,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呢?由于图腾崇拜具有复杂的因素,因此人们现在还难以对突厥人为什么以狼作为图腾做出确切的判断。
中亚游牧民族的祭马仪式之谜
中亚文明别称为马背上的文明,对于游牧民族来说,用马作为祭祀用品是很正常的,那么这些祭马仪式代表什么意义呢?
在中亚广袤的地域上,遍布着高山、沙漠和草原,崇山环抱的山谷盆地和撒在广袤荒漠中的绿洲是中亚最富有生命力的地方,它滋养着这一方农人,而辽阔的北部草原和山坡草地驰骋着一个个马背上的民族,游牧民族的栖息、迁徙,都和马有着紧密的联系,有了马,他们才能驰骋沙场,纵横万里大草原。因此,中亚文明也被称为马背上的文明。
作为马背上的民族,中亚牧民建立了马背上的国家。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马的作用和地位是异常重要的。马是游牧人民最亲密的朋友,在草原、沙漠、绿洲,到处可以见到成群的马。他们的生活真的可以说是一刻也离不开马匹,马不但是他们最好的交通工具,而且也是战争中形影不离的忠实伙伴,游牧民族就是在马背上保护自己的家园和国家。同时,游牧民族也可以骑马打猎以收获食物。马奶和马肉也是他们喜爱的食品。
广泛而普遍的驯养,也使中亚民族的畜牧也相当发达,出产世界上著名的良马,史书记载中的汗血马,就是产生于中亚的大宛国。根据考古发现,中亚的马向东方发展,形成了中国式和蒙古式马种。向西发展,产生了鼠色的欧洲式马种。并且在全世界各地,比如在小亚细亚和埃及、地中海沿岸,都形成了不同种类的马种。
对于中亚的游牧民族来说,马是他们最珍贵的财产。在这种文化氛围当中,马成为游牧民族的崇拜对象。在游牧民族的藏礼和祭祀活动当中,马成为仪式活动中主角,在目前发现的游牧民族的墓穴里,常常发现马的骨骼。那么,中亚神秘的祭马仪式是怎么样的呢?它在古代中亚代表了什么样的文化含义呢?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他们也因此形成了不同的马祭仪式。蒙古人的祭马仪式是非常独特的,也是非常残忍的。在蒙古人死后,亲人们让自己家里的马围绕墓地奔跑,一直到马筋疲力尽,跑到跑不动时,把马杀死,取出它的内脏和骨头,然后用棍子从马胃里穿入,从马嘴里穿出。然后把马皮悬挂在墓地的四周,每个方向都要四张马皮,大概是因为没有合适的纪念标志,所以用马皮来代替使用。
由于民族文化的差异,匈奴人的祭马仪式与蒙古人有很大差异。匈奴人的亲朋好友死后,他们把死者的尸体放置在自己家的帐篷里,亲人的子孙和亲属们纷纷杀死自己的马匹,摆放在帐篷门前面,开始自己最真诚的祭祀活动。与蒙古人单纯用马祭祀不同,匈奴人还用刀把自己的脸划破,失声痛哭,血水和泪水一齐流下,汇成一片。最后,将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连同心爱的马匹和死者尸体放在一块儿,同时焚烧。然后留下烧后剩余的骨灰,再选择时日安葬。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用马作为祭祀用品是很正常的,那么这些祭马仪式代表什么意义呢?
据历史学家分析,在游牧人的眼中,马是他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动物,用马作为祭祀品,既是为天神提供祭奉供品,又是给冥界亲人提供乘骑。当然,由于时间的流逝,最初为什么用马作为祭祀用品已经无从考证了,现在这种仪式已经成为传统,刻在了中亚游牧民族的记忆里了。
揭秘日本女性取名为何多用“子”结尾
“子”字在日本女性的名字中司空见惯,然而“子”开始时是男人的专利,现在为何成为女性的爱好了呢?
众所周知,当代日本女子的名字,常常用“子”字来结尾,如幸子、美子、久子等,这在日本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据说,这个“子”是古时宫廷贵族社会喜好为女子取的名字。明治维新以后,一般庶民才流行开来;昭和时代以后,日本过半数女子都是某某“子”。那么,为什么日本女性的名字多用“子”结尾呢?其中有什么寓意呢?
