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政治-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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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美〕肯·宾默尔著《博弈论与社会契约》第一卷,王小卫、钱勇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1.2.4。

    [2]《荀子·礼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

    [3]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p.137.

    [4]类似的智慧可以参考宋朝张咏公断“兄弟分家产”的故事:兄弟分家,哥哥主持分家,弟弟认为少分了,哥哥不承认,张咏说,其实解决方法很简单,哥哥的财产和弟弟的全部对换就可以了。

    [5]石元康著《罗尔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91~97页。

    [6]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p.302.

    [7]〔美〕艾克斯罗德著《合作的进化》,吴坚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3页。

    [8]R. Axelord,“Effective Choice in the Prisoner's Dilemma,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1980)24, pp.3-25.

    [9]Jürgen Habermas, Moral Consciousness and Communicative Action, Cambridge, UK, Polity Press,1990, p.89.

    [10]〔德〕尤尔根·哈贝马斯著《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第99~100页。

    [11]我关于“理解不能保证同意”这个命题的论证,参见 Zhao Tingyang, "Understanding and Acceptance", in les Assises de la Connaissance Reciproque, France, Le Robert,2003。

    [12]从齐美尔、卢曼到福山等人有关信任的研究。许多关于信任的解释其实只是解释了信任的积极作用,例如卢曼发现,信任是对社会事务复杂性的简化机制。同样,许多经济学家也认为信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13]《管子》。

    [14]《国语·郑语》。

    [15]孔子的原始表述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见《论语·雍也》。

    [16]我曾经提出这个“接受问题”去批评哈贝马斯。参见 Zhao Tingyang, "Understanding & Acceptance", in Les Assises de la Connaissance Reciproque, Le Robert, Paris,2003。

    [17]Carl 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6.

    [18]〔德〕孔汉思、库舍尔编《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何光沪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19]Emmanuel Levinas, "Ethics as First Philosophy," in S.Hand ed., The Levinas Reader, Blackwell,1989.

    [20]Immanuel Kant,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 of Morals, New York: Harper &Row, 1964, Section II.

    [21]Cf.Henry Sidgwick, The Methods of Ethics,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Limited, 1907, p.380.也可参见西季威克《伦理学方法》,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395页。(但译文句型风格有明显出入。)

    [22]我对金规则的修改方案最早见《我们和你们》(《哲学研究》2000年第2期),这里是有更详细论证的更新方案。

    [23]王庆节:《解释学、海德格尔与儒道今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4]一般情况是,看到别人经济上比较成功,有些人会嫉妒而痛苦,这样虽然不好,却不算变态。也许有的人看到别人幸福也感到痛苦,这就是变态了,因为背后是完全扭曲的、反对任何人的极端心理。这些变态的情况是心理学的课题,伦理学不考虑在内,所以不能构成反例。

    [25]参见本书《金规则的最优方案》一章。

    [26]参见〔法〕邦雅曼·贡斯当著《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26页。

    [27]参见〔英〕以塞亚·伯林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第200页。

    [28]Gerald C.MacCallum,“Negative and Positive Freedom, ”Philosophical Review, 76(1967), pp.312-334.

    [29]参见《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春秋·外篇·第五》、《国语·郑语》。

    [30]孔子的原始表述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见《论语·雍也》。

    [31]《论语·颜渊》;《论语·里仁》。

    [32]“预付人权”的初步构思最早见于我的《论可能生活》(1994),又有文发表于《哲学研究》(1996年第9期)。开始称为“有偿人权”,也称“预付人权”,现在统一为“预付人权”,因为它与“天赋人权”的对比性更加清楚一些。“预付人权”这个概念的英文翻译似乎并不容易,在欧洲讲演时我曾经把它译成conditional human rights,显然不够好,现在的credit human rights这个比较传神的翻译是黄平先生帮我确定的。关于“预付人权”观点,先后有邱本、王海明和石勇等多位先生提出批评和商榷,特别是石勇先生的两篇长论文,分析尤其细致。谨向诸君致谢。现在对这个理论有了更严格和更深入的想法,在此再次征求意见。

    [33]《论人权的合法性》,载〔德〕尤尔根·哈贝马斯著《后民族结构》,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34]Emmanuel Levinas, Totality and Infinity, Martinus Nijhoff,1979.

    [35]赫勒在《困局经济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中讨论了许多“反公地悲剧”,都与过多的权利有关,比如知识产权限制了重要药品的生产而使千百万人死去,比如过分的私有财产权破坏了人人受益的公共福利。

    [36]关于这个存在论原则,我在本书“共在存在论:人际与心际”一章中有详细论述。

    [37]〔美〕列奥·斯特劳斯著《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第一章和第六章。

    [38]〔美〕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R.桑斯坦著《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9]〔美〕R.德沃金著《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第14~19页。

    [40]Zhao Tingyang,“Understanding and Acceptance, ”in Les Assises de la Connaissance Reciproque, Le Robert, Paris,2003。

    [41]〔英〕詹姆斯·布赖斯著《神圣罗马帝国》,孙秉莹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第81页。

    [42]〔英〕詹姆斯·布赖斯著《神圣罗马帝国》,孙秉莹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第82页。

    [43]〔美〕沃格林著《希腊化、罗马和早期基督教》,谢华育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91页。

    [44]Tertullian, The Apology of Tertullian for the Christians.Tr.and ed.by T.H.Bindley, M.A., Merton Couege, Oxford, Claredon Press, 1890, Ch.xxxvii.德尔图良说:“We have filled all your places; your cities, islands, villages, townships, assemblies, your very camp, tribes, companies, palace, senate, forum; we leave you only your temples. ”

    [45]〔英〕詹姆斯·布赖斯著《神圣罗马帝国》,孙秉莹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第325页。

    [46]《新约·约翰福音》8:44。

    [47]《新约·马太福音》12:30。

    [48]〔美〕沃格林著《希腊化、罗马和早期基督教》,谢华育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203页。

    [49]主要根据奥古斯丁的名言“相信因此理解”(crede ut intelligas)的意思改写的。

    [50]R.达尔著《论民主》,林猛、李柏光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52~68页。

    [51]参考D.C.缪勒著《公共选择理论》,杨春学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第134页。

    [52]这个有趣的例子来自盛立人编著《数学家走进社会学》,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第16~18页。

    [53]孔子的原始表述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见《论语·雍也》。

    [54]参见《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春秋·外篇·第五》、《国语·郑语》。

    [55]《论语·颜渊》、《论语·里仁》。

    [56]《孟子·告子上》。

    [57]《孟子·梁惠王上》。

    [58]维特根斯坦:《1914~1916年笔记》, 1916-07-24;19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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