有些学者认为,古代日本的奈良时代(公元8 世纪左右)以前,无论男女所起的乳名或小名多用“子”字结尾,似乎是一种爱称,年长以后也往往沿用,而习以为常。而有的学者认为“子”是一种尊称与美称,所以为有身份和地位者所用。但是究竟是用“子”的第一种含义,即幼儿爱称的含义,还是用“子”的第二种含义,即尊称与美称的含义,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目前还无法给出确切的论断。
其实在古代日本 “子”不是一开始就和女子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最早是在男性中使用。日本奈良时代(710-794)以前,男性中称“子”的人不少,一般多兼作官称,如当时在朝廷内有显赫地位的重臣苏我马子、中臣镰子等。中世纪的日本,妇女地位极低,有姓名者寥寥,即或有取“子”为名的,也只是作为尊称限于地位很高的妇女,如镰仓时代(1183-1333)的幕府将军夫人北条政子。
那么,为什么原来男女通用的“子”会逐渐地变成女性专用的了呢?原来,古代日本贵族男性的姓名之后,往往带着官职的称号,而女性则往往没有。于是“子”确实为了显示贵族女子的身份和地位逐渐流行起来,而男性却反而敬而远之、弃之不用了。当时的高官兼外戚藤原氏(大化改新功臣中臣镰足被天皇赐姓藤原,成为藤原氏之始祖)的女性无不用“子”作为名字的结尾,而其中许多人不少成为天皇的母亲、皇后的妃子。
德川幕府时代末期的倒幕维新运动中起了积极作用的松尾多势子,原是豪农之女,并非贵族与武士出身,可见,女性用“子”作为名字结尾之风习已逐渐流传到平民阶层,当然在更普通的农家女儿那儿却多是采用假名,不用汉字起名,也更少看到有用“子”结尾的。这说明女性的名字用“子”结尾的,还是显示着一种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与身份,并非一般人所可以随便使用的。
1868年明治维新后,积极提倡西化,标榜“四民平等”,并且在1870年颁布允许原来无姓的平民可以带姓的法令,鼓励贵族女性用“子”作名字的尾字。后来,普通女性也开始效仿名字中用“子”字并逐渐普及开来。此时,“子”的尊称含义逐渐淡薄,而爱称的含义却强化了。大正年间(1912-1926),天皇遴选九条节子为皇后,自此开端,“子”才成为日本女子名字的常用字。当然,不带“子”而用“代”或“美”,甚至不用汉字而用假名作名字的也为数不少。而且,据近年的统计来看,不用“子”作为名字结尾的情形甚至有逐渐增加的趋势。
至于为什么许多日本女性逐渐不用“子”字作为名字,有人认为,随着世界多元化趋势的加强,人们开始提倡个性,不愿意雷同,这样的心理在名字上也有反映。这样的分析固然有道理,至于是否还有其他原因,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结论。
武士道精神始于何时
在抗日题材的电影中,每每日本侵略者战败的时候,都会有日本军人为了效忠天皇剖腹自杀。作为日本武士军人特有的一种精神,武士道精神始于何时呢?
一提起日本的武士,人们自然就会想到著名的武士道精神。在许多人的印象里,武士道精神最大的特点就是为了表示对天皇的效忠而剖腹自杀,因此,这种精神也被日本统治阶级大加吹捧。
武士道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日本的国家神道和佛教,以及中国的孔孟之道。它是日本武士阶级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武士道究竟是什么?一言以蔽之,武士道的诀窍就是看透了死亡,“不怕死”而为主君毫无保留的舍命献身。这种思想也是对传统儒家“士道”的一种反动。儒家的“ 士道”讲究君臣之义,有“君臣义合”、“父子天合”的人伦观念,但是日本“武士道”是以为主君不怕死、不要命的觉悟为根本,强调“毫不留念的死,毫不顾忌的死,毫不犹豫的死”。
那么,作为日本武士军人特有的一种精神,武士道精神始于何时呢?
不少日本学者认为武士道精神最早始于日本大化改新。公元7 世纪,日本发生大化改新,进入封建社会。此后的一二百年间,随着皇权的衰弱,地方豪强势力兴起,为了保卫自己的庄园,豪强把自己家族和仆人武装起来,于是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层,即武士阶层。武士道精神是伴随着武士阶层的产生而出现的。作为武士,要讲究忠勇、善于杀伐、节义律己、视死如归。一旦战败时,宁愿剖腹自杀也不能当俘虏受辱,以此表示对主子绝对忠诚。大化改新后,日本武士集团开始活跃在日本的政治舞台上。
但是有一些日本学者认为,武士道精神的形成应始于日本幕府统治时期。大化革新后,虽出现了武士阶层,但尚未形成武士道精神,直到幕府时期才形成了武士道精神。
日本封建社会时期,在经过一番战乱后,1192年,日本最大的武士集团源氏集团首领源赖朝建立起将军幕府的统治,夺取了实际的统治权,使天皇成为傀儡。从此,日本开始了600 多年的幕府统治时期。为了控制和管理武士,幕府统治者制订出各种规章细则,把武士的思想作风和行动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1232年,镰仓幕府公布武家法规《御成败式目》,共51条。《御成败式目》规定武士必须敬神崇佛,提倡僧侣式的自我修养,以培养武士的愚忠精神。其核心是强调“忠、义、勇”。所谓“忠”,就是下级武士要对主君绝对效忠,盲目服从;所谓“义”,即武士应有“义烈”的精神,在战争中,主君如果战死,武士要为主子殉死;主君如果战败,武士为挽回耻辱,应毫不畏惧地切腹自杀;所谓“勇”,就是指封建武士不仅应娴熟弓马之道,而且更应为主君卖命。武士道实际上是把儒教、佛教禅宗和神道思想三者融为一体的大杂烩,是军事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儒教和佛教的思想中不能满足武士道的那些东西,都被日本民族固有的神道教充分提供了。
还有一些日本学者认为,日本武士道精神的真正形成应始于明治维新,幕府统治时期只是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武士的思想作风和行动准则,强调武士为主君卖命,尚未形成武士道精神。
日本明治维新以后,日本逐步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明治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对为数众多的武士阶层进行改造。政府取消了武士享有封建俸禄的特权,废除武士佩刀制度,改武士为“士族”,并将封建时代对领主将军的效忠发展为对天皇的愚忠,在军队内外大力宣扬“武士道精神”,甚至将其冒充为日本民族的固有精神。1882年,明治政府颁布了《军人敕谕》,规定军人必须兼备“忠节”、“礼仪”、“武勇”、“信义”、“朴素”等五德,提出了具体的“武士道精神”。日本走上军国主义穷兵黩武的道路之后,被扭曲了的武士道又经历了一次畸变。日本武士对武士道的愚忠是极其执迷不悟的,日本武士对武士道的崇拜可以用愚忠来形容,1945年8 月,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日军上层人物自杀者多达572 人。其中剖腹自杀的著名人物有:原铃木内阁的陆军大臣、大将阿南惟几,原东条内阁厚生大臣、军医中将小泉亲彦,以及号称“海军特攻之父”的海军中将大西沈治郎等人。
其实武士道在刚出现的时候,它的本意还是好的,本身并不宣扬战争,更不宣扬侵略扩张,与军国主义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二次大战期间,一些日本军国主义者利用传统的武士道来宣扬忠君爱国,给武士道抹上了军国主义的色彩,同时也就让周围的人对它产生了强烈的反感。
至于武士道精神究竟起源于何时,应该是没有一个具体的答案。作为一种精神,它的诞生和发展是必然要经历一番过程的,日本的武士道精神也应是如此。由于二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犯下了滔天罪行,善良的人们希望这种传统的武士道精神能够摆脱军国主义的控制,重新走向正途。
印度为何敬牛如神
印度的牛文化十分盛行,牛是印度的圣物,神圣不可侵犯,时至今日,印度的一些邦仍隆重举行每年一度的敬牛节。
在印度,牛是印度教徒爱护的动物,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印度教徒认为,牛既是繁殖后代的象征,又是人类维持生存的基本保证,无论是谁,都不能伤害它们。
在印度,总是可以见到牛群在大街上逍遥自在地行走,而车辆人群则小心翼翼地绕开它们的景象。所以游客在印度旅行,要特别小心牛,不要驱赶牛群,甚至进入印度教的寺庙,身上绝不可穿上牛皮制造的东西。印度虽有养牛业,但只能提供牛奶、黄油及牛粪作燃料,喝牛奶允许的。特别是水牛奶,印度人格外喜欢。牛虽然不能宰杀吃肉,少数地方有用作役牛(民间运输、耕地)。
传说牛是主神湿婆的坐骑,每头牛背上似乎都乘坐着湿婆神,巡视着印度大地,那种神圣的宗教感情确实很难用世俗的眼光来理解。印度虽然早已是政教分离的现代国家,但宗教在政治生活中仍然有着莫大的影响力,以往的一些暴力冲突与宗教纷争不无关系。圣雄甘地曾说过:“牛是印度千百万人的母亲。古代的圣贤,不论是谁,都来自牛。”时至今日,印度的一些邦仍隆重举行每年一度的敬牛节。印度人为何将牛奉作神明予以敬祀呢?
传统的也是最为普遍的一种解释,认为与印度的宗教信仰有关。印度最古老的宗教是婆罗门教。该教产生在公元前1000年代初,最初崇拜的大都是自然神,如天神婆楼那,太阳神苏里亚,地母神波利蒂昆,马神达弟克罗,牛神毗湿奴等。其中的一些神后来开始成为主要神祇,从而出现了“三神一体”的梵天(创造神)、毗湿奴(护持神)和湿婆(破坏神)。到中世纪,印度教产生之后,毗湿奴又成为该教三大主神之一。
公元12世纪,印度教内形成了以毗湿奴为最高天神的一个教派——毗湿奴教,该教派寺庙里供奉着他的神像。这样,原来作为自然神受到崇拜的牛神毗湿奴,便先后成为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一个主神。尽管毗湿奴的形象已经人格化了,但其牛神的本来面目仍受到尊崇。印度教有的经典甚至诠释道:牛的两只角是苏格鲁和凯拉斯圣山,牛脸、牛颈和牛背上则分别住着三大神,牛屎是圣河,牛奶是圣海,牛眼是日月神,牛尾是蛇王神,牛毛是印度教的3.3 亿个神。所以在印度,牛就受到格外的尊敬与保护,甚至被奉为神灵。
很多印度学者研究认为,早在3000多年前,印度教徒是吃牛肉的,但后来发现牛最具有奉献精神,于是便不仅不再食用牛肉,而且对牛敬若神明。吠陀时期的印度教典籍明确规定,禁止杀牛和禁食牛肉,对牛要顶礼膜拜。印度学者认为,印度人之所以厚待牛,主要是因为吠陀时期的游牧民以及后来几代游牧民的生活严重依赖牛,牛不仅能为人类提供牛奶,还能充当耕田和运输的劳动力,即使是牛的粪便,也能当做生活燃料。久而久之,印度便形成“圣牛”文化。
也有人认为应从印度社会制度的特征去发掘更深层的原因:古代印度长期存在一种特殊的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村社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而这种田园风味的自给自足的农村公社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使人屈服于环境,而不是把人提升为环境的主宰,把发展的社会状况变成了一成不变的由自然预定的命运,因而造成野蛮的自然崇拜的迷信,身为自然主宰的人竟然向牡牛虔诚地叩拜。
此外,关于对印度敬牛的解释还有一个传说,据巩珍《西洋番国志》记载,在印度的古里国,有一次,一个国王外出到别国去,出国期间让他的弟弟撒没嚟摄政。撒没嚟野心勃勃,他铸了一条铜牛,假称此牛就是圣主,若能崇敬它,当日便可获赏,国人因此以敬牛为重。国王回来后知道了详情,便废去其牛,并欲加罪弟弟,其弟便乘一大象遁去。但国人已经对神牛深信不疑,期盼着撒没嚟能回来,自此便形成了敬牛的传统。这种解释又见于明黄省曾着《西洋朝贡典录》和马欢《瀛涯胜览》。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其中的原委并不可以当真。
不管怎样,牛在印度所获得的崇敬是无可置疑的,作为牛,能生在印度,也算是一生的幸运了。
古罗马角斗士表演盛行之谜
角斗也许是世界上最为血腥的娱乐项目,可是它却在古罗马流行了几百年,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罗马人对角斗士表演如此热衷呢?他们难道没有悲悯之心吗?
提起角斗士,人们可能会首先想起古希腊英雄斯巴达克,斯巴达克在一次战争中被罗马人俘虏,被卖为角斗士奴隶。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斯巴达克和其他角斗士揭竿而起,并多次战胜罗马军队。但是后来由于起义队伍内部出现分歧,军队被击败,斯巴达克也阵亡了。
公元前264年,第一次正式的角斗比赛开始于罗马,罗马贵族马可·白鲁斯特和狄西墨·白鲁斯特兄弟在父亲的葬礼上,让三对角斗士相互厮杀以作纪念。从此,角斗士表演流行开来。角斗士表演是古罗马人所酷爱的一项娱乐,但是它充满了暴力与血腥。奴隶主驱使受过专门训练的角斗士,手持剑、匕首和三叉干,在角斗场上互相拼死格斗,或者强迫角斗士与饥饿的猛兽厮杀,以博得观众的愉悦。对于古罗马人来说,纯粹的体育技巧应经毫无新鲜感,他们需要这种更大的刺激。因此古罗马各地角斗风气很盛,每个较大的城市都建有角斗场,大的甚至能容纳5 万观众,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那里。
最初的角斗是人与人之间的拳斗,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人与老虎、狮子、熊、豹、野牛等猛兽的肉搏。到了后来,为了寻求更大的刺激罗马人有了真正的剑斗士:两个斗士手里拿着利剑或三叉戟、盾牌或网套,相互刺杀,甚至再现一场大规模的海战。
角斗士的表演无疑是极其残忍的,但又有罗马人的喜爱,这种角斗士表演在古罗马一直延续到6 世纪。直至有一次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基督教徒冲进正在厮杀的角斗场,高举双手大声疾呼停止这种野蛮的行为,角斗才逐渐在古罗马绝迹。
古罗马人为什么爱好观看这种极其残忍的娱乐?各种解释说法不一。据说这种做法是罗马人从邻近民族伊达拉里亚人那里学来的。有的学者认为角斗与祭祀和宗教活动有关。古罗马人相信死者可以用血来赎罪,因而在葬礼上人们要杀战俘和奴隶祭祀祖先。为了纪念亡故的亲人,在角斗中宗教仪式的成分较明显。试验角斗士是否真死的人打扮得像信使神墨丘利,拖尸体的人都模仿阴间的鬼怪。由此看来,古罗马人举行角斗与追念先祖有关。也许角斗活动最初真的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宗教色彩逐渐变淡,成了世俗化的表演。
有人认为,角斗的盛行与古罗马人尚武斗勇的风气有关。罗马人是一个好战的民族,如同斯巴达人,他们的文化实际上就是战争的文化。古罗马人长时期内一直致力于对外扩张。罗马帝国最兴盛时控制了整个地中海地区,势力范围扩及欧亚非三洲,统辖的地区有5000多万人。因为长年在外打仗,他们的生活始终与征服的历程相连,残忍好战的本性使得这种娱乐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再者,为了在和平时期保持罗马人的尚武精神和战斗传统,就要制造人为的战争作为公共娱乐培养嗜血的风气,这是在古罗马角斗盛行的原因。因为角斗是尚武的表现,有些武艺高强的角斗士成为很有影响的人物,甚至一些皇帝也兴致不减地亲自披挂上阵,尼罗和康茂德都这样做过。个别获胜的角斗士成为少女们争夺的对象,有些出身高贵的妇女也出于对角斗的喜爱自己上角斗场格斗。也就是说,在和平时期,战争演变成为一种以残酷、暴力、流血和死亡的方式反复进行的表演,以此来维持秩序。
另外一种看法则强调角斗与政治活动的关系。古罗马人的政治活动主要有三种场所:元老院、浴场和角斗场。当时有些浴场规模很大,除浴池外还有议事的场所和图书馆。角斗士表演无疑与政治活动关系密切,有野心的贵族以举办角斗讨好罗马平民,争取更多的人支持他们。贵族们相互竞争以赢得声望和政治资本,每一次表演都是贵族们炫耀社会地位的大屠杀。在罗马城大贵族马克家里供养着超过50对的角斗奴,每逢他宴请宾客,几对角斗士们就在其花园中央草坪特制的竞技台上进行表演,以便给参加宴会的客人助兴。
也许因为角斗是一个传统,至少是一种习惯,因此罗马人就习惯于这种比赛了。这也就像西班牙人的斗牛比赛,它如今成为西班牙文化的象征。但作为文明人类,为什么能充满兴致地观看血腥表演,的确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法国国庆节来历如何
法国是一个富有革命传统的国家,他们的国庆节也是与法国大革命有关,可是法国人为什么把7月14里定为自己的国庆节呢?法国国庆节是怎么来的呢?
众所周知,7 月14日为法国国庆纪念日。每年的这一天,法国都要举行隆重的庆祝仪式。在这一天,全国放假一天。节日前夕,家家户户都挂起彩旗,所有建筑物和公共场所都饰以彩灯和花环,街头路口架起一座座饰有红、白、蓝一色布帷的露天舞台,管弦乐队在台上演奏着民间流行乐曲。13、14日晚上,狂欢的人群纷纷拥向街头,脖子上围着红、白、蓝三色彩带,随着音乐跳起欢快的卡马尼奥舞及其他民间舞蹈。不仅如此,法国政府还要在香榭丽舍大街上举行大规模的阅兵仪式,以此纪念这伟大的节日。那么,法国人为什么把这一天定为自己的国庆节呢?法国国庆节是怎么来的?
7 月14日是法国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天,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7月14日,富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巴黎人民举行武装起义,攻占了作为封建制度象征的巴士底狱,推翻了君主政权。因此,一般认为1789年7 月14日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拉开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序幕,这标志着旧的封建法国的灭亡和新的资本主义法国的诞生,因此后来法国人便把这一天定为自己的国庆节。
但是有的学者认为把7月14日作为节日来庆祝始于1790年,但是它不是以纪念大革命开始的形式出现的,而是以联盟节的形式出现的,法国国庆节是从大革命期间的联盟节演化而来的,是当时法国全国大联盟运动的产物。
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的消息传开后,市镇革命的浪潮遍及全国,各城市纷纷效法巴黎推翻旧的封建统治,建立起新的市政机关。为了增强新政权的力量,保护资产阶级刚刚从革命中获取的胜利果实,1789年11月29日,维瓦莱山和多菲内的国民自卫军在多菲内的埃图瓦镇举行了联盟活动,宣布双方联合起来,互相支持互相援助。于是,一场城市之间的联盟运动迅速遍及全国,并很快发展到省与省之间的联盟运动,直至后来的全国大联盟。1790年7 月14日,来自全国各省的国民自卫军在巴黎的马斯广场举行了全国国民自卫军联盟大会,任命拉法耶特为全国联盟军总司令。从此,7 月14日便成了举国纪念的联盟节。
因此,这些学者认为7 月14日被定为法国的国庆节是取其“团结、联盟、统一”之意,而非取其“开始革命”之意。大联盟是在革命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庆节取“统一”之意比取“开始革命”之意更为合理。也许是由于1789年7 月14日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拉开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序幕,从而使7 月14日这一天比其他日子更具有纪念意义,所以法国人才选这一天举行全国联盟活动,并且后来把7 月14日这天定为法国国庆节。
关于法国国庆日的起源目前还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它是由法国大革命的爆发而来的。当然,由于法国的历史曲折变化,国庆日的形成也遭受了一些波折。1814年封建王朝复辟后,宣布7月14日为“国耻日”和“杀人犯的节日”。1870年,共和国恢复,1879年,共和党人成立了政府,议会由凡尔赛迁到了巴黎。翌年6月,法国议会正式通过法令,将1880年7月14日定为法国的国庆节,从此,7月14日成了法国最隆重的民众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